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為大祭司,比亞倫更美(二)】 一、亞倫作大祭司的尊榮(1~4節) 1.他是從人間挑選,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1節) 2.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2節) 3.他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3節) 4.他這尊榮不是自取,乃是蒙神所召(4節) 二、基督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5~10節) 1.祂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神(5節) 2.祂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大祭司(6,10節) 3.祂在肉身苦難中絕對虔誠順服而為完全的大祭司(7~9節上) 4.祂成了順從祂之人永遠得救的根源(9節下) 三、我們必須長大成人,才能瞭解這樣的一位大祭司(11~14節) 1.並不是所有信徒都能明白關於麥基洗德的話(11節) 2.許多人信主多年,卻只能吃奶,不能吃乾糧(12節) 3.凡只能吃奶的,是嬰孩,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13節) 4.惟獨長大成人的,心竅習練得通達,才能吃乾糧(14節) 貳、靈訓要義 【大祭司的必具條件】 一、他必須是人(1節上) 二、他必須盡大祭司的職任(1節下) 三、他必須能體諒人的軟弱(2節) 四、他必須獻祭贖罪(3節) 五、他必須是出於神(4節) 【基督與亞倫作大祭司的異同】 一、相同之處: 1.不是自取,惟要蒙神所召(4~5節上) 2.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獻祭贖罪(1節;來二17) 3.自己曾經被軟弱所困,所以能體諒人的軟弱(2,~節;來四15) 二、相異之處: 1.亞倫是從人間挑選,但基督是神所生(1,5節) 2.亞倫一直被軟弱所困,但基督已經完全(2,9節) 3.亞倫當為他自己獻祭贖罪,但基督完全無罪(3節;來四15) 4.亞倫只在生前為大祭司,但基督永遠為大祭司(6節) 5.亞倫所贖的罪只及於當時,但基督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9節) 【基督是那超絕、適合我們所需的大祭司】 一、基督在人性裏作大祭司適合我們屬人所需 1.祂能代表人辦理屬神的事(1節) 2.祂能體諒我們人軟弱的問題(2節) 3.祂獻祭解決我們人罪的問題(3節) 4.祂蒙神所召作大祭司證明神並不完全棄絕人(4~5節上) 二、基督在復活裏作大祭司適合我們永遠所需 1.祂在復活裏顯明是神的兒子將神的生命賜給我們(5節中) 2.祂的復活使我們能勝過死的權勢(5節下) 3.祂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大祭司使祂能永遠服事我們(6節) 三、基督因順從而為大祭司的經歷,適合我們順從祂之人所需 1.祂在苦難中學了順從,適合作所有在苦難中人的榜樣(7~8節) 2.祂因順從得以完全,成為順從祂之人永遠得救的根源(9節) 3.祂的順從經歷蒙神稱祂為大祭司,表明順從是我們蒙神悅納、達到完全的惟一途徑(10節) 【基督作大祭司,比亞倫更超越】 一、基督是按另一等次被設立的(5~6節) 二、基督是絕對順服的大祭司(7~8節) 三、基督是使人永遠得救的大祭司(9節) 四、基督被稱為永遠的大祭司(10節) 【不長進的基督徒的情形】 一、缺乏分辨的能力 1.有好些話聽不進去(11節) 2.不熟練仁義的道理(13節) 二、枉費學習的工夫 1.本該作師傅,卻還得有人教導(12節) 2.心竅習練得不通達,不能分辨好歹(14節) 三、僅能進食初步的靈糧 1.只能吃奶(13節)――只能吃別人消化過的 2.不能吃乾糧(12節)――不能自己消化 四、靈命停滯不成長 1.他是嬰孩(13節)――需要別人的照顧 2.沒有長大成人(14節)――不能幫助別人 【兩種基督徒的比較(12~14節)】 一、只能吃奶的――能吃乾糧的 二、嬰孩――長大成人 三、不熟練――心竅習練得通達 四、不熟練仁義的道理――能分辨好歹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希伯來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是君尊的祭司】 經文:來5:1-14 一、首先要求自己成為聖潔 1-4,(彼前2:9) 1.為辦理屬神的事 1 (1)是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
