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十七章短篇信息 目錄: 屬靈墮落的基本原因(十七章)(王國顯) 不給神有地位的結果(十七章)(王國顯) 士師記第十七章讀經記錄(蔣繼書) 士師記箋記(十七章)(于中旻) 從士師記看人性(十七1~13)(劉銳光) 妥協的罪惡與苦果(十七至十八章)(基督人) 士師記拾穗—敗落的結局(十七至十九章)(吳勇) 士師記講義(十七至十九章)(于宏潔) 屬靈墮落的基本原因(十七章)(王國顯) 我們今天要看士師記的十七章了。從第一章到十六章說到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以後,他們就一步一步的走到失敗晦暗的光景裡。他們的失敗甚至把神的工作壓縮到一個地步,從團體的工作成了個人的工作,越過越顯出以色列人在神面前離棄神的心思很遠很遠。在十六章我們看到參孫的事完畢以後再沒有士師給興起來,可以放在士師記裡。不是神不能在以色列中間實行拯救,而是以色列人他們好像也不希罕神的拯救。特別是在猶大支派要把參孫抓起來,捆綁起來送給非利士人這一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以色列人落到那種光景,只是顧個人或少數支派的安全,不理會神的見證在地上被摧毀,也不留心神的子民在神的面前不蒙記念。所以到了參孫以後,按照社會的結構系統來說,士師還是有的,但是這些士師都沒有放在士師記的記錄裡。 為甚麼他們進入迦南以後會落到這樣一種光景呢?如果我們讀申命記的時候,我們很早就看到神給以色列人非常嚴肅的提醒。還沒有過約但河,神就告訴他們,「你們要很謹慎的在河西那邊生活,特別是在維持與神的正常關係的這一點上」。神說了很多的話,但是以色列人好像聽不進去。他們進入迦南不久,就出事了,整本士師記都是記載他們在神面前的愚昧。從時間上來說,約書亞離世不久,事情就發生了。 不給神有地位是偏離的根本原因 為甚麼他們那麼快離棄了神呢?有點像加拉太的眾教會那時的光景,起初他們很熱烈的接待保羅,很尊重保羅。但是過不久,他們就離棄神的真道,連保羅他們都要拒絕了。所以保羅寫加拉太書的時候,他在聖靈的感動底下留下了他的驚訝。他說,「我希奇你們這麼快就離棄了基督的道理,去隨從別的福音。」如果說在新約的時候,信主的人都是經過重生這一個經歷,而結果還是那麼容易的離棄神的道,那麼在舊約裡的人,他們離棄神的道就好像並不太希奇了。但是我們不能這樣看,雖然在新約裡的人有了主的生命,有了聖靈的內住,他們會是比較容易持守神自己的話,而舊約的人沒有這樣的條件。但問題不在乎有沒有這種條件,問題在乎人在神面前用甚麼心思來向著神,用甚麼態度來對待神的權柄,用甚麼樣的態度來對待神的話。雖然我是從幾方面來提到這個,其實是一個事實,就是他們沒有讓神有地位。 在舊約的時候,人沒有讓神有地位,他們下去,這個我們能瞭解。新約裡的人,按理他們不應該不讓神有地位。但是我們在新約裡,確實看見不少人,他們也跟著在舊約裡的人那種光景,沒有給神有地位。人不讓神有一個準確的地位,那個結果定規是人漸漸地偏離神的道。在舊約的人有律法,在新約的人有聖靈,若是我們不遵守神的話,那我們可以把律法放在一邊,那是舊約的人所作的事。我們在新約的人呢,我們也可以忽略聖靈的感動和管理。 顯露以色列人屬靈的光景 因此我們看士師記十七章的時候,我們就留意到,士師記的內容產生了一些變化。從第一章到十六章,說到以色列人長期的那一種墮落的歷史趨勢。從十七章開始到末了,仍然是記載一些個別的歷史,但是透過這些個別的歷史,反映出整個以色列在神面前是怎樣來對待神。十七章和十八章說一件事,十九章到末了是說另外一件事。但是這兩件事情都是有同一原則在貫穿著。我們先要指出一個問題來。從十七章到末了,神的靈記錄下這麼一些事,基本的原因不是讓我們去知道歷史上曾經發生過這些事,而是要藉著歷史上所發生的這些事來指出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的屬靈的光景。 我們能夠瞭解他們屬靈的光景是怎樣,我們就能明白為甚麼從第一章到十六章這一大段時間,四百多年的時間裡所發生的事情是這樣叫人喪氣。不是神不給他們恩典,也不是神不給他們拯救,神都給了。不單是給一次,多次都給了。被神拯救過來,他們又下去。神再一次拯救他們,又再一次的下去。就是這樣一直的往下墜下去。十七章到末了聖靈就給我們看到那個根本的原因。 我們從第一章到十六章,我們所看到他們失落的原因乃是因為跟從外邦人拜偶像。十七章到末了是先告訴我們他們為甚麼會跟隨偶像,因為他們跟隨偶像是有原因的,不是平白就跟隨偶像的。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見一個這樣的事實,如果人在神的面前沒有一個準確的心思向著神,那個結果一定是會走到拜偶像裡面。在舊約的歷史是這樣的真實,在新約的屬靈的原則也是這樣。那好,我們瞭解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在從前開始的時候稍微提了一下,現在我們要再提。 各人任意而行 弟兄姊妹們,你看到十七章說到一件事,先說了一個開場白,然後就下了一個結論,這個結論是整本士師記的結論,因為這個結論的話在士師記裡,特別是在末後的幾章裡出現不止一次。弟兄姊妹留意十七章第六節,「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個就是士師記一直往下墜的關鍵。我們曉得神在西乃山傳律法給他們的前前後後,神從來沒有跟他們提到說我要作你們的王。但是以色列人在那些經歷裡,他們都很知道神是他們的王。因為傳律法以前,神就這樣告訴他們,「你們若是遵行我的律法,我就要以你們作我的百姓,你們要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成為祭司的國度是大事,因為以色列要成為神與萬民中的那一條橋梁。萬民要來尋求神,他們必須要通過以色列。神要向萬民顯明神的恩惠,神也定規了是通過以色列來帶出來。 這個祭司的國度的事實,的確是一件大事,把人和神連接起來。作聖潔的國民,這一點就說出整個以色列要成為神自己的發表。神是聖潔的神,以色列就成了聖潔的百姓,是神承認他們是聖潔的百姓。弟兄姊妹,這些都是大事。如果我們真實的認識人和神中間的那一些問題,我們就能體會給帶到祭司的國度的地位上,能成為神聖潔的百姓,作屬神的子民,這實在是很大很大的一件事。但是我們留意到,要叫這樣的事實能顯明出來有一個條件,要確實的遵行神的話,以神的話作標準,以神的話作根據,這樣的跟隨神的話來行走,就帶出那個結果,聖潔的百姓,祭司的國度,屬神的子民。這是在傳律法以前,神向他們說的。 王的實際表明在律法裡 等到傳律法的時候,那律法擺出來,一條一條在那裡說得很清楚。從十條誡命開始,到典章和律例都非常清楚的,一樣一樣列舉在那裡。神就告訴他們說,你們必須要常常遵守這些,如果你們不常常守著,那麼你們就會經歷神的管教,經歷神的鞭打,甚至在一些很突出的條例上面,那些違反的人當場要用石頭給打死,或是給掛在木頭上。弟兄姊妹,我們看到這個事情的嚴肅。為什麼那樣嚴肅呢?因為在律法裡就顯出一個權柄,這個權柄就成了他們生活為人行走的根據。這是在西乃山上所發生的事。經過四十年的漂流,就到了講述申命記的那一段的時候。申命記上面所說的,乃是把神從前所說的重新再說一遍。所以我們從西乃山以前,西乃山的當時,和約但河東的河岸邊這三段不同的時間,三段不同的歷史,都是說出一件事情。雖然神沒有說,「我要作你們的王。」神只是這樣說,「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百姓。」王這個事實確實是隱藏起來。但是你碰到這些事情的時候,不必一定要把那個王的事實顯明,人都碰到王的實際。 所以到士師記,神給以色列人下結論的時候,祂就說,「以色列中沒有王」。這個「沒有王」不是說他們在政治的組織上還沒有王的制度產生,因為在那個時候,以色列人中就是沒有王的政治制度。沒有王的政治制度,當然就沒有王了。那說這句話有什麼意思呢?我們感謝神!雖然沒有政治的王的制度,但是確是有神作他們的王的事實。但是以色列人沒有以神為他們的王,沒有以神作他們的王,產生出來的結果就是「各人任意而行」。因為沒有王,沒有權柄,沒有標準,那人還得要活著,人還得要作事。這個活著作事有什麼規範呢?既然沒有王,我自己就是王。我以為對的就是對了,我以為不對的就不對了,我以為模棱兩可,就是模棱兩可了。 伊甸園墮落的效應 弟兄姊妹們,這結果是肯定的,如果不是神作我們的王,人自己就要出來作王。這樣的一個光景是有根據的。那根據在哪裡?在伊甸園的墮落。弟兄姊妹,我們讀神的話的時候,我們沒有辦法離開創世記第一、二、三章。如果創世記一、二、三這三章我們讀得通的話,我們就看到整本聖經就在這三章所發生的事情的原則裡繼續往前發展。現在士師記就突出了這個事實,「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我們就沒有辦法忘掉人在伊甸園墮落的那一個光景。因為當撒但來試探人的時候,誘惑人的時候,都顯明的在那裡宣告的,「你們吃的日子不一定死」。這個我們不去管它,我們要管的,不是說不管它,我是說我們看到以色列人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個事實的時候,我們不必管那個「吃的日子一定死」,我們要管的是撒但誘惑他們的時候,所給他們的應許。牠說,「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會明亮,你們就能如神」。怎麼如神法?「可以分辨善惡」。弟兄姊妹你看到士師記就反影這個事實。 士師記的光景反影了伊甸園墮落的那一個焦點問題了。撒但誘惑人,要人離開神,不尊重神,抬舉人,讓人看見如果你不尊重神,你就能像神一樣,因為你就是神。弟兄姊妹們,這是撒但的那一個誘惑的主要內容之一。「你們就能像神」。既然你們與神一樣,你們就不需要神了,你可以自己作主了,你們就是王了。現在士師記就反影這個事實。以色列人不以神為王,那個結果就是他們自己冒出來要作王。既然是人冒出來要作王,而神是獨一的神,祂只有一個旨意,所有尊重祂為主的都跟隨祂的旨意。 各人任意而行的結果 但是現在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一個人就是一個王,十個人就是十個王,一百個人就是一百個王。在這樣的光景底下,什麼是標準呢?什麼是根據呢?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根據,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標準,所以那個結果就是自己就是標準。這就是士師記,這也是人墮落了以後那一個實際的光景發表出來的樣子。我們留意了這一句話,不僅是出現在十七章,你看十八章一開頭第一節,「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又是沒有王。我個人以為十八章的這一句話,應該擺在十七章的末了。因為我們看士師記後面的一大段,都是說出了一個事實以後,就給這個事實下了一個結論。所以十八章第一節的那一句話擺在十七章末了,那正好就是又把十七章所說的另外一個事實下了一個結論。然後十八章的末了,我們又看到另外的一個事實,這一個事實就把「沒有王」的那一個事實表達出來。將來我們看到那裡的時候,我們才詳細看那個歷史。 現在我們要先注意聖靈給他們的結論,讓我們很有把握的確定,當時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十八章的最末了那一節,「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這是什麼?簡單的來說,與神對抗。神的殿在示羅,神的帳幕在示羅,人若要敬拜神,尋求神,就得到示羅去。但是但支派卻為自己在但這個地方,就是在拉億這個地方,就是以色列的最北部,在那裡設立了一個敬拜的對象。神的帳幕在示羅多少日子,這個與神對抗的,與神分庭抗禮的侍奉和敬拜的地點也就在但多久的日子。這不是明明與神頂撞嗎?明明的與神對抗嗎? 這是十七,十八章兩章的裡面所說的一件歷史事實,聖靈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下了這樣的結論。然後從十九章,到二十一章,十九章一開始又是那句話了,「以色列中沒有王」,因為沒有王,就發生了底下那一件事情。那一件事情是人的主意完全代替了神的意思。我們詳細看那段歷史的時候,我們就能瞭解搞出來的事情可大了,幾乎把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當中的一個支派完全的抹掉,教十二支派成了十一支派。最終還是神自己的管理,那一個支派到了衰微的光景,還不至於給消滅。不然的話,以色列人以後就不能說「我們十二個支派」了。因為他們只剩下十一個支派。但是神為著祂自己的見證,祂自己的旨意,神干預了這件事。所以便雅憫這個支派就沒有給消滅掉。到了末了,我們看到士師記最末後的那一句話「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又再一次出現。