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三章拾穗 【來三1】「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弟兄”的稱呼,有一定的範圍,並且排除了一切造成混淆的可能性,這一群人是同蒙天召的一群。“天”這個字,事實上將本書信引入另一個特有的主題中。作者還提到天恩(六4)、天上的帳幕(八5)、天上的事物(九23)、天上的家鄉(十一16)和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以上的例子都是以“天上的”來反襯地上的事物。所有例子中,天上的事物都是更美的;與地上事物是個影兒相比,天上的事物都是真實的。如果同蒙天召的意思就是在此,那它一定是指屬靈的使命,而非指物質方面的。“召”(klesis)這個字對使徒保羅而言,尤有特別意義,他曾經用過九次。除此之外,這字只出現在彼得後書一10。一個人的蒙召絕不是出自裡面的意願,而是出於神的。人所能作的乃是回應神的呼召而成為神的同工。這種同伴的概念在三章14節重新提及,那裡說到基督徒是“基督的同伴”(中譯“在基督裡有分”)。作者在這段經文裡所使用的語法蘊含著意義。同蒙天召的人深深認同發出呼召的神。毋怪乎這種人可以被稱之為“聖潔的”。新約聖經裡這麼說,蘊含著一個真理,聖潔是基督徒的標準,因為他們是蒙召出來的一群。──《丁道爾聖經注釋》 「天召,」原文是屬天的呼召,意思是叫我們向著天前進,叫我們屬於天。「聖潔,」原文是聖別,是分別為聖。「應當思想,」信仰必藉思想才能達於行為。―─
牛述光 本章將基督與摩西相比,摩西是律法的頒授人,對猶太人和外邦人 基督徒來說,這個比較十分重要。本書作者指出摩西在神家裡作僕人的地位遠不及基督作神兒子的地位。摩西雖偉大,卻未能完成領以色列人進迦南的目標,但基督卻完成了神交托祂的工作。 本節至四13是《詩篇》九十五7~11的詮釋,指出基督比摩西更美,警戒人不要象死在曠野的以色列人那樣重犯不信與背逆的罪。 本節的“天召”,指從天上來的呼召,要把聖徒領入天家。“使者”原文與“使徒”為同一字(看可六30注)。耶穌為使者,忠心勝過摩西,更勝過所有受神任命的人。祂是那最高的使者,一切奉差遣作使者的人都從祂而出。“弟兄”是同蒙天召,從眾人中分別出來,與基督聯合為一的人。“聖潔”自然成了他們的特徵。──《啟導本聖經註釋》 同蒙天召的聖潔兄弟啊: 指按照神的預定(羅8:29)蒙召進入永遠安息的神的子女。因此被揀選的信徒在基督裡是一家人,擁有永恆天國的國籍,因此要活出與之相稱的生活(腓三20)。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指出基督的雙重事工,即傳達神旨意的啟示者,又是幫助軟弱者的主。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耶穌被稱為使者為大祭司有何意義?】 答:在這一節經文中,提到耶穌一身兼有使者和大祭司的兩種職任,希伯來的作者意思,是要以此之人來將耶穌與摩西作一比較。摩西是為僕人的身份,基督是神兒子的地位,證明耶穌是高過摩西,祂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者(來三1-6)。所謂使者,聖經只有此處直接對於耶穌的稱呼,其原文字()意思是奉差遣者(約十三16;腓二25;來三1,與使徒一詞同字,太十1-4;加一1,二8)。祂在此被稱為使者,是為彌賽亞主要的特徵之一,表明了祂是被神所差遣,要在祂的子民身上完成一些重大的任務。祂奉父神的有差遣到這世界,就是要作萬民的一位救主(賽十九20;太二10,11,31),其工作的本身是在於向人啟示宣告父神的旨意,將父神自己和祂的名顯明出來,而完成祂所託付的事,作為祂的工(約一18,十七3-6,26,四34,十36)。所謂大祭司,從二17節開始,直到十章,每章都提到耶穌為大祭司,此乃本書所論的骨幹,只有神的兒子基督,才為正式、真實、忠信、絕對而永遠尊榮的大祭司,因為只有耶穌為尊榮的大祭司,祂沒有犯罪,能體恤人的軟弱(來四14,15);只有耶穌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是神所起誓立的(二17,七20,21);只有耶穌為神所指派,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大祭司(五4-6,10;參三九O題);只有耶穌為大祭司,一次獻上自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七27,九26,28,十10,12-14);這樣看來,耶穌被稱為使者,非同其他的使者;被稱為大祭司,非同其他的祭司。