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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士師時代以色列人的失敗、遭遇與解救】

   一、神使者在波金的責備與百姓的反應(1~5)

   二、約書亞在世時百姓事奉耶和華(6~9)

   三、新一代百姓因事奉諸巴力引來外患(10~15)

   四、反覆模式:因受欺壓呼求神、神興起士師拯救、再背叛受欺壓(16~23)

 

貳、逐節詳解

 

【士二1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即:「哭泣者」的意思〕,說:『我領你們從埃及上來,帶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地;我又說:我永遠不違犯我的約、同你們立的約;

   〔原文字義〕吉甲」滾動,輪子;「波金」哭泣的;「廢棄」破碎,破壞。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使者』有時是指天使,但有時是指神自己,亦即神的第二位格,以人的形象向人顯現,此處應指後者;『吉甲』有謂此吉甲就是當日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後安營的所在地(參書四19),也有謂是異地同名,可能在伯特利附近,但確實地點不詳;『上到』意指由低處到高處,或由南方到北方;『波金』確實地點不詳,可能指伯特利(七十士譯本譯為「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

         「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我』可見「耶和華的使者」就是神自己;『領你們』指神過去所作的;『我永不』指神將來所要作的。

 

【士二2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

   〔呂振中譯〕你們呢、也不可和這地的居民立約;他們的祭壇你們要拆毀。你們竟沒有聽我的話;為甚麼你們這樣行呢?

   〔原文字義〕拆毀」拆除,打斷。

   〔文意註解〕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這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參申七1~6)

         「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意指以色列人單方面毀約。

   〔話中之光〕()以色列百姓並不是唯一如此頑梗、易變的民族。以色列的罪惡光景,展現了全人類根深蒂固的罪性。若想靠自身的力量除去如此邪惡的罪性,人只會掉進絕望的深淵。保羅說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正是源於此點(參羅七22~4)。人完全放下自己、交托聖靈帶領,並不意味屈服。這是神的祝福,可使人在基督裡得著真自由與生命(參可十四66~72)

         ()神的命令是最佳選擇。當初,神命令以色列百姓徹底消滅迦南人,甚至不可留下絲毫痕跡(參申七2~5)。但是以色列百姓並沒有順從神的命令,沒有完全驅逐迦南人。日後以色列的歷史證明,未被根除的偶像勢力,終於玷污了以色列的純正信仰。耶穌替所有信徒釘死在十字架上,除去罪的根源(參羅六6)。若有人在基督耶穌裡,就不被定罪,相信自己是榮耀的新造之人,並得享自由(參羅八1)。儘管聖徒在今生依然還會犯罪,但確信已得著「公義」的生命,要竭力日益成聖(參約十三10)

 

【士二3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呂振中譯〕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攆出去;他們必成了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餌誘你們入於網羅。

   〔原文字義〕趕出」趕走,驅逐;「肋下」旁邊,肋旁;「網羅」引誘,餌。

   〔文意註解〕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情況詳述於士一18~36

         「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肋下的荊棘』形容無法動彈,寢食難安(參民三十三55);『他們的神』指迦南原住民所敬拜的偶像假神;『網羅』指誘捕器,使人陷入絕境。

   〔話中之光〕()人若「沒有聽從」神,神就會「任憑」人。不認識神的人把神的「任憑」當作「一帆風順」,「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箴七23);認識神的人卻當知道神的「任憑」乃是管教,應該趕快回轉、悔改。

 

【士二4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人民就放聲而哭。

   〔原文字義〕放」升高。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百姓就放聲而哭』僅止於暫時的痛悔(11),屬於「世俗的憂愁」(林後七10),並未帶進悔改的行為。

   〔話中之光〕()他們的哭泣並不是因為悔改,而是懼怕後果。真實的悔改,必然會立刻執行神的命令,趕出迦南人、除掉偶像,但他們哭泣完了卻沒有實際的行動。神所要的悔改,是「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珥二12),必須「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

         ()眼有光使心喜樂,好信息使骨滋潤」(箴十五30)。人不喜歡聽不好的消息。有些人聽不好的信息,反應很快而且強烈。但只有少數人,立即尋求那招致不好信息的原因,而採取救濟行動,而改變成好信息。

