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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十一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十一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論潔與不潔之法    利十一—十二   (佚名)

可吃與不可吃的分別出來   利十一47  (佚名)

動物要潔淨(譚志陽)

聖潔生活 吃得潔淨(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十一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我們上一次看到亞倫的兩個兒子獻上凡火而招惹了神的擊打。我們看下去,就有理由相信他們是喝醉了酒而在會幕執行服事。所以神處理了他兩個兒子,就很嚴肅地對亞倫說了話。就是說「不能喝酒」。濃酒固然不能喝,清酒也不能喝,來到神的面前服事,就必須要完全脫離酒的捆綁。當然在原則上來看,這不僅是酒本身的問題,而是有一個代表性在這裏,就是世界的美物。一切世上的美物,僅管人看為不可少,若是打岔我們在神面前的服事,那就得要完全的停止。我們不是說,我們基督徒能不能喝酒?不是喝酒的問題,而是說喝酒能打亂了或影響服事,所以神很嚴肅地在那裏給他們提出了這一點。

 

神的憐憫不減少

 

請看第10節,「叫他們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聖的和不聖的分別出來。」我們留意神在這裏說這句話,和接下去我們要看的十一章有直接的關係,我們看完十章下半的時候,進到十一章,就看到了。然後又向他們繼續說一些話,仍然是向亞倫和他的兒子說的,「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當中,你們該吃的,你們要在壇旁不帶著酵而吃。因為這些是至聖的,並且指定給你們的是這麼一些,搖的胸,舉的腿,這是你們永遠的分。」(參12/13)這話是把神從前一再說過的話再說一遍。

 

為什麼神那麼重複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地提說這話呢?我們留意到出埃記提了一遍;利未記提到各種祭的時候又提了一遍,現在這裏是第三遍,至少是第三遍。為什麼神反反復覆就是說那一句?當然從字句上面來說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但弟兄姊妹們注意當時神說話的環境,或者說是神當時說話的背景,我們就看到神的憐憫和體恤,並且也是神的信實。當時的背景是什麼呢?那兩個兒子喝醉了酒去事奉而死在會幕裏。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你作祭司的連怎麼作祭司都不懂,你還能作祭司嗎﹖從人的眼睛來看,不僅是兩個兒子被燒死,就是現在剩下的兒子和亞倫都該被踢走,另外換人,這些人那麼糊塗,不能讓他們再作了。

 

但是感謝神,在這個地方,神重複地提到他們該得的分,裏面就包含了一個非常寶貴的憐憫和恩典。不錯,他們是作錯了,並且錯得非常厲害。但是這一些錯誤,並不影響神的信實,神的信實一點不受影響,人可以錯,但是神的信實不能改。弟兄姊妹們,這就是一個非常寶貴的恩典。我們承認我們有多少機會在神面前要出錯,只要我們的心沒有偏離神,我們的錯不會叫神停止祂的信實。頂怕的是,我們錯了,連我們的心也錯了,這樣,神就不能不停止祂在信實裏繼續作工。因為不是神不要作工,而是人沒有給機會讓神作工,所以神就不勉強作工。但若是人外面錯了,而裏面沒有偏離,神的憐憫還是在他身上。

 

我們看到當時亞倫和剩下的兩個兒子看到那兩個兄弟給燒死,他們定規不會只有親情的憂傷,同時也加上他們在神面前的恐懼,神還會不會繼續來使用我們?我們感謝讚美神,神所留意的不是人外面的作錯,或是錯得多,錯得少,神所注意的是人裏面的心有沒有偏離。我們從舊約裏看,很明顯的一個人就是大衛。如果在新約中看,最突出的人就是彼得。我們看彼得,他在神面前犯了多少次的錯誤,但是他的心向著主還是那樣靠近。他錯誤是因著無知,但是他的心向著主卻是很貼近的。儘管他作了三次不認主的事,在外面來看,實在是嚴重到不能再嚴重了,但是感謝主,神沒有把彼得撇在一邊,我們的主還是特別記掛著彼得。在他失敗的創傷裏抬不起頭來的時候,我們的主復活了,首先提到門徒的名字就是彼得。等到在加利利海邊跟彼得談話的時候,一直在那裏挑旺他裏面的火,叫他不再定睛在自己的失敗,而要轉眼過來看神的憐憫。現在我們看到神直接向亞倫和他的兒子說,他們該得的分一點都沒有更改,並且成為永遠不更改的條例,(參12/15)這些話就是叫亞倫和剩下的兩個兒子知道,他們還是得要盡心地在會幕裏服事神。我們感謝神,人在神面前的確是愚昧,但是人的愚昧沒有改變神的信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神,祂是用這樣的心情來看著我們。我們常常說,在跟隨主的路上,我們沒有一個人有可能不犯錯誤,但是犯了錯誤並不等於永不得翻身。在人中間,人是不給你翻身的但是神是叫我們看到祂的恩慈和憐憫。祂有嚴肅的一面,所以亞倫那兩個兒子就當場活活地燒死。但神也有憐恤的一面,祂的體恤和同情沒有因著人的愚昧而減少。

 

再確定祭司贖罪的職事

 

在這一個時候,我們看到一個很容易給忽略的問題,我們只是看見那幾個祭司的疏忽,卻沒有留意到連摩西在這一件事發生的時候,他也有疏忽的時間。在神對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說到他們該吃的祭肉的時候,摩西才想起,他們該要吃祭肉。剛才的祭牲好象都沒有把腿和胸留下來,都拿去燒了。所以摩西就馬上去看看燒光了沒有,但是已經全燒了。那時摩西就有點不高興了,他就責備亞倫和他兩個兒子,「這贖罪祭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不在聖所吃呢?」(16/18)這個祭牲是你們應該吃的,因為這個祭牲的血並沒有帶進聖所裏面去,所以祭司可以吃的,你們為什麼不吃?

 

摩西在那個時候也有點慌亂了,因為他看見這贖罪祭的肉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吃是有一個特殊的原因的。我們曉得當神選召亞倫出來的時候,不僅是叫他有一些祭司該有的動作,並且非常明顯地說,「你們也要擔當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孽。」神選召亞倫和他兒子們,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他們要擔當以色列會眾的罪,是他們去代替以色列人來承擔罪。但是他們憑什麼能得著這個資格呢?那就是吃這些祭牲的肉,也就是說他們與這祭牲發生了聯合的關係,不僅是外面的一些聯合,而是這聯合調勻在他們的生命裏,因為他們把祭牲吃進去了。把祭牲肉吃進去了,他們就吸收了那祭肉,這祭肉也就成為他們身體的成份。

 

這件事是指著什麼來說呢?這明明是給我們看到,這是指著與基督聯合來說的。祭牲就是基督的表明,把基督接受進來作生命,這就是與基督的聯合。當時祭司接受這祭肉,使他們有條件來承當以色列會眾的罪,並不是說亞倫他們這些人有過人的能力,乃是說出,他們所以能承擔,乃是因為他們接受與祭牲聯合的事實。因此摩西就感覺很緊張了,你們沒有吃祭肉,怎麼可以去承擔以色列人的罪呢?你們不能承擔以色列人的罪,那以色列人的罪在神面前怎麼能拿掉?神的震怒在以色列人中發生的時候,誰能把這震怒停止?摩西當時看到這件事是很嚴重的,難怪摩西緊張。

 

律法顯露人的本相

 

但是亞倫當時對摩西說,「他們今天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是的,他們今天的確是獻了這些祭,「我又遭遇這樣的災」,我還是一個人,我還有情感上的反應,我現在裏面很不得釋放,我還是背著一些重擔,若是在這樣背重擔的情形底下去吃祭肉,神看我這樣吃也不見得是美事。因此就算那個祭肉還在,我也吃不下。雖然這事是很嚴肅的,但是我也必須要有一個對的靈來配合去接受。如果我的靈不對,我的魂也不對,那我把這祭肉接受過來,恐怕又得罪神了。(參19/20)當然亞倫所說的是實情,你不能說他沒有道理,所以摩西聽了也覺得不錯。他說,那今天就不吃吧,但是以後不能這樣疏忽了。

 

弟兄姊妹們,這是一個疏忽,這個疏忽不但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摩西也有份在其中。我們看到這裏,我們領會一些什麼呢?難怪在耶路撒冷教會大交通的時候,彼得那麼明確地說了一句話,「律法是我們祖宗和我們沒有辦法承受的軛。」(參徒十五10)這是頭一次執行律法,你就看到摩西跟不上了,亞倫跟不上了,亞倫的兒子們跟不上了,甚至其中的兩個還被燒死在會幕裏,這說明了一個什麼問題?人在神的面前實在是一無是處。神把祂的恩典透過律法來顯明在人的中間,但人還是跟不上。不但是一般人跟不上,甚至連特別給神選召出來的人也跟不上。

 

