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十六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十六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 利十六34 (佚名) 論贖罪之節期 利十六 (佚名) 施與受的生命 利十六11—12 吳德聖 神僕生命的品德——獻贖罪祭(譚志陽) 克苦己心 全民贖罪(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十六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我們要從十六章裏去看一個非常有恩典,但又是非常嚴肅的事。十六章開始就回頭說到亞倫兩個兒子在會幕裏給火燒死的事。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我們已經提到了,人在神的面前不真實認識神的可畏,所以他們還是照著平常的習慣處理事情,沒有按著神的吩咐來作神所要作的事,結果就是獻上凡火,因此就活活的給燒死了。 現在神把亞倫兩個兒子的死再提出來,沒有定他們的罪,卻是因著他們兩個人所犯的過失,很嚴肅地提醒作祭司的人去認識自己,目的是要叫他們得保護,也讓神在人中間要作的事不給打岔。所以亞倫的兩個兒子進到耶和華面前死了以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注意這裏是說「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1)。神給他們有一個特別的資格來到神的面前,是其他的人沒有的,只有亞倫和他的兒孫們可以有這個資格。這很容易在人愚昧的本性裏就會發生一個錯覺,我能到神面前去,別人不能去,我比人高一層,高一等了,我蒙神的恩寵比人高一等了。這樣的一個錯覺就讓人在神面前沒有守住自己的地位,所以他們喝醉了酒,還是要去燒香,糊裡糊塗,只知道燒香,卻沒有注意到神要他們做的是什麼。 剛過的主日,吳弟兄在聖布諾那邊交通到見證與事奉的問題。亞倫兩個兒子的死雖然不是很突出的一件事,但是也看見工作和見證的區別。神讓他們燒香,他們就知道我要燒香,這個是工作。但是他們卻沒有想到,燒香這一件事是帶著一個見證,最低限度在那裏向人說,神是配得著敬拜的。既然神是該得著敬拜的,神就是可敬畏的;既然神是可敬畏的,人在神面前就不能亂來,他必須按著神心裏所要的來顯明神所要作的。我們留意到,聖靈在這裏說到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沒有提到他們死在會幕那裏,事實上他們是死在會幕那裏。但聖靈作記錄的時候就說,「他們進到耶和華面前死」,是死在耶和華的面前。所以這是非常的嚴肅的。 神體恤事奉的人 神體恤人,祂不願意以後的祭司一個又一個的跟著行走這條路來死,所以神就非常明確地告訴祭司們,讓他們懂得如何守住自己的地位,並且也認識他們自己的缺欠。由於這件事就帶出好大好大的事件來,連作祭司的人都受這樣多的限制,其他的人豈不是更受限制了嗎?神也擔心人因著這樣的提醒而產生另外的一種誤解,所以就引出贖罪日的那件事來。關於贖罪日,以前已經提過,但沒有很嚴肅的提,現在就很詳細又很嚴肅的提出來。所以在十六章裏有兩重的目的,一面是叫祭司得保護,另一面是讓神的百姓知道,神在他們中間所顯明的救贖的恩典。所以這裏所記錄的事是非常嚴肅的。 我們先來注意關乎祭司的這部份,這部份只是很簡單地說幾句話就完了。「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2)在這裏神說的話不多,裏面的內容卻是好幾方面。第一件,祂告訴亞倫說,「你雖然是大祭司,在你服事的內容上,你是站在人與神的當中產生一個功用,把神和人連起來。但是你必須記得,你仍舊是人,仍舊是亞當的後裔,並不因為你作了大祭司而改變了你的性質。」這一點,我們看「出埃及記」造會幕時已經三番四次地提到了。神告訴亞倫說,「你進會幕的時候,必須要穿上聖衣。如果不穿上聖衣,你是不能進會幕的。」現在神更進一步說,「就算你穿上聖衣,你也不能隨便進到聖所裏的幔子內,不能到櫃上的施恩座前。」 在這裏我們看到神是明明向亞倫說出,「你不能忘記,你是亞當的後裔,不因為你服事神的職事而在神面前改變了地位。」這一點不僅是對亞倫說的,直到現在,對我們每一個在主的救恩裏的人,仍然有一個提醒的作用。我們確實是蒙了恩典,我們現在的確是在基督裏。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我們的根源是在亞當裏,我們還是帶著亞當的一些殘缺。雖然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人,在地位上已經很完全了,但是我們的實際卻跟這個地位還配不上來,因此我們不能為自己有任何的誇耀。什麼時候我們為自己有一點的誇耀,我們在神面前就要出事情。這是神對亞倫的第一個提醒,在這一個提醒裏,我們也看見神心裏的一個說不出來的感覺。 弟兄姊妹,你們記得,進到聖所裏的幔子內,人進到那裏作什麼?是為了與神交通,是神作了這樣的定規來讓人和神恢復交通,神巴不得人與祂交通這件事沒有受到間斷。但是祂現在說,你不能隨便進來,不是說你什麼時候想來,你就可以來,不是說什麼時候你覺得要,你就可以去。不能,這是神裏面的感覺。我覺得神有點很無奈的情緒,神要作,可是在那時候不能作。 神要事奉的人認識自己 不僅是這一點,你還看見第二點,因為不僅是說到進到幔子內,也提及櫃上的施恩座前。神設立施恩座,就是要向人施恩,神就是要向人傾倒祂的恩典。但是在這裏你又看見,亞倫不能隨時到施恩座前。這說出神心裏的矛盾,「我很願意向你們施恩,但是現在還不是時候。」弟兄姊妹,這是神在舊約的時候的感覺。如果我們能摸到神的感覺,我們實在覺得我們的神的心情是何等的無奈,我真不知道該用什麼話來表達我們的神。如果完全從外面的事來看,神要作成一件事,祂能約束祂自己在不合宜的時間裏不完成那件事。這在我們看來,好象又不可思議了。有什麼事能叫神遲延祂所要作的事?如果按著神的能力來說,沒有任何事情可以使祂遲延。但是按著神的自己,祂會約束祂自己,不在不合宜的時間作合宜的事。這是從外面來看。 若是從裏面去看,你實在看見神的寶貝,也可以說是神的可愛。祂從來沒有提高祂的要求,也從來沒有降低祂的要求。祂擺出祂自己原來所定規的是什麼,祂就不背乎祂自己。雖然在這個過程裏叫祂心裏有矛盾,祂絕不會要脫掉那個矛盾而升高或降低祂所定規的。我們又看到,不叫亞倫隨時進到聖所裏,乃是為了叫他免去死亡。為什麼他隨時進去的時候就會死亡?為什麼神願意與人交通,又不能在那個不合宜的時間交通﹖同樣的,祂樂意向人施恩,也不在不合宜的時間來顯明恩典。神在這裏就說了,「因為我要在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神自己要顯現在施恩座上,也就是說神的榮耀是在施恩座上。弟兄姊妹也記得,施恩座是在兩個基路伯的保護底下的,這兩個基路伯保護神的施恩座是保護些什麼呢?乃是保護神的榮耀。我們感謝讚美神,神的榮耀常常是與祂的恩典連在一起的,也就是說,祂沒有因為要向人施恩而減少祂榮耀的顯現。如果祂減少祂的榮耀而讓恩典流出來,那些在亞當裏的人雖然可以免去神的追討,但是卻不能達到神起初的目的,因為不能叫人給恢復到神原來的榮耀。 所以神當時禁止亞倫隨時進會幕是有原因的,固然一面是提醒亞倫要認識自己,另一面也不叫神榮耀的定規因著人的愚昧而受打岔。現在神就說了,亞倫什麼時候可以進聖所呢?我們先看29節,「每逢 在這裏我們就留意了,因著人不能隨時進到神的面前,連亞倫都不能。這樣,人在神面前還有沒有前途?你說就是大祭司,他只能一年進去一次,人在神面前還有沒有前途?感謝神,底下提到贖罪日的事,很肯定的叫人看見,有前途。我們看看怎麼個有法,就是看神要作什麼事叫人有前途。從第三節開始,讀這一章要很細的讀,不能粗枝大葉,稍微的粗枝大葉就讀不到神要向我們說的了。 「亞倫進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帶細麻布冠冕,這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3—5)弟兄姊妹們注意了,這裏提到兩類的祭物,第一類是為亞倫和他的家族的,就是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另一類祭牲是為百姓的,有兩隻公山羊和一隻公綿羊。很顯然在這裏把獻祭的事情分成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為祭司本身的,第二個部份是為眾百姓的。