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六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利六1~3幾樣得罪人的罪】一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可見底下是神給我們的,不是摩西給我們的。我們看神說那幾樣是得罪人的罪。底下好像神替我們開一清單,就是計開:一甚麼罪,二甚麼罪……,末了一共有幾樣罪。 二節:「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底下的罪,都是得罪人的,怎樣又說是干犯耶和華呢?哦,得罪了人,也就得罪了神。神是創造者,所有的人類都是神造的,所以,得罪了人,也就得罪了神。底下我們看有幾樣罪是得罪人的。 受人的託付不忠心:二節:「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行了詭詐。」人託我們五十元,也許我們還會忠心。如果人託我們五千個銅子,也許我們要不夠誠實了。因為數目小,我們就要以為不要緊了。但是,這是詭詐,這是一件叫我們和神失去交通的罪。也許有人託我們帶一封信,我們縱然不拆看裏面,有時也喜歡把外面看一看。偶然無意的看一看,自不要緊,如果存心要刺探人的祕密,就不該。這是能攔阻人與神實在的交通,親密的交通的。我恐怕頂多的人聖經讀不好,就是因為有的罪沒有對付好。我們失撿,我們不對付這樣的罪,以致我們和神不能有自由的交通。 在交易上行了詭詐:二節:「或是交易上,行了詭詐。」剛才那一件是普通的,這一件不是普通的,是有點特別的。這是在買賣上犯了罪。這不是單對作生意的人說的,乃是對每一弟兄姊妹說的。不只作生意的人會犯這罪,每一弟兄姊妹都會犯這罪。 有的弟兄說,作生意,不說謊,買賣就作不成功。我告訴你們,就該這樣誠實作買賣。起頭雖然有點吃虧,後來要居在人上的。這是許多弟兄所告訴我的。我們不必說謊,也是不該說謊。在交易上,如果故意說謊,是要失去和神的交通的,這是我們應該對付的。 搶奪人的財物:二節:「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搶奪,霸佔是同樣的罪。用武力得來的,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就是搶奪人的財物。 信主得生命是事實。每一個靠主血得救的人,他的罪在神的面前都得赦免了,這是事實。但是,你得罪了人,神不能代替人赦免你。你得罪了人,若沒有弄好,這罪不會叫你失去生命,但是,會叫你失去交通。 欺壓鄰舍:二節:「或是欺壓鄰舍。」「鄰舍」,在舊約都是指「別人」,並非說你隔壁的人才是你的鄰舍。這種說法是猶太人的一種語氣,這裏的鄰舍就是指別人說的。基督人對人不義是不該的。基督人欺壓人是神所不喜歡的。 拾人遺物:三節:「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這件事,也許我們覺得不頂要緊,但是,這是行詭詐。也許我們想,拾得的東西並非不義。但是,神說,這是行詭詐。沒有一個基督人能把別人遺下的東西當為自己的。 說謊起誓:三節:「說謊起誓。」這裏的說謊,原文是有兩方面的,一是承上而言,一是獨立的。承上文而言,就是說,拾了人家的東西,被人家抓住質問時,卻說謊起誓說,我並沒有拾,如果拾了的話,我就怎樣怎樣。如果你是拾了人的東西,你卻說謊起誓的說沒有,這是不該的,這是神所定罪的。我們永遠不能用說謊的法子來逃避難處。――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1~7贖愆祭的功用】比方,有一位父親對他的兒子說,你要作好小孩,你不可以怎樣怎樣。若是他打開櫥子偷了一粒糖吃了,或者把衣服弄髒了,或者同壞小孩一起玩了,等到聽見父親叫他的時候,他就有點不敢見他父親。他們還是父子的關係,不過只因他作了一件他父親所不喜悅的事,他就不敢立刻見他父親的面。他一聽見他父親喊,他的小心就跳了,因為他知道他和父親出了事。他想,衣服弄髒了,東西弄壞了,怎好見父親的面呢?他是不敢見面的。他會不會因此就不是他父親的兒子了呢?我們知道絕對不會。不是父子的關係會改變,乃是父子的交通會改變。我們和神父子方面的關係,生命方面的關係,絕對不會因我們日常生活的關係而失去。但是,有一種會失去的,就是我們一天過一天和神的交通。贖愆祭,就是要帶領我們回頭去和神交通。