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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三十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命攻擊米甸人報什亭之仇】

   一、勝利帶著俘虜和擄物歸來(1~12)

   二、摩西命殺男孩和已婚婦女並潔淨自己(13~24)

   三、神命計算所餘未嫁女子和牲畜總數(25~35)

   四、出去打仗之人和全民均分人口和擄物(36~47)

   五、眾軍長為手下無一人死亡向神獻舉祭(48~54)

 

貳、逐節詳解

 

【民三十一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吩咐摩西說」:2~24節神命摩西擊殺米甸人報仇(參二十五16~18)

 

【民三十一2「“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後來要歸到你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

   〔呂振中譯〕『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然後被收殮歸你族人。』

   〔原文字義〕米甸」爭鬥;「報仇(原文雙字)」報仇,報復(首字);復仇(次字);「歸到」招集,被帶走。

   〔文意註解〕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指米甸人參與引誘以色列人在什亭拜偶像犯罪,導致以色列人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參二十五9)

         「後來要歸到你列祖那裡」:指摩西將死在約但河東岸山地(參二十七13)

   〔話中之光〕()摩西死前奉神的命,先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然後安然離世;願我們信徒都能學習摩西的榜樣,以勝過仇敵撒但為職志,死而後已。

 

【民三十一3「摩西吩咐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

   〔呂振中譯〕摩西告訴人民說:『要從你們中間把人武裝起來去打仗,好攻擊米甸人,而在米甸人身上施行永恆主的報罰。

   〔原文字義〕攻擊」軍隊,戰爭;「報仇(原文雙字)」給,置,放(首字);復仇(次字)

   〔文意註解〕摩西吩咐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此次打仗有四個特點:(1)人數不多,僅一萬二千人(5)(2)不論支派人數多寡,每一支派出兵一千人(4~5)(3)祭司菲尼哈也同行(6)(4)特別受神保護,無一人死亡(49)

         「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前面是說『報以色列人的仇』(2);可見,神子民的仇亦即神的仇,榮辱相關。

   〔話中之光〕()我們與撒但的爭戰,乃是「為耶和華報仇」。神雖自己會滅其仇,但祂卻要祂百姓與祂同工。

         ()對付神的百姓就是與神過不去,就是傷害了神,因此,神不得不懲治他們,因為他們作了撒但的工具來對付神。本節的話很嚴肅的使神的百姓認識,他們與神之間的合一的關係,經歷了摸他們就是摸神眼中的瞳人的應許。

 

【民三十一4「 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

   〔呂振中譯〕你們要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每支派一千人每支派一千人打發他們去打仗。』

   〔原文字義〕打發」打發,送走;「打仗」軍隊,戰爭。

   〔文意註解〕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每支派人數相同,暗示什亭之辱,雖僅西緬支派受影響最大(參閱二十五14註解),但事關十二支派全體的見證,故每支派都要參與此次戰役。

 

【民三十一5「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著兵器預備打仗。」

   〔呂振中譯〕於是從以色列眾族系中、每支派就有一千人交出來,共一萬二千人、都武裝好了、準備打仗。

   〔原文字義〕千萬」一千;「交出」送上,提供。

   〔文意註解〕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著兵器預備打仗」:『千萬人』希伯來慣用語,意指人數眾多;『交出』意指派遣、打發。

 

【民三十一6「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非尼哈手裡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

   〔呂振中譯〕摩西就每支派一千人打發他們去打仗,打發他們和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去打仗,非尼哈手裏拿着聖所的器物、和吹大聲的號筒。

   〔原文字義〕以利亞撒」神已幫助;「非尼哈」銅管樂器的口;「聖所」分別,神神;「器皿」器具,用具;「吹」吹奏,大聲呼喊;「號筒」號角。

   〔文意註解〕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非尼哈』表示這次的出征,與非尼哈上次的行動有關(參二十五7~8),他的表現符合神的心意,使瘟疫止息(參二十五8)

         「非尼哈手裡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聖所的器皿』指可以隨身攜帶的小型器具,可能是祭司點火之用的香爐(參十六37~38),象徵禱告;『號筒』爭戰時吹出大聲,蒙神紀念與幫助(參十9)

   〔話中之光〕()聖所的器皿是甚麼?聖經沒有明說,很可能是香爐,若是的話,這香爐的意義代表了仰望神。號筒是傳達命令的工具,表明了神的指揮。他們這一次打仗是仰望神的幫助,並且是接受神的指揮的。他們所依靠的不是他們自己所有的,而是依靠神的權柄的施行,他們在神的權柄中行事,就打了一次大大得勝的仗。

