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四章拾穗 【來四1】「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注:“我們”原文作“你們”)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 這節聖經希臘原文的開頭是這麼說的“所以我們必須敬畏”(phobethomenoun),動詞的位置是特別強調的。基督徒們該認真思想以色列民的失敗、惹神發怒,這對基督徒是有益的,使他們產生敬畏的心,以免同樣的災禍也臨到這新群體,亦即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徒)。作者毫不猶豫的相信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歸根結底是因為作者相信神口裡所說的每一句話都不至於落空。認識這點,敬畏神是極其寶貴的,他看見神的子民輕看神的賞賜的嚴重後果,並且使之成為自己的警惕。 作者提醒他自己和他的受信人,我們可以享受神所預備的安息,他將在以下的經文裡詳加解釋,幫助我們知道我們仍然可以享受之安息的本質。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這一句話的正確解釋有待探討。英譯是“或有人被判定為趕不上了”。但中文聖經裡把“被判定為”(dokeo)譯成“似乎是”,因此那些有趕不上跡象的人也在警告的範圍之內。然而,這字也可以解釋成“以免你們有人認為”,換句話說,他是特別強調對當前整個情勢的錯誤評估。當然,在讀者當中很可能有人認為“安息”純字面地指迦南地,與他們並沒有切身關係。但從整卷書信來看,“被判定”這樣的警告比較合乎原文的意思,而審判的執行者暫且不提。──《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至13節討論摩西的繼任人 約書亞。他雖然領以色列人進了迦南,但也因百姓不信,沒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參4至10節及注)。作者勸勉信徒努力進入建立在基督裡的安息。 本節指出神的應許永遠有效。在曠野的以色列人沒有得到的安息,他們的子孫仍舊有得到的希望。但若冥頑不靈,災難性的在責罰也會臨到今天的人。“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是說恐怕有人已面臨趕不上的境地,得不到這安息,故應戒慎戒懼
。──《啟導本聖經註釋》 指出信仰上安逸的危險,意味著不要只停留在重生得救,應向著標竿努力奔跑(腓2:13)。免得我們中間似乎是趕不上了: 警告我們若不以信心接受神的應許,也會象以色列人進不了安息。表明舊約和新約的百姓都在神的恩約之下,神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的百姓。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1-11安息的涵意如何?】 答:自從創世以來,神已經為人類預備了安息,這種安息是早已存在的,本書作者自三11節這一段至四11節經文內,提到安息共有十三次。他是多次引證詩篇九十五篇內的預言,宣告神將如何于這福音時代,藉著基督給我「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來四1),並且特別警告我們,不信之人不能進入安息,只有信的人才能進入安息而得享安息(來三19,四3,6,8)。就安息的涵意而言,作者在此已有所指陳如下: ①神創造天地萬物的安息——神在六日創造完成以後,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來四3,10;創二1-3)。 ②迦南的安息——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了四十年,他們進入迦南應許之美地,為其安息之所,惜因他們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都因犯罪而死在曠野,只有約書亞,迦勒和在曠野出生的下一代,才能進入那裡享受安息(來三16,17,四5,8;申十二9,10;民十四29-33,38,廿六65)。 ③安息日的安息——在來三11,18節所用的安息原文(),意即停止活動,表示休息,為通常所用之詞,在四9節則改用(),意即安息日的安息,不是一般的安息,乃用以回指神原先完成天地創造所進入的安息,亦即神本身的安息。人因信得以有分於這安息,在主再來的時候,身體與靈魂得蒙救贖,則進入那永遠真的安息。 ④主應許的安息——人因聽了福音而相信主,放下一切勞苦重擔,從主得蒙恩在祂裡面享受心靈上的安息(來四1-3,11;太十一28-29)。今日我們信徒所要竭力進入的安息,既不是神創造天地的安息,也不是迦南的安息,那就是屬靈的安息,讓我們的心靈隨時與主契合相交,靈內相通,在祂裡面得享安息。 總之,安息不但是現在的,也是將來的,凡屬信徒都當繼續追求那更美的指望(來七19,十一19)更美家鄉,得到那最後更美的永遠安息。所以今日的信徒不須要再守其他安息日了。(注)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七十四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來四1~13】雖然以色列百姓因不順從神沒能進入應許之地,但那應許對我們仍然有效。以色列人雖然經歷神跡奇事,卻沒能進入安息,這是對今天的基督徒的嚴重警告,我們若不順從神就不能進入安息。