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十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警戒聖民】 一、遵行誡命必蒙神賜福(1~13節) 二、不遵行誡命必招神厭棄(14~22節) 三、若不悔改必遭可怕災禍(23~39節) 四、若肯悔改必蒙神紀念(40~46節) 貳、逐節詳解 【利廿六1】「“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呂振中譯〕「『你們不可給自己作偶像〔或譯:無用之物〕,不可給自己立雕像和柱像,也不可在你們境內安上鏨像的石頭去跪拜;因為我永恆主是你們的神。」 〔原文字義〕「虛無的」無價值的,假神的;「神像…雕刻的…柱像…鑿成的」(原文無此字);「偶像」偶像,神像;「石像(原文雙字)」石頭(首字);形像(次字);「跪拜」下拜,俯伏。 〔文意註解〕「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虛無的神像』指不存在之物的像;『雕刻的偶像』指將被造物雕刻成可看得見的像;『柱像』指豎立的石柱,被迦南人當作神明。 「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鏨成的石像』指用巨石鏨出的神像,被迦南人當作神明。 〔話中之光〕(一)把聖潔的神(參約四24),雕刻成被造物的可視形象,把神的榮耀變成羞恥,是褻瀆神的行為(參羅一23,25)。 (二)「不可有偶像,不可造、也不可拜」――我們不能在神之外再有別的追求目的,那都是偶像的原則,否則會失去享受神產業的地位。 (三)為什麼會有偶像?有偶像是因為不信神的人為了保守自己,為了讓自己更加亨通才有的。人們雕刻木像、石像,並去跪拜都是出自「為己的心」。 (四)只敬拜侍奉耶和華的意思是指把自己完全交托給神,把自己的所有問題,甚至把自己的吉凶都交托給神來掌管,所以就不用自己來思索如何做,乾脆也不想為自己做什麼。 【利廿六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安息日你們務要守;我的聖所你們要崇敬:我永恆主。」 〔原文字義〕「敬」敬畏,懼怕;「聖所」神聖的地方。 〔文意註解〕「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敬我的聖所』指敬畏神的居所,如尊敬會幕、聖殿等。 〔話中之光〕(一)守安息日和尊敬聖所不單可幫助他們遠離偶像(參1節),更是有諸內而形於外的愛神表現。 (二)以色列百姓要遵守安息日制度,遵守唯一聖所的制度,堅持以神為中心的信仰生活。暗示今天的信徒應在基督裡,以教會和主日為中心過信仰生活。 (三)再題神的安息日――要人認識神的作為,是祂來作一切,成為我們的享受,不需要人作甚麼。 【利廿六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 〔呂振中譯〕「『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而實行它,」 〔原文字義〕「律例」法令,條例;「誡命」(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律例』指律法的條例,是神向人的要求;『誡命』原文無此詞,但含有『神的命令』之意義。 〔話中之光〕(一)本節至13節宣告一連串福分,包括個人的平安,全民的繁榮和神的同在。有神同在,生活也就有了力量,成為世世代代蒙福之源(參賽十一1~16)。主耶穌基督升天前,保證會繼續與門徒同在,到世界的末了;祂今天也與一切信祂的人同在。 (二)神給了我們誡命,他給我們誡命的目的就是為了擺正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持續人與神之間的親交。所以遵行神誡命的人是蒙福的人,棄絕神的誡命,就會成為不幸的人,失去所有的盼望。這裡的不幸不僅是指在現實生活中的不幸,還指因與神分離而成為審判的對像。就讓我們都來順從神的話語,都蒙神的祝福吧! 【利廿六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呂振中譯〕「我就按時給你們霖雨,地就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就結果子。」 〔原文字義〕「時」時候,時機,適時;「土產」(地的)出產;「果子」果實,子孫。 〔文意註解〕「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農作物的生長和結實與降雨量有絕對的關連,並且還須是適時的降雨(春雨和秋雨)。 『我就給你們』說出神的賜福與否,和氣候有很大的關係。過去兩千多年,一度是流奶與蜜的迦南美地,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天絕少降雨而變成一片荒漠,近年來才有改善。 〔話中之光〕(一)神根據季節按時降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顯明神按時幫助我們,又象徵神把生命的雨露降給順服的信徒,使他們在生活中結出豐盛的果實(參詩一百零四10~15;來六7~8)。 (二)我們能夠按季播種,按季管理,按季摘取,按季收割,都是出自神特別的恩典。我們要真心誠意地向神獻上感恩。感恩是人對神的祝福作出的回應,也是對神的信仰告白,是渴慕神的恩典和祝福的屬靈表現。就讓我們獻上有誠意的感恩吧! 【利廿六5】「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呂振中譯〕「你們打糧食、必打到割取葡萄的時候;割取葡萄、必割到撒種的時候;你們必喫食物喫得飽,在你們境內安然居住。」 〔原文字義〕「打糧食」打穀(的過程);「打到…摘到」達到,追上;「安然」平安,安全。 〔文意註解〕「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形容穀物豐收,結果累累,需花時間打穀和採收,忙到沒有農閒期。 