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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三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

         大痲瘋――指從人裏面發出來嚴重的罪,如明知故犯、任意妄為、定意頂撞神(舊約中米利暗、耶哈西、烏西亞等皆是)

         癤子、癬、火斑――指外面的錯誤、過失、缺點:(1)癤子――與人疙疙瘩瘩,不能平和相處。(2)癬――和人有難處,不太顯出,但不舒服。(3)火斑――人的驕傲、自誇、顯揚自己。――《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24帶到祭司那裏查看,斷定,並關閉七天――這祭司一面指主耶穌,一面指事奉神的人,代表神來查看斷定。在判斷時不但嚴格,且很謹慎。――《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麻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

         毛變白――毛是代表能力,我們要謹慎保守,以免能力衰退,失去基督徒在神面前正常的生活。

         深於皮――有了過失錯誤,存心隱蔽,不肯承認出來。――《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火斑在肉皮上變白――過犯已承認出來,並證明這過犯已成過去。

         關七天――(1)神盡力盼望人得能好轉,滿有寬容。(2)神不輕易定人的罪。(3)基督徒裏面生命的能力是他的醫治,但要嚴謹,不再像從前給他太多的自由。――《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災病發暗沒發散――人的軟弱為生命所吞滅,乃是基督在人裏面作恩典恢復的工作。――《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

         災病發散――構成痲瘋的罪,不只對少數人,且漫延波及多人,越過越擴散。――《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

         祭司要察看。」大痲瘋是「罪」的記號。它乃是一種隱藏在血液裏的疾病,而人的生命就在血中。在對待大痲瘋的條例中,祭司所能作的事,就是檢驗在人身上的疾病,是否確是痲瘋。檢驗結果若斷定為大痲瘋,除了使患者完全與群眾隔離之外,再無其他措施可行。然而我們的主,祂不僅來察看,並且伸手摸那一個長大痲瘋的人──祂來對付了我們的罪。―― 摩根《話中之光》

         舊病發白處顯出紅瘀肉――痲瘋的罪已經發過(白肉),但再次的正在發作(紅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1「這是肉皮上的舊大麻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舊大痲瘋――舊病又復發,弱點又顯明出來了。――《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麻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

         全身的肉長滿了大痲瘋,全身變白――滿身是罪,都肯擺在神前承認,就得潔淨(詩五十一篇中的大衛)――《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3「若長滿了大麻風,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

起初看來,這似乎很特別。麻風開始出現,在皮肉上還不鮮明,要算為不潔淨。但是長滿了,從頭頂至腳底都有了,祭司反而可以宣佈潔淨。

救贖的恩典——我們若自以為是,為自己的罪推辭,看自己可愛尊貴,救贖的恩典對我們就無效了,但是我們認為無能無助,一無是處,神白白的恩典才可向我們賜福。我們已到了盡頭,完全失望,在主的腳前塵土之中,從頭頂至腳底都是需要,全是污穢,那麼我們就與主最親近了。我們不僅自己蒙恩,也成為別人蒙福的導管。

蒙福的途徑——你願升高嗎?那麼先要在神面前謙卑下來。神的寶座不是從臺階走上去,而是走下去,那個稅吏捶著胸說: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回家時就得以稱義了。罪在哪裡顯多,恩典也在那裡顯多。凡謙卑的必升高。「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以賽亞書五十七章十五節)

──邁爾《珍貴的片刻》

 

【利十三16~17紅肉變白――雖有構成痲瘋的罪,若肯承認,就算為潔淨。――《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18~19長瘡之處起白癤或白中帶紅的火斑――長瘡指人外面生活的弱點。當人得救後雖已蒙醫治,但以後又再軟弱,並有新的弱點顯出,此時需要查看,有無變成大痲瘋的可能。――《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

         火毒的瘀肉成火斑――指人的血氣,如發脾氣、稱義自己、不肯原諒別人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29「“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

         頭上有災病――指在服權柄和思想上出事情。凡在思想上或真理上出毛病的,定規在權柄上也出毛病。

         鬍鬚上有了災病――指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別人的高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于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麻瘋。」

         查看有無細的黃毛――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有無衰退。――《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于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