本文給我們以下教訓:①以信心接受神的話語時,才能顯出救恩的能力;②以信心堅守安息之約時,才能享有安息。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2】「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作者為了向讀者表明與以色列人相同的情況,使用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動詞,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在這句話中他把自己也含括在其中。當然,信息內容或許不同,但兩者的共通事實是神願意與人交通。祂的信息就是“話”(logos),就如二章2節所說的。新約聖經裡很喜歡用這個字來指神的啟示。在此用所聽見的道(tes akoes,直譯是“所聽見的話”)來修飾。這句話可理解為,只聽到了福音信息,卻沒有反應,而這樣的解釋亦符合上下文的意思。不管我們採用何種解釋,很顯然地,至少有一些人聽到福音,卻沒有一點反應。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這句話也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首先要說的是,這句經文本身有個難題。最能獲得支持的兩種抄本是“調和”(synkekerasmenos 是以“信息”為著眼點),或“聯合”(synkekramenous 則是以“他們”為著眼點),後者可以解釋為“他們並沒有憑信與所聽見的話相結合”,兩種讀法均是強調聽道者缺乏信心。然而,從文法的角度來看,前者比較合乎文法的觀點。兩者都顯明一個事實(但前者較易帶出這種強調的效果):光是聽還不夠。曼遜(W. Manson)則認為第二種讀法是指:這卷書信是對一個因為“信心”不足而分裂的團體而言的89。但是就算是指著本書的受信人說的,這樣的解釋與上下文所提的以色列民則毫無關聯。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這句話似乎排除了這樣的觀點。──《丁道爾聖經注釋》 從神而來的福音,傳給舊約也傳給新約時代的人,傳講方式或有不同,但都須靠著信心來接受,才可以有進入那安息的權利。以色列人聽了沒有反應,因為沒有信心,得不到真理的益處。可見單聽而不信是不夠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象傳給他們一樣: 指新舊約百姓都聽到神的好消息。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 說明即使聽到神的話,但若不以信心去付諸行動,也是無用的。以色列人聽到神的話,卻不順服而遭遇不幸。這段話表明聽到福音的人要負責任,要以信實見證福音。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3】「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 信徒們與詩篇九十五篇裡所提到的古代以色列民景況全然不同。然而,作者在此仍再一次借著引用舊約而強調神不許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的審判。作者如此說,把信徒更美的地位帶進更鮮明的焦點中。作者說到“但我們已經相信(過去時態)的人,得以進入(現在式)那安息”,他是表明:他所說的安息是一種正在應驗過程中的經歷。這個安息並不只是未來的盼望,而是指基督徒在現實的環境中所要享受的。奇怪的是“相信”這個字並非現在時態,但作者很顯然是要說明決志信主這件事。第一節的警告很顯然是對那些不能享受神為他們所預備的安息之人所說的。 我們認為希伯來書的原始受書人一定明白“安息”的屬靈本質,因為作者到目前為止尚未界定它。然而,他確實在下一句的經文裡給予一些暗示──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作者好像要他的受信人把思想從飄流曠野追溯到創造工作上。我的安息這引句和造物之工的作者批註是息息相關的。信徒們現在所進入的安息不是別的,正是神在創世工作完成後,歇了祂的工所進入的那種安息;也就是說,安息的概念是完工,並不是不作工(詳閱第10節的批註)。 特別要注意的是:“安息”並非是個全新及基督降生之前未曾有人經歷的一種概念,反而在整個人類歷史上都有機會享受到。安息這件事最深遠的觀念可以追溯到宇宙的創造,而且是神盼望每一個人類都可以享受到的。“安息”是人類無法祈求的質素,事實上,人類若非透過耶穌基督,無法找到安息。耶穌自己就曾經邀請人們到祂那裡去得著安息(太十一28~30)。──《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安息”並非將來才有,也非基督來後才有的經歷,而是自有人類便已存在,是神一直願意人得到的。祂自己完成創造之工,對所造萬物美好完備感到“安息舒暢”。這是神所享受的安息