―― 倪柝聲 【利六1~7 現代人是否太自我,常傷害了別人而不自知,甚至不當一回事呢?】從這段經文中看到,偷竊不僅是不告而取別人的財物,就連拾遺不報、不肯歸還借用之物,或者在生意上以詭詐待人等,都是另類的偷竊方式。這不單單是得罪鄰舍、陌生人,更是得罪神。如果你以欺詐的手段獲得某些財物,就要向神認罪,向物主道歉,並將所偷的財物加上利息歸還。――《靈修版聖經註釋》 【利六2】「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行了詭詐。」這一個罪,會叫我們不能與神交通。弟兄們,有沒有人把東西託付過你們呢?有一次,我回福州,有人託我帶些芒果給我的二姑母。但是,芒果這東西是很容易爛的。雖然我已想法子要叫它不爛,但是仍然不免有變色的,有近爛的。我想,如果等到家,也許都要壞了,不如在船上請人吃了它吧。我就揀了三個頂青的留下,其餘的都請人吃了。等快到家了,心裏有點不平安。這是在鄰舍所託付的事上不忠心。根本這東西不是我的,好也好,爛也好,我總得帶給我的二姑母。我覺得去對二姑母說明,又有點難為情,不說明,又不能,因這是不義。後來到底我去作清楚了。―― 倪柝聲 【利六2】「或是交易上,行了詭詐。」我聽說在公共汽車上,母子四人坐在車上,在數車錢的時候,母親叫兒子只數七十個銅子給賣票的人。本來四張票,該付七十二個銅子,他卻只付七十個,省兩個也是好的。這不是賣票的不誠實,乃是買票的不誠實。有時上電車已過了三站了,是該照已過的站付錢?是該照現在的站付錢呢?我們想,讓賣票人揩油,不如我來揩油吧,就少給三站的錢。這就是不義。賣票的人可以揩油,但你是一個基督人,怎能揩油呢?我們是基督人,在這些事上,不能糊塗過去。有時我們買東西,人家多找了我們二角錢,如果我們不還人就不夠誠實。如果我們喜歡人多找了這二角錢,我們就是喜歡罪惡。這是頂小的事,但是我們不能隨便過去。―― 倪柝聲 【利六2】「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搶奪,霸佔是同樣的罪。用武力得來的,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就是搶奪人的財物。例如人託你作遺囑的執行人。人死了,你是執行他所遺囑的呢?你是從其中留些為你自己呢?人死了,東西一起在你手裏,如果你任意更改,這就是搶奪人的財物。我們中間也許有人曾當過兵,也許有人曾在稅關作過事,我們若曾用不正當的法子得了財物,這就是搶奪。 信主得生命是事實。每一個靠主血得救的人,他的罪在神的面前都得赦免了,這是事實。但是,你得罪了人,神不能代替人赦免你。比方:我得罪了王弟兄,我在神面前認罪,但是,神不能代替王弟兄赦免我。你得罪了人,若沒有弄好,這罪不會叫你失去生命,但是,會叫你失去交通。―― 倪柝聲 【利六2】「或是欺壓鄰舍。」「鄰舍」,在舊約都是指「別人」,並非說你隔壁的人才是你的鄰舍。這種說法是猶太人的一種語氣,這裏的鄰舍就是指別人說的。多少的婆婆,欺負她的媳婦;多少的父母,欺負他的兒女;多少的先生,欺負他的學生;多少地位高的人,欺負他底下的人。這些都是欺壓鄰舍,是神所不喜悅的事。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糊塗行事,可以糊塗過日子。這些事我們都得對付。許多人作兇惡的丈夫,許多人作兇惡的妻子,許多人作兇惡的母親。頂多的母親,用不正當的方法壓迫她的兒女。不只這樣,平常我們欺負人的地方也頂多。多少時候,我們在路上有欺負人的聲音。多少時候,我們對車夫用武。多少時候,我們待傭人太兇。這都是欺壓鄰舍。傭人、車夫,他們都是受造者,你不能這樣待他們。頂多的時候,他們是有錯,是無道理,但是,他們有沒有你這樣的環境,有沒有你這樣的地位,有沒有你這樣的教育呢?你的環境,你的地位,你所受的教育,他們都沒有,你怎能盼望他像你一樣的明理呢?他們就是不對,但是,用不凓你欺壓他們。―― 倪柝聲 【利六2~5】在物質上虧欠人的,要如數歸還,並加上五分之一――這也是願負責任的表示。但是還清楚了,回頭還得再獻贖愆祭,否則主的救贖會把我們擺在不義的地位上。我們必須在神前、在人前對付清楚,才能作一個公正的人。――《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3】「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這件事,也許我們覺得不頂要緊,但是,這是行詭詐。