         ()在神的權柄中生活的功課,是神的子民不住要更新的,經過一次的更新,就更準確的活在神的權柄中。人在神面前所發生的一切難處,都是根源在沒有正確的接受神的權柄。所以神在把人領回祂的榮耀豐富的過程中,祂是一次過一次的叫人學習接受祂的權柄,因而可以完全的享用祂的豐盛,就是祂應許要賞賜給人的。

 

【民三十一7「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呂振中譯〕他們就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和米甸人打仗,把一切男的都殺了。

   〔原文字義〕打仗」發動戰爭,與戰爭;「殺了」殺害,屠殺。

   〔文意註解〕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殺了所有的男丁』米甸人散居各地,可能單指殲滅當時全部敵軍,因為後來米甸人又成了大族(參士六12)

 

【民三十一8「在所殺的人中,殺了米甸的五王,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

   〔呂振中譯〕在那些被刺死的人以外、他們還殺了米甸的五個王、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

   〔原文字義〕以未」我的慾望;「利金」雜色;「蘇珥」磐石;「戶珥」洞;「利巴」四;「比珥」焚燒;「巴蘭」非我民。

   〔文意註解〕在所殺的人中,殺了米甸的五王,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米甸的五王』指原屬亞摩利王西宏轄下的米甸首領(參書十三21);『蘇珥』他的女兒哥斯比曾引誘以色列人心利犯姦淫,結果被非尼哈刺死(參二十五14~15)

         「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就是獻計引誘以色列人犯罪的先知巴蘭(16節;二十二5);本句暗示巴蘭不是死在戰場上,乃是後來被殺的。

 

【民三十一9「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和小孩,又把他們所有的牲口、畜群、和資財都掠劫了來。

   〔原文字義〕擄了」擄掠,俘擄;「奪了」搶劫,搶奪;「當作擄物」(原文無此詞)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米甸人』指原屬亞摩利王西宏轄下的米甸人,並非指散居各地的全部米甸人。

   〔話中之光〕()米甸人的婦女」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犯罪,如今卻將她們擄了來,這是以色列人的失策,難怪摩西向他們發怒(14~16);注意,仇敵常要叫我們在得勝中失敗。

         ()以色列人米甸人的婦女擄來,這可能是由於米甸人的犯罪生活對以色列人有誘惑力的緣故。我們對罪中之樂的生活不可姑息,必須徹底離棄。百姓在進入應許之地後,對罪妥協的態度──不積極除滅外邦偶像,導致他們的敗亡。神指出我們的罪,我們就要立即認罪悔改,懇求赦免。

 

【民三十一10「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

   〔呂振中譯〕將他們住的地方所有的城市、和所有的營房都用火焚燒;

   〔原文字義〕焚燒」燃燒,燒盡;「營寨」紮營,城垛。

   〔文意註解〕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即指亞摩利王西宏境內的米甸人城邑和營寨;米甸人原是遊牧民族,他們所居的城邑和營寨,可能原屬摩押人,而由亞摩利王西宏分配給他們。

   〔話中之光〕()「殺」(7~8)就是絕對的清除罪的引誘,對罪的引誘不採取絕對的態度,神的子民定規要陷在罪裡。「擄」(9)是執行神的權柄,不讓罪的權勢有活動的機會。「焚燒」(10)是除掉使人傾向犯罪的環境,不使人落在試探中,也就是說要遠離犯罪的環境。這些得勝的事實,都是因著接受神的權柄,取用神生命的大能來完成的。

 

【民三十一11「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了去,」

   〔呂振中譯〕把一切所擄獲的、所搶得的、連人帶牲口、都帶了來;

   〔原文字義〕所奪的」戰利品,掠奪品;「所擄的」被捕的動物,獵物。

   〔文意註解〕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了去」:即指以色列人擄走了所有的戰利品(9)

 

【民三十一12「將所擄的人,所奪的牲畜、財物,都帶到摩押平原,在約但河邊與耶利哥相對的營盤,交給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以色列的會眾。」

   〔呂振中譯〕將所擄掠的、和所搶得所擄獲的、都帶到摩押原野、約但河邊與耶利哥相對的營盤,交給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跟以色列人會眾。

   〔原文字義〕所擄的人」俘虜;「所奪的」被捕的動物,獵物;「摩押」他父親的;「約但」下降;「耶利哥」它的月亮;「相對的」(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將所擄的人,所奪的牲畜、財物,都帶到摩押平原,在約但河邊與耶利哥相對的營盤,交給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以色列的會眾」:即指帶著戰利品回到出發地,交由領袖發落;『以色列的會眾』可能是指代表百姓的七十位長老和各支派首領。

 

【民三十一13「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一切的首領,都出到營外迎接他們。」

   〔呂振中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跟會眾所有的首領、都出營外迎接他們。

   〔原文字義〕迎接」遭遇,降臨。

   〔文意註解〕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一切的首領,都出到營外迎接他們」:『出到營外』一面表示隆重歡迎,另一面在營外處理不潔之物或將其聖別。

