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三十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民數記第三十六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民數記第三十六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婚姻問題 民卅六 1—13 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民卅六7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民數記第三十六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民數記是結束在一個永遠承受神的應許的學習上。這實在是很有意思的事,也是神的心意,但神自己卻沒有先提出來,而是讓以色列人自己去體會,去發現問題,然後到神面前去等候。打從一開始,神就願意人注意去愛慕祂的應許,持守祂的應許,而神不能勉強人去這樣作,必須是人裡面有了認識,產生了反應,很自然的在生命中作出來,這樣作就作對了。瑪拿西的子孫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在以色列人中承受了地業,這問題在早些時就解決了。在神的永遠計畫中,承受神應許的,是沒有男女性別的界線,因為一切在基督裡的,都是作神的兒子。但是在人的實際生活中,性別還是會引起一些問題的,這些問題處理得恰當,就是屬靈的功課,使人得著生命的造就。 愛慕並保守神所賜的 神的賞賜都是根據祂的應許,而應許又是出於恩典,雖然有些應許是帶著條件的,但應許的基礎還是離不開恩典。因此,我們認定一切的應許,都是因為神愛我們才會產生的。神愛人,就把應許賜給人,人享用了應許,也就領會到神的愛,認識神愛的人,也就會寶貴神的應許,不肯輕易的失去應許。瑪拿西支派的人,在西羅非哈的眾女兒確定了有承受產業的資格以後,他們發現了一個問題,這問題是影響到神給他們這一個支派的產業的。他們為了這事,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族長面前說,“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3-4)這是很實際的問題,不是增加個人的所有,而是保守神的賞賜。 增加個人所有是利益的問題,而保守神的賞賜是見證的問題,事實上,神給瑪拿西支派的,別支派的人也不能去接收。瑪拿西支派所提出的問題,正是神要祂的百姓去注意的問題。愛慕神所賜的,必不會停留在能享用神所賜的,而是會更進一步的要保守神所賜的。神的定意是把祂的最好賜給人,祂所賜的不是只限於以色列人所受的屬地的祝福,祂定意要把祂的榮耀、權柄,和祂的生命都賜給人,在創造人的時候,神已經清楚的表明了祂的心意,就是要把祂整個的自己賜給人。人能體會神這個心思,而在實際的生活中保守著神這個心意,使祂的心意可以完全的在我們身上作成,那實在是大事,是神最喜悅的事。但是有多少神的兒女會這樣體貼祂的心意呢?求神幫助我們,使我們都有這樣的心意。 人的感情要學習受約束 摩西把瑪拿西人的意思帶到神的面前,神也把祂的心意告訴了摩西,“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5-7)這不僅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也是一個生命的功課。神在人身上所作的工,總是屬天的成份高於屬地的成份,不能引進屬天祝福的工作,神在其中所能占的地位也不會多的。神解決這個問題的指示也是如此,祂要藉著這辦法帶人進入生命的學習裡。 西羅非哈的女兒有絕對的資格去嫁人,誰也不能禁止她們這樣作,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嫁給同宗支派的人。人的感情很微妙,有時你所愛的人,你偏沒有條件嫁給他,而你可以嫁給他的人,又不是你心裡所愛的,人間很多的悲劇就是在感情的處理上受阻而發生。在現今的人的思潮裡,都是強調個人的自由和滿足,其他的事甚麼都不管,但這也在人間鬧出另一面悲劇。在神的子民中間,神要求人要學習在人的感情上受約束和對付。在宇宙中的悲劇,再沒有比人偏離神這一件事更大的了,這全然是人不肯受約束的結果,造成了一個墮落而死在絕望中的族類。神在挽回人的拯救裡,祂要讓人知道不能再以自己為中心,必須要學習在感情上受約束,受對付。 在感情上接受對付是有目的的,神不是要人白白受感情的折磨,而是要人在接受對付以後,可以進入生命的豐富。在這個對付上,人是面對著兩個揀選,一個是神的應許,是按天上永遠的榮耀,
