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十九章短篇信息 目錄: 民數記第十九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民數記第十九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紅母牛 李繼聖 除起不潔 民十九1—22 蘇天明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民數記第十九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可拉黨背叛所犯的罪是干犯聖所,和干犯祭司的職份,背叛所帶來的結局是死亡。這一次的背叛死了好些人,死不只是奪去了那些帶頭犯罪的人,也玷染了不少他們的親屬。神以祭司和利未人擔當了人的罪,但死亡的玷染還沒有解決的方法,人還是活在死亡的污穢中。這污穢一定要解決,若不解決,人就成為不潔淨,不能再活在與神有交通的恩典中。所以神給以色列人解決罪的方法以後,接著就給他們解除死亡污染的方法。 除污穢的水 血解決罪的結局(刑罰),祭司解決罪的追討,他們擔當了罪,神就不再追討人,神又叫他們為百姓預備除污穢的水,用以潔淨罪所帶進來的死的玷染。死亡是罪的結果,比罪更不潔淨,是神眼中最可惜的事。神挽回人的要求是很徹底的,因為挽回的目的是恢復神的榮耀在人的身上,所以神一定把人身上的污染全部除去,那怕是一點點,都不能讓它留下。神已經啟示了的祭司和祭牲,他們所起門赦罪功用全是預表神的兒子所作的,如今神再啟示的除污穢的水也是預表神的兒子所作的。神的兒子所作的在各方面解決罪所帶來的缺欠,不管罪使人殘缺到怎樣的地步,神的兒子所作的都使殘缺的人恢復完全,因為神兒子所作的,不是只解決人的一個問題,而是解決人全部的問題。 一隻……純紅的母牛 “耶和華曉論摩西、亞倫說,耶和華命定的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l-2)我們必須要注意,這條例是神的命定,人沒有權柄作任何的修改,也不能修改。這只母牛表明了基督耶穌的所是,雖然眾人犯了罪,只要基督耶穌一個人替眾人死就夠了,祂的死就能除去死的不潔。“沒有殘疾”表明主是完全的,沒有罪,也沒有罪的坫玷染,神救贖的原則是“代替”,有罪的不能代替有罪的,只有無罪的才能代替有罪的,主基督就是那無罪的完全人。“未曾負軛”是說明主沒有世務(界)的捆綁,他是專一為完成神拯救人的旨意到世間來。“純紅的”說明主沒有任何的攙雜,純然是為了肯負人的罪。“母牛”是說出生命力很強的意義,指明主藉著復活所顯的生命大能,蓋過了死亡的權勢。就是這樣的一位主,使被罪和死所污染的人,全然的潔淨。罪使人與神隔絕,死亡使人心思上常背重擔,不得釋放與安息,但全然聖潔的生命的主,把這一切都除掉。 神的兒子執行神的方法 這條紅母牛牽到亞倫那裡去,卻不是由亞倫去處理,神的話是這樣說,“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醮這牛的血,向會幕面前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3-6)以利亞撒是亞倫的兒子。在以往的日子,神在以色列中所行的有關贖罪的事,都讓亞倫去執行,因為他是預表主耶穌,但這次神指定由以利亞撒來執行,目的是很明顯的把作兒子的基督耶穌突出來。在神救贖的計畫裡,具體執行了作的都是作兒子的主耶穌,每一件事都是祂親自去處理,就像這裡所說的預備除污穢水,每—件事若不是直接的,也是間接的經以利亞撒來執行。因為贖罪與使人潔淨的工作,除了神的兒子以外,再沒有一個人配作這一件大事。他給人解決問題,也闡明所解決的事的意義。 “營外”是神不與人同在的範圍,母牛是殺在營外,表明了背負著罪的人,都不在神的紀念裡,就是神的兒子擔當人的罪的時候,神也掩面不看祂。七次的彈血是肯定了人完全接受罪的動作,向神承認有了罪就該死亡,不該蒙憐憫,藉著這樣作來表明認識罪人的地位。全牛都要燒掉,連血也要燒掉,不倒在祭壇那裡,因為這血不是為贖罪,而是表明犯罪的生命。這樣的焚燒就是說出了,在神的面前,罪人的一切都不蒙憐憫。所以在焚燒牛的時候,把代表人的高貴的香柏木,並表明人的卑賤的牛膝草,和表明罪的朱紅色線都丟在火中,這樣作是承認不管是人的好或人的壞,只要和罪一發生關係,都不能存留,要完全的燒掉。若不是神的兒子作的工,人是不甘心把人自己眨到這樣低的境地,肯承認自己完全不是。但人對自己只要有一點點的保留,這一個保留就會引進罪,引進死亡,引進不潔淨。感謝神,祂藉著祂的獨生子不單完成了贖罪的工作,也藉著祂兒子所作的,顯露了人的本相,叫人對自己不再存甚麼幻想,而積極的追求脫離自己,保守著在神面前的潔淨。 嚴肅的認識死亡的污染 罪的結果是死亡,死比罪更不潔,在神的眼中更可憎。但一般人只知道死亡的可怕,卻不知道死亡的可怕的原因是因為它的不潔,這不潔完全斷絕了人與神的交通。以利亞撒預備除污穢水的灰,他雖是祭司,也“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7)燒牛的人也是一樣,原來是潔淨的,但因收起母牛灰也是一樣受玷染,他們都要經過裡面洗身,外面洗衣服,還要等到晚上,才能進營。“晚上”是神百姓的一天的開始,也就是說,他們在潔淨中有了新的開始,不再帶著受沾染的跡象,才能恢復與神的交通,才能回到被神紀念而賜下祝福的地位。“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9)這灰有除罪的功用,但卻不能帶進營內。因為這灰是罪的工價所遺留的痕跡,凡是沾上罪的事物,都不能擺進神的範圍內。罪也好,死也好,人只要觸摸著它,人就成為不潔淨。神掩面不看那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原因也就在這裡。“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10)這定例有兩個重要的內容,一是無罪的代替有罪,才能使人得潔淨。另外的一個是,罪與死的觸摸,—定使人不潔。以色列人當日所注重的是身體的死亡,我們現今所該注意的是屬靈的死亡,不能與神有交通就是屬靈的死亡,這種光景不能作過久的停留,越快脫離越好,因為這些在神的眼中是最可憎的。 確實的對付死亡 預備好了除污穢的母牛的灰,神就告訴人怎樣去使用除污穢的水去潔淨死亡的不潔。在四十年飄流的日了裡,神的百姓除了不潔給神記錄下來以外,再沒有甚麼事是值得神數算的。但是從另一面看,雖然人不住的偏離,神總是照著恩典的定意,也不住的對付在人中間的死亡,恢復人的潔淨,維持人與神的交通。神對付死亡的不潔的態度很嚴肅,一點點與死亡有關的都不給留下。