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五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参孙两次击杀非利士人】 一、参孙为报复妻子岳父被杀,大大击杀非利士人(1~8节) 二、参孙被犹大人出卖,他用驴腮骨击殺一千非利士人(9~17节) 三、神使洼处裂开涌出水來,解參孙干渴(18~19节) 四、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时,参孙任士师二十年(20节) 贰、逐节详解 【士十五1】「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 〔吕振中译〕「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望他妻子;他说:『我要进卧房去找我妻子』;妻子的父亲却不让他进去。」 〔原文字义〕「割」收割,收获;「麦子」小麦;「内室」房间;「容」允许。 〔文意注解〕「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割麦子的时候』约阳历五月间;『一只山羊羔』当地的惯常见面礼,作为赔罪。 「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内室』妇女的起居处;『我的妻』参孙的妻子婚后仍住在娘家。 【士十五2】「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 〔吕振中译〕「父亲说:『我心里估定说:你一定极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一个陪伴;她的小妹子不是比她俊美么?那尽可以归你来代替她呀。』」 〔原文字义〕「估定(原文双同字)」心里想,断言;「极其恨(原文双同字)」恨恶。 〔文意注解〕「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估定』心里以为;『极其恨她』因她出卖了参孙(参士十四17,19);『给了你的陪伴』请参阅士十四20。 「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她的妹子』参孙的岳父已经收过了参孙的聘礼,所以自知理亏,也可能害怕参孙的力量,所以提议娶他更美丽的次女,以避免报复。 【士十五3】「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吕振中译〕「参孙对他们说:『这回我若加害于非利士人,我对他们是不算为有罪的。』」 〔原文字义〕「加」做,制作,完成;「害」坏的,恶的;「不算有罪」除罪,无罪。 〔文意注解〕「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不算有罪』参孙迁怒于非利士人,自认为报复有理。 〔话中之光〕(一)「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这句出于血气的狠话,是因为参孙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参孙的岳父知道他很容易被「眼目的情欲」(约壹二16,下同)吸引,没想到不但他「肉体的情欲」需要被满足,「今生的骄傲」也需要获得满足。活在肉体里的人,不但很容易得罪人,也很容易被人得罪。 (二)这是参孙一生的一个重要时刻。一般来说,参孙会报复这个焦虑不安的父亲或背信弃义的妻子,但他可能认为,他们向他所做的事是由于非利士人的施压,他们恨他是因为他是以色列人。在那次事件中,他决心借着打击非利士人的暴政找出结症。非利士人已招致麻烦,在烧灭非利士人禾稼的火光中,参孙觉得真挚地投入到反抗非利士人的战斗中是无可指责的。 【士十五4】「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或作“野狗”),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 〔吕振中译〕「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狼,取了火把来,将狼尾巴对尾巴捆上,将一枝火把插在两条尾巴中间。」 〔原文字义〕「狐狸」狐狸,狐狼,野狗。 〔文意注解〕「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狐狸』可能是野狗或胡狼,因狐狸非群居动物,不容易抓到三百只。 「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如何捆上而不被咬伤,实非易事;『火把』指浸有油脂或树脂的易燃物。 【士十五5】「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 〔吕振中译〕「他将火把点着,就放狼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庄稼,将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以及葡萄园、橄榄园、尽都烧了。」 〔原文字义〕「堆集的禾捆」堆栈;「未割的禾稼」禾稼。 〔文意注解〕「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站着的禾稼』禾稼割后绑成捆使之站立,容易晒干。 「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尽都烧了』三百只狐狸带着点燃的火把,疯狂逃窜;时值五、六月间,天干物燥,牠们所到之处,倾刻间成为火海。 【士十五6】「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作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 〔吕振中译〕「非利士人说:『这是谁作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子给了他的一个伴郎。』