也許我們想,拾得的東西並非不義。但是,神說,這是行詭詐。沒有一個基督人能把別人遺下的東西當為自己的。例如我們坐電車,看見別人行詭詐,那不是我們的事,我們不能管他。我們沒有法子改良社會的風氣,主來要管理他們。頂多人怕錢落到別人的口袋,就寧可放到自己的口袋。這是不義。有一次,在電車上,我看見人數銅子,落下一個。另一人用腳把那一枚銅子踏住,叫那人怎樣找也找不凓。等到那人下車,他也下車。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為要得一枚銅子,反而多出了兩站的車錢? 或者是一條手巾,或者是一頂帽子,或者是一支自來水筆,或者是別人的一封信,如果是遺在路上的,我們永遠不能拾起來當作自己的東西。因為這是不義。在以往,或者我們曾拾過別人的東西。但是,無論是錢,是東西,是大的,是小的,只要不是我們自己的,我們都不能據為己有。我們在可能的範圍內,該歸還這一切。在路上遇見人遺下東西,我們應當等那人取去,或者把他所遺下的東西交給地方上負責的人。不然,神說這是罪。―― 倪柝聲 【利六3】說謊,按普通的說法,就是用一種方法來逃避罪。我曾說,說謊有三個大原因:一是因為驕傲。說謊可以保持他的驕傲。一件事作錯了,人去問他,他為保持面子的緣故,不是說不是他作的,就是說些別的話來遮掩。一是因為對方太嚴。太嚴的母親,必定有說謊的兒女;太嚴的先生,必定有說謊的學生;太嚴的主人,必定有說謊的傭人。太嚴,會叫人說謊。人錯了,如果你會寬容的話,人還肯告訴你。如果你手裏拿凓鞭子,對於頂小的事都不能原諒的話,人就不能不說謊,因為說謊可以逃避難處,說謊可以拯救自己。第三個原因,就是今天所講的,為凓得一點利益而說謊。只要我肯騙兩句,就可以得一百元,為甚麼不說謊呢?說謊能得凓利益,說謊可以賺錢。有的人因為驕傲而說謊,有的人因為對方太嚴而說謊。這還是減等的罪。為凓利益而說謊,這真是加等的罪。用說謊的方法去得利益,是神所定罪的。本來說謊是被定罪的,用說謊的法子得利益,是更被定罪的。――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3】「說謊起誓。」例如:有人作護士,在醫院拿些棉花,拿一點藥,本來是預備拿到自己的家裏去的,但是,當管藥品的人問你作甚麼,你也許要說是拿給病人用的。東西是被你拿去了,但這是用說謊的法子得利益。我們對於公家的東西,頂容易用說謊的法子去得凓。這是不該的。因我是一個基督人,我不能這樣作。如果人許你,或者人送你,我並不反對。如果有權柄的人送你甚麼,我不反對。 又如有人在機關作事,各人有派定的信紙、信封、筆尖等。如果你省下一點給你自己的孩子用,那沒有問題,因為是你的分。如果你特意的對派你的紙筆的人說這不夠用,再要一點,這就是罪惡。因為你是用不正當的方法得利益,這是神所不喜悅的。―― 倪柝聲 【利六4~5】 英國開西聚會,是在五十一年前發起的,有一次請梅爾先生領會。梅爾先生頭一次講甚麼道呢?他說:「我們若盼望神祝福我們,復興我們,就有一件事要先作清楚。就是,如果有甚麼帳單還壓在你家裏,你還沒有還清,你就不要想得凓祝福,不要想得凓復興。」人家有十幾元的帳,老壓在你家裏,去告你呢,犯不凓;不告你呢,你就又老把它壓凓。梅爾先生這樣說了以後,頂有效力。第二天,開西郵局的匯票都賣光了。哦,從這一件事看起來,就知道不義的基督人有多少。 許多人說,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放火,但是,我告訴你說,一點的虧欠人,就能叫你和神失去交通。基督的血只洗淨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良心;基督的血,並不洗我們的心。惟獨當我們把和地上有關係的一切弄清楚了。我們的心才洗淨了。 有更難的事,就是有好多人的家道是建立在不義的上面,如果不弄清楚,就不能與神有好好的交通。這壓住他,叫他不能進步。若有誰的家業是建立在不義的上面的,就今天在可能的範圍裏,要將這一切都還人,在可能的範圍裏,要將這一切都弄好。如果是不可能的,神要接受你的心。有一位弟兄欠人好幾萬,他是用不正當的法子把人的錢弄來,後來差不多都花光了,現在只剩下三四千了。他還有孩子,他問我怎樣辦。我就對他說,假定今天你有五萬存款在那裏,你怎樣辦?如果有五萬也不願還,就無話可說了,因為並非沒有,乃是有也不還。但是,神不能讓你過去。如果你的良心有控告,你就不能有平安。所以還應該把剩下的錢先還給人。我們寧可窮一點,讓良心平安。不然,我們的精液都要耗盡,因為我們沒有把罪對付清楚。