「沒有王」這一句話貫穿了十七章到二十章,「各人任意而行」表達出了這一段時間裡,就是整個士師記的時間裡以色列人屬靈的光景。這樣的一個光景就造成整本士師記的悲慘的歷史。 屬靈光景墮落在什麼時候開始 我們現在能掌握了這一點,就再注意另外一點,這種光景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十八章說,「那時…」,二十一章的總體的總結還是說,「那時…」。究竟「那時」是什麼時候?弟兄姊妹們,我們千萬要脫開這個錯覺,因為我們看士師記從第一章看到十六章,都是按照歷史的次序來記錄的。在我們的觀念裡,士師記也就是屬於歷史,那十七章就是接上十六章的時間,十八章接上十七章,二十一章就是接上去直到末了。弟兄姊妹這是個錯覺。十七章到二十一章的那個時間並不在參孫以後,聖經沒有給我們看到準確的時間,但是這幾章的經文裡所提到的事,給我們顯示了這些事情發生的那一個時段是在什麼時候。 十七章到末了的這些事都是發生在他們進迦南後不久,當然我們有理由肯定在約書亞逝世了以後不太久。我們怎能知道這裡面所發生的事情是在那一個時間呢?我們如果肯定了這樣的時間,我們就能領會這一個時候離開他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的時間結束以後並不太久。走過曠野漂流的那些經歷,恐怕還有好些人還活著。這一點我們肯定一定是的。因為你看下去的時候,你看到提到一些人物,他們是在曠野走過四十年的,他們也是經歷過迦南的爭戰。在那樣四五十年的明顯的歷史過程裡,他們也能在神的面前偏離,我們就知道這個偏離是非常嚴重的。而在進入迦南後那麼早就發生了這些,難怪士師記以後越過越糟糕。因為以後的以色列人,他們實在風聞神在他們祖宗身上作了什麼事,卻沒有親自經歷神在他們身上作事。如果神在他們身上親自作了事的人也能偏離神的道路,就難怪那些沒有經歷神的人,他們偏離得越來越遠。 摩西的孫子 我想弟兄姊妹們,你留意了,在十七章,十八章裡,有一個第一副主角,不是第一主角,卻是第一副主角。這個副主角是誰呢?摩西的孫子。弟兄姊妹們,摩西的孫子那不是應該在進迦南後不久還存活的嗎?當然了,這個絕對是很清楚的。因為你看摩西四十歲的時候就逃到曠野,在第二個四十年裡就娶妻生了兒子,那第三個四十年他就帶著以色列人在曠野裡漂流。摩西的兩個兒子都是在第二個四十年裡生下來的,所以摩西的孫子,如果不是在第二個四十年的末了生了下來,也不能不在第三個四十年裡生出來。所以我們有理由說,十七章所發生的事情是在他們進迦南以後,約書亞死了以後發生的。弟兄姊妹,你注意了,在哪裡看到摩西的孫子?在十七章裡沒有交代他是誰,只是說他是一個利未支派的一位少年人。但是到十八章,你就看到為了設立那雕刻的像,摩西的孫子革順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那這個少年人是誰呢?是約拿單,是摩西的孫子,革順的兒子。那個時候約拿單還給稱為少年人,你就看到那時候並不是很長遠的事,而是在以色列人進迦南分地以後不久。 非尼哈在約櫃前侍候 然後第二件大事情,那是十九章到二十一章那裡發生的那樣大的事情,幾乎把一個支派完全滅掉。這個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呢?我們看一個人物,你就知道了。弟兄姊妹你先看二十章二十八節,「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弟兄姊妹你看到後面那三章所發生的大事,是非尼哈還活的時候。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是亞倫的孫子。 我們還記得他在沒有進迦南以前,作了一件很特別的事,就是民數記裡以色列人差不多到了約但河東邊,就是那個巴蘭的計謀,叫那些摩押人的女子,亞捫人的女子,來到以色列人當中,引誘他們拜偶像犯奸淫。這一件事情是怎樣來停止呢?弟兄姊妹你讀到民數記,你就會記得就是非尼哈所作的事。他看到一個西緬的首領,跟一個摩押的女子進了帳篷,他就拿著槍跟著進去,用槍把他們兩個一槍刺透。是這樣使神的怒氣在以色列人當中就止息了,這次瘟疫就死了不少人。 你看到十九到二十一章的事發生的時候,是非尼哈作祭司的。那是進迦南不久的事,以利亞撒進迦南不太長久的時候就死掉了,非尼哈接上他就作了大祭司。所以從這些人物的出現,我們看到士師記後面五章所記載的事都是發生在士師記最開頭的時候。 不再尊神為大 我們若是掌握了這樣的一個時間,我們就留意了。為什麼以色列人那麼快就偏離神的道?那麼快就離開了神的見證?我們看到從士師記第一章就說他們不行了。他們在迦南地的爭戰,從起初的團體爭戰到了個別支派的爭戰,已經不在那合一的見證裡來作出發點了。他們各自為自己所得的來爭戰,而不是為著神的民和神的旨意去爭戰。所以在第一章我們就看到他們在靈裡面已經出事了,以致當地有鐵車的人,他們就趕不掉。那些居住在山地的,他們也沒有辦法把他們趕走。現在我們就看到那個問題了,他們並不尊神為大,他們不依靠神,他們不以神作為根據,他們都憑著自己去爭戰。 失去了身體的感覺 弟兄姊妹你記得第一章以色列人說要出去的時候,猶大就對西緬支派說,「好不好你也陪我一塊去,將來你出去爭戰的時候,我也陪你去」。你看到了,那時候已經沒有了十二個支派是一個整體的事實了。若是弟兄姊妹說,「猶大這樣作是他們求問神的結果」。他們求問神說,哪一個支派該先上?猶大支派先上,他們是跟隨神的話。弟兄姊妹們,我們看這段歷史,你不要從當中看起,我們必須從整個開始的時候開始。神從來沒有告訴他們說,你們可以個別去爭戰。弟兄姊妹記得約書亞記。就是攻擊艾城那麼小的一個地方,神還是告訴他們說,要全軍出去。他們起初以為說,艾城這個小城,用不著那麼許多人,三千人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結果他們就給打敗了。當然還有另外的一個原因造成他們失敗,但是不能說他們輕看艾城而不站在那個合一的見證裡出發沒有一點的責任。 我們感謝主,很早神就給他們一直的帶領,不管是大小戰役都是全軍出動。弟兄姊妹應該很清楚的記得,他們每次出動都是從吉甲這個地方開始的,等到爭戰完畢了,他們又回到吉甲來。全軍回到吉甲,下一次出去爭戰的時候,仍然是從吉甲出發。我們在讀約書亞記的時候,這些事實應該留給我們很深刻的印象。但是一進到士師記,你看見這些在以色列人當中都不再成為他們所跟隨的。你說為什麼呢?現在我們讀到末了這五章的時候,我們看到屬靈的原因。因為到了那一個時候,他們不再尊神為大,他們不再根據神自己。如果我們再細細看到裡面的內容,你看到一個事實,第十七章,十八章是直接在對付神的地位。如果我們看得嚴肅一點,那是對付神的本身。因為十七,十八章不管是一個家庭也好,是一個但支派也好,他們都作著同一個原則的事,在神以外另立一個敬拜的對象。其他的支派也默認這個事實。 以別樣代替神 弟兄姊妹你記得十條誡命的第一條是什麼?第二條是什麼?這些都是很嚴肅的。十條誡命已經是很嚴肅的,十條誡命的頭兩條更是嚴肅的。應該說清楚,一、二、三,這三條都是很嚴肅的,因為是表達神自己。但是在十七,十八章,弟兄姊妹你看到了,他們所作的不管是個別人作的,或是一個支派作的,直接就是抵觸一、二、三條。第一條誡命,神說祂是獨一的真神,現在他們在獨一的真神以外製造一個神。第二條誡命說到神是沒有形象的,因為祂是靈。人不能為祂造像。但在這兩章,人就是給神造像。第三條,不要妄稱神的名,神的名字不是人隨便可以喊的。現在看到他們在那裡造一個偶像,硬把神的名字塞到偶像的身上,把神變成偶像了。 弟兄姊妹你看到了,十七,十八這兩章明明是在那裡對付神的本性。嚴重不嚴重呢?如果從律法的觀點上來看,那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但是墮落以後的人,一直在這一條線上來得罪神,一直到現在還是在這條線上得罪神。不認識神的人固然在這條線上得罪神,就是稱為神名下的人,有些事是在有知裡,有些事是在無知裡,就是在這條線上得罪神。因此我們說,我們讀了士師記的時候,不是在那裡單單讀歷史,我們是在讀一些屬靈的法則。以色列曾經再三的冒犯過這些法則,製造了士師記的歷史。我們要求主救我們脫離這些冒犯,我們不甘心在我們身上製造今天的士師記。 為我們寫下的鑒誡 然後你看十九,二十,二十一這三章裡的事。那是很具體的在對付神的律法,誡命,律例,典章。這些律法的原則都給他們在那裡對付著。我們看到那幾章的時候,才一一點出來。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看到了這五章所擺列出來的事實並不是只是一個歷史的記錄,而是在那裡指出人在神面前墮落的軌道。你在這軌道上跟著走,那就非墮落不可。我們感謝神!神為了我們的原因,神把這些話記錄下來,我們才瞭解羅馬書十六章那裡所說的,「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著我們來寫的。怎麼為著我們來寫呢?要叫我們在其中看到從正面來說是跟隨主的道路。負面來說是認識背棄神的道路。 我們實在感謝主,在士師記這最末了的五章裡,我們先把這五章裡的基本內容交通。我們掌握了這些原則,我們看這裡的事實,我們就看得很清楚。啊!為什麼會這樣?原因在哪裡呢?根本的原因就是他們沒有一個準確的心思和態度來向著神。他們有神的律法,卻沒有活在律法的指導下。他們有認識神的知識,但卻沒有讓那些知識指導他們跟隨主的路。他們有神在他們中間作過大事的經歷,但是他們卻不領會這些經歷是要叫他們毫無保留的接受神的權柄。就是因著這些原因,我們看到士師記裡面都是烏煙瘴氣的。 當然主給我們看到聖靈留下士師記的目的,我們也仰望我們的主在祂的憐憫和體恤下,救我們脫離士師記的危險。巴不得我們先在這一方面確定了我們尋找的方向,這樣我們看士師記末了的五章,就看得很清楚,很輕鬆,就不會給裡面那複雜的內容弄得我們好像不領會它說的是什麼。我們掌握了這些原則,我們就看到那裡面的許許多多的複雜只是說出人墮落以後那天然生命的混亂。所以感謝主,我們看到最末了的時候,仍然是那句話,「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給人有指望的神 以色列還有前途嗎?神在以色列中還作工嗎?人在神面前還有路嗎?我們感謝主!上一次我也輕輕提到了路得記,如果從屬靈的歷史的順序來看,它應該是士師記的結束。但是把它分別出來也是很明顯說出一件事,因為你看士師記的末了,裡面說沒有前途了!沒有指望了!但是感謝神,路得記給我們看到人可以墮落,但是神仍然是他們的指望。我們以後讀完士師記,接下去要讀路得記。雖然它對我們來說是比較熟悉的一卷書,但是我們能照著神的心意來讀路得記,我們會發覺神在歷史的掌管是那樣清楚。因為路得記的起頭是什麼?「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就是士師記裡面的事情。 路得記的結尾是什麼?路得記的結尾就是大衛。感謝主,我們看見士師記是給人很灰暗的感覺,但是路得記卻叫我們在灰暗裡看到了光,這光完全是神的憐憫帶出來的。我們以後慢慢一點一點看過去,我們就更能體會。我們感謝主,士師記末了的五章,今天就先作一個概略的交通。下禮拜回來,我們就按照那裡說的事實一點一點的來交通。── 王國顯《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讀經劄記》 不給神有地位的結果(十七章)(王國顯) 我們還是從十七章士師記裡來往前看。上次我們稍微提到了,以色列人屬靈的墮落的根本原因。我們今天晚上就從他們具體的歷史上面,來看他們怎麼落在那一個原則性的墮落裡。我們提過了,十七章到末了分成兩個段落,因為那裡是記載兩件歷史的事實。十七,十八章是一件事,十九章到二十一章是另外一件事。我們感謝神,兩件事情都是叫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屬靈光景的確是非常非常的悲慘。 在以法蓮山地發生的一件事 我們先來看十七章。當然這是在那一個時候發生的許許多多的事情裡的一件。我們必須要確定,這不是唯一的一件,而是許許多多事件當中的一件。這一件事有代表性,所以聖靈就把這一件事記錄下來。從這一件事我們就看見,整個以色列社會裡都是彌漫著這樣的光景。 十七章開始就說到,事情發生在以法蓮山地。弟兄姊妹曉得,以法蓮就是約瑟的子孫。以法蓮在以色列人進迦南的時候,這一個支派是有很重要的地位,因為以法蓮支派的約書亞是全以色列的首領。我們可以這樣看,在整個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裡,有兩個支派是非常突出的。我是說他們在權力上面是非常突出的,一個是猶大支派,另外一個是以法蓮支派。這兩個支派幾乎是影響著整個以色列舊約的歷史。 如果我們把歷史往前看到列王的時候,你看到以色列分裂成南北兩個國家,南國主要就是猶大支派,北國主要就是以法蓮支派。這個是歷史的背景。但是我們先不看到那麼遠,我們回到士師記這個時間裡,我們仍然認定以法蓮支派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支派。弟兄姊妹也許還記得,在士師那些經過裡,幾次在弟兄們當中鬧事情的就是以法蓮。