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九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九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九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論亞倫及其諸子初次獻祭之事 利九 (佚名) 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 利九23 (佚名) 祭司獻祭與祝福(譚志陽) 盡心事奉 彰顯榮光(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九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第九章一開始就這樣說,「到了第八天,」這就是說他們承接聖職的七天要求完滿了。那七天裏的手續的確很複雜,作一天也夠受了,連續作七天那實在夠麻煩了,那七天實在是不容易過。第八章三十三節裏寫的「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七天都是按照當天所作過的,麻煩死了。好不容易七天過來,也就是說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已經接受職份了。 支取基督進入實際的服事 弟兄姊妹注意,如果說我已經接受了這職份,就可以執行這職份了,現在是第八天,我就去執行我的職份。果然第九章是祭司們頭一次執行職份,叫他們的職事顯明出來。一件很嚴肅的事來了,七天過了,他們可以回家,他們回家以後,摩西把他們叫出來,不光是叫他們,連以色列的長老們都叫來了。我們注意叫他們來的目的,「摩西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2)注意這個安排。已經作過七天了還不夠?七天是足夠了,但只是指著那職份。你有了職份的地位,並不等於就可以事奉了。 沒有那職份,根本就不能事奉。有了那職份,也不一定能事奉。為甚麼?弟兄姊妹,我們看見今天在基督裏豐富的恩典,如果我們是活在舊約的日子,我們根本就不能事奉。就是亞倫,他有資格事奉,但也不一定可以事奉,他還是一再要作一些手續。你說這七天不是已經作夠了嗎?那七天是七天的事,今天是今天的事。現在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進到會幕服事了。怎樣進去呢?還是那句話,帶一條公牛犢來為你自己獻一個贖罪祭,也帶一個公綿羊來為自己作燔祭。 我們看到人的本相在神的面前就是那樣的平凡。你說有七天接受了職份,具體進入職事裏還要再來一次?神說,「是的,要再來。因為不這樣做,你只是亞倫,你必須看到你只是亞倫。在職份上你是祭司,但你仍是亞倫。」這是我們過去一直提到的,在他們穿上祭司的衣裳時,我們經常提到這一點。現在具體摸到神的事,就必須解決在神面前的缺欠。人在神面前最大的缺欠是甚麼?不是對神的知識豐富或貧乏,而是人在神面前的地位。人在神的面前,如果不是在救贖裏,他就是在亞當裏。就算他已經進到救贖裏,如果還帶著亞當的成份,或者還站在亞當的地位上,那就不能摸事奉的事。 別人會說,「不摸就不摸。」但這是亞倫,他非要摸不可。既然非要摸不可,就必須要解決他在神面前的缺欠。所以雖然是第八天,雖然他已經是名正言順的大祭司,但他還需要在實際裏去支取基督的所作來作他的所有。這是當時亞倫在會幕裏開始執行他的服事時,神告訴他的。這不僅是亞倫要守的規矩,這是一個原則。這個原則在亞倫身上是這樣,在每個服事主的人身上都是這樣。在舊約是如此,在新約裏也是這樣,永遠是要求服事主的人支取基督的所作來作他們的扶持。 這裏讓我們清楚看到,人的本相在神的面前實在是沒有甚麼可以給神看中的。如果我們看希伯來書就看得更清楚,那裏說得太明白了,祭司每天先要為自己獻祭贖罪,然後他纔能為百姓去獻贖罪祭。我們看到這一點,就明白我們人在神面前欠缺到甚麼一個光景。人沒有可靠的,到神面前服事神,你一點都不能憑你自己所有的。現在人就有一點錯覺,以為有一點就可以服事神了,以為拿個神學博士的頭銜來就可以服事神了,這是沒有摸到事奉的焦點。人本身所有的,完全沒有增加事奉神的資本。 把這事翻過來看的時候,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寶貝的事。就是一點一滴的事奉,神也要我們看到,必須支取基督的所作,完全用基督的所作成的作我們事奉的供應。所以我們看到第八天,祭司頭一件要作的,就是為自己獻贖罪祭,同時也獻燔祭,就是奉獻的實際。亞倫不能說,「神啊,我不想作大祭司,你勉強我作,我無法不作。」