摸了死屍的人就成了不潔(11),進到死人所在的地方也成了不潔,在死人所在之地的事物也是不潔(14),摸了死人的骨頭或墳墓的,都要成為不潔(16)。沒有蓋上蓋的器皿受了死亡的氣氛沾染而成為不潔(15),這一點給我們清楚的看到,對於罪和死,我們必須很嚴密的封閉它,並拒絕接受它。萬一給沾汙了,馬上要使用除污穢水去潔淨自己,接受除污穢水就是承認罪人該接受罪的工價,也是表明只有接受神的方法才能恢復潔淨。 第三天的潔淨 用母牛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17),就成了除污穢水,然後由“一個潔淨的人,拿牛漆草蘸在這水中”(18)灑在被死人玷污的人和物上面。這灑水的工作要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是在第三天灑水,這個階段的潔淨很重要,是得潔淨的基礎,沒有這次的潔淨,第二階段的潔淨便全無功效。神的吩咐是這樣明確的,摸到死亡,“就必七天不潔淨”(11)意思就是全然不潔淨。“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11-12)為甚麼第三天那麼要緊呢?我們都瞭解,第三天是主從死裡復活的日子,復活的事實是在第三天顯出,復活的經歷也是在第三天完成。人脫離死亡而進入完全的潔淨,是因著接受死而復活的基督,這一個接受就使人有了勝過死亡的復活生命。關鍵就在這裡,是復活的生命除掉死亡,所以沒有復活的生命,就不能勝過死亡,沒有復活的生命的經歷,就不能恢復進入安息。 第七天的潔淨 沾染死亡必定有七天的不潔,不管是甚麼人,一觸摸到死就是不潔,並且是全然的不潔。沾上死亡必須要尋求潔淨,經過了第三天的灑水,還要接受第二階段的潔淨,就定“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19)第七天是一周之末,過了第七天就是一個新周的開始,在以色列人的曆法中,第七天的晚上就是第八天的開始。完全的脫離不潔,結束死亡的沾染,在復活的生命裡進入新的生活,這人就潔淨了。在聖經的一貫原則裡,罪是用血來潔淨的,生活是藉著真道的約束而潔淨的。血的潔淨使人得生命,和恢復生命的功能,水(真道)的潔淨使人活出與復活相稱的生活。除污穢的水的作用就是潔淨生活上的污染。第三天的潔淨使人有了生命的蘇醒,但這生命在人裡面還是幼嫩,不夠成熟,因此需要更多的用神的話來潔淨,直到生命長成,全然脫出死亡的氣氛的影響,活出新造的樣式。所以第七天灑水以後,再洗衣服和洗澡,人就脫出死亡的沾染了。從我們屬靈的經歷上,很清楚的印證了除污穢的水的功用,也由此得出我們在追求過得勝生活的方向。 徹底又堅決的與叫人死的事物分別出來 死亡所帶來的污穢一定要潔淨,不尋求潔淨的人,“要將他從會中剪除。”(20)神那麼嚴肅的宣告這事,是要人能有神一樣的心思去看死亡。死亡的可憎不是單玷污觸摸死亡的人,而是死亡的氣味留在他身上,使百姓當中摻雜了死亡,死亡又攔阻神的祝幅顯在神的百姓中間,所以神宣告說,“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20)神是賜生命的神,在生命中不能有死亡,死亡一進來,就毀傷了神的見證,死亡可憎的原因之一乃是在此,所以神不能容忍死亡。死亡會傳染的,這又是一個使它可憎的原因。除污穢水的潔淨功用是根據母牛的死,就是以死來償付律法的要求,去清除罪和罪的痕跡的存留。所以神指著以死來潔淨人的除污穢水來說,“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這不潔淨的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掙,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21-22)這一連串的不潔淨,明顯的是從傳染而來的。 我們常看到一些退後了的基督徒,他們的行為影響許多神的兒女也跟著他們偏離神的心意,就是死亡傳染的明證,“某某人可以這樣作,為甚麼我不可以一樣作呢?這就是接受了死亡傳染的反應。神的道光照一個人的時候,那人不只是看見別人眼中有剌,也看見自己眼中有梁木。從另一而去看使用除污穢水的人不潔淨到晚上,很容易看到神的話使人進人光中的經歷。神的話一解開,人就看見了自己的缺欠,也使與他有交通的人也看見了各自的缺欠,叫眾人都知道,人的確沒有可誇和可恃,只能切實的求主加添恩典和憐憫,使人可以活在神的光中,真正的成為神在地上的見證。 ── 王國顯《民數記讀經劄記》 民數記第十九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默想:“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民19:9)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參民19:1-10) 按照《利未記》的規定,處理不潔有兩個辦法:輕微者用水洗滌或等到晚上(參利11:28、39-40,15:16-18),嚴重者要等待七天,然後獻祭(參利14:10,15:13、28)。這一章,神賜下另一個潔淨的辦法——“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將這水灑在不潔的人身上,當事人便可以得著潔淨。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除污穢的水”引出基督除罪孽的血:“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嗎?”(參來9:13-14)被基督潔淨的罪人,應當時時稱頌神! 禱告:慈愛的天父,感謝你藉著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你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他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你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你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參弗2:5-7)。主啊,我要永遠稱頌你的救恩!奉主名求。阿們。 ── 李世崢《民數記讀經劄記》 紅母牛
