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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三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三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獻平安祭的條例   李繼聖

論平安祭    利三   (佚名)

平安祭恢復神交的生活       吳寶吾

平安心祭——與神和好(譚志陽)

上主洪恩 衷心銘感(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三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我們今天晚上開始要看平安祭,就是利未記第三章。在利未記開頭的幾章裏,都是講到關於關乎祭的本身。怎樣來處理這些祭,在頭幾章裏就沒有多提。等到這五個祭都說完了,然後才說如何處理每一個祭。

 

感恩的祭

 

第三章,就是說到平安祭。甚麼叫做平安祭呢?我們來看中文的小字,「平安祭或作酬恩祭」。這叫我們很清楚看到,平安祭就是感恩的祭,是從享用恩典,認識恩典,然後帶出一個要獻祭的反應。所以提到獻平安祭的時候,我們立刻就會碰到一個問題,平安祭既然是感恩,為甚麼連感恩也要借著祭物來作呢?感恩還要借著祭物麼?平安祭一開始就給我們看到,就是要借著祭物來顯明人向神的感恩。

 

這樣的一個安排是說出了一件甚麼事呢?非常清楚地給人看見,你不要說在神面前蒙悅納,就是你要向神感恩,人的本身也沒有資格。難道我們感謝也沒有資格嗎?是的,這裏就是這樣告訴我們,連感謝也沒有資格。原因是很簡單的,因為就人的本相,人根本就不能來到神的面前,既然不能來到神的面前,又怎麼能向神感恩呢?如果你要勉強來到神的面前,那結果就是接受神的定罪,既然是接受神的定罪,那人就完了,還談得上感恩嗎?每一個祭都說說出人在神面前的缺欠,正因為人看見自己的缺欠,所以才要借著祭來到神的面前,尋求要見神的面。連感謝神也不例外。這是第一件事情。

 

然後我們要來看平安祭。這個祭為甚麼使我們能以來到神的面前?原因乃是我們的主借著獻上祂自己,為我們成就了平安。因為祂為我們成就了這一個平安,在新約聖經裏,是「歌羅西書」也好,是「以弗所書」也好,都把這件事說出是「成就了和平」,是祂的所作叫我們與神相和。所以這個祭的另外一個名字就叫做平安祭,說出了我們的主為我們在神的面前成就了和平。我們不再作神的仇敵,神也不再定我們的罪,我們與神中間建立了一個新的關係,這一個關係,乃是和睦的關係。這個關係說出我們是天上的父和祂所買贖的兒女的關係。我們感謝讚美主,平安祭說出了我們在神面前所接受的恩典的地位。人站在這個恩典的地位裏,裏面就有了一些反應,要把感謝獻給神。

 

感恩的動機

 

現在我們開始來看這一個平安祭的本身。在第三章裏沒有提到平安祭有幾個層次。但是我們看到第七章的時候就可以看到有三個類型,或者說是三個層次。三個類型都是平安祭,只是引發獻祭的動機不一樣。如果我們翻到第七章先看一看,看看那幾個獻祭的動機。第一個在12節﹕「他若為感謝獻上」,這是第一類。

 

然後看第16節第一句﹕「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這裏提到兩個類型,或者說兩個動機。其中一個是還願,還願就是說,你曾經在神面前許過願,或者你在神面前有一些事情求告神,你說,「神啊!如果你為我解決了難處,我就怎樣怎樣。」這個是還願。還願跟感謝從性質上來說是一樣的,但是起頭就不一樣。感謝是神作主動,人承受了恩典,然後引發感恩的心,他就獻這個祭。還願的起頭是在人這一邊,人向神說了一些事情,然後求神顯出恩典,那是人作主動的,神是被動的。神憐憫體恤人,祂也按著人主動的要求來答應人,人裏面也產生了恩典的感覺,引出感恩的心,所以他就為了還願來獻平安祭。

 

第三個就是甘心獻的,這個甘心獻是甚麼意思呢?也沒有特別接受主的恩典,也沒有向神求過恩典,這個完全是在對神的認識上升高了。雖然沒有很具體的恩典事實在眼前,但是因為認識神是恩典的源頭,祂是施恩的主,雖然祂眼前沒有叫我得到特別的恩典,但是我實在是知道了,祂是我蒙恩的根據。尤其是站在新約裏的人來看這個甘心獻,要比站在舊約的人清楚得多了,因為就算最近甚麼具體的恩典都沒有嘗到,但是有一件是永遠在我裏面不會過去的,那就是神的拯救,就是神的救恩。祂拯救了我,改變了我的地位和身份,叫我在神面前是那樣坦然地來承受神作我們的父的事實,光是為了這一點,我已經是感謝不盡了。如同我們的詩歌裏有一句話,「好象永世時日雖久,給我讚美仍嫌不夠。」這個就是甘心獻的主要的成份,完全不是因為具體地享用恩典,而是因著認識神是恩典的泉源,認識神是樂意向人施恩的神,完全是在認識裏給提高了,所以就越過眼見的恩典來向神獻上平安祭。如果將這三樣來比較的話,那甘心獻的是在神的眼中為最大的,因為能獻甘心祭的人已經是脫離了眼見而摸到了神的本身,而承認神是配得這樣的感謝。

 

祭牲成了恩典的記號

 

現在我們回到第三章來看這個祭的本身。也就是提到祭物和怎樣處理祭物作祭,這裏又是提到三樣祭物,第一樣是牛。但是很有意思,我們看過燔祭,在燔祭的祭物中只能是公的,沒有母的,當然那一對的雛鴿,沒有講是一公一母,還是二隻都是公的,全沒有提到。但是我們看雛鴿是特別帶出屬天的性質,既然是屬天的,那是公是母就不成為一個問題了。

 

記得主在地上的時候,有一次法利賽人來質問主一個難題,他們說有七兄弟都娶過一個婦人作妻子,因為按著律法,如果哥哥死了沒有留下兒子,那麼弟弟就要娶嫂嫂來為哥哥留名。但是那七兄弟都娶過那婦人卻全沒有生下孩子,到末了,連那個婦人也死了。他們就問主說,將來在天上,這一個婦人究竟是誰的妻子呢?當時主的回答就使我們瞭解了這一點。祂說在天上這個就不是問題了,因為在那裏沒有嫁,也沒有娶。屬天的性質已經超越了人的性別,所以在提到一對雛鴿的時候,就沒有特別提到是公雛鴿還是母雛鴿。

 

撇開這一點,我們看到牛也好,羊也好,一定是公的。因為這是特別要突出我們的主是以神的兒子的身份,來成就人蒙恩的根據。燔祭是最根本的祭,人在神面前蒙恩的最根本的事實就是神的兒子所作成的。現在來到第三章看平安祭的時候,我們看見祭物的條件好象是放寬了一些,有公的,也有母的。這是為甚麼呢?難道我們的主有些時候是公,有些時候是母嗎?當然不是,因為我們的主是在天上的,屬天的,沒有性別的問題。但是為甚麼在平安祭的祭物中可以有母的祭物呢?這一點是很有意思的,我們看到贖罪祭的時候,我們再提這個有趣的一點。

 

我們現在先看平安祭中為甚麼有公也有母。我們不能離開恩典這一個事實,既然提到是恩典,就叫我們碰到供應恩典的源頭。我們蒙恩是借著我們的主,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恩典臨到我們是主作供應也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主作我們的供應的時候,很明顯地,我們就看到供應有不同的內容,由於不同的內容都是說出神供應的性質,因此要表達這一位作為人的供應的源頭的主是怎樣來供應人,所以用牛、羊、山羊、綿羊都是有公有母。

 

第一章中講到燔祭的時候,有牛,有綿羊,有山羊,但都是公的。而在平安祭中,不管是牛,或者山羊,都可以是公的,也可以是母的。這是甚麼原因呢?公的是表明了生活力量的供應,包括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和一切活動的,或者說就是在生活範圍裏面的供應。至於那母的我們這樣來領會就很清楚,是乳養,是生命成長的供應。一個生命的成長需要借著乳汁的供應,這是關乎生命的一方面。公的是說到生活上的供應,母的是說到生命成長的供應。所以在平安祭中,公的也要,母的也要。因為神的恩典臨到我們就是透過這兩個範圍來顯出的,在生活上給我們有供應,因著生命和生活上的供應,我們就好象給圍繞在恩典的當中。

 

我們感謝神,讚美神,因為碰到平安祭的時候,不能不碰到神是我們恩典供應的源頭,這恩典的源頭在生活和生命兩方面,都讓我們豐豐富富的有享用。現在平安祭的祭牲確定了,公牛也好,母牛也好,獻祭的人就把它帶到神的面前,像燔祭一樣,在會幕門口按手在祭牲的頭上就宰了,然後祭司將祭牲的血灑在祭壇的周圍和上面。我們感謝主,這個祭牲的血和燔祭的祭牲的血的功用就不一樣了。雖然都是祭牲的血,但是在燔祭那一邊,這個血所表明的乃是人在神面前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的根據,叫人在神面前可以蒙悅納。在平安祭裏所灑的血,顯出的功用是重在印證這個獻祭的人在恩典的保護底下,正如逾越節的晚上,那血的記號叫以色列人家中的頭生都蒙保護一樣。我們感謝主,是祭牲本身和祭牲所流的血叫獻祭的人蒙紀念。

