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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三書全書綜合短篇信息

 

目錄:

約翰三書註釋    約三      (陳終道)

心存真理的人    約三111      (吳清鎰)

不要效法惡     約三111

身靈興旺    約三14;申六1118      (廖惠明)

丟特腓和低米丟    約三912      (李道生)

 

 

              約翰三書註釋    陳終道

                       經文:約翰三書

 

宣道與接待(1l5

    14節是當時一般信件典型的開始格式;除了稱呼外,「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是時人常用的祝福語。使徒亦同樣運用,表明當代信徒沒有輕忽一個人肉身與事業的層面,而單注重靈性的需要。我們也應在身體健康上多加留意,如要有充足的營養和休息、適量的運動,在工作和事業上用功等。一個健康的人,就是一個美好的福音見證。此外,約翰也沒有怱略屬靈的層面,他關心該猶的靈性,他可能一遇到曾與該猶會面的人,就馬上詢問他的情況,長者對人的關懷,溢於言詞。

    雖然教會已在各地建立起來,但仍有些人願意放下家庭和工作,為主巡迴佈道(58)。他們的擺上使福音更加廣傳,教會人數增添。但由於當時社會的落後,他們又並不富有,接待他們就顯得很有需要。約翰更指出,接待他們就是「與他們一同為真理做工」。這是一個重要的真理;福音廣傳並不單靠已有的地方教會,而要各處教會彼此幫助與承擔;各處教會要有人挺身而出,往外宣教,也需有人留守支援,同時接納外來宣教者到本地事奉;這種差派與接待、前線與後援的普世觀念,對天國擴展至為重要。

    丟特腓大概是當地教會的長老,他可能因保護自己個人的權威,而排斥當時的巡迴佈道者,更不對的是他以惡言妄論他們,甚至連使徒約翰也被論及。低米丟很可能是巡迴佈道者,或巡迴佈道者的領袖,約翰因丟特腓的敵視和排斥,恐怕巡迴佈道者因無人接待而陷於困境,故特在信中為他鋪路和推薦。

    不論丟特腓有何個人體會或如何熱心事奉,他的表現有違宣道、聖徒相通和愛心行善的原則。可見過分堅持個人權力,可使一個教會領袖與耶穌基督的服事及愛的團隊精神隔絕,這是何等可怕的事,實須警惕。

 

第一段  引言——作長老的約翰(14

    「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的。親愛的兄弟阿,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裡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三l4

    這段引言所給我們主要的教訓是:

    1.老約翰愛弟兄不是由於責任的催促,而是完全自發而主動的愛心。「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像這種話由一個年近古稀的老人說出來,很不平常,顯出他還有青年人那種熱切真誠,這是十分可貴的。處世為人的經驗可以越來越老,愛主愛人的心不妨越久越新(林後四16)。

    2.他的愛心不偏不倚,對信徒的帶領是平均發展的。要叫他們在「身體」「靈魂」的事上,都得到適當的地位。「身體健壯正如靈魂」這說明靈魂比身體重要,但身體也要健壯。按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及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保羅也有類似的教訓。他對信徒長進的願望,常是不停止的,雖然該猶在靈性上的興盛會叫他歡喜,但他也願意看見該猶在身體上同樣有適當的長進。

    3.他不但是一個慈愛的父親,且是個好牧師,又是真理的戰士。有為父的生命才能生兒養女;有好牧人的勞苦才能栽培出靈魂健壯的信徒;有維護真理的熱誠,才有因所傳的真理被人接納與遵行而有的喜樂。

    他聽見他所牧養的信徒們按真理而行,就說:「我的喜樂沒有比這個大的。」可見他最大的喜樂不是信徒對他的愛戴敬仰,不是教會經濟力量增加,或信徒對他在物質方面的照顧更加豐富周到,而是信徒們按真理行事。

 

第二段  愛主的該猶(58)

一.稱許(56;三24

    「親愛的兄弟阿,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約三56

  從使徒對該猶的稱許中,可見該猶有許多地方可以作信徒的榜樣:

  1.他的靈魂比身體更健壯,且有使徒為他作見證

  本書第2節的祝詞是全聖經所獨有的。可見他靈命的長進、豐盛,必定留給使徒很深的印象,像是一個強壯的壯士那樣。他注重屬靈的事遠過於屬世的事。

  2.他所行的與心裡所存的相同

  注意第3節所說,他「心裡所存的真理」正如他「按真理而行」的,而不是正如他口裡所講的。真理必定要不只是在口裡講,還要存在心裡,然後才能按真理而行。

    奇怪的是別的弟兄怎麼能證明他「心裡所存的」與他所行的相符?這裡若是說「口裡所說的」正如所行的似乎更易明白,因為別人很容易證明他是言行一致。但他不是口裡說,是心裡存的,別人怎能證明他心裡所存的呢?其實這是說出他行事的動機,常出於真理的感動,並依照真理的法則來行,以致凡與他接觸的人都留下一種印象,就是覺得真理在他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和權威。他的行事從不憑著血氣或情感的作用,而是根據真理。

    3.他的善行(愛心)是使徒和弟兄所共同證明的

    可見他的愛心是廣博的,不只是對他所敬愛、接近的少數人,就是對一切主內的弟兄也一樣。他的愛心雖然廣博卻不膚淺,不敷衍了事,也不虛偽裝假,不然,就不會取得「凡」受過他接待之人的贊許;反之,既然有許多人這樣為他作見證,可見他接待客人的愛心始終一樣。不但最初接待弟兄時有愛心,就是深知接待的工作不容易做之後,還是照樣用愛心善待後來的客旅。「客要一味的款待」(羅十二13),不要越來越沒有愛心,越不尊敬所接待的人。

    4.他的恩賜雖不是最大(參林前十四1;十二28;羅十二13),他的靈德卻很優美

    服事人不是甚麼大恩賜,倒是一項卑微的恩賜,但卻能使人在屬靈方面變成「為大的」(太廿2628),所以恩賜小未必是靈性低。許多時候,神就是要用靈性很好的人去做那些卑微的事。並且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在這方面的恩賜上運用得當。使徒時代,聖靈選用了最屬靈、最有能力的司提反,辦理飯食,就是一個好例子。該猶也是這樣,雖然主只給接待客旅的恩賜,但他能使他們都因他受感動。可見他的靈性很有程度。他必定是很謙卑、捨己、忍耐的人,因為接待客旅等於向一切人謙卑。無論誰接待客人時必然要謙卑些,並學習注意別人的需要,這樣才能叫客人感到賓至如歸,舒適而不陌生。

  二·教導(78

    「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原文作那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約三78

    這兩節是使徒在稱許之後,再加上的勉勵和堅固的話。使他更覺得自己所作的確有屬靈的價值。從這裡我們可得下面幾點教訓:

  1.接待主僕(或弟兄)幫助人……

  這種工作是神看我們配得過才給我們做的聖工,應該把它看成榮耀,不要當作重擔。

  2.向外邦人傳道,應該一無所取

  按第7節的意思,顯然是指傳道人出外傳福音時,應該不向外人收取甚麼物質方面的好處,免得羞辱主名。這是工人的重要守則。

  3.接待主的僕人,就是與他同工(8節)

  這一節聖經明顯的告訴我們,幫助為主作工的人就是跟他們一同作工,這是一項屬靈的投資。該猶自己雖然未必到各處作工,但他接待那些為主的名到處作工的人,這就是他的「屬靈投資」,使他在許多人的工作上都有分。今天的信徒需要像該猶那樣認真地接受這節聖經的應許,才會樂意地有分於主的各種聖工。

    注意,本節與上節有密切的關係。信徒若不認真支持向外宣道的工作,就是逼使向外人傳道的人,更難持守「向外人一無所取」的原則。反之,就是幫助傳道人更專心靠主。

 

第三段  犯罪的丟特腓 (911)

    「我曾略略的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所以我若去,必要題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親愛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約三911

    丟特腓的惡行共有五項:

    1.好為首——出風頭,

    2.不接待使徒,

    3.用惡言妄論使徒,

    4.禁止別人行善,

    5.在教會中專橫獨斷、逼迫好弟兄。

    「丟特腓」意即被丟斯撫養的,是外邦人用的名字。從聖經的記載,可知古時的人起名字常有特別的用意,在人生經歷中遇有重要轉變時,常有改名的習慣。這人作了教會領袖,竟然還用這種跟偶像有密切關係的名字,顯見他的靈性還很幼稚。信主時似乎沒有顯出甚麼「改變」的憑據。

     教會有紛爭,靈性走下坡,多半都是由於一些靈命幼稚,外表熱心,實際上卻是貪慕虛名的人在教會弄權的結果。這種人必然會反對或攻擊忠心的神僕,逼迫愛主的弟兄。因他們的行事必定不理會真理,也不顧神的榮耀,難免引起忠心愛主的弟兄的抗辯,所以小則不同心、不和睦,大則把教會引入歧途,容納異端,引起分裂。因此對教會負責人的揀選應該十分審慎。

    在約翰責備丟特腓的時候,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他並沒有把丟特腓跟前書敵基督的人並列。雖然他這麼強烈地反對使徒,自己不行善,沒有愛心,不但不知慚愧,還要阻擋別人憑愛心行事。但這到底是德行上的錯誤,跟信仰上的錯失不同(他的信仰及靈性經歷如何聖經沒有提)。可見使徒的責斥,總是十分適當而不過分。這也教訓我們不要隨便把異己的人看作是異端。

    使徒特別聲明要「題說」他的事……。「題說」是溫和的字眼,所以這不會是指約翰到他們那裡時,要開會審問、懲辦而說的,大概只是指他要公開宣佈他的惡行,目的是要使眾人明白,免受他的影響,也警戒其他的人,不可幫助他行惡,同時也使那些被欺負的弟兄得安慰。使徒特別對該猶提起他準備怎樣對付丟特腓,大概升該猶是該教會的重要弟兄之一,並且深得人望,所以他可以先照使徒的心意去安慰那些被趕出教會的人。

    使徒在講完丟特腓的惡行之後,就再加上一些溫柔的勸告(11)。其中完全沒有一句措詞激烈的話語。顯出他心中平靜,毫無血氣或肉體的成分。這就是為甚麼他能對事情觀察得十分正確,又處置得很適當的原故。

    一個滿有資格可以斥責、命令人的老約翰,卻用勸戒的態度,勸告犯罪者,這樣更能使人甘心而自發地去衍善,比較用壓迫的方法好得多。因為沒有一種壓迫的方法會真正使人行善的。

 

第四段  行善的低米丟(12

    「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約三12

    少有人因行善而得到許多人共同的贊許,反之,若作錯了事,卻極易遭人議論。低米丟雖是一個無名小卒,但卻是個發光的信徒。而且他的行善完全出於真理(是真理所見證的),也合乎聖經的原則,跟世人的善行不同。聖經能為他作見證,可見他的善行是內外一致,是由誠實而善良的內心發出的。使徒為甚麼要在該猶面前稱讚他?也許是要借著這件事叫該猶受到勉勵。許多時候,在第三者面前稱讚人,會使聽者受益。所以有時我們應該學習當面勸告人,而在背後稱讚人,切不可當面稱讚卻在背後批評。

    在同一教會中,有行善、也有行惡的信徒。而行善或行惡,都不是因在教會有沒有地位的問題。所以我們不要以壞信徒作榜樣來原諒自己,應該以好信徒作為效法的榜樣來勉勵自己;更不要只看壞的方面而自覺灰心,卻要看人好的方面激勵愛心。

 

第五段  結語(1315

一,願望(1314)

    「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但盼望快快的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約三1314

    「我原有許多事要……」雖然有許多事要寫,老約翰卻不想用筆墨寫,這可能因為:

    1.既然就快見面,當然不用多寫。

    2.年老的約翰,可能執筆並不很方便。

    3.老約翰對受書人有很親切的情感,總覺得當面談論,比較遠遠隔開而用筆寫親切得多。

二,問安(15

    「願你平安。眾位朋友都問你安。請你替我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約三15

    按姓名問安,是表明他真切的關心。他似乎恐怕該猶沒有認真地替他問安,只隨便提提就了事。這句話表明他對信徒的關心是出於愛主,並非是一種禮貌上的致意而已!

