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二十八章短篇信息 目錄: 民數記第二十八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民數記第二十八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祝祭日條例 民廿八—廿九 聚會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民數記第二十八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一般人都重看帶領的人,但神卻是看重活在祂面前的人。人在神面前活得對,活得準確,誰來作帶領的人就不是大問題,因為神自己才是真正作帶領的。人活得對,會尋求神,根據神,和追求滿足神,神應許的福就沛然下降,不會有難處。不然,人成了神的難處,神的應許成就在人身上也有了難處。神顯明了約書亞作摩西的接班人以後,接著就曉諭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學習獻祭的事,從每天常獻的祭到節期所要獻的祭,都詳盡的向百姓說明。在曠野的日子,他們大概只有常獻的燔祭,至於安息日和月朔的獻祭就很少題及,至於在節期的獻祭,神本來的吩咐是在百姓進入迦南以後才執行,所以對於獻祭的事,百姓就是到了約但河東的日子,一般說來還是生疏的。因此神題醒他們要從獻祭的事上去學習尋求神,使他們在神面前活得準確,可以保持他們常活在神的應許中,不至迷失。關於獻祭的事,利未記的記載是重在祭的本身,民數記的記載是重在祭的執行時的內容,而申命記的記載是重在藉著獻祭的事而引進實際的生活。不管從那一個角度去看祭,目的都是要神的百姓準確的活在神的面前。 稱為神的食物的祭—燔祭 神這一次教導神的百姓獻祭,重點是放在燔祭上,雖然也帶著其他的祭,特別是在節期所獻上的,但是很顯然的是以燔祭為主要的祭。燔祭的目的是尋求神的悅納,承認神是一切的主,這一個承認實在是滿足神。因此,神稱燔祭“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廿八:2),是讓神得飽足的,是填滿神在感覺上的缺欠的。轉到人的這一邊來看燔祭,就會留意到,藉著燔祭的獻上來保守人留在蒙悅納的地位上,使人常常生活在神的應許中。因為一個真上懂得燔祭的人,他知道把人自己全然獻上是理所當然的。在燔祭中,首先叫人認識罪人的地位,再次是知道人已經享用了赦免的恩典,進入了安息,因著思念恩典就引進第三步,確認人的不配,和賜恩的主的寶貴,因而產生了尋求祂的喜悅的心意。燔祭把神的心思和人的經歷都表明了出來,不認識恩典的人不會獻燔祭,會獻燔祭的人一定不保留自己。神藉著獻燔祭的安排,使祂的百姓不住的學習保守自己在神面前得蒙喜悅。我們活在新約的人,雖不再按著字句獻燔祭,但燔祭的精意還是我們所愛慕去追求得著的。 常獻的燔祭 神指著作為神的食物的燔祭,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按著日期獻給我。”(2)頭一個吩咐就是常獻的燔祭,每天要獻兩隻,“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廿八:4)又說,“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二十八:6)神從前吩咐過了,現在又再次吩咐,很顯然的,神要讓他的百姓在尋求神的喜悅這個功課上,在學習與認識上要更新。每天照樣的作兩次,靈裡面不更新,獻燔祭就成了儀文,成了例行公事,沒有一點屬靈的實意,神沒有在其中得著甚麼,人也沒有得著靈裡面的造就。“常獻”就是不住要獻上的意思。燔祭在新約中所代表的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在神兒女的心思中常有一個錯覺,以為自己在一次的聚會中作了“奉獻”,那就解決問題了,以後不必再“奉獻”了。得救的恩典是一次就得著,但奉獻的實際卻需要天天更新,也要天天的擴充。沒有在奉獻上更新,人的心思就缺乏新鮮,人帶著一個陳舊的心思,或是帶著一個陳舊的靈,活在神的面前,結果是必然的失去神新鮮的恩典,也失去神新鮮的悅納。人是很容易陳舊的,人的身體雖是無可避免的會陳舊,但靈裡面的光景卻是可以時刻保持清新的。常獻的燔祭正是在這一件事上給我們不住的題醒和勸勉。 安息日的燔祭 安息日也要獻燔祭。