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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十三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十三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論患癩疾者與其當行之潔禮   利十三、十四   (佚名)

兩隻鳥的預表    利十三—十四      陳詠詩   

皮病要潔淨(譚志陽)

聖潔生活 皮膚潔淨(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十三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我們今晚來看第十三章。十三章很長,不過裏面只是說一個事實,就是「大痲瘋」。在還未看進十三章以前,我們必須先來確定這一個大痲瘋究竟是什麼?在我們一般人的觀念裏,提到痲瘋就想到那一個很可怕的光景。我想現在很多人都沒有見過痲瘋病人,因為現在已經少了很多很多。我作小孩子的時候,不是滿街滿巷都是痲瘋病人,但卻是有很多機會見到那些痲瘋病人。從前在香就有一個小島,小島上面住的全都是痲瘋病人,他們在那裏接受醫治。那些痲瘋病人實在很怕人,鼻子歪了,眼皮是翻出來的,指頭都沒有了,都掉了,肉是爛的。不僅是鼻子、嘴巴、眼睛、手指、腳指,全身都是那個樣子,非常非常的可怕。

 

外表的不正常就是大痲瘋

 

但是聖經裏所說的大痲瘋就不是這一類,當然是包括這一類,但是範圍就不是單單指著這一類。聖經裏所講到的大痲瘋,我們讀下去的時候,我們就能發覺那是指著所有的皮膚病,包括癬、癤、也包括了白斑,這些都在大痲瘋的範圍內。如果跟真正的痲瘋來比較,這些一般的皮膚病就算不得什麼。問題就在這裏,為什麼神要把這些皮膚病都擺在大痲瘋的範圍內?

 

在還沒有看進去之前,我請問弟兄姊妹,在這裏所提到的大痲瘋,你有沒有?你是否曾經有過?有沒有長過癬?有沒有長過癤?有沒有長過白斑或是火斑呢?弟兄姊妹,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曾經是長過大痲瘋。現在我們就來問,為什麼聖經要把大痲瘋看作一個這麼嚴肅的內容,並且要花那麼多的篇幅來講這一件事情?如果我們只是看到字句上面,我們只能看到皮膚病。如果留意裏面的細節,我們就注意到一個問題。

 

我們先來翻到四十五節,「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髲,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注意長大痲瘋病的人,他必須住在營外,不能進營。雖然是住在營外,還是有一點的管束。不管他到什麼地方,都要在那裏喊著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好讓人聽見了就避開他。弟兄姊妹,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如果以字句來看,只是皮膚病,小兒科而已。但是如果我們跟醫生談一談,他們都說最難處理的就是皮膚病。

 

大痲瘋是罪的表明

 

聖靈用著人的皮膚病說了那麼多的話,按著四十五和四十六節所說的,我們就留意到一件事,大痲瘋在整本聖經裏,乃是講到人的罪,是表明或是預表人的罪。說得更準確一點,就是講到人是罪人。在整章的經文裏面,就是表達這一個事實,人就是罪人。那一個人呢?全體的人。因為剛才我問過弟兄姊妹是不是都經歷過患皮膚病的事,我們都說「是」。這就說明了,我們在神的眼中,沒有例外,每一個人都是痲瘋病人。

 

我們又再回到從前所看過的一些經文來比較這一件事。或許我們會想,皮膚病有什麼了不起,就如人家撒謊一樣,有什麼了不起呢?在地上根本找不到不撒謊的人,這有什麼了不起﹖皮膚病也是一樣,沒有什麼了不起之處。弟兄姊妹,我們注意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們看到這裏是帶著預表來說的,所以皮膚病就成了很嚴肅的問題。以色列人到會幕裏獻祭的時候,他們要把那祭牲牽到會幕那裏去。是不是所有祭牲都可以帶到那裏去呢?我們曉得不是,神只悅納牛和羊。現在問題又進一步,是不是任何一頭牛、一隻羊都可以帶到那裏去獻祭呢?不是。不是隨便去找一頭牛或是一隻羊,神都會悅納。不錯,牛羊是神指定的祭物,但是神並沒有說只是牛羊,而是說那些牛羊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那條件就是沒有殘疾的。

 

請問弟兄姊妹們,你怎能看見它有殘疾呢?你從什麼地方來確定它是否有殘疾呢?從它的外形來的,從它的皮膚來的。弟兄姊妹要特別留意燔祭牲的皮、贖罪祭牲的皮。如果贖罪祭牲不是被燒掉,那些血不須要給帶進至聖所裏的,那贖罪祭牲的皮要跟燔祭牲的皮一樣,都要歸於祭司。我們讀五祭的時候已經提到,那皮就是祭牲的榮耀,證明它是沒有殘疾的,證明它是完全的,那是它的榮耀。

 

如果把我們領會的帶到十三章來作一個比較。人看祭牲是看牠的皮,人看人也是看人的皮。皮膚長了毛病,就等於有殘疾的牛羊,有殘疾的牛羊是神不能悅納的。同樣地,有皮膚病的人也是神所不能悅納的。我們剛才說過,既然每一個人都有過皮膚病的經歷,那就是說,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有蒙神悅納的條件。我們感謝神,借著這個大痲瘋的條例,先把我們帶回神的光中來認識我們的本相。我們這些人來到神的面前都是殘缺的人,都是長大痲瘋的人,都是神所不能悅納的人。感謝讚美神,雖然是不可以悅納的,神卻是有祂的安排,讓這些長大痲瘋的得到潔淨。

 

到大祭司那裏得潔淨

 

一開始我們就來注意,神沒有先說大痲瘋是包括什麼什麼的事物,神是先說大痲瘋得到潔淨的根據。我們留意第一節,「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人的皮肉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要帶到祭司面前作什麼呢?有兩個作用。第一,肯定這個是不是大痲瘋;第二,證實他不是大痲瘋,宣告這個人是潔淨的。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是祭司來決定呢?為什麼是亞倫來決定呢?亞倫又根據什麼來決定呢?我們感謝讚美神,還沒有說到這個內容之前,神就先說出分辨痲瘋和不是痲瘋的方法。我們都已經領會,大祭司是亞倫,大祭司是基督的預表,亞倫的子孫就是今天所有神的兒女。在舊約律法的底下,亞倫和他作祭司的子孫有一個權柄去決定是痲瘋,或是不是痲瘋。

 

若有長大痲瘋的人來到祭司面前,祭司就給他察看,這個察看就如同審判。是大痲瘋,這是一個判決;不是大痲瘋,這是一個了結。我們認真來說,這是一個赦免,或者說是一個豁免。我們留意到這樣的一個安排,在舊約的時候,亞倫根據什麼來決定呢?是根據十三章裏面所說的話。十三章就是神啟示給摩西,交托給以色列人的這些話。

 

現在我們看到,亞倫是預表基督,當亞倫在那裏顯明對罪的審判時,他的根據乃是神的話。最近有很多弟兄姊妹都在讀約翰福音,印象應該比較深。我們記得我們的主說,「神不審判什麼人,神把審判的權柄交給子。」(參約五22)祂又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祂審判人也不是根據祂自己,乃是根據父的心意來執行審判。」(參約五19)原則上我們看到,在大痲瘋災病的條例上,一開始就說出這一個審判的事實和根據。我們感謝讚美神,在律法上,大痲瘋的潔淨是處理日常生活的事,但律法話語的背後,隱藏著神怎樣處理罪和對付罪的事實。我們掌握了這幾點,我們看十三章就會看得很清楚。

 

審判定罪的原則

 