「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形容民不缺食,自然就沒有盜匪。 【利廿六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 〔呂振中譯〕「我必賜平安興隆於境內;你們躺臥,必沒有人驚嚇你們;我必使惡獸從你們境內絕跡;刀劍也必不會經過你們的地。」 〔原文字義〕「平安」完全,健全,和平;「驚嚇」戰兢,害怕;「惡獸(原文雙字)」惡的,壞的(首字),活物,動物(次字);「息滅」撲滅,停止;「經過」穿越,橫貫。 〔文意註解〕「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形容國泰民安,沒有匪徒出沒。 「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形容野獸絕跡,沒有敵軍侵擾。 〔話中之光〕(一)「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國家太平,人民豐裕,鄰國交好,都是神所賜的福氣。故此所羅門說,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參箴十六7)。 (二)以色列百姓順服神,神應許保護他們遠離一切惡人、猛獸和戰爭。因為他們的順服,等於承認神是以色列的王,是擁有主權的神;神必親自保守以色列,親自為以色列爭戰。 (三)遵行神的律例命令,使以色列人除去驚恐。我們知道與神不必爭辯,因為祂必保護我們、救拔我們。愛能除去懼怕。 (四)我們是祂的同工,與祂合作。祂要我們為祂的名而盡責,卻不會教我們負責重擔不予幫助的。只要看清楚神的能力,懼怕就消失了。若深切體會神完全的信實,必將自己完全交托。 【利廿六7】「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 〔呂振中譯〕「你們必追趕你們的仇敵,他們必在你們面前倒斃於刀劍之下。」 〔原文字義〕「追趕」追逐,逼迫;「倒在(原文雙字)」倒下,躺下(首字);面,臉(次字)。 〔文意註解〕「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萬一鄰國膽敢犯境,必被殺得片甲不留。 【利廿六8】「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 〔呂振中譯〕「你們五個人就可以追趕一百人,你們一百人就可以追趕一萬人;你們的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斃於刀劍之下。」 〔原文字義〕「追趕」追逐,逼迫;「倒在(原文雙字)」倒下,躺下(首字);面,臉(次字)。 〔文意註解〕「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即指越多人合作迎敵,就越多得戰果。 「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意指敵人若執意對抗,只有死路一條。 〔話中之光〕(一)以神為王、順服神話語的人能夠擊退任何仇敵(參申三十二30;賽三十17)。因為戰爭屬於耶和華(參撒上十七47)。象徵新約時代的信徒,按神的話語與撒旦和它的僕役爭戰,若順服神的話,就有能力得勝(參林後十1~6;弗六10~17)。 (二)聖經中屢次有這-類的話(參申三十二30;書二十三10;賽三十17),顯明以色列人若同心合意地順服神,神就必賜福與他們,使他們得勝,以色列人遵行神旨意的時候,本節的應許就在他們中間屢次應驗了(參撒上十四6~23;撒下二十三8~23;王下十九32~37;代下二十22~30)。 (三)這真是我們禱告的一幅圖畫。當我們在地上同心合意,天上就為我們捆綁一萬個仇敵。神的子民在危急的時候,有多少次是按主耶穌的話之字面真義,而去證實它們的價值呢! (四)教會所能做的大工作,就是作神旨意的出口。教會作神旨意的出口,乃是藉著禱告。同心合意是和諧,兩個人必須和諧,必須站在身體(教會)的地位上,必須知道什麼是身體的生命,兩個人在這裡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對神說:我們要你的旨意通行——在天上通行,在地上也通行。教會站在這一個地位上來求的時候,你就看見無論求什麼,在天上的父就必成全。 【利廿六9】「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 〔呂振中譯〕「我必垂顧着你們,使你們繁殖增多,也必同你們堅立我的約。」 〔原文字義〕「眷顧」轉向,回頭看,照顧;「生養」結果子,結實累累;「眾多」許多,增多;「堅定」堅固,建立;「所立的」(原文無此字);「約」契約,保證。 〔文意註解〕「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眷顧』指施恩賜福(參創一28);『生養眾多』指越發強盛(參出一7)。 「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意指神樂意使祂自己受『約』的約束,賜服給以色列人。 〔話中之光〕(一)山的美麗在於樹木蔥郁,花園的美麗在於百花爭豔,而人類社會的美麗是在於人。我們的人類社會曾經是那樣的美麗,可是因著罪,因著利己的心,因著貪心,而失去了原有的和諧。 【利廿六10】「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 〔呂振中譯〕「你們必喫舊的糧食,也必挪出舊的、以便貯藏新的。」 〔原文字義〕「陳糧(首字)」陳舊的,睡著;「新糧」新的;「挪開」前往,出來;「陳糧(次字)」舊的。 〔文意註解〕「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意指陳糧尚未吃完,新糧卻無地可容;亦即生產遠超所需。 