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一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一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獻燔祭的條例 李繼聖 燔祭素祭和平安祭 利一1—3,、6、9 完全的奉獻 利一1—7 戴伯福 完全的事奉 利一1—9 鄭昌國 潔淨的事奉 利一9、13
鄭昌國 獻上的活祭 利一1—17
戴伯福 事奉神
利一 曾霖芳 信徒的奉獻 利一 吳寶吾 會幕中的呼喊 利一1—2 佚名 獻馨香燔祭——自己獻給神(譚志陽) 全然奉獻 一切屬主(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一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我們今天晚上要看五個祭當中的第一個祭。第一個祭就是燔祭,它是擺在神給人的五個祭的最前頭,但是從燔祭的歷史來看,它卻是人墮落以後在人間所顯明的唯一的祭。因為在神還沒有定規這五祭以前,人在神面前偶然也有獻祭,所獻的就是燔祭,所以這個祭本身可以說是很有歷史性的,很古老的,神就把它作為頭一個祭。 使人蒙神悅納的祭 這個祭的意義是甚麼呢?我們先看它的意義,然後才看它的歷史。在燔祭裏,提到要獻公牛的時候,我們留意第三節的末了,那裏說,
「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然後第四節,「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在這裏就提到燔祭的作用好象有兩個﹕第一,使獻祭的人蒙悅納;第二就是贖罪。這樣我們就感覺有點不大明確,因為在五個祭中,特別為了贖罪的有贖罪祭和贖愆祭。最後這兩個祭是完全指著解決人犯罪的問題。燔祭也有贖罪的作用,這樣,我們是否可以只獻燔祭,而不獻其他兩個祭呢?不可以。為何不可以呢?這裏就引我們注意到燔祭的真正作用了。 神開頭就說,「你這樣獻祭就可以在神面前蒙悅納。」神明明指出了燔祭的功用。人真正照著神所安排的來獻上,除了蒙悅納以外,還有贖罪的作用。這裏所說的贖罪的功用是甚麼呢?以後所提到的贖罪祭和贖愆祭有沒有重複呢?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沒有重複但是又不可把它拿來作贖罪祭。原因在那裏呢?我們以後看到的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非常具體的與實際的罪和過犯聯在一起。犯了這樣的罪,就為著這樣的罪獻祭對付。有了這樣的過失,就為了這樣的過失獻贖愆祭。我們看到末了的兩個贖罪祭是直接的具體地來對付人的罪。但是燔祭裏面所提到贖罪的問題,就不是說到具體的罪,所以在這裏完全沒有看到具體犯罪得罪神的事,只是很籠統地說贖罪,在經文上沒有很清楚說到贖甚麼罪,但是我們從主題上就體會到一件事。因為這個祭是一個尋求神悅納的祭,既然要神悅納,人就不可帶著任何的罪到神面前,不管是大的或是小的,是明顯的還是隱藏的。 我們在神面前常常有一個難處,就像大衛禱告裏所提到的, 「神呀!求你 赦免你僕人隱而未顯的罪」,大衛好象在那裏說有一些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但實際上已經得罪了神,像這樣的罪當然不是用贖罪祭和贖愆祭來處理。但是在我們尋求神悅納的時候,我們卻是把這些隱而未顯的罪都帶到神面前。人若帶著一些殘疾到神面前,怎樣能蒙神悅納呢?那是沒有條件了,那是不可能的。感謝神!在燔祭裏,它附帶有一個第二作用,乃是叫人的罪得贖出來。叫他們能毫無瑕疵地站在神面前,這樣就蒙神悅納了。 所以我們從下文來看,我們就看到這個祭牲很重要了,因為在祭牲其中一個很要緊的條件,就是要沒有殘疾,一點點都不行,掉了一塊皮也不行,就是小到這樣小的掉了一塊皮,就是在皮上有一點疤痕也不行。我們看到那裏的時候,我們再詳細來提。這樣對人來說就非常困難了,我們怎樣可以叫我們成為聖潔沒有瑕疵呢?我們根本沒有這樣的可能。問題就在於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若不能見主,怎能蒙悅納呢?一件一件地串起來,所以必須要解決我們那聖潔的問題,並且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問題,然後我們才有蒙悅納的條件,然後纔能真正地蒙悅納。所以燔祭很明顯地給我們看見是一個人尋求神悅納的祭。這一個祭不是為了別的原因,就是要尋求神的悅納。因著這尋求神悅納的同時,或在尋求神悅納之前,這個人是完全承認神的地位,並且也是絕對承認神是配的。 承認神是配 我們回頭看第二節,「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我們回想出埃及記,摩西頭一次去見法老的時候,他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遇見我們,叫我來向你說,『讓我的百姓去好侍奉我。』當時法老怎樣回答摩西呢?他說,「耶和華是誰?我不認識祂。我不理會祂。」這是人的天性。「耶和華是誰﹖我為甚麼要聽祂呢?」現在有人說「要獻供物給耶和華」,我們就看到這裏有些人,已經勝過了人的天然裏面那墮落的性格。這些人不敢在神面前說,「你是誰?要我來聽你的話。」這些人非常清楚地知道,神就是神,我們要尋求祂,祂是滿有權柄的,祂是至高的,我們要到祂面前去,向祂俯伏,向祂敬拜,尋求祂的喜悅。 我們注意,在獻燔祭以前,或籠統一點說,在獻祭以前,人已經承認神的地位了,祂是至高的,是配得敬拜的,完全配得人去尋求祂。所以神說「要從牛群羊群中獻」,他們就真的從牛群羊群中獻,因為他們承認神是至高的,在祂面前所作的一切事都是有根據的。他們存著這樣的心思來獻燔祭,乃是為了要在神面前得著完全的悅納。在燔祭裏所帶出的那贖罪的功用,乃是為要叫那獻祭的人在神面前沒有留下一點給神追討的罪過。 燔祭的實意 然後我們來看這燔祭的意義,或是說是燔祭的實際。我們可以說燔祭的意義就是尋求神的悅納。這尋求神悅納的實際是甚麼呢?乃是人把自己全然的獻上給神。承認我是屬神的,我是神名下的人,我是毫無保留的把自己交給神。這個是燔祭,完全的獻上,沒有留下一點,完全的獻上。所以燔祭就是羅馬書十二章所講到的「活祭」。我們說羅馬書十二章的「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那個祭,乃是說人在神面前完全的奉獻,因為人是把自己的身體完全的獻上。 我們感謝主,燔祭的實際,乃是人在神面前全然的奉獻。所以我們看到燔祭的祭牲是全然的燒在祭壇上,別的祭沒有這樣的要求。素祭沒有這個要求,平安祭沒有這個要求。贖罪祭是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才有這樣的要求。若不是很嚴重,很嚴重,影響整個以色列的,都不會要求這完全的獻上。贖愆祭更是不要求全然的獻上。所以我們看到燔祭是唯一的要完全獻上的祭。牛要整個獻上,羊也是要整個獻上,雛鴿一樣是整只獻上去。所以燔祭的實際乃是指著人在神面前完全的奉獻。 燔祭的歷史 我們用點時間來看看燔祭的歷史。最早獻燔祭的是誰呢?亞伯。他是最早獻燔祭的,那時還沒有燔祭的條例。第二個有記錄獻燔祭的人是挪亞,當然還有其他人,但卻沒有記錄。然後就到亞伯蘭,以後到以撒,雅各,以後就到以色列人。在他們出埃及的路上,他們獻了幾個祭。那些祭都是獻在燔祭的條例傳下來以前。 那時的燔祭跟利未記所講的燔祭是不是一樣呢?我不敢說它們是不一樣,但是我也不敢說是一樣的。為甚麼呢?因為當這些條例定下來的時候,我們就看見祭物所表明的訊息。在以前他們所獻的祭,只表達人對神的一個心意,但是他們卻沒有領會和認識怎麼樣纔可以讓神真正的悅納尋求祂的人。他們只帶著一個尋求神的心思去獻,但是這些祭物對他們沒有甚麼明確的意義。在利未記裏所提到的燔祭,不單說出他們尋求神的悅納,也非常明確的指明,這個祭物在他們蒙悅納的事上所起的作用,同時也直接指出神悅納人的真正意義,我們看下去就能領會。 在亞伯獻燔祭的時候,他只知道要尋求神,他心裏面實在有一個意思,要恢復進到神的面前。他有這樣清楚的心思,所以亞伯獻祭的時候,我們注意聖靈的記錄是怎麼寫的,「耶和華悅納亞伯和他的供物。」我們看到神是先悅納這個人,然後才悅納他所獻的,神是悅納他在先的。但我們必須要注意,神是看見亞伯的心思,並不等於可以解決亞伯和神中間的問題。神覺得這個人對,他的心思對,但是這個人仍舊是在亞當裏。所以不能只有心思就可以解決問題,必須要一個實際來解決人的問題。所以亞伯還是需要獻祭。 但是我們肯定亞伯當時的獻祭,並不是因為看見神借著基督所要作的。我們不知道亞伯為甚麼會用獻祭的方法來尋求神,聖經也沒有給我們這樣的啟示。唯一可以作參考的,只有他是聽見父母說,「那時候神用皮子作衣服給我們遮蓋羞恥,不然的話這個冬天我們就不知怎樣過了。」也許他是從這段歷史裏體會到,想到要用羊羔來獻祭。當然這是我們可以作的猜想,但不一定是事實。 從亞伯一直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西乃山以前的以色列人,他們所獻的燔祭在形式上是差不多,但在意義上就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到了利未記,就是會幕已經在以色列人中間建立起來,神在會幕裏呼召人來與祂進入交通的時候,神就說,「你們獻燔祭的時候,要這樣作。」 獻上燔祭的程式 我們開始看神要他們怎樣獻燔祭。頭一件事我們先看的是獻祭的地點,然後才看獻祭的人,然後再看祭物。在甚麼地點獻燔祭呢?「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利一3)我們看見神指定獻祭的地點是在會幕的門口。為甚麼要在會幕的門口呢?不在會幕門口可以不可以呢?我們要澄清一個我們的錯覺,不管是誰,他去獻祭的時候,他不能走進會幕,所有獻祭的處理都在會幕門口以外,頂多只能到門口。那獻祭的人不可進會幕,因為真正的獻祭的事,全是祭司替他來處理,人不可以進到會幕去,所以他就來到會幕門口。因為他不能進會幕,所以他只能在會幕門口。 但我們要留意,獻祭的人肉身是不能進入會幕,但是獻祭的人的心思卻是要帶到施恩座那裏。還有,如果那時候,人的靈是蘇醒的,當然那時候的人的靈是不蘇醒,假若他們是蘇醒,他們的靈也要進到施恩寶座去,因為在施恩座那裏纔是交通的地方。 神悅納人,雖然因著人這方面的缺欠,人不能直接進到神的面前。但是神借著獻祭的事說出神是悅納尋找神的人。所以獻祭的人雖然不能進入會幕,但是借著祭物,他的靈和他的魂都進到施恩座那裏去了。所以會幕的門口,一面說出了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另一面是說出了神悅納人的心意。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我們感謝主,祂說,「若有人要獻祭,他就在會幕門口」那裏來開始處理獻祭的事。 獻祭的人要作的—按手 然後我們就來看那獻祭的人,獻祭的人該怎麼作呢?我說的「獻祭的人」,不是執行獻祭的人,而是起意去獻祭的人,因為執行獻祭的人只有祭司,其他的人都不能作獻祭的事。所以這裏說的「獻祭的人」是指著那個起意要向神獻祭的人。獻祭的人把他的祭物帶到會幕門口,是牛也好,是羊也好,是鳥也好,他都是把這些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在他交給祭司以前,他必須要有一個動作,是不可少的。是甚麼呢?就是按手。這個按手產生很大的作用。 我們曉得按手在聖經裏面有好幾種的意義。但是在獻祭的事上,是有它獨特的意義,一般說來,按手有三個意義﹕頭一個是聯合,第二個是祝福,第三個是交通,交通包括承認和接納。 在獻祭的事上,按手是表明聯合。在這裏不是祝福,也不是交通,乃是聯合。借著按手來說出一個聯合的事實,就是合一的問題。這一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獻祭的人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的時候,說出這個人跟祭牲聯合成了一個,這只祭牲就是這個人,這個人就是這只祭牲。沒有按手以前,這個人就是這個人,這只祭牲就是這只祭牲。但是在按手以後,雖然他們在人眼中仍是分開的兩個,但是在屬靈的實際裏,他們已經是一個了。像這樣子按手以後,才把祭牲交給了祭司。 我們就看到,他不是僅僅把祭牲交給祭司,連同這個獻祭的人也一同交給祭司了。以後祭司跟祭牲所經歷過的一切事,都跟這個獻祭的人發生直接的關係。這個意思就是說,經過按手以後,這個祭牲所經歷的就是這個人所經歷的,這個祭牲所接受的就是這個人所接受的,反正這個祭牲經過甚麼,就等於這個人經過甚麼,因為借著按手,他們已經聯合起來。 如果我們單是看這個,也許有點迷糊,你要是把這件事放在基督與我們身上,這件事就很清楚了。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借著信,就好象當日這個人按手在這個祭牲頭上一樣。我們把主接過來,主也把我們接過去。所以主所經歷的,就成為我們所經歷的,我們所要經歷的也成了主所要經歷的。我們所要經歷的就是神的審判,神的懲罰。因為我們與主聯合了,主就替我們承擔了神的追討和懲治。反過來,主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也就是我們所作的。祂既然為我們承擔了罪,祂也代替我們接受了神的審判,神就不再在我們身上追討了,神就不再審判我們。為甚麼?就是因為因信與祂聯合所帶出來的結果。因信進入聯合,就是當年獻祭的人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所表達的那屬靈的意義。 這祭牲在壇上燒去,成了馨香的祭,神悅納了。神就是悅納這祭牲,神從這個祭牲身上聞到馨香。不單這樣,神聞到祭牲的馨香的時候,神也就承認這個人在神的面前也是馨香的。神悅納那祭物的時候,也就是說這一個人一同蒙悅納了,這就是十字架上流出的恩典。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所作的,正是神所喜悅的,因為掛在十字架上的主是神所喜悅的。祂不光是因著祂是兒子,神就悅納祂。神悅納祂乃是因為祂毫無保留的去滿足神的要求。用腓立比書的話來說,祂就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存心順服就是神悅納祂的根據。神悅納祂不單是因為祂是兒子,乃是因著祂那毫無保留的順服。所以腓立比書就說,「因此神將祂升為至高。」神把祂兒子升為至高,乃是因為祂兒子的經歷,卻不是因為祂兒子的身份。 這給我們看得很清楚了,所以這裏說,「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是非常嚴肅的一件事。如果我把一個祭牲帶進會幕門口,我就交給祭司,我不按手,只說,「這是我名下的,是我帶來的,是我付代價買來的,按手不按手都是我的,現在我把它交給你作祭牲,那獻祭的結果也應是歸給我的。」神就說,「對不起,我在這獻祭身上沒有看見你,我沒有看見你的手按在那裏。」我們就看到按手是非常重要的。沒有這個經歷的就不是你的經歷。我們感謝神,神在這裏給我們看見律法上的獻祭,要「按手」。在新約裏,神給我們看見,人在神面前一切關係的解決和承受,完全是根據人借著信聯結在神兒子的身上。 作基督預表的祭牲 現在我們要來看祭物了。這裏提到有三類的祭物,一類是牛,一類是羊,一類是鳥。鳥有另外的表明,牛和羊有共同的原則。不是隨便牽一頭牛或一隻羊就可以來獻祭,因為能在神面前作為祭物的祭牲是有條件的。如果不照著這一個條件,那祭牲就不能成為神所悅納的。因此,必須要按著神所指定的條件來預備祭牲,這樣的祭牲神就悅納。有甚麼條件呢?為甚麼要指定這些條件呢?我們說,希伯來書是解開利未記的鑰匙,我們從那裏就可以看到,原來所有的祭物,都是在預表神的兒子,預表祂的所是和祂的所作。所以這些祭物的條件就是表明神的兒子。 我們看看有甚麼條件。第一,我們看到神所要的是公牛和公羊,一定是要公的。我們很容易就瞭解,為甚麼一定要公的呢?我們先這樣說,一定是要男的,要雄性的。並且它們一定是要一歲的(參利廿三12,18,19)。為甚麼要一歲呢?男的加上是一歲,我們就知道那是明明指出是兒子。不是父親,是兒子,所以是一歲的公牛或是公羊。如果是鳥,就一定要雛鴿(一14)。為甚麼是雛鴿呢?也是因為是兒子。所以我們看當年的條例,神已經非常隱約地在說出,祂將來要用自己的兒子來作那真的祭物。這裏有兩個條件,兩個條件都是帶出兒子。 然後,還有一個條件,就是「沒有殘疾的」。牛是沒有殘疾的,羊是沒有殘疾的,鳥沒有提到,但是仍然是這個原則。一頭牛,它很肥美,但是它跟其他的牛打架,在它皮膚上弄了一個傷口,當然傷口還在的時候,這是殘缺,傷口沒有了,但是留了疤痕,還是有殘缺。又比方說,一隻綿羊,它全白的沒有問題,如果它白中帶一點雜毛,雜色的毛,這也歸到殘缺的裏面,不純全。若斷了一隻腳,或是少了一個眼睛,或是身上缺了甚麼,這全叫作殘缺。這裏是說「沒有殘缺」,那就是絕對的完全。用新約的話來說呢,就是完全的「聖潔沒有瑕疵」的。 弟兄姊妹,若要在人中間找這樣的人,往那裏去找呢?在牛羊當中去找,也不是這麼隨便就找到,所以那個真正作為祭物的祭牲也不是隨便就選定的。祂是神的羔羊,約翰為我們的主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神的羔羊是怎麼樣的呢?祂是聖潔沒有瑕疵,祂就是神的兒子,祂來是要背負人的罪孽。這樣的心思,神就在利未記裏向人發表了。我相信當日的摩西跟以色列人不一定能瞭解這一點,但是他們若是能按著神的話來這樣預備,雖然他們不明白意義,但是因著他們在神面前服權柄,神就遮蓋他們的過犯。 我們在新約裏就很清楚的看見,我們的主是神的羔羊,是聖潔沒有瑕疵,毫無皺紋玷污等類的病的,所以祂能作我們完全的代替,祂在十字架上所作成功的救贖把我們眾人都遮蓋了。因為祂是神的羔羊,祂就是舊約所講的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公牛,這樣的一個祭牲是神所悅納的。 我們注意第三節,不要讓我們的錯覺誤導我們。「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一3)。這裏所說的「蒙悅納」,究竟是誰蒙悅納?是這個祭牲蒙悅納,還是這個獻祭的人蒙悅納呢?