十三章裏面所提到的情形很複雜,因為有各種各類的皮膚病。如果是癬,要如何去判辨;如果是癤,又如何去判辨;如果是火斑,那又是怎樣去判辨。如果看別處細節的地方,怎麼去決定他是潔淨或是不潔淨。裏面就說了很多,但我們不按著字句看下去。我把整個歸納起來,讓弟兄姊妹掌握幾個原則。你們知不知道當時處理皮膚病是根據什麼現象?在屬靈的實際裏,又是指著什麼?我先讀一段話,這段話可以說是有代表性的,因為再讀底下其他的,那原則是一樣的,所以我們選當中的一段來看一看,我們就能掌握其他的。

 

從第三節開始看,「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但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3-8)在這一段話裏面已經把每一個類型的大痲瘋作決定的幾個原則都記下來。我們看下去的時候,看到有三個很明顯的根據,是癬也好,是癤也好,是白斑、火斑也好,都是根據這三個原則來判決。

 

失去神的形像

 

第一個原則是皮膚上的毛有沒有變色。如果那些毛仍然是維持著毛髮原來的顏色,那就不是大痲瘋。如果那些毛變了顏色,那就是大痲瘋。這是什麼意思?我們一個一個來看。首先看毛變色。我們特別注意,毛變了顏色,像我們中國人來說,毛原來是黑色的,現在變成了白了,這個變化就有一個事實在那裏,它原來的性質變了,它原來的樣式變了。下面我們看到,有些變白毛,有些變黃毛。不管是白毛也好,是黃毛也好,反正就是變了,不是原來的樣子,祭司就是根據這一點說,「這個是大痲瘋。」

 

原來的樣子變了,這個就是大痲瘋。我再說一遍,原來的樣子變了,就是大痲瘋。我為什麼要這樣說呢?我乃是想引起弟兄姊妹們去思想,為什麼原來的樣子變了就是大痲瘋呢?我們若是心思上靈活一點,馬上就會想到一件事。我們這些原來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的人,現在沒有了神的形像,失去了神的形像,說得更清楚一點,失去了起初被造時的形像。弟兄姊妹,你們說這是什麼?這是墮落,這是犯了罪,這是落到罪裏,這是背逆了神。這就是跟原來被造的樣子變了樣。

 

以我們中國人的血統來說,我們皮膚的毛是黑的,白種人的皮膚的毛是黃的。如果白人的毛變成綠的,我們的毛變成黃色,我們看來就是不對,不順眼。如果按著中國人的講法,如果毛變成綠色,那就是疆屍。可怕不可怕?我們的毛原來是黑的,若變成黃的,可怕不可怕?神起初造我們的形像不是這樣的,但是變了形像,失去了神原來給我們的樣式,這是墮落,這是犯罪的結果,這是背逆神。我們看到定規大痲瘋的頭一件事,就是看他的毛髮有沒有變色,這是第一點。

 

帶出犯罪的影響

 

第二個原則是「發散」。如果沒有發散,那不是大痲瘋。如果是發散,那就是大痲瘋。我們要來注意,發散就是擴展了。原來我這裏有一小塊癬,它沒有發散,它就是癬,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它從這裏開始,慢慢地向外擴張,擴張,擴張,一直在擴張。祭司一看,是大痲瘋。會發散,就是定規大痲瘋的第二個原則。為什麼發散就是大痲瘋呢?我們看到這一種發散,是一個不正常的生命現象。如果一個人正常,他的皮膚須光滑,我們年紀大的人雖然有點老人斑,但也是很光滑,沒有脫皮、掉皮,或是一塊一塊的鱗片,在那裏發癢,叫人受不了,拼命在那裏抓。為什麼有這種情形?這就是一個不正常的生命的現象。

 

如果這個不正常的生命的現象不發生作用,這個不正常是死的。但是它現在發生作用,它擴散出來,我們就留意到這是一個敗壞的生命的發展,所以神就讓祭司說這是大痲瘋,因為它會發生作用,它會擴散的。在一個人身上,它由一小塊變成一大塊,甚至蔓延到全身。在生命的現象來看,一個犯罪的生命,他不僅是在那裏催促那一個人不能不落在罪中,同時他也能影響他旁邊的人與他一同犯罪,接受他的影響,接受那犯罪的生命、敗壞的生命所帶來的刺激。

 

羅馬書就說,有些人他們故意不認識神,這個當然就是一個犯罪的生命的發表,底下接著的一句話,「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這就是發散,這就是那不正常的生命的發散。這樣的一種發散,起初可能只是一個人在某一個地方,過了一段時候,就成了一個小團體,整個團體就落在這個犯罪的生命的約束底下,因為那敗壞的生命產生了作用。所以神就讓祭司看到發散的皮膚病時說,這個是大痲瘋。這是第二個原則。

               

隱藏的犯罪生命

 

第三個原則是「深于皮。」這種災病不單是在表面,也不光是在毛那裏,並且是深于皮,長到皮下去,甚至長到肌肉那裏了。祭司一看,他可以肯定地說,「這是大痲瘋」。弟兄姊妹或會想,深于皮?什麼是深于皮?底下就說,「若有人長了一個瘡.....」瘡當然是皮膚病,那瘡的膿包在那裏破了,不僅是膿包的皮,連膿包底下的肉都腐爛了,所以有些現象是深于皮。但是有些時候,從皮上看來好象沒有什麼,裏面卻是有問題。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我們每個人都被木頭或是竹子的刺刺過,有一點點的刺插在裏面,外面覺得沒有什麼,但事實上,在那位置就總是覺得不是味道。有些時候痛;有些時候並不痛,但總是不舒服。有時候會有膿;有時候沒有膿。不管有也好,沒有也好,如果有,當然看得見。如果沒有,在表面上好象沒有,但細心地看,會看見好象有一個黑點。雖然外面沒有什麼,但是裏面有東西是深于皮。祭司就說,「是大痲瘋」。

 

什麼叫做深于皮呢?深于皮有兩種光景,一種是潰爛的,另外一種是沒有可見的傷口。現在這麼特別講到深于皮,我個人的領會,不是講到腐爛的那一類,乃是講到在外面好象沒有什麼事的那一類。但是祭司細細一看就發覺了,外面沒有什麼,裏頭卻有東西,祭司就說,「這是大痲瘋。」這是當時的情形。但是在實際裏,我們怎樣看這一點呢?

 

這個乃是指著隱藏的犯罪生命。這些犯罪生命不發動,好好的,好象沒有什麼事情,所以外面沒有什麼跡象,但是裏面就是有個不對的東西。它隱藏在那裏,等到合宜的時候,它就跑出來。我們感謝神,神說有很多事情,人沒有辦法看得清楚,但是神的話「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來四12)人看不見的事物,一些犯罪的思想和意念存在那裏,它沒有顯露出來的時候,我們看不見有什麼難處。但神的話語一光照,人裏面的隱情給顯露出來。雖然沒有顯在外面,但是裏面所隱藏著的,仍然是一個與神為敵的心思。神就說,「這是大痲瘋」。

 

神把判辨的方法給祭司,祭司就根據神的話來判辨。我們看到一件事,在這三個原則裏,一個是說出生命的變質,一個是講到犯罪的生命產生作用,一個是講到給犯罪的生命留下地步。這裏所提到的三個原則,我們能夠從字句裏看到屬靈的實際,我們很容易就看到,神借著這些皮膚病的條例,把人帶到神的光中去認識罪人的本相。

               

在神面前赤露敞開自己

 

這些皮膚病,我們提過有很多很多的類型,都是存在並發生在人的身上,都是長在皮膚裏。但是有一件事是很有意思的,如果我這裏有一塊白斑,這個可能是大痲瘋,於是祭司就來看看。如果我這塊白斑有點發紅,大概是有點紅腫,祭司就說是痲瘋。但是如果這些白不只是這裏一塊,我全身都是,我們就想,這定是大大大痲瘋。很希奇,我們留意這裏,從十二節開始,「大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12/13)怎麼會有這樣胡鬧的事?一小塊就是大痲瘋,全身都是卻不是大痲瘋,怎麼可以這樣?