如果亞倫是這樣跟神說話,我想神不會讓亞倫有實際的服事。神讓亞倫看到,亞倫是該死的,但神沒有叫他死,還特別選他出來,擺在大祭司的位份上,這完全是恩典。這恩典叫亞倫不能推辭,他在神面前要獻上自己來服事神。 亞倫也不能說自己是不該死的,他至少已經要死去兩次。頭一次,他是長子,在逾越節的晚上,那頭生的就該死了,但是羔羊把他挽回過來。第二次,在造金牛犢的那事上,他也該死了,但神給恩典赦免他。亞倫如果真知道有這些事發生過,他只能向神說,「除了服事神以外,我別無選擇。」但不能只是某一天有這樣的心思,他必須在神面前天天更新這心思。所以,第八天不單是獻贖罪祭,也要獻燔祭。 他作了這事以後,他就頭一次進入會幕去。弟兄姊妹看到他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開頭的七天,究竟是說帳幕的門還是院子的門?那時他們還不能進入會幕裏面。要記著,祭司進入會幕有好些手續要辦的,先要在洗濯盆裏洗手洗腳,然後進入會幕一定要帶著服事,不是點燈就是燒香。如果進去又不點燈,又不燒香,這就很嚴重了。所以他們不是住在會幕裏面,他們只是住在院子的範圍裏。 神在人間找到榮耀的出口 我們留意這一件事,第八天是這些祭司們頭一次執行他們的職事。那要怎麼作呢?摩西就告訴亞倫,「我告訴你預備你自己的祭物,但現在百姓們都來獻祭了,這句話我就不講了。你去講,你亞倫這大祭司去講,」(參3)為甚麼呢?對大祭司講,怎麼不對眾民講呢?我們清楚,這是大祭司該作的職事,摩西不能代替大祭司作這件事。因為現在有了大祭司,在一切屬靈的事上,摩西就退下來了。一切有關事奉的事就讓大祭司作出口了,所以摩西就告訴亞倫以下的事該由你去講,「你告訴以色列人應該預備甚麼。」 為甚麼要大祭司講呢?我們剛才提到這是屬靈的事,是人和神中間的事。在人中間的事該是摩西管,在人和神中間的事只能是亞倫管。尤其是頭一天,我很強調第八天,就是祭司執行職份的第一天。這一天有甚麼特別?就是一個開始而已((就是一個開幕禮而已(我們感謝神,祂從來沒有讓百姓舉辦一個開幕禮。既然不是開幕典禮,為甚麼要那麼嚴肅?我們留意,因為在地上有人那麼準確地按神心意來事奉,神就在那裏發表一個很嚴肅的啟示。那是甚麼啟示呢?就是神的心意得著完全的滿足。因為在這裏,摩西說,「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因為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弟兄姊妹,我們留意,耶和華顯現不是一件小事,像這樣的顯現已經有過一次了,就是會幕支搭起來的那一天,那是人和神交通的通道打通的一天,神的心意滿足,神在榮耀裏向眾民顯現。第八天是第二次,這一天,神因著地上有人按祂的心意服事祂,尋求祂,神又心滿意足了,所以神再一次在榮耀裏顯現。 如果我們從整本聖經來看,神在榮耀裏顯現的次數是不多的,支搭會幕是一次,祭司開始服事是第二次,聖殿敬拜的開始是第三次,以後好象不太看見有記錄了,一直等到新天新地,我們又看見神的榮耀毫不保留地顯現出來。我們要問了,這樣子看來,神是很容易滿足的?我們覺得神的確是很容易滿足的,我們人就很複雜,很不容易滿足,但神的確是很容易滿足的。 我們看是甚麼事讓神滿足﹖支搭會幕,祭司開始服事,聖殿有了敬拜,敬拜在耶路撒冷顯明。弟兄姊妹會說,這已經很不簡單了,特別是在耶路撒冷顯現是太不簡單了。我們承認,如果從現象來看,的確是很不簡單。但仔細地看這些事件,我們發覺神的滿意不是在人作了多少,神是滿足在人按照祂的話而行。我們看過出埃及記造帳幕的時候,多次提到「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看第八章,我們也看到多次提到「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弟兄姊妹我們實在不能不感謝讚美主!祂太容易滿足了。只要祂看到有人按著祂的話語而跟隨,祂就滿意了。祂滿意的時候,祂就在榮耀裏彰顯。我們感謝讚美主。 大祭司的宣告 我們回過來看亞倫宣告以色列人要預備各樣的祭,因為這是大祭司該做的。這是當時的一個歷史,但也是一個預表的實際。弟兄姊妹注意,我們蒙恩是根據甚麼?乃是根據主向人所顯明的那些事實。亞當的後裔都是罪人,主來就是為了尋找失喪的人。許多的羊都走迷,主來了,就叫羊得生命。弟兄姊妹看,是誰在顯明有一條路把我們引到神的施恩座前?是我們的主。 所以在會幕裏頭一次的事奉,我們細心一點就可以看到,在百姓中宣告事奉的事不是摩西像過去作的一樣,而是亞倫作頭一次的宣告,因為亞倫在執行他的職事時是表明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因此我們看到,亞倫也好,百姓也好,他們能在神面前承接各種各樣的恩惠,都是借著獻祭而解決的,也就是說完全借著基督的所作,承認基督的所是。