祂並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乃是出於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祂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沒有死的阻隔,永遠長存(來八6,七22-24)。——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來三1本書作者何以稱耶穌為“使徒”?這種思想從何而來?】 “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一語,原文“使者”與“使徒”同字。 一、“使者”原文為使徒,作者稱耶穌為“使徒”的原文為APOSTOLOS。主耶穌曾按立十二個門徒,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3),叫他們代表主耶穌去傳道。聖經並沒有別處稱耶穌為“使徒”,但希伯來書作者以此稱耶穌,其目的是與摩西作一比較,證明耶穌高過摩西。 摩西在猶太人心目中是最偉大的人物,歷史上沒有一人比他更偉大。耶和華神曾親自對那些嫉妒和攻擊摩西的人宣佈摩西與神的最親切關係說:“神只在異象和夢中對先知們說話,但與摩西則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迷語”(民十二6-8)。他面對面領受神的訓言之後,便對以色列人宣佈出來,所以摩西也是神的“使徒”,被神差遣代表神說話的。 可是,主耶穌從神差遣到世上對人類講話,他與神的關係比摩西與神的關係更密切。因為摩西只是以“僕人”的身份受差遣,但主耶穌是以“兒子”的地位受差遣。耶穌的地位比摩西更高,他所知道的比摩西更清楚。本書作者以“使徒”稱耶穌,意即“摩西”是“古時”的使徒,以僕人身份被差遣對以色列人講話。耶穌是“今日”的使徒,以兒子的身份被差遣對全人類講話。兩人都是“使徒”,但耶穌為使徒比摩西更美。 “使徒”一詞並非耶穌所發明的,猶太人老早已用這名詞指那些受“公會”差遣、帶著公會的命令去完成一種任務的人。比方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打發”差役去捉拿耶穌(約七32),這差役被“打發”,便被人稱為“使徒”,因為“打發”與“使徒”二詞原文同一字根,意即“使徒”一詞是從“打發”APOSTELLO這動詞變出來的名詞。 主耶穌在講道時,常題到他自己是父神所“差遣”的,其經文如下: 太十40,“接待那差我來的人”。 路十16,“棄絕那差我來的”。 約五24,“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 約十一42,“叫他們信是你差遣了我來”。 還有許多其它經節,均提及神差耶穌到世上來,作神的“使徒”。本書作者在此處特稱主耶穌為“使徒”,是與事實符合。 因此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的禱文中,曾宣佈說: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17節)。 這無異說:“主耶穌作神的使徒,那十二人是主耶穌的使徒。 ──
蘇佐揚《聖經難題》 【來三1本書作者何以稱耶穌為大祭司?】 稱耶穌為“祭司”和“大祭司”,乃是本書信“獨有”的信息,希伯來書也可稱為“大祭司主耶穌傳”。二章17節首次提及耶穌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以後一直到第十章,每一章都題到主耶穌為大祭司與獻祭的事。 本書所題主耶穌為大祭司的各點,可綜合如下: 一、祭司是人,主耶穌也是人(二14-17)。 二、主耶穌是完全人,他沒有罪,所以他為祭司比一切祭司更美(四15)。 三、主耶穌為祭司,能體恤人們的軟弱(四14-15)。 四、主耶穌為祭司,是神所指派(五4-6)。 五、他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與亞倫和他的子孫為祭司不同(五6,10)。 六、主耶穌是神起誓按立的(七21-23)。 七、主耶穌是永遠為祭司的(六20七21-24)。 八、主耶穌為大祭司,只一次獻上祭物(七27)。 九、主耶穌為大祭司,自己也是祭物(七27,九14,26)。 十、主耶穌為大祭司,但他亦為大君王,和麥基洗德一樣(七1)。 希伯來書作者獲得這種啟示,可能根據詩篇—一0篇。