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有古卷加:的房屋〕。」 〔原文字义〕「亭拿」你将数算,一部分。 〔文意注解〕「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作的呢?」:参孙大概是在晚间作这事,所以一般非利士人并不知校是谁作的。 「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有人说』无法确定是谁说的,也许是知悉参孙婚事内幕的人,根据他自己的猜测。 「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这话显示:(1)妇人由于害怕她和父家被火烧才出卖参孙(参士十四15~17),如今反而导致恐吓成真;(2)非利士人可能想藉此羞辱参孙,反而更引起参孙的报复(参7节)。这两种情形正好表明了世人无由生冤、冤冤相报,没完没了。 【士十五7】「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 〔吕振中译〕「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总要在你们身上报仇纔肯罢休。』」 〔原文字义〕「报仇」报复;「罢休」中止,结束。 〔文意注解〕「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任性的人总要找理由为自己出气:(1)参孙认为伴郎对不起他,就去击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参士十四19);(2)又认为岳父对不起他,就放火烧毁了非利士人的庄稼就「不算有罪」(参3节);(3)如今非利士人报复他的岳父一家,他就觉得非利士人都对不起他,必须报仇『才肯罢休』。上述理由都不合逻辑。 〔话中之光〕(一)参孙的逻辑很任性,他认为伴郎对不起他,就去击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参士四19);他认为岳父对不起他,就放火烧毁了非利士人的庄稼就「不算有罪」(参3节);而非利士人报复他的岳父一家,他就觉得非利士人都对不起他,必须报仇「才肯罢休」。错误加上错误永远不会等于正确,肉体碰肉体永远也不能变得属灵,参孙完全活在自己的肉体里。但在神看来,这不过是当时神百姓的生活写照。百姓就是这样活在自己里面,无视律法的管理,更没有分别为圣的实际。 (二)冤冤相报何时了,必须有人出面承担,仇恨方能解决。基督在十架上受死就是最好的例子。但参孙可不是这种人。是他自己给一度想联姻的家庭带来这场灾祸,现在又口口声声说要进行最后一次的复仇,言下之意,彷佛凭他一己之力就能弭平这个血淋淋的恶性循环似的。 【士十五8】「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盘的穴内。」 〔吕振中译〕「参孙就打到他们四脚朝天,大行杀戮;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盘巉岩的罅隙里。」 〔原文字义〕「大大」巨大的;「击杀」伤害,屠杀;「以坦」野兽的巢穴。 〔文意注解〕「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本句乃描述参孙杀人如麻:『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乃是当时的一句谚语,源自摔跤用语,「小腿在大腿之上」形容全然地摔倒对方,此处用来表示「大大击杀」。 「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盘的穴内」:『以坦盘的穴内』指某处一般人难以到达的悬崖裂缝,确实地点不详,可能位于犹大支派境内(参9节)。 【士十五9】「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 〔吕振中译〕「非利士人上去,扎营在犹大,在利希〔即:「腮骨」的意思〕四散侵掠。」 〔原文字义〕「安营」扎营;「犹大」赞美的;「布散」松开,扩散;「利希」腮骨。 〔文意注解〕「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利希』原文字义「腮骨」,是事件之后才命名以纪念参孙「用驴腮骨杀人成堆」(参16,19节),确实地点不详。 【士十五10】「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 〔吕振中译〕「犹大人说:『你们为甚么上来攻打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怎样待我们,我们也怎样待他。』」 〔原文字义〕「捆绑」绑住,监禁。 〔文意注解〕「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参孙是但族人(参士十三2,24),现在非利士人到犹大境内寻仇,想必是因为参孙所躲之处就在犹大。 「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也要向他怎样行』就是以牙还牙,报仇的意思。 【士十五11】「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盘的穴内,对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 〔吕振中译〕「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巉岩的罅隙里,对参孙说:『非利士人怎样辖制我们、难道你不知道么?你对我们这样行、是甚么意思?』参孙对他们说:『他们怎样待我,我就怎样待他们。』」 〔原文字义〕「辖制」管辖,统治。 〔文意注解〕「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盘的穴内,对参孙说」:『三千犹大人』犹大人劳师动众,不去抵挡一千非利士人(参15节),却用来捕捉一个参孙,可见对他相当忌惮。 