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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十七章拾穗

 

【士十七1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

         餘下各章是沒有按年代次序來記載的附錄,那些事件可以讓我們瞥見以色列人在士師時期的生活。――《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以法蓮山地」:指由伯特利至耶斯列谷之間的高地,包括瑪拿西支派在河西的領地。──《串珠聖經注釋》

         按年代計算,參孫是本書最後一位士師。本章至21章所記的兩個插曲,很難確定發生在士師時代中的那個時期(很可能在早期),只可算作《士師記》的附錄。讀這幾章可以略窺以色列民在此時期宗教、道德生活的敗壞墮落。

米迦所設的利未人祭司(1718)是按己身利益,而非依神所定的亞倫祭司體系。十九章所記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反映以民在整個舊約時代道德最沒落的悲慘光景,為二十章所記內戰和便雅憫支派險遭消滅的原因作了解釋。

撒母耳是以民歷史上最後一位士師(參撒上八1),也是一位偉大的先知,象參孫一樣自母腹便獻給了神;但他的出現不僅挽回了當時社會道德、宗教的忝墮,且力挽狂瀾,為大衛復興以色列民族奠下基礎。

1718兩章以但族北遷為背景(十八1)。“以法蓮山地”包括以法蓮支派和部分瑪拿西支派的業地,也是但族從南遷往北方必經之地。

米迦一名的意思為“誰像耶和華?”,他的住所不知在何地。他自己設立偶像,這偶像被人帶到北方的但地,為但支派的人所敬拜(十八19)――《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以法蓮山地」(1)指從伯特利向北到耶斯列平原的山區,包括瑪拿西支派地業的西部。米迦的家鄉很可能是伯特利,後來北國的耶羅波安也在以法蓮山地的伯特利設立偶像(王上十二29)。── 士師記綜合解讀

         「以法蓮山地」:可能是指伯特利和以德倫谷中間的廣闊山區,包括瑪拿西支派地業的西部。有學者認為這是暗指「伯特利」。

         「米迦」:為「米該亞」的簡稱,意思是「誰像耶和華」。──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以法蓮山地。見士29 327。米迦家的準確地點我們不能確定。只知道可能在通向巴勒斯坦中部山區沿大路旁的以法蓮地的某個地方。 

  米迦。該希伯來字的名詞形式mikayehu只在這裡和第四節出現,該敘事故事的其它地方是使用的簡寫形式mikah這個名字的完整形式的意思是誰像神[耶和華]”因此簡寫形式意思就是誰像 

  十七章一開始,有兩個敘述士師記前面各章歷史的附錄,故事直到這裡都是圍繞背道,壓迫和拯救這個中心展開。士師記其餘五章包括發生在士師時代初期的兩個事件,都是講述這個時代的以色列人任意而行,肆意枉法的情況。 

  十七章和十八章講述米迦一生發生的事件,以及展示但支派從他們分得之地往巴勒斯坦北部臨近拿弗他利之地的遷移,但人分得的地原是在大海和以法蓮南界之間。該故事分為三部分:(1) 米迦偶像崇拜的由來(171~6)(2)背道利未人如何成為他偶像崇拜的祭司(177~13)(3)神像如何在但人的遷移中被帶到新的遷居地。這裡描述的事件可能發生在跟隨約書亞的長老時期(26~10;見士1829)──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1~6講述米迦鑄神像敬拜的背景和過程。以法蓮山地距以色列政治、宗教中心示羅頗近。可見當時以色列百姓宗教混合非常嚴重。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十七1~6米迦立像】「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6),這句話在下面幾章會再三出現。本來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摩西律法成為王的治民法典,可是以色列民背棄耶和華,喜歡甚麼就做甚麼。米迦偷去母親的錢,後來招認了(他是怕受咒詛!),母親也不追究,但他竟然還用銀子去鑄造偶像,在家中設起神堂,米迦更分派自己的兒子作祭司。名義上他是敬拜耶和華,實質上他是拜偶像,用私意崇拜神,我們是否像米迦一樣,在教會中執掌大權,安設親屬居於要位,名義上是服侍神,實際上是樹立自己權勢,奪去神的榮耀?──《新舊約輔讀》

         以法蓮人米迦犯了偷竊罪,後更擅立神像。──《串珠聖經注釋》

 

【士十七2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米迦的母親給兒子祝福,撤銷先前的咒詛。──《串珠聖經注釋》

         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米迦母親被盜的金額,與大利拉誘惑參孫所得的價銀相等(165)。米迦應許每年給利未少年十舍客勒銀子(10),可知這是一筆鉅款。米迦偷了母親的鉅款,卻毫無悔改的念頭,直到聽見母親的咒詛,才承認自己的罪過。聖經多次記錄,神曾借著人說出祝福或咒詛的話,並且如實成就(925~272727~29;申2712以下)。但不少人歪曲聖經祝福和咒詛的真正意義,賦予咒術意義。米迦或母親可能就是這類人。――《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2),意思可能是「比一千還多」(十六5),相當於當時一個雇工100年的工錢。米迦的母親很有錢,她的兒子卻成了盜賊;正如進迦南的那代人事奉神(7),他們的下一代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11)。── 士師記綜合解讀