 

【民三十一14「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

   〔呂振中譯〕摩西惱怒那些從戰爭上服役回來的軍官、千夫長、百夫長。

   〔原文字義〕發怒」怒氣沖沖。

   〔文意註解〕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發怒的主要原因是帶回米甸人的婦女(15),她們將必成為以色列人的網羅。

   〔話中之光〕()摩西不但沒有歡迎經過艱苦戰爭凱旋歸來的軍人,反而向他們發怒,似乎不合常理。但是摩西:(1)確信戰爭的勝利是因耶和華神的介入;(2)看出了在得勝的背後所隱藏的可怕的屬靈無知;(3)拋棄私人情分,堅決高舉神的公義,由此摩西作為偉大的信仰者和領袖,應該得到稱頌。

         ()人多是只看見眼前的好處,卻不留意那些「好處」所會帶來的結果。在人的感情上,要這樣除掉那一批婦女和孩子,也實在於心不忍,但神要讓人的眼目從人的感情上出來,不要著眼在滿是人的自己,而要注意保守自己不落在撒但的網羅裡。這些人既是從心裡要敵擋神,破壞神的計畫,他們存留在神百姓中就是一個破口。既是一個破口,早晚都要成為人難處,所以越早除掉越好,越徹底堵塞越好。不給撒但留地步,不容讓罪有可乘之機,是在持守得勝中首先要加以留心作好的。

 

【民三十一15「對他們說:“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

   〔呂振中譯〕對他們說:『你們讓這一切女的都活着麼?

   〔原文字義〕存留」保存生命,活著;「活命」(原文與「存留」同字)

   〔文意註解〕對他們說: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意指不可容許這些米甸人的婦女存活。

   〔話中之光〕()以色列人打敗了米甸人回來,但是卻留下了一些破口,和一些該作的手續。神嚴肅的吩咐他們,要好好的把這些問題處理掉,若不及時的清除這些遺留下的問題,他們所有的得勝,很可能會化為無有。人在得勝中,只管著欣賞得勝的成果,享受得勝的情緒,而忽略了維持繼續站立得住的要求。神不讓祂的子民作愚昧的事,因此祂吩咐百姓要切實除去可能引致失敗的人,事,物,也就是進一步的對付人的感情。

         ()在爭戰中要靠著主得勝,在得勝中也要靠著主去持守,不懂得持守得勝,就要讓別人把冠冕奪去。屬靈的爭戰是恒久的,不是只有一時的爭戰,爭戰過去了也就是結束了,絕對不會有這樣的事。撒但一天不被捆綁,屬靈的爭戰就一天不會停止。因此,有了一次的得勝,也要學習持守著得勝,來迎接下—次的爭戰中的得勝。

 

【民三十一16「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

   〔呂振中譯〕你們看,這些女人正是因巴蘭的計謀使以色列人在毘珥的事上對永恆主不忠實、以致疫症在永恆主會眾中流行的。

   〔原文字義〕計謀」言論,言語;「毗珥」裂縫;「得罪」不忠實或背叛的行為;「遭遇瘟疫」瘟疫,傳染病。

   〔文意註解〕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請參閱二十五1~38

   〔話中之光〕()如果我們單單看民數記22章至24章所記巴蘭的事,就會以為他是誠實而敬畏神的人。可是這節經文清楚告訴我們,由於他的計謀,使百姓得罪耶和華,以致遭遇瘟疫,可見他是個陰險毒辣的人。

         ()本節也告訴我們,看人不可單看他一面的言行,還要看他背後隱藏的詭計和實情。因為每個人總有他可取的地方,但如果他的品格出了問題,則無論他的言論多麼動聽、多麼合乎真理,他在人前的表現無論多麼合乎規矩,切勿無條件地接納他、跟從他。

 

【民三十一17「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呂振中譯〕所以你們要把年青者中間一切男的都殺了,凡和人同房過、和男的共寢過的女人、也都要殺掉。

   〔原文字義〕已嫁(原文四字)」認識(首字);男人(次字);躺臥,床榻(第三字);雄性,男性(末字)

   〔文意註解〕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意指除去一切將來的禍患之源。

   〔話中之光〕()摩西果斷地命令殺死所有的男孩和婦女(有可能有孕在身,或有可能與以色列百姓行淫(參民二十五1),或引誘以色列百姓拜巴力。這絕對不是殘忍的作法。屬神的百姓在個人的事情上,應該把饒恕和愛放在前面,但是如果關係到神的榮耀,就需要果斷。真正的信仰不應受感情的左右,而應先求神的旨意並按神的旨意勇敢地行動(參徒四19~20)

