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民數記第十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調製和使用除污穢水的條例】

   一、宰殺純紅母牛燒成灰調製除污穢的水(1~10)

   二、不潔淨的人或物須灑除污穢水才能潔淨(11~19)

   三、不灑除污穢水和摸除污穢水者的條例(20~22)

 

貳、逐節詳解

 

【民十九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亞倫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本章是告訴我們除污穢水的製法和用法。『曉諭摩西、亞倫』授權摩西監督,責成亞倫執行。

 

【民十九2「“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呂振中譯〕『永恆主所吩咐禮節律的條例是這樣說:你要告訴以色列人把一隻完全沒有殘疾、身上沒有毛病、未曾負軛的赤色母牛、牽到你這裏來。

   〔原文字義〕命定」命令,吩咐,指示;「律法」律法,指引,教誨;「律例」法令,條例;「沒有殘疾(原文雙字)」無瑕疵,無污點,無缺陷(首字);完全的,健全的(次字)

   〔文意註解〕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以色列人剛發生可拉黨人活活墜落陰間,並因抱怨而遭瘟疫死了一萬多人(參十六3349),害怕自己因得罪神而死亡(參十七12~13),故此命定如下的律例。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沒有殘疾』指身體沒有缺陷(參利二十二20~22);『未曾負軛』指尚未投身勞動服役;『純』指沒有瑕疵;『紅』血和火的顏色;『母牛』非為獻祭,乃為特殊目的。

   〔靈意註解〕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表徵基督:(1)完全無瑕疵;(2)未曾被世界使用過;(3)是神備作替人擔罪。

   〔話中之光〕()純紅母牛」,在聖經裏,性別是大有意義的。一切為著真理見證的,都是用男性。一切為著經歷生命的,都是用女性。這裏不用公牛,用母牛。因為這是代表主在我們身上主觀方面的工作。得救的信徒,每天都須取用主寶血潔淨的能力。

         ()母牛表明了基督耶穌的所是,雖然眾人犯了罪,只要基督耶穌一個人替眾人死就夠了,祂的死就能除去死的不潔。罪使人與神隔絕,死亡使人心思上常背重擔,不得釋放與安息,但全然聖潔的生命的主,把這一切都除掉。

 

【民十九3「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呂振中譯〕要把牛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人就要把牛牽出營外,在他面前去宰。

   〔原文字義〕交給」給,置,放;「宰」屠宰,擊打。

   〔文意註解〕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僅次於大祭司亞倫,由他代表亞倫監督宰殺紅母牛,以免大祭司暫時不潔淨(7)而危及職務;『到營外』預表主耶穌在城外受苦(參來十三11~12),亦即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被釘十字架(參太二十七3335)

   〔靈意註解〕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表徵基督在城外各各他山上被釘在十字架上。

   〔話中之光〕()祭司以利亞撒是亞倫的兒子,在此凸顯神的兒子基督。在神救贖的計畫裡,具體執行了作的都是作兒子的主耶穌,每一件事都是祂親自去處理的。贖罪與使人潔淨的工作,除了神的兒子以外,再沒有一個人配作這一件大事。他給人解決問題,也闡明所解決的事的意義。

         ()「營外」是神不與人同在的範圍,母牛是殺在營外,表明了背負著罪的人,都不在神的紀念裡,就是神的兒子擔當人的罪的時候,神也掩面不看祂。

 

【民十九4「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呂振中譯〕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取點兒血,將血向會棚前面彈七次。

   〔原文字義〕蘸」(原文無此字);「彈」噴出,灑。

   〔文意註解〕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蘸這牛的血』宰殺時用盤子裝血(參出二十七3);『向會幕前面』朝向會幕前面,象徵在神面前;『彈七次』表徵完全贖罪。

   〔靈意註解〕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表徵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在神面前完全除去人的罪。

   〔話中之光〕()「七次」的彈血是肯定了人完全接受罪的動作,向神承認有了罪就該死亡,不該蒙憐憫,藉著這樣作來表明認識罪人的地位。

 

【民十九5「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呂振中譯〕人要在他眼前燒這母牛,牛的皮和肉、和血、連糞、都要燒。