「為什麼不叫我去?你們輕看我,你們瞧不起我。」弟兄姊妹,這個是以法蓮。他覺得自己很大,因為他們當中有一個約書亞,是他把以色列人領進迦南地的。 現在在以法蓮山地就發生一件事,一提到以法蓮山地,你沒有辦法不立刻聯想到約書亞,因為約書亞分得的地業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當然不一定就是現在這個主角所在的地方,但弟兄姊妹們,你曉得以色列地,迦南地本來就不是很大,你把它分成十二份,每一份也不會大到什麼地方去。在以法蓮這個地業當中,有一個部份稱為以法蓮山地,這個範圍就更小了。在這個小範圍裡,約書亞是在那裡得產業。 我不知道米迦跟約書亞的關係是什麼,這個我們不必去管,我們只要留意,他們就是在那一個小範圍裡在一起。約書亞在以色列人中間起的政治影響蠻大的。但是現在就是在這塊地上面,發生了一件事,從時間上來說,我們上次也提過,這是士師早期的時候,我推想約書亞那個時候已經不在了。雖然他不在,但是他的影響力在這一個地區應該還是不會完全沒有的。 米迦這一個人 現在弟兄姊妹你看,在這一個以法蓮山地發生一件什麼事情?在這個山地裡有一個人,他的名字叫米迦。我們也不知道這個米迦是什麼人,只是知道他是居住在以法蓮山地的一個人。但是有一件事我們可以瞭解的,他確實是一個大富戶。因為最低限度,他的家裡擁有一千一百舍客勒的銀子的現款。你說,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是多少?我們不知道究竟是多少,那個時候的價值是什麼,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底下,我們有個參考。因為他請了一個祭司,那個祭司的年薪是十舍客勒。一年的薪水是十舍客勒,那一千一百舍客勒究竟是多少呢?我們可以有點印象。所以我們說,這個人家是個大富戶也不會離開事實很遠。 這個人作了什麼事呢?他把他母親的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偷去,他偷去作什麼?沒有說。當然,我們可以肯定,他們這個家一定不止有一千一百舍客勒。被米迦拿去的這些,在當時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所以他的母親就在那裡咒詛,「誰拿了我的錢,這樣沒有良心。」如果用上海人的話來說,這個人真是個「殺千刀」的。這樣不留情的咒詛的話,聽到米迦的耳朵裡,他恐慌起來了,如果媽媽這個咒詛真的實現的話,那我還得了。我一刀也承受不了,不要說殺千刀。所以他乖乖的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拿出來交給他母親,然後對他母親說,「媽,銀子是我拿去的。」意思是說,你不要咒詛,現在銀子拿回來了,你收回你的咒詛吧! 各人任意而行的小影 好,我們先在這裡停一下。弟兄姊妹,這說出一個什麼問題來?這說出了當時的以色列人那迷糊的屬靈的光景。你說他不敬畏神麼,連一點點咒詛他就恐慌了。你說他敬畏神麼,他卻把母親的錢偷去。弟兄姊妹,偷別人的錢,這個大不應該,偷母親的錢,在一般人心思裡說,也許是理所當然。反正早晚她都要給我的。我只是拿一點而已。他是用這個理由來放膽偷他母親的錢。但是我們不管他怎麼樣,我們就是看到一個事實,你說他不敬畏神,好像有點敬畏;你說他有點敬畏神,你哪裡看見他有敬畏神的光景?他就是這樣的迷迷糊糊的。 裡外不一致的以色列人 兒子是這樣,母親也是這樣。錢給人拿走了,咒詛就說出來了。現在兒子把錢拿回來,說,「媽媽,是我拿的,你這個咒詛太重了。」你看看母親怎麼說?「啊,不要再提那個,不要再提那個,願耶和華賜福給你。」弟兄姊妹,這是什麼話?按著一般的情形來說,應該是給兒子教訓一下也不為過份。但是你沒有看見她教訓一下,反倒是給他帶一個祝福出來。「願耶和華賜福給你!」弟兄姊妹你看到了,他母親很知道祝福的源頭是耶和華神,所以現在就把神的祝福給帶出來了。但弟兄姊妹們,她心思裡是不是同樣的像她口所說的,耶和華是祝福的源頭呢?顯然就不是,在下頭你就看見,她怎樣處理這些銀子。我們可以大膽的說,這一個人嘴裡說的是耶和華,心裡有的是偶像,裡外是不相等的。 從這些生活的層面上表達出來的那種光景,就把以色列人心思裡的情形毫無保留的攤開了。啊!事情並沒有停在這裡,如果事情停在這裡就沒有什麼事了。但事情沒有停在這裡。他母親說,「兒啊,願耶和華賜福給你。」怎麼叫耶和華的賜福顯出來呢?底下你就看到那些動作了。米迦把這些錢交回給他媽媽,他媽媽就說,「我分出這些錢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弟兄姊妹們,你揣摩一下,他母親說這個話是什麼意思?你不揣摩,你就覺得,這個沒有什麼大不了,就是這樣。你揣摩一下的時候,你會發覺有幾個可能。當然,我說是可能,因為聖經沒有說明,但在這些可能當中,總有一個是當時的事實。 頭一個可能,因為上面是咒詛,現在怎麼能把那個咒詛挪掉呢?咒詛是在神的面前說了一些兇語,你怎麼把這些兇語來抹掉呢?你總得要作一些事情。他母親說,「拿點錢出來獻給神,是為你的,是為著你的,這點錢用來為你獻給耶和華神。」為什麼要為他獻給耶和華神?所以就碰到頭一個可能,要消除那個咒詛。這是第一個可能。 第二個可能,感恩吧!因為獻給耶和華神總有個目的。如果說獻給神,你就摸到舊約的平安祭。摸到那個平安祭的時候,那裡提到三個理由,不管是哪一個理由,都和感恩有關連的。現在他要在這裡作一件事,是不是為了感恩呢?感什麼恩呢?哎呀,我的銀子失掉了,現在又找回來,要感恩!好像把銀子失掉的過程不管了,因為是自己的兒子拿去,現在拿了回來。感恩,是要安排一點事,開個感恩會。這個我不敢說一定是這樣,但看下文的話,你真的看見她有這種心思也不是很希奇的。 再一個,看在下文作的,就是說,現在我要作一件事情,這件事情,一面是把咒詛抹掉,另一面是叫耶和華的祝福不住的與你同在。她要作一件什麼事情呢?下文就說了,「把這些銀子拿出來,獻給耶和華,去雕刻一個神像,去鑄成一個像,所以我就把這些銀子都交給你。」他母親就去找了一個銀匠來,就造了一個銀像,安置在米迦的屋裡,就讓米迦的屋子成了一個事奉敬拜神的地方。 擅自作主張的以色列人 事奉神,敬拜神,總得有個祭司,去哪裡找祭司呢?在以法蓮山地是找不到的,也許他也沒有想到去什麼地方找,結果他就立了自己的兒子來作祭司。這是米迦家裡發生的事,也因著這一件事,聖靈頭一次說出「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我們提了幾件事,是不是這幾件事都能放在「各人任意而行」的定罪底下?絕對可以。 弟兄姊妹,我們現在來看,米迦的母親在這一段話裡所作的事情,究竟在神面前抵觸了多少次。她給兒子咒詛的事,我們不說了,偷竊母親的事,我們不說了,因為這些只是典章裡定罪的事。當然典章也是出於神自己的安排,是指導著神的百姓有準確的生活。但是在這裡和他們所作的事情作一個比較的話,這一個偷竊的事情就算不得什麼。我們來看看,究竟他們在這一件事上面,抵觸了神多少?所抵觸的又是什麼? 這可以說他們把整個十條誡命的頭三條全抵觸了。我們都知道,十條誡命是整個律法的基礎,整個律法是濃縮在這個十條誡命裡。這十條誡命的頭三條,是特別特別的嚴肅,因為頭三條出問題,整個律法都要出問題。盡管你第四條到第十條都作得很好,如果頭三條誡命發生了難處,整個律法都要發生難處。現在我們來看看,那作母親的說,「我要為你造一個神像」。弟兄姊妹們,這不是跟第一條和第二條都發生了抵觸嗎?神是獨一的神,你現在又造一個神出來,獨一的神,不是成了不獨一了麼?如果神是獨一的神,就不可能再有另外一個神。 以色列人習慣了,他們不管是什麼,都把它塞到耶和華的面前說,這個就是你。他們在西乃山拜金牛犢的時候也不就是這樣作麼?耶和華就是金牛犢,金牛犢就是耶和華。弟兄姊妹們,神從來沒有說過這個話。神只是說,祂是獨一的神。這是第一件。 第二件,「你不可為我造像」。不管你用什麼形象都不可以,天上的,地上的什麼形象都不可以。你說,造出來就是神的像。不可以,因為神是靈,神沒有物質的形象,你要把神弄成一個物質的形象出來,那是把神的性質完全搞亂了。弟兄姊妹,現在我們看,在這裡,很顯然的,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誡命都頂撞了。還有,在他們當時來說,他們就硬把所造出來的神像稱為耶和華。「我為你獻給耶和華,我這一個像,就是耶和華的像,你就得著耶和華。」弟兄姊妹們,第三條誡命又碰上了。 弟兄姊妹,嚴肅不嚴肅?很嚴肅的事。為什麼我一開頭的時候,就把以法蓮山地這一個點說得那麼重呢?我們就要問,雖然約書亞那個時候已經不在了,但是約書亞的影響還是有的,在別的地方不明顯,在以法蓮這個地區應該還是很明顯的,在以法蓮山地這個地帶還是很明顯的。 弟兄姊妹,約書亞離世以前,他把以色列的眾長老都召來,向以色列眾長老說了許多的話,那是約書亞最末了兩章的話。當然裡面所說的話,也許我們不可能都記得,但是有兩三句話,弟兄姊妹們,你應該有印象的。那就是「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你們要怎樣,你們自己決定。我和我家,我們是一定事奉耶和華的。弟兄姊妹,你就看到了,當時整個以色列的長老們,都在那裡答應說,「我們也一定事奉耶和華。」這是約書亞離世前的情形。現在他雖然離世了,但是應該是他離世後不久,因為我們上次已經看過,下文出現的另外一個人物,那個是摩西的孫子。所以仍然是進迦南以後不久發生的事。 對神失去了敬畏的以色列人 當米迦在那裡設立一個神堂的時候,竟然在以法蓮山地沒有一個人在那裡說,「你怎麼作這種事?你為什麼作這件事?」我不知道這個十七章和十八章的事情早,還是二十章以後的事情早,大概是差不多的時間。因為那個時候,很突出的人物,我們看到是非尼哈,所以在時間上不會相差太遠。當你看下文那件事情的時候,以色列人多緊張。並且我們有理由相信,下文的那件事可能比米迦這件事早一點點。雖然都是在約書亞去世以後,但總是河東那兩個支派回家以後所作的事。 他們回到河東那一邊,他們心裡就覺得沒有什麼安全感,如果將來那邊的弟兄不承認我們的時候,我們怎麼辦?我們有什麼憑據說,我們是你們的弟兄呢?他們就想出一個辦法,築了一個壇。弟兄姊妹你看到,他們那個時候對於神的事很緊張。就是在下文幾乎把便雅憫支派都抹掉的時候,他們很緊張。他們覺得說,神給我們十二個支派,現在缺了一個支派,這個怎麼行?你看從這些事情,他們好像對神的事情還是滿在意的。但是現在你來到米迦家裡,他作了這樣一件事,竟然沒有人說話。 更改神的命定 米迦是公然在那裡設立一個事奉敬拜神的地點,用著他的兒子來作祭司。如果他還記得,神在以色列人當中的定規,你既然說,你造出一個耶和華的神像來,你總得找耶和華的祭司。你要找耶和華的祭司,你必須要找亞倫的後代,你不找亞倫的後代,你就不能設立一個祭司。但是你找不到亞倫的後代,你就把自己的兒子推出來作祭司。 弟兄姊妹們,這個不行,這跟事奉神的條例發生的抵觸,雖然不是在十條誡命的範圍裡,但卻是十條誡命的基礎上面所引出來的。事奉神的條例也是很嚴肅的事,因為越過神的界線去代替神安排事奉的內容和次序,這是米迦家裡的光景。從米迦的家,我們看到,以色列人當時對神和神所要作的事是非常的迷糊。不單是迷糊,並且沒有給神正確的位置。說屬靈一點,他們沒有敬畏神的心,作什麼事情都不必理會神,只要我覺得對就可以了,只要能解決我們的問題就可以了,這就是「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好了,米迦家裡的事,我們暫時給他告一個段落。因為嚴格的說,我們再看下去,我們還能看到,他為自己製造一個敬拜的對象,如果你光從外表來看,好像他們也要事奉神。就算我們能承認這一點,也不過是他們人的熱心。但你不能不說,他們並不在真知識裡去敬拜神,像羅馬書上說到以色列人主要的缺欠,他們是有熱心,但是沒有真知識。這種光景,不是等到四福音的時候才是這樣,原來在士師記那時已經開始是這樣,沒有按著真知識來事奉神。 流浪的利未人 好啦,米迦家裡的事情告一段落,現在在米迦家外面發生事情了。這些事情原來跟米迦的家沒有關係,但是因為所發生的事碰上米迦的家,結果,這些原來跟米迦的家沒有關係的事就連在一起。好,現在我們來注意另外一件事,本來這件事跟米迦的家所發生的事情是毫不相干的,因為這件事是發生在猶大地的伯利恆。第七節那裡說,「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裡的利未人,他寄居在伯利恆。 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認識猶大地的地理,我們就說,這一個在伯利恆寄居的利未人,他真是有福氣了。為什麼呢?將來我們讀路得記的時候,我們會詳細提它。弟兄姊妹應該有點印象,伯利恆這一個地方的名字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這個地方叫伯利恆呢?因為伯利恆的意思是「穀倉」,就是說那些莊稼收割回來,打出來的米也好,麥子也好,都儲藏在那裡。伯利恆在以色列地來說,是一個豐富之地。 弟兄姊妹曉得,迦南地是跟加州有點相似。從當中你把它分成兩半的話,你就留意到,當中的那裡就是猶大支派所在的地方。