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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二章拾穗

 

【來二1在原文「道理」應當譯作『事情』。「所以」是承上文下來的。因主耶穌是像第一章裏所說的那樣高,那樣榮耀,那樣超絕,在所有的人之上,連天使也都服在祂的下面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事情。因為我們所聽見的事情,就是告訴我們主耶穌是這樣的一位主,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 倪柝聲

         「隨流失去,」在原文有兩個意思,一是『漂』,一是『漏』。「隨流」的意思就是『漂』,「失去」的意思就是『漏』。使徒說「我們」,不說『你們』。使徒在這裏把自己也放在裏面。隨流失去的危險,連使徒也在裏面。『漏』即因為有洞,以致把所聽見這麼多關於主耶穌的事情,以及神的話都漏掉了。我們必須對付那些洞――那些會叫我們漏的原因:不審判罪、不誠實、說謊等等。『漂』就是不用力氣,隨水流,水往那裏去,你也不知不覺的往那裏去。飄沒有一定的目的地,也許一直在那裏繞圈子。你要達到專一的目的地,就你必須用專一的力量反來對漂,向著標竿直跑,並且要有敏銳的感覺。「隨流失去」在原文還有從旁邊滑過去摸不著的意思。你隨著水流去,你不夠抵抗水流的力量,所以你就得不著你的目的物。所以我們要『越發鄭重』,不可大意。沒有一個大意的人能作基督徒。只有鄭重的人,才能看見隨流失去的危險,才能在屬靈的事情上有長進。── 倪柝聲

         所以……越發鄭重: 聖經強調以恐懼戰兢的心來對待救贖的完成(腓二12)。隨流失去: 指因惡的誘惑而離開福音,告誡聖徒要珍惜福音。本節告訴我們,作為忠實的僕人,要遵行福音真理並默想神的道,活出合乎福音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12上文講過了基督比先知、 天使更美,祂的名、地位、榮耀等都遠超天使。這樣一位基督和祂的救恩的福音(“所聽見的道理”)實在對我們太重要,無論怎樣都不可忽略,必須遵守。假如讓這福音真理輕易失去,離開神子所給的更美啟示,那責罰是大的;就如從前干犯神藉天使所傳律法的人一樣(看申三十三 2;參利十12;二十四 1016;民十四3235;十六2535)。天使傳的話,干犯者尚且有罪,何況是更大的基督親自的曉諭。──《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1~4「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就是律法,就是舊約(徒七53)。我們若干犯(干犯是積極的,悖逆是消極的)了天使傳的律法,尚且要受該受的刑罰,何況我們今天所聽見關於基督的事情被漏和漂掉了,以致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因為這救恩,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著祂自己的意思,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警告。── 倪柝聲

         前一章作者比較天使和基督,論證基督的優越性,在這裡指出五個警告中的第一個。表明本書的教導與信徒的生活有直接的關聯。反映出信徒的信心與生活是不可分的。本文提出兩個教訓:①新約聖徒需要更高的倫理道德。②神必定審判不順服主誡命的人<雅 緒論,行為與信心>──《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2「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

    本節很強烈地向受信人提出挑戰,要他們留心,因為所聽見的道是如此重要,受信人當越發的鄭重,這句話是指對所聽見的道要小心謹慎地奉行。──《丁道爾聖經注釋》

         干犯parabasis)是指人踏過界線,這條界線是用知識和良知刻畫出來的,越過這界線就是犯罪了。悖逆parakoe{)的原意是指不完全的聽覺,譬如聾人失去聽覺一樣。它還可以解作不留心聽,都是因為自己疏忽,誤解或聽漏了一些話而做成的;最後,它可以當作不願意去聽,因而「對上帝的聲音悖逆不聞了」。於是人對上帝的命令,警誡和邀請都存心掩耳不聞了。――《每日研經叢書》

         提及舊約啟示的神性權威。“該受的報應”背道必受神的審判,順服必得獎賞。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3「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逃罪的觀念與救恩放在一起,表明了救恩與得釋放的關係,這樣的觀念在新約聖經他處亦可找到。本章第1415節再度提到從魔鬼的權勢中釋放出來的概念。和新約聖經其它書卷一樣,希伯來書的概念是:非基督徒的生命是繼續受捆綁的生命。──《丁道爾聖經注釋》

         漏與漂的結局有一個危險,就是失去『這麼大的救恩』。希伯來書所講的救恩乃是救到底的救恩,這救恩特別是說到今天我們在地上怎樣作一個完全得救的人(自然十字架也包括在內),又在千年國度裏與基督一同得榮耀。因為我們要得這麼大的救恩,因為要在國度的榮耀裏有分,所以今天我們要事事分別為聖,不漏不漂。── 倪柝聲