 

【民三十一18「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

   〔呂振中譯〕但是女人中一切年青的、未曾和男的同房共寢過的、你們就可以讓她們活着歸於你們。

   〔原文字義〕出嫁(原文三字)」認識(首字);雄性,男性(次字);躺臥,床榻(第三字);「存留」(原文無此字);「活命」活著,保存生命。

   〔文意註解〕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沒有出嫁的』指未曾與男人親近過的。

 

【民三十一19「你們要在營外駐紮七日;凡殺了人的,和一切摸了被殺的,並你們所擄來的人口,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潔淨自己,」

   〔呂振中譯〕你們要在營外紮營七天,凡殺過人的,凡觸着被刺死的、第三天第七天你們都要給他們除罪染,你們和你們的俘虜都要這樣行。

   〔原文字義〕駐紮」紮營;「摸了」碰觸;「擄來的人口」俘虜;「潔淨」得潔。

   〔文意註解〕你們要在營外駐紮七日」:『七日』在禮儀上得潔淨的時間(參六9)

         「凡殺了人的,和一切摸了被殺的,並你們所擄來的人口」:本句指需要潔淨的人,包括自己和仍存活的人口。

         「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潔淨自己」:意指在第三日和第七日行灑水潔淨之禮(參十九19)

   〔話中之光〕()本節告訴我們,得勝之後,所最需要的就是自潔。不要被一次的勝利沖昏了頭,以為自己在神面前凡事都蒙悅納。許多信徒的失敗,出自因為得勝而放鬆自己,因為成功而驕傲自大,結果一敗塗地。

         ()聖經告訴我們,「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7)。傳道人一時的成功,並不保證他終生都是如此,有時反而被他的成功所害,自以為了不起,可以放心指導別人。

         ()死亡是不潔的,擄來的人口和物品也是不潔的,要繼續的活在神的應許中,就必須恢復在出征前在神面前的潔淨。潔淨的恢復比甚麼都重要,所以雖是凱旋歸來,也不能因此而要求感情上的滿足,他們不能立刻回到家裡,必須先在營外生活七天,按著律法的條例潔淨自己。不先潔淨自己就進營,得勝就立時變為失敗,凱旋的歡欣就馬上變為悲哀。

 

【民三十一20「也要因一切的衣服、皮物、山羊毛織的物,和各樣的木器,潔淨自己。”」

   〔呂振中譯〕至於一切衣服和皮物、一切山羊毛織物、和木具、你們也都要給它們除罪污。』

   〔原文字義〕物」工作,成品;「潔淨」得潔。

   〔文意註解〕也要因一切的衣服、皮物、山羊毛織的物,和各樣的木器,潔淨自己」:意指因摸了被殺之人所穿戴的衣物和所使用的器物,也需潔淨自己。

   〔話中之光〕()聖潔忌邪的神,非常注意祂子民的潔淨,不願他們沾染異邦的污穢,以至被同化,而趨向偏邪。因此,凡是打仗所擄來的,如果會導致神子民陷於異教罪惡的,必須全部毀滅。而且在人口,牲畜之外,所擄來的器物,也都要經過潔淨的處理。

         ()在所得的戰利品中,有衣服,皮物,毛織品和木器,也有各樣金屬器物,不但有戰爭器械,更有日常用品。這些東西,並沒有甚麼信仰色彩,是中性的:如果為敵人所有,可以用以增加他們侵略暴虐的力量;如果歸神的子民所有,便可以為好的用途,以至事奉神,榮耀神,是用之於善則為善,用之為惡則為惡。因此,沒有理由加以毀棄,應該在經過潔淨之後,用為善的方向,成就神的旨意和目的。

 

【民三十一21「祭司以利亞撒對打仗回來的兵丁說:“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乃是這樣:」

   〔呂振中譯〕祭司以利亞撒對那些曾經去戰場打仗的人說:『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禮節律上的條例乃是這樣:

   〔原文字義〕兵丁(原文雙字)」戰(首字);士,人(次字);「律法」律法,指引,教誨;「條例」條例,法令。

   〔文意註解〕祭司以利亞撒對打仗回來的兵丁說: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乃是這樣」:意指教導他們如何按照律法的條例行潔淨之禮。

 

【民三十一22「金、銀、銅、鐵、錫、鉛,」

   〔呂振中譯〕金、銀、銅、鐵、錫、鉛、

   〔文意註解〕金、銀、銅、鐵、錫、鉛」:指一切金屬器物。

 

【民三十一23「凡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經火就為潔淨,然而還要用除污穢的水潔淨它;凡不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過水。」