 

神看人裏面的實際

 

現在我們來看,祭牲已經宰了,怎麼獻祭呢?很有意思,燔祭的祭牲是整個燒在壇上。在以後我們要看的贖罪祭和贖愆祭,祭牲部份的肉也要燒在壇上。但是平安祭燒在壇上的是我們想也沒有想到的,一點祭牲的肉也不焚燒。既然不燒祭牲的肉,那麼燒甚麼呢?我們看下去就會看到了,主要是燒脂油,再加上兩個腰子(參3-49-1015)。整個的平安祭要燒在壇上的就是這些。我們就要留意了,為甚麼要獻上這些在壇上呢?腰子和脂油,而這些脂油都是在腰子和肝臟周圍的。腸子的脂油不要,就是要肝臟的脂油和腰子上的脂油,以及網油。如果所要的脂油有這樣的限制,也就是說明燒在壇上的份量就不多了,是整個祭牲中很少的一部份。

 

我們就會有一個感覺,燔祭是整個燒上去,平安祭只是燒那麼一點點,那一點點就可以表達我們人在神面前感恩的實際了嗎?這個問題是問得好極了,因為引到神如何來看食物的原則上去了。人看事物是根據外表所看見的,但是神所看的卻是人裏面實在的心意。你外面雖然有很多,但你裏面向著神的心意不準確,外面所有的許多並不解決問題。外面的也許不太多,但裏面向著神的心思是準確的,在神的那方面來看,神就覺得非常寶貴。所以就是那麼一點點的脂油和腰子,就把人感激的心意帶到神的面前去了。

 

生命氣息都在乎神

 

為甚麼神指定這幾樣呢?為甚麼神特別指著腰子?我們都知道,如果腰子的功用不正常,那人就不能活了。心臟可以出很大的毛病,現在還有用人造心臟來代替人原有的心臟,人也照樣可以活。人把膽子割掉,人也可以活。人如果把胃割去一部份,人還能活著。但是人如果把腰子拿掉,就沒有辦法活了。因此我們看到,腰子是維持人活著的一個很重要的器官,就是叫人能夠活著的一個依據。神說,「這個腰子要燒給我。」這樣燒上的腰子究竟是甚麼意思呢?那是很明顯的承認一個事實﹕「神啊,你是完全掌管人的生命的神。我們的生命和氣息能存留,完全是在乎你。我們現在就燒上腰子來承認這一個事實。」我們感謝讚美神。

 

人看到生命氣息的存留都在乎神,我們才真正地摸到我們能活著就是一個恩典。不要說我們這些信主的人活著是神的憐憫,就是那些不信的人,神讓他們在活著的年日存留,乃是讓他們有機會來尋求神的面,來悔改歸正。就像我們讀「創世記」的時候,我們就問,為甚麼瑪土撒拉那麼長壽,竟有九百六十九歲?只有一個答案,神要留下更長久的時間讓人悔改。不然的話,瑪土撒拉用不著活那麼長久。我們讀「羅馬書」的時候也讀到這樣的一個例子,神寬容忍耐先時的人所犯的罪,為要讓人有機會悔改。如果人真實地認識人的生命和氣息的存留是在乎神,我們就懂得把腰子燒在壇上所表達的意思了。

 

除了腰子以外,就是那些脂油,這些脂油不是所有體內的脂油,就是腰子上和肝上的。我們都曉得,在腰子和肝上的脂油,如果長得正常,所謂正常就是不過量也不欠缺。太多,我們現在都知道,胖的人要減體重,因為脂油太多,很影響心臟的運作,心臟病的機會就高。如果脂油太少,顯明這個人是很瘦的,很弱的。我們都記得,這是沒有殘疾的祭牲,不僅是說到沒有損傷,也說出它長得很健壯,所以這個健壯就表達在它內臟的脂油的存量。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健美的祭牲,乃是引證它裏面的脂肪的正常。

 

一切榮美都歸給神

 

從這一點我們就看到,這就是祭牲肥美的根源。我們能體會到,當人把這些脂油燒在壇上的時候,就是把這個祭牲的榮美顯露在神的面前,好象在神面前承認說,一切的榮美只配歸給神,所有的榮美都要歸給神。因為這是感恩祭。

 

人在恩典裏怎麼去認識這樣一位元神?當然祂是豐富的神,祂也是用祂的豐滿來供應人的神,供應到一個地步,連神自己的性情,神自己的性質,神自己的榮耀和華美都完全給了人。能把祂自己的所有完全向人傾倒,這樣的一位神實在是至高的神,榮耀的神。所以燒上了的這些脂油,就把這心思擺在神的面前。「神啊,你是榮耀華美的神,我們完全承認這樣的一件事,我們借著獻這一點祭來表達我們對你的尊崇。」

 

我們看到所有的脂油都歸給神了。但是在綿羊作祭物的事上再要多加一點點,除了那些脂油以外,再加上一條「肥尾巴」(9)。特別說是「肥尾巴」,所以重點還是在脂油,我不知道綿羊的尾巴和山羊的尾巴有甚麼不一樣,不過印象中好象山羊的尾巴是比較瘦的,只有一點點,綿羊的尾巴的確稱得上是「肥尾巴」。所以仍然是說到脂油的問題。雖然是肥尾巴,但實在是一個沒有殘疾的綿羊的肥尾巴。

 

認識恩典的考驗

 

還有一點要留意。如果你要獻綿羊,似乎給我們看到這樣的一點,你獻公的也好,獻母的也好,你應該是從羊羔裏去選擇。如果特別突出羊羔這一點,這不能不叫我們留意到,稱為神的羔羊的基督。很顯然我們看到,這位被稱為神的羔羊的神的兒子,祂是人在神面前有神紀念的基礎。但是我要和弟兄姊妹們特別提到一點,在平安祭的祭物裏,羊羔是最小的祭物,不像燔祭可以用雛鴿來代替,不圖元祭可以拿一把麵粉來完成。要獻平安祭,至少也得獻一隻羊羔。

 

羊羔的價值很高,雖然沒有成年的羊那麼貴重,但是羊羔的潛在的價值是挺高的。那麼小就把它宰掉不是很可惜嗎?把它養大 ,它的價值就增加很多。但是神說,「是羊羔」。那麼你向神說,「神啊!不能用比羊羔再小一些的東西嗎?」神說,「不,至少是羊羔,最小是羊羔。」你說,「神啊!為甚麼燔祭那麼大的祭,你也能用雛鴿,或者斑鳩來作祭物,為甚麼平安祭至少也要用羊羔?」這就是一個考驗,考驗我們感恩的心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是實在的,還是只是應酬一下的。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這是關於每一個人獻感恩祭的時候站在一個甚麼位置上來獻。

 

過去我常常提到這個事情,有很多基督徒,他要在家裏開一個感恩會,邀請了很多弟兄姊妹們去了。在那個感恩會裏,幾乎(不是全都是這樣,但有很多是這樣的)從整個聚會的開始到末了,沒有聽到那個召集聚會要感恩的人,說了一些甚麼感恩的話,也沒有作一個感恩的禱告,連那個感恩的禱告也是請牧師來代替的。這是感恩嗎?裏面有感恩的實意嗎?如果裏面有感恩的實意,你沒有辦法禁止自己不說感恩的話,也不能禁止自己在那裏數算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

 

所以在這一點上,神很清楚地讓我們看到,不是在乎你獻的是甚麼,神很在乎人向祂有所獻的心意,一個準確的心意。你說,「神啊,你賞賜這麼多的恩典,雖然我並不富有,但是我願意至少也用一隻羊羔來獻平安祭,如果我有條件,我一定是獻一頭公牛作平安祭。」弟兄姊妹們看到,在平安祭裏有一樣最小的定規,不能比羊羔再小了,因為神要人在神面前任何感恩的動作,必須在恩典的感覺裏作出來。如果我們承認神是配得感恩的,我們就不會計較我們的平安祭是用多少物質的價值來表達。綿羊是這樣,山羊也是這樣。

 

讓神有滿足的享用

 

現在我們把這些籠統地綜合起來,提到一個很嚴肅的事。你看用牛來獻祭的時候,(第五節最末了的那句),「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然後在十一節,「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獻羊就是讓神得到食物,不是這樣。看十六節,「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由此可見前面那兩個都並在一起了。我們記得,雖然是三種不同的祭物,但是都叫平安祭。所以平安祭是神看為馨香的火祭,也是神的食物的火祭,所以是馨香的食物的火祭。食物是讓神得著飽足,合起來就可以看到,神有滿足的享用。弟兄姊妹們懂得,為甚麼這個是神滿足的享用?成為神的食物?成了神感覺馨香的氣味?我們早就說過,肉燒成灰的時候是很難聞的,那有甚麼馨香?感謝神,馨香不在乎物質的氣味,馨香在於獻祭的人向著神的心思。神的喜樂和滿足也不是在乎那祭物燒上的有多少,乃是在乎獻祭的人向著神的感恩的心情。所以到了新約的時候,我們就很懂這一點。感謝和讚美是叫神得著最大的滿足,這也就是舊約的平安祭所表達出來的。我們巴不得神吸引我們,叫我們常常活在恩典裏,也叫我們恩典的感覺不住地更新,叫我們常常在神的面前獻上我們感恩的心。