「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意指你怎么叫我们受连累呢? 「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意指我报仇有理。 〔话中之光〕(一)参孙虽然浑,犹大人却更浑。参孙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固然是出于血气的报复心理;但犹大人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更是灵里昏暗到极点。 (二)非利士人的「辖制」原文又译为「管理」(士八22),与从前那些仇敌的「欺压」(士四3)、「压制」(士六2)、「扰害欺压」(士十8)不同,表明非利士人的「辖制」很有技巧,以致犹大支派已经习以为常地甘做受「辖制」的顺民。进迦南时最勇敢的犹大「狮子」(参士一3;创四十九9),现在已经被驯服成了狮子狗,分不清谁是仇敌、谁是弟兄;不但不敢抵挡一千非利士人(参15节),反而兴师动众地动员三千人去捉拿参孙,把神帮助他们争取自由的器皿当作麻烦。 (三)犹大人违背神,不愿负神的轭,而甘心负非利士人的轭:「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显然是责怪参孙干扰平安被奴役的现状;他们宁愿聚众捆绑参孙,而不肯团结支援参孙,同胞的爱在哪里?真是没有原则的世代。 (四)参孙在本节的答复,说明这一章之中的事件背后的精神:「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报复是人所不能控制的劣行。冤冤相报,永无了结。这也像澳洲土人所用的回掷器,你将它投向别人,它仍会飞回伤害你。只有饶恕能止息彼此之间的不断报复行为。 (五)在士师记开始的时候,以色列就开始失去团体的见证。用新约的话来说,他们不再站在身体里去跟随主的路。现在到了参孙的时候,就不仅是失去了团体的见证的问题,而是他们用团体的见证那一个原则来对付弟兄,而去抓参孙。抓参孙作甚么?交给非利士人。为甚么要交给非利士人呢?祈求我们自己的平安。 【士十五12】「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 〔吕振中译〕「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要向我起誓不将我杀掉纔行。』」 〔原文字义〕「交在」给,置,放;「应承」(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下来』形容从悬崖峭壁的顶上爬下来到达洞穴处(参8节)。 「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参孙的意思是,他不反抗族亲的捕捉,不伤害骨肉之亲,但求他们不对他动刑。 〔话中之光〕(一)对犹大人的懦弱和邪恶,参孙感到失望和怀疑。但他的仇敌是非利士人,不是同胞。此事件或许会加剧参孙对仇敌的憎恨,因为正是他们使同胞变得如此卑劣。参孙像羊羔任由自己热爱的同胞捆绑,使人联想到耶稣基督的崇高之爱,祂为救赎人类任由人苦待,如同被牵往宰杀之地的羊羔(参徒八32;罗八36)。 【士十五13】「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盘带上去。」 〔吕振中译〕「他们告诉他说:『不,我们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罢了;我们断不害死你。』他们就用两条新的粗绳子捆绑参孙,从巉岩里给带上去。」 〔原文字义〕「断不杀(原文双同字)」杀害,治死;「以坦盘」岩石,山崖。 〔文意注解〕「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束手就擒,甘愿被弟兄捆绑,显出他的弟兄之情,虽然私德有缺陷,仍有其被神使用之处。 「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盘带上去」:『两条新绳』非常结实,用意在防止押送途中被他挣脱。 〔话中之光〕(一)虽然遭受非利士人的逼迫,大多数以色列人无意对抗。他们习惯安于现状、相安无事,忘了从神领受祭司国度的伟大使命(参出十九6)。与旷野漂流的以色列人相似,不积极迈向应许之地迦南,常常想念埃及的为奴生活(参出十六2~3)。参孙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欲脱离充满奴性的屈从。对以色列百姓而言,他的崛起或许仅仅是匹夫之勇,结果他们将参孙捆绑,交到外邦人手中(参太二十六14~15)。 (二)犹大人捆绑参孙之举,证实敬虔之人必受逼迫(参提后三12),先知在本家不受尊敬(参太十三57)。现今也有很多类似的人,他们一味惜已,视将安逸为至福,嘲笑委身崇高真理的人。但基督徒却渴慕永恒,虽生活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参传三11;约十六33;十八36)。 (三)参孙虽然活在肉体里,却比犹大人强得多,从来没有伤害弟兄,而是甘愿受绑,这正是他对神的信心。神借着参孙身上的这一点点信心和美德,显明了神百姓堕落后的可怜光景。今天,也有一些信徒对于拯救灵魂、与仇敌争战没有勇气,对教会内部的是非纷争却很有兴趣;指责那些活在肉体里的「参孙」时很起劲,却看不见自己是甘心顺服世界「辖制」的犹大人。 (四)当参孙被自己的骨肉以色列人,捆绑交给非利士人的时候,是甚么力量支持他继续攻击非利士人,因为参孙知道自己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拿细耳人是分别出来归神的人,他和以色列人有分别。他不与以色列人计较恩怨,计较是非。他不为自己伸冤,他愿意被犹大人捆绑交给非利士人,他单单依靠神。在他绝望之时,他的眼睛只望天,仰望神赐他力量,所以他列在信心见证人中(参来十一32)。 