 

【士二5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就是“哭”的意思),眾人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

   〔呂振中譯〕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即:「哭泣者」的意思〕;眾人在那裏也向永恆主獻祭。

   〔原文字義〕起」宣告。

   〔文意註解〕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眾人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波金』原文意指哭泣。

 

【士二6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佔據地土。

   〔呂振中譯〕約書亞把人民送走了以後,以色列人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佔領那地。

   〔原文字義〕歸」行走,來去;「佔據」佔有,剝奪。

   〔文意註解〕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佔據地土」:『各歸自己的地業』即指回到拈鬮所分配的轄境;『佔據地土』情形詳述於士一章,並未完全佔據,大多數與原住民雜居,有的被迫居於山區(參士一34)

 

【士二7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儘約書亞在世的日子、又儘那些看見永恆主為以色列人所行一切大事的長老、儘那些比約書亞後死的長老在世的日子、人民都是始終事奉永恆主的。

   〔原文字義〕在世」日子;「大」巨大的;「事奉」工作,服事。

   〔文意註解〕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奉耶和華」:『所行大事』指書二十四5~12節所敘述的全部或一部分神蹟奇事;『長老還在的時候』他們的年齡比約書亞相差最少在二十或二十五歲以上(參閱書十三1註解),故在約書亞死時,他們的年齡應當在九十歲以下。

   〔話中之光〕()古今中外,人對真理和神跡的態度,通常可分為三種:(1)目睹超然的神跡,才會相信神:這些人過分注重神跡,容易陷進迷狂狀態。一旦神跡消失,就容易失去信仰。耶穌曾責備那些只有目睹神跡奇事,才能相信神的人(參約四48)(2)目睹神跡後仍不肯相信:是徹底的無神論者、唯物論者、不可知論者。他們絕對信奉自己的主張,即使耶穌在他們面前重新復活,也不肯接受真理(參路十六31)(3)未曾目睹神跡就相信:是正常的基督徒,這些人不偏激,深知人的有限和罪性,願意接受神的話語。但人承認神的道就是真理,完全出於聖靈的感動。因為,罪使所有人喪失了真正的屬靈慧眼,人靠著自己,決對不能尋找到神(參瑪二8;羅一21)

 

【士二8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死了;那是他是一百一十歲。

   〔原文字義〕約書亞」耶和華是拯救。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耶和華的僕人』指轉達並監督遵行神命令的人,這個頭銜和摩西一樣(參書一1)

 

【士二9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實山的北邊。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他埋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在以法蓮山地、亭拿希烈、迦實山的北邊。

   〔原文字義〕亭拿希烈」太陽的一部分,豐盛的一部分;「迦實」震動。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實山的北邊」:『亭拿希烈』又名亭拿西拉(參書二十四30),位於伯特利西北方約15公里,示羅西南方約19公里,約書亞分配完各支派的地業之後,以色列人分給他的地業(參書十九49~50);『迦實山』確實地點不詳,大概在亭拿希烈境內的南邊。

 

【士二10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呂振中譯〕那一代的人也都被收殮歸他們列祖;他們之後,有另一代的人起來、不認識永恆主,也不知道永恆主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原文字義〕別的」其他的,接下來的。

   〔文意註解〕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那世代的人』指那些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7),與他們同活著的那一代。

         「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別的世代』指沒有親眼見過神所行的神蹟奇事,如過約但河等的下一代。

   〔話中之光〕()所有基督徒要很好地省察他們信心的根基,檢驗他們的個人經歷是否與神有直接的關係,還是僅僅基於他人的影響,這一點是非常必要的。除非以前所發生的不是真的,否則他們會遭遇與這第二代以色列人同樣的命運。而且,基督徒應牢牢記住以色列所忘記的事,即是神在過去的護佑引領。我們對未來無所畏懼,除非我們忘記了過去歷史中,神引領我們的道路,和他的教導。