和在神面前蒙數算的,另一個是人自己的愛好,是屬地而逐漸衰殘的,只有眼前的滿足,而結局是虛空的。真正認識神的人,在感情上是讓神居第一位的,以神的滿足作為大前提。因此,為了保守自己在神的應許裡,人就不強調自己的所愛,而在生命中接受神的要求,在感情上甘願受約束,不使自己偏離神榮耀的心意。 神應許的賞賜是永遠不變更的 神既然定意要把自己賞賜給人,就沒有甚麼可以使神改變這心意,雖然人與神的正常關係經過多次的波折,神仍然照著祂起初的定意來向人作工。在以色列中的女子承受產業的定例上,神也顯明了這心意。“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7-8)神所賜下的,神就樂意看見人能永久的保有祂所賜的,因為神的賞賜是永遠的,也是不變更的。地上的人、事、物,不管是怎樣的改變,神這個心意永不會改變。 人是善變的,善變的人怎樣能保持自己在不改變的神的賞賜裡呢?唯一的方法就是無條件的遵行神的吩咐,除此以外,別無他法。自從在西乃山傳下律法時起,神一直不停的引領他的百姓學習在祂的權柄下生活,使他們永久活在祂的豐富中。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都照著神的吩咐“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11-12)順服神的定規,人就留在神永遠的賜福中。神的百姓在日常生活的事上,天天在學習不離開神的祝福,這是神喜悅他們這樣行的。 民數記的歷史到這裡就完結了,整本的民數記都是指明一件事,神不只是祂的子民的引導,也是祂的子民的保護,更是祂的子民的永遠福份。祂在祂子民身上所作的,全是根據祂永遠的旨意,使祂的子民認識祂的法則,好承受祂作產業,活出祂的榮耀。神這樣的定意是越過時空的限制的,祂從前這樣作,如今還是這樣作,一直作到祂的旨意完全的成就。因此,我們從以色列人身上可以看見我們該有的揀選,他們的失敗是我們的鑒戒,他們的成功該是我們的激勵。但願神憐憫我們,藉著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教導,使我們都照著祂榮耀的心意,活出祂的豐滿,叫祂的榮耀在我們這些“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身上, “可以得著稱讚。”阿們! ── 王國顯《民數記讀經劄記》 民數記第三十六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默想:“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民36:9) 《民數記》26至27章記載,神同意了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提出的因沒有兄弟而繼承祖產的要求,這一章記述了由這個問題產生的新問題。瑪拿西支派的首領提出:“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對於這個難題,摩西在請示神之後如此答覆:“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參民36:1-13) 在神的眼裡,祖宗所遺留的產業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他非常大度地採納瑪拿西人提出的意見,既可以滿足西羅非哈的女兒作為女性繼承人的訴求,也可以滿足瑪拿西首領土地不流向外支派的訴求。 “各守各的產業”,不僅是法律的條款,而且是神的命令。神的這條命令,對我們至少有兩個方面的啟示:(1)不漠視自己的產業,應當視之為神的賜予,繼而以感恩的心好好守著;(2)不侵犯他人的產業,應當視之為道德的紅線,繼而以敬畏的心予以尊重。 禱告:慈愛的天父,感謝你為我們賜下產業,並且幫助我們持守產業。主啊,求你賜給我們感恩的心,讓我們因你賜予的產業而更好地服侍你。求你賜給我們敬畏的心,讓我們不要覬覦他人的產業,使我們時時銘記你的命令——“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奉主名求。阿們。 ── 李世崢《民數記讀經劄記》 婚姻問題 民卅六:1—13 民數記36章是最後一章,也是神在約但河東最後的命令不久就要進入迦南。主要是婚姻的問題,12支派中瑪拿西支派的孩子提出婚姻的問題,請問摩西與以色列各族長,摩西將問題請示神,得到神回答。因為神愛屬祂的民成聖,在婚姻的問題上尤應聖潔有秩序,可以做我們今天的教訓。 雖然這個婚姻的問題只有13節,但是卻非常重要,因為這是以色列人38年曠野漂流生活將結束之際,神的教訓,不久將要建立新的國度,而婚姻是家庭的根基,家庭又是新國度的基礎,神特別注重,在此時教訓他們。 一、約瑟後裔的請示 (36:1—4)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孩子,瑪姬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因為他們族中有西羅非哈死了,而他又沒有兒子承受他的產業那麼這筆龐大的產業,歸誰?當然要歸他的女兒,因為神曾吩咐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民21:8)女子有權接掌父親的產業,如果沒有女兒就將產業歸給他的兄弟,如果沒有兄弟就將產業歸給父親的兄弟,如果沒有以上的親人,就要把產業歸給最近的親人,這樣自己支派的產業就不會流入其他支派中。 西羅非哈的兒子承受產業後又來了一個新的問題,就是婚煙的問題,女子一結婚她的產業要歸誰?他們請教摩西,得到神的答覆,神可以規定成了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民36:13 )如果某女子甲嫁給男子乙,那麼產業就歸到乙方的頭上,甲方即失去他的產業,很明顯的看出產業與婚姻有絕大關係,當然產業也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個富人向他的朋友誇口自己的富有,他指著東方許多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說那是我的房產指著西方一片無垠的草原說那是我的牧場,指著南方一望無際的田哇說那是我的田園,又指著北方那座聳立青翠的高山說,那都是我的山林,他的友人聽後指著天笑問道:「那邊你有多少產業?」