【士十五14】「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 〔吕振中译〕「参孙来到利希〔即:「腮骨」的意思〕,非利士人就吶喊起来迎着他;永恒主的灵大大激动参孙,他手臂上的粗绳子就像火烧的麻一样,绑他的绳子都从他手上成了灰般掉下来。」 〔原文字义〕「迎着」遭遇,降临;「喧嚷」喊叫;「大大」昌盛,兴旺;「绑绳」捆绑物。 〔文意注解〕「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迎着喧嚷』形容非利士人欣喜若狂,对着他大声喊叫。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感动』原文是「猛推、驱使」的意思,表明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动参孙;『像火烧的麻一样』形容非常容易挣开。 【士十五15】「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 〔吕振中译〕「他看见一块未干未脆的驴腮骨,就伸手捡起来,用来击杀千人。」 〔原文字义〕「未干的」(原文无此字);「腮骨」颚骨。 〔文意注解〕「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未干的驴腮骨』重而有韧性,不易断碎,是参孙唯一用过的武器;『击杀一千人』有如摧枯拉朽,所向披靡。 〔话中之光〕(一)参孙用驴腮骨击败非利士人。参孙只身击败一千非利士人,用诗歌庆祝自己的胜利。(1)因着耶和华的灵,捆绑他的绳索脱落。这象征复活的耶稣,破除死亡的捆绑和辖制、败坏黑暗的权势(参来二14)。参孙靠神的帮助击败愚弄他的势力;(2)手持铁器的一千非利士人,与捡起驴腮骨孤军奋战的参孙,形成鲜明的对比。神拣选世上软弱的,使强壮的羞愧(参林前一27)。 【士十五16】「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 〔吕振中译〕「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一堆一堆;我用驴腮骨击杀了千人。』」 〔文意注解〕「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驴腮骨杀人成堆』原文「驴」和「堆」的读音相似,是典型的希伯来文诙谐双关语,展现出参孙特有的粗旷风格,中文无法将意思传神地翻译出来。 【士十五17】「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吕振中译〕「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于是那地便叫做拉末利希〔即:「腮骨高地」的意思〕。」 〔原文字义〕「拉末利希」腮骨的高地,腮骨成堆。 〔文意注解〕「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拉末利希』将杀人地点取名「腮骨造成的高堆」,简称「利希」(参9,19节),意即腮骨,确实地点不详。 【士十五18】「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 〔吕振中译〕「参孙非常口渴,就呼求永恒主说:『你既将这么大的拯救交在你仆人手中,难道你如今要任我渴死,落在没受割礼的人手中么?』」 〔原文字义〕「甚」极度地,非常地;「这么大的」巨大的。 〔文意注解〕「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甚觉口渴』形容精疲力竭时的状态;『求告耶和华』参孙虽然神勇,却仍如常人受肉身的限制,故此转向神求告祂。 「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这么大的拯救』形容非同凡响的战果;『未受割礼的人』指非利士人,因他们没有行割礼的习俗。 〔话中之光〕(一)就在参孙击杀一千人那个时刻他说快要渴死了。这是要说明,力大如参孙的人也有软弱的时候,人是不能过分自信,因为他知道的实在是有限。真正知道的是神。他在人「你争我夺」和「尔虞我诈」的过程中,仍然成就了他的目的──攻击非利士人。神的秘密往往是人所忽略的。 (二)耶和华的力量临到参孙,但他骄傲并夸张自己的勇力。他说:「我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参16节),并自恃他有这样大的功迹,求神赐他水喝。骄傲会使我们将神所成就的工作之荣耀归于自己。 (三)参孙在肉体上、精神上皆感到精疲力竭。在个人的大胜利以后,他的态度很快消沉,变为自艾自怜──「岂可任我渴死呢?」我们做出极大的努力,心力交瘁之后,情绪容易受到损伤。在大的成就以后,常会有严重的情绪低落。你受到伤害时,不要以为神对你有所亏欠,切记要避免这种试探!是祂的力量使你得胜的。要让你的态度、行动、言语,专心一意地以神为中心,不要高举你自己。 (四)我们原来没有权利,在危机的困苦中要神赐力。我们必须先与祂相交,为祂争战,甚至到筋疲力尽的地步。我们若真的在祂的生命中,也为事奉祂而尽力,我们就没有什么不可祈求了。 【士十五19】「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还在利希。」 〔吕振中译〕「神就使利希的臼状洼地裂开,就有水从那里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便复了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即:「呼求者的水泉」的意思〕;那泉到今日还在利希。」 〔原文字义〕「洼处」臼;「裂开」劈开,破开;「复原(原文双字)」返回,转回(首字);复苏(次字);「隐哈歌利」神的回应之泉。 〔文意注解〕「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洼处』指地面下陷成一天然的坑洞;『有水从其中涌出来』指涌出泉水。 「参孙喝了,精神复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还在利希」:『隐哈歌利』意思是「呼求者的水泉」,确实地点不详;『直到今日』即指本书写作之时。 