李繼聖 若是我們寫聖經,就一定要把獻紅母牛犢的事,記載在利未記裏的獻祭條例之中;然而聖靈沒有這樣作,卻把他記在民數記裏。 民數記本是記載神的選民在曠野走路時的經歷,利未記乃是告訴我們在地上怎樣藉著獻祭來事奉神。民數記這一卷書,可稱為「曠野的書」,裏面完全是說以色列人行經曠野的道路;在他們由埃及到迦南地的旅行途中,都作些甚麼。他們的怨言、他們的後悔、他們的私慾,都完全記在這卷書裏。 如今的這個世界就是基督進到神榮耀裏去途中的曠野。我們明白了這一點,同時也就明白紅母牛贖的事,是適宜的,也是必需的。那些人要到他們的安息之所,迦南應許美地,必須經過曠野的道路。也正像我們信了主的基督徒,信主以後就直奔天上家鄉,跑永生的道路,而如今卻還在這個黑暗,罪惡的世界上生活。世界的引誘,魔鬼的攻擊包圍了我們的外面、罪惡、汙穢、私慾常常發動於內心。 當我們正在進到神榮耀裏的路上,正在旅經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們必須丟棄顯露我們裏面的罪,我們也必須得勝世界惡魔外面的包圍。從那所有的玷污罪惡之環境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的民,歸耶和華為聖。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裏來(民十九2),第一個條件,是必須有一個無瑕疵,沒有殘疾的祭牲才能使以色列人成聖。 照樣那無瑕疵聖潔完全的主耶穌,獻上祂自己,為的是照著神的旨意行。使在曠野道途中的眾民,好因祂得蒙保守聖潔,正與使徒彼得所說的相合,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且是未曾負過軛的。這是甚麼意思呢?乃是預表主耶穌,雖然是道成肉身有人的樣式,卻未曾伏在罪惡過犯的軛下。因祂從來沒有犯過罪,祂也不知罪。惟有我們生來,就是在那個軛下的。 主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我們是在罪惡的軛下的,是受罪惡捆綁,被罪轄制。正如保羅曾說:「我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無形之中就成了罪的奴僕。這是因為罪一進入世界,凡是亞當的後裔就都伏在這個罪的下了;因為未生之先已經是在罪軛之下,誰能掙脫牠的捆綁呢?惟有主耶穌即是生來是聖潔的;祂降生在這個世界上,是要彰顯神完全的聖潔,而給人一個聖潔的標準,證明祂是那配獻為祭的紅母牛。天使曾對馬利亞報信說:「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5)從來沒有罪的軛加在祂身上,祂沒有罪,祂也不知罪。祂是完全聖潔,毫無瑕疵的神子。紅母牛要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牽在他面前(民十九3)。 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十三11-12)。「在營外」,「在城門外」,這是何等清楚的解釋呢?那紅母牛被牽到營外,正像主耶穌被帶到城門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那無罪的主,也是被帶到城門外,然後被殺的。 關於這隻紅母牛犢死的價值有三方面:(1)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醮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血七次(民十九4);(2)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民十九5);(3)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民十九6)。 在這三節經文裏的每一節之中,都有關於主耶穌工作的意義。在這三節經文裏的意思,正預表主耶穌的工作,有三種不同的情形。第一要流那牛的血,且要在會幕前彈血七次。 在第四節裏所提的,表明在主基督未成功以前,已經有這一種贖罪潔淨的條例是藉著那流出的血,就預表是基督的寶血。 第一次為我們而流出,且因這血的效力,贖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赦免。 第二,那整個的牲畜要燒在營外,沒有人看見的地方。我相信那火是預表神的審判,在十字架上判決了我們所有的罪。所有的罪就完全除掉了,並且永遠再不能侵犯我們。凡一切相信祂的人,他們的罪也就永遠被除掉了。 第三,關於香柏木,和牛膝草,你或能記得所羅門「他講論草本,自利巴嫩的香柏樹,直到牆上長的牛膝草。」(王上四33)「香柏樹」乃是植物中受造之物最高貴的,牛膝草是最下賤的,是長在牆頭上的。「朱紅色線」預表「世界的榮華富貴」。那就是在植物界裏從最大的到最小的,其餘的那包含在這兩種之間。 所以香柏木和牛膝草,是表明凡從亞當後裔所生的,不論是高貴的是卑賤的。所有我們屬於亞當裏的榮耀和自誇,和今世的榮華富貴,亦即在啟示錄裏的那位婦人,身穿紫色和朱紅色衣服,並且騎在朱紅色的獸身上。所以這些東西,就是屬世的榮耀自誇和榮華,都是要在燒紅牛之火中被焚燒的。 從民數記第十九章裏,就知道一個人,怎樣能被玷污成為不潔淨。是因為他摸了死的東西,或是與死物有關係的東西。一個死人的屍首,或者死人的骨頭、或是被殺之人的屍首,以及墳墓等,若是他摸著了其中任何一件,他就不潔淨了。死是罪的工價;罪的結局就是死。 所以凡摸著了死的人,或是摸了與死有關係的物件,他就與罪有分,成為不潔淨的。在舊約裏,再沒有比這一章裏所給的聖潔標準還清楚還嚴格的。這是非常聖潔的,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神。若是一個人只是挨著,或是摸著了死人的骨頭,就不潔淨了。還不只限於摸著死人骨頭的人不潔淨,甚至別人摸了他,或者他摸了別的人,或甚麼東西和物件;那麼他所摸的人,或物件也都不潔淨了。 若有第三個人摸了第二個人,那第三個人同樣也不潔淨了這樣遞次的一個一個傳開,就都不潔淨了除了這些以外,甚麼是神看為聖潔的呢?並不是我們所說的聖潔;唯一的聖潔標準,乃是一個絕對適合於神的榮耀,和神的聖潔的。但我們是已經在基督的寶血裏得了潔淨的,並且也適合於神顯現的榮耀。現在我們把前面所說紅母牛死的三方面分別討論如下: (1)是每一樣賜福的根基:「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藤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七」的數目在聖經裏是屬神的、是完全的數目,所以在會幕前面彈血七次。在會幕前面,就是在神的眼前,彈血七次,是表明主耶穌的寶血在神面前看為寶貴。