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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希伯來書第六章講義     來六

竭力往前進    來六      (林佩軒)

根基與房子     來六 1    (慕安得烈)

完全的地步   來六1      (李士琦)

懊悔死行,各樣浸禮,按手之禮    來六l2      (李道生)

道理的開端    來六12

基督徒生活的長進    來六l18     (許牧世)

進到完全    來六118     (漆南智)

重釘十字架     來六46      (李道生)

重十字架釘    來六6      (許竹軒)

近乎待救    來六9      (李道生)

聖子與神的起誓     來六17

兩件不更改的事    來六18      (李道生)

靈魂的錨通入幔內    來六19      (李道生)

 

 

        希伯來書第六章講義

                    讀經:希伯來書六章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來六l3

     在基督徒的生活裡,有好幾個真理乃是根基,這一個根基是不能放鬆的。信徒不必重複的立根基,但是根基總得立。立了根基的人,不必重複的立,一次立了就夠了,但是沒有立的總要立。今天教會的錯誤,和當時希伯來人的錯誤完全兩樣。希伯來人,是有了根基還要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呢,是進步了,而根基沒有立好。所以要補好根基。不然的話,房子蓋得高,而根基沒有立好,就不能維持,就要倒下來。

    「所以,」是因為以上的緣故。「離開,」不是背道,乃是繼續的往前進步。「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原文是讓我們被帶到成人(完全)的地步;所謂長進乃是繼續原有的往前進,並不是離棄這個,再重新起頭。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希伯來書六章18節是說我們得救以後該如何長進。我們要長進,就當離開救恩道理的開端,我們不必再從這些基礎的教訓作起,就是不必再立根基,也就是不必再重新悔改相信,只要向前追求就可以了。   

    這裡有六種道理開端的東西。這六件可以分作三類:

    第一類是兩個行為,懊悔死行和信靠神,是兩個行為;

    第二類是兩個外表上的見證,受浸和按手,是兩個外表上的見證;

    第三類是兩個關於將來的道理。復活和審判,是兩個關於將來的道理。

    其中有一件被我們忽略了的,就是按手。

    「基督開端的道理」(新譯):

    1)「懊悔而離開死人的行為(工作),又信靠神」(新譯);這是由死行而轉向活神。靠律法得救是死人死行,行了還是死;一個被聖靈感動的人要悔改這種行動,停止這種行動,離開這種行動,要由死行轉入信,由死人(自己)轉向永生的神。『懊悔』原文是心思改變,是心思的回轉。

    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各樣洗禮是猶太人洗手、洗腳、洗浴的規矩(可七4);按手是獻祭時的認罪與祝福和分授恩賜的禮。

    (3)「死人復活,以及永遠的審判。」主來時有義人的復活,千年後有定罪的復活,在白色大寶座前受永遠的審判。

    『基督道理的開端…,根基,就如那悔改脫離死行,信靠神,各樣的洗,按手,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原文)。聖靈在這裡說到根基的道理,例舉六種來,可分作三對:

  第一是悔改與相信:

  第二是各樣的洗與按手;

  第三是復活與審判。

    每一對的第一種,都是重在消極方面,重在有所脫離;每一對的第二種,都是重在積極方面,重在有所進入。悔改是脫離死亡的行為,相信是進入神的裡面。各種的洗——受浸是其中之一——是叫受洗者脫離不該有的東西,按手是叫被按手者進入該進入的,得著該得著的。復活是叫人脫離死和死的範圍,審判是叫人進入另一個世界。

    信徒不必重複的立根基,但是根基總得立。當時的希伯來人,是有了根基還要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的基督徒,是這些根基沒有立好就往前去了,這太快了。是根基的東西,就不可少。缺少了,有一天要出事情。

    古教會除了浸禮之外,並沒有別的洗禮了。這裡的洗禮也並非水、欠和聖靈的洗禮,因為這裡所說的是舊約諸般的洗。使徒在這裡是勸希伯來信徒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來進入完全。他們是希伯來人,所以,有許多與舊約發生關係之處。我想:譯經者,在這裡若將「禮」字除去,就更明白許多。這裡「各樣的洗」,是指著聖殿中許多的冼濯說的:就是「按手」也是指著舊約按手於犧牲頭上的事。新約時代只有「一洗」(弗四5)。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18

    這段話:   

    (一)不像司可福先生那班人所說,是指著假信沒有得救的人,將來永遠滅亡說的。因為這裡所說的人,乃是那些:

    1)蒙了光照,

    2)嘗過天恩,

    3)有分於聖靈,

     (4)嘗了神善美的話,和來世的權能,而

    5)從主的正道正路上跌開的人。

    這樣的人,必是得救的,因為這五種資格,只有得救的人有。

    (二)不像那些不信『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所說,是指著得救而後犯罪跌倒的人信徒,將來永遠滅亡說的。這與聖經基本的真理太合了。這段話是指著得救而不長進,或失敗的真信徒,將來在國度時要受主一時的懲罰說的。這段話所注重的有三點:

    1)已經蒙恩得救的人當長進:

     (2)蒙恩得救了的人當如何長進;

    3)蒙恩得救了的人,不長進的結局。

    「已經蒙了光照,」原文是一次已足的光照。

  有五件事—光照、天恩、聖靈、神的善道、來世的權能。

    「善道,」原文有兩個道字,一是道成肉身的道,是有位格的;第二是本處用的道,是主觀的,是在人心中生效的話。這裡的意思是神的話和人發生了關係,在人心中有了效果,也就是人嘗出了滋味。「覺悟來世權能,」是領會了主的王權國度。

    「若是離棄道理重新懊悔,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新譯)。

    「為他們自己而重釘神的兒子,明明的羞辱祂」(新譯)。當時一些人因為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就否認主。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這裡的意思是說,我們得救了以後,若跌倒離開了主的道理,要再起來向前長進,就不必再重新懊悔,也就是不必回到起頭的地方,再重新悔改相信,因為就是要這樣作,也是不能了。起頭的悔改相信,只需要有一次就可以了,不必再有第二次。就是要有第二次,也是不能了。比方人生下之後,若是跌倒或出了事,只要起來向前進就可以了,不必也不能再回頭去生下來。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這不是指著沉淪、滅亡,乃是指著在神的使用上被廢棄,給火焚燒,也就失去神的使用,而受到懲罰和虧損。