         ()每一代人都未能教導下一代愛神、順服祂,而這正是神律法的中心要旨(參申4~9)。許多人愛把基督教信仰的教導工作,推卸到教會或基督教學校身上。但是神說,引領教導兒女信仰的責任主要在家庭。父母就是子女的榜樣,所以信仰乃是家中的大事。

 

【士二1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行了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去服事眾巴力〔即:外國人的神〕;

   〔原文字義〕看為惡的事」壞的,惡的;「諸巴力」主(複數)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看為惡的事』指違背律法誡命的事;『諸巴力』巴力是原住民所敬拜的偶像假神,諸巴力是複數詞,指不同名和不同地的巴力。

 

【士二12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

   〔呂振中譯〕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永恆主、他們列祖的神,去隨從別的神、四圍別族之民的神,去跪拜他們,來惹永恆主發怒。

   〔原文字義〕離棄」離開,棄絕;「叩拜」下拜,俯伏;「惹」苦惱,生氣。

   〔文意註解〕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離棄』即不再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甚至鄙棄祂。

         「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別神』即指諸巴力(11);『四圍列國』即指迦南地境內和周圍的大小各國。

   〔話中之光〕()「列國的神」不僅包括迦南人的假神,也包括四圍列國的假神。人若離棄獨一真神,就會發現世界上有太多的假神可以填補內心的空白,美其名曰「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因為真理只有一個,謊言卻可以千變萬化;永生的道路只有一條,死亡的歧途卻可以成千上萬。

         ()今天,農耕時代的「巴力」已經不再有吸引力,但卻出現了更多市場經濟時代、信息技術時代的新「巴力」,吸引人離開真神:(1)「巴力」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讓人抓在手裡覺得踏實,如金錢、權力、地位;而真神卻要憑信心信靠,「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2)「巴力」是為人服務的,這個「巴力」不靈,就換一個拜;而真神卻叫我們放下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可八34)(3)「巴力」是現實的,體貼人的各種欲望,如成功、財富、健康;而真神卻注重永恆,要叫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4)「巴力」是可以被操縱的,有各種宗教儀式來積功德、求福氣;而真神卻叫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

 

【士二13並離棄耶和華,去奉巴力和亞斯他錄。

   〔呂振中譯〕他們離棄永恆主,去服事巴力〔即:外國人的神〕和亞斯他錄〔原文:賣〕。

   〔原文字義〕亞斯他錄」星辰(偶像女神之名)

   〔文意註解〕並離棄耶和華,去奉巴力和亞斯他錄」:『亞斯他錄』原為腓尼基女神,後來演變為迦南地一帶的人所拜的女神通稱,主管性愛、生殖和豐產;男神則稱之為巴力或諸巴力。

 

【士二14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把他們交在搶掠的人手中,這些人就搶擄他們;他又把他們交付〔原文:賣〕於他們四圍的仇敵的手中,以致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也站不住。

   〔原文字義〕發作」怒火中燒,被激怒;「搶奪」搶劫,破壞;「付與」賣。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搶奪他們的人』指成群結隊出沒無常,強盜式的掠奪土產和財物為目的的盜匪。

         「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仇敵』指專與以色列人敵對的外邦人,大規模的侵擾和劫掠;『不能站立得住』指無力抵抗。

   〔話中之光〕()神用「怒氣」(1420)不但顯出祂的聖潔公義,更顯出祂的信實慈愛。因為在進迦南之前,神就知道百姓「是悖逆的,是硬著頸項的」(申三十一27;九13),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不只是為了懲罰罪惡,更是為了領百姓回轉。我們所信的不但是一位慈愛的神,也是一位會發「怒氣」的神。堅定不移的愛必然會用「怒氣」來表達,因為真正愛我們的神,必然會用「怒氣」來阻擋「頑梗」(19)的百姓走向滅亡。

         ()神對於拜偶像的人,常有最嚴厲的攻擊與懲罰。因拜偶像違背了十條誡命中的前兩條(參出二十3~6)。迦南人幾乎每個季節、活動、或是地方,都有不同的神。對他們來說,耶和華只是另一位加在他們的眾神之中的神。以色列人卻不同,他們應當單單敬拜耶和華,不應明知神是獨一的真神,同時又敬拜偶像。敬拜偶像的人也不會相信偶像是創造他們的主宰,因為偶像是由他們的手雕塑出來的。這些偶像只代表人性之中的情欲、血氣以及不道德的種種性情。神乃是靈,也是至善至聖的,所以祂不能容忍人既敬拜祂,又叩拜偶像。

