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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第四章拾穗

 

【約壹四1「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一切的靈,上文使徒剛剛說過,我們憑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在這裡緊接著就要信徒對一切的靈不可不加辨認地相信。這一切的靈顯然是指聖靈以外的各種神奇怪誕的靈的表峴,包括各種異端邪說,或自稱從神而來的啟示。那些事都是出於邪靈的偽裝而有的。

    不可都信,不是說一切超然的事都不要信,而是說不可都信,不可因為那件事屬於超自然的,就輕信以為是出於神;因為那些事假先知也能仿效著行的(太二十四24)。――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先驗後信,不是先信後驗。不驗不信,不是無驗遽信。「總要試驗」!―― 倪柝聲

         『一切的靈不可都信,』不是都信,也不是都不信,乃是不可都信,總要加以試驗。── 牛述光

         基督徒的信仰和愛心,都不能黑白不分。而基督徒的信仰更不能與輕信混為一談。真正的信仰會在投入之前,先檢驗其對象。──《丁道爾聖經註釋》

         人受靈感而說話,這個靈可以是聖靈,也可以是邪靈。出乎聖靈的是先知,否則便是假先知(彼後一21),因此不可都信,必須經過試驗(看帖前五21)。──《啟導本聖經註釋》

         一切的靈不可都信……試驗: 我們從這句話中可以發現,現實中確實存在平凡而驚人的屬靈世界,這是被現實所纏累的人所容易忽視的。整理如下:①人既是靈魂與肉體合一的存在,雖然眼不能見,確實有純粹以靈的狀態活動的存在和世界。②那個世界雖包括神和屬神的天使的靈,也包括撒但和屬它的魔鬼的靈。③因此當我們接觸靈的實體時,不應吃驚,也不應盲目地信奉。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3約翰所說以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來試驗靈的真假,其背景及原因為何?

    當時知識派的異端已經流行在各教會中,他們認為只有他們才能完全明白屬靈的秘密,普通的基督徒幼稚無知,對屬靈的奧秘乃是門外漢。這些知識派的異端中有一條乃是不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他們宣稱,耶穌是聖潔無罪之主,如何能與有罪的身體有任何關連(本書最前的難題研究中曾詳列知識派的各種異端,請參閱)?他們以為這是善意的信條,其實是以善意的糖衣所包含的惡意異端。

         在這些所謂知識派中又有一些人提倡幻影主義,他們說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並非是有身體的人,只是一個‘“幻影在行動著,因為他是幻影,所以不可能與罪有任何關係雲。

         約翰於是針對這種異端來向信徒解釋真理,他認為主耶穌造成肉身是重要真理的一環,凡不相信這真理的,便是出於那敵基督者之所為。

    約翰在這裡把神的靈那敵基督者的靈”“真理的靈謬妄的靈6節)列出,以作比較。這種試驗邪靈與神靈的方法,歷代虔誠信徒曾被採用,吩咐那自稱為神靈的邪靈宣佈他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但邪靈則默然不語。因此這試驗的方法至今仍可採用,以免被邪靈乘機混入教會中,使教會混亂。

── 蘇佐揚《聖經難題》

 

【約壹四1~6目前為止約翰一直用道德標準來衡量是否是神的兒女,而在此他重新應用教義標準。初期教會當時也有很多異端非常活躍,導致了許多問題。本文中,約翰對異端的教導和活動採取堅決的態度,同時明確暴露了異端的真面目。在此讓我們再次詳細瞭解一下異端的概念:①定義:異端,原本包含“選擇”或“個人見解”之意,初期多用“自由的選擇”之意。後來逐漸變成自由選擇→學派→結党→異端。在這裡所指的異端是: i.拒絕基督的普遍真理或教義,或者否認聖經的明確教導的群體。 ii.他們任意增加或刪減了聖經內容。②特徵:i.前後主張互相矛盾,否認聖經的絕對權威。 ii.否認藉著恩典所成就之救恩的教義和基督的唯一性,三位一體論。 iii.鼓吹得救要靠自己的功勞,以此為誘餌剝削信徒,尤其是高舉末世論。 iv.暗地裡助長性墮落和道德上的腐敗。v.把教主神化。 ──《聖經精讀本註解》