    『被廢棄』與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的『被棄絕』同字,那裡使徒的意思是說『得不著(主的)稱許』,而受虧損。『近於咒詛』與在咒詛之下不同。不信的人是在咒詛之下,不長進或失敗的信徒是近于咒詛。『焚燒』是焚燒在地上所長出的荊棘和蒺藜,不能燒滅地的本身。將來那些不長進或失敗信徒被焚燒,是他們那些草、木、禾秸的生活和工作被焚燒;他們雖因此受虧損,而他們自己仍要得救(林前三1015)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912

    「你們是更美的,也是有救恩的」(新譯)

    聖經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要效法別人信心的行為,雖然聖經說我們該效法別人的信心(來十三7),但是效法信心與效法信心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多少時候,我們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才知道我們所效法的是人信心的行為,不是人的信心。多少時候,我們不知道要經過多少難處,才看見這一種效法人信心的行為的路是走不通的。

    「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來六1315

    「這樣,亞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

    亞伯拉罕所受的試驗極久,他所得到的酬報也極豐厚。神用遲延應許的方法試驗他,但是他卻恒心忍耐。他並不懷疑神的信實,也不懷疑神的權能,他絕對的信靠神。雖然神遷延日久,他並不作聲,只安安心心的等待神的時候。這樣,他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

    神的應許,是不能不完成的。忍耐的等候者,是不能失望的。信心的盼望,終必實現。

    親愛的,亞伯拉罕的忍耐,真叫急躁的人受羞愧,叫出怨言的人受譴責,叫等候的人不灰心,叫順服神的旨意的人得鼓勵。請你記得,亞伯拉罕曾受過試驗,曾恒久等侯,曾得了所應許的,而心滿意足了。你當效法他的榜樣,這樣,你將要享受到同樣的祝福。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道指望如同靈瑰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來六1620

    錨要拋在水裡,船才不會搖;錨不是擺在船上的。信心也是這樣。信心從來不是相信在我這裡的,信心是要拋在主耶穌那裡。我們越看自己就越灰心。如果把我們的信心拋到主耶穌的十字架上去,我們就平安了。

    世上的海員,把錨拋在水中抓住地;屬天的海員,是把錨拋在天上抓住天,表明我們的依靠和希望是在天上。

 

        竭力往前進    林佩軒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

 

    詩歌:

    「往前進!往前進!進到完全地步。

往前進!往前進!進到完全地步。」(奮興詩歌一三四首)

13節:

    「道理的開端」,就是入門的道理。希伯來的教會信徒,已是認識神,但因忽略救恩未能前進,故作者勸勉他們,叫他們應當把基督道理的開端撇開,不但得救重生成聖,要竭力前進,進到完全的地步,不要灰心退後,應有信心前進,作個得勝的基督徒。

    在這裡說到教會的六個根基:

    (一)「懊悔死行」,就是悔罪改過。基督道理的開端第一步,就是叫人脫離罪惡。

    (二)「信靠神」,就是信靠耶穌。因悔改的人就要信靠耶穌,這和第一步是相連的。

    (三)「各樣洗禮」,

  1)水洗。(彼前三20)這是一種禮儀,用來表明的。

  2)血洗。(約壹一7)經過這洗,才是得救。

  3)靈洗。(徒一5)受靈洗得聖靈充滿,才有能力為主作見證。

  4)火洗。(路三16)耶穌在曠野四十日夜,那是受火洗。經過火洗才得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5)死洗。(路十一50)與主同釘十字架,死在主的死裡,完全沒有自己了。這是指到十字架的苦難,為主背架的人必須受這洗。

    (四)「按手之禮」。此禮分兩種:

    1)醫病的按手。(可十六18

    2)受聖靈的按手。(徒八17;十九6)

    (五)「死人復活」,即將來身體的復活。(林前十五22)可分兩次:

    1)義人復活。(路十四14;啟廿4

     (2)惡人復活。(啟廿1213

(六)「永遠審判」,即末日的審判。(啟廿1112

 

48節:

    這裡論到重生道理最要的憑據有五:

    (一)「蒙了光照」,即知罪,(約十六8)聖靈來了,為要叫人知道罪。一個重生的人就會知道罪。

    (二)「嘗過天恩滋味」,即禱告後心平安。(羅八6)重生的人接受聖靈的感動,經過認罪的禱告心中就平安了。

    (三)「在聖靈有分」,即再犯罪心會難過。人重生了是不願意再犯罪的,但偶然不覺又再犯罪,心中就極其難過,這是聖靈的工作。

    (四)「嘗過神善道的滋味」,即喜聽主道。(彼前二23)因為重生的人看主的話要緊;他聽道一次比一次更多得到好處。

    (五)「覺悟來世權能」,因已看破世界,只望將來榮耀,在千年國裡與主同作王。如果人重生後再犯罪而不覺悟者,真是無法可救;因重釘耶穌於十字架,明知故犯,踐踏主血。

    比如一塊田地,既吃過了多次下的雨水,理宜生長菜蔬供給人用;若反長出荊棘和蒺藜,那末,這塊田地,必被廢棄,結局只是用火焚燒而以。「田地」,可比人心。「雨水」,是表聖靈。一個重生的人裡面就有聖靈,若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就蒙主愛,這人就從神得福;不然,離了主,終必受咒詛,扔在火裡燒了。「因為我們得知道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卻還拒絕救恩)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敞人的烈火。」(來十2627)故人重生後再犯罪就心裡難過,若明知故犯,仍不覺悟,那就沒有盼望的了。

 

912節:

    所以退後的應當前進,斷不可至於離棄道理,乃是必要得救。一個真真得到重生的人,雖然偶爾不慎而跌倒了,但終必能再起來而又前進的。為主工作所結的果子,並不落空;因主是公義的,祂不能忘記我們所作的工,只要我們能忠心到底,有愛靈魂的心,殷勤不惑,熱心為主,遵主旨意,竭力作工;「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像亞伯拉罕那樣,就必能得到極大的福氣了。

 

1320節:   

亞伯拉罕順從神,把以撒獻上,故神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神應許亞伯拉罕,那時他雖不見,他們恒心忍耐,故終能得到頂大的應許;一面應許一面起誓。神的話是永不更改的,我們看看猶太人就知道,他們現在是天下頂富的民族。我們信主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的應許是靠得住的;我們也應當要有信心和忍耐以仰望主,在軟弱的時候,就剛強起來!總要持定指望堅守真道,以免失去將來的賞賜。耶穌是我們的先鋒,祂在十字架上用血與父神簽字,這是可靠的,且又通入幔內。「幔內」,乃神降臨的地方。通入幔內則指望堅確,沒有搖動。我們要得勝只有倚靠耶穌:(林前十五57)祂是繼續麥基洗德為永遠的大祭司,升到神右邊,在天上幔內;我們既有大盼望在天,就更當竭力前進而不再後退了。