總括來說,就是在神面前蒙憐憫完全是因著基督。 亞倫依舊是亞倫 現在我們看看他們當天所作的事是非常有意思,我們不細心一點就會忽略。亞倫先為自己獻贖罪祭,我們看看當時他們怎樣做。他宰了那只牛,他的兒子們就把血拿給他,他就用指頭拿一點血抹上壇的四角上,又倒在壇腳那裏。當時他就只作這些動作。然後,他的贖罪祭是把脂油和腰子,並肝上取的網子,都燒在壇上,然後就把肉與皮燒在營外。(參8-11) 我們剛看過贖罪祭不久,弟兄姊妹看看有甚麼不一樣?這是為了祭司本身來獻贖罪祭,等於祭司犯了罪。祭司犯了罪所獻的贖罪祭該怎樣處理呢?差不多是這樣,但又不完全是這樣。不完全的地方是在那裏?血的處理跟大祭司獻祭所站的位置。弟兄姊妹再看贖罪祭的條例就會發覺,祭司的贖罪祭必須把血帶進會幕裏,在會幕裏彈血。但現在這裏的血怎麼處理呢?「用指頭蘸點血,抹在壇的四角上」(9)弟兄姊妹翻到第四章看一下,「他要把公牛的血彈在聖所的幔子上,又要把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弟兄姊妹看看,這裏作的是不是這樣?血沒有帶進會幕,也沒有抹在香壇上,乃是抹在祭壇上。 為甚麼?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記得,如果亞倫不先為自己解決罪,他憑甚麼進到會幕裏去?那時候根本沒有人有條件進到會幕,這是頭一次。頭一次是為了解決祭司本身的問題,把祭司本身問題解決了,纔能進到會幕。如果祭司不能進到會幕,他怎麼可以向幔子彈血呢?怎麼可以去抹香壇的四個角呢?在那時都不行。所以他只能在外面抹祭牲的血。感謝神,弟兄姊妹看見,神在每一件事頭一次執行時,都有一個很大的寬容度。如果沒有這個寬容度,會幕裏的事根本不可能進行,所以在頭一次神給他們有一點寬容。但經過這次以後,就不能再像這樣子了,必須完全按著贖罪祭的條件執行。我們實在感謝神! 我們若從另外的角度來看,你看到神給人一切的安排是何等的細心。我們有一個弟兄,從外表去看是很粗魯的,但你認識他以後,發現他談論和觀察問題是很細緻的。我們的神比他更細緻,你曉得神如果不這樣安排,亞倫當時就很冒失地跑到會幕裏去了。因為贖罪祭的條例是這樣定規嘛,我要進去抹血在壇上嘛,他看見他們要作的,就忘記了自己是誰。神要作這事,我要去作完,但憑甚麼去作呢?我是神嗎?我能進去嗎?我可以作這事嗎?我想亞倫絕對不會這樣想。如果神沒有這樣的安排,亞倫一定會很冒失地進入會幕裏。他進到會幕裏,自己死在那裏不要緊,神在舊約裏設立祭司的目的且不說,但屬靈的制度就完全給破壞掉了。 全然享用基督 我們感謝神!從出埃及經過的事開始,到現在祭司執行職事,還有那長久的四十多年,我們一直看到神在百姓中作的事,都是很細緻的為百姓作安排和預備,對我們來說更是如此。以色列是祂的百姓,我們是祂的眾子,如果從關係來看,我們與神的關係比以色列人與神更親密。因此神為著我們所作的安排更是沒有話講。 亞倫作了這些事以後,他就為百姓獻祭了。那關乎獻祭的事,我們不再重複了,但要提出一點,祭司為自己獻的祭是贖罪祭和燔祭,以色列人的獻祭是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祭司已經在平安祭裏接受了職事,但百姓要享用神,還必須要進行交通,同時也要認識恩典,所以百姓頭一次在神面前所獻的祭是三個祭,實際上是五個祭。叫人特別注意的是三個祭,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當然不能少掉素祭,所以我們說,五個祭都出來了。 五個祭都用上來,乃是讓我們看見完全根據基督的所是和所作來支取基督。不單祭司是這樣,以色列的百姓也是這樣。他們要認識恩典,他們要進入交通,他們要有心意跟隨主而活,這樣,他們在神面前就蒙悅納,他們就能在神面前享用神的應許。 我們又要留意一件很嚴肅的事,我們在第八章裏看到,也是三次提到「都是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現在亞倫為百姓獻祭了,他頭一次進入會幕,那是二十三節所說的。他為百姓獻祭時,他就進入會幕了。弟兄姊妹留意了,22節開始「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這是大祭司執行職事的一個明顯樣式。他獻了祭,他就下來,然後又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 誰點燃祭壇上的火 弟兄姊妹注意這一件事了,如果我們細心一點的,我們就會問,在這次以前,他們獻祭的火是怎樣點燃的?是不是他們點燃了火就永不熄滅呢?到現在為止,他們一共獻了八天的祭了,我們顯然看到,在八天的開頭所獻的祭,都是人點的火,那些火是否一直在燃燒,我不知道。照神的安排,就是火一經點燃就必須繼續燃燒。但如果這火是人開始點燃的,這火就沒有甚麼特別。