安息日是神給人歇息的日子,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人得享安息。安息日最先的含義是說出神在這一天歇了一切的工,神安息了,人也因神的安息而享用了安息。到了出埃及以後,安息日的含義增加了紀念神領以色列民脫離在埃及為奴之家。含義的增加更顯明了神的所作都是為著使人享安息,在創造和救贖中都是一樣,工作的內容不同,但目的卻是完全相同,讓人去享用神的所作。人享用神的所作是恩典,安息日就領人去思想恩典,在恩典的享用中,人受吸引去尋求神的喜悅。“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廿八:10)就是說安息日的燔祭是在常獻的燔祭上加上去的,在安息日那天所獻的燔祭數量比平日多了一倍。這題醒了神的子民,不單是天天尋求主的喜悅,天天的更新向著神的心意,也在享用神的恩典中更大的尋求神的悅納,更大的在神面前更新我們的奉獻。 月朔的燔祭 燔祭不單是天天常獻,每安息日獻,並且“每月朔,你們要將……獻給耶和華為墦祭。”(廿八:10)月朔就是每月的開始。從每天獻,每週獻,到每月獻,這樣的定規,很容易的叫人想到,在神揀選的恩典中,每一種地上生活週期的開始,都在仰望神的悅納中來更新自己。神是何等的重視人對祂的尋求,我們若在這事上體貼神,神的心是何等的滿足!人懂得在每一段時間的開始,每一件事的開始,先去想到神的喜悅,而不是只想到自己的逸樂和安舒,這個人是不能不蒙神大大的賜福的。每天常獻的是兩隻羊羔,安息日所獻的是兩隻一歲的公羊羔,月朔所獻的是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從獻上的內容看,人的奉獻和尋求神悅納的心意,應當是隨著年日的遞增而增加。 事實上,人在神面前活得對,時日和享用恩典是成正比例的,活的時日越多,所蒙的恩典也越多,因此,討神喜悅的心也越重。獻燔祭總是有素祭伴著獻上的,羊羔是“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二十八:5)公羊羔是“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廿八:9)“每只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廿八:12)獻上的燔祭量多,表明人認識恩典也多,同時在生活上見證主的也高。素祭就是表明神在人生活上的要求,讓人在生活中活出神的性情。所以獻燔祭不是只有一點心意陳列給神看,而是有實際的生活表現來印證人奉獻和討神喜悅的心意。除了有素祭伴著燔祭獻上以外,還有奠祭一同獻上。與羊羔“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廿八:7) “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廿八:14)酒在聖經中常是用來表明屬地的美物。人獻上奠祭多,留下的屬地的美物就相對的減少。真正尋求神悅納的人,是樂意為得神的喜悅而傾下屬地的美物,不為自己留下甚麼,只要神得滿足就喜樂了。這樣的活在神的面前,人也在神的心意中進入完全。“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廿八:15)不住的維持自己在神的悅納中,不住的更新自己去追求神更大的喜悅,神的子民若是這樣的活在神的面前,他必定不住的享用赦免的恩典,和與神交通的甘甜。 在節期中所獻的燔祭 神給以色列人定規了一些節期,在這些節期中,獻燔祭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在一年的裡頭,每天獻的燔祭,加上在安息日,月朔,和節期中所獻的燔祭,神的百姓是不住的在奉獻上更新,在奉獻上加強,在奉獻上擴充。節期內的燔祭都是“在常獻的燔祭以外” (廿八:24),也是“在月朔的燔祭……並常獻的燔祭……以外”(廿九:6),又是“在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的以外”(廿九:39)。這就是說,節期若是碰到月朔和安息日,該獻的還是要照樣獻上,不能因著節期的燔祭而省掉。歸總起來說,神需要人重視燔祭,人真懂得獻燔祭,神就得到了人。稍微認識神的話的人都會知道,耶和華的七個節期,正是神永遠的計畫的表明。因此,在節期中的獻祭,不單是有愛慕神的悅納的含義,也加上把自己投入神永遠的計畫中活的意義。雖然當日的以色列人不一定會明白神的永遠計畫,但總能領受神藉著節期向他們顯明的恩典。