該篇4節說:“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節詩篇的話被本書作者兩次引用,即五章6節和七章17節。無疑地,本書作者認為詩篇—一O篇是預言基督為祭司的事。 同時,本書作者在一章13節也引用本篇1節的話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很清楚地,詩篇—一O篇的作者詩人大衛預言,彌賽亞不只是君王,也是永遠的祭司。 主耶穌也曾引用—一0篇來駁倒仇敵,使他們啞口無言(太廿二4-46)。彼得在五旬節證道時,也引用同一的詩句(徒二34-36),表示這節聖經是預言主耶穌為主為王。既然主耶穌用該篇詩篇來暗指自己,當然該篇詩篇所指按麥基洗德等次永遠為祭司的事不能指別人了。 正如在上文所討論過的,本書作者可能是一位聖經教授,讀者可能是一班神學生,他們可能是住在亞力山大的猶太僑民,這些猶太僑民喜歡研究舊約聖經的預表學(TYPOLOGY)。這位作者一定在預表基督方面的真理下了多年的研究工夫,當他執筆寫本書信時,被聖靈啟示他的思想,相信主耶穌是神所接立的永遠大祭司。 ── 蘇佐揚《聖經難題》 【來三1~6】基督為使者,高過摩西:(1)耶穌是造物者,摩西是受造者;(2)耶穌是神的兒子,摩西神的僕人;(3)耶穌在全家之上(原文),摩西在神全家之中;(4)耶穌是治理神的家,摩西是盡忠於神的家。―─
牛述光 基督和摩西的事工,雖有很多共同點,但兩者之間又有許多不同之處。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16】為了論證基督的超越性,將基督與對猶太人具有特殊意義的摩西加以比較。摩西是唯一與神面對面說話的人(出3三11;申34:10),也是直接從神那裡得到十誡命的人;因此我們可以想像有多少猶太人被他吸引。儘管摩西非常卓越,但作者卻提出在摩西帶領下以色列失敗的證據,宣告基督在事工和人格上超越摩西。從中我們可以認識到:第一,只有基督才是信徒可信賴的;第二,只有基督裡才有真正的成功。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2】「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 那設立他(指耶穌)的這個字,其字面意思是“造他的”(希臘文 poiesanti)有人認為這個動詞是撒母耳記上十二6的“立”字,七十士譯本聖經用“委派”這樣的詞,似乎很適合此處的解釋。聖經上說,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這似乎是個比喻,說明摩西在一個神權政治的團體中盡他完全的責任。另一個沒有很強證據的讀法是:摩西在他的全家盡忠,這讀法更強調摩西盡忠的範圍。然而,儘管摩西的盡忠比不上基督的盡忠,他卻得了最大的名聲,因為他的盡忠已經成了一個典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指出基督和摩西都是盡忠的,但直接面向的物件卻不同。基督忠於“設立他的”,即為救贖人類立他為中保和祭司的聖父;但摩西盡忠於“神的全家”,即神所造的曠野教會(徒7:38)。通過這些我們可以學習摩西是預表基督的先知,舊約以色列和新約教會在本質上都是一樣的<緒論,預表論>。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2~5】摩西奉差遣,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進入迦南美地;基督奉差遣,拯救屬祂的人脫離魔鬼的奴役,進入神所應許的安息。 “安息”可以指天家,也可以指因蒙救贖而得到的平安
。 “家”和“房屋”的希臘原文都作oikos,此處一詞二用:在2,5~6節,用以指“家庭”,在這家庭中,基督為子,摩西為僕;在3~4節用以指“房屋”,摩西在房屋內,只是房屋的一部分,基督卻是這房屋的建造人。基督與神同為萬物的建造者,地位當然遠超過摩西。 摩西為僕,甘願向神的家盡忠(參民十二7),但他的一個重要責任,是要為以後的事作見證。換句話說,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上,摩西的代表性並不完全。神要藉著基督作更完全的啟示,是將來一定會述說的。摩西作為僕人,任務誠然偉大,但他只是為神子耶穌更大的任務預備道路。──《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三3】「他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 在原文裡有個連接詞因為(gar),以作為第3節與前述經文的一個轉接點。