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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利未記第二十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利未記第二十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那地把你們吐出    利廿22  (佚名)

分別為聖    利廿2226  (佚名)

百姓靈性的品德——潔淨歸主(譚志陽)

干犯聖潔,神必懲治(二十116) (香港讀經會)

持定身分,分別為聖(二十1727) (香港讀經會)

 

 

利未記第二十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我們今天晚上要看到「利未記」二十章。在沒有看二十章以前,我們在十九章裏稍微拾一點麥穗。因為在二十章裏,我們看到是前面兩三章的話的一個總結,把前面所說過的話總結起來再說一遍。正因為這樣,所以在十九章有些零碎,我們還是要看一看。我們看十九章末了的時候,我們仍然留意到,神要求祂的百姓在地上活出神的自己。有一些是以色列人自己有過的經歷,比方他們在埃及經歷過貧窮,也在埃及經歷過給人欺壓,所以神也就告訴他們,不要欺負與你們同住在一個土地上的。雖然他們是外人,但你要看他如同你們自己人一樣,並且愛他們如同愛你自己。

 

在作根源的神的光中生活

 

弟兄姊妹們,我們在這裏看見一件事,這個「愛人如己」不是到了新約時才有的,在舊約的時候,神已經把祂這樣的心意發表得很清楚了。在這裏我們就看到,如果是說到以色列人的範圍,這點我們能領會。但是這裏不是說到在以色列人彼此之間所發生的,乃是說到在以色列地的外邦人。如果我們是以色列人,我們就很難理解了,外邦人不是神所棄絕的嗎?為甚麼神告訴我們要愛他們?不要欺負他們?以色列的確是有這樣的想法。但是我們讀遍神的話,我們沒有看見神叫以色列人完全的拒絕外邦人,神確是曾經吩咐以色列人把原來在迦南的那七族的人全部除滅。神要除滅那七族,不是因為他們是外邦人,乃是因為他們是惡貫滿盈的人。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我們留意到,在逾越節的條例上,神給外邦人開了一個門。就是說,如果有外邦人願意守逾越節,神說,「可以,不要拒絕他們,你們讓他們先受割禮就可以了。」這是最明顯的一個事實,說明神沒有完全拒絕外邦人。但是以色列人在舊約的日子,一直到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他們拒絕外邦人的心思是非常強烈的。我們感謝神,神說到在生活上要他們操練的一些事,神一直告訴他們說,所以要求你們這樣作,不是因為甚麼道理,乃是因為「我是耶和華」。

 

我們也一再地提過,「我是耶和華」是一件很大的事,一面是說出從永遠到永遠的神,一面也說出那是作源頭的神。既然是作源頭的神,又是從永遠到永遠的神。我們用另一個話來說,祂就是包羅萬有的。因為祂是萬有的起頭,也是萬有的結局,萬有都要歸到祂那裏去。從起頭和結束,神給我們看見,祂對萬有是完全的接受。因此在實際的生活中,祂讓祂的百姓先看見祂是神,然後按著祂的性情來處理生活,根據祂的性格來決定人的動作。

 

比方說,在這裏稍微提一點,「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32)如果我們光是看這二句,我們只是看見一個道德的問題。你要尊敬老人,因為他們比你年長。或者他們身體衰殘,需要你們在愛心裏扶持他們,所以你要尊敬他們。或者說他們是你的父母,或者是祖父母,你接受人的生命是從他們那裏來的。如果我們只是看剛才的那兩句,我們只是看見一些道德的問題。但我們看下去的時候,他們就看見有一件很希奇的事,祂說「又要敬畏你的神」(32),這是怎麼回事呢?尊敬老年人跟敬畏神怎麼可以連在一起呢?當然,我們如果細細的去注意,這裏面起碼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要看見生命的源頭。第二個原因,你要借著這些具體的操練來學習敬畏神。如果你眼睛看得見的人你不能尊重他,那你眼睛看不見的神,你怎麼去敬畏祂呢?神是用著一些具體的人擺在我們面前,透過這樣的操練,叫我們建立敬畏神的心思。因為從人這一方面來看,你看到人裏面的生命的根源。從神那一面來看,你就看見整個萬有的根源。

 

我們感謝神。瞭解到這些事,我們看到這裏所提到的好象是許多零零碎碎的事。比方說「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鬥上,也是如此。」(35)不是認識神的人,在這些事上就有很多鬼主意,這也算是公開的秘密了。你家裏有一個磅秤,你到市場上去買一些東西,明明在那裏是足夠份量的,回到家裏就不夠了。在西方也許好一點,在東方這簡直是公開的秘密。在市場上明明是一磅,回到家裏只有十二安士。這在神眼中看來是不行的,因為神不是這樣的神。所以秤也好,尺寸也好,反正在度量衡這些事上要非常的準確。為甚麼?因為「我是耶和華」。耶和華不是不準確的,耶和華也不允許有欺騙的,耶和華也不允許有偏移的。

 

弟兄姊妹,我們看到在日常的生活裏,神點點滴滴地指給祂的子民看見神的自己,在每一點上都是叫我們看見祂而來處理日常生活的。所以末了的那一句話很有意思,就是36節的下半節﹕「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你們在埃及地曾是這樣的生活,你們看見埃及人也是這樣生活,但是我把你們領出埃及地以後,你們就不能再像老樣子那樣生活,你們必須要活出神自己的性情和神自己的形像。這是神在利未記中說到日常生活,祂就是很明確的一個標準。