但我們讀到十章的時候,亞倫的兩個兒子用人點的火去燒香就給燒死,這個我們就沒有辦法去明白了。他們點的火是凡火,既然不能用凡火,要去那裏拿聖火?就是那聖火也是人點燃起來的,有甚麼不同呢? 我們感謝主!我們注意這一件事,亞倫為百姓獻祭的時候,我們不知道那些祭物是不是在那裏燒著,應該是燒著了的,但是還沒有燒完。亞倫進了會幕又出來,是為甚麼呢?進了又出來,這裏沒有說出理由,但我們有答案。他進去彈血,他去抹香壇,這個是真正的贖罪祭。亞倫當初為自己獻的還不是完整的贖罪祭,這個纔是完整的贖罪祭。如果我們說這個是完整的贖罪祭,那就是預表基督所作成的完全的救贖。所以他進去又出來,立刻就發生一件事,甚麼事呢?祭壇的火也許還在燒著,那個祭還沒有燒完,但等到亞倫從會幕出來,我們看到一件事,「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23),「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24),也就是贖罪祭。在這兩節經文裏,弟兄姊妹要注意,有幾個字把那件事顯出來,第一是「神的榮光顯現」,第二是「火從神面前出來」,第三就是「燒盡一切的祭物」。這三件事其實是一件。神的榮耀顯出來,火就在壇上燒盡所有的祭物。 我們要注意的是甚麼?為甚麼在這個時候神的榮光顯出來?引出神在榮光裏顯現的原因在那裏?我們感謝神!籠統的說,因為地上有一批人毫不保留的按著神的話語來跟隨。具體來說,那就是在地上頭一次有了人向神真正的承認和尋找,並且還有敬拜。弟兄姊妹看,人在地上多起來了以後,這就是頭一次。你說亞伯那次不算嗎?那是個別人。你說挪亞一家不算嗎?那是少數人,不能成為一個團體。現在神在地上尋找到了一個大的團體,這個團體承認神,這個團體尋求神,這個團體敬拜神。弟兄姊妹記著「頭一次」這事,因為這是頭一次,所以神非常的喜悅,祂的榮耀顯現出來。 我們敬拜我們的神,這把我們帶進一個看見裏,甚麼時候能把神的榮耀引發出來?乃是在人和神恢復交通,在交通裏尋求事奉,敬拜。弟兄姊妹們除了在這個方向來跟上神,你不能再作其他的事來引出神榮耀的彰顯,從舊約到新約都是這樣。我們感謝神!從這時開始,我特別要弟兄姊妹留意那燒盡的「盡」字,這個「盡」說出了神的完全悅納。從這一刻開始,壇上的火就不是人手點燃的火。從這個時候開始,祭壇上的火是神自己去點燃的,這個火是永不熄滅的,這個火一直在燃燒,一直燒,燒到永世還在燃燒著。 在神心裏永遠蒙紀念 我們感謝讚美主!神把這個永不熄滅的火點燃在以色列人當中,這個火稱為燔祭的火,那就是說出神對百姓的悅納永不止息。神對我們這些人也是一樣,祂對我們的紀念和悅納永不止息。從我們蒙恩開始,一直到永世,我們都是蒙紀念的,我們都是給神悅納的,因為神在我們身上所看見的,當然是有我們對神的尋找,但單是我們對神的尋找還不解決問題,神在我們身上所看見的是我們對神的尋找和所找著的。我們要尋找的是神的心思,要尋找的乃是神的定意,我們找到的乃是祂懷裏的獨生子。神在這些人的身上一面是看到祂的兒子,一面也看見這些尋找神的人的心思。 我們感謝神!燔祭壇的火永不熄滅就是從這時開始,從這一刻開始,神從不忘記祂所揀選的人。提到這一點,我還是繼續去說一下以色列人。雖然在以色列的歷史當中,有好長的日子好象是給神放棄了,給亞述人擄去,給巴比倫人擄去,給羅馬人統治,甚至完全分散在全地,神好象忘記他們,神放棄他們了。是不是神放棄他們?神好象向他們隱藏起來,但神的眼目從沒有離開過他們,所以才有亡了國二千多年還能複國,並且在原地複國。在人的歷史上來看是絕對不可能的,但因為在那一天,神點著了燔祭火,人可以愚昧背向神,但神不能背約而忘記祂所揀選的人。祂可以給他們管教,祂可以讓他們有好象給放棄的感受,但事實上,神沒有轉移過祂的眼目離開他們。我們感謝神! 弟兄姊妹,我們要看到這是頭一次人按著神的安排來獻祭,也是頭一次人按著神的安排來服事,但這個頭一次帶來了永不過去的祝福。我們感謝神!在第九章裏我們就是翻來覆去看獻祭的事,但這次獻祭是特殊的,我們因此就看見神寶貝的心意。求主給我們能領會神心裏所要作的,和神在人中間所等候的。這一次神得著了祂所等候的,但是不長久。神現在還在等候要得著一群永遠滿足神心意的人,這群人就是教會。教會的地位是有了,如同亞倫作大祭司的地位有了,但要怎樣才會叫神的心意滿足?這一切所有的地位必須成為實際,神就在人中間得著祂所要得著的,這就是我們今天在地上所要追求的。求主幫助我們!
──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九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一、 亞倫承接聖職要獻祭七天,每天獻的祭物如下(出廿九38) 1-7天,公牛一隻作贖罪祭。早晨:一隻一歲羊羔為燔祭,同獻的又素祭、奠祭。黃昏:和早晨相同。第八天:為亞倫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