是誰蒙悅納呢?是那祭牲蒙悅納,是這樣的祭牲纔可以蒙神悅納。然後因著這個祭牲蒙悅納,就帶出第四節這個獻祭的人蒙悅納。所以「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一4)先是祭牲蒙悅納,這蒙悅納的祭牲的果效就顯在獻祭的人身上。這不就是代贖的亮光嗎?是我們的主在神面前完全的蒙悅納,因此我們借著祂到神面前去的時候,祂的蒙悅納成了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的依據。公牛是這樣,公羊也是這樣,斑鳩和雛鴿也都是這樣。我們感謝讚美神。 因此,我們在獻祭的條例上,看見基督和祂的十字架,就是那樣清楚的顯露在我們眼前。我們不能不承認,如果沒有希伯來書,也許我們還是跟以色列人一樣只看見這外面的樣式,而沒有接觸到裏面的實意。 基督是給誰殺死在十字架上 然後我們又看這個祭牲怎麼來獻上,在獻祭的人按手了以後,他要在神面前宰公牛。我們要注意了,不要給我們一些傳統的觀念帶進一些誤導。我們常常以為殺這個祭牲的是祭司,就是人按手以後把祭牲交給祭司,祭司就替他完全處理掉。不是的。你去獻祭,你按手以後,你就要親手殺這個祭牲,殺了祭牲以後才交給祭司。我們留意,這個人不僅是要了這祭牲的命,注意第六節,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我們看到嗎?不單是殺死這個祭牲,還要剝這個祭牲的皮,剝了以後,還要把這祭牲的肉切成塊子。我們要注意,這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說我們信主,我們怎樣信?在我們信主的經歷裏,頭一件事就是認識自己是甚麼人,我們是罪人。甚麼樣的罪叫我們成為罪人呢?我們撒謊啦!還有這個,那個啦!但是在神眼中看我們是罪人,不是先看我們的動作,乃是先看我們這個人,神是要我們曉得我們為甚麼會犯罪,乃是因為我們是一個罪人。我們常常以為我們犯了罪,所以我們是罪人。但神說「不是」,剛好是翻過來,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才會犯罪。在羅馬書七章,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了,第五章也是這樣告訴我們。 現在這個人在那裏殺了一隻羊或殺了這一隻牛。甚麼意思呢?如果這一個祭牲是主的表明,這個獻祭的人下手殺這個祭牲,那是表明甚麼呢?那是表明他在那裏殺害神的兒子。這個是我們應該懂的。如果主不給釘十字架,那誰要給釘?是我們給釘十字架。主不給釘十字架,就是我們給釘十字架。主給釘十字架,我們就不被釘十字架。這樣,是不是主因我們的緣故才給釘十字架?如果不是我這個罪人,我們的主就不會被釘十字架。這樣,釘主在十字架的究竟是誰?把主殺害的是誰?你說是羅馬兵丁,是猶太人。感謝主!主如果把我們放在光中,我們就看見,是我這個人把主釘死在那裏。 我們擘餅的時候,有一首詩歌雖然不常常唱,但也會唱。詩歌中說到「主呀!豈是那鐵釘釘你在木頭上﹖不是,乃是我們的罪把你釘在十架」。我們看,這個人頭一件必要作的,就是他看見是他把主殺害,是我要主死在十字架上,我竟然得罪神,得罪到這個地步。如果我們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懂為甚麼在神眼中看人所犯的罪,最大的乃是不信。不是我們日常生活的罪把主釘十字架,乃是我們人的不信、頂撞、拒絕神的這一個罪把主釘在十字架上。這實在是很嚴肅的一件事,在利未記裏,我們的神已經給我們指出新約說得很透徹的那一個罪的問題。雖然那時是很隱藏的,但是那實際卻已經表明在那裏。 然後第二件事要作的,就是要剝掉這個祭牲的皮。甚麼叫作剝皮呢?我們要注意祭牲能獻祭的條件,乃是要毫無殘疾,也就是說這個祭牲原來是很美的,這一個祭牲是給人羡慕的,也很給人稱讚的。它憑甚麼能有這些?當然是因著它的肥壯。怎麼曉得它是肥壯呢?就是從它的外形來看到。它的外形給我們接觸到的甚麼呢?就是它的皮子和皮毛了,這就是說到主的榮耀。我們這些罪人把我們主的榮耀剝奪到一個地步,不僅是祂為著我們到地上來的時候沒有佳形美容,不僅是說出祂到地上來的時候是形容枯槁,這都是因為我們,祂才會隱藏了祂的榮美來到人的中間,作一個很卑微的人,作一個被人輕視藐視的人,如同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上面所提到。 我們把主的榮耀剝掉,還要把祂切成一小塊一小塊。這一位完全的主,被我們弄到好象零零落落,失去了祂的完全。如果聖靈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曉得我們的主為我們作了何等大的事,我們就知道主給我們所帶來的恩典是怎麼樣的恩典。雖然當時這個人絕對不會瞭解這一個,但最少在神的話語裏叫他看見一件事,這一隻祭牲獻上,始終有一個成份是為你贖罪,因為你是一個罪人。 我們現在在新約的光中,我們不只看見我們是一個罪人,並且我們看到我們這一個罪人實際的光景和敗壞、墮落的程度,到了一個何等嚴重的地步。我們把主釘了十字架,我們叫主的榮耀完全被抹掉,我們破壞了神兒子完全的形像。人在那裏譏笑祂說,「如果祂是神的兒子,叫祂從十字架下來。」「祂說祂能夠救人,卻不能救自己。」這一切都是把我們的主看成一個騙子。也像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上所說的,「人把祂列在罪犯當中,」這些都是把我們的主弄得殘缺不全。在新約的光中我們看見我們是曾經這樣對待過主,但是我們也看到這個祭牲獻上的時候,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我們在神的眼中成了完全,我們在神眼中成為聖潔沒有瑕疵,這是何等的恩典!這個恩典的光照亮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懂得該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理所當然的。這樣把自己擺在神面前,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這是祭牲所表明的。 燔祭—尋求神的悅納《二》(一章)(王國顯) 我們一起看利未記裏的燔祭。雖然我們看燔祭是看得比較詳細,但是燔祭是一切祭的基礎,所以我們能摸到燔祭的原則,也就大體上可以領會其他祭的原則。 若不流血 我們上一次看到燔祭的處理,我們看到按手,要殺燔祭牲,要剝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然後就讓祭司放火燒在壇上。現在我們回過頭還要看一些處理。 在人按手,殺了祭牲以後,那些血要怎樣處理呢?我們看到在燔祭裏對血的處理是說得非常詳盡。我們慢慢看下去,就會看到神對血的處理有好多種方法。那就是說,血的處理是神看為非常重要的。我們這些在新約裏的人,我們知道血的功效,但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血的處理竟然和神的兒子的經歷是完全的連結在一起,他們只知道按著神的吩咐來處理血。我們看三種燔祭的祭牲,就有三種不同的方法處理祭牲的血。我們按順序來看。 首先,牛的血的處理是「把血灑在會幕的門口壇的周圍」(5)。特別提到會幕門口的壇,當然這個壇是指著祭壇,不可能是香壇。這裏特別指那是「會幕門口的壇」,明顯是指著祭壇。這裏說到「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弟兄姊妹注意,為甚麼要「灑在會幕門口的壇」那裏?如果我們讀經稍微注意神所用的字句,我們就會瞭解到神在這裏所突出的不是壇的本身,當然是突出壇的事實,但是處理牛的血卻不是突出壇的本身的重要,而是突出壇是在甚麼地方。我們看到一件事,會幕門口是進入神恩典的豐富的起點。可以說這血是開門的血,沒有這血,門是關上的。現在因為這血,門就打開了,人就可以進入會幕,並且更深的進入會幕裏,並且還要更深進入至聖所裏面。 在整個記錄的過程裏,起點是會幕的門口。如果會幕門口是關閉的,那人就沒有條件進到神面前。但現在在門口那裏,借著牛的血就把門打開了。門打開了,人就可以進入神的面前去。我們說燔祭是叫人蒙悅納,如果我們沒有進入神的面前,怎麼能說神悅納呢?神悅納那人,那人就可以自由進入神的面光裏。如果那人不能自由的進入神的面光裏,就不能說是蒙悅納;神若沒有悅納他,他不能進入神裏面,連進入院子的資格也沒有。感謝讚美主,祂借著祭牲向我們說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是祭牲的血把進入神面前的那條路打開。這一點和希伯來書十章所說的非常吻合,那裏說「借著耶穌的血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領我們到施恩座前」。這是牛血的處理。 那祭牲若是羊,我們看見血的處理又有些不一樣。如果祭牲是羊,那又怎麼處理呢?頭一件你看到宰羊的地點和宰牛的地點不一樣,然後你又看到羊的血灑在壇的周圍,不再強調那門口,好象人已經進去了,沒有了門口的問題,只是有路程的問題,只是道路的問題,不再有門口的問題。所以我們看到,以羊作祭牲的時候,羊要宰在壇的北邊。我們就問了,為甚麼要在壇的北邊呢?牛是在門口,羊在壇的北邊,為甚麼是北邊?又為甚麼不是在門口?弟兄姊妹讀出埃及記的時候,我們留意到會幕是向日出之地,那就是向著東邊,如果再讀民數記,這件事實就更清楚。會幕的門是朝東的,向著日出之地。在屬靈的意義上好象給我們留意到所有要到會幕裏的人,他們都有這個渴慕。他們渴慕公義的太陽出現,他們好象是在黑夜裏等候,一直朝著東面,等候那公義的太陽的出現。所以神讓他們造會幕和聖殿的時候,都要把羊宰在壇的北面,而不是東邊,因為壇也是朝東的。現在宰羊在壇的北邊,這裏就給我們一些問題。為甚麼是北邊?不是東邊,西邊,南邊?而特別指明是在北邊,神沒有給我們很清楚看到為甚麼。但是我們要留意燔祭的目的,乃是要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當然,耶和華神是根本不受地方來限制的,沒有任何方向的感覺可以限制神,但是神的話在這裏說到一件事,蒙悅納是在耶和華面前,在牛那裏是這樣說,在羊那裏也是這樣說。既然是在耶和華面前,為甚麼不是在門口,而要在北邊呢?弟兄姊妹,我們要留意這一件,在牛那裏表明的是人找到蒙悅納的路的門。現在羊作祭牲所顯明的,就不是得著那個門,而是要得著那一條路。 你進了門,還要有一條準確的路。當然,如果你要選準確的路,就一直朝西跑就對了,因為門口是朝東的,那祭牲所進的門就在西邊,那就是一直往前走就是了。但是弟兄姊妹我們要記住,在我們的眼見裏,神施恩座是在西邊,但是這一個安排,神的心思乃是要人注意,人必須在神的面前。神是不是在西邊?如果從眼見的事物來說,神好象是在西邊。因為祭牲所見的是在西邊,神坐在西邊,約櫃也在西邊。但是弟兄姊妹們,神要讓祂的子民留意,神究竟是在那裏。當然神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但是站在地這個地位上,對人來說,那就有方向的觀念了。站在地的地位上,神的座位究竟是在那裏?你說聖經裏沒有明顯地告訴我們,我們怎麼能知道? 弟兄姊妹必須注意這一點,這個東南西北的方位完全是根據地的地位而確定的。有一個事實很希奇,如果站在地上面來看天,所有你看見的事物的位置都不斷地改變,因為地的本身的轉動,造成了和宇宙中間別的事物不斷在變動他們彼此間的方位上的感覺。但是有一件事真希奇,無論在地上跑到甚麼地方,有一個東西是不改變的。 如果我們年少的時候參加過童子軍的活動,你一定知道怎麼辨別方位,特別在晚間怎麼去辨別方位,就是憑著北極星!不管你跑到甚麼地點,北極星都在正北。儘管人轉移位置,它都是不動的。這個現像很希奇!北極星一直就在正北。為甚麼它不動呢?那我們要回到創世記第一章,神在天上安排了許多光體。作用在那裏?天上的光體的作用乃是「定節令,日子,年歲」。還有一樣你要注意那裏怎麼說?「作記號。」作記號就是叫我們知道有一些記號來確定方向。現在那北極星是不動的,但是為甚麼神不造一個東極星?叫它在東邊不移動呢?神偏偏造記號在北邊呢?我們不知道實際的原因。但是神給我們有一些參考的經文。那參考的經文怎麼說?我們先看神把北極星放在北方,那是約伯記二十六章上面的一段話。我們先看這一個,再看別處的經文,我們才有一些體會。約伯記二十六章第七節,「神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將水包在密雲中,雲卻不破裂。遮蔽祂的寶座,將雲鋪在其上。」弟兄姊妹,我們看到甚麼東西?神把北極鋪在空中,把大地懸在空中,然後把水包在密雲裏,雲就不破裂,來遮蔽祂的寶座。啊(弟兄姊妹這真希奇,你說若以地為立腳點,神的寶座是在北方的極處嗎?當然單憑這個地方,我們是不能下結論的。但是卻已經給了我們一點提示。 然後請弟兄姊妹看一下詩篇四十八篇,你留意一至二節,「耶和華本為大,在我們神的城中,在祂的聖山上,該受大讚美。錫 把這些資料合起來,我們大概就能有一點概念了。為甚麼羊要宰在壇的北邊?弟兄姊妹,千萬要記住,「耶和華面前」這幾個字是關鍵。耶和華在那裏?如果你進到至聖所裏說,「耶和華面前」就是施恩座。但是在整個宇宙來說呢?神究竟在那裏設立祂天上的寶座?雖然我們不敢確定說一定是這樣,但是這個參考是很有意義的。所以宰在壇的北邊,乃是從實際的那方面來帶出「耶和華的面前」,因為耶和華的寶座是在北邊。我們感謝神,祂在這裏提醒我們獻祭的人,一切對神的尋找,必須是尋找在祂的面前蒙悅納。在甚麼地方叫人看到神悅納呢?在會幕門口,在壇的北邊。會幕門口是起點,壇的北邊是實際。 我們感謝讚美神,神借著這些的安排,叫我們看見雖然是外面作的事,但是如果人只是作在外面,已經是按著條例的要求做到十足了,但在神的面前,並沒有蒙悅納的那個結果,因為神不僅是看人的動作,神還看人裏面的實際。我們看以賽亞書第一章,這個事實就非常明確了。 我們看看以賽亞書第一章那裏怎麼說呢?第十一節,「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我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放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弟兄姊妹,這一段的話就說出,神儘管在舊約的日子也不是看人在外面的動作,神是看他們裏面的實際。如果他們裏面的實際是不對,外面所獻的祭也沒有任何作用的。因為神要求獻祭的人所作的是直接作在神的面前。因為人要蒙悅納,他必須能到神的面前,如果他們不能到神面前,他們根本就沒有蒙悅納的條件。牛也好,羊也好,他們的血都在門口,在壇的周圍,那就說出血的保護。 再說那些作祭物的鳥,也是要把它的血灑在壇的旁邊。為甚麼不灑在周圍呢?這是實際問題,鳥並沒有許多的血。雖然沒有很多的血,鳥的血也必須和壇發生關係,所以也要灑在壇的旁邊。現在我們來說,血是一個保護。甚麼保護呢?弟兄姊妹記得我們讀《出埃及記》的時候,讀到壇的功用,我們不能只看一面,必須看兩面,因為只看一面,就只看到壇是一個贖罪的地方,而人在壇那裏獻祭就蒙赦免,所以壇是神恩典流出的地方。當然這個是對的,但壇的功用卻不止這個。因為神的恩典流出以前,神的公義必須滿足,如果神的公義不滿足,恩典就沒有出口。神的公義滿足了,恩典就有了出口,所以我們讀造會幕的經過,我們還記得說到壇的時候,一面說壇是公義審判人的地方,一面是說那是蒙恩的地方。現在我們要注意,神公義的審判是在那裏執行,人蒙恩的地方也是在那裏。 血的保證 人怎麼能得著一個保證說,神的公義審判不再追討呢?我們都知道是主所流的血。你說,主所流的血就是那個保證嗎?對,主的血就是保證。所以神是看人有沒有血,逾越節神的使者就是看門口有沒有血,有血,神就可以接受這個人,沒有血,祂就不能接受這個人。主是永遠生命的主,所以祂流的血也帶來永遠的果效,我們的主只要一次流血,就完成神整個的救贖工作。但是在舊約的時候,他們怎麼能知道,神的羔羊所流的血帶來這一永遠的果效?他們憑甚麼作把握,他們在神面前,神不再追討呢?主知道人心裏的想法,人很怕失去了保證,神說,把那些祭牲的血灑在壇的周圍。血在壇的周圍,神看到那祭牲的血,神就不再追討。 弟兄姊妹,我們感謝神,我們看到無論是大、中、小的祭牲,它們流的血一定和壇發生關係。跟壇一發生關係,神的恩典流出就有了保證。我們感謝讚美主,我們讀希伯來書的時候,越讀越喜樂!因為在那裏一再說到我們的主一次獻上自己,就完成完全贖罪的工作。說到我們的主一次的流血,就帶出赦罪的恩典。不像在舊約裏,每年都要獻同一的祭物,並且祭司在獻祭時,還要先為自己的罪獻贖罪祭。我們特別想到壇上面的血跡是沒有過去的,就像在會幕裏面彈在幔子上面的血跟施恩座上的血,一次彈上去,就一直留在那裏。 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一個姊妹前幾天跟我說,她說,「彈血在那裏,那裏不是髒死了?而且不是一次,而是天天的在那裏灑,那不是很髒嗎?」那就要看我們用甚麼眼睛來看這件事了。如果用屬地的眼睛來看,的確是髒得要死。祭壇還好,因為祭壇燒的火是不熄滅的,可以把血燒幹了,不擦掉也沒有問題。但施恩座上的血呢?幔子上的血呢?施恩座上的血沒有火來燒,也沒有人去擦掉。幔子上的血一彈上去就給吸進去了,你說把那個幔子弄到滿是血跡,也是髒死了。 弟兄姊妹,我提到這一點,乃是讓我們留意屬靈的看見和屬地的看見。屬地的看見是人的眼睛看見的,屬靈的看見乃是神自己看見的。弟兄姊妹,我們要是從人的眼睛看來,血跡實在是髒死了,但是在神的眼中再沒有一樣比祭牲的血更美麗。美在甚麼地方?你說,一點也不美。你不要說那血,就是獻祭的事也是難看死了。弟兄姊妹千萬記住,獻祭不是燒烤,燒到熟了就可以拿來吃,而是燒成灰。弟兄姊妹來看看,看看那肉在火上被燒成焦炭再燒成灰,氣味是如何?難聞死了,但在這裏神說是「馨香之祭」。這又是回到屬天的看見和屬地的看見去,再沒有祭牲給燒成灰的那種氣味叫神更滿足了!神看那血很美麗。神看那燒成灰的氣味很馨香。原因在那裏?原因乃是在照著神的形像被造又墮落了的人,借著這些獻祭的事得以完全的給挽回過來。這樣的挽回,是叫神最滿足的。所以在獻祭的事上,已經在操練我們究竟用甚麼眼睛來看神所作的事。 完全燒在壇上 我們又回到燔祭的本身,那燔祭不管是羊也好,牛也好,鳥也好,它是完全地燒在壇上的,一點也不剩下。平安祭可以剩下一點,贖罪祭也可以剩下一點,只有很特殊的贖罪祭不能剩下一點,我們看到贖罪祭的時候再說。但是燔祭毫無例外的完全燒掉,那是說出甚麼? 我們要看兩面。