(民17:10-11;帖前2:4) (2)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
“祭司”在舊約替人辦事。(利21:10-12;民8:1-2) (3)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獻祭是祭司的工作。在新約為人代禱,奉神行事。(林前1:1;西3:17) 2.為潔淨屬己的罪 2-4 (1)為百姓獻贖罪祭:因愚蒙失迷 2,(利4:27-31;加6:1) (2)為自己獻贖罪祭:因軟弱所困 2-3,(來9:7;利9:7;16:11;加5:23-24) (3)為蒙召獻感恩祭:因神賜尊榮 4,(出29:1-9;詩133:1) 二、然後效法基督學習順從 5-10 1.不是自取得榮耀 5-6,(出29:5-9;約16:14-15;17:1-5,24;詩110:4) 2.乃是虔誠蒙應允 7, “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3.又受苦難學順從 8-10 三、還要追求生命長大成人 11-14 1.離開小學的開端 11-13,(林前3:1-3;提前3:16) 2.進入通達的地步 14,(徒17:11-12) ── 毛南春陽 【苦難學順服】 經文:來5:1-10 引言: 本段經文是論基督作大祭司的事,當中提到祂怎樣能作大祭司,乃是順從;而這順從是藉苦難學來的。 一.順從甚麼? 順從“經上”所記(來5:6),即神的旨意。耶穌到世上來,就是要按神的旨意而行(來10:7-10)。我們必須順從神的旨意。 二.為何要順從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即祂對人的計畫(弗1:4-9)。這計畫是祂對人的美意。在創世以前祂就計畫我們成為怎樣的人,使祂得榮耀。我們要明白祂的旨意並且順從;如果不順服,就會破壞祂的旨意。 三.神的旨意是甚麼? 1.要我們按真理而行。即我們的行為不要違背祂的真理。我們也要愛祂。神是真理,愛祂才能行真理。 2.要我們過聖潔不犯罪的生活。犯罪的生活是叫我們受苦受死的。 3.要我們成為別人的幫助,造就別人,叫別人得福。即愛人。 四.為何受苦才能順服神的旨意? 1.表示人的本性是背逆的,不願行神的旨意,卻要偏行己路,有自己的計畫,總是以為這是最好。 2.表示人愛惡不愛善。容易順從不好的,好的卻難以順從。 3.苦難表示神的造就(詩119:67,71,75; 詩32:8-9)。我們在苦難中,祂也在那裡苦心造就我們。 五.基督為何要藉受苦來學順從,得以完全? 基督本來就是順服的,祂是存心順服的(腓2:8)。這裡說祂用苦難學了順從,得以完全: 1.給我們學習完全的榜樣。要完全,必須受苦。 2.給我學習完全的勉勵。祂要完全,尚且受苦;那我們受苦就更是必須的。也叫我們在苦難中能夠想起主的受苦,就得安慰。 3.祂自己受苦完全了,就可以拯救我們受苦的人,得以完全。 結論: 我們要在十架的道路上,就是要在受苦的道路上,這樣才能完全,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所以我們當有受苦的心志,在這末世為主受苦。 ── 黃彼得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祈禱】(來五7~10) 一、蒙了應允(7節;約十一41~42) 二、學了順從(8節;腓二8) 三、得了完全(9;二10) 四、成了救主(9節;徒二36) 五、受了大任(10,5~6節;二17~18)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論祭司 希伯來書5章】 一丶人間祭司為神辦事5:1 二丶身為祭司體諒別人5:2-3 三丶作神祭司無人自取5:4 四丶主為祭司不榮自己5:5-6 五丶凡作祭司效主獻祭5:7 六丶靠主祭司永遠得救5:8-10 七丶不識祭司生命幼稚5:11-12 八丶連主祭司分辨好歹5:13-14 ── 作者不詳 【希伯來書第五章】 一、與亞倫相比較(五1~10) 二、插入挑戰的話(五11~六20) ──《丁道爾聖經注釋》 【希伯來書第五章】 一、能與人和神相處(五1-10) 二、拒絕成長(五11-14) ――《每日研經叢書》 【希伯來書第五章】 一、基督蒙召為大祭司(五1-10) 1.舊約大祭司的資格(五1-4) 2.基督具備此等資格(五5-10) 二、第三次警告及勸勉(五11-六20) 1.責備讀者停滯不前(五11-14) ── 馮蔭坤《天道聖經注釋──希伯來書》 【尊榮的大祭司(一)(四14~五4)】 一、我們大祭司基督的可靠(四14~16) 二、我們大祭司基督的資格(五1~4) ──《新舊約輔讀》 【尊榮的大祭司(二)(五5~10)】 一、祂是神所委派的(5~6) 二、祂對人極盡體恤(7~10) ──《新舊約輔讀》 【淺薄的危險(五11~六8)】 一、責備(五11~14) 二、勸勉(六1~3) 三、警告(六4~8) ──《新舊約輔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