為以色列人,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牛犢和一隻綿羊羔作燔祭,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以及調油的素祭。 二、 亞倫承接聖職的七天都是摩西為亞倫獻祭(出廿九38,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你是指摩西) 第八天,是亞倫為自己獻祭‚於是亞倫就近壇前‛,證明在第八天亞倫開始盡祭司的職分,八這個數字是表徵復活。當亞倫為自己獻完了贖罪祭和燔祭他立即為以色列人獻贖罪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表徵以色列人被赦罪後奉獻自己給神追求聖潔的生活與神和好了)。以色列人平安祭中公綿羊的胸和右腿,亞倫獻上作為搖祭(亞倫盡祭司職分後應得的分,出廿九27-28) 三、 亞倫為百姓獻完祭,就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可能是先敬拜神)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利九23,出四十3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百姓歡呼俯地敬拜。 四、 亞倫承接聖職的日子,應該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正月。 因為正月初一日立起帳幕,摩西就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穿上聖衣,又膏他(出四十1-15,利八6)。同時摩西也用膏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壇和壇的一切器具,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又用膏油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利八10,出四十13) 五、 亞倫祭司的職分使預表基督成為大祭司(來七28) 有關亞倫大祭司與基督成為大祭司的比較,請參閱‚出埃及記讀經記錄‛廿八章中的比較表格。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論亞倫及其諸子初次獻祭之事(佚名) 利九 本章可分三。 一節至十四節。 論祭司初為己獻贖罪及火焚祭。 十五至廿一節。 論祭可初為民獻贖罪、火焚、等祭。 廿二至廿四節。 論亞倫祝福選民。眾人俯伏主前。 希伯來書十章四節雲。牛羊之血不能除罪。緣此。亞倫及其子。雖曆七日時候。多獻贖罪之祭。以除己罪。及至第七日。始可任祭司之職。而為眾人獻祭。是以再要先為己獻祭。而後方可為眾民獻祭也。 此始任獻祭之日。實為甚緊要之日。其所獻之祭。乃贖罪祭火焚祭。平安祭。素祭等。摩西宣主之應許日。今日主必顯露於爾。(四節)主榮光顯露於爾。(六節)祭司輿眾民既盡遵主所命。果然得主所許之福。確見主之榮光降於其座。 此要日之諸事。有何訓誨我等耶。 首先之訓誨或莫如此曰。吾儕若盡遵行主之旨意。則不偏於左右。不加不滅其所命。則主必定施福。必定顯露其榮耀。或問主之所命。我儕如何答之。可曰有四。 一、獻我之贖罪祭。乃倚賴聖羔之寶血。除清我心之諸罪。至些少不亦可留。 一、獻我之火焚祭。即以我凡所有一切獻於主。預備焚於祭 臺上。至些少亦不可留。 一、獻我之素祭。即盡我力。盡我時。專心服事主。而益及 於他人。至些少亦不可為己。 一、獻我之平安祭。即時時與主交際。有祈禱及研究聖經之工夫。則如同主共席飲食。至些少亦不求務於世。此是為至真之平安也。 兄姊乎。我儕若如是遵主所命。則必得聖靈之福。又見其榮耀焉。 至於廿二至廿四數節。在此有祭司二次之就福。其一次。乃預表主初臨世。其二次。乃預表其再臨世之事情也。蓋祭司獻諸祭既畢。乃舉手向民祝福。(廿二節)如是。主既獻己身於架上為祭品。乃舉手祝福門徒。(路加廿四章五十節)主之祝福。豈不可指由其十字架所得之福耶。此後摩西亞倫乃入會幕之中。(十三節)此何以故。豈非其入天之至聖所。以代斯民祈禱哉。希伯來七章廿五節。 有曰。是以凡賴耶穌而至上主前者。耶穌能全救之。蓋彼恒存為之祈禱。九章廿四節又曰。蓋基督非入手造之聖所。即真聖所。之影像乃實入於天。今為我儕立於上主前乃二人既出再為民祝福,主之榮光遂願於眾。(廿三節)斯有何意乎。是指我儕之大祭司長。即耶穌基督在榮光中再臨之事。離天而降世。以祝福其民。摩西可表主之為王之職亞倫可表主之為祭司之職。此次之施福較前次為要。蓋主之榮大顯揚也。希伯來九章廿八節如是。基督一次獻己以負眾人之罪。後必以無罪再顯著於望之者。使之得救焉。又看其祝福之言語有曰。惟願主降福於爾。護佑爾。願主以主之光照爾。賜恩於爾。願主眷顧爾。賜爾平康雲。(民數記六章廿四節至廿六節)返心自問。凡稱為愛主者。誰不切幕見主之榮耀耶。 本章末節雲。有火出自主前。焚祭臺上之火焚祭及脂。民見之歡呼。俯伏。此無非為耶和華初認而悅納其民所獻之祭也。 進入會幕又出來
