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民數記第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拿細耳人的條例】

   一、拿細耳人所當守的條例(1~8)

   二、若因親人之死沾染污穢當如何潔淨(9~12)

   三、拿細耳人滿期還俗的條例(13~21)

   四、當如何為以色列人說祝福的話(22~27)

 

貳、逐節詳解

 

【民六1「耶和華對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要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摩西說」:2~21節指示有關拿細耳人的條例。

 

【民六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無論男人女人、若許了特別的願,離俗人〔即:分別為聖者〕的願,就要離俗而歸永恆主。

   〔原文字義〕許了」發誓;「特別的願」誓言;「拿細耳人」分別為聖的,獻身者;「離俗」奇特的,非凡的;「歸」奉獻,獻身。

   〔文意註解〕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無論男女』已婚婦人必須取得丈夫的同意,又未婚女兒也必須取得父親的同意才算有效(參三十1~16);『特別的願』指獻身歸給神的特殊誓願。

         「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拿細耳人』意指離俗歸給神的人,除了少數人終身歸給神(如:撒母耳、施洗約翰)之外,大多數人皆為定期歸給神。

   〔話中之光〕()拿細耳人就是脫離世俗,完全歸向神的人。神揀選人歸祂,不是只叫他們享用恩典,而是要叫這些人都像祂,外面的表現像祂,裡面的性情也像祂,裡裡外外的每一點都要像祂。在舊約的日子,神還沒有藉著生命在人身上作工,人能像祂的程度很有限,祂雖是藉著律法來作工,但在律法中祂仍然向人流露祂要人像祂的心意,拿細耳人的條例就是其中之一。

         ()「無論男女。」神心裡所要的是所有照祂形像所作的人,包括男的和女的,在拿細耳人的條例中,神就把祂這個心意表達了出來。作拿細耳人是更深和更徹底的分別為聖,脫離世俗,脫離屬地的一切原則和感情,活出屬天生活的實意。神在地上得到這些人,神的祝福就更不受限制的臨到人的中間。

         ()今天的基督徒均是拿細耳人,雖然我們不必完全效仿舊約時代的拿細耳人的外在行為,但卻不能沒有他們的內在精神——「離俗歸耶和華」。經上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

 

【民六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

   〔呂振中譯〕清酒濃酒他要遠離;清酒作的醋、濃酒作的醋、他都不可喝;任何葡萄汁他都不可喝;鮮葡萄或乾葡萄他也不可喫。

   〔原文字義〕遠離」分開,奉獻;「鮮」新的,新鮮的;「乾」枯乾的。

   〔文意註解〕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清酒濃酒』指主要以葡萄發酵釀製的酒類,酒精成分低者為清酒,成分高者為濃酒;酒類雖能愉悅心情,卻能麻醉精神,影響人的思想和行動。

         「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一切葡萄果和其製品均在禁止之列。不僅不可喝酒,連一切有可能發酵成為酒的東西也要禁絕。因為古時的以色列人,並沒有電冰箱,也不知道滅菌防腐的方法,收取了葡萄以後,放置在那裏,不必經過多久,就會起發酵作用,自然變為酒。所以拿細耳人防微杜漸,連葡萄也禁用。

   〔話中之光〕()作拿細耳人就是更深的在神面前分別為聖,在實際的生活中表明他們不跟從世俗,不以世界的風氣作他們生活的內容和依據,他們只是要討神的喜悅,以神為他們的喜樂。在他們的實際生活中,他們放棄了人所寶貴的,或是人所以為不可缺少的,在生活所需的物質,生活習慣,和人的感情上,他們都不再根據個人的愛好和憎惡,而是專一的根據神的定現,只要是神的定現,他們就歡歡喜喜的接過來,不以為那些是委屈和損失。

         ()在人的眼中,酒是地上最美的事物之一,古今中外都是樣,酒就成了人生中最大樂趣的記號,沒有了酒,人生就算是乏味。但是拿細耳人卻遠離酒,不管是甚麼酒,一概都要遠離,他們不以酒為美物,而看酒是妨礙他們在神面前分別為聖的東西,他們寧願失去這些而保留在神面前蒙喜悅,因為他們的喜樂是神自己,不是神以外的任何事物。