〔話中之光〕(一)看看神所應許的福(參4~10節),就如空氣充滿人所在的空間一樣,可說是俯仰皆是,涵泳其間而不自知,而且是不必付任何代價。只有當人呼吸困難的時候,才可以體會空氣的可貴。神向人所要的,只是順從聽命(參3節)。 【利廿六11】「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 〔呂振中譯〕「我必在你們中間安設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棄你們。」 〔原文字義〕「立」給,置,放;「帳幕」會幕,居所;「厭惡」痛惡,憎恨。 〔文意註解〕「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意指神要居住在他們中間。 「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意指神克制自己,不因以色列人的情況而厭棄他們。 〔話中之光〕(一)本節提醒神的兒女,叫他們知道,他們得這些福分是本乎恩典,並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有什麼功勞。 (二)神與人同住,一切的賜福,也隨之而來。有了神,就自然有這一切的福分;但人不能要福而不要神。 【利廿六12】「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呂振中譯〕「我要在你們中間往來;我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做我的子民。」 〔原文字義〕「行走」走,來去;「子民」國家,百姓,人民。 〔文意註解〕「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行走』含有看顧保護之意;上節是同住,本節是同行。 「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含有神必親自治理、餵養、護衛、照應以色列人(參林後六16)。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神是活的真神,祂與假神最大的不同點,就是祂不是高高在上,與屬祂的人相離;祂乃是在屬祂的人中間居住並行走,使我們能主觀地接觸祂、經歷祂和享受祂。 【利廿六13】「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 」 〔呂振中譯〕「我永恆主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好使你們不做他們的奴隸;我折斷了你們所負的軛,使你們挺身而走。」 〔原文字義〕「折斷」折裂,打碎;「所負的」(原文無此字);「挺身」挺直身軀。 〔文意註解〕「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意指過去神曾拯救他們,將他們從奴役之下釋放出來。 「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軛』指在壓制下不得自由;『折斷…軛』指釋放;『挺身而走』指自由自在地行動。 〔話中之光〕(一)被人轄制,失去自由是很可哀的事。但從未嘗過失去自由滋味的人,不知自由的可貴;就如從未生過病的人,很難理解健康的可貴,生而衣食無缺的人,不知道飢餓。 (二)神很願意祂的子民記得,他們原來是甚麼地步:在埃及為奴負軛,沒有自由,也就談不到任何福利,任何享受。神將他們拯救出來,作自由人,一切的福分,也是從自由來的。這也是我們信主蒙恩的情形。 【利廿六14】「“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 〔呂振中譯〕「『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這一切的誡命;」 〔原文字義〕「聽從」順服,依從;「遵行」做,製作,完成;「誡命」命令。 〔文意註解〕「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與3節相反,若不肯順服,甚至違背神的命令。 〔話中之光〕(一)對待神話語的態度就是對待神的態度。神是看不見的,但神通過他的話語賜給我們誡命,賜給我們聖經。而留心聽神的話語,並順從遵行的態度就是聽從神的態度。因此,對於信者來說留心聽神的話語,並順從遵行的態度,才是正常的;認為不用順從,不用遵行是非正常的。 (二)人若沒有順從,就不要期待會有什麼幸福,因為神的審判是公義的。不順從神的人,就不要妄想有什麼平安和幸福。因此,需要我們有聽從的態度。雖然神是我們肉眼所看不見的,但是他卻以無上的榮耀臨格在我們中間(參11節)。 【利廿六15】「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呂振中譯〕「我的律例你們若棄絕,我的典章你們的心若厭棄,以致你們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反而違背我的約,」 〔原文字義〕「厭棄」鄙視,拒絕;「律例」法令,條例;「厭惡」痛惡,憎恨;「典章」判決,案例,正義;「誡命」命令;「背棄」破碎,破壞。 〔文意註解〕「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律例』指律法的條規;『典章』指行為的規範;『厭棄…厭惡』意指不屑一顧、不以為意。 「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意指以色列人集體故意違背神的命令,廢棄與神所立的約。 〔話中之光〕(一)沒有「聽從」的心,就意味著對神的藐視和厭惡。這樣就會背棄神的律例,背棄神的誡命,以色列百姓就是因為不聽從神的話語,才落到如此悲慘的地步,我們也是一樣的。 【利廿六16】「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 〔呂振中譯〕「那麼我也就要這樣待你們;我必派驚惶、派癆病熱病、突然襲擊你們,使你們眼目失明、精神消損。