 

然後最末了,這裏特別提一點,主要是說脂油,但是也把血算進去了,因為在每一個祭裏,這些東西都不能留下來給人,「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三17)。就是說,永遠不能吃脂油和血。當然這是律法裏明確的規定,這定規說出一個甚麼實意呢?脂油就是榮美,血是說出生命。所以人都不要吃脂油和血。但是這律法上的條例,乃是禁止我們在屬地的生活中來接受這些東西,但是在屬天的追求上面,神是要我們很注意這些東西,就是神的榮美,神的生命。

 

物質的血你不要吃,但是主的血你一定要吃。這也就是我們在「約翰福音」第六章看到主說,「我的血是可以喝的,我的肉是可以吃的。」這話一說出來,猶太人就受不了。律法上明明說不能吃血,怎麼你說你的血是可吃的?我們感謝神,因為主給我們看見,地上的任何的血我們都不能要,因為血裏有生命,你要血,就是你要對付生命。當然,我們懂了,你要吃燒豬,你要殺了一頭豬,把它的血都流光。主不要我們吃屬地的血,乃是要我們留意,單一的留意神的羔羊所流的血。地上的榮美不要去追求,心裏所愛慕的,應該是屬天的榮美,就是神自己的榮美。

 

你怎麼能進入這個屬天的追求呢?這就和平安祭很有關係了,認識恩典,活在恩典裏面,在恩典當中不住地更新。這樣,我們裏面愛慕的就不再是地上的榮美,我們所追求的就不是屬地的生活的富足,我們所追求的一切,都是神的羔羊的所是和所作。──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三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1、平安祭的意思是和睦,平安原文有REPAY報答的意思,表明我們和神之間因著獻平安祭,就與神和好了。這在新約中,借著基督的流血,乃是使神所造萬有與基督和好了。(西一20,弗二16)。因此我們不再與神是仇敵的關係,藉著平安祭,我們可以近到神面前。平安祭中又包括了感謝,還願,甘心(奉獻自己)(利七11-16)。

2、平安祭的血是灑在壇的周圍,表徵贖罪(來九22),壇付表審判,經過流血,良心有了平安。

3、平安祭中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應包括。

 

脂油:表徵豐富,(基督的豐富西一19)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

1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腰表徵自己的力量,自己肉體的力量要經過祭壇的火除去。

2) 肝上的網子,肝表徵裏面的豐富,出於自己裏面的豐富也要除去。

3) 整個肥尾巴:(利三9)羊羔(小羊)的豐富(出於天然的好,出生時就從遺傳帶來的好)。

4、食物的火祭,作為豐富的食物獻給神。讓神滿足。

5、平安祭從牛群,羊群中獻,可獻公的或母的。

 

公的是付表有力,(在原文‚公字和‚男是一個字,男子是可以打仗的人。公是表徵基督是有大能的)。母的是付表軟弱,是表徵基督擔當我們的軟弱。以賽亞書五章3節‚他„„多受痛苦痛字,表示苦,苦字表示軟弱。馬太福音八章17節‚他付替我們的軟弱哥林多後書十三章4節‚他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上

6、什麼時候獻公的,什麼時候獻母的,乃是當獻祭的人認為他自己是軟弱的,他就獻一隻母的來付替他的軟弱。什麼時候,他沒有感到自己的軟弱,專一的為感謝或甘心獻上平安祭,他就可以選擇公的祭物,表徵基督作他的力量。

7、平安祭乃是為了感謝神,為了自願甘心奉獻或還願,把自己裏面的力量,裏面的豐富獻給神,把自己最好的獻給神。

8、平安祭的肉,是留給獻祭的人和祭司的。獻祭的人必需是潔淨的人才能吃(利七19)。汙穢了的平安祭的肉不可以吃,不潔淨的人應先獻贖罪祭。

9、胸和右腿要歸祭司,胸是作搖祭,(利七28-36)胸付表愛,搖祭是付表祭司在神面前有事奉的職責,搖祭是把愛獻給神之意。右腿是付表力量,舉祭是向上,把力量向上獻給神。

10、 平安祭中表徵基督的血,是我們與神和好,我們更搖進一步以神為樂(羅五11)。‚樂這個字在原文是‚誇口,說明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既成為神的食物的火祭(利三11),是神滿意又把他的肉賜給我們為食物(約六55)使我們也飽足,我們就以神誇口,我們與神和好了,我們是屬神的了,平安祭是為著神和人兩方面的。

 

基督徒為什麼裏面有平安、喜樂乃是基督把我們和神之間的冤仇廢掉了,我們能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不是我們有什麼好,乃是神在基督裏悅納了我們,是基督的好,是基督的工作(平安祭),是基督的豐富所成就的。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獻平安祭的條例   李繼聖

 

       許多人以為平安祭是預表基督使我們與神和好的,這並不是一個完全正確的解釋。因為平安祭主要的意義,乃是「感謝」和「讚美」的意思。在法文翻譯的聖經裏,平安祭是表明我們和神的交通。如同主在地上所流的寶血,和成功的價值,達到神的面前一樣。不但是我們和神自己的交通;就是我們和主耶穌的交通,我們和別位信徒的交通,也郡包含在平安祭裏。在平安祭裏我們與神的交通,正像是神的祭司與神交通一樣。的確這是一種交通的祭物,所以在獻上這祭物的時候,感謝和讚美便會很自然的流露於友誼之間。

       利未記第七章十二節:「他若為感謝獻上」,當那人獻上感謝祭的時候,他的心裏就得著一種和悅、喜樂和安慰的平安,感謝和敬拜的情感便情不自禁的洋溢於交通之間。按利未記第三章所說:平安祭是放在燔祭上邊的。這就是說:在神的眼光中,地上的一切都是基督成功的價值。

       利未記第三章五節:「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燔祭」是表明「主基督藉著死,把自己獻給神,作為馨香的祭物。」就在祂獻為祭的地方,祂為我們成為罪身,而顯出神充滿的榮耀來。所以知道這是一切的根源,我們所有的喜樂、所有的交通、所有的敬拜和所有的讚美,都是由於那個祭物--燔祭主耶穌基督。例如歷代志下第七章一至三節:「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那火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在殿上的時候,以色列人看見,就在舖石地上俯伏叩拜,稱頌耶和華說: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這燔祭被燒盡了,是表明神接收了這祭物,悅納了所獻上的。正如亞伯所獻的祭物,因為蒙神喜悅,就有火從天降下來燒盡燔祭;這就是主基督獻上自己為真燔祭的一個剪影。並且因著神使基督在祂的榮耀裏,坐在祂的右邊,證明祂已經得著了神的喜悅蒙神悅納了。以色列人怎樣因著看見火從天降下來,耶和華的榮耀充滿了殿,眾人就在舖石地上俯伏叩拜。照樣神既然把主基督放在祂的榮耀裏,證明祂是被悅納的;那麼當我們看見這奇妙的祭物主耶穌在神充滿的榮耀裏的時候,我們就俯伏敬拜祂,像那些在這奇妙祭物的主耶穌所成功的價值裏被悅納的人一樣。那時我們敬拜者所站的地位,就是主基督獻給神為馨香祭物的地位。

       關於「平安祭」還有一樣,也是我們應當注意的。平安祭雖然是表明交通、感謝讚美和敬拜。但是這些不是單獨的發生,乃是集體聯合表現的。是與大眾有聯合關係的。尤其在主的桌子上,就更能顯明這種團契的交通的意義,很顯然的看出來,在燔祭裏那就是我們敬拜的地方。所謂之交通,是因為所有的人都在這同一的祭物上有所分享。神有神的分;祭司有祭司的分,亞倫和他的子孫們也有他們的分。剩下的祭牲是歸帶祭物來的人和與他同來的人吃。

       利未記第三章十六節: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那蓋臟的脂油,和所有的脂油,要在壇上獻給神。這是祭物裏獻給神為馨香火祭的食物,那能使祂滿足的就是神的分。

       利未記第七章三十一節:「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是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第三章裏所說:「所有的脂油都是神的」。亞倫和他的子孫是代表信徒--在基督裏所有的信徒。並非看為一個整個的團體,乃是單獨的看作神一個一個的祭司。亞倫自己是預表永遠的大祭司主基督。利未記第七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從這裏看出來有三點是須要討論的。第一,脂油是神的分,是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祭物的;第二,胸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第三,右腿要歸給獻祭的祭司--預表主耶穌。按例祭牲所剩下的,要歸給帶來的人和與他同來的朋友們同吃。照這樣看來,獻祭的祭司,亞倫和他的子孫,並那帶祭牲來的人和他的朋友們,都是為這同一的祭物--祭牲所滿足。這就形成了那獻祭者與神的交通、與主耶穌交通、與獻祭的祭司和每一位信徒交通的聚會方式。這樣一個整個連合的交通,也就形成了教會。因此在所有的教會裏,若是真正在聖靈的大能裏交通,也能與我們的快樂、祝福、友誼、讚美和敬拜上一同有分。因為都是同蒙一樣的救恩,共同分享一個祭物。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十五至二十節:「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我是怎樣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在第十八節裏更顯明:「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壇上有分麼?」有許多人不明白這一節聖經的意義。這是因為許多人念這一節聖經的時候,不曾想到其中的寓意是怎樣的。然而由利未記裏知道,毫無疑義的,這是指著平安祭說的;所以除非先明瞭平安祭的意義,然後才能明白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十八節的意思。