富人羞愧的低下頭,因為他在那邊沒有產業。地上的產業會朽壞,而且有賊盜,不如天上永恆的產業來得安全,主說:「你們的產業在那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你們的產業在天上心就在天上。」 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別人,產業就歸別人,而他的祖先的產業就沒有了,所以有許多青年就向她求親,希望能多得一份產業而更形富有,於是各支派都蜂湧來求婚,因為不久的將來能有更多的財產。 本來婚姻是神設立的,因為神看到男人孤單,沒有配偶幫助他,所以創造女人,設立婚姻,使二人合為一體,目的是要人互相互愛,(創2:18—24)而不是為了產業財物美貌享受,乃是要相愛相助,如果婚姻不是建立在愛情的根基上而是建立在金錢上,則金錢一盡婚姻亦散,或許建立在美貌上,則美貌的青春消逝,美麗退去婚姻也因而破裂。主耶穌也很著重婚姻(太19:4—7 )保羅更強調夫婦相敬相愛的重要,他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你們的丈夫……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是的有愛為根基的婚姻才能幸福! 如果婚姻不是建立在愛情的磐石上,男的看到女的青春秀麗,或許成千上萬的嫁妝,女的看在男的俊美,地位錢財,那終將失敗的,因為那是錯誤的觀念,背謬真理的事,青春易逝美麗不存婚成就滅亡,財產金錢地位發完,婚姻也就結束,神不高興人們這種貪愛的行為,祂原來的目的要人相愛相助,所以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持久,當然更沒有幸福可言! 婚姻有不可否認的神聖性,因為他是神設立,神喜愛的是互相親愛互相幫助的愛情的婚姻。 二、摩西的回答 (36:5—9) 「摩西照那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的有理…….」 神命令摩西的話很是有趣,而且合乎情理,他的二句話包含了尊重婚姻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與保全西羅非哈的產業,第一他要人尊重女兒的意志,自由選擇,「他們可以隨意嫁人。」(民36:6)婚姻不能強迫,而是自己去選擇,基督教的信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強迫似的婚姻並不一定合乎聖經的教訓,乃是兒女自己去選擇,不是為了方便,或遷就朋友鄰居,更不是不得已,乃是注重各人的志向,各自的條件,當然還有其他許多重要條件如健康,學問,志趣嗜好,但不論如何最重要的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第二句話是顧全西羅非哈的產業要嫁同宗支派的人」瑪拿西不可嫁給流便族,而流便族也不可嫁給瑪拿西,族人同婚是神規定的典章,目的是保持族裡的產業! 三、實行同族結婚
(36:1O—12) 「摩西照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女兒就怎樣行。」(民36:10)神規定好他們就遵照著去行持守神的吩咐,教訓我們婚姻的重要,關係一生,神為了保全各族的產業為他們規定不可外嫁的律例:難道我們信仰的產業就不重要麼?可恨許多基督徒為了自己的方便提出許多自己的理由使神的心憂傷! 「…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林Ⅰ七:39)神高興我們同信的通婚,子女婚事問題要以信仰為首要條件,因為「你們信和不信原不相配,不可同負一軛,」(哥Ⅱ6:14)告訴我們要與世俗分別出來,保守我們個性的純潔,「二人若無同心,怎能同行呢?」(阿3:3)結婚顧慮到趣味嗜好是否相同,難道信仰不須相同嗎?不同的信仰結婚會幸福嗎?能討神歡喜嗎?當年神的吩咐西羅非哈的女兒照做,今天主喜愛的我們也要遵行! 四、約但河邊的命令 (36:13)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的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民36:13)此時再過不久要進迦南,此地與迦南遙遙相望,神命令在這最後時刻藉將歸祖的120歲的摩西命令以色列人或為永遠的典章律例今天神時刻啟示我們,如果沒有聖靈的啟示我們無從明白他的旨意,掃羅大衛經過神的啟示知道自己的罪,藉聖靈的啟示我們明白真理,不久迦南可進要遵守神的吩咐才能使神高興! 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蘇天明 民卅六:7 當時發生一個問題;女兒是否可承繼產業?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女兒也可以承受產業。