(參出三十一17),是屬於祂的。神沒有停止作工,因祂一直為救贖世人而工作,為管理宇宙而工作(約五17)。對信徒來說,神所應許的“安息”已是現實生活的重要成分,是基督徒生活吸引人的美質。主基督呼召一切勞苦擔重擔的人到祂那裡,可以得到內心的真平安(太十一28~29)。 本節引用經文見《詩篇》九十五11。──《啟導本聖經註釋》 已經……得以進入那安息: 意味著不是血統上的以色列,而是屬靈的以色列,即借著信心與神和好的人才能進入安息(羅9:6-8)。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 神創造天地以後,便進入安息(創2:1-3),以此制定了有關安息的應許;此應許到今天仍有效,這說明新約聖徒也有資格進入安息<路6:5,安息日和耶穌的關係>。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4~5】下面引用兩處經文來佐證前面所論述過的;安息的實際和以色列民如何坐失安息。第一處經文引自創世記二2,卻使用了與二章6節相似的一般形式“有人在經上某處(pou)說”(中譯“有一處說”)。經文的權威性比起上下文的精確性更重要。七日的暗示緊接在第3節之後,並且為第9節所敘述的“安息日的安息”作預備。這裡提到第七日,使不少古代解經家認為,當歷史經過六千年後,神必叫萬物結束,接著是一千年的安息(參《巴拿巴書》15:4及下)。 第二處所引用的經文以又有一處說(引自詩九十五篇)的形式帶出來,重複引用在三章11節,並反映在三章18節,作者顯然是為了增加聽道者的印象。他特別強調最後定局在於神,而不是不信之人和惹神發怒之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安息”是神創造工作完畢時的休息。祂為以色列民定下歷代遵守的安息日,在禮拜六不工作,紀念神的安息,享受神賜人的福氣(利二十三3)。神救贖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經過勞苦的曠野,才進入榮美的迦南。迦南地又稱為“安息”之地(比較四8)。本書指出,以色列民雖然進了安息之地,雖然常守安息日,但自始至終未有享受過心靈的安息,因為心裡“不信”(四3,6;三 19)。 如果以色列人在迦南地上的安息就是神要他們得到的,便不會再提另一個安息(詩九十五7~8)。這兩處經文證明安息是真實的(4節 ;創二2),但以色列人沒有得到(詩九十五11)。作者引用經文不提書名,他看重的是神的話,由何人說並不重要(參二 5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四5】再次引用大衛引用過的民1四23(詩95:11)。指出安息之約不僅對摩西時代的人,對一切以色列百姓都有效。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6~7】既有這個詞把第6節與4~5節連接在一起,其推理著重在必進安息的人。探討的重點在於:既然以色列民(那先前聽見福音的)不曾進入,但是一定有某些人仍然可以進入,如此神的應許方不落空。而很奇特的是作者在此並不提進入應許之地的第二代以色列民,雖然他在第8節提到約書亞。這樣的對比似乎是以舊約律法的主要代理執行者摩西,和新約恩典的開創者基督為中心的。作者的思想又一次集中在以色列民不得進去這個事實,以此提醒受信人,原因是他們的不信從,他們只能怪自己。但這樣從摩西移到基督,是對詩篇九十五篇裡今日這個詞的再解釋,而詩篇原先在流浪曠野過後幾世紀,對“今日”也已重新詮釋。作者以特別的解釋方法,對今日再一次以不尋常的字眼介紹──也就是又限定(horizei)一日。這個動詞的意思是訂下範圍,作者使用這字,對引用經文的延伸意義真是恰到好處。雖然這裡還是沒有提及行動的主體,但我們清楚知道那就是神自己。 在大衛的書上從字面上解釋是“在(en)大衛裡面”,也就是在大衛這個人身上。這生動地說明了,聖經的產生是神和人合作的結果。雖然這裡說這些是大衛的話,事實上卻是聖靈借著大衛說的。而且,雖然硬著心是發生在曠野流浪時期,大衛過了多年提出來談,可見作者堅信神的話是繼續有效的。這就是他為什麼要向受書人說明經文與當代的關聯性。作者已經在第三章引用過詩篇第九十五篇,現在又重複引用該段經文的第一部分,增加了這段經文警告內容的莊嚴性,就像一個鐘不停地響著:“今日你們不可硬著心,今日你們不可硬著心”。正如布魯斯所說的,由於作者一再努力的說明,希望受信人明白,神的警告猶如摩西或大衛的日子一樣,也適用在他們身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既有了安息的應許,“今日”仍舊有效,適用於摩西和大衛的應許,同樣適用於今天。作者重複已在第3章兩次引用的經文(7節),好象一再敲響警鐘,諄諄勸戒,聲音響達全球:“今天,今天,就是今天,不可硬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曠野生活以後,對神的百姓來說,安息之約仍有效,大衛以此督促百姓當順服神的話。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7】「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 神與我們說話之前,要求我們有顆正確的心。因此,問題在於怎樣確知自己的心是對的。畢竟聖經論到我們的心滿了邪惡抄過四百次。── 麥瑞福《領導人的歷煉》 【來四8】雖然摩西的繼承人約書亞引領以色列人進入了迦南地,但這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安息,只是預表將來我們要進入的新天新地(啟21: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8~9】似乎作者在此處想到有人可能提出異議,但這只是他的猜測,而非陳述實情。反對者或許會說,雖然因著以色列人的不信,摩西不能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約書亞卻做到了,因此第6節的“既有必進安息的人”指的是約書亞引領進入迦南的人。在這樣的情況下,約書亞的地位則與帶領祂的百姓進入屬靈安息的基督同等了,但作者的想法並不是如此。他認為神再提的別的日子,正是因約書亞帶領百姓進迦南的行動並沒有完全實現神所應許的。的確,當詩篇作者說到安息,應用在他的時代,很顯然不是指約書亞實現的安息說的。