         ()遠離酒是說明了一個原則,不單是酒,也包括一切的事物,不管它們原來的性質是好是壞,只要它們起了妨礙人與神的正常關係,都該把它們丟棄。因為只有神是我們的至寶。保羅越是往深處經歷神,他就越要見證一件事,就是他以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基督丟棄萬事,就是那些從前他以為與他有益的,他毫不顧惜的把它們放在旁,「為要得著基督」。讚美主,祂實在是至寶,沒有甚麼可以與祂比擬,曆世歷代以來,多少的聖徒是這樣的揀選祂,我們現今也該是同樣的揀選祂,祂是美者中的最美。

 

【民六4「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呂振中譯〕儘他離俗的日子、凡由葡萄樹所出產的、無論是不熟的,或是葡萄皮、他都不可喫。

   〔原文字義〕離俗」拿細耳,為聖,冠冕。

   〔文意註解〕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離俗的日子』意指自成為拿細耳人之日起,直至期滿反俗的日子為止的這一段期間;『自核至皮所做的物』以色列人喜歡用沒有成熟的葡萄核做成可飲的酸水,又用葡萄做成乾(參何三6)

   〔話中之光〕()在一切離俗的日子,」作拿細耳人的日子沒有一定的規限,總是出於許願的人的甘心,或是一年,或是五年,或是比一年更少的日子,或是終身作拿細耳人,都沒有一定的規限。日子的長短大體上是根據人對恩典的認識,認識恩典越深,甘心作拿細耳人的日子就越長。

         ()種植葡萄園在神的百姓中是正當的事業,享用葡萄園所出產的是他們合理合法的享用。人看這是剝奪合理合法的權利,但拿細耳人卻看照神的意思生活,比保留合理合法的權利更重要,沒有甚麼比順服神的權柄更重要。這是尋求神喜悅的人所要不住學習的功課。

         ()保羅為了弟兄的緣故,寧願放棄吃肉的權利,他為了神兒女得著造就,他也放棄教會給他的生活需用的權利,這些都是「不可吃葡萄」的原則的應用。神兒女生活的原則,不是看是否合理合法與合情,而是多走一步往高處看,越過人的合理合情與合法,只是單看神的心意,若神的心意不是如此,即便是合情合理與合法,我們也不堅持一定要享有,相反的,我們都把它們放下,如同放下一堆廢紙屑。

         ()是的,葡萄是好果子,不過葡萄與葡萄酒是有連帶關係,所以神不要拿細耳人吃,免得他們在思想上和行為上給罪留步,正如新約《以弗所書》所說不要給魔鬼留地步,神要屬祂的人完全過分別的生活,不要與世俗有絲毫參與的關係。

         ()今日我們蒙恩得救的信徒生活在世上,也要在這點上警惕自己,雖然有很多事物表面是好的然而卻含有一點罪的導火線,那我們就得謹慎提防,因為真正的基督徒必須從世俗分別出來,現在社會裡充滿多少似是而非的陷阱。

         ()電影是一個最淺顯的例子,多少電影片子宣傳得非常崇高;什麼倫理,道德,文藝,甚至以聖經的記載做故事的中心,這些宣傳搖動多少人的心,也使多少人嚮往,故事的確不錯,情節也夠動人,雖然偶然也有好的,然而壞的更多。這電影中的色情,縱欲,打鬥,以及害人害己的遺毒便留在人的腦中,慢慢擴大。結果不堪設想,所以信徒必需在滿足眼目的情欲上分別出來,免得給魔鬼留地步。

         ()還有許多的娛樂,畫報,這些都彷佛葡萄悅人眼目,合人脾胃,然而真正的基督徒必須在這些事小心,世人能做的,信徒應該為愛主的緣故放棄,因為信徒是光明之子,應該行在光明中,與黑暗分開,過分別聖潔的生活,討神的喜悅。

 

【民六5「“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呂振中譯〕『儘他許願離俗的日子、剃刀總不可剃過他的頭,直到他離俗歸永恆主的日子足滿,他總要守為聖別,要由他的頭髮長長。