       關於其餘幾節經文裏,使徒保羅所說的話,也就一目瞭然了,把他和利未記連在一起「亞倫的子孫要把他燒在燔祭壇上。」就知道燔祭是解釋那奇妙工作的成功--主基督把祂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在那裏祂為我們成為罪身,除掉我們一切的罪孽。所以我們在神面前的罪孽,就永遠滅絕了;不但是我們自己本身所犯的罪,就是由亞倫遺傳下來的罪因,也都被除滅淨盡;所剩下的只有獻給神為祭物的馨香。

       在這個馨香裏,我們都是蒙悅納的。換句話說:並不是我們對於基督的工作如何思想、欣賞、估價;乃是一個確鑿不可更改的真理實現在人間。神的恩典臨到世人,即便是一位最軟弱的信徒,或是一位剛剛脫離自己歸向基督的人。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功效裏,在神的悅納裏,都是有分的。因為基督在神的面前所蒙的悅納是不改變的。祂所獻祭物的馨香是有永遠的價值,能存到永遠的。

       而且你我是在祂所蒙的悅納裏被稱為義。我們是靠著主耶穌所獻的祭物,得以坦然無懼的進到神的面前。這就是我們平安的地位,是我們交通的地方。除非一個人是實在的與神和好了,罪的問題都解決清楚了,在靈裏在真理裏面,就不能有真實的交通和敬拜。有許多信徒不喜歡研讀聖經,不願從其中發掘珍寶。於主耶穌的生活和志趣,也漠不關心,毫不介意,十之八九是因為沒有與神有真實的和好。罪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清楚,還不徹底明白藉著基督獻給神作為馨香的祭物而與神所發生的關係是甚麼。因此當他來到神的榮耀裏,或是想到永生的時候,就有許多問題縈繞在他們的腦海裏。我是真正蒙悅納了麼?我的老我完全滅絕了麼?像這樣的心理就不能使基督的靈充滿,基督也不能住在其中。

       因為他們最大的問題,也是他們最大的攔阻。並不是他沒有蒙神的悅納,也不是他沒有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乃是他自己疑惑:「我配站在神光明的榮耀裏,而沒有一點罪的痕跡、沒有一點汙穢,察不出一點不義來嗎?」殊不知任何一個人若是靠自己、看自己,那就是失敗的。像我們這樣的大罪人,全身內外都滿了汙穢,若靠自己,按照自己原來的地位,就是站在那裏片時,也是決不可能的。因為就是我們的義在神的眼前,也不過是破舊的衣服(原文作「破麻袋」)

       何況我們所有的罪都擺在祂的面前呢?但是當我們一抬起頭來仰望基督的時候,當我們一想到恩典的時候,那祝福的話就臨到我們說:「祂是蒙悅納的。」在祂所蒙的悅納裏我們也就有了赦罪的平安。基督徒一因著信,仰望基督的時候,這一切攔阻靈性前進的問題便會迎刃而解了。因為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所以因著信我們就是蒙悅納的、因著信我們是神的孩子、因著信老我滅絕了、因著信充滿了聖靈、因著信使基督住在我們的心裏、因著信神才能在主基督裏看我們是稱為義的,是無瑕無疵蒙祂喜悅的兒女。這就使我們知道我們所以在神面前蒙恩,所以被神稱義而坦然無懼的進到祂的面前來作蒙神愛的兒女,完完全全是靠著主基督,和祂在神面前所獻上的馨香的祭物。除祂以外我們再也沒有甚麼指望、除祂以外也再沒有別的救法、除祂以外我們沒有甚麼可誇的;惟有誇祂和祂釘十字架的大能。

       利未記第三章十六節:「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脂油」尤其是蓋臟的脂油,是屬於神的,「脂油」表明「內在意志的能力」。甚麼時候意志在反對神,或是傾向反對神的一方面,在聖經裏稱之為「罪」。實際上我們若有不信靠的意志,或是不信的行為,也就是罪。

       約翰一書第三章四節:「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在<新譯本>裏說:「凡實行罪因的,也實行不法,並且罪因就是那不法狀態。」就是說罪就是不法,或者說是非法的主義,也就是說:世人在神的律法以外的行為、言語、思想全都是罪。

       總而言之,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若我們的意志反對神,就是不法。故此一個人若有一個意志不服在神的意志裏,那意志的本身就是罪。所以神要所有的脂油都歸祂自己;因為不屬於神的一個意志,就是罪,那也不是神的旨意。主耶穌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旨意行。」(約六38)所以在祂來到世界上的時候,祂曾對神說:「阿!神哪!我來了是要照著你的旨意行。」祂來了是要遵行神的旨意,祂為要完成父神的旨意,就把自己獻上作為代價,捨身流血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祂毫不畏懼、毫不灰心;甚至於最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還說:「阿爸!父阿!若是可能‥‥‥但不要照我的意思,乃要按著你的意思。」於是祂所有的脂油--意志都是獻給神的。所有達到神面前的,都是馨香的祭物。因為主耶穌的意志是完全服在神的意志裏面,是完全與神的旨意相合的。

       所以祂說:「若是可能,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那句話裏有一個雙關的意思是說:「假若不可能,那麼就求你不叫這杯離開我。」因此,祂就說:「然而不要照著我的意思,乃要按著你的意思。」雖然祂的人性會說:「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祂的神性卻會說:「只要按照你的意思。」這樣看來,祂是不以自己為念,而乃是以神的心為心、以神的意志為意志;所以祂的意志也就是神的意志。

       在利未記裏有一個很好的解釋「是獻為馨香火祭的食物。」這幾個字裏包含了多少意義!--神的食物。神的食物要在那裏預備呢?是在十字架上預備,是怎樣做成的呢?是在那裏--十字架上有神如火的試驗和審判。這如火的試驗和審判,就作成了神的食物,正如同火烤成的祭物一樣。因主耶穌整個的一生生活中,都在長期的經過火的試驗,直到最後又在十字架上擔當眾罪人的審判。

       然而基督愈多被試驗,就更多顯出祂那聖者的完全。因為祂來不是為別的,乃是要照著神的旨意行。這就是神的食物。神在主耶穌裏找到了食物,祂能因祂得著滿足、祂能因祂得著喜悅。因此在祂的人生裏,再也沒有比祂為我們眾罪人死,還能使父神喜悅的。甚至於祂在十字架上,因為擔當我們的罪孽使自己成為罪人,以至於被父神離棄。祂對於父神的完全順服和祂對於世人的大愛,就在此顯明瞭。

       雖然在舊約裏未曾說過,當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曾被父神棄絕,但是寫詩的人在詩篇裏曾說:神離棄了基督。祂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我想這是在祂復活以前,在神面前,為我們成為罪身,被掛在十字架上之唯一的哀痛淒絕的表示。是祂一生中僅有的一次,嚐到父神離棄掩面不看的苦味,但是當祂在十字架上,取得一個罪人地位的時候,祂的人格,從來沒有比這一剎那更為馨香的。

       藉著基督的犧牲,把我們毫無玷污的,放在神的榮耀裏。那榮耀的光輝能照徹我們、透視我們,把我們檢察又檢察,而察不出一點罪汙和瑕疵來。為甚麼呢?因為我們是在基督成功的價值裏得以站在神的面前。假若在基督成功的價值裏,神找出在祂面前的人任何一點汙穢,或是一點點的瑕疵。那就等於說:基督獻祭的那個工作不完全。說祂那個犧牲的價值不夠--主基督所付的贖價--償還罪債的代價不夠,祂所流出的寶血的功效不充足。那祂寶血是曾洗去人們的一些罪,但是沒有洗去所有的罪。神果能這樣說嗎?