 

            根基與房子    慕安得烈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1

 

    「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信靠神。」(來六1

    耶穌曾說過一個寓言,有個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結果一下雨,房子被雨水沖走;還有個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儘管風雨來到,卻屹立不動搖。顯然這兩種不同根基的房子,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也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生命。

    保羅將他信仰的根基,奠立在神公義救贖的真理上,所以他說「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2)這對迷途的罪人而言,是永不動搖的磐石,是永遠得救的根基。

    以耶穌磐石為根基的房子,是怎樣的情形呢?在羅馬書五章1218節中,保羅指出因救恩而得的平安,只不過是信仰的開端,他繼續指出亞當犯罪,我們的命運是死亡,連那不與亞當一起犯罪的,也在死的權勢下;同樣,我們與第二個亞當(耶穌)憑信同死同復活,更要蒙受極大的恩典,讓耶穌在我們生命中做王,這才叫有根基的生活。

    在第六章他闡釋得更清楚,「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511

    藉著與耶穌同死同復活的經驗,我們脫離罪的轄制,同時藉著聖靈,耶穌完全釋放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而把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建立在救贖的根基上。弟兄姐妹們,羅馬書第六章只是淺談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需要更加進深地真正經歷福音的奧秘,在實際生活中切實經歷何謂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何謂與耶穌同復活,如此才能真正過著靈裡聖潔、喜樂的生活。

   

          完全的地步    李士琦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1

 

    希伯來書六章一節說:「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這節聖經告訴我們,信了基督,就要遵行基督的道,由通道的起點,向前努力,竭盡全力達到完全的地步。這句聖經是有深遠的意義。

    凡是一個人信了基督,人生就改變了,他知道過去的罪過,承認過去的失敗,認識耶穌是救主,只有靠著主耶穌,才能得救。從此他就常讀聖經,專誠祈禱,熱心聽道,誠實事奉,追求得著新的生命。但是日子久了,情形便有不同,有的是進步,有的是平淡,有的是成功,有的是失敗。因為當初很有信心,經過考驗之後,就要看各人的信心是否堅定,如果是堅定的就是信心加深,更是向前,如果信心不堅定,便敵不過魔鬼的試探,便退落下來。這種現象是值得大家注意與警惕的。

    人常有自卑感,覺得自己不如人,或是家庭環境不如人,或是自己的智慧不如人,或是自己的容貌不如人,或是自己的體力不如人,就覺得自己的缺點去力求改進,有時能做到,有時不能做到,在心理上不無影響。常我在幼年的時候,感覺到許多事不如人,有一種自卑感,曾和一位牧師談及這事,他卻告訴我說,你並沒有任何不如人之處,人人都有缺點,在這方面有缺點,在那方面有長處,不要自卑,世界上沒有完全的人。

    我們在信仰的生活上,亦是如此,有時覺得比不上別人的地方,因此,發生了靈性有關的問題,比如有人主張點水洗禮,有人主張浸禮,有人一次受洗不夠,還要第二次受浸,有人追求說方言,有人祈求醫病的恩賜。雖然人總有追求進步的天性,但是聖經明明告我們,各人所得的恩賜不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說得很明白。如果我們安靜去思考,一切是在乎神,不是我們自己所能決定的,神有祂自己的意思。

    人是不能完全的,卻是要學習達到完全的地步,主曾經告我們說:「所以你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雖然我們不能像天父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但是如果神與我們同在,靠著聖靈的大能大力引領我們,有屬靈的智慧,有屬靈的能力,有屬靈的生活,也就是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希伯來書六章1節告我們的話,就是要我們從信基督道理,領受主道之後,由這個起點,努力前進,達到完全的地步。比如受洗不過是開端,進入神的國,是要達到的目的地,一步一步達于完全。

    中國有一句俗諳,「宰相肚裡可行船」,是說做宰相的人,度量要大。基督徒要有大的度量,不要心肫狹窄。信徒是不完全的,常有缺點,有些人常有自私自傲的心理,以致常發生不良的結果。比如我們常憂慮教會的事,時常擔心,其實神的教會自始至今,已有很久的歷史,任何的困難,神會安排解決度過的。我們實在不能自恃,以為教會少不了我,否則就會發生問題,我們不能驕傲,因為驕傲是招致失敗的。在神的國裡,絕對沒有驕傲的,如果在靈性上驕傲,可說對於神的國是沒有份的,基督徒必要謙卑,才能進入神的國,達到完全的地步。

    如何達到完全的地步呢?有幾點值得我們注意的:

 

一、仁慈   

    基督徒要有仁慈的心,要同情人,憐憫人。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是仁慈的。主耶穌是最仁慈的,祂同情痛苦的人,醫治許多疾病的人。主耶穌對一個少年人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別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這個少年人有很多產業,卻不肯幫助窮人,真是為富不仁的人。現在有許多人生活艱難,度日不易,需要幫助,我們應要有仁慈的心,盡力助人。

 

二、愛心

    基督徒要有愛心,單是憐憫人的心是不夠的,憐憫是以上對下,以高對低的意思,好似富人對窮人,懷一種施捨憐憫的心情,不是同等相待的,所以我們更要有愛心,處於同等的地位去幫助人。愛心是連絡全德,比憐憫的心有意義得多,愛是偉大無比,哥林前書十三章所說的愛,是很明白的,無可比的,永恆的。約翰壹書四章七節、八節說:「愛是從神而來,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所以我們必要有愛心,才能達到完全的地步。

 

三、行道

    無論仁慈.憐憫,愛心,都要有實際的表現,怎樣實際表現呢?就是要有具體的行為,實踐出來,如果說有愛心而沒有行為,那是空的,只是口頭上的。雅各書二章十五、十六節說:「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不單是愛心要有行為,就是信心也要有行為。十七節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廿二節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行道會就是特別注重行道,所以我們必要注重行道的德行。

 

四、慎言

雅各書三章二節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所以控制自己的舌頭,不隨便說話,謹慎言語,是很重要的。孔子也說慎言:「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三吾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慎言是做人的要事,如果舌頭控制不住,隨便亂說,往往發生是非,成為嚴重的事,所謂三思而行,說話也在其內。中國歷史春秋戰國時代,許多的說客,播弄是非,那時社會是混亂極了。我們有口舌,應說出讚美感謝神的話,說造就人有利益的話,最好控制舌頭,不亂說話。