 

生活裏的重要原則

 

我們在讀十八、十九章時已經一再地提到,神不是叫我們以人作標準,神是要求我們以祂自己作標準。現在我們進到二十章,在二十章整章,可以說是把以前說過的話合攏起來,總結起來。就是把先前的一段話說到這裏的時候,再從頭把剛剛所說過的總結的再來說一說。這就很嚴肅了(我們常常說,神是說話的神,祂從前說的話,現在還在說。如果我們能領會這件事,我們已經覺得非常嚴肅了。但是神正在說話,祂剛剛說完,馬上接上去又再說一遍,這個問題就更嚴肅了。待會我還要給弟兄姊妹們看見,祂不止說一遍,還說了兩遍。因此,二十章這個總結是有很重的份量。我們不再看那些具體的事,我們要看在這個總結的話裏所突顯出來的一些原則。

 

我們先來注意第一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者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底下就說到一些具體的事。現在就說到一個範圍,凡以色列人,和那些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在這一個範圍裏,有兩個非常明顯的意思,雖然只是說到在以色列地,但是全地都是在這個原則裏。雖然在當時來說,迦南地是神賞賜給以色列人的地,但是神已經很明顯地宣告,「全地都是我的。」所以以色列地只是局部,全地纔是整個。神在局部裏怎樣處理一些問題,在整個裏,神也是這樣的處理。

 

所以這裏說以色列人和住在以色列地的外人,就是說出全地的人,包括了所有的人。因為在地上的人,神把他們只分為二類,一類是神的選民;另一類是外邦人。在神 的分類中,就再也沒有其他的種類了。正如在屬靈上的分類一樣,要麼是在基督裏,要麼是在亞當裏。在神對人的分類上,從人的角度來看是兩類;在屬靈的角度來看,仍然是兩類。在這裏,神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說到全地的人。提全地的人作甚麼呢?我們看底下的話就知道了,神要讓人在應許的地上,他們只能按著神的意思來活。為甚麼要這樣的要求人呢?我們看下去就看到,神要維持這地的潔淨。

 

神所看重的是全地

 

從十八章開始一直看下來,神一直讓他們在學習這個分別的功課,分別為聖歸於神。你怎麼能夠歸於神呢?你必須要像神,像神的潔淨,像神的神聖,這樣,人歸向神就沒有難處了。如果不是這樣,人就沒有根據來歸向神。在舊約裏,救恩還沒有顯明,那時沒有基督的血給人得潔淨,也沒有基督被殺的那一件事來承擔人的罪過。雖然有獻祭作為基督所作的預表,但實際上,在預表裏並不是十足的解決屬靈上的難處。所以在舊約裏,神帶領祂的百姓要很實際地進入生活,當然在新約裏要實際進入生活也是那樣嚴肅的。那原因就是,不僅是人給分別出來,連地也要分別出來。

 

我們多次的提到,在屬靈的難處上面有兩個大主題,一個是人; 一個是地。 人,神要解決;地,神也要解決。所以我們看舊約時,神已經很明顯將人和地反反復複來說明,在新約裏就更清楚了。所以神說以色列人和住以色列地的外人,祂這樣的提說就已經給我們看見,在祂的計畫中,祂要我們怎麼作。祂不僅是只要迦南地,祂要的是全地。當然神的工作是先從迦南地開始,然後擴展到全地。正如在新約裏,神的工作從教會開始,然後擴展到國度。教會在地上是這裏一些人,那裏一些人,但神就借著這裏一些,那裏一些,慢慢地擴充祂的國度。等到國度真的顯明以後,全地就都歸在主的權柄底下。

 

要絕對的尊重神

 

我們再看底下一些具體的事,為甚麼神說﹕「你們不能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就是獻給假神,獻給偶像。要是你們這樣做,就是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參2-5)也就是說,你們這樣做就是直接地頂撞了神。因為神是獨一的神,現在你在神以外向一些偶像獻祭,並且還用你們的兒女來獻祭,這件事是非常的嚴肅。你們向摩洛獻祭,這是否認了獨一的真神,你們以為在神以外還有另外的一些神,這件事是非常抵觸神的性情的。如果我們還記得十條誡命開始的那句話,我們就知道在神以外設立另外的神,那件事是嚴肅到一個不能再嚴肅的地步。所以神說,「如果你們這樣作,就是玷污了我的聖所。」

 

我們再看他們獻祭給摩洛的事,你們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你怎麼可以這樣作呢?雖然說兒女是你們自己的兒女,但是他們都是人。人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你怎麼可以拿神的形像去獻祭給假神呢?這一件事又是非常嚴肅的,我們很少會想到用照著神的形像的人作祭物,我們重點只是覺得他們向摩洛獻祭。但神所留意的,不僅是獻祭的物件的問題,也是獻祭的內容的問題。這是很嚴肅的一些事情。所以神就說,你們若是這樣,就是「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3)。這裏就引到一個問題來,那些人又不是到會幕或者聖殿去獻祭,怎麼會玷污神的聖所呢?如果是到聖殿或會幕去獻祭,那麼神說這話還有點道理。但是他們並不是在聖殿裏獻祭,怎麼能牽到神的聖所的問題上去呢?弟兄姊妹們,這又給我們看到神的性情。人可以在別的地來獻祭,但是神卻不因著地的界限而受限制。你雖然不是在聖殿裏面獻祭,但是你是在地上面獻祭,神說「全地都是我的」,你在地上面獻祭,你就叫神的居所受了玷污了。地給玷污了,神的居所也給玷污了。