這也是我們讀「希伯來書」的時候讀到的,祭司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纔能為百姓獻祭。那根據就在這裏,這就是在贖罪日裏所要作的事。 在人眼中卑微又蒙羞的基督 在這樣分成兩個階段的獻祭中,第一個階段同樣是神提醒亞倫和他的家族,他雖然蒙揀選,但他們依舊是亞當的後代。他們不能因為蒙揀選了,就不須要贖罪,他們仍然是在神眼中的一個罪人,所以他們仍然要先為自己獻祭,然後他們才有資格為眾百姓獻祭。 現在我們來看,不知道弟兄姊妹們在你的領會裏,大祭司獻祭的時候他穿的是什麼衣服?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們曉得大祭司所穿的衣服是比祭司們多一件外袍,並且也多了一個冠冕。 當然在預表上來說是榮耀的基督,一點都沒有錯。但是因著大祭司的聖袍,我們常常會有一個錯覺,大祭司獻祭的時候,他是這樣穿戴來作工的。在這裏給我注意到,贖罪日的時候獻祭是大祭司主持的,祭司不能在贖罪日獻祭,只有大祭司來作的。既然是大祭司來作,如果在我們的錯覺裏,我們很容易說,大祭司穿上很威嚴,很榮耀,很美麗的聖袍來殺羊。 弟兄姊妹,如果我們有這個錯覺,今天晚我們就要把它糾正過來。不錯,我們的主是很榮耀的。但我們都知道,主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的主在人的眼中看來是蒙羞的。我們更往前去一點,不僅如此,就是我們的主降生到地上來的時候,祂也是卑微的。在人的眼中沒辦法看見主原來的榮耀,你只是看見一個卑微的嬰孩臥在馬槽裏;只能看見一個蒙羞的人被掛在木頭上。你絕對沒有辦法看見,釘在十字架上的主是多麼的榮耀,一點也沒有看到這種現象。但在贖罪日的大祭司身上,我們的神已經把這種現象啟示出來了,我們的主不是在榮耀中被釘十字架,我們的主是在人的眼中蒙羞的光景底下被掛在木頭上。雖然在人的眼中祂是蒙羞的,但是祂在神的眼中卻是聖潔的,祂是聖潔沒有瑕疵的神的羔羊。 現在我們來看,在贖罪日大祭司怎麼去獻祭。你先看他當時所穿的衣服,神不允許他穿上外袍,他只是穿上內袍,還束上腰帶,連冠冕也拿下來,只是戴上祭司的裹頭巾,這裏說戴著細麻布的冠冕。他這樣穿戴以前,他還要先洗一個澡。我們現在留意,為什麼神把外袍給大祭司穿,但卻不讓他在贖罪日獻祭時穿上外袍?這不是很明顯給我們看見,是那一位隱藏了榮耀的主來顯明神的救贖嗎?神的榮耀,不是為著獻祭的,神的榮耀乃是接受人的敬拜。所以我們的主完成救贖的大功的時候,祂是隱藏了祂的榮耀到極其完全的光景。 贖罪日的贖罪祭 我們留意到這一點,我們就來看獻祭的過程。「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6—10)這是在獻贖罪祭的部份所要處理的過程。 亞倫在獻贖罪祭的時候,先是他自己為本家贖罪。同時,那兩隻為著百姓贖罪的公山羊也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就是在會幕的門口,為著兩隻羊來拈鬮決定它們的用途。 那為亞倫自己贖罪的公牛我們不多看了。現在要看為百姓贖罪是要兩隻羊,這兩隻羊有不同的功用,一是獻祭贖罪;另一只要送到阿撒瀉勒那裏,也是去贖罪。為什麼為百姓的罪獻祭要這樣處理?平日的贖罪獻祭沒有這個安排,我們在「利未記」開頭讀贖罪祭的時候,也沒有看見這個安排。現在問題就來了,以色列人當中天天都有獻上贖罪祭,怎麼在贖罪日的贖罪祭又多了一些花樣?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神要這樣作?平常所獻的贖罪祭是不夠能力嗎?弟兄姊妹除非你不問這些問題,如果你要問這些問題,你就問到神的心裏面去了。 我們都知道一般的贖罪祭是有赦罪的成份。但是我們讀「希伯來書」的時候看到一件事,一般的贖罪祭牲所流的血,只是遮蓋罪,卻不是塗掉罪。這是一個預表來說明那公牛的血暫時遮蓋這些人的罪,卻不能永遠除罪,「希伯來書」就是那麼清楚地告訴我們。但是神卻用著贖罪日的這一次贖罪,啟示神救贖的實意。因為人要問:我們已經天天獻贖罪祭了,為什麼在贖罪日還要獻一個特別的贖罪祭?如果我們注意贖罪日所獻的贖罪祭,就知道原來贖罪日的贖罪祭,乃是神向人啟示祂最完全的赦罪的目的。為什麼剛才我們要先去念30節的那句話呢?「脫盡一切的罪愆,」平日你所獻的贖罪祭,你犯了什麼罪,你認罪,那些罪就得赦免。有些罪你犯了,但是你卻不知道,所以那些罪還繼續的存留,有多少這樣的罪存留在那裏,我們也許不知道。在贖罪日的那一天,那一個贖罪的果效,要把所有的罪愆全脫盡。 中文的那個「脫盡」真是有意思,你要脫盡,不僅要脫去已經存在的犯罪的行為,你也必須根除那犯罪的原因,這樣才叫作脫盡,不然你還是脫得不夠盡。我們的主降生以前,天使傳訊的時候說,「她將耍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而不是從罪的生活裏救出來,是從罪惡裏救出來,就是從罪的權勢裏面救出來,從犯罪的根本的原因裏救出來。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在這裏,我們很清楚地看到,贖罪日的贖罪祭和平常一般的贖罪祭,有一個非常不同的內涵,所以這個贖罪祭也就有不同的過程。這裏就借著兩隻公山羊表明這個事實,這是為眾百姓的,當然也包括亞倫和整個祭司的家族在內,因為這是為整個以色列的。 死而復活的基督 這兩隻公山羊要用拈鬮的方法來決定作什麼用途。一隻作贖罪祭牲燒在壇上;另一只要「歸與阿撒舄勒」。「歸與阿撒舄勒」是怎麼一回事?這一隻羊不燒在壇上,要把它放生,這樣就完成了贖罪日當天的贖罪祭。什麼叫作「阿撒舄勒」﹖「阿撒舄勒」按希伯來文有幾個人的解說,第一個意思,就是走開的,所以那裏說到是走開的羊。第二個意思乃是遷移,或是轉移的意思。第三個意思,就是荒涼的地方。第四個,是一個假神的名字,有些人以為這就是表明撒但。 弟兄姊妹,有四個不同的意思,究竟阿撒舄勒是什麼意思?如果你翻開那些解釋聖經的書,絕大部份都說這個是撒但。但究竟是不是撒但呢?從道理上來說也好像是的,兩隻羊背負人的罪孽,一隻燒在壇上歸給神,一隻就帶著罪,把罪帶回給撒但,人就完全地釋放,在神那邊沒有追討,在撒但那邊也不能再有控告了。如果從表面上來看,好象是這樣,我個人就不太接受這樣的解說。我個人很明顯的有這樣的領會,這明明是說出那永遠的贖罪祭。因為贖罪日的贖罪祭是預表基督所成就的永遠的贖罪祭,祂只一次的獻上自己就成了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所以我們必須從這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安排。 在神面前獻贖罪祭是我們的主承擔我們的罪,這點是很清楚。但問題就在「阿撒舄勒」,為什麼要這樣作?請弟兄姊妹特別留意這一點。先看15節,「等到為百姓贖罪的第一隻羊殺了,」這裏沒有提殺羊的時候有沒有按手,但是我們確實地知道,一定有按手,因為按手是聯合。然後把第二隻羊,就是那只活著的公山羊奉上的時候,「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愆、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一切的罪都歸在羊的頭上。」(21)他們按手就是把以色列人全體和這只羊聯合,那只羊就承當了以色列人的罪。 現在問題在什麼地方?弟兄姊妹你看到兩隻羊,一只是死羊,這只死羊擔當不擔當以色列人的罪呢?擔當了,因為它是贖罪祭。現在又另外獻上一隻活的羊,這只羊也是擔當以色列人的罪,既然擔當以色列人的罪,那為什麼不殺這只羊呢?所以有些人以為這個罪歸給撒但,還給它,你也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如果你看到這個是永遠的贖罪祭,當然這仍然預表基督的所作。和一般的贖罪祭是有一點不一樣。在這永遠的贖罪祭裏,你看見一隻羊預表受死的基督;一隻羊預表活的基督。正因為這活的基督,才顯明祂擔當人的罪,叫你無可懷疑。光是一位死了的基督不能擔當人的罪,必須是一位死而復活的基督,祂纔能擔當人的罪。 所以提到這永遠的贖罪祭,神的安排就是非常明顯的,兩隻公山羊,一隻死了燒在壇上;一隻活著帶到阿撒瀉勒,就是說出送到曠野,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就是說不再給紀念了,不再給看見了,不再顯露出來了,人一切的罪孽都不再顯露出來了。這是復活的基督所顯明的功用。如果基督沒有復活,基督的死和普通人的死沒有兩樣,就沒有救贖的果效。但是因為死而復活的基督,就顯明基督的死使贖罪有真實的果效,不僅贖罪有果效,並且所贖的罪永遠不被紀念了。