 

五、順服

約翰壹書二章五節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祂裡面實在是完全的。」這書幾章經文闡明愛的重要,彼此相愛說主的命令,所以我們應順服主,有愛心有信心,才能做到完全的地步,遵行神的旨意。保羅在羅馬書強調信靠順服。順服主的命令,順服神的旨意,就是信徒必備的德行。有些人傳福音,不是傳神的話語,是講自己的意思,就不是順服神,便不能得著神的恩賜。所以我們應有這五種德行,才是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

 

懊悔死行,各樣浸禮,按手之禮    李道生

            經文:希伯來述六章12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來六12

這是本書作者,在講到基督道理的開端時,其中有這三樣該注意的事,是我們必須明白的。所謂懊悔死行——「死行」為本書僅有特用的名詞(來六1;九14),它的意義,一方面是指死於罪惡過犯之中人的行為,就是活死人所行的行為(弗二1,5;提前五6.另一方面是指叫人永死之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一個未重生的人,在他受浸之前所應表示懊悔的罪行,就其性質與結果觀察,都是死行。以性質言,這些罪系自屬靈死亡權勢之下生出的(林前十五55;來二14;何十三14);以結果言,他們是死的,是來自屬靈的死亡而終於永死(雅一15;羅六12)。所以這樣的死行,應當悔改,不可再犯,必得神所賜給屬靈的永恆生命(徒三26;十七30;十一18;約三15,16)。

所謂「各樣的浸禮」——浸禮原為傳道人奉父,子,聖靈的名(太廿八19.向人所施行的水浸,為受浸的人開始進入恩約的表徵與印記,叫人熟悉這約而堅守之。但這裡是說各樣的浸禮,為複數字在聖經別處沒有提過,因而可有幾種不同的解釋,如是指舊約各樣洗濯的禮(可七34),或者水浸、火浸,與靈浸,各樣的浸禮(太三11),更可指奉基督之名的浸(徒二38),奉約翰之名的浸(徒十九34)等等。總之,筆者認為浸禮樣類雖多,但其施行只有一次一種;其受浸是得地位;其本質是在人與基督聯合時,靈魂的成聖與潔淨;並且是藉著道的功效,在其內心所作成的(彼前三21;弗五2526)。所以浸禮是不應該重複或重做的。

    所謂「按手之禮」——這可指為按手祝福,醫病,受聖靈之禮(太十九1315;十八16;可五23;六5;徒八1719;十九6),亦可指為按立受聖職之禮(提前四-)。這些聖禮是關乎教禮的,也是不可重複。如作為一種明確的教義解釋,這「按手」系指將聖靈的平常與特別的恩賜和恩典賜給信徒,以按手這外在的禮儀表明之。這是新約福音書中的特點,複在本書指到認為基本教義之一者。

 

                     道理的開端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12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來六12

    作者于此處所謂「道理的開端」有: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這類基本教義是儘早就應該學會的。但若想竭力進到完全地步的人來說,則需要深入瞭解這些基督道理開端的來龍去脈和前因後果。作者本卷書是寫給「希伯來」的信徒們——這些百姓都擁有並繼承舊約中獻祭禮儀、體系的豐富傳統。(為了更進一步的研討此論題,請參閱希伯來書導論的最後一段)作者以多采多姿、變幻豐富的詞句描繪著一幅畫面——「幔內的至聖所,其內作先鋒的耶穌,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來六1920上)

    作者對這群希伯來讀者說話,又回到希伯來民族歷史的創始時期。他說論神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來六1314)並且指向應許和起誓時,就如「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絕不能說謊…,」(來六18)在他們的文化背景中,若所立的約(應許)是藉由指著比自己更偉大之名起誓證明或作證的話(例如國王或族長之類),這些誓言就會具有特殊的影響力。最要緊的是神的應許、允諾本來已足夠敲定了,不須要任何誓言或其他保證。而我們的神,卻還加上祂自己的誓言來為祂的應許蓋印,在這份約書上簽上神聖潔的名字。神永不會失信。這就是為何希伯來的信徒能「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  (來六18 b19

這指望且「通入幔內」;也就是說,這指望絕對強過「夢幻式」的幻想。更好的是,這指望無論怎麼說都因耶穌而得以具體實現;耶穌已經作了先鋒,且為我們進入幔內。神兒子成了榮耀的盼望,並且也是我們的大祭司。

禱告:主,感謝禰,單單讀禰的話語,就能叫我們踏入禰豐富屬靈知識和真理的寶庫之內。懇求禰特別的眷顧、幫助我們眾人與禰同行,並且竭力進到完全成熟的地步。奉主耶穌聖名,阿們!

 

        基督徒生活的長進    許牧世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18

 

    希伯來書的作者,用這書信喚醒那些飽受迫害的信徒,安慰勉勵他們為信仰爭戰直到勝利,並強調基督的福音就是絕對無比的彭理。這封信的內容由三部份構成:

    1)基督耶穌。

    2)福音的本質。

     (3)基督徒的實踐問題。

    這位希伯來書的作者在論及福音的本質時,證實基督是大祭司。但他似乎感到有些難以解明,因這些信徒在靈性上仍然很幼稚,對屬靈的深奧事不能領會,缺乏信仰的理解能力,所以作者在還未繼續講論福音的本質前,插入本段(希六18),鼓勵他們追求屬靈生活的長進。

    基督徒在生活上有一基本原則,這是作為信徒的初階;但我們斷不能將信留在此階段而自滿,必須要追求更進步的生活,讓我們從神的話得著勉勵。

 

一、信徒在生活中必須追求長進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寫這封信時,面臨一個問題,而這問題同樣也是歷代教會所遭遇的,那就是基督徒留在初信的開端,拒絕再追求心靈的長進。就希伯來書的作者的觀察,信徒應該按其年代的增加而進步,現在已經可成為信徒中的教師,而事實上他們還需要教師來教訓他們。換言之,他們乃然停留在初信的階段中,好像嬰孩毫無長進。這種信仰上的嬰孩,早在保羅、彼得的書信中也用「吃乳的嬰孩」,作為比喻那些在靈裡不追求長進的基督徒。