畢竟,約書亞帶領百姓進入迦南,與神在創造萬物之後,所得到不變的安息相較,是何其短暫。神的“安息觀”與人的觀點是截然不同的,希伯來書作者引用詩人的話,將受信人帶進屬靈的領域中,這才是真的進入神的安息。 第9節以這樣看來(ara)引述作者的結論,說明它是不必多加贅述的。安息日的安息這樣的說明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個字(sabbatismos)未曾在他處出現過。它可能是作者所造的新字(MM的主張),因為它有效地區別屬靈的安息與迦南的安息(詩篇裡用的字是 katapausis)。那些有資格享受安息日安息的人被稱為神的子民,這把他們和不信的以色列民分別出來。事實上,這是一個相容並蓄的詞語,適用於指稱普世性的群體,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參:彼前二10是類似的用法)。這種神的擁有權是值得注意的,祂喜歡稱呼信徒為祂的子民。他們是個新團體,仔細地聽神的話語,並用心去遵行;他們取代了經不起考驗的舊以色列民。──《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者要我們明白神的安息與人的想法不同,他把這叫做 “安息日的安息”,原文
sabbatismos是個作者創制的新字,全本聖經只見此處。這種屬靈的安息與迦南的安息不同,只有“神的子民”(包括全世界一切聽了福音又相信了的人)才有資格享有。──《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四9】『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舊約的安息日,不僅是一個豫表,也是一個象徵。豫表,是豫表基督是人的安息;象徵,是象徵千年國度時天國的安息,就是這裏所說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另一個安息。在千年國度時,整個的天國,就是一個安息,其中的一切,都是快樂的,都是叫人滿意的。 【來四10】「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 這是神的安息,不是較次級的模式。神的子民分享祂的安息,祂如何,他們也如何。他們借著與祂聯合,得以進入祂的經驗裡。毫無疑問的,作者的意思是信徒們現在所享受安息日的安息,實際上正是神的安息。安息不是遙遠的盼望,而是立即可以實現的盼望。然而,作者仍然害怕有部分受信人與神所應許的安息完全無分,因此他在第11節提出勸勉。 作者稱頌安息(katapausis)絕對不是要貶低工作的重要性,這裡的“安息”並不是閑懶不工作。的確,這段經文所闡釋的,是神在創造之後進入祂的安息,而神的工作並沒有因此停止。這並不是說,神從此之後對宇宙運行秩序不再有興趣(這是自然神論人士的主張)。Hering批註說:katapausis 不只是休息的觀念,而且包括平安、喜樂與和諧。──《丁道爾聖經注釋》 信徒倚靠基督在十字架完成的救贖工作,就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不用靠自己便可以安歇在基督的平安和喜樂裡,這是神要我們進入的真安息。這安息應該也包括信徒在永世裡享受的安息
。──《啟導本聖經註釋》 信徒已經擁有神真正的安息,在具體的信仰生活中體驗到安息所帶來的益處,但因世俗的誘惑並不能全然享有其安息。這告誡我們:①脫離信仰享有肉體上一時的安逸,將成為永久的痛苦和懲罰;②在基督裡享有的安息,是真正的安息。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11】「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這句話所要告訴我們的是,安息必須努力進入,不要把它當作是一種賜予。“竭力”(spoudazo)這個動詞蘊含著急切的意味,與作者在本書信中所提出各樣嚴肅的警告一致。作者再次提出以色列民的例子作為勸勉的主要動機,因他清楚知道歷史重演的嚴重危險性。然而作者並沒有明顯的說出他的受信人犯了學那不信從的樣子的罪。這裡的希臘文(en hypodeigmati)有兩種可能的解釋:一為“重蹈覆轍”,一為“上行下效”。前者比較合乎原文的意思,RSV亦如此譯,但兩者的區別很小。新約聖經中一再告訴我們,初期教會時代的基督徒能夠從古代以色列民的經驗來看他們自己(譬如:彼得前書一章,有很強烈的出埃及記的架構)。──《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得救不靠自己的工作,完全是神的恩典。“竭力進入”不是要人用自己的力量,而是勸勉信徒勿蹈以色列人覆轍,快快憑信心進入神的安息(“竭力”的原文spoudazo帶有“快快”的意思)。──《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四11~13】作者表明神又真又活的話語是引領人進入永恆之安息的工具。其話語具有改變人的能力,使我們甘願順從神,並且看到自己污穢的樣子而悔改認罪。這就是我們順從神話語的理由。可見神的道在救贖意義上的重要性(約20:31;提後3: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作者在此用令人印象深刻的比喻來描述神的話語大能的特質,不但強調了行動,也強調了神的道的功效。首先,我們必須確立它的意思。這有兩種可能性:我們或是採取“道”是神的啟示的一般看法,或根據約翰的用法,用“道”特指耶穌基督自己,因為祂的功用乃是作為“道”(Logos)。兩者的關係原本密不可分,但是以其就近的經文脈絡來看,這個道應該解釋為神對人類的一般的信息。