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平安祭的條例】 一、若是獻牛為平安祭(1~5節) 二、若是獻綿羊為平安祭(6~11節) 三、若是獻山羊為平安祭(12~16節) 四、一切脂油和血都不可吃(17節) 貳、逐節詳解 【利三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人的供物若是平安祭,他若供獻牛群中的,無論是公的是母的,他總要牽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到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供物」奉獻,奉獻物;「平安」感恩,聯盟,友誼;「獻」靠近,接近,到達;「沒有殘疾的」完全的,健全的。 〔文意註解〕「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祭』此名詞在希伯來文表示「和好」或「福祉」。此祭為一私人的獻祭,所獻的可為感謝、還願或甘心獻的(七15~16),表明獻祭者對神的感恩,虔敬與奉獻,並藉此顯明神與人及人與鄰舍的和諧關係。 「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所獻的供物應為無瑕疵的家畜。平安祭供物與燔祭供物的不同點乃在於前者不能以鳥類作為供物,而可用雄或雌的家畜。獻平安祭不能以鳥類代替家畜乃由於該祭的禮儀包括聚餐,獻祭者與他的親朋(特別是貧窮的)共用供物,若所獻上的只是家禽便不夠與親友共用(1,6,12節)。 〔靈意註解〕「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祭預表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和睦(弗二14~15)與平安,人在享受和諧關係之餘,甘心樂意向神獻上感恩和虔敬。 「無論是公的是母」:公母均可,表示男女均應感恩。 「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表徵奉獻給神的,必須是完好的。 〔話中之光〕(一)「不可徒受神的恩典」(林後六1)。詩篇又說:「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詩五十14)。人得平安之後,若不常以感謝為祭,就容易墮落。 (二) 神所喜悅的是人對神從心靈深處發出的感謝的祭(詩五十7~15)。《希伯來書》勉勵信徒,應靠著耶穌基督,常以頌贊神救贖保守的大能為祭,是信徒見證神的具體表現;同時還應記得行善和捐輸(來十三15~16)。這才是神所悅納的祭。 (三)平安祭的第一個效果是與神相安。在基督裡,我們得以因信稱義。在祂裡面我們可以站在神面前,被接納,蒙眷愛。咒詛成為祝福,遠離得以就近。 (四)第二是得著神的平安。神心中的平安,不受世俗憂慮的暴風侵擾,也無地上低下的紛亂。這平安護衛我們,不受困擾。祂的平安在我們心中作主,心思集中在祂身上,就有完全的平安。 (五)第三是得著平安的神。照使徒熱心的希望與祈禱,祂必與我們同在,不只恩惠,更是恩惠的神。不再是我,而是祂。不是河流,而是水源。我們正應開門迎接祂。從祂領受一切協和、合一與安息。 (六)人人都喜歡平安,人人都需要平安。但究竟有多少人有真正的平安。平安是由平安的主那裡來的,平安是主由天上帶下來的,並不是說你要平安便得平安,「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9)。「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帖前五23)。如要得到真正的平安,除非得自神,否則別無辦法。 【利三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呂振中譯〕「按手在他的供物頭上,在會棚出入處宰牠;亞倫子孫做祭司的要將血潑在祭壇的四圍。」 〔原文字義〕「按」靠在,放在;「宰」屠宰,擊打;「灑在」投,擲,扔。 〔文意註解〕「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與燔祭的禮儀大致類同,只是獻平安祭不需把供物全然燒在壇上,燒在壇上獻給神的只包括內臟上所有的脂油和兩個腰子,以及肝上的網子,如果供物是羊羔,則肥尾巴也包括在內。祭司除了得到供物的皮外,有供物的胸及腿(參七30~34),供物其他部分則留給獻祭者於聚餐時食用(參七15,19~20)。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壇』指燔祭壇,它放置在會幕近門口之處;全句意指祭牲的血灑在燔祭壇的四周(參出二十九16,20)。 本節明確指出宰殺祭牲是獻祭之人的工作,而奉上血和灑血則是祭司的工作。 〔靈意註解〕「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表徵與祭物合而為一,在基督裡奉獻全人。 「宰…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表徵基督寶血遮蓋一切罪過。 【利三3】「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呂振中譯〕「他要從平安祭中、取為火祭獻與永恆主,把蓋臟腑的脂油和臟腑上的一切脂肪、」 〔原文字義〕「火祭」用火獻的祭;「蓋」遮蓋,隱藏;「臟」內臟,內部。 〔文意註解〕「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平安祭』請參閱1節首句註解;『火祭』指經火焚燒。 備註:平安祭的火祭與燔祭並素祭不同之處:(1)燔祭須將祭物全然焚燒在壇上(參一9,13,17);(2)素祭僅燒一把細麵和作為紀念的一小份(參二2,9節),其餘都歸祭司享用(參二3);(3)平安祭僅燒脂油和肥尾巴(參3,9節),右腿歸給祭司(參七32),其餘祭肉歸給獻祭的人。 「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脂油』即指肥肉,是牲畜體內最肥美上好的部分,要燒在壇上歸神享用。 〔靈意註解〕「脂油…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3~5,9~11,14~16節):表徵奉獻生命的豐盛與最好的給神。 〔話中之光〕(一)最可貴的平安,是神與人的和平;最可愛的景象,是人與人之間的和睦。但這和平不是由於人的努力造成的。 (二)在法文翻譯的聖經裏,平安祭是表明我們和神的交通。如同主在地上所流的寶血,和成功的價值,達到神的面前一樣。不但是我們和神自己的交通;就是我們和主耶穌的交通,我們和別位信徒的交通,也郡包含在平安祭裏。 (三)每當我們從基督出來,我們就沒有平安。我們若缺少平安,就缺少基督。我們有多少平安,在於我們有多少基督。平安乃是一個量度,給我們看見,我們享受基督到甚麼程度。 【利三4】「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呂振中譯〕「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靠近腰兩旁的脂肪、和肝上的附屬物、連腰子、都供獻上。」 