 

我們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史,我們不會忘記亞幹的事,你說亞幹一個人把一點點耶利哥的物件藏起來,那跟以色列人有甚麼關係?那有甚麼了不起?我們記得那一件歷史,就是亞幹一個人,整個以色列都給連累了,以色列人就在艾城的人面前給打敗了。所以這是提到我們的生活在神面前不僅是個人的問題,而是直接影響了神的問題。如果我們用新約的光來看,我們就看到那原因的嚴肅。神的百姓是神所揀選的,是稱為神名下的,他們就是代表神的。用新約的話來說,那就是與神合一的。我們看到合一的問題時,我們就看到那個嚴肅的事實。所以我們說不是個人的問題,因為事情可以是個人在那裏遇見,是一個人在那裏做出來,但是因為聯合的關係,神就受了虧損。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

 

如果我們沒有看到這樣嚴肅的事,我們就覺得,在新約裏我們都是自由了,我們既然是自由了,甚麼事情都管不著我們了。是的,我們是在基督裏得了自由,但是這自由卻不是給我們放縱的自由。羅馬書第十三章末了不是這樣說嗎?我們沒有權利去放縱,我們只能非常謹守地活在神的光裏。因為我們若不是這樣活著,我們就叫神的榮耀受虧損。然後有一件事又是非常寶貝的,不說具體的事了,如果說具體的事我們從字面上就可以看見了。比方說「有人把兒女獻給摩洛,你看見但你沒有說話,你就隨他去,神說連這個人都要除掉。」(參4)我們要是從動作上面來看,在字句上已經很清楚了,所以我們不再看那些字句和具體的事,我們要看那些原則性的東西。

 

尊重神說的話就是尊重神

 

請弟兄姊妹注意第八節,「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弟兄姊妹們,你看到神豐富的恩典和憐憫沒有?好多時候,我們用新約裏的生活來說,為甚麼我們一定要根據神自己的話語來定規我們的腳步?我們可以不跟隨神的話語,我們可以自由地解說神的話語。如果神的話語能自由的解說的,那麼「謹守遵行神的話」就成為沒有意義的了。彼得也是這樣的告訴我們,我們看看這句話,很有意思的,「彼得後書」第三章,從十五節當中那裏看﹕「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能,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所以這是很嚴肅的。強解或是憑著自己的自由去解說神的話,那引出的結局是很可憐的,也是很嚴重的。保羅也提醒提摩太,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既然說是「正意」,就不是可以隨便去解說的。我們必須要解說出神原來的意思。神在這裏說,「你們要謹守遵行。」太多時候,在新約裏的神的兒女就覺得這個太約束我們了。並且有些神的話語好象高到一個地步,我們根本跟不上來,聽聽是可以的,聽起來倒挺舒服的,但是行不出來。

 

弟兄姊妹們,我們讀神的話,我們看到神告訴我們,該用何等的態度來對待祂說的話。為甚麼呢?因為神把祂的話語賞賜給我們,乃是為著一個目的,要把我們帶回祂的目的去,就是祂原先的目的。在新約裏也是這樣說,「聖經都是神默示的,於教訓、督責,教導人學義,使人歸正,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完全。」(提後三1617)你看在「利未記」裏,神已經把這個意思說出來了。我們留意,「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8)為甚麼呢?因為「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8)看到這個寶貝的秘密﹖「我是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這就是新約裏的一個非常寶貝的恩典。

 

我們讀「利未記」的時候,特別從十八章開始,我們一直看見神要求祂的百姓成為聖潔,這是神的要求。這個要求很高,因為成聖乃是像神,神是怎樣,你們就是怎樣。你說我們這些從亞當中出來的人,那裏有條件作成這事呢?但到了二十章,神說了一件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我不僅是要求你們成聖,並且我是供應你們,扶持你們,使你們能成聖的。」神選召人的目的是要叫人成聖,神選召了人以後,神就負責把人帶進成聖的地步。這成聖的路怎麼走呢?神說,「你們遵行我的律例。」「你們遵行我的律例」用新約的話來說,就是「你們遵行我的話,你們就預備好我作工的條件。我能在你們身上作工,你們就有機會成聖。」弟兄姊妹,你看到這件事沒有?現在我們就懂了,為甚麼我們說要讀神的話,要遵行神的話,乃是讓神有機會作工在我們身上,這是新約裏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神在恩典中作成祂的目的

 