作者再三訴諸神對祂子民的啟示,意思是說:一個人除非在神的道裡面,並且讓神的道來管理他的每一經歷,否則他絕不能進入真正的安息,然而,最完整的道可能是,只有通過神在祂的兒子裡面完全的啟示。關於這個理論基礎,在本書信的一章1節裡已經說明。 此處所說,神的道的屬性包括活潑的、有功效的、銳利的(中譯“更快”)、能刺入剖開,這些都只是在個人身上產生功效的一部分能力而已。“劍”這個比喻立即使人想到審判,但是並非此處特有的。“道”能分開的觀念也由斐羅提出(詳 Ouis rerum divinarum heres sit, Sections 230~233)。但斐羅的觀點與本書信的理念有所不同,因為他觀念中的道不能在道德基礎上來區分事物,必須由人的理性來完成這個工作。神的道(作為神明確的命令)的人格化,從所羅門智慧書十八15、16獲得根據,它的解釋比斐羅的解釋更符合希伯來書的思想,但希伯來書的理念是更基礎性的。神的道能夠剖析辨明全人的每一個層面。 神的道是活潑的,這正反映出神本身真實的特質,因為祂是所有生命的源頭,這樣的生命滿有能力去完成祂所宣稱的目標。把神的道應用在啟示的記錄上時,尤其能夠說明它“活”的特質,因為“話”的觀念很可能淪入一種死的規條;猶太人對律法的觀念,正足以說明這一點。一個活的啟示必然會不斷的在領受的人心中產生果效。耶穌曾經宣稱祂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祂所強調的正是祂的啟示中賜人生命的成分。第二個特性是有功效的(energes),這是用以加強同樣的意思。一個活的物體,卻可能呈現靜止狀態,但真實生命的本質是動態的,並且能對任何未達此生命標準的發出挑戰。“神的道”本身帶著心智上與道德上的要求,要求人對它的勸勉發出反應,並作出個人的抉擇。毫無疑問的,作者從詩篇第九十五篇搜集解釋途徑,來思想發生在當前的屬靈挑戰情況。 以弗所書六17與啟示錄一16也都曾經把神的道比喻成劍,啟示錄用一把兩刃的利劍這個觀念來形容從那已得榮耀之神的兒子口中所說之話語的本質。以賽亞書四十九2與《所羅門智慧書》七22也可以找到這樣的概念。以弗所書的經文則說到屬靈的軍裝,是特別用來攻擊魔鬼的勢力。但是,希伯來書這裡所著重的是神的道的穿透力,因此用比較級的敘述方法來說明,更快。神的道就像兩刃的利劍,最叫作者震驚的是它刺透的能力。但是,甚至連這樣的描寫也無法恰當地說明神話語的功效。 以下的說明解釋了神的道的穿透力。魂與靈都能刺入剖開,這句話使人對神的道的分剖能力產生特別的注意力,但是此處所要說明的意思為何?雖然有人認為這是說到將魂(psyche)與靈(pneuma)分開,但似乎解釋成深入魂裡和靈裡是比較合宜的,也就是說,神的道能顯明兩者真正的性質94。在此,神的道被視為能刺透全人,包括魂與靈。如果我們採取前者的解釋,那麼神的道的穿透力是能徹底達到魂與靈之間,這是眾所公認難以辨明的分界線。在新約聖經中,“刺入”(dii/kneomai)與“剖開”(merismos)這兩個字,只有本書作者用過。而後者在二章4節也出現過,用來說明聖靈恩賜的分配,與這裡的意義全然不同。新約聖經裡,用 pneuma 來描述人的靈,是以人的屬靈層面為焦點,也就是與神有關的生命。而
psyche 則是指與人屬靈的經歷無關的生命層面,也就是與他自己,他的感情、思想有關的生命。在保羅的神學中,兩者有很強烈的對比。 這裡說到神的話剖開的功效,能延伸到骨節與骨髓、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是又一次清楚說明道在心思中的穿透力。神的話對我們的影響力可以延伸到辨明我們心中的主意,這樣的理念是很有挑戰性的。沒有任何事可以在神的信息的辨明力之前隱藏,連我們最深處的意念也不能。道會影響到我們的全人,從下一節經文的說明,就可以獲得解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的道,」可譯作『神的話』。這裏是說,神的話如果進到人的裏面來,就能分別甚麼是出乎靈的,甚麼是出乎魂的。這個分別,不是藉著自己往裏面去問所能知道的。自己往裏面去問的結果,只是叫你糊塗。一個問題產生十個問題,十個問題產生一百個問題,一直出問題。如果神的話進到我們裏面來,就根本不必問;不只不必問,並且清楚;不只清楚,並且清楚得很。──
倪柝聲 誠然,最難分別的就是自己的意思,自己的主意,因為我們的思想和用意是容易欺騙我們自己的。但是主的話一進來,就能把我們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辨明,立刻叫我們看見,我那一個思念是邪僻的,是不實際的,是為著自己的,是因著懼怕,是為著保護我自己。所以當你裏面有問題的時候,要藉著神的話來照亮你,你就不至於受欺。──
倪柝聲 魂與靈既然可以分開,可見靈是靈,魂是魂了。魂與靈的分開是非常重要的,這關係到基督徒靈命的會不會長大。如果一個基督徒不知道魂與靈的分別,他怎能追求那屬乎靈的呢?並且在許多時候,就要把屬魂的當作屬靈的,因此就長久停在屬魂的生活裏,而不去尋求屬靈的。──