論到信徒的得贖,彼得說:「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 聖靈在希伯來書也曾提到基督的寶血:「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我們要注意這一點,「若沒有流血」,並非說「若不用血」,乃是說「不流血」或者是「不流出血來」,罪就不得赦免。甚麼時候基督的寶血流出來呢?是當你被帶到神面前的時候嗎?不是,是在你悔改以前流出來的嗎?也不是,是在你正痛悔認罪的時候流出來的嗎?更不是:「若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來九26)那血是已經流出來的了。或者說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已經流出來了。如今就不必再流了。若不流血罪就不能赦免。只因一千九百多年前,主耶穌那一次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就使一切相信的人,罪得赦免。這就是自古至今以至到將來各國各民,普世界人類蒙福的根源。 當你我第一次,藉著神的靈,覺悟到我們有所需要的時候,我們因為相信神的話就來到基督的面前,悔改認罪。並且我們就會看見神的話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這一句話是何等有能力?是何等有功效呢?我們若相信這話,我們的罪就得赦免了;因為神在祂賜福的話裏,已經這樣應許我們了。 但在甚麼時候赦免才得成功的呢?那就是在流血的時候。正是主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流出血來的時候,就發生「赦罪的功效」了。因此在十字架下,你的罪就在地上得了赦免。那寶血的功效是甚麼時候應驗在你身上的呢?是在你相信的時候,那寶血就發生功效,應驗在你身上。而且這寶血的功效價值,是直存到永永遠遠的。 當你相信的時候,那血就彈在你的身上,使你成為潔淨,而且其功效是直到永遠的。所以寶血的功效應用在一個罪人身上,是有永遠的價值的。這是最寶貴的真理!因為主基督寶血的價值有多麼長久,那麼祂寶血應用在一個罪人的身上也有多麼長久;不只限於六個月,不只限於一年,不是有功效到我們重新又犯罪的時候為止;乃是直到永遠不變的:「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 但是有些人說:我不知道應當怎樣才成為「聖潔」。在希伯來書裏沒有說:人裏面的聖潔,是可以藉著聖靈得著的。在希伯來書信上,找不到聖靈的潔淨。在那裏所說的聖潔,不是藉著聖靈成功的,乃是藉著那一位獻祭的基督,才得成功的:「成聖」的意思是「分開」或是「分離」。 所以甚麼時候人有相信的心,神就把他從這個世界裏分別出來;神就把他與眾人分開放在分別為聖的一方面。因著基督寶血的價值在他身上--主基督藉著祂一次獻上自己的身體,所流出來之寶血的價值在他身上發生了功效,就成為聖的人:「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那並非是內在的成聖,或是局部的成聖,乃是完全的成聖,藉著聖靈成聖是與此完全不同的事。 所以這一節聖經,對於每一位信徒,都是真實的。任何一位真實相信的人,他就是「成聖」的。且是藉著那一次的獻祭,而永遠完全。「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例如一個人已經悔改有六個月之久,在這六個月中,自然他是被寶血所潔淨的。那寶血的價值和功效也適應在他的身上,保守他有成聖的生活。 假設他今夜突然陷入一種極大的罪惡裏,並且羞辱了主名。那麼寶血在他身上就失了功效嗎?寶血的功效今夜還能第二次的再適應在他身上嗎?自從他重生以後,這寶血的功效在他身上要延長多麼長久呢?為甚麼只有六個月的功效呢?因為他是六個月以前重生的。那麼六個月以後,寶血的功效照樣還能在他身上繼續有效。那就是表明主基督寶血功效,不只有六個月,乃是永久的。正如希伯來書十章所說:「藉著一次的獻祭他就完全。」不只限於六個月或是六年,乃是到永遠的。意思是指那祭物的功效,要繼續到無限的永遠裏的。 因為寶血既然一次有功效就永遠有功效,雖然他在重生六個月以後又犯了罪,那只是破壞了他個人的成聖的生活和成聖的行為,卻沒有破壞了寶血的功效,也沒有破壞寶血的價值;這是決不可能的。所以只要是他肯悔改認罪;雖然今夜寶血不能第二次再應用在他身上,但是那第一次曾在他身上發生功效的寶血,並沒有失其原有的功效,且因著他個人的悔改,和第一次寶血的功效--永遠的功效,他就得以潔淨。這是基督寶血有永久功效的意義,照著經上話,這也是極最寶貴的真理;但是我們的心常常批評神的話。 並且有的人說這是一個很危險的教訓,以為寶血既有永久的功效,既有永遠的價值,那麼信徒就永遠不能被丟棄,永遠沒有被棄絕的危險,且使人易流於卑污退後趨於墜落,是容許信徒犯罪的真理。其實不然,這個真理不但是不容許信徒犯罪,並且倒更給我們一種能力,能保守我們不犯罪。 因為祂所以為我們捨身流血乃是因著「愛」,唯有基督的「愛」,使祂被高高的掛在十字架上,為世人嚐了苦杯,為世人造成了福杯。唯有祂在十字架上的「愛」,能吸引萬人來歸祂、能激勵世人來就祂、跟隨祂、投降祂,而甘心順服祂。靠著祂能得勝一切惡魔,罪惡的試誘和熬煉,而且日益堅強,成為精金--屬主基督完全的聖潔國民。「要在神面前彈血七次」,這是關於解決罪的問題。 現在我們看見我們的罪是永遠被解決了。諸位朋友們!你確實知道你所有的罪,不論是現在的,已往的和將來的,早已經解決清楚了嗎?你能說關於我的罪,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神已經與祂的兒子主基督在十字架上解決了嗎?那一個罪的問題既然已經解決了,就直到世世代代永遠也不再提起。神也不向我們追討這罪;因為神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十17)藉著基督的寶血,我們在世界上所犯的罪,已經解決清楚了。並且神也能說若是我再想起你們的罪來,我兒子實血永久的功效,就必成了問題。但是我決不能這樣作;因為祂兒子寶血的功效是有永遠之價值的,是永遠不改變的。 (2)「人要在他眼前把這紅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還不僅是流血;乃是整個的祭牲,被拿到營外去,並且完全焚燒毀滅、完全燒成灰燼。這是預表我們的罪被擔當,且永遠滅絕在十字架上。那個火就是神的審判,在十字架上毀滅我們所有的罪。當主耶穌在神恩典中,擔當這些罪孽,且代替我們受審判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在凡信靠祂的人,罪就永遠得赦免,罪的權勢就永遠不能再侵犯他。