你們必白白撒種,因為你們的仇敵必喫你們所種的。」 〔原文字義〕「命定」照料,造訪,指派;「驚惶」驚慌,突如其來的恐懼;「乾癟」(原文無此字);「消耗」憔悴;「癆病」肺癆,損耗性的疫病;「熱病」發燒;「轄制」消耗;「白白的」空虛,虛浮;「所種的」(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神對上述14~15節情況的回應,乃是要讓以色列人心神恐懼不安。 「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意指身體被各種嚴重的疾病所折磨而變得虛弱,以致視力糢糊。 「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意指耕種卻不得收割。 【利廿六17】「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呂振中譯〕「我要向你們板着臉,你們就會在仇敵面前被擊敗;恨惡你們的必管轄你們;沒有人追趕,你們也逃跑。」 〔原文字義〕「變臉」面,臉;「轄管」統治,管轄,掌管;「追趕」追逐,逼迫。 〔文意註解〕「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變臉』指發怒;『敗在仇敵面前』因為神不再顧念、幫助他們。 「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意指被仇敵轄制。 「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意指失去抵抗的勇氣。 【利廿六18】「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呂振中譯〕「經了這些事你們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原文字義〕「聽從」順服,依從;「懲罰」懲戒,糾正。 〔文意註解〕「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這些事』指16~17節所述的情形;『加七倍懲罰』意指神將施予完全的懲罰。 〔話中之光〕(一)「懲罰」顯出神的審判帶有管教意味。神懲罰祂的子民不單是因為他們罪有應得,更是因為祂愛他們,想改正他們的錯處。 (二)神使用罪的後果引領他們悔改,並不是要撇棄他們。在今天,罪的後果並非常常都是明顯的。災禍臨到的時候,我們可能並不知道是出於甚麼原因。它可能是:(1)我們不順服神的後果;(2)別人犯罪的結果;(3)天然災害的後果。由於不知道遭災的原因,所以應當省察己心,好確知自己是否與神有和好的關係。祂的靈好像強光,會顯明我們的隱蔽之處,指出要對付的事。災禍不一定由於人犯罪而生,所以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將所遭遇的一切災禍歸過於別人,或自己承擔。錯誤估計災禍的來源,是魔鬼慣用來攻擊信徒的武器。 【利廿六19】「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 〔呂振中譯〕「我必挫折你們的勢力所驕矜的;使你們的天像鐵、你們的地像銅;」 〔原文字義〕「斷絕」折斷,打碎;「勢力」能力,力量;「驕傲」升高,意氣昂揚;「覆…載」(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勢力』神賜厚福、得天獨厚。 「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天如鐵』指天不降雨;『地如銅』指地無收成。 〔話中之光〕(一)抵擋神、無視神的話語是因驕傲而有。驕傲是認為自己很了不起的錯覺,是罪惡的根源。但聖經描述人為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參賽四十二3),離開神什麼也不能作(參約十五1~6)。 (二)「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這是神關閉施恩泉源的境況。全知全能的神,知道人的情形。人得神的恩典,豐足了,強盛了,就向神狂傲悖逆。神為要使人歸回,祂的擊打就臨到了。 【利廿六20】「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呂振中譯〕「你們必白白用盡力氣,你們的地也不出土產,地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原文字義〕「白白的」空虛,虛浮;「勞力」力量,能力。 〔文意註解〕「你們要白白地勞力」:意指雖勞苦耕種也是枉然,白費力氣。 「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意指若沒有雨水,地不能效力,一切都歸徒然。 【利廿六21】「“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呂振中譯〕「『你們行事若跟我作對,不情願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疫災給你們。」 〔原文字義〕「反對」相反;「肯」樂意,同意;「降災(原文雙字)」增加(首字);擊打,傷害(次字)。 〔文意註解〕「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意指若不肯照神的命令去行。 「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加七倍降災』意指神將會降終極(完全)的災害。 〔話中之光〕(一)神對那些悖逆的百姓的管教是一步一步地加重。起初神是輕輕地給他們一點管教,他們不回頭,神就加重一點。在神加重了一點以後,他們仍是不回頭,神又再加重一點。 (二)當我們失敗時,不要悲觀失望,而要領悟到這是神用愛的鞭子,在鞭策我們奔向那生命之路,是在引導我們走向天國。