         「這麼大的救恩,」(1)承受救恩的人是這麼大(14)(2)傳講與作成救恩的主是這麼大(4)(3)救恩的憑據是這麼大(3~4)(4)救恩叫人將來承受的榮耀又是這麼大(5~10)。―─ 牛述光

         『這麼大的救恩。』希伯來書給我們看見,主所給我們的救恩,是完全的救恩。這救恩太大,大到一個地步,是人的話沒法形容的,所以只好說『這麼大』﹗

         作者鄭重向有隨流失去真道危險的讀者及時提出警告。福音真理由神子親自宣佈,偉大過舊約的律法不知凡幾,連這樣大的救恩都不理會,悲慘的結局豈能逃避!罪對人來說是一種捆綁,一種無自由的奴役生活;唯有基督能讓人恢復自由,做真正的人。這福音乃是主基督自己在世上親自傳講的,這信息當然比天使所傳的更親切也更直接。然後又有聽見過這福音的使徒和他人加以證實 (參彼後一16;約壹一1)。

從本節可以看出,本書作者沒有直接聽過耶穌或者與耶穌同行的人傳講。這也是本書作者不是保羅或任一使徒的確證,否則他不會說自己只是間接從他人聽到福音。有的解經家根據本節推測:第一代的基督信徒此時均已去世。本書作者及同工是從已逝世的第一代明白福音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3~4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指福音是借著神的兒子耶穌成就的,因此如果輕忽這點會受到更大的懲罰。這是:①輕視神的恩典;②輕視救贖者——基督;無視救恩的人是已被定罪的人(3:18),將受的懲罰甚嚴的。主親自講的: 暗示救恩是藉基督成就,但其根源是神。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表明使徒們準確無誤地、充滿信心地傳達了基督的話語。在這裡告訴我們傳道人應把福音的本質完好無損地,毫無隱藏地傳給他人。“我們”表明本書的作者不是直接從基督那裡聽到福音,而是間接地聽到福音的人,表明他不是耶穌的直系門徒。神……作見證: 表明神為了保證福音的真實性,動援了聖靈作工。百般的異能: 指超自然的力量;聖靈的恩賜: 指按需分配給信徒個人的恩賜(林前14)。本文讓我們明白施行救恩的神奇妙的愛,進而我們必須對此作出相應的回應<林前 緒論,有關聖靈恩賜的比較與研究>──《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4 神用神蹟、奇事、異能等超自然的行動來證實這福音信息。四本福音書與有許多耶穌行神蹟奇事的記載,但是基督之為神不靠這些事來建立,祂即令不行神蹟,一樣是神;神蹟奇事只是從旁來證實。教會創立初期,這些事仍舊繼續。要是神蹟奇事不是本書讀者當時耳聞目擊的事實,作者不會提出當作“見證”。

“聖靈的恩賜”不同於人已有的才幹 ,此處原文為merrs-moi,是聖靈隨己意特別賜給人,為神同意他們傳揚福音的證明。保羅在《林前》12章提到這恩賜,也是初期教會的一個特色。──《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5「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

    此處再次強調聖子的優越性,正如下面引自詩篇八46的經文所顯示的,主要的思想關鍵是神的交給,就是以祂為肇始者。這句話的主詞並沒有出現在希臘原文裡,但是我們從句首的“因為”(gar,中文未譯)可以很清楚地知道,這是承接第4節說的,是以神為主詞。“將來的世界”這個詞仍有爭議。希臘文的表達方式(he oikoumene he mellousa)可以有不同的說法,譬如:死後的世界, 耶穌基督所建立的新世界,也就是神的國度,是將來要應驗的“來世”,或現今世代的結束。這三個不同的解釋或許都是對的,但以第二個例子最符合上下文意思。值得注意的是,這裡譯作“世界”的字並不是 kosmos(指世界的體系)而是有人居住的世界(oikoumene)。作者的興趣是人,而非指抽象的經驗。他視救恩為群體經歷的事實(參第10節的“許多兒子”)。──《丁道爾聖經注釋》

         「將來的世界,」是這個地球,與一6『世上』同字。―─ 牛述光

         神將因基督再臨而到來的新天新地交給基督統治而不是交給天使。這裡告訴我們這世界因基督的審判而告終,與基督聯合的聖徒與他一起成為萬物的統治者<啟 緒論,新天新地>──《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56本節至8節引用《詩篇》八46的話,繼續說明基督比天使更美,祂雖然成為人子,仍舊超越過天使。

“將來的世界”可以指1,來生;2,基督降生帶來的世界新秩序,也就是祂所開始的神的國;3,世界的末了。以(2)說最切合,但可能三種意思都有。不過,“世界”的原文為()指的是世界的居民,可見作者所關心的是人。