一面,我們是看主為我們所作的,我們用簡單的一句話來說,祂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祂完全給了我們。那最好的是甚麼?乃是主的自己,祂完全地交出來給了我們。我們感謝主,從主那裏看這整個的燒上,弟兄姊妹留意,祂真的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大衛從啟示裏面看到就寫出來,「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大衛在啟示裏看見的是主,我們的經歷都是享用這一位主,從救恩開始,從贖罪開始,從生命開始,一直到那一天與主同坐在寶座上。我們實在能看見一件事,主所有的就是我們所有的,主沒有把一點留下不給我們。祂把祂自己連同祂的所有全給了我們,所以才有主的話那樣清楚地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1)。主的話是說得那麼準確,「神本性一切的豐富,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祂裏面也得了豐盛。」(西二9)我們感謝讚美主,從主這一面來看,祂把祂自己完全給了我們。 從另一方面看,就是尋找神的人的那一面,我們也可以看到,這是完全的豐富。一個尋求神喜悅的人,他必須要看見,我們若要尋找神的喜悅,我們也必須要像祂的兒子一樣不保留自己,把自己完全的獻上。把主權交出來給神,整個地把自己放在神的手裏,我們也提到了羅馬書十二章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那一件事。我們感謝神,我們稍微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懂得了,我們要尋找神的喜悅,要討主的喜悅,你不能為自己保留甚麼。弟兄姊妹要看到,一點點的保留就叫我們蒙神悅納的事情產生一個破口。 那祭牲的內臟要洗乾淨。這個說到完全沒有殘疾,就是外面看來完全,也要裏面乾淨,這就是說到我們的主裏裏外外都是乾乾淨淨的,這樣補充一下就算了。 認定主是配 一個有趣的問題,主在這裏提到三種的祭牲,這三種祭牲帶來蒙神悅納的果效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你獻的祭是牛,所以蒙悅納就大一點。因為是鳥,蒙悅納就少一點。沒有這樣的事。弟兄姊妹,注意第一章最末了的那兩句話,「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對牛、羊、和鳥都說同樣的話。牛在神的面前是作馨香的火祭,羊和鳥都是馨香的火祭。那蒙悅納的果效一點沒有減少,不因祭物的大小,價值的高低而有所變動。 為甚麼神安排這幾種祭牲呢 ? 在燔祭裏就沒有說到原因。但是在贖罪祭裏,特別是贖愆祭,就說得很清楚。如果你不是富有,你在生活上有缺乏,你沒有辦法獻上一頭牛,也沒有辦法獻上一隻羊,那你就可以獻雛鴿,可以在樹林裏捉斑鳩也行,甚至連捉斑鳩的時間也沒有,那就拿一點麵粉來就好了。弟兄姊妹可以看到,這樣的安排完全是神體貼人而作的。如果全都是要牛,貧乏的人就不能有蒙悅納的條件了。就算是羊,也許也有不少的人連羊也獻不上。但感謝主,祂向人打開祂悅納的門,只要你心裏是尋求悅納,神就給你看見有路可以走。這是神的體恤,這是神的憐憫,也是神對人的同情和體貼。 但問題就來了,既然不管是那一種的祭牲,帶來的蒙悅納的果效都是一樣的。我是百萬富翁,但我是守財奴,我說既然鳥也解決問題,我就拿鳥去就可以了。這可不可以呢?在條例是可以的,在實際上就沒有果效。為甚麼?原因就是說,他並不是感覺神的恩情寶貴,他不過是要應付一下,他向神是沒有心的。一個在神面前沒有心的人,作一些神要人作的事,作了也等於沒有作。我們常常說到神兒女們在財物上的奉獻,如果不是從裏面覺得要這樣向神來表明你對祂的尊重和敬愛,你作得不甘心,不情願的,那你不要作,因為作了等於沒作。主在這裏給我們看得很清楚。 但是反過來看,有一個人,他並不富有,但他認識神的寶貝,神配得敬拜,按他的實際來說,他只能獻一對雛鴿,但是他想到神向他毫無保留地交出了祂自己,神對他的價值很重要,而且是重到無限量的,我怎麼可以這樣對神?雖然我不夠條件來獻一隻牛,但為了討神的喜悅,我寧願辛苦一點,勤勞一點,我要向神起碼獻一條羊。弟兄姊妹們,有人真有這樣的心思,你就看到神不能不悅納這個人,剛才我們交通到這三種祭物的效果,不就是路加福音裏,我們的主坐在庫房裏看那些人怎麼奉獻的那一段歷史嗎?許多富有的人投了很多的錢到箱子裏,主沒有說話。等到一個窮寡婦把兩個小錢擺進去,我們的主就大大的稱讚。人就不明白,兩個小錢就值得這樣大大的稱讚?那些把大批的錢放上的,怎麼主一句話也不說呢?主自己解釋給門徒聽,他們擺上的是他們有餘的,這個窮寡婦擺上的卻是她的養生之物。因為她尊主為大,她完全忘記自己,奉上她的所有。 弟兄姊妹,在奉獻的實際裏,神怎麼來看人的動作?神不說看我們交出了多少,而是看我們為自己留下了多少,這是神的觀察。不錯,你獻雛鴿,神也悅納,兩個雛鴿也帶來蒙悅納的果效,但問題不是出於祭物,是你怎麼認識神的作為和恩情。感謝和讚美主。 主釘十字架的啟示 牛、羊的處理,我們也說過了,但鳥的處理還沒有提到,鳥要怎麼處理呢?第十五節,「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也要把鳥的內臟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15)弟兄姊妹要看「倒灰的地方」,甚麼是「倒灰的地方」?倒灰的地方是獻祭完了以後,灰不能留在祭壇裏,要把灰倒到壇東邊的地方,這只是燔祭倒灰的方法。如果是贖罪祭,那灰還不能倒在營裏,還要倒在營外,但不管是倒在營外和壇旁,灰就是神追討的結果,這結果是祭牲為我們承擔的。所以這是給定罪的記號,我們要注意這一點,一切裏面髒的東西也是放在這裏,那是指接受定罪而說的,承認我們在神面前是應該給定罪的。我們感謝神,因著祭牲的承擔,我們甚麼也不必再作,神就悅納了我們。 然後這鳥不是切成塊子,因為太小不能再切。但是,處理鳥就有一個特殊的指定,要抓住鳥的兩個翅膀,把它撕開,但不能撕斷。弟兄姊妹,你們看看把鳥這樣撕開,你看到鳥的形狀就是甚麼?這是一個人釘在十字架上的形像。鳥的腳應當垂下來,翅膀是兩邊張開的,頭是給揪斷而下垂的那樣子,那不是一個釘在十字架上人的樣子嗎?三個祭物,說出我們的主如何交出了祂自己,主是這樣地把自己交出來,我們就毫無保留地給神悅納了! 還剩下一樣要和弟兄姊妹提一提,第六節說「祭牲的皮要剝開」,但這皮是不燒的,我們說皮是祭牲榮美的記號,現在剝下來了的皮是怎麼處理呢?這個皮要歸給執行獻祭的祭司,在第七節就可以看到這事。我們就注意,在燔祭裏,如果我們只有看見祭牲,沒有看到祭司,那麼我們所看到主的所作還不夠完全。因為我們的主是祭牲,但祂同時也是祭司,祂的獻祭乃是把祂自己獻上,所以這祭司也很重要。祭牲的皮,歸給獻祭的祭司。我們看看經文,第七章第八節,「獻燔祭的祭司,無論是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為甚麼神把燔祭牲全都燒上,只留下皮,而皮又給了祭司呢?如果我們沒有看見主,我們就不知道這是甚麼意思。我們若是看見主,我們就看到這個意思了。神借著主獻上祂自己,就顯明祂的所是是如何榮耀和尊貴,也就是說出我們的主是配得一切的榮耀和尊貴,因為藉祂獻上自己叫神的救贖的旨意完全作成。所以這祭牲的皮就歸給那獻祭的祭司。 我們讚美感謝神,如果我們在這些條例裏,不是只看見條例,而是透過條例看到我們的主,我們都要俯伏敬拜,特別是在擘餅的時候,在主面前毫無保留地俯伏敬拜說,「主,你是神的羔羊,你配得一切的尊貴和榮耀,你實在是配,因為你用你自己的血從各方各民各族中把人買出來了,叫他們歸於神,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弟兄姊妹,我們看到救贖是把我們帶到這樣的一個地步,叫我們歸於神,叫我們作一個侍奉神的人,叫我們與主一同作王。我們在這裏看到我們的主,我們怎麼能不向祂俯伏敬拜?我們只能向祂俯伏敬拜。──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一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1、燔祭是整個祭物全部獻給神,使神滿足,屬靈的意義是預表基督完整無保留的獻給神。燔祭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意思是上升獻給神。火祭是經過火,付表審判。獻供物(動詞)的意思是就近(NEAR),就近祭壇。亞當犯罪後,人和神的關係就斷絕了,亞當沒有犯罪前是可以直接就近神,犯罪後的人只能就近祭壇(審判)。燔祭乃表示,神判定所有的人都是該死的,都應全部經過祭壇的審判,全部燒在祭壇上。(羅一32,五12)。 2、馨香的‚馨‛字,原文是‚安息‛的意思,‚香‛是氣或風的意思,屬靈意義是使神安息,滿足。 3、牛群、羊群是牲畜,付表受造物中的順服者,是預表基督是順服的(賽五十三7,腓二8)。 4、沒有殘疾,原文是從頭到底(形容詞),是完全的意義。 5、蒙悅納,就是喜悅的意思。使神喜悅。 6、贖罪原文意思是遮蓋,舊約的贖罪乃是血遮蓋了罪,神只看血,不看血所遮蓋的罪。説明罪還存在,不過被血蓋上了。因此舊約的祭物是使人想起罪(來十11)祭物永不能除罪(來十3)。 7、按手燔祭牲的頭上,按手是付表聯合的意思,也有傳遞的意思,(提後一6、提前四14)獻祭的人與祭物聯合,祭物死就付表獻祭的人死。獻祭人的罪讓祭物背負。 8、他要自己宰公牛(5節),自己剝皮,自己切成塊子。宰公牛表明死。表明十字架,十字架總是把人帶到死地。表徵基督的死。剝皮,是把一切暴露出來,把內部的一切顯露,不隱藏。表徵基督把自己全部傾倒。切成塊子,不能保存完整身體。需要擘開。表徵基督為我們擘開。 9、祭司要獻上全部祭牲: 血:血是為了贖罪(利十七11-12)因爲血裏面有生命,血灑在祭壇周圍,表明血已從祭物流出,祭物已經死了,罪就被贖了,獻祭的人良心才有平安。
肉塊:身體經過十字架的破碎。 頭:被宰,經過十字架(太二十七29-30),表徵基督的謙卑,讓神作頭(林前十一3)。脂油:表明基督的豐富和上好。 臟腑:要洗淨,用水洗。水是表徵聖靈,基督乃是讓聖靈充滿,沒有臟腑的不潔。臟腑是裏面的不潔。
腿:是和外面世界接觸的表徵外面不潔,基督乃是被聖靈潔淨,不沾染世界的不潔。 10、 牛:預表基督是在神面前又忍耐,又勞苦,又忠心的一位僕人。 綿羊:預表基督的柔馴,善良。 山羊:預表罪人(太二十五42),基督為我們成爲罪(林後五21)。 斑鳩:預表基督的卑賤,貧窮(詩七十四19)是窮人的祭,鳥是屬天的預表基督的復活。 雛鴿:預表基督的溫柔。 11、 壇的北邊,就是在耶和華面前,北邊是指神所在的地方(賽十四13,詩四十八2)。 12、 把鳥撕開(一17)鳥預表基督的復活。不可撕斷(創十五10)預表基督的復活(鳥是完整的)。 13、 公牛、公羊,公的是付表基督是強壯的,有力量的。 14、 羅馬書十二章1節,保羅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就是燔祭。 15、 血灑在壇的周圍,血不需放在壇上燒,血不是獻給神的。血是爲著獻祭的人(利十七10)。血流出來表明祭物已死,因爲祭物的生命在血中;因此血可以為獻祭的人遮蓋罪,他看見血灑在壇周圍,表明罪已遮蓋,良心得著平安,血是神公義要求。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獻燔祭的條例
李繼聖 願意求神幫助我,把利未記裏獻祭的條例簡單的敘述一下;因為這獻祭的條例,是在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和祂工作以前,早已形成了一種特別的方式;並且要提到藉著祂的成功,怎樣就成了我們的賜福,或者說是基督在祂的成功裏,為我們所完成的祝福是甚麼;讓我們先讀兩節聖經。在出埃及記第四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遮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再讀利未記第一章和利未記第六章八至十三節:論到獻祭的條例:「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祭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在營外潔淨之處。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的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今日我們應當瞭解的,乃是在利未記裏所講獻祭之意義。 感謝神!我深知這是聖靈所賜給我們的,基督和祂工作的步驟與象徵。並且從這種工作裏為我們所產生的結果是甚麼?但是有人要問:「你確實的知道那獻祭的儀式,的確是基督的成功和祂工作的象徵嗎?或是人們的想像如此呢?」為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回到新約,從那裏我們就能知道,從主耶穌自己的話裏和祂使徒們問祂的話裏,就知道在舊約裏的獻祭,是祂的救贖和祂的工作裏必須有的步驟。 從新約裏我們先讀一段聖經,這是耶穌和往以馬忤斯去的那兩個門徒說的話:「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5-27) 「摩西和眾先知」的意思,就是指著「舊約所包括的全部聖經」:「從摩西起」是指著「摩西的五經」(創、出、利、民、申)等:「眾先知」是指在摩西五經以外的舊約聖經裏,祂給他們講解,所有指著關於祂自己的事。 諸位朋友們!你們曾讀過「利未記」嗎?會看見其中關於主耶穌的事嗎?或者也像今日的一般基督徒們,他們立志讀聖經;但是一念到「利未記」就把他跳過去。他們不順序的讀下去,因為他們想,利未記這一卷書,只不過是猶太人的教儀,僅僅是一種儀式,與基督徒是絲毫沒有關係的。但是從路加福音所記載的一段信息裏,我們知道主耶穌給在旅途中的那兩位門徒所講解的,是「所有指著祂自己的話。」 在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四十四節:「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摩西的律法」不只限於十條誡命,乃是包括舊約的前五卷書。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且從死裏復活。」(路二十四45-46)阿!這是一個何等奇妙的解釋!祂從舊約聖經裏--摩西的律法,眾先知書和詩篇中,給他們講解關於祂自己的事。現在「利未記」這卷書,在我們的眼裏是多麼奇妙阿!我們看見來除了猶太教儀以外,其更有價值的事,就是指著主耶穌祂自己的事。並且當我們看見每一種獻祭裏所描寫的基督,甚至於在祂的人性生活和祂工作裏的一切時,又是多麼有意義、是多麼有興趣阿!的確是出於神的大愛,這樣引導我們,藉著獻祭的儀式和描寫,使我們明白主基督的一切;因為我們渺小的人類,只有幼稚而狹小的頭腦。對於基督榮耀的人性生活是怎樣的,和祂成功的價值是甚麼?真是茫然不解。 因此神才給我們這許多種獻祭的儀式,藉此使我們能稍微瞭解基督和祂的成功。因此我們須先分別討論每一種獻祭的條例,就會看見其中各有不同的意義,然後再把所有的獻祭條例都放在一起,作一個整個的觀察;便會覺得驚奇、敬畏和讚美了。因為我們曉得這樣一來,我們就不能不洞悉甚麼是祂人性生活的榮耀、甚麼是祂成功的價值;同時也就不能否認五個獻祭的條例,就是預表基督救贖工作的五個步驟。 在利未記裏共有五種主要的獻祭條例: 第一章是論到獻燔祭的條例 第二章是論到獻素祭的條例 第三章是論到獻平安祭的條例 第四章是論到獻贖罪祭的條例 第五章是論到獻贖愆祭的條例 聖靈早就把這五個獻祭的條例給了我們,為的是叫我們更清楚的認識人性的基督和祂工作的五種不同的方式。正像在新約聖經裏,聖靈給我們的四福音書,對於基督和祂的工作各有不同的觀點一樣。 現在,再讓我們看希伯來書,在那裏也能看見論到五個祭物的事情:「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所不願的。你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來十5-6) 在第五節裏所說的「祭物」和「禮物」,正解釋了平安祭和素祭,在第六節裏所說的「燔祭」和「贖罪祭」,正是指明在律法之下所獻的燔祭和贖罪祭。這樣在利未記裏的五個祭物,便有了整個完全的解釋。所以在第七節裏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這些祭物都是預表主基督的:「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這一節聖經可以說是利未記裏五個祭物的總解答--是一個完全的解釋。同時從這幾節經文裏很清楚的看見,「獻祭」,就是耶穌實化祂對神所說的話:「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還有一段與此有關係的是在希伯來書第九章六至八節:「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所以神曉諭亞倫,每年只有一次進入至聖所,算為定例,這是聖靈指明獻祭的事;事實上這種動作乃是天上永遠真實獻祭--基督獻為永遠的祭物和供物的預表。 從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三節:看見會幕和其中的一切器皿都是「照著天上的樣式作的。」可見在地上的獻祭是天上獻祭的縮影;現在我們從新約裏已經充分的明白舊約裏的獻祭,確實就是聖靈把主耶穌獻為祭的事,預先啟示給我們了。 現在回到我們的原題。出埃及記的第四十章最末一段,與利未記是相連的,把這兩段經文連在一起念就更清楚: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帳幕裏去,因為有雲彩遮蓋其上,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帳幕,因為有神的榮耀,摩西不能進去。利未記第一章一節:「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耶和華是從會幕裏說話,而不是從傳律法的西乃山說話。