為百姓祝福(佚名) 利九:23 今天接讀前章的默想,亞倫既然一一遵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就了聖職。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在那裡與神相會,在神面前代百姓祈禱求福,然後從神面前出來,舉手為百姓祝福。祝福的時候。耶和華的榮光就向棄民顯現。迦勒底文的摩西五經,此處記載那祝福文說:『願耶和華施恩接受你們所獻的祭!願他赦免饒恕你們的罪!』姑無論摩西亞倫是否這樣祝福,只知道他們所祝的福,是從神面前帶出來的。他們所祝的福,帶著神的權威。這裡給我們一個原則,特別勸告我們凡獻身給神作神僕人的,須要記得:若不是我們先進入會幕,在神面前與神相交談話,從神接受幸福和信息,我們決不能祝福與人,我們也就沒有資格為人祝福。我們先沒有接受,也就沒有甚麼傳授給人。 這個原則似乎很清楚明白,不須重提。但是我們最容易落在這種危險之中。我們熱心服務,我們為許多事煩惱忙碌,以致沒有時間禱告讀經。我們東奔西跑,忙這忙那,沒有閒暇,進入會幕,我們沒有會見神,還敢為人祝福。好像參孫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活動,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惟有多用時間在聖所裡敬拜,禱告,緘默,等侯在主面前,取用接受神的豐富,偉大,才能出來到人中間去,以工作,以行為,以言語,為人祝福。今日基督教會,許多軟弱無力,徒有形式,失敗正是在此。摩西亞倫祝福的時候,耶和華的榮光就向民眾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我們禮拜講道,我們的工作忙碌,若沒有耶和華的榮光顯現,若沒有上頭來的火,用古時詩人的話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 祭司獻祭與祝福(譚志陽) 利未記第九章 本章專論祭司任職後的獻祭和祝福,說明祭司要先學習會獻祭,才能帶領會眾獻祭。同樣,只要 神僕學會每日親近
神,才能帶領教會眾位弟兄姊妹親近 神。 一.首先的預備 (1-7) 1.獻祭的時間——到第八天 1 到了第八天…… 祭司獻祭是在他們受職期滿的第二天,因上一章提到受職典禮共曆了七天(利8:35),所以受職後的時間就是第八天。 “八”是更新數(創17:12,約20:1),表示向
神獻祭是生命更新的事奉(詩43:4,50:23,142:2,羅12:3)。是的,基督徒要走上事奉 神的道路,就必須在生命上有突破、有更新、有進深、有長進,才能事奉 神。 2.獻祭的對象——領袖代表 1 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在這裡讓我們看到:在祭司制度的開始, 神就藉著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眾位長老作為代表來參與獻祭,為他們能夠藉著獻祭與 神相交(出29:42-46)。 照樣, 今天 神也藉著耶穌基督獻為祭,使我們藉之得以與
神相交(弗2:13,來12:10),與
神合好,建立父子的親密關係。 3.獻祭的要求——無殘祭牲 2-4 A.對亞倫的要求: 2節 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要求亞倫帶的祭物是: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兩樣都是沒有殘疾的,並且要獻在 神面前,這可要千萬記住呀! B.對百姓的要求: 3-4節 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要求百姓帶的祭物是: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都是一歲的,且是沒有殘疾的作燔祭;又取一隻公牛和公綿羊作平安祭;又取調油的素祭獻給