    我想不僅在初代教會有這種現象,就是在今日的教會,仍有許多信徒,雖然信教二、三十年,甚至五、六十年,但是在信仰生活上都沒有長進;也有信徒拒絕進一步瞭解聖經的奧秘,接納基督教的真理,以初步的靈程為滿足,停留在信仰的嬰孩中。這種人正像一位頑固的外科醫生拒絕使用新的外科療法,不願使用麻醉劑,卻反自誇說:「我在五十年前做學生時所學的方法,對我很適合」。他忘記科學在進步,而自己已成了落伍的人。一個醫生在技術上不求進步,不過是加害病人的痛苦而以,但是在宗教領域裡,信徒在心靈上不追求長進,卻會喪失自己的靈魂,失去做神兒女的權利,這是何等淒慘。

 

二、信徒在生活中必須進到完全的地步

    一個基督徙不可停頓在初信的階段,他必須求長進。這個長進不是無限的,按希伯來書所說「進到完全的地步」。這個「完全」的意思有特別指明的必要。早日希臘的傳說,著名的數學家畢達哥拉斯將學生分為兩種:(1)學習者,(2)完全者(指已經成熟的人)。

    有一位哲學家寫信給他的讀者說:「你們不再是孩子,而是已成長完全的人,所以你們要像一個完全的人求進步」。他指的是智慧的進步,而希伯來書指的是在信仰上而言,願我們體會聖經中的意思。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馬太十九21)在這句話中,耶穌將「跟從祂」與「完全」連結在一起。山上寶訓中論愛仇敵時,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五84),這裡,「完全」可譯為知道「要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仍是指在信仰上要進步到與神直接連結的地步。正如申命記十八章13節所說:「你要在耶和華面前作完全人」。

    雖然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主耶穌以外,沒有一個完全的人,但由於耶穌是完全的,跟從祂的人是向著「完全」的道路奔跑,在生活上就愈接近神。這不只是對當時希伯來人的要求,也是這時代每位基督徒所要努力的目標。耶穌的門徒,當耶穌呼召他們時,他們雖毅然決意撇下漁船,離開家人跟從耶穌,但他們都不是完全的人,彼得喜歡誇張,約翰性如烈火,雅各爭權,多馬疑惑,但是這些人結連於主以後,完全改觀,成了新造的人,一步步地靠近「完全」的地步。

 

三、信徒在生活中長進的結果就是祝福

    希伯來書的作者對於那些背道以及不能求進步的人,提出警告:「就如一塊田塊,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78)。菜蔬和荊棘同受陽光、雨水,卻長出不同的果子,結果一受祝福,一受廢棄。我們若不能在生活求長進,結出菜蔬以蒙祝福,反而停留在初步的教訓而得荊棘和蒺藜,就要受咒詛,列入永久的刑罰。我們究屬何種人呢?。

    總之,基督徒在信仰生活上,不可留在初信的階段,更不可因為有好的開端就滿足,應當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這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仍是要結連於基督。「在信仰生活中追求進步,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必然每時刻都須要有神的幫助」。詩人說:「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盼望我們大家得著神的大幫助,信仰能在生活中追求到完全的地步。

 

          進到完全    漆南智

                   讀經:希伯來書六章18

 

    新堂廿三周年的感恩禮拜剛過,我們實在看到教會漸漸往前擴展,神加多人數給我們,並不是我們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可誇,完全是神的恩典。最近大家更快樂聽到許昌街青年團契馬上就有新的禮拜堂,雖然所需的經費龐大,但神是信實的,神給我們廣大的工廠,為叫教會在這末世建造起來,在座的無論你是什麼時候來到這裡,均足神家裡的一份子。今天我願用希伯來書六章18節與大家交通,特別是第一節:「所以你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說到進到完全,神在我們身上有個目的,祂願祂的兒女成為祇計畫中的樣式,祂不僅給我們得救的生命,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祂盼望我們繼續不斷地往前走。

    惟有希伯來書未注明作者是誰,為的是要我們直接從神得到明白的啟示,希伯來的意思是過來人,渡過河的民族,本書的作者受了感動寫給希伯來民族,如今這卷書也是給我們屬靈的猶太人,亞伯拉罕的後裔的。如何過來呢!就是從舊約進到新約,從律法下進入恩典下,從懼怕中進到愛中,從滅亡中進到基督耶穌裡永遠的榮耀。神給每一個相信的人這豐富的恩典,成為過來的人,我們怎能不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呢?

    離開不是離棄(六節),作者沒有說基督道理的開端不好,那是根基,但不是目的,所以我們不能停留在那地步要繼續建造、追求。希伯來書前五章的內容在第六章作了一個結論,就是要竭力進入完全。   

    第一章說到神的計畫、目的,神藉基督耶穌道成肉身顯給世人看,祂永不改變。

    第二章說到我們怎能逃罪,若我們不在基督的救恩中有份。

    第三章警告你我,在基督裡蒙恩的人,要防備不信的噁心玷污了。

    第四章說到基督的順從、信心,成就了神救贖的計畫。

    第五章說到基督的完全,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神當年對亞伯蘭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的人。」(創十七1),也是對我們說的,這裡講到完全,也是神對我們的心願,但不是靠我們自己,乃是靠神的恩典與大能,才能達到完全的境界,在我們有三方面要進入完全的地步:

 

一、在屬靈的經歷上—

    (一)懊悔死行,信靠神,你最近一次的悔改是什麼時候?

    (二)洗禮  是我們應盡的本份、見證,目的為要我們的生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你受洗前後有無改變?

    (三)按手之禮  代表:

    1)悔罪。

    2)聯合(與主聯合)

    3)祝福(神的福份我們領受沒有?)

    4)醫病(進入健康,得勝、剛強)

    5)設立聖職(有無按神給我們的恩賜在神給的地位上完全發揮?)

    6)差遣上,有無支持傳福音的事工?

    7)分屬靈的恩賜,讓神把我們的恩賜挑旺起來。

 

二、持守主死裡復活的真理—

    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不僅停留在基督從死裡復活,更是讓那復活的大能在我們裡面生效。

 

三、永遠審判—

    耶穌再來要審判這世界,這件事要牢牢地放在我們的心裡。

新堂廿三年過去了,我們實在應在信徒當盡的本份上,竭力進入完全的地步,在身體上作有用的肢體。我們相信耶穌就要來,先知阿摩司說:「當預備迎見你的神」,你預備好了沒有?