弟兄姊妹們,我們不能不求主給我們認識人真實的本相,不是一般的人不像神,連給神選召出來的人也跟不上神,人還有什麼可誇呢?當然我們要看到一件事,一切神給人定規的都是很嚴肅的,我們對神所要求的事,可以作錯,但是我們卻不能輕慢。我們在主面前,實在須要主給我們一個非常嚴肅的心思,來向著神所說的話。儘管有些時候我們跟不上來,但是我們不敢在這些事上放鬆。今天跟不上來,我們仰望主的憐憫,赦免我們,但是我盼望明天能跟得上。要是明天還跟不上來,我盼望後天還能跟上來。弟兄姊妹,這樣,我們活在神的面前就對了。

 

在生活中操練分別為聖的功課

 

在第十章裏叫我們看到,人的缺欠沒有辦法很好地跟上神的要求,這是不是說人在神的面前就再也沒有路了呢?是不是人在神的面前就再也沒有指望了呢?一錯再錯還有指望嗎?錯了還不能回到正途,是不是就沒有道路了呢?我們感謝神,在第十章中,神已經肯定了,祂不會因著人的愚昧而改變祂的信實。但是神也不只是給我們看見神的恩典是一直向人打開的,神也告訴那些來到祂面前的人,他們必須要跟上來。怎樣跟上來呢?從什麼地方開始呢?那就是十一章了。

 

我們留意第十一章,神告訴以色列人說,有很多很多的動物,有那一些你們可以吃,那一些你們不可以吃。為什麼不能吃呢?因為那些是不潔的。為什麼那些可以吃呢?因為那些是潔淨的。弟兄姊妹,你留意,神是說這些不能吃,神卻沒有說出道理來,神只是說出結果,神沒有說理由。那麼你說,「神啊,你怎麼不說出道理呢?你多說幾句,我們口服心服,你沒有說出理由,只是說這些不能吃。」弟兄姊妹,我們細細看下去,我們這裏廣東人是最多的,我們就要抗議了,那麼許多好吃的,為什麼不可以吃?

 

弟兄姊妹們,這裏面有兩件事情是很明顯的,第一,神要讓他們借著神這樣的宣告來學習順服,就是學習接受神的權柄。神是這樣說的,不管有理由,沒理由,你接過來就是了。因為我們以為不是理由的,在神卻是理由。反過來,我們以為有理由的,在神面前卻不是理由。我們是根據什麼呢?根據我們自己,還是根據神呢?如果一個真來到神面前的人,他要學習的就是根據神。

 

我們看到十一章的時候,如果我們靈裏面敏銳一點,你馬上就會想到伊甸園的那兩棵樹,因為在那裏也是這樣,神沒有多說話,只是說你們如果吃園當中那棵樹的果子,你們吃的日子一定死。那為什麼一定死呢?為什麼會死呢?神沒有說,也許我們說,「神啊,你多說幾句,亞當和夏娃就一定不敢去采那果子。」但我們讀那些經文的時候,我們明明地看到一件事,神是讓亞當和夏娃去學習接受神的權柄。你懂得那道理,你固然要接受。要是你不懂得那些道理,或者是理由,也許過一些時間你會明白。但是你看到這是神說的,因此你說,「我雖然今天不明白,但我還是接受神所說的。」這個就是接受神的權柄。

 

現在我們看十一章是不是也同樣是這樣呢?神沒有給我們看到祂說了很多的理由,祂只是說這些不能吃,那些可以吃。以色列人當時怎麼去領會,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今天在新約裏的人卻可以看見,神這樣的吩咐是有屬靈的原則在裏面。我們看神作這樣的安排,第一件事要求他們學習接受神的權柄,第二件事就是我們剛才在第十章裏所提到的,你們要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我們先看看十一章接近末了的幾句話,先看44節。神說完這一切,什麼是可以吃,什麼是不可以吃,什麼是潔淨的,什麼是不潔淨的以後,神就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弟兄姊妹們,神在這裏就說出一件事,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你們就要聖潔,你們必須要潔淨。聖潔和潔淨從什麼地方開始來操練呢?從我們的實際生活開始來操練。而我們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呢?食物。你為什麼忙忙碌碌的要作工呢?你說不作工怎麼能找到食物呢?所以作工不是主要的目的,食物纔是主要的目的。在我們實際生活中,吃的問題是很基本的,也是很重要的。所以神讓他們在實際生活開始來操練作聖潔的人。

 

現在我們看47節,「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神就讓他們在實際的生活中去學習分別,從食物裏讓他們領會了分別,從而就認識到我們這些人是給神分別出來的。神把我們分別出來,乃是要我們像祂。我們並不像神,但神要我們像祂。所以神就在實際生活中叫我們來操練去像祂。怎麼操練呢?只有一個原則,就是「分別出來」。神喜悅的,你緊緊抓住;神不喜悅的,你要毫無保留的拒絕,這個就是分別。

 

分別為聖的實際

 

在分別裏,當然要付代價,不能說坐在那裏就可以分別,分別是要付代價的。這裏也提到,是要付代價地去分別。有些時候所付的代價也是很重的,然而要維持在分別裏,再重的代價也要付。我們順著次序看下去,看到付代價的地方再多看一點。現在我們來看神告訴以色列人,祂把那些可吃的和不可吃的分成幾類。

 

愛慕神的話,與屬地的有分別

 

第一類,「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分蹄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3)在走獸的當中,你要看兩件事。第一,它們是不是分蹄的,並且只能分蹄兩瓣的。第二,它們是要倒嚼的。如果具備這兩個條件,你們就可以吃。所以牛可以吃,羊可以吃。因此以色列人就是吃牛羊,為什麼吃牛羊呢?因為它們是蹄分兩瓣,又倒嚼,合條件了,是潔淨的,所以可以吃。但是他們就不吃馬。廣西桂林人就很喜歡吃馬,他們的馬肉米粉是很出名的。但是猶太人就不吃,你就是把全世界有名堂的弄到他們面前,他們也說,「對不起,我們不吃,這個我們不能吃。」你說為什麼不吃?馬好象不是倒嚼的,但是有一件我們可以肯定的,馬是有蹄卻不分蹄的。所以只要其中有一樣,那就不能吃了。

 

裏面又提到一些,倒嚼和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有駱駝,因為它倒嚼卻不分蹄。沙番是倒嚼不分蹄,又不能吃。兔子倒嚼卻不分蹄,也不能吃。弟兄姊妹你看到,只是這樣的條件。我們不明白理由,我們不吃又好象不大服氣。就是在美國,唐人街生宰家禽,他們都要去管,但他們還是賣兔子肉呀。為什麼不可以吃呢?

 

我們來留意,在新約裏回頭看,倒嚼和分蹄這兩件事是有屬靈的意義,神也是跟據屬靈的原則來決定,這個潔淨,這個不潔淨。分蹄,一定要分成兩瓣,如果不分成兩瓣那就不算。嚴格說來,豬雖分蹄卻不是分成兩瓣。你說,這樣天下的美物都不要吃了。我們感謝神,我們是活在新約的日子裏,那些律法下的條文才管不到我們,我們看見是神造的,什麼都可以吃。但在舊約中的以色列人就受這個限制。什麼限制?我們來留意,要分蹄兩瓣,這是神所要求的分別。

 

在屬靈的意義上說到分別的時候,要麼你是屬天的,要麼你是屬地的。要麼就是屬靈的,要麼就是屬肉體的。神的話一提到分別,就是叫我們脫離地,歸向天;脫離肉體,而轉向聖靈。因為分別就只是兩個方向,如果有好多個方向就不是分別了,只要多一個選擇也不是分別。你說那還是分別呀,我們說那是分類,而不是分別。因為這裏說到分別的底下還有兩個字,「為聖」。分別為聖,所以只能是兩樣,要麼是這樣,要麼是那樣,所以是兩瓣。

 

然後說倒嚼,那是什麼呢?牛羊吃草的時候,匆匆忙忙把草吃進去。那些講進化論的人說,「那是因為它們軟弱,沒有老虎獅子強,找到食物就先拼命地塞到肚子裏去,再跑到一個安全的地方,然後慢慢倒嚼。」這是他們說的話,是不是這樣?誰都不知道。但是我們注意倒嚼這件事,這個是衛生的動作,你先吃個飽,然後再慢慢地吐出來咀嚼。

 

這叫我們留意到一件事,詩篇第一篇一節,「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又想到耶利米書十六章十六節那裏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我吃了,但我吃了以後,就慢慢地日夜去思想,這個就是倒嚼。先是吃了神的話,然後反復地去思想神的話,去領會神的話,愛慕神的話,把神的話很仔細地吸收過來,成為我們的生命。當年神給以色列人這樣的吩咐,祂當年沒有說出什麼理由。但今天我們在新約裏回頭看,我們看到神作這些安排,都是根據屬靈的法則,為要把我們帶進那分別的實際中去,就在我們日常生活來開始操練。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裏說,人家請你吃飯,你不要問他燒什麼菜,他們擺上什麼你就吃什麼,你不必去問。你說,若是他擺上豬肉怎麼樣呢?猶太人是不吃豬肉的,剛才不是說了豬肉是不能吃的,要是他擺上豬肉,我還是照吃嗎?在新約的日子裏,你就吃吧。我們的主也是這樣說擺上什麼你就吃什麼。提摩太前書就說到,「因為神所造的都是好的。你只要存著感謝的心去領受,那就是美的。」(參提前四4)下次我們就會看到,蛇是不能吃的。廣東人說到蛇就覺得非常美味,不吃不是很可惜嗎?以前在讀者文摘看到一則笑話,「老師在課堂上問學生,你們知道亞當是那一個地方的人?大家都說不知道。有一個學生舉手說,我知道,他一定不是廣東人。」這也對呀,如果他是廣東人就把蛇吃掉了,那就不會有蛇引誘夏娃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了。當然這是笑話。