神為祭。 以上這些要求,都是為他們的獻祭而作的預備。 照樣,聖經也要求我們每一位基督徒:朝見 神時不可空手(申16:16)。因此,我們到 神前也當帶屬靈的祭物來敬拜 神(詩69:30-31,來13:15,約3:24)。 4.獻祭的預告——摩西吩咐 5-7 A.告訴百姓,有神榮光顯現: 5-6節 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 這時候摩西先向百姓預告:凡行 神所吩咐而獻祭的,就得見
神榮光的顯現。 神的榮光顯現,是表示 神悅納獻祭者的明證。因此,我們要得 神的喜悅,就要聽 神的話而向 神獻上活祭(羅12:1)。 B.吩咐亞倫,為自為民獻祭: 7節 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這是表示 神要他的工人們要謹慎自己,並且要為全群的羊謹慎,料理與獻上代禱的祭(徒20:28)。 應用:作為站在“祭司”位置的你我,有無每日在
神面前獻上贖罪祭(省察認罪)、燔祭(為主焚燒)、及平安祭(獻上感恩)呢?這是
神我們最最嚴格的要求,否則,你的事奉無力。就從今天開始吧,向 神“獻祭”! 經文: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這是好的,在 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提前2:1-3) 二.亞倫的獻祭 (8-21) 這一段是論到亞倫的獻祭,他為自己獻祭,為百姓獻祭,這就是祭司的工作! 1.亞倫為自己獻祭 8-14 A.亞倫獻贖罪祭: 8-11節 於是亞倫就近壇前,宰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亞倫的兒子把血奉給他,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裡。惟有贖罪祭的脂油和腰子,並肝上取的網子,都燒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又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 祭牲的血——用來抹壇的四角;又倒血在壇腳。表示已蒙祭牲血(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已蒙贖罪。 祭牲的脂油、腰子、網子,都燒在壇上,這是
神所吩咐的!今天, 神照樣吩咐你我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你獻了嗎? 祭牲的肉皮要在營外燒盡。表示屬肉體的,屬世界的都要燒盡更新,不留絲毫,除掉乾淨,方能蒙
神悅納。 B.亞倫獻上燔祭: 12-14節 亞倫宰了燔祭牲,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連頭遞給他,他都燒在壇上。又洗了臟腑和腿,燒在壇上的燔祭上。 亞倫獻完贖罪祭,然的再獻上燔祭。這是表示 神的工人們在事奉 神的次序上要弄清楚——應先解決罪的問題,才有蒙悅納的奉獻;先有自檢的覺悟,才有愛主的甘心。 同工們:今天我們也是“祭司”(彼前2:5,9),你我肯獻這兩樣的靈祭嗎? 2.亞倫為百姓獻祭 15-21 為百姓獻祭有四種祭: A.先獻贖罪祭: 15節 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為罪獻上,和先獻的一樣。 B.再獻上燔祭: 16節 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獻。 C.續獻上素祭: 17節 他又奉上素祭,從其中取一滿把,燒在壇上,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 D.後獻平安祭: 18-21節 亞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又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油、肥尾巴,並蓋髒的脂油與腰子,和肝上的網子,都遞給他,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燒在壇上;胸和右腿,亞倫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這樣的獻祭規律,正是基督徒靈性上的規律——屬靈生命的途徑也是先認罪悔改(徒2:38,17:30);再熱心事奉 神(羅12:1,11,帖前1:9);續為主而活(加2:20);最後獻平安祭,也就是在基督裡已得了平安(腓4:6-7,約14:27),因此應當以感謝為祭獻給 神。 應用:亞倫的獻祭是有次序的,那麼你我“獻祭》時無有次序呢?這些次序是一條靈程的直線,每一個基督徒都要按照這條靈程所示的地步來“獻祭”,就好了。弟兄姊妹:你現今獻了幾個祭啦? 