〔话中之光〕(一)神的水泉在任何地方都能涌出。如果没有现成的,可以造一个出来。在炎热的岩石中间,我们实在已经困倦。于是祂在旷野为我们涌出水来。疲乏的战士啊,要有勇气!神是造你的,知道你的情况。祂也必使用你,供给你一切的需要。那水泉现在还有。祂能使水泉从岩石涌出,使苦水变为甘甜,使你喝了生命的活水,解除心灵的干渴。 (二)参孙到底是必死的世人,他的耐力有限,久战感到口渴;这是圣经记载他第一次呼求耶和华:「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参18节)?这表示他知道自己的缺乏,想到神的荣耀。这是参孙第一次祈祷蒙允的经验,是在他自己力量衰竭,生命遭到威胁的时候。他抛开驴腮骨,抛开血气的兵器,仰望呼求神,就得神赐下活水涌出:「呼求者的泉源」。 (三)水表征生命(约四10的活水原文是生命水;启二十二1的水也是生命水)。参孙在得胜时,容易落在肉体里(魂的兴奋和骄傲中),口渴表明参孙的灵缺乏生命的供应,这时他应当向神祷告,从肉体回到灵里,寻求从神来的涌泉供应他,使参孙的灵得到复兴,灵就能管理魂和身体。 【士十五20】「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 〔吕振中译〕「当非利士人的日子、参孙作了士师二十年、来拯救以色列。」 〔原文字义〕「非利士人」移居者。 〔文意注解〕「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以色列人受非利士人的压迫共有四十年(参士十三1);『作以色列的士师』可能仅局限在他所在很小的地区范围。 〔话中之光〕(一)参孙曾被同胞彻底弃绝,却以「拉末利希」(参17节)之捷为契机,被同胞接纳为领袖。联想到耶稣基督——祂是被匠人所弃的石头,却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参诗一百十八22)。 (二)神兴起参孙作士师,并不是为了制服仇敌,而是要用这个不合格的拿细耳人,唤醒不合格的神的百姓,让他们回转过来作合格的「拿细耳人」。士师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拯救不在乎士师的所能、所是或属灵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祂要把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交给撒母耳(参撒上七13)、扫罗(参撒上十四47)、大卫(参撒下八1)来完成。 叁、灵训要义 【参孙击杀非利士人】 一、先为报复妻子岳父被杀(1~8节): 1.「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1~2节):参孙再去时,发现其妻已另配给别人。 2.「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节):参孙归咎非利士人。 3.「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4~5节):捉三百只狐狸,点火烧禾稼并橄榄园。 4.「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作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6节):非利士人报复,火烧妇人和她父亲。 5.「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7~8节):参孙大大击杀非利士人。 二、其后因为被犹大人出卖(8~17节): 1.「参孙…住在以坦盘的穴内。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8~9节):非利士人安营在犹大,参孙藏身的以坦盘就在犹大境内。 2.「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盘的穴内,…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11~12节):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盘的穴内捉拿参孙。 3.「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盘带上去」(12~13节):参孙让犹大人用两条新绳捆绑。 4.「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14~15节):神的灵大大感动参孙,绑绳脱落,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击杀一千人。 5.「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16~17节):抛出那驴腮骨处命名拉末利希。 三、神使洼处裂开涌出水來,解參孙干渴(18~19节): 1.「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18节):参孙因口渴求神。 2.「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19节):神使洼处裂开涌出水来。 四、参孙任士师二十年(20节): 1.「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四十年(参士十三1)。 2.「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参孙作士师二十年。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士师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士师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