 

我們在新約裏面來看,神沒有告訴我們,你們要像舊約的人一樣,這個不能吃,那個不能吃。甚麼都可以吃,但你不一定要吃。你喜歡吃就吃,不喜歡就不吃。我們感謝神。我們讀舊約的律法,盼望不要產生這樣的誤解,來限制了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要緊的是我們從心思裏去追求與世俗,與世界,與罪惡分別出來。因為到了新約的時候,那原則是「在乎靈,不在乎儀文。」我們求神憐憫我們。──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分別出來的生活《二》(十一章)(王國顯)

 

以色列人開始在會幕裏服事的時候,他們因著對神的心意沒有領會得夠明確,也沒有一個很準確的心思來等候神,所以他們在頭一次的服事裏,就發生了好些的難處。獻上凡火是一件,把讓祭司吃的祭肉燒掉又是一件。他們服事的時候喝醉酒,就叫那些難處一一的發生,甚至連摩西在那時候也體貼人的感情。人總是容易體貼人的感情,祭牲的肉燒掉了就不能要回來,但究竟神在律法上的定規,卻不是因著人這一方面好象是有可原諒的地步,就可以馬虎一點。

 

所以亞倫說,「燒掉就燒掉了,反正就是不燒掉,我今天也沒有心情吃了。就算我吃了,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摩西一聽見,覺得有點道理,所以摩西也以為美。但是我們看到,接下去的十一章,神好象老實不客氣的說一大堆話。這一大堆的話好象是告訴他們說,在食物上你們應當怎樣處理,實際上乃是讓他們很清楚的懂得,在生活裏學習分別為聖。神就是要求人自己懂得分別,神已經把人分別出來,人必須要認定自己是被分別出來的人。因此,在實際的生活裏,要活出分別出來的真實情形,不是只有一個分別的地位,也要有分別的實際生活。

 

基於這樣的事實,神告訴他們說,那一些食物不可以吃,這些食物可以吃。究竟是根據什麼說可以吃,根據什麼說不可以吃呢?神就給他們說了好幾類可吃之物。我們上一次已經提到,分蹄又倒嚼的,就可以吃;分蹄不倒嚼的,就不能吃。翻過來說,倒嚼不分蹄的也不能吃。我們提到,倒嚼乃是為吸收神的話,分蹄乃是與地接觸的時候要有分別,並不是整個的爬在地裏。待會我們會看到有些動物是整個的爬在地裏的。上次我們所提到過的,這些不分蹄,不倒嚼,或是只有其中一樣的,神說不能吃,因為那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如果我們具體的碰到在新約活著的人的生活,我們就說,「不會與地有分別,不會與世界有分別的人,在神面前活不出神的心意。」世界人有什麼,你就要什麼,這樣的人在神的路上是不能往前的。

 

另一方面,對神的話語沒有愛慕的,也不可能在屬靈生命上有成長,只能留在一個非常浮淺的地步上。所以神說這些話是有根據的,不單是告訴他們說,你們不能吃這些肉,若是你們碰到這樣的死獸,連摸都不要摸,因為這些對你們來說,都是不潔淨的,你們一摸上,你們也被沾汙成了不潔淨。弟兄姊妹,如果我們光是看條例的字句,那真是太簡單了。但是在我們實際生活應用上面來說,那就包括了好多好多方面,跟不信的朋友要有分別;當地上的人輕看神話語的時候,我們還是寶貝神的話語;甚至連稱為基督徒的,都沒有心意去愛慕神的話語的時候,我們還是以神的話語為寶貝。

 

弟兄姊妹,你們記得,非拉鐵非教會在主的面前蒙稱讚的原因是甚麼?因為「堅守主的道」。這樣的話就說出當時的環境完全是廢棄神的話的。而非拉鐵非教會不僅是守主的話,並且是堅守主的話。這一點是十分不簡單,在世界裏守主的話已經是需要付相當的代價,在整個環境都背向神的時候,你要守神的道,那所付的代價就更重。神就是用倒嚼的事實,提醒神的百姓,要讓神的兒女們都懂得,要叫自己分別為聖,必須要愛慕神的話,反復的去思想神的話。

 

不跟隨世界的潮流

 

我們繼續的往前去看,接下去的就提到在水中可以吃的,和在水中不能吃的。你看到什麼在水中可以吃呢?根據兩個事實,第一,有翅。第二,有鱗。(參912)不能吃的就是把這個條件反過來就是了。沒有翅、沒有鱗的就不能吃。現在我們就來看看,為什麼神用這樣的定規來作分別的標準呢?為什麼有翅的就能吃?為什麼有鱗的就能吃?我們必須要注意一些事,我們知道翅是神造魚的時候就給了它們,神把翅給魚幹什麼呢?

 

我們要留意這一個不是給人吃的,魚有翅的作用不是為了給人吃的。那是為什麼呢﹖為著它可以在水中遊動。不僅是遊動,還有魚的天性都是向逆流遊動的,它們都是向逆著水流往上游的。就算它們不逆流而遊,它還是維持在它所在的水面上,這是魚的一個特點。什麼叫做逆流﹖說到地,地上有水流,地上有水聚在一起的地方,像海、河、包括池塘、湖。我們留意,如果在池和湖裏,也許沒有水流的問題,但是在海和河裏就有水流的問題。我們常常看見的魚,總是逆著那個流來遊動。

 

現在我們就要問一個問題,這裏提到「在水裏」的,「水中可吃的」,那就包括池塘、湖、河、海。如果從字面上來看,好象那是很自然的現象。但是我們不能不注意,「海」、「水」,在聖經裏有什麼特別的用法。我們曉得,水一面來說是表明聖靈。說到表明聖靈的時候,這水是屬天的,是從天上來的。另外說到水的時候,弟兄姊妹看到了,那是撒但的巢穴。我們記得創世記第一章,「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那水是淵面黑暗,所以在水聚集的地方,是帶著黑暗的,黑暗的權勢在那裏表明它的威勢。你看創世記,「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沒有進到水裏,在水那裏好象有一個黑暗的權勢在那裏擋住神。這是頭一次給我們看到水的問題,指出不是跟神配合的這一方面。

 

然後我們又看到,當水分成上下的時候,那是創世記的第二天,很多讀經的人都讀到了,神在那一天沒有對所作的欣賞,沒有說「好」,為什麼呢?過去有弟兄們說,因為當時的空中是被撒但霸佔了,所以神沒有說「好」。但我個人看,除了這一個原因,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因為神再次說「好」的時候,就是「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創一9)。那就是說,神給水有了一個一定的範圍,不能讓它隨便的遮蓋全地。所以我們看到箴言書上說的,波浪雖然是很大,但是卻不能越過神給它的界線,神固定了水的範圍。問題在這裏,這並不能叫我們馬上看到這跟撒但有很深的關係,但是我們有好些話不能不注意的。

 

弟兄姊妹記得,主說了一個比方,「有一個人身上有鬼附著,後來那鬼離開了他,這鬼就在無水之地走來走去,不得安歇。」現在我們就注意,沒有水的地方,撒但在那裏的活動就很受限制,不舒服。還有,弟兄姊妹記得,我們的主曾經在格拉森的地方,不是趕出一批鬼嗎。主對群鬼說,「你們離開這一個人,那些鬼就求主,你不要把我們趕到別的地方去,你讓我們到那群豬那裏,結果那些鬼就到了那豬群裏。它們是不是就停在那呢?沒有,結果整群豬都投在海裏去。為什麼它們投到海裏去呢?它們雖然已經附在豬的身上,它們有地方可附,但是豬不是水,它們不舒服,所以都沖到水裏去。

 

但是問題還不在這裏,弟兄姊妹讀到啟示錄的時候,你看到假基督,你也看到假先知。他們從那裏來?那兩個獸,都是從海中上來的,(參啟十三111)弟兄姊妹,我們看到了這許許多多經文,我們就發覺一個事實,撒但的權勢跟地上的水是分不開的。若是我們能掌握這個事實,我們就會留意到,為什麼有翅的魚可以吃,因為它們沒有跟著世界的水流,沒有跟隨那屬地的流。這是關乎翅的問題。

 