―― 倪柝聲 【利六4~5對付罪的方法】如果我們犯了這些罪,應當怎樣作呢?底下就告訴我們實行的方法。知道有罪了,就應當對付。 四節:「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犯罪是行為,過犯是在神面前的,是在神那裏有了罪案。有了罪案該怎樣作呢?我們可看下面所說的。 四至五節:「……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式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式是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頂要緊的命令,第一,就是把東西拿去還人。凡不是你自己的東西,不能再留在你家裏。如果基督人不潔淨,就不能怪社會不潔淨。如果基督人捨不得別人的東西,就不能怪許多官吏捨不得別人的東西。如果基督人捨不得已經得凓的東西,就不能怪許多人捨不得他還沒有得凓的東西。每一基督人都必須潔淨。在可能的範圍裏,我們必須還人,必須向人承認。 贖罪祭與贖愆祭,有一主要的字不同。贖罪祭是「挽」,贖愆祭是「還」。我們不能因得罪了神而還神甚麼,我們也不能因得罪了人而挽回甚麼。我們有罪,只能靠主的血向神挽回。我們得罪了人,就不是挽,是應當還了。我這個人,如果不忠心於人所託付的,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了甚麼,我就必須歸還人。如果我們不肯歸還人,我們就不能獻贖愆祭。靠主耶穌的血能蒙神赦罪,這是真理。但如果你得罪了人,你不肯對付,你和神就要失去交通。一想起,就要不自由;一想起,良心就要感覺不安,因此就不能與神來往。――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5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五節:「……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比方說,你虧負人的是五元,你就要還他六元。這多給的一元算是利息。所有得罪人的,所有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錢財物件,賠還時都得加上五分之一。這加上的五分之一,是補償人家所受的損失。也是說,在我們賠償人的時候,不妨多出一點。當你歸還人的時候,千萬不要歸還得剛剛好。總得多一點,免得虧負人。這是一個頂要緊的法則。比方我同王弟兄吵鬧,後來我又向王弟兄道歉。如果我對王弟兄說,今天我同你吵是不該的,不像一個基督人。但是,你也不該吵。不錯,我認罪是認了,但是,這是如數歸還,算得清楚。這種認罪,並沒有加上五分之一。我們認罪,不妨多認一點,不只當如數歸還,還當另外加上五分之一。這是一個原則。我們要把邊際放寬一點。我們認罪的時候,如果還說人的不對,就是還有恨人之心。我們只應當認自己的罪,不應當在認罪的時候,還把別人掃一掃。要按神所定規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認五分之五是不夠的,必須認五分之六。我們要認,就要把邊際放寬一點。――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5賠還的時候】五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這告訴我們說,一查出有罪的日子就當還,不必等待。一知道了,不必說還要等聖靈感動的話了,因為聖靈已經感動你,叫你知道罪了。不必等,今天就該賠還。不能遲延。若遲延不還,就有兩個頂不好的結局。第一,就是良心越過越沒有聲音。一次一次良心有聲音,還是頂寶貝,若是沒有,就糟了。第二,就是良心越過越厲害,叫你在人的面前不能開口,不能講道,叫你一點平安都沒有。我們知道了罪,若再遲延等待,就必有這兩個結局。 所以,我們得罪了人,就得同他說清楚。我們虧負了人,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了甚麼東西,就當還人,就當向人作清楚。我們千萬不要受欺,聽人說,得罪了人的,只要向神認,不必向人認。這是萬不可以的。神可以因凓主的血赦免你,但是,神不能替人赦免你。要當日還。甚麼時候知道,甚麼時候就作。