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就可以看到,當以色列百姓犯罪時,神就通過異邦民族來懲治他們,但是從來沒有完全棄絕過他們。神懲治他們只是為了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過犯,重新回到神面前。 【利廿六22】「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呂振中譯〕「我必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使你們喪失兒女,剪滅你們的牲口、減少你們的人數,你們的道路就荒涼。」 〔原文字義〕「打發」送走,放任;「搶吃你們的兒女」喪失(親人),使無後;「吞滅」砍掉,剪除;「人數」(原文無此字);「荒涼」荒蕪,被蹂躪。 〔文意註解〕「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意指噬人的野獸到處流竄。 「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道路荒涼』人口稀少,自然路上行人也幾乎絕跡。 【利廿六23】「“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 〔呂振中譯〕「『經了這些事、你們若不接受管教而歸向我,行事反而跟我作對,」 〔原文字義〕「改正」糾正,被教導;「反對」相反。 〔文意註解〕「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這些事』指19~22節所述的災情;『與我反對』指不順從神的命令。 〔話中之光〕(一)在18節和23節裡說「若還不聽從我…」,「若仍不改正歸我…」等,從中我們可以知道神更加痛恨那些不知悔改的人。不順從與犯罪是罪惡,但是不悔改是更可怕的罪惡,人類最大的罪就是不知悔改的罪。 【利廿六24】「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 〔呂振中譯〕「那麼我、行事也就跟你們作對。我要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倍;」 〔原文字義〕「擊打」打擊,鞭打,懲罰。 〔文意註解〕「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與你們反對』意指使你們凡事不順利;『擊打你們七次』意指使你們遭受完全的打擊。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明確神懲罰我們的唯一理由就是為了讓我們悔改,也是我們重新蒙神祝福的機會。神懲罰我們時,不會一次就對我們下終審判決,總是給我們悔改的機會,我們若是不悔改,就會加重對我們的懲罰,若是還不悔改,神的懲罰就會漸漸加重。「懲罰」是神讓我們悔改的善意,遭受患難時,應當把它視為在神面前悔改的機會。 【利廿六25】「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呂振中譯〕「我要使刀劍擊殺你們,對你們施行背約的報罰。你們聚集在你們的城內,我要打發瘟疫在你們中間,要將你們交在仇敵手中。」 〔原文字義〕「報復」報仇,報應;「降」打發,送走。 〔文意註解〕「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使刀劍臨到你們』意指使你們遭到敵國的侵略;『報復』指叫你們遭到報應。 「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你們雖逃到城內躲避敵人的侵擾,卻逃不過神降瘟疫的災害;又雖有城牆的堅固防衛,仍抵擋不了敵人的攻擊而被擄去。 〔話中之光〕(一)叛逆神的結果,是戰爭失利,土地失守,最後是失去自由,被擄到仇敵之地,在那裡受苦,在那裡思想自己的罪孽,向神認罪悔改。 【利廿六26】「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 〔呂振中譯〕「我要折斷你們糧食的支杖;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只在一個手提爐子給你們烤餅,又按分量將餅交回你們;你們要喫,也喫不飽。」 〔原文字義〕「折斷」折裂,打碎;「斷絕」(原文無此字);「分量」重量;「按…秤給(原文雙同字)」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杖』指所倚靠的糧食。 「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十個女人』代表十個家庭;『一個爐子』表示需要烤的餅不多;『按分量秤』形容人口眾多,但所能配給的糧食卻少而珍貴。 「你們要吃,也吃不飽」:形容忍飢挨餓的可憐情況。 【利廿六27】「“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呂振中譯〕「『經了這樣的事、你們若還不聽從我,行事反而跟我作對,」 〔原文字義〕「這一切」這個,這些,那些。 〔文意註解〕「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請參閱23節註解。 【利廿六28】「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呂振中譯〕「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跟你們作對;我要因你們的罪而懲罰你們七倍。」 〔原文字義〕「懲罰」懲戒,糾正。 〔文意註解〕「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請參閱24節註解。接二連三地追加懲罰(18,24,28節),表示神對以色列人的反應忿怒至極。 