弟兄姊妹,如果你到溫哥華鮭魚養殖場,你看到那些魚在那裏遊,人們造出一些人工的溪流,你看到那些魚啪的一下跳上去,它們只是在那裏往上游,遊到那個地方不能再遊上去,但是上面的水還是這樣流下來,它們就蹦跳上去。弟兄姊妹就看到,它們的翅就是給它們逆流而往上的,這是翅。借著魚的翅,說出了一個屬靈的事實,不跟隨世界的潮流,不接受撒但的沖激,就是要往上去。

 

與撒但的權勢分別

 

那些鱗又怎樣?弟兄姊妹,我們真不知道那些鱗有什麼實際的作用。尤其是我們吃魚的人,我們說,鱗是最糟糕,弄得一點不乾淨,吃的時候都感覺麻煩。你說魚如果沒有鱗就最好,但神卻讓許多的魚有鱗。鱗的作用是什麼?你可以說,魚在海裏生活,海水是鹹的,鱗保護它們的皮膚和肉,沒有被咸水醃上變成鹹魚。不是這個,如果這個說得過去,那它們喝什麼水?它們呼吸的時候,從魚腮進去的水,又把它吐出來,那還不是連魚腮老早就成了鹹魚腮麼。所以要是從實際的功用上,我們真不知道,究竟鱗有什麼作用。所以我們只能從屬靈的原則去領會。

 

屬地的水既是撒但的權勢,或者是它活動的地方,很顯然的,那些鱗真的是起了保護作用,跟完全的分別開來,跟上面所提到的分蹄,是同一個原則的。撒但可以在這裏活動,撒但的權勢在那裏沒有人能給它限制,但是我有鱗,好象人穿上盔甲一樣,可以抵擋那傷人的火箭。若是我們看到這一個屬靈的原則,我們就懂得,為什麼有翅的、有鱗的就可以吃;為什麼沒有翅的、沒有鱗的,神就說這個不潔淨。

 

弟兄姊妹們,你可以知道一件事,原來神也借著水中的動物,把地上的動物的原則,在另外的一些描寫裏發表出來。一樣是分蹄與倒嚼,另一樣是有翅與有鱗。有翅就是跟倒嚼有相同的作用,雖然是在逆流裏,它是慢慢慢慢的往前,它還是往前,因為它有所愛慕,它要到上面去,慢慢也是把我們帶到上面去。鱗跟分蹄是一樣,也是與地接觸的時候有分別。我們感謝神,留意到這些,我們就懂得為什麼神說,「那些無鱗、無翅的水中的動物是可憎的」(參1112

 

你看水中的無鱗無翅的動物是那一些呢?鰻魚、蛇。還有什麼沒有鱗的?海鱉整個的家族,還有好多。鰻可以是一個家族,有很多很多種類,白鰻魚、黃鰻魚,上海人最喜歡吃的那個鱔糊,這些都是沒有鱗沒有翅的。現在問題就來了,這些沒有鱗、沒有翅的,它們怎樣活動?它們就是身體擺動擺動。這是什麼,這是爬行的動作。蛇在地上行動是這樣爬行的,這些水中的動物也是用爬行的動作來生活的。用人的話來說,什麼東西不好學,怎麼要學蛇的動作?要學蛇的動作,你就懂得它們要跟撒但站在一邊。

 

如果你問說,「蛇有什麼好吃?」你問廣東人說,「蛇好吃不好吃?」你問問臺灣人說,「鰻魚好吃不好吃?」尤其是問問日本人,「你們不吃鰻魚可以不可以?」他們說,「不可以。」我們幸虧不是生活在舊約的日子裏,如果生活在舊約裏,你們都不能吃這些。那些日子神就是說,這些不能吃,那些就可以吃。我們上次已經提過,如果這些無鱗無翅的不能吃,餐館就有很多的菜色要抹掉,蝦你吃不來,螃蟹你吃不來,還有什麼?龍蝦你也吃不來,甲魚也不能吃,全都不能吃。在舊約的日子,神借著一些事物,讓百姓去學習分別。不是說這些現今也不可以吃,只是神在當時就讓他們看到有一些是不可以吃,乃是要讓他們學習分別,知道應當有分別。這是神喜悅的,那些是神不喜悅的,並且神選召我們,乃是把我們分別出來,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分別。在舊約的日子裏,神就是借著這樣的定規,從實際生活裏給他們教導。

 

弟兄姊妹,我們要問,為什麼在新約的時候,我們不受這些儀文的限制?問題就在這裏,因為我們這個人,是先被分別出來,已經在基督裏給分別出來。我們是主把我們從世界裏分別出來,,神已經分別了我們,叫我們歸於祂,這些在舊約律法裏的要求,主在祂的救贖裏已經作成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就不再需要借著這些食物的分類來學習分別的功課。在律法下,他們要借著生活裏的一些事物來認識分別。我們今天在新約裏的人,已經被分別出來,我們所要留意的,乃是活出這一個分別。弟兄姊妹,你看到這種情形嗎?在舊約的時候,是要借著外面的事物叫人去懂得分別;在新約的時候,我們已經是從裏面給分別出來,只要活出分別的實際來。所以不是讓外面的事物來影響我們,乃是把我們裏面所有的生命發表出來,超越了一切可以限制捆綁我們的事物。這是第二類可吃的東西。

 

不要失去屬天的地位

 

第三類就說到雀鳥了,「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鷂鷹、小鷹與其類,烏鴉與其類。」(15)先談這個,弟兄姊妹你看,在這裏列了一大堆,說這是不能吃的。為什麼這些不能吃呢?如果沒有烏鴉擺在這裏,我們也許真是很難瞭解這一個,因為有了烏鴉在這裏,我們就看到他們的共同點。他們的共同點是什麼?吃死屍的。我們看看所提到的這些,都是以動物的屍體來作食物的,就是吃死亡的,與死亡為友的,在死亡當中吸取供養來維持它們的生命的。所以神說,「這個不可以吃。」為什麼不可以呢?我們剛才提到,就是他們吃屍體。

 

還有另一面我們要留意,這些雀鳥的被造,它們活動的範圍該是在天空的。在新約裏,我們也稍微留意到一些事,在一定的條件底下,所有的雀鳥都是指著該在天上活動的。但是他們卻是與死亡為友,所以神說,「這些不可以吃,因為它們失去了它們的地位,它們活出來的情形,和它們的身份不相稱。」

 

不僅是在這裏提的,還有,「鴕鳥、夜鷹、魚鷹與其類,戴鵀與蝙蝠。」(1619)看看這裏,我們看到一個問題,這裏所提到的,大部份都是在黑暗中活動的,最突出的是貓頭鷹,還有蝙蝠,都是夜間活動的。除了一些在夜間活動的,還有鴕鳥。鴕鳥是什麼呢?翅膀是有了,但是飛不起來,它們的活動只是靠兩條腿,它們只能在地上走,卻不能飛到天上。但它們被造的形象,從預表上來說,應當是屬天的,但是它們實際是活在地上,並且好象捨不得地,你要我飛到天上去,我才不要去。

 

弟兄姊妹們,說到鴕鳥的時候,好些基督徒真像鴕鳥一樣,身份是屬天的,生活是屬地的。更糟糕的一件事,你曉得鴕鳥被人追趕的時候,它怎麼躲避人的追趕呢?它們不是拼命的跑,它們可以跑得很快,但是它們不跑。不跑就被人抓了,就被別的動物抓來吃了,但是它們就是不跑。不跑怎麼可以避開那危險呢?我們懂得鴕鳥的生活史的,它們就把頭鑽到沙堆裏邊,它看不見了,就說,「沒有危險,沒有仇敵,我很安全。」弟兄姊妹,這是什麼,這就是欺騙自己。很多基督徒有這種光景,他是屬天的,卻是活在地裏,活在地裏還自己欺騙自己。他說,「我是基督徒,我是屬天的,我是神的兒女,我是神所喜悅的。」弟兄姊妹,這是自己騙自己。

 

你又看到,裏面提到鷺鷥、鸕鷀。這些是什麼?這是在水裏討生活的,它們是鑽在水面下捕魚來吃的。它們該是屬天的,但是它們不能在天上飛,只能在水中活。它們在水裏真是活潑,你看到它們抓魚的時候,那動作快得不得了。我看過一次鷺鶿捕魚,它們眼睛能在水裏看得很遠,它看到魚在那裏,嚓,一下就到了,讓它們的速度去奧林匹克,什麼泳它們都拿第一。但是它也笨得很,那些利用鷺鶿捕魚的人,他們是把一根繩子綁在它的脖子上,為什麼呢?就是讓它們的喉嚨不能完全的擴張,它們捕到大魚就吞不下去,捕到小魚就讓它滿足滿足一下。若是沒有小魚的時候,它們又不肯去捕魚,它們就坐到木筏或竹筏上面,站在那裏不動,那個帶鷺鶿的人,怎麼把它們趕到水裏去呢?他就把它一把抓起來,張開它嘴巴,拿些水倒在它嘴巴裏,它就覺得有東西在那裏經過,大概是我也吃了魚,所以它又去抓魚去了。弟兄姊妹你看到,這又是自己騙自己,真是容易受騙。