   〔原文字義〕許願」誓言;「離俗」拿細耳,為聖,冠冕;「滿了」滿,成就,結束。

   〔文意註解〕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一切許願』指不論許願的理由是甚麼;『用剃頭刀剃頭』意指剔除頭髮的全部或一部;『髮綹』指結髮成辮子。

         「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要聖潔』意指與一般世俗有所分別。

   〔話中之光〕()拿細耳人因為歸神為聖,所以有與世俗不同的價值標準。「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林前十一14);但拿細耳人為了主,甘心以辱為榮。

         ()離俗歸耶和華的實意,就是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著神的榮耀活,這一點心意顯明瞭只有神自己配得榮耀,只有神自己配得高舉。拿細耳人的長髮表明了他甘心為著主的緣故忍受羞辱,同時也說明人在神面前本來就是蒙羞的。人的天性都是要求人的榮耀,不肯受羞辱,必須要在人面前維持自尊。但是愛慕主的人只求主的榮耀,只要主得著榮耀,自己受羞辱也算不得甚麼,因為本來就該是蒙羞的。

         ()雖然為主接受羞辱,讓頭髮長長,但不是雜亂無章,不修邊幅,而是整潔的表明聖潔。接受羞辱是心志上的事,整潔是生活上的事,整個人是表明神是榮耀的神,人雖是承認自己是該蒙羞的,但神永遠是榮耀的。整段離俗的日子,都在顯明神是榮耀的。使徒們被打以後,在人面前是受羞辱了,但他們卻滿心歡喜,因為「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

         ()神要拿細耳人留髮乃是要他不隨世俗,與人有別。參孫的頭髮是他的見證,神也因此賜給他那大的能力,但是這拿細耳人參孫因為貪圖一時的享受,為滿足私欲,竟以妓女大利拉的愛情為第一,將那帶長髮見證的頭枕在大利拉的膝蓋上,大利拉便差人將他頭上從沒剃過的頭髮剃去,神的能力就離開參孫,參孫失敗的生活,使他失去能力,失去見證,失去神的同在。

         ()今天有多少信徒因貪愛世俗,追求肉體暫時的享受,為滿足情欲隨波逐流,因此過著沒分別,沒見證的生活,神的能力不能在他身上顯出,使徒保羅勸勉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讓我們彼此勉勵在神的愛中時刻謹慎,謙卑,順服,以聖潔為裝飾事奉祂。也讓神在我們心中居首位,使我們活出祂的見證來。

 

【民六6「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呂振中譯〕『儘他離俗歸永恆主的日子、他總不可走近死人。

   〔原文字義〕離俗」分開,奉獻;「挨近」來到,遭遇,被數點。

   〔文意註解〕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挨近死屍』指摸觸死人的屍體。

   〔話中之光〕()神是最厭惡死亡的,因為死亡是罪的結果,也是轄制人的權勢,這些都是神所最憎惡的,因此拿細耳人和死亡要有絕對的分別。

         ()在不沾染死亡的事上,是沒有甚麼例外可說的,這裡的話是很注意「一切的日子」,就是說在每一個時刻,和死亡分別的要求,是絕對不可以有更改的,一天作拿細耳人,就天要遠離死亡。

 

【民六7「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呂振中譯〕他的父親或母親、弟兄或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而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離俗歸他的神的憑據在他頭上;

   〔原文字義〕憑據」拿細耳,為聖,冠冕。

   〔文意註解〕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祭司若遇親人變故,仍可摸觸死屍(參利二十一1~3),可見拿細耳人的條規比祭司更嚴格。

         「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憑據是在他頭上』指拿細耳人不可剃頭,留有長髮綹(5)

   〔話中之光〕()父母親或至近的親人的死亡,對拿細耳人也不能改變神的定規,在神的眼中最汙穢的是死,因此決不能因親情而使自己不潔淨。這也是一個對付人的肉體感情的功課,在人看來好像有點不近人情,但這是讓神居首位的見證,拿細耳人頭上的長髮,不住的提醒他,讓他記得自己是活在神的權柄下的,他們不再是自己的人。

         ()人很注意屬地的感情,但神要叫人建立屬天的感情,讓人重視屬天的感情過於屬地的感情。

         ()今天有多少的信徒為了人情不要神,否認神,這是最可憐的事,希望我們時刻提醒自己,多思念神的愛,在祂裡面做個忠實的信徒,孝敬的兒女,討神的喜悅。

 