因為主基督實在沒有罪,卻為我們成了罪人,擔當我們的審判和刑罰。只有祂配為我們贖罪,因為唯有祂才正像神向以色列人所要的純紅母牛,是無殘疾、無瑕疵,未曾負過軌的,那樣完全;所以能替人贖罪。「神使那無罪的(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l)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神差遣祂的兒子成為罪人的形狀,為罪成了犧牲的祭物、為罪人的緣故在肉身被定罪。因為我們這亞當後裔的罪,是在肉身裏面活動。但這罪,神已經向祂的愛子在十字架上追討了,因祂是為我們的罪而受刑罰;祂成為罪身是為我們。 因而神不再向我們追討罪,我們就不再被定罪,而且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這是何等有恩典的真理呢?有千千萬萬的信徒常常說:並不是我的罪攔阻我前進,乃是我不能像我理想中的人,能成為我理想中那樣的聖潔、那樣完全。因為常有許多愚昧的思想、汙穢的思想來到我的心中,正如同我沒有重生以前一樣。 為甚麼老舊人常常要活動?為甚麼不能制服肉體?為甚麼在靈裏沒有進步,靈命不能長大老作靈裏的嬰孩呢?但是有人要回答你說:若你不是屬於神的人,就決不會有這些理由、決不會有這些思想了。你有這些思想,有這許多問題,就證明你是神的兒女。若你真是神的兒女,這些問題和思想是不能避免的。所以親愛的朋友們!這些思想和這些問題,並沒有任何理由證明你不是神的兒女--一個真實的基督徒--真正重生有新生命的人。 你所以有這些問題和難處--你不能成為你理想中之聖潔的信徒,乃是因為你是一個小信的人。小信就等於不信,不信就是罪。那所以攔阻你的,也就是老亞當的遺傳的罪因;他時時有被罪牽動的可能。但是要知道我們雖是亞當的後裔,當主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那老亞當也與神的愛子主基督一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了。因為我們是在肉身犯罪,所以必須有肉身的基督才能贖我們的罪。我們在肉身犯了罪,那代替我們贖罪的也是在肉身被定罪,所以基督的肉體被掛在十字架上。但是神卻藉著基督肉體的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因為女人的後裔要傷魔鬼的頭,死在祂和祂兒女的身上就失了權勢。這樣看來不單是個人所犯的罪,就連由亞當遺傳而來的罪因也都被釘在十字架上了。當主耶穌擔當了我們的罪,為我們受審判的時候,神是在肉身定了祂的罪案;不是罪的本身,乃是罪的根源,因為神早就知道我們所要犯的罪。 在幾千百年前,祂就知道你我的敗壞,祂也知道我們得救以後,還能轉回到何等敗壞的地步、還能退步到何種墮落的地步。換言之,當他知道我們是怎樣敗壞的時候,祂就以大愛臨到我們。為的是保守我們不致於隨流失去,墮入滅亡之境。因此捨棄了祂的愛子基督為解決我們的罪、除掉我們的罪,而保守我們的新生命,就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使祂替我們死、使我們得生命、使祂為我們贖罪、使我們得赦免、使祂成為罪人、使我們成為義人,成為神的兒女。更重要的一點,乃是祂為我們的罪原,擔當審判,祂在那黑暗的三個鐘頭之中,曾被神掩面不看,被神離棄。以致祂痛苦不堪而狂呼:「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在祂死以前,祂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後氣就斷了。祂替我們擔當神的審判而且死了。祂是把祂整個的生命作為贖價,向神買贖了我們的靈魂、向神代替我們償還了罪債、向神要出了我們的生命。我們今日的一切都是祂的恩賜,我們的福氣是祂生命的代價--是祂的恩典,因著祂的流血我們得赦罪,因著祂的死我們得生、因著祂被定罪,我們得釋放。如今我們應該怎樣的感謝祂、讚美祂;而把整個的生命獻給祂,為祂而活,而且要以聖潔的生活榮耀祂呢? (3)「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關於解決罪的問題,還有一點是應當注意的,那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親愛的朋友!世界釘主基督於十字架上,是因世界恨惡主耶穌,世人厭惡主耶穌;以賽亞說:「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約翰也說:「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反倒拒絕祂。當祂到世界來的時候,差不多全世界都和祂反對;在那時祂的罪就已經被判定了。所以主耶穌看見祂面前的死,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那最使人痛心的,乃是世界釘死了那榮耀的主。 所以世界就落到他應得的地位,就是墮落,黑暗和滅亡。因此,使徒保羅說:「就世界而論,我已釘在十字架上。」反言之:「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們每一個人的人生都有一個盡頭。十字架是我們舊生命--亞當的末路,是主基督--新生命的起頭。當我們看那十字架上榮耀的救主,祂因為我們的驕傲、敗壞為我們的罪而死。那麼我們還有甚麼可誇口的呢?我們豈還能追求這世界上的浮華虛榮呢?十字架就是我們的世界的盡頭;當我們一仰望基督的時候,這就是像那香柏木和牛膝草和朱紅色線,完全燒在焚牛的火中化為灰燼一樣。 當我們看主耶穌受羞辱、痛苦,為我們擔當審判的時候,祂將生命完全傾倒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世界對我們有甚麼興趣呢?世界還有甚麼可留戀呢?世界還有甚麼能力再抓住我們呢?再沒有甚麼了。這世界對於我已是死的,我對於這世界也是死的。 正如保羅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死在十字架上。」無論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焚燒。照樣我們一切屬世的榮華、尊貴和屬世的才幹、智慧、屬世的聰明和口才、屬世的一切都丟在火中--十字架忿怒的審判中焚燒了。所以保羅說:「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是一個完全屬天,屬靈超然聖潔的生命。」 