 

         重釘十字架    李道生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46

 

    本段經文,為歷代以來聖經學者,神學家激烈爭論的問題,如在幾個世紀中,亞米紐斯派Arminians與加爾文派Calvinists 在這神學的觀點上,會作互相對立的主張。前者認為此處所描寫的為真實的信徒,而推斷他們的結局會完全從恩典中墮落,終至於永遠滅亡;後者卻堅持主張此處所論非指是真信徒而言,因為依照在基督裡恩約的旨意,真信徒是永遠不會滅亡的。但我們要從45兩節中所提出的五個例證,來認清那些人的景況,知道他是何等樣的人。

    (—)那些已經蒙了光照——這光是表示福音真光(約一9)。他們雖然已經蒙了光照,知道自己有罪,但未悔改信主,顯然不是親愛的弟兄,這裡「已經」一詞原文乃指只此一次once,說明他們僅在福音真理的知識上蒙了一次光照,瞬即立刻消失,他們並未接受救恩,而後退離去(參太四1516;約六66;提後四10)。如巴蘭其人,他是「得聽神言語,得見全能者的異象,眼目睜開而僕倒的人。」(民廿四4),還是走了黑暗的道路(猶11)。

    (二)言過天恩的滋味——這裡的「天恩」,在新約時代,聖靈明顯是神的恩賜(林後九15;約六65;弗三7),那些人僅是嘗過一點天恩的好澈味,卻沒有吃下去(耶十五16)知道祂是美善(詩卅四8;彼前二3 ),卻是沒有真正的得著,沒有主的生命在他們裡頭(約六5354)。他們單單嘗了主恩,只有一些嘗試宗教經驗,似乎很有興趣,可是不願意吸收歸為已有:這如同與人在市場上嘗了一點菜,

覺得味道好,卻不肯用高價去買來吃,這與他是毫無益處。試看猶大是曾嘗了天恩的滋味,能以醫病趕鬼,其結局仍是沉淪(路九1;廿二22;徒一18)。

    (三)又於聖靈分——這裡所稱「有分」Parkers的原文,與歌羅西書一章12節和彼得後書一章4節的意思用法有別。彼處經文系指真實的信徒,這裡卻指伴侶Companions而言,是外表而非內在的,他們只是有分於聖靈的感動,但是「消滅了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並沒有接受「聖靈為印記」(弗一13),未能得著聖靈的同在,並無分享屬靈的恩賜(林前十二11;徒八162021),可知他們不是從聖靈生的(約三6),當然不是重生得救的人。

    (四)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他們曾是嘗過了天恩的滋味,又嘗過了神善道的滋味,就是讀過聖經真理,聽過神永生之道理,都覺著比別的道理好(參約五39;六68;羅十17),嘗而未吃,聽而不行,並沒有道種存在他們心裡,仿是不信神所差來的救主基督(約五38;可六20),這些人不過是把福音真道當作新聞,喜歡聽聽說說而已(徒十七21),還是沒有得著救恩,不願來作神的兒女。

    5)覺悟來世權能——這裡的「覺悟」一詞,是另加的,在原文上是與上文連為一句的,就是「嘗過神美善的道,和來世的權能。」(參新譯本聖經)。這乃是說,他們皆能知道來世彌賽亞的日子,基督的國度能力,對於天堂地獄是有深刻的認識,也曉得將來死人復活的事,且知神在來世施行審判權能之可怕,但他們到此為止,未有勇於進一步,而終於離棄了道理。更足以表示這些人是假信徒而無疑義。

    我們從上述幾點可以明白所指的那些人,不是真實得救的信徒,因為他們是犯了離棄真道的罪,在六節的原文沒有「若是」二字,卻有「並且」的字,表明這定是不信者,不良的結果的意思。他們屢蒙神的厚恩,明白神的話語,熟習許多聖經知識,不惟不信不往前進,而且後退犯罪,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原文意悔改,參新譯本聖經),因為這種人的罪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意思分明是說:以前的猶太人不信基督,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如今他們還是不信,故意犯罪,等於是又把主重釘一次十字架,亦就是踐踏神的兒子,主的血(來十2629)。他們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遭受那最可怕的審判,以致滅亡。(來六8;十27)。

 

           重十字架釘    許竹軒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6

    我們讀了左邊這一節經文,其他都容易明白,惟有重釘十字架的「重」字,需要解釋,我曾聽見有人這樣講:「重釘十字架,就是再一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這樣講法只是按照中文的字義來講,實在與原文的意思大相徑庭。本來ana這個字,在這裡沒有「重」即「再一次」的意思,但在這裡要作「放在上面」來解釋。那就是說「把神的兒子放在十字架上」就像「耶穌上耶路撒冷去」(太二十6)。「到他們那裡上了船」(可六51)。「爬上桑樹要看耶穌」(路十九4)。「因我還沒有升上去」(約二十17)以上的「上去,上了,爬上,升上」等字,和「重」字原文都是由ana一個字翻譯出來。

    現在為了明瞭這句經文,可先講一件事來說明,前幾天有人送我一座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精巧的小鑄像,外面用很雅致的玻璃盒裝著。我看了以後,卻對他說:「耶穌早已復活升天,坐在神的右邊,現在不是放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了,基督徒常用的十字架,祂是沒有耶穌的像在上面,這象徵耶穌已經使用祂的神性,復活,升天,進入榮耀了,不再是卑微虛已,受苦,受死,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了,惟有天主教常用的十字架,仍然把耶穌的人放在上面,這是不合道理的。

    我們聖經,知道當時耶穌被掛在木頭上,是受苦,受死,流血,蒙羞的時候。那時神也是離棄了祂,「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二十七46)。「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祂,搖著頭說,禰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禰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當耶穌放在十字架上時,他們不信祂是神的兒子,不信祂是人類的救主)。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祂依靠神,神若喜悅祂,現在可以救祂,因為祂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那和祂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祂。」(太二十七3944

    那從加利利來跟隨耶穌的婦女們,在那裡遠遠的看著那一位被掛在木頭上的耶穌,他們都戰戰兢兢,慟哭失聲。還有祂的那些門徒此時也都好像驚弓之鳥,逃逸無蹤了。

    耶穌被放在十字架上,從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共九個鐘點的時間,這件事,不但是人間空前絕後的大悲劇,就是地也震動,日頭也無光。

    當然,在希伯來書作者,在主後八十年至九十年間寫此書時,耶穌早已復活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在這裡,不過他說,當主後八、九十年問,信徒離棄真道,不知悔悟,不結善果,羞辱主名的屬靈景況,就和當時耶穌被放在十字架上,譏誚耶穌,離棄耶穌,羞辱耶穌的那些人的心靈景況完全一樣。

    那時他們那些離棄真道的人,就好像和當年,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那時的猶太人同時站在一起,仰面看一看放在十字架上受苦受死的耶穌,共同的來譏誚耶穌,差辱祂,不相信祂是神的兒子,不相信祂是救主。