 

如果我們留意這一段,我們會發覺這裏面是說到另一種情形。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些人,他們本來是黃種人,卻變成了白人,或者是棕種人變了白人。我不懂這是什麼原因,不過我們總會見過這樣的人。他是這個樣子,對他來說是正常,因為他全身都是這樣。不是偶然有一小塊與他原來的不相稱,他整個人就是如此,所以祭司一看,是潔淨了,不是大痲瘋。希奇不希奇?好象是有點希奇,但事實上並不希奇,因為他如果是一小塊,一小塊的,那是皮膚病。如果整個人都是的話,我不知道我這樣說對不對,那是他整個人的基因發生了變化,所以對這個人來說,他這樣子是正常的,所以不是大痲瘋。

 

但是我們要看的是屬靈的實際,怎麼會是這個樣子就不算是大痲瘋呢?如果從一般來說,他這個樣子是不正常,但他的不正常有一個特點,他完全沒有隱藏,全都顯露出來。全部顯露出來,沒有隱藏,神說這是潔淨。為什麼是潔淨呢?因為他承認了自己不行。按著一般來說,他是不潔,但他全身都是,完全顯露出來,完全不隱藏,他承認了這個情形,他承認了自己是不潔的,感謝神,神說他潔淨了。我們必須要注意,他在什麼地方被肯定是潔淨呢?是在祭司的面前。從屬靈的實際來說,我們不隱藏我們的自己,我們承認我們的不是,我們來到主的面前,感謝神,結果是我們都經歷過的,赦免的恩典就來了,我們潔淨了,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們感謝讚美神,我們細細地來讀大痲瘋的條例時,我們實在看見神是非常非常的滿了恩典,祂不但光照罪人,祂也給罪人指引,把他們引到大祭司那裏,讓他們在大祭司那裏得到引導,接受判定。接受引導去如何脫離不潔,回到潔淨。或者是來到大祭司面前,接受大祭司赦免的宣告。我們感謝神,大痲瘋的條例乃是神向人顯出一個挽回的恩典的預表。

 

恢復交通的路

 

現在我們用一點時間來看怎樣處理大痲瘋。如果真的是大痲瘋,怎樣去處理﹖這裏提到有兩方面,一方面是那個人的本身,一方面是那個人的所有,特別說到他所穿的衣服。如果說人的本身,第一件事,那個人必須「被隔離」,那個人必須要出到營外。我們都知道,出到營外是羞辱的,為什麼是羞辱呢?因為與神過不去,失去了神的紀念,不能與神再有交通,這就是出到營外。一個罪人在神面前的結果就是如此,他是出到營外。但是問題在這裏,這一個被隔離的人,他自己是不甘心出到營外的,他願意回到營內,他所以出到營外,乃是為著回到營內。我們要注意這一條條例,他不能進營,因為他現在不潔淨,他要作一些事來得潔淨,得潔淨了就能回來。這一點是很重要,出到營外是為了要回到營內。對人來說,這是一個很寶貴的指導。

 

神說,「你出到營外」,用屬靈的話來說,你跟神的交通不能暢通,沒有了交通。對屬神的人來說,跟神沒有了交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比什麼都痛苦,外面一切的歡笑都不能掩蓋裏面的沉重。許多神的兒女,他們墮落了,偏離了神,他們經過一段的年日又回來。為什麼他們會回來?外面的人來看,遠離神的生活才高興,花天酒地、燈紅酒綠,生活多豐富。雖然從外面來看,生活是很多采多姿,但是在一個屬神的人的心的深處,就有一個痛苦。他可以拼命把這種痛苦壓制,但只可以壓住一個短時間,卻不能長久壓制。有一天,這個痛苦要叫他感覺到外面的一切都沒有意思,裏面就多受一點光照,他就開始回轉,結果就回到主的面前。

 

所以我們的主對教會說,如果有一個弟兄犯罪,得罪了你,你一個人私下跟他說,他不聽,你就找兩三個人去作見證人,告訴他說,他做得不準確。若他仍然不聽,就告訴教會,讓長老們跟他說,他還是不接受,教會就要停止這個人在教會的交通。這是一個懲治。你說懲治這樣沒有表情,但懲治的目的不是要報復這個人,懲治乃是要叫這個人,因著失去了交通而裏面會蘇醒。等他蘇醒過來,他就悔改回轉。所以停止交通乃是為著挽回,不是要踐踏一個人,不是要對付一個人,不是要把他推到地獄,不給他翻身。相反地,是借著停止交通來使他裏面蘇醒。所以處理大痲瘋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隔離。

 

被隔離的人也是心裏渴慕著回到營內。如果他接受這一個處理,「他就要蓬頭散髮,撕裂衣服,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承認自己的缺欠。如果他是一個不服氣的人,他就不會這樣做。但神在這裏是讓一些肯接受神話語的人給挽回。他必須要承認自己的缺欠,他接受給隔離,在給隔離時,他是盼望重新回到營內。

 

在隔離裏面有兩種情況。第一種,祭司看過了,不能肯定他是是或是不是,就告訴他說,「你暫不用出到營外,但是必須要被關鎖七天。」(4)這七天是觀察,省得如果真是是的,也不會傳染別人;如果不是,在這七天裏就得到一個印證。比方說有一種情形,在皮裏發出了災病,它不是紅的,有點發暗。有時到郊外去,雖然這是美國,但仍然有機會被蚊子叮了,當時可能沒有什麼感覺,就是有點癢,過了一二天,發覺那裏有一塊東西,是不是大痲瘋呢?就給祭司看,祭司不能決定下來,是有點紅,但又好象發暗了,是不是大痲瘋呢?在這裏有神話語的指導,就把他關鎖七天,七天過了,再看看,發覺並不是痲瘋,他潔淨了。

 

這是隔離,是一種輕微的隔離。當然,過了七天,若祭司確定不是,他就能回到神的子民中間。另外一種是重的,就是出到營外。但是不管是關鎖七天,還是出到營外,綜合來說,是在隔離的原則內。這是處理大痲瘋的頭一個方法。

 

第二個方法是「除掉」。這裏說到的除掉,不是在人,乃是在人的所有。這裏提的只是衣服,但是原則上是包括人的所有,包括人的朋友、愛好、傾向。如果人所有的這一切能令人進到大痲瘋的光景,怎樣去處理呢?神說,把它除掉。那裏特別提到衣服,若衣服上有大痲瘋。(參47/58)人有大痲瘋不希奇,怎麼衣服也會有呢?如果我們讀下去,我們看見不僅衣服有大痲瘋,連房子也有。我們先來看衣服,有時候衣服發黴了,會起一點斑點,這不是有大痲瘋,那只是斑點,但也要關七天。怎麼衣服也要關七天,對,就是要把它隔離,不要動它七天,七天以後如果沒有發散,就不是大痲瘋。這又回到這個發散的原則上,我不再重複。如果發散了,那就是大痲瘋。為什麼會在七天裏發散,叫人能明顯看到呢?那是從人身上感染的災病,那些細菌就在那裏生長,所以就引起發散的情形,所以衣服也長了大痲瘋。

 

這麼希奇,衣服也會長大痲瘋!我們不必管,神說這是大痲瘋,目的是叫人保持潔淨,所以不要碰它,不要穿這件衣服。若碰到這樣的衣服,怎麼辦呢?如果不是大痲瘋,就把它洗乾淨,如果是的話,就要燒掉它。你說要燒掉,我沒有很多的衣服。當時以色列人還在曠野行走,他們不會有太多的衣服,很可能只有一身穿的衣服而已。在申命記那裏說,「這四十年,你們衣服沒有穿破。」如果他們有很多衣服,衣服沒有穿破又有什麼了不起?只有是穿來穿去都是那一件,而四十年也沒有穿破,那纔是神作工的表現。不像我們今天,選穿那一件衣服也成為我們的煩惱。他們在當時是沒有選擇的,只有這一件衣服,它長了大痲瘋,怎麼辦呢?

