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十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基比亞匪徒的惡行】 一、一個利未人到伯利恆迎接逃妾(1~9節) 二、回程在基比亞被一個老人接待(10~21節) 三、基比亞匪徒凌辱利未人的妾至死(22~28節) 四、利未人將妾身切成十二塊分送全以色列(29~30節) 貳、逐節詳解 【士十九1】「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恒的女子為妾。」 〔呂振中譯〕「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日子,有一個利未人寄居在以法蓮山地的儘邊;他從猶大的伯利恆娶了一個為妾。」 〔原文字義〕「以法蓮」我將獲雙倍果子,兩堆灰燼;「山地那邊(原文雙字)」山領(首字);側邊,盡頭,深處(次字);「利未人」連結於;「猶大」讚美的;「伯利恒」糧食之家。 〔文意註解〕「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這是本書第三次提到『以色列中沒有王』(參士十七6;十八1),暗示神的百姓所行所為,並未尊神為王。 「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恒的女子為妾」:這故事可能發生在約書亞去世後不久,導致便雅憫支派幾乎滅族(參士二十一15)。『以法蓮山地』指從伯特利向北到耶斯列平原的山區,包括瑪拿西支派地業的西部;『利未人』雜居於各支派中間;『妾』指元配以外的妻子。 〔話中之光〕(一)「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基督如果沒有作王,酗酒、不潔、殘酷及自私必橫行不已。基督在公義中治理,才有秩序,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二)本章描述人心的情況,看我們是否讓主在我們裡面作王。如果沒有,內心必發出一切的污穢,罪的後果也必是死亡。我們必須擁主耶穌為我們的君王,這該是我們人生的口號。惟有祂是萬有的主!我們擁戴祂! (三)故事的主角與背景引人深思:「伯利恒」字義「糧食之家」;「利未人」服事神的人本當供應屬靈的糧食,然而物質的糧食雖不缺乏,卻因生活遠離神以致缺乏屬靈糧食的供應。教會中事奉神的人若不尊主為大,表面上雖不缺乏道理,卻缺乏屬靈的實際。 【士十九2】「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呂振中譯〕「那妾惱怒丈夫〔傳統:背着丈夫行淫〕,離開他,到猶大的伯利恆、她父親家裏,在那裏有四個月的功夫。」 〔原文字義〕「行淫」犯姦淫;「離開」去,行走;「住」(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行淫』按照律法,婦人行淫必被治死(參利二十10),故此處宜翻作「與丈夫不和」(七十士譯本,古拉丁文譯本);『住了四個月』即指與她丈夫分居達四個月之久。 〔話中之光〕(一)夫妻失和,雙方都有責任。一個丈夫若能忍耐,他的妻子那裏會不賢良呢?一個妻子若能完全忍耐,她的丈夫那能不愛她呢?我們知道有脾氣很壞的丈夫,因他們妻子溫柔忍耐,而悔改得救。我們也知道千萬的丈夫,受了妻子不忍耐之害。 【士十九3】「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呂振中譯〕「她的丈夫起來,帶着一個僮僕兩匹驢追她去,要用好話打動她的心、叫她回來。他來到女子的父親家裏〔傳統:女子就引丈夫進她父親家裏〕;女子的父親看見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他。」 〔原文字義〕「起來」起身,站起來;「用好話勸」說話,談論;「歡歡喜喜」歡喜,快樂;「迎接」會見,遭遇。 〔文意註解〕「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兩匹驢』一面載著禮物去送給岳家,一面準備迎接妾回來;『用好話勸她』原文意指「對她的心說話」,即向她說和睦的話。 「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歡歡喜喜地迎接』意指看見小倆口和好如初,心裡歡喜快樂。 〔話中之光〕(一)惡言無事生非,好話止息爭端。人際關係的改善,話語的力量不可忽視。一句不小心的話可能引起爭端;一句殘忍的話可能毀壞人的一生;一句苦毒的話可能注射仇恨;一句野蠻的話可能是致命的打擊;一句恩慈的話可能使崎嶇化為平坦;一句喜樂的話可能使暗路變為光明;一句合宜的話可能使緊張成為輕鬆;一句愛心的話可能治癒創傷、轉禍為福。 【士十九4】「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呂振中譯〕「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強留下,他就和他住了三天;二人喫喫喝喝,在那裏住宿。」 〔原文字義〕「留下」堅定,挽留;「住宿」住宿,過夜。 〔文意註解〕「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留下住了三天』是當時盛情款待客人的慣例。 「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二人』指岳續兩人。 【士十九5】「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呂振中譯〕「到第四天、那人清早起來、要起身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喫點餅做點心,然後走。』」 〔原文字義〕「清早」早晨,日出;「加添」支持,維繫;「心力」心,自我。 〔文意註解〕「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清早起來』準備清晨動身離開岳家。 「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吃點飯』盛宴款待的禮貌話;『加添心力』原文意指「使心魂振作起來」。 