正是主基督從高天之上降下塵寰所要我們得著的生命。在這裏是論到關於玷污的事。聖經說:「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民十九11)若是一個以色列人摸了任何與死有關係的東西,就必不潔淨,因為死是罪的工價。死屍死人的骨頭,和他們的墳墓,都是不潔淨的,都是因罪而染了不潔淨的。若有人摸了這些不潔淨的物件,那摸的人就不潔淨了;但是在新天新地裏有公義居住在其間,那裏不再有疾病,痛苦和死亡。在那裏不再有墳墓,也不再有屍骨拋在地上,再也沒有死屍橫陳在曠野。 因為在那裏沒有死亡。是因為在那裏沒有罪,是不須用主基督之寶血而自然潔淨的。舊世界已過,罪惡黑暗的世界已被毀滅,那一切都不再見了;一切都更新了。在那新天新地裏充滿了神的公義和神的聖潔。在眾光明中,一切都是合乎神聖潔的標準。唯有在這個世界裏,罪是藉著主基督的寶血潔淨的,靠著主基督的寶血除掉的。例如今日我們常常被玷污、常常染不潔淨,是因為有罪汙和邪惡佔據在內心中,若是一個人充滿了私慾和邪情,他就是被玷污的,就是不潔淨的。 因為我們有一個適應那邪惡汙穢的罪性,隨時都能被罪牽動以致犯罪,成為不潔淨。惟有主耶穌在世界上,沒有犯過罪,因為祂沒有犯罪的可能性、沒有適應那邪惡罪汙的可能性。所以祂不但沒有犯過罪,且也不知罪。祂是一位完全聖潔毫無玷污毫無瑕疵的,而我們的這種可能性是很顯然的。 例如一個眾目昭彰的罪犯,經過大街的時候;或是罪惡的廣告招貼,張貼在廣告牌上的時候;或者是有罪惡意味的圖畫懸掛在商店的窗口的時候:這些都能吸引無數的人翹足觀望,看得津津有味,戀戀不忍釋去。為甚呢?因為人的本性,乃是愛惡勝似愛善。我們的心是如此,是容易陷入罪惡而有趨向於罪惡之勢。然而唯一能給與基督徒得勝罪惡能力的,就是充滿了善。使徒保羅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乃要充滿良善。那正加以賽亞說:「棄惡擇善」的遵行神的旨意,就沒有玷污的危險了。 民數記第十九章十六至十九節:那是描寫一個選民犯罪以後所有的情形和結果,或者是因他與世俗接近而有了玷污,他一有了玷污以後是要再宰殺一隻紅母牛嗎?是要再彈一次血嗎?不是。他不必再宰殺一隻紅牛,也不用再彈血,乃是用水和灰灑在他身上。那是甚麼意思呢?因為古時的以色列人在埃及蒙了逾越節羔羊的血拯救,躲避了那殺長子的天使──滅命者的毀滅。 而且他們在過紅海以後,在西乃山下經過灑血的禮;當他們漂流在曠野,摸了屍首和死人的骨頭,或是墳墓,以致玷染汙穢的時候,就要用除罪灰放在器血裏,倒上活水,調作除汙穢的水,以灑在求潔淨的人身上;或有人要問,那除罪灰從那裏有除汙穢的靈驗呢?其靈驗的效能,乃是在乎紅母牛的血與皮和肉,以及香柏木、牛膝草,同朱紅色線都燒盡了。因為那灰是「灑血的回憶」,乃是記念曾經流過血的。並且記念在營外燒的那個身體,這是預表主基督流血的痛苦和死亡:「倒水」是表明「聖靈」。我們怎能知道呢?主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8-39)這是主耶穌指著信祂之人說的,凡信祂的人要充滿聖靈,要從祂腹中流出聖靈的活水來。 民數記第十九章十七節:「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在這裏是說「活水」,所以「活水」或「流出的活水」都是表明「聖靈」。那「紅牛的灰」是預表「主基督受苦和受死,解決了我們眾人所犯的罪。」同時也解決了由亞當遺傳而來的罪因。 當我們被罪玷污的時候,聖靈就把基督的痛苦和祂的受死帶到我們的思想裏。提醒我們的記憶,使我們想到主基督為我們受的痛苦和羞辱、想到祂十字架上受死的價值。那麼,我們必因聖靈的感動而自悔自責,在神面前痛切認罪。因著回憶主基督的死和流血的功效便得以潔淨,恢復了犯罪以前的狀態了。這豈不是奇妙的恩典嗎?所以知道主基督寶血的功效有永遠價值的真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真理,那能使我們容易犯罪呢?不能,不但是不能容許我們犯罪,而且更鼓勵我們嚴守聖潔更尊重寶血之價值而自己禁戒不犯罪。 假若你我今天犯了罪,拒絕了神的恩典,就失了祝福,失了救恩的平安,已經沒有希望了。我們將怎樣辦呢?我們將陷入更深的失望之中嗎?再也沒有挽救的餘地了嗎?正在憂急交迫的時候,忽然主耶穌親自顯現在我們中間,並且對我們說:我在十字架上曾受了殘酷,不可言喻的痛苦,羞辱和神的審判;這本是你們該受的,我已經代替你們忍受了。為的是使你們永遠不再因現在所犯的罪被判定罪、不再因自己所犯的罪受審判,被處死刑。你們是得釋放的--是永遠自由的、是永遠無罪的、是不算為有罪的人,平平安安的去吧!那麼我們將如何的快樂興奮呢?我們將要怎樣的讚美和感謝呢?因為我沒有盼望的,有了盼望不能挽救的--有了挽救;同時我們必定因為祂拯救的厚恩,救恩的完全,而在祂面前俯伏敬拜。 這就是聖靈要在這一章書裏所預表的。我們所犯的罪不管是出於有意的,或是出於無意的,我們就是被玷污了;因為我們是被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摸著了。假若我們在不信的人面前,不承認我們主;並且在他們中間談些無益的閒話而被玷污了,聖靈要作甚麼呢?聖靈就要提醒我們回想主耶穌已經替我們死了,祂已經流了祂的寶血,為拯救我們脫離罪孽。 那麼我們要有甚麼反應呢?我們必定要羞愧而懊悔自己所作的,且要自動的來到主的面前去承認自己的罪。因為聖靈把主基督的痛苦帶到我們記憶裏,使我們自責自恨且引導我們認罪,為的是適應在神面前那位中保所作的。 約翰一書第二章一節:「若有人犯了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主耶穌基督。」若有人承認他的罪,在我們承認罪以前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祂在父面前為我們代求的結果,乃是聖靈在我們的心靈裏,指正我們所作的;同時使我們所受的痛苦,拯救我們脫離罪。 因此我們就肯謙卑的來到父面前,承認所犯的罪。這樣我們的靈魂就從罪汙裏恢復起來。因為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在父那裏作我們的中保。聖靈就應付主基督的代求,把罪帶到我們的良心裏,感動我們承認罪,父神就因此饒恕我們。祂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饒恕我們的罪。因為主耶穌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在地上曾流了寶血,就救贖了各種不同的罪人,使我們從父得著赦免,正像諸先知,眾使徒所得著的赦免一樣的。 民數記第十九章十二節:「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汙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那人在第三天灑水,在第七天不必再有第二次的灑水,就宣告潔淨了。這教導我們,神並非是輕看罪,乃是說與神斷絕交通,比較重新恢復是容易的。當我們第一次感覺有罪的時候,心裏憂傷,在塵埃中懊悔,沒有快樂,只有悲哀。但是當我們一認罪,並且想到主為我們所受的審判,我們就蒙赦免而得平安。所以當我們得赦罪以後,在神的恩典之中,我們就能更深的認識神和祂愛子成功的價值比較以前更多了。 我不過把這章書的要點和最要緊的教訓提出來以供諸位同道參考。我深信,若是諸位多讀這卷書,聖靈必引導諸位能得著更大的亮光。───