天使雖有地位,但神沒有把將來的世界交給他們管轄。在神創造的世界秩序中 ,人本來有管理神造物之權(創一2628),詩人目睹如此奇妙萬物居然叫人管理,不禁發為讚歎;但人犯罪失去了這榮耀的地位。神子耶穌降生世上成為“人子”,乃理想的人的模範。《詩篇》所說的“世人”(原文為“人子”)的那種尊榮地位,到耶穌基督身上才圓滿應驗;耶穌和保羅都曾引用此經文(太二十一16;林前十五27)。

6節只說“有人在某處證明”,原文無“經上”二字。作者所看重的是神的話,那才是權威,至於由何人說,在何處說,反成次要;何況這是當日大家都熟悉的經文 。──《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5~18基督降卑成了人完全的救主:(1)主因降卑受死而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萬物都歸服在主腳下,並因此領許多的兒子進入榮耀(5~10)(2)主因代死而為人人嚐了死味(9),也藉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並釋放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14~16)(3)主因降卑成人,又因十架上受死而在經歷上得以完全(10),成了我們忠信的大祭司,能搭救一切被試探的人(17~18)(4)主因受死就成了救主,又為人開了贖罪的泉源,使人成聖(11~13)。―─ 牛述光

         作者提到基督對天使的超越性,又提及主降生為人,暫時不及天使的事實,論證基督的道成肉身決不是永遠的卑下。基督為人,不是因人的罪而永遠地卑微,乃是為了拯救人類:①恢復人類管理大地的職分;②引導自己的百姓進入榮耀;③除滅撒但;④從死亡的權勢中解救信徒;⑤體恤信徒的軟弱。基督徒只有成為一粒麥子在地裡死去時,才能結出很多果子(124),信徒的人生只有在基督裡才有意義。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6「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人子是位理想的人,這是對耶穌基督可敬的引介,因為祂曾多次使用這個名號來指祂自己,除此以外,就只有司提反曾經使用過這樣的名號來稱呼耶穌(徒七56)。作者證明耶穌是人子的名份,並引領我們繼續往下探討這觀念的發展。其實作者並不是想要如此稱呼耶穌,他只是發現詩篇中如此稱呼耶穌是很貼切的。值得注意的是,當他必須使用一個名字來介紹這位聖子時,在二章9節選擇了“耶穌”這個名字。──《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二6~9引用詩篇8:4-6讚美按神的形象被創造的人,提及了人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即過去人是比天使更超越的被造物,但由於犯罪而喪失了主宰萬物的權柄,現在因著耶穌來到世上解決了罪惡,因此人類將恢復治理這地的身份(林前6:3)。這裡的6-8節指普通人,9節指取普通人的形象來到世上的耶穌。強調了耶穌以人的形象來到世上,藉著這位耶穌人類才得以恢復(9)本來賜給人類的祝福。我們應留意詩8:4-6的重點在於人的狀態,但本文的重點在於耶穌的事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7「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注:或作“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禰叫他暫時比天使小(和合本小字),這句話在詩篇中本是要標明人的尊貴地位。它指出,人的超越有別於其它一切受造的族類(除了天使以外)。人類之所以尊貴,並不是依據進化論理念中人類的發展,詩人看見人類的尊貴身分是直接由於神的主動。──《丁道爾聖經注釋》

         「天使,」這是希伯來文創一1的神字。這個『神』原是多數字,所以有時譯為天使,但此處有的學者譯為神。―─ 牛述光

         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 指人是神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1:27),是榮耀的存在。通過這些告訴我們:①人在生活中應與神交通(15:4);②人不應按照肉體的情欲生活(8:12)──《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7;一14從“天使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一語,證明天使的地位比人為小,因為天使是人的僕役,但何以在第二章又說人比天使微小一點。到底如何解釋?】

    一、天使與人不同,有下列各點:

    ①每一天使是被神創造的,而不是由天使傳種像人那樣的。人在被神創造之後,由亞當與夏娃二人傳種,以致有千千萬萬的人。

    ②天使有靈、有魂、但無體。人是有靈魂與體三元素的(帖前五23)。人的生命在所有受造之物中是最完全的。天使無“體”,缺乏一種生命的元素。

    ③天使不結婚,亦無性別,故無家庭樂趣。人是有性別的,故可享家庭樂趣。

    ④天使受造是被指派為神及為人服役的,人受造則為萬物之靈,受託管理海、陸、空萬物的(創一28)。

    ⑤神不救拔犯罪的天使,但救拔人類(來二16)。

    因此,人的地位比天使為高,自不待言。

    二、至於何以詩人說“人比天使微小一點”(詩八5),則解釋如下;

    ①“天使”一詞原文(希伯來文)為ELOHIM即“神”,所以原文為“你叫他比神微小一點”。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與樣式去造的,所以人與神能交通;神也將管理海陸空萬物的大權交托與人,但人的地位是比神微小,自不待言。

