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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第二章短篇信息

 

目錄:

信心與行為     雅二1426      (柳鎮平)

活的信仰     雅二1426      (施達雄)

真信心     雅二 1426     (韓偉)

信心與行為    雅二18

 

 

            信心與行為    柳鎮平

                        經文:雅各書二章1426

 

信心與行為

    馬太福音七章21節:「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以弗所書二章89節:「你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兩處的經文,看來好像有所衝突,其實不然。因為以弗所書,所說的,得救是靠神恩典,不是憑著行為。馬太福音,是說到一個真侰的人,必有行為表現。正如剛才所讀雅各書所講的,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一樣。

    雅各書二章17節:「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有人以為,得救既然是靠主的恩,不靠行為,就無須善行了。這種人信了主之後,不但沒有好行為的表現,甚至連讀經、祈禱也沒有。雅各書二章14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可見這種人,是未得救的。不能使人得救的信心,是錯誤的信心;或是自欺欺人的假信心。神是輕慢不得的。

    雅各書二章1516節:「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暖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真信的人,著見弟兄姊妹有所需要,必會以行動來表示關懷。若有人說信主了,卻沒有行動,這種是甚麼樣的信呢?

    雅各書二章19節:「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只有信,沒有行為的人,這種人,將來在神的面前,恐怕是與魔鬼一樣的戰驚。

    雅各在二章20節:「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雅各責備那些有信沒有行為的人,稱他們為「虛浮的人」。這種人,不腳踏實地,是虛假的人。所以真信的基督徒,應當腳踏實地,照所信的去行,將信心表現出來。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二18

    正如雅各書二章2125節所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可見真的信心,必有行為。行為不但是真信心的證明,而且是成全信心的。

 

 有行為的信心是甚麼呢?

    有行為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一個真信的人,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人。所以我們真信的人,必須藉著行為將信心指給人家看。使人知道,神的恩典,已經降臨到我們的身上。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能在每日的生活、學業、職業……等各方面,都顯出是神恩典的手帶領著我們。使信徒看見信心便堅固了,使未信的人看見,就想認識主、信主。

    求主也幫助我們,無論在任何境況,都能堅信到底。不可因環境改變,而改變信心。「妓女喇合因著信,會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十一31)「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雅二25)要效法妓女喇合的信心,環境改變了,她的信心仍然不變。她相信探子的應允,聚集父母弟兄全家的人,在窗戶上系有朱紅線繩的家裡,等等拯救。約翰一書三章14節:「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求主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有熱切傳福音的心,來表現我們是真信的人。

    有行為的信心,可得神更多的賜福。有行為的信心,被神的恩手引領。妓女喇合照著所信的去行,不但自己得救,也救了全家。不但全家得救,且成為神的選民,不但成為神的選民,且與探子撒門結婚。從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而成為主耶穌的先祖母。何等有福的女子呀!

    加拿大民眾教會的史密斯牧師,他憑著信,叫教會兄姊們奉獻金錢,供給海外的宣教師。結果神施恩這間教會,使它日見興旺。因他不但有信,且是將所信的,藉著行動表明出來。因此,神大大施恩給他們。

    親愛的兄姊們,我們既看見,行為是真信的表現,是得救的證明,是蒙福之道。求主幫助我們,將我們的信心表現出來,多多付上禱告的代價,負起傳福音的責任。神必賜下厚恩,使我們有力量遵行祂的旨意。阿們。

 

              活的信仰    施達雄

                 經文:雅各書二章1426

 

    「信仰」是人們對於神或真道之領悟,所產生的共鳴,它是包含著思想的承認與行為的證明。換句話說,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願盡力的將宗教知識化為宗教經驗,鑄立一種坐而能悟,立而能行之宗教情操,將信與行融合為一體,這是信仰基督者應有之目標與決心。正如雅各所說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你的信仰有行為的表彰,或只是在思想、知識上的檢討呢?你的信仰是否能在你生活中產生一股力量,去影響改變你的人生觀嗎?換句話來說,就是「死的信仰」或是「活的信仰」呢?