耶和華的榮耀充滿帳幕,祂就從祂的榮耀裏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祂給他們不是命命,不是要他們守律法,乃是救贖。 所以我們第一要知道的,就是榮光先充滿了會幕,然後才從榮耀裏說話,就像你我這樣的罪人,怎能在神面前得赦罪,怎樣蒙神的悅納。就是一個罪人因愛世界而離棄神,因自己的軟弱與神隔絕、心中恨惡神、反抗神,而且不願意順服神,全身滿了汙穢和罪惡,像這樣的罪人,在神的眼裏看來,他怎能藉著基督犧牲的價值蒙悅納、怎樣因著基督的獻祭得赦罪,那就是我們在獻燔祭裏所要討論的問題。 那麼,甚麼是「燔祭」呢?簡單的說:「燔祭」就是「主基督的成功」。基督在獻為燔祭裏的成功,有兩方面:第一是關於神的,第二是關於人的--我們眾罪人。關於神那一方面,燔祭是預表主基督來到世界上,是要遵行神的旨意,是完全獻給神的祭物。關於人這一方面,燔祭是為贖人在神面前一切虧欠的罪。人本應該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神,又當愛人如己,而人卻沒有作到。燔祭是預表主基督替我們行完了我們一切當行的,替我們償還了虧欠神的一切罪債。 同時,神禁戒不當作的事,而我們倒去作了。作了不當作的事,是該死的。燔祭又預表主基督代替我們負罪擔、代替我們受死刑,使我們的罪孽得赦免,罪惡便除掉了。所以在燔祭裏有死和流血,是預表主基督的贖罪和替死。祂犧牲了自己為贖價,受盡了非常的痛苦和羞辱,並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乃是要照著神的旨意行,把自己完全獻給神作為馨香的祭物。祂因為要照著神的旨意行,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而榮耀神。 感謝神!因為主耶穌要完全遵行神的旨意,同時也成就了我們最大的祝福。因為神的旨意就是我們的救恩--救贖,故此主耶穌在完全遵行而且完成神旨意的時候,同時也完成了我們的救贖工作,成為我們的救主。 假設我們把這一個問題去問一般的基督徒,你想主耶穌到世界上來的第一個目的是甚麼呢?恐怕有十之八九要回答說:主耶穌來到世界上的第一個目的,當然是要救罪人,拯救我們脫離罪惡、脫離滅亡。不錯,祂是要作世人的救主,救人脫離滅亡而得永生;但是這個並不是祂的第一個目的,這不過是其目的中的一個。究竟主耶穌到世界上來的第一個目的是甚麼呢? 那就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所讀過的:「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所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因此知道主耶穌到世界上來的第一個目的,就是照著神的旨意行,並且榮耀神。 但在甚麼時候祂完全順服神的旨意,比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為罪身更顯明呢?乃是祂遵行天父的旨意、走上十字架、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獻上自己的身體代替我們死的時候。所以當祂遵行神的旨意,順服神以至於死,並且擔當我們的罪孽在祂身上,為我們成為罪人的時候,那不單是祂的順服,也就是祂榮耀神的表示,同時那也是神向祂要求之最高和極大的榮耀。正如約翰告訴我們的:「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約十三31-32) 為要認識主耶穌到世界上來的目的,這是更當知道的。所以聖靈很自然的把燔祭列於第一,是因為它預表基督,不僅是為擔當我們的罪,乃是把祂自己無瑕無疵的完完全全的獻給神,為要完成神的旨意、滿足神的心意,並且榮耀祂,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若是看見以弗所書第五章,就能看出來,在這段聖經裏,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功的結果有兩方面:「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這是對於我們一方面的:「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這是關於神一方面的,這是主耶穌獻為燔祭所表明的兩種不同的意義。 老實的說:已往我們在靈性方面有了很大的損失,就是因為我們沒有注意到基督獻為祭,對於神那一方面所成功的是甚麼,因為主基督的犧牲不單單是為拯救我們,最主要的乃是祂對於神一方面所成功的。祂是把自己完全獻給神--遵行神的旨意,滿足神的心意。若是我們能注意到這一面,在真理上、在靈命上,我們才會更能深入而會有無限的進益。 朋友們!你曾想到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情形嗎?你曾想到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為誰死?相信每一位基督徒,都能在靈裏的深處說: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為我,祂是愛我,為我捨己。諸位試想:像你我這樣汙穢敗壞的人,本該沉淪滅亡,竟有神子來代替我們死,這是多麼奇妙的一個賜福阿! 永遠使我們不能忘記的,就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話:「成了!」當祂把所獻的擺在燔祭壇的火上,把救贖的工作辦妥以後,就說「成了」,然後便低頭把靈魂交付了父神。到底是「成了」甚麼呢?乃是「成了」信徒的會幕--聖所--救恩--義。在全本新約聖經裏所用的「在基督裏」,也就是有這同樣的意義。因為主基督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上,滿足了神的心意,就使我們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並且使一切信靠祂名的人,就都在祂裏面--完全的救恩裏面。凡是在祂裏面的,就是因著信,靠祂寶血得潔淨的人,是因著祂的犧牲--替死,而得了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那就是因著祂的聖潔、豐盛、完全的生命,我們也就成為有聖潔、豐盛、完全生命的人了。 所以無論我們以往有多麼大的罪惡、無論已往是怎樣的汙穢敗壞,但是因著信、藉著基督的寶血,就稱為神的義。因為信徒不單是在基督的死裏與主聯合,也是在祂的生命上與祂聯合;那麼神看我們,是在基督裏的、是在會幕裏(會幕的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充滿了神榮耀的地方,是在聖所裏--充滿了神恩典的地方,是在那位使祂心滿意足的主基督所獻為燔祭裏看我們,是在基督的聖潔、完全和祂在神面前所蒙的悅納裏看我們。 因此神看我們也就像祂的愛子主耶穌基督一樣的聖潔、完全,毫無瑕疵的可愛可悅。不是已往那叛逆之子,乃是曾順服主旨意之民。不是已往那使祂傷心擔憂之悖逆頑梗的罪人,乃是曾體貼神的心意而使祂心滿意足的兒女們。實際上我們的行為、我們的生活,並沒有像基督一樣的完全聖潔,並且也是不可能的。我們在神面前所以能夠被稱為義,乃是因靠基督寶血的洗淨和寶血的遮蓋;因為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這樣,除非神所安排、神所喜悅的犧牲,替代人流出來的血,無論何人的罪過都不能得赦免。然而我們卻憑著祂豐富的恩典、藉著祂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正如加利未記裏有神的話說: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這就是主基督把自己完全獻給神在十字架上所成的功績。 前面是主基督對於神一方面的成功,也是對於我們的成功。設若主基督對於神那一方面的成功尚未完成;那麼神就不能從祂身上得著滿足,又豈能成為我們的會幕、聖所,完全聖潔的生命,而使我們在祂裏面蒙神悅納,被稱為義呢?惟有主基督因祂有神性,又是完全無瑕無疵的,所以祂的寶血能遮蓋我們一切的罪,這就是神所賜的義袍,即所謂之「披戴主耶穌基督」。在律法之下所獻的燔祭是完全獻給神的,惟有犧牲的皮要留給祭司。這「皮」就是預表「基督的義」給了我們,使我們稱為神的義。 感謝神!因為主耶穌要完成天父的旨意,就順服神,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當祂說「成了」的時候,便成就了我們完全的賜福--祂喝了苦杯,成就了我們的福杯,祂受死使我們得生。 諸位朋友!你已經在基督成功裏嗎?你是在主基督裏蒙神的悅納而有基督生命的人嗎?若是沒有,那麼神所賜的義袍,你還沒有得著,你的靈命在神的面前正如同始祖亞當犯罪以後的景況,是赤身露體的、是自己用無花果樹葉子編了裙子遮蓋赤身,涼風一吹,葉子便枯乾凋落了,豈不更顯出你的羞恥,那是何等可憐呢?因為人類的罪過,絕對不能因為你已往的時候有甚麼德行,和因你許願將來要行的甚麼善行就得以赦免;惟獨信靠那一位神所設立的,獨一無二的救主,就是神叫祂從死裏復活的耶穌基督,你的罪才得赦免。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這意思是說在基督未死以前,神能赦免人的罪,乃是因為將要來的真正犧牲;所以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這寬容和忍耐即是公義的,因為神盼望著將要來的犧牲必然償還一切。自從主死以後,所有信徒的罪便因為已經流出來的寶血得以赦免了。 當主耶穌初次出來傳道的時候,施洗的約翰曾指著祂說:「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這就是告訴我們說:舊約獻祭裏所預表的那位犧牲者已經來到了。 利未記第一章三節:「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面前,須要注意的,是這個祭牲還沒有被殺以前,牠是先被帶來的,而且經過察驗,是沒有一點瑕疵的、沒有一點殘疾的,所以在神面前蒙悅納。因為一隻不完全的祭牲,在神面前是不能蒙悅納的。 利未記第二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一節:「你曉諭亞倫和他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能蒙悅納。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若要完全蒙悅納,第一必須一隻完全、無瑕疵,可獻為祭的公牛,是由初生的時候就沒有一點殘疾。假設在公牛的身上,有一點殘疾,或是有一點點的瑕疵,那麼這祭物就不能蒙悅納;若是所獻的公牛不蒙悅納,那獻祭的人也就不能蒙悅納了;因為若是那個祭牲蒙了悅納,就代表那獻祭的人也被悅納了。這是甚麼意思呢?這裏所說的那個完全、毫無殘疾,可獻為祭,配蒙悅納的祭物--犧牲者,乃是指著那位聖潔、完全、毫無瑕疵的主耶穌說的。 當祂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祂是為童女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祂本有神的形像,但是祂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成為人的樣式;祂並不是一個成人的樣式來到這個世界上,乃是降生為一個新生的嬰孩,預定照著人生必經的途徑,來經歷這個罪惡黑暗世界上的生活;雖然在這罪惡世界的環境之中,祂卻沒有沾染絲毫的罪惡,也是絕對不能沾染汙穢的,因祂是神子,有神聖潔的靈在祂裏頭,因此祂反倒實行了一個聖潔、美麗、感人的豐富生命的生活,且把自己毫無瑕疵的獻給神。 祂是獻上了那整個的、無瑕疵的、神聖的生命、滿足神的心意;在祂整個的生活裏,祂所說的每一句話、祂的每一個動作,甚至於祂的每一個意念,都如同馨香的供物升到神的面前。祂一生的生活都充滿了生命、豐富、感動人的能力。祂那聖潔,美麗而豐富的生活,可說是祂生命所開的花,那麼「死」便是祂那美麗生活所結的果。所以祂一生的生活目標--生活的原則,就是遵行神的旨意、完全順服神。雖然經過人生的坎坷,前進世路的崎嶇,遭逢不遇而反被棄絕;但祂卻不灰心、不喪膽、一直向前進,直達到祂的目的地為止。 最後我們所看見的就是祂的死,按第一個亞當說:死是罪的工價,死是罪的結果,然而基督的死卻是義的結果。所以「順服」成功了祂生活最美麗,最豐富、最真實、最完全的部分--就是祂的死。腓立比書第二章八節說:「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由這一節聖經裏,我們深深知道,神對於這位聖者的旨意是甚麼;因為天曾有兩次為祂而開,且聽見父的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或者說:「祂使我喜悅」。因為從祂心裏所發的每一個意念,對於神都是馨香的。不然,就請看客西馬尼園裏恐怖的一幕。 當主耶穌被賣的那夜,敵人來捉拿祂以前,祂曾大聲疾呼,流淚懇求,禱告天上的父神,求祂將這苦杯撒去,使神的憤怒不至於臨到祂,然而若不是父神的旨意,祂寧願喝盡這個苦杯;所以祂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是何等順服、何等體貼父神心意的一個禱告阿!因為祂願意完全順服,願意行完這一條順服的道路,願意完成神的旨意,就破碎了自己、捨棄了生命獻給神;雖然祂知道面前的痛苦、羞恥和被殺的殘酷,祂卻不顧念自己,不體貼肉體的痛苦,捨棄了自己的意志而毅然決然的走向各各他。這是何等剛強、何等勇敢而使人欽敬阿! 當敵人用非法的手段來捉拿祂的時候,祂不但沒有膽怯、沒有退縮,反倒昂然挺胸,鎮定迎去,慨然回答說:「我就是」。當敵人聽見「我就是」這三個字的時候,就如在狂風怒吼中不能站立,都僕倒在祂腳前,我們看見祂話裏的能力,是何等充滿了聖靈的大能和神的權威阿!這僅是祂那聖潔、完全、順服生活中,最後所傾發的馨香之氣,如同一叢煙柱,衝破了敵人的重圍,衝破了撒但的陣線,幹雲霄而直上,達到了父神的面前。又不僅是祂那美麗生活之花最後的怒放,所有的馨香之氣都在這一剎那間如傾如洩的暴發出來,驟然間飄遍宇宙,充滿萬有。 所以當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太陽閉目不敢發光,天昏地暗、星月無光、眾光蒙羞隱匿。地大震動、山石崩裂,死人都從墳墓裏出來,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因為祂這一次所發的馨香之氣奪得了神整個的心,因為祂這一次所獻給神的馨香之氣,討得了神最大的喜悅、博得了神最大的榮耀,而祂也以最大的榮耀榮耀了神。這是何等偉大的生命之香阿!這一次的馨香之氣將要存到永永遠遠,一直到祂再來的日子。(「素祭」必得加上乳香而獻,是燒給耶和華為火祭的食物,若沒有加上乳香就不成為素祭,乳香須經火獻而發香益烈。在這裏預表主基督經過痛苦最烈的時候,所發出來的馨香之氣也最烈。) 祂既毅然奔向了各各他山,也便決然走上了十字架,除了內心,靈裏的煎苦和撒但的攻擊以外,又加上敵人的羞辱、唾罵、鞭打、和譏誚。有如萬箭穿心一般的使祂心腸割痛欲裂,在十字架下找不到一個人能同情祂,更有誰能分擔祂的憂苦呢?只有淨濘的羅馬兵丁舉起了光耀閃閃的刺刀,刺透祂的肋旁。血和水滴滴嗒嗒的流在地上,那時祂真是如同擺在壇上被殺的羔羊,毫無抵抗、毫無聲音、任人宰割、任人戲弄。祂無言語,也無聲音,只有使神心意滿足的馨香,因為祂是沒有罪的,也不知罪,乃是一位完全,無瑕無疵聖潔的犧牲者,所以祂所獻上的祭物--獻給神為燔祭的馨香火祭,便在地上蒙神悅納了。 天曾有兩次為祂而開,且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我所喜悅的。」可以說:這是天父愛祂愛子的鐵證,是毫無疑議的;但是主耶穌為討天父的喜歡,為遵行神的旨意,遂順服神,以至於死。這豈不是對於父神最大的不愛,而與天上所來的聲音相矛盾嗎?主耶穌既是順服,而且把自己的生活,如同馨香的祭物獻給神,已經使神滿意,那麼為甚麼又選擇十字架而甘願釘死呢?神既然愛子,為甚麼也以基督釘死十字架為滿意呢?這究竟怎樣解釋呢? 假設主耶穌今天還活在世界上,那麼天父要說甚麼呢?祂一定仍要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但是如今主基督已經死了。祂已經離開這個世界升入高天,天父喜悅祂愛子的聲音,在人間再也聽不到了。這是多麼不順服、多麼不愛天父呢?然而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三十一節的記載告訴我們兩件事:闡明瞭基督對於天父的愛和順服,都完全顯明在祂的死裏了。因為祂曾經自說:「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罷!」因為祂愛父的愛有如死之堅強,所以祂就「能」順服神以至於死。 讚美主!祂從最後的晚餐起來,就一直的走上了十字架。惟有死才能證明祂真實愛父的心、惟有死才能叫世人知道祂愛父的心是如何堅強。祂揀選了十字架,正是祂摸著了神的心、恰中了神的旨意,因為神不是不愛自己的獨生兒子而賜以死,祂乃是要藉著祂兒子的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得以恢復祂永遠的計劃。 因此知道父愛子與子愛父的心不相衝突,而基督所作的--為要照著神的旨意行--把自己獻在十字架上,正是作在神的心上了。 假設我們所愛的一個朋友,經歷極大的凶險和患難,代替我們作一件正是我們自己所要作的事,我們能不接受他對我們這樣的熱誠嗎?請想一想:主耶穌基督在祂所有的一切遭遇裏,在那殘酷十字架上的犧牲,在那驚人痛苦裏擔當罪的審判時,飽嘗羞辱和痛苦,祂曾被罪孽壓傷,心腸碎裂。這都是為了要遵行神的旨意,正如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天父已經從祂得了喜悅,如今祂還要再討天父的喜悅,祂就在愛裏和順服裏把自己完全捨去;並且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約十17) 由此看來,並不是祂的人格討天父的喜悅;乃是祂在十字架上,代替眾人擔當罪孽,使自己成為罪身的時候,比較祂的人格更討天父的喜悅,因為祂所以成為罪身,是祂最完全的順服。