         真謬的靈有三個分別的意思:

  (1)真理的靈,是看得見的;謬妄的靈是看不見的。

  (2)真理的靈是相信道成肉身的;謬妄的靈,是不相信的。

  (3)真理的靈是屬天的;謬妄的靈是屬地的。因為看不見,且是屬天的,故須我們相信;惟看得見,且是屬地的,則不用我們相信,魔鬼時常引誘人說:『看得見的是真,看不見的是假。』他叫人對真理,始終存凓懷疑的念頭。其實看不見的,纔叫我們相信,若看得見,則用不凓我們相信了。比方這裏的電燈已發出光亮,那用我們相信?但魔鬼對人說:你看不見,不可相信,且亦不必相信,這是誑人的。空氣是我們的眼睛看不見的,我們相信有空氣麼?蓋我們已受凓空氣的作用,已得凓空氣的好處,故雖看不見,而亦相信了。── 李既岸《約翰壹書的信息》

真、謬靈比較表:

(1)真理的靈

(1)謬妄的靈

(2)神的靈

(2)敵基督的靈

(3)認耶穌道成肉身

(3)否認耶穌道成肉身

(4)論屬靈的事

(4)論屬世的事

(5)認識神的人聽從它

(5)世人聽從它

(6)屬神

(6)屬世界

── 李既岸《約翰壹書的信息》

 

【約壹四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elelythota)是完成式,與約翰二書7節的現在式(erchomenon)比較起來,這裡似乎強調神的兒子在成肉身時所取的身體,已經為祂永久所有。──《丁道爾聖經注釋》

         「認」,意是自動的承認。所答非所問,必是邪靈。此種問題,除了「是是非非」(太五37)的答應之外,其他的話語,都不算「認」、「不認」。主耶穌說:除了是非之外,「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倪柝聲

          “認”是承認的意思,只是頭腦裡知道仍不夠,因為鬼魔也知道,並且曉得害怕(雅二19);故必須公開承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公開承認耶穌是舊約所預告的主基督(二2224),是神的兒子(四15;比較太十六16;約二十31)。作者強調基督的肉身,因為基督的人性和神性同時彰顯在“肉身”中(路一35;約一14);祂的救贖工作藉“肉身”作成(來二14);祂的復活、升天也是帶著“肉身”的(路二十四3940)。不信耶穌是基督成了肉身來到世間,就是不信祂是神性與人性的合一,這樣的一位耶穌便不是使徒所見證的耶穌(比較林後十一4)。可是諾斯底異端中甚至提出基督是在耶穌受洗時才降到祂身上,釘十架時便已離開。死在墳墓中的是耶穌這個人。約翰指出這種說法是出乎敵基督者的靈(四3),基督、保羅和彼得一再警告的假先知已經出現了(出二十四11;提前四1;彼後二1)。──《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 重新按原文這句話就成為“耶穌是以肉身來到世界的基督”。並非象諾斯底主義者所主張的,基督來到歷史人物耶穌的肉身中;而是耶穌就是以肉身來到世界的基督。雖然初期教會當時的異端不相信的主要是耶穌道成肉身事件,而現代的異端不相信耶穌的唯一性,即他們普遍有一種傾向,否認只有耶穌是唯一得救之路。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在約翰的心目中,認耶穌只有一個意思,即:承認祂是成肉身來的基督。無論自稱得著多少啟示,只要否認這點,就顯出背後乃是敵基督的靈在運行。約翰的讀者曾聽見(一定是從他以前的教導中聽過)他要來erchetai,和二18一樣)。敵基督不單模仿真基督的,而且他的靈甚至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翰在二章1822節曾提到同樣的事,不過他在這裡所稱敵基督的靈,那裡更明確地指出,是具體顯在許多敵基督身上,即已經來到的假先知。參帖撒羅尼迦後書二38,那裡說,不法的人還有待顯明,然而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受到了限制。──《丁道爾聖經注釋》