    ②何以“神”字會譯成“天使”呢?這是希拉文舊約的(即七十譯本)譯法。作者是引用該七十譯本的譯文,不是引用希伯來文的舊約的原文。七十譯本的譯經先生們,認為ELOHIM在此處應譯為“天使們”(中文聖經的詩篇第八篇5節“天使”下有“或作神”等小字,就是因為希伯來文舊約原文為“神”)。

    希拉文的舊約聖經譯本,在另外兩處詩篇亦將ELOHIM譯為“眾天使”,但中文則照希伯來文直譯為“諸神”(詩九七7,一三八l),此兩處經文,譯為“眾天使”似乎更合原意。

    有人說天使地位比人高,所以人比天使微小一點,這種說法是不明白本簽案第一段的原則之故。

    9節所說“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一語,“天使”原文亦為ELOHIM“神”,所以解釋的方法與上述同。主耶穌成為“人”,所以暫時比“神”微小一點了。── 蘇佐揚《聖經難題》

 

【來二78“比天使微小一點”、“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說明神造人時給人的無比尊嚴和超越其他造物的崇高地位;人比天使小一點也只是暫時性的。詩人眼中的人是如此完美,為神直接所造,賦予管理世界的責任;絕非如今天進化論者所說,人乃自低級生物演變而來。但人犯罪之後,神的旨意沒有實現,人變成怕死的奴僕(15節)。“萬物… 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這句話只有基督當之無愧,人藉基督才能取得這地位(10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8「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

    萬物都要歸服祂,是未來要實現的,但是作者全然相信未來要完全實現。有人認為歸服是指歸服“人”,而不是歸服“基督”,但是惟有借著耶穌基督才能使萬物歸服在人的管理之下,因此兩者的意義是沒有多大差異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起初,神讓人治理這地,但因人的墮落,萬物也違背了人(8:20,22)。如此罪不僅影響自己,也影響他人,成為痛苦和不幸的根源。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9「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注: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小一點”如和合本小字所示,也可以解釋為“暫時”)。這一段的說明恰巧補充了上一段說明的不足。耶穌獲得榮耀尊貴的地位,是受苦的直接結果。這兩種理念的結合,與我們一般的自然理念截然不同,卻是新約聖經的中心。不但耶穌基督自己因為受苦得著榮耀,祂的跟隨者亦然(參:羅六8及下;提後二1112)。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形成一條通往榮耀的道路,使我們知道,賞賜榮耀的神,也就是容許受苦的神。

    耶穌為人代死得榮耀的結果是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既然嘗死味和受死的苦是同義,這句話對解經家而言是一個謎,繼而產生各種不同的看法。這個問題因著讀法的不同而益形複雜,用choris(在神之外)代替了 chariti(因著神的恩),會產生各種解釋。採取“恩典”為較佳的讀法,就強調了嘗死味的結果──“為人人”。我們必須切記,耶穌為人類舍生,不但為全體而死,也為每一個人而死。雖然希臘文也可以解作“為每一件事”,但是這節經文的主要思想很顯然是指個人的,因此“為人人嘗死味”更符合原作者的意思。──《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人,」原文是『每件物』。── 倪柝聲

         基督成為人身,暫時比天使小一點,為了恢復人管理世界的原有地位。祂完美無缺的生命為人受死、釘十架 、戰勝死亡,現在坐在神的右邊;使祂救贖的人終有一天能象詩人所說在將來的世界裡統理萬物 。──《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穌成為萬物所敬拜的對象(腓二10),是他降卑自己,取了人的形象並受苦難的結果,他受苦難是為了把我們從罪中釋放,並恢復我們管理萬物的地位。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9耶穌何以要比天使小一點?】

答:在一4節本是說明了基督所承受的名比天使的名更尊貴,而遠超過了天使,但在此二9節卻說是耶穌比天使小一點,其理由是要先從人這一方面來看。當初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與樣式造的,神顧念人叫人管理宇宙萬物,人是被造者,就地位而言,是比神要微小,所以在二7節提到「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有小字作或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這是引自七十士譯本詩篇八5節作天使的譯法。但在希伯來問舊約聖經,天使原文乃是神字(參中文和合譯本聖經),可知人比神微小,當無疑義。本來照神的永遠計畫,神要將榮耀與權柄賜給人,人要執行管理萬物的任務,連天使也要包括在內(來二8;參林前六3),可惜人因犯罪的緣故失去了這職權,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被人管理(來二8),因而在詩八4-6節的預言都應驗在基督身上了,只有藉著基督來實現。祂是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神叫祂降卑到為人的地位,是暫時的比天使微小一點,這暫時的微小時期,不只自祂降生,甚至受死的痛苦,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所以神要叫祂成為暫時比天使微小一點,其目的為要引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為要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搭救那被試探而受苦的人(來二910141718)。然後祂被神高舉,賜祂尊貴榮耀為冠冕,進入父神永遠的榮耀裡(腓二910;林後四17;來一3,二910;約十七5)。——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來二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這句話可以是指父神說的,也可以是指耶穌說的。但是作者說明,創造的照管者使耶穌──祂是元帥(archegos)──得以完全,正確的解釋是指神說的。羅馬書十一36也是以同樣的解釋應用在神身上。