神的節期是七個,但是分為三組,表明神救贖計畫的三個階段。神的百姓在過節的日子中的歡樂和享用,把神在這三個階段中所作的和所要作的顯明了出來。不管他們當日領會節期的含義是怎樣,因著神計畫中的豐富恩典,更多的尋求神的悅納是理所當然的。 回想神的恩典 逾越節,無酵節,和在無酵節期中的初熟節,是耶和華的節期中的頭一組。這一組是基於出埃及的歷史,和進迦南後的農作收割而定規的。出埃及和進迦南都是神拯救的恩典,是完全救恩的兩個階段。從節期的屬靈含義和預表去看,那明顯是指著基督的死和復活所作成功的救恩,並救恩使人在神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的要求和實效。這些都是神恩典的工作,在人的身上所顯出的果效。以色列人進到迦南以後,這幾個節期的內容都是他們已經享用了的恩典。他們在過節時所紀念的,都是回頭他們進入神應許的歷史,在這樣的回顧中,他們全然的明白,不是他們配接受神的眷顧,而是因著神樂意向他們施恩。在恩典的感覺衝擊中,他們向神獻上了燔祭,他們要討主的喜悅。 享用神的恩典 第二組的節期只有一個七七節,也稱為五旬節。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這個節期是根據他們的夏收,是在上半年的大收割。收割了地裡的出產,他們認定這是神賜恩的結果,因為神曾把應許給他們,他們若是照著神的律法生活,神就把地上各樣的祝福賜給他們。如今他們豐豐富富的在地裡有了收割,他們深深的知道,他們是在享用著神的恩典,是活在神的信實中,大大的蒙福。五旬節所預表的,是因著聖靈的降臨,神的教會在地上建立。教會是主耶穌的救恩所帶來的結果,救恩不是只讓信主的人有個人的得救,也使得救的人組成神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也是神的豐滿所充滿的器皿。 逾越節是人的得救,五旬節是得救的人成為教會,這個史實的過程的開始是恩典,結局也是恩典,教會本身就是一個享受著神恩典的見證。我們如今是生活在五旬節這一個階段裡,神在基督裡把天上各樣的屬靈福氣都賜給了教會。我們這些在教會中作神兒女的人,享用著這麼大的救恩,是我們所不配得的。但因著主,就是那一隻贖罪的公山羊(參廿八:30),我們豐豐富富的享用著神的大恩,我們怎能不向神獻上燔祭,更多的把我們自己獻給神呢?我們必須向神奉獻我們的自己。 ── 王國顯《民數記讀經劄記》 民數記第二十八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默想:“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民28: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參民28:1-8) 這一章和下一章,一共17次提到“常獻的燔祭”。這一章的開頭,神就明確指出,要將“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每日早晚獻上的兩隻羊羔,作為以色列人“常獻的燔祭”,這表示獻祭要成為神子民信仰生活中不可改變的常態,不是高興了才獻,更不是有需要時才獻。 溫漢(Gordon
Wenham)指出:“猶太教和基督教的解經家,素來都視晨昏的祭禮為古往今來崇拜的典範。每日晨昏都當祈禱;其實整個的人生都當借著不住的讚美和感謝,奉獻給神(參羅12:1;帖前5:16-18)。”一位詩人寫道:“早晨傳揚你的慈愛,每夜傳揚你的信實。這本為美事。”(參詩92:2-3)這是基督徒“常獻的燔祭”! 禱告:慈愛的天父,“早晨傳揚你的慈愛,每夜傳揚你的信實。這本為美事”
(參詩92:2-3)。“耶和華啊,早晨你必聽我的聲音;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警醒。因為你不是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你同居。”(詩5:3-4)我主啊,我願時時親近你,求你喜悅你僕人的敬拜。奉主名求。阿們。 ── 李世崢《民數記讀經劄記》 祝祭日條例 民廿八—廿九 以色列人到了約但河邊,結束曠野的漂流生活,準備進入迦南到民數記28—29已經準備就緒;神再度吩咐祝祭日條例,目的使以色列人知道神沒有放棄他們,要他們除去罪汙清潔自身與神交通,神規定節期嚴格訓練他們: 一、每日獻祭的條例。 (28:1—8) 敬拜神不可馬虎,世俗者可一生不燒香不入廟而稱佛徒,我們不能這樣,要天天與神交通;或許以色列人38年中忽略了獻祭,所以神在此重提一次。