         “世上”指人居住的地球。──《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認: 意為把耶穌與基督“分離”,這是敵基督企圖否認耶穌基督的神性的詭計。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你們是從神而來(正如那些靈認耶穌是基督成了肉身來的一樣,2節),並且勝了他們,即這些假先知NEB)。這種得勝較不是指道德方面(如二1314,那裡也用同樣的字),而是指知識方面。假教師沒有辦法騙你們。你們不僅對他們進行測試,發現他們不合格,並且藉駁倒他們的教訓,勝過了他們。你們沒有被他們的甜言蜜語所欺,相信他們的謊言。所以,他們發現自己不得不離開Ebrard),正如二章19節所言,你們得勝的原因,是在你們裡面的那位力量更大。這必定是指真理的靈6節),常存在你們裡面恩膏(二2027),而那在世界上的則是魔鬼,謬妄的靈6節)。雖然(言下之意)邪靈很,但聖靈更大,借著祂的光照,所有虛假的教訓都能克服。這裡和二章1827節一樣,指出防範錯謬、並勝過它的原因,一是客觀的教義標準,另一則是內住的聖靈──祂能光照我們的心思,來瞭解並應用教義;因為除非智慧的靈同在,我們手中即使有神的話,也無濟於事Calvin)。──《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們不必到別處去尋求,因為祂已在我們裏面了,我們得勝,因為在我們裏面的,比邪靈更大。我們不必怕世界,因為在世界的,不過是邪靈。―― 倪柝聲

         基督徒從外面看來,算不得甚麼,是很小的人物,在世界上也沒有甚麼地位,但從裏面來看,他們是了不起的人,因為他們裏面住著一位比世界上任何人物都大的神。── 倪柝聲《初信造就》

         “那在你們裡面的”指神 ,“那在世界上的”指撒但(約十二31;十六11)。──《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你們裡面的: 是聖靈。藉著聖靈的內住,聖徒對神的認識不僅僅停留在理論上,在實體上也認識神,並彼此相交。聖徒能得勝,唯靠內住在聖徒裡面的聖靈,因為聖靈正確地把握和應用外在證據,外在證據——聖經話語無疑是在教會的爭戰中不可缺的武器。但當它成為 “聖靈的寶劍”(6:17),才能成為保障勝利的強有力的武器。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5「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

         能得多數世人聽從,而他們能仍為世人者,裏面都有毛病──出於邪靈。―― 倪柝聲

          “屬世界的”指不是從神生的,包括敵基督在內。──《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壹四56這裡的他們是指那些由敵基督者之靈所運行的假先知,我們是指使徒和神僕們;雖然上文是講敵基督者的,但這裡的他們卻不是指上文的,而是指由敵基督者之靈運行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說明了真教師,信息與聖徒之間神秘的一體性。屬神的聽眾必聽從真教師所傳講的真信息。約翰通過這種一體性劃分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根據這一體性,約翰指出若不聽從包括自己在內的使徒的教訓,就是屬於謬妄的靈。如同真理的靈保障屬神的一體性(8:16),謬妄的靈也見證屬世之人的一體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6「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不聽使徒的──特別約翰的──教訓的,都是順從謬妄的靈。―― 倪柝聲

 

【約壹四7「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愛就是最大的試驗。―― 倪柝聲

         兩個試驗標準的第四次應用。這部分也跟前面三個部分一樣,指出了教義標準-堅定信靠耶穌基督的信仰和道德標準-彼此相愛。在此我們可以確認聖徒正確的道德基於正確的教義,正確的教義必然與正確的道德實踐相聯繫。這部分與“雅歌書”,“哥林多前書13章”等,頌贊愛而聞名。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787,8節的愛心原文是動詞,不是名詞。何賡詩譯本作相愛。不認識神的人,當然不會跟弟兄相愛;反之,有了神的愛的,就知道怎樣相愛,且因實行神的愛,在愛心上更多操練運用,也就在經歷中,更加認識神了。

    神就是愛,這是形容神的本性是愛,絕不是說愛就是神。主耶穌說:我就是真理……”和這裡所說神就是愛同一原理。主耶穌所言所行的每一方面卻是絕對沒有錯誤,且永遠止確的,所以主耶穌就是真理;神所作的都是出於愛,神的本性,神內心所充滿的,以及從內心所表露出來的都是愛,所以說神就是愛――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神自己就是愛。從神生的就得著生命,這一個生命就是神自己。神生我們的時候,就把愛也生在我們裏面。我們裏面原來沒有愛,但今天有這一個愛,就是從神來的。神把愛給了我,也給了你,所以我們就可以彼此相愛。不犯罪的生命是消極的,愛的生命是積極的。神先給愛,然後說要愛。── 倪柝聲《初信造就》