         米迦並不敬畏神,所以敢偷竊;他只是害怕咒詛,所以只承認「拿去了」(2)銀子,卻不承認是「偷」,既沒有認罪、也沒有悔改。這也是今天世人的心思:不怕公義、聖潔的真神,不肯認罪悔改,但卻害怕冥冥中的報應,所以總想製造一位元符合自己心意的神,利用偶像來安慰自己、服事自己。── 士師記綜合解讀

         米迦的母親想利用咒詛來逼出小偷,一旦發現自己的兒子是賊,又趕快利用祝福來抵消咒詛的力量(2);為了更加保險,她繼續捐錢賄賂神(3),想利用神來抵消咒詛。── 士師記綜合解讀

         「一千一百舍客勒」:大約13.5公斤,可以買55個奴隸創 3728

         「咒詛」:當時的人相信咒詛是一個可以進行傷害的媒介,並且咒詛可以由發出咒詛的人口中的祝福將之中和。因此172 米迦的母親才要祝福米迦。──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一千一百。其價值評估見士165註釋。 

  被人拿去。即被偷了。 

  咒詛。顯然這個母親是一個與她兒子生活在一起的有錢的寡婦,她發現她的銀子被偷了,就對失竊的錢和偷盜者發出可怕的咒詛,她可能做夢都沒想到自己的兒子米迦是偷銀子的賊。她可能咒詛了這個銀子在第三節中,她將這筆錢擱在一邊用於製造偶像,禁止作其他用途使用。按照迷信說法,如果不想遭到他們祈求的神靈報復的話,賊也忌諱使用這筆錢。 

  告訴了我。米迦聽到對賊的這可怕的詛咒,可能立即就心緒不安。在那時人們相信咒語的能力是巨大和真實的。 

  我拿去了。米迦承認自己偷拿了母親的銀子,可能是希望減輕良心的自責,以及避免詛咒臨到自己身上。 

  賜福與你。古時人們相信受到的詛咒不會被收回,米迦的母親以耶和華所賜的福氣來消除詛咒的影響,以驅邪避害。──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2米迦的母親一個利用神的人】米迦的母親是首先建議製造偶像的人。她對神的態度也是充分的“利用”。經文對她的形容也是同樣滿了諷刺。她失去了銀子“利用”咒詛逼使犯人出來,他的咒詛卻諷刺地落在了自己兒子的身上。當她知道那犯人是自己的兒子時,便立刻“利用”祝福企圖抵消那咒詛。他還特意將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分別出來,奉獻給神,為她的兒子製造了一個偶像,目的也是要為他贖出那咒詛,哪知那偶像正好成為他兒子的咒詛。他許願將全部的一千一百舍客勒的銀子奉獻給神,卻只用了其中的二百舍客勒去製造偶像,其餘大部分的銀子可能被她收回自己使用了。這就充分顯示她是一個“利用”神的人。她企圖用金銀購買她自己的救恩是可笑的,他的咒詛最後還是臨到了他的兒子。其實,一切製造偶像,企圖利用宗教獲得屬靈好處的人最終會適得其反。——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十七2~3米迦偷了母親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至於銀子的價值,參看第十六章5節的腳註),因為害怕盜賊的咒詛臨到自己身上,便承認銀子是他偷的。他母親想解除咒詛,便要把錢奉給耶和華,並“雕刻一個像”(銀子包在木頭上),又“鑄成一個像”(用純銀鑄造)――《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米迦害怕母親的咒詛應驗,才把銀子歸還母親;米迦的母親想減輕咒詛,才把銀子歸給耶和華,造了兩個偶像。他們心目中的耶和華神已受異族觀念污染,變成了神所嚴禁的偶像(出二十423)

這兩個像,一為雕刻,一為鑄造。前者或為木雕,外鑲銀子;後者或為銅鑄,貼上銀。有的聖經學者認為這兩個偶像都是牛形(參出三十二4;王上十二2830)――《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士十七3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

         十誡嚴禁雕刻、敬拜偶像,既不可以敬拜代表假神的偶像,也不可以用偶像來代表真神(出二十4~6)。米迦的母親把這偷來的銀子「獻給耶和華」(3),製造神所恨惡的偶像,「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3),這是一個極大的諷刺。今天有些人出錢出力所建造、所從事的,實際上也是各種偶像,想借著偶像來操縱、利用神。── 士師記綜合解讀

         米迦的母親明明說已經「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3),但在贓款歸還之後,卻只捐出了不到五分之一。這表明她只是想利用神的名義,用更嚴重的罪狀來逼小偷還錢。── 士師記綜合解讀