每天要獻何物?「……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每日兩隻……」(民28:3)早晚各獻沒有殘疾的公羊一隻;許多信徒比佛徒差甚:人家天天誦經,基督徒反而不如,這是不行的,要知道主就是極忙的時候也獨自與神交通,(可1:35太14:23)我們也真該天天與神交通,以祈禱開門,以祈禱關門。 二、每週獻祭的條例。 (28:9—10 ) 樹木雖然每夜都沾露水,但是也需要雨水的澆灌才能長大;基督徒天天與神交通,正如樹木每夜沾露水,但是也需要七日中有一日到聖殿與主內各肢體交通才行;每週的獻祭是安息日的條例,神為我們預備了
㈠ 夜晚 ㈡ 安息日 ㈢ 死等三個安息的機會,可惜許多人忽略第二個安息的時間,神規定這天要獻二隻一歲的羊羔。如果我們只工作而不休息身體一定發生毛病,前些時我因太忙致積勞成疾,藥石罔效醫師說只有休息是唯一康復的妙法:安息日一禮拜日不但靈性安息,也是事奉神到神面前學習的好機會,我們應該在神面前安息,唱歌彈琴讚頌感謝神。(詩92:1)不是外出遊蕩使身體疲倦! 臺灣教會不明白這道理,北部上午禮拜下午沒有晚上再禮拜,結果成績比率是早上如果一百人晚上不到十人,南部上午禮拜下午也禮拜,晚上卻沒有,成績是早上如果二百人下午只有一百人;舊約神規定安息日,不是一上午或一下午而已,仍是全日安息與神交通。 三、每月獻祭的條例。 (28:11—15) 神不但規定安息日,而且規定每月一日不做工專事神,可惜這個例後來選民進迦南以後竟視這個祭日為重擔,希望愈快逝去愈好,所以神的先知受神靈的感動大大的攻擊他們:「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鬥,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阿摩司8:5 )實在可憐得很,雖然經神三申五令的吩咐,選民入迦南後仍然以守節日為重擔,而希望早早過了月朔,無怪乎神的先知毫不留情的攻擊。 神定節日規定不可做任何工作,並不是要我們閒居在家無所事是,乃是要我們靈性安息靈程進步,要我們與他交誼,敬拜他,「你們當向神我們的力量大聲歡呼……當在月朔月望我們過節的日期吹角……」(詩81:1—4)就祭日要向神歡呼,初一十五要吹角;神的百姓需要有禮儀,神設立安息是要讓我們享受家庭天倫之樂。 四、逾越節的條例。 (28:16—28) 這逾越發源於埃及,當時神要救選民出埃及,命令他們殺羊把血塗在門楣,吃苦菜七日,當晚神的使者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次日救他們出埃及,開始新的紀元,紀念這節日神訂為逾越節。 今天我們沒有守逾越節,仍是主耶穌當了逾越節的羔羊,我們理當感謝;全數奉獻,這是很好的模樣。 五、七、七節的條例。 (28:26—31) 七、七節是逾越節過後七個星期,這天神規定要有聖會不可工作,且要獻初熟的莊稼為素祭,今天工商時代,許多人不耕種改業生意。有人在開業之日做禮拜以後每逢那日所得全數奉獻 六、吹角節的條例。 (29:1—6) 以色列人的年也和我們中國年一樣,有新曆與舊曆,舊曆的七月一日,即新曆的正月一日,(出十二:2)即元旦,是吹角節,約是我們的八、九月間,七月是收成的時節,農閒時期,書雲:「小人他居為不善」,神不使他在得閒中滋生事非,特別制定許多節期閑要他們守,免得他們在溫飽之餘目空一切,所以七月的節日特別多,在吹角節以色列人有聖會,不可做工要獻祭感謝神。 七、大贖罪日的條例。 七月一日收成節過後十天又有一個節日,這天大家不可做工要安息有聖會;這天是一年一度大贖罪的日子,大祭司要在這天進神的至聖所為以色列贖罪,使以色列人有聖潔的生活。主耶穌任大祭司,為我們進到天上的至聖所。為我們贖罪,主使我們能成聖,我們應當感謝他。 八、住棚節的條例。(29:1一58) 七月十五日以後連續七日什麼工都不可做,而且要有聖會,這就是住棚節,目的是紀念他們的祖先出埃及後,在曠野漂流38年的生活,形同乞丐既無產又無業,到處過著流浪的生活,而神保佑他們入迦南,有產業有房屋,所以在這七天的住棚節中以色列人要到野外用樹枝搭迦居住,紀念祖先所受的苦,以防安居樂業而墮落!如果不會思念先人的一切失敗;我們也要使子弟思念先人的苦事,不使其墮落,尤其更應該把我們的信仰好好的教訓我們的後代,謹防「信仰不過三代」之危機! 九、結束。 (29:39一40) 出埃及時領出來20歲以上的男丁,經過38年的漂流生活,除了迦勒與約書亞二人之外,其餘的都死亡了,繼起者要接受迦南美地,神再度提醒祝祭日的條例,要他們入迦南不要忘了「每日獻祭」「每週獻祭」「每月獻祭」「逾越節」「七、七節」「吹角節」「大贖罪日」「住棚節」等一年中的節期,要他們共同記這些節,「……都在所許的願,並甘心所獻的以外……」(民29:39)都是個人所許的願之外的,是公眾的問題,按民數記28—29章所記,以色列人在一年中所獻的共有,公牛一百一十三隻,公羊38只綿羊一千零六十七隻山羊30只共計一千二百四十七隻,獻給神做祝祭日的祭,我們也要如此奉獻,才能到天上新的迦南與主同在。 ※