猶大支派所在的地方,正好就在稱為猶大山地這裡,作為一個分界線,伯利恆就在這個山地的北邊。從伯利恆向北,一直往上走,你就到了一個地區,這個地區在四福音裡就叫作加利利。加利利這個地區是迦南地裡農作最豐富的地方。在猶大山地以南,從外表來看,就是曠野山地。所以在北邊都是作物很茂盛的,伯利恆是特別的地方。所以這個利未人居住的伯利恆,他生活就很安定。 弟兄姊妹你曉得,神沒有給利未人有產業,但是神讓他們在以色列地最好的城鎮裡給他們有居住的地方。所以利未人都是居住在一些很好的城的周圍。為什麼我說他很有福氣?因為他住在伯利恆,豐富之地。但是這一個少年人在伯利恆活不下去,他沒有辦法在那裡活下去,因為他沒有吃的。在那裡,他生活成了問題,所以他就離開伯利恆,他就要到其它地方尋找可居住的地方,結果他就找到以法蓮山地來。 到了以法蓮山地,就找到米迦的家。米迦就問他,「你從哪裡來?」他說,「我從猶大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我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因為在那一邊我住不下去,我沒有辦法在那邊生活,不是那個環境對我不適合,是我在那裡得不到糧食的供應,所以我就要出來看看,有什麼地方我可以找到生活的。」米迦一聽,馬上他心裡就亮了。我設立我的兒子作祭司,這個事情不大妥當的,但是沒有辦法,所以只好讓他權充一下。現在有個利未人來了,好極了,給我送上門來了。 事奉神的人領薪金的制度的起源 他馬上就對這個少年人提出一個意見,他說,「你沒有可住的地方,你要出來找生活,好啊!你找對了,你也找對地方了。我有地方可以給你住,我也有工作給你作,並且我很尊重你,如果你答應我,我以你為父,你就在我這裡作祭司。每年我就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每天的食物。好吧?」少年人就說,「好得很。」這個交易就成交了。雖然,利未人在他家裡作了祭司,米迦也好像心安理得的。你留意十七章末了,米迦說了什麼話。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賜福與我。」所以剛才我說,他造那個神像,硬要叫他耶和華是有根據的。因為他以為他並不是事奉那個神像,他是在事奉耶和華。現在我按著神的意思把人找來了,是他親自送上門來的。這明顯是神的祝福,所以從今以後,神一定祝福我,因為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我的兒子不必再惹這個怒氣。 不活在神的律法裡 弟兄姊妹們,這一段的故事,我們又掌握了那個過程,我們要從這一段的過程裡去看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當我們看出了問題的時候,我們知道,以色列人當時在神面前墮落,嚴重到一個什麼程度。頭一件事情,我們要問,這個少年人,他為什麼要離開伯利恆?答案很簡單,在那邊找不到吃的,在那邊活不下去,所以不得不離開,為要活命,就要離開那個地方。 但是問題在這裡,為什麼他在那邊活不下去?這個是毫無道理。為什麼呢?當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了迦南地以後,就把地業分給以色列人,十二個支派都承受了產業。但是神一而再,再而三,三三四四的宣告了好多遍,「利未人是我特別選召他們出來服事我的,他們不能有產業,所以我不把產業分給他們,只是我給他們地方居住,給他們飲食,給他們一些禮物。」你說為什麼?神很清楚的說,我要作他們的產業。十二個支派承受地上的事物作產業,但是利未人要承受神的自己作產業。如果我們從這兩個事實來看,我們除非靈裡是發沉的,如果不是靈裡發沉,我們知道這兩種產業哪一種是豐富,哪一種是通俗。 如果我們靈裡是閉塞的,我們的答案當然是那些地業。但若是我們靈裡是明亮的,我們絕對不會說地業是豐富的。我們都會說,神作產業是榮耀的,也是豐富的,地業怎麼能跟神比較?地業所有的,只不過是地裡的一點點,但神卻是充滿萬有,地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從神那裡來的。神是超乎萬有,當然神是榮耀的,當然神是豐富的。神如果把祂自己給了利未支派作產業,利未支派所承受的產業定規是榮耀豐富的。 忽視神是利未人的產業 現在問題發生在這裡,利未人在穀倉那個地區沒有吃的,活不下去,他要離鄉別井去找生活。究竟是什麼原因?弟兄姊妹們,你看到了,神作利未人的產業,這個話好像很空洞的。你說它是榮耀豐富,它不過在道理上是榮耀豐富的,但實際是怎麼一回事呢?就好像很空洞。但是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讀摩西五經的時候,特別是讀申命記的時候,那裡說得很清楚。神作利未人的產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想弟兄姊妹們,也許這個觀念不是很清楚,我也不多化時間去看它,我指給弟兄姊妹去留意就是。弟兄姊妹你曉得,神讓整個以色列人,都要遵守一個定規,把他們在田裡的收成,在牲畜的繁殖裡,每十份就要抽出一份來歸給神。神就把這十份之一的供獻賞賜給利未支派,和作聖殿裡一些消費。但是弟兄姊妹們,這個是大前提,具體的執行是怎樣呢?我撇開祭司不說,祭司是有另外的條例來說到他們的供給,當然也有份在這個十分之一內。但在這十分之一以外,在獻祭的事上面,神還給祭司有一些特別的安排和供應。祭司的部份我在這裡不說,我只是說利未人。 利未人承受神的那十份之一作為他們的享用,但這個十分之一怎麼來收集呢?神並不是說,每年十分之一都給利未人。因為一般來說,十分之一是送到聖殿裡去的,但是裡面有部份分送到在聖殿裡服事的人,包括祭司和利未人。但是不是所有的利未人都到聖殿服事,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間有他們的功用。頭一個功用是作為神特別的見證人,因為他們是要代替以色列人歸於神的。第二件,他們要作神的百姓的保護,不讓他們得罪神。他們在曠野紮營的時候,利未人把會幕團團圍起來,不允許任何人闖進會幕裡去,免得他們死。這是保護,這是利未人所顯明的功用。 再一件事,就是代替整個神的百姓在神面前服事神,在曠野行走的時候,利未人的工作也許會多一些,因為他們要拆會幕,要支搭會幕。但是進到迦南地以後,就不用拆拆搭搭了,尤其是後來聖殿建造起來以後,再沒有這些在曠野行走的那些服事了,所有的服事都是在聖殿裡所安排的,有些是守門,有些是管理聖殿裡的一些物資,有些就是在聖殿裡主持一些清潔,或者其它的一些雜物。但是那麼許多的利未人,是不是要他們全都到聖殿裡去?他們當中有一部份會到聖殿裡去上班的,如果他們到聖殿裡去上班,聖殿裡所收的十分之一,他們和祭司是一同有份去享用。但是剛才我說,不是所有的利未人都去上班,因為利未人的人數滿多的,你都上到耶路撒冷去的時候,聖殿裡也擠不下。所以有相當部份的利未人不上耶路撒冷而留在家裡,到他們當班的時候才上去。他們是一個月一個月的當班,當班完了又回家。到下次當班再來。 供應利未人的份 這樣說來,他們不上耶路撒冷當班,他們怎麼去享用十份之一呢?弟兄姊妹們,我們留意,你看申命記十四章,以色列人不是每年都在那裡供應利未人,他們三年供應一次,每三年的末後一年,就是第三年,他們把當年所收成的十份之一儲藏在城裡,這就是利未人和一些民中有缺乏的人去享用的那份。 弟兄姊妹你千萬不要輕看這一點點,你說,三年才儲存一次,應該不會很多的。弟兄姊妹們,我們這樣想就錯了。你看,全以色列十二個支派,每三年的十份之一都儲存在倉庫裡去供應利未人和民中有缺乏的。利未人和民中有缺欠的,不但是少數,而且是初期的少數。弟兄姊妹,你讀舊約,特別是讀民數記的時候,你有沒有留意到,以色列十三個支派,把利未支派加上去是十三個支派,人口最少的是利未人。利未人連一個月以外的小孩都加起來,還不夠以色列人中間頭生的兒子的數字。 弟兄姊妹,你看到,利未支派的人口特別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神就沒有讓他們多得太多。有些支派人少,我們知道那個原因,西緬支派也也比較少的一個支派,因為進迦南以前,這個支派犯了一個很大很大的罪,在那時就死掉了很多人,都是這個支派的。 又是心裡沒有神的地位在作祟 我不扯得那麼遠,現在利未人接受供應的光景,大概給我們掌握過來的時候,你就說,在伯利恆這一個少年人,他得不著供應是什麼原因?什麼原因?沒有儲存,當然沒有供應。但為什麼沒有儲存呢?你就看到,那時以色列民並不重視神的安排,不重視神的吩咐,所以他們三年來,十份之一還是我自己的,不要提送出去。我勞苦的,我收成的,我的,誰說十份之一在這個時候要儲存起來?我才不管他神不神,這十份之一,本來就是我的。我先留下,沒有什麼不可以。 弟兄姊妹們,這是有可能發生的情形。不然的話,這一個儲存是豐富的,但是現在不單是你看不到那個豐富,並且是缺欠,甚至是缺欠到沒有。為什麼呢?原因乃是人心裡面沒有神的地位,原因是人在心思裡沒有尊重神。他們覺得,我們整天的勞苦,利未人就沒有太多的勞苦,為什麼我要負他們這個責任?他們卻忽略了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利未人是背負著神的見證活在他們中間,同時也是神放在他們中間給他們的一個考驗的事實。你們說敬畏神,那麼現在神特別選召出來,擺在那裡作為顯明神特別的見證的弟兄,你們怎麼對待他們呢? 弟兄姊妹你就看到,那一個時候的以色列人,幾乎可以說,整個以色列都落到這種光景裡。所以穀倉那裡居住的那一個利未人,他活不下去,他也只能逃荒。好了,現在他就跑到米迦的家裡。米迦一看見這個利未人來,太好了,太好了!他不是需要利未人,就是有一個祭司來,也不是他的需要,因為他沒有這個需要,他也不能有這個需要。當時因為他已經作了一件事,他覺得沒有就不成,所以我暫時把我的兒子塞上去填填位。現在利未人來了,真好!再打聽一下,這個利未人來頭也不小。我們看過他了,他是摩西的孫子,是革順的兒子。來頭好大,是利未人裡摩西的孫子,去哪兒找?好得很,留下在我家裡,你作我的祭司,我尊重你,我以你為父,並且我給你有報酬。 憑私意設立事奉神的安排 弟兄姊妹們,在這裡有幾件事情,我們不能不留意的。頭一件事,就算米迦那個事情可行,當然是不可行的,就算它是可行,這一個摩西的孫子,能有資格接受祭司的職份麼?沒有。因為祭司的職份,在神的揀選裡肯定是亞倫和他的後代,我們在出埃及記裡看得很清楚。我們感謝主,主的話說得很清楚,如果我們稍微尊重神的話一下,我們不會作糊塗事。現在米迦作了糊塗事,不僅是作糊塗事,並且還作大糊塗事。他把摩西的孫子留下來,他讓他作祭司。這是設立職事上面,他又把神放在一邊。 把事奉貶值作買賣 然後他說,你來作事奉,我不會白白叫你勞苦的,我給你這樣的報酬,一年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日常飲食的需用。弟兄姊妹們,我們很容易就發覺,把事奉神當作買賣來處理,這是聖經裡所記載的頭一件。弟兄姊妹們,事奉神的事不是作買賣,如果他真的事奉神,他是利未人,他的產業是神,神會給他安排和預備,用不著人在那裡給他一個制度來保障。但弟兄姊妹們,人在事奉神的事上面,就是沒有把很要緊的事都掌握住,只是為了辦理事情方便,那就這樣確定下來。 弟兄姊妹們,當我們看到這許多事情的時候,我們特別留意到這個問題,什麼問題呢?剛才我們先看了米迦說的話,「現在耶和華要賜福給我了,因為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弟兄姊妹們,你看到什麼?人作了愚昧的事,他還以為是討神的喜悅。這是人的宗教意識在作怪,因為他以人所有的作為基礎,宗教就是人用自己所擁有的,自己所能作的來作為基礎,另外再加上用自己的手所作的,來與神作交易。我這樣,這樣給你作事,你就必須用祝福來回報我。這就是米迦所說的那句話背後的內容,完全是一個宗教意識和表明。 弟兄姊妹們,在末了的時候,我想用這兩句話來總結我們今天晚上所交通的,人是看自己作的是可誇耀的,神是看人作的是否祂的心意。弟兄姊妹,你注意到那個區別嗎?人是看我自己在作了什麼,這是宗教工作。所有宗教工作,都是我在這裡作了什麼,連基督教裡面很多的內容都是如此。好多人還以為那個是對的,但是神給我們看見,人不過是在那裡以為自己作了什麼。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要看見我們只會看我作了什麼,但是神讓我們看的,乃是祂看見我們作的是什麼。我們作的不是祂的旨意,不是祂所要作的,你就是作得再多,只不過是惹神的怒氣。 如果我們看士師記到了末了的時候,我們真的很清楚看到這一個。巴不得主給我們裡面有那麼明確的看見,神是看我們作的是什麼,祂不是看我們作了什麼。如果主給我們能這樣的一直受光照,那麼我們到見主面的那天,可以坦然見主。巴不得主恩待我們,叫我們不落在宗教的情緒裡。── 王國顯《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讀經劄記》 士師記第十七章讀經記錄(蔣繼書) 第十七章 本章記載以色列人違背耶和華神的命令、在自己家裏為耶和華作像、設立祭司、建立神堂(殿)。 