         「為你獻給耶和華」:可能是米迦的母親為了加強咒詛的力量或者是削弱咒詛的力量(因為偷竊者是其兒子)而作的宣告。獻給神的金錢被當成是禁忌,偷竊神的錢當然會帶來咒詛,或者藉著把這筆錢獻給神可以換來祝福以抵銷咒詛。後來米迦之母僅將五分之一不到的金錢拿去鑄造神像,可知這一切都只是一種「巫術」。米迦可能也是害怕這種巫術而歸還錢財。

         「像」: 出 20423 416 明文禁止製作任何雕像。這個像有可能就是牛犢(被當成是神的坐騎)。「鑄成的像」在舊約中常用來指北國以色列的金牛犢,也用來指亞倫鑄造的金牛犢 出 3248 王上 1228 王下 1716 。在古代有許多地方都用牛來代表神祇。百姓把眾神視為站在(偶爾是坐在)牛背上。牛的力量與生殖能力充分展現自然宗教的本質。亞倫和耶羅波安的金牛犢,大多數學者的看法是這並非要取代耶和華,而是為神立一個可見的寶座,認為人眼所不能見的耶和華坐在上頭。然而,若把對耶和華的敬拜與迦南多產宗教的牛混為一談,顯然會有危險的後果。

         「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 174 的「安置」是單數動詞,因此這裡可能是先雕刻一個木像,然後在外面包裹一層銀子。──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獻給耶和華。強烈地詛咒是因為被偷銀子是應許獻給耶和華的,她所說的不完全清楚,我現在已把它獻給耶和華作為對歸還的感恩,或我已在銀子被偷以前這樣作了。這兩種意思都有可能。 

  這個母親和兒子是希伯來神的崇拜者,但他們的崇拜較之於其他以色列人已有墮落的趨向,他們為耶和華製造形像,直接地違背了第二條誡命。 

  雕刻一個像。我們不太清楚雕刻的像和鑄成的像是否代表兩種不同的偶像,或雕刻的像是用來裝飾鑄成的銀像的。神像常常由一般的金屬刻成後表面鍍上更昂貴的金屬。這種神像從巴勒斯坦的米吉多城得以復原,現陳列于芝加哥大學的東方學院博物館。然而,這兩個神像在士1817中清楚地分開羅列出來,在士182030只提到一個。── SDA聖經註釋

 

【十七3~4米迦的母親明明說將全部銀子分別為聖歸給神,但結果她只拿部分(二百舍客勒)出來製造銀像(參徒51~2)。雕像與鑄像原本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工藝,不過在此所制的像只有一個。(1820 30)    ──《串珠聖經注釋》

         聖靈並沒有評論這些事情,卻兩次重複「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3~4),提醒我們百姓當初在以巴路山上所宣佈的咒詛:「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申二十七15)。米迦的母親想用這偶像去抵消人的咒詛,卻使自己落在神的咒詛裡;神的百姓剛過了一個世代,靈裡就昏暗到了極點。──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十七4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

         “二百舍客勒銀子”。五磅,或2.3千克。――《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米迦母親造了兩個神像。一個用木頭雕刻,用銀包裹;另一個用銀子鑄成。用木頭雕刻的神像,一直留在但支派,蘊育出各種偶像崇拜(1831)。本文未形容形狀,推測形狀如同亞倫在曠野造的金牛犢(32)。舊約時代,人們敬拜雕刻的偶像,現今很多人崇拜無形的偶像,如金錢、名譽、權力或運動。愛這些超過愛神就是拜偶像<王上1423,偶像論>――《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安置在米迦的屋內」(4),原文的動詞是單數,表明「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4)是指同一個偶像,可能是先用木頭雕刻一個偶像,然後用銀子包在外面。「二百舍客勒銀子」(4)折合2.28公斤,可以包一個不小的偶像。這偶像的形象可能是牛犢,古代中東許多神明的坐騎都是牛,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鑄造的金牛犢可能是代表坐在上面的不可見的神(出三十二4)。後來耶羅波安鑄造的兩個金牛犢(王上十二28),可能就是仿照米迦的偶像。── 士師記綜合解讀

         「銀匠」:「金匠」、「精鍊者」、「金屬匠」。──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十七5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

         “ 以弗得” 。參看出埃及記二十八章6 1 4 節的腳註。“ 家中的神像”(teraphim)。參看創世記三十一章19節的腳註。――《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以弗得」:參827注。

          「家中的神像」:聖經中始見於列祖時代,直到百姓被擄至巴比倫和歸回的時候,仍間有所聞。(參創3119; 王下2324;結2121; 何34)在列祖以前,先民在家中供奉的神像有先人乾癟了的頭顱,後來改用陶像代替。像有大小(參創3134撒上1913~16),用以祈求神諭。求問時,有時亦一併使用其他據說具有法力的物件, 如箭和動物肝臟等 (參結2121)