 

或者這件衣服是羊毛的、是皮子的,都是很貴重的衣服,怎麼可以燒掉?燒掉了,我穿什麼呢?弟兄姊妹記得,以色列人進迦南時,在耶利哥不是發生過一件事嗎?有一個叫亞幹的人看見一些衣服,大概也不會很多,他就如獲至寶的把它們收起來,結果叫以色列人在艾城打了敗仗。我們回到他們的情形看他們的所有,我們知道這些衣服對他們是很重要的。但是神說,這長了大痲瘋的要燒掉。這就引我們轉回到一個問題上,如何除掉罪的散播呢?怎樣除掉罪的影響?你必須要付代價。你若看這些為罪,如同神看的一樣,把它定罪,把它扔在火湖裏。

 

弟兄姊妹,要付代價來對付罪,這樣就把人恢復到潔淨裏,重新回到營內,活在神的紀念中,活在與神交通裏。我們感謝讚美神,在十三章裏,我們就輕輕握要地把痲瘋的條例提說一下。盼望主借著祂的靈在我們再讀十三章時,我們能摸得更深。我們晚上的交通只是向弟兄姊妹指出進入十三章的路,求主賜下智慧啟示的靈,幫助我們,叫我們實際進入神心意裏去。──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十三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一、大麻瘋的災病表示罪,表示從人裏面發出來的罪。 毛皮鬍鬚頭頂都是付表人外面的行為,是表面的行為。 聖經裏的患大麻瘋的例證。

1米利暗(民十二1) 米利暗誹謗摩西,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站在會幕門口,召亞倫和米利暗,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會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象,你們誹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耶和華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米利暗長了大麻瘋 米利暗是女先知(出十五20),摩西在亞倫面前時付表神(出四16),亞倫只是作摩西的口。 米利暗長大麻瘋乃是她誹謗摩西,想抬高自己,貶低摩西。抬高自己乃是想表現自己和神的關係,不低於摩西。這個誹謗罪乃是出於驕傲,自誇,而論斷,誹謗。神在亞倫和米利暗面前證明摩西的忠心,神朔摩西和神之間的關係乃是面對面,是明說,並且摩西必見神的形象,神也稱摩西是神的僕人,神責備米利暗對摩西的誹謗,誹謗是米利暗的行為,誹謗是發自米利暗的驕傲(裏面的),誹謗是外面的行為是大麻瘋,是罪。

2基哈西(王下五1-27) 基哈西是先知以利沙的僕人,他因為貪心,就向乃縵(外邦人)要禮物,並且說謊,因此乃縵的大麻瘋沾染了基哈西和他的後裔,直到永遠。基哈西的大麻瘋像雪。基哈西裏面有貪心,外面有行為(大麻瘋),是罪。

3烏西雅(付下二十六16

烏西雅是猶大王,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只有祭司才能燒香),耶和華降災於他,他額上發出大麻瘋直到死。烏西雅裏面有心高氣傲,外面就犯罪(大麻瘋),違背神的命仙典章,神就審判他。

大麻風災病的表現 癤子:原文是皮上一處突(腫)起,表示自己有突出的行為,認為自己高於別人。 癬:有東西粘在瘡上,原文有禿瘡,表示瘡的作用受限制。 火斑:發亮的東西,表示自己認為有光彩。 瘡:發燒的東西,表示熱得很厲害,自己控制不了。 疥:可撕下來的東西附在患處,表示靠自己的力量掙扎。 毛變白:自己認為自己的行為是聖潔、清潔的,毛是指行為(因為毛是長在外面),白是指清潔。 紅肉:表示不潔淨。紅是付表罪(賽一18),瘀肉表示活動,紅瘀肉表示罪仍在活躍。 發暗:表示衰弱、衰敗,活力減弱,罪的力量減弱。 深於肉上(3節):深於肉,表示從裏面發出來。 窪于皮(20節):深于皮(25節),表示罪已進入皮內。 發散(5節):繼續發展,表示罪還在發展。 細黃毛:黃原文是閃爍的意思,表示自己認為有光彩。毛是表示行為。 黑毛(31節):表示變暗或衰敗,自己活動的力量減弱,罪的力量減弱。 全身的肉長滿大麻風表示人知道自己不潔和敗壞而願認罪和承認自己不潔淨。從而轉向神,他就會潔淨了。

三、麻風發出的部位

1、人的皮膚,皮在原文是‚裸露部分,沒有遮蓋,沒有掩飾的行為。

2、頭上:表示好為首,好出頭的行為,不願蒙頭。

3、男人鬍鬚表示只顧自己的尊榮,因為鬍鬚兩字在原文是指老人。老人才有鬍鬚,鬍鬚表示老人的尊榮。(撒下104,拉93

四〃經過祭司定為大麻風的人要撕裂衣服 衣服付表義的行為,撕裂衣服表示自己不義,有罪。 蓬頭(原文是頭上沒有蓋),沒有控制,放鬆自己而有罪,原文沒有發散二字。 蒙著上唇,表示悲哀(結二十四17),蒙蓋。 喊叫說,‚不潔淨了,自己宣告,有罪。

五、衣服上的大麻風 衣服是表示行為。周圍人群的行為,表徵圍繞我們的人群中長了麻風(有罪行)。 三種衣服: 麻是植物,付表自己認為是好的行為,善的行為。 羊毛:付表動物長出來保護身體的結構,但織成了人穿的衣服,卻可使人出汗(結四十四17),並可吸收汗水(士六37),汗水付表人裏面的污穢,因此羊毛表示突出自己污穢的行為。 皮衣:表示沒有掩飾,明顯的罪行。

六、關鎖七日 七是完全的數字,關鎖七天,表示經過完全的和神之間的試煉。 關鎖表示關上內屋,於神接觸,受神審查(太六6七、蠶室是刺的意思,就是嚴重的大麻風 八、緯線是表示左右,表示行為影響到鄰居,周圍的人出現了大麻風的罪。經線是表示上下,表示行為影響到神。是反叛神的行為,人群棄絕神的命令。 九、焚燒表示徹底除去罪行。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論患癩疾者與其當行之潔禮(佚名)

 

    利十三、十四

    斯二章書。乃接續上文第十二章。證明人類自初出母胎時。即已有罪。且此罪。乃自始祖所遺傳至今。或有以為世人獨因與有罪之社會相往來。故染染若斯之罪惡云云。然此實大謬不然。蓋社會原為世人所造成。社會之敗壞。豈非世人使之敗壞耶。並非社會敗壞世人也。嗚呼。世人之所以有罪者。乃因始祖犯罪。自此直為父母所遺傳于其子女。以至後世直至於今焉。