【士十九6】「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呂振中譯〕「於是二人坐下來,一同喫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答應再住一宵,暢快暢快心情吧。』」 〔原文字義〕「暢快」安舒,滿意。 〔文意註解〕「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暢快你的心』意指儘管放鬆心神,不要有甚麼顧慮。 【士十九7】「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呂振中譯〕「那人起來要走,他的岳父逼着他,他又在那裏住了一宵。」 〔原文字義〕「強留」擠壓,推,勉強。 〔文意註解〕「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強留』意指勉強他打消去意。 〔話中之光〕(一)多餘的款待,不但對關係的改善沒有多大助益,反而可能給當事人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惡果。 【士十九8】「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呂振中譯〕「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喫點點心吧』;他們就耽延、直到日頭偏西;二人同喫東西。」 〔原文字義〕「加添」支持,維繫;「心力」心,自我;「偏西」下沉,落下。 〔文意註解〕「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第五天』留到第五天顯得有點過分了。 「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日頭偏西』大約下午三時之後。 【士十九9】「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呂振中譯〕「那人跟他的妾和僮僕起來要走,他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天快晚了,請再住一宵;看哪,日頭斜西了,請在這裏住一宵,暢快暢快心情吧;明天便可以清早起來、走你們的路,回你家〔原文:帳棚〕去。』」 〔原文字義〕「偏西」下沉,落下;「早早起行」早起,早開始;「家」帳篷。 〔文意註解〕「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日頭偏西了』女子的父親留他直到日頭偏西再走(參8節),現在日頭偏西了卻說已經晚了。 「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早早起行』即指一大早動身啟程。 【士十九10】「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呂振中譯〕「那人不情願再住一宵,就起身走了;他來到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的對面;和他同行的有那豫備好了的兩匹驢;他的妾也跟着他。」 〔原文字義〕「耶布斯」打穀之地;「對面」前面,正前方;「耶路撒冷」平安的訓誨。 〔文意註解〕「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不願再住一夜』從猶大的伯利恒到以法蓮的山地,大約需要一天時間,再住一夜可能就要在路上過安息日了。 「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耶布斯』耶路撒冷的古名,雖劃歸便雅憫支派轄境(參書十八28),但便雅憫人沒有趕出耶布斯人(參士一21)。 【士十九11】「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 〔呂振中譯〕「他們在耶布斯附近的時候,日快要落了;僮僕對主人說:『來吧,我們轉到這耶布斯人的城裏去過夜吧。』」 〔原文字義〕「臨近」(原文無此字);「落了」擊敗,征服;「進」轉變方向。 〔文意註解〕「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從伯利恆到耶路撒冷大約有兩個鐘頭的路程,因此他們是在日落兩個小時以前動身離開伯利恆的。 「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僕人建議在天黑以前進城住宿。 【士十九12】「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呂振中譯〕「主人對他說:『我們不可轉到這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族人之城裏;我們必須過去到基比亞那邊。』;」 〔原文字義〕「外邦」外國的;「過到」穿越,經過;「基比亞」山谷。 〔文意註解〕「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外邦城』當時耶布斯人佔據耶路撒冷城(參士一21),故稱外邦城。 「不如過到基比亞去」:『基比亞』位於耶路撒冷城的北面約6公里,至少需再走一個小時以上。 〔話中之光〕(一)神的子民失去了品德的見證,仍然保持宗教上的優越感,是不相稱的怪事。他們那副「我比你聖潔」的姿態,最叫人見而作嘔。實際上宗教徒往往只重視道理,卻忽略道德倫理。如果基督的信徒,也淪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道德水準遠低於世人,教會前途就可憂了。 【士十九13】「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呂振中譯〕「主人又對他的僮僕說:『來吧,這些地方我們總要走近一處,或是在基比亞、或是在拉瑪過夜。』」 〔原文字義〕「地方」立足之處,空間;「拉瑪」小山丘。 〔文意註解〕「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拉瑪』位於基比亞的北面約3公里。 