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十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聖別生活的條例】 一、進迦南地後獻祭的條例(1~16節) 二、吃那地糧食獻舉祭的條例(17~21節) 三、誤犯和故意犯分別處分的條例(22~31節) 四、犯安息日者處分的條例(32~36節) 五、衣服邊上作繸子並釘藍細帶子的條例(37~41節) 貳、逐節詳解 【民十五1】「耶和華對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摩西說」:2~16傑說到進迦南地後獻祭的條例。 【民十五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你們居住的地、就是我所賜給你們的地、」 〔原文字義〕「曉諭」說話,講論;「賜給」給,置,放。 〔文意註解〕「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賜給你們居住的地』即指迦南美地。 【民十五3】「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呂振中譯〕「若要從牛群羊群中取為火祭獻與永恆主,無論是燔祭、是別的獻祭、不拘是要還特許的願、或是要做自願獻的祭、或是你們的制定節期上做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願意」做,製作,完成;「火祭」用火獻的祭;「平安祭」感恩;「特許」卓越的,非凡的;「願」誓言;「奉給」(原文與「願意」同字);「馨香(原文雙字)」安靜,舒坦,寧靜(首字);香氣,芳香(次字)。 〔文意註解〕「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若願意』即指自願的;『火祭』指須用火焚燒的獻祭。 「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燔祭』整個祭物用火焚燒;『平安祭』僅部分祭物用火焚燒,其餘的歸祭司享用;『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指平安祭中的兩種。 「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節期』指《利未記》二十七章中的七節期,以及安息日、安息年所當獻的祭;『馨香之祭』指會發出馨香之氣的火祭。 〔靈意註解〕「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馨香的火祭表徵耶穌基督一生全然為神而活,在神面前滿有馨香之氣。 〔話中之光〕(一)屬靈的爭戰不是在人數、裝備、訓練、士氣,和各種功能的組織上決勝負,而是在把事物背後的屬靈權勢打倒。人自己不能打倒撒但,只有支取神的大能才能使撒但倒下去,而人與神的關係必須要對,然後才能取用神的能力。 (二)獻祭的指示一面是使他們知道,他們仍然是活在應許的指望中,這指望並不因管教而失去,又一面使他們知道,神仍然是悅納他們對神的尋求。外面的生活是飄流,裡而卻是有神的安慰與體恤。 【民十五4】「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一、和油一欣的四分之一、調和做素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供物」奉獻物,禮物;「調和」攙和,混合,混同。 〔文意註解〕「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供物』即指禮物,原用來指所有祭物,但此處指素祭的祭物;『伊法十分之一』約折合二點二公升;『一欣四分之一』約折合四點六公升;『素祭』指不含祭牲的獻祭。 〔靈意註解〕「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4,6節):素祭表徵耶穌基督在世為人(細麵),因有聖靈(油)的調和,祂的生活全然無罪。 〔話中之光〕(一)本節明顯的指出素祭的地位,原因是神要他們認真的明白:(1)只有實際的照著神的心意去生活,人在神面前才能正確,才可脫離失敗;(2)沒有聖靈的調和與管洽(調油),人一定活在自己裡,所以靈的調和與管治是生活中所不能缺少的。總之,神要祂的百姓留心實際的屬靈生活,不要把屬靈的事物變作宗教儀文,不然的話屬靈的事物就失掉它的意義和作用。神不要祂的百姓再走加低斯的失敗之路。 【民十五5】「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呂振中譯〕「你也要豫備酒一欣的四分之一做奠祭、連燔祭、或跟別的宰獻祭、跟每一隻綿羊羔一同獻;」 〔原文字義〕「預備」做,製作,完成;「奠祭」奠酒。 〔文意註解〕「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奠祭』指澆奠酒。 〔靈意註解〕「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5節):奠祭表徵耶穌基督將祂自己澆奠給神。 〔話中之光〕(一)倒出自己(奠祭)是生活中的最重要功課。人的自己不倒出,神的工作就受阻擋。 【民十五6】「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呂振中譯〕「或是要跟公綿羊一同獻呢、你就要豫備細麵伊法的十分之二、用油一欣的三分之一調和做素祭;」 〔原文字義〕「調和」攙和,混合,混同。 〔文意註解〕「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伊法十分之二』約折合四點四公升;『一欣三分之一』約折合四點九公升。 【民十五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呂振中譯〕「你也要用酒一欣的三分之一做奠祭、獻與永恆主、做怡神之香氣。」 〔原文字義〕「奠祭」奠酒;「馨香(原文雙字)」安靜,舒坦,寧靜(首字);香氣,芳香(次字)。 