我們提到恩典的時候,我們會這樣把恩典和神的公義作一個比較,甚麼叫做神的公義?甚麼叫做律法呢?律法就是神公義的要求;律法乃是說,神要求,人就跟上去。你說很難跟得上。你拼命也要跟,你不跟上去,那就是抵觸了神的律法。你抵觸了律法,不是給石頭打死,就是給掛在木頭上。所以一說到律法的時候就是那麼嚴肅的。當然神的律法的目的,是把舊約的人引到神的面前。但是在新約裏我們說到恩典的時候,我們就說,甚麼叫作恩典?恩典乃是神的要求沒有更改,但是神負責,神也代替我們去答應祂自己的要求。我們常常這樣提到,你看到救恩就是這樣一回事。我們的主釘在十字架上,那就是神負責去答應祂的要求。神答應了祂自己的要求以後,神就把那個結果給了人,這就是恩典。

 

我們感謝神(在這裏,神已經讓我們看到神是在恩典裏作工的事實。神起初一直在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說到這裏的時候,就說出「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太寶貝了。祂不是說,「我是叫你們成聖的神」不是「神」,是「耶和華」。你說耶和華和神不是一樣嗎?當然耶和華就是神;神就是耶和華。但是神用一些特定的名字來發表祂的心思的時候,我們就不能籠統地說「神」。「耶和華」就是「耶和華」,耶和華雖然是神,神和耶和華是可以劃上等號的。但在神說出祂是耶和華的時候,神乃是要帶出這個名字的性質的事實,然後用著這個名字的事實來顯出祂所要作的。我們實在要感謝讚美神。

 

神作工的目的

 

我們細細地看二十章,你可以看見那些總結性的話。一開始你看見神也把全地的人都放在祂的工作的底下。借著看見神要把全地都帶到成聖的地步,也包括人在裏面。然後神叫我們看見,祂是使人成聖的。人自己不能成聖,但神使人成聖。因此,我越過那些具體的一件一件的事,一跑就跑到22節,弟兄姊妹就看得很清楚了,神說了許多的話,說到二十章22節的時候,神就說,「所以」,為甚麼是「所以」呢?因為神在上面已經說了許許多多的話,現在神就把說話的目的說出來了。「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的地方把你們吐出。」

 

弟兄姊妹,你看到沒有,神擺出那麼些的要求,完全是為著蒙揀選的人的最高的好處,你跟著神的安排去行走,你跟著神的安排去活著,你就在神領你去的地永遠享用神的安排和預備。如果不是這樣,神說我沒有甚麼動作,就算我沒有甚麼動作,地也沒有辦法忍受你,地要把你們吐出,像過去它吐出原來的居民一樣。因此你們不要效法那些人。你們必須看見一件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24)「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26)弟兄姊妹們,這就是神作工的目的,這就是神說了許許多多的話,然後用「所以」這個詞來帶出神的目的。我們可以這樣說,神要把祂起初的目的作成在人的身上,站在人的地位上來說,就是把人恢復到祂起初的安排裏。

 

這個恢復的過程是怎樣來進行呢?我們從十八章一直看到二十章末了。我們很清楚地看到一件事,人必須先恢復神的性情,然後纔能恢復神的形像,然後纔能讓神在人身上彰顯出來。所以神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24)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作用在甚麼地方呢?「使你們作我的民。」(26)成為我名下的人,在地上代表我的人, 站在萬民當中作祭司,表明國度這樣功用的人。我們感謝神。

 

現在我們就明白了,從舊約到新約,神一直讓神的兒女們看見,不能離開祂的話,必須跟隨祂的話。因為跟隨祂的話,是神恢復祂在人身上的目的唯一的路。你怎麼能得救呢?你說我相信耶穌呀。當然不錯。你怎麼知道相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呢?因為神說了那樣的話。你跟著神的話這樣作,你得救了,這是很容易領會的。我們感謝主!看到二十章末了的時候,我們看到神從十八章開始所說的話的目的在甚麼地方了。我們感謝讚美主。

 

最末了的時候,我要提給弟兄姊妹們看一件事。剛才我提到,在這短短的幾章裏,神重複地說了一些話。但有一件事是神說了三遍的,就是二十章最末了所提到的,那是交鬼的問題,那是與鬼有交通的問題。與鬼有交通是神最不能容忍的。所以神把這事說了三次。第一次是在十九章31節,第二次從二十章第2節到第7節,第三次就是在二十章末了。神在那麼短短的話語中,接連三次地提到那個問題,這就是非常嚴肅地提醒神的百姓,神願意與人有交通,神也願意人懂得活在交通裏,但是交通的物件和交通的內容絕對絕對不能錯。一點點的不準確,我們看那個結果就是非常的嚴肅。用屬靈的話來講,屬靈的前途就沒有了。用人的話來講,他在神面前就沒有路走了。

 

我們求神給我們真的看到,神用著祂自己的話來指導人的生活,我們能有一個很簡單的心意來跟隨神的話。從字面的跟隨學習到在屬靈原則上的跟隨,這樣,這個人就很有福了。字句上的跟隨範圍比較小,原則上的跟隨範圍比較大。但是感謝神,我們能學會活在神的原則裏,遠遠地越過字句而活在神的原則裏,那實在是有福的。一面是我們的度量給擴充了,一面也是神在我們身上負責作成祂要作的工的機會大大的增加。從舊約到新約,神總是負責把人領到祂自己的目的裏去。──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利未記第二十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利未記十九章廿章是要以色列入過聖潔的生活你們 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神為以色列 入定了律法,律法中又分為律例和典章,因此,這兩章的條 文可以分成這兩方面,律法的總綱是誠命,誠命前四條是典 章後六條是律例。