  十三章先論壤癩疾者如何。可分為二。

  第一節至第四十六節。論癩疾在人身之如何。

  四十七節至五十九節。論癩疾現於衣服如何。

    疾在人身者。可分四段。

  一論無故而發生之癩疾。第一節至第十七節

  一論由瘡灼火所發之癩。十八節至二十八節

  一論在首在須所發之癩。廿九節至四十四節

  一論發癩者被逐于營外。四十五至四十六節

 有曰。此章書乃論廿一種之癩。經被檢驗之後。其中有十一種成為不潔者。有三種知非為癩者。本章三十九至四十一節七種雖有癩疾。惟未至不潔之時候。其疾若停不發而變白。則可以為潔。倘紅腫之肉。顯於其身。即以為不潔也。又有曰。此利未記十三章乃世上最古老詳論人類何種病症之篇。且直至今日。雖醫家之知識日增。亦未能指摘此章書之差謬。此豈非為證明其言是聖靈所默示者乎。

    一、段論癩疾在人身之如何

    或問何以主以此一種症在聖經詳論之乎。雖主教訓以色列民在營中當如何。方是合于衛生。以提防各種疾病。免致沾染。然而何一獨擇此一癩疾以詳論之乎。皆因其中有深奧之意義在內。是乃表明心內之病症。即罪惡也。夫人類所受各種之病。實莫如癩疾為最完全譬喻此罪惡。試思其癩疾之起點。後發行於全身之臭毒。與其人之絕望等事。則可知主用癩疾為罪惡之譬。實不差矣耶和華如是教訓以色列人。指彼之罪惡之緊要。亦即如前章論潔與不潔之食品如何。表明罪惡之意耳。

    今試以癩疾預表罪惡。分數層論之。

    一論癩疾之始初如何。

  此癩疾為父母所遺傳于其子女矣。而罪惡亦然乃始祖亞當犯罪。其心病遺存於其身。迄九百餘年而卒。惟其雖死。其惡毒乃累積而遺傳於所生之後裔。且直至於今。亦莫能逃焉。癘疾之始。乃在身內而發。或有時其毒蟲藏於身中。多年而未顯現。本人猶不知之。罪惡亦豈不如是哉。此則實可為世上最凶陡之犯人。與罪惡所貫盈者之譬恰合也。彼為孩提之時。垂於母胸。甚為美善而無惡。焉知在其內有惡根與最殘害之惡毒。後始發現於其身。而使之為無惡不作之人乎。譬如畜一虎子。當其幼時。則以為馴善可愛。及其長大。不獨攫人。且必噬人。所謂養虎為患也。反心思想。我僻欲知自己心性之毒根如何。則甚難也。癘疾之始發於外。且甚細微。如針所刺之紅點。初見之或以為無事耳。而罪惡之發端亦猶是。有時大罪由甚小之事起。或由心之一發動。意之一邪念。目之一妄視。口之一謬言。故夏娃初犯罪以累及後世之多苦。乃由其觀所不當觀而已。查大衛王之傾跌而陷於罪時。不亦由其觀所不當觀為起點乎。斯世之大有罪者。非早有立意而作如此之惡事。實則逐漸陷入魔網。以後不能脫離也。

  二論癘疾之發生如何。

癘疾雖然初視為眼僅可見。惟其發生以後。則流行普遍。全身百體亦無不至也。但我世人之罪惡。豈不如是哉。先知以賽亞論以色列民之罪曰。首已遍痛。心已全憊。自足至頂。體無完膚。惟傷惟癘。意惡瘡未去其腐。未裹以布未敷以油。以賽亞一章五六節癘疾如是入血而壞全體矣。而罪惡之發生。亦猶是焉。所以身體靈魂。皆為其所敗也。

  三論癩疾之臭毒如何。

凡見此症者。則可知其昊毒矣。故無容詳細論之。蓋患癩者。百體漸爛而脫身。其人雖生。實猶死耳。因此猶太人稱癩疾為主親手擊人之病。乃為死亡之譬於人眼之前也。罪惡之毒。亦正如是故為上主所憎惡。不可鑒觀悅納也。經曰。主所惡者有六。並其心所厭者共有七。目驕傲,舌詭詐。手流無辜人之血。心籌惡謀。足趨惡道。言誑妄證。于兄弟中播散爭端云云。箴言六章十六至十九節

四論患癩疾者乃絕望。

然在世人之力。在醫家之法。觀此癩疾。實不能醫治矣。既然如此。何以在此數章書之中。見有可鑒。患癩疾者獲痊癒之說。此無非皆因耶和華之大能醫治其人也。非謂世人之方法能醫治之。當主耶穌在世時。得潔之癩者幸甚。蓋若不得救主憐恤而醫之。天下必無別人能醫之也。彼則實為絕望之人。癩者之終期必死。此可為罪惡之譬蓋罪惡之結局。亦死亡也。羅馬人書六章廿三節故罪惡之人。不得別法以醫其心病。必須藉救主耶穌之名乃可。經曰。舍此別無救主。蓋天下人間。更無賜他名。我儕可賴以得救云云。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

    五論患癩者不冕其危。

患癩者。雖臭毒遍佈全體。惟其人似乎不知自覺。似乎自得心安。斯為希奇之甚也。豈非正如罪人之情形乎。蓋罪人雖幾乎墜于陰府。已尚不知其危險。殆猶途行者。雖有陷阱當前。彼仍安然進步。尚不自知其將陷於阱也。其危險為何如乎。

  六論患癩者被逐營外。

第十三章四十五六節有曰。凡患癩者。其衣當裂。露首掩口自呼曰。我不潔矣。我不潔矣。當其患癩之時。必視為不潔。當獨居於唇外云云。斯人有家庭乎。必須離之矣。有親朋乎。則俱變為若無矣。有世事之快樂乎。亦皆變為憂愁矣。眾人以之為死人。其即如歸死地之處。無人憐恤之。親近之。噫以癩者如此表明罪人之情形。在今世為不潔。苦楚難堪。無主無望。以弗所二章十二節至於來世則更然矣。啟示錄廿一章廿七節廿二章十一十五節保羅曰。世人陷於罪惡之中。若死者然。以弗所二章一節五節浪子之父曰。我子死而復生。失而又得也。路加十五章廿四節我儕得救之人。豈非如是。但未悔改之罪人。當效癩者自認。大聲呼曰。我不潔矣。我不潔矣。我有罪矣。一若失路於野之人。而不大聲呼日我失路矣我失矣。其必如此,方可冀其得救。倘有人不願認罪。焉能得救哉。

  七論定息癩者之不潔。

本章書。屢次有言祭司禁錮患疾者七日。本章四五節廿一節廿六節卅一節卅三節五十五十四節斯實教訓我儕得知主之忍耐。非欲定人罪。乃切望拯救罪人。故查患癩疾者不可躁急後定之。彼得有日。主寬容我儕。欲人皆悔改。不欲有一人淪亡雲。彼得後三章九節以西結先知雲。上主有曰。我豈以惡人之死亡為悅乎。我豈以悛改惡行。而得生存為悅乎。以西結十八章廿三節又曰。人死於罪。我所不悅。爾當悛改。自保生命云云。以西結十八章三十二節是由昔禁錮癩疾者七日之例而觀之。可見為教會對待犯罪之兄弟之模範矣。蓋教會雖當常時督責懲罰犯罪之教友。或屏之出教。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二節惟如此之對待。不可過事操切。蓋猜疑兄弟犯罪。乃甚容易。也或不如忍耐複忍耐。而又再忍耐。主耶穌曰。倘兄弟得罪爾。則于彼獨處時責之。若聽。則得爾兄弟。若不聽。則攜一二人皆爾。因憑二三證者之口。凡事可定。若再不聽。則告於教會。若不聽教會。則視之如異邦人及稅吏可也。馬太十八章十五至十七節須俟有的確之證據。而後執行如主昔命祭司察癩者。待以七日而複察。又再待以七日之義也。