1-4節:「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裏、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彫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彫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 以法蓮山地:是屬以法蓮支派的地(書二十四29-30)。 米迦原文意是:誰像耶和華、意思是沒有能和耶和華相比的。 米迦私自拿了自己母親的銀子、是犯罪的行為。他母親咒詛後、他懼怕咒詛臨到自己身上、就將銀子還給他母親。 舍客勒是重量單位、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利二十七25)。一舍客勒約相當現在的十克。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士十六5)。米迦的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作偶像、當時二百舍客勒銀子是一個人二十年的工價(本章10節)。但本章原文沒有用舍客勒作銀子重量單位。 彫刻成一個像、鑄成一個像:一共有兩個偶像、一個是用銀子經火鑄成、另一個是彫刻而成。在米迦家裏還有其他的神像(士十八17-18)。 摩西律法的十條誡、前三條是: 1. 除了耶和華以外、以色列人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 2. 不可為自己彫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4-6)。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 這三條、米迦和他母親全違背了。神必追討他們的罪(出二十5)。 5-6節:「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神堂」原文意是「家」(創十二1)。或「殿」(出二十三19)。表明米迦家裏有了神的殿、這是任意而行。神的殿不是人隨心而設立的。必需根據神的命令(申十二11-14)。 「以弗得」是祭司所穿的、形狀像背心(出廿八6-14)、上面有胸牌(出廿八15-28)。 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沒有王原文是沒有統治者。 7-13節:「猶大伯利恒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裏寄居。這人離開猶大伯利恒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裏來、他回答說、從猶大伯利恒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就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裏、米迦說、現在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利未人和祭司利未人是不同的、亞倫是利未人、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受膏才成為祭司(出廿九1-9、民三3)。因此、雖是利未人、如不是亞倫的子孫、就不是祭司、因為他沒有受膏為祭司。因此到米迦家裏的利未人不能作祭司。但當時以色列人都是任意而行。 舊約以色列人敬拜神、必需到神指定為神立名的地方(申十二5、13-14)、神只在衪指定的地方、接受以色列人的敬拜。 在神指定的地方必定有會幕、或是聖殿。 會幕和聖殿內有聖所和至聖所、至聖所內有約櫃(約櫃內有兩塊神親自寫有十條誡命的法版、表徵神和以色列人藉律法立約、出二十五10-16、三十四27-28、)。和施恩座(神從施恩座上與摩西說話、出二十五17-22)。聖所內有金燈台(表徵主耶穌是光、約八12)和陳設餅的桌子(表徵主耶穌是生命的糧、約六51)、和金香壇(表徵主耶穌為聖徒禱告、啟五8、羅八34、來七25)。聖所和至聖所之間有幔子相隔(出二十六31-35)。在外院還有洗濯盆和祭壇、為獻祭用(出四十章1-11)。 米迦妄自建神殿、他的神堂內只有偶像(彫刻的像、鑄成的像)、他最初指定他兒子作祭司(本章5節)、這是違背摩西律法的行為、是犯了大罪。他為耶和華作像(本章3節)、這又是妄稱神的名。就如亞倫曾為以色列人作牛犢、稱牛犢為神(出三十二7-8)、使百姓陷在大罪裏(出三十二21)。在米迦為彫刻偶像設立神堂之時、在示羅還有神立名的會幕(士十八31、書十八1)、米迦若要尋求神、可以到示羅的會幕去獻祭。因為示羅是神立名的地方。米迦的家不是神立名的地方、這又是米迦所犯的罪。 舊約的會幕和聖殿只是影子、他的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 新約的事奉、不是在外面有形的聖殿內、而是在基督徒的靈裏(約四24)。神是藉著聖靈住在基督徒的靈裏(弗二22、提後四22)、所以聖經是以我們的身體是神的殿(林前六19)、主耶穌也以衪的身體為殿(約二21)。 新約聖經沒有命令、叫基督徒修教堂。在使徒時代、教會的聚會都是在自己住的房內、或家裏聚會(徒一13、十二11-12、羅十六3-5、西四15)。即使有三千人(徒二41-46)、五千人得救(徒四4)、當時使徒們也沒有修教堂。歷代的基督徒修教堂、是從猶太人的會堂學來的。 ── 蔣繼書《士師記讀經記錄》 士師記箋記(十七章)(于中旻) 人工宗教:亦父亦子亦祭司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一七:13) 有些作事的人,很有自信,卻不一定正確。很多信奉宗教的人,以為熱心就可以蒙福。對嗎?這值得思考。 來源
以法蓮山地的米迦,偷了母親的銀子。有一天,他因為懼怕母親的咒詛,就承認了,交還銀子。母親因為溺愛兒子,不談罪的問題,反更增加了另一項罪:作了兩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子裏。米迦也該年紀不小了,兒子到夠被他立作“祭司”的年齡,母親卻是不讓他長大,老少三代,都同夥作兒戲,造出宗教,真是“任意而行”。(士一七:6)不明白神愛真義的母親,不知道悔改的宗教領袖,必然是以盲引盲,越走越差。 組合
有一天,來了一個旅人,是來自猶大伯利恆城的利未人,也許,他看出米迦初創的宗教需要助手,聲明自己正“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看到發展增長的機會來了。他們立即進行談判合作。米迦提出條件:“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雖然不能算是最優厚,但生活總算安定,衣食無缺。少年利未人衡量之下,依自由意志接受了合約:“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情願與那人〔米迦〕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士一七:7-11)米迦怎麼樣愛其他的兒子們,也照樣看待少年利未人,可算待他不薄,勞資關係很過得去。 動機
這一家的宗教動機,是問題的所在。以無原則的溺愛,代替真理;以外表的敬虔,代替合神旨意的敬拜,製造偶像;以人為的組織,代替肢體的配搭,以為有了利未人作祭司,就符合了宗教的要求。少年利未人呢,則以事奉肚腹為事奉神,竟然“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作職業的傳道度日。更嚴重的後果,是使參與這種活動的人,有虛假的安全感;教頭米迦有把握的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是真的嗎?“任意而行”還想得神的賜福!(士一七:12-13)“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一七:13)說得那麼肯定,可惜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而這樣的宗教並沒有絕種,謬種流傳,為害不淺。求主憐憫,賜人悔改的心。 從士師記看人性(十七1~13)(劉銳光) 第18講 士師記十七章 任意而行
士師記十七章起可說是本書的跋,是記述這個時代的人最大毛病--任意而行--的具體事例。這個時代的人行事、為人都是隨自己喜歡,根本不理會這樣做對或不對。 二. 任意而行的利未人 (v.7-13) 妥協的罪惡與苦果(十七至十八章)(基督人)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參士師記十七章至十八章)。 士師記中,這兩章聖經的裡面,記載顯著事實極生動地說明妥協,產生
的真理。在這兩章中,記有『米迦』的故事,是一種過犯和罪惡的混合物,不僅是對黑暗的士師時代那些愚昧和作惡作無情的諷刺,同時可以作為於我們自己這時代的宗教弊病是一種極嚴重可怕的寫照。 不誠實的罪 第一,我們看見一幅不誠實 圖畫。米迦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少年,他從母那裡偷取了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把銀子藏了好久。後來因他母親對此發怒咒駡,他來到她
悔改,交出原來的錢。 在此我們看見一件很常見的事;不誠實和犯罪是從家庭中開始的,頭一次從母親的抽屜中偷取了一分錢,會叫人後來走上一生日無法紀和犯罪的道路。 模成屬靈的品格,主要的一點就是在最微小的事上要絕對公義。在今天我們看見在社會中缺少一種公義心,而在個人方面是非的判別也逐漸消失。有些男的與女的能講深奧的宗教經驗和超眾的服務工作,然而似乎並不注意在財產、債務、以及商業來往方面當有絕對無損的聲譽和光明磊落的表現。 肉體的愛 第二,我們在米迦母親的故事中,看見一幅肉體感情的圖畫。當她發覺錢失去的時候,她非常震怒,她發出又大聲又長久的咒詛,好像在一切事情中就只記得這一件最重要的了。這使米迦覺得似乎不交出錢來事情永不會甘休;但是當她一看見她的銀子,立刻她把怒氣忘得乾乾淨淨,甚至把她兒子的罪惡也忘了,她墜入另一種屬肉體的喜愛,並且和她現在咒詛她兒子那樣異乎尋常地為他祝福。『我兒啊!願耶和華祝福與你。』(2節)這個老婦人有這麼一點點宗教的氣味,也許有人想她是一個頂好的女人。她從來沒有坐下來,好好開導她兒子所犯 罪,並且領他真正的向神悔改。一切她所能想到的,就是她的錢拿回來已經足夠了。 她正像有許多作母親的人,變來變去都是肉體的愛和怒,這二者都是天然的,為動物和魔鬼所具有的東西。 虛假的奉獻 第三,我們再看見一幅假奉獻的圖畫。『我分出這銀子為你先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3節)這是一個多麼怪異的宗教和偶像的混合作法!米迦的母親有好多宗教的氣味,但是因為是混雜的東西,所以毫無益處。這是世界所需要的,不是人的宗教,一切民族都有宗教,而大概說來,越是一個人對於真神缺少認識,他越有宗教的氣味。非洲的異教徒和中國的異教徒,比我們更有宗教的氣味。他們在服事偶像的方面所作的犧牲和供獻,比起我們為基督所作的還要多,但這是魔鬼的宗教。在一切他們所敬拜的偶像背後,他們也像米迦的母親一樣,有一種對於真神的模糊觀念,他們並且會告訴你拜這些偶像和將活物當做神,乃是他們敬拜真神的樣式和步驟。一個天主教徒口中念念有詞,數著她的珠串,仰臉望著她祭壇上的聖像,以及佛教徒口念佛經、佛名,同是自稱是向神而作的,而在一切宗教之上,和一切宗教的背後,是同樣地深感到有真神,並且盼望遇見真神。但是這樣的做法,並無任何好處。動機雖好,不能把神所禁止的行為變成合理的事。 照樣我們的宗教儀式主義也是如此,我們也許是存著很敬虔的心來建造禮拜堂,奠立祈禱所,為我們那莊嚴的儀式奉獻很多錢財,守禁食期和齋期的禮拜等等,但是這仍然都是屬於拜偶像的行為。哦!我想到許多敬虔的崇拜者,在最後那一天會多麼驚奇,發現神一點都沒有收納他愚拙的獻祭,以及他所耗費的金錢時間,以及身體刻苦,全都歸於徒然,那些竟被列為和異教徒的最愚拙偶像崇拜,以及用淫蕩的方式向巴力獻祭一樣。 只要注意看看這個老婦人的奉獻,就看見她在虛偽的奉獻之中,如何以根本無誠心的行為來欺騙自己,她說:『我以及安全奉獻這銀子給耶和華。』然而到了真要作的時候,她從一千一百舍客勒中只取出二百舍客勒,其餘的銀子竟藏起來。她實在是亞拿尼亞和撒非拉的老祖宗。她甚至在她所僅有的那一點點拜神的事上也不誠實。 今天在異教徒之中,我們也看見同樣的心。中國人會公開地欺騙假神,如同基督人在崇拜的時候,把一分硬幣放在捐盆中,只要沒有人看見他,便如此作。中國人有一種習慣,在他們祖先的墳墓前燒化衣服和傢俱之類的東西。那些是用砂紙製造的,把它燒化了,送到陰間給死人作衣物使用,但是我注意到,中國人做死人衣服常常只制了長袍的一半——一件褲子和外衣只有半邊。