所以先知書上說,神把我們的罪丟在後邊,又說投在深海裏了,兩個意思都一樣,神不再看在復活的基督裏的人為罪人。這是贖罪日裏所啟示,所預表的永遠贖罪祭的真實內容。 我們感謝神,因著亞倫兩個兒子的愚昧,引出了神這樣寶貝的啟示,無論對亞倫和他的家族,或者是對以色列的百姓,都是一個完全的保護,也是一個徹底的拯救。雖然在舊約中這些都是預表,但是到了新約的時候,我們的主來了,這都成了事實。我們能瞭解舊約,特別是律法上的內容,再去讀「希伯來書」的時候,就看見當中那些微妙的關鍵,看見神為人預備救贖的時候,神是如何的費心,又是如何忍耐等待。 我們實在不能不向祂低頭敬拜,因為這一位神對我們是太寶貝了,太可愛了,也實在太吸住我們的心了。今天晚上不能把整個十六章再細的地方來交通,可是概略地把重點點了出來。弟兄姊妹們回去再念一遍十六章,我敢保證你的感覺一定不一樣了,起碼你從這些枯燥的字句上,可以碰到恩典的釋放。讚美主!──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永遠的贖罪祭《二》(十六章)(王國顯) 上次我們從「利未記」十六章裏,稍微看到了贖罪日的一些預表,看到神讓有職事的人,認識自己不過是人。神也借著獻贖罪祭的時候,讓人看見大祭司在祂無限的聖潔裏來成就救贖的工作。我們敬拜讚美我們的主。因為祂向人賜恩的時候,祂並沒有減少祂的榮耀。雖然祂隱藏祂的榮耀,大祭司沒有穿上外袍,祂的榮耀沒有因著這樣的隱藏而減少。他們預備祭牲,有些是一般的祭牲,也有一對很特別的祭牲,我們也稍微的提到,那是兩隻公山羊,一隻公山羊要被殺的,一隻公山羊要給釋放到阿撒舄勒。 我們感謝神,這確實叫我們看見,神在贖罪日所顯明的恩典是何等的完備。一面是借著基督的死來結束人在神面前受咒詛的地位;一面借著復活的基督,把人領到神的面前,神完全忘記那些人所有的犯罪歷史,也沒有去尋找那些人犯罪的痕跡。因為贖罪,這一切都更新了。我們感謝讚美神。 再重申亞當後裔的地位 今晚我們從11節開始,就看到這些所預備的事物一樣一樣地去執行。首先亞倫要為自己和本家贖罪,宰了一頭公牛,這一頭公牛是為祭司的家族贖罪而獻上的。獻這一個贖罪祭的時候,有一些手續要辦。第一件,當然就是殺那頭牛;第二件,「用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12)這裏很有意思,如果那頭公牛的死是贖罪的,罪既沒有了,那人進到神的面前還要死亡嗎?在這裏來看,還會死亡。 弟兄姊妹們,我們要記得,這裏是舊約,舊約裏每一樣神所用作預表的事物,都不能很完整地表明神兒子的所是和所作。所以神要表達一個事實的時候,神要從很多方面來一點一點地說明。公牛的死,那是說出基督的死,那是解決人的罪,叫人的罪不再存留。但是有一個問題,罪可以不存留,但是罪人這一個的身份卻沒有改變,極其量只能帶到一個地步,沒有罪的罪人。你說沒有罪怎麼會成為罪人?這就帶我們到「羅馬書」第三章和第五章裏去。第三章告訴我們,人是因著行為而成了罪人。 如果只有第三章,那麼罪不存在了,罪人這個事實也不存在了。到第五章的時候,就說出了一件事,人所以成為罪人,不單是因為他自己有犯罪的行為,也因為他有一個犯罪的生命,是一個犯罪的生命叫他成為罪人。也可以這樣說,這個犯罪的生命,就說出了罪人是在一個罪人的系統裏,一代過一代,都是罪人。為什麼會是這樣呢?因為一代過一代,當中的連接點乃是生命的傳遞,上一代犯罪的生命傳給第二代,第二代犯罪的生命又傳給第三代。所以我們讀到「羅馬書」第五章的時候,我們就看到,「因一人犯罪,眾人都成了罪人。」一人很顯然是指著亞當,他是第一個人,也是第一個罪人。因這一個人犯罪,眾人都成了罪人。這是從生命的系統來指出人是罪人的身份。 現在在「利未記」十六章裏,我們看到神怎麼從兩面來對付犯罪的生命和犯罪的行為。我們留意到,一般的贖罪祭,殺了祭牲,如果真要帶進至聖所裏去,那就把血帶進去就是了,沒有其他的東西要帶進去。但在贖罪日的贖罪祭,不僅要帶公牛的血,也要帶香,而這些香,是用在壇上燒著的火炭,放在香爐裏,把香也帶進去,帶到幔子內,在神的面前把香放在火裏,讓香焚燒,發出煙雲,遮蓋法櫃上的施恩座。這樣就引出一個結果,大祭司就死不了。如果沒有這一個部份加上去,如果只是一般的贖罪祭,大祭司在贖罪日只按著一般的條例進到聖所裏,那他就完了。 享用死而復活的基督所作 在贖罪日,神說,你不僅是要把公牛的血帶進去,也要把香帶進去。香帶到裏面就要焚燒,焚燒起來就要讓煙雲遮蓋施恩座
。如果我們不跟一般的贖罪祭條例比較,我們不會感覺這有什麼特別,但是比較一下,就看出一些很特別的地方。在一般的贖罪祭的條例,就算最嚴重的罪,祭牲的血必須要帶進幔子後,只是把血帶進去就可以了。但在贖罪日就不行,你必須要把香也帶進去。因為如果香不遮蓋施恩座,大祭司就死在那裏了。在平常的日子,只要有血彈在施恩座上,進去的人就安全了。 弟兄姊妹你就要說話了,平常那有人能進到施恩座前﹖他們只能進到幔子前,將血彈在幔子上。一點都不錯,若是我們再看到這一點,我們就瞭解到贖罪日的那個程式實在是不簡單。既然是不簡單,我們就要看了,這樣燒香是什麼意思?「利未記」裏的燒香,很自然會引起我們看「啟示錄」裏的燒香。正因為我們要這樣看,我們就看到燒香有很多的講究。 先看「利未記」十六章的燒香,我們曉得,燒香的火不能是凡火。以前亞倫的兩個兒子被燒死,就是因為用凡火來燒香,燒香的火不能用隨便的火,必須要用祭壇上的火。祭壇上的火很重的是指著燔祭,當然也是帶著贖罪祭,事實上燔祭除了它本身的主要的意思以外,也帶著贖罪的功用在裏面。所以神指定燒香的火必須是從祭壇上面去要,原因就在這裏。神要借著燒香的火來表達兩個事實,一個是贖罪的恩典,那是祭壇上的贖罪祭所顯明的,同時也帶著在神面前蒙悅納的成份,這是燔祭所表明的。 我們現在就來看贖罪日所獻的贖罪祭,不僅是停止了罪的問題,也必須要顯明赦罪的恩典和神悅納人這兩個事實是非常有把握的。事實上,這兩個事實沒有把握,你根本不能進到神面前。如果我們用在新約的意思來說,我們在得救的事上沒有把握,就是說神赦罪的恩典對我們還是一個問號,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還是非常不穩定,又好象是罪人;又好象不是,這樣的人定規不能在神面前享用安息的。因此一個人能活在神面前,也能在神的榮耀的光中侍立,他必須要有赦罪和蒙悅納的把握。赦罪是關乎那個人的身份;蒙悅納是根據那人的地位,當然這些都是顯在神面前的。 在神面前的身份和地位都是十分有把握的,這樣,他在神面就可以活著進去,也活著出來。現在來看,這事的關鍵就是祭壇上的火所燒的香,當然香的本身就是基督自己,焚燒這些香,乃是使基督的所是的香氣發出來。所以13節就說,「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我們看香的本身,就看到那是一位經過破碎的基督,我們看「出埃及記」的時候已經提到,所以就不再重複了。那香乃是指著那位經過最深破碎的基督,這樣的一位基督,就是死而復活的基督死了,但是又活了。從進到死裏,又從死裏復活,這是最深的破碎。 我想弟兄姊妹們都能領會這件事,因為是生命的主,或者說是賜生命的主進入死亡,這兩樣是不能調和的。你是生命就不可能死亡,你活在生命中,你就不是死亡。但現在是這位作生命源的主,祂本身就是生命,但卻接受死,這是非常不調和的,但是我們的主接受了,因此我們說這是最深的破碎。經過這樣最深的破碎,就是經過死而復活,這一位基督所發散出來的香氣,乃是最高的香氣。這香氣不僅是說出祂曾經勝過死亡,並且也說出祂曾經完全地失去了自己。祂從至高之處下到最卑微的地步,這實在是不簡單。我們感謝主,祂有這樣高的地位,卻隱藏自己的榮耀,甚至完全地失去了祂自己的實際,這更發出生命的芬芳。是這樣一位復活的基督,祂遮蓋了施恩座就免去了死亡,因為一切都在生命裏,活在生命裏享用生命,因此死亡就再也沒有地位了。 表明神兒子的香 看到了十六章的香,我們必須要認定,這香是直接地說到從死裏復活的神的兒子自己,這一位基督所發出的香氣,是完全叫死亡沒有地位的。是不是所有的香都是基督呢?我們明白在聖經中有多處地方提到香。不是一般說燒香時候的香,乃是特別有意義要說出來的那些香。一處是在詩篇裏,說出香就是人的禱告,「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你面前,又如獻晚祭。」(詩一四一2)這是第一次提到有特別意義的香。這是在舊約。然後在「啟示錄」裏又看到有兩次提到香,一處在第五章;一處是在第八章,兩個地方好象是指同一件事。當你細細去看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第五章提到有香獻到神的面前,「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禱告」(啟五8)這個禱告就是香了,這個香就是禱告了。 