【士十九14】「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呂振中譯〕「他們就走着走着過去;將近到屬便雅憫的基比亞,日已經趕着他們落了。」 〔原文字義〕「往前走」穿越,經過;「便雅憫」右手之子;「落了」進入,進來。 〔文意註解〕「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日頭已經落了』即指天已經黑了。 【士十九15】「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呂振中譯〕「他們便轉身,要進基比亞去過夜;他們去就坐在城內的廣場上,也沒有人接他們到家裏去過夜。」 〔原文字義〕「進入」進入,進去;「街上」廣場;「接」被帶走。 〔文意註解〕「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城裡的街上』可能指離城門口不遠的寬闊處;『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有違古人好客之道。 〔話中之光〕(一)城裡的人口至少上千戶,竟然無人接待陌生客人,顯示那裏的民風並不善良純樸,難怪無法無天的事會在那裏發生(參22節)。一個地方的風氣,對客人是否友好相待,可以視為當地道德水準的指標。 【士十九16】「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作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呂振中譯〕「忽有一個老年人野外作工晚上回來;那人原是屬於以法蓮山地的;他寄居在基比亞;而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原文字義〕「地方」地方,立足之地,住所。 〔文意註解〕「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作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位老人竟是利未人的同鄉(參1節),是寄居於基比亞的外地人。 「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那地方的人』即指基比亞人。 【士十九17】「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呂振中譯〕「老年人一舉目,看見那旅行人在城內的廣場上,就說:『你要往哪裏去?你從哪裏來?』」 〔原文字義〕「客」旅行,漫遊;「街上」廣場。 〔文意註解〕「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相當於問明對方的身分和由來。 【士十九18】「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伯利恒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伯利恒,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呂振中譯〕「他對他說:『我們從猶大伯利恆過來、要到以法蓮山地的儘邊;我原是那裏的人;我到了猶大伯利恆;現在要回家去〔傳統:往永恆主的殿去〕,也沒有人接我進他的家。」 〔原文字義〕「到過」來去,行走;「殿」房屋;「接」帶進,招聚。 〔文意註解〕「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伯利恒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伯利恒」:『那邊』指盡頭、深處,即指山地的另一邊。 「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耶和華的殿』意指會幕所在的示羅(參士十八31)。 【士十九19】「其實我有糧草可以喂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麼。”」 〔呂振中譯〕「其實我有禾槁、有糧草、可以餧我們的驢,也有餅和酒可以給我和使女、以及跟隨僕人的僮僕喫,一無所缺。』」 〔原文字義〕「糧草」飼料。 〔文意註解〕「其實我有糧草可以喂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麼」:意指只需要一個睡覺的地方,不會打擾主人太多。 【士十九20】「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呂振中譯〕「老年人說:『你安心好啦;你所缺的、只由我供給好啦;可別在廣場上過夜阿。』」 〔原文字義〕「需用」缺乏,需要;「過夜」過夜,住宿。 〔文意註解〕「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表示利未人雖有足夠的食物,老人仍堅持用自己的食物款待他們;『不可在街上過夜』可能老人知道有安全的顧慮。 〔話中之光〕(一)「願你平安」。長期的埃及奴隸生活和艱難的曠野路程之後,以色列終於定居在迦南地。他們遇到過無數難關,每當此時,他們就祈盼「平安」。耶穌基督是「和平之君」(賽九6),把世界所不知道的真平安賜給所有聖徒(約十四27)。 【士十九21】「於是領他們到家裡,喂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呂振中譯〕「就領他到家裏,餧上驢;他們就洗腳喫喝。」 〔原文字義〕「領」進入,來。 〔文意註解〕「於是領他們到家裡,喂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洗腳』是當時款待客人的表現。因為古時的旅客穿草鞋走在多沙塵的道路上,因此洗腳是必要的潔淨動作。 【士十九22】「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呂振中譯〕「他們心裏正暢快的時候,忽有城裏的人一些無賴子、把房子圍住,連連敲門,對房主老人說:『把進你家那個人帶出來,我們要和他交合。』」 