“耶穌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是告訴受書人為何當思想(katanoesate)耶穌(三1),祂是值得我們思想的。如果摩西是猶太人與猶太基督徒所尊崇的人物,耶穌豈不當更配受尊崇!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這句話使兩者的比較更加明顯。雖然摩西的尊榮是不可諱言的,並且新約聖經裡也曾褒揚他(尤其是林後三章),他到底不是舊約律法的創始者,只是代理頒佈律法者而已。舊約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律法是神自己用手指寫在石版上的,摩西可以說是個旁觀者,自己也因所見的受到深遠的影響。──《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三4】「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 神是建造萬物的,不只是建造“房屋”而已,萬物的更新者同樣是神自己。有人認為這段經文的後半部,是一個批註,打斷了上下文的思路,我們大可拒絕此一看法。作者說明這一點的目的,是為了高舉耶穌的榮耀,因為祂的位分是一位建造萬有的神所設立的(2節)。有人把“萬物”限定與教會有關的事物,但更好是將之視為整個受造的物質世界,以及新建立的屬靈團體。──《丁道爾聖經注釋》 基督比摩西更尊榮的原因是,因為基督創立了摩西服事的教會,他也是教會的頭。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5】「為要證明將來必成的事,」舊約的事可作新約的一個表樣,正如奧古斯丁說:『舊約新約彰,新約舊約藏。』―─ 牛述光 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 這是指將來被基督所見證的福音和對基督的預言。因此我們可以明白,摩西是為基督的事工作準備的先知,完整的救恩啟示是通過基督賜予的<西 緒論,啟示的漸進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5~6】僕人這個字的原文是 therapon,新約聖經只在此處出現,與他處經文裡常見的 doulos 不同,therapon 這個字是指一個可以隨自由意志來服事他人的人。這個字比doulos 更溫和些,它並沒有後者般奴隸性的含義。即使是個人隨從,仍然不能享有兒子的尊榮。摩西是個僕人,他必須執行重要的任務,就是要為將來要來的事作見證。換句話說,摩西在猶太人的歷史中所代表的意義,無法在它本身得到完全,它指向前面,指向神在後來更豐滿的啟示,也就是將來必傳說的事,指向基督的時代。僕人的工作雖然偉大,卻只不過是為聖子更偉大的工作作預備。 這裡重複說明耶穌的忠心,顯示祂是神兒子的美德比摩西更美。為兒子這個詞重申本卷書信開頭部分的主題。作者有一個很深的信念:我們的大祭司別無他人,就是神的兒子。這從他的探討過程中的一些論點可以明顯看出來。他認為耶穌是神兒子的身分,給大祭司職任加添了無比的尊榮。 他的思想仍然停留在神的家這個觀點上,不過更明確清晰地將受書人與“家”連起來而且加上了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這句有條件的論述在本書信中是饒富意義的。作者想要很清楚的說明,就是惟有那些持守信仰的人,才配得宣稱自己是神“家”中的一分子。“膽量”這個字(Parresia),有時譯作“坦然無懼”,是本書信中另外一個重要的觀念。也就是說,我們有個具體的確據要持守。在新約聖經裡所用的“盼望”這個詞比英文裡的 hope更為強烈,英文的
hope幾乎只是指沒有事實依據的虔心願望。這樣的願望是很難給予人滿意的基礎而誇口的。因為沒有人會以未必發生的事來誇耀。作者毫不猶豫的堅信基督徒有著明確的盼望,因此他以強烈的字眼來表示(to kauchema,非常歡欣的誇口),以解釋基督徒對這個盼望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膽量”在本書神學討論部分結束時與生活應用部分開始時再次出現(十19中譯“坦然”)。作者在此所用“堅持到底”的觀念在那裡也再次以勸勉的形式出現(譯注:十23“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三6】“他的家”指神的家,由神的兒女組成(看弗二19;彼前 二5)。忍耐是神兒女的特徵,我們的盼望是真實的,有勇氣堅持所信到底的人,才配作神的子女。──《啟導本聖經註釋》 他的家: 意味著神的國度或由信徒組成的教會。本節告訴我們為了建立神的家,信徒必須有盼望、持續的信靠和堅韌的忍耐。通過這些信徒可以學到:①應把福音真理珍藏在心裡;②應盼望以真理為根據的祝福 ;③應自豪地見證所珍藏的真理;④我們的告白和行為要一致。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7】「今日,」參三15;四7。往日是我們的鑑戒,今日市我們的機會。有成語說:『你若愛千古,還是愛現在,昨天已過去,明日不實在,若愛還是現在。』―─