李繼聖 除起不潔 蘇天明 民十九:1—22 舊約時代神各方面顯出祂的公義慈愛,憐憫,聖潔。祂是聖潔的神也要以色列人成為聖潔,今天神依然不變,是聖潔的神,可惜許多基督徒以為今天是恩典時代,隨隨便便馬馬虎虎無關緊要,對神沒有敬虔的態度,這是錯誤的想法,我們應當謹慎自勵聖潔本身來親近神。 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三十八年在可拉黨叛變之後,神震怒降災給叛黨,致許多生靈死亡,為了使以色列民能聖潔,神為他們立了一個永遠的例,吩咐他們帶一隻赤色母牛給祭司以利亞撒,然後祭司把牛燒掉其灰倒上活水,成為除罪的灰水,若人不淨只要灑上除罪的灰水就潔淨能與神親近,這是神給幼稚的以色列人的例,這例是予表耶穌基督如赤色的母牛,我們要靠主的洗淨親近神。 一、潔淨因死體被汙的。 (19:1—10) 神吩咐摩西亞倫特別要祭司以利亞撒取一條赤色母牛燒灰,這母牛有四個特色:㈠ 未冒負軛 ㈡ 沒有殘疾 ㈢ 純紅色 ㈣ 母牛。神歡喜這種祭物,純紅色的母牛完全予表主耶穌,祂是無殘疾無罪的羔羊,當他從約但河受約翰的洗起來時,天忽然為他開,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當祂晚年受彼拉多審判時,彼拉多也證明他無罪,就是賣祂的猶太也承認耶穌是無罪的,十字架下的兵丁證明祂是至高神的兒子,歷代的使徒,聖徒都證明無罪的主,沒有殘疾而為我們受死成為挽回祭,保羅在腓立比書2:6—8證明說:「祂本有神的形像……死在十字架上……」純紅的母牛予表耶穌,祂所經歷的與母牛一樣:㈠ 如母牛般的被殺 ㈡母牛的血在會幕前彈七次,主耶穌掛在十架上流出祂的血洗潔我們的罪,「……乃是用自己的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母牛贖的灰水灑在不潔的人的身上尚且叫人成聖……她的血豈不能洗潔你們的心……」(來9:12—14,10:12)㈢ 母牛流血燒灰後能潔淨許多人,予表主耶穌只有一次流血,成就了永遠的功勞。㈣ 牛灰水灑在汙人的身上得清淨,水表示神的靈和他的話語,能感化我們。主如母牛般的死了。 這雖然是舊約豫表主的事,今天仍然有要緊的訓示,許多基督徒錯誤的想法,以為只要犯罪主的血就洗清我們,殊不知耶穌只一次流血完成的救贖,我們未信主前,所犯一切的罪過,當你信仰耶穌後,一切的罪都由祂洗淨,此後如再犯罪不是再以主的血來洗淨,正如母牛只有一次的死,它的灰水卻能清浸人,信主後若再染到罪汙仍是要靠聖靈及聖經感化我們。我們要養成好的讀經習慣以期成為更完全的新人生,如若已經行了錯事?失敗汙事要藉聖靈的水與神的話感動我們,使我們再清潔無疵。主耶穌在晚餐後替門徒洗腳說:「凡若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13:10)「信主後是經洗過澡,若再犯罪只要洗腳就清潔了。「你們用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1:53)基督徒要讀經聽道才能清潔。 二、牛灰水的使用方法。 (19:11—19) 神是公義聖潔的絕不馬虎,祂要的百姓也成聖,究竟什麼是污穢的? ㈠摸到死屍的,(民19:11—13)要七日不潔淨,如果不以牛灰水灑身要從民中剪除,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單男丁就有60萬,加上婦女,老幼總計不下二百萬,這麼多的百姓在38年的漂流中全部死亡,天天都有一百個以上的人死亡,死亡率不可謂不高,其悲慘可想而知了,天天都可以聽到哭泣聲,看見埋葬的行列死亡包圍他們,(羅馬書6:23)說:「罪的工價乃是死」,地球上27億的人口天天都在犯罪,幾乎人人都在犯罪,乃是陷在死亡穀中的行屍走肉:以色列民摸到屍體不潔淨,只有牛灰水才能使其潔淨得以親近神,今天我們耳所聽目所見,身體所觸的都是死亡都是罪,何以能得神的憐愛?何以潔淨自身?乃是靠著神的話和聖經的感動才能潔淨,才能親近神: ㈡布棚內模到屍體者不潔七天(民19:14—15)。以色列民當年並沒有定居的生活,而是遊牧為生,布棚就是他們的房屋,換句話說在屋內摸到屍體的要七天不潔,試想何人的親人死在屋內不去摸他呢?因為神規定若摸了要以牛灰灑身潔淨,今天人在罪中都是死的,然而處此社會生活,我們不能不摸不能不看,生活中時常摸到屁體時刻都侵在污穢中,凡所接觸都是活的屍體,如此我們怎能在神的面前站立得住?因此要靠聖靈和聖經的感化,所以主耶穌祈禱說:「不要使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㈢摸到屋內或曠野的骨骸墳墓都要不潔七天民19:16—19以色列人天天都有死亡,到處可看屍體,骨骸更是遍野皆是,如何能清潔?;今天罪的死人到處都是,其感化力亦很大,我經常外出座火車,本來我是沒有抽煙的人,可是一下火車,滿身煙臭原因火車上人人抽煙,我身處煙霧中怎能避免煙味呢?我們的生活中到處都是罪都是死,因為一切是死的權勢,腦中,心中充滿了罪,耳濡目染怎能離罪自立?只有神的靈和祂的話能感動我們。天路歷程的天路客走到虛榮市時,四面都是罪的誘惑,於是他掩起耳朵,閉著眼睛,不敢看也不敢聽,急急的脫離罪域,以色人既然不能不外出怎能保持潔淨。仍是要藉牛灰水灑身洗淨,我們天天在罪中生活,到處是酒家,公共茶室,私娼,賭場只有靠神安排才能離開,靠聖靈及神的話才能感動我們。 三、補則。(19:20一22) 本段說明污穢的人,如果不藉牛灰水洗淨,神要罰他們,「不潔淨的人所摸一切就不潔,」(民19:22)我們如果自身污穢,摸到別人也要受累懷的感化力很大,神要我們聖潔。主耶穌有二句話,一是對未信者說:「凡勞苦挑重擔的人來就我,」 另一句對已信者說:「你們要成聖,因為你們在天上的父是聖。」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第十九課 制除罪水的定例 民數記第十九章 本章記載了紅母牛與除罪水的製作,其實,除罪水在第八章7節裡已經提到,在這裡中只不過是倒敘這方面的一些有關條例,目的是要提醒以色列民——要得救,就要用這水潔淨自己,以至罪得赦免。 本章特別強調 神的子民必須要聖潔,這樣也會透露出耶穌基督救恩的先影(來10:1,9:10-14)。 本章的重點不是講獻祭,而是講紅母牛所燒的灰如何用潔淨的儀式中。燒灰的過程如下: 1、在營外宰殺母牛(3節); 2、向會幕彈血七次(4節); 3、將母牛連皮和血一起焚燒(5節); 4、把牛灰收起存放營外(9節); 5、用牛灰調成除罪水作除罪之用(9節)。 一、取除罪水的原料——紅母牛 1-9 除罪水的主要原料是——紅母牛。 “紅”是流血的顏色,表示耶穌基督的救恩。 純紅的母牛,雖規定要沒有殘疾,卻不是作獻祭用。因為獻祭須用公牛,且要燒在壇上。紅母牛只宰殺,地點是在營外。 1、用紅母牛的數目