    親愛的弟兄們!那時,他們那些遠離真道的人,把神的兒子放在十字架上,明明是羞辱祂,我們常想到,今日的世人怎樣呢?是不是也和他們一樣,把耶穌放在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祂,主的靈光照我們,使我們速速的覺悟。阿門。

 

           近乎得救    李道生

                     經文:希伯來書六章9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來六9

    本章第8節有「近於咒詛」一語,這「近於」一詞原文字是「近」(指地方言Near of Place路十九11;約三23),或「臨,到」(指時候Near of time。太廿四32;廿六18),其與9節「近乎得救」的「近乎」截然不同。

    這「近乎」一詞原文字是「有,存留,持守,獲得to haveto hold,太三4;廿二12」或「依附,附近Oneself near, to be near可一招」所以「近乎得救」並非指著尚未得救而僅靠近得救之謂,實乃指著這些希伯來信徒。「親愛的弟兄們」是有得救了,因為他的行為見證有「強過這些」的表現,則永遠的救恩已「依附」在他們裡面而不分離。

    「近乎得救」這一句話,有人翻作「屬於得救」,「能引致你們得救」(參呂振中譯本),或「結局就是得救」(參新譯本),這些較合原文而肯定的譯法,已很清楚的說明了這些是得救的真基督徒,與前者「近於咒詛」那些未得救的基督徒,兩者之間,誠然是完全不同的。

 

          聖子與神的起誓

                     讀經:希伯來書六章17

 

    「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六17

    作者將聖子與希伯來人的歷史背景作對比,指出這國家是以敬拜和祭司制度為中心的神權國家,之後,他轉過來講了一段嚴肅而令人敬畏的話,警告人避免悖逆或拒絕聖子之言。

    現在的論點退回到希伯來民族歷史中的亞伯拉罕時期,作者這樣回顧有其目的。他回到神藉著天使說話的階段,以及神最後一次向亞伯拉罕顯現,要他獻以撒的那個特別時刻。

    有一點我們必須注意,作者引用的創世記故事雖不完全,但就他的目的來說,已經足夠了。假如我們回到故事本身(創廿二1419),將會發現在那次對話裡,神對亞伯拉罕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創廿二18)。作者要我們注意到一件事實:當神這樣說的時候,祂是起誓說的,這是神的誓言。

    這就是本故事中最引人注目、令人希奇的部分。我們發現神所用的話表明,祂以誓言約束自己;「耶和華說……我便指著自己起誓」  (創廿二16 )。而祂使用誓言,表示祂的計畫永不改變,永不能被更改。不論亞伯拉罕當時的處境為何,不論漫長的歲月會為這個國家帶來甚麼遭遇,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神的計畫永不改變。而當時祂的誓言是指祂的宣告:「我必賜大福給你……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創廿二1718)。那是神的計畫,祂指著自己起誓,說這事必永不改變。我再說,乍看之下,這是一件希奇的事。特別是我們的主在談論有關祂天國的法則時曾說:「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  (太五34)。祂宣告說,他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樣就夠了。當然,祂的意思是要他們都作心口合一的人,而不要口是心非。然而在此我們卻看到神指著祂自己起誓。

    我們應當小心思考希伯來書的作者闡明這事所用的例證,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謹慎地指出了他真正的意思。他說,當一般人起誓時,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來六16)。這是當時的習俗,也是今天的習俗。目前英國的法庭仍然如此,一個人在起誓作證,需以親吻聖經作起誓的表示。他這樣作,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作者說,在每一項交易和發言上,起誓是代表最後的保證,他的意思是,起誓是奠定信賴的基礎。假如一個人在比自己更大者面前起誓,那表明他所要說的是實話,這就構成了信賴約基礎。創世記的故事告訴我們神起了誓,而這本希伯來書信重新加以確定。但我們立刻會發現其間的差別。人是在比自己更高的人或物面前起誓。但神不能這樣作,因為沒有人高過祂。如此,神採用了人的方法,這方法並不與祂自己和祂的本性相抵觸。而祂這樣作是要給予最後的保證,那就是,要使它變成亞伯拉罕信心的基礎。

    或許有人要說,按照當時神的立場,祂沒有必要指著自己起誓。關於這種說法,我們另有一個例證:聖經裡面有許多地方記載,神為了滿足人當時的需要而通融祂自己和祂的方法。作者用「格外顯明,」(來六17)這個片語,就是要表明這一點。人需要在簡單的宣告之外,還有一個明確的證據。在人與人的交往中,起誓是一般人獲得這種確據的方法。神在屈尊自己的情況下,降卑自己來到人的層面,採用人的方法,指著自己起誓。

    人起誓與神起誓之間的懸殊差距,更加增了神起誓這個事實的重要性。人起誓,若是出於真誠,並且照著去實行,就是受到外在權柄的約束。我起誓,就等於承認那個權柄,並且訴諸於它,因為我順服它。神的誓言自然是須仗賴言本身那最終的、完全的權柄。因此祂就指著自己來起誓。

    提過這些之後,現在我們就要問,到底神起了甚麼誓?神所起的誓,乃是宣告祂的旨意永不改變。這個「旨意」是指意志的決定,一個帶來行動的決定;而這個旨意是有關於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福分:並且,正如創世記的記載所顯示,它也關乎「地上萬國」的福分。

    法拉爾( Canon Farrar)告訴我們,猶太文學著作中的一個記載,是人們憑想像寫下的,但卻富啟發性。在Treatise Berachoth這本書裡,描寫摩西向神提起這個誓言,他說:「假如禰是指著天地起誓,那我就要說,因為天地會廢棄,所以禰所起的誓也會廢棄;但禰既然是指著禰自己的聖名起誓,這誓言必永遠立定。」即或這是段想像的對白,卻顯示了神的這個行動在人心中所產生的信賴。曆世歷代許多忠信之人的信仰,無疑是建立在神的這個誓言之上。神所賜給他們的,不僅是一句宣告,陳明祂的旨意;祂乃是屈尊自己,採用人的方法,指著自己起誓,以表明祂的旨意必定會實現。

    希伯來書信的作者,知道人對神的誓言產生的把握,現在要指出,神的誓言已經完完全全應驗在祂兒子身上了。等侯的世紀已經結束,作者論到耶穌,說明這誓言如何藉著祂付諸實現,完全應驗了。在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保羅曾論到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宣稱那「就是基督」(加三16);稍後他又說:「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當時他並不是寫給希伯來人,而是寫給外邦信徒。肉身的希伯來人已經在主耶穌論及耶路撒冷的那段話裡被摒棄了;「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太廿一43)。因此神的旨意是永不改變的。祂的心意也不能更改。祂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我必賜大福給你……和你的子孫……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已經實現並且成了歷史的事實。基督是成就這約的後裔,並且那些屬乎基督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加三16)。