牛述光 本節到11節為《詩篇》九十五7~11的直接引述,用“聖靈有話說”開始,說明作者認為舊約也是聖靈默示之作,是神的話語,具有無比權威。首句“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
,就不可硬著心”,在本書一共引用了三次,其他二次見三15及四7。作者看重“今日”這兩個字,適用於當日的也適用於現在。 這幾節經文為以色列人在曠野不光榮生活的縮寫,記錄在《出埃及記》十五22~25;十七1~7;32章中。詩人用以色列人祖先的失敗來警告他那時候的人,不可背信棄義,不相信耶和華。本書作者也用此來警告他的讀者。這嚴重的警告當然也適用於今天。耶和華神不輕易發怒,但若發怒到要起誓,無人擔當得起。──《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三7所引用的詩篇經文、何以與詩篇原文不同?】 本節是引用詩篇九十五篇7-8節的話: “惟願你們今天聽他的話,你們不可硬著心,像當日在米利巴、就是在曠野的瑪撒”。 但本節的經文乃是: “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 原文詩篇所說“米利巴”(MERIBAH)這地名,希伯來文意即“惹人發怒”,而“瑪撒”(MASSAH)這地名意即“試探”。 希伯來書作者把詩篇那兩個地名的意義譯出,所以與詩篇原文似乎不同。 以色列在什麼事件上“惹神發怒?和“試探他”呢? 一、解經家對此意見不一。有人以為是指以色列人在利非訂安營時所發生的事。他們因為無水,向摩西發怨言,於是神吩咐摩西擊石出水(出十七l-7)。之後該處便稱為“瑪撒”(意即試探),又稱為“米利巴”,意即“爭鬧”。 二、但有人認為詩人大衛是指以色列人的兩件事而言: ①是在利非訂為水與摩西爭鬧,該次事件乃是試探神(出十七1-7)。 ②是在加低斯、快要抵達迦南地以前,百姓又為無水與摩西爭鬧,結果引致摩西也犯了錯誤,神叫他“吩咐磐石出水”,他卻不耐煩而“用杖擊打磐石出水”,此事在神看來,摩西沒有尊神為聖,不聽神的吩咐。詩人稱這件事為“惹神發怒”,同時該出事地點稱為“米利巴”,與上次為水爭鬧的地點所起的名字相同(民廿1-13)。 第二說較合。因為希伯來書作者在下文題到“四十年”,以色列人頭一次為水爭鬧與第二次為水爭鬧之間、相隔正是四十年。同時作者暗示主耶穌升天後到當時也已有四十年,是一個最好的寫照。作者勸他們不可像硬心的以色列人惹神發怒及試探他。 ──
蘇佐揚《聖經難題》 【來三7~19】儘管摩西對神忠誠,並行了許多神跡,以色列人還是因著不順服和悖逆死在曠野。這個事件是向聽到基督的福音之後還是拒絕神的當今世代所發出的警告,使我們認識到不是出自信仰的經歷,不能帶來真正的救恩,所有信徒都有離棄神而面向世俗的誘惑。──《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8】就不可硬著心: “硬著心”指為了不接受神的話而自己硬著心腸(伯9:4)。出埃及時,以色列變得剛硬,不信神而只要求神跡,有時連神跡也不滿足,轉而埋怨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8~9】事實上這裡所引用的詩篇,其希伯來文經文是指米利巴和瑪撒這兩個事件而言。這兩個古老事件,在以色列的歷史中,是背逆神最突出的實例。“背逆”(Parapikrasmos)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此處和第15節,他的字根是 Pikros(苦毒),有人認為是因為米利巴事件的緣故,因為那裡的水是苦的。中文聖經譯作“惹神發怒”可能是源自七十士譯本,與第10節的“厭煩”(RSV作“激怒”)有別,那個字是“嫌惡”、“痛恨”的意思。──《丁道爾聖經注釋》鬴 【來三10~11】以色列人因他們的不順從,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以外,20歲以上的人都沒有進入迦南地而死在曠野中(民14:20-25;詩95)。