倪柝聲 『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剖開。』這裏明說魂與靈是能剖開,就是能分開的(這裏所說的『剖開』,達秘譯本的腳註告訴我們,原文乃是指著將兩件東西分開,不是將一件東西切開),可見魂與靈是兩件東西。此外,骨節與骨髓,乃是身體裏的東西。所以這裏給我們看見,人有靈、魂、體,三部分。 『心裏的思念』,心裏能有思念,這就清楚指明,魂裏的心思乃是心裏的一部分。『心裏的主意』,這是意志的故事,魂裏的意志,也是心裏頭的一部分。 【來四12~13】對神藉先知和基督曉諭人的事,決不可掉以輕心。神的話(“道”)見於聖經,更見於基督的道成肉身(約一1,14),不只活潑而且能產生實際功效,其威力比一切兩面開鋒的劍還快,無堅不入,我們的整個身心都能深入辨明。只有生活思想為神的活潑生命之道完全照明的,才能進入真正的“安息”。 “活潑”是有生命的表現,神是一切生命之源。“功效”是行動的結果。信徒有了神的話語的浸潤與照亮,生命活躍,欣然遵行神旨。神的話已有如此功效,神自己更是全能全知,在祂眼前萬物赤露敞開,無所遁形。──《啟導本聖經註釋》 【來四13】「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這樣的說明很顯然是指著神說的。這句話從字面上的解釋是“與我們有帳目關係的那位”,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向祂交帳的那一位”,這提醒我們:有一天終必要交帳。這一節必須在這個亮光中來理解。 “沒有任何事物或任何人,可以躲避神的眼光”,這樣的忠告對我們是有益的。每一個受造之物都是赤露的(gymna 直譯“赤裸裸的”),他所強調的是在神面前完全的顯露。此外,他又說是敞開的(tetrachelismena),這是個很生動的敘述,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在這裡,七十士譯本裡也從未用過這個字。它的意思是“把頸子往後扳”(就像在摔角時);第二個意思是“赤露著的”,或因被征服或被迫而仰臥在地上,或者在這裡是指“揭發”的暗喻用法。這裡似乎是說,在神的眼前,沒有任何人可以隱藏自己的臉,他的頭被壓向後,以致暴露在神的面前。這種嚴肅的觀點,是為了本書信的第二部分作預備,在第二部分中說明基督大祭司工作的目的與影響力。萬物都無法隱藏的事實,說明人類急迫地需要一位元真正能為他們行動、有影響力的代表。──《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四14】「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或許本節開頭的既然(oun)這個連接詞,使本節經文直接與二章17~18節互相連接,其間的敘述佈置了格局,卻使受信人注意這個主題的重要性。 作者用三個詞來論述我們的大祭司。第一個是偉大的(中譯“尊榮的”),這個字眼把祂標明出來,是比其它次等的祭司更美的。第二個特性是已經升入高天。因為所用的這個“天”在原文是複數,有人認為此處受到猶太人認為天有許多層的觀點所影響。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2說到他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則宣稱天有七層。但是在舊約聖經中,一般常例多是用複數來形容天,因此這裡指的大概不是猶太人的多重天的觀念。最有可能的說法是,這種概念是一般性的,作者用它來說明亞倫等次的大祭司進入帳幕的各種限制與基督升入高天的對比。我們的大祭司直接進到神的面前,這句話說明祂的通道是暢通無阻的。我們或許可以用這節經文和十章19節作一比對,那裡說到,因為我們大祭司所成就的工作,我們可以坦然的進入“至聖所”。換句話說,我們有分於我們大祭司的通路。作者給祂的第三個描述是祂的名字:神的兒子耶穌。“耶穌”已經在二章9節和三章1節提過,那裡界定了祂的人性部分,說明祂適合於擔任大祭司職分的資格,在六章20節,七章22節,十章19節,十二章14節,十三章12節幾處經文裡都把耶穌的名與大祭司的主題連接在一起。“耶穌”這個名字就如“基督”的單獨用法,經常不附帶任何頭銜的出現在希伯來書(各有九次)。 “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這裡所用動詞(kratomen)的意思是固守,這似乎是在強調我們個人的決意。這個觀念在十章23節又以略為不同的動詞“堅守”(katechomen)再次提出,並且也帶著同一個受詞所承認的。“承認”這個字已經在三章1節出現過,也許是這卷書信的關鍵字,因為這節經文和十章19~23節的經文有直接的關聯。的確,四章14~16節可以視為大祭司主題的引言,十章19~23節則是個結語。這兩處經文也都提到要持定所承認的,我們可以借著一位大祭司坦然無懼地(parresia)來到神面前。兩處經文的呼應是如此的顯著,並非出於偶然。它們反映出作者在本書結構上的計畫。他論述大祭司主題的旨趣,絕不是空談理論,而是很實際的,為要勸勉受信人親近神。──《丁道爾聖經注釋》 自本節至七28乃是以《詩篇》一一〇4“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節經文為中心,闡釋一個新主題:基督比亞倫更美
。 本書以前有好幾個地方提到基督為祭司(二17;三1)。但到本節才開始詳盡說明。這位新的祭司有三大特點:1,祂是“大”祭司,地位、品性和工作超過由亞倫一脈相傳的一切其他祭司。2,祂“已經升入高天”,遠勝亞倫進到會幕至聖所的狹窄幔子(出二十六33)。基督直接到神的面前,我們因此也可坦然到神前(十19)。3,祂是歷史上的人物,但又是神的兒子,有十足的人性和神性,可以做我們的大祭司。──《啟導本聖經註釋》 大祭司: 意味著基督超越利未系統的祭司。利未大祭司只能進入地上的至聖所,而基督是升天,坐在神的右邊(王上2:19)。神的兒子耶穌: 指耶穌擁有神性和人性,他必成為信耶穌之人的救主。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14~16】這部分論述基督超越摩西的祭司職份(四14-10:18)。基督之所以成為人類中保大祭司,是因為他為了代贖人的罪,取了人的形象,受人間的苦難,並且作為挽回祭將自己獻給神。通過這些我們可以瞭解到耶穌的神性和人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這裡用因為(gar)這個連接詞來說明我們要持守所承認的道的理由,我們坦然無懼是因著我們大祭司的能力。