         全部聖經,只有約翰壹書四章告訴我們說,我們怎樣才能站在審判台前不懼怕。他把秘訣告訴我們說,要住在愛裏。這樣,你活在地上的時候,就把所有的懼怕趕出去。聖靈的這一個果子──愛,在你身上能保留、繼續,一直到審判的日子,我們可以站在審判台前,坦然無懼。愛神,就是愛弟兄;不怕弟兄,也就不怕神。只有會愛弟兄的人,才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 倪柝聲《初信造就》

          用感人的話語自述了神對人類的大愛和愛的義務。在此約翰闡明神是愛的源泉,勸慰聖徒主動去實踐愛的同時,強調愛的義務。聖徒不是通過理性的告白,乃是通過具體實踐愛來認識神,並且擁有與神相交的憑據。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7~12愛成為試驗標準的第三部分(2:7-11):第一部分(2:7-11)與真光(2:8)相結合,第二部分(3:10-24)與永生相聯繫。但在這部分直接與神的屬性聯繫(8)。我們之所以要彼此相愛,是因為:①神就是愛(7,8);②神先愛我們(9-11);③當我們彼此相愛時,神的愛就住在我們裡面,並得以完全(12)──《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愛神與識神是有關聯的,能愛神必能識神,不識神必不能愛神。越識越愛,越愛越識。全都聖經可以一字概括之,就是愛字。── 嚴雅各《猶大書與約翰一書》

         神的本性就是愛,神子降世救人顯明神的愛(9節 ;約三16),與神相交的人也能表現神的愛(三16);人能相愛才證明自己與神相交(7,20節)。

“愛”字在本書出現40多次;從四7至五3出現34次。──《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壹四8~13誰是愛?神。誰愛我們?神。甚麼是愛?遣子作挽回祭。愛從何處顯?差子降世,使人藉祂得生。愛有何默示?也當彼此相愛。如何完全愛神?彼此相愛。―― 倪柝聲

 

【約壹四816『神就是愛』原文是『神是愛』。愛的前邊沒有指件字,意思說愛是神的屬性之一,是用愛來形容神。除愛以外,神也是靈、是光、是義。神是愛,神也藉主顯明了愛,愛不但是神的性情,也藉著重生成了信徒的性情。因此我們也必須有愛的行動像神愛我們一樣。愛的性情(神的愛)是不能永遠被關在裏面的。── 牛述光

 

【約壹四9神的愛在本文中有以下特徵:①神的愛在歷史上已彰顯;②神的愛是自我犧牲的愛;③神的愛有拯救罪人的能力。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910差遣神的兒子,不僅啟示出神的愛(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瞭9節),更啟示出愛的本質(這就是愛了10節)。愛不是由我們起始,而是由神(10節);這愛是自由的、無緣無故的、自動自發的;我們的愛不過反映出神的愛,是對祂的回應。──《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壹四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我們的罪使神的公義和聖潔,在我們這有罪的人身上有要求,使神不能悅納我們,但神的愛為我們答應、成全了祂公義和聖潔的要求,因此神與我們就相安無事了。