通過這件事告訴我們以下道理:①神不是對罪無感覺;②神雖以愛恒久忍耐,但當人不斷犯罪時,他也會降怒。──《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2】「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 離棄(apostenai)這個字是 apostasy(背道)的字源,也就是說遠離了真理,而離棄永生神是最嚴重的背道。“永生神”這稱號在舊約聖經中很常見,而在新約聖經裡,就像這裡的用法一樣,常常是沒有定冠詞的。因著這種形式,使人對“永生”這個形容詞更加的注意。處在異教環境中的基督徒對於他們所敬拜的是永生神,與異教裡沒有氣息的偶像形成強烈對比(參:徒十四15)。這個稱號對猶太籍門徒同樣具有吸引力,就如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的宣認(太十六16),或如猶太大祭司在馬太福音二十六63那裡的誓言。希伯來書裡還有他處經文也用此稱號(九14,十31,十二22)。這個字傳遞了神是“活著的”的概念,對於遠離了神的人是特別有意義的(參十31)。而且,這樣的一位神是不斷的與人交通的。──《丁道爾聖經注釋》鬴 作者所擔心的是與基督的分離。猶太人不認為回到猶太教是背道,但事實上這是否認基督十字架的愛,是對神的悖逆。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2~13】以色列人的大罪是“存著不信的噁心”,因而離棄神的道路。作者提醒讀者,千萬別重蹈故轍。──《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三13】彼此相勸: 強調信徒之間交通的必要性。交通使人們在信仰上合而為一,強有力地防禦罪惡及異端思想。因此要明白教會聚會的重要性(10:24,25),缺乏交通的教會是不完整的教會。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他們在基督裡有堅定鞏固的根基,就如作者所說的“在基督裡有分”。“有分”這個字(Metochoi),可以解釋為“基督的分享者”,或“與基督同享者”。後者的解釋較為恰當,因為從上下文看來,基督徒與基督相交已經作者特別強調(參三6“我們是祂的家”)。而且 Metochoi
在這裡是用所有格,與七十士譯本和普通用法裡,都有“同盟者”的意思(參 MM),這與路加福音五7的意思一樣。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希臘原文引出這個子句的連接詞(eanper),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另一處是在六3),它的意思是“若是起碼”或“假若的確是”。這是加強語氣的質詞(MM),使人格外注意所提的條件。雖然,有分這個字是已經完成的舉動,但其結論卻是所有關心的人必須與基督繼續保持團契的關係。作者將以色列民喪失了產業繼承權的事引以為鑒,因此這樣的附帶條件是不難瞭解的。關於此一層面,他在以下的經文裡還繼續的探討。 “確實的信心”(hypostasis)這個字在一章3節和十一章1節分別譯作“真像”和“實底”88。這個字在這段經文裡,與確保自己所擁有的產業有關連,因為他擁有一紙所有權狀,(參見十一1,這可能是這節經文的意思),但是一章3節的“真像”在意義上則不同了(是“本體的”真像)。我們也許可以更深一層的探討這個喻像,把它看作是一紙不會從我們手中脫落的所有權狀。作者在希伯來書中三度使用“堅持到底”這個字(katecho,參三6,十23),而且這個詞因“堅”這個字(bebaios)成為更加的有力。“堅”這個字也是作者喜愛的字眼,出現在二章2節(“確定的”,RSV作“有效”),三章6節(RSV注作“堅定”),六章19節(“堅固”RSV作“堅決”),九章17節(RSV作“有效力”)。這字通俗的用法與法律上確保安全有關,是有其含義的。因此,這段經文顯示我們應該好好的持守在基督裡的“分”。──《丁道爾聖經注釋》 對付硬心的辦法,是堅持起初的信心到底,這樣就能在天國裡有分。──《啟導本聖經註釋》 堅持到底……有分了: 對於拯救和堅固人的神的事工,基督徒有責任始終堅信神所賜的(腓2:13)。神的救恩行為不排除人的責任,真信仰要以全身心持續性的奉獻為前提(太19:30)。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5~17】上一節經文其實是特別插入的,因為此處的思想回到所引用的詩篇九十五篇。有些關鍵性的字眼早在本章開始即已重複(參三7b~8),這不但強調了它們的重要性,也留給作者評論的機會。