所以祂去死並不足以證明祂是順服神,乃是祂順服神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阿!親愛的朋友們!神對基督是怎樣的看法呢?在利未記第一章九節解釋得很明白:「但燔祭的臟俯與腿,要用水洗。」須把祭物用水洗淨,是為表明基督的完全、清潔,和神聖是自然的。「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在你的腦海裏作何設想呢?祂的意思不是說一個馨香的祭物是可愛的、是使人喜悅的嗎?這是聖靈用以啟示我們關於神對於祂那位聖者的旨意,和祂奉獻給神為燔祭--馨香火祭的意義:「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火」在聖經裏是甚麼意思呢?按照普通的解釋,「火」是指著「神的試驗和審判」。那麼「火」和「馨香祭物」共同的意思,就是把祭物在壇上用火焚燒--這就需要看看十字架上的那位聖者主耶穌基督,當祂正在十字架上的時間,神的審判如怒浪洪濤一樣的洶湧在祂的身上。 當祂代替我們成為罪人,祂以無限的慈愛擔當我們所有罪的審判的時候,祂並不知罪;但是祂為我們成了負罪的羔羊--不潔淨的,因此神忿怒的火焚燒在祂的頭上,以至被神厭棄、被神隔絕、被神掩面不看。雖然他為我們擔當罪孽,祂自己卻沒有罪,祂也不知罪,乃是以無限的恩慈代替我們作了我們當作的事、代替我們受了我們所當受的審判。 那麼在祂這無限的恩慈之中,有甚麼產生出來呢?只有無限的完全、無限的聖潔,只有給神無限馨香的祭物,和神從其中所得無限的喜悅。「火」是試驗的意思,我們若多被試驗,就有較多的渣滓和不完全被除掉。但是祂被試驗越多,就越多顯出祂的完全來--在神面前就有更多的馨香之氣流露出來。這是多麼幸運的一個回顧,讓我們看見主耶穌代替我們成為罪身,代替償還我們虧欠神的一切罪債,並且祂把自己在十字架上完全獻給神,代替我們受死,作為上升達到神面前的馨香的祭物!在這馨香祭物中,我們發現自己也被神悅納了。 讓我們再進一步的想一想:究竟基督給與神的是甚麼呢?神怎樣想這位奇妙的犧牲者主基督呢?祂對於那聖者的看法,是怎樣的呢?祂是為完成神的榮耀走上十字架嗎?問題是這樣大,我們又永不能測透祂的豐富和深奧,怎能明白這一切呢?但是聖靈已經啟示給我們了。 以弗所書第五章二節:使我們得著一個明確的解答:「當作馨香的祭物,和供物,獻給神。」這就是基督所給與神的,是神從燔祭裏所得的分。 那麼在「燔祭」裏甚麼是我們的分呢?「燔祭」是甚麼意思呢?實在的說:燔祭是完全獻給神的;祭司要把一切「燒在壇上」;在贖罪日,以色列人所獻的贖罪祭裏有贖罪,也有灑血,在燔祭裏照樣也有贖罪和灑血。在利未記第一章四節說:「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這是關於我們一方面的--是我們由這祭物裏所得的益處。因這燔祭在贖罪的一方面,是預表基督怎樣在十字架上背負我們眾人的罪孽在祂的身上。 我們以往所作的一切罪惡,祂都代替我們擔當了,在十字架上祂自己作為贖價,都替我們償還了,使我們在祂的完全裏,在祂所蒙的悅納裏,也被神看為完全,被神悅柄;這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功的,是祂在燔祭裏所給與我們的。不單是這些,從另一方面說:燔祭又是指明我們的地位,是顯明我們原來的本像。我們原來是怎樣的人,祂竟甘心代替我們受死呢?我們在神面前不過是罪人,都是亞當的後裔,是應該沉淪、應該滅亡的,因為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第五章十九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我們既然都是亞當的後裔,自然就都是罪人了;一個生來就有罪的人,怎能在聖潔之神的面前蒙悅納呢?這是千萬基督徒所感覺困難的,也的確是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因為有許多人說:我對於我的罪是沒有問題了;我知道主耶穌擔當了我一切的罪,使我從罪的捆綁中得了釋放,但是我還不能說我已經與神和好了,這是甚麼意思呢? 你說:「我知道我的罪都蒙赦免了;但是我覺得離開成為基督徒還太遠,我不能愛主耶穌,也不樂意追求祂的道。」我相信燔祭就是針對著這個問題的,也正是應付這個困難,解決這些難處的;因為燔祭是指明我們本來的地位--亞當的後裔是有罪因的,祂指明我們怎樣才能被神悅納。在聖經裏,不只一次提到獻燔祭的事。因為亞伯的祭物,是代表「燔祭」的性質,使一個生來就有罪的人,在神面前被稱為美,並且他藉著這禮物,得著了神喜悅他的憑證;一個罪人一在神面前能被稱為美,就是神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來十一4)。 挪亞在洪水以後,也曾獻過燔祭,神一聞到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創八21)雖然人從小的時候就心裏懷著惡念,同樣,約伯也曾為他的眾子獻過燔祭;因為約伯說:「恐怕我的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伯一5)這些人本來的地位都是犯罪的、都是亞當的後裔、是生來就有罪因的,但是藉著所獻的燔祭,就得了稱美的證據;因為燔祭裏有贖罪和灑血之體。 人的罪無論有多麼深重、無論有多麼汙穢,卻因著燔祭牲所流的血,他的罪孽便得以潔淨,他的罪孽就得以赦免。這是因為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不單能洗淨人的罪。這祭牲的血也是預表那將要來的主基督的寶血不單能贖人罪孽,也能除掉人的罪因。人的罪原分兩種:一種是自己行為上所犯的罪,一種是由亞當遺傳而來的罪因。 所以凡是亞當的後裔,就生來都是有罪因的。然而因為那將要來的真正犧牲者已經來了,並且把自己獻為燔祭,為罪人流出賣血,使信徒的罪,因為已經流出來的寶血得蒙赦免,得以贖免。「贖罪」、「赦罪」是甚麼意思呢?例如一位家主,擁有萬貫家財,卻不知足,仍想圖謀大利,作投機事業,遂買了大批股票;不料股票到手便立刻跌價,因公司倒閉而不值一文。雖然變賣所有,也不足抵所失,弄得業不抵債,債主又紛紛來討賬,於是急得這位家主一命嗚呼。可幸他有一個兒子,於是債主便向他追討他父親所欠的一切債務,不料他不但沒錢還債,反倒把債主擊傷,遂被告到法院,他被判定的結果,不但是照數償還債務,還被處刑。正在這時,法庭上進來一位大富翁,便向庭長誠懇請求,甘願代替他償還債務,並以錢為贖價,贖他的命,那被判刑的人便得償債而免受刑罰了。 這個富翁代替償債有兩點是我們應該注意的:第一,那債主所要的是錢,不論誰給了他所要索的,他就滿足了;所以他不再控告那人,也不再來討賬,因為那債,所虧欠的一切,有那位富翁已經一次替他償還了。第二,那債,因為富翁代價了他父親所欠的債,同時他也得了赦免,不再有人向他追討了。這正是主基督流出寶血代替我們贖罪的一個剪影。神造人在地上,本來是要人榮耀祂--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神,又要愛人如己。 亞當卻悖逆神,犯了罪,沒有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神,反倒作了神禁戒不當作的事,偷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所以虧缺了神的榮耀。就是亞當所有的後裔,也都因著他的罪虧缺了神。罪是不能得赦免的,因人對神的虧欠,祂是不能不要的,人又作了不當作的,犯了該死的罪,所以我們在神面前都是被定了罪案,應當被處死刑的。 但是主基督來到世界,按著神的律法,向我們追討的債數,替我們如數償還了。祂把自己作為贖價,完完全全的獻給神,把我們的命贖出來,並且除掉神已經判定我們當處死刑的罪案,祂卻替代我們死。因此神便赦免了我們,神便不再向我們追討一切罪債;因為神向人所要的,只是補滿對於祂的虧欠。無論誰,只要能滿足祂的要求便可以了。可惜自從亞當以後,沒有一個人配,也沒有一個人能滿足祂的要求,唯有祂的愛子主基督能,並且也配滿足祂的需要。 所以祂所付的償還罪債的代價能夠替人贖罪,連亞當遺傳而來的罪因也除掉了:「贖罪與赦罪」在希伯來原文的解釋,都有「遮蓋」的意思。世界上除了基督無瑕無疵的寶血以外,再沒有別的方法能夠遮蓋我們的罪惡,基督的寶血不只遮蓋罪惡,祂自己還能塗抹罪惡、除掉罪惡。換言之,罪惡若是得蒙赦免,他就被遮蓋,同時也被除去。 希伯來書第九章十四節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照這一節聖經說:主耶穌的寶血有永遠的效果。神所以赦免人的罪是因這寶血,因此神因著基督寶血永遠的功效,就永遠赦免人的罪。那麼人的罪惡得蒙永遠的赦免,所得的救恩也是永遠的,即是因信得救便永遠得救,這就是主基督在燔祭裏所給我們的分。 總而言之,這乃是因為神聞見了主基督所獻上燔祭的馨香之氣,就心裏喜悅,因而悅納了所獻上的燔祭--主基督,使一切凡是憑著信心到基督面前來,認罪悔改的人,都因為神所悅納的燔祭--主基督而被神悅納了。 感謝神!聖靈在這裏啟示給我們一個寶貝的真理:赦罪的救恩是因神的恩典預備的;是因基督的寶血成就的、是因聖靈宣佈的;人是因著信心得著的。這豈不是告訴我們:神的恩典已經預備妥了;主基督的寶血已經成就了;聖靈已經宣佈了;那麼我們只要有信心,相信主寶血有赦罪之功和拯救之能,而且是拯救到底的,永遠拯救。我們這樣信仰這寶血的時候,赦罪恩典就賜給我們,使我們蒙了永遠的拯救了。 照著前面所說:許多人以為困難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了;一個人若真知道他的罪得赦免了,就立刻與神和好而成為真實的基督徒。一個真實的基督徒能認識自己,也知道自己本來的地位是應該受審判、處死刑,是應該沉淪滅亡的大罪魁;卻因神的大愛和豐盛的恩典,並基督在十字架上獻給神,替我們擔當罪孽,接受審判,被處死刑;使我們的罪惡得赦免、得永生,這是因為主基督所獻上的燔祭,蒙神悅納,而使一切相信祂的人也都在祂所蒙的悅納裏蒙神悅納。神怎樣悅納那燔祭主基督,照樣也怎樣喜悅因信在主耶穌裏的人。神怎樣看主基督為聖潔、完全;也照樣看那因信在耶穌裏的人是怎樣聖潔、完全。這意思是說:神在主基督裏看我們是與祂有同樣的完全,是同樣的無瑕無疵而蒙喜悅,有兒子的名分。 諸位!你對於你的罪還有問題嗎?你對於你得救的問題還有甚麼疑問嗎?你對於因信得救便永遠得救,仍然有疑惑嗎?對於主基督完完全全獻給神為燔祭,祂給與我們的是甚麼,清楚了嗎?讚美主!因為主基督獻為燔祭,我們本來的地位改變了,有罪的變為無罪的;第一個亞當裏的地位,變為第二個亞當裏的地位,受咒詛的地位,變成蒙福的地位;滅亡的地位,變為得永生的地位;與神為敵的地位,升為神兒子的地位。 親愛的朋友們!這是何等尊貴,何等榮耀的地位呢?當人因著信心接受神恩典的時候,就有了這樣尊貴榮耀的地位。像我們這樣汙穢罪惡,應該沉淪滅亡的人,因著耶穌獻祭的贖罪替死,竟有這樣大的福氣。我們是應當怎樣從靈裏的深處愛祂、敬畏他,而樂意認識祂、愛慕追求祂的道、熱心服事祂以榮耀祂的聖名呢? 再詳細的說:基督寶血的功效不單是潔淨人心,拯救人類;且也潔淨一切受造之物,拯救萬有。因為保羅曾說:「一切受造之物都在歎息勞苦,等候得贖的日子。」這是由於亞當犯罪以後,萬物都受了咒詛,都被壓制在撒但的權下,直等到神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的」那一個種子來到,萬邦受咒詛的才能得贖。 當神聞見挪亞所獻燔祭的馨香之氣,就心裏喜悅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約伯也曾說:「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二十五4-6)因為一個人犯了罪,不但眾人也都有了罪,大地一同受咒詛,就連天上的眾光也都受累成為不潔; 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照這樣說:耶穌基督的寶血,不但在人心裏作潔淨的工作,有除罪的效驗;即在天上,也有無限量的效果。 我們若注意到本章第四節,就更清楚一些:「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這種動作,是表明獻祭的人被承認為祭牲之所有價值。換言之,若是神悅納這祭物,也就悅納那帶祭牲的人;若是神拒絕這祭物,同樣,祂也拒絕那來獻祭的人。若是神聞見那祭物的馨香,並且喜悅那祭物,照樣祂也喜悅那帶這祭牲來獻祭的人。在神面前獻祭物的人,是足以充分的被認為與獻上的祭物--犧牲者,有同等的價值;因為當那人按手在祭牲頭上的時候,那人的罪就都歸到那祭牲的頭上。那祭牲被宰殺,被獻在祭壇上,是代替那人死。 正如聖經上所說:「祂就代替他,為他贖罪。」阿!這是何等簡單,何等神聖的贖罪阿!基督成了我們的犧牲,是蒙神悅納的祭物--基督代替我們蒙悅納,祂在神面前代替我們成為罪人、代替擔當我們的悖逆、不專誠、不忠心愛主等罪,因為祂是無瑕疵,完全沒有殘疾,是可以獻為祭的,所以祂被神悅納。照樣我們也被神悅納,是祂在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在那裏,我們所有的罪都被贖清了。因為祂完全的順服,專誠和愛父的心,都充分的證明祂乃是十字架上的犧牲者,並且必定「蒙悅納」。 不論獻祭的人怎樣、不論他是愛神或不愛神、不論他獻的祭是出於甘心的,或是許願獻的;不論他的感覺怎樣,也不論他的經歷如何,他對於所獻祭物的估價是甚麼--所有這些與蒙悅納都沒有關係。這問題乃是在於神那一方面,看祂對於這祭物怎樣估價,祂自然會有祂的旨意。不過獻祭的人可以說:若是神悅納這供物,我便也蒙悅納;假若神拒絕這供物,我便也被拒絕了。若是神喜悅我帶來的祭物,神便照樣也喜悅了我。這是何等簡易的救贖方法呢!把祂應用在我們的身上,那就是說基督和祂的成功,代替了我們而被神悅納:「祂蒙悅納是代替了我們。」 感謝神!像我們這些應當滅亡並該死的罪人,竟因基督的緣故,能在祂面前得著了一個正確的地位,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已經蒙悅納的,祂不計較我們的一切罪,因為一切罪都歸到祂一個人身上了;我們的軟弱、我們的不愛神、我們悖逆反抗神、我們的種種汙穢罪惡;當基督把自己獻為甘心犧牲祭的時候,把我們的罪都歸到祂身上,祂就為我們成為罪人,代替我們贖罪。因為祂沒有犯過罪,祂也不知罪。因此就被神悅納,能替我們贖罪。祂不但是能滿足神心意的馨香祭物,同時也成了我們的救贖者,我們知道這不過是同一工作中之不同的兩種成功。 當主耶穌為我們成為罪身,擔當我們審判的時候,那十字架上祭物的馨香之氣,隨著審判的烈火上升,直達到神的面前。那馨香之氣,就是祭物的價值。那麼主基督釘十字架以後,迄今已經一千九百多年。那祭物的價值,在神的面前會有改變嗎?會因為經過一千九百多年之久而失其功效嗎?感謝神!這祭物的價值,雖然經過一千九百多年,並沒有絲毫改變,而且這祭物的價值,在今日看來,正如當日祂在神前被獻上的時候是一樣的新鮮,一樣的有功效。關於這一面,我們從獻燔祭的條例裏,能得著更詳密的解釋。 獻燔祭的條例,我們還須要注意的一點,是在利未記第六章九節:「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注意!「從晚上到早晨」:我們憶想,那是多麼美麗的一幅圖畫:「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我們想像,在那深長黑暗的夜裏,當以色列人正在睡鄉,或是正在帳棚裏發怨言的時候。在那沉沉的黑幕籠罩之下,在杳無聲息的曠野裏,以色列營盤的中央,在燔祭壇上有獻給耶和華為燔祭的馨香供物;一團熊熊的烈火燒著那祭物,馨香之氣縷縷如煙,梟梟上騰,直達到神的面前。壇上的火,常常的燒著,從晚上到天亮,永不熄滅。 神因為那壇上燒著祭物所發的馨香,就不定以色列人的罪。因為壇上的火,從晚上到天亮,常常的燒著,神悅納了那壇上馨香的祭物,以色列人也就被悅納了,雖然他們有時沉睡,有時怨言,甚至於有時軟弱、灰心、退後;但那燔祭仍在壇上燒著,那徐徐上升的馨香之氣,把這一切都遮蓋了。在神那裏聽不見怨言,看不見罪惡,只看見那上升達到祂面前的燔祭的馨香