在新約聖經裡,只有希伯來書使用體恤(此處和十章34節)這個動詞(synpatheo,直譯為“一同受苦”)。這裡是說基督體恤祂的百姓,而十章34節則說基督徒體恤那些受捆鎖的人。基督徒所以能夠同情別人,是因為基督能體恤他們。基督所能體恤的是我們的軟弱。軟弱(astheneia)的觀念,包含著需要的自覺,本書信在提到亞倫祭司等次的軟弱時出現過幾次(五2,七28),並且以此和我們大祭司作強烈對比,說明我們的大祭司沒有這些軟弱。事實上,祂是剛強的,祂超越這些需要,所以祂站在一個體恤我們的地位上。軟弱這個字含義非常豐富,包括我們感到的任何需要。祂體恤有缺乏的人,不體恤自滿自足的人。 或許有人會認為即使我們的大祭司可能體恤人的軟弱,但祂卻不知道困擾人的試探,作者特別就耶穌所受的試探提出說明,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這是對二章18節的進一步說明,那裡提及耶穌受試探的事實,保證祂可以幫助凡是受試探的人。作者在此提出兩個進一步的主張,引發更銳利的問題:祂所受的試探和我們所受的一樣(與我們一樣);這些試探含蓋了所有的層面(凡事)。第一個宣稱可以解釋為祂的性情和我們一樣,而不是祂所受的試探和我們一樣,但是這樣的解釋並沒有免除第二個宣稱的含義。凡事(kata panta)說明了在遭受試探時,耶穌所遇見的和我們一樣。這樣的說明帶給我們莫大的鼓舞。我們得到莫大的安慰,因為祂竟然也曾經歷了和我們一樣的試探。 但是這裡出現了一個例外的條件,只是祂沒有犯罪,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既然我們受試探,我們也犯罪,而祂受試探卻不曾犯罪,祂所受的試探怎會與我們所受的一樣呢?如果祂不像我們有犯罪的傾向,這事實豈不顯明出祂是處在一個有利的地位上,立刻將祂所受的試探與我們所受的區別出來?為了解釋這個疑難,我們必須注意:試探的本身並不見得是有罪的。這個觀點實在是需要從面臨試驗或誘惑來看,顯然有不犯罪的可能。耶穌處在試探之下,祂所受的試探程度明顯有別於人類所受的,因為祂並沒有犯罪的傾向;另一方面則是,耶穌所受的試驗,面面都和我們所受的相類似。耶穌受試探並不局限於聖經所記載在曠野所受的那三次,而是發生在祂的全部工作期間。我們只要知道祂經過了別人從不知道的壓力和逼迫就夠了。在此,較大的試探就包括了較小的。當我面對試探,就算懷著這位完美且具神性之人所未曾經歷的犯罪傾向,但和祂所忍受的試探相較之下又算甚麼呢?與其說祂的無罪是為了給祂的百姓樹立榜樣,不如說是要以此激勵他們。我們的大祭司歷盡了人間一切的試煉。 關於耶穌無罪這重要而特別的說明,我們可以比較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21的論述。這是新約聖經一貫的教訓,對希伯來書作者的大祭司主題格外重要(參七26起有更詳盡的說明):耶穌雖然是個人,卻是沒有罪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者將基督受的試探和人受的作比較。基督受過人會經歷的每一種試探(看二18注),和我們受的沒有甚麼不同。試探本身並不是罪,罪是受試探的結果。基督受試探與我們不同的一個地方,是他沒有因試探而犯罪(看太四1~11)。“體恤”為需要的人而有 ,“軟弱”才會需要體恤。“體恤”原文sumpatheo有“與之一同受苦”的意思。我們的主基督這位大祭司,自己也經歷過人世的試探,能夠體恤需要安慰與説明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體恤我們的軟弱,……只是他沒有犯罪: 基督取了人的形象,受過試探,所以知道人的軟弱,從而體恤我們。雖然基督無罪,但也受過試探,卻全然戰勝了罪。通過這些我們可知:①受試探不是罪;②犯罪是受試探跌倒的人自己的責任(林前10:13;雅1:14)。
──《聖經精讀本註解》 【來四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是另一個勸勉。前面曾說過,勸勉在十章22、23節又再次出現。人來到神面前的可能性特別佔據了作者的思維。這裡有幾個重點值得我們注意。第一,基督徒來到神面前所表現的特性是坦然無懼的,或放膽的(parresia),這字表示從恐懼中得著釋放的自由。這是基督徒來到神面前最引人注意的特性,即使人在神面前表現敬畏的態度,仍無礙於此一特性。在主禱文裡完全顯明這特性,像“我們……的父”這樣的稱呼,顯示出驚人的膽量。 第二個特性是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寶座是王權的象徵,是令人懾服的地方,但它主要的特性卻是恩典;換句話說,這是神隨己意白白施恩的地方。八章1節和十二章2節都說到耶穌基督坐在寶座的右邊,這寶座是施恩之處,耶穌就是保證。 第三個特性是憐恤與恩惠的結合,這兩者都是寶座所發出的特殊恩澤。前面已經說到我們的大祭司是慈悲的(參二17)。這在新約聖經中是個很突出的主題,也是保羅書信的特性。 第四個特性是我們所得到的幫助是隨時的。神恩典的供應是無限量的,惟一的條件是我們願意去領受,這樣的心是不可缺少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隨時的幫助』更好是繙作『合時的幫助』,就是合乎時需的幫助,也就是正在有需要的時候,所得到的幫助,這需要我們在靈裏隨時禱告摸著神的寶座,接觸神的自己才能得到。 信徒來到神面前可以:1,坦然無懼,稱祂為“我們在天上的父”;2,到達施恩座,是白白蒙神恩典的地方 ;3,得蒙憐恤;4,神的恩典無限,隨時成為我們的幫助。