 

一、信仰需要探討,但更需要有善行(雅二1416

    「信仰」需要人與人間在理論上彼此的探討、研究,才能領悟到自己的地位,方向與價值,但更需要有善行去襯托。因為理論上之宗教信仰,只能麻醉自己的思潮,甚而只能成為研究考證的資料。但是善行卻能助人擴充信仰生活的領域,提高人崇高的地位,指示人正確的方向,增進人豐富的價值。唯有信仰內容的探討,加上善行的表彰,否則這種探討,就失去了探討之意義與價值。

    (一)信仰需善行的襯托

    凡懂得敬畏神的人,他也必能懂得如何愛人,而這種愛,並非只是心裡的祝福、安慰與同情,而是願在物質生活上,盡力的去供應別人的需要。雅各書二章1516節:「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經文中極強烈的指示出,這是一種錯誤且不合宜的宗教生活,已失落極重要的愛德。

    (二)善行(愛)乃是信徒的美德

    愛心、善行乃是信心的果子,信心是愛心與善行之根,人因信賴神的關係,愛就自然的流露。正如雅各所強調的:「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凡虔誠的信仰者,應具有愛人、助人之德行。

    (三)善行是人蒙福之導管

    人似乎捨不得以物質去培養救濟、助人的善行,因為從外表來看救濟、助人似乎是一種犧牲與損失,但是卻可加添了精神上的財富,能培養自己有更深切的信德。聖經極清楚的闡述助人之重要:

    1)助人即自助

    「你心若向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賽五十八10

    2)助人蒙天助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充。」(箴廿一13

    「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十四1214

 

 二、信仰需有知識,但更要遵行(雅二1719)

    人儘管可以在其腦海中,充滿了宗教知識,但若不肯真正的接受、運行,則這種知識不但不能造就他個人,反而只能使他走上假冒偽善的途徑。法利賽人即是極明顯的例證。

    (一)魔鬼也具有豐富的宗教知識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牠熟悉聖經內容(太四56)牠承認只有一位神,但卻不肯遵行,也不肯信服。因此,引發牠加速承受地獄的刑罰,由於魔鬼深知審判是無法避免的,使牠害怕「戰驚」,不但不能親近神,反而遠離神。

    魔鬼說:「唉,拿撒勒的耶穌,我們與禰有甚麼相干,禰來滅我們麼?我知道禰是誰,乃是神的聖者。」(路四34;可一24

    「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禰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禰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麼?」(太八29

    (二)信徒應在信仰上與魔鬼有所差別

    1)因信勝世——「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麼?」(約壹五5)因著有正確的信仰能勝過世界、情欲、物質的引誘,而站立得穩。保羅說:「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因為你們憑信才站立得住。」(林後一24

    (2)因信潔淨——不但信有神,而是藉著真道能潔淨自己的行為(徒十五9

   3)因信生愛——信德能激發仁愛的心(加五6),能助人、愛人、憐人,魔鬼只信有神的存在,而失缺了信的果子——愛。這是信徒與牠之最大區別。

 

三、信仰需要有思悟,但更需要有經驗(雅二2026

    信不但要能思想,領悟到聖經的真理,更需要在生活中遵行,並實際的經驗到神,而深入的認識神。雅各舉了亞伯拉罕與喇合的例子來闡明這個道理:

    (一)因信遵主命令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來十一17

    (二)喇合

    1)因信不顯難處——接待探子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雅二25

    2)因信看顧家人——不但自己得救,而且也乘機拯救自己家人免淪死亡。

    信徒不但需要領悟到聖經,且悟到聖經之寶貴,更重要的是去遵行;在遵行中才能真正認識神,建立個人實際的宗教信仰。

    在這一段經文的終結時,雅各再度的又強調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積極的昭示著基督徒應注意「實踐」的宗教生活。正如主耶穌也曾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而「遵行」天父旨意,就是一種活的信仰。

    但願諸位能熟記這段經文的教訓——「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在日常生活中,藉著對他人之善行,對真道的持守與實際的宗教經驗,幫助自己獲有活的信仰,進而對上主之真道能經思想而承認;並有行為的證明,使別人因我們的好行為,認識耶穌基督,更將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神。