   〔呂振中譯〕凡能進火的東西、你們要使它經過火,就潔淨了,不過還要用除污穢的水去除罪染;凡不能進火的、你們要使它經過水。

   〔原文字義〕見」進入,來去;「經」經過;「潔淨」成為清潔的,純潔的;「污穢的」不潔的;「過」經過。

   〔文意註解〕凡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經火就為潔淨,然而還要用除污穢的水潔淨它」:『能見火的』指不會被火燒毀的;『經火』指經過火燒;『除污穢的水』指用純紅母牛的灰所調製的水(參十九9)

         「凡不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過水」:『不能見火的』指會被火燒毀的;『過水』指浸入活水中。

   〔話中之光〕()真正的信心,必須能經過火的試驗。信心是神看為珍貴的,決不容它冒險。祂不會教我們受試煉,過於我們所能受的;因為我們一旦喪志,反遭損害。如果你正在很特別的困難中,要知道天父的心意,祂認為你能夠忍受。信心經過試煉,就比能壞的金子更加寶貴,在基督耶穌榮耀顯現之後,必有尊貴與稱讚。

         ()凡不得見火的,要叫他過水。一方面是消極的,另一方面是積極的。前者是約翰的浸,後者是聖靈。但是主知道什麼是我們可以經受的,如果比較溫和的對我們合適,就這樣潔淨我們。

         ()神在祂所揀選的器皿身上,有美好的旨意,「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詩六十六12)。潔淨了以後,還要用膏油抹過,才可以放在聖所中使用。

         ()潔淨的要求很嚴格,要經火或經水。火的焚燒表明接受神的定罪,然後再用除污穢水去完成潔淨。水洗是表明經過真理的分別,接受神的話作管理。人在神面前要保持潔淨,實在需要在神的光中認識自己的缺欠,又在神的話中切實生活,只有這樣才能使人脫離死亡和不潔的玷染。

 

【民三十一24「第七日,你們要洗衣服,就為潔淨,然後可以進營。”」

   〔呂振中譯〕第七天要把衣服洗淨,你們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

   〔原文字義〕潔淨」成為清潔的,純潔的;「進」進入。

   〔文意註解〕第七日,你們要洗衣服,就為潔淨,然後可以進營」:指經過潔淨的手續(參十九19)之後才容許進營。

 

【民三十一2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指示如何分配戰利品。

 

【民三十一26「“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呂振中譯〕『你和祭司以利亞撒跟會眾各父系的家長要登記所擄掠所搶得的人和牲口的總數。

   〔原文字義〕計算」舉起,承擔;「人口」人類。

   〔文意註解〕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指會同各支派首領核計戰利品總數。

 

【民三十一27「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

   〔呂振中譯〕你要把所搶得的分為兩半,一半給出去打仗精於戰事的人,一半給全會眾。

   〔原文字義〕分作兩半」劃分,一分為二;「精兵」(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出去打仗的精兵』指那一萬二千人(5);『全會眾』指沒有出去打仗的人。

   〔話中之光〕()爭戰的得勝使以色列人得了許多的擄物,對於這些戰利品,神曉諭摩西怎樣去分配的原則,使他在神的百姓中照著神的心意去處理。以色列的得勝是因著神作了他們的幫助,使敵人敗在他們面前,神若不將仇敵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就得不著勝利。因此,這得勝不是他們自己作成的,是神為他們造成的,他們是享用神的得勝。自從出埃及以後,神的百姓一直在爭戰中享用神的得勝,因此神也教導他們如何共用神的得勝。共用神的得勝的基礎是弟兄相愛,是同在一個身體中的見證。

 

【民三十一28「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你要從出去打仗的戰士提出貢物來、奉給永恆主;無論是由人口、由牛、由驢、由羊群之中、都要每五百取一。

   〔原文字義〕出去」前往,出來;「貢物」貢物,稅;「奉給」升起,高舉。

   〔文意註解〕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每五百取一』即指百分之零點二;『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指分別出來奉獻給神,貢物這詞的原文,聖經中僅出現在本章中(2837383941),與其他經文中的貢物(參王上十25;代下九24;詩六十九28;七十六11)不同詞。

   〔話中之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把他們奪來的戰利品取一部分獻給神;另一部分要歸給留在後方未參戰的人。依此類推,我們所賺的錢也不單單是自己的。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全是從神而來,最後也必要歸與祂。我們應將所得的一部分獻給神(作為供物),也應將一部分用來救助有需要的人。

         ()神把各樣賞賜給人,是神樂意讓人去享用祂的豐富,領會祂向人所存的心意,因而認識祂是賜恩的主,一切的豐富都是從祂而來。認定了賜恩的主,也就真實的承認祂是主,配受一切的愛戴和敬佩。在實際的生活中,神一直帶領祂的百姓進入這個認識裡。大衛明確的宣告了神這個心意,「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禰而來,我們把從禰而得的獻給禰」(代上二十九14)。