一、有關典章方面,有以下經節: 十九章3節,孝敬父母,守安息曰(30) (出二十81 2) 4節,不可徧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 (出二十一20) 5節,獻平安祭的條例 30節,守安息日,敬神的聖所。 3l節,不可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利二十6)(出 二十一l8) 二十章2節,不可把兒女經火獻給摩洛(亞捫人的神, 王上十一7) 6節,不可徧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這是邪淫,神要向 他變臉。 27節,治死交鬼的或行巫術的。

二、有關律例的有以下經節: 十九章9節,莊稼的田角不可割盡,不可拾取遺落的,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0(出二十三儿) 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紀念窮人。 十九章11l314l5l6l7l83234 3536節對人公平,愛人如己。 十九章2029,二十章1021,是婚姻上的聖潔。 十九章19,律例中不可摻雜,異類配合,兩樣摻雜的 柿種地,這些是生命的摻雜。(太十三19,麥子稗子的比 喻) 。 兩樣摻雜的料作衣服是行為的摻雜(義與不義有什麼 相交呢? 林後六l4)。 十九章23節,到迦南地三年之久要以這些果子,如未 受割禮的,是不可吃了。第四年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 讚美耶和華,第五年的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 們結果子更多。 迦南地是外邦之地,地是受過咒詛的(創三17),因 此有三年的分別為聖的時間(三是神的數字)。第四年, 是被造向神發出讚美的時間,第五年是人負責享用的時間。 十九章26節的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 兆,不可剃頭的周圍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不可為死人用 刀劃身和身上刺花紋,這些都是外邦人的行為。 十九章和廿章,着重解釋十誡和出埃及記二十一至二十 三章的典章和律例。要求以色列入在行為上要聖潔,要愛人 如己。但新約的要求,乃是從裏面的改變,裏面的聖潔。有 了裏面,才能有外面,神給以色列的誠命,律法都是善的 (羅七1 3)公義的,聖潔的,屬靈的(羅七1 4),無奈 以色列入因為沒有神的生命,只能從行為上遵守,少數的人 (如大衛,但以理等)能在心的深處有公義的良心的感覺 (詩五十一1 0)。 以色列入如果不遵守神的典章和律例,對個人來講是被 剪除(十九8,二十5l4),對全體來講是被地吐出。 從利未記十八章到二十章,至少有20多次,神向以色 列入宣告他是耶和華”“他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表 明每次的宣告是出於神,是出於自有永有的至高者,全能 者,以色列入必須敬畏他(十九1432)

── 蔣繼書《利未記讀經劄記》

 

 

那地把你們吐出(佚名)

 

  利廿:22

    這是多麼觸目驚心的話!全部聖經的啟示,都注重人與地的關係。起初,因人的罪,神對人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機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黎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創三章十七至十九節)保羅也說: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這也是人罪的結果。歷代的先知,也常講論地與人的關係。以賽亞說:看哪!耶和華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二十四章一節)耶利米說:你的淫行,邪惡,玷污了全地。因此甘霖停止,春雨不降。以西結論到以色列人悔改說:我必使他們與我山的四圍,成為福源;我也必叫時雨落下,必有福如甘霖下降;田野明樹必結果;地也必有出產;他們必在故土安然居住。(三十四章二十六七節)地上的居民行惡,地就成為荒涼,使人不能居住。或說:地把人吐出。這一節書,在猶太人身上早已應驗,許多猶太人不能居住在本國。這個原則,也可以應用在各國,各地,各家之上。那一家腐敗,那一家必從地上滅絕;那一國敗壞,那一國必從地上滅亡。或說:地把他們吐出。人的品性影響他所住之地。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直到如今,神還是這樣將人分別出來,歸他為聖。在安提阿耶教會中,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神要賜福與人,常藉著人。從前怎樣分別以色列人,要藉他們賜福與天下萬國。現在照樣分別教會,要藉教會將福音傳遍全世界。神也要將基督徒個人分別出來,用聖靈充滿他,實現神的計畫。這樣,才能使神滿意。應當歡喜快樂,因為這是人生最大的榮耀,最高的成就。

 

 

分別為聖(佚名)

 