他如此作的原因,是鬼不會注意到,就樂得省下另外的一半材料。 在我們的奉獻中,多麼容易讓屬己的敗壞滲進來,而且我們是何等需要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忠實訓誡:『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原作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林後八11)。 儀式主義 第四,一幅儀式主義的圖畫。米迦造一個神像放在他自己的神堂裡,他配上一種敬拜偶像的儀式。他有一個神堂,一件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而且為了補足全套的緣故,他派他一個兒子做祭司。這一切是整套人為的宗教。最嚴重的毛病;就是在此。米迦的宗教是完全照著自己的匠心製造的。這是一切假宗教的主要缺點——都是出於人為的。無論它是異教民族的,共同拜受造之物,把人當做偶像也好,或是因敬拜多神而表演淫蕩儀式也好,那不過是人內心情欲的表現,或則是文明時代更藝術化和有理想的孔子道德,佛家哲學,或古代維達神(Vedas)和沙德拉神(Shactras)或是穆罕默德、施密約瑟(Joe Smith)的夢象和虛假啟示:或則是教皇神甫的自製禮節,或者是現代教會苦心經營出來的儀式,這些都不過是所謂崇拜的千萬種人為的,而且是根據遺傳的和人的發明,而不是根據於神默示的話語以及耶和華有權威的命令。 神所吩咐摩西的是要他造一切東西,照著愛山上所指示他的樣式,而基督對於祂的門徒的吩咐是這種命令的再版,教導他們『凡我吩咐你們的都要遵守。』因此之故,魔鬼就進入基督的教會,來建立一種神從未吩咐的神學教訓和儀式的崇拜,把整個教會屬神的制度改造為一套人為的死板活動,任憑它來竄改和支配。 我們今天宗教的工作,有許多是完全屬於人意的東西!我們的復興是出於細心的設計和虛飾的手法。我們的崇拜是靠著花費大量金錢訓練歌唱演員來支撐場面,他們六天之中,都是屬世界、屬肉體和屬魔鬼的人,只是為了報酬的緣故,在禮拜天拿出少好
幾小時給神用。而且有許多在我們稱為是真理的,正是使徒們所描寫的『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並且還有的是『照人的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但是米迦在安排他全套儀式之後,他覺得還缺少一樣的東西。他要神承認他的人為的教堂,使它有一種權威和神聖的意義。於是就有一天,從猶大伯利恒來了一個少年人,到米迦那裡逗留幾天;而米迦看見他是屬利未支派的人,就邀請他作祭司,擔任他最近剛造的神堂中祭司的職任,並且每年供給他十舍客勒銀子
薪水,等於美金六塊四角錢,另外還有一套好衣服和伙食的供應;這少年考慮一下這項職務,終於接受了,於是受聘為米迦的禮拜堂的雇工傳道。這以後米迦便休息了;他覺得百分之百滿意。他在自造的禮拜堂中已有足夠屬神的花樣,用以替他證明可以稱之為宗教機關。於是他搓搓手,洋洋得意地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13節)。 照樣的,在今天許多男男女女從事於製造各樣各式的宗教節目,所需要的就是能得到教會方面的承認,就是找個把利未人有資格繼承使徒傳統職位的作為點綴,這就算夠了,至於神承認或不承認,那都沒有關係;而不幸的是,像這樣的教條形式,和所謂崇拜的混雜作品,是太容易得到教會方面的認可。一個有自由思想的人,具有吸引人的性格,就可以進到我們的會眾中作公開的教師,藉著他的著作和他的言詞被人稱讚而取得會眾的信任,正如最近有一位從國外來的訪客,他作的那樣,然後讓他印行一種信條公諸世界,使惟一神派教徒(即不承認三位 體的神)猶太教徒,甚至唯心論者,都可以和基督人同樣地接受,只要祂措辭圓滑,說話各方面討好,這樣的人,很可以成為最保守黨 蘇格蘭和英格蘭教會所承認的代表,並且被認為是一個真正的利未人。在今天這種極端放縱的不信派神學思想以及貪愛自由和新奇的情欲流行的社會中,一個人儘管任意割裂聖經以致沒有一點超然的東西餘留,並且對摩西五經、以賽亞書和但以理書置之一笑,而他還可以佔據我們神學院的高位,被認為在基督教會議中了不起的講員,並且保持他的最高地位不墜。不僅如此,每一神的教堂和聖所,淪為宗教的招待室,作為那些在戲臺上都看不見的猥瑣展出場所,並且教會例行工作,有每週跳舞會,也有每週祈禱會,這一切都算是屬教會的東西;而這種人造的混合宗教團體的會友和職員仍然可以洋洋得意地叉著手臂說:『這一切都好,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妥協的罪惡 第五,我們看見一幅由於教會妥協而結出痛苦果實的圖畫。米迦的故事其結果是帶著諷刺性,而且是頂悲慘的。有從但支派出來的一隊強人到處尋找新地方,到了米迦的住屋,看見他的祭司就求問他們的行動如何,他的話鼓勵他們向前作擄掠的冒險。於是他們往前去,發現有一塊美地,就回到自己的支派,組織一支強有力的部隊,這支部隊尾跟著開路先鋒的腳蹤,首先來到米迦的住屋,把他的祭司和神像都偷走了;而當米迦追在他們後面向他們抗議和懇求的時候,他們帶著掠物揚長而去,剩下米迦徒受他們輕視和嘲笑一場,於是繼續下去,他們侵佔了他們先鋒隊所發現的和平地區,用刀殺了無援的居民,佔領他們的土地,那在那裡也建造偶像神龕,從事敬拜,這就作了影響以後整個民族在宗教生活上最腐敗的事。如此我們見到米迦的罪惡和愚昧所結出來的果子——第一,他自己受痛苦和損失,他所懷的希望和計畫,全都破滅,甚至他的宗教也化為烏有;第二,演出殘暴和錯行,把一個無抵抗的團體消滅了;第三,產生長久有毒害的影響,在以色列歷史中延續到數百年之久。 在每一時代,我們都能看見教會妥協和米迦的罪惡所產生出來的結果。第一,它把你敬拜的人領到痛苦失望和毀滅之途,使他一無所有,只有羞愧和失望。第二,迷信的演變,常常導引到殘暴和罪惡的行為。假宗教能變成一個對人類主權和自由施行迫害和破壞的惡魔。在中世紀和現代歷史上兩次最殘酷而有破壞性影響的事件,就是回教主義和羅馬帝國主義,這二者是假宗教的行事,照他們的歷史及宗教原則看來,和米迦的混合宗教正是相似的東西。在早期南美洲的征服者,藉著神的名佔領了地方,甚至在今天有些留在那裡的地名,可以證明他的敬虔是虛偽的東西,而如今土著民族的毀滅以及隨時可見的退化墮落都證明征服者的殘暴、掠奪和邪惡。第三,假宗教的發展成為個民族,後來歷史中一種腐敗的因素。米迦的結果不僅是使他一家趨於腐敗,同時也是鋪下了罪惡的根源,以致到最後,使全國都腐化了,卒致最後使國族遭外邦俘虜,經過六十代,受盡罪惡的病苦。因此之故,什麼時候我們玷污了神的真理和生命,我們就是毒害全世代的人。什麼時候我們的麥子之中撒了稗子,我們就是給以後留下荊棘、蒺藜的種子,等候永火的焚燒。有些人也許以為玩弄『高級的批評主義』,和以儀式主義為戲耍,並沒有什麼害處,但是,如此作實際上是給自己的子孫信心方面埋伏禍根,他們是在點著星星之火,到後來燒掉他們的祭壇和家庭,而且是在未那可怕的無政府主義、社會主義、無道德、犯罪以及那些促使敵基督出現於世界大災難來臨的恐怖不守法和錯行作開路的工作。——基督人《士師記靈訓》 士師記拾穗—敗落的結局(十七至十九章)(吳勇) 從士師記第三、第四及第六章,都有一個「又」字,都說到:「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現在我所要講的主要經文,還是在第十九章和第十二章。十九章講到他們所犯可怕的罪,可謂是道德上的敗落。十二章則是講到他們兄弟鬩牆、內部爭戰,在那章中講到耶弗他招聚基列人與以法蓮人爭戰。當耶弗他戰勝亞捫人,以法蓮人出來爭吵,耶弗他就不予寬容,以後就與以法蓮人爭戰。這同樣的事,以法蓮人也曾經在基甸身上發生過,然因基甸寬容,事情就不了了之。但這一次,耶弗他戰勝亞捫人回來,以蓮人出來爭吵時,耶弗他一點不容讓,於是兄弟鬩牆,內部發生爭戰,致以法蓮人被殺的有四萬二千人。到了第十九章,事態就更是嚴重了。你看這個「又」字。猶太人又作惡,神就又刑罰,於是他們又呼求神,神就又施拯救。轉眼他們又將神的恩典忘了,又行耶和華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就又刑罰嗎,於是他們又呼求神,神就又再施拯救…。人就是在這種情況中輾轉,因而你卻在這裡看見一件事:人的敗壞,並不能攔阻神的計畫。神的計畫,神一定要完成,因為他不能讓他的百姓在那敗落的景況中一直延續下去。 道德的敗壞 敗落的結局,一樁是道德的敗壞,那時的背景,正如士師記第十七、十八章所記載的,以法蓮山地米迦的家裡,用銀子交給銀匠,鑄成一個像,安置在屋內。以後猶大伯利恒有一個少年利未人,去到米迦的家裡,被分派作祭司。米迦去鑄造一個偶像,這是離開真理,利未人去到設置偶像的地方被分派作祭司,這也是離開真理。你看,今天的景況何曾不是如此,不但一般人離開了真理,就連傳道人也每多離開了真理。也就是說,神的真理,不但在一般人身上沒有果效,甚至在一些作主工的人身上,也失去果效。這又是何等嚴重的事。不獨如此,你看住在以法蓮山地那邊的那一個利未人,他的妾因行淫亂離開了他,回到父家,他竟在四個月後的一天清晨起來,帶著僕人並備驢,要去把他的妾接領回去。這件事正說明了這個利未人並不反對罪行。不但不反對罪行,而且竟是姑息容讓罪惡。這個利未人有妻也有妾,他自己既有罪,又怎能去反對罪呢!就是說,連利未人都敗壞,一般民眾又怎能不敗壞呢?正如今日一些為主作工的人都敗壞,一般人又怎能不敗壞呢?再繼續看下去,那利未人把那因行淫而離開他的妾接回去,在日落以後,進入便雅憫的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一夜,他們坐在城裡的街上,初竟無人接待他們。我們知道猶太人的風俗,樂於接待遠客,並認為這是蒙福之路,尤其對為主作工的利未人,尤會特別敬重。他們竟不接待這利未人,原因很簡單,像這樣的利未人又有什麼可值得敬重的呢?最近我去過菲律賓,菲律賓的海關過去對傳道人很禮遇,只要你向他們表明是傳道人,他們就揮手放行,所帶行李很少加以檢查,甚至看都不看,但如今卻不復如此客氣了,這又是為了什麼呢?原來他們發現一般旅客有走私的,據說也曾發現傳道人走私的,於是他們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就這樣對傳道人也不復再敬重禮遇了。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論到天國的憲法時我們讀到:「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3、14),這不是說我們要去作鹽作光,而是說,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就是世上的光,世上的鹽。光的功用是驅除黑暗,鹽的功用是防備腐化。所以神的兒女,今天對這世界具有兩種功用,一是驅除黑暗,一是防備腐化。如今神的兒女,若自己也黑暗,那又如何能去驅除黑暗;若自己也腐化,那又焉能去防備腐化。那個時代,道德呈現墮落。因為神的兒女在那個時代裡,發生不了作用,因而道德就墮落下去,整個社會就呈現墮落