【利廿六29】「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呂振中譯〕「你們必喫自己兒子們的肉,你們自己女兒們的肉、你們也要喫。」 〔原文字義〕「吃」吞噬;「肉」血肉之體。 〔文意註解〕「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吃兒女的肉表示飢荒非常嚴重。 【利廿六30】「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呂振中譯〕「我必破毀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香壇,把你們的屍身扔在你們的偶像的屍身上;我的心必厭棄你們。」 〔原文字義〕「毀壞」破壞,滅絕;「邱壇」高地,高處,土丘;「日像」太陽柱像;「身上」遺像;「厭惡」痛惡,憎恨。 〔文意註解〕「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邱壇』指拜偶像的小山丘高地祭壇;『日像』指迦南人所拜象徵太陽的偶像。 「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意指因拜偶像惹神厭惡,反而自食其果(拜偶像導致死亡)。 【利廿六31】「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呂振中譯〕「我要使你們的城市荒廢,使你們各地的聖所荒涼;我不聞你們怡神之香氣。」 〔原文字義〕「荒涼」廢墟,荒廢;「荒場」荒涼,被蹂躪;「馨香」舒坦,寧靜。 〔文意註解〕「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眾聖所』指至聖所、聖所、外院;『成為荒場』意指神不顧惜會幕和聖殿,任令被外邦人毀壞。 「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馨香的香氣』指獻火祭和香壇所發的香氣,暗示神將不會接受他們的祭祀和禱告。 【利廿六32】「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們的國土荒涼,甚至你們的仇敵住在裏面的也驚訝。」 〔原文字義〕「荒場」荒涼,被蹂躪;「詫異」驚駭,喪膽。 〔文意註解〕「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地』指迦南美地;『住在其上的仇敵』指侵佔迦南地的仇敵和迦南地四圍的各國人;『詫異』指情勢出人意外,想不到以色列人不堪一擊。 【利廿六33】「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們四散於外國中,我必拔刀來追趕你們,你們的地就荒涼,你們的城市就荒廢。」 〔原文字義〕「散在」分散,驅散;「追趕」在…之後;「荒場」荒野,荒涼;「荒涼」荒廢,廢墟。 〔文意註解〕「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指被擄分散到各國中。 「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有二意:(1)助敵取勝;(2)癱瘓士氣。 「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你們的地』指迦南美地;『你們的城邑』指分散在迦南地的城鎮。 【利廿六34】「“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呂振中譯〕「『那麼儘地荒涼的日子、儘你們在仇敵之地的時候、地總是享受休息的;那時地必息耕,總是享受休息的。」 〔原文字義〕「眾安息」安息日,安息年;「歇息」停止,休息。 〔文意註解〕「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你們的地』指迦南美地;『眾安息』包括安息年和禧年的休耕安息。 「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意指沒有人耕種。 【利廿六35】「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呂振中譯〕「儘地荒涼的日子、地總是得休息;這種休息是你們居住其上的時候、在你們所有的休息年中、地所沒有休息過的。」 〔原文字義〕「歇息(首字)」停止,休息;「歇息(次字)」(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意指地因長時休耕,變成荒場。 「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因為平常的年份也休耕,遠超過每逢七年才一個安息年所能給地得到的歇息。 【利廿六36】「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呂振中譯〕「至於你們剩下的人呢、他們在仇敵之地時、我必使怯懦餒弱之氣進他們的心;飄蕩落葉的響聲也會追趕他們;他們必逃跑、像人逃避刀劍;沒有人追趕,他們也跌倒。」 〔原文字義〕「剩下」保留,留下;「心驚膽怯(原文雙字)」心(首字);軟弱(次字);「響聲」聲音;「跌倒」倒下,躺下。 〔文意註解〕「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剩下的人』指戰後倖存的人;『在仇敵之地』指被擄遷移的新住地;『心驚膽怯』指惶惶不安。 「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意指風吹草動的聲音,也以為是敵人在追趕他們。 「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意指逃亡之時,毫無寧日。 【利廿六37】「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呂振中譯〕「沒有人追趕、他們必彼此相撞而跌倒,像在刀劍之前;在仇敵面前、你們也站立不住。」 