【民六8「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

   〔呂振中譯〕儘他離俗的日子、他總是歸永恆主為聖的。

   〔原文字義〕離俗」拿細耳,為聖,冠冕;「為聖」神聖的,聖潔的。

   〔文意註解〕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意指一切行動都要分別出來歸給神為聖。

   〔話中之光〕()可惜,有的拿細耳人,違背了歸神為聖的誓願,玷污了當守的聖潔。參孫「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士十三5),卻是完全無視於規例,與外邦人聯姻,飲酒,縱慾,接觸死獅及死人,以至剪了頭髮;至終被剜雙眼,與非利士人同死在大袞的廟中(參士十三1至十六31)。也有的拿細耳人,被同族的人引誘,而違背歸主為聖的誓願喝酒(參摩二11)

         ()撒母耳生在信仰敗壞的世代。但他獨立特行,不被邪惡的環境所同化,而歸主為聖,被神使用,傳揚神的信息,作轉移時代的人。他身為士師,又兼先知和祭司,引導以色列人歸向神;他品德端正,靈命豐盛,生活聖潔無可指摘,又有對神堅定忠心(參撒上二18至十二25)。撒母耳是拿細耳人,又被列為信心的英雄(參來十一32)

         ()保羅在他生命當中的一個階段,也似曾經許過拿細耳人的願(參徒十八18)。他生活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是聖徒榜樣。作主的見證,實在需要誠信聖潔的人,過於有才無德的人。

 

【民六9「“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

   〔呂振中譯〕『若在他身旁突然有人死了,以致他離俗的頭蒙了不潔,那麼他要在得潔淨的日子剃頭,在第七日剃。

   〔原文字義〕旁邊」(原文無此字);「忽然(原文雙字)」突然,立即(首字);忽然(次字);「離俗」拿細耳,為聖,冠冕;「剃」剃去,刮掉。

   〔文意註解〕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意指身邊的人意外猝死,致使無可避免地接觸到死屍。

         「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拿細耳人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7),故身體沾染不潔,亦即沾染了離俗的頭。

         「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意指有七日之久,他要被視為不潔淨;『七日』是完全的意思;『剃頭』含有除舊更新的意味。

   〔話中之光〕()不是他故意去沾染死亡,整個問題的焦點不在那個人作了甚麼,而是在那個人的「頭」受了沾染,一碰到死亡,頭就受到沾染。「頭」既然是接受神的權柄的記號,在神的權柄中是不能有死亡的成份,連死亡的氣味也不能有,因此一碰到死亡,就把神的權柄表明錯了。把神表明錯了,那就是犯了罪。

         ()屠靈的事情必須要從開始到末了都要作得對的,動機要對,目的要對,手續和過程也要對,結局都要對。不少人很忽略這個事實,他們以為能達到自己目的的就是對,但神並不是這樣

 

【民六10「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呂振中譯〕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棚出入處交給祭司。

   〔原文字義〕帶到」帶進來;「交給」(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原是是貧窮人的祭物(參利五7),但對於拿細耳人得潔淨的手續,不論窮富,均以鳥為祭物。

   〔話中之光〕()沾染死亡就是得罪了神,因此必須獻祭贖罪,重新尋求神的悅納。

 

【民六11「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

   〔呂振中譯〕祭司要獻一隻做解罪祭、一隻做燔祭,為他除那因死人而有的罪染;那一天他要把他的頭重新潔淨為聖。

   〔原文字義〕獻」做,製作,完成;「贖」遮蓋;「罪」不中的,錯失目標;「成為聖潔」使成聖,分別。

   〔文意註解〕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贖罪祭』是為沾染不潔贖罪;『燔祭』是為感謝神賜新生活。

         「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當日』指第八日(10);『使他的頭成為聖潔』意指重新聖別全人,特別是不再剃頭而留髮綹(5)

 

【民六12「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呂振中譯〕使他離俗的日子重新離俗而歸永恆主,也要帶一隻一歲以內的公內綿羊羔來做解罪責祭;先前的日子必落了空,因為他的離俗已經蒙了不潔。

