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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十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參孫兩次擊殺非利士人】

    一、參孫為報復妻子岳父被殺,大大擊殺非利士人(1~8)

    二、參孫被猶大人出賣,他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9~17)

    三、神使窪處裂開湧出水來,解參孫乾渴(18~19)

    四、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時,參孫任士師二十年(20)

 

貳、靈訓要義

 

【參孫擊殺非利士人】

   一、先為報復妻子岳父被殺(1~8)

         1.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1~2):參孫再去時,發現其妻已另配給別人。

         2.「參孫說: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參孫歸咎非利士人。

         3.「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4~5):捉三百隻狐狸,點火燒禾稼並橄欖園。

         4.「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作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6):非利士人報復,火燒婦人和她父親。

         5.「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甘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7~8):參孫大大擊殺非利士人。

   二、其後因為被猶大人出賣(8~17)

         1.參孫…住在以坦磐的穴內。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8~9):非利士人安營在猶大,參孫藏身的以坦磐就在猶大境內。

         2.「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11~12):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捉拿參孫。

         3.「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12~13):參孫讓猶大人用兩條新繩捆綁。

         4.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14~15):神的靈大大感動參孫,綁繩脫落,用一塊未乾的驢腮骨擊殺一千人。

         5.「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16~17):拋出那驢腮骨處命名拉末利希。

   三、神使窪處裂開湧出水來,解參孫乾渴(18~19)

         1.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18):參孫因口渴求神。

         2.「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19):神使窪處裂開湧出水來。

   四、參孫任士師二十年(20)

         1.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四十年(參士十三1)

         2.「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參孫作士師二十年。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士師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激動怒氣必起爭端】

經文:士15:1-8,(箴30:33

   一、激動怒氣妻嫁陪伴  1-3

         1.參孫止息怒氣: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 1,(詩37:7-9;箴21:14

         2.岳父不容他進去內室。 1-2,(士14:20

         3.觸動怒氣加害於人。 3,(士14:4;詩76:10

   二、激動怒氣燒毀禾稼  4-5

(詩78:49119:53)。中保也為福音向傳異端者發怒。(加1:6-9

   三、激動怒氣糾纏不清  6-8

         1.參孫大大擊殺他們  6-8上,(士14:44;羅10:19

         2.參孫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8下,(詩22:11-13)。

“以坦”即野獸之穴——苦境。(林後4:7-12

── 毛南春陽

 

【孤軍作戰心靈乾渴】

經文:士15:9-20

   一、緝捕:參孫被捕交給敵人  9-13

         1.猶太人緝捕參孫  9-12

為了自己的自身安全,而把自己的人出賣。如猶大賣主。(太26:14-16

         2.猶太人捆綁參孫  13,(提後3:1-4

   二、爭戰:參孫一人得勝千敵 14-17

         1.聖靈感動捆綁脫落 14,(提後2:9;來13:1-3;羅8:2;賽61:1-3;加5:1;林後3:17

         2.聖靈感動奮勇殺敵  15-17,(結44:1-3

   三、乾渴:參孫身心幹渴求神  18-20

詩歌:《主行新事》

         1.乾渴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7:38;太5:6;啟22:17

         2.主是我們的荒漠甘泉。19-20,(約7:38;啟21:6;賽55:1

詩歌:《荒漠甘泉》

── 毛南春陽

 

【(五)參孫第二次擊殺非利士人(第十五章)】

『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凓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凓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凓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士 15:1~8

         1. 參孫去探訪他的妻被拒絕後,立意要殺非利士人

         2. 用三百隻狐狸,每對尾巴捆在一起,點上火燒他們的禾稼

         3. 大大擊殺非利士人

   (六)猶太人出賣參孫

『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甚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士 15:9~13

         1. 非利士人安營攻擊猶太人

         2. 猶太人要捆鎖參孫

         3. 參孫要他們起誓他們自己不殺他

   (七)參孫第三次擊殺非利士人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凓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參孫說:我用驢恉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說完這話,就把那恉骨從手裏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士 15:14~20

         1. 主的靈大大感動參孫

         2. 繩子從他身上都脫落

         3. 用驢腮骨擊殺一千人

         4. 神使窪處裂開湧出水來使參孫解渴

──史伯誠《士師記綱要》

 

【十、參孫當士師,把以色列人由非利士人手中拯救出來 13:1-16:31 

(二)參孫的成長、娶妻與擊殺非利士人 13:24-15:20

         6.參孫去看他的妻子,但被其岳父拒絕,希望用新娘的妹妹來替代。15:1-2

         7.參孫用野狗火攻非利士人,導致非利士人殺掉參孫的岳父與新娘為報復,參孫又用進一步的殺戮來報復。 15:3-8

         8.非利士人到猶大尋仇,三千猶大人協助非利士人找到參孫。參孫要猶大人答應不害死他,就被捆綁著交給非利士人。 15:9-13

         9.參孫在利希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上帝行神蹟讓地裂開出水泉,使參孫喝水而精神復原。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15:14-20

──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爭戰沒有停止  士師記15章】

   一丶不義行事產生爭戰15:1-2

   二丶不能妥協起來爭戰15:3-5

   三丶不知己錯反擊爭戰15:6

   四丶不肯甘休大大爭戰15:7-8

   五丶不知後果擴展爭戰15:9-10

   六丶不體神意放棄爭戰15:11-13

   七丶不靠自己得勝爭戰15:14-17

   八丶不忘禱告交托爭戰15:18-20

── 作者不詳

 

【士師記第15士師參孫】

飲泉止渴

精神復原

一、怒殺非利士人

二、猶大人縳參孫

三、未乾的驢腮骨

1.妻嫁別人

2.焚毀禾稼

3.報復父女

1.好言勸誘

2.新繩捆綁

3.交給敵人

1.神靈感動

2.綁繩脫落

3.擊殺千人

──《士師記查經分章大要》(張志新)

 

【第十五章  參孫戰績】

1) 岳父將妻給陪伴、1/2

2) 憤怒報仇抓狐狸、3/4

3) 放火燒盡橄欖園、5/6

4) 大大擊殺眾仇敵、7/8

5) 猶大人出賣弟兄、9/12

6) 捆參孫交給敵人、12/13

7) 驢腮骨殺敵一千、14/17

8) 禱告神窪地湧泉!18/20

── 郭提多《士師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