         米迦派兒子當祭司這種做法,起源於家長有委派祭司權的風俗。不過,神揀選利未人中的亞倫子孫作祭司後,便取替了這風俗。可能利未人散居各支派中(351~8),這制度當日受動蕩的局勢影響而崩潰了,以法蓮境內難得有利未人作祭司,故此米迦複用舊習。──《串珠聖經注釋》

         米迦鑄偶像已是大錯,將自己的家當作聖所,也是大錯,因為以色列人只可以在耶路撒冷敬拜。

“神像”一詞為多數,可能指一些家神。“以弗得”:參八27注。

米迦更立自己的兒子為祭司,又是大錯,因為只有亞倫的後裔才可擔任祭司。此時,利未人的祭司制度或已解體,利未人已不能按常規供職。――《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神堂」(5)原文是「神的殿」。律法只允許在「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申十二11)敬拜,此時「神的殿」設在以法蓮山地的示羅(十八31),離米迦的家鄉可能只有16公里;米迦卻在更方便的家中私自設立了一個冒牌的「神堂」。── 士師記綜合解讀

         「以弗得」(5)是大祭司聖服的一部分(出二十八6~14),上面的決斷胸牌裡有用來求問神的「烏陵和土明」(出二十八30)。米迦仿造以弗得,是想用以弗得來求問凶吉(撒上三十7~8)。── 士師記綜合解讀

         十誡嚴禁敬拜別神;米迦卻敬拜「家神」。「家中的神像」(5)原文是「家神 Teraphim」,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人都有許多「家中的神像」,代表祖先或家族的守護神,可以用來占卜,也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權的憑證(創三十一19)。── 士師記綜合解讀

         神只允許亞倫的後裔做祭司(出四十15;代下十三10);米迦卻「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5)。── 士師記綜合解讀

         「米迦」(5)是「米該亞」(14節原文)的簡稱,意思是「有誰像神」,與希西家王時期的先知「彌迦」(耶二十六18;彌一1)同名。米迦的父親可能是進迦南的那一代,還記得西奈山的金牛犢事件(出三十二4),知道不能用偶像來代替神(出二十4~6),所以給兒子起名叫「米該亞」——「有誰像神」。但這個名字卻成了一個諷刺,因為米迦的母親並不介意為神「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而米迦更不介意多敬拜一個「家中的神像」,反正都是為了利用神來為自己服務。當百姓「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的時候,就會迅速走向敗壞。── 士師記綜合解讀

         「以弗得」:可能是指:1.按照大祭司穿著的短外衣的樣式所做的衣服;2.純金製成的大祭司禮服。3.一個站立的像(大部分學者認為是這個解釋)

         「家中的神像」:原文是複數型態,可能是「祖先神像」。以弗得一樣與占卜有關。每當舊約提及這些神像時,不是直接就是間接譴責。這些神像大小差異很大 創 3119 3130~35 撒上 1911~17

         米迦應該是個有錢的人家,可以有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偷,也可以有私人的神堂。但是米迦與米迦的母親卻是道德不良、信仰不虔的人。整段記事,充滿了諷刺。我們或許具有一些經濟實力與才華,但我們的行事為人是否也充滿了無知與混亂呢?

         祭司應該是亞倫的後裔,米迦隨便立自己的兒子當祭司,後來又立利未人當祭司,違背了律法。不過這似乎不是很讓人意外。──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神堂。希伯來文可以翻譯為神的殿”(見士1831)。意思是米迦在家中築起了一個神堂或神殿。 

  以弗得。以弗得的描述見士827;出286。以弗得由祭司在求告神時穿戴於身。 

  家中的神像。供奉在家裡的偶像(311934等;見創3119)。他們也用作占卜的工具(2121;迦102)。這些神像中一些是人的形象(撒上1913~17) 

  分派。該希伯來短語的字面意思是裝滿手,這種表達出自重新獻上歸於神的祭司手捧祭物的習俗。 

  一個兒子。米迦已完全背道,不僅因為他製造偶像和自己的神堂,而更嚴重的是在神堂中立他的一個兒子為祭司。這種行為直接違背了摩西律法的要求。──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6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聖經用“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來解釋這些倒行逆施、雜亂無章的情況。從本節可推知《士師記》當寫于以色列人建立王朝之後。看書前<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 17~19章出現三次(本節;181191),包含對王政制度的肯定和否定:①否定: 當時,以色列雖然沒有政治領袖統率全民族,卻擁有律法,立法者是耶和華神。這意味以色列的最終統治者是耶和華神,以色列應該順服神的律法,並聽從神的統治。這樣,全民自然會凝聚一體,神也會時常保守。但以色列卻不順服神的律法,只想通過外邦的王政制度,解決當時的問題;②肯定: 隨著時間流逝,以色列人口俱增,各種問題也隨之增多,的確迫切需要一位能代神施行統治的領袖。神很清楚,以色列不可能自發順服神,凝聚在一起(415)。因這些需求,神允許以色列建立王政制度。但正如神所擔憂的,以色列王政史被許多過犯玷污。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這是聖靈第一次指出百姓敗壞的屬靈根源:「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6)。「各人任意而行」(6),原文是「各人行他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英文ESV譯本)。人若「行他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自然就會「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1)。── 士師記綜合解讀