       不能!我們愈多在神的光明裏,就越多顯出我們是何等的聖潔、是何等的完全、是何等的毫無瑕疵毫無玷污的像我們的主基督一樣的聖潔。因為我們是已經在基督的寶血裏洗過的人,我們所有的罪惡汙穢都已經靠基督的寶血洗淨了,我們是在主基督裏與祂的聖潔完全有分的人、我們是因靠著基督的完全而被神看為完全。

       如今神乃是在基督的美德、基督的完全、基督的榮耀、基督的聖潔裏看我們。換言之,就是神看我們不是在老亞當裏而是在主基督裏,那麼主基督的美德、主基督的完全、主基督的榮耀和聖潔就都歸到我們的身上了。這就是主基督獻給神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油都是神的,所有的都屬於祂。這對於我們具有何等深奧的意義呢?又是何等的神聖呢?神在祂裏面得著了祂最大的喜樂--那奇妙的祭物──是把我們無瑕無疵的放在神顯現的榮耀裏。這就是祂唯一的成功。

       利未記第七章三十一節:「祭司要把脂油燒在壇上。」這是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這與主的桌子有關係;在那裏我們自然有敬拜的感情顯出來。當我們聚集圍繞主的桌子--圍繞主自己,記念祂是為我們而死--犧牲了祂的身體流出祂的寶血來證明赦罪的救恩是成功了的時候。我們的敬拜、我們與主的交通,就達到了最高峰。在這種情形之下能在任何地方有敬拜,也就必定有交通,所以無論在甚麼地方有敬拜,在那裏就有交通。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十六節:「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許多人都不甚明白這一節聖經,使徒保羅並沒有說:『或者我們所擘開的餅,是同領基督的身體。』乃是說:「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如今他證實了在律法之下的祭物正是預表這件事--這在天上的真正祭物:你們看那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壇上有分麼?」「同領」和「有分」,在原文裏的意義相同,乃是同一字義之兩種的不同翻譯。這個字也同樣用在祭偶像的祭物上;所以保羅說:「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這樣說來在擘餅的時候,就是與基督的身體相交通。這是甚麼意思呢這?意思乃是表明我們相信,藉著這種動作,在眾天使,和掌權者,有智慧的和有能力的面前,證明你是在主耶穌獻為馨香祭物的成功價值裏,被神所承認。是因著在祭壇上所獻為祭物的價值被神承認是與神有關係的,也使我們能與眾人交通。這就是因著主耶穌把祂自己獻上,不但使我們與神交通,與主耶穌交通也能與眾信徒們交通,因為大家是同樣飲用那一個杯。

       任何一個人喝這杯的時候,就可以說藉著這種動作,我就在基督寶血的價值裏,永遠被承認。我是屬於神的,是神家裏的人。雖然這餅仍舊是餅,葡萄汁仍舊是葡萄汁,並不像是在家裏吃的一塊餅、喝一點汁屬於同樣的意義,若不然這種記念就只是空空洞洞的儀式,並非真實的記念,而且記念的人也毫無所得。這種記念便成了毫無價值的奉行故事了。但是由本章第十五節裏知道,任何對於神的敬拜和讚美,若是從神兒子主基督祭物的成功價值裏分離出去,那就是神所憎惡的。因為凡不經過基督寶血的敬拜,都是可憎的,是不能蒙神悅納的。

       利未記上記著:「為感謝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是違犯了這個條例:「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若是對於神的一個敬拜和讚美不是與神兒子所成功的價值發生關係,他所獻上的敬拜和讚美便在神面前成為可憎惡的,而那獻上敬拜和讚美的人也就成為可憎者。換言之,凡是沒有經過基督寶血洗淨的人,他在神面前就不能算是一位敬拜者。即便他獻上了敬拜,他的敬拜也是不能被神悅納的。神藉著聖靈啟示給人,祂對於敬拜的事,是絕對嚴格的。因為在世上再也沒有一件事是能比這件事更重要的。

       但是有許多的基督徒常常不注意這事而任意疏忽,他們說:「我們早已經得救了,我們是屬天的而且已經升到天上。我們何必諄諄於地上的事呢?至於我們如何敬拜神,那是極不重要的事,也是極其微末的事。」但是當拿答、亞比戶在神面前獻上了凡火的時候,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死了。作祭司的在耶和華面前侍立,獻上火燒香本來是他們的職分,是他們應當作的。那麼為何神又用火把他們燒死呢?聖經上很清楚的回答我們:「因他們所作的,是耶和華所沒有吩咐過的。」

       諸位朋友們!看見這件事,我們應該如何的戰兢恐懼,如臨深淵如履薄水,小心翼翼的鄭重我們在神面前所獻上的敬拜呢?我們應當如何惟恭惟敬的侍立在神的面前等候祂的吩咐,照著祂的旨意敬拜呢?如今有許多的基督徒因為不明白這一面真理,以致因著要愛神、要服事神、要為神大發熱心,而致招咒詛,蹈了拿答的覆輒,步履了亞比戶的後塵。

       痛心哉!諸位朋友!若是因為不認識神,因為不信神而受咒詛,那是罪有應得,徒喚奈何!可惜已經得救重生有了主基督生命的人,卻因為不瞭解敬拜神的規則,不曉得敬拜而不注重敬拜,以致得罪神受管教、挨鞭打,豈不可惜嗎 ?更可惜的並不是那些初蒙恩的人,初重生在神家裏為嬰孩的人,乃是那些重生得救多年,靈命大有長進自己以為是神家裏的成人,要為神使用,發熱心愛神服事神的人。

       然而不會體貼神的心意,只會體貼自己的熱心,不會尋求神的心意,只要求自己的目的達到。不會安靜等候神的吩咐聽神號令,專會自己奔忙--替主勞碌。所以有許多信徒的奉獻,不但不蒙神悅納,得不到神的祝福,反倒被神憎惡、被神咒詛。因為祂的奉獻不純粹出於靈感,不完全合乎神的心意,而是有自己的人意。

       換句話說:他奉獻的動機不完全是出於真誠的愛神,這樣的奉獻雖然變賣一切所有的,在神那裏毫無所得。又有一般愛主的信徒們有招待神僕人接待弟兄的恩賜,但是有多少時候他所接待的弟兄,招待的神的僕人並不是神差遣去的。換言之,他所以招待、接待的事並不是神曾吩咐他作的,乃是憑著一己的熱心和糊塗的愛心而作的。

       那麼,他所作的不但要受撒但的攻擊,常常演出差錯,並且在神面前毫無所得;他所行的一切,都要在神面前被祂口中的氣如風吹散,他的結果便是拿答、亞比戶所走的末路。另外更重要的是預備要為神作見證的人,和神的工人們!常常以為為主大發熱心、替主作見證、為主傳福音、為主開佈道會、為主建築會堂,然而有許多許多轟轟烈烈一日千里如飛猛進的工作,卻如曇花一現,如同那自告奮勇去報告大衛王信息的,撒督的兒子亞希瑪斯一樣,被王放在一邊。

       為甚麼呢?因為撒督的兒子亞希瑪斯沒有奉差遣,不是奉命跑去而是私自願意去報信,雖然得了約押許可,雖然他跑到古示人的前面而且先見了王,但是他所作的勞而無功,得不到榮耀。如今在神的家裏,在神的工場上,豈只有一個亞希瑪斯呢?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經跑到前頭了。

       看哪!拿答、亞比戶豈不也是腿長腳快跑到前頭熱心服事神的人嗎?那麼跑到前頭的結局是甚麼呢?因為他所作的是耶和華沒有吩咐過的,那麼死就是他所得的工價。為甚麼呢?關於神這樣的大作為,摩西說甚麼呢?他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要在親近我的人中顯為聖,在萬民中我要得榮耀。」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神,沒有一個未曾重生的人,或是一個心靈沒有更新的人能到神的面前來敬拜神。

       即或有這樣的人要想敬拜神,那就正像該隱不知道自己有罪而獻上祭物,實際上因為他不知自己有罪,就是一個失敗者。他所獻的祭物不能蒙神悅納,也不能討神的喜歡。惟有亞伯知道神的心意,也知道自己是罪人之子是有罪的人,不配在神面前獻祭。於是就宰了羔羊,使他流血,代替自己贖罪,把羔羊宰的肉放在壇上獻給神。這樣亞伯靠羔羊的血得蒙神的喜悅,所獻的祭物也蒙神悅納,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了燔祭,這便是神喜悅他的憑證。藉著這羔羊他便與神有了交通。

       照樣當我們圍繞主的桌子的時候,所擘開的餅就是與主基督的身體交通。我們是靠著基督的寶血,奉主的名聚集;在神馨香祭物的價值裏,被認為是真實的信徒。那祭物的價值是不改變的,我們在那不改變的價值裏被承認也是不改變的。因為我們是毫無玷污的蒙悅納了,正像亞伯靠著羔羊的血藉著所獻的祭物被神悅納一樣。我們知道我們是配站在那裏,配與眾人與神與主基督有交通;並且要獻上無限的感謝和讚美給天父;因為祂使我們能與榮光裏的眾聖者一同有分。

       歌羅西書第一章十二節:「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神從這奇妙祭物裏得著了喜悅,同時我們這貧窮卑微的人,照樣也從祂得著了喜樂。我們知道神因著愛賜下了祂的兒子;主耶穌又因著天父愛祂的大愛愛我們,撇棄天上的榮耀,降世為人又把自己的生活獻給直到最後在十字架上獻給神為馨香的祭物;並且知道那個祭物對於神是何等的馨香!是何等蒙神喜悅!是何等的使神滿足!於是知道神把祂得著喜悅的那位無瑕疵的給了我們。

       當我們想到祂的洪恩的時候,就不免要自省自問,我們是誰呢?竟蒙祂這樣厚愛呢?我們原是滿了汙穢罪惡,本來是不可愛、不配愛、不能愛、不當愛的罪人,本是應該沉淪滅亡的人,竟蒙神恩愛把祂愛子主耶穌賜給了我們;代替我們受罪的審判、代替我們受死刑;使我們得釋放、得赦罪、得生命,又得著兒子的名分,將來還要得榮耀。承受天上的基業且與基督同掌王權,像我們這樣如蟲如蛆的世人,竟能一步登天,這是何等的有福氣呢?是何等的有榮耀的盼望呢?這豈不都是基督受死獻為祭物的賜與嗎?當我們想到這裏的時候,就不能不從我們靈裏的深處發出感謝和讚美來。