    八論癩者愈後之潔禮。

夫以色列民中。未聞有醫土也。耶和華乃為其選民之醫土。主耶和華曰。主乃主爾之上主。爾若聽從我言。行我所悅。循我誡命。謹守我之一切法度。則我所加于伊及人之諸疾。不以之加於爾。蓋我即主。乃醫爾者也云云。出埃及記十五章廿六節故此彼之右病時所當倚賴者。非是醫土。乃是祭司。即代主司理者也。在後以為之執行潔禮。斯可教訓我等新約之信徒。或為心病。或為身病。所當祈求者即我大祭司長主耶穌基督是也。

由以上八層觀之。則為傳道者。無論何時宜主之福音。當記憶凡未悔改歸主之人。其罪即為癩者之弊焉。試思其污穢。其苦楚其絕望。其疾之情形如此緊要。故為傳道者。當苦心勸之速就救主。以獲醫治。其若效法昔日尋主之癩者。求主曰。主歟。爾若肯。爾必能潔我雲。則其必得主即伸手按於其身曰。我肯。爾潔矣雲。其人之癩。即必得潔。其人之罪。即時得赦也馬太福音節至四節

舊約所載有患癩為最要有四人。米利暗、民數記十二章十節乃幔、與其僕、列王下五章烏西雅、列王下十五章五節O歷代下廿六章廿一節是也。又可試研究新約主耶穌親手所潔之癩者十人如何。路加十七章十一至十九節

    二、段論癩疾現於衣服如何

即使選民所衣之衣。亦為主所關心也。斯與上文有免疾傳染。而于衛生之道相合。但此事所預表之道。為更緊要。

癩疾在人身者。可表原罪之根。其發於衣服者。可表罪惡之顯露於外。而在人之四周焉。以賽亞六十四章六節有雲。我情皆如不潔之人。所視為善義。悉如污穢之衣雲。猶大書廿三節有論汙於肉體之欲者。有曰。即其衣亦當厭之雲。啟示錄三章四節。又論信徒汙其白衣者有曰。爾曹尚有數人。在撒低斯未汙其衣。彼必衣白。與我同行。此乃彼所堪受者云云。

蓋凡發黴碰之現於衣服者。須要祭司檢察。即如發癩於人身者無異。其類有二。即有可以二次之水洗滌者。後可視之為潔然果有黴斑見於人之衣服。則定之為不潔。即必以火焚此衣蔫。本章五十七節此二者乃表明信徒習慣之行為有二。或非義而有過失之處。當以聖經如水洗潔。則於主前可為視聖潔。可蒙主之悅納。惟有的確為犯大罪惡之事。則必須滅絕其根故為火所焚也。保羅論此三等事曰。凡諸計謀。諸傲慢自高以逆上主之道者悉敗之此即所謂為火所當焚者。又曰。以人之心志奪回擄掠。使服基督。此即所謂為可以水所能潔之者。哥林多後書十章五節

如是。諸以色列民因此律例。則時常警醒提防各等之不潔。若尋之在其衣服中。必即治理之。信徒亦宜如是審察已之品行。憎惡畏懼。即治理各等罪汙。除去凡為不潔之事於其心。且非人與己可定其衣之是否潔淨。必須攜之至祭司前。得其檢驗。而始定其潔與不潔焉。故信徒不可倚靠自己之知識。而定某事之可否行之。必須以真心虛心研究聖經。而稟告我儕大祭司長主耶穌基督。求主鑒察我心。而定我所行者。能合其旨意否。

 

兩隻鳥的預表    陳詠詩

 

利十三—十四

現在讓我們來思考一個類似的題目,就是在聖經中所說的那「兩隻鳥」,論及他們對基督的預表。兩隻鳥獻祭的律法可說是預表基督的死和復活。並且可關連到痳瘋潔淨的問題。痲瘋是很鮮明地預表罪(1),痳瘋潔淨的獻祭是預表基督為罪人救贖的獻祭。我們現在把它們分開一一來思考。

    一、長大痳瘋者

    患痳瘋者是預表罪人,我們相信痳瘋在聖經中是完全地表示罪。從衛生方面來看,痳瘋在初發的時候剛剛是在肉皮上有一些小斑點,從那小斑點就顯知是痳瘋,它會傳染到幾千個斑點。因此罪也是顯示在人性敗壞的事實,好像是有幾千個惹厭的罪惡,這種痳瘋病疾可預表罪惡是事實的(2)。從這些我們知道如果人犯了罪部被認為是罪人。因此他就須要得到拯救(利未記1312)。

  痳瘋是沾汙的。染汙的,可厭的,有傳染性的病疾,它會毀損許多身體上的美麗的部份,因此它是被人可厭的東西。在神聖潔的觀察中,它是一個可憎惡的,它發生在極可厭的形態之下,是使人極厭惡的東西。我曾經到過樂山園和樂生院證道,同時也曾經面對面地與患痳瘋者談話。想與他熱切地握手,但是那可怕的病疾礙擋我如此行。他們的身體正在被那可怕的病疾毀壞著。同樣地人的罪也是毀壞靈魂和身體。在利未記這兩章中長大痳瘋者是被神的律法有所規例。依照這個例法,患痳瘋者必須被宣言為不潔淨。神的律法證明眾人都是罪人。神的律法是聖的,正義的。良善的,所以如果一人要成為義、聖、善,必須絕對地要服從律法。不過保羅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馬319)。這是事實的,全世界的人在神的面前均算為有罪的人。只有一位聖者耶穌基督,祂能對律法開口。並且祂也「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為祂為了我們被認為有罪的。

  患痳瘋者被強迫獨居在營外,從這句話痳瘋是必須要被隔離的。患痳瘋者必從他自己的家被革除,他也必從神的百姓中被革除。他就不能在帳幕面前敬拜神。他好像,「無希望,又無神」。他不能為自己做些什麼,眾百姓也不能幫助他,他所愛的,也不能幫助他,他要披強迫撕裂衣服,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未134546)。

    舉例說烏西雅王是染上痳瘋,他在耶和華殿的為了痳瘋痛苦著,烏西雅不僅被逐出耶和華的殿,並且住在別的宮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當他死的時候,他不是被埋葬在王的墳墓,乃是葬在一個王陵的田間他列祖的墳地裡。在生和在死他都與他所有的,完全隔離。因此罪人在終末的時候,那些不悔改的罪人要與神永遠地隔離。

    患痳瘋者的痛苦好像是活活地死。以色人認為他是好像在法庭上的處死刑。他絕對地從國民中被逐出。患痳瘋者員是一個被定死命運的人。罪人活在死亡之下,因為他已經被定罪了(約318)。神宣佈他死在罪孽中(2l5 )。在聖經中沒有一個患痳瘋者被人治癒,唯獨神能潔淨痳瘋。當乃幔從敘利亞王帶一封信來到以色列王面前,要求潔淨乃幔的痳瘋,以色列王撕裂他的衣服說「我豈是神,能使人活呢?這人竟打發人來,叫我治好他的大痳瘋」(列王下57)。所以只有神能助罪人,祂能使人活過來(弗215)。