  沒有王。這時沒有大家認可的國家管理機構,也沒有出現一個使以色列實現國家統一和保障國家安全的君王。 

  任意而行。無政府狀態的混亂蔓延盛行,以色列人任意而行,不遵守神律法的教導,他們被警告,不可這樣任意妄為的行事(128)。作者將這些警示的話語放在故事中,以解釋摩西律法被無限制的違背,其程度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這句表述為我們提供了證據,即作者是在一個強有力的君王統治時期寫作士師記的,這位君王已平定了他王國的各種混亂和不法狀況。──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7猶大伯利恒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

         一個名叫約拿單的“利未人”,是摩西的孫子(一八30)――《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伯利恒在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五英里)。這利未人屬猶大族,因為他原在猶大境內事奉。──《串珠聖經注釋》

         這個利未人可能是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名叫約拿單(看十八30)。果爾,則本章所記的事當發生在士師時代早期。――《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猶大族的利未人:利未人不可能屬於猶大家族或支派。因利未人沒有產業(1333),他住在猶大支派的地域。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與神立約,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從神那裡接受了律法,接受了神的管理;所以神就是以色列的王(出十五18),律法就是百姓生活、敬拜的根據。但聖靈卻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因為士師時代的百姓不肯以神為王,不肯「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書二十三6),自然就「各人任意而行」。當每個人都不順服神的權柄、都活在自己裡面的時候,結果必然是離神越來越遠,不斷地掉到失敗的循環裡。── 士師記綜合解讀

         這個利未人是摩西的孫子約拿單(十八30),說明這件事發生在士師時代開始不久,所以摩西的孫子還是一個不到四十歲的「少年人」(7)。── 士師記綜合解讀

         摩西的孫子屬於「哥轄其餘的子孫」(書二十一5),他們「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座城」(書二十一5)。但以法蓮支派並沒有攻取其中的「基色」(29;書二十一21),瑪拿西支派也沒能攻取其中的「他納」(27;書二十一25),所以摩西的孫子可能不夠地方住,利未人又不像其他支派那樣可以靠著分得的土地自給自足,只好跑到猶大支派打工,成了「猶大族的利未人」(7)。── 士師記綜合解讀

         「伯利恒」(7)的意思是「糧食之家」。士師記裡的最後追述的兩件事都與「伯利恒」(十七7;十八2)和「利未人」(十七7;十八1)有關,兩個「利未人」都來往于猶大的伯利恒和以法蓮山地,都是由一個家庭的悲劇導致了一個支派的危機,進而影響到全以色列,最後都結束在會幕的所在地「示羅」(十八31;二十一19)。「伯利恒」是供應物質糧食的地方,「利未人」是負責供應屬靈糧食的支派(申三十三10)。此時物質糧食的供應沒有問題,但屬靈糧食的供應卻出了問題,因為下一代的百姓已經「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所以很快就離棄神、拜偶像,在恩典中失落了。── 士師記綜合解讀

         「猶大的伯利恒」(7)並不是利未人的城,摩西的孫子只是「在那裡寄居」(7);但伯利恒的人並沒有善待利未人,所以他再次離開,「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8)。這表明當時百姓已經不肯按照神的吩咐獻上「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1),所以連摩西的孫子都要奔跑在路上,不能專心教導律法,米迦一家的信仰混亂也就不足為奇了。── 士師記綜合解讀

         「猶大的伯利恆」:位於耶路撒冷南面八公里處,與西布倫的伯利恆 128 有別。這座城不在利未人所得的48座城之內 書 213~41

         「猶大族」:顯示這個記載是發生在很早以前,猶大還不是完全被確立為一個支派。

         「猶大族的利未人」:可能是依附於猶大支派的利未人。──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一個少年人。這似乎有點蹊蹺,這個背道的利未人可能是摩西的孫子(見士1830) 

  猶大族的。原文是猶大的伯利恒的這樣叫這個地方是為了區別西布倫的伯利恒(1915;見士128) 

  利未人。這段記敘沒有講述他如何成了猶大家庭中的一個利未人,他的母親可能來自一個支派,而他父親可能是其他支派的,猶大的伯利恒可能是那時利未人的中心(8節;19118),儘管這個地方在約書亞記214~ 41所列之利未人的城市中並沒有提及。 