。 當城中的匪徒圍住那晚接待那利未人之老人的房子時,連連叩門,要房主老人把那進入他家的利未人帶出來,讓他們與他交合。弟兄姊妹,類似這樣的事,在創世記也曾經發生過一次,那是發生在所多瑪城(創一九:1~11)。當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來圍住羅得的房子,呼叫羅得將當晚來寄宿的人帶出來任他們所為,當眾人要攻破房門時,神曾出來干涉,使門外的人眼都昏迷,摸不著房門。既然發生在所多瑪的那次,神曾出來干涉,不讓罪惡那般昭彰,那麼神是昨日今日到永遠不改變的,為什麼這次神卻聽憑他們作這樣的邪惡呢?我想這有著兩個解釋。一個解釋,就是神的作事有一個原則——即根據人的禱告。例如在希西家年間,神在一夜之間曾在圍困耶路撒冷危城的亞述大軍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神這樣行,是根據以賽亞的禱告。因為希西家王在急難責罰淩辱的日子,喚人去求以賽亞為餘剩的民揚聲禱告。以後以賽亞禱告,那夜耶和華神的使者出去,就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亞述王西拿基立遂拔營回去。這給我們看見,神的工作是根據人的禱告。再者神在毀滅所多瑪蛾摩拉時要拯救羅得的一家,這是根據亞伯拉罕的禱告。原來神將滅所多瑪蛾摩拉時,曾說他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為此,亞伯拉罕在神面前祈求:「假如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神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看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麼?」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這般繼續祈求下去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所以這是根據亞伯拉罕的禱告。因為這樣的緣故,那次在所多瑪,神伸手出來攔阻,那麼這次神卻沒有伸出手來攔阻,原因就在如以賽亞書六十四章上所說的:「無人求告主名。」因為這個時候,人都把神忘了,心中都沒有神,這是一個緣故。 另一個解釋是,利未人犯罪。以法蓮人親近偶像,就任憑他們。如今一個利未人離開真理,將自己陷落在罪中,以致他不敢反對罪,甚至不得不姑息罪。神也就只得任憑他,讓他去。 然則那個時候,道德又敗落到什麼地步呢?這裡記載著:「你把進你家的利未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這是同性戀。羅馬書第一章裡有一句話:「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何謂順性?男當有女,那個女的是妻子,女當有男,那個男的是丈夫,這是順性。何謂逆性呢?男有女,那個女的不是妻子,女有男,那男的不是丈夫,這就叫逆性。所以在保羅寫羅馬書時,人們已有男女的關係,隨便到了極點,將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就是說男女間的關係,已隨便到像喝杯水一般。尤其在現時代,避孕藥是那麼普遍,為此男女的關係更加隨便,反正沒有後果,反正不必負責。道德的敗壞不僅淪落於此地步,甚至男與男行羞恥的事,這是同性戀。英國國會議員中,也有被查出來犯此罪行的。美國大學教授中,也有被查出來犯此罪行的。你看,一個國會議員,這是有地位的人,一個大學教授,這是有學問的人,不論是有地位的和有學問的,也都犯此罪行,也墮落到罪坑中,道德真是沉淪到這般可怕的景況。 當匪徒圍住房子,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那老人知道無法叫他們不犯罪,只企望他們不犯那嚴重無恥的罪,和狗一樣的罪,就出來對他們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污他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醜事。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淩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當那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僕倒在地死了。在這件事上,這個婦人是死在自己的罪上。所以人一定要從罪中出來,否則這個罪要追上人,有一天要食自己的罪所結之果。罪的刑罰是不能倖免的。當約書亞的時代,在攻克耶利哥之後,卻在艾城之役,戰敗了。於是他去求問神,神就指示他說:「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以色列阿,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是誰取了那當滅之物,在開始的時候神並沒有將亞幹的名字指出來,神為的是要給亞幹一個回轉的機會。亞幹尚以為可以僥倖,神只說『你們中間』,以色列百姓又是這麼眾多,怎麼會知道是他取的呢?神吩咐約書亞說:「你們要按著支派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要按著宗族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族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族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家族,要按著人丁,一個一個的近前來。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裡,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約書亞次日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因為亞幹是屬於猶大支派的,神先僅取出猶大支派,而沒有逕自將亞幹取出來,為的是給他回轉的機會。可惜亞幹始終心裡剛硬,不肯認罪悔改,終至被取出來,帶到亞割穀,眾人用石頭打死他。 我們從這件事上,看見靈性一敗落,社會的道德就更趨嚴重,因為神的兒女是光是鹽,光既失去,鹽既失味,社會自必就更是黑暗腐化。所以我們可這樣說,社會的黑暗腐化,是與神的兒女有關,並非無關。因為神曾明言,你們要作光作鹽。我曾到過美國達拉斯附近一個名叫伏瓦德的地方,那裡沒有酒吧間,沒有舞場,也沒有賭場,因為這些在那地都不能存在。如你所知,在美國,法律上是很自由的,如有人出來說,那個地方不准開酒吧間、舞場和賭場,他將從法律上被人訴訟的。只因那個地方是基督徒太多,而且又都真正是在作光作鹽,以致光太多,鹽太多
,使得縱然有人在那裡開酒吧間、舞場和賭場,也不會有人上門的。基督徒果能作光作鹽,社會上就沒有黑暗腐化的一面。那個時代,犯罪為何會那般嚴重呢?就因為靈性敗落,竟敗落到一個地步,不但一般百姓敗壞,就連利未人、作祭司的也敗壞,就好比說,不但一般信徒敗壞,連為主作工的工人也敗壞。靈性敗落,促使道德敗壞到這樣一個地步,正是那個時代的寫照。 兄弟鬩牆,內部爭戰 敗落的結局,另一樁是兄弟鬩牆,內部發生爭戰。你看耶弗他和以法蓮人爭戰。這類事,以前曾經發生在基甸的時代。那是基甸要率領三萬二千人去攻打米甸人,神說為數太多,以後基甸就遵神吩咐宣告說,凡懼怕膽怯的,可以回去,於是就有二萬二千人回去,只剩一萬。神說還是過多,就又指示基甸藉著叫他們下到水旁喝水而試驗他們,凡用舌頭餂水的有三百人,其餘的都跪下喝水,神對基甸說,他要用這餂水的三百人,其餘的人都可各歸各處去。原先的三萬二千人,那心懷懼怕膽怯的二萬二千人先被遺回,那不儆醒的九千七百人複被遣回。那被留下和米甸人作戰的,僅剩三百人。但是一個人如果不看自己的軟弱,他就會去見怪他人。那些以法蓮人為何沒有參加爭戰,也許是因為懼怕,也許是因為他們的欠缺儆醒。但是人如不看自己的軟弱,就會去責怪別人。所以那個時代,以法蓮人先後出來責怪基甸,也責怪耶弗他。只是當他們向基甸爭吵時,基甸謙卑為懷,以致那場吵架爭吵不起來。而這次又來和耶弗他爭吵,耶弗他就不像基甸那般謙卑,基甸能容忍,耶弗他卻不像基甸那般能容忍,於是兄弟鬩牆,內部發生爭戰。 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原系一體,結果這一整個身體就遭到了傷害。弟兄姊妹今天我要特別講這點。合一是很重要的,合一是不應當傷害的。因為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中,曾禱告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一七:11)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四章中也講到:「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這合而為一的心,是聖靈所賜的。可見「合而為一」,正是主耶穌的願望與禱告,也是使徒保羅的願望與禱告。 今天需要兩者,一是需要力量,一是需要見證。力量從何而來,見證又從何而來?申命記第卅二章中有一句話提到一人能追趕千人,二人能追趕萬人。你想,一個人去追趕,能追趕一千人,那麼照此比例,兩個人去追趕,應該是能追趕二千人,為什麼這裡說兩個人去追趕,能追趕一萬人呢?可見兩個人的力量,比一個人大,而且每個人都大了五倍。其原因就在於兩個人就是講合一。足見我們人一旦合力,力量就擴張增大。主曾應許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一八:20)兩個人合一,主就在我們中間,因有主在我們中間,力量自然就增大。例如參孫,有神的力量在他身上,拾起一塊未幹的驢腮骨,就能擊殺一千非利士人,這是力量——神的力量。一旦神離開了,他就和普通一般人完全一樣。所以神之所在,那裡就有力量,神一離開,那裡就沒有力量。怎麼能讓神在那裡呢?若是合一,同心合意,就有神同在;有神同在,就有力量。力量正是我們今日所需要的。大衛王提到能夠衝破敵軍、能夠跳過牆垣,這就是力量。我們今天處在這個世代,有很多的牆跳不過,有很多的關口越不過。你看,我們今天在這工業社會裡,大都很忙碌,而且處此工業社會,心裡的欲望愈來愈大,外在的誘惑也是愈來愈多;單就晚間的時間講,一場的電視連續劇和一堂的聚會,其吸引力孰強孰弱,你就可從這個地方看出端倪。處此工業社會,真是需要一個力量來衝破現實環境,勝過物質與社會上一切的誘惑。如若沒有力量,就沒有辦法予以衝破。 再者,今日人的心情愈來愈緊張,環境所加給的壓力愈來愈大,因而人際之間,動輒引起衝突,就如在美國方面,常常聽見家庭中夫婦爭吵,甚至鬧離婚。這豈僅是美國如此,我國近日也漸遭波及,不是這個家庭夫婦吵架,就是那個家庭發生婚變。為什麼這在美國已呈現普遍的現象呢?正因那裡外在環境所加給人的壓力日益增大。例如一個工程師在工廠裡工作,主管交辦的事,限期設計完成,當時限愈來愈迫近,所帶給人的情緒愈緊張,這是壓力。此外,在美無論購車買屋,甚至日用和享受的器材盡是分期付款,這帶給人經濟開支上的壓力很大。影響所及,人的脾氣日益急躁,終至夫婦間彼此動輒發生口角,進而衝突。今天社會上固是如此,教會內也複如此?此外,當前傳福音的工作也很難展開。因為一般人的時間和精神,在這社會裡已經消磨得差不多了,你要邀請他來聽福音,他深感他的時間不夠用,精神也屬不濟,所以在今日一些教會裡面,很少敢舉行傳福音的教會,因為傳福音很難。這些都該怎麼辦呢?這要有力量,才能勝過;沒有力量就勝不過。我們今日真是何等需要力量! 此外我們需要見證。主耶穌曾給門徒一個新的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怎麼能使別人看出是主的門徒呢?並非是手抱著一本聖經上禮拜堂,使人看出他是基督徒,也非是他們在一起同作禱告,使人看出他是基督徒,只因他們遵主命令,彼此相愛,人就看出他們是基督徒——主的門徒。所以彼此相愛是一個見證,彼此相愛就是合一,這個合一就是一種見證。現在這個社會亟切需要我們將見證擺出去,因為這個社會是你爭我奪,吵吵鬧鬧,甚至相吞相咬的。今天這個社會內分彼此,講派系,很難被人看見和睦相處。教會如果合一,能夠不分彼此、不講派系、相親相愛、和睦相處,那麼這種見證擺出來的就真是很美了。但是合一並不是聯合。因為合一是裡面的、是生命所造成的,而聯合是外面的,是在一個目標底下促成的。這兩者之間完全不一樣。所以合一是有範圍的,合一不是沒有範圍。當古列王年間,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子孫,從被擄之地,回耶路撒冷,他們就著手興工建造耶和華殿的工作。這時他們的敵人聽說,被擄歸國的人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建造殿宇,就去見所羅巴伯和以色列的族長,對他們說,請容我們與你們一同建造。但所羅巴伯等就拒絕他們並對他們說:「我們建造神的殿與你們無干,我們自己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協力建造,是照波斯王古列所吩咐的。」那地的民就在猶太人建造的時候,使他們的手發軟,擾亂他們。所羅巴伯等拒絕敵人的混亂摻雜,正因合一是有範圍的,應以真理作範圍的。從聖經看,主講合一,但主不講混合。舊約利未記講到一件事,不可用兩樣摻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也不可用兩樣摻雜的種種地。不講究混合,只講究純粹,愈純粹就愈有價值。所以合一是很要緊的,因為合一才有見證,合一才有力量,但是這個合一不是混合。這個合一應當單純,應該是有範圍的,不是沒有範圍的。 撒但如今要破壞這個合一,因為合一既是如此重要,一經合一,就生力量,就有見證。為此,撒但就要破壞這個合一。但他要從事破壞,必須要控制據點,否則就無從著手。早代法國有一神槍手,名哈德披爾,當普法戰爭剛結束,國家又有戰爭發生,他為著愛國有責,持槍重行踏上征塵。有一天,駐守在一個橋頭陣地時,司令對他發佈命令,將砲口瞄準橋旁的某幢房屋,他得命令就迅速遵辦,等到一聲開砲命令下,就立即開砲將那幢房屋轟毀。那砲轟得好准,但任務達成後,他卻抱頭大哭。司令官十分詫異,就問:「你這一砲,瞄得很准,任務達成,為何反而要痛哭呢?」他回答說:「那是我的家宅,準備晚年養老的所在。」司令官聽了,只有安慰他說:「但那住宅被敵人利用為碉堡,成為敵人的據點,若不將這敵人的據點轟毀,敵人就要利用它向我們進攻,我們必須將這敵人的據點摧毀,使敵人失去掩蔽的所在。」所以敵人要進攻,一定先要找到掩蔽的所在,否則,敵人就無從著手。