 

              真信心    韓偉

                       經文:雅各書二1426

 

     今天我想在這裡與諸位弟兄姊妹,一同思想神的話。有時候我喜歡問一個問題,如果主遲五十年或一百年再來,那五十年或;百年以後的教會,就會對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今天的教會,分析長處短處。

    我們現在自己不知道當今的教會究竟哪些長處短處,正如所謂當局者迷一樣。我們常說初期的會怎樣好,十幾世紀的教會怎樣不好,好像旁觀者清的樣子。試問現代的中國教會長處在哪裡?有什麼缺點?我想各人的答案不同。我個人認為今日教會很嚴重的問題,就是因為信得救的道理,傳得不夠明白,信得太容易,許多人以為自己是基督徒,得救重生了。我擔心有一天,主說我不認識你,你雖然說我參加詩班,青年團契,是長老,執事,如果沒有真實的信心,主曾說我不認識你。因為主曾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有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太七21)這時代傳講因信得救的福音,講得太容易,有許多人也信得太容易,但實際上沒有真信。我是長老,怕有一天,許多會友在主面前,半數以上的人,主說不認識你們,那我做長老的對於傳主的福音,傳得不夠,或是傳得不明白,那末,我的責任就很大了。

    保羅於往耶路撒冷途中,曾召集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對他們說,我傳講神國的道給你們,今日我要向你們證明,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這話就可表明保羅知道有些人信得不夠,所以要這樣鄭重講這些話。   

    摩西在離世以前,對以色列人說,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們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摩西知道所負擔的責任很重,關係著永生與永死的問題。

    今晨我來得早一點,參加一個小組查經,我和韓牧師第一次見面,他問我今日基督徒最大的問題在哪裡?我說今日許多人以為是基督徒,卻有很嚴重的問題,就是信得不夠。有許多人對主說,主阿主阿,我奉你的名傳道,趕鬼醫病,傳福音,作見證,但是主耶穌說,我不認識你,那就成大問題了。

    究竟你是否有真的信心?如果沒有神所要求的信心,你就還沒有得救;如果是有的話,你就是得救重生的人了。聖經告訴我們,得救是憑著信心。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就可得永生,到底聖經所謂的信究竟是一個什麼東西?你有沒有得著?聖經對於信,說的很抽象,當我講到拙象的字時,就捨不得放棄,要求其具體化。怎樣彼此相愛呢?愛字很抽象,今天沒有時間去研究,聖經上記載一段打破玉瓶膏耶穌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的。馬利亞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達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頭上,有幾個人心中不悅,說怎樣浪費香膏,可賣三十兩銀子來周濟窮人。主耶穌就說,由她罷,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這個美字很抽象,可能每個人對「美」的定義不一樣,究竟是怎樣才算美?今日沒有時間去講解「愛」、「美」,但是「信」字很重要,聖經講得很多,對於「信」字必須要弄清楚。

    雅各書第二章講「信」字很具體,很重要,所以我講的題目「真信心」,求神幫助我們,在神面前,省察我們自己,是否有真的信心。現在我們可以分三點說明:

 

一、信心必須有內容

    雅各書第二章19節:「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魔鬼也信,卻是戰驚。」我們可以看出一種信心,單是說信的話,如果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只是如此。試問這與人信只有一位老天爺,這樣的信,有什麼不同呢?聖經告訴我們,這樣的信不夠,就是比鬼魔的信猶不如,魔鬼信神.還在戰驚呢。神的要求,信心要有內容,知道信的是什麼,如果說不出來,你那個信心是空洞的,那樣的信不符合主的要求。

    或許你會問,信心有什麼內容呢?今天我很高興,看見節目單背面記載我們的信仰,這信仰的內容講的很具體,說的很清楚,神所要求的就是有內容的信心。在我的教會,主日崇拜時,唱第二首詩後,大家都背誦使徒信經,我很歡喜這樣的節目,讓我們再一次的反省,認識信心的內容。這節目單所印的信仰與使徒信經,可說是一樣的。有一次我和教會的長者討論信心內容時,牧師說還差一句,應要補充一句才好,我點頭,他說除了使徒信經以外,要加一句「我信聖經都是神的話」。我覺得很有道理,這是神所要求的信心,你信仰什麼,要很具體才行。如只信神只有一位,這種的信就不夠,未達神的標準。