 

神在這裏列出了很多很多這些各種不同的鳥,都有它們的特點。為什麼神這樣來列舉呢?這都和它們的生活情形很有連帶的關係。在它們的生活裏,叫我們接觸一個屬靈的原則,就是守住分別的地位。蝙蝠根本就是活在黑暗裏,並且蝙蝠更糟糕的,你說它應該屬天的,還是應該屬地的?中國人就叫蝙蝠做蝠鼠,你看看樣子也的確像老鼠,而老鼠沒有翅膀,它有。有翅膀的應該屬天的,但它那個樣子又應該是屬地的,天地不分,生活在黑暗裏。什麼是屬靈的,什麼是屬肉體的,都莫名其妙,活在黑暗中。神說,「不潔。」

 

愛慕屬天的生活

 

從二十節開始,說到爬蟲了。說到爬蟲就很有意思,有意思的是什麼呢?因為大前提是一切爬行的都不能吃。因為爬行就像蛇,並且是全身都爬在地上面的,好象不能離開地的。所以凡是爬行的,在原則上都是不潔的。但是弟兄姊妹們留意,這裏說「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不可以吃。」(參20)這個應該是很清楚的,有翅膀,為什麼不飛呢?不往天上去呢?還要用四足在地上爬呢?你說,那裏有這樣的東西?多得很,我們也常有機會看得到。弟兄姊妹看過有翅膀的螞蟻沒有?你看到它們有翅膀,卻用腳來爬。你說它也能飛,但是飛不多遠就必須要下來,不能維持它們在天空中的生活。所以我們看過以上那三類,再看到這一樣就很容易明白,有翅膀爬行的不能吃。

 

但是有一些有翅膀,又用四足爬行的,它們有足有腿,不是只能爬,只會爬的那些都是小小的。但是有一些有足有腿,在地上可以蹦跳的,神說,「這些你們可以吃。」蝗蟲就是這樣,螞蚱就是這樣,神說這些可以吃(參2123)為什麼這些又可以吃呢?它有翅膀、有足,但是爬行的,怎麼這些又可以吃呢?我們看到,它跟上面所提到的那些有翅膀而爬行的不能吃的,分別在什麼地方?它們有足有腿,要在地蹦跳的,我們用人的話來說,按著它們的體形,或是按著它們的光景,它們只能在地上爬行。但是它們不甘心,它們一直要往天上去,所以它們那很有力的後腿、蹦,往上蹦跳。它們蹦跳,就是說出它們有一個要求,要求脫離地。雖然它們還不能脫離地,但是在它們心思裏,卻有這樣一個迫切的要求,「我們要脫離地,我們要尋求從上頭來的。」弟兄姊妹們,神說這樣的爬物,你們也能吃,在這裏就提到「有蝗蟲、螞蚱、蟋蟀,這些你們都可以吃。凡是有翅膀、有足,但是只能爬的,就不能吃。(參2123

   

學習生活在分別歸於神

 

弟兄姊妹們,神在這裏提到幾類的動物,有在地上的走獸、有在水裏的生物,有在空中的飛鳥,有在地上爬行的昆蟲。神說有些可以吃,有些不能吃。為什麼可以吃?為什麼不能吃?神沒有明說是什麼理由,但是指出它們有些特點,因為它們有這些特點,就可以吃,如果沒有這些特點就不可以吃。這些特點是什麼呢?在當時來說,只是外面的形像。但是我們曉得在神的話裏,不僅是只有外面的樣子,或者是外面所表明的,也有裏面所要發表的。基本上,透過這四類的動物,我們一直看到那裏有一個要求,就是「分別」。但「分別」是根據什麼呢?就有一些不同的說明,有些是分蹄與倒嚼,有些是有翅又有鱗。凡是活在黑暗和死當中的,那就不可以吃,那些爬蟲能蹦跳的就可以吃,如果沒有這些條件的不可以吃。

 

我們歸納起來就看到,整個的分別的內容就是一個是屬靈的,另一個是屬地的。愛慕屬天的,這個就是潔淨的;不愛慕屬天而愛慕屬地的,這個就是不潔淨。弟兄姊妹,在這裏你留意神的話,一個就是「潔淨」或是「不潔淨」;一個就是「可吃」或「不可吃」,什麼是可吃呢?「潔淨的」。什麼是不可吃呢?「不潔淨的、可憎的。」這些區別的根本事實就是愛慕屬天的,就是神悅納的,神看為好的,神認為可以接受的。如果是屬地的,不願意往天上去的,神就說,這些是不潔的。

 

弟兄姊妹們,你留意到末了的時候,還再提到一些事,我們先跳到二十九節那裏去,就是提到地上的爬物。說到地上的爬物,就沒有一樣是潔淨的,只要爬在地上,就是不潔。開頭的那幾類,提到不潔的時候,還是有些潔淨的,但是提到地上爬物的時候,就沒有一樣是潔淨的。這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到,為什麼我們強調那屬地的,與地的關係密不可分的,就是神不能接受的,原因就在這裏,因為它們不能離開地。

 

我們也看到有一些是神看為潔淨的,因為從原則上面來看,它們是愛慕天上的事。基本就是這樣,我們求主給我們看清楚這一點,我想弟兄姊妹們,特別要注意這點,這些不潔淨的,都是跟死亡連在一起,你碰到它,不一定立刻有死亡的情況,但你只要跟它接觸,就不潔淨。要是這些有時候很意外的給碰到,怎麼辦呢?神就說,「你必須要作一個潔淨的手續,你碰到這一些,你就不潔淨到晚上,你還要洗衣服。你要是碰到那些不分蹄不倒嚼的,雖然它們還是活的,你摸到它的時候,你也不潔淨,你就要留意,你不潔淨到晚上。」(參2428

 

當然用我們今天的眼光來看,那也沒有什麼了不起。你會說,我騎馬回來,大不了我只是不潔淨到晚上。或是我沒有騎馬,我只不過是摸了它的鬃毛。神就說,「你摸了它的鬃毛,你就不潔淨。」你說,「這有什麼了不起。」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記得,上一次我們已經提了,所有的規矩所帶出的是一個要求,就是這一章末了的那一節,「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47)為什麼要分別呢?三十四節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你怎麼能成為聖潔?你必須學習分別,你必須活在分別裏,這個是主要的目的。你吃這個或不吃這個,那不是主要的內容,主要的內容乃是你要歸於神,分別出來。──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十一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一、 地上一切走獸乃是根據‚蹄分兩瓣,倒嚼的就是潔淨的。

1蹄分兩瓣:行動有分辯能力,這是外面的分辯能力。

2〃 倒嚼:這是裏面的分辯能力。

二、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無翅無鱗的當以為可憎。

1〃 有翅:能分辯能控制,管理行動的方向。

2〃 有鱗:是保護自己不受外面的傷害,與外界分別。

三、 雀鳥中可憎的是吃死屍的雀鳥,不吃死屍的雀鳥是潔淨的。

 

四、 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動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有翅膀應該活動在天空,又有四足而且活動在地上,不能飛,這是一種參雜。前三累在地上、水中、天空的是有分別的。這一類是應該上天而上不了天,只能在地上活動。 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蹦跳就是可以離開地,所以可以吃。

 

五、 爬物

爬物大都生活在黑暗裏,洞穴中,大多在黑暗中活動,都是不潔淨的,是屬黑暗的。黑暗是指魔鬼的(約一5,三20,西一13)。 以上的動物活動的範圍有:地、水、空中,在地上活動的又分在光明中活動的和在黑暗中活動的。 從聖經的教導看,從亞當犯罪後,地就受了咒詛,地是不潔淨的。因此在地上活動的動物必需分辯地上的不潔淨,保護自己有分辯的能力。因此蹄需要分兩瓣。倒嚼就是吃了從地而出的食物,需要反復咀嚼,把能吸收的吞下去,不能吸收的(不潔淨的,有害的)吐出來。保護自己活在潔淨中。 吃的意義,吃應該是為著‚生命,為著生命的長大。我們一定要分辯外面有害我們生命的東西。‚吃也是接受,把外面的東西接受進去。所以一定要‚倒嚼,要拒絕有害我們屬靈生命的書籍、錄音帶、音樂、電視,甚至有害的宗教書籍。 從聖經的教訓看,海是指著撒旦的,墮落的世界(太十三47,啟廿一1,海也不再有了)。水與河是指著生命說的(啟廿二1)。生活在墮落世界的也有轉向生命成為潔淨的。生活在水與河的也會有轉向撒旦的(提前五15),成為不潔淨。失去保護和方向。

