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十一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利二十一4】「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一直要守主聖別的地位,一般人可作可為的,但事奉神的人卻不可行。──《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4首領的尊貴】「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世上的領袖,常自以為在法律之上,有不守法的特權。但神的話告訴我們,違犯神的命令,不僅是會招致神的忿怒和管教,基本上更會使自己卑下:“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利二一:4) 【利二十一5】「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不可使頭光禿,剃鬍鬚周圍,用刀劃身──必須接受神在我們身上所安排的一切,不可用人工去改變,要絕對順服神的主權,不可在自己身上作甚麼花樣,也不可裝作,越自然越好。──《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6】「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要歸神為聖──事奉神的人一切都該是完全為神。 為神獻食物──每一個事奉神的人,都是神的膳長,給神食物,供神享受。──《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8「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本章內大多有關一些禁令與約束,無非防止亞倫兒子祭司職任有沾染污穢的危險。神的聖潔明確地加以維護,在禮儀上不致污染,在個人的言行上沒有玷污有瑕。這些都在預表上有深切的涵義,以致主耶穌與祂的信徒都應有屬靈的認識。「你們是別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民,屬神的子民。」 生活的體統——我們該有何等聖潔的生活。對別人是自然無辜的,對我們可能看為差錯。他們連發須的樣子都不可與列國的時尚相仿。他們也不可與喪亡的家庭接觸屍體而有污穢。這些都說明我們在事奉上該多麼謹慎,甚至應著重細節,在屬靈方面分別出來。我們所穿的衣服,所閱讀的書報,所從事的娛樂,以及家庭生活的細節,都該注意。我已經分別為聖歸給神,聖靈的恩膏也在我們裡面。我應將聖潔的生命獻給祂,別人所作的事,我們不該做。別人認可的,我們卻我們卻應謹慎。 聖潔的理由——經文中曾三次提及使人成聖的神(八節、十五節、二十三節),我們必須分別為聖歸給神,因為我們有救主的寶血,聖靈的恩膏:我們的思想、目的與行為必須分別為聖。 ──邁爾《珍貴的片刻》 【利二十一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要有膏油。 要穿聖服──生活為人要合乎祭司的身分。 不可蓬頭散髮──不可不順服,不受約束,任意妄為。 不可撕裂衣服──不可道德破產。──《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1】「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要約束天然情感,事奉的責任越重與神的關係越密,情感的約束也越嚴,雖至親都不可顧到。──《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3】「他要娶處女為妻。」 要娶處女為妻──身分清白,不沾一點污穢,正如基督得著貞潔的教會為配偶。──《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6~23 神不許身體有缺陷的人向祂獻祭,這不是歧視吧?】不是的。祂規定不可獻上有殘疾的祭牲,同樣祂也規定不可由身體有殘疾的人獻祭。這並不是瞧不起有殘疾的,乃是表明祂要祭司配得上他們所事奉的神──一位完全的神。當然,直到耶穌基督降世為人,身兼大祭司職務(祂也是君王和先知)的時候,才完全達到神的這一要求。作為利未人,亞倫的子孫中,身體有殘疾的也可以吃祭物,得到供應,受到保護,他們並沒有被撇棄,因為在會幕之中仍可參與許多基本的事奉。──《靈修版聖經註釋》 【利二十一17】「“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上帝的食物。」 有殘疾的人不可獻食物給神──所有的工作和事奉無論是叫神得飽足,或是叫人得供應的,只有基督。凡是缺少基督的,都是殘疾,不配作神食物的管家,失去了事奉的身分。──《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8】「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瞎眼的──屬靈的事第一在於看見。事奉神的人必須有光,明亮。基督作生命第一個功用就是光。沒有看見,沒有光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瘸腿的──因缺少基督,無力行動或只是一半能走路,也就是歪腳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塌鼻子──事奉神的人該有敏銳的屬靈感覺。凡是沒有屬靈感覺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肢體有餘的─在事奉上越過了神量給你的限度。凡是多說、多作、多問、多摸,不守住自己地位的,都是肢體多餘的,不能獻食物給神。──《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9】「折腳折手的、」 折腳折手的─在教會中有的弟兄姊妹,總叫人感覺到有一種缺少某一部分的光景,這樣的人,不能把基督獻給神叫神得飽足。