等一天,等兩天,就越過越沒有能力作。這是需要能力作的。今天就是頂有力的時候。――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這是第二件當作的事。你雖然賠還人了,但是,還有一件事當作。因為你雖然向人賠還了,但是,這並不會叫你在神面前得赦免。我們還得獻上贖愆祭。世界沒有一個人能靠認罪得凓赦免的。如果得罪了神,就必須靠主的血才能得凓赦免。我們得罪了人,一面要同人作清楚,這個要先作。一面要對神說,神阿,我知道我在某件事上得罪了人,我已向人作清楚了,現在求你因主耶穌的血赦免我這個罪。你今天向人作清楚,今天向神承認這罪,神就必定因主耶穌的血赦免你的罪。――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世界上沒有一個太大的罪是神所不能赦免的。所有問題是在乎我們認不認。但是,另一方面,主耶穌的血不能放在一邊,我們是靠主的血與神交通。 我今天要大家從聖經中看一看認罪的地位。有人說,不必認罪,就得赦免,這是不及。有人說,是靠認罪得凓赦免,這是太過。聖經是說,一得罪了人,你一方面向人作清楚,一方面向神認清楚,神就要因主耶穌的血赦免你。你若不向人先作清楚,不過只向神承認,你的良心就要不安,你就沒有力量相信主的血能夠叫你得凓赦免。我們如果不靠主的血,罪就不能得赦免;但是,我們如果不向人認罪,就不能靠主的血得赦免。 今天我沒有別的盼望。我只盼望我們就在神的面前,就在今天,把得罪了人的地方,都對付清楚。不然我們就要神失去交通。――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利六9】「“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燔祭豫表基督,祭壇豫表十字架。燔祭是從晚上燒到天亮,這就是說,主耶穌救贖的功勞,在這世代中,是繼續不斷為我們請求!以色列人在帳幕裏,或者還會發怨言,但是,祭壇上的燔祭還是不止息的為他們獻上。我們應當知道,寶血是時常為我們說話的。我們一次接受十字架的功勞,十字架就永遠為我們說話,永遠是我們的拯救。──
倪柝聲 【利六9,12】壇上燒燔祭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早晨在上加柴:(1)在宇宙間神如同火一樣,一直要得著人作祂的滿足。祭壇上的火象徵神顯在那裏,並非發怒可怕的火,乃是可親可愛的火。(2)火常常燒著,說出神要得著人、悅納人、享受人作祂食物的心願,從來沒有停止過。(3)燒火的柴是祭司加上去的,預表人與神的心願合作。教會中事奉神的人要不斷的加柴,使火興旺,好叫多人成為燔祭,被神得著,作神的食物。 燔祭壇上的燒,如同燒香的燒,燒出馨香的氣味來――這不是忿怒的燒,乃是悅納的燒。人一獻在神手裏作燔祭,神就來燒,結果全人形狀改變,甚麼都變成灰了。這就是神悅納的明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10】「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 祭壇上的灰大部分都是脂油燒成的:(1)灰按原文可繙作脂油,或脂油的灰。此字只用在獻祭時,這裏含有悅納的意思(參詩廿3照原文應譯:「願神使你一切的燔祭變成灰。」或譯:「願神悅納你的燔祭如同脂油」)。(2)脂油變成馨香之氣,對神是惟一的食物,給神享受、悅納、滿意。脂油變成灰,對人是平安的保證。灰是與永不毀滅、永不改變,且是永存的。香氣和灰都是指基督的復活,前者是對神說的,後者是對人說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12~13 祭壇上的火為何不可熄滅?我心中的聖火還在燃燒嗎?】前一段的經文講到百姓所當獻上的祭物,這一段則講到祭司獻祭的方式。他要為以色列全族每早每晚獻上燔祭(參出29:38-43)。壇上的聖火要不住地燃著,不可熄滅,因為這是神親自點燃的。這代表神在獻祭的過程中永遠同在,這也告訴百姓,惟有神施恩眷顧,他們的獻祭才蒙悅納。神的聖火也在每個信徒的生命中燃燒,當聖靈進入我們心裡時,祂點著這火,我們與祂同行,也就在祂的恩典中長進。認定神住在我們裡面,能使你充滿信心地到祂面前求赦免,與祂和好,使你的生命發出熱忱與能力,為祂工作。──《靈修版聖經註釋》 【利六13】「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 壇上的火原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參利九24)。這火要常常燒著,表明它是藉人維持的。火乃神「聖潔」的表號。神一直在潔淨我們。但這一個火必需不斷的添加燃料,那就需要人不住的儆醒。在事奉與交通中,無價值的事物,都得挪開、燒燬;有價值的事物,也都得置放火上,使其純淨。火要繼續不斷的燒著,直至成全它所有的目的。――