         ()甘心的獻上是承認神是配,承認人所享用的是神的得勝。神的得勝所帶來給人的是豐富,祂也在人的歡欣中享用人對祂的心意,只是我們是白白的享用祂,而祂卻是先擔當了我們的重擔,才享用我們的敬奉。

 

【民三十一29「從他們一半之中,要取出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作為耶和華的舉祭。」

   〔呂振中譯〕你們要從他們那半份之中取去、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作為奉給永恆主的提獻物。

   〔原文字義〕取出來」拿來,帶來;「舉祭」貢獻,奉獻。

   〔文意註解〕從他們一半之中,要取出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意指從出去打仗的人所分得的那一半戰利品當中(27),所抽出來奉獻給神的(28),交給大祭司。

         「作為耶和華的舉祭」:『舉祭』指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祭物拿在手裡呈垂直上下擺動,獻後歸給祭司享用(參五9)

 

【民三十一30「從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從人口、牛、驢、羊群、各樣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

   〔呂振中譯〕從以色列人那半份之中、無論是由人口、由牛、由驢、由羊群、由各樣牲口之中、你都要將他們所擁有的、每五十取一,交給守盡永恆主帳幕之職守的利未人。』

   〔原文字義〕交給」給,置,放。

   〔文意註解〕從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從人口、牛、驢、羊群、各樣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每五十取一』即指百分之二;意指利未人所分得的,佔全部戰利品的百分之一(27)

   〔話中之光〕()利未人沒有一個是上陣的,但是他們也在享用神在百姓中的得勝。他們雖然沒有上陣,但是在帳幕中的看守是不能忽略的,沒有準確的看守,在戰陣上也就不可能有得勝。在爭戰中,戰陣上的勞苦是明顯的,看守帳幕的勞苦是隱藏的,但是隱藏的勞苦是爭戰中得勝的要訣,若是帳幕的看守出了亂子,戰陣上的拚殺一定是歸於徒然。紀念在神面前作看守的人,就是承認在爭戰中不能缺少他們在隱藏中所作的。

         ()人的眼睛多是注意在明顯中的,而不會計算在隱藏中的,這也許就是一般人不樂意在禱告上服侍主的原因。神讓祂的子民在均分擄物的事上,去切實體會在隱藏中的侍奉的價值,認識在神的子民中,不能缺少在神面前的守望。

 

【民三十一31「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去行。

   〔原文字義〕照」(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指摩西照神吩咐他的話(25),交代給大祭司以利亞撒遵行。

 

【民三十一32「除了兵丁所奪的財物以外,所擄來的: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呂振中譯〕所搶得的東西、就是打仗人劫奪到的掠物所剩下來的、有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文意註解〕除了兵丁所奪的財物以外,所擄來的:羊六十七萬五千隻」:『財物』指人和牲畜以外的一切戰利品(12),米甸人一如中東的遊牧民族,向來重視貴重金屬(22)和珍珠寶石等妝飾品;『羊(33~34)』這些都是他們的主要牲畜,還有駱駝等,牲畜的總數比人口還要多得多。

 

【民三十一33「牛七萬二千隻;」

   〔呂振中譯〕牛七萬二千隻,

   〔文意註解〕牛七萬二千隻」:請參閱32節註解。

 

【民三十一34「驢六萬一千匹;」

   〔呂振中譯〕驢六萬一千匹,

   〔文意註解〕驢六萬一千匹」:請參閱32節註解。

 

【民三十一35「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呂振中譯〕人口、未曾和男的同房共寢過的、共有三萬二千人。

   〔文意註解〕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沒有出嫁的』指未曾親近過男人的(18)

 

【民三十一36「出去打仗之人的分,就是他們所得的那一半,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呂振中譯〕出去打仗的人的份、就是那半份、其數目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原文字義〕分」一份。

   〔文意註解〕出去打仗之人的分,就是他們所得的那一半,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是六十七萬五千隻(32)的一半。

 

【民三十一37「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百七十五隻;」

   〔呂振中譯〕從這些羊之中取為貢物奉給永恆主的、有六百七十五隻:

   〔原文字義〕貢物」貢物,稅。

   〔文意註解〕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百七十五隻」:『六百七十五隻』即指每五百取一(28),奉獻百分之零點二。

 

【民三十一38「牛三萬六千隻,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七十二隻;」

   〔呂振中譯〕牛三萬六千隻,取為貢物奉給永恆主的、有七十二隻:

   〔文意註解〕牛三萬六千隻,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七十二隻」:『三萬六千隻』是七萬二千隻(33)的一半;『七十二隻』奉獻百分之零點二。

 