         不是我們愛: 假教師也宣耀愛神(20)。約翰堅決否認這一點,並主張惟有神才是愛的源泉,人只有在這愛的光照耀下,才能真正實踐對弟兄的愛。挽回祭: 按字面意思,指為了使分裂的關係重新和好而獻上的祭物。藉著這樣的挽回工作,我們才能擁有與神相交的資格。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1「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神在基督裡、在歷史上所彰顯的愛,不單向我們保證祂愛我們,也將彼此相愛的責任放在我們身上。凡是到過十字架面前,看過那裡所彰顯神無可測度、無緣無故之愛的人,絕不能再回到自私的生活當中。事實上,此處意謂我們的愛應當像他的愛一樣: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以同樣的方式、作到同樣程度的捨己──彼此相愛。參三章16節,那裡講基督徒捨己的責任,是因基督的捨己而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壹四1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愛神的心英文N.A.S.B.等標準譯本都譯作祂的愛完全原文teteleiomena(字根teleio),可譯作成全。在路十三32;約十七4;來七28;十二23也同樣譯作成全;何賡詩譯本作得以完全,呂振中譯本作得成全了N.A.S.B., R.V., K.J.V.等譯本卻譯作'is perfected'――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本節有三層意思:()從來沒有人見過神,但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經歷神的內住,比在身外看見神更為有福。()從來沒有見過神,但我們若彼此相愛,就能使人看見那住在我們裏面的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在我們裏面的愛就得以完全。

         本節給我們看見,愛神是與我們彼此相愛分不開的。換句話說,今天神把許多弟兄擺在我們面前,他們就是我們實習愛神的對象。我們不要空口在那裏說愛神,我們要實際的學習愛弟兄。空口說愛,是虛空的。愛神,是必須在愛弟兄的事上彰顯出來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完全」原文可譯作「成全」。這節的意思是:我們要是彼此相愛,那麼神所賜給我們的那種屬神的愛,就因我們的相愛得以流露出來,在這世上被顯明出來,被世人所認識,也就被「成全」了。反之,我們若不相愛,那麼神所賜給我們的愛,只限制在蒙愛的個人的內心中,流露不出去,這樣,神所賜在我們裏面的愛,就得不到「成全」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看三11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來沒有人見過:  用一句話擊退了諾斯底主義所鼓吹的曾見過神的主張。住在: 聖徒通過彼此相愛,對神具有超越自己所見的憑據。神內住的憑據就是愛。神的愛在他的百姓中得以完全,他的百姓就是藉著彼此相愛證明自己是神的子民。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3「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約壹四1315『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祂也住在我們裏面。…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這叫我們知道,主耶穌來作救主,和聖靈來到我們裏面,都是為著把神帶到我們裏面,成為住在我們裏面的一位神。我們今天不僅是客觀有神,並且是主觀有神。

 

【約壹四13~16聖靈的內住具有以下特徵:①在耶穌基督裡客觀地成就了。早在很久以前,神通過會幕或聖殿啟示了他的同在。(25:8;40:33-35;王上8:11)。並且藉著基督已成就了這個啟示;②通過聖靈的工作,在每一個聖徒身上主觀地持續工作。聖靈內住的自然流露,是相信使徒的客觀見證(15)和愛的實踐(16),因此見證這樣的信和愛是接受聖靈的憑據;接受聖靈就是見證神永遠的內住(117;林前6:19);③藉著聖靈的神的內住,是不可分割的,是人格化的。如同我們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這種聯合是極其親密的,絕不會再分開的,永遠的聯合。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3~21更詳細地說明了聖靈的內住(13-16)和愛的完全(17-21)──《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父差子不單是教義是否純正的測驗,更是神的愛與我們回應的愛最大的證據。神而人者耶穌基督、神對我們的愛,及我們對神與鄰舍的愛,是不能分開的。凡是不承認基督之神性的神學,就剝奪了神愛的榮耀,也剝奪了惟一能讓我們裡面產生愛的信念。削弱信仰就是枯竭愛心Findlay)。同時,能夠相信、能夠相愛,都是聖靈的工作。因此,相信與相愛,與聖子的使命和聖靈的內住,是密切相關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人所看見的,人就作見證。你不能見證所沒有看見的事。凡經歷了救恩的人,都是看見的人,今天,就要將這一個見證出去。作見證,不是去作傳道先生,也不是要你們從今以後把職業丟掉了,出來為主作工。── 倪柝聲

 