摩根《話中之光》 【利六13「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 這是神對人永久工作的表徵。 父神的仁愛——神的愛無時或已。摩西看見燒著的荊棘,知道神的愛對以色列以及人類是必不止息的。這愛的火歷代燒旺,人無論怎麼冷淡、忽略與拒絕,好似將水潑在上面。以利亞的晚祭倒了幾桶水,火總不能熄滅。這火現在更加有力,要燒盡你我一切的罪,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基督的代求——時代逝去,這祭品仍舊有效。祂在十字架是祭司,祂在寶座上仍是祭司。耶穌永遠是一樣的。祂昨日、今日至將來永不改變。在歷代中聖徒們帶著祭品到壇邊,祂就收納,帶到神面前,好似火講祭物升上去。基督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在會幕中,火在長夜裡燒著,見證我們救主永不熄滅永不低落的工作。 聖靈的代求——五旬節的火仍在教會燃燒著,自始一直到今日從不停息。無數的團體以及被害的聖徒保持這火燃燒在世上。我們要維持這火恒常在我們中間,必須多有祈禱及聖潔相愛的生活。如果在我們心中有不熄的火,生命一定歷久不變衰,因為祂長遠活著,祂的愛永不止息。 ──邁爾《珍貴的片刻》 【利六13壇上的火】「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
聖徒要每天經常獻上燔祭,就是有奉獻成聖的生活。這表現於對於人的關係上;得罪人的愆尤過犯,也就是“干犯耶和華”。所以不能視為小事,而忽略不加對付,還要贖愆祭。 【利六16】「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素祭歸給祭司的部分要在聖處吃――我們享受基督的生活為人,要有一定的立場。第一必須在基督裏享受,第二必須在教會裏享受。 吃素祭不可帶酵――我們必須對付罪,才能享受基督的生活為人作我們生命的糧食。――《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18】「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素祭歸給祭司的,只有男丁可吃――一個聖徒要享受基督的生活為人作糧食,總得剛強一點,並且是能作祭司事奉神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0】「“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祭司每天要獻上細麵伊法十分之一,早晚各半――這與出廿九40記載祭司受膏承接聖職七天,每天獻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稍有不同。這裏是每天獻,早晚獻。說出我們每天早晚,都得把主耶穌的生活為人獻在神面前,作神的享受。另一面對自己也是題醒,叫我們能過祂所過的生活。十分作五,早晚各半,就是在神面前負起祭司的責任來。每一個事奉神的人,應常常默想主的生活為人。――《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1】「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做成,調勻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 素祭有的是在鐵鏊上用油調和作成――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外面有各樣的試煉,裏面有聖靈調和。我們的生活也必須如此,才能蒙神悅納。 油要調勻了――調勻原文是浸透。這與利二4的調油不同。調是輕的,浸透是重的。主耶穌的生活不光有聖靈調著,也真是給聖靈浸透了。 用火烤好了――主的生活為人到末了真正是烤好了,熟透了。 