從聖經的教訓看,天空是包括撒旦活動的範圍(弗二2),以及神所在的地方(賽十四14,林後十二2),屬天的意義是指屬神的(林前十五47,三31)。但有一些鳥是不依靠神而生活(太六26),是和死亡的東西聯合,是屬撒旦的,不潔的。燔祭和贖愆祭中的斑鳩和雛鴿是潔淨的,表示復活。馬太福音十三章的鳥卻是指撒旦,他能把生命的道奪去(太十三419)。 聖經裏要我們思念天上的事(西三12),就是生命的事。不能與死亡的事聯合。從聖經的教訓看,光明和黑暗是不能相通的(林後六14),我們是屬光明的(弗五8,貼前五5)。因此,爬物是不潔淨的,因為生活在黑暗中。 從聖經的教訓看‚死是從罪來的(羅五12),罪是從撒旦來的(約壹三8),因此神不許以色列人吃和摸死屍。屬靈的意義,許多沒有罪的事,也帶給人死亡。(羅八6)。從創世開始,神給人的食物是田間的菜蔬,但是到該隱殺亞伯後,他的後裔中有雅八是牧養牲畜的,很可能人就開始吃動物了,甚至帶血吃(創四20),到創世紀九章,神才允許人吃活的動物(申九3),但不許人吃血,因為血是動物的生命,神仍然保護生命,因為生命是從神來的。 當動物作為食物後,動物就有一個潔淨與不潔淨的問題,(如植物也有分為生命樹,與分別善惡知識樹)這是神的命仙,因為動物是受過咒詛的。(創三14) 走獸中的分蹄:首先是必須有蹄,蹄是把足、掌與地分開,有蹄的是潔淨的。因此用足或掌行走的是不潔淨的,因為直接與地接觸(利十一27)。 爬物中用肚腹行走的,是受咒詛的(創三14),不只是不潔,乃是可憎(利十一41)。 足與地接觸的,多足就是與地有更多的接觸,地是受咒詛的應該和地接觸少而不是多。 聖經是用‚與地接觸的多少、‚屬光和屬黑暗、‚屬天或是屬地、‚能保護自己不受地和海的污染、‚能有行動的方向、‚能把自己分別出來區分為潔淨或是不潔淨。 因此豬和狗是不潔淨的,豬因為分蹄不倒嚼,狗既不分蹄也不倒嚼。 在新的聖經中,是用狗比喻迦南(外邦)人,表示裏外都不潔淨(太十五2526)。 用豬比喻法利賽人,表示外表打扮成潔淨,裏面卻不潔淨,是假冒為善(太七6,十五18,二十三章全章,路十二1)。 所有的動物死亡後都是不潔淨的,因為有生命才是潔淨的。因此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因為以色列人宰逾越節的羔羊是在晚上(Evening),出埃及記十三章6節,Darby的翻譯是‚Israel shall kill it, between the twevenings。以色列人的除酵節也是從晚上到晚上(出十二18),因此到另一個晚上就是另一天開始。所以凡摸了死的,就在當天不潔淨。新約以弗所書保羅也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不可把死亡的東西帶到次日。 死亡的屍體掉在什麼東西上,這些東西就不潔淨,須要放在水中(水是表示生命)表徵生命吞滅死亡。 瓦器接觸了死亡,應該打破,表示我們若落在死亡中,應該破碎接觸了死亡的肉體。瓦器表徵人(提二20)。 若有死的掉在食物中,食物若沾水的就不潔淨,一切可喝的(有水的)也必不潔淨(利十一34)。 聖經中的水有兩種,一種是活水,如泉源或是聚水的地方(利十一36,十四5,約七38)。 活水表示生命和聖靈,活水是流動的,能潔淨,能除去罪,汙穢,肉體。還有一種水是不流動的,有汙穢可留在水中,有潔淨的作用。因此,37節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的(子粒是有生命的),若水已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面,這子粒與你們就不潔淨,因為澆上的水已不是活水(是不流動的水)。 接觸死亡的爐子,鍋臺要打碎,因為爐子、鍋臺是煮食物的,會把死亡帶進潔淨的食物。

死亡的屬靈意義: 死亡的權柄掌握在魔鬼手裏(來二14),因此所有的死亡都是從魔鬼來的。 人有許多行為是‚死行(來九14)。 人有許多裏面的不信(雅二17),憂愁(林後七10)是屬死亡的。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八6. 主耶穌已經把死廢去(提後一10)。 主耶穌替我們死(貼前五10),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 生命在主耶穌裏面(約一4),所以他沒有黑暗,也沒有死亡。 因此利未記十一章裏面所有的不潔,可憎的,汙穢的死亡的都是出於魔鬼。 所有的潔淨,聖潔,泉源,聚水的池子,活水,都是指基督。 在基督徒中間,凡是不能供應生命的就是死亡。 閒話(太十二36),汙穢的言語(弗四29),戲笑的話(弗五4),背後說人(羅一30),論斷人(太七1),假冒為善(路十二1),驕傲自誇(羅一30)等都帶給人死亡,且有傳染性。 罪一定帶給人死亡(羅五12,死是從罪來的),人落在死亡中就與生命隔離了,與生命隔離就是與基督隔離,與神失去交通,就受到良心和聖靈的責備(約十六8,來十2),就失去了平安和喜樂。與生命隔離並不是失去生命乃是不順服聖靈。有些事是屬肉體的,是愛己不是舍己,是愛世界不是愛神,是不體貼聖靈,這些事不一定事明顯的罪,但也是屬死亡,而不是屬生命。 一個屬靈生命長進的人一定是住在主裏面(約十五46),是舍己的人(太十六24),是不體貼肉體的,他是活水的泉源(約七38),他是被聖靈充滿的人(弗五18),他能供應別人生命(林後四12),在他沒有死亡。因此我們在接觸人(包括基督徒)的時候要謹慎,免得受不潔的污染,免得摸到別人的死亡。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論潔與不潔之法(佚名)

 

  利十一—十二

    蓋在此十一章。乃始論利未記之第三大段。如是。一至七章曾論五祭品之事。是第一大段也。八至十章。論祭司之法。是其二大段也。今自十一至十五章。乃論潔與不潔之法。此段有四。試先以其一二。在本課研究之。即。

    十一章。乃論民所當食或不當食。潔與不潔之物。

    十二章。乃論婦女生產。與其所當獻之祭品。如何。

    至在乎下課。可研究其三、四、即。

    十三四章。乃論人患癩疾。祭司查考。而如何為之行潔禮。

    十五章。乃論男女身蒙不潔。當獻何祭品以為行潔禮。

    先論民之食品或潔與不潔本書十一章可分六。

    本章第一節至八節。  論地上之獸。何為可食。何為不可食

    第九節至第十二節。  論水中諸族。何為可食。何為不可食

    第十三節至廿三節。  論空中飛鳥。何為可食。何為不可食

    第廿四節至廿八節。  論以色列民捫屍所蒙之不潔如何。

    第廿九至四十五節。  論運行於地是為不潔之活物如何。

    四十六至四十七節。  論總言以色列民守潔淨之禮如何。

    此章書按第一節所雲。是主諭摩西亞倫之言。故有或以之為祇開涉猶太一國人拜主之禮。然此潔與不潔之事不特有關於靈魂之聖潔。且有關於肉體之衛生。二者俱在其內。故此本章所載。可食與不可食之規例。乃不獨有益於以色列民。且有益於各國之民也。主為以色列設此食品之諸例。或有數層緣故可言。

    一、因此禮使選民如是食品。乃合于衛生。蓋此章書所命為可食。或不可食者。環球之學者及醫家皆認為最合衛生之理也。猶太人至今因謹守此規例。則有名譽。為天下人民為疾病最少者。而且享壽極高焉。

    地上之百獸所示為潔者。必須分蹄。倒嚼。返芻。若缺此二者或缺其一者則視為不潔。而不可食也。如是。若馬豬狗貓之類。皆為不潔而為不當食。

   水中之活物。凡有翅有鱗者。可視為潔而可食。凡無翅無鱗者。可視為不潔而不可食。

    空中之飛鳥。凡食活物者。必視之為不潔。凡運行於地之昆蟲。皆視之為不潔而不可食者也。

    吾儕為新約之信徒。斷不為舊約之法所系。蓋主賜異像於彼得曰。勿論物之潔與不潔。又勿區別猶太人。與異邦人。(使徒行傳十章)惟雖如此主所諭彼得之言。不過關於靈魂上拜主之禮耳。我等既知此章舊約書。乃為聖靈所默示,且顯上主之大智慧。有益於世人之衛生。豈不當注意盡心遵從其教訓。而獲肉身之大益。以免世間之諸般疾病之患難哉。