在第八章,你又發覺一件事,這香與眾聖徒的禱告又分開了。究竟這香是眾聖徒的禱告還是基督的本身,特別是死而復活的基督的本身。從利未記十六章來看,好象是基督自己,從啟示錄第五章來看,好象是眾聖徒的禱告。但是看到啟第八章三節,香和眾聖徒又分開了。這裏面有很微妙的事情,說到香,永遠是死而復活的神的兒子,因為第一次提到香的時候就是指著基督。所以以後再提到香的時候也只能是基督。這是聖經一貫在文字上的用法。聖經裏第一次出現的一些事物,它如果有屬靈的意義的,那以後再碰到同樣的事物,你也知道還是回到第一次出現的意義上。所以說到那香的時候,是指著復活的基督,是那一位顯明生命的大能的基督。 但是啟示錄五章明明說,那香就是眾聖徒的禱告,那眾聖徒的禱告也成了香了。是不是這樣呢?你可以說是,但也不完全是。原因是在第八章中,聖靈又把香和眾聖徒的禱告分成了兩件事。因此我們看第五章所提的香,就很容易領會了,那裏所提到的眾聖徒的禱告,乃是完全調在基督裏的禱告,或者說是完全讓基督調在他們的禱告裏的禱告。這樣我們就懂了,原來眾聖徒的禱告是在基督裏被帶到神的面前。在那裏要突出的乃是禱告,這些禱告所以能給帶到神的面前,乃是因為它們與那位顯明生命大能的基督完全調合在一起。 在新約裏,我們對這事應該是很清楚的,因為當主還在地上的時候,跟門徒快要分離了,祂一再說出一件事,「我把我的名賜給你們,你們若奉我的名禱告,我父就應允。」或者說,「你們若奉我的名禱告,我就應允。」我們注意到這一件事,我們常常說,禱告是一個很容易學的功課,但是我們又說,禱告也是一個非常難學的功課。怎麼又容易又難呢?容易,你知道向著神說話就是禱告;難,是你向神說話的時候,要說神要你說的話,這個就要很多的學習作基礎才行了。這要有很多的對神的認識,與對神永遠的旨意的領會很有關連。如果不明白這一些,聖靈在我們裏面作工的時候,我們沒有辦法反應到聖靈作工的高點。 我們感覺到聖靈給我們一點催促,但是沒有辦法領會到那催促是上到那個點,我們以為裏面有個感動要禱告就禱告了,禱告為我預備在地上所需要的一切。這是禱告,但是這個不是像香一樣的禱告,如香一樣的禱告是把基督完全調在裏面,在禱告裏發表基督,在那裏叫神喜悅,也叫神悅納那禱告。你看到啟示錄第八章的時候,那香和眾聖徒的禱告分開了,香是基督,眾聖徒的禱告就是眾聖徒的禱告。怎麼又有這樣的光景產生呢?留意那香和禱告升到神的面前所帶出來的結果,我們就明白了。你看到,香就是眾聖徒的禱告,那是敬拜的禱告,那是發表基督的禱告,那是高舉神兒子的禱告,所以那禱告如同主自己一樣給帶到神的面前。 但是看到第八章,你說不對了,這些禱告所帶出來的結果乃是神對地的追討,刑罰,或者說是審判。因為那些禱告 我們讀利未記十六章所記載的在神面前直接到至聖所燒的香,一年只有一次,不是每天早晚燒的香,香是同樣的香,但是意義完全不相同的。因此我們必須在這一些事上有很清楚的看見,不然,我們越讀越迷糊了。究竟這些香是基督還是眾聖徒的禱告﹖如果我們粗枝大葉的讀,就說都是一樣。但是細細地讀進去,就看到裏面實在有很多的講究。這香說得太多了。 贖罪日的彈血 我們現在來看,那贖罪祭的公牛的血帶進裏面去的動作,又跟一般的帶進至聖所的彈血不一樣,它要彈十四次,在施恩座的東邊彈七次,在施恩座的前面彈七次,一共彈了十四次。比平常的彈血是多了七次。當然,平常就根本不能進到施恩座,平常只是彈在幔子上七次,現在要彈十四次。這一個動作,為什麼要彈在東邊﹖為什麼要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在施恩座的前面是給基路伯看的,彈在施恩座的東邊,東邊不就是前面嗎?應該是。但是有些弟兄說不是,因為有些弟兄說那個約櫃擺的方位不是向著正面擺的,是是向著東面擺的。他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只有這樣擺,外殿纔能看見內殿的那兩條杠。弟兄姊妹,不能根據這樣就說約櫃是倒過來向橫面去擺的。如果不是這樣橫過來擺,那前面就是東邊了,因為會幕的門口是向著東邊的,約櫃也是面對著東邊的,既然血是彈在東邊,怎麼又彈在前面?前面不就是東邊嗎? 弟兄姊妹們,我們要特別留意這一點,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看到不同的地方沒有?彈在施恩座的東面是直接彈在施恩座上;在施恩座前面彈血的時候,就不是彈在施恩座上。彈在那裏呢?這裏沒有交待,反正就是在施恩座前面彈血,也許有些飄到施恩座上,但大部份可能是散落在至聖所中或是在約櫃的下麵。很具體詳細情形,我們今天沒有把握,連猶太人現在都不懂,因為他們已經沒有了約櫃快二千年了。所以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作。但肯定的一點是,彈血十四次。七次在施恩座上,七次在前面彈。這樣作好了以後,祭司為自己獻祭贖罪的事就作完了,麻煩不麻煩?難怪彼得說,律法上所有的事都是我們的祖宗跟我們擔負不來的。律法的事的確是很麻煩,尤其是這件事情,一年才作一次。去年作了,今年再要作的時候,也許忘掉了應該怎麼作,又要去找律法書,看看該怎麼作。這只是解決祭司們自己的事,作完了祭司的部份,現在要為百姓來作了。 為百姓來作的很多事我們不必再提了,殺了公山羊,就把血帶到幔子裏,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這樣一作,為的是什麼?為的是百姓的罪都要在那裏完全得潔淨。為什麼要在至聖所裏這樣作呢?百姓犯罪不是在外面那些平常的獻祭已經解決了嗎?獻一次祭就解決了罪的問題,那裏還有罪留下來沾汙施恩座呢?弟兄姊妹注意了,神在這裏說了一些事,為什麼要這樣作呢?祂說,因為會幕是在他們沾汙之中,(參16節下半)除了利未人,沒有一個人可以進到會幕裏,除了大祭司,沒有一個人可以進到至聖所裏,怎麼會幕會給污染呢?沒有別的原因,也不是人作了什麼事,乃是會幕在人中間,人的污穢就污穢了會幕,所以施恩座那裏就要這樣的來潔淨。 為人贖罪的大祭司 這給我們看到什麼?這豈不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祂到人中間來背負了人的罪孽。祂本身沒有罪,但是祂確是承擔了人的罪。祂在什麼地方承擔了人的罪呢?在人的中間。我們有時說,讀神的話讀到細處的時候,你知道在救贖的這一件事上,神已經在舊約的事上說得很細微了,也就是說到神在救贖的計畫上,早就很完整的作了安排。還有一樣,說到大祭司為百姓進到會幕裏,在那裏為百姓贖罪,注意這一句話,注意這一個事實,「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17)這裏是說會幕,這裏不是說至聖所,大祭司在會幕裏為祭司的家族和百姓贖罪的時候,除他自己以外,一個人都不能留在會幕裏。平常還有祭司可進到會幕裏,還有利未人可以進到院子裏,但是在大祭司獻贖罪日的祭的時候,一個人都不准許在會幕裏,利未人固然不能在會幕裏,連祭司都不能在那裏。 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常常說,神所要作的事,只有神自己能作,這裏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的。神要在這裏顯明祂要作什麼事呢?給人赦罪的恩典;給人救贖的恩典。誰能把救贖的恩典給人呢?誰能為人造成赦罪的恩典呢?只有神的自己。說得具體一點,只有神的兒子自己。你沒有辦法再找到一個人,把祂掛在木頭上,就叫我們的罪得赦免。你不能找到任何其他的事物可以解決我們在神面前是罪人的地位,只有基督自己。與主一同釘十字架的一共是三個人,但是只有當中的那一位主有這樣贖罪的恩典流出,陪著我們的主釘十字架的那兩個人都不能作成這樣的事。 看到了這樣的一件事,我們再讀使徒行傳,「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因祂得救。」我們就明白了,原來這件事不是在主釘十字架以後才說明的,神老早在舊約的律法中已經說了,贖罪的事在進行的時候,會幕裏只能有大祭司一個人,其他什麼人都不可以在那裏,包括穆罕默德也不能在那裏。所以回教人說他們有救恩,這裏給我們看到,他們沒有。我從前有一本「可蘭經」,「可蘭經」的絕大部份是在摩西五經的內容再增加一點,也稍微改變一下。我本來想找出來看看他們的大祭司是不是只能一個人在裏面。可是找不到了,所以我不敢說。但是無論如何我敢說,除主以外別無拯救,所以在回教裏沒有救恩。 天主教裏也沒有;東正教裏也一樣。雖然這些大體上都統稱為基督教,但是在那兩個體系裏就沒有救恩。因為在他們的中間,他們不是單單叫人看見基督,他們叫人看到許許多多與基督有關的人物,這些與基督有關的人物幾乎和基督有同一地位。雖然東正教是沒有偶像的,但是他們的教義還是不叫人單單的看見主。