  寄居。希伯來語該單詞的意思就是暫時的居住。──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7~12 <syncBible ref=17:7-12>那少年利未人何以出外謀生?】

    以色列人顯然不再以十一奉獻來供給祭司和利未人了,因為許多人不再敬拜神。這段經文說一個少年利未人離開伯利恒的家,到別地去尋求機會。以色列人道德上的衰敗,甚至影響到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這個少年利未人不按照神的律法行事,卻接受米迦所給的金錢(十七10~11)、偶像(十八20)與地位(十七12)。米迦的行為顯明個別的以色列人在宗教上的墮落,少年人的行為則說明祭司與利未人在宗教上的敗壞。──《靈修版聖經注釋》

 

【士十七7~13米迦分派一個兒子作祭司(5),但他知道這與律法相抵觸(819),因此一有機會馬上立利未人作祭司。他對律法的認識很膚淺,誤認為有了形式,就能解決問題。然而,這種可憎行為不僅是米迦一個人的問題。他背後有墮落的利未人,及默認的大眾。利未人正在為生計,到處流離。這事暗示,人們無視有關利未人的律法(1821),結果導致許多利未人忘記自己特有的使命。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十七7~13米迦的祭司觀】本段經文在“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這句話 第一和第二次出現的中間。“各人任意而行”的譴責意思自然也落在這裡。這裡要譴責的是米迦的祭司觀。他在第五節分派了自己的一個兒子作為祭司,現在他有了利未人作為祭司,便說:“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給我。”他以為人在宗教的事上只要規規矩矩就可以得到耶和華的賜福了。換言之,神的福分是可以運用“方法”得到的。所以他設神堂,製造以父得和家中的神像,乃至分派自己的兒子作祭司,都是運用宗教傳統上的方法得到神的祝福。現在他有了利未人代替自己的兒子,心裡便更加高興,因為他以為神的福分可以更容易得到了。可是往後的故事告訴我們,這些設施不但沒有給米迦帶來神的祝福,反而帶來神的審判,使他的家遭受了災難。所以米迦這種“利用”宗教的態度是諷刺的。這也是今天一切企圖利用宗教之人的警戒。——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十七7~13利未人的祭司觀】這裡對利未人的描述也有諷刺的地方。他離開自己的地方,咋異地做客,目的只為尋找更好的物質生活。說以,。米迦問他從那裡來的時候,他除了說他來自猶大的伯利恒之外又補充說他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目的當然是向米迦表示,他是一個等待雇主的有用之才。當他聽到米迦給他的待遇時,便很快答應下來。我們在下一段經文裡看到這個利未人更是唯利是圖的表現。如果一個受過特別訓練要侍奉神的人也在“利用”宗教,當時以色列社會的道德墮落情況是不難想像的。——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十七8這人離開猶大伯利恒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由於背道盛行,以色列人都不願盡義務以什一供養利未人,而利未人不像其他支派那樣分得土地,所以他們沒有地可以靠著自養。顯然這個利未正游離四方尋找一個地方供職居住。──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9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伯利恒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摩西的孫子說「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9),目的是表明自己是正在尋找雇主的有用之才,可以利用宗教知識來為雇主服務。連摩西的孫子都在利用神來為自己服務,百姓的墮落速度實在是驚人。──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十七10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

中。

         “十舍客勒”。四安士(110)――《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每年給:米迦提議每年付年薪維持生計,使流浪的利未少年感到非常滿足。事奉神的人,當以事奉本身為樂,不可貪愛報酬。神賦予的使命,不論報酬,應以喜樂的心順從。利未少年是墮落的聖職人員,不關注自己的使命,而只關心酬勞。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主前1930年左右的蘇美爾伊施嫩納法典(Laws of Eshnunna)泥版第11條記載,雇工每月的工資是1舍客勒銀子加口糧。因此,每年「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10),是米迦故意壓低了工價,而失業的利未人沒有什麼選擇,所以不得不接受。而神的律法是百姓獻上「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1)給利未人,既不允許百姓和利未人講工價,也不允許利未人把事奉當作宗教的職業。── 士師記綜合解讀

         「為父、為祭司」:「尊敬」的意思,可是事實上米迦把利未人當成是「兒子」一樣對待 1711 。──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為父。這是一個表尊敬的稱謂,通常給予先知和地位顯赫的官員(458;王下212513621) 

  十舍客勒。其實按年支付的現錢是很少的,但除此外,米迦還要提供衣食和住宿。──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11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米迦的母親有「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2)可以被偷,但米迦只肯給利未人每年「十舍客勒銀子」,表明他「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11),並不是對他像兒子一樣好,而是把他當兒子一樣使喚。──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十七12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

  作祭司。讓這個利未人供祭司的職分,米迦或許取消了他兒子的祭司職位(5)── SDA聖經註釋

 