   〔原文字義〕焚燒」燃燒,燒盡。

   〔文意註解〕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意指將這隻紅母牛完全焚燒,表徵主耶穌完全為人的罪犧牲自己。

   〔靈意註解〕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表徵基督為罪人在神面前作了燔祭。

 

【民十九6「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呂振中譯〕祭司要把香柏木、脣形薄荷蘸在這水中,朱紅色線、丟在燒牛的火中。

   〔文意註解〕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香柏木、牛膝草』從最大到最小(參王上四33),表徵全世界,也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參加六14);『朱紅色線』表徵贖罪(參書二18);『丟在燒牛的火中』表徵主耶穌受死贖罪的功效。

   〔靈意註解〕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表徵基督降卑為人,品格高尚,散發香氣,足能替人擔罪。另意:從香柏木到牛膝草,表徵世界(參王上四33),朱紅色線表徵「我」這個罪人,也都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參加六14)

   〔話中之光〕()在焚燒牛的時候,把代表人的高貴的香柏木,並表明人的卑賤的牛膝草,和表明罪的朱紅色線都丟在火中,這樣作是承認不管是人的好或人的壞,只要和罪一發生關係,都不能存留,要完全的燒掉。

         ()若不是神的兒子作的工,人是不甘心把人自己眨到這樣低的境地,肯承認自己完全不是。但人對自己只要有一點點的保留,這一個保留就會引進罪,引進死亡,引進不潔淨。

         ()王上四33說所羅門的智慧,是從香柏木,一直講到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整個世界。所以香柏木和牛膝草,是代表整個世界,整個宇宙。賽一18說到朱紅色是代表我們的罪。這裏給我們看見一張十字架的圖。主耶穌將祂自己獻上給神時,祂把我們所有的罪,把全世界所有的罪,都包括在裏面,一起燒掉。大罪、小罪,沒有一件罪不在裏面;過去的、今天的和將來的罪,也都在裏面。

 

【民十九7「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呂振中譯〕祭司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身,然後進營;但那祭司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不潔淨」(禮儀上)成為不潔的。

   〔文意註解〕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表徵擔罪。

         「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洗衣服,用水洗身』即指潔淨的手續(參利十七15~16)

   〔靈意註解〕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7~8):表徵是我們的罪把基督釘十字架。

 

【民十九8「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呂振中譯〕那燒牛的人也要用水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身,但他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不潔淨」(禮儀上)成為不潔的。

   〔文意註解〕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燒牛的人』祭司的幫手,必須是利未人。

 

【民十九9「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呂振中譯〕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把母牛的屍灰收拾起來,安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給以色列人會眾保留着、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是除罪染的。

   〔原文字義〕潔淨」(禮儀上)潔淨的;「調做」職務,功能;「除」(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潔淨的人』即指沒有沾染污穢,或已行過潔淨手續的人,肯定不是那祭司和燒牛的人(7~8);『母牛的灰』就是母牛、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混合在一起的灰(5~6)

         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存在』原文是單數詞;『營外潔淨的地方』根據猶太人的傳說,被分存在三個地方:(1)一份存在聖所之內;(2)一份存在橄欖山上;(3)第三份則分別存在利未人的儲物室內;但這裡的『地方』原文也是單數詞,故解經家推定是營外倒灰之所(參利四12)

         「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除穢的水』是潔淨儀式上所使用的灰水,用來潔淨以色列人誤摸死屍(13),或其他誤犯成為不潔(14~16),並非用來潔淨道德行為方面的罪污;『除罪』指除去禮儀上不潔淨之罪。

   〔靈意註解〕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表徵基督救贖的能力,永遠有功效。

         「調做除穢的水」:是用母牛的灰與活水調製的,靈意請參閱17節註解。

   〔話中之光〕()紅母牛的被燒,不是為著應付我所知道的已往的罪,乃是為著預備我將來所要有的一切的污穢。主耶穌的工作,有一不分就像這一個紅母牛的灰一樣。所有贖罪的功效都在裏面。換一句話說,不需要主替我再作第二次的工作,乃是在祂救贖的工作裏,已經有預備,是為著我將來一切的污穢、不潔淨。在祂的救贖裏,都已經完全預備了。