〔文意註解〕「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馨香之祭』指會發出馨香之氣的火祭。 【民十五8】「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你若豫備小公牛做燔祭或是別的宰獻祭、要還特許的願、或是做各樣的平安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平安祭(首字)」祭物;「平安祭(次字)」平安祭。 〔文意註解〕「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這裡提到兩次『平安祭』,請參閱【原文字義】。 〔靈意註解〕「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8~10節):燔祭表奉獻,平安祭表感謝;馨香的火祭表徵耶穌基督一生全然為神而活,在神面前滿有馨香之氣。 【民十五9】「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呂振中譯〕「你就要把細麵伊法的十分之三、用油半欣、調和做素祭、連小公牛一同獻上;」 〔文意註解〕「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伊法十分之三』約折合六點六公升;『半欣』約折合一點八公升。 【民十五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呂振中譯〕「也要用酒半欣做奠祭獻與永恆主為怡神香氣之火祭。」 〔文意註解〕「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酒半欣』與『油半欣』(參9節)同量。 【民十五11】「“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呂振中譯〕「獻每一隻牛、或每一隻公綿羊或羊、或是每一隻公綿羊羔或山羊羔、都要這樣辦理;」 〔原文字義〕「辦理」做,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意指每隻不同的祭牲,都要照前述的的素祭和奠祭比例分別配合。 〔靈意註解〕「每隻都要這樣辦理,…按著隻數都要這樣辦理」(11~12節):同獻的素祭都按每隻祭牲辦理。 【民十五12】「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著隻數都要這樣辦理。」 〔呂振中譯〕「照你們所豫備的數目、你們就按那數目對每一隻這樣辦理。」 〔文意註解〕「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著隻數都要這樣辦理」:意指按所預備的不同祭牲隻數,都要照前述的的素祭和奠祭比例分別配合。 【民十五13】「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呂振中譯〕「凡本地人獻怡神香氣之火祭給永恆主、都要這樣辦理這些事。」 〔文意註解〕「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本地人』指以色列人。 〔靈意註解〕「凡本地人…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13~16節):適用於一切信徒。 【民十五14】「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呂振中譯〕「若有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僑、或有人世世代代在你們中間的、要獻怡神香氣之火祭給永恆主,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怎樣辦理。」 〔文意註解〕「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外人』意指寄居的外族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意指無論其寄居的年日多長。 「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意指與以色列人同一條例。 〔話中之光〕(一)14~16節這些話啟示了神悅納人,只有時間先後的分別,只要人尋找神,就沒有種族的限制。人若領受神這樣寬廣的心,也就知道神是如何的願意向人傾倒祂的所有,因而就寶貴常留在神的恩中。 【民十五15】「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呂振中譯〕「至於大眾、無論是你們、或寄居你們中間的外僑、都只有一樣的條例、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在永恆主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怎樣。」 〔原文字義〕「例」法令,條例;「定例」(原文與「例」同字)。 〔文意註解〕「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都歸一例』意指一樣的條例(參16節)。 「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民十五16】「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呂振中譯〕「無論是你們、或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僑、都只有一樣的法規、一樣的典章。』」 〔原文字義〕「條例」律法,指引,教誨;「典章」審判,判決,案例。 〔文意註解〕「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典章』指審判,是神對人是否遵行律法的判定。 【民十五17】「耶和華對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摩西說」:下面是說到獻舉祭和處分的條例。 