    耶穌是救他們的元帥(英譯作“先鋒”)這樣的觀念是另一個具有暗示意味的措辭,因為這個詞是指走在前面領路的人。它的暗示是,如果沒有耶穌開拓道路,就不會有拯救。在這個意義上,先鋒這個詞的意義遠超過作跟隨祂的人的榜樣。祂的使命是預備救恩的基礎,使每一個人都可以享有。archegos(元帥)這個字在十二章2節又出現一次,就像這裡一樣,這字在該處與完全的觀念連結(中文聖經解釋為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顯然這個觀念在作者心目中是相當重要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基督在救贖工作中,一人降卑,叫所有得贖的人成為神的兒女(“許多的兒子”,參約一1213)。“元帥”的原文()有“帶頭領路”的意思。基督若沒有忍受苦難開路,人也就沒有拯救。這開路的榮耀地位乃神所給,祂是那“創造…的”(十二2)“生命的主”(徒三15)和“君王”(徒五31)。這是同一字在新約中的三種譯法,說明這位經歷苦難和爭戰而得勝的元帥,能領我們進入生命中和榮耀裡。在靈性和道德上都完美無瑕的基督,成為人身之後,必須經歷人間最深沉的苦痛,才能完全,為陷在罪中不完全的人類付出代價,使我們這罪的奴僕,成為神國的兒女 。──《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10~13按照舊約的預言(222;8:2,18)基督借著受難把信他的人引向自己;即由於亞當的墮落,所有的人都陷在罪中,但通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苦難,人得以與神和好,擁有永生的盼望。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11「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使人成聖的在此處是指救恩的元帥,祂先使自己分別為聖(參:約十七19)。當祂使人成聖,祂是帶領他們經歷自己曾經走過的路。祂為了救恩而把他們分別出來。此處要我們注意的焦點不在於成聖的舉動,而是指那位使人成聖者,以及那些已經成聖的人共同的根源,就是神自己。如此一來,耶穌的工作之完成、實效,都在乎神。而且,祂差遣祂的兒子完成受苦的工作也是源於祂──因為神愛世上人,祂渴望為人類預備有效的救恩。──《丁道爾聖經注釋》

         “那使人成聖的”基督,曾經成為人子,為人類嘗了死味。信祂的人因此得以恢復原有的聖潔,得到基督復活的生命,升高成為神的兒女;使基督可“稱他們為弟兄”。信徒與基督聯合為一,分享祂的榮耀。

主耶穌曾說,把祂的道當作可恥的人,祂再來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八38);可是信徒以主的道為榮,所以基督不但不以他們為恥,反樂意當他們為弟兄。──《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12「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

    我要將禰的名傳與我的弟兄,這很顯然是指耶穌說的。

    在會中這個字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此處所引用的七十士譯本聖經使用ekklesia(教會)這詞來描述這個弟兄團體。──《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這個『會』,在希臘文是『艾克利西亞』,就是教會。這就是主在教會裏,就是長子在眾子的會中,率領眾子來稱頌父,敬拜父。

 

【來二1213這裡一共引了三處舊約經文,分別見《詩篇》二十二22、《以賽亞書》十二2和八18,所根據的是《七十士譯本》,都是說明基督和信徒的密切關係。信徒有基督的生命得成為神的兒女,是符合舊約預言的。神將這些兒女賜給基督,成為祂的弟兄。──《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13「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

    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這句經文的目的起初並不很明顯,因為這句話原文的意思是指先知自己的兒女而言。以賽亞在服事神這件事上,看見自己與他的兒女有關。因此他認為兒女是神所賜的“記號”(signs)。先知對於兒女是神所賜的記號這個觀點的認同,與作者對於基督與祂子民之間的密切關係的看法很類似,很自然的引領我們進入下一個重要的段落裡。──《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二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耶穌必須道成肉身,因為祂的兒女都是同有血肉之體的,此一措詞有些出乎意料。雖然如此,這種觀念是夠清楚的。值得注意的是,如合和本所謂,希臘原文裡“血肉之體”的字序也是血與肉(英譯為“肉與血”)。有人認為血是表示基督的流血;由於必須流血,祂必須先有肉身,也就是說,祂必須道成肉身才能成為贖罪者。耶穌基督為了救贖人類,必須擁有人類的本性。此處把這個奧秘呈現在我們面前。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是對耶穌的完美人性做了一個總結。