         ()灰在聖經裏,就是最末後的東西。全世界任何的東西,最末後的一個形狀、樣子,就是灰。並且灰是不能改變的,灰是最靠得住的,灰是不朽壞的,灰也不能敗壞。紅母牛燒成功作灰,就是把主的贖罪擺在那裏,到了那一個情形,是永遠不更改,永遠沒有法子把它換一個樣子的。主替我作的贖罪工作,是沒有法子更改的,是最靠得住的。所以,我們的救贖,是永遠有功效的。

         ()紅母牛的灰,就是表明十字架已往的工作,是為著今天的用處。或者說,十字架的功用,是為著將來一切的需要。這是專門為著對付將來的。主耶穌的救贖,是夠我用一輩子的。

         ()神子基督耶穌,到世上來,是為叫世人因信祂而得潔淨,就受苦受死。聖經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這灰有除罪的功用,但卻不能帶進營內。因為這灰是罪的工價所遺留的痕跡,凡是沾上罪的事物,都不能擺進神的範圍內。罪也好,死也好,人只要觸摸著它,人就成為不潔淨。神掩面不看那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原因也就在這裡。

 

【民十九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呂振中譯〕那收拾母牛屍灰的把衣服洗淨,但他還是不潔淨到晚上。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僑、做永遠的條例。

   〔原文字義〕收起」採收,招聚;「外人」旅居者;「定例」法令,條例。

   〔文意註解〕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收起母牛灰的人』就是前面所提『潔淨的人』(9),因收拾母牛的灰而成為不潔淨。

         「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這個條例無論對何種人,乃是永遠不可更改的。

   〔靈意註解〕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表徵認罪悔改,才能取用基督的救贖。

   〔話中之光〕()這定例有兩個重要的內容,一是無罪的代替有罪,才能使人得潔淨。另外的一個是,罪與死的觸摸,—定使人不潔。以色列人當日所注重的是身體的死亡,我們現今所該注意的是屬靈的死亡,不能與神有交通就是屬靈的死亡,這種光景不能作過久的停留,越快脫離越好,因為這些在神的眼中是最可憎的。

 

【民十九1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

   〔呂振中譯〕『那觸着死人、觸着任何人類屍體的、就不潔淨七天。

   〔原文字義〕摸」碰觸,伸出。

   〔文意註解〕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意指凡摸觸人的死屍的,就在禮儀上成為不潔淨,長達七天,這與摸觸動物死屍不同,後者僅不潔淨到晚上(參利十一28)

   〔靈意註解〕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11~12):表徵在神的眼中看來,死亡是完全(七天)污穢不潔,必須取用基督復活的生命(第三天),來除去自己生命中的不潔。

   〔話中之光〕()死亡是罪的結果,比罪更不潔淨,是神眼中最可憎的事。神挽回人的要求是很徹底的,因為挽回的目的是恢復神的榮耀在人的身上,所以神一定把人身上的污染全部除去,那怕是一點點,都不能讓它留下。

         ()11~16節給我們清楚的看到,對於罪和死,我們必須很嚴密的封閉它,並拒絕接受它。萬一給沾汙了,馬上要使用除污穢水去潔淨自己,接受除污穢水就是承認罪人該接受罪的工價,也是表明只有接受神的方法才能恢復潔淨。

 

【民十九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呂振中譯〕那人在第三天第七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除罪染,他就潔淨了;在第三天第七天他若不除罪染,他就不潔淨。

   〔原文字義〕穢的水」(原文無此詞);「潔淨」潔淨(動詞,首字、第三字);成為潔淨的(形容詞,次字、第四字)

   〔文意註解〕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第三天』是主復活的日子,此處表徵承認主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參羅四25);『第七天』七是完全的數目字,表徵從不潔淨中得著完全的釋放。

         「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第三天第七天』這兩個日子的特殊性,請參閱民三十一19

   〔話中之光〕()除污穢的水預表神的兒子所作的。神的兒子所作的在各方面解決罪所帶來的缺欠,不管罪使人殘缺到怎樣的地步,神的兒子所作的都使殘缺的人恢復完全,因為神兒子所作的,不是只解決人的一個問題,而是解決人全部的問題。