 

            心存真理的人    吳清鎰

                   經文:約翰三書111

 

    今日所提及的經節,是長老約翰寫的書信,寫給哥林多附近小教會的主持該猶,是一個盡忠愛主的人,信中又說到另一人物丟特腓,與該猶相反的教徒,在此二人的區別,可予我們很大的激勵,也可讓我們分別出善惡。

    該猶是一虔誠的信徒,我們可由:

    1)心存真理,

    2)忠心,

    3)行仁愛,三點明確的看出。

    書信中指出該猶的靈魂興旺,滿心的信仰根基,並且在心中存了真理,這實在是我們每個人所需的;世間的知識很多,可是那皆不是該猶所信的,他信的乃是主的真理。他對這真理負責、盡忠,不曾因受壓迫而背棄真理,甚至可為真理而拋棄生命,是行天路最好的楷模。其次更論及他接待外地人弟兄,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真理的表現就是仁,表現在日常的生活當中,當知「愛」乃是由神先給我們的,更是一切律法的開端,更成全了一切。

    至於丟特腓為一行為不檢的信徒,我們也可由三點:

   1)喜歡作大家的頭,

   2)愛譭謗別人,

   3)不接待外地來的弟兄。

    看出其心中根本不存真理,首先他就以自己為大,想出風頭,表現自己才能,不能謙虛順服,又譭謗弟兄,不能愛他們,甚致「恨」亦存於心中。這事實上就是「對真理不忠心,藐視真理」,爾後對外地的弟兄不接待,更禁止他人去接待。我們也許會奇怪,同是主內的二人,竟有如此大的差異,其實也並非什麼費解之事,在我們大家當中就有此種情形存在,也許平常不易知曉,但一碰到事;自己應該反省反省,是否自己盡忠於主,格守真道,心存真理,是否是名符其實的「基督徒」?

    平時對於教會有阻礙的,事實上都是自己教會裡的人,自以為天份極高不可迷信,一些神蹟、奇跡皆不可信,能取的只是主耶穌的教訓,信眼目所能及的世俗真理,這些可惡的人就是福音發展的最大拌腳石。幾百年前的一些定理,到了現在都被推翻新建立,而誰亦無法確定這些新東西,未來是否會被推翻。人的知識所知在主的眼裡像海灘的一顆沙,萬事都會變,只有主的真理不變;而真理的表現是愛,我們概已心存真理,就應該在仁愛裡求表現,當我們已滿有主的馨香時,我們心中的真理更會外散發,那就是真正主的信徒了。

 

            不要效法惡

                  經文:約翰三書111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約三1

    本書是「作長老的」給該猶的一封私人信函。因該猶很忠心地接待四處旅遊傳道的宣教士,這是一種行在真理中的行為。

    他肯定該猶的作法,並提醒他這些宣教士所作的,是為宣講神的話,不是為了金錢(7節)。

  這些宣教士沒有從他們的傳道中獲取任何金錢,也從不做此打算(7節下),他們所需要的只是在傳道途中,尋得一可歇腳處所。該猶接待他們,作長老的說,他是「與他們一同為真理做工」(8)

    接下來作者談到丟特腓這個人,他的行為和該猶完全相反。他不但不歡迎那些宣教士,還惡言批評長老的工作和弟兄(10)。甚至把那些真心接待別人的人趕出教會,斷絕交通(10節下)。

    最後,他為低米丟說了些好話,這人可能是為他帶信去的。結束前他說此信之所以如此簡潔,因他想很快的能見到該猶,可以面對面與他談論。同時,他並鼓勵該猶要繼續行善。

 