    這裡用來解釋耶穌的血肉之體所用的動詞(meteschen)與說明基督子民所擁有血肉之體所用的動詞(kekoinoneken)是不同的。雖然意思並沒有重要的差別,但時態的變化從完成式轉換到不定過去式,說明基督具備人性是在時間裡的某一特定動作,祂成了以前未曾有過的樣式(那就是人的形像)。──《丁道爾聖經注釋》

         「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打破了魔鬼的頭,明明的羞辱了牠。主的死而復活,摔掉了撒但所有的工作。這裏有一個從死裏出來,死不能留住祂。復活的境界,是死所不能摸著的。那掌死權的,已經被主藉著死而復活敗壞了。今天,魔鬼對我們的攻擊,遠趕不上牠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牠是積蓄了所有的怒氣、打算、詭計,都擺在十字架上,想要消滅生命,卻都枉然無益。因此,沒有一個基督徒有理由可以懼怕撒但。我們靠著復活的生命,能夠勝過撒但!―─ 倪柝聲《初信造就》

         主耶穌的顯現,除滅了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主耶穌的死,敗壞了魔鬼自己。主耶穌的死乃是魔鬼一個最大的失敗,因為主耶穌的死不只是刑罰,並且也是救法。死可以刑罰人犯罪,死也可以拯救人脫離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連我們的舊造、舊人也擺在裏面。撒但藉著死掌權,只能掌權到人死為止。我們已經死了,罪不能再來咬我們了,撒但就不能再掌權了。―― 倪柝聲

         「同有血肉之體,」主:(1)與我們同有血肉之體;(2)凡事與我們相同;(3)為的是將來我們也與主相同。―─ 牛述光

         『敗壞』原文是『廢除』的意思。主在十字架上,藉著祂的死,廢除了那在我們身上掌死權的魔鬼。

         『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死亡的權勢,是在於魔鬼,是在魔鬼的手中。魔鬼藉著罪把死亡執行到人的身上,也根據罪在人身上執掌死亡的權勢。

         魔鬼掌握死權,但這權柄不是絕對的,只能用以引誘有罪性的人去犯罪。因為根據神的律法,犯罪的結果就是死(羅七11)。只要人犯罪便成為罪和死的奴僕,走向滅亡(參羅五12;六23)。基督本無罪,死便不能管轄祂,祂雖成為人(“成了血肉之體”),卻能從死裡復活,使死亡失去了它的毒鉤(林前十五55)。祂用自己的死,滿足了神的律法對眾人的要求;又用祂的復活,永遠毀滅了死亡。人信靠祂不只可以脫離罪的管轄,也完全不受魔鬼的轄制。──《啟導本聖經註釋》

         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 表明基督道成肉身是為了與信徒成為弟兄;如此基督降卑是為了救贖罪人,滅絕罪和撒但的權勢。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15「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耶穌基督的死還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受轄制的觀念在新約聖經常見,但是這裡用的是 douleia,這個字在新約他處只出現在羅馬書八1521,以及加拉太書四24,五1,但都不是指死亡的轄制。──《丁道爾聖經注釋》

         魔鬼今天依舊在活動。大部分的人害怕死亡,但因為驕傲,不肯承認這怕死的心是做了罪的奴僕的結果。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無論用何法求生存,只會增加生的痛苦。唯有基督的救贖,才讓我們得到祂 戰勝了死亡的永遠生命,完全脫離對死的恐懼。──《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二16《以賽亞書》四十一89說,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神揀選的僕人。表面上看,基督的拯救不過讓人從罪的管轄下轉到神的管轄下,可是其間有極大的分野。服侍魔鬼的沒有亞伯拉罕後裔的地位。一切象亞伯拉罕一樣相信神的人,才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約八39;羅四12)。基督要求的是這些信祂的人,所以祂要成為人身。祂不用成為天使,因為天使毋需救贖。──《啟導本聖經註釋》

         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指出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是拯救人,尤其是為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即有份於亞伯拉罕之約(17,19:10;11-16)的一切信徒。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17「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在本質上,這是第14節的重複說明,卻在這裡加上一個很重要的字眼凡事,使人注意到耶穌那完完全全的人性。這樣的重複說明使作者引進本書卷的主題大祭司,雖然要在第五章才開始詳作推論。作者在此處插入了他以後所要說明的主題,略提大祭司的特性與工作,而在本書稍後才作詳述。

    關於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的特性,作者以慈悲、忠信兩個詞來敘述祂。慈悲這個詞,在整卷希伯來書裡,只在此處出現。其實,除了此處之外,這詞在整本新約中只出現在“八福”篇中,和合本譯為“憐恤”。