       不一定是在祈禱裏才有敬拜,甚麼時候我們被基督和祂豐美的生命所充滿,感謝和讚美就自然的會流露出來。因為起初使徒們聚集擘餅的時候,並沒有專聚一個敬拜會,也沒有專聚一個祈禱會。他們擘餅乃是為記念主的死,因主耶穌曾說:「你們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當我們記念祂的死,想到祂贖罪的成功,和祂所獻的祭物是神何等馨香的食物,想到神從祂所得的喜樂和滿足,想到祂有無限的完全和無限的榮耀的時候,在我們的口裏,就要滿了讚美和感謝了。這就是神的分,是神從這祭物裏--主耶穌所應得的分。

       至於我們的分,就在第七章三十一節裏:「祭司要把脂油焚燒在壇上,但胸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亞倫和他的子孫」,代表「眾信徒」,「胸」是「他們的分」。「胸」是發愛情的部分;預表基督的愛;基督對於我們的大愛,就是我們永得的分。

       我們須要永遠記住!主耶穌愛祂所有的人:祂曾說過:「父怎樣愛我。我也怎樣愛你們。」按個人說:「祂是愛我,為我拾己。」按團體說:「祂是愛教會,為教會捨命。」唯有愛使祂撇棄創世以前與父同享的榮耀,來到地上,降為卑微,甘心成為人的樣子,樂為人子。唯有愛使祂由高天降下,生在馬槽裏。唯有愛能引導祂經歷這個世界上的艱苦,直到在十字架上犧牲,獻為燔祭。唯有愛使祂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唯有愛使祂為罪人替死。

       「愛」使祂為我們成功了一切。燔祭比較更能表現主耶穌的成功是為著我們的,便是在最後晚餐的時候,主耶穌自己所說的話。關於「酒和餅」,主耶穌曾親自對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所以在主的晚餐裏沒有教條,沒有禮儀使我們遵守,只有在靈裏和摯愛的記念。記念祂是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記念祂為我們捨命受死,我們要記念主耶穌完全的恩愛和祂的犧牲。當我們在靈裏看見祂的榮耀、看見祂的豐滿、看見祂的榮美、看見祂充滿了祂的意念、看見神的榮耀從祂臉上透露出來的時候,我們便情不自禁的俯伏在祂面前敬拜祂,而且說:「祂是愛我,為我拾己。」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一5-6)我們現在可以這樣的說,將來在祂榮耀裏的時候,我們將是怎樣的讚美祂呢?我們將怎樣的更像祂而有祂的榮耀呢?所以在基督所獻的祭物裏,神有神的分,我們有我們的分。

       但是還有一位,祂也要有祂的分;那一位就是帶來這祭物的人--也就是主耶穌基督自己:「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在這裏獻祭的祭司,是代表主耶穌;祂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祂也必須有祂的分。祂是得那右腿為分,因為我們所有神聖的交通,滿溢的福杯和喜樂愛滿懷的讚美和敬拜,都是由祂而來。

       主耶穌在靈裏經過了試探熬煉,羞辱和痛苦,卻得著了滿足的欣喜和愉樂。當我們圍繞主的桌子,記念祂為我們死的時候,就想到將來在永世裏,我們都要像祂。那時祂必因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而心滿意足,那時祂是將要如何的快樂呢?比如我們為別人作一件和好的事,雖然付上極大的代價,歷盡艱辛,遭遇極深的痛苦和打擊,但是我們卻毫不灰心,貫徹始終的拼命奔勞,終於使兩下恢復舊好,我們必因看見自己勞苦的果效而滿足。

       諸位!你們曾想像過主耶穌因為看見祂的成功,有何等的喜樂麼?我們不是祂工作的果效嗎?我們豈不就是祂曾經千辛萬苦所作成的工作嗎?不是祂替我們作成與神和好的關係嗎?當我們圍繞著主的桌子,記念祂死的時候,那不就是祂的喜樂嗎?是因著祂的成功而記念祂的聚集嗎?再進一步的說:當我們這樣聚集,記念祂是為我們死,而且彼此都有交通的時候--我們與神交通、我們與主耶穌交通,和與每一位信徒交通的時候,那就是肢體的交通;祂是頭,我們是祂的身體,這就是祂使自己作為中保,使神與人兩下和好更深一層的成功--在主裏合而為一的生活。

       並且在所有的時期裏,我們看我們自己和其他一切的信徒,都應當像主耶穌在祂的大愛裏,在祂成功的價值裏,在祂所獻祭物的蒙悅納裏,看我們每一位真實的信徒,都是像祂那樣的聖潔、完全、蒙神喜悅,而且叫我們因著基督的大愛,在祂裏面合而為一;那就是主基督所期望的,也是神向世人的要求,也是神向基督的要求,因為祂曾說:「你們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祂並且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十七22-23)

       這樣看來,當我們圍繞主的桌子記念主的時候,不但是與神、與主基督有了親密的交通;更因著主的捨身流血,得與眾聖徒有密切的交通,在主基督裏--十字架的愛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奉基督為我們的頭,我們都是祂身上的肢體。這就是我們在平安祭裏永遠應得的分--胸是我們永遠的分。

       還有一件,也是關乎晚餐的事。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二十九節,主說:「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在第十三章裏也曾提到父的國:「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

       在第四十三節所提的是天上的國,還有地上的國。但天上的國是有特別的榮耀,正像彼得所說的,是有極大的榮光。「葡萄汁」是表明「快樂」的。主耶穌說:「在祂父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是甚麼意思呢?這意思並不是屬地的快樂,乃是屬天的,是新天新地裏的快樂,也是祂要帶我們進入祂曾應許賜福的地方。「同你們」,這是何等的福氣榮耀呢?

       「在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意思是在那榮耀的日子--教會被提,羔羊婚娶的日子,祂要與我們共用快樂,讓我們與祂一同得榮耀。當神看見我們這些蒙福的人,像祂的愛子,無瑕無疵的,合乎祂心意的時候,祂必定要滿了歡喜。並且這正適合祂創世以前的計劃,即是罪還沒有進入這個世界以前的時代的情形。那時主要像舊約雅歌的作者所羅門一樣的說:「我‥‥‥喝了我的酒和奶;我的朋友們!請吃!我所親愛的!請喝!且多多的喝!」(歌五1)

       到那日,我們就不用腰帶,也不用錶,在崎嶇狹隘的路上也沒有危險;只有共用永久的快樂,在那榮耀光明中充滿了喜樂和平安--永遠的安息、永遠的享受快樂。祂要親自用右手扶持我們,祂叫我們坐下吃飯,祂親自伺候。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不能再事遲延,直等到在父的國裏同祂喝新的那日子,到天上享受這一切福分和榮耀的時候,我們應當急起儆醒,立刻起始,在主的桌子上切實的交通。當我們圍繞主的桌子記念祂捨身為我們死的時候,「愛」就要激勵我們、感動我們,發出微小的聲音說:「這是我的身體,為眾人捨的,你們吃的時候要記念我。這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來。這樣作,為的是記念我。」這杯為的是提醒我們,記念主耶穌流出寶血來是為我們。祂喝了苦杯,為我們成就了福杯:「那祝福的杯,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當我們聚集團繞主的桌子,用心靈和誠實記念祂的時候,就被聖靈的能力所充滿,那時我們不用思想怎樣敬拜,若是我們的靈裏充滿了基督,充滿了對基督自發的愛情和對基督發出回報之愛的熱情的時候,並且記念祂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作為馨香祭物之所有的成功,使神得著何等滿足的時候,那的確就是我們的敬拜了。──李繼聖

 

 

論平安祭(佚名)

 

利三,七:1112,38,十九:58,廿二:2125

今研究至利未記所載第三之祭品。即名曰平安祭是也。但此利未記第三章。可分有三。

    一節至第五節  論或獻以牛為平安祭

    六節至十一節  論或獻綿羊為平安祭

    十二至十七節  論或獻山羊為平安祭

    在此平安祭之所表者。即我主耶穌基督於十字架上。獻其己身之意也。蓋平安祭。是流犧牲之血之祭。比較上章所研究之素祭不同。但其所相同者。則為馨香之祭。因平安祭及火焚祭輿素祭。此三者皆為馨香之祭也。惟輿贖罪祭贖愆祭又不同。因此二祭。非為馨香之祭也。然平安祭。有時亦可稱為感謝祭。看本書七章十一至十三節。

  試將平安祭輿火焚祭之異同而比較之。

    一其所同者。即在所獻之犧牲。必須無有瑕疵方可。而且于揀擇此犧牲時。又必要牽之出於會幕門前。按手於其首上。並宰之以灑其血等事雲。

    一其所具者。郎在火焚祭之犧牲。必須以牡者為宜。至平安祭之犧牲。或牝或牡皆可。(本書三章一節)且火焚祭之犧牲。又須盡焚之在祭台之上。些須亦不可遺留也。但平安祭之犧牲。有所必焚而歸主者。亦有所不焚而歸於獻祭之人者。

    惟論此諸祭品異同之事。乃有不可忽略者焉。昔以色列民獻祭之時。屢曾將數種祭品。亦得同時獻之。或先獻火焚祭。繼獻平安祭等是也。上章曾言素祭不可單獨而獻。必須兼有有血之祭而獻之乃可。如是。可知火焚祭。是為諸祭品之始。即所謂諸祭品之基也。然平安祭之內意。其所預表之事如何。蓋此祭所獻之犧牲。無論或以牛。或以線羊或以山羊。皆是預表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而使罪人得以輿主複和。而可獲主所賜之平安。並得輿主心交者也。