我們感謝神,律法已經給我們指出,救恩只能借著耶穌基督而有的,所以我們又能領會,「律法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是從耶穌基督來的。」一個是器皿,借著他來傳出去;一個就是恩典和真理的本身,直接從祂裏面出來。弟兄姊妹,不要以為一個「傳」一個「來」兩個字,只是用不同的文字來說出作同樣的事。不是的,一個是間接的,一個是直接的,我們的主是直接的,因此在會幕裏作贖罪的時候,只能有祂一個在裏面。我們感謝神。 贖罪日的贖罪祭 作完了這一切,然後就是那只活的山羊,送到無人之地。這一點上次我們說過了,就不再提了。然後,贖罪祭作完了,這是贖罪日的贖罪祭,為祭司,為百姓都作過了。然後大祭司就出來了,他脫下衣服洗澡,再穿上衣服,作第二次獻祭。 第二次獻的是什麼祭呢?燔祭。弟兄姊妹看,「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24)我們感謝神。我們留意那次序,在贖罪日獻祭的次序,先是贖罪祭,然後是燔祭,跟利未記啟示五祭的次序剛好相反。啟示的時候先是燔祭,然後是贖罪祭。在贖罪日裏,先是贖罪祭,再是燔祭。很明確的,在啟示裏,神在恩典裏先恢復人蒙悅納的地位,當然也是因著贖罪恢復的,然後繼續不斷地顯明救贖的恩典。在贖罪日裏,次序反過來了,人必須先解決在神面前的地位,你必須是一個沒有罪的人,纔能作其他的事。什麼是其他的事呢?在神的面前尋找神的悅納。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先是贖罪祭,後是燔祭。 當然,在這裏也有更深一層的意思,每年的贖罪祭,讓人借著在恩典上的更新,而更新他們討主喜悅的心。我們感謝神。這些都作完了以後,神在條例上有一些囑咐,祂說,「每逄 雖然贖罪祭和贖愆祭當中的區別我們已經提過,一個是對付犯罪的生命;一個是對付犯罪的行為,但真正解決人在神面前犯罪的光景的贖罪祭是贖罪日的那一個。正如上一次我們特別提到,叫他們在神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參30節末了)。贖罪日所帶給我們的信息實在太寶貝了,向我們說出有這樣一位寶貝的主。祂一直要擔起我們的難處和重擔,一面又為我們存留這大的恩典,叫我們被帶到一個地步,成為聖潔沒有瑕疵。我們實在要向祂低頭敬拜!
──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十六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原文近字是靠 近,在十章一節中拿答亞比戶獻凡火的獻字和這個近字是一
個字,很可能拿答亞比戶是近到神前或是進入了幔內的聖 所,獻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 因此本章專一提及亞倫兩個兒子的事,又要摩西告訴亞 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就是至聖所),幔子
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出二十五22,神住在至聖所)。 至聖所有約櫃和約櫃上的蓋(中文翻譯成施恩座), 神住在至聖所,並且從約櫃蓋上二基㯗伯之間向摩西說話。 因此至聖所是神所在的地方,大祭司也只能一年進去(進幔 內)一次,而且沒有不帶着牛羊的血(來九6.7)。如果拿
答亞比戶進入幔內,沒有帶着贖罪牲的血,只是獻凡火,那 必然要被火燒滅。 2節,神告訴亞倫,不可隨時(任何時候)進聖所的 幔子內(自己想去就進去),到櫃(約櫃)的施恩座前,
因為神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因此亞倫進到幔子內的至 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4節,亞倫是大祭司,進入幔子內之先,要先洗身,再
穿上聖服。 洗身是洗去污穢,分別潔淨和不潔淨,穿上聖服,表示 基督作我們的義。4節特別提到內袍,腰束細麻布帶子表徵
謙卑束腰(彼前五5),頭戴細麻布冠(不出頭),細麻布 表示義(啟十九8),因為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又是我們 的義,我們才能進到神前。 5節,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
綿羊為燔祭。 為兩隻公山羊拈閤,一隻歸耶和華,在祭壇獻為贖罪 包。 另一隻歸與阿撒瀉勒,阿撒瀉勒是希伯來文,由兩個字 組成,一個字是山羊,另一個字是離去。Aza+zel(離去+ 山羊),這只山羊背負以色列入的罪送到曠野,表示以色
列人已與罪隔絕了(無人原文是隔絕)。如詩篇103篇12 節‘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
遠’。 在舊約,以色列入獻贖罪祭,贖罪祭的血只能遮罪,不 能除罪,原文Kalphar是遮蓋的意思(Tocover),意思是 在神的眼中,血遮蓋了罪,罪仍存在,不過神是看血,不看 罪,因此為了以色列入良心的平安需要有另一隻負罪羊,背
負他們的罪遠離他們,表示在以色列入的眼中,他們的罪已 隔絕了,看不見了。 在新約,主耶穌的血不是遮蓋罪,主耶穌的血是洗淨罪 (來一3),主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的天良中的虧欠(來 十19.22),主耶穌的工作乃是為除掉罪(來九26,約壹 三5)。 ll節,亞倫首先要為他自己和他的家贖罪,贖罪祭公牛 犢的血要帶入幔內,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東面就是 前面),施恩座的前面就是幔子,也就是對着幔子彈血, 然後又在施恩座的前面(面向施恩座)彈血七次(出四十22)。 但在彈血之先必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 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內,把香放在火上,使香 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燒香代表基督
為我們代禱,使我們蒙悅納。作神和我們之間的中保。在這 個地位上基督又是我們的贖罪祭,他的血滿足了施恩座上神 的要求,亞倫就不致死亡。 15節,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贖罪的公山羊,血也帶入幔 內,為以色列入諸般的污穢,是從外面沾染的和自己發出來 的(血漏) ,過犯(罪行)罪愆(罪性和罪行) ,在
聖所贖罪。 17節,亞倫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表
示只有大祭司,才有在會幕裏為自己和以色列入贖罪的職 份,其他的人沒有資格),表示基督的贖罪工作(在會幕 中)任何人均無份。 20節,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贖罪祭牲
的血(公牛犢及公山羊),彈在聖所,表示在聖所贖罪, 彈在幔子上(利四6)在會幕贖罪,把血彈在祭壇上七 次,又把血抹在壇的四角周圍,潔淨壇。 21節,將另一隻活山羊放在曠野。 23—24節,亞倫繼續獻自己的燔祭(一隻公綿羊)和百 姓的燔祭(另一隻公綿羊),但在獻祭之先,又要脫去細 麻布衣服,在聖處洗身,再穿上衣服,再獻燔祭。贖罪祭牲 全部燒在營外(因它的血是帶入聖所贖罪)。 26節,放羊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說明
分別自己,免羊的罪沾染自己。 28節,在營外焚燒燔祭牲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然後進營。 29節,七月初十是贖罪日。 這是神新的規定,以色列入已經有逾越節(表示得
救),除酵節(表示要除去罪) ,兩個節都是在正月份 (新的一年的開始)。現在因為以色列入得救後並不能除 去罪,所以在下半年的開始就有了贖罪曰。 刻苦己心,心原文是魂,刻苦是在思想感情意志上為罪
憂傷(賽五十八3,5,10)。 36節,因為在這曰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 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這日要守為安息
日,作永遠的定例。 32節,祭司承接亞倫為大祭司的,要獻贖罪曰的祭。