※ ※ ※ 聚會 看信徒怎樣去參加聚會,可以知道他們的靈性情形。有些信徒縱然已經穿好了衣服,仍要在家裡等一等才動身,好像不遲到就不甘心!他們還會自己原諒說:「遲到總比不到好些啊!」事實上,他們乃是憎厭他們教會的聚會時間太長。他們的靈性不覺得饑餓,他們好像一個胃口不清的人,吃得厭膩了。 有些信徒到教會聚會則像一個去談判商業合同的人樣。他們希望得著許多而只想付出少許代價。他們對聚會中的講員、講道內容,詩班……都有苟刻的要求,卻總不覺得自己有甚麼本份。 又有些人去聚會十足像一個婦女逛百貨公司那樣,她們可能看了價值成千成萬元的貨物,但結果只買了一排大頭針。售貨員可能問她說:「可否讓我們介紹你買些新出品?」她卻回答說:「我只想看看罷了!」這是否就是你到教會去聚會的情形呢?惟願你像一個帶著一系列的「購物單」到「公司」去,又滿載而歸的人。 不要作一個隻在窗櫥外觀望的基督徒啊!應當進去,付出「代價」得著你所需要的。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第廿八章 當守節日之定例 引言:上章已論過有關治理的真理,以下兩章續論以色列民每年各節日當獻的祭物,數量之大足以說明神應許之地何等富裕。這裡所提及每曰早晚所獻的祭,曾在出廿九38/41記載,列出的節期也與利未記廿三章相同.雖有一些重複之處,但重點各有不同。 本段是給予祭司的指示,特別著重各項祭物的數量;利未記只是著重百姓的責任,而未有詳述祭物的細節。以色列快要正式成為祭司的國度,神對摩西有關出十九6的應許即將應驗,在這時候頒下獻祭的細節,顯得十分恰當和適切.每日常獻的祭物排在最先,然後是每週、每月、每年節期當獻之物.若日子重疊,便須獻兩項祭物的總數(參廿八23)。以下為一年所獻各類的祭牲,括弧中的數字為日子重疊時祭物的總數。 本章有關守節日之獻祭定例,正是提供我們靈交生活之要旨.作 為神的子民,須有不中斷的靈交生活。 全章將“當守節日之定例”分述于兩段: 一、守日之定例
(廿八1/15) (一)每日當獻之例 廿八l/8 1、早晚各獻一隻羊羔 3/4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這表示信徒務須堅持靈交,在早晚的禱告中向神獻上感謝(參詩五十23一一六17):就是早上要禱告(詩八八13一一九147),晚上要禱告(詩一四二2)。 2、配備素祭調和同獻 5/8 “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這些配備素祭調和同獻的原料,表示在每日禱告中所應存的心態。例如: “細麥”——表破碎之心(5上、參詩五一17撒上一15/16); “調油”——表靈裡祈禱(5下、參猶20羅八26弗六18);
“奠酒”——表憑愛代求(7節、參歌一2斯四13/17)。 (二)每週當獻之例 廿八9/l0 “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這是每安息曰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除了每日所獻的兩隻公羊羔外,每安息日又要獻兩隻羊羔,這樣,安息日要獻四隻了:這表示著我們領受了神的創造之恩(創二1、尼九5/6),並得了神在基督裡給我們的安息 (參太十一28)。因此,我們就當更加虔敬地事奉神(參彼後一6、徒十1/2)。 (三)每月當獻之例 廿八11/15 “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每只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面 [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每只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氣年之中要月月如此.