 

二、神所要求的信心是有行為的信心

    雅各書第二章再三強調信心要有行為,說了三次以上。請看二章17節:「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又說:「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二22)「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

    弟兄姊妹阿,你想神要求的信心,死的也可以麼?死的信心是不當一回事,神所要求的信心是活的,死的信心沒有用。雅各說得很嚴重,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沒有行為的信心,就如沒有靈魂的軀骷一樣。聖經上說,主要求的信心是像一粒芥菜種子。主的比喻以最小的芥菜種子來說明,我的心很受感動,信心不在乎大小,是在乎死或活。就如只聽道而不行道,沒有用處。另有一處聖經,強調信心,不在行為。請看以弗所書二章89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十年前我讀到雅各書第二章,又讀到以弗所書第二章,就發愁,因就兩節聖經好像是打對台。雅各說信心若是沒有行為是死的,保羅卻是唱反調。這兩處聖經都是神的話,但兩種說話不一樣,怎樣辨呢?

    這兩處聖經所說的是不是矛盾呢?我請教過在主內的長者,仍然下能開竅。聖經中有許多我不懂,比如啟示錄所說的白馬、紅馬、黑馬、灰色馬、七角、七眼……等等,我不懂,無論別人怎樣解釋,我願意聽,但我無此恩賜,我不去深研,還是不明白。但以理書所說的一載,二載、二載半……七十年,是什麼意思,許多我不懂,我不求甚解,也沒有求神,是否要我一定必需瞭解。但是對於信心的問題很重要,傳福音如傳的不明白,那就有問題;如果連自己都不懂,怎樣能傳福音呢?如何幫助人瞭解聖經呢?我對主說,這兩處聖經非懂不可。

    做基督徒的辨法有時就是賴著神,如小孩賴著父母一樣,我賴著主說:我要懂得這兩處聖經的意義。主的允許是兌現的,主說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你們開門,主讓我明白聖經的話,融會貫通,經過禱告之後,就不困難了。

    保羅所說的與雅各所說的,原是一樣的,信心是同一個信心,雅各說的信心是包著行為的信心,如無行為是死的,不完全的。保羅說的行為不是同一種行為,是另一種行為,查考別的書信就可以明白。請看加拉太書二章16節:「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保羅所說的行為,是指行律法的行為,因為所謂行律泫稱義,是無法完全的;如有一條你沒去行,你就不能稱義。所以保羅說,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律法的行為。

    行為是信心的本體,有信心必須有行為。如將行為拿出來,那信心就變成沒有行為的信心,便是死的了,不完全了。我們必須明白,信心要有行為,這信心才是實在的。這裡所說的行為,是信心的行為,也就是信心的本體。至於行律法的行為,是不完全的,不能因行律法稱義,要因信神的救恩,才能得救,就是說因信稱義,不是因行律法稱義。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反省,我們的信心有沒有行為?如果沒有行為,這是不合乎神的要求,這種信心是死的,不完全的。

    我們可以舉例來說明:

    1)如果你說信神,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你就喜歡去讀神的話,思想神的話,實行神的話,也就是要照神兒子的話去行,這是從信心發出來的行為,從心裡誠意所表現出來的必然」行為。

    2)如果你信神,只是禮拜天來聚會,回家之後,對於主的話一點也不去行,這信心是空的、死的,沒有用處。   

    所以我們信主耶穌,就要思想祂的話,照祂的話去行,願意活出基督來,決不是口頭的信,而一實際行為的信。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又告訴傭人說,祂告訴你做甚麼,你一就做甚麼。主耶穌對傭人說,把缸倒滿水,之後,又說,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傭人就照著主耶穌的話去做,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見約二111)這比喻告訴我們,你真正相信耶穌是神的一子,就敢遵照耶穌的話去行,當你敢去做的時候,水就變為酒了;困難就迎刃而解,平淡就變成多采多姿,信心就成為能力了。