──《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20】「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 駝背的──只看見下面(屬地),不能看見上面(屬天),只顧自己不顧別人,一直思念地上的事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矮矬的──因缺乏基督生命,沒有長進,屬靈身量不夠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眼睛有毛病的──在屬靈的看見上有毛病的,無論是近視、散光、昏花的,都是缺少基督(只有基督是維他命),不能獻食物給神。 長癬的──生活不正常,雖不太嚴重,卻叫人感覺不舒服,不是坦然可親、可接觸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長疥的──與長癬的光景相近,自己感覺不舒服,叫人也感覺難過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損壞腎子的──因缺少基督到一個境地,屬靈的生育基能受破壞,斷了屬靈的後代,這樣的人,不能獻食物給神。──《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21】「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祭司們,乃是站在一個特別與神親近的地位上,為神所任命作百姓的中保。因此,他們必須在外面的生活與行為上,彰顯出聖潔的光景,作為眾人的表率。這裏題起任何肢體有殘缺者,都不可供祭司的職分。在親近神的事上,要求人達到完全的地步。這裏強調一個真理:無論何人供職於聖潔的事物,必須是最剛強者,而非最軟弱者。――
摩根《話中之光》 【利二十一22】「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十八至二十節這幾等人(有殘疾的),雖不能把基督獻給神,叫神得到飽足,但卻能從神那裏得到食物作為享受,這食物就是基督。當他們飽嘗豐滿的基督時,殘疾就得到醫治,屬靈的難處也得以解決。──《利未記讀經綱目》 【懷恩早禱】 經文默想:利未記 21 祭司和大祭司潔淨的條例 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因死人玷污自己, 5 祭司不可剃光頭髮,鬍鬚的周圍不可剃掉,也不可紋身。 6 他們要成為聖,歸向他們的 神,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8 所以你要使他分別為聖,因為他把食物獻給你的 神;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是聖潔的。 10 “在兄弟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又受了聖職,得以穿著聖衣,就不可披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14 寡婦、被休的婦人、受玷辱的妓女,他都不可以娶;他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 15 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羞辱他的後裔,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作祭司的限制 16 耶和華對摩西說: 17 “你要告訴亞倫: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有殘疾的,就不可走近來獻他 神的食物。 18 因為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瘸腿、五官不正、畸形、 19 斷腳斷手的、 20 駝背、矮小、眼睛有毛病、長癬、生疹,或是腎子損壞的,都不可走近來, 23 只因他有殘疾,他就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上前到我的祭壇那裡,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個人禱告感言 他們要成為聖,歸向他們的 神,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成為聖。利未記 21:6 讚美聖潔的主,我們在天上的父上帝。祢是永活的真神,感謝祢應允我們,凡向祢哀求的,就得拯救;我們倚靠祢,就不至失望。我們一出母腹,祢就是我們的 神。清晨起來,我們真心實意向祢獻上禱告,到祢跟前支取能力、憐憫和恩惠,作我們今日隨時的幫助。 求天父不要遠離我們,因為災難臨近。我們面對疫情好像水被傾倒出去,瀉到世界每一個角落,我們全身的骨頭都散脫了,我們的心在我們裡面像蠟融化。天災人禍向著我們大大地張嘴,像張牙舞爪吼叫的獅子。然而我們堅信祢是我們的拯救,祢必不輕看,也不會掩面不顧我們;受苦的人呼求祢的時候,就必蒙垂聽。 感謝讚美主耶穌,祢為我們把舊約帶來翻天覆地的更新,祢伸手按在病患困苦的人身上,祢叫我們看見有缺陷的人,反倒成為天父榮耀的工具。志氣高昂,自以為聰明的法利賽人,卻成了粉飾的墳墓;被尊榮為大祭司的,竟把聖殿變成賊窩;終日抱住聖經的文士祭司,卻認不出祢是預言中的彌賽亞,甚至把祢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求主耶穌赦免我們的罪,我們沒有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祢,我們只是遵照傳統和儀文行事。原諒我們沒有謹慎自守,沒有帶著聖潔的身心靈過事奉的生活。赦免我們用猜疑、苦毒和埋怨玷污我們的身體。赦免我們沒有手潔心清地去彰顯基督的愛,去關顧弱勢的社群,去領迷失的羊歸回。 求更新我們的聖靈,重燃我們愛主服侍人的心志。叫我們不再為自己而活,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求祢揀選的手按在我們這群自知愚拙和軟弱的人身上,免致我們站在自以為智慧和強壯的群中,陷入羞愧,在恩典中失落。 求聖靈復興我們眾教會,能一同剛強壯膽,能彼此相助,互相配搭。求聖靈在這末世中,呼召更多的信徒肯出來事奉主,起來重修教會的牆垣,同心奉主名守望,能站在這世代的破口防堵,不至被滅絕。幫助我們能合力推開福音的大門,領更多的靈魂歸主。 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