         災病不深於皮仍關七天――若不能積極證明在思想和服權柄上有無出事情,仍需嚴謹查看。――《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剃鬍鬚但不剃頭――在權柄或思想上出問題的,都由於人的自尊、自居、自傲、體面,所以要有真實的對付。頭髮為服權柄的記號,必須保留。――《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

         再關七天若未發散,洗衣服――指在行為上的弱點、過錯、缺點、背叛的話語、不準確的行動等污點,都要對付清楚。――《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潔淨之後頭上的病又發散,不必再找黃毛,就斷為不潔――在思想或權柄上出事情的人,雖經對付,但又復發,此時不必再找證明,就斷為不潔。――《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7「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癒,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

         長黑毛――恢復基督徒正常的生活,是一種好的光景。――《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38「“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白火斑――顯揚自己,雖有對付,但總叫人感到不舒服。――《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0「“人頭上的發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

         禿頭――雖無背叛,卻不順服。――《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1「他頂前若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

         頂門禿――在人前或場面上不肯順服,但不是背叛。――《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5「“身上有長大麻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撕裂衣服――道德破產。

         蓬頭散髮――完全不服,放肆無忌。

         蒙著上唇――口中發表出來的,都是污穢的,不可和人接觸。

         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一直定罪自己。――《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5~46  罪惡和疾病都把人隔絕起來……】患上大痲瘋(傳染性皮膚病)的,必須以手摀口大聲喊叫“不潔淨的”,以免別人接近他們。因為利未記裡所說的痲瘋病常常是有傳染性的,所以人要遠離他們。──《靈修版聖經註釋》

 

【利十三46「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獨居營外――革除,趕出教會。――《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6潔淨與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神是聖潔的。聖經說:祂“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哈一:13)其中從對痲瘋病的條例,可以看得出來。
  痲瘋不是一般的,是深於皮膚的病。聖經所說的“大痲瘋的災病”,與現在的大痲瘋不同。痲瘋雖然出現於皮膚上,但不能同疥癬小疾一樣輕忽視之,其病實更深於表皮。正如罪是表現於行動上,但不僅是行動的問題。
  痲瘋是不能醫治的病。大痲瘋屬於不能醫治的,不能只作表面處理。聖經說:“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一三:23)歷來有不少人,想解決罪的問題:有人以為罪是無知,提倡教育是解決之道;有人以為罪是壞的習慣,應當實施改造;有人以為貧窮迫人為惡,以消滅貧窮,為解決之道;有人以為仿佛是環境“污染”的問題,應該從改善環境著手。但這些方法理論,都是緣木求魚,終皆無功。歷史證明罪是不治之症。
  痲瘋是有感染性的病。痲瘋是最早知道的傳染病,由一人傳染到多人。罪也是如此。罪由一人入了世界,就繁衍增多,以至世人都犯了罪。痲瘋的患處,久之失去知覺,會使人陷於危險而不自知。罪也會使人良心麻木,不肯悔改,終至滅亡。
  痲瘋屬於不潔淨的病。患痲瘋的人,要被定為不潔,隔離於社區之外:“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利一三:46)同樣的,如果信徒中有人犯明顯不道德的罪,應當與他分離,採取紀律行動,使他思過悔改。
  痲瘋的判定與成潔淨。在關於判定痲瘋的條例中,有多次說到“祭司要察看”,“祭司要再察看”,“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可見神對於罪的鄭重。我們不能因為人的隨便指控,就輕信定人有罪,必須詳細查證,才可判斷。
  但“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利一三:13)這不是很奇怪嗎?神似乎是“積非成是”;實在是罪人要知非成是。因為人知道自己有罪,完全敗壞,就會到主面前,徹底謙卑,承認自己的罪,悔改求主赦免,而得主寶血潔淨。
  願我們謙卑,得主除去一切不義。── 于中旻《聖經研究》

 