〔原文字義〕「撞跌」跌倒,絆跌;「不住」(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意指只顧逃命,跌跌撞撞;雖然無人追趕,卻彷彿刀劍就在眼前。 「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意指毫無戰鬥精神。 【利廿六38】「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呂振中譯〕「你們必在外國中滅亡;仇敵之地必吞滅你們。」 〔原文字義〕「滅亡」消滅,消失;「吞吃」吞噬。 〔文意註解〕「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意指在被擄分散之地受浸敵人的欺負。 【利廿六39】「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呂振中譯〕「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愆、而在仇敵之地日見消削,也必因他們的祖宗的罪愆而像他們日見消削。」 〔原文字義〕「罪孽」罪惡,不公正;「消滅」朽壞,腐爛。 〔文意註解〕「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剩下的人』指戰後倖存的人;『自己的罪孽』指自己所犯悖逆神之罪孽;『祖宗的罪孽』指歷世歷代所累積的罪孽。 【利廿六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呂振中譯〕「『他們若承認自己的罪愆、和他們祖宗的罪愆、就是他們的不忠實、對我不忠實、並且行事跟我作對。」 〔原文字義〕「罪」罪惡,不公正;「干犯」行為不忠,行為奸詐。 〔文意註解〕「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干犯我的那罪』指硬著頸項悖逆神的罪;『那罪』定冠詞,特指自己所意識到的罪。 「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承認自己不順服神的罪。 【利廿六41】「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 〔呂振中譯〕「因而我、我行事也跟他們作對,我把他們帶到他們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沒受割禮的心若自己謙卑,那時他們若情願接受他們的罪罰,」 〔原文字義〕「帶到」使進入,帶進來,「謙卑」壓低,被制服;「服了」喜愛,滿意;「罪孽」罪惡,不公正;「刑罰」(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意指因著40傑所承認的罪,才使神不顧他們的祭祀和禱告(參31節),任令他們被擄。 「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那時』指被擄之後;『未受割禮的心』指剛愎乖僻、抗拒聖靈的心(參徒七51);『謙卑』指從心裡順服下來;『服了罪孽的刑罰』指受過神的懲罰後,學會了功課(參來十二10)。 【利廿六42】「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紀念這地。」 〔呂振中譯〕「那麼我就要記起我的約、和雅各立的,我的約、和以撒立的,我的約、和亞伯拉罕立的:我都要記起;這地我也要懷念。」 〔原文字義〕「紀念」回想,回憶。 〔文意註解〕「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與雅各所立的約』請參閱創三十五9~15;『與以撒所立的約』請參閱創二十六23~25;『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請參閱創創十二1~3;十五18~21;十七1~8;二十二15~18。 「並要紀念這地」:『這地』指迦南美地。 【利廿六43】「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呂振中譯〕「這地他們雖要離開,可真地因為──我的典章他們棄絕了,我的律例他們的心厭棄了。」 〔原文字義〕「離開」離去,放開;「荒廢」荒涼,驚駭,詫異;「無人的時候」(原文無此字);「厭棄」鄙視,拒絕;「厭惡」痛惡,憎恨。 〔文意註解〕「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請參閱34節註解。 「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因為』表明他們受神懲罰的原因,請參閱15節註解。 〔話中之光〕(一)我們個人被神的恩典和話語充滿時,就會有平安;我們的家庭充滿神的恩典和話語時,就會有真正的和睦。 【利廿六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呂振中譯〕「雖然如此,當他們在仇敵之地的時候、我還是不棄絕他們;我不厭棄他們、不將他們滅盡、以違犯我的約、我同他們立的;因為我永恆主是他們的神,」 〔原文字義〕「厭棄」鄙視,拒絕;「厭惡」痛惡,憎恨;「盡行滅絕」消耗,結束;「背棄」破碎,破壞。 〔文意註解〕「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雖是這樣』指以色列人雖然被擄、受神懲治,但神並未全然棄絕他們。 「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意指神是信實的神,祂仍舊堅守與他們的祖宗所立的約。 【利廿六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 〔呂振中譯〕「我必為他們的緣故記起我和他們祖先所立的約;他們的祖先是我在外國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要做他們的神的:我永恆主。』」 