    保羅曰。我儕既由信稱義。則賴我主耶穌基督。得輿上主複和雲。(羅馬五章一節)又曰。主流血在十字架。成就和平今上主以耶穌肉身受死。候爾與己複和。俾爾成聖。無有瑕疵。無可指摘而立於其前雲。(哥羅西一章二十節廿二節)

    在舊約之先知以賽亞。則稱基督為平安之君。(以奏亞九章六七節)又論主受死之事曰。主遭刑罰。使我得平安。(以賽亞五十三章五節)而主耶穌乃訊其門徒有曰。我遺爾以安。乃以我之安賜爾。我所賜爾者。非若世之所賜。爾心勿憂勿懼。(約翰十四章二十七節)又曰。我以此告爾。為使爵因我以安。在世爾必遇患難。然爾母懼。我已勝世矣云云。(約翰十六章三十三節)由上所引之數節聖經而觀之。可見有二意。一乃罪人輿天父複和之意。一乃信徒得主所賜平安之意。昔以色列民獻平安之祭於主。其事實為大歡樂之筵席。在舊約所載。有數次論及有人設此平安祭之筵席焉。試看創世記三十一章五十四節。乃論雅各在山獻祭。招諸兄弟宴會。宴後宿於山雲。又出埃及記十八章十二節 。乃論摩西之外舅葉忒羅。與以色列之諸長老。筵宴於上主前雲。又歷代下三十章廿二節。乃論希西家王之時。民獻平安祭。而食節期之祭肉於主前雲。

    查平安祭。有由其祭牲中而取其右腿舉之者。亦有將其胸而。搖於主前者。(本書七章三十節卅二節卅四節)蓋所舉者。或指其所獻於主也。所搖者。或指主所賜於人也。是則可知平安祭所預表。乃信徒之與主。大有交接親密之意。

    至主所獲之份。即祭牲內臟之脂。輿髒凡所有之脂。二腎及其上之脂。在其脅旁者。並輿腎相近之肝片。(本章三至五節)此或可表耶穌。或可表信徒之內心深愛天父之愛情。即是不可測之愛情是也。在火焚祭論剖肉剝皮之所預表。亦同此意。

     至人所獲之份。即腿輿胸二者。此或可表主耶穌。或可表信徒之力量。及其愛人之愛情。是則信徒所獻此平安祭。一若輿天父同席而心交也者。蓋舊約信徒食平安祭之肉。即表新約信徒食主之肉也。主曾曰。我乃生命之櫃。由天降者。人食此糧。則得永生。我所賜之糧。即我肉。我為使世人得生而舍之。(約翰六章五十一節)又曰。我誠告爾。爾曹若不食人子之肉。不飲人子之血。則爾內無生。食我肉。飲我血者。有永生。而在末日。我必復活之。蓋我肉乃真食。我血乃真飲也。食我肉。飲我血者。則彼在我內。我在彼內。永生之父遣我。我因父而生。凡食我者。因我而生亦若是。此乃由天降之糧也。(約翰六章五十三至五十八節)

    主又語其教會曰。我立於門前扣門。有聞我聲而啟門者。我必入其家。我輿彼。彼與我。同席飲食。得勝者我必賜之。偕我坐於我之寶座。如我得勝。借我父坐于其寶座然。(啟示錄三章二十節廿一節)

    但食此筵席。可有數層之要義。試申論之。

    一旦所食犧牲之肉。當要在犧牲見宰之同日而食之。此即可教訓我儕信徒。所獲主賜靈魂之天糧。必須每日新之為要。不可有隔日之患。昔主賜以色列民之嗎哪。不亦若是。因蒙主之恩。乃一日有一日之糧也。

    一日食此筵席者。必須為潔淨之人。(本書七章二十節二十一節)蓋不潔者。斷不能近乎聖潔之耶和華前。(希伯來十二章十節十四節)

    一日食此筵席所在之地。即在主居帳幕之內之地。或後以色列民入主所許之之地。則在所建之聖殿。其意即謂既在主室而食。當認主耶和華為筵席之主人。因爾我所蒙之恩。皆為主所賜。

    一日食此平安祭之筵席者。可請之諸友。同心歡樂。歌頌主名。(申命記十二章四至七節又十七八節)若是。信徒亦當往尋兄弟朋友鄰舍等。同來謳歌讚美乎主人也。

     一日在此平安祭之中。可以用酵。(本書七章十三二節)雖然。但恐不可將此酵置在祭台。或謂酵既表惡毒。而不許用之於火焚祭。素祭。逾越節等。今在此祭何可許用之乎。答曰。因為平安祭所指者。乃是信徒輿主心交。亦是獻己身於主之事。故因信徒必仍有舊人罪惡所遺之情欲之不潔在內。所以有酵預表之焉。凡祭品之中。若屬預表主耶穌獻己聖潔無瑕之身為祭者。斷不可用酵於其內也。

    至於本書七章十一至廿一節。則是再論此平安祭之意義。

 

 

平安祭恢復神交的生活    吳寶吾

 

    今天我們讀利未記第三全章。是說平安祭之例。固不同乎素祭。亦有異乎燔祭。人的供物。要牛羊。卻無鳥。又有素祭中的無酵餅。並添有酵的餅。(利未記七章十二節十三節)就顯明主耶穌犧牲流血。帶領罪人親近上主。使兩下和好的道理。略分三點言之。

(一)平安祭相同的  牛羊要無瑕疵。宰於會幕門口。獻祭要行按手禮。要把血灑于壇的周圈。這皆同於燔祭的例無非指著主耶穌(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十章十四節)哦。主耶穌流血。關乎信徒的成聖完全。用不著人的行為。或修養。漸漸成聖。亦不是起初成聖而終久不能成聖。主耶穌的血。使人成聖。關乎永遠有効。所以對不定罪的人。總是叫他從此不要再犯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等侯戰懼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肖且不得憐恤而死。

何況人踐踏上主的兒子。將那使人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希伯來十章廿六至廿九節)我們讀這段聖經。覺得主對故意犯罪的人何等嚴重。何等利害。所謂故意犯了甚麼罪呢。就是以成聖的血。當作平常。沒有甚麼分別為聖的表示。對這麼大的救恩。存心忽略。靠主耶穌十架流血贖罪。不大放心。總要在救恩上。加添點自己的善行。那知血灑于壇的周圍。界限分明。人的善行。在上主看為不善。因為世上沒有善人。怎有善行呢。可惜有許多人。寧肯吃許多苦。受許多勞碌。不肯承認自己是無用的。世人都喜歡高抬自己。榮耀自己。信徒快樂秘訣裡有一段講到「信徒靠行為得救。彷佛人要種果木園。先去賣些果子。以後又去買些樹枝。將果子綁在樹枝上。以後又去找些樹根。埋在地裡。再將綁果子的樹枝子。插在上面。耶穌的道理是先有樹根。後長枝子。末後才能開花結果。」這是出於自然的。完全是上主的工夫。世人不曉得的。以色列獻燔祭。便蒙悅納。毫無一點工作。只須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牲預表甚麼呢。就是主耶穌釘十架流血而死。按手有甚麼意思呢。無非聯合的意思。無論善惡。只要藉主耶穌肉身受死。在上主眼中。看不見罪人。只看見成聖的人。且是完全成聖的人。焉得不叫上主悅納麼。「但如今他藉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輿自己和好。都成聖潔。沒有瑕疵。無可指摘。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穆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以西結一章廿二至廿三節)可惜現今許多門徒。失去一次成聖的真理。出乎血灑于壇的周圍。以致不成乎門徒的體統。是甚麼緣故呢。請聽主耶穌自己的答覆。就明瞭了。「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十章三十五節)

(二)平安祭有異的。  牛羊不拘公母不完全焚燒。不剝皮切肉。洗髒輿腿。可見燔祭。預表主耶穌盡心舍己獻於真神。平安祭牲。准用母的。是說聖徒愛主的心。要無限量的燔祭牲的胸。肩。腿。髒。油。都被焚燒在壇上。然祭平安有不焚的正合我所用作我們的生命的糧食。「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約翰六章五十節)但是這個死的說法。是指靈性輿上主相交方面斷絕交通說的。始祖吃禁果是死了。都知道他身在世活了許久。可是靈性輿上主相交的工夫。立刻斷絕了。趕出樂園。平安祭中上主為我們預備和好的道理。所獻平安祭牲的肉。應當在獻祭的日子吃。(利未記七章十五節)輿上主和好則上主輿人兩方面。都有充足的快樂。人賴恩得救。上主得同死而復活的冤子。「把那肥牛犢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路加十五章十五節)主輿人兩方面和好有快樂。若是主耶穌不犧牲流血。罪人就無法輿上主和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難以自拔。幸有上主為罪人預備平安和好的祭牲。(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希伯來十章十九節)我們罪人得著這種高尚的地位。

    「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上二章廿四節)主耶穌受這種痛苦。無非叫我們成聖。親近上主。豈可行事為人不與蒙召的恩相稱嗎。