         ()第三天是主從死裡復活的日子,復活的事實是在第三天顯出,復活的經歷也是在第三天完成。人脫離死亡而進入完全的潔淨,是因著接受死而復活的基督,這一個接受就使人有了勝過死亡的復活生命。關鍵就在這裡,是復活的生命除掉死亡,所以沒有復活的生命,就不能勝過死亡,沒有復活的生命的經歷,就不能恢復進入安息。

         ()第七天是一周之末,過了第七天就是一個新周的開始,在以色列人的曆法中,第七天的晚上就是第八天的開始。完全的脫離不潔,結束死亡的沾染,在復活的生命裡進入新的生活,這人就潔淨了。

 

【民十九13「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呂振中譯〕凡觸着死人、觸着死了的人類的屍體、而不除罪染的、就要讓永恆主的帳幕不潔,這人必須從以色列中被剪除;因為除污穢的水沒有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他所蒙的不潔還在他身上。

   〔原文字義〕玷污」玷污,褻瀆;「剪除」砍掉,砍下;「污穢」禮儀上不潔淨(首字);道德與宗教上不潔淨(次字)

   〔文意註解〕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表示一個人的不潔淨,不僅關係到他自己,甚至會影響到全會眾,乃至神的居所(參利十五31)

         「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意指罪污若不除去,在神眼前仍然不潔(參耶二22)

   〔靈意註解〕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表徵死亡的玷污,必須接受基督的救贖,否則就沒有活著的意義。

   〔話中之光〕()紅母牛的灰所調製的除罪水具有如下的特點:(1)沒有殘疾,勝過病原;(2)未曾負過軛,幼嫩的;(3)純紅,是血的顏色,血中有生命;(4)雌性,有生育的能力;(5)活水,生命的供應與維持。總之,含有生命的活力,故能除去死亡的玷污。

 

【民十九14「“人死在帳棚裡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裡的,都必七天不潔淨。」

   〔呂振中譯〕『人死在帳棚裏、其法規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裏的、都不潔淨七天。

   〔原文字義〕條例」律法,指引,教誨;「進」進入,進來。

   〔文意註解〕人死在帳棚裡的條例乃是這樣」:『帳棚』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裡,帳棚是他們的居所,所以死在帳棚裡亦即死在自己的房屋裡。

         「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裡的,都必七天不潔淨」:『凡進那帳棚的』指訪問的親友;『一切在帳棚裡的』指死者家人。

   〔靈意註解〕人死在帳棚裡,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裡的,都必七天不潔淨。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14~15):表徵人生活在世界上,天天所接觸的乃是死亡,又被死亡玷污。

 

【民十九15「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

   〔呂振中譯〕凡敞開着口的器皿、就是沒有蓋上蓋、沒有封上帶子的、也是不潔淨。

   〔原文字義〕敞口」打開;「紮上」細繩;「蓋」容器的蓋子。

   〔文意註解〕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敞口的器皿』無論有無蓋子,若沒蓋上,就是敞口;『紮上蓋』指蓋得嚴密;『不潔淨』因隨時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沾染不潔。

 

【民十九16「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呂振中譯〕無論何人在田野上觸着被刀刺死的、或自己死的、或是人類的骨頭、或是墳墓、就不潔淨七天。

   〔原文字義〕摸」碰觸,伸出。

   〔文意註解〕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這些都是造成不潔的原因。

         「就要七天不潔淨」:11節是定了不潔淨的日期,本節是定了不潔淨的期限。

   〔靈意註解〕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表徵工作和社交場合,都滿了死亡的污穢,叫人受玷污。

 

【民十九17「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

   〔呂振中譯〕人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

   〔原文字義〕活」活,流動的。

   〔文意註解〕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這不潔淨的人』指11~16節所述沾染不潔的人;『活水』指流動的水;調製除污穢的水的方法,是將除罪灰和活水放進器皿裡。

   〔靈意註解〕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表徵不是相信基督救贖的「道理」,乃是藉聖靈(活水)的功用,將基督的救贖接受到心裡(器皿裡)

 