 

【士二15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

   〔呂振中譯〕無論他們出軍到哪裏去,永恆主的手總是加害他們,正如永恆主所說過的,又如永恆主向他們所起誓過的;他們便非常困苦。

   〔原文字義〕災禍」壞的,惡的;「極其」極度地,非常地;「困苦」落入困境,愁煩。

   〔文意註解〕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他們』指以色列人;『災禍』包括天災和人禍。

         「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所說的話』指一般禁戒的條例;『所起的誓』指用誓言特別強調的誡命;『極其困苦』指落到非常可悲的情況中。

 

【士二16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

   〔呂振中譯〕永恆主興起了士師來,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之人的手。

   〔原文字義〕興起」使起來,被舉起;「士師」審判,治理;「拯救」解救,釋放。

   〔文意註解〕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士師』原意「審判官」,但有時也扮演統治者、軍事指揮官的角色,故又稱為「拯救者」或「救主」(參士三915)

   〔話中之光〕()以色列人雖然不順服,神仍然給他們興起士師,拯救他們脫離欺壓,表明對他們的大憐憫。憐憫是「沒有按照人所當得的報應人」的意思。這正是神對待以色列人,也是祂現在對待我們的態度。我們的不順服,本來只配受他公義的審判!但是神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免受罪的懲罰,並向我們施憐憫,獨有祂能救我們脫離罪。當我們求神赦罪的時候,其實是求我們本不配得的。我們信靠基督為我們成全的救贖,就可以體驗到神的赦免。

 

【士二17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

   〔呂振中譯〕但是連他們的士師、他們也不聽從,竟變節去服事而跪拜別的神;他們迅速地偏離了他們列祖聽從永恆主命令所走的道路,而不照樣地行。

   〔原文字義〕行邪淫」行淫,作妓女;「速速地」急促地,加速地;「偏離」轉變方向,出發。

   〔文意註解〕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行了邪淫』形容離棄真神、轉向偶像假神的行為,有如一個有夫之婦,棄夫別戀,淫賤敗德。

         「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速速地偏離』形容在很短的時間內便離開了正途。

        〔話中之光〕()以色列人為甚麼很快就偏離對神的信仰?其原因很簡單,迦南人的宗教,對他們貪慾的本性更有吸引力,使他們得到更多眼前短暫的好處(對性的放任並使人口與農業多產等)。最有吸引力的一項乃是容許人自私,人幾乎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只要順服迦南人的眾神之一就可以了。他們不但容許有妓女與孌童,甚至提倡以此作為敬拜的儀式。然而,信靠獨一的真神並不能使人得到眼前的好處,滿足人的罪性。罪的本質是自私的,而神的生命之道則是捨己,所以我們必須靠基督的幫助,按神的道而生活。

 

【士二18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為他們興起了士師,又和那士師同在;儘那士師在世的日子、永恆主總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因他們在壓迫者欺壓者底下所發出的哀哼聲,永恆主就憐恤他們。

   〔原文字義〕欺壓」擠壓,壓迫;「擾害」推擠,壓迫。

   〔文意註解〕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這話說出士師的興起和盡職都在乎神。

         「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這話說明神興起士師的原因,因為祂不能忍受祂子民的哀歎。

   〔話中之光〕()士師時期就是沒有王來治理以色列。我們失敗的經驗中,也是由於我們沒有尊崇基督的王權。我們敬拜別神,市場上充滿偶像,還有在各處娛樂場所。許多世俗與不虔的情形充斥,佔據我們的思想,影響我們的行為。無怪乎神好似不願我們,容讓我們受苦,自作自受,沒有來拯救我們。其實祂有能力拯救與引導。讓我們尊重祂,祂坐在王位上治理,我們要歡然遵守祂的命令。

 