;祂一聞見這祭物的馨香便喜悅,心裏滿足,因而赦免以色列全家的罪惡;即使在那燒著燔祭壇的週圍以色列營盤裏,他們中間有人偶而染了不潔,或是不小心被玷污了,以致得罪了耶和華,他們在神面前便有了罪;但是當他們一抬起頭來,遠遠望見那裊裊上升的馨香,或是從黑暗的營盤裏走出來,看見壇上熊熊烈火,焚燒著祭物的馨香悠然上騰,直達到神的寶座前。阿!他的罪赦免了,已經都歸到那燔祭牲的頭上,代替他擔當了,被火焚化淨盡了。 如今他所有的,是神因為聞了祭物的馨香而賜給他的福分、喜悅和榮耀。因為壇上的火,從晚上到天亮,常常燒著,永不熄滅,所以以色列人便靠著這在壇上燒著的燔祭,永遠在神面前坦然無懼。 現在不是正值夜間嗎?羅馬書第十三章十二節:「黑夜已深,白晝將盡。」從主耶穌未降生以前,直到祂第二次再來--好像明亮的晨星出現的時候,這不正是一個悠長的黑夜嗎?今天一般教會日趨腐敗、黑暗、墮落,一般的基督徒也都陷於失敗的罪惡生活之中,整個的基督教會--神揀選的召會,都顯出沉沉欲睡的現象--冷淡、剛硬、怨言、退後、不愛慕真理;一切都在隨波逐流,每況愈下的境地。全地都被那掌死權的撒但之黑暗權勢所籠罩。惟有主耶穌掛在那孤立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祂把自己獻給神為馨香的燔祭。那燒著的馨香之氣,一直上升達到神的面前。從一千九百多年以前直到如今,那壇上的火常常燒著,未曾熄滅,那裊裊上升繼續不斷的馨香之氣也永未停止,直到看見明亮的晨星出現。 雖然經過了一千九百多年的久遠。在神的眼中看來,那祭物的馨香之氣,是絲毫沒有改變的,正如主基督當日獻在壇上是一樣的新鮮而且有效,使一切信祂的人,都因著那常常燒著的火所燒著的燔祭和那燔祭繼續不斷發出的馨香升騰到神面前,而得著永遠的赦免,和永遠的拯救,並蒙神永遠的悅納。 如今我們個人,不是也靠賴這個祭物得以坦然無懼進到祂的面前嗎?因為壇上的火,從晚上到天亮,常常燒著,沒有熄滅,所以主耶穌的犧牲--獻為燔祭的價值--燔祭的馨香之氣,也是有永遠的功效。從祂獻為祭的那一天,直到明亮晨星出現的時候--祂再來的日子。在這樣漫長黑暗,毫無星光的寂靜黑夜裏,我們不免常為惡者所勝、常有軟弱、常有灰心、常常跌倒。那惡者如同盜賊一般,要偷偷奪去我們愛主的心,使我們離開主,棄絕主而貪愛世界,淪於罪惡,那便怎麼辦呢?我們在神面前已經蒙的悅納有沒有改變呢?沒有!感謝讚美主!因基督在神面前所獻的祭物,永遠是新鮮的。那祭物的馨香之氣是永遠不改變的,永遠有功效的;因此我們在神面前所蒙的悅納也是永遠不改變的。只要我們肯悔改認罪,基督所獻祭物的價值,在我們身上便永遠的有功效。因為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 論到基督成功之永久的功效和價值,在利未記裏也得著一個正確的解釋:「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利六12)「不可熄滅」是甚麼意思呢?那就是說:現在我們是因著基督獻的祭物而蒙悅納;將來在神永遠的榮耀裏也必蒙神悅納,而在祂永遠的榮耀裏有分。正如我們現在所蒙的悅納能在主基督的聖潔完全裏有分是一樣的;這就是基督在神面前成功的永遠的功效和永遠的價值,也就是「不熄滅的火」。當神帶我們進入新天新地裏的時候,在那裏滿了神的義,再無罪惡和汙穢。那獻祭的一幕--就是主基督把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為馨香祭物的事,就停止了。 我不曉得還有沒有比我們在這裏所討論之更好的真理,假設有人問:「你所信的永生是甚麼呢?」那我們就能回答他說:「我們所信的永生是神把贖價放在祂愛子的成功上,祂向祂的兒子追討了我們一切的罪債,使祂兒子替我們死,使我們得生,藉著那永遠不改變的價值,我們得永遠的救贖--永遠的生命。」這是我們何等真實而具體之救恩的根源阿!最後一點是關於一般基督徒的事,就是現在你我已經是屬天的,正如將來進到永世裏是一樣的;但是有些人卻沒有見到這一點,以致不相信這個真理,也不贊成這種解釋。 但是若我們問他們,甚麼使我們配與基督一同在祂的榮耀裏呢?他們要回答說:「自然是基督的工作。」好的,我們既然現在靠基督的成功,得了祂的赦免、蒙了祂的恩典、被神悅納、配與基督同在祂的榮耀裏。豈不更能靠著基督的成功在祂將來的榮耀裏有分嗎?所以我們不但在現今的世界裏從罪惡裏得釋放,有了自由;將來還要有一個榮耀的身體,像基督復活之榮耀的身體一樣。 因此我們知道即便我們是失敗了,離開主了,而我們的心已經冷若冰石,就是整個的教會也走了錯路。但是當我們想到那燔祭是在整夜的燒著,就使我們有了指望,得著安慰,滿有赦罪的平安。只要我們肯轉向神;祂的祭物對於我們是永有功效的。因為祂的馨香達到神的面前是永遠的、是世世代代永遠沒有改變的。這就是主基督把自己無瑕無疵完全獻給神為燔祭的意義。 親愛的朋友們!求主使我們更多明白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奇妙的成功。祂給與神的是甚麼?祂給與我們的是甚麼?這是我們應當讚美主的旨意,當我們想到神的豐富、榮耀、深厚不可測透之恩典的時候;便不由得從靈裏的深處流露出感謝和讚美來;便自然發出敬拜和敬畏的心來,並且神也必有更多的福要賜給我們。──李繼聖 完全的奉獻 戴伯福 利一1—7;羅十二1—2。 本月的主題是「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讓主喜悅」,今天我們要來想怎樣把自己當作活祭完全的奉獻在主前面。利未記是摩西所寫的,全章內容都是在描寫神定了各種獻祭和供物的律例,目的是要使人知道若能真誠,篤信、謙恭順服地獻上祭物,他們的罪過必蒙赦免。這些律例的意義和作用是很明顯的獻祭,象徵基督,亦指明信徒的權利義務,品行、人格和人與神的靈交。為了能奉獻給主用,我們必須在平常生活上時常禱告、靈修。靈修不但可幫助我們敵擋魔鬼的一切引誘,還會使我們成為一個堅強的基督精兵,以期完成主美好的計畫。(羅馬12:1—2) 將牲畜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是表示完全的奉獻,亦是表明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完全的拯救,一粒種子落地,必結出很多的果子出來,主耶穌擔當了全人類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今天唯有借著主耶穌基督的血,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才能獲得救贖。 完全奉獻的意羞,可分二方面來講: ㈠禮品:聖經告訴我們,祭壇上的牲畜不外是牛、羊、鴿子,這三種牲畜代表三種不同的階級,古時比較富有的他們用牛獻祭,中等家庭用羊獻祭等,那較為貧窮的用鴿子作祭物,神的恩賜是一定的,祂要我們奉獻的都是在我們能力所能作到的範圍內,決不為難我們的,凡是出於甘心樂意的奉獻,不論是獻牛、獻羊,獻鴿子,都必蒙祂的接納和喜悅,因為神是察看人的內心,不看是著的外表,有時神會試探我們的心,但我們一定要忍耐,謹守奉獻的心,凡事從小的盡忠,然後主才會把那大的交待我們,只要我們有奉獻的心,都能在不同的崗位上,做主忠實的管家。(馬太25章),(路加二章:22—24)。此外神所揀選為祭物的牲畜禽獸,都是馴良,溫柔,無害的,象徵基督是溫柔無罪的,基督徒也當如此。 (二)方法:A要勿主自願地獻上供物;人若要使工作蒙神喜悅,必要萬事出於變心而行。 B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表示人懇切祈望神接納我們的獻祭。c要切成塊:表示我們所獻的物一點都不留為己用,而是毫無隱瞞的完全奉獻給主,同時也象徵基督擔當苦難,鞠躬盡瘁;象徵信徒虔敬熟誠,獻祭與神。 D祭司將血灑在壇;表示信徒的心借著信而蒙基督的寶血洗滌,得到潔淨和平安。 E臟腑輿腿要用水洗淨;臟腑是表示人的心思意念,腿是表人的足蹟行為,一切都要蒙主在十字架寶血的洗淨,好使馨香的火腿與主同釘在十字架上。 今天我們每個基督徒隨時要省察自己,是否每一件事都能合主的旨意,是否占了他人的便宜等……:神是公義的,是信實的,只要你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祂必免你的一切罪過。 完全的事奉 鄭昌國 利一1—9;羅十二1—2 每個基督徒都應到神面前實行完全的事奉。 很多基督徒都事奉神,但不是完全的,只是部份的事奉。 有些人只在星期日分別為聖,其他六日就任隨己意去做,甚至犯罪,到星期日才來求神赦免,以為如此可將功贖罪,其實這是錯的。我們需要的是完全的奉獻,時間亦是要全部的,正加保羅所說,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完全的事奉在基督徒的身上所表現的,有以下幾方面。 口的奉獻 完全事奉的人,口應作為傳神訊息之用,在日常的生活中,口要分則為聖,「污穢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啤叫聽的人得盆處。」(弗四29),基督徒的口應該只用夾讚美神,為主作見證,述說神的恩典,安慰幫助人。 基督徒不能說污穢的話,搬弄是非,惡言傷人,更不該讓祝福及咒詛同出自一口。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其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了。「謹守口輿舌的,就保守自己冤受災難。」(箴廿一23)中國古諺說,禍從口出,有時我們漕遇到災難,並非因為別人,乃是由於自己。 耳的奉獻 我們的耳朵亦要奉獻,正如啟示錄三章廿二節所說,凡有耳的,就應該聽。我們的耳朵,要聽什麼呢?乃是要聽神的話。可惜很多人的耳朵不願意聽神的話,所聽的只是世界及魔鬼的聲音。 以利與撒母耳兩人同是住在聖殿中,但只有撒母耳聽到神的聲音,這是因為他是完完全全事奉的人,心內聖潔,而以利因放縱兩個兒子犯罪,心裡有罪。我們今日是否聽到神的聲音或者只聽到世界的聲音呢? 眼睛的奉獻 我們的眼要仰望我們的神,詩人說:「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詩一二三l—2 )基督徒的眼並非用來望別人或望世界,乃是要仰望主,「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十二2),當我們的眼睛仰望耶穌時,內心便會得到安慰。 我們的眼不應該望世界,這世界雖然美麗,但其中卻充滿了罪惡,叫我們離開主。今日很多基督徒只看黃色小說、報章、電影,只看污穢的事物,難怪不能事奉神,心靈不得平安。一個完全事奉的人劫是要完全仰望神,當我們向山舉目,我們的幫助就會從天而來。 手的奉獻 我們的手要為主工作,「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八),神賜給我們雙手,是要我們工作,今日我們用手來效什麼工作呢?是為自己,甚至打人犯罪,抑或為主作工呢? 神要我們舉起聖潔的手禱告,隨時隨地為主工作,當日摩西和亞瑪力人作戰時,就曾往山上去舉手禱告。今日教會的工作,其責任乃在乎每一位弟兄姊妹,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應同心協力,舉起手來禱告。 腳的奉獻 我們腳亦要作為傳福音的腳,傳福書報喜訊者,他的腳蹤是何等俸美,我們的腳要不站在罪人的道路,「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不可偏向左右,要使你的腳離開邪惡。」(箴四26、27)我們的腳要走在狹路上,這路上行的人少,而且很多都中途而廢,但我們要走,因為主耶穌亦走過,我們事奉主人,要跟隨主的腳蹤,用我們的雙足,為主作見證。 思想的奉獻 我們的思想亦要完全奉獻,「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思想是非常重要的,魔鬼時常要我們思想犯罪的事,我們要思想上面的事,因為在地上不過是寄居的,對地面上的事物不要留戀。我們不要從惡人的計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便為有福。 心的奉獻 我們的心要世界或者愛主呢?以上所說的幾頊,都決定於我們的心,「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廿三26),「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廿三)」 主今日要我們能把心給祂,祂盼望我們能把心給祂,今日我們的心是否完全給祂呢?是否與主打成一片呢?求主幫助我們,使每一個完全事奉的人,都能把心奉獻給主。 保羅說的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就是要我們把整個身體完完全全,內內外外獻給神。這樣完全的事奉才能蒙神悅納。 潔淨的事奉 鄭昌國 利一9、13;弗五26;來九14 潔淨的事奉乃是內外洗淨的事奉。以色列人在獻祭時,內外都要洗淨,然後獻給神,今日要事奉神的人,必要潔淨,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記著說:「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這就是潔淨。 不潔淨就不能事奉永生的神,不能為主作美好的見證。今日有許多基督徒忽略了目己生活的聖潔,所過的生活與不信的人沒有多大分刖,與世同流合污,又豈能事奉主呢? 以色列人在獻祭時有兩件事是要作的,首先是要把祭物的心臟洗淨,然後把腿洗淨,才獻上的。 把心臟洗淨代表內心的潔淨。人是看外表的,但耶和華卻是看內心的(撒上十六:七)。今日有很多人只注重外表,不注重內心;只有外表的敬虔,心裡卻遠離神,人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四章廿三節)。我們要注重內心的事奉,看看是否洗淨成為聖潔,或者是口是心非呢? 世人注重的是外表,我們要與他們有所分別,內心要潔淨,心要真正誠實。我們的心要聖潔,不能有污穢,假如有就不配事奉神。一個人的心猶如中央政府,管理一切,發號施捨。 事奉主要心靈誠實,這樣的獻祭,就是如常日以色列人把祭物的心臟洗淨一般。 不但心裡要洗淨,外表亦要洗淨。腿就是代表行為,生活,亦代表能力。 事奉主不但要內心聖潔,行為、生活亦要潔淨才有能力事奉主。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今日基督徒要聖潔,一定要在外表表現出我們裡面有的是什麼。內心有神的信心,變心,外面就要表露出來。若果你不是基督徒,就可以裡面一套,外面一套。但我們既是基督徒,就不能似法利賽人。今日我們要自問一下我們的生活是否能榮耀神。 教會福音工作之所以難作,成效少,人心不悔改,最大的原因就是基督徒的生活無所表現,別人在我們身上看不見耶穌。耶穌在世時,祂榮耀神,當祂升天後,人們再看不見耶穌,而是要在我們身上著耶穌,正如保羅所說,他活著就是基督。 我們今日是否讓人在我們身上看見耶穌呢?我們是否聖潔呢?求主幫助我們在行為及生活十都能聖潔,這就是把腿洗淨。 今日我們事奉神的人,一定要洗淨自己,內外都要聖潔,如此事奉才能蒙神悅納。不但基督徒加此,教會亦需聖潔(以弗所五章廿六節)。我們自己的能力有限,惟有求那加添能力的神,使我們都能聖潔來事奉祂。 獻上活祭 戴伯福 利一1—17;羅十二1—2 今後每期週報上都會有一句餘句,並每月有一句標語,一則可以為「主日(早晨及晚間)講道的主題」再則為「信徒生活的目標」三則為「教會工作的中心」,今天除崇拜外將開和會商議教會年度預算決算並要補選長老執事,教會任職者必須是一般信徒的模範,所以各位務必恨重,考慮選舉。 為這種種原因,我們真需要再次思想奉獻的道理,本月標語就是「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將以奉獻為主題而共勉之。一個人即使能抓住神的應許至少肯奉獻十分之一,神給與的卻是恩上加恩,我們應該知道約但河的水是因為抬約櫃的祭司腳先走下河中,水才為他們分開,要有信心奉獻的精神付出這些時,神的應許輿祝福一定跟著而來。信徒重生後,保羅說第一先要奉獻自己給主然後必能成義成聖(羅六16)十五年前當我決心奉獻時回想,從前我尚未重生還作罪奴的時候,一天趕三場電影,通宵打麻將,如今有人問我你一天三,五次講道不累嗎?不用掛心,從前我會獻我的肢體給不義不法,怎不能照樣將我的肢體獻上給主呢?以前用在犯罪上的時間和精力不是要比講道所費的更多?感謝主,贊華主! 神讓亞伯拉罕有機會榮耀祂,有人說在獻以撒的事上他是最勇敢的人,神為什麼大大祝福侄伯拉罕?因為他樂意將最寶貴的當為燔祭獻上,一個本身高興為主殉道的人也就是最好的奉獻,這時周圍一切在他眼中看來都是糞土,微不足道的。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21:l):,因為有神的慈悲(憐憫)我們才能到施恩座前奉獻,神說外邦人,猶太人及一切人類都犯了罪,該得報應;如今卻因神的慈悲,憐憫用祂的愛子的血救贖世人,使我們因信得以稱義,所以我們就像羅馬書4:4—5節說「不作工的得工價」這就是恩典,被稱為義的罪人是更應該將本身獻給神的。神在法律以外開恩典的門就是為救我們,保羅說主既為你捨命,今日你尚活著豈不應該獻上自己為祂而活嗎?主耶穌最後把身體當作活祭奉獻,真是最好的榜樣了。 利未記前五章所說的五種獻祭,則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都在我們的主耶穌身上而完成,每樣都是蒙祝福的,保羅效法基督的樣式奉獻自己當為活祭,我們在年初的時候也來細想一想,我為主付出了多少?我活是為基督嗎?有一點必須注意:燔祭的牲畜是活生生的,是聖潔的,所以我們的行為也要有基督的活氣,分別為聖才能榮耀祂的名,最後我們當想主說「為了救你獻上自己,為我你將如何?」 事奉神開端 曾霖芳 利一 當以色死人要離開埃及的時候,摩西對法老說:「找們要到曠野地方去事奉神。」後來,他們到了曠野地方,便搭了一座帳棚,在帳棚地方事奉神。一個基督徒在世界裡面,被神揀選出來,好像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一樣,目的要他們事奉永生神。 在曠野地方,以色列人天天獻祭;祭司在裡面燒香;天天這樣事奉神。今天要注意這個問題,事奉神是天天事奉的,所以我們要天天事奉神。 在天天事奉神的事上,頭一件引起我們注意的,就是祭壇,他們天天要在祭壇上,獻上馨香的燔祭,事奉神。 利未記第一章,講獻祭的事,有時把獻祭的真理,講作奉獻的真理,是對的。最初的意思,每一個以色列人都要獻祭,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有份在祭壇上。獻上馨香的燔祭,每一個以色列人要到這地方事奉神。這事奉是指著每一個以色列人說的。每一個神的百姓,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獻上馨香的燔祭,這樣的事奉是天天的,是經常的事奉。 今天要注意這個事奉的問題,一個人得救了以後,對於永生是無問題的,將來的事沒有問題,但活在地上,有二件事情要注意,第三日已經過了,我們走人生的道路,最要注意的,是倚靠主。主要的是:與神同行,我們行事為人,要照主的旨意,不是照自己的意思。我們行事為人,要跟從主的腳蹤,走人生的道路。在一生的光陰中,都要這樣。其次,我們在世界上生活,要在曠野的地方上事奉神,在祭壇上獻上馨香的燔祭,每一個屬神的人,天天要到神面前來事奉祂,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一生要好好的事奉神。 一、被揀選的事奉 今天要注意的是:怎樣事奉神,頭一件事情,要知道獻祭的東西,是神所定的,所獻祭的東西,不是隨便可以獻祭的,比方馬不能獻祭,豬不能獻祭,駱駝不能牽到祭壇上宰了,驢也不能牽到祭壇上獻祭。對於這獻祭的牲畜是特別指定的。神所揀選的,都是好的,神揀選什磨東西可以獻祭呢?揀選牛可以獻祭;揀選羊可以獻祭;因為牠們都是潔淨的牲畜,牠們是分蹄倒嚼的。 神將所有的牲畜,分別那一類是不潔淨的,是污穢的;另一類是潔淨的;第二天已講這個真理,就是我們既是被揀選的,行事為人,就要從世界分別出來。我們是屬於神的,要與世界有分別。 今天讀利未記第一章,就是這個意思,把祭牲放在祭壇上事奉神,牠們一定是被神所揀選的,神把牠們從牲畜中揀選出來,不同其他的牲畜,牠們是分蹄的,牠們用腳走路,蹄是分開的,這是表明在世界上是被揀選的。就是表明在世界被揀選的人,是被分開出來的。所以我們不要同世界混雜在一起,因為我們是被分別出來的,是神所揀選的。只要是被揀選的就可以事奉,你是從世界召出來的,你就要事奉神;那些從埃及召出來的以色列人,到曠野地方,他們就在曠野地方事奉神。 這裡所講的事奉,是不分等級的,只要你是被揀選的,你就可以事奉。牛很大,價值也大;羊比較小,價值也少;邊有斑鳩雛鴿更小,價值更便宜,不須化多少錢就可以得到。這裡雖然有三個等級,這三個等級是以價值來分的。可能世界上或有好多等級,有的是有地位的;有的是沒有地位的;有的是大人物;有的是小人物;有的是更卑微的;雖然在世界上有等級,但在事奉上是不分等級的,只要是神所揀選的東西,或者是牛,或者是羊,或者是斑鳩、雛鴿,牠們是一樣被悅納的。在世界雖然有分別,在神面前只有一種分別,只要是被種所揀選的族類,與世界分開,到神面前事奉,不論怎麼樣,在神看來是一樣的,這事奉是一樣被神所悅納的。我們被悅納的是神所揀選的族類,不是看自己有幾多的本事,有幾多的價值,乃在是不是神所揀選的;是不是屬於潔淨的族種;是不是與世界分開出來的。如果是屬靈得救的人,從大到小;從最高到最低;無論怎麼樣的,在事奉上都是一樣的馨香,用牛宰了,切成一塊一塊,燒在祭壇上,很是馨香;用羊宰了,切成一塊一塊,燒在祭壇上,也很馨香;用斑鳩雛鴿獻祭也很馨香;只要是被揀選的族類,靠近神面前,獻祭,這事奉都是蒙悅納的。 二、受察看的事奉 第二件事情要注意的是:當這祭牲牽到祭壇之前,必先要受檢查,要察看有沒有毛病,如果有毛病,就不能放在祭壇上敝;要察看有沒有殘疾,如果有殘疾,就不能放在祭壇上獻祭;檢查祭牲的身上,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檢查好了,完全沒有殘疾,沒有缺點,然後放在祭壇上默給神,這樣事奉,便蒙神的悅納。 一個已經在世界上被神揀選出來的人,可以事奉祂,因為他是被揀選的族類,可以事奉神的。但資格還不夠,還要有第二次的檢查,就是要檢查要宰殺的祭牲,有沒有毛病,有沒有不正常