【利十三47「“染了大麻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染了痲瘋的衣服――指人在身外的生活環境,如職業、交際、習慣、與人接觸等,沾染了污穢。――《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7~48三種的衣服(羊毛衣、麻衣、皮衣)――在生活和與人交往上,有的人是溫和的(羊毛衣),有的人是淡淡的(麻衣),也有的人是暖暖的(皮衣),這些都不可叫人沾染污穢(參結四十四17~18)――《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47~59對於長大痲瘋的衣服有兩種不同的對付。長大痲瘋的衣服要送到祭司面前去察看,如果這一個大痲瘋是生長的、擴充的,就非完全燒掉不可,不能穿。有的大痲瘋,祭司洗一洗,把有的經緯拉掉而不蔓延的,這一個不必經過火燒,但若洗過拉過了,還有大痲瘋,就非燒掉不可。我們信主以後,要把衣服一件一件帶到我們的大祭司──主面前,察看是不是合乎基督徒的體統,有的不能再穿,有的須要修改。── 倪柝聲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麻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衣服上的經緯――基督徒在生活為人,與人交往上出毛病的,不外是對神()和人對人()這兩面的故事。

         衣服發綠發紅――在生活行為上有了不正常而奇異的改變,失去本來的樣子。――《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麻瘋,都是不潔淨了。」

         蠶食的大痲瘋――很厲害的構成大痲瘋的罪。

         焚燒衣服――把沾染污穢的職業、習慣、交往,完全去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把生活、為人、行動,重新整頓整頓。――《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5「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透重的麻瘋――從前有過構成痲瘋的罪,經過查看,仍無改變和承認的跡象,是深往裏面侵蝕的,就斷為不潔。――《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6「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災病發暗,將衣服部分撕去――仍留在原來的職業和環境上,但沾染的部分要檢查、對付、去掉。――《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7「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

         撕去後病仍留在經緯上,就要全部燒毀――經過部分對付,在人與神和人與人之間仍有難處,就要在生活、職業、交往上,有完全徹底的對付。――《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什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 」

         災病離開了,要再洗衣服――對構成痲瘋的罪有過真實承認的,在生活為人上,需要再一次的對付和整頓。――《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三~十五章謹防麻瘋症】聖經中神對於疾病,其中有兩樣病症是特別重視的,就是麻瘋病與漏症。

在利未記中就用了整整三章的話來述說這兩種病,並且是要特別對付它,還叫祭司設下條例來對付這兩種病,可見是何等重視這種病。

這是什麼緣故?為什麼神特別重視這兩種病症呢?我們仔細一想,就可以明白了,原來這兩種病症對人生命的危害都是非常大的,人染上了這兩種病,生命就算完了。

它們對人生命的危害,不是只使人瘦弱,而是在人生命中布下了毒菌,使人生命漸漸敗壞;它不是一下子要了結人的性命,乃是漸漸折磨人的生命,直到把人折磨死;還不僅於此,它對人生命的侵濁,折磨往往是人所不感覺的,在不知不覺中死去了,所以這是最可怕。

因此人一染上這些病,就只好被人丟棄,而他自己在開始時還不覺得呢?人患了這種病就必要被人趕逐到外面去,叫他與人隔絕,因為這種病是沒有藥可治,是無法治癒的。在人群中一發現了這些病,只好把他棄絕了,無法去挽救。因為凡接近它的,就只有一個結局,就是被傳染,一同變為污穢;非但不能幫助患者,還會使自己淪入同樣可怕的境地。所以人一遇到了這種病的侵襲,就要陷入絕望的深淵,除了等死的來臨,就再也無其它希望了。

所以,神是如此重視這種病的發現。但在聖經中,神所以重視這些病的原因,不只限於肉身,主要是含有屬靈的意義,因為屬靈生命究竟比肉體的生命大多了。這裡神所重視、關心的,還不只在於人肉身的問題,主要還是在於對付人心靈在神面前的問題。

我們在神面前的生命所最可怕的,也是這兩種情況。不怕我們如何愚昧、如何軟弱,就怕我們有了麻痹的現象;因為靈生命中頂怕有了麻木、不敏感、不知不覺了,這實在是最可怕的病況。人不怕失敗、不怕軟弱,就怕失敗後不知悔改,軟弱了還沒有覺悟,心靈陷入麻木的光景中,這是最可怕的了。