但是有一個條件,承受產業的女兒,只能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樣免得這支派的產業,會歸到那支派。因為神會命令以色列各支派的人,要各守祖宗支派的產樂民數記上最後的一件事,就是:論到神要他的選民守秩序,各人要住在神所安排的地位。本書記載他們曠野的生活,我們已經讀過,不能不感到人的屢次失敗,人何等悖逆,強項,頑梗,愚昧!同時,也感想到神的信實,神何等忍耐,公義,慈悲。憐憫!本書與其說是希伯來人的歷史,不如說是神救贖世界的歷史。本書啟示我們:神怎樣一步一步進行他對全世界的大計畫。創世記已起頭;出埃及記,民數記,是繼續進行;直到神的兒子降生在伯利恒,釘死在各各他,復活升了天;神救世的大計畫,才得實現!我們讀聖經,讀到某事的時候,先就要想到神最後的目的!在人失敗的時候,就要紀念神最後的得勝! 本章記載婦女與男子同受產業,是婦女解放與男子平等的先聲;預表婦女日後與男子同承受在基督裡的產業。基督論到婦女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姊妹和母親。對哭泣的婦女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對憂愁的婦女說: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對懷疑的婦人說:婦人!你當信我!對懼怕的婦人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總而言之:保羅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是男是女因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如同西羅非哈的女兒出嫁,將他們的產業歸給丈夫。照樣!在基督裡的婦女,能幫助男子,對於家 庭和教會,有極大的貢獻!例如耶穌復活的大好信息,乃是由馬利亞報告給門徒的。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第卅六章 穩定地業之律法 引言:民數記聖經的主題是論“聖程”,聖程的終點乃是到了目的地——得地業。本章正是民數記的末章,也正是論地業的問題。這是給我們靈性有力的激發——要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藉著查考本章,願神使我們渴慕屬天之地業(彼前一4來十二28)。 本章也是有關治理教會的法則,因教會是神的基業(參弗一18),為使“各支派” (各地方性教會)的“地業” (聖徒)互不紊亂,保持穩定,就須採用合神心意的有效促施,達到整體之健全。 全章將“穩定地業之律法”分述為三段: 一、先有“族長”反應
(三六1/4) 廿七l/4裡的民事是由百姓酉羅非哈的女兒反應——代表信徒建議;而這裡所論的則是基烈子孫中“諸族長的反應”——代表同工提建議。 反應原是美事,因為有全域的“看到”,才生靈覺的“反應”,續而在會中提建議。 這些瑪拿西族基列子孫中的族長們能看出問題,因此能及時得到調整。今天,教會中的“族長”也須有屬靈的眼光,對 “地業”被帶走的問題有及時的發覺.反之,如果只滿足於現狀,恐怕會連累整個“支派”地業縮少的危機。舊約中糊塗的叢型祭司(又作士師)就是一例,他“眼目昏花,看不分明” (撒上三2).以致以色列全族失敗(撒上三2)。 但尼希米和以斯拉就能明智地斷事,結果能使失敗的國局轉向大復興(參尼八l/6拉十1)。 教會中的“族長們”:你我今天的靈覺反應,究竟如何? 二、經過神的同意
(三六5/7)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入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他們能合神心意地決議,神也表示同意。正如使徒教會時代的大議會,神也在其中和牠的僕人們同作“定意”的決議:“因為聖靈(神)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十五28/29)。 三、按照真理實行
(三六8/13)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這樣,她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們伯叔的兒子。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當時,有問題的人(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都遵行神藉摩西的吩咐,按此真理而行。因真理是神的屬性,擁有神權(參羅二2帖後二12太十二12),且是神的代名詞(參約十四6約壹五7)。以致能使屬真理的人都必遵行(10參約十八37下)。由此可見.教會何等需要按真理之治理。 思 考 一、神在27章和本章對西羅非哈女兒一案的指示,表明他對女性和公正抱何態度?神處事的智慧在新約聖經中有否類似的例子?見太廿一23/27、路七36/50等。 二、從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身上,你學習了什麼寶貴的功課呢?參10/12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