【民十五18】「“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地、」 〔文意註解〕「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進去的那地』即指迦南美地。 【民十五19】「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喫那地的糧食那時候,就要把提獻物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舉祭」升高,高舉;「獻給」貢獻,奉獻。 〔文意註解〕「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舉祭』指將手中的祭物,垂直向上舉起,上下擺動,表示獻給神。 〔靈意註解〕「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19~21節):表徵基督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 〔話中之光〕(一)每年收穫的時候就獻舉祭,藉著這一個祭,不停的題醒自己,我們是在恩典中守有今天的日子,我們的一切所有,都是神所賜的。這樣的承認神是賞賜人的主,不住的在仰望神的生活上更新。我們今天也該如此的學習仰望神的生活。 (二)生活上的富裕,常會使我們忘記神的恩典,總覺的那是我們努力奮發的結果。有一天,主會叫我們看見,若不是祂拖恩,人一切的努力都要落在虛空裡的。看得見神是賜恩的主,在任何的境遇中的難處都不能壓倒我們,因為從施恩座上所流出的,一定叫難處成了我們的食物。 【民十五20】「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呂振中譯〕「要用你們的初熟粗麥麵作哈拉餅作為提獻物來提獻,像禾場的提獻物一樣的提獻。」 〔原文字義〕「磨麵」(原文無此字);「舉祭」升高,高舉;「奉獻」貢獻,奉獻;「舉上」(原文與「奉獻」同字)。 〔文意註解〕「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餅』代表初熟之物,獻後歸給祭司享用。 「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舉禾場的舉祭』指在禾場上直接將初熟的青嫩禾穗子獻祭一樣(參利二14)。 【民十五21】「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你們世世代代要將你們的初熟粗麥麵作為提獻物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磨麵」(原文無此字);「舉祭」(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意指上述獻初熟之物的舉祭方式要成為世世代代遵行的定例。 【民十五22】「“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呂振中譯〕「『你們若作錯了事、不實行永恆主所告訴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原文字義〕「錯誤」犯錯。 〔文意註解〕「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意指若不遵行神所吩咐摩西的條例而犯錯。 〔靈意註解〕「若有誤行,…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22~24節):表徵人若犯了罪,除了悔改贖罪之外,還要積極討神喜悅,奉獻今後一生為神而活。 【民十五23】「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呂振中譯〕「就是永恆主由摩西經手所吩咐你們的一切事,從永恆主吩咐的那一天起,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文意註解〕「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意指上述那一切的條例,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應當遵行的定例。 【民十五24】「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呂振中譯〕「那事若是誤〔或譯:不知不覺〕行的、是會眾之眼所看不出的,那麼全會眾就要將一隻牛、就是小公牛、做燔祭、做怡神之香氣獻永恆主,連牛和同獻的素祭和奠祭,依照典章而行,也獻一隻多毛公山羊做解罪祭。」 〔原文字義〕「誤行」無心的過失,因疏忽而造成的罪;「典章」審判,判決,案例。 〔文意註解〕「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意指因不知到而犯錯。 「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意指知道了之後,先獻燔祭、素祭和奠祭,然後獻贖罪祭。 【民十五25】「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併奉到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祭司要為以色列人全會眾行除罪禮,他們就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故此他們因自己的錯誤只須把供物、就是獻與永恆主的火祭、和解罪祭、奉到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錯誤」無心的過失,因疏忽而造成的罪。 〔文意註解〕「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意指24節所述的因不知到而犯錯,經祭司為全會眾獻祭後必蒙神赦免。 「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併奉到耶和華面前」:『供物』指祭物。 