利廿:2226

在創世記第一章裡記載著神創造天地的情形,起初  神造萬物,把光明與黑暗分開;使上面的水與下面的水分開;使日夜分開;使地上的一切青草,樹木,菜蔬和飛禽走獸各從其類;這也就是說  神使萬物都有分則,然後  神看這一切都是好的,因為這一切都能照著  神所給他們的安排,形像和生長的方式散佈在世界上,以後  神又用泥土造人,乃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的,這一方面讓我們看到人與萬物有所分別,一方面也讓我們看到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要人像祂自己,與祂合一,榮耀祂的名字。可惜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不能照著  神的本意去榮耀祂,在  神的命令上不能與  神合一,他們不能分別甚麼是  神的命令;甚麼是魔鬼的誘惑;甚麼是可行的;甚麼是不可行的;因而他們觸犯了神的命令,上了魔鬼的當,走上了墮落沉淪的途徑。然而滿有慈愛的  神,祂不願意讓祂自己親手所造的人從此永遠過著沉淪的生活,祂早已為人類預備了救贖的方法,祂要在人類當中再一次的做分別的工作,把那一些照著她的旨意,接受救恩的人分別出來,使他們因信稱義,重新得著永遠的生命,把那一些不相信祂,不接受祂救恩的人到末日要接受審判;正如馬太福音十三章四九節所說的:「世界的未了……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從舊約所記載的人類曆吏上看,神一直在把曆世歷代那些守祂約,遵行祂的命令仰望祂慈愛的人分別出來,使他們免受災害。當  神要用洪水來毀滅那充滿了罪惡的時代時,祂卻把那時代裡在祂眼中看為義的挪亞以及他的家人分別出來,使他們進入方舟,面去洪水滅頂之禍,當  神要用硫磺與火來毀滅所多瑪與蛾摩拉城的時候,祂卻把曾經接待遇天使的羅得和他的一家分別出來,使他們免於傾覆。當  神要用瘟疫及各種災害來對付頑梗的法老王和他的百姓時,祂卻把住在當地的希伯來人分別出來使他們免於受害。在世界的未了,「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象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坐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馬太福音廿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祂要把那些山羊(不得救的)丟進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裡去,卻使綿羊(得救的)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豫備的國。從以上所提到的一些事實,我們可以看到  神是何等賜福那些願意守禮的約,遵行祂的命令和仰望祂的人。

    神把世上那些信靠祂的人從罪人中分別出來,不僅是為了要保守他們,賜福給他們,使他們免於沉淪;祂更是希望這些人能與世人有分別,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正如在舊約時期,祂把祂自己的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不僅是使他們可以離開埃及,脫離埃及人的逼迫和苦待;祂更是要這些被拯救的百姓能在祂所指示他們去的地方過著敬拜祂和事奉祂的生活。利未記二十章二十四個寫著說:「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經過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所以你們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使你們作我的民。」  神把以色列人分別出來;第一、要他們謹守遵行他的一切律例典章,免得他們再故吐出來。第二、要他們過著與萬民有分別的生活,不可隨從世人的風俗。第三、要他們把潔淨的禽獸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在舊約時代禽獸有兩種用處,一種用處是供人使用,人可以用牲口來代步,耕種或作食物之用,另一種用處是人可以在牲口中選那些沒有殘疾的,神看為潔淨的,當著祭物獻給  神)。第四、神要他們把自己分別為聖,當著活祭來獻給祂。今天每一個信  神的人,也就是神從罪犯中把我們救贖出來的, 神也同樣的希望我們能遵行他的旨意,不要隨從世人的風俗,過著與世人有分別的生活,把我們最好的,神所看為潔淨的獻給祂,甚至於把自已整個生活都獻給祂。但很遺憾的是今天許多的基督徒並沒有照著  神所定的旨意把自己分別為聖獻給弛,許多信徒只有在做禮拜的時候分別為聖,在唱詩和禱告的時候說要把自己獻給  神,等他禮拜完了離開教會之後,又是依然故我,在每天的生活裡太少去尋求  神的旨意,更少去遵行  神的旨意,每天只是在隨著世俗的潮流而行,與世人毫無分別,別人在追求名莉,貧愛錢財,損人利己,常行不義,他們亦如此,他們更不會把甚麼最好的獻給  神,他們即使有所獻上,也不過是自己多餘的那些時間,金錢或力量,甚至於很可能還有一些是不潔淨的,如此的生活和奉獻不但是不能蒙  神的悅納,反到常常會羞辱了  神的名字,這是何等值得我們警惕的事,所以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裡勉勵我們說:「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

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神把我們從罪惡過犯中拯救出來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要我們在各處宣揚祂的美德,彼得前書二章九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神不但是免去我們的罪,而且祂還賜給我們一個何等崇高的地位,「是被揀選的族累,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祂為甚麼要給我們這麼崇高的一個地位呢?為的是「要叫我們宣揚祂的美德。」叫祂的名字傳播得更廣,使祂在我們的身上大得榮耀。一個國家之使以要給做大使的人一種特殊的身份,乃是希望他能在異國代表他的本國堅定立揚,宏揚國策,使其國家的聲譽提高,因此一個做大使的人,他必須要有強烈的國家觀念,他必須要忠於他的國家,明白國家的政治態度;他雖然是身在異國,但他卻是不屬於那一國的,他必需要堅定自己的立場,與異國的人民有所分別,否則他便會失去自己的身份,辜負了國家所給予他的職位。基督徒也就是天國所派剄地上來的大使,他的生活,他的所作所為都是代表天國,他在地上的職責就是要完成  神所賦予的命令,叫  神的國大得榮耀,他雖然活在地上,但他卻不屬於這世上,他有著一種超然的身份,他必須要堅定神所指示他的立場,與世人有所分別。主在祂離世前向父神的禱告裡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禰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十十七章十四至十五節。)主要把我們留在地上,是要我們面對這個世界,以一個分則為聖的生活,戰勝仇敵魔鬼,使  神恢復祂在創立世界時在人身上所當得的  榮耀 。但願我們不辜負  神的恩典,完成在祂我們身上的美意。

 

 

百姓靈性的品德——潔淨歸主(譚志陽)

 