    我們這位大祭司的忠信特別與神的事(tapros ton Theon)有關,也就是說,祭司的工作是對神負責的,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這裡所使用的動詞(hilaskomai)之後通常都不列出其挽回的物件,所以這裡是一種很驚人的用法,意思是“為罪作了挽回祭”。挽回祭是為百姓的罪(sins),而不是指抽象的“罪”(sin)(以典型的獻祭用語表現的觀點言之,非常適用于大祭司職任的主題)。這裡用複數,表示其預備是極其個人性的,很多學者反對希臘文 hilaskomai,是“挽回祭”的意思,因為這好像有安撫一位被觸怒的神明的意味。但是這種觀念不合新約聖經的用法,因為在新約中,是神自己為人類預備了挽回祭(羅三25),以顯明祂對人類深厚的愛(羅五8)。──《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者從12節已引的《詩篇》的話,重述基督為了拯救 世人成為人身,“與他的弟兄相同”(14節)。“凡事”指出基督完全的人性;基督要完全成為人方能代表人進到神面前。作者從這一點出發,提出本書“基督為更美大祭司”的主題,舉出大祭司的品格和職分是:“慈悲忠信”、“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止息神怒,使人與神和好。(關於基督為大祭司的事,到第5章才有詳細的討論。參看《利未記》六2022;十七11各注。)

“慈悲忠實“所以重要,因為祭司是百姓的代表,站在百姓的地位才能體恤百姓。“慈悲”是對人的體恤,“忠信”是對神的盡忠。──《啟導本聖經註釋》

         無罪的基督為了完全救贖他的百姓,取了人的樣式成為大祭司和祭物,而不是預表的影像。──《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18試探為人生所難免。基督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因為祂自己有受試探的深刻體驗。祂為拯救世人而受的苦,和祂因此而受的試探都非常之大。祂經歷二者,得到空前的勝利,因此能成為人完美的代表,作人中保,為人贖罪。──《啟導本聖經註釋》

         因為基督和我們一樣親身經歷過一切誘惑,所以能理解和幫助受誘惑的信徒。本文告訴我們:①虔誠的基督徒也時常受誘惑 ;②陷入誘惑是自己的責任(林前10:13);③抵擋誘惑,需要基督的説明。──《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二18耶穌有可能接受試探犯罪嗎?】

     希伯來書二1718講及耶穌:「所以他凡事(kata panta)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耶穌既在凡事上與弟兄相同,他也就受過試探,跟亞當其餘的後裔沒有兩樣。耶穌若絕無機會面臨試探,又怎能說凡事與弟兄相同——河馬根本無翼,我們絕不能說河馬受試探飛上天!

    人面臨試探,擺在他面前的是既悅目又誘人之物,他就要自己下決定,究竟接納抑或斥拒。由此可知,除非希伯來書二18是錯誤的,否則基督耶穌就必定有面臨撒但的試探,他也有接納誘惑的可能。耶穌若非受過試探,聖經也不會說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

了。

    再看希伯來書四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過)罪。」最後一子句的「犯(過)罪」(過去時態),乃為澄清希臘文choris hamartias(沒有犯過罪)的顯意。英王欽定本刪減顯示過去語態的英文字(was),但其基本含意不變——面臨試探並非罪,接受試探才是罪。四15的體恤,意即能理解人類面臨試探的感受,體會過危機臨到時的壓迫力。基督降世為人子,他若絕對沒有機會犯罪,就難以體恤人類的軟弱。

    另一方面,我們或許說基督不能犯罪,這卻是心理方面而言。熱愛祖國的人會說:「我永不會出賣我的國家」,或者「我永不會不忠於我心愛的妻子」。他當然不能保證自己不賣國、不作婚外情,他只是說出了自己的意願,是就心理方面而言。面臨引誘了,他自己無意受引誘犯罪;他覺得婚外情是令人嘔心的,隨著這段戀情而來的惡果實在不淺。耶穌深愛天父,又明白天父的旨意;所以耶穌絕不會惹天父生氣,不會違背天父的旨意。重生了的信徒可能再失落嗎?

    約翰福音十28明說主的羊聽他的聲音,緊跟著他。由這經文得出信徒受主保守的教義。然而,希伯來書六4-6及十26-31向上述教義提出挑戰。這兩段經文指出,自認已接受主耶穌作救主的信徒,有機會離棄主。但我們要討論的問題是,希伯來書這兩段經文所指的信徒是否已經重生?