;然後才可以獻祭。如果說:我是神的孩子;是被揀選的族類;保險可以事奉神,這並沒有錯。但是,在你的身上,如果有明顯的缺點,到神的面前來,這虧欠便影響你的事奉。 第二件事情和第一節同樣緊要,如果你是已經被揀選的,必須再揀選,聖經告訴我們:「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既召又要選,意思要我們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救恩相稱,如果不相稱,怎能事奉神呢?比方一隻牛牽來獻祭,姐果牠一行一跛,祭司就要攔阻這牛獻給神,因為牠的身上,有明顯的毛病。好多基督徒有不好的行為;有很大的毛病,怎麼可以事奉神呢?比方昨晚跳舞,跳到天亮,第二天到禮拜堂唱詩讚美主:昨晚打麻將到半夜三更,第二天在唱詩班唱詩;我不是說這些行為在得救上有問題,乃是這些行為顯明你有毛病,你的行為不好,你有顯明的毛病,到神面前,不能有好好的事奉。 到神面前事奉,先要檢查你的行為怎樣?如果你的生活怎樣腐敗;你的家庭生活怎樣不正常:天婦之間有許多不清不楚的事情。這樣事奉神,神怎能來悅納你的事奉呢? 利未人在十二支派中是很特別,聖經告訴我們:利未人是代表全體以色列人事奉神的,這種事奉是代表全體的事奉。神百姓的代表。聖經又告訴我們,利未人要做祭司,也不是個個人都可以的,利未記第十一章,講許多人不可以作祭司,比方駝背的,就不能做祭司,駝背的人很難看,怎能到神面前事奉呢?必須文雅,穿起細麻布衣服,安靜小心,到神面前事奉;瞎眼的,不能做祭司;有皮膚病的不能作祭司,全身的皮膚有病,很可怕。神說,你很污穢,怎能事奉找呢?崩鼻的,不能做祭司,做祭司的人,要端端正正,醜容的不能到神面前事奉。各位弟兄姊 妹!不可太注意字句,乃是用來象徵在世界上的事奉,那些有缺陷的不蒙神悅納。 如果我們的眼有毛病,應該快快醫治,在香港這個地方滿街黃色的報紙很多,好多基督徒每天不看黃色的報紙,不覺得有趣味,連家中的小孩也看這些報紙,如同眼睛有毛病的,怎能好好的事奉神呢?如果外表有明顯的毛病,或者在眼上;或者在身上,無論什麼地方有毛病,一看就看出來,有很明頭的毛病,一定不會好好事奉神。 基督徒得主的恩典,得主的憐憫,是從罪惡的族類,揀選你進另外的族類;還要受第二次的檢查,這檢查很嚴格,連崩鼻的也不行,一點不馬虎,一個基督徒要常常省察。 大衛怎樣省察,怎樣向神祈求鑒察他;他是事奉主的,他是屬靈的,在靈性上有很好經驗的人,他禱告說:「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找,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找走永生的道路。」 三、經痛苦的事奉 第三件事要注意的:到神面前事奉,會有痛苦,要經過刀;要經過火,這是一定的,一定要經過刀和火,祭牲牽到祭壇,用刀把牠宰了。流出血來,再把牠切成一塊一塊,切好了,放在祭壇上燒;祭壇上放著柴,柴上用火燒著,聖經告訴我們,要經過刀,要經過火。事奉神不是容易的,你要事奉祂,你必要受苦,如果與世界的人同化,你不受苦,怎能事奉呢?要事奉神,一定要經過刀和火,一定要受苦,在地上因事奉而受苦。 聖經上說,雅各的事奉,他的頭被希律斬下了;希律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又捉拿彼得下監;他們為主道受苦,一同在事奉上受苦,與普通的人不同。 舊約聖經又告訴我們: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事奉真神;不事奉巴比倫的神,被丟在加熱七倍的火窯中,你要清楚澈底的事奉神,有時會受逼害的。 我曾認識一位元時牧師,他信了主,很是敬虔,時時祈禱;讀經,外表完全改變了,一看他,便覺得他很特別。他在家裡,曾受遇逼迫,他父親逼迫他,對他說:「你如果信耶穌,我把你打死,你信不信?」他說:「我信。」他不能不信,他父親拿洗衣的木棒從頭上打下來,他痛得身子搖一搖,他父親問他:「你信不信?」他說:「我還是相信。」這真是感動人的一回事,他一生最感動人就是這一件事。在人的逼迫之下,他不改變信心,一樣事奉主。 有一個人因信仰失去了遺產;有一個人因信仰失去了母親的愛;有的因信仰的關係,失去了兄弟姊妹對自己的同情;有的因信仰的關係,失去了同學的感情;有的人因信仰的關係,人家都討厭他,誹謗他。聖經告訴我們;要經過刀;要經過火;要我們向罪中死,向主活。 印度有一位著名的傳道人,名字叫孫大信( SundarSirgh),他生長在外教的家庭中,因為不同信仰,他信了主,人家勸他,他不改變這事奉,他認為這事奉是一生的事奉;這信仰是一生的信仰;他的父親迫害他,把毒藥給他吃,他知道沒有辦法,不得不吃,他吃後,中了毒,身子不能動,幸虧神憐憫他,後來,他做了很大的工作。 這裡告訴我們:要動刀,就是要殺;殺了以後,要剝皮;剝皮是很痛苦的。剝皮以後,切成一塊一塊,用火緩綬地燒,這就是苦難,在地上隨處有苦難,每一個信徒為主受苦,為主的名受苦,在苦難中:神將平安賜給他。 不要想信主之後無苦難,可能我們的事奉要經過刀;要經過火;這樣的事奉是神所悅納的;這事奉是馨香的事奉。若有人愛神,這個人是神所知道的,他受苦多少,必蒙紀念,為主的名受苦,這人便有福了,從前的先知也是這樣受害的,可能信了主之後不平安,這是當然的事,這是必然的遭遇的,我們要為祂受苦。 四、裡外洗淨的事奉 第四件事要注意的:就是當獻祭的時候,要將這祭物洗乾淨,大腿要洗乾淨;裡面的臟腑要洗乾淨;要洗幹掙,然後才能獻祭,可見這事奉是乾淨事奉,而且裡外都要乾淨。希伯來書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的內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我們把不乾淨的除去,把不好的行為除掉,腿是代表行為,把腿洗淨就是除去死行;臟腑是代表裹面,即洗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可以事奉神。 事奉神的事情也是這樣,好多人表面上的生活很清潔,表面雖然好,但裡面的深處有毛病,他們仍偷偷地看不好看的東西,看不見他有毛病,但裡面有毛病,深藏在人不知不覺的地方,裡面不幹掙的東西攔阻他與神面對面的事奉。 五、整個的事奉 第五件事要注意的:這馨香的燔祭,必須整個燒在祭壇上的 ,這事奉是整個的事奉,完全事奉,不留下一件。這件事最難,人都是喜歡局部事奉的,比方七天有一天事奉,把主日歸主為聖,其他六天隨隨便便。上午禱告;中午晚間馬馬虎虎。有人以用口事奉,只參加一點佈道的工作,他的腳,他的眼仍留下為自己
,這也不是好的事奉。好的事奉是沒有為自己留下一些什麼,一生一世為主,天天保守自己在主裡;站在真理上,靠著聖靈多方禱告祈求,過敬虔的生活。我再說:可能有人是一半的事奉神
,一半事奉世界;於事奉是一半的,另有一部份拉住我們,仍有保留的地方。真正的事奉,沒有保留,完全事奉祂,才是馨香的 ,才蒙祂悅納。 信徒的奉獻 吳寶吾 利一 (一)燔祭的牛:牛是表明有力量的牲畜,更是富者,足所能有,信徒也有才能德行如牛者,學問才德,事事具占優勝,方之有力的青年宦者,遵行誡命,又富於財,耶穌要求於他的也大,他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馬太十九之廿一節)、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馬廿五之二十節),這與我們信徒有切膚的教訓,如信徒富於資財,或優於學問,高於本領,都當在主前犧牲,不私留幾分,以財經商,以學求官,以能益己,找們受職的人,惪如牛剖肉剝皮,何其痛苦,水洗何其聖潔,為主的事,而含辛茹苦,苟無此志而供職,則一見儕輩中有事事較之富足者,必怨己之望麈莫及,遑論振興教會嗎。 當時的使徒,金銀我都沒有,羅馬教之所以能普及天下者,實法蘭西氏之功,各懷克己利他之心,能安於貧賤,故得上主大用之,他們心裡所充滿的,不是錢財,也不是兒女,完全是上主的道(詩七十七篇十四、十五節),要知在上主面前的人,不可自誇,只可自卑(林前一之廿七至廿九節),上主是充滿的主(耶廿三之廿三、廿四節),可惜人不儘量來領取,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八十一篇十節)。 許多到上主前的人,願惜自己,肉捨不得剖,皮捨不得剝,怕破懷難堪,那知在上主前的人,葉編裙子,難遮羞恥,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四之十三節),若是越親近上主,就越要破壞,無非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之二節)。 (二)燔祭的羊
羊表明中等的家,比不及牛的力量大,都在鳥的價值之上,對於獻供羊的工夫,雖不剝皮,但同牛一樣的牽殺,剖開水洗而皮還未剝,羊皮在上主眼中看為最有價值的東西,他的用途,始祖犯罪,遠離上主,真神耶和華上主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三之廿一節),一直到現在,要親近上主,就必須披上羊皮,至於羊的其他一切,皆奉獻歸於上主。 我們是上主的小羊,除皮披在身上以外,全身全心,不得私留,完全奉獻,如此活著,就是基督,不是像基督,不是學基督,然而我們竟不能活為基督,因為裡面未能奉獻,外面雖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之十五節),因為外面作猶太人,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體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義文(羅二之廿八、廿九節),撒母耳看不出上主揀選的大衛,因為不是看內心,以色列看中掃羅為王,因其身體高大,一個不奉獻身體
,終被上王棄絕,耶穌有血肉之體,反倒虛己,事事不憑自己,(約五之十九個、三十節),我們要達到上主為我們預備的目的 ,並不須我們自己預備的目的(王下十八之三節),有人說這樣奉獻,不成了一個死人嗎,但是死人正需要耶穌,因耶穌是死者的救主(路八之五十四節、五十五個),弟兄們;我們當進到十字架,讓聖靈進到我們裡面,卻是少不得奉獻。 (三)燔祭的鳥
鳥是上主吩咐貧窮無力的人,也有奉獻的必需,不要以為上主所需要的祭牲,定規要大的牛,或次大的羊 ,至於貧而力無者,對於奉獻問題,可以避免或缺少一分子,上主的奉獻中,不遺小,小者可以鳥奉獻,信徒中有知識不多,或知讚美詩一二首,聖經一二節,窮而且寡婦人。亦有奉獻二文小錢的,得蒙悅納,以鳥奉獻,不及獻牛羊的工夫多,剖肉割殺、剝皮、水洗等等,獻鳥的完全由祭司代行,並無若何工夫,也可預表道德高,力量大的,在上主前工夫多,無道德而力量弱的,祭司代行,力量大的牛羊,可預表猶太人,鳥可預表外邦人,白白的得救,可憐猶太人遵守律法尚得不著義,其故安在,聖經告訴找們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羅九之卅二節),又說因為上主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二之十一、十二節),俗語說:江山易改,品性難移,善不是作得出來的,乃由本性生出東的(詩百十五之一節;耶十三之廿三節),所以無論何等人,在上主面前皆有奉獻的義務,小可以小獻,不必待大乃足以獻,會幕中大才大用,小才小用,有時小獻,猶貴於大獻,更能榮耀上王,會幕最榮耀燦爛的,不是由小針細線所繡成的基路伯嗎,上王不但貴乎大者,也不嫌乎微小,掃羅大衛基甸,曾被上王用以勝我們的敵人(撒旦)就是自卑於大能的手下,上王能叫他們升高(母九之廿一節;士六之十五節),西國有一個聖安柬尼修身養性,遠近皆稱為聖 人,有夜從天上呼叫他說,安東尼你還趕不上居在亞力山大城某皮匠完善哩,安東尼隨即去訪問某皮匠的究竟,才知道他的完善,不過在日常小事上:一、每早晨替人祈禱。二、注意貧賤的朋友。三、不欺詐取利。四、不失信。並不是什麼大作為叫他完善哩,樂平佈道會,新年在四處佈道賣書,當中韓順友徒工為生,向來無所不為,姻酒分癮,大得無比,靠著主都悔改,在人看他們佈道,以為無益,道理不多,那知有一位六十五歲的盛洪老,因靠主戒了洋姻,只是黃姻無法戒脫,這次因聽韓順友現身說法,洪老大受感動,當夜就戒了嗜好,直到如今,所以上主不遺棄小的鳥,在上主前奉獻與牛羊得蒙悅納,並沒重輕。 會幕中的呼喊 利一1—2 我要與各位一同思想利未記全書的大意。各位大概都知道創世記是講人類的開始和敗壞,人犯罪到一個不可收拾的地步,沒有盼望了。接著就是出埃及記,靠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以色列人被贖出來,今日我們仍靠著主的寶血得救。但神不是只要我們得救就算了,祂還要我們親近祂。犯罪的人是不能和神親近的,要親近必要有一個妥當的方法,利未記就是神想出來和人親近的法子。「會幕」就是神和人相會的地方。不是人先愛神,乃是神先愛人,不是人先要和神親近,乃是神先要和人親近,所以神一開頭就在會幕中呼叫我們,(呼叫摩西就是呼叫我們)。祂為什麼呼叫我們呢?就是要我們在得救之後常常親近祂。要親近神必須經過祭牲的血,無論是牛的血,羊的血,鳥的血,都是預表主的血。我們能在今日隨時隨地和神親近,就是因為有主的血。 利未記這書名乃是人所起的,按照原文名稱的意思,是:神在那裡呼叫我們。各位,神既在那裡呼叫,你有沒有聽到?神既呼叫你,你將如何應付?你將如何進到神那裡去?舊約時候。人不能進入至聖所,以色列民只能站在外院,祭司只能到聖所,大祭司進至聖所也只能一年一次。大祭司如何進入至聖所呢?乃要帶著血;要帶血,必先要獻牲畜為祭。利未記中共論到五種祭,就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家道豐富的人獻燔祭,總以一隻牛為祭牲;家道普通的以羊為祭牲,家道貧窮一點的就用一隻鳥作祭牲。如以牛為祭牲,大祭司把牛殺了以後,就要把牛血抹在祭壇的四角。哦,他所以能進到神前,有一件不可缺少的,就是祭牲的血,這是預表主的血。各位,你看神是何等的愛人,新約時代人可以藉主的寶血親近神。這血不但在地上時我們要依靠,在天上時也要依靠,這要作為永遠的紀念。除靠主的寶血之外,沒有別的救法,除靠主的寶血之外,沒有別的親近神的方法。這本利未記乃是神對摩西所講的特別的旨意,乃是神的傑作。從四月一日起,摩西以一個多月的功夫,寫成了這本書。這是一件困難的工作,如同馬可福音以短短的十六章記載了主的一生一樣不容易。這不是人的工作,乃是聖靈的工作。在利未記全卷書中,找不到聖靈這一名字,其他如創世記出埃及記民救記等等的書中都有提到,惟獨這本書裡沒有。這本書論到五樣祭,都是覓證主耶穌。利未記全書有一特別之處,就是神的話是直接對人說的,不像後來藉著士師,先知說話。這本書中有五十六次是神直接向人說出話來,叫人接受。各位,我們要直接從神那裡聽祂自己說話。固然看書聽道也能聽見神的話,但這是間接的,直接從神前領受不是更好嗎?我從前在杭州對華東神學院的學生也曾這樣講,要直接領受神的話,靠教師教出來是有限的。應當常常讀經祈禱,跪在神前聽神親自說話。本書說:人可靠牲畜的血得著潔淨,來親近神。神是聖潔的,故叫人也要潔淨。神不但說明如何潔淨身體,連什縻是可吃的,什麼是不可吃,不可摸的,統統都指示詳盡。這教訓於我們也很有關係,願神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以親近祂。利未記全書廿七章,若要分段,那是很明顯的。前十章是說靠著祭牲的血可以朝見神;十一章至末章是說人要聖潔。我現在因時間關係,不能把五祭都講,只講五祭中的第一祭——燔祭。燔祭,按原文的意思是「被燒的祭」,中文翻為「燔祭」,也很切當。獻燔祭必要經過五步手續:第一步是預備祭牲,或是牛,或是羊,或是鳥,但不論那一種祭牲,必須要毫無瑕疵。凡眼睛、身體、腳等等部份,都必須沒有毛病,完完全全的獻上,神才悅納。這對基督徒有何教訓呢?出埃及是表明得救,得救之後仍要將身體獻上。如保羅所說:將身體獻上,是潔淨的,是神所喜悅的。你要無瑕無疵的獻上,完完全 全的獻上。獻上的燔祭牲是都要被火燒掉,不能有一點剩下。倘若不燒掉,那麼獻祭的人或者要取回一點了。今日一般外教人就是這樣行,名稱祭祖宗,其實是自己吃掉的。獻上了燔祭牲是拿不回去的,祭牲在祭壇上已經變成了灰,有誰願把灰拿回家去呢。你和我就要如此完完全全的奉獻給神。第二步手績是默祭的人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意思說這牲畜是代替我的。舊約時代可以有代替,新約時代是沒有代替的,乃要把自己獻上。按手的意思是人有了罪,叫這無罪天真的牲畜代擔我的罪,這就表明主為我們擔當罪孽。祂釘在十字架上,就是為了我們的罪。第三就是把祭牲殺了。殺了之後便流出血來。今日被殺的就是主,本來應該你我被殺,但是由主代替了。祭牲就是代替獻祭者被殺。第四步是祭司把血盛在器皿裡,抹祭壇的四角。哦!主的血不但能洗淨我們的罪,還可應付各方面的需要,如同祭司把血抹壇的四角。詩篇一百零三篇中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主的血不是只洗一部份罪孽,乃是洗一切的罪孽。沒有一種罪孽是主的血所不能洗淨的。請問你的罪是否都潔淨了?還是有一兩件罪孽留著?祭司乃是把血灑壇的四角,不是只灑一角。主的寶血還能勝過魔鬼的控告,我們能藉主的寶血吩咐牠遠離我們。有一位老牧師說:魔鬼好似一隻狗,主的寶血如同一條鞭子,牠如狂叫狂跳的來嚇你,你只用鞭子著力的打下去,牠便要拼命的逃跑了。第五,等到血灑好了之後,便要用火燒,於是燔祭牲便藉著火升上去,直達到神面前。請問,你是否升上去?你或者說怎麼升得上呢,就是著力的跳一跳,還是要落下來的。哦!一個奉獻的人,就是已經離開了世界,升上去了。希伯來書說:那本是世上不配有的人。歌羅西書說:他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奉獻不是重擔,乃是權利,是提高了你的地位;這是何等的福氣!請問你是否站在升天的地位上?保羅說:他要走完的路程,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年老的西面看見了主之後,便禱告神說,如今可以釋放僕人安然去世,這也如同獻上的燔祭上升。你應有一個升天的地位,那麼你就可以看到沒有見過的事。如經上所記:神為愛她之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朶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你要得到這一地位麼,就把自己奉獻。神也要你這樣的奉獻。 獻馨香燔祭——自己獻給神(譚志陽) 利未記第一章 在利未中記載了五祭:即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本章是記載五祭中的第一祭——燔祭,又名“馨香的火焚祭”(利1:13)。 利未記中告訴我們,犧牲和獻祭是可以交替使用的。通常特指的犧牲品被稱作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人向神獻祭,就是把祭物燒在祭壇上。在舊約時代,獻祭是來到