〔原文字義〕「腰子」腎;「靠腰兩旁」腰部,腰窩;「網子」肝臟開口處的肥脂。 〔文意註解〕「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脂油』請參閱3節末句註解。 「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肝上的網子』或作「肝葉」,乃指肝上的脂油,其狀似網。 希伯來人認為脂油是動物的最好部分,而腰子、肝上的網子則代表人感情的中樞。 〔話中之光〕(一)如果腰子的功用不正常,那人就不能活了。取下腰子獻給神,表示承認祂是完全掌管人的生命的神。我們的生命和氣息能存留,完全是在乎神。 【利三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呂振中譯〕「亞倫的子孫要給燻在祭壇上的燔祭品上、就是在壇火之柴上、做怡神香氣之火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燒」焚燒,使冒煙;「燔祭」燔祭,上升;「馨」安靜,舒坦;「香」香氣,氣味。 〔文意註解〕「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祭司每天早晨先獻燔祭(參六12),然後獻平安祭等其他的祭,故此處說燒在燔祭的上面。 「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馨香』指聞起來會覺得心曠神怡、心平氣和的氣味。『火祭』指經過火燒的一種獻祭;在任何的獻祭中,凡把全部或一部分供物燒在壇上的,都稱為火祭。 〔靈意註解〕「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表徵這是神所欣悅的奉獻。 〔話中之光〕(一)祭物都得經過火燒。「火」乃是預表神,特指神「聖潔的作為」。一切事物惟有與祂聖潔的性質相合,始得在祂面前存活。火也是神忿怒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燒滅一切與祂性質相反的事物。火又是潔淨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純淨一切雜質,使人與祂的性情相合。 (二)凡是預表罪與罪愆的祭物,火都得把牠燒燬。只是那些預表奉獻、事奉與交通的祭物,火在其上所生的影響,就是使之發出馨香之氣,而蒙神喜悅。 (三)平安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因為不是為罪獻在壇上的祭;罪沒有香氣可言。惟有藉著耶穌基督稱義,不再定罪,而與神靈交,才是馨香甘美的。 【利三6】「“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 〔呂振中譯〕「『人的供物若是以羊群中的為平安祭獻與永恆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他總要供獻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供物」奉獻,奉獻物;「平安」感恩,聯盟,友誼;「獻」靠近,接近,到達;「沒有殘疾的」完全的,健全的。 〔文意註解〕「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請參閱1節註解。本節以羊代替牛,其他要點相同。 〔靈意註解〕「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祭預表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和睦(弗二14~15)與平安,人在享受和諧關係之餘,甘心樂意向神獻上感恩和虔敬。 「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表徵奉獻給神的,必須是完好的。 【利三7】「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呂振中譯〕「他獻的供物若是一隻綿羊羔,他要把羊牽到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羊羔」綿羊。 〔文意註解〕「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意指要將羊牽到祭壇前宰殺獻祭。 【利三8】「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呂振中譯〕「按手在他的供物頭上,在會棚前宰牠;亞倫的子孫要將羊血潑在祭壇的四圍。」 〔原文字義〕「按」靠在,放在;「宰」屠宰,擊打;「灑在」投,擲,扔。 〔文意註解〕「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按手』表示獻祭的人與所獻的祭牲合而為一。 「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壇』指燔祭壇;全句意指祭牲的血灑在祭壇的四周(參出二十九16,20)。 本節明確指出宰殺祭牲是獻祭之人的工作,而灑血則是祭司的工作。 〔靈意註解〕「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表徵與祭物合而為一,在基督裡奉獻全人。 \ 「宰…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表徵基督寶血遮蓋一切罪過。 【利三9】「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呂振中譯〕「他要從平安祭中取為火祭、獻與永恆主,供獻其中的脂肪、整個的肥尾巴、要在靠近脊骨的地方取下來;蓋臟腑的脂肪、和臟腑上的一切脂肪、」 〔原文字義〕「火祭」用火獻的祭;「整」完全的,健全的;「脊骨」脊椎,尾椎;「蓋」遮蓋,隱藏;「臟」內臟,內部。 〔文意註解〕「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指平安祭中須在壇上焚燒獻給神的部份。 「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整』指全部;『肥尾巴』巴勒斯坦一帶所產的羊羔,尾巴特別肥大,脂肪最多,故獻為供物(出廿九22),假如所獻的羊羔體積龐大,肥尾巴可重七公斤或以上。 「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請參閱3節末句註解。 【利三10】「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呂振中譯〕「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靠近腰兩旁的脂肪、和肝上的附屬物、連腰子、都要取下來。」 〔原文字義〕「腰子」腎;「靠腰兩旁」腰部,腰窩;「網子」肝臟開口處的肥脂。 