【民三十一39「驢三萬零五百匹,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十一匹;」

   〔呂振中譯〕驢三萬零五百匹,取為貢物奉給永恆主的、有六十一匹:

   〔文意註解〕驢三萬零五百匹,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十一匹」:『三萬零五百匹』是六萬一千匹(34)的一半;『六十一匹』奉獻百分之零點二。

 

【民三十一40「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呂振中譯〕人口一萬六千,取為貢物奉給永恆主的、有三十二人。

   〔文意註解〕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人』意指女人;『一萬六千口』是三萬二千口(35)的一半;『三十二口』奉獻百分之零點二。

 

【民三十一41「摩西把貢物,就是歸與耶和華的舉祭,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摩西把貢物、就是奉給永恆主的提獻物、交給祭司以利亞撒,都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原文字義〕舉祭」貢獻,奉獻。

   〔文意註解〕摩西把貢物,就是歸與耶和華的舉祭,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貢物』請參閱28節註解;『舉祭』請參閱29節註解。

 

【民三十一42「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就是摩西從打仗的人取來分給他們的。」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所得的那半份、就是摩西從打仗的人取來分給他們的。

   〔原文字義〕分給」劃分,一分為二。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就是摩西從打仗的人取來分給他們的」:『從打仗的人取來』意指戰利品總數的一半(26~2730)

 

【民三十一43「(會眾的那一半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呂振中譯〕(會眾的那半份、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文意註解〕會眾的那一半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會眾』指沒有出去打仗的人(27);『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是六十七萬五千隻(32)的一半。

 

【民三十一44「牛三萬六千隻;」

   〔呂振中譯〕牛三萬六千隻,

   〔文意註解〕牛三萬六千隻」:是七萬二千隻(33)的一半。

 

【民三十一45「驢三萬零五百匹;」

   〔呂振中譯〕驢三萬零五百匹,

   〔文意註解〕驢三萬零五百匹」:是六萬一千匹(34)的一半。

 

【民三十一46「人一萬六千口。)」

   〔呂振中譯〕人口一萬六千);

   〔文意註解〕人一萬六千口」:是三萬二千口(35)的一半。

 

【民三十一47「無論是人口是牲畜,摩西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摩西取了以色列人那半份、無論由人由牲口之中、他都將他們所有的每五十取一,交給守盡帳幕職守的利未人,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原文字義〕看守(原文雙字)」保守,遵守(首字);守衛,看守(次字)

   〔文意註解〕無論是人口是牲畜,摩西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每五十取一』亦即百分之二;『交給利未人』利未人所分得的,佔全部戰利品的百分之一(27)

 

【民三十一48「帶領千軍的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都近前來見摩西,」

   〔呂振中譯〕統領軍隊系統的官、就是千夫長百夫長、都走近前來見摩西,

   〔原文字義〕帶領千軍」(原文無此詞);「軍長」照料,指派。

   〔文意註解〕帶領千軍的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都近前來見摩西」:『千夫長、百夫長』指帶領以色列人出去擊殺米甸人的各級指揮官。

 

【民三十一49「對他說:“僕人權下的兵已經計算總數,並不短少一人。」

   〔呂振中譯〕對摩西說:『你僕人已經登記我們手下戰士的總數,並不缺少一人。

   〔原文字義〕權下」手();「計算」舉起,承擔。

   〔文意註解〕對他說:僕人權下的兵已經計算總數,並不短少一人」:『並不短少一人』意指沒有一人在此次軍事行動中喪生。這種情形說出以色列軍出擊時,因有神的同在和保守,致使敵人聞風喪膽,幾乎未經交戰,便棄械就擒。

   〔話中之光〕()在人的眼中看來,跟隨主是一個損失,是人所有的減少。但是經歷過跟隨主的人,他們都知道跟隨主的結果,不是減少,而是增加。

 

【民三十一50「如今我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腳鏈子、鐲子、列印的戒指、耳環、手釧,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好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

   〔呂振中譯〕如今我們將奉給永恆主的供物、都帶了來,各人帶他所得的金器、腳鍊子〔或譯:腳環〕、鐲子、打印戒指、耳環、手釧,好在永恆主面前為我們自己除罪。』

   〔原文字義〕腳鏈子」腳鐲;「鐲子」手鐲;「手釧」金製飾品;「供物」奉獻物,禮物;「贖罪」遮蓋,平息。

   〔文意註解〕如今我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腳鏈子、鐲子、列印的戒指、耳環、手釧」:這些戰利品都是金子打造的貴重飾物。

         「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好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意指因蒙神的保守,全軍生命平安無事,故此用貴重的飾物獻給神當作生命的贖價。

   〔話中之光〕()人若自潔,必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提後二21)。事奉不是由於聰明,而是由於潔淨。潔淨才是事奉的主要條件。耶穌不能將寶座的水放在污染的容器中,基督與彼利有什麼相交呢?