神面前,能與他和好的惟一方法。不同形式的獻祭有不同意義,因為每種祭祀都與特定的生活處境相關。頌贊 神、敬拜 神、感謝 神,固然要獻祭,而求他赦罪、與他相交,也一樣要獻祭。本書前七章講到各式各樣的獻祭,以及獻上的方法。 本章的第一就論到“向 神獻祭馨香的燔祭”,本書的要義是表示主耶穌為我們獻於 神的馨香供物(弗5:2),同時又表示基督徒當向 神奉獻自己作為活祭(羅12:1,腓4:18)。 一.以牛獻為燔祭(1-9) 1.獻祭之人的本分
1-6 A.必須在會幕門口: 1-3節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 “會幕門口”是指祭壇所在的地方,那為什麼又要“獻祭在會幕門口”呢?這就是表示向人們擺出公證(詩116:14)。獻祭的時候,必須是本人親自來獻祭的,這就表示願意獻身為主的人是沒有人可以代替的,必須要自願(歌2:7),因為祭物必須獻在祭壇上才滿足於 神的心願。獻祭是一件非常神聖的事,是不可隨隨便便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獻的,唯一南獻祭的地方就是——會幕門口。 B.必須獻無殘公牛: 3節 ……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神對獻祭物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必須沒有殘疾!“殘疾”表示有罪不沌,沒有完整。只有將那些沒有殘疾(無罪)的祭牲獻上,才蒙
神的悅納,只這樣才能代替不完全的人。我們的主耶穌是無罪的,因此只有無罪的耶穌才能為我們奉獻給 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 C.必須按手於牲頭: 4節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為什麼必須“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才蒙悅納呢?因為獻無殘疾的牛為祭能夠代替人的罪,義就歸於獻祭者了。這就正如耶穌基督不我們成為馨香的活祭物(弗5:2),使我們的奉獻可蒙 神悅納(羅12:1)。 D.必須在神前宰牛:
5節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為什麼“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呢?因“公牛”是耶穌基督的代表,他為了我們能夠蒙 神為義人,並且領受永生的生命,必須要在 神面前被殺流血,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憂患,才能洗淨我們的罪孽(彼前3:18,來9:22,賽53:1-12)。 E.必須要剝皮切塊:
6節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 宰牛以後,進一步就要剝皮切塊。“剝皮”就是表示除去外表與假冒的意思(路18:11-12)。“切塊”就是表示徹底的破碎與真誠(撒上1:10-11,約4:24),這種與新約中記載馬利亞打破玉瓶獻香膏於主是同一個含義(可14:3)。歷來,凡真心獻屬靈燔祭的,都有“切塊”的經歷。事奉的 神的人啊,你我肯被“切塊”嗎? 2.亞倫子孫的本分 7-9 亞倫的子孫是 神特別膏立的祭司,他們的工作和任務就是替百姓在 神面前獻祭,這也是他們的本分。 第一,要奉上牛血。5節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這是表示罪已經得赦免了。 第二,要灑幕門口。5節
這就是表示主耶穌的血鋪成了進入救恩的門路,使人門得著生命(弗2:13,約10:7,14:6)。這如以色列民即將出埃及的那天晚上一樣,把血塗在每家每戶的大門口,使
神越過而得保存性命(出12:7,13)。 第三,要灑壇周圍。 5節 要把牛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是表示主耶穌的救恩臨到各界人類,拯救那些願意來到
神“祭壇”旁邊的人,他都用“血”來洗淨,得以成為聖潔。也就是說,今天我們的蒙恩,乃是“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前1:2)。 第四,要擺上壇火。 7節 這一節經文告訴我們說: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擺上壇火”是表示奉獻給 神的人都必須受“火煉的試驗”(彼前4:12),這就是“火洗”(太3:11)。主耶穌經歷了祭壇之火,是當受洗(路12:50),我們也必須要受主所受的火洗(可10:39)。 第五,要獻上祭物。 8節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獻肉塊”——表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獻上破碎的身體(可15:15-20,詩22:14),並且激勵我們為愛主而願意破碎自己(西1:24)。“獻脂油”——表示向 神獻誠心誠意(詩103:1-2,51:6)。“獻牲頭”——表示身 神獻上自己的主權(羅14:8,箴23:26)。 第六,要水洗髒腿。9節
“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 這是表示每一個依靠主的人都要洗淨內心和行為(詩119:9)。 第七,要一切全燒。 9節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燔祭”的希伯來願意是“上升之物”,表示把自己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地獻於 神(申33:10,詩51:19)。因此,在 神的面前經過“全燒”就“不再是自己的人”了(林前6:19)。 應用: 其實,神當然不僅要人獻祭,他也要人存悔改的態度。外表的行動──獻祭,與內心的改變──悔改,必須相輔相成。不過,我們必須切記,無論是獻祭,或是悔改,都不能真正除罪,惟獨神能赦免人的罪;這是很重要的真理。幸而赦罪是出於神慈愛的本性。你有否來到他面前,領受他的赦罪呢? 經文: 他們要將你的典章教訓雅各,將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要把香焚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獻在你的壇上。(申33:10) 二.以羊獻為燔祭 (10-13) 第二種祭物就是獻綿羊或是山羊為燔祭。 1.對羊的要求——無殘疾
10節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這裡的獻羊,與第三節獻祭公牛的要求一樣,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公羊。而人卻往往是相反的,許多人都會等到自己有病了、殘疾了、年老了、甚至都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時,才說:我要完全奉獻給
神,為 神作工。這豈不是笑話嗎?可憐,可憐呀!(傳12:1-8) 2.宰牲的地點——于壇邊
11節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 為什麼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呢?這是表示真正的奉獻才能達到 神的面前(徒10:1-4)。 3.祭司的服事——獻燔祭
11-13節 A.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 這就是預表主耶穌流血的救恩是普及全地,為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可16:15,約3:16,羅1:16)。 B.將祭物擺在壇之柴上: 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祭牲只有擺在壇火上上面,它才能發出馨香。我主耶穌基督就是如此甘願將自己擺上在十字架的祭壇上,才能發出救恩的香氣——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今天, 神同樣要我們獻身為活祭(羅12:1),擺在祭壇上發出基督的香氣——愛!然而有很多人因為怕“火”而不敢擺上,結果就從壇上跳下逃走(提後4:10)。弟兄姊妹啊,你我願意為主擺上嗎? C.要用水洗淨臟腑和腿: “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 這是表示我們奉獻給 神的人一定要用水藉著道把自己的身體和靈魂的污穢完全洗淨,以至於凡敬畏 神的人得以成聖(林後7:1)。 D.把祭牲全然獻為火祭: 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耶穌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弗5:2),他把自己全然燒在祭壇(十字架)上,到最後連一點血和水也沒有留下(約19:34)。 應用:戴得生的一家人為救中國的千萬靈魂,竟然把自己全然燒盡,獻身為中國。弟兄姊妹,你呢?願意走上祭壇為主為靈魂全然燒盡嗎? 經文: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簽,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 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上。(尼10:34) 三.以鳥獻為燔祭 14-17 這一段提到以鳥獻為燔祭,但是若是以鳥為燔祭,就有兩個方面:一,有時可以按照定例(利12:6),二,有時是根據獻祭者的力量不夠而准予獻鳥(利5:7)。 1.獻者以鳥獻為供物
14 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 這裡允許以兩樣鳥為供物:一是斑鳩;二是雛鴿。這兩樣鳥都是善良之鳥,獻斑鳩或雛鴿為燔祭,正是表明了主耶穌基督的降卑受難(腓2:6-8),雖然他曾經心裡甚是憂傷,然而他還是要順服天父的旨意而獻上了。這也可表示基督徒當在主的美德裡面(太11:29),獻在 神的祭壇而得蒙 神的喜悅(羅12:1)。 2.祭司把鳥拿到壇前
15-17 A.把鳥頭要揪下來: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 為什麼要把鳥揪下來呢?這是表示 神首先要奉獻者把“主權”的“頭”揪下來(太26:39,加2:20),這樣才能蒙
神悅納,因為 神不需要人自誇的奉獻(路18:11-12)。 B.把鳥身燒在壇上: 把鳥燒在壇上…… 這是 神允許那些貧窮的人可以把鳥燒於祭壇上,表示 神並不輕看貧窮者的小小奉獻,甚至只有寡婦的“二個小錢”(利5:7,可12:15,路21:1-4)。 C.把鳥血流在壇旁: 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這是表示 神要將用血來洗淨那些站在壇旁事奉的人,同時
神又我們效法主耶穌的付代價,主如何愛我們,我們也當如何愛主(約21:15-17),也表示這“祭壇”的路是主用他的寶血所開闢的! D.把鳥嗉髒物除掉: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髒物”或作“翎毛”)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我們知道鳥類吃的食物不像牛羊那樣由主人指定的食物,因此獻鳥時當除去嗉子髒物,這就表示我們當以清潔的心靈來事奉 神(羅12:1-2,箴23:26)。 E.把鳥翅撕而不斷: 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 為什麼又要把兩個鳥翅膀撕開,但又不可把它撕斷?將鳥兒兩翅撕開擺上壇火,是 神要奉獻者向他立誓約的表示(創15:10)。意思就是說,將身心為主耶穌而完全擺上,任主使用(羅14:8)。 F.把鳥兒燒為火祭: 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斑鳩和雛鴿都能夠成為火祭,這就表示凡樂意捐獻的,都能成為極美的馨香之祭,得蒙 神的悅納(林後9:7,腓4:18)。 應用:奉獻給 神的,並不在乎多少,只在乎你有無甘心樂意。既然要給神獻上自己,就要甘心樂意成為火焚祭而發出的香氣,你願意獻自己作為 神那馨香之火祭嗎? 經文: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資預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林後9:5-8) 全然奉獻 一切屬主(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感謝你的呼喚,使我此刻有親近你的權利,我願全然屬於上主。 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西奈山下,蒙召進入神的恩約裡(一般稱為西奈之約或摩西之約),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參出19:6)。利未記的主題,正是演繹以色列民如何履行祭司的身分,在現實處境的不同環節上,如何活出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開始第一個字是「呼叫」,這是立約的主從會幕中向其子民發出的召喚。會幕的設立有兩個目的:1展示神的同在,住在以色列民中間(參出25:8);2這是分別出來的地點,神與人在此相會相交(參出25:22)。神從會幕中向人發出約會(dating)的邀請,滿身塵俗汙穢的人,若要來到聖潔之主面前,必須先除去罪汙,身心潔淨,才配得站在神面前,跟祂相會。 利未記一開始,就講述五個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這不只是宗教上的禮儀,當中更蘊含了屬靈的原則,指引那些赴約與神相會的人,當如何享受與神美好的相交。 燔祭又稱為火祭,獻祭的人可按自己的經濟能力,或獻牛(3),或獻羊(10),或獻斑鳩(14),或獻雛鴿(14),不論所獻的是甚麼,祭牲都要沒有殘疾,獻祭者把上好的祭品獻上,而且毫不保留地全然燒在祭壇上(9、13、17)。 燔祭還有另一個特色,就是所獻的祭牲必須為雄性。雄性象徵主動和治理,神賜給人有治理的本性,以反映祂的形象。神賜人權柄去治理自己的時間,治理自己內在生命的優先次序,治理自己的基本責任,治理自己的身體,治理人際關係,治理環境和生態……等。人來到神的面前,首要確認一件事:人以為自己可以擁有、掌控的一切,其實全都屬於神;這是燔祭所要表達的真理。燔祭放在第一位,是要挑戰人的自我中心,請人弄清自己的位置,並且知道主權在哪裡! 1.檢視你現時的狀況,在治理自己的作息、時間的安排、生活的目標上,是否有定期的安靜,察驗上主的旨意,以表示將生命主權獻給主呢? 2.試把獻燔祭的信息和屬靈理念,應用在每週的集體敬拜時刻,思想這對於你現時的敬拜生活,有何更新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