    一、因此諸禮。乃使以色列民與世上諸異邦之民區別。獨立為上主之選民。蓋既有律法分明潔與不潔之食物。則必不能與異邦有深交之感情。迦南惡族之人常食豬狗之肉。亞拉伯人好食駱駝之肉。則以色列人自然與異邦人有分別。不可與之來往飲食也。此區別世俗之事。乃預表新約信徒。不可同世上社會之契交也。主曰。我以爾言授彼。而世惡之。因彼不屬世。如我之不屬世然。(約翰十七章十四節)保羅曰。勿效乎此世。爾心維新而自化。使爾明辦上主之旨。其旨至善可悅純全者也。(羅馬十二章二節)又曰。勿與不信者耦。蓋義與不義。何侶之有。光與暗。何交之有。基督與彼列亞勒。何契之有。信者與不信者。何與之有。上主之殿與偶像。何同之有。爾乃永生上主之殿。如經載雲。上主曰。我將居於彼中。行於彼間。我將為彼之上主。彼為我之民。又載雲。主曰。爾當出於其中而自區別。勿蒙污穢。我則納爾。又載雲。全能之主曰。我將為爾父。爾為我子女。(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至十八節)約翰。曰勿愛斯世。及斯世之物。人若愛斯世。則愛父之愛。不在其內雲。(約翰一書二章十五節)

    一、因此禮。是常時儆醒教訓以色列民于道德上。善惡潔與不潔之不同。蓋既於百獸中。有視為潔有視為不潔。何況在人所行所為之中。則更有所視為潔與不潔也明矣。如是。至新約書所論聖潔之意。若欲追至其最初之意。則知其所用乃援舊約各等律例。規禮之意也。且在於所示為不潔之獸。其舉動可儆醒世人犯罪時。其於禽獸無異也。蓋上主初造世人時。乃為全善。惟可惜始祖犯罪。至於今有罪充盈於世。世人當初之時。乃仰望首天。與上主交接。惟犯罪之後。則同獸類。俯首向地。不敢望天焉。故此罪惡之各款。可見形於各等不潔之獸在舉動之中也。或加駱駝之報仇。豬狗之淫欲。虎豹之猛惡。鳥鷹之愛暗殘忍等類。至於無鱗無翅與蛇等類亦然。

    此各類惡毒之活物。其名為軍。數不勝數。或在空中。海中。山岩。平原。無處不見有充盈世間。罪惡豈不如是哉。以色列民無論在於何方何處。或見此不潔之活物。即提防其所表之罪惡。罪惡得主之教訓。而警醒謹慎。以免惡魔之誘惑焉。

    今至研究十二章所載。即論婦女之事。(看十二章。)可分三。

    一至四節論生子之事。

    本章五節論生女之事。

    六至八節論獻祭潔禮。

    在此章書之中。有證明人類。自初生時實已有原罪。蓋有罪之父母。何能生無罪之子女乎。昔約百有雲。孰能使潔者出於不潔。無一能之也。(約百十四章四節)主曰。由欲生者欲也。(約翰三章六節)大衛又證此道曰。我方生於世。即有過惡。孕於母胎。已有罪孽。(詩篇五十一篇五節)

    一、論生子之不潔

    婦人生子。則視之為不潔七日之久。至第八日。乃為子行割禮。後待多三十三日。足四十天。方可視之為潔。蓋七日者。完全之意也。四十日者。受試煉之意也。摩西在米甸四十年(使徒行傳七章廿九三十節)摩西在山巔就主四十日。(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廿八節)以色列飄流於野四十年八申命記八章二節)主見試(使徒行傳一章三節)割禮之所預表者。除去不潔舊人之意也。保擺曰蓋知我儕舊日之我。與之同釘十字架。以滅罪身。使我儕不復為罪所役。(羅馬六章六節)又曰。與基督聯合。而受割禮非人手所行者。既去肉體之罪。即受基督之割禮。(哥羅西二章十一節)又曰。我儕心事上主。以基督為誇不恃外貌。是真受割禮者。(腓立此三章三節)

    二、論生女之不潔

    或問何以生女較生子。婦人之不潔期乃視為雙倍之久。共幾十日耶。或因如保羅論始祖犯罪曰非亞當見誘。乃婦見誘。而陷於罪云云。(提摩太前書二章十四節)

    始祖犯罪時。主謂婦曰。我必使爾懷孕多苦。產子艱難云云 。(創世記三章十六章)歷代至今。人類之智慧雖加多。究不能免此苦難。豈非證明創世記第三章。上主之言語哉。然雖如此。及看新約之應許有曰。若恒於信與愛。聖潔自守。則必在產子劬勞而得救焉。(提摩前二章十五節)

    三、論所獻之祭為潔禮

    夫獻火焚祭者。於主之方面。使主心足也。獻贖罪祭者。於人之方面。為去人之不潔也。若婦人無力獻羊。可以班鳩二。或雛鷂二代之。此無非主待貧民之恩典也。後果然童女馬利亞。由聖靈生主耶穌之時。乃用此貧民之祭品。以獻于天父焉。(路加二章廿一至廿四節)然馬利亞既有原罪。則與他人無異。雖獻此祭為生產之潔禮。惟其所產之子。乃救主耶穌。實為無罪者。因其非由人意而生。乃由聖靈而生。為上主之聖子也。如是。救主耶穌。乃稱為婦人之裔也。(創世記三章十五節。迦拉太四章四節)

 

 

可吃的與不可吃的分別出來(佚名)

 

  利十一:47

    本章講論神的子民,甚麼食物可吃,甚麼食物不潔淨,不可以吃。這當然是關係日常生活的事。本書到此,我們每天所念的都是關係敬神禮拜的事。自十一章至十五章,就講論飲食,男女,衛生,以及傳染病等類的事。可見神也注意到我們日常生活,瑣屬的小事,他代為規定一切。這一切的規定,乃是根據一個事實,就是本章第四十四節,神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又說: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神既作我們的神,連吃飯的事,他也要管理。神既救臆贖了我們,他也要保守我們脫離污穢。

    這些食物,有區分潔淨不潔淨的專門學者研究過說:這既不是抄襄埃及國的條例,而且當時的摩西又不明白現代才發明的衛生律法,然而這些規定,到了如今,發明了細菌微生物,傳染病之後,再讀這一章最古的食物衛生條例,使人不能不承認本章第一節開首宣佈的話,是神特別為當時的人,因特殊的地方,特殊的天氣,特別規定的。其中有一些,當然不能應用在氣候不同的地方。讀聖經最要分別原則和規條,規條是因地因時制宜的。原則是直古不改變的。我們中國的基督徒,不一定要遵守本章所說,不吃豬肉,不吃饍魚,這是規條,可以隨時隨地改變的。但是

本章的原則,是我們個個基督徒感當遵守的。這個原則用保羅的話說:就是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章三十一個)不可吃喝甚麼,以致傷害聖靈的殿。不可吃喝甚麼,以致不能榮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要承認基督與我們的關係。求神叫我們學會,連在吃喝的事上,也要承認我們是屬神的,主耶穌已經救贖了我們,阿們。

 

 

動物要潔淨(譚志陽)

 

利未記第十一章

 

以色列民是 神所揀選的一群聖潔的子民,因此 神也要求他們必須在各方面都要聖潔。 神甚至使用食物來說明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

在本章中,就記載了有關食物中潔淨與不潔淨,可吃與不可吃分別。這是顯出 神聖潔來,也表明 神對其選民的愛,在日常生活也是無微不致的關心。同時,這樣分別潔淨與可憎的食物,能使選民與世人有分別。保羅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林前10:31)

基督徒若從新約的眼光看本章聖經,就是更體驗律法中的奇妙(119:18)——字句是使人死,精意使人活(林後3:6),其中的要訓深為基督徒靈性的教益。

 

.動物與動物之間(1-23)

 

1.獸類 1-8

A.可以吃的——就是潔淨的: 1-3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這裡指示可吃的潔淨動物的標準是: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都是可吃的,都是潔淨的。

第一,     要分蹄——表示外面的行為要得蒙 神的喜悅,就是分別為聖的好行為(4:20-24,林後6:14-17,7:1)

第二,     要倒嚼——表示裡面的消化要得蒙 神的喜悅,就是能夠把主的道反復思想的屬靈接受能力(1:2,5:14)

B.不可吃的——是不潔淨的:4-8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第一,倒嚼不分蹄的,不可吃。意思是什麼“道”都吸收進去,不分真假(詩119:128)。這樣的動物有駱駝、沙番和兔子。

第二,分蹄不倒嚼的,不可吃。意思是雖然可以分辯假道真道,但是卻不消化吸收,不能吃乾糧(5:12-14)。這樣的動物有豬。因此,豬在聖經中一直都是一種污穢的代表,就是連摸它也是不可的。

 

2.魚類  9-12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遊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第一,可以吃的——是有翅有鱗的。

為什麼有翅有鱗的魚才算為潔淨可以吃呢?主要的原因是它們能夠防水進入體內及可以游泳。

基督徒是屬靈的魚兒(1:17),“有翅是表示有信心就能在基督裡得自由。

“鱗”表示聖潔(帖前4:4,39:7-12)。今天世上的罪水氾濫成災(6:7),基督徒若無聖潔的“魚鱗”來防水,必致危險。

第二,不可吃的——是無翅無鱗的。

    沒有“鱗”防備假道功能的魚兒,容易被假道入浸,染上罪汙,無法成聖。因此,你們都當以為可憎的。

 