〔文意註解〕「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請參閱4節註解。 【利三11】「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呂振中譯〕「祭司要給燻在祭壇上做食物、做火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焚燒」焚燒,使冒煙;「獻給」(原文無此字);「食物」食物,麵包。 〔文意註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意指所焚燒的脂油成為馨香的氣味(參5節),供神享用。 〔靈意註解〕「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表徵這是供神享用的奉獻。 【利三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呂振中譯〕「『人的供物若是山羊,他要把羊牽到永恆主面前獻上;」 〔原文字義〕「山羊」母山羊;「面前」面,臉。 〔文意註解〕「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本節的山羊有別於6節的綿羊;燔祭的羊不分綿羊、山羊(參一10),而平安祭將綿羊和山羊分別記述,是因為綿羊有肥尾巴,山羊則無。 【利三13】「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呂振中譯〕「按手在羊頭上,在會棚前宰牠;亞倫的子孫要將血潑在祭壇的四圍。」 〔原文字義〕「按」靠在,放在;「宰」屠宰,擊打;「灑在」投,擲,扔。 〔文意註解〕「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請參閱2節註解。 〔靈意註解〕「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表徵與祭物合而為一,在基督裡奉獻全人。 「宰…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表徵基督寶血遮蓋一切罪過。 【利三14~15】「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 〔呂振中譯〕「他要取這祭牲、做火祭獻與永恆主,供獻蓋臟腑的脂肪和臟腑上的一切脂肪、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靠近腰兩旁的脂肪、和肝上的附屬物、連腰子、都要取下來。」 〔原文字義〕「蓋」遮蓋,隱藏;「臟」內臟,內部;「腰子」腎;「靠腰兩旁」腰部,腰窩;「網子」肝臟開口處的肥脂。 〔文意註解〕「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請參閱3~5節註解。 【利三16】「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呂振中譯〕「祭司要給燻在祭壇上做食物做火祭、做怡神之香氣:一切脂肪都是屬於永恆主的。」 〔原文字義〕「焚燒」焚燒,使冒煙;「馨」安靜,舒坦;「香」香氣,氣味;「食物」食物,麵包。 〔文意註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請參閱5節註解。 「脂油都是耶和華的」:將供物的脂油(動物身上最好的部分)在壇上用火焚燒,象徵神參與獻祭者的宴會。 〔靈意註解〕「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表徵這是神所欣悅的奉獻。 「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表徵這是供神享用的奉獻。 〔話中之光〕(一)脂油是神的食物,因脂油是百體中最好的部份。脂油在聖經裡是講到內在生活的豐富。在基督豐富的內在生命和能力裡,祂已經那樣的滿足了神的公義,所以祂使我們與神和好了,巴不得基督豐富的生命,如同脂油儲藏在我們裡面。 【利三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呂振中譯〕「在你們一切的住所、一切脂肪、和一切的血、你們都不可喫: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 〔原文字義〕「世世代代」世代,時代,時期;「永遠的」永久的,長期,未來;「定例」法令,條例。 〔文意註解〕「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脂油』是為焚燒獻給神的;『血』是為贖罪,故兩者都不可吃。 「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永遠的定例』在利未記出現十三次之多(參三17;六22;十9;十六19,31,34;十七7;廿三14,21,31,41;廿四3,9)。 〔靈意註解〕「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表徵人不可與神分享感恩的奉獻。 〔話中之光〕(一)平安祭不用鳥類,表示感恩的人不應吝嗇,其實多獻的人必多蒙恩,為神而破費,為己而計算,方是聰明人,神必更多賜恩,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何況鳥身脂油無多,難以將豐富奉獻與神。 叁、靈訓要義 【獻平安祭】 一、「人獻供物為平安祭」(1,6節):平安祭預表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和睦(弗二14~15)與平安,人在享受和諧關係之餘,甘心樂意向神獻上感恩和虔敬。 二、「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1,6節):表徵奉獻給神的,必須是完好的。 三、「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2,8,13節):表徵與祭物合而為一,在基督裡奉獻全人。 四、「宰…把血灑在壇的周圍」(2,8,13節):表徵基督寶血遮蓋一切罪過。 五、「脂油…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3~5,9~11,14~16節):表徵奉獻生命的豐盛與最好的給神。 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5,16節):表徵這是神所欣悅的奉獻。 七、「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11,16節):表徵這是供神享用的奉獻。 八、「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17節):表徵人不可與神分享感恩的奉獻。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利未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