〔靈意註解〕「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25~26節):表徵凡真心悔罪者必蒙神赦免。 〔話中之光〕(一)「必蒙赦免」是神的應許,是罪得解決的保證。取用這應許使人不再受罪的纏擾和轄制,在承受神應許的產業上可以坦然。神實在紀念人,也體恤人,祂定意要人蒙恩,接受祂命定的祝福,祂不但給人脫出罪的權勢的恩典,也不使人受罪的傷害,更不讓罪在人的心中留下陰影,因為祂的應許是這樣的明確,「必蒙赦免」。 【民十五26】「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僑、就蒙赦免,因為就眾民來說、這錯是誤〔或譯:不知不覺〕行的。」 〔原文字義〕「誤犯」無心的過失,因疏忽而造成的罪。 〔文意註解〕「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意指不論身分和地位,在神赦罪的條例下,一律平等。 〔話中之光〕(一)神給人赦罪的恩典,並不是鼓勵人放心的犯罪,因為贖罪祭是指明給誤犯罪的人享用的,對於存心犯罪的人,擅敢行事,明知故犯的,就是不把神放在眼中,以自己為神,這樣作的結果必定是死亡,不能享用神的憐憫,因為他不以神為神。 【民十五27】「“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呂振中譯〕「『一個人若誤犯〔或譯:不知不覺〕了罪,他就要獻一隻一歲以內的母山羊做解罪祭。」 〔原文字義〕「誤犯」無心的過失,因疏忽而造成的罪;「罪」錯失目標,不中的。 〔文意註解〕「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若有一個人』意指個別犯錯。 〔靈意註解〕「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27~28節):犯罪者必須悔改認罪,取用基督的救贖。 【民十五28】「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呂振中譯〕「祭司要為那作錯了事誤〔或譯:不知不覺〕犯了罪的人在永恆主面前行除罪禮,為他除罪,他就蒙赦免。」 〔原文字義〕「誤行」迷路,出錯;「犯罪」錯失目標,不中的。 〔文意註解〕「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犯罪的時候』意指當知道自己犯罪之時。 【民十五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什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呂振中譯〕「對於作錯了事的、無論是以色列人中的本地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僑、都只有一樣的法規。」 〔原文字義〕「誤行」無心的過失,因疏忽而造成的罪;「條例」律法,指引,教誨。 〔文意註解〕「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什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必歸一樣的條例』意指無論其身分如何,贖罪的條例只有一個。 〔靈意註解〕「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29~31節):基督之外,別無拯救。 【民十五30】「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呂振中譯〕「但那以高傲手段行事的人、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是褻瀆永恆主的,那人總須從他的族人中被剪除。」 〔原文字義〕「擅敢(原文雙字)」升起,舉起(首字);手(次字);「行事」做,製作,完成;「褻瀆」褻瀆,辱罵;「剪除」砍掉,砍下。 〔文意註解〕「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擅敢行事的』意指明知故犯的;『褻瀆了耶和華』意指膽敢公然違抗神。 【民十五31】「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呂振中譯〕「因為他藐視永恆主的話,違犯永恆主的命令,那人總須被剪除;他的罪罰必歸在他身上。』」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鄙視;「違背」破碎,破壞;「罪孽」罪惡,不公正。 〔文意註解〕「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這兩個子句的意思相同:藐視與違背、言語與命令都同義。 「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意指凡故意抗命的,就須承擔罪孽而被治死。 〔話中之光〕(一)神樂意赦免無心而誤犯過錯之人,只要盡快承認錯誤,改正過來就可以了;但是藐視神,存心犯罪之人,要受到嚴厲的處罰。人存心犯罪,是出於對神態度不當。孩子不順服父母,自然引起家長的嚴責。 【民十五32】「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在曠野時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原文字義〕「遇見」找到,發現;「撿」聚集;「柴」木材,枝條。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安息日』規定安息日不可作工(參出三十一14);『撿柴』是為生火,但安息日連生火也不可以(參出三十五3),撿柴是否犯法,尚無明文可查。 〔靈意註解〕「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將他收在監內」(32~34節):表徵重視干犯安息日。 