【士十七12~13除了自足自負的迷信之外,米迦也擁有融合宗教一切的外在特質。――《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米迦自創了一個融合以民和異教信仰的宗教,借利未人來增加地位和聲望。――《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從米迦歪曲的信仰,可看出迷信敬拜耶和華的典型:①把製造的偶像當作耶和華敬拜,祭司卻默認並參與;②隨心所欲設立祭司。祭司不是人立的職分;③誤認只要設立祭司,神的祝福就會藉著祭司澆灌,這與祭司的人格無關。米迦是宗教混合主義者,既相信耶和華又拜偶像。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十七13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米迦以為聘得一符合資格的人負責宗教事宜,神必定更多賜福給他。 ──《串珠聖經注釋》

         米迦知道自己的兒子沒有資格作祭司(5),現在摩西的孫子自己找上門來作祭司(13),他就以為是神「賜福」的印證。實際上,這只是個自欺欺人的巧合,因為摩西的孫子也沒有資格作祭司,神只允許亞倫的後裔作祭司(出四十15;代下十三10)。── 士師記綜合解讀

         祭司的職份是「蒙神所召」,不是人「自取」的宗教職業(來五4)。米迦固然是信仰混亂,而急於謀生的摩西的孫子也樂得糊塗;既然雙方都想「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利用神來為自己服務,自然一拍即合、順利成交,成功地創辦了一間利用宗教來為人服務的「教會」。這間「教會」的特點是:

1.多元包容:既有「耶和華」(3),又有「家中的神像」(5);這正如有些教會只談愛心、包容,不必認罪、悔改,可以一面事奉神,一面事奉名利、欲望、事業、慈善或文化。

2.有形可控:神化身為看得見摸得著的偶像(4),可以被人控制、利用;這正如有些教會用建築、藝術、聲光電效果和「靈修」方法來帶起肉體的感覺,當作聖靈的感動或教導的手段。

3.方便快捷:不必去遠處的會幕,「神堂」就設在家中(5);這正如有些教會不講付代價,也不講背起十架跟隨主,通過電視、網路就可以敬拜,讓大家都感覺舒服。

4.提供服務:有用於占卜的以弗得(5),可以方便地讓神來提供趨吉避凶、追求福氣的「宗教服務」(十八5~6);這正如有些教會推崇各種「屬靈的技巧」,讓神來服事人的學業事業、夫妻關係、親子教育、心靈空虛,使人在現實生活中自尊自信、邁向成功。

5.明星效應:有摩西的孫子作祭司,神通廣大(十八14~19);這正如有些教會看重名門、名校、名牧,利用明星效應來帶旺人氣。

6.代價不高:祭司的工資比雇工還低,代價不高,還可以當兒子一樣使喚;這正如有些教會不講奉獻,不敢給人壓力,牧師就像一位隨叫隨到的社會工作者。

7.職業牧師:摩西的孫子不是蒙神所召的真祭司,卻可以有模有樣地提供宗教服務;這正如有些教會按著自己的利益、需要和喜好來聘請傳道人,而能用錢雇傭的「職業宗教人員」也不必神的呼召,就可以把各種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

8.福氣印證:米迦承認偷錢,不但得著母親的祝福(2),還建成了一個神堂(5),不但有摩西的孫子上門作祭司(13),還禱告很靈、給但支派帶來了福氣(十八5~6),所以他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13);這正如有些教會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見證來宣講成功、健康、財富的福音,證明神對他們的恩典和祝福。── 士師記綜合解讀

         米迦的神堂不但服事自己,也提供公開服務,受到以法蓮人的歡迎(十八22)。在信仰混亂的末世,世界也充斥著各種在「耶和華」名下的「米迦的神堂」,有漂亮的建築、興奮的敬拜、安慰的講道、豐富的節目、專業的服務,既能滿足人的各種需要,又能廣受大眾的歡迎,只是沒有聖經的真理,更沒有神在其中。── 士師記綜合解讀

         人若不肯以神為王,不把真理的基礎紮根在聖經上,自然就會「各人任意而行」(6):用自己發明的方法來代替山上的樣式,用拜偶像的方式來利用神為自己服務;有似是而非的宗教形式,卻沒有真理敬虔的屬靈實際;違背律法、還自以為熱心,得罪了神、還自以為蒙福。神現在任憑他們,將來必讓他們「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何三4~5)。── 士師記綜合解讀

         米迦信仰混亂,這個利未人也是。為了物質的理由他就願意當米迦的祭司。不過,如果這個利未人連基本的生活都有問題,誰又能多責怪些什麼呢?看來這時候利未人的制度應該已經都混亂了,因為這個利未人根本不是住在約書亞所分配的城中。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這觀念顯然是錯誤的。祭司並不能代替他與神的個人關係。沒有有祭司,跟神是否賜福也沒有直接關係。──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因我有一個。米迦把獲得一個利未人看作是一次幸運,雖然在他家裡神堂供職這項工作,他的一個兒子經過訓練就分派作了祭司,但現在他需要一位元專業的,至少是被召在聖所專職侍奉的祭司來供這個職分。利未人的事職給了一項保證,即耶和華會因此而賜福與他。很明顯,他在敬拜的方式上已不知不覺地違背了神的誡命。── 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17)

 1 你對米迦之母所作的奉獻有何評價?她有守約的精神嗎?她的做法和參孫的(1419)有何不同呢?