    希伯來書六4-6這樣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1        這人清楚聽聞福音,得著啟示亮光;他知道福音邀請他相信、接受主。他顯然已認信了,接受基督作他救主。

2        他已嘗過天恩(dorea,與「屬靈恩賜」chrisma)有分別)的滋味。即是說,這人參與教會的聚會,與其他基督徒共享團契生活,一同崇拜事奉神。他在公眾聚會裡的表現似乎可顯出他的信仰。

3        他嘗過神善道的滋味。這人清楚明白聖經教訓,在心智及知識方面都接受聖經乃可信的;他還讚賞牧師在講壇上對聖經所作出至誠至忠的宣講。

4        他覺悟來世權能。加略人猶大也覺悟來世權能。猶大連同其他十一個門徒,兩個兩個地走在一起傳福音,他們傳講主耶穌時,撒但也從天上墜落(參路十17),猶大顯然參與這項神聖事工。他在客西馬尼園賣主之前,與眾門徒及主在一起吃逾越節筵席,眾門徒那時仍不知道猶大心懷鬼胎(根據馬太十四19記載,眾門徒一個一個地問主說:是我麼?由此可知,門徒未明猶大要賣主,他們不知道耶穌所指將賣他的是誰人)。

    這樣看來,希伯來書六4-6陳述的三種表現,猶大都具有了。猶大曾蒙光照,嘗過天恩又瞭解神的善道,這一些猶大都在跟隨主三年中經歷了。他曾夥同其他門徒傳福音,攻毀鬼魔的權勢,甚至可說於聖靈有分。然而,他從未容許聖靈內住,以致他從未成為神內住的殿宇。基督看透猶大的內心,他知道猶大是偽君子,背信棄義;最後一次逾越節晚餐過程中,基督已明顯知道猶大悖逆。根據約翰福音十七章記載,主耶穌於分離的祈禱中為門徒祈禱時,也指猶大為「滅亡之子」了(12節)。猶大有著上文第14點的表現,他與其餘門徒亦相處融洽,表現良好,然而,猶大無論如何也不能說是已經重生的。

    根據福音書記載猶大的事蹟,猶大只希望從耶穌處得著利益,這一點是明顯可見的。猶大可能希望在耶穌將來的國度裡謀個高官職位,他還以為耶穌所指的國度是在地上的政權呢!猶大從未嚴肅誠懇地接受主耶穌進入他心中,沒有尊耶穌為主;他所做的一切全不是為滿足神旨意及榮耀他。猶大可能會說已將自己交托給主,但他從未瞭解其中真義。若非如此,耶穌明說不打算用超然能力取得地上政權的時候,猶大也不會為三十兩銀子向祭司出賣了耶穌。猶大之所以跟隨主,只不過為滿足一己私欲,而非榮耀主、事奉她;猶大賣主,正是他私心的明證。

人若口裡承認耶穌是救主,卻沒有真正接受他為主,不願為主過活或為主犧牲,這類自稱信徒的人,終會有一天面臨試探,那時候就可顯出他的悔改是虛假的了,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內心必然有改變,不再是自我中心,而是將基督尊為首位,這類信徒必不離棄主(參林後五 14-17)。對世界及自我而言,這類信徒已死掉了。他將自己完全交托給主耶穌,打開心門接受聖靈,讓聖靈帶領他悔改,這種改變才是真正又永遠的改變,才可算重生。這類信徒儘管在日後受試探,又犯上未悔改時所犯的罪,暫時被罪蒙閉了,但聖靈絕不離開他,必設法使他為罪悔改,重新信靠神。

第二段要探討的經文是希伯來書十2627;「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hekousios,亦可解作「樂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有些人早已瞭解在基督裡的真理(與六4「已經蒙了光照」相似),又完全知道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含義。但很不幸地,這種人視神的救贖計劃為一種概念,他可以清楚明白地向人陳述這概念,自己卻從未真正接受耶穌為主。根據聖經的定義,真信徒並非視基督的教訓為哲學理論甚至神學思想,卻是接受基督為個人的主宰及救主;「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作神的兒女。」(約一12

    真正相信耶穌,誠懇地接受他為救主的,這樣的信徒必不甘心樂意地返回以前的罪裡,永不會「踐踏神的兒子」(來十29)。真信徒永不會視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為平常(koinon),也不會任性地褻瀆聖靈。凡輕看耶穌的寶血,又以不敬虔的態度對待救主的,必然是從未將自己交托給主。就像猶大,他可能認為「試試耶穌也無妨」,看看耶穌對他自己有何好處,如何滿足他一己的私利!正因為這類人從未正面回應神的呼召,未完全將生命奉獻給神,所以在一開始時,他已經是假冒的基督徒了。神永不會滿足假基督徒的要求,因為神只悅納真實的信心。神也不會被欺哄,外表行為如何良善也瞞不過神,因他看透人的內心。──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本章給我們看見,這一位遠超過天使的神的兒子,所以成為微小的人,沒有別的緣故,只因要帶神的眾子到榮耀裏去。換一句話說,就是要為神造出一班兒子來。再換一句話說,就是要為自己造出一班弟兄來。祂在天使中間找不到弟兄,只有在亞當的後裔中才能得到一班弟兄。主所以成為人,是要叫一班人成為神的兒子,成為祂的弟兄;祂所以進入卑微,是要帶我們進入榮耀。── 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