    但是罪人與患痳瘋者是有不同的地方。第一個是,罪人會忽視罪;但是患痳瘋者不會忽視痳瘋。第二方面的罪人與患痳瘋者,其不相同的地方,就是患痳瘋者知道他自己患了痳瘋;但是罪人拒絕承認他是一位罪人。如果你醫治一位痳瘋,你不必須說服他是一位痳瘋,他方能即刻準備要得醫治。但是當你為罪人拯救 ,你必須說服他是一位罪人。只有一個方法,罪人自覺他是在不可救的條件之下,他就能知道須要一位救主,聖靈藉著神的話單獨地可能定那位污穢人的罪,他是缺乏公義,並且該死在審判之下。我相信當一個罪人被定罪或是並他覺醒有罪的事實,這墮落

的情況就是在那至不幸的條件裡。那覺醒的罪人是一個鄙賤的人,因為過去他充滿著後悔,和恐懼將來的刑罰這是他可怕的體驗。當一個人在臨死的情形中,在他的心裡會喊叫說「我必怎樣行才能得救呢?」這是那人的盼望。

    二、兩隻鳥

    我們看見兩隻鳥的律法是為患痳瘋者的潔淨。祭司要吩咐患痳瘋者帶兩隻活的,而又潔淨的鳥來。也許這個字「鳥」必須翻為「麻雀」。我們的主耶穌問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太1029)。這些麻雀是從市場的窮人中買來的,他們是卑賤的,和被輕視的。當我們主來時不是威風,「我們必須仰望祂」,但是「祂被藐視被人厭棄」。這些鳥必須是潔淨的,當然可能接近於預表基督,因為祂是一位無斑點。無瑕疵的。

    一隻鳥要被宰死以前必須要潔淨。倘若沒有流血,即不能赦罪。從聖經中我們就可以看出這點,有罪的亞當要站在神的面前。必須先宰死一隻動物。以色列的長子得救以前,逾越節的羊羔必須被宰死。以色列民族被宣言潔淨以前,救贖日的山羊須被宰死。罪人被拯救以前基督必須死。這鳥被宰殺在營外;恰是這樣,我們的主被釘死在法庭外。祂看起來好像是卑賤的,痳瘋的,而被革除在城外。這一隻鳥被宰殺是順服神的話,那麼我們的主到十字架是順服神的旨意。因為我們讀到說「祂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我也讀到、神即不愛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腓立比28;羅馬8:23)。

    把一隻鳥宰在瓦器上面。在哥林多後書47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鳥被宰在瓦器裡,可說那肉體好像預表基督的死(3)。神在祂純潔的本質中是自存的。祂不能死,那麼自存神的死,只有在基督的人性方面可能會死而已。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喊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祂就在十字架上死了。關於這一點Berkhof  說「道仍舊輿人性結合、雖然肉體在墳墓裡,基督的神性不可能離棄神,祂中保的位格仍繼續得到神的恩惠。因此祂中保的人性好像有神離棄的感覺而已。」(4)祂做「兒女即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214)。這是唯一的理由為什麼神取了人的樣式,祂與祂自己人體腑連,唯一的是為死的目的。

    在這裡水翻意為活水,這種水不是不流動的水,是死水池的相反,其意義必定是一個活泉(5)。有人注意到這些事實,當這鳥被宰在瓦器上並盛活水,即有兩泉(血和水)相逢。從這一點約翰看到我們的主被一位羅馬兵以槍紮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這個血可說是要洗淨,因為「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書17)。這水是預表兩件事,神的靈和神的話。這個水是活水,神的話是有生命又有力量的。

    靈是生命的靈,拯救是離不開這兩件。在神的話中,我們可以發現血,那是為我們所流的,那是靈的種子使我們的生命復活。

    第一隻鳥死了以後,那另一隻活鳥,祭司要把牠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那一隻活鳥是與那一隻死鳥一致,換句話說,那活鳥是擔負了那死鳥的瑕疵。當然這是一個復活的像。這只活鳥可預表基督的復活,因為這兩隻鳥可預表基督工作的兩個階段,即是死和復活(6)。我們的主從墳墓起來帶著十字架的記號,祂死的身體又復活,他的身體今天帶著祂經過死的記號。用祂手和腳指示他們,阿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根據這個,把活鳥放在死鳥的血裡,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這個剛剛我們的主從墳墓裡上來,勝過死亡和墳墓的權勢。那活鳥帶著死的記號飛上空中,巧好如同我們主升天一樣。當那鳥飛到空中,牠帶著血;而我們的主用「祂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希伯來912)。

    三、潔淨

    關於痳瘋潔淨的律法。我們已經讀到「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痳瘋痊癒了」(1413)。記得長大痳瘋者是被驅逐在營外,在那裡祭司要尋找長痳瘋者,恰是這樣,我們的主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我們也讀到「患痳瘋者將要被帶到祭司的面前」(未132)。患痳瘋者不能為自己作些什麼,他也不能自己來,他必須被帶來的。患痳瘋者不能潔淨他自己,必須其他的人去做這個工作。這意思就是他已經痊癒了而回來到營裡,並且回到帳幕中。聖經有一個一致的聲音,關於宣佈罪人同樣的道理,「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所行的義」(提多35)。「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9

    「用以在那長大痳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未147)。七次表示他完全的潔淨。「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書17)。鳥所流的血不是有效的,非適應在痳瘋身上不可。並且牛膝草當做信仰說的,我們必須記得信仰本身是沒有什麼,但是信仰的價值是在於它的依靠。一個折斷的橋樑不能以信心使它變成完整的橋樑,必須加工而修理之。牛膝草在此被用來灑血,這血是對我們的救恩有益處。救恩的充滿是藉著血賜給我們的,但是必須適應信仰的牛膝草。用血灑在患痳瘋病人以後,他就被宣佈為潔淨。我們相信主的寶血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那正如保羅所說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8l)

    潔淨的痳瘋可以再回到以色列的營裡,我們記得長大痳瘋者必須離開以色列的營,以色列人認為他好像是在法庭上被定死刑的樣子。當他潔淨了而回到營裡,好像是一缸活的以色列人,這好像一個人從死復活似的。這是象徵生命的部分,確實是救恩,是從死得生命,這是新生命的部分,一個新種植的性質。患痳瘋者回轉到營後,一定要用水洗他的身體和他的衣服。罪人悔改被基督的血洗乾淨以後,他可被稱為潔淨的人,就是只能以神的話來洗淨。十四章有兩個表明,在七節「就定他為潔淨」。這意思就是稱義,在十一節行潔淨的表現,其意思是成聖。稱義使我們從罪的懺悔中得拯救。成聖的結果是與罪的玷污分別。神不僅拯救我們,但是要我們在靈裡面行走。」叫我們不可充滿肉身的貪欲,這種得勝是為了每一位基督徒,藉著神內在的靈來服從神的教訓。

 

 

皮病要潔淨(譚志陽)

 

利未記第十三章

 

本章記載論述的是,皮膚病人都要經過檢驗,然後確定其病是否是屬於麻風病,才採用措施處理及治療。

麻風病是罪的代表,它往往是由“長了癬或長了火斑”開始的(2節),照樣,人的本罪也是由小變大(1:15),最後死亡。

祭司在某種程度上他會擔任醫生的角色,這也許是一個微妙的提醒,叫人記得靈性和身體的密切關係。因此,在本章中多次提到麻風病患者要給祭司察看,這也是表示所有的罪人都要由主耶穌來審查、察看(4:12-13,4:16-19)