他在這裡提出了五個問題,第二、四兩個分別是回答第一、三個問題,第五個問題本身就包含了答案,這真是新約聖經中非常吸引人的一個解經例子。作者很清楚的推斷,不必對受書人贅述這篇詩所提的歷史背景,但他的第一個問題:那時聽見祂話惹祂發怒的是誰呢?其中的範圍當然是指那些聽見神的話又背叛神的人。第二個問題:豈不是跟著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麼?這是修辭性的問句,只為說明受書人已經知道的,那就是以色列民的背叛是全體的,當然也就反映了摩西的領導地位,與基督的超越來作比較。摩西被尊崇是因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但是這一群從埃及地被拯救出來的以色列民卻背叛了神。事實上,即使有兩個人──迦勒和約書亞能進入應許之地,但“眾人”卻沒有受他們的影響。在作者的印象中,絕大多數的以色列民都是叛逆的。 另外兩個問題也講到同一點,以同一篇詩的下一個段落為基礎,他們以惹神發怒的四十年為焦點,來引發人們的注意力。也就是說,以色列民在繞行曠野這整個四十年期間,一直在背叛著神。豈不是那些犯罪……的人麼?斬釘截鐵地指陳以色列民的態度為“罪”(犯罪這個動詞,希伯來書裡出現兩次,另一處在十章26節)。罪是根本的原因,叛逆與惹神發怒是罪特別的顯露。犯罪者的後果是很明顯的:屍首倒在曠野,這是神不喜悅他們的一個非常明確的證據。作者在這裡所要說明的不只是不信,而且更根深的主動背叛才是以色列民失敗的原因。──《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三16】作者用一連串問題,繼續討論不信。當年不能進迦南的以色列人,都是聽了神的應許卻不相信的人(19節) 。他們犯了背逆、惹神發怒和不信的罪,因此整整一代都死在曠野(民十四21~35)。本書的受信人一定也有人陷在這罪中(14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三16~19】作者提出三個問題,表示自己所要強調的。惹他發怒的是誰呢: 不顧一切屬靈特權,不順服的是誰呢?特指不順從神的信徒。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 表示基督徒不順從的可能性和神懲罰的必然性。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 強調不順從的不能進入永遠的安息。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三18】「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 第五個問題是: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呢?其答案是附加修飾的豈不是那些不信從的人麼?前面已經說到,那些惹神發怒的人是指犯罪的人,現在又描寫他們為不信從的人。“不信從”這個詞,說明了以色列人故意違背律法的標準。作者建構了一個明確的畫面,讓受信人看見棄絕了神為他們所預備的,會落到怎麼樣悲慘的後果。他從以色列民過去的歷史作為說明,除非借著信心與順從(二章3節的重要批註),絕不可能獲得成功。我們必須注意,這裡所提神起誓的觀念是引自詩篇九十五篇,亦用在六章13、16節及七章21節(引自詩一一○4)(亦參來四3)。作者很顯然認為這是相當重要的,並且說明神話語的絕對確實性。這裡所說的“安息”(就是承受產業),就是把失去安息看成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下面經文將詳細說明其運用。──《丁道爾聖經注釋》 「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不是不想進,乃是機會沒有了,他們已經走出了神寬容他們的最大的限度之外了。―─ 牛述光 【來三19】「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歸根究底,他們不能進入神的安息是因為不信,這又回到第12節,那裡警告受信人,不要存著“不信的噁心”。我們必須注意,整卷希伯來書的教訓對受信人都是很切身的,而且繼續反映了他們當前的景況。這樣看來這個詞,說明了作者認為他的推理是不證自明的。他的受信人很難再提出有關以色列民不信事實的質疑,作者當然希望受信人也能相對的,清楚知道他們本身不信的危險後果。──《丁道爾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