分成塊子――主的生活為人是完全的,卻不是完整的。我們來享受主的生活為人也沒法整體享受,必須分段享受。例如四福音書,就是分成四塊來描寫主的生平。――《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2~23】祭司的素祭要完全燒了――一個事奉神的人給神的享受該是絕對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6】「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獻祭的祭司得以吃祭物的肉――當我們把主耶穌傳給別人作贖罪祭的時候,我們也能享受基督。 要在聖處就是在院子裏吃――在基督裏並在教會裏,享受基督的贖罪。――《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贖罪祭是主成為罪、成為人。主在十字架上不僅解決了罪案,並且把犯罪的人定罪了、治死了。凡接觸祂的人,在神看都是在十字架上了結了。因此他就是被分別出來、與眾不同的、成聖的人。他是一個棄絕罪、解決了天然肉體的人。 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甚麼人蒙了主的救贖,他的生活行為都得經過對付;並且是在基督裏、在教會裏對付(參弗四22~24)。――《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瓦器指天然的人。所有接受基督作贖罪祭的人,都是瓦器,神不保留,都得破碎。 祭物若煮在銅器裏,不要打碎,要擦磨、涮淨――人若經過聖靈的光照,受過審判而得著重生,不必打碎,但要經過對付、折磨。――《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吃祭肉――剛強的人才能傳福音,傳講主耶穌是贖罪祭。 每年七月十日贖罪日,贖罪祭牲的肉不可吃(利廿三27~29)――主在十字架上那一次的贖罪,是完全獻給神享受,滿足了神的公義,與我們無分。以後當我們傳福音,有人接受主作贖罪祭時,我們可以享受。――《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六章 贖愆祭的緊要】我不是說這個祭會叫人得救。我們有了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我們就得救得生命了。五章六章所說的贖愆祭,是講到和神的交通的。得生命是一件事,和神交通又是一件事。你相信基督替你死了,你接受主作你的救主,你就有生命了,這並不是說你從今以後,和神永不會失去交通。你得救了,你就與神有交通,這是不錯的。不過你得救後,過了些日子,若是再犯罪,不肯悔改,你就要與神失去交通,覺得神離你很遠,覺得禱告很難,讀經很苦了。這並非說你不得救了。你一信,你就得救了,這是永不能更改的。但是,你與神的交通,是常常會更改的。如果你有了罪不除去,你就要與神失去交通。許多的人是得救的,但是,禱告不自由,讀經不容易,也許是因他一天過一天的罪沒有對付好。 我們一得救,必有一種的快樂,就是得救的快樂。我們巴不得告訴每一個人說,我得救了,這是何等的快樂。可惜,這快樂並不甚久。這快樂為甚麼丟掉了呢?也許是因為你說了一句不好的話,得罪了甚麼人。你不好意思見神的面。你得罪的是人,但是,失去快樂的是你自己。你得罪的是人,但是,你和神也失去了交通。 今天,我們要學一個功課,就是不只得救,還要學習一天過一天好好禱告,好好讀經,好好作見證,天天保守與神活潑的交通。人能丟交通,人不能丟得救。「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這是我們的主說的。永生是永不會丟的,生命是不會失去的。但是,有一樣會丟去的,也許一天丟十幾次都會的,就是和神的交通。 贖愆祭,就是要帶領我們回頭去和神交通。贖罪祭是帶領罪人信主耶穌;贖愆祭,是帶領基督人和神來往。贖罪祭是當我們還沒有信的時候,除去我們的罪;贖愆祭是除去一天一天攔阻我們與神來往的。一個是叫我們得生命的,一個是叫我們有交通的。 我已經說了,贖愆祭是分兩部分的;一部分是得罪了神應當怎樣作,這是第五章所講的。一部分是得罪了人應當怎樣作,這是第六章所講的。今天,我就是要講到得罪了人該怎樣作。這是第六章所說的。所以,今天的有題目,可說是如果因我們得罪了人,叫我們和神失去了交通,我們就該怎樣作。我們要記得,第六章不是講得救得生命,乃是講怎樣和神交通。―― 倪柝聲《主耶穌的見證》 【懷恩早禱】 經文默想:利未記