    現在我們再來看,到底作者如何講論耶穌與這事的關連。他宣告祂已經「作先鋒……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來六20)。這事實如同「靈魂的錨」  (來六19),是信心最高的秘訣。神的誓言,在祂兒子身上得以成全;祂升入高天之時,人心中的盼望就得著了確據。

    與此有關且引人注意的,就是「先鋒」一詞。它將基督進入幔內這件事,和在這以前的一切希伯來禮儀,作了截然的區分。雖然亞倫也會經每年一次進入幔內,但他卻不是先鋒。他只不過是代表那些留在外面的人進入幔內。但那些人卻永遠留在外面。亞倫進入幔內時,沒有一個人跟隨他進去,一同站在約櫃和施恩座前。但是主耶穌進入幔內時,是以先鋒的身分進去的。這顯然是說,祂弛為後來跟隨祂的人開了一條出路。祂就是使萬國在祂裡面,藉著祂而得福的那一位後裔。祂使那些屬祂的人能和祂進到同一個地方。祂死的時候,聖殿裡的幔子裂為兩宇,就是最明顯的象徵和暗示。

    另一件富啟發性的事,就是作者所用與此相關的另一個比喻。他提到「靈魂的錨」。自古以來,錨一向象徵著盼望。希臘文學中就常出現這種用法。它同時也指危險中的保障。我們把錨拋下去,船就碇泊了;我們也就在危難中體驗到一種保障。然而我們也要記得,事實上,錨會攔阻一隻船發揮其功能。沒有一隻船在拋錨時,能達成船本身真正的目的。就正如吉普林( Kipling -英詩人)在他的小品文,「發現了自己的船」中所描寫,船發現自己,不是在拋錨碇泊之時,乃是在深海中航行之時。我們記得有一次保羅和其他的人,把船上的貨物都拋到海裡之後,還不能把船穩住,他們就拋下四個錨,並且整日禱告等候。事實證明,當船那樣被錨碇泊時,它無法達成它存在的目的。如今值得注意的就是,作者利用這個比喻來說明,靈魂雖然拋下了錨,但卻完成了它存在的意義。這錨是被拋入幔子裡,也就是說,它是被拋入浩瀚的永恆裡,不是海岸邊的淺灘裡,而是更深之處。因此這個比喻達到了它的用意,重新強調了神那永不改變的旨意。這旨意在主耶穌通入幔內時得著應驗;靈魂的錨已被拋入浩瀚的深洋裡。人類心靈的確信從此得著了證實,因為那位先鋒已經進入幔內,為我們打開了一條通路。

    神曾經藉著天使與人交往,在這次和以色列人的祖先相會之時,因著人本性的軟弱而向人起誓。這個誓言,或者說在起誓中所作的宣告,在主耶穌道成肉身時,就藉祂實現了;道成肉身導致十字架,透過它又導致復活和升天,如此,神的兒子就進入了幔內。這就是我們信心的秘訣。大約在一百年前,摩特( Edward  Mote )寫了一首聖詩,充分表達出我們前面所思想的教訓。這首聖詩的副歌這樣說:「立在基督磐石堅固,其餘根基全是沙土」,而其三節主歌的歌詞則如下:

  我的所有希望根基,

    在於基督公義寶血。

    我不敢靠最好的義,

    我只敢靠祂的名牒。

  即有黑雲掩祂的臉,

    祂心不變,祂恩不移;

    每次風浪雖欲漫淹,

    信心的錨拋牢幔裡。

  祂血,祂約何等可靠,

    我名已經刻在祂手;

    四圍雖然都能傾倒,

    祂仍存在永不棄守。

(原文在「祂血,祂約」之前有「祂誓」)

(錄自《聖徒詩歌》)

 

            兩件不更改的事    李道生

                    讀經:希伯來書六章18

 

    本書作者論到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話以後,就題到「兩件不更改的事」,這兩件事沒有指明為何事,但我們從上文中(來六131417)可以找到下列兩點答案來說明之。

    1)神的應許不更改(來六13)——這「應許」系表示神將祂於人的好處,恩典,旨意,和所喜悅的事,事先明白的啟示宣告出來。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是將大福賜給他,且又叫他的子孫多起來(來六14;創廿二16) ,神是指著自己起誓來堅定祂的應許,表示其永久的可靠,是萬不能更改的。

    2)神的旨意不更改(來六17)——神以起誓來堅定祂的旨意,神的應許是依祂的定旨而來的,這樣神的起誓是堅定兩樣事情,對人是堅定祂的應許絕不更改(來六1314),對祂自己,是堅定顯明祂的旨意永不更改(來六17),人都是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的起誓不惟堅定祂的應許,並且也是堅定祂的旨意是永下更改的(來六1617)。「不更改」的這一詞原文字是(無,易),意即表示不能易的,不可更變的Unchangeable,神是決不能說謊的,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讓我們知道祂的應許信實,定旨不變,去持定擺在我們前頭的指望,大得勉勵(來六18)。除了上述兩點以外,還有人就神對亞伯拉罕所起誓的內容來說,認為「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來六14),這兩件事後來果然實現了(來六15;創廿二1617;參加三167),是不更改的。   

 

        靈魂的錨通入慢內    李道生

                  讀經:希伯來書六章19

 

    「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這裡所用「靈魂的錨」,是一個非常美好的比方,「錨」字原文字anchor意指使人感到穩定或安全之物,又是指望的記號,用來形容這指望的本性是堅固,又牢靠;同時也讓我們看見「信靠」與「抓住」的意思。這錨是抓住了萬古的磐石基督,也抓住了神的施恩寶座。我們人雖然住往可能失信,但是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我們有這可信永不動搖的指望,得以進到那看不見的深處,就是「通入幔內」,即在那天上的至聖所,為神榮耀居住之所在,因為信靠祂,就抓住祂永不放鬆,所以這一個錨被拋于此至高之處,無疑的就是指著基督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來七20),祂已為我們進幔內,進入至聖所,叫我們也能像祂一樣進去(來六19;七19;十19)。我們不但在今世就能在靈裡進入,在來世更將要以復活的靈體進入,我們的靈魂在那裡得安全,得喜樂,永遠與祂親近和交通,該是何等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