經文: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39-40) 三.最後的祝福 (22-24) 這一段是亞倫獻祭後的祝福: 1.摩西亞倫舉手祝福 22-23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 這是表示 神僕在靈交中獲取了能力而為民祝福,更是體現出 神僕與百姓的生命發生緊密關係(徒11:23,撒上12:23,帖前2:7-11)。這裡正是啟發我們——神家的工人應當帶給民眾的屬靈獲益(徒2:1-4)。 2.耶和華神榮光顯現 23 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當日會幕建造成功時就有 神的榮光充滿會幕(出40:34)。這時候祭司制度成功, 神僕向眾民祝福, 神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哈利路亞!這些都是聖靈充滿教會的先影呀(徒2:1-4)。 3.聖靈之火壇上焚燒 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 聖靈之火燒盡壇上的祭物,是表示 神對所行的贊許與有 神同在的明證(王上18:38)。今天我們也當追求教會的壇上有靈火,心中的壇上更有靈火。 4.會眾歡呼俯伏敬拜 24 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有了蒙 神悅納的靈祭,才致有會眾歡呼俯伏的敬拜。由此可見,獻祭所預表的禱告何其重要。在使徒時代,先有馬可樓上120人的獻靈祭,就得著教會的大復興,產生屬靈會眾的歡呼(徒2:46-47)。 應用:百姓一見到耶和華的榮光,就立刻歡呼和俯伏在地,顯出真誠的敬拜。今日基督徒當以什麼態度來敬拜事奉
神呢?只要在教會中眾位弟兄姊妹共同獻上靈祭,也同樣會產生大復興,同聲歡呼! 經文: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 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侍奉 神。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來12:28-29) 盡心事奉
彰顯榮光(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謝謝你賜我服事你的機會,求你叫我能在事奉中,得見你的榮光。 「到了第八天」(1),本章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於就職禮後開始履行聖職,為自己和百姓獻祭。當事奉的人按著神的吩咐盡心去行時,神的榮光要彰顯出來,使全以色列的會眾都歡呼敬拜(6、23-24)。 在這個蒙神喜悅的事奉中,有三點值得學習: 1.事奉者首要與神親近(1-14):亞倫先為自己獻祭(8)。首先獻上贖罪祭,過去七天雖然已經天天獻上,然而就職過後,一切回歸平淡,此時更要在神面前警醒,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恩典中,以致事奉與蒙召的恩典相稱。 亞倫跟著獻上燔祭和平安祭(3-4、12-14)。事奉不是容易的事,如果沒有委身的心志(獻上燔祭),所作的一切事工都不會成為馨香火祭,也不易產生與神與人和好的果效(獻上平安祭)。 2.事奉者也為別人獻祭,領人到主跟前來(15-22):亞倫為全體百姓獻祭,神不單呼召亞倫和他的一家來事奉祂,事實上,以色列人要「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6)因此,今次的獻祭是全民參與的,讓他們在祭禮中體現屬神一族的身分,成為事奉神的國民。 獻祭的次序也是先獻贖罪祭,得蒙潔淨,跟著才獻上燔祭和素祭,最後獻上平安祭。整個獻祭過程在百姓眼前展現,是相當有教育意義的。事奉者不只是主持宗教禮儀,為別人獻祭,還要透過禮儀的參與,帶出教育的目的,提示人當如何親近神,領人到主跟前來。 3.事奉的目的是要彰顯神的榮光,使人敬畏上主(23-24):以色列人看見祭壇上的聖火,都不禁歡呼,都俯伏在地上,敬畏的心油然而生。當事奉的人一心遵行神的吩咐為念,神必悅納,祂的榮光必在人所獻上的祭內彰顯。 事奉主的人所渴望的,不只是看見事工的成果、別人的讚賞,更期待看見神的作為、神榮光的彰顯。試反省今天你事奉的心境,是否有清潔單純的動機?正如耶穌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個應許有否兌現在你目前的事奉裡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