賽五三2說:“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這是說神兒子的生命在神面前生長時,如同嫩芽,這是個生長的規律;凡生命在生長時期都必有這種現象,一定是如同嫩芽。嫩芽的情況就是說,非常敏感,稍微一碰,就有感覺,稍有接觸就的感覺,是不遲純的。

每個人在生命生長的經歷中,都有這樣的共鳴;什麼時候我們對神的事是敏感的,什麼時候我們的屬靈情況就是正確的,就是好的,就是能討神喜悅,能向人表明神的,人在神面前的柔細、柔嫩是極其重要的。在神面前不怕細,就怕粗;不怕柔,就怕剛。一粗一剛,什麼都完了,要失去恩典,失去祝福,摸不著神的心意,生命的成長就停止了。

所以一切靈性的病症,都好醫治,就是這種麻痹病最難醫治。

一個人在神面前的光景不怕軟弱,因為當我們感覺自己軟弱時,卻正是我們容易蒙恩的時候,一看見自己軟弱就會叫我們低下頭來,服下心來,謙卑接受光照、接受造就。一個認識自己軟弱的人最容易蒙恩。但是如果一個人不認識自己,他雖然已經失敗了,而仍不認識自己的軟弱,內心對自己的可憐一點沒有感覺,還以為自己不錯呢!這才是最可怕的,他的生命中已經麻木了,已患了麻癖症,而他卻一點沒有感覺,他的心在神面前不是敏感,而是麻木,一點不感覺到神的作為、神的心意、神的手法、神的動作,這一切對他來說都是一些漠不關心的事,他周圍發生許多事故,而他卻無感覺,試想這是何等可怕啊!

屬靈的感覺是非常重要的,對罪、對人、對神都應當是常有感覺的,這才能給我們帶來復興、潔淨、恩典,要是裡面沒有感覺了,那還有什麼用處呢?神的心意不領會,人的需要不知道,自己的軟弱不明白,這一來還會有長進嗎?還會有服事嗎?還會有追求嗎?

所以說,屬靈的感覺是最重要的,有屬靈的感覺才會禱告,才會服事、才會長進。神常喜歡將他的旨意、心意向人顯露,然後再藉著人的禱告或順服來成全之。如果人的靈一麻木了,那神的旨意豈不是要停頓了嗎?

許多時候人的需要得不著供應,原因就是沒有人感覺到他們的需要,人都專顧自己起來,誰會管別人的需要?只有一個人靈的感覺敏銳了,才會為人代求,才會供人以需。

許多人自己的軟弱得不著恢復,沒有別的原因,就是靈太遲鈍了、太疲倦了、太愚頑了,心靈裡一點感覺都沒有了。所以屬靈方面一個敏銳的感覺是極其重要的,無怪乎神特別的重視,因為這個病都嚴重的危害著人的靈性。人對罪有了感覺後才容易得著醫治,一失去了感覺,那是何等可怕!

所以我們不可不注意在神面前保守自己的心,要像嫩芽一樣那麼柔、那麼嫩,稍微一動就覺得了,這才是蒙恩的秘訣。

我們一定得保守自己的心在神面前,千萬不可有麻痹,這是最危險的病。—— 李慕聖《晨光》

 

【利十三  罪惡和痲瘋病一樣都具有傳染的能力,預防當然勝於治療……】這裡所說的痲瘋是好幾種傳染性皮膚疾病的總稱。其中有幾種不像我們現在所稱的痲瘋,最厲害的幾種,會慢慢的侵蝕全身,甚至令人死亡。在聖經時代,那是極其難治、極易傳染之症。痲瘋病人要與親友隔絕,被關在營外。由於祭司要負起督導人民健康的任務,所以把病人移到營外,或批准他們重新回營,是祭司的職責。如果長痲瘋的人已被移到營外,只有祭司能斷定他們是否真正痊愈了。聖經常常用痲瘋來代表罪,因為罪也會傳染、傷害人,使人與神、與良朋益友隔絕,所以實在是靈性上的頑疾。――《靈修版聖經註釋》

 

【懷恩早禱】

 