〔原文字義〕「歡暢」美好,喜悅;「匪徒(原文三字)」人(首字);兒子(次字);無足輕重,毀壞;「交合」認識。 〔文意註解〕「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匪徒』指不守規矩的遊手好閒之輩。 「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與他交合』表示這些匪徒乃是男同性戀成癖。 〔話中之光〕(一)這些匪徒的所作所為並非與我們完全無關。人均有肉體的情欲,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參羅七14)。若不節制,就會像脫韁的野馬奔向可憎的罪惡之路(參彼後二12)。聖徒要確信,因基督我們已把情欲釘死在十字架上,要作蒙聖靈帶領的新造之人(參加五24;六15)。 【士十九23】「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呂振中譯〕「那房主人出來見他們,對他們說:『弟兄們,千萬不可,請別作壞事;這人既進了我家,你們就不可行這醜事。」 〔原文字義〕「作惡」成為壞的,成為惡的;「醜事」羞恥。 〔文意註解〕「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作惡』指對鄰人所接待的客人作出無禮的行為。 「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醜事』指違反人倫道德的粗暴行為。 【士十九24】「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呂振中譯〕「看哪,有我的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這就將她們領出來,讓你們玷辱她們;你們怎麼好、就怎麼作好啦;對這人呢、你們卻不可行這醜事。』」 〔原文字義〕「任憑(原文雙字)」眼目(首字);好的,令人愉悅的(次字);「玷辱」佔有,苦待。 〔文意註解〕「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這種寧可犧牲自己女兒的貞操,也要保護客人免受狎玩的觀念,實在令人難以想像。『玷辱』指姦淫。 〔話中之光〕(一)這位老人不但糊塗到和羅得一樣,願意犧牲自己的女兒去滿足匪徒的情欲(參創十九8),連利未人的妾也一起出賣了。他的善惡標準是扭曲的,只是照著人的習俗去做,用一件罪惡去阻止另一件罪惡,完全沒有活在神律法的管理之下。今天許多做父母的信徒,允許自己的兒女隨從世界,對各種墮落、敗壞的事物和風氣習以為常,豈不也像這位老人一樣,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世界、去滿足世界的情欲嗎? (二)老人採取的並不是最佳方法。為了阻止一件罪行,犯了另一個罪。倘若他忠於神的公義,就不會急於違反倫理,乃要信靠神,與匪徒對抗到底。在所多瑪,還有天使來阻止惡行的發生(參創十九10~11);但在基比亞,神卻任憑這一切的發生。因為只有揭開敗壞的膿瘡,才能醫治全然敗壞的百姓。 (三)那老人寧願犧牲他仍是處女的兩個女兒和利未人的妾,來滿足那群扭曲欲望的人,也不容許傷害他那重要的客人。關懷、保護那些弱小和無助的人,理當比按照慣例接待客人更重要才對。尤其在基督徒信仰的影響下,人們有所啟蒙,讓女性享受他們現在的地位。 【士十九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淩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呂振中譯〕「那些人卻不情願聽他;那人就把妾抓住,推出外邊去給他們;他們便和她交合,終夜作弄她、直到早晨、日色昇現的時候、纔放她走。」 〔原文字義〕「交合」認識「淩辱」無情對待。 〔文意註解〕「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淩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那些人』指城中的匪徒(參22節);『那人』指利未人;『淩辱』指殘酷地對待、性暴行。 【士十九26】「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撲倒在地,直到天亮。」 〔呂振中譯〕「天快亮時候,婦人來到主所投宿的人的住宅門口,就仆倒在地上、直到天亮。」 〔原文字義〕「撲倒」倒下。 〔文意註解〕「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撲倒在地,直到天亮」:『房門前』最後僅存的力氣只夠她回到門前,卻無力敲門;『撲倒』指倒斃。 【士十九27】「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撲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呂振中譯〕「早晨、她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走路;不料那婦人、他的妾、竟在房門口仆倒着呢,兩手搭在門檻上。」 〔原文字義〕「撲倒」倒下;「搭在」(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撲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兩手搭在門檻上』最後一口氣僅能將手搭在低低的門檻上,情景極其可悲亦復可憐! 【士十九28】「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呂振中譯〕「他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卻沒有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往自己地方去了。」 〔原文字義〕「回答」說話,回應;「馱在」人。 〔文意註解〕「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我們走吧』這話顯明利未人的冷漠無情,難怪婚姻出了問題;『不回答』因為早已斷氣了。 