【民十九18「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

   〔呂振中譯〕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拿脣形薄荷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跟帳棚裏的眾人身上,也灑在觸着骨頭,或觸着被刺死的、或自己死的、或觸着墳墓的人身上。

   〔原文字義〕蘸在」蘸,浸入。

   〔文意註解〕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潔淨的人』即指沒有沾染污穢,或已行過潔淨手續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牛膝草是一種生長在牆上石縫中的草本植物,枝葉有毛,能吸水,以色列人在儀式中用它來蘸取血和水(參出十二22);『帳棚』指人死的帳棚(14)

         「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請參閱14~16)

   〔靈意註解〕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表徵教會中的一切人事物,都必須在謙卑的心靈裡(牛膝草),取用基督的救贖之恩(蘸在這水中)

 

【民十九19「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呂振中譯〕第三天第七天那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除了罪染;那人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原文字義〕成為潔淨」從不潔中變為潔淨;「潔淨了」成為清潔的。

   〔文意註解〕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表明死亡所造成的污穢是何等大,甚不容易除掉。

         「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意指第七天仍須加上不潔的人自己所要配合的手續,到晚上才算潔淨。

   〔靈意註解〕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表徵必須在復活生命的原則下(第三天),全然享用基督的救恩(第七天),才能過聖潔的生活。

   〔話中之光〕()在聖經的一貫原則裡,罪是用血來潔淨的,生活是藉著真道的約束而潔淨的。血的潔淨使人得生命,和恢復生命的功能,水(真道)的潔淨使人活出與復活相稱的生活。除污穢的水的作用就是潔淨生活上的污染。

         ()第三天的潔淨使人有了生命的蘇醒,但這生命在人裡面還是幼嫩,不夠成熟,因此需要更多的用神的話來潔淨,直到生命長成,全然脫出死亡的氣氛的影響,活出新造的樣式。所以第七天灑水以後,再洗衣服和洗澡,人就脫出死亡的沾染了。從我們屬靈的經歷上,很清楚的印證了除污穢的水的功用,也由此得出我們在追求過得勝生活的方向。

 

【民十九20「“但那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呂振中譯〕『但不潔淨而不除罪染的、這人必須從大眾中被剪除,因為他使永恆主的聖所蒙不潔,除污穢的水又沒有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文意註解〕但那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意指雖經過灑除穢的水,但若他本人不肯配合潔淨自己,仍然無效,是很嚴重的罪,要被治死。

         「除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單單灑除穢的水,仍然是不潔淨的。

   〔靈意註解〕但那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表徵人若不接受基督的救贖,在神面前乃是污穢不潔的,與神的國度無分無關。

   〔話中之光〕()信徒不可犯罪,不幸犯罪,就當認罪,求主寶血洗潔(約壹一7~9)。否則,要「將他從會中剪除」──這不是永遠沉淪,因為在埃及逾越節羔羊血的效力尚在;這不過將他從神之聖民的會中剪除。由恩所得的永生尚在,惟已失與神的交通──聖徒的往來,並神民所得的賞賜。

         ()死亡所帶來的污穢一定要潔淨,不尋求潔淨的人,「要將他從會中剪除」。神那麼嚴肅的宣告這事,是要人能有神一樣的心思去看死亡。死亡的可憎不是單玷污觸摸死亡的人,而是死亡的氣味留在他身上,使百姓當中摻雜了死亡,死亡又攔阻神的祝幅顯在神的百姓中間,所以神宣告說,「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

         ()神是賜生命的神,在生命中不能有死亡,死亡一進來,就毀傷了神的見證,死亡可憎的原因之一乃是在此,所以神不能容忍死亡。死亡會傳染的,這又是一個使它可憎的原因。除污穢水的潔淨功用是根據母牛的死,就是以死來償付律法的要求,去清除罪和罪的痕跡的存留。

 

【民十九21「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呂振中譯〕這要給他們做永遠的條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也要把衣服洗淨;那觸着除污穢水的、也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定例」法令,條例。

   〔文意註解〕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本章的律例是永遠不可更改的(10)

         「並且那灑除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意指有兩種人是不潔淨的:(1)灑除穢水的人,須洗衣服;(2)穢水的人,不潔淨到晚上。