1-2 這兩節經文指出——只把一隻沒有殘疾的、未曾負過軛的、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在這裡所指的“一”是 神的數,正可表示耶穌是惟一的救主,他是潔淨我們的“紅母牛”(徒4:12,約14:6)。 2、對紅母牛的標準
2 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的能力這一段話裡面,指出對紅母牛的幾個標準: A、沒有殘疾——完全的(路23:4,14,22)。 B、未負過軛——幼嫩的(賽53:2)。 C、純紅色的——血色的(啟1:5)。 D、須是母牛——生育的(賽53:10)。 這一切的標準,表示贖罪的基督,充滿著生命的活力,因此他能“洗淨了人的罪”(來1:3,13:12),成為屬靈的“除罪水”(來9:13-14)。 3、宰紅母牛的經過
3-4 A、牽到營外:3節 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紅母牛被到營外——表示要擔替一切不潔的人,因不潔者須住營外一段時間(民5:1-4)。這正是表示耶穌在城外為我們受苦(來13:12),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B、彈血七次:4節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這正可表示耶穌寶血的七大功能: 第一大功能——引人親近上帝 弗2:13 第二大功能——使人罪得赦免 弗1:7,來1:3,9:22 第三大功能——作人生命贖價 可10:45,啟5:9,林前6:19-20,利17:11 第四大功能——給人成聖基礎 來13:12,10:10 第五大功能——助人得勝魔鬼 啟12:11 第六大功能——開人通天路徑 來10:19 第七大功能——為人立成新約 太26:28,約6:53-56 4、燒紅母牛的要求
5-6 在這一段經文中,讓我們看到燒紅母牛有兩要求: A、一切全燒:5節 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表示主耶穌為我們而完全燒在祭壇上——十字架捨命。 B、配件同燒:6節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潔淨的配件與潔淨之物一起燒,表示主的工人要受主的相同經歷,即同受火的試驗(彼前4:12)——與主同燒。 有三位青年人為主被放在火窯中,他們與 神子一同在火中燒過(但3:16-25),這樣才有以後生命的感力。弟兄姊妹,你我願與主“同燒”麼? 應用:復興的火,聖靈的火,把我燒在主的祭壇。弟兄姊妹們,勇敢地走向主的祭壇吧!讓主的愛火、靈火、復興之火來焚燒我們! 經文: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1-4) 二、制除罪水的工人——要自潔 7-10,18-19,20-21 1、工人自潔的原因——工人神聖,顯出不潔 由於制除罪水的工作非常神聖而偉大,因此對參與有關的工人就顯出不潔來。下面列出這些不潔的工人: 配料的工人不潔(7節上)。 燒牛的工人不潔(8節上)。 收灰的工人不潔(10節上)。 灑水的工人不潔(18-19,20-21節)。 使我們回想起先知以賽亞的經歷也是一樣,他在以賽亞書第一到五章照樣傳道。可是到了第六章中,他見了聖潔榮耀的 神時,就自知不潔了(賽6:5)。 由此可見,事奉 神的人越進入神聖的崗位,必越察覺到自己的不潔。所以,我們當自知其明,從而悔改認罪,便得蒙赦免成為聖潔。 2、工人自潔的手續——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這裡論到工人自潔的手續,要洗衣服,用水洗身。他們因所用的工極其神聖、偉大, 神就要在親近他的人中顯不聖(利10:3)。因此,在 神前擔任聖職的工人務須自潔(來12:14)。 應用:藉紅母牛所表示基督的救恩,你對主贖罪救功的認識如何?彈血七次有何意義? 經文: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5-16,18-19) 三、用除罪水的功效——除罪汙 11-17,19,20,22 這一段經文,將論到除罪水對於除罪汙的功效有三個方面: 1、除罪汙的急需——因不潔被剪 11,13-14,16,20 在利未記中曾論過對一般不潔的處理,例如: 趕出營外(利13:45-46)。 用水洗身(利11:28,39-40)。 嚴重者還要自潔七天,然後獻祭(利14:8-10,15:13,28),使患者有費用大的負擔。 本處所論的不潔(摸了死人),患者有七天的不潔,其後果比前者更嚴重,因不潔而玷污帳幕的必從民中剪除(13,20節)。 由此可見,除罪的工作何等急需。因此, 神就特設潔淨的方法,用快速、簡易、經濟的除污水。這就表示基督的救恩,有洗罪的奇功(來10:22,約13:10)。 2、除罪汙的關鍵——在乎第三天 12,19 這些經文指出:除罪汙的關鍵時間是在第三天,凡在這天潔淨的,就必成為潔淨。因為“第三天”正是基督成功救恩的時間(路13:32,林前15:4),因此,我們當趁這時間,尋求主除罪的救恩(林後6:2,賽55:6)。 3、除罪汙的獲益——能保守帳幕 15,17,22 除淨器皿與百姓的罪汙,就不會使整體 神的帳幕受“不潔淨”的連累;也不影響營中的器皿與物件受連累(民31:23)。照樣,各基督徒得潔淨(林後7:1),也必榮耀 神(林前6:19-20),且能保守屬靈的帳幕教會不受污穢的連累。 應用:神對制除罪水有關工人的高度要求,與我們今天事奉 神的工人有何提醒?工人能自潔與教會的關係如何? 經文: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