33節,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贖罪。 34節,這是一年一次為以色列入的贖罪(遮罪)。 按照利末記四章7節、18節,贖罪祭牲的血要抹在會幕 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表示會幕內的贖罪,香壇是 表示基督的代求。本章18節,是亞倫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贖了罪出來在壇上的四角上抹上公牛犢及公山羊的 血,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
以色列入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佚名) 利十六:34 本章講論怎樣守贖罪日;這是希伯來人最大的日子,亦是最重要的禮節。宗旨是要解決罪的問題。一切的節目,都是要給人最深刻的印象。罪人除了犧牲流血,不能進到神的面前。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到至聖所,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的。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獨有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我們隨時隨地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到施恩的寶座前,既然如此,應當比古時的猶太人,更虔敬,更要利用我們的機會。所以用新約的眼光讀這一章,就看見全章都是講基督耶穌。一:基督為我們成為罪亞倫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的一切罪孽。(二十一節二十二節)羊就成為罪,連那放羊到曠野去的人,也成為不潔,須用水洗身。這就是保羅所說的: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二:基督擔當我們的罪,古時眾百姓看見那公山羊,擔負他們的罪愆走了,就覺得一身輕爽,大家歡喜快樂。照樣,看哪:基督是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因為神說:他們的罪孽,我不再紀念。三:我們也必須如同亞倫,按手在羊的頭上,承認自己的罪。在那贖罪的大日,諸事預備妥當周到,假若大祭司不按手在羊頭上,就與羊沒有發生關係;假若他不開口認罪,所預備的一切就都歸無效。照樣,我們必須與基督發生關係,必須自己在神面前承認罪惡,求神赦免,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論贖罪之節期(佚名) 利十六 利未記十六章。乃可以為全書最關緊要之章。又或以十六章與廿三章。為全書最關緊要之章也亦可。故在本書之一覽表。而有特別顯出此兩章之要意也。 此贖罪之大節期。為以色列民年間七節中之最要者。以為一年最大之日期也。蓋此一次祭司可藉祭牲之皿。入會幕幔內之至聖所。以代己及一國之民贖罪焉。 或先以此章書。分為數段。則更易於明白其中之教誨。 第一節至第五節0論亞倫當如何入幔內之至聖所。 第六節至第十節O論亞以祭品為己家獻贖罪祭。 第十一至十九節O論亞倫以己及眾人血入至聖所。 二十節至廿二節0論亞倫以生羊按手於首縱之於野。 二十三至廿八節O論亞倫獻火焚祭及焚贖罪祭於外。 二十九至卅四節O論贖罪大節期永為以色列之定例。 試查本章之中。有十五次之多。言及贖罪之事。閱書者可試查有若干物為跡罪血所致。則另列之。又試可查本章第一節。再論亞倫之二子見擊於主前。其如何使十章與本章接焉。此日為亞倫與以色列民最大之節期。因是為一年一次得全年之罪赦者。故本章第二節。命亞倫勿隨時入聖所幔內。恐其死亡。因主必在雲中顯現于贖罪施恩座之約櫃蓋上雲。但以色列全國得如此之恩寵。彼必先刻苦齋戎。悔改認罪也。 贖罪節期所行之諸禮。乃表明主耶穌為罪人釘死于十字架。故或祭司長亞倫所為或其所獻各等祭品之禮。皆是預表我主耶穌。蓋有時一事不足為表明主救贖之功夫。如山羊一不足。表明主任我儕之罪。故須要山羊二。即宰其一。縱其一。如是方可完全。今可以此預表之教誨。分數層略論之。 ◎一、亞倫一年間獨行此禮一次托寶血入至聖所。為以色列贖罪。可表主耶穌一次由天而降成人身。捐軀流血。為永遠世世贖罪之祭也希伯來九章廿五節廿六節十章十節十二節十四節 ⑨一、當其日以色列民。停止各等之工作。且行此諸禮。但此諸禮。惟獨亞倫可能行之。不許別人扶助之。本章十七節此可表主耶穌贖罪之大工。獨其一己可能擔任。我儕無絲毫分量以助之。哥林多後書三章五節或天使。或別者?亦不能助之。先知乃論此事。其謂民曰爾衣甚紅。爾服與踐葡萄於壓酒處無異。何歟。主曰。我獨踐葡萄於壓酒處。萬民中無人偕我。我震怒以賤踏之。施威以蹂躪之。其血濺於我衣。污染我服。又曰。我見無人輔助。無人扶持。甚為奇異。故自以臂施行拯救施威。自為扶持雲。以賽亞六十三章二節至五節如是。我主釘於架上之事。即使其父掩面而不歡迎。皆因其任全世之罪於其身之故也。 ◎一,亞倫脫其尊榮之聖友。出埃及記廿八章二節以衣尋常白細麻之衣。以行贖罪大節期之禮。本章四節斯可表主耶穌捨棄天上一切之榮耀。降卑于塵世而成人身。腓立比二章六節至八節其衣白衣者。可表彰主為人之聖潔也。希伯來七章廿六節 ⑥一、亞倫必先為己獻贖罪之祭。本章三節十一節蓋亞倫乃屬有罪之輩。故必須如是為之也。但主耶穌既為上主分身降臨為人。乃完全無罪無疵。自然無容為己獻贖罪之祭。 ⑨一、亞倫所取而獻者。無論或牡犢一。或牡綿羊一。本章三節或牡山羊二。本章五節或為贖罪祭。或為火焚祭。或為己。或為眾民而獻。此俱系表明我主耶穌為完全救贖之祭品也。其牡山羊二。本章五節乃取其年齡相當。其色澤相似。因表彰主一次捐軀之事。見宰之山羊。指主獻己于天父。為聖潔之祭。見從於野之山羊。指主乃無罪者成為罪。而為世人任罪。而使之得救也。經非雲主成為有罪之人。乃雲無罪者成為罪。哥林多後書五章廿一節 ◎一、亞倫為此。二山羊圈定之。其一名為歸於主者。其二名為歸於阿撒為勒者。歸主之山羊既被宰。乃表主在架上流血時。為承天父之聖旨。而獲天父之悅納。故其血與香。乃置於火上。攜入幔內之至聖所。灑在主前七次。如是方堪稱為歸主者。本章十二至十四節希伯來人書九章十四節雲。主以己無瑕之身。獻於上主云云。 至放生縱於野之山羊。其預表如何。此事有甚多辯論。大約是指主耶穌既代罪人受死。則負人諸罪。攜之於曠野。絕無歸宿之處。直至永遠亦不能再見之也。 或問阿撤瀉勒之意如何。答曰。聖經獨此一次。方有此名。即有被逐遠離之意。非為稱山羊之名也。乃為稱山羊所屬之處。因執鬮時。有一山羊為歸於阿撒瀉勒者。本章八至十節故或可以為此縱於曠野之山羊焉。但此與比歸主之山羊相反。因其為惡魔之地也。是以主在架上。為我成為罪。以攜我諸罪歸於陰俯。而使之永遠不能複返。此豈非為賜我等得知主耶穌被釘死之夜。所經歷之苦。實有不可測度者乎。 本章廿一節曰。亞倫以兩手按於生牡山羊之首。認以色列人之過失愆尤罪戾。悉加於羊之首云云。論主如是負我儕之愆。聖經有數節可引證之。施水禮之約翰即舊約最末之先知。初見主耶穌曰觀上主之羔。負世人之罪也。約翰一章廿九節以賽亞先知曰。主以我眾之罪愆。任於其身。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又曰。主不念爾之愆尤。以賽亞四十三章廿五節又曰。主將我罪愆擲於主後。以