6 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5 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12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 15 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 16 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喫、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喫、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喫。 17 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 25 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28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個人禱告感言 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喫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利未記
6:18 讚美信實無變的主,我們在天上的父上帝。祢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祢的籌算永遠立定,祢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以祢耶和華為 神的,那家是有福的,那社群是有福的,那國是有福的‧因祢眼目看顧敬畏祢的人,和仰望祢慈愛的人。 感謝天父祢賜我們風停雨歇的早上,讓我們清晨拿著柴枝到生命的祭壇前,確保壇上的柴火不被人生的風雨所吹滅,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不斷地燒著,讓燔祭和平安祭的馨香之氣上升。我們存敬畏的心清理壇灰,儆醒潔淨自己,因祢是聖潔的天父。 感謝讚美主耶穌,祢是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 神本體的真像。感謝祢常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藉著祢的寶血,洗淨了我們的罪,如今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仍不斷為我們代求。感謝主耶穌祢為我們受苦,給我們留下榜樣,叫我們跟隨祢的腳蹤行,祢從來沒有犯過罪,口裡也找不到詭詐。 主耶穌赦免我們輕視十誡,忘記了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房屋。原諒我們失去人與人之間應有的真誠和忠誠的基本態度。原諒我們沒有好好保守我們的心,反而跟隨世界的風氣,爾虞我詐,鉤心鬥角。赦免我們愛放縱謊言、詭詐和欺騙,縱容欺壓和貪婪,失去誠實和誠信。 聖潔的聖靈求祢為我們喚起愛的靈風,幫助我們在追求屬靈的恩賜之先,賜我們健康的心法,幫助我們建立永不止息的愛。幫助我們活出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的愛。保守我們遠離嫉妒、自誇和張狂。能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求聖靈來幫助我們眾教會,在這窮追不捨的疫情,無間歇的天災人禍,及萎靡不振的低迷經濟,為我們眾教會注入正能量,能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不求自己的益處,願意為別人而活。讓教會能抹清信念,不再是模糊不清的鏡子,信徒的生命能反照出基督。眾教會都能為信徒添力,人人都能燃點生命去點燃別人的生命。讓社群望見基督的真光,體驗基督的大愛。 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