   〔原文字義〕牽」帶進來;「先前的」先前的,第一的;「徒然」倒下,失敗。

   〔文意註解〕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意指重新選定另一個離俗的日子。

         「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贖愆祭』與贖罪祭不同,贖罪祭的罪是指在根本上籠統得罪了神,而贖愆祭的愆是指在零碎的行為上得罪了神。

         「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先前的日子』指先前離俗的日子;『要歸徒然』指不再算數。

   〔話中之光〕()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我們人生中有多少日子要歸徒然!有的日子我們沒有從神學會什麼新的功課,沒有趨前進到神面前,沒有什麼善行,沒有什麼嘉言。甚至在我們休息的日子,不在忙碌之中,更有深切的學習,得著異象,領受神的豐滿。

         ()我們的每一日都從神而來,好似溶化的金屬,趁著柔軟,蓋上我們的碑文。這又好似一塊軟的泥土,塑造一些美的形狀,有用的物件。每天早晨我們要在版上寫字,在帆布上畫圖。可惜我們常常坐失良機,所寫的也只是些模糊不清、亂糟糟的東西。

         ()我們為避免錯誤,就要讓神每日為我們計畫。我們要隨從祂靈的引導,盡力尋求祂的榮耀,除去罪惡,要隔絕它,在凡事上順服神的安排,將自己交托給祂,祂必信實地保守。每次都有本分當盡,以事奉將杯盛到杯口。要記得「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

         ()雖然受死亡的沾染是被動的,也不是出於自己的心意,但結果是失落,既然是失落了,就得有從新的起頭。在從新的起頭中,先要承認自己疏忽的過失。一個在神面前活得準確的人,是敢於承認自己的過失,而不是諉責於環境和別人,更不是埋怨神,他裡面所注意的不是個人的成敗,而是注意維持在神面前的準確地位,跌倒了,就站起來,失落了,就重新再起頭,總不叫人在神面前過不去,始終如一的承認神是主,人只是專心的去尋求祂的喜悅。

 

【民六13「“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呂振中譯〕『離俗人的法規是這樣:離俗人離俗的日子足滿的那一天、人要帶他到會棚的出入處;

   〔原文字義〕拿細耳人」分別為勝的,獻身者;「條例」律法,指引,慣例。

   〔文意註解〕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滿了離俗的日子』意指期滿還俗的日子。

   〔話中之光〕()「滿了離俗的日子,」他們要按著神的定規,到會幕門口作一些事,然後就恢復原來的生活。表面上是恢復原來的生活,但經過了作拿細耳人的經歷,也作了滿足了日子的手續,他們的恢復就有了新的性質和意義,他們已經是神所得著的人,神也因著他們把更寬深的祝福顯在他的百姓中間。

         ()先要注意的是,不是拿細耳人自己到會幕,而是「人要領他」去,那領他去的人是誰呢?聖經沒有明說,但從下文所記的事,我們可以領會到這個隱藏著的人,正可以表明了聖靈的引導,領他去作顯出神的榮美的事,也是讓神得著享用的事。

         ()拿細耳的原則乃是人不根據人的習慣來生活,只是單根據神來生活,就是順服神的權柄來過日子。日子滿足就是人順服到終點,人順服到底,神就有了享用,因為神以人的順服為祂的享用。人的難處就是不肯順服神,處處與神為難,到了一天,人明白了神,也認識了神,肯順服了,神就因而喜悅。將供物奉給耶和華不正是明顯的說出,神在人中間有所得。

 

【民六14「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呂振中譯〕他要把他的供物獻與永恆主、就是一隻一歲以內的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做燔祭,一隻一歲以內的完全沒有殘疾的母綿羊羔做解罪祭,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做平安祭,

   〔原文字義〕供物」奉獻物,禮物;「沒有殘疾」健全的,完全的。

   〔文意註解〕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供物』指供給神的禮物;『沒有殘疾』原文是從頭到底(形容詞),就是完全的意思;『燔祭』指整個祭物須在祭壇上經過火燒,使馨香之氣上升,全部獻給神。