賽亞卅八章十七節又曰。我塗抹爾之愆尤。如霧消散。塗抹爾之罪惡。如雲滅沒。以賽亞四十四章廿二節大衛曰。主除我愆尤。如國極離西極之遠。詩篇一百零三篇十二節耶利米先知有曰。雖尋以色列之愆尤。亦無所有。因我必赦之。耶利米五十章廿節彌迦雲。以民之諸罪。投諸深淵。彌迦七章十九節由此。可知見宰之羊。可表主十字架之功勞。見縱於曠野之羊。可表十字架之功效。赦罪之大福如是。 ⑨一、亞倫獻祭既畢。則脫其尋常之白衣。而複衣其尊榮之衣。本章廿三廿四節此事於宰羊縱羊之後。則可知乃明表彰主復活升天。再得其太初未創天地以前之榮耀。而為我儕祈禱也。約翰十七章五節 ⑨一、亞倫最後所行之禮。乃獻火茯祭。與贖罪山羊之脂。焚之於祭臺上。此乃表明終日所行之諸禮。乃蒙主耶和華之悅納。蓋主耶穌捐軀於十字架上。固為我儕罪人得救之益矣。然與聖天父一方面而計。亦不可忽略主耶穌之獻己為祭。而使天父之心。大得滿足而喜悅者也。 此贖罪大節期。雖然是表主為萬民釘死於架上。然此節期。乃為以色列一國之節期。或至在下研究利未記廿三章時。論以色列年間之七節期。則可得知須待主再臨時。而後以色列民方見此贖罪節期完全之應驗也。當是時彼一國之人民。痛悔其棄主耶穌之大罪。而全國乃哭泣。甚為淒慘也。撒迦利亞十二章九節至十二節今曾研究至利未記十六章。即全書第一大段之終矣。試再研究本書之一覽表。自可知其全書之分段如何。蓋一至十六章。乃論如何可親近於上主前。此一大段。我儕會研究其五祭品矣。本書一至七章其祭司之法。八至十章其潔與不潔之法。十一至十五章其贖罪之大節期。十六章至於第二大段。即十七章至末章。可於下課而研究之。 施與受的生命 吳德聖 利十六:11—12;來九:11—15 每年七月十日是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的贖罪日。 一、贖罪日的意義:——自從亞倫之子擅自獻祭受耶和華的刑罰降火焚滅之後,神曉喻摩西要一年一次由祭司亞倫代民贖罪,為何亞倫之子因獻祭慘邁重罰?神欲其百姓知神為一至聖之神,欲人尊其為聖,以敬畏謙卑之心到祂面前。神在西乃山向摩西,百姓頒佈律法時,亦命百姓不可隨便接近西乃山,凡神降臨之處皆為至聖之所,有罪之人本不配朝見神,惟有神赦免人之罪時:人才能迄立於神前。沙士比亞裡,那殺死國王的麥可比眼看自己污染血漬的呼喊道:「傾碧海的水不能洗淨它們,它們會使海水盡成赤色」,「灑盡阿拉伯的香水都不能除去其腥味」我們雖非兇手,然而我們到神面前時,豈非顯露內心的污穢,心思的不潔,只能捶胸低言說:「神啊!開思可憐我這罪人」神因他的大愛仍然願意收留罪人為他的百姓,讓他們親近祂,故持定一日為贖罪日,在此日由祭司代求,獻祭來贖百姓的罪。 二、贖罪的方法:——「贖罪日那天祭司身穿細麻布內袍、褲子、帶子、冠冕,都是細麻布聖服,表示懺悔。但贖罪的主要部份乃在於代死的牛犢、綿羊。亞倫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進入聖所,還要從百姓取兩隻公山羊,一隻公綿羊。公牛、公羊的血被帶至施恩座前,彈血七次,為自己、自己的家、百姓和聖所贖罪。但有一隻公山羊是活活地被遷至曠野,歸於阿撒瀉勒——為曠野之惡魔,這只公山羊被放野以前,亞倫要放手在其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罪愆。放這只羊是擔當百姓的罪而被驅逐去屬於魔鬼。這些都是預表耶穌基督 成為代贖之羔羊,捨身獻命,希伯來書所說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心?因祂用自己的血,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11—15節) 三、施與受的生命:——神所規定的贖罪方法中,有施與受的生命。施即奉獻,受即接受贖罪必定要有生命的犧牲,血乃代表生命,犧牲的牛、羊成為代死的動物,獻在壇上,但這生命的奉獻,必要受神接受,救贖才能完成。動物的血,怎能灑在聖壇?一定是神願意接受。神為我們預備了更完全的救贖即耶穌基督,祂成為我們中間的一個,與我們有過一樣的生活、歡樂、憂愁;他把自己完全獻上,把生命獻給神,同為神所接受,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證明神接受了祂的「施」獻。如今我們與祂的關係如何?我們必須「受」他的生命,接受祂為我們的犧牲,然後我們邊要獻上我們自己的生命即因耶穌的寶血得潔淨了的生命。當我倆接受聖餐時,我們喝祂的血,接受祂的生命,但不要忘記重新獻上自己。 神僕生命的品德——獻贖罪祭(譚志陽) 利未記第十六章 本章記載了一個特定的日子——贖罪日。在這一天,祭司要為自己和眾百姓獻贖罪祭,就是為全民族贖罪。贖罪一詞在希伯來文中是“遮蓋”的意思。這一天,以色列全族都要承認他們的罪,大祭司要進入至聖所為他們贖罪。他們要獻上祭物,宰殺牲畜,流它的血使百姓的罪被遮蓋。 一.贖罪的祭物——生命的救主(1-19) 1.祭司(1-10) 這一段記載的祭司是表示基督,我們生命的救主,或 神的工人。 A.有條例: 1-2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死了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神要摩西吩咐亞倫:不可隨時進至聖所,這就表示 神的工人當按 神對工人規矩而行,不可觸犯,因 神是輕慢不得的(加6:7)。在10章1-2節裡拿答與亞比戶就是一例,他們向
神獻凡火,就受到懲治而死。由此可見, 神的工人不能憑血氣作聖工。 B.有裝備: 3-5節 第一,為自己帶祭牲。 亞倫進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神要祭司為自己帶祭物,這表示 神的工人當為工作付代價,正如保羅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4:19)。 第二,水洗身穿聖衣。 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冠冕;這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 神的工人是祭司的地位,當盡代禱之職(彼前2:9,雅5:16),藉禱告為幫助人向 神認罪,求
神赦罪。故此也必須自己先有“水洗”與穿祭司的衣服——真道的栽培的聖事的託付(約15:1-4,帖前2:4)。 第三,要會眾取祭物。 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這是表示 神的工人當有靈力帶動會眾罪禱告——獻贖罪祭;並使會眾的心靈歸 神——獻燔祭。歷來,
神重用的工人都有靈力帶領會眾之奮興會。例如:以斯拉(拉10:1);撒母耳(撒上19:20-21)等等。 C.有次序: 6-10 這裡先將贖罪之程式作一個簡序: 第一,先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這是表示贖罪之救恩是從內到外的(約4:22,徒1:8,羅1:16)。因此,省察與自潔之工,也須從工人身上作起(提前1:15)。 第二,後為以色列會眾贖罪。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要用兩隻公山羊。 一隻獻為贖罪祭——這裡先提一下,在以後15節裡有詳論贖罪祭的實行,其要義乃表示基督是贖罪之羔羊(約1:29,36)。 一隻送到曠野去——歸與阿與撒寫勒。“阿撒寫勒”:是移去之意。表示贖罪的救恩把人的罪移去(詩103:12)。 2.祭物 11-19 A.獻公牛贖自己的罪:
11-14節 第一,獻牛。 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這裡的牛即第三與第六節的公牛犢,獻牛贖罪,乃表明主耶穌為我們降卑與至死的順服(腓2:6-8),才使我們能得蒙贖罪。 第二,點香。 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 香的作法是搗得極細,正是表示基督受苦的功勞(出30:34-36,啟8:4);贖罪點香,是表示我們得蒙救贖,乃憑基督的功勞(羅3:24-25,弗1:7)。 第三,彈血。 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 贖罪時將血彈在施恩座上,乃是表示惟有基督的血才能滿足 神的公義與慈愛的要求,因而給我們贖罪稱義(羅8:33-34)。 B.獻公羊贖會眾的罪:
15-16節 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 第一,宰羊。 這裡所宰的羊即是5節上與9節那只公山羊,正表示主耶穌是為我們的罪被宰殺的羔羊(林前5:7,賽53:4-8)。 第二,彈血。 血是洗罪之源(來9:22,弗1:7);又能免去 神的忿怒,使人得以親近 神(羅5:9,弗2:13);且能使百姓成聖(來13:12)。 第三,果效。 因會眾罪汙影響了會幕,故為會眾的贖罪要在聖所舉行,得以潔淨了整個會幕(包括祭壇)。今天,我們是屬天的會眾(腓3:20),需更美的祭物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才得以潔淨整個教會——天上的本物(來9:23)。 C.要彈血使祭壇成聖:
17-19節 第一,聖所裡不可有別人。 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這是表示贖罪的大工惟有主耶穌獨自擔當,沒有其他人可以承擔的(徒4:12)。 第二,出來在壇那裡贖罪。 藉著牛羊的血贖罪(來9:22),有兩步手續: 第一步:向壇抹血四周。 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 這是表示主耶穌的救恩普及各方(啟5:9,7:9)。 第二步:向壇彈血七次。 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七次”是屬靈的全數,表示主的寶血有完全的功效。耶穌基督的寶血能以贖罪,乃因是“無瑕無疵無玷污”的寶血(彼前1:19),也就是沒有罪性,故能永遠生效。 應用:作為 神的工人,在為會眾獻祭(代禱認罪)之前,必須先為自己獻罪,先讓自己聖潔了,方能幫助別人聖潔,作眾人的榜樣。 經文: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提前4:12) 二.贖罪的公羊——生命的救贖(20-28) 本段記載祭司要奉上兩隻公山羊為贖罪替罪羊,是重複第10節並作補充。 1.獻羊 20-22 A.奉上: 20節 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只活著的公山羊奉上。 “公羊”表示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奉上自己,走上十字架。 B.按手: 21節 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 按手在羊頭上,是表示羊代替了眾人的罪,正是表明主耶穌“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 C.送放: 21-22節 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歸罪於羊後,就把它送放到曠野去。這是表示主耶穌背走了眾人的罪到曠野無人之地去,使罪離我們遠遠的(約1:29,詩103:12)。 2.贖罪 23-24 A.改換衣服: 23-24 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裡;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 祭司完成了贖罪事工後,就下脫下細麻衣(祭司作工的衣服),換上他原來的禮服。這正是預表主耶穌完成了救恩事工之後,恢復了原有天上的榮耀(約17:4-5)。 B.奉獻於神: 24節 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贖罪祭獻上了以後,祭司為自己為百姓又獻上燔祭。這正預表主為我們從死裡復活,奉獻於 神(彼前2:5),叫我們得稱為義(羅4:25)。 3.焚燒 26-28 A.進營: 26,28節 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贖罪完工後,營已潔淨。這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與到營外焚燒祭牲的人進營,要洗衣洗身。因接觸罪祭而在禮儀上不潔。這些配備參與贖罪工作的人或許是利未人,他們在工後的自潔,正可提示我們工人在工後的自潔與退修。 B.焚燒: 27節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 第一,贖罪的脂油在壇上焚燒。 25節 贖罪的脂油在壇上焚燒,乃表示主以生命之精華作我們的贖價(可10:45)。 第二,贖罪的牛羊搬營外焚燒。27節 這裡的贖罪也為祭司,因此祭司不能享受祭肉(利6:9),祭牲要全燒于營外。這正可預表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在城外受苦(來13:11-12)。 應用:為主焚燒是基督徒生命的口號,也是要如此執行,走上生命的祭壇,不為焚燒! 經文: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出29:18) 三.贖罪的日子——生命的救恩(29-34) 神對以色列人定下七月初十為贖罪日。本段聖經裡記這個日子有四個特徵: 1.這是百姓刻苦己心的節日 29 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什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 神要將這日定為百姓刻苦己心的日子(利23:27,32,民29:7)。“刻苦己心”往往是附帶禁食而言的(賽58:5);也是心靈痛悔之表現,意即在贖罪日要痛悔。正如大衛所說的: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孽憂傷(詩38:18)。 2.這是享受神前贖罪的節日 30-31 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 人所有的罪都是得罪 神(詩51:4,創39:9)。能在 神前得蒙贖罪真是萬幸。故此我們當永遠紀念基督贖罪之功勞。因為惟有主才能真正贖人的罪(來10:1-4,14,18)。 3.這是祭司為民辦理的節日 32-33 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行贖罪之禮。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 這日是祭司為全會眾行贖罪之之禮的日子,包括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這表明基督(大祭司)是全人類的救主,因他是祭物(來10:5-7),又是祭司(來8:1)。惟有他才能辦理這重任(約一2:2,徒4:12)。 4.這是定為一年一次的節日 34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於是,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在恩典時代的角度看,這個日子應驗於基督身上了,因此,我們不能高舉某一個日子於基督之上(西2:16-17),當掌握屬靈的原則:“守日的人是不主守的”(羅14:6)。另從精意的角度看,我們今天也當重視這“一年一次”之屬靈的贖罪日——基督之救恩(林後6:2,賽55:6)。 應用:基督徒當每天都要有一個親近
神的時刻,就是再忙碌也得一個禮拜要來到 神面前參加主日崇拜,否則靈裡面會產生枯萎軟弱。你經常參加聚會嗎?你注重 神的日子嗎? 經文: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 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1-3) 克苦己心
全民贖罪(香港讀經會) 祈禱: 恩主啊,賜我安靜省察的時刻,好能發現我生命中需要你開恩赦罪的地方。 本章一方面跟進第十章的事件(1-2),同時也頒佈一個贖罪日的定例:「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29-30)這個定例指出一個不容輕忽的事實:人人都有過,必須贖罪才可以跟聖潔的神相交。 七月初十的定例中,事奉的祭司和全體百姓都有當作的事: 1.事奉人員先為自己贖罪(1-14):亞倫作為事奉人員的領導,要在兒子死亡的事上記取教訓,特別一年一度進入至聖所,為全體百姓行贖罪禮時更須加倍謹慎,要先為自己贖罪。在贖罪祭的程式中有兩隻公山羊,一隻被殺流血歸與耶和華,另一隻活著放逐歸與亞撒瀉勒(8)。亞撒瀉勒的字根有「除去」的意思,表示過犯離人而去,被帶到曠野無人之地,以表示全然的隔絕。 2.為全體百姓贖罪(15-28):贖罪禮儀中的潔淨項目,包括了整個聖所、會幕和燔祭壇(16、20)。認罪禮儀中,用兩手按在那只要被放逐的羊頭上,表示把罪全歸在羊身上,然後把代罪羊送到曠野去。23至28節三次提到有分在贖罪祭中事奉的人,要洗身以及洗衣服,一點也不能苟且,務求與罪汙全然隔絕。 舊約的贖罪日,應驗在新約的耶穌基督身上,祂既是流血代罪的羔羊,同時也是那位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參來10:19-23)。 神定出一日為贖罪日,是要人撥出時間,放下工作,讓心靈有空間去省察自己。人經常營營役役,充滿許多思慮煩擾,往往疏忽自己的光景,不察覺生命中有許多地方已經藏汙納垢,得罪了神,也遠離了神。請注意,贖罪日也是安息日,在這一天,安靜下來,克苦己心,靜思己過,對靈性肯定是有益的。試看看你現時生活中,能否定期放下工作,撥出時間,在神面前安靜省察,領受基督耶穌為我們成就的贖罪恩典,以便生命得著潔淨和更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