──《啟導本聖經註釋》 施恩的寶座: 是指基督升天後坐著的寶座,與存放審判人的律法的約櫃形成對比(出28:17-22)。坦然無懼地來到: 基督通過十字架的代贖成為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他知道我們的軟弱,同時幫助我們(羅8:26,27,34),所以我們可以把一切重擔交托給神,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10:19)。因此,信徒遇見試探和苦難時,不應灰心,要確信來到神面前,必得到豐盛的恩典。──《聖經精讀本註解》 【第四章題到許多次“安息”,到底“安息”共分幾種,每一種安息的涵義如何?】 第四章是很複雜的一章,其中提及“安息”的說法,會使人頭昏目眩,可是如加以仔細分析,作者所論的安息,共有幾種; 一、神創造的安息(3-7,10節)。神在六日內創造萬有,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創二1-3節)。這是聖經中提及的歷史上第一個安息日。 請注意這一個“安息”,不是在一天內完畢。因為在六個創造日中,均題到“有晚上,有早晨”,只有在第七日不說“有晚上,有早晨”,表示這第七日的“安息”是永久性的,人類應在神所安排的安息日享受雙重的安息,即“身體的安息”與“心靈的安息”。可惜始祖犯罪後,人類失去“心靈的安息”,而“身體的安息”也漸漸被人遺忘。 二、進入迦南應許地的安息(3節下第二個安息。5節,8節同意)。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四十年,一旦進入迦南應許美地,不必再流浪,於是安居樂業。這是第二種安息。可是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都因犯罪而死在曠野(三17),只有約書亞、迦勒和在曠野出生的第二代以色列人才能進去。 所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除兩個人外),都沒有享受到“進入迦南美地的安息”,他們不能進入,是因為“硬著心”(7節)和不信(三18-19)。 神應許他們進入迦南,享受安息,但他們都死在曠野,不能享受那安息,不過、那“應許的安息”依然存在,只有他們不能享受而已。 三、救恩的安息(l節,3節,11節)。這是主耶穌所宣佈的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29節說到救恩安息的兩面: ①得安息(28節)。 ②享安息(29節)。 有許多人信了耶穌,得了救恩的安息,即心靈的安息。但不是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懂得“享受安息”,享安息是須付代價的,那代價乃是“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
希伯來作者對讀者題到這救思安息之時,分作三方面: a.有人已經進入安息(3節)。 b.勸勉他們竭力進入那安息(11節),即付代價而進入。 C.有人在安息的邊緣(l節)。這節聖經有不同的翻譯。有人這樣譯: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判定為趕不上(進入那安息)了”,或: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自以為趕不上(進入那安息)了。” 可能當時有些信徒懷疑自己是否得救,所以作者題出這種警告。他認為我們不該“懷疑”,也不應被任何人判斷我們失去進入那安息的資格。因為凡信耶穌為救主的人,都可“進入他的安息”,不過,要享受他的安息,則要順從與聖潔。 四、千禧年的安息,亦即“安息日的安息”,即一切安息日的最後大安息(9節)。希伯來書作者雖然沒有獲得像約翰在拔摩海島所獲得有關千禧年啟示,但他也題到“更美的家鄉”(十一16)和“天上的耶路撒冷大會”(十二22,24),表示他有一個遠景,這遠景就是“安息日的安息”。 “安息日的安息”一詞,原文是一個字,中文譯得比英文聖經譯得合原文。 第四章中文所譯的安息,原文用兩個不同的字。 ①KATAPAUSIS,除了9節“安息日的安息”之外,從第1節到17節所有的“安息”,均用此字,這字是身體“休息”之意。 另外中文兩次用“歇”字(4節,19節),原文也是這個“休息”。但6節的“進安息”二字,原文只說“進入”,並無“安息”,所以一共用了九次這個字。 三章11,18兩次安息,原文也是用這個字。 ②SABBATISMOS,這是第9節“安息日的安息”的原文。該字原意為“安息日型的安息”,不是普通的“休息”。以色列人在安息日是絕對“休息”的,什麼工都不作,英文聖經欽訂本只譯為普通的休息(REST),但更正本(R.V.)與最新更正本(R.S.V)都已改正為SABBATH REST,即安息日的安息,與中文同,證明中文聖經早年翻譯時,是很小心的。 在作者的希望中,認為只有在未來“安息日的安息”裡,人們才有真正的安息,包括身、魂、靈三方面的安息,這是“更美的安息”。這種思想與作者在本書所論多種“更美”的事,正相符合,如: a.更美的指望(七19)。 b.更美之約的中保(七22)。 C.更美的職任(八6)。 d.更美的祭物(九23)。 e.更美的家鄉(十一16)。 作者說: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表示這安息仍未來到,仍在將來,不過現在已“存留”著,等候神的子民有一天去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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