         「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贖罪祭』贖罪的原文字根有『潔淨』的意思,人犯罪不單得罪神,而且也玷污了自己,所以須獻贖罪祭,滿足神聖潔的要求,恢復神與人之間的交通。;『平安祭』此名詞在希伯來文表示「和好」或「福祉」。此祭為一私人的獻祭,所獻的可為感謝、還願或甘心獻的(參利七15~16),表明獻祭者對神的感恩,虔敬與奉獻,並藉此顯明神與人及人與鄰舍的和諧關係。

   〔話中之光〕()14~15節表示,他們是把利未記中的五個祭一起獻上,(贖罪祭與贖愆祭是同條例的祭)這樣的獻上,只是在預表建立教會的五旬節中才有的,都是說出了神得著了人。五祭是說明神以祂自己的榮美去作成祂的救贖計畫,五祭就是神多方面的在人中間顯出他的榮美。神的榮美在人中間顯出,這就是神所得著的。讚美神,祂喜歡把祂的榮美賜給人。

         ()作完了拿細耳人,在人這一方面算是作好了,但是人所作好的,只是表明了人對神的心意,並不等於說,人所有的難處都結束了。要解決屬靈的難處,還是要靠著基督和他所作的,所以獻祭的另一面,是說出享用主的榮美。這真是一個極豐富的恩典,獻祭的果效是歸給獻祭的人,五祭的內容是華美又豐滿的基督,基督是如何,獻祭的人就如何的全然享用基督。

 

【民六15「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呂振中譯〕和一筐子無酵的細麵用油調和的哈拉餅、和抹上油的無酵薄餅、以及一並獻上的素祭和奠祭。

   〔原文字義〕調」混合,混同;「細麵餅(原文雙同字)」糕餅;「抹」塗抹;「薄餅」薄脆餅;「奠祭」奠酒。

   〔文意註解〕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調油』指細麵用油調和;『抹油』指再生麵團的表面抹上油;『素祭』此名詞在希伯來文含有禮物或貢物的意味,是一種自願的獻祭,敬拜者藉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貞與感恩的心意,也間接供應祭司們生活所需的食物;『奠祭』指澆酒為祭。

 

【民六16「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

   〔呂振中譯〕祭司要在永恆主面前給獻上,也獻那人的解罪祭和燔祭;

   〔原文字義〕獻」做,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請參閱14節上半註解。

 

【民六17「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

   〔呂振中譯〕那隻公綿羊連那一筐無酵餅、他也要獻與永恆主為平安祭;祭司要將它的素祭和奠祭一並獻上。

   〔原文字義〕平安祭(原文雙字)」祭物(首字);為聯盟或友誼所獻的祭(次字)

   〔文意註解〕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請參閱14節下半註解。

         「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請參閱15節註解。

   〔話中之光〕()平安祭是恩典,素祭是聖潔沒有瑕疵,全是基督的表明。日子滿足了的拿細耳人,說出了他所有的是滿了恩典和聖潔,就是人在基督裡恢復了原來榮美的地位,這地位的恢復引進了更美的享用。

 

【民六18「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呂振中譯〕離俗人要在會棚出入處剃他離俗的頭,把他離俗的頭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原文字義〕平安祭(原文雙字)」祭物(首字);為聯盟或友誼所獻的祭(次字)

   〔文意註解〕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剃離俗的頭』指剃去所留的髮綹(5);『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亦即與平安祭的祭牲(14)一起焚燒。

   〔話中之光〕()不剃頭,讓頭髮長長是羞辱自己,如今把羞辱除去了,且在平安祭上把它燒了,這不只是除掉羞辱,也是在恩典中恢復榮美。拿細耳人日子滿足的獻祭,正好把墮落的人恢復到榮美中去的過程表明出來,人從悖逆轉到順服,取用基督和他所作的,就進到榮美裡去。

 

【民六19「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

   〔呂振中譯〕離俗人剃了他的離俗頭髮以後,祭司要取那煮了的公綿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裏取一個無酵哈拉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離俗人手中。

   〔原文字義〕前腿」手臂,肩膀;「他」拿細耳人。

   〔文意註解〕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指平安祭牲的左腿,因右腿已經指定歸給祭司享用(參利七32),那已煮的左腿原來屬於獻祭的人。

         「又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他』指那離俗已滿的拿細耳人。

 