               身靈興旺    廖惠明

         經文:約翰三書14節;申命記六章1118

 

    一個人的身體與靈魂相互影響,關係甚為密切。有的人靈性固然很高,但身體極其軟弱,往往為主作工,力不從心。我們看聖經幾處記載,諸如主耶穌以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以及主如何醫治人的病體,便知主仍眷顧人肉體的享受,以致忽略精神的渴,成了今日科學時代文明人的通病。

    主耶穌曾經在曠野禁食40天,受盡魔鬼的試探,絲毫不受引誘,憑著信心斥退魔鬼,實為我們良好的借鏡,因此身體的健康必須以靈性為基礎。一個人注重身體健全之前,需先講求靈性的完美。馬太福音六章25節提到:「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我們何須為自己的衣食奔波勞累?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天父尚且養活牠,何況人呢?豈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

    人若賺得全世界喪失生命,有什麼用呢?豈不知經上給我們的應許:「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可歎的是,世上仍有多少人紙碎金迷,一味追求那虛有的一切,沉迷於短暫的快樂。基督徒既然被分別出來,除了不貪愛世界,還必須時常讀經禱告,藉著神的話,靈的感動乘充實自己。

    基督徒往往軟弱,在萬事亨通之餘,便忘記神的恩典。昔日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神眷顧他們,降嗎哪使其得以維生,他們竟然背判神,敬拜偶像。所羅門王登峰造極之際,卻禁不住美色、物質的誘惑而遠離了神。人在擁有一切趾高氣揚的時候,便容易跌倒,只有失意患難困苦,才紀念神的愛。肉體的痛苦反而促使人靈性長進,因此遇到患難試煉的時候,我們仍要感恩歡喜,因為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若果我們只看重這一代的靈性而忽略下一代;則代代相傳,教會勢必逐漸哀微,身為父母,應該關心兒女靈性的長進,捫心自問是否能夠作到約翰三書4節所述:「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

    願我們每個基督徒在奔走天程的途中,互相勉勵,不要貪圖肉體的享樂如外邦人一樣,要能看重靈命的增長,時刻儆醒,充實自己,才能成為世上的光和鹽,發出基督徒的香氣。阿們。

 

          丟特腓和低米丟    李道生

                  經文:約翰三書912

 

    1)丟特腓Diotrephes——意即被丟斯所撫養的,是古時外邦人通常所用家族的名字,在聖經中只有這裡提到此人,但並沒有記載他為何人,只稱他為「在教會中好為首的」,原文此句並無「教會」一詞,乃是說「在他們中間好為首的」。丟特腓可能是地方教會中的一個長老,他的罪行就是自高自大,好為首領,不接待使徒約翰和約翰的同工(約三9節的我們),並且用惡言妄論使待,禁止別人行善。他在教會中擅自攬權,專權獨斷,逼迫良善的弟兄,受到約翰的指責。有人猜想約翰會作某一教會長老(約三1節作長老的),以後離開教會去別處傳道,由當地教會公推丟特腓為長老。他在教會中佔有相當的權勢後,竟然公開反抗約翰,並攔阻約翰及其同工返回教會講道。

    (2)低米丟Demetrius——意即得勝的,可能是以弗所城內的人,他以行善聞名,因有眾人為他見證,又有聖經真理為他作見證,可見他是為主發光,內外一致,言行合一的良善信徒。使徒約翰在該猶面前稱讚他,以他與丟特腓作一強烈的對比,為的是要勉勵慷概好客的該猶,不要受丟特腓的狂妄惡行所影響而灰心。特別提醒他,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足以加強激發他的愛心,繼續行善,接待為主名出外傳道作客旅的弟兄。有人認為低米丟可能是約翰的一位好同工,這封書信或也是由他帶給該猶的,同時也是借著這信,把他向該猶作一番介紹。又有人認為這位低米丟,就是那位原先作銀匠的低米丟,此人是以製造亞底米神出售(徒十九24),為業圖利的,後來歸主,成為一位良好行善的信徒,為在以弗所傳道很久的約翰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