    許多人在過著貧窮的財主生活,神給他許多的應許,如銀行存有許多的存款一樣,但是你不填支票去銀行支取,你雖是財主,仍是過貧窮的生活。今天許多基督徒就不去支取神的應許。比如一經,有些人或許每晨照例讀聖經,如同例行的公事,讀經之後,從不將神的話當一回事,這樣讀一究竟有什麼用處呢?今天我們認識主以後,必須遵照主的吩咐去做,傳福音給萬民,才是真實的基督徒。

 

三、信心必須要堅定

    創世記第二十二章記載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吩咐亞伯拉罕帶著他獨生的兒子,一百歲時才生的兒子以撒,往摩利亞山上去,把他所愛的兒子獻為燔祭。亞伯拉罕聽了神的話以後,必然是經過再三的思考,神要他將所愛的兒子獻為燔祭,這件事太嚴重,究竟遵照神的話去做呢?或是求神保留這兒子呢?神既然應許他生一個兒子,又在一百歲的年紀才生出來的,為什麼神要他將這兒子獻給祂呢?他一定想了又想,最後決定照神的話去做。神既然應許他生了兒子,神又要將這兒子獻給祂,這兒子是神的,神要什麼,就照神的話去做。亞伯拉罕的信心很堅定的。

    第二天清早起來,他就備了驢,帶著僕人和兒子以撒,劈好了燔祭的柴,往神所指示的山上去,第三天到了那地點,亞伯拉罕留下僕人和驢,自己帶著孩子上山,把燔祭的柴放在兒子以撒身上,讓他背著。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父子兩人同行,當時,以撒問老父亞伯拉罕,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神必預備好了燔祭的羊羔。說得很從容,一點不緊張,亞伯拉罕這種的信心,是很堅定的。

    亞伯拉罕築好了壇,把柴擺好,就將兒子以撒捆綁放在柴上,正拿起刀來要殺兒子戲祭的時候,神的使者叫住亞伯拉罕,不可殺他的兒子,說神已經知道了他敬畏神,竟沒有留下獨生的兒子不給神。亞伯拉罕舉目觀看,有一隻公羊在那裡,就取了那只公羊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多麼的堅定,並不是一時的衝動、或一時的熱心照神的話去行;他是經過再三的思考,通過了理性,決心順服神的旨意去做,毫不猶豫,毫不保留,甘心願意把所愛的兒子獻上。亞伯拉罕的一生堅信神,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因信稱義,所以稱為信心之父。這樣堅定的理性的信心,就是神所需要的信心。請問各位弟兄姊妹有沒有這種信心?

 

              信心與行為

                       經文:雅各書二章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二18

    雅各書信中有一重要的聲明是:「虔誠是神接受聖潔無過失的人,照顧在貧困中的孤兒寡婦,且保守自己不被世界所污染。」  (雅一27新國際版)。雅各對虔誠加上了其他的意思,他說虔誠是自省、專一,自我定義。虔誠是施勝於受,虔誠是將聖經成為世人能接受生活化的行為,虔誠是人在感覺需要時,將所說的話化做行動,虔誠是對孤兒寡婦伸出援手而非虛偽的應付。

    顯然,耶穌的這位兄弟輕看空中樓閣式的虔誠,那只是虛華的外衣,對他來說虔誠若不能改善你和四周人的生活,那就是無意義的。我們不僅是脫離困難環境而已,更要保持行為上的純正,我們不是隨從邪惡的世界,而是改變它,真正的虔誠是負起社會和道德雙方面的責任。

    這就是為什麼外表的信心和操練的信心是不可分的,就如雅各所說,從結果看原因;例如我們看見樹枝上有蘋果,便可斷定是蘋果樹。若我們只看到一顆像蘋果樹的外表,卻沒有果實,甚至有其他的果實長出來,我們就知道那不是一棵蘋果樹。又如我們嘗到了布丁的滋味,就足以證明我們吃的是布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