         ()我們本來是屬於仇敵撒但的器皿,被它利用來反對神。但主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了,「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四8)。不過,我們歸主以後,並不能立即為主所使用,必須經歷潔淨的過程:就我們所能接受的,用主的聖道和聖靈的火來潔淨。這常是代表屈辱和痛苦。

         ()得救重生的聖徒,都是神的器皿,但是必須先經過潔淨。因為被擄來的器皿,必須潔淨除去異教的污穢;或是生活上的舊習,或是思想上的舊染,都需要變革。人不能驕傲,以為有天然的才幹,學來的才能,就可以為主所使用了;人也不必灰心,以為火的試煉,水的沖洗,是要把你淹沒;那都是潔淨的過程,是神規定所必有的。經過潔淨之後,才有聖靈恩膏,那才是神賞給人的「恩賜」,不是人本來有的才華,也不是人努力學來的聰明伶俐,是從上面來的恩賜。

         ()人眼目所注意的是屬地的會朽壞的事物,這些東西有一天都要過去,如同無有,但是跟隨主的人是不住的從主的豐盛中有所接受,所接受的不只是填補了因著主而甘心放棄的,並凡是豐豐富富的滿溢而有餘。軍長們在所奪得的財物中,沒有把一點金器留下給自己,都拿來獻給神。在實際的經歷中認識了神的作為,認識了祂是配,人就不會為自己留下甚麼,而把人看為最寶貴的獻給神。

 

【民三十一51「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就收了他們的金子,都是打成的器皿。」

   〔呂振中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便從他們收了金子、就是各樣作法的飾物。

   〔原文字義〕打成的」工作,行為;「器皿」器具,用具。

   〔文意註解〕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就收了他們的金子,都是打成的器皿」:意指前述五種飾物(50),都是用純金打造的。

 

【民三十一52「千夫長、百夫長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金子共有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

   〔呂振中譯〕各樣金器、他們所獻與永恆主的提獻物、從千夫丈百夫丈所收來的共有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

   〔原文字義〕舉祭」貢獻,奉獻。

   〔文意註解〕千夫長、百夫長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金子共有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約折合192公斤。

 

【民三十一53「各兵丁都為自己奪了財物。」

   〔呂振中譯〕(打仗的人都掠劫了財物,各人都拿去做自己的。)

   〔原文字義〕奪了」搶劫,搶奪;「財物」(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各兵丁都為自己奪了財物」:意指51~52節的金飾並不包括士兵所奪的財物,他們都藏為私物。

 

【民三十一54「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收了千夫長、百夫長的金子,就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

   〔呂振中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從千夫長百夫長收了金子,就帶進會棚,好使以色列人在永恆主面前被記起。

   〔原文字義〕紀念」紀念物,記憶。

   〔文意註解〕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收了千夫長、百夫長的金子,就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即指這些金子收藏在會幕裡面,供紀念神的憐憫和保守。

 

叁、靈訓要義

 

甸人什亭之仇

   一、戰爭的籌備(1~6)

         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1~2):出於神的命令。

         2.「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著兵器預備打仗」(5):以色列全民的順從。

         3.「非尼哈手裡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6):表徵神的同在。

   二、戰爭的執行(7~11)

         1.「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殺了米甸的五王,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7~8):殺死報仇的對象。

         2.「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911):擄獲戰利品。

         3.「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10):焚燒戰爭的能力。

   三、戰後的處理(12~24)

         1.「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17):杜絕戰爭和引誘的後患。

         2.「在營外駐紮七日;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潔淨自己」(19~20):潔淨殺人的手和一切戰利品。

         3.「金、銀、銅、鐵、錫、鉛,凡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經火就為潔淨,然而還要用除污穢的水潔淨它;凡不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過水」(22~23):經過水與火的潔淨。

         4.「第七日,你們要洗衣服,就為潔淨,然後可以進營」(24):最後洗衣服。

   四、戰利品的分配(25~47)

         1.「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26~27):出去打仗的和留守的均分戰利品。

         2.「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作為耶和華的舉祭」(28~29):出去打仗所得的,每五百取一,作為舉祭規給祭司家享用。

         3.「從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從人口、牛、驢、羊群、各樣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30):留守所得的,每五十取一,歸給利未人享用。

   五、眾軍長感謝神恩(48~54)

         1.「權下的兵已經計算總數,並不短少一人」(49):出去打仗的,無一人死亡。

         2.「將各人所得的金器,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好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50):眾軍長所得金器,都獻給神為生命贖罪。

         3.「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收了千夫長、百夫長的金子,就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54):金子帶進會幕,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