【民六20「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呂振中譯〕祭司要拿這些物品搖在永恆主面前做搖獻物:這是屬祭司的聖物,連搖獻的胸帶提獻的腿都是;然後離俗人纔可以喝酒。

   〔原文字義〕搖一搖」來回搖動,揮動;「聖物」分別,神聖。

   〔文意註解〕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些』指19節的左腿、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搖祭』指將祭物按水平方向前後擺動,表示基督人性的美麗。

         「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所搖的胸、所舉的腿』這是另一個條例指定給祭司享用的祭物。如此,為拿細耳人還俗獻祭的祭司,可以額外享用一個腿,顯示神非常看重拿細耳人的許願(參閱John Gill’s exposition)

         「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表示神悅納拿細耳人的獻祭。

   〔話中之光〕()作好了切該作的,拿細耳人又可以喝酒了,但這時的酒和先前的不可以喝的酒,在物質上是一樣的東西,但在含義上就完全不同,這時的酒不再是地上的美物,而是更新了的美物。這一個經歷,不能不叫我們想起主的話,「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二十六29)。這是在國度直延到新天新地裡所喝的,人在基督裡恢復了,更所了,萬物也一同給更新了,那時人所有的享用,不再是屬地的事物,而是基督完全的榮耀與華美。感謝和讚美都要歸給祂,阿們。

 

【民六21「“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呂振中譯〕『許願的離俗人的法規是這樣:他獻與永恆主的供物是照他的獻俗願,不是看他手頭所彀得着的:他怎樣許願,就照離俗的法規怎樣去行。』

   〔原文字義〕他」人手;「許願(原文三字)」口(首字);誓言(次字);發誓(末字)

   〔文意註解〕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意指本章所規定的供物,乃是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當獻的。

         「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意指除了所規定必須獻的供物之外,可以照許願的人能力追加奉獻,因乃有此條例。

         「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意指他應當按照自己所許的願,遵行離俗的條例。

 

【民六2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3~27節指示祭司如何說祝福的話。

 

【民六23「“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說:你們要這樣給以色列人祝福說:

   〔原文字義〕祝福」祝福,屈膝。

   〔文意註解〕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意指祭司應當學習如何為神的兒女說祝福的話。

 

【民六24「‘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呂振中譯〕願永恆主賜福與你,保護你;

   〔原文字義〕賜福」(神對人)使有福氣;「保護」保守,護佑。

   〔文意註解〕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本句屬於三組中的第一組,暗示三一神中聖父的工作是護佑神的兒女(參申三十二10;詩十七8)

   〔話中之光〕()祝福是求神的恩典臨到某人。24~26這幾節聖經有助我們了解祝福的意義。它帶來盼望,是求神:(1)賜福並保護他們(表示喜愛和保護)(2)以祂的臉來光照他們(表示喜悅)(3)賜恩(表示憐憫與同情)(4)俯瞰(轉臉向他們表示悅納與關注)(5)賜平安。當你為別人祝福的時候,不僅幫助對方領受神的恩福,也顯明你對他人的愛護、鼓勵及關懷。

         ()當你為別人祝福的時候,不僅幫助對方領受神的恩福,也顯明你對他人的愛護、鼓勵及關懷。

 

【民六25「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呂振中譯〕願永恆主將他的臉光照你,施恩給你;

   〔原文字義〕臉」面;「光照」變亮,照耀;「賜恩」有恩典,施恩,憐恤。

   〔文意註解〕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本句屬於三組中的第二組,暗示三一神中聖子的工作是賞賜恩典給神的兒女。不信的世人必須得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然後才能接受救恩(參林後四4)

   〔話中之光〕()無論我們的光景如何,神的亮光總是在照著我們,問題是我們若背向著祂,神的亮光就照射不到我們的臉上;同時,我們臉上的帕子若不除去,就不能看見神的亮光(參林後三16)

 

【民六26「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呂振中譯〕願永恆主以喜悅的臉看你,將平安興隆安排給你。』

   〔原文字義〕仰」舉起,承擔;「臉」面,「賜」放置,設立;「平安」和平,健全,興旺。

   〔文意註解〕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本句屬於三組中的第三組,暗示三一神中聖靈的工作是賞賜平安給神的兒女(參徒九31;羅八6)