〔原文字義〕「眼前」眼睛,眼目;「領出來」前往,出來。 〔文意註解〕「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為他們的緣故』指單純為著他們的身分,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 「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指神顧念到祂揀選了以色列人的先祖們,祂不能背棄他們。 【利廿六46】「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 〔呂振中譯〕「這些律例、典章和律法是永恆主在自己和以色列人之間、在西乃山由摩西經手、所頒賜的。」 〔原文字義〕「律例」法規,法令,條例;「典章」判決,案例,正義;「法度」律法,指引,教誨。 〔文意註解〕「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律例、典章』請參閱15節註解;『法度』指神的話語所指證的是非曲直。 叁、靈訓要義 【警戒聖民】 一、遵行誡命必蒙神賜福(1~13節): 1.「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1節):不可敬拜偶像,也不可愛慕或追求神之外的人、事、物。 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2節):要享受基督裡的安息和教會生活。 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3~5節):遵行神的話,就必得著靈裡的滿足和平安。 4.「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6~8節):撒但和牠麾下的人必不傷害。 5.「我要眷顧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9~11節):得著神的同在和眷顧。 6.「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12節):得著神的同行、保護和供應。 7.「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13節):得著靈理的釋放。 二、不遵行誡命必招神厭棄(14~39節): 1.「你們若不聽從我,…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14~15節):若不聽從並遵行神的話。 2.第一層禍(16~17節): (1)「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16節):就要身體虛弱多病,心靈得不著飽足。 (2)「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17節):得不著神的保守,撒但和牠麾下的人必處處騷擾,無法對抗。 3.第二層禍(18~20節): (1)「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19節):生活環境處處為難。 (2)「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20節):勞苦卻得不著功效。 4.第三層禍(21~26節): (1)「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22節):不法的事增多,叫人蒙受虧損。 (2)「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25節):人與人相爭相鬥。 (3)「降瘟疫在你們中間」(25節):許多人的靈性感染致命的傳染病。 (4)「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25節):許多人被撒但吞吃。 (5)「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26節):斷絕了屬靈的供應。 5.第四層禍(27~35節): (1)「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29節):弟兄姊妹相咬相吞。 (2)「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30節):倒斃在所追求的人事物上。 (3)「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地成為荒場」(31~35節):教會荒涼。 6.第五層禍(36~39節): (1)「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38節):結局是死亡。 (2)「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38節):被撒但吞吃。 三、若肯悔改必蒙神紀念(40~46節): 1.「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40節):向神悔改認罪。 2.「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41節):謙卑領受神的管教。 3.「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紀念這地」(42~45節):必蒙神紀念,得到復甦。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利未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