經文默想:利未記 13

多種皮膚病之條例

1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

2      “如果有人在皮肉上生了瘤,或癬,或火斑,後來皮肉變成了大痲風病症(本章病名多不能確定它們的學名。傳統翻譯作“痲風”的希伯來字,本章用來形容不同的皮膚病症),就要把他帶到一個作祭司的亞倫子孫那裡。

3      祭司要察看皮肉上的病症;如果患處的毛已經變白(“變白”或譯:“較其他皮肉色澤顯然為深”),病症的現象又深透皮下的肉,就是大痲風病症,祭司發現這樣,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

39    祭司就要察看;如果發現斑點在皮肉上呈灰白色,這是皮膚出疹,那人是潔淨的。

45    “身上患有痲風病的人,要撕裂自己的衣服,披頭散髮,遮蓋上唇喊叫:‘不潔淨!不潔淨!’

46    在他患病的日子裡,他是不潔淨的;他既然不潔淨,就要獨居,住在營外。

 

有關患痲風病人衣服之條例

47    “發霉的衣服(“發霉”與“惡性皮膚病”是同一希伯來字),無論是羊毛衣服或是麻布衣服;

48    不論是編結的或是紡織的;是麻布的或是羊毛的;是皮子或是皮子做成的任何物件;

49    病症若是在衣服或皮子、編結物或紡織物,或任何皮子做成的器具上發綠或發紅,那就是發霉的現象,要給祭司察看。

50    祭司要察看那現象,把染了病症之物隔離七天。

51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那病症;如果那病症在衣服、編結物、紡織物、皮子,或是任何皮子做成的物件上蔓延,這就是頑惡的霉,那件物件就不潔淨了。

52    染上病症的衣服,無論是編結的或是紡織的,是羊毛或是麻布,或任何皮子做的物件,都要燒掉。因為那是頑惡的霉,所以要用火燒掉。

58    如果病症離開了,經過洗淨,剩下的衣服,無論編結的或是紡織的,或任何皮子做的物件,只要再洗一次,就潔淨了。”

 

個人禱告感言

 

祭司就要察看;如果發現斑點在皮肉上呈灰白色,這是皮膚出疹,那人是潔淨的。身上患有痲風病的人,要撕裂自己的衣服,披頭散髮,遮蓋上唇喊叫:‘不潔淨!不潔淨!在他患病的日子裡,他是不潔淨的;他既然不潔淨,就要獨居,住在營外。利未記 13:39,45-46

 

讚美聖潔又永恆慈愛的主,我們在天上的父上帝。感謝祢容許我們今天清晨,來到天父祢的跟前,首先獻上我們真心誠意的敬拜。感謝祢提醒我們要展開蒙福的一天,盲當絕對不可拿虛浮的供物和香品,來掩飾我們的惡行和心中的惡念。

求天父赦免我們這些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和行惡的種類。原諒我們在祢的恩典中,被培育長大的人,竟成了悖逆之子,敗壞的兒女。赦免我們樂在罪中打滾,彼此沾污,互相傳染惡習,導致滿頭疼痛,全心發昏,身體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連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寬恕我們乃沉睡在罪中。

 

感謝讚美主耶穌,祢伸出慈愛的手拯救我們,祢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祢來是救罪人,不是召義人。感謝祢成就了天父的應許,祢的寶血叫我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求主耶穌聆聽我們眾多的禱告,面對疫情高企不下,天災人禍的威嚇,我們藉著祢的寶血,洗滌我們自己手,潔淨我們自己心;求主幫助我們從祢眼前除掉我們的惡行,停止一切作惡的言行,把我們的心歸祢,能活出以祢的心為心的生命。

 

聖善恩慈的聖靈,求祢天天來察驗我們的心靈,為我們解開真理的奧秘,指引我們學習行善,尋求公平公正對待別人。靠著聖靈的大能大力,能指責殘暴的人,勇於替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讓真理的光照出詭詐和各樣的計謀。

求聖靈來復興我們眾教會,賜我們能力和信心,用靈油塗抹這時代的傷口,止息各類傳染性的皮膚疾病,防止腐敗思想慢慢侵蝕人的身心靈。賜眾教會有喜樂的心藥,堅固信徒的靈命,不受罪的傳染傷害,並醫治這一代的靈性頑疾,重建復興的教會。

 

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