(三)平安祭特別的  配上素祭中有酵餅。不潔的人吃祭牲的肉。必從民中剪除。(利未記七章二十至二十節)酵在素祭中為禁物。(利未記二章五節)何以在平安祭所配合的素祭。要用有酵的餅呢。(利未記七章十三節)豈不知酵是預表惡毒嗎。(哥林多六章五節)這就指著罪人的原罪。都被主血贖盡了。一個蒙主血灑的人。進到至聖所的地步。還有剪除的危瞼。就是不潔。「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一章十五節)若不聖潔。想與上主相交。不但不得福。反而受構。因為上主要剪除。所以「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哥林多後八章二十一節)「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呢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五章五至九節)

    薩維方智是一個快樂好奢華的青年。淡於道理。當時有羅友拉先生到他學校講道。方智受了感動。靠主寶血。作了一個聖品的人。後往印度傳道。結了美好的果子。

    聖法蘭西幼年好結納絝子弟。放蕩不羈。後來一位新朋友。平靜寡言。喜歡講十架流血贖罪的道理。法蘭西很受了這位朋友的感動。以後常想區別服事他的教主。他在當時教會。感力很大。都是先歸主或成聖,若歸主而不成聖。主說。「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除。」願你我長久在祂恩慈裡啊。

 

 

平安心祭——與神和好(譚志陽)

 

利未記第三章

 

本章論到平安祭。“平安祭”是表示享受 神所賜的平安,也可以譯作“相交之祭”,意即獻祭失以此感謝 神,並藉此與 神相交。因為這種祭象徵與 神和好,所以獻祭的人可以吃這祭物中的一部分。

素祭是表示為 神而活,平安祭是蒙 神賜平安。照樣,為 神而活的人,才有心靈中的真平安(14:27),才能顯出真心的感恩(西3:16)

 

.以牛犢獻為平安祭 (1-5)

 

1.祭牲的標準  1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祭牲的標準是:必須是沒有殘疾的!是完美無疵的,是最好的,才能獻給 神。這就是平安祭之公義標準,表示我們向 神獻“平安祭”的人,也必須是沒有靈性上之殘疾(利21:16-21,學主耶穌的樣式(11:29),完美無缺。

 

2.本人的手續  2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

獻祭的人把祭牲帶到 神的面前後,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兩個方面:

A.按手在供物的頭上: 這是獻祭的一種相交禮儀,表示主耶穌為我們獻身為祭(10:5),換給我們的是平安(53:5);又表示我們也當為感恩而向 神獻上感恩的祭(13:15-16)

B.宰於會幕門口: 會幕門口是祭壇的地方,在這裡宰牛是表示十字架的祭壇是奉獻的中心,是事奉的中心,更是生命的中心(10:38-39)

 

3.祭司的工作 2-5

A.灑血在壇的周圍: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灑血是表示主耶穌為我們流血,灑遍壇(十字架)的周圍,甚至遍及世界四方萬民之救恩(7:14,28:19);同時又表示感恩者所發的愛,也要以十字架為中心(林前2:2),普及萬民(1:13-16)

B.取下祭牲的脂油: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脂油表示生命內裡的誠實(51:6),向 神獻脂油:表示我們要以誠實的心靈敬拜 神(4:24)

腰子表示生命的力量與根本,將腰子獻為火祭:表示我們當盡自己的力量向 神感恩(3:8,林後8:1-3)

C.焚燒在壇的上面: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這是表示我們要完全獻上自己,為主而燃燒,直燒到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為止(12:11)

 

應用:你孤單嗎?你懼怕嗎?你的內心有平安嗎?你不要再徬徨,不要再猶豫,勇敢地向 著標竿直跑,為要得著那榮耀的冠冕。

經文: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11:28-30)

 

.以羊羔獻為平安祭 (6-11)

 

1.祭牲的標準  6-7

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A.必須是沒有殘疾的:

神所要的是佳美的祭物。如大衛被膏立時,他是個——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撒上16:12)又如新約中選立執事時,要求是——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6:3

B.必須是在神前獻上:

    耶穌說,一個人必須到他的面前來,他就賜他平安(14:27)!因此獻平安祭時,必須在 神面前獻上!

 

2.本人的手續  8

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

A.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按手是一種相交禮儀,表示我們的罪已經歸到羊羔(主耶穌)的身上了,只他才能擔當我們的罪孽,赦免我們的過犯。

B.宰殺著祭牲於幕前:

    因會幕前所擺放的是祭壇,因此祭牲必須在會幕前宰殺,意思就是——奉獻自己給 神時,必須把自己完全獻上當著活祭獻給 神(12:1)

 

3.祭司的工作 8-11

A.灑血在壇的周圍:

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這是表示我主耶穌為我們流血,洗淨那些圍繞在“祭壇”周圍的人,使他們的罪得以赦免。

B.獻為火祭的部分: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第一,所有的脂油。表示在生命裡是誠誠實實的向 神獻上自己。

第二,整肥的尾巴。在巴勒斯坦盛產的肥尾羊中,其尾巴可重達10-15公斤以上。這裡所講到的羊獻為平安祭,要將整肥的尾巴獻為火祭:是表示 神要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整肥的)獻給他(23:26)

第三,網子和腰子(參第4節的解釋)

第四,食物的火祭。把自己完全獻在主的“祭壇”上獻為“火祭”,意思是完全焚燒自己,為主使用。

 

應用:有一首詩歌說——“我就走到 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 神那裡……。”是的,向 神獻上自己是最難得的,也是最寶貴的,更是最榮耀的事。弟兄姊妹,你肯完全獻自己走“祭壇”了嗎?

經文: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出29:25-28

 

.以山羊獻以平安祭 (12-17)

 

1.所獻的供物——山羊 12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在獻平安祭中有獻牛犢的,有獻綿羊的,有獻山羊的,也有獻鳥類的,這是根據獻祭者的能力而行,並沒有統一的規定,這就顯出 神的公義,他沒有偏待人。(10:34)

 

2.所辦的手續——按手 13

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

獻祭者所要辦的手續有兩個方面:一是按手在山羊頭上;二是宰於會幕前。這樣的做法是要彰顯自己卸罪於我主耶穌身上,並完全奉獻自己,來到 神的面前。

 

3.所做的工作——三樣 13-16

A.灑血: 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B.取油: 又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

C.焚燒: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4.所定的定例——注意 17

A.不可吃脂油: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

因為脂油是獻給 神的火祭,是要在壇上焚燒的,因此祭司不可吃。這就表示我們既將自己獻上了,就不可從壇上又下來屬於自己(提後4:10)

B.不可吃牲血:

……血都不可吃。

神禁止屬 神的人不可吃牲畜的血(9:4,3:17,15:28);至於祭牲的血更是不允許吃了,因經過獻祭,祭牲的血就是成聖的血(29:21),用於贖罪(30:10,4:34,5:9)。 神要他的選民不可牲血,這是表示 神要屬 神的人不可將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10:29)

 

應用:基督徒可以吃嗎?答案是不可以的。因為有關於吃的規定在律法之前的族長時期就有禁吃的規定(9:3);在律法時代,神更是強調不可吃血的規定(7:26-27,17:10,12-14);在新約時代也有禁吃血的規定(15:28)

經文: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10:29)

 

 

上主洪恩 衷心銘感(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感謝你每天都向我施恩,願主助我謹記,常常獻上感恩的祭。

 

人來到上主跟前,先要有委身的心志(燔祭的意義),並持著謙卑的態度(素祭的意義),明白到我們的作息存留、平安度日,完全是出於祂的保護,因此接續而來的平安祭,顯然是一個相當合理的次序安排。第1節中的小字,「平安」又可譯作「酬恩」,可見平安祭其實是感恩的祭。

平安祭跟燔祭有相似之處,同樣可按獻祭者的能力獻牛或獻羊(此處沒有提及可獻禽鳥),但在祭牲的性別上,則沒有指定要求,公和母皆可,無論是哪一種祭牲,都要無殘疾。此外,獻祭者也須靠祭牲的血來除罪,其過程跟燔祭是完全一樣。然而平安祭也有其獨特之處:

1.祭牲所有的脂油都獻給神

平安祭特別注重祭牲的脂油,所有內臟的脂油都要獻給神(3-59-1014-15)。脂油代表著祭牲最肥美和最好的地方。一切上好的東西都是從神而來(參雅117),因此把最好的獻上給主,實屬理所當然,這是反映我們對神的認知和內裡的敬重。獻上祭牲的脂油,正代表著謝恩的心,滿心感謝來自於神一切的豐盛和美好。

2.把神當得的,獻給神

耶穌曾說:「神的物當歸給神。」(太2221)第17節提到脂油和血都不可吃,其中脂油「都是耶和華的」(16),不吃脂油表示不把神當得之物據為己用。

宪王為建聖殿而預備材料,感動了許多人一起奉獻,並作出這樣的禱告:「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代上2914

神的家、神的殿、神的聖工都屬於神,在這些事上,你有否把神當得的獻回給神?還是把脂油留下,把神當得之物據為己用呢?

1.檢討你現時的祈禱,是祈求多、感恩少嗎?可否從今天開始作出調整?

2.現時你的奉獻生活如何?有履行當歸給神的什一奉獻嗎?是否不易實行?今天有何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