【約壹四15「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

    原文homologeo就是承認的意思。在約翰書信中共用過五次。除了約壹一9指認罪方面,其餘四2,3,15;約二7都是用在承認基督道成肉身方面;新約中這字幾乎全部用在認信基督方面,如:太七23;32;十四7應許;路十二8;約九22;十二42;羅十910;來十三15。但在徒二十三8譯作,提前六12譯作見證,在多一16譯作認識,來十一13用在信心偉人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約壹四16這是第二次在這一章裏面說,神就是愛。換一句話說,神就是愛,神盼望我們能有愛弟兄的心,並且住在愛裏面。只要住在愛裏面,你就是住在神裏面。── 倪柝聲《初信造就》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住在神裏面意即將屬靈的根深深探入祂裏面,使祂的生命流經我們,藉我們的生命彰顯出來。植物的根深入泥土,吸取水份和營養,以維持生命。同樣,當人住在神的愛裏,這愛會滲透他的性情,使他在人面前活出一種與前不同的生活。人會在他身上看見神的愛。── 彭德歌《願與你相交》

 

【約壹四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指神那種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完全成全的意思(參12節)。就是在生活上實行相愛,把內在的愛表達了出來,所以說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相愛顯明我們是由神生的,且行在神的命令中──住在神裡面,這就是我們還在肉身活著的日子卻可以住在神裡面的方法。――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坦然無懼』原文是自由言論、勇敢自然等意思。── 牛述光

         我們的愛心完全否?多人的愛心不完全,太狹窄,僅愛其所親,愛其所愛。所謂成聖,也叫做愛的成聖,有人問某牧如何能成聖?某牧答:你能以弗所三17而行則可矣。那裏是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故甚麼時候我們的愛心得以完全,甚麼時候我們便可成聖。愛到了甚麼程度,才算完全?除了愛上帝憐弟兄之外,還須加上愛眾人,和愛仇敵的心,總而言之,要做個有基督愛心的人,才達到愛心完全的地步。── 嚴雅各《猶大書與約翰一書》

         “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是說我們在世上效法耶穌愛的榜樣,也可以坦然無懼來到審判台前。──《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樣: 神和我們彼此住在裡面,因此在審判之日,聖徒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因為他如何……如何: 這是審判之日能夠坦然無懼的秘訣。如果神不能審判耶穌,那麼對我們也如此。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7~18這裏有四個道理:(1)無怕無愛,(2)無怕有愛,(3)有愛有怕,(4)有愛無怕。故要沒有懼怕,當先具備愛心。不是謂有愛心的人,可不要敬畏主,不過指在審判時沒有懼怕耳。這裏所謂刑罰,不是指沉淪死亡,乃是指要受神的責備。── 嚴雅各《猶大書與約翰一書》

 

【約壹四17~21愛的完全和果效。在這裡約翰教導我們真正的愛不僅僅只停留在垂直關係上,即對神的關係上,當以對神關係為基礎而擴大其領域到對人關係上,並超越抽象的邏輯或思考範疇,達到具體的相交和實踐。──《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8「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愛裡沒有懼怕。換言之,在愛裡面懼怕沒有空間NEB)。兩者好似油與水一般,互不相容。我們可以同時愛神又敬畏神(參:來五7),可是不能同時在愛裡親近他,又在懼怕裡躲避他(參:羅八1415;提後一7)。事實上,對神的愛能克服對祂的錯誤感覺,就是畏縮奉承,將之一掃而空Law)。完全的愛為何不能與懼怕並存,在此提出說明: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kolasis 一字,除此處外,在新約只出現於太二十五46)。換言之,懼怕就引進刑罰的範疇,但蒙神赦免、又愛神的兒女,與此毫無關係。這句話的意思也可能是,懼怕包括,或帶來Westcott)它所怕的刑罰。也就是說,懼怕本身含有刑罰的性質BrookeLaw);懼怕就是已經開始接受刑罰了。神蒙愛的兒女既然有把握自己像祂17節),就不會再怕祂。所以,懼怕的人顯然在愛裡未得完全──《丁道爾聖經注釋》

         在聖經中「懼怕」一詞有兩個不同的意思,第一個意思指敬畏、畏懼和尊敬。神的兒女對神永不失敬畏之情,來到神的榮耀之前,總覺得自己不配。對神敬畏是不錯的,但這不是約翰說,愛裏沒有懼怕的意思。

         約翰用這個字是指害怕或顫慄。約翰說「愛裏沒有懼怕」,意思是基督的愛驅除了我們心中對神的害怕。對神的尊敬產生一種神聖的敬畏之情,惟有罪卻使人產生恐懼感。── 彭德歌《願與你相交》