3.鳥類  13-19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鷂鷹、小鷹與其類;烏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鴞鳥、鸕鶿、貓頭鷹、角鴟、鵜鶘、禿雕、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這一段所提到的都是反面的鳥,20,這些鳥都是可憎惡的,是不可吃的。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兇暴貪食的鳥——共有19種。

即:雕、狗頭雕、紅頭雕、鷂鷹、小鷹、烏鴉、鴕鳥、夜鷹、魚鷹、鷹、鴞鳥、鸕鶿、貓頭鷹、角鴟、鵜鶘、禿雕、鸛、鷺鷥、戴鵀。

19種鳥都是性情兇暴貪食的鳥(19:21),故被定為可憎之鳥類。這些鳥可反映到可憎的罪被 神恨惡(箴6:16-19,可憎的人被 神棄絕(21:8)

第二種是似是而非的鳥——共有1種。

即:蝙蝠。

這裡是以蝙蝠為例,蝙蝠象鳥而非鳥,象鼠而非鼠的“兩面派”,故被歸類為可憎的鳥。

照樣, 神也討厭教會中那些兩面派的“蝙蝠”;又加上蝙蝠又是在黑暗之夜才出來活動的,它們不行在光明中。那些假冒偽善的人也是如此,表面是“鳥”,非常可愛,其實是象“鼠”(3:9,2:28),真是“似是而非”啊(林後1:19,提前6:20)。“蝙蝠”將必會“離道反教”(帖後2:3),“賣主賣友”(提後3:4)。耶穌的門徒中的加略人猶大,後來也作了“蝙蝠”,出賣耶穌(6:71)。你聽說過“蝙蝠自顯”的故事嗎?

 

4.蟲類  20-23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這裡提到兩種蟲類:

第一種是可以吃的——在地上蹦跳的蟲類。

即:蝗蟲、螞蚱、蟋蟀、蚱蜢。

這表示雖然是活在世界,卻不屬於世界,它們可以隨時蹦跳,脫離這世界的纏累,過屬天的生活(17:14-17)

第二種是不可吃的——在地上爬行的蟲類。

    即那些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29)。這些都是可憎的,因有翅膀卻不能飛行天空,而是爬在地上。這是表示那些雖然屬天生命翅膀可以飛向天上,卻是整天“爬”在世界上——貪戀世界,這樣的人是被 神視為可憎的。以掃就是其中一個警戒的例子(12:16-17)。屬地的人只能在地上爬行,到最後還是虛空(3:19,90:9-10,12:7-8)。有生命翅膀的我們,若也跟罪人一起同流合污地“爬”行在地上,真不合算呀(16:26)!最後是一生白白忙。

 

應用:基督徒是白晝的光明之子,是屬天的得勝者。因此,我們不可作行在黑暗中的“蝙蝠”,也不要有翅不能飛的爬類動力動物,永遠無法脫離世界的纏累。應該靠著主加給的力量,如鷹展翅上騰,飛向那美麗天堂!

經文:你豈不曾知道嗎?你豈不曾聽見嗎?永在的 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他的智慧無法測度。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40:28-31

 

.動物與人類之間(24-43)

 

    這一段提到不可摸不潔淨的動物,否則自己也成為不潔淨。這就是所謂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1.不沾染不潔淨的動物  24-25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在這裡 神警戒凡屬於他的人都不要摸那些不潔淨的,以及死了的動物。如果是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除非到了晚上,你要洗淨全身和衣服,否則你不能見到 神的面。

 

2.不沾染不分蹄的動物  26-28

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凡摸了那些分蹄不成兩瓣、不倒嚼、又是用掌行走的走獸,都是不潔淨到晚上。這是提醒我們這些屬 神的人,不可沾染罪俗,與那些罪惡的人同行(1:1,帖前4:3-8)

這裡還提到,如果是摸了,就必須到晚上洗好衣服,行潔淨禮,才得潔淨。這是表示有罪的人必須在 神面前自潔,主動地認罪,求 神洗淨赦免其罪,成為聖潔(約一1:9,51:7,9:8,22:14)

 

3.不沾染地上爬的動物  29-38

    本段記載了爬行動物(昆蟲類),共有8,這是表示罪欲之沾染,當以為不潔,不可與之接觸。

第一,接觸著的百姓必不潔淨 29-31 4:4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它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第二,接觸著的器皿必不潔淨 32-33 提後2:21

    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作什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第三,接觸著的食物必不潔淨 34-36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什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神的話是潔淨的食物(15:16),若被“爬行的”接觸——被傳異端的強解,也會受影響(提後2:15-18)。因此,屬 神者當忠於真道。

第四,接觸著的子粒必不潔淨 37-38

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這裡的靈訓暗示我們——特別是受洗過的生命子粒當逃避少年人的私欲(提後2:22)

 

4.不沾染自己死的動物  39-40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潔淨到晚上;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這是表示屬 神的人,絕對不能沾染那些在生命上自己死亡的人,因為他們本是滅亡之子(17:12)

 

5.不沾染用肚行的動物 41-43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這一段讓我們注意到,凡是用肚子行走的,或是多足的動物,都是可憎的,就是吃了也必潔淨。

用肚子行走的——表示被咒詛的種類(3:14,3:7-8,12:34),這些是惡人(3:19),當為可憎。

“用四足或是有許多足的”——表示那些飛跑行惡的人(6:18,3:15)。他們因多足而喜走寬大的罪路(7:13,1:1),聖經稱它們不可憎的。

 

應用:作為基督徒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沾染這世上罪惡及作惡的人,一定要保持自己成為聖潔,歸耶和華為聖。

經文: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1:1-3)

 

.人類與神之間(44-47)

潔淨和不潔淨,這兩個詞語是用來區分以色列人可以吃與不可以吃的各種動物。聖經對食物作出限制,原因是:

1)確保全族的健康。 神不准他們吃的鳥獸類,通常是吃腐屍的,很容易傳染疾病。

2)使他們與其他各族有別。例如異教徒通常以豬獻祭(神不准以色列人吃豬肉)。

3)最主要的一點是,神藉此提醒以色列人,住在他們中間的 神是聖潔的。(:聖修版聖經)

在這裡所提到的一個最重要的就是——因為 神是聖潔的(19:2)

 

1.神是聖潔的,所以要成為聖潔  44-4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埃及是表示屬世的污穢之地。 神是聖潔的,他也要求凡屬於他的人都要聖潔。

 

2.神是聖潔的,所以要分別為聖  46-47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遊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這是一句 神對百姓要求達到聖潔的結束語。神要求是——要把潔淨的的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要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榮耀歸給耶和華!哈利路亞。

 

應用:基督徒第一條最重要的要求是:與世俗隔絕,分別開來,成為聖潔,每日過著得勝的生活!

經文: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歪腳”或作“差路”)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 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來12:12-15

 

 

聖潔生活 吃得潔淨(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謝謝你的信實,按時賜下日用飲食,求你助我在飲食上尊你為聖。

 

吃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事,神要以色列民在吃的事上體驗聖潔的要求(45-47)。甚麼食物可吃?甚麼食物不可吃?在此有三個指示:

1.禁吃不潔的:經文提出走獸、水產、雀鳥和昆蟲的分類方法,把潔淨的和不潔的分辨出來。潔與不潔的原則十分清楚,為甚麼如此規定則沒有任何解釋,以色列民似乎都樂意順從。無論如何,我們作神的兒女在吃的事情上注重潔淨原則、保守自己的身子不沾不潔之物原是應當的。

2.禁吃可憎的:聖潔有純一的含義,不能清晰分別出來的就算是可憎的。可憎的包括那些無鱗無翅、魚不像魚、樣貌混雜不清的水產;也包括性情的可憎,就如各種鷹類(13-19),攻擊性強、又好食腐肉的,亦包括那些有翅又用四足爬行的生物,非鳥也非蟲,混淆不清,與純一的原則相背。

3.防止污染蔓延:凡是死的東西都屬不潔,所以原則上已死的動物都不可吃及不可摸(39-40),因為觸摸死屍,不單自己受玷污,也很容易把汙穢傳染開去。在一般情況下,若不慎觸摸死屍,這些不潔淨都是短暫的,只是延續至晚上(24-2527-2840),晚上進行洗濯後便回復清潔。「掉」這個字在這章聖經中出現了五次,不潔之物掉在甚麼物件上,就成為不潔之物。至於沾染爬蟲屍體而導致不潔的規條中,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只要沾到了就是不潔,經文特別提到八種爬蟲(29-30),可能因為它們容易入屋弄汙物件和棲死其間。神願意屬於祂的人,在食物的事情上認識祂是聖潔的主。

神造萬物豈不都看為美好的嗎?為何有不潔和可憎的呢?從今天生態平衡的角度而言,不潔和可憎之物也有其存在的道理,神這樣的把它們區分,是一種教導,叫屬神的人懂得做神喜悅的事。飲食雖然是日常的事情,人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你是否願意在這些看為平常的事上,也留心去實踐分別為聖之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