【民十五33】「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呂振中譯〕「那些遇見撿柴人的、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和全會眾那裏。」 〔原文字義〕「帶到」帶來,使靠近。 〔文意註解〕「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遇見他撿柴的人』指見證人;『全會眾』可能指代表全會眾的長老。 【民十五34】「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呂振中譯〕「他們把那人安置在看守所裏,因為須要怎樣辦他、還未明示出來。」 〔原文字義〕「收在」休息;「指明」弄清楚,宣告。 〔文意註解〕「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撿柴明顯屬違法的行為,但如何處分,尚未指明,故暫時收監,等候神的命令。 【民十五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呂振中譯〕「於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那人必須被處死;全會眾要在營外扔石頭把他砍死。』」 〔原文字義〕「總要…治死(原文雙同字)」殺死,治死。 〔文意註解〕「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意指他干犯了安息日,必須將他治死(參出三十一14)。 「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在營外』可能是為了避免玷污營地。 〔靈意註解〕「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35~36節):干犯安息日者要被治死,表徵人不接受神的恩典,憑自己的力量而活,這樣的人生沒有意義。 【民十五36】「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全會眾就把那人拉出營外,扔石頭砍他、砍到死去,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原文字義〕「帶到」前往,出來。 〔文意註解〕「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全會眾參與執行死刑,可令會眾受到警戒(參徒五5,10~11)。 〔話中之光〕(一)摩西是等候神命令他如何作,他才敢作,他不敢自作主張。我們若不肯等一等,神的工作就要大受虧損!我們有一個重大的責任應當負的,就是我們必須清楚明白神的吩咐,然後才來作神的工。神的命令就是表明神的心所願意的。我們必須有了神的命令,才有動作,才能得神的喜悅。 【民十五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38~41節說到衣服的條例。 【民十五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的四角上作繸子,又在每角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紫細帶子;」 〔原文字義〕「繸子」繸子,一綹頭髮;「細帶子」細繩,搓成的線。 〔文意註解〕「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繸子』指衣服邊緣上的鬚狀摺邊。 「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藍細帶子』白色的繸子上的藍帶,很醒目;藍色表徵屬天。 〔靈意註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38~39節):『繸子』美觀醒目,含有提醒的意思;『藍細帶子』表徵屬天(藍)的約束(帶子)。 〔話中之光〕(一)藍是代表天的顏色,是叫他們記得天上的事。所以我們信主的人所穿的衣服,應當有屬天的味道。不要顯露像世界的人一樣,不要馬馬虎虎像世界的人一樣,不要穿得太考究像世界的人一樣。 (二)以色列人要在世世代代在衣服上作繸子。這條藍帶表徵屬天的愛與深度。這蔚藍色的天空,或遠處的地平線,或壯麗的冰河,或深邃的湖沼,或希望的眼光,或柔和的自然,都說明深厚與恒久的愛,照射神至上的愛。所以佩帶起來,提醒我們有關永恆與未見之光輝。 (三)我們不是只要外在的表像。外在的事物無論怎樣好看,日久必變為平淡與庸俗。當我們司空見慣之後,這些就不能引動我們的思想。但是如果我們仰望聖靈,祂必教導我們一切的事,使我們常常在心中思想。祂必是提醒我們,將基督帶到我們的心思之中,常保持在我們屬靈的視野裡。 (四)藍帶使我們「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我們不可隨從肉體,要隨從聖靈。在我們的心志言行方面不可隨從自己的意欲。求神饒恕我們,因為我們的失敗的原因就在這裡。但是我們可以祈求聖靈使藍帶放在我們眼前,使我們看見主的容美,願意遵行祂的旨意與命令。我們要將主的愛,好似藍帶盤在身上,決不片刻忘記神對我們的要求,祂是不可見的永恆的神。 【民十五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呂振中譯〕「這要做你們的繸飾物,好叫你們一看見、就記得永恆主的一切命令、而去遵行,不隨着自己的心意和眼目亂跑、就是你們素常所隨着跑、而變節〔原文:行邪淫〕服事別的神的;」 〔原文字義〕「佩帶」(原文無此字);「紀念」回想,回憶;「隨從(原文雙字)」搜尋,探索(首字);在…之後(次字);「心意」心思,思想;「邪淫」姦淫,做妓女。 〔文意註解〕「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這繸子』指釘藍細帶子的繸子,其目的是為提醒選民要紀念神的命令。 「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心』與『眼』是人的問題根源;遵行神的話,能對付隨從自己的心與眼,討神喜悅。 〔話中之光〕(一)神叫以色列人佩帶這繸子,是要他們警醒,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乃要尋求耶和華。