         懼怕: 希臘語指“對審判的懼怕”。愛的完全帶來的第一個果效就是在審判之日能坦然無懼,與此相反“懼怕”是對其果效的否定性疑惑。對審判和神沒有坦然無懼的心,或者還有懼怕,表明愛還尚未完全。不過為了每當我們遠離神的愛時,不至陷入於更深的罪裡,有必要記住審判的懼怕。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翰在此是講神子民一般的狀況。他說,我們最大的特色,不是懼怕,而是有愛。理由則為祂先愛我們。神的愛是發動者,所有的真愛都是對祂的主動產生的響應。約翰重複第10節說過的真理。懼怕原是我們的本性,需要被除去(18節)。像神一般的愛,agape,是我們墮落的本性中本來沒有的;我們愛的能力,無論物件是神或是鄰舍Dodd),完全是因祂先愛我們,又將愛放在我們裡面。──《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我們完全、能以坦然無懼、和除去恐懼的愛,並非發自人心,而是出於神。人對神若有甚麼感情,那都不是出於他的內心,因為人本性恨神。惟有當神用祂的愛澆灌我們,改變我們又冷又硬的心,我們才會對神的愛有回應。── 彭德歌《願與你相交》

         用感人的語句描述了神超乎人間倫理的超越性愛。他不僅來尋找背棄自己的人,而且背起代表羞辱和痛苦的十字架,可以說耶穌的生平本身就是愛的大史詩。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聖經所說的關於愛的真理。不是因為我先愛神,所以神愛我,而是因為神先愛我,所以我也不得不愛神和人。就是說對於已得救的聖徒而言,愛是自然的本能的行動,而不是愛或不愛的選擇問題。不是不得已而行的出於勉強的愛,而是無法抑制的愛。當然這只是一個原則的問題,在實際生活中雖是聖徒,但每天都會經歷很難去愛的情形(7:15,16)。但有一點很清楚,由於肉體的軟弱而無法愛的情況,與故意找藉口放棄愛的義務的情形不同<雅 緒論,行為與信心>。此刻我們也應以此為鑒重新省查一下自己到底反射出多少神的愛和光,衡量一下自己信仰的成熟程度。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壹四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注: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神的實際,不是單在乎口裡怎樣說,而是在乎怎樣行。說愛神而恨弟兄,就是說謊話,心裡愛神,卻不能把它表現在弟兄身上,那麼所謂的,就是只限於言語的愛,那就很可能是虛假的愛。――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這一節聖經,不是說愛你家裏的弟兄,乃是愛你在基督裏的弟兄。許多人的態度、行為,叫你不能愛他;但是,神的愛如果進到你裏面,你就能愛他了。不是愛你們所愛的弟兄,乃是愛弟兄。不是愛那些可愛的弟兄,乃是愛弟兄。如果你不會愛弟兄,你裏面就還沒有愛父的心。── 倪柝聲

 

【約壹四20~21約翰在這裏給我們看見,愛弟兄就是愛神。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神。你如果要愛神,你就應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那裏所得著的命令。約翰在這裏給我們看見,愛弟兄就是愛神。所以我們要小心,我們不應該作得罪愛的事。不要隨便得罪弟兄。要相愛,要尊重你裏面愛弟兄的心,不要把你裏面愛弟兄的心傷了。我們不但不可恨弟兄,也不可得罪了愛。恨是積極的,恨更厲害,但是消極的得罪愛,也不可以。就算是為了遵守神的命令,而與弟兄有不同的意見,也要在愛的裏面維持神的真理,而不可拍桌子得罪了愛。── 倪柝聲《初信造就》

         耶穌將律法總結在兩條誡命中:1,愛神;2,愛人(太二十二3740)。約翰說明這兩種“愛”在人的經歷上的一致性,愛神、愛人互為表裡。愛神的人一定博愛憐恤(三17;比較雅一27),靈性和倫理生活是合一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所要經歷的神的愛,奇妙而強有力。因此這愛使我們能愛弟兄,甚至能愛仇敵。所以成就了真實的愛產生真實之愛的奇跡。 ──《聖經精讀本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