照樣,撒但破壞合一,先要找到工作的所在,否則便沒有著手的據點,無從進行破壞。然則牠又利用什麼作據點呢? 我想撒但第一個可利用來製造破壞合一的據點就是誤會。從前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的時候,有流便迦得兩個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留在約旦河東,其餘九個半支派過在約旦河西得地為業。其後;以色列人聽說流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個支派的人,靠近約旦河邊,在迦南地屬以色列人的那邊築了一座壇,全會眾一聽見,就聚集在示羅,要上去攻打他們。當興師問罪的來到,眼見戰爭就將爆發,骨肉相殘。流便等兩個支派趕緊起來解釋,他們說,他們築的這座壇有一個目的,因為他們這一代固然知道壇是在那裡,但我們底下一代就不知,我們為了使後代免得忘了耶和華神或離棄耶和華神,所以我們築這一座壇,使他們永遠記得耶和華神敬拜耶和華神。誤會就此消釋,骨肉相殘得以免去。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撒但在一個教會裡製造紛爭,破壞合一,誤會正是牠所利用的一個據點。 人際怎樣會產生誤會呢?我想,一個人若將自己看得太重要,才會去誤會別人,如若一個人不將自己看為太重要,就不會去誤會別人。例如說,我們以熱情待人,而人卻以冷淡對我,我就會誤會我是被他藐視,被他奚落了,但沒有想到他我為什麼對我如此冷淡的原因,是由於他近來身體不好,精神體力不濟,不夠應付,而我們卻將自己看得太重要,捨不得自己被人藐視奚落,所以才有誤會。如果不將自己看為太重要,就不會將人誤會。這僅是一個例子。每次主日崇拜結束後,傳道人按例站在門口,與會眾握手歡迎,有時因一間禮拜堂的會眾有幾十或幾百,進出這麼多人,有時難免會顧此失彼。有人當出去的時候,帶著笑臉向傳道人打招呼,不料那傳道人正和另一個弟兄在談話,沒有注意到他的招呼,而他心裡就覺得莫非因他近來環境不好,以致被傳道人看不起他了,結果就產生誤會。人為何會產生誤會,原因仍在將自己看得太重要了,偶被人家冷淡一下,就感到吃不消,毛病還是出在將自己看得太重要。人有自己,才會產生誤會;果若沒有自己,就無所謂誤會。撒但要製造破壞合一,就藉著人際有著誤會,果若沒有誤會,牠就沒有利用的據點。 撒但另一個可利用來作製造破壞合一的據點,就是肉體。以法蓮人起來和耶弗他爭吵,固然是出於肉體,但是我們看見耶弗他的不容讓他們,也是出於肉體。從前基甸的時代,以法蓮人來和他爭吵是出於肉體,然而基甸卻予以容讓,沒有肉體,因而肉體碰不到肉體,就碰不出什麼問題。因為以法蓮人的爭吵出於肉體,耶弗他的不容讓也是出於肉體,肉體碰到肉體,就爆發出一場骨肉相殘的戰爭。所以我們看見,肉體是一個給撒但可利用來作製造破壞合一的據點。 還有什麼可被撒但利用來製造破壞合一的據點呢?那就是分彼此。耶弗他回答那些起來和他爭吵的以法蓮人說:「我和我的民與亞捫人大大爭戰,我招你們來,你們竟沒有來救我脫離他們的手。我見你們不來救我,我就拼命前去攻擊亞捫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手中。你們今日為什麼上我這裡來攻打我呢?」(士十二2~3)他的答話中,將我們與你們竟分得如此清楚。在一個教會裡面應當都是「我們」,不應分什麼「我們」與「你們」。因為身體原是一個,肢體見外觀雖有很多不同,如眼與口不同,但是裡面卻是相同,因同屬一體是相同的,各肢體共同執行腦的命令,完成生命的功能,這是相同的。所以我們看,一個教會裡面應當是合一的,教會與教會之間也應當是合一的。但是今天的實際光景不是這樣,今天我們看見一件事,就是同一教會內肢體見面的時候,相互間很親熱,但與別的一個教會內肢體見面的時候,就如陌路人,好像並不相識,十分冷淡,這是給撒但利用來作製造破壞合一的據點。 再有一點,言語也供撒但利用來製造破壞合一的據點。耶弗他招聚基列人,與以法蓮人爭戰。基列人把守約但河的渡口,不容以法蓮人過去。以法蓮人被擊敗逃走的人若說,容我過去,基列人就問他是否以法蓮人,他若說不是,就對他說,你說示播列。以法蓮人因為咬不正字音,便說西播列。基列人就將他拿住,殺在約旦河的渡口。由此足見言語也會製造不合一。今天我們常常在言語上發生很多的難處。有人喜歡批評論斷,覺得自己比別人強,結果審判別人貶低別人的地位,這也是製造分裂。言語間播弄是非,也會製造分裂。 撒但可以利用誤會,可以利用肉體,可以利用分彼此,可以利用閒言閒語、批評論斷,或搬弄是非等言語上的缺點,在教會中破壞合一,而將合一破壞。 結果以法蓮人和耶弗他招聚的基列人爭戰。那時以法蓮被殺的,有四萬二千人。所以撒但破壞合一,目的在使教會內部力量對消。那場戰爭,以法蓮人被殺四萬二千人,我想耶弗他的軍隊也不可能連一個人都沒有傷亡。總之,這損失正是以色列百姓的損失,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損失。照樣,教會合一若遭破壞,我們就看見內部力量抵消,損失是神家的損失。 今天我們在這裡看見了靈性委實不能敗壞,靈性如果一敗壞,一個光景就是社會道德的敗落,一個光景,教會合一也就敗落受到傷害。 那個時候他們靈性敗壞,不但是一般人敗壞了,連利未人、連祭司也敗壞。因為這樣敗壞的原故,社會就更黑暗腐化下去,教會內在問題就更大更難了。所以靈性一敗壞,就會造成這兩種的光景。 合一受到破壞,你就看見力量彼此抵消。以法蓮人死的那麼多,耶弗他軍兵也不能沒有傷亡,這總都是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損失,整個以色列的損失。今天基督教會對真理問題,並不是為著真理在那裡爭論,果若為著真理爭辯,那也沒有話說,但卻是為著亮光的不同而在爭執。今天的基督教會,就是為著這些亮光不同、會別名稱不同,而在那裡爭執,這就把合一破壞了。弟兄姊妹,合一是很要緊的。沒有合一,就一定是沒有力量。但合一是有範圍的。你看,摩西從西乃山下來的時候,看見百姓放肆,就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以後並對他們傳神的話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居。這經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卅二章,乍看之下,這簡直是製造混亂,破壞合一。然而摩西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以色列百姓中已有違反真理抵觸真理的,他們在拜偶像。所以弟兄姊妹,大公會議以後,天主教在呼喊我們「浪子」(?)回家,用著約翰福音第十七章在呼喚著天主教和基督教應當合而為一,這在真理上固是沒有錯的,但今天的問題在——拜偶像的和不拜偶像的怎麼能連在一起,怎麼能合在一起?當年摩西下西乃山時呼喚:「殺你的弟兄」,因為他們已離開了真理。所以,弟兄姊妹,合一是對的,但合一要有範圍!合一不是聯合,聯合是在一個目標底下促成,合一是在裡面的生命形成的。一個目標底下促成——與裡面的生命形成,這完全不一樣的。但是我們今天在臺灣這寶島上,目睹一大危機。這危機就是空言在一個大目標底下,底下就變成大雜薈,人對真理愈來就愈存藐視,愈來愈將真理擺在一邊,只管工作,不顧見證。所以弟兄姊妹,我兄弟贊成教會合一,在生命裡合一,但我兄弟今天再一次竭力呼喚合一必須要有一個範圍,不能沒有範圍。若是沒有範圍,將來真理定將被支離破碎,將來真理的見證一定要遭毀滅!所以我們看見那個時代的靈性在黑夜那個處在低潮的時候,對真理就全然不顧了,米迦的家庭固屬如此,連那個利未人祭司也復如此,只管宗教就算了,至於真理就一概放手不管了。只要表面上是拜神就可以了,至於如何去拜神,就不予計較過問了。所以,今日臺灣省境內的基督教業已面臨到一個嚴重的危機地步,若再長此下去,你就會發現到在真理上將會遭受很大的威脅迫害,求主給我們看見合一是要緊的,但合一並不就是聯合!願主給我們看見:靈性不能敗落,靈性一敗落,就會影響社會愈益黑暗腐化下去。靈性不能敗落,靈性一旦敗落,教會內部問題就必業生,而且日益複雜艱難。今天教會裡的內部問題,其癥結所在,就在於生命靈性的問題。——吳勇《士師記拾穗》 士師記講義(十七至十九章)(于宏潔) 二 跋:17C-21C Q1:為什麼在那樣一個榮耀的全勝的約書亞時代,接續的竟是這樣一個荒涼失敗的士師時代呢? 人屬靈是沒有gurantee的,離了主,我們什麼也不能做。 Q2:為什麼說這5章在時間上是發生於士師記早期的呢? 1.但指派仍未得地為業。(18:1) 2.提到摩西的孫子,亞倫的孫子非尼哈。(18:30) 3.耶路撒冷仍是耶布斯,是外邦城。(19:10-12,1:8) Q3:荒涼失敗的原因:17:6,21:25 1.“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 撒上12:12“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 西1:主基督乃凡事居首位 2.“各人任意而行”=“Every man did what was right in his eyes.”(Darby版) (一)侍奉的荒涼:個人和群體的失敗17C-18C 讀第17章,米迦的偶像。 故事讀到一半,第6節: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是聖靈的歎息,是傷了主的心啊。 看看米迦這個人: 1.
偷竊的罪。偷媽媽的錢,且是一大筆。 2.
怕咒詛,怕損失。如果不是因為害怕媽媽的咒詛臨到自己,是絕不會坦白的。 3.
雖然還了錢,卻一點認錯悔改的心都沒有。聖經上說,我們要結出悔改的果子,與我們悔改的心相稱。 4.
拜偶像。犯了拜偶像的罪,不僅是米迦一個人一個家,更使整個但支派陷入罪中,並且擴展到以色列全家。列上12:28-29,北國20個王中沒有一個好王,沒有一個行得正,都要加上一句話,他們“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那罪。”就是在但設立金牛犢的罪(列上13:33-34) 5.
私立祭司。祭司胸前的牌子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神聖的原則乃是:for Him,of Him and by Him. 17:13 為米迦自己而立利未人。 17:3,18:30 為自己,從自己來的。 17:1 自己偷錢而來。 即便如此,利未人並沒有資格當祭司。Only 利未人亞倫的後裔才可以。給利未人的城有48座,其中6個為逃城,而伯利恒卻不是其中任何一座。他從神給的地方被lay off了,說出神家侍奉的荒涼。 讀18章,但支派。 後來,但人說:“你是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他竟上了賊船,下船時也做了賊,把以弗得和神像一起從米迦家裡偷走了。 詩19:12-15大衛的可愛之處在於不僅求神赦免自己外面的罪,而且求神來對付自己裡面“隱而未現”的罪,求神來“攔阻”自己“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這罪:Every man did what was right in his right,即自我中心。 (二)道德的淪喪:利未人、基比亞人的惡(19C) 一開始就看到,家庭的破壞進到神家。 申22:21,利20:10 淫亂是死罪。利未人本是罪熟悉律法的人,卻妥協了。 之後,不進外邦城,卻被所謂的“弟兄”傷害。悲慘的故事發生在便雅憫的基比亞城。 看看利未人: 1.
對神的律法不是不明白,而是不忠心。 2.
自我中心。完全無憐惜、不顧念自己的另一半。“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19:25、27) 3.
殘忍。英文中沒有“屍身”的說法,maybe妾並未死,卻被切成了塊子。 再看看房主老人: 似乎很好。別人不接待他接待;為保護利未人願意犧牲自己的女兒……但如果說淫亂是罪,男與男行是罪,那麼男與女性就不是罪嗎?在他個人價值體系中,不能接受前者,卻能向後者作出妥協。Every man did what was right in his eyes. 舊約中,神藉著先知們指出的最大的兩個罪就是:拜偶像和行淫亂! 新約中,帖前4:3-7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汙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林前6:18-20
“豈不知你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曾有人概括了“世紀追求”: 19世紀——金錢上的自由 20世紀——民主上的自由 21世紀——道德上的自由(婚前同居、離婚率)“我認為什麼是道德的什麼就是道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