 2 你認為米迦在家中立像及制以弗得和家神的做法有何不妥呢?參出204~5 324 35。你對家神、神像、祖先神位等應當抱什麽態度呢?

 3 為什麽那位少年利未人四處流蕩呢?由此看來,當時的以色列人有否按神的吩咐來待利未人呢?參民1821; 申2612。今日教會的傳道人有否因為信徒疏忽神的話而經濟拮据呢?

 4 為什麽米迦樂意讓這個少年人在他家中擔當祭司職分?他的話(13)反映他對神有何錯誤觀念?你有否類似的想法?

  ──《串珠聖經注釋》

 

【士十七1~十八25前文以士師為中心,描述士師時期以色列反復的犯罪、悔改,神憐憫興起拯救,參孫的故事結束了士師的記錄。本章開始採用不同的敘述模式,以貼近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角度,反映當時宗教、社會的代表事件,刻畫以色列百姓在立約之地迦南的墮落;利未人的墮落尤為突出。利未人被神分別為聖,領受最高尚的呼召(108),如今竟然成為以色列的絆腳石。據推測,本文事件發生在士師時代初期(2028)。赤裸裸地描述可憎的拜偶像和形式主義宗教(1718)、同性戀(19)、手足相殘(20),這種事竟發生在立約百姓身上,令人難以置信,也為今天教會敲響警鐘。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十七1~十八31充分展示士師時代的宗教情況,腐敗如下:①出於己意的崇拜: 米迦的母親崇拜雕刻的偶像,以為是對耶和華迫切的信仰。“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103),“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123);②只有宗教形式,沒有實意: 米迦鑄雕像、造神廟、設立祭司(175;約424;羅121)。只注重外表的形式,無疑是神嚴厲警戒的物件(232328;提前42);③商業主義信仰:利未人以“每年得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為條件,作了米迦神堂的祭司。當別人提出更好條件,就“心裡喜悅”,跟隨但支派(1710181920)。他把祭司的職分當作事業發達的手段,是職業宗教家,按報酬服務;④求福的信仰:但支派攻打拉億之前,派五名勇士窺探,他們偶然遇到祭司米迦,祈求神諭(185)。不久,他們發現如祭司所說拉億果真容易攻佔,承認祭司“神通廣大”,想立他為自己的祭司(1814~19)。這無疑是把敬虔當作獲利的錯誤事奉觀(提前65)――《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以色列人宗教上的敗壞:本書17章以後的記載與前面的不同:除了提到非利士人壓逼但支派之外,絕口不提其他外族的壓迫;沒有提及士師秉政,更沒有從宗教角度(211)去判斷以民的敗壞。作者只反映以色列人在士師時代敗壞的情況,並將當時混亂的局勢歸咎於民中沒有王的緣故。──《串珠聖經注釋》

         ◎171~1831本段描述但支派怎樣開始偶像崇拜的。但支派的偶像崇拜,是以色列宗教歷史的重要轉折點。北國以色列第一個王耶羅波安就是在「但」設立聖所( 王上 1226~33 )。──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十七至二十一章】十七至二十一章的兩個故事,是士師記的結論。當我們看夠了神百姓七次失敗的迴圈,心裡充滿了歎息和疑惑以後,聖靈就在最後五章裡向我們揭示百姓不肯順服、以致陷入失敗迴圈的屬靈根源。── 士師記綜合解讀

         這五章所記錄的兩個故事不是在參孫以後發生的,而是追述到士師時代起初的源頭,那時摩西的孫子(十八30)和亞倫的孫子(二十27~28)都還活著。百姓承諾「我們定要事奉耶和華」(書二十四21)之後才十多年,新的世代就「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信仰迅速混亂,成為「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6)的墮落根源。正如保羅說:「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借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加一6),以色列人也很快離開真神,去跟從別的假神。── 士師記綜合解讀

         這兩個故事就像兩面鏡子,讓曆世歷代的信徒都看到自己不順服的肉體本相:即使是信了主,我們舊人的本相也不是要敬拜神,而是想利用神來為自己服務;我們真正的難處並不是外面的逼迫,而是裡面的全然敗壞。因此,我們不但需要十字架一次的救恩,也需要十字架不住地破碎,才能「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讓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加四19),以致能「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22)。── 士師記綜合解讀

         ◎171~2125本段的經文與前面的士師記記載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沒有士師的記載,也沒有外族的入侵。「各人任意而行」成為這一段中最常見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