   〔話中之光〕()我們不該在神之外求平安;真平安的捷徑乃是遵行神的旨意。

          ()信徒的「平安」,與客觀環境無關,也不受外界事物的影響。

 

【民六27「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呂振中譯〕他們要這樣奉我的名給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與他們。』

   〔原文字義〕奉」放置,設立;「祝福」(原文無此字);「賜福」(神對人)使有福氣。

   〔文意註解〕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奉我的名』原文是『將神的名放置在』以色列人身上。人得著了神的名,也就得著了神的賜福。

         備註:請注意聖經的用詞,人對人是「祝福」,神對人是「賜福」。許多基督徒往往混淆不清。

   〔話中之光〕()23~26節這些祝福的話不是出於人的情願,而是出於神向人的心意,神就是喜歡這樣的與人面對面,沒有間隔的向人傾倒祂的祝福,祂長久以來在人身上所要作成的就是這個心意。

         ()人分別出來就讓神得著人,神得著人是神極大的滿足,神的心願在人中間成全了,祂的祝福連同祂自己就向人無限的傾注。人接受分別就是接受神的祝福,分別不是失去屬地的好處,而是接受屬天的祝福。

         ()要留意的,就是神頭一次把祂的名字給人使用。這實在是一件大事,奉神的名的實意就是人與神聯合,使用神的名字的人就在地上代表了神。我們也明白「奉神的名」就是「在神的名字裡」,也就是在神裡面,人在神裡面,神一切的所有都成了人的所有。這個祝福是人先進入神的豐盛裡,然後從神的豐盛中流出祝福來。我們不可忽略,這樣的流出祝福,還是根據神得著了人。

         ()人接受祝福,必先成為祝福。我們也注意這個次序,先是祭司給以色列人祝福,然後祭司才從神接受福。就是說,祭司先成為神百姓的祝福,神的福也就顯在祭司身上。在五餅二魚的神蹟上,門徒所作的也是這個原則,先讓神的恩典流過去供應人,然後才享用恩典,不讓恩典流過而自己先去享用,就不會得著恩典,因為恩典本身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賜恩的主。因此人必須先脫離自己,讓神得著人作祂輸送祝福的導管,祂的祝福才會豐豐富富的顯在人的中間。

 

叁、靈訓要義

 

【拿細耳人的條例】

   一、拿細耳人所當守的條例(1~8)

         1.「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2):拿細耳人表徵主耶穌基督,祂在地上絕對分別出來歸給神。

         2.「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3):表徵禁絕一切屬地的享受。

         3.「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3~4):表徵甚至戒絕一切與屬世享受有關連的事物。

         4.「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5):表徵絕對順服神,約束自己決不出頭。

         5.「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5~7):表徵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保守自己不受死亡的玷污。

   二、若因親人之死沾染污穢當如何潔淨(9~12)

         1.「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9):表徵若無意中被死亡玷污,便須徹底(第七日)認罪。

         2.「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10~11):表徵要在神面前贖罪,並有新的起頭(第八日),重新奉獻自己為神而活。

         3.「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12):表徵已往的成就都不算數,並為新的開始獻贖愆祭。

   三、拿細耳人滿期還俗的條例(13~21)

         1.「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13~1416):為還俗獻贖罪祭表徵向神贖罪,又獻燔祭表徵今後一生活著為神。

         2.「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14~1517):又獻平安祭感謝神恩,並獻素祭和奠祭表徵在人性裡彰顯基督,一生澆奠給神。

         3.「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18):表徵應許今後一生過順服神的生活。

         4.「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19~20):表徵今後一生在基督復活生命的能力(搖祭),奔跑(前腿)天路,並享受聖靈中的喜樂(喝酒)

         5.「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21):表徵誓願遵行神的旨意。

   四、當如何為以色列人說祝福的話(22~27)

         1.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23~24):表徵願信徒都:(1)在神的愛裡蒙福;(2)在神的大能裡蒙保守。

         2.「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25~26):表徵願信徒都:(1)在神的面光中蒙恩典;(2)在神的看顧中得平安。

         3.「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27):表徵要在三一神的實際中(奉我的名)給人祝福,神也樂意成全我們為別人求福的心願。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