「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馱在驢上』像馱物品一樣使她伏臥在驢背上。 【士十九29】「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呂振中譯〕「到了家裏,他就把妾抓住,用刀將妾的肢體切成十二塊,送遍以色列四境。」 〔原文字義〕「屍身」身體,骨頭;「切成」分開;「四境」疆域。 〔文意註解〕「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切成十二塊』即每支派各一塊;『以色列的四境』意指以色列全境。 〔話中之光〕(一)這位妾無名無姓,從頭到尾都默不作聲、備受淩辱,默默地照著父親的話做,跟著丈夫走,默默地受淩辱。但她死後所發出的聲音,卻喚醒了以色列人幾已消失的道德良心和勇氣,決心聯合起來共伸正義,嚴懲元兇。她最後被肢解成十二塊,這正是當時以色列人屬靈光景的寫照。 (二)這位利未人對他的妾完全沒有關切和愛心(參28節)。他肢解屍體所用的「切」這個動詞,原文在聖經裡只被用來描述切開獻祭動物(參出二十九17;利一6;撒上十一7;王上十八23),表明利未人用自己的宗教技能做了這件可怕的事,用罪惡的方式來呼籲十二支派主持公道。因此,他並非出於公義和聖潔,只是為了發洩個人的憤怒。因為他殘忍、冷漠地對待自己的妾(參27~28節),與基比亞人並沒有分別;他雖然是一個教導律法(參申三十三10)的人,卻徒有敬虔的外表(參12節),毫無敬虔的實際。 【士十九30】「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呂振中譯〕「凡看見的人都說〔傳統:都要說〕:『這樣的事自從以色列人由埃及地上來的日子、直到今日、都沒有過,也沒有見過呀:你們要留心,從長商議而說出來。』」 〔原文字義〕「思想」面對,朝向;「商議(原文雙字)」商量,計劃(首字);談話(次字)。 〔文意註解〕「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意指絕無僅有的事。 「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表示應當有所回應。 〔話中之光〕(一)我們一離棄神和祂的真道,一切惡事就會發生。我們漸漸會「隨流失去」,偏離神,自己卻毫不覺察,最後的結果就會影響到未來的世代。我們必須繼續呼籲世人悔改歸向神,讓祂在各人心裡作道德與靈性上的君王。 叁、靈訓要義 【基比亞事件】 一、一個人利未人夫妾失和(1~9節): 1.「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恒的女子為妾」(1節):住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利未人,娶猶大伯利恒的女子為妾。 2.「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2節):夫妾兩人失和,妾回娘家四個月。 3.「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3節):她丈夫去勸她回來。 4.「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3~9節):岳父留他款待,並且一再挽留。 二、回程在基比亞被一老人接待(10~21節): 1.「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10節):終於動身回去,出發時間較晚。 2.「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14~15節):日落時分進入基比亞,因無人接待就坐在街上。 3.「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作工回來,…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16,20節):有一老人從田間回來看見他們。 4.「於是領他們到家裡,喂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21節):便接他們到家裡。 三、基比亞匪徒凌辱利未人的妾至死(22~28節): 1.「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22節):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要對利未人行雞姦。 2.「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淩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25節):利未人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終夜淩辱。 3.「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撲倒在房門前。…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27節):早晨發現那婦人死在房門前。 四、利未人將妾身切成十二塊分送全以色列(29~30節): 1.「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29節):那人將屍身切成十二塊,分送以色列四境。 2.「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30節):大家商議對策。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士師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士師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