利未記第二十章

 

    本章記載 神警告以色列民在靈性上要生活的見證,時刻保持自己聖潔:不拜假神,不犯淫禮,在生活中處處彰顯 神的形象,活出靈性生活的美德,否則就會被剪除受懲罰。

 

.刑罰奉獻假神的  1-5

    這段是記載 神禁止百姓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因為它是假神。如果有這樣行為的人都要對他施行刑罰。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刑罰:

 

1.把他打死  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摩洛”:亞捫神,敬拜者向他獻人為祭(利18:21;耶32:35

將兒女獻給假神為祭,是古代異教的重要習俗。以色列的鄰國亞捫人,將兒女獻給民族的神摩洛,作為宗教中的要事,以為是獻上的最大禮物,可藉此辟邪或安撫憤怒之神。  神對這事講得很清楚,這是可憎的事,應嚴格地禁止。

 

2.把他剪除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為什麼 神如此嚴格禁止百姓向摩洛獻祭呢?

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時代, 神的本性都顯明他絕不願意獻人為祭,因為:

1)他不是異教的假神,乃是慈愛的真神,不需要以人為祭物來安撫(出34:6)。

2)他是賜生命的 神,既禁止殺人,又鼓勵人謹守他的律法,過健康幸福的生活(申30:15-16)。

3)他是無助者的 神,對孩童顯出特別的關懷(詩72:4,13)。

4)他是無私的 神,不但不要人流血,更為世人捨棄他的性命(賽53:4-5)。

 

4.向他變臉  4-5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這裡更顯出 神是忌邪的 神,即使你所做的事情,沒有人知道,人對你也沒什麼,但是 神卻是無所不知,他時刻遍察全地,洞察人心肺腑,絕不允許你向假神獻祭或敬拜,必要追討他的罪,並向他變臉,把他剪除。

 

應用:基督徒約絕不能再與假神有任何關係,要與它斷絕。否則 神就向他變臉,把他治死。基督徒總要清清潔潔的,存單純的心來敬拜又真又活真 神,就可蒙福。

經文: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3-6

 

.剪除偏向交鬼的  6-8

 

1.向交鬼的人變臉剪除  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每個人都會關心自己的未來,並常尋求別人的指點。但是 神警告世人,不要求助於古靈精怪的玄秘之術。交鬼的與行巫術的都應當被剷除,因為他們的信息不是來自 神,不但預測是虛假的,不可信的,而且與邪靈相交亦極其危險。對於未來,我們不需要求問行邪術的人。 神賜下聖經,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要知道的一切,聖經的指引才是絕對可靠的。

 

2.向聖潔的人賜福施恩 7-8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交鬼是 神所絕對禁止的(18:11,撒上28:3),就是一刻也不能容讓(林前11:2-3),要除滅這些人,目的是要 神的百姓成為聖潔,並要賜福施恩給他,使他凡事興盛。

這也是 神提醒今天的基督徒,不可與鬼相交(林前10:20-21)

 

應用:基督徒不能事奉兩個神,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請你靜心禱告,回想你有無還在事奉有形或無形的偶像呢?或看相,或算命,或問法,或擇日……,都是 神所憎惡的,我們應當完全棄絕,成為聖潔,向歸真 神。

經文: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 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前11:2-3

 

.治死咒駡父母的  9

凡咒駡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駡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

本節經文特別提到並禁止那些咒駡父母的,若有就把他治死。咒駡父母是違背 神透過家庭指定所治理的代表,因此律法定此為死罪。

請參看申21:18-21,20:20,21:17,15:4

 

應用:孝道是中國的傳統美德,基督徒應該繼承下來,這樣必會蒙 神賜福直到千代。你是能談談怎樣孝敬父母的道理嗎?你家的孝道復興嗎?

經文: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20:1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2-3)

 

.處理各種行淫的  10-21

 

1.與鄰妻行淫的  10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2.與繼母行淫的  11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3.與兒婦同房的  12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4.與男人苟合的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5.與妻母同取的  14

    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6.與獸類淫合的  15-16

    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7.與姐妹露體的  17

    人若娶他的姐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8.與經期同房的  18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

9.與姨姑露體的  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0.與伯娘同房的  20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

11.與弟媳污穢的  21

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污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

這段經文列出了一系列處置性犯罪的命令,刑罰極嚴厲。 神為什麼不能容忍這些罪行?其理由是:

1)破壞了已婚夫婦彼此的委身;

2)破壞了家庭的神聖;

3)扭曲了心靈的健康;

4)使性病傳染蔓延。

性犯罪在全球各地氾濫,同居者之間的性關係,越來越公開化、合法化。社會上將性犯罪描繪成具吸引力的事,使人容易忘記它背後的悲劇和可怕。 神禁止人類性犯罪,是因為他愛我們,為我們最大的好處著想。所以,基督徒,儆醒吧!不要被情欲所誘惑。

 

應用:性可以是愛的表達,也同樣可以摧毀愛,不是嗎?現今性濫交及同性戀情況嚴重,對你帶來了什麼衝擊?