   〔靈意註解〕那灑除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表徵傳福音給別人,若自己不檢點生活行為,恐怕反被棄絕(參林前九27)

   〔話中之光〕()21~22節這一連串的不潔淨,明顯的是從傳染而來的。我們常看到一些退後了的基督徒,他們的行為影響許多神的兒女也跟著他們偏離神的心意,就是死亡傳染的明證,「某某人可以這樣作,為甚麼我不可以一樣作呢?」這就是接受了死亡傳染的反應。

         ()神的話一解開,人就看見了自己的缺欠,也使與他有交通的人也看見了各自的缺欠,叫眾人都知道,人的確沒有可誇和可恃,只能切實的求主加添恩典和憐憫,使人可以活在神的光中,真正的成為神在地上的見證。

 

【民十九22「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呂振中譯〕凡不潔淨的人所觸着的物或人、也都不潔淨;觸着這物或人的人、也不潔淨到晚上。』

   〔文意註解〕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摸了不潔淨人所摸過的一切物,就會成為不潔淨。

   〔靈意註解〕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表徵得救的人要注意所摸的世事世物,因都是污穢不潔的。

   〔話中之光〕()我們信了主的基督徒,信主以後就直奔天上家鄉,跑永生的道路,而如今卻還在這個黑暗,罪惡的世界上生活。世界的引誘,魔鬼的攻擊包圍了我們的外面、罪惡、汙穢、私慾常常發動於內心。

         ()當我們正在進到神榮耀裏的路上,正在旅經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們必須丟棄顯露我們裏面的罪,我們也必須得勝世界惡魔外面的包圍。從那所有的玷污罪惡之環境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的民,歸耶和華為聖。

 

叁、靈訓要義

 

【紅母牛的灰和除污穢水】

   一、除污穢水的原料──紅母牛的灰(1~10)

         1.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2):表徵基督:(1)完全無瑕疵;(2)未曾被世界使用過;(3)是神備作替人擔罪。

         2.「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3):表徵基督在城外各各他山上被釘在十字架上。

         3.「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4):表徵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在神面前完全除去人的罪。

         4.「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5):表徵基督為罪人在神面前作了燔祭。

         5.「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6):表徵基督降卑為人,品格高尚,散發香氣,足能替人擔罪。另意:從香柏木到牛膝草,表徵世界(參王上四33),朱紅色線表徵「我」這個罪人,也都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參加六14)

         6.「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7~8):表徵是我們的罪把基督釘十字架。

         7.「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9):表徵基督救贖的能力,永遠有功效。

         8.「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10):表徵認罪悔改,才能取用基督的救贖。

   二、除污穢水的功用──除去死亡的不潔(11~1620~22)

         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11~12):表徵在神的眼中看來,死亡是完全(七天)污穢不潔,必須取用基督復活的生命(第三天),來除去自己生命中的不潔。

         2.「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13):表徵死亡的玷污,必須接受基督的救贖,否則就沒有活著的意義。

         3.「人死在帳棚裡,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裡的,都必七天不潔淨。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14~15):表徵人生活在世界上,天天所接觸的乃是死亡,又被死亡玷污。

         4.「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16):表徵工作和社交場合,都滿了死亡的污穢,叫人受玷污。

         5.「但那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20):表徵人若不接受基督的救贖,在神面前乃是污穢不潔的,與神的國度無分無關。

         6.「那灑除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21):表徵傳福音給別人,若自己不檢點生活行為,恐怕反被棄絕(參林前九27)

         7.「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22):表徵得救的人要注意所摸的世事世物,因都是污穢不潔的。

   三、除污穢水的調製和用法(17~19)

         1.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17):表徵不是相信基督救贖的「道理」,乃是藉聖靈(活水)的功用,將基督的救贖接受到心裡(器皿裡)

         2.「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18):表徵教會中的一切人事物,都必須在謙卑的心靈裡(牛膝草),取用基督的救贖之恩(蘸在這水中)

         3.「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19):表徵必須在復活生命的原則下(第三天),全然享用基督的救恩(第七天),才能過聖潔的生活。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