【士二19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

   〔呂振中譯〕但是那士師死了以後,他們就轉而變壞、比他們祖宗更壞,去隨從而事奉跪拜別的神、總不放下他們的壞行為和剛愎的行徑。

   〔原文字義〕轉去─返回,轉回;「行惡」敗壞,腐敗;「頑梗」艱難,嚴苛。

   〔文意註解〕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比他們列祖更甚』意指一代不如一代,行惡加劇。

         「去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頑梗的惡行』指不知醒悟悛改,仍然一意孤行。

   〔話中之光〕()11~19聖靈藉著神百姓重複失敗的模式,啟示了兩個最重要的真理:(1)人的徹底敗壞:亞當的後裔既不可能主動悔改,也不可能救自己脫離罪惡。正如保羅所說的:「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1~12)(2)神的恩典信實:若沒有神「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的愛,沒有人配得神的救恩;若沒有神不離不棄的管教和挽回,沒有人肯從滅亡之路上回頭。因此,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士二20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祂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

   〔呂振中譯〕於是永恆主向以色列人發怒,說:『這國的人對我的約、我所吩咐他們祖宗守的、既越犯了,不聽我的聲音,

   〔原文字義〕違背」疏離,越過。

   〔文意註解〕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祂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耶和華的怒氣』指因忌邪而起的忿恨。

   〔話中之光〕()人的怒氣是一股烈火,帶著衝動和自私的情緒燃燒;神的怒氣是從公義和仁慈的永恆原則中迸發出來的。神的怒氣不是情緒衝動,而是神對罪惡之恨惡的表達,這是基於神聖潔品格之根本的一種痛恨。與此同時,神也尋求拯救罪人的途徑,以免他們在純潔的烈火中被燒滅(參結三十三11;彼後三9)

 

【士二21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

   〔呂振中譯〕我必不再把約書亞死那時候所遺留下的列國人從他們面前趕出,

   〔原文字義〕剩下」留下,撇下。

   〔文意註解〕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所剩下的各族』指迦南七族(參書三10)中未被滅盡,尚殘餘的原住民。

 

【士二22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

   〔呂振中譯〕為的是要藉着這些國的人來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不肯謹守永恆主的道路、而遵行它,像他們祖宗謹守遵行的樣子。』

   〔原文字義〕試驗」測驗,證明,鑑定。

   〔文意註解〕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藉此試驗以色列人』全知的神不需要藉著試驗才能知道,故這裡的「試驗」,是為著讓以色列人知道自己的實情。

   〔話中之光〕()「試驗」原文的意思是「測驗、鑒定、證明」。神「是知道人心的」(王上八39),「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禰的冊上了」(詩一百三十九13)。因此,這「試驗」其實是神為百姓預備的考試,不是神需要借著「試驗」來看人是否順服,而是人需要借著「試驗」來認識自己的真實光景,因此對肉體的生命徹底不抱希望。

 

【士二23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

   〔呂振中譯〕這樣、永恆主就留下這些國的人,不將他們迅速地趕出,也不把他們交在約書亞手裏。

   〔原文字義〕交付」給,置,放。

   〔文意註解〕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耶和華留下各族』神容許他們繼續成為以色列人的難處,並不是為了敗壞他們,而是為了造就它們:(1)催逼百姓回轉呼求神(20~21)(2)訓練百姓認識神的性情、謹守聖約(22節;士三4)(3)讓百姓在爭戰中經歷神,學習神作工的法則(士三1~2)

 

叁、靈訓要義

 

【波金──百姓失敗的原因】

   一、沒有聽從神的警告,與本地居民立約,又不拆毀他們的祭壇(2)

   二、百姓就放聲而哭,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4~5):為神的懲罰而哭,悔而不改。

   三、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對神的作為沒有經歷。

   四、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11~12):敬拜別神,惹神發怒。

   五、失敗與拯救反覆模式(14~23)

         1.神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他們便極其困苦(14~15):因悖逆神而陷入困境。

         2.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16):神興起士師施行拯救。

         3.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奉叩拜別神(19):士師死後,原形畢露。

         4.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20):如此周而復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士師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士師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