經文: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吐出隨從可憎的   22-27

 

1.要移風易俗  22-24

A.隨俗者把他吐出: 22-23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第一,要謹守遵行 神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免被吐出去。

第二,神強調他的百姓到了迦南地以後,絕對不能隨從當地的風俗,因當地的風俗是可憎的,所以 神厭惡他們。

B.從神者得地為業: 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只要順從 神的人,就可以承受那地為業,就是 神所應許之流奶與蜜之地,並得享永福。

 

2.要分別為聖  25-26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第一,要潔淨與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

第二,要歸 神為聖,並與萬民有分別,作 神的子民。

 

3.要治死交鬼  27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交鬼的人和行巫術的人,是 神所恨惡的,這樣的人必定要把他治死,必用石頭把他打死。

 

應用:基督徒如何看待“入鄉隨俗”?

經文: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2:2)這是 神所不喜悅的舉動。

 

 

干犯聖潔,神必懲治(二十116) (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你是聖潔的主,求你幫助我能多明白你的話語,免得我得罪你。

 

前兩章談及行在聖潔中的原則和律例,本章則談及實施的情況,並且提出警告,如有干犯聖潔的事件,神不會以有罪為無罪,必定施行審判,把犯事者懲治,後果相當嚴重。神的懲治所要針對的問題共有四方面:

1.信仰不忠:以色列民是與耶和華立約的子民,敬拜創天造地獨一的真神,因此任何敬拜偶像都屬於背約,是信仰上的不忠。神不容許人一腳踏兩船,既進入會幕敬拜耶和華,又拜偶像,甚至將兒女奉獻,這是故意玷污聖所的行為,褻瀆神的聖名。

2.知情不理:若有人知道這些背道行為竟視而不見,既不勸諫阻止,也不以嚴正的態度去依法懲治,這不止是失責,也算是在所犯的事上有分,因為沉默不動,表示了默許和認同,也容忍信仰不忠存留在神的子民當中,侵犯了神的聖潔。

3.通靈交鬼:與邪靈汙鬼相通相交,可說是在信仰上犯了淫亂。此外,不論古今,通靈交鬼活動往往都涉及淫亂的行為,不少騙財騙色之徒假借通靈交鬼活動,誘惑無知婦孺,進行色情勾檔,這些事實絕不容在屬神的子民中發生。

4.敗德亂倫:百行以孝為先,萬惡以淫為首,家庭倫常秩序是聖潔社群的根基,因此,神立下不容咒詛父母的禁令,違反者要處以死刑。為了保障家庭有正常人倫秩序,在此重申六項不可:1與鄰舍之妻行淫,2與繼母行淫,3與兒婦行淫,4與同性者苟合,5娶妻又娶妻母,6與獸淫合。以上的行為,有被形容為「羞辱」(11)、「可憎」(13)和「大惡」(14)。難怪行這些事的人,都要治以死刑,好從聖潔的子民中除去。

以今天的道德眼光來看,神的定規和刑罰都顯得十分嚴厲。然而神之所以如此嚴厲,是出於祂的聖潔本性:「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7-8)與神立約的人,理當認識神的屬性和要求,如果既不盡上本分「自潔成聖」,又明知故犯,神的忿怒和變臉怎會不降臨呢?自作孽者,豈能逃得過神的懲治?你對神聖潔的認識,為你的信仰和道德帶來了甚麼影響?

 

 

持定身分,分別為聖(二十1727) (香港讀經會)

 

祈禱:   主啊,謝謝你的選召,使我可以作你的子民,求賜我力量去活出這尊貴的身分。

 

今天的經文接著上一段經文的論述,繼續談及性的道德。

除了上文所列舉的六個禁令(10-16),今天的經文再加多四項有關逆倫的禁令,包括:1娶自己家庭內的姊妹為妻;2與姨母或姑母行淫;3與伯父之母或叔父之母行淫;4娶弟兄之妻為妻。另外還有一項,就是不可與在經期中的婦女行房。對以上所列舉的事情,當中有這些形容詞:「可恥」(17)、「羞辱」(20-21)和「汙穢」(21)。在神的創造秩序中,夫妻二人的性關係本是可愛、尊貴和純潔的,然而人的放縱情欲,在性道德上越界,把正常的夫妻關係扭曲,使可愛變為可恥,尊貴變為羞辱,純潔變為汙檅,難怪神厭惡這些變態的性行為(23)。

一連串的聖潔訓令,背後的心意和理念總結於22-27節之中。神對於以色列人有特別的要求,乃因為他們是神立約的子民,因此神期望他們能重視和持守這個身分,一方面不跟從世上的邪風異俗(23)、不沾染交鬼問卜的文化(27),另一方面要在萬民中有所分別(2426),在日常飲食中去分別潔淨和不潔淨(25),因著持定有所分別,聖潔子民的身分才可以有效地見證出來。

聖潔的意義不是指頭上戴上金光環、道德操守高人一等,而是跟背離神的世俗分別出來,這是聖潔的根本意義。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都有聖潔的呼召,去走一條與世界有別的路。然而這不是意味信仰要離世孤立,不食人間煙火,我們的生活作息,有許多地方跟常人無異,然而我們在世卻不屬世,在倫理道德抉擇上,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不斷察驗神純全、善良可喜悅的旨意。為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在明白神的心意上,你下了甚麼工夫?為著不陷入充滿淫亂的處境,免得招來神的忿怒,你有何防範的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