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這裡論每月的第一日要向神獻祭:正表示禱告的祭是第一要緊的事(參提前二1來十三15)。這日要獻公牛兩隻,綿羊一隻,羊羔七隻為燔祭,並獻素祭與奠祭(1 1下/14上),含意著祈禱要憑誠心與靠主的功勞而獻,正與啟八6的“祈禱’’要和“香的煙”同獻一樣; “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14下):表示靈交生活要伴隨時間而度,不可中止(參撒上十二23). “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表示代禱者要常以為在愛上虧欠人(參羅十三8),需求得主的赦罪。 二、守節之定例
(廿八16/31) (一)守無酵節之定例 28:16/25 無酵節是逾越節後的七日(16參九1/3出十二15利廿三4/8)。 1、要吃無酵餅七日 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這表示我們當在基督裡完全地除罪(參林前五6/8林後五17彼前二1)。 2、首尾兩日有聖會 18、25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第七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這正可預表我們的聚會當在始有終,不可停止(參來十25)。因為主神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參啟一8、17)。 3、每日向神獻祭物 19/24 “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無酵節原為紀念神的救贖,是預表基督之死與埋葬。在守無酵節的七日中,屬神者每天要向神獻火祭:正表示我們要紀念主的救贖(參出十二13林前五6/8十一24/25),又要將舊生命與基督同死(參羅六6加二20五24)、同葬(參羅六3/5)。 (二)守七七節之定例 廿八26/31 七七節就是五旬節(參利廿三9/22),可預表聖靈降臨(徒二1),其定例有三: 1、獻新素祭
26上 “七七[節]莊稼初熱,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 這節要向神獻新素祭,正可預映聖靈降臨在教會中的新收穫 (參徒二1/11),一天所進教的三千人、五千人(徒二41四4)。正是獻給神的新素祭.保羅說: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 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羅十五16)。 2、當有聖會 26下“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這表示聖靈所充滿的屬靈會眾,渴慕屬靈的團聚: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掰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參徒二44/47),這也正是屬靈的七七節“有聖會”。 3、所獻祭牲
27/31 “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每只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並獻 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
七七節獻的祭牲,要同獻調油的素祭。這表示聖靈澆灌之後的向神事奉,要有生命與生活的調和.例如:聽道與行道調和(參雅一22太七24/25來四2);稱義與成義調和(徒十三39羅三21/22約壹三7啟十九8彼後一5)等。 上述所論節日獻祭之定例,也正是我們今天事奉神的屬靈法則。因此,我們不可對此忽略。 思 考 一、第廿八章論及獻祭時,每段未了均出現『以外』等字眼。(參10、15、24、廿九6等)。這詞對獻祭的行動有什麼啟示呢? 二、為什麼經文多次聲明祭牲必須『沒有殘疾』?這和獻祭的整個觀念有什麼關係? 三、有學者認為廿八章及廿九章對獻祭的排列是以七月的住棚節作為整個獻祭的中心。 『住棚節』含有什麼意思?為什麼要突出『住棚節』的獻祭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