敬拜偶像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一心指望從假神獲得幸運、亨通、長壽以及爭戰的勝利,同時也要求權力與威望。敬拜真神則完全相反,基督徒必須捨己,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指望神來服事我們,乃是我們要事奉祂,不圖任何報答。我們事奉神,因祂是配受尊崇的。 (二)有的人容易忘事;其實問題在於注意力不能集中。幫助記憶的方法,是作一個記號,叫你看到那記號,就記起其所代表的事物。在古代,有些民族在石頭上,或樹幹,樹皮上,刻畫下記號,好幫助記憶。相傳古人「結繩記事」,就成為文字的起源。不少人認為以色列人比較聰明,卻不知他們有個很大的缺點,就是記憶力普遍很差,極容易忘記神的恩典,忘記神叫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 (三)神要祂的兒女脫離敗壞的行為,有新生的表現;因此,衣服底邊上要釘藍色的帶子,表明是屬天的,不屬世界;「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2~3)。這樣,在行走的時候,腳步舉動,屬天的聖潔就到,提醒穿這衣服的人,要記得有好的行動,與所蒙的恩相稱。 【民十五40】「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 〔呂振中譯〕「使你們記得我的一切命令、而遵行,又使你們成聖別、歸於你們的神。」 〔原文字義〕「成為」變為;「聖潔」神聖的,聖潔的。 〔文意註解〕「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真理叫人分別為聖(參約十七19),歸給神自己。 〔靈意註解〕「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40~41節):神子民配戴釘了藍細帶子的繸子,時刻被提醒,紀念並遵行神的話,藉此分別為聖歸給神。 【民十五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呂振中譯〕「『我永恆主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做你們的神:我永恆主你們的神。』」 〔文意註解〕「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神是人救恩的源頭。 「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神拯救人的目的,是把人分別出來歸給祂自己。 叁、靈訓要義 【聖別生活的條例】 一、獻祭的條例(1~21節): 1.「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3節):馨香的火祭表徵耶穌基督一生全然為神而活,在神面前滿有馨香之氣。 2.「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4,6節):素祭表徵耶穌基督在世為人(細麵),因有聖靈(油)的調和,祂的生活全然無罪。 3.「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5節):奠祭表徵耶穌基督將祂自己澆奠給神。 4.「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8~10節):燔祭表奉獻,平安祭表感謝;馨香的火祭表徵耶穌基督一生全然為神而活,在神面前滿有馨香之氣。 5.「每隻都要這樣辦理,…按著隻數都要這樣辦理」(11~12節):同獻的素祭都按每隻祭牲辦理。 6.「凡本地人…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13~16節):適用於一切信徒。 7.「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19~21節):表徵基督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 二、贖罪的條例(22~31節): 1.「若有誤行,…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22~24節):表徵人若犯了罪,除了悔改贖罪之外,還要積極討神喜悅,奉獻今後一生為神而活。 2.「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25~26節):表徵凡真心悔罪者必蒙神赦免。 3.「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27~28節):犯罪者必須悔改認罪,取用基督的救贖。 4.「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29~31節):基督之外,別無拯救。 三、安息日的條例(32~36節): 1.「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將他收在監內」(32~34節):表徵重視干犯安息日。 2.「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35~36節):干犯安息日者要被治死,表徵人不接受神的恩典,憑自己的力量而活,這樣的人生沒有意義。 四、衣服繸子釘藍細帶子的條例(37~41節): 1.「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38~39節):『繸子』美觀醒目,含有提醒的意思;『藍細帶子』表徵屬天(藍)的約束(帶子)。 2.「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40~41節):神子民配戴釘了藍細帶子的繸子,時刻被提醒,紀念並遵行神的話,藉此分別為聖歸給神。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