 

一.     皮膚病的檢驗 (1-44)

本段是對皮膚病的檢驗,是看看這病是否是麻風病,因這些病都是與麻風病有關的。

 

1.皮癬的檢驗  1-8

A.幾種皮膚病: 1-2

在這裡提到與大麻風相似相關的皮膚病有——癤子、皮癬、火斑。若有人染上這幾種皮膚病,就要帶到祭司面前,讓祭司來檢驗,鑒定是否是大麻風病,然後再根據病來處理。

這是表明凡是有罪的人,都要到大祭司耶穌基督面前來向他禱告,求他來給我們進行檢驗、醫治、赦免、洗淨,讓我們成為聖潔。

B.明顯皮膚病:3

    這一節經文是對那些明顯的皮膚病人進行檢驗: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就鑒定確認這就是大麻風病了,祭司要定他為不淨,這就表示我們天上的大祭司主耶穌“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的鑒定(鴻1:3)。

C.火斑皮膚病: 4-8

    人一旦有皮膚病就要給祭司察看,看看是否是麻風病,這樣才知道如何去處理。

第一,若火斑在肉皮上是白的,又不深入皮內,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第二,關了七天后,若災病止住了,沒有發散,就再關鎖七天。

第三,再過了七天后,再沒有發散,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第四,那人身上皮癬若是從新再發散,就要定他不潔淨,是大麻風。

這一段經文所記載的是,對於可疑的是麻風病的人,進行的觀察與鑒定——關鎖七天再七天。這表示主耶穌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3:25),並耐心等候人的悔改(彼後3:9)。若是再不悔改,罪就已經定了(3:18)

 

2.白癤的檢驗  9-2838-39

    這一段是祭司對白癤檢驗的標準——

第一,紅肉的定為不潔(9-11,14-15)

第二,變白的定為潔淨(12-13,16-17)

第三,有瘡的定為不潔(18-20,22)

第四,發散的定為潔淨(23)

第五,火斑的定為不潔(24-27)。

第六,火毒的定為潔淨(28)。

第七,白斑的定為潔淨(38-39

    這一切的檢驗,正是表示主耶穌對人判斷的態度,他對悔改者稱義,對故犯者定罪(22:29-27)

 

3.頭疥的檢驗  29-37

    這一段是對頭疥者的檢驗,“頭疥”是在頭部所生出的一種病毒,祭司對其檢驗標準有四個方面:

第一,     深于皮內的定為不潔(30)。

第二,     不深于皮的定為潔淨(31-34)。

第三,     重新發散的定為不潔(35-36)。

第四,     頭疥痊癒的定為潔淨(37)。

祭司對頭疥的檢驗,正是表示主耶穌深知人頭腦的思維——如果人的思想錯誤,必被稱為不潔(6:5,5:20,19);如果是以 神的事為念的,就必蒙悅納(2:49,西3:1-2,1:2)

因此,我們就當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彼前2:1)

 

4.掉發的檢驗 40-44

    在這一段中是論到掉發者,需要作的檢驗。檢驗的標準是:

第一,只是頭禿的還是潔淨的(40-44,王下2:23)。

第二,白中帶紅的定為不潔淨(43-44),因“紅色”是大麻風的表顯(10-1114-15),故稱之為不潔。

    這其中的靈訓意義為:我們學了基督卻不可仍是舊人,乃要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4:20-24)

 

應用:基督徒的生活中,千萬不要有各種各樣的“皮膚病”。即使是有,也要趕快祈求 神醫治赦免,用主的寶血洗淨,成為聖潔,合乎主用的器皿。每天給我們的大祭司主耶穌來檢驗一次,並求他醫治。

經文: 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

 

.麻風病的處理 (45-59)

    這一段是論到患上麻風病的人,是如何的處理。

 

1.要撕裂衣服  45

    身上有長大麻風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

撕裂衣服是表示不幸的意思(4:1),因當時的麻風病,的確就是一不幸之災禍(4:27),沒有可治之藥,這是表示罪的工價乃是死(6:23)

 

2.要自覺叫喊  45

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在這裡讓我們看到一個染上了麻風病的人要自覺叫喊,這是表示罪人要自覺認罪(51:5,6:5)。麻風是罪的象徵,患者的痛苦正是表示罪的懲治(王下5:22-27,代下26:19)

聖經中記載幾個染上麻風病的人,他們都很意思:如乃慢有麻風病——驕傲自滿(王下五章)。基哈西染上麻風病——貪心貪財(王下5:19-27)

 

3.要獨居營外  46

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麻風是屬於一種不潔的病,會對別人有所傳染。因此要將麻風患者隔離于營外(12:14)。這是表示罪能使人與 神隔離(2:12,4:18-19,59:2)

 

4.要謹慎細則  47-59

    這一段論到如何處理麻風的一些條例,就是連細則的呈也要謹慎。這裡主要論到兩個方面:

第一,焚燒沾染的衣物(47-57)

    這是表示罪人需要接受聖靈的潔淨(4:4,3:5-7)

第二,水洗沾染的衣物(58-59)

    這是表示罪人需要接受真道的潔淨(15:3,5:26)

 

應用:罪就是一種麻風病,它會傳染,也會發散,更是把一個催毀到死地,無可救藥。驕傲、貪心、嫉妒、惱恨、分爭……,都是看不見的麻風。基督徒都當遠而避之,保持自己聖潔,歸主使用。

經文: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 神試探”;因為 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2-15

 

 

聖潔生活 皮膚潔淨(香港讀經會)

 

祈禱:   賜人健康的主,求你保守我的身體,亦教導我懂得關注群體的身心健康。

 

皮膚病有很多種,今天經文所列舉的包括:癬(1-8),大痲瘋(9-17),瘡(18-23),火毒(24-28),頭疥(29-37),白癬(38-39),禿頭(40-44),其中以患上痲瘋為最可怕,不單自己受害,也會傳染散播,禍及他人,因此被視為災病。

有些皮膚病的病症跟大痲瘋相似,神在此定立一些規矩,以助分辨,一方面保障公眾安全,防止災病擴散;另一方面,不想因疑似個案而令當事人受不必要的痛苦。為著慎防災病爆發,患者必須遵守以下的措施:

1.隔離七天觀察

皮膚病患要接受隔離七天觀察,由祭司擔當驗症的角色。如果病處的毛已經變白,且深於肉中(32025),又或者病患已經在皮膚上散開(7-8),有紅瘀肉出現(1014),就可被確認為大痲瘋。面對傳染性高的災病,實在需要細心處理,有些情況隔離七天還是不夠,必須再加多七天觀察期(533),以便找出病情真相,不容粗心大意。

2.嚴格對付災病

人若不幸染上大痲瘋,需要執行下列事項:

1患者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口中喊叫:「不潔淨了!不潔淨了!」(45)撕裂衣服、散發、口中喊叫,是要給人一個明顯記號,請勿隨便接近。

2要將患者獨居營外(46),實施高度隔離。

3患者的衣服和用品,若證實感染了大痲瘋菌,都要用火燒掉(52-57),以防止災病擴散。

上述措施,對大痲瘋患者來說,極不容易承受,當時患大痲瘋是絕症,沒有藥物可以治療,因此患者身心靈的痛苦,非言語所能形容。然而為了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這些嚴格措施實在非設立不可,不過同時也提醒我們,人要保守自己生活清潔,除了注意個人衛生、減少身體染病外,也要關心公眾衛生環境,防止傳染病蔓延。聖潔的子民透過關懷皮膚的健康,學會保護公眾健康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