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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第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家裏】

    一、波阿斯按公證手續取得贖產的權利(1~9)

    二、波阿斯在長老們見證下娶路得為妻(10~12)

    三、路得懷孕生子,給拿俄米乳養(13~17)

    四、路得按家譜是大衛王的曾祖母(18~22)

 

貳、逐節詳解

 

【得四1「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裏,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

   〔呂振中譯〕波阿斯上城門去,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位贖業至親從那裡經過了;波阿斯說:『某某人哪,請轉身坐在這裡吧!』他就轉身坐下。

    ﹝原文直譯﹞「波阿斯上城門口去,坐在那裏,看哪,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路過。他說,請拐過來坐在這裏。他就拐過來坐下。」

   ﹝背景註解﹞『城門口』是一個公開的地方,如同市集,以色列人的公共生活集中於此,他們在這裏處理財產買賣和訴訟案件等(創廿三10;撒下十五2;王上廿二10;耶卅八7)

    ﹝文意註解﹞「某人」:這字原來是『不知名者』的意思。這字並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書作者為了不願記錄此人名字而用來代替的。

        「恰巧」:表明這是出於神特意的安排。

        第三章的末了一節,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這個『坐』字巧妙地連繫了第三章和第四章。非常有趣的,第四章一開始,聖靈一口氣用了五個『坐』字,提醒我們第四章怎樣地與第三章相連。

   ﹝靈意註解﹞「某人」:有謂指『律法』,或謂指『舊人』,兩種說法都有它們的真理根據(參閱三12﹝靈意註解﹞)。本書係將「某人」拿來與「波阿斯」作對比,而波阿斯既指主耶穌,則某人亦宜人格化,使之彼此對稱;故如欲將某人作律法解,似應解作『要靠律法稱義的我』(加五4),或『立志為善的我』(羅七18)

        「城門」:是出入必經之地,我們的主耶穌就是在城門外受苦(來十三12),故城門表明公開的見證。

   ﹝話中之光﹞()信徒作事,要光明正大,要有公開的見證,不但要叫眾人看見,也叫仇敵看見,使人無話可說。

          ()我們的神掌管一切,祂一直坐著為王。一個讓主管理的人生,必定是充滿了類似「恰巧」的經歷。

 

【得四2「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裏。』他們就都坐下。」

   〔呂振中譯〕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了十個人,說:『請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

    ﹝背景註解﹞長老是指上了年紀或長鬍子的人。在舊約裏,以色列人的長老常被選來處理一些人際問題(申廿一18~21;廿五7~9)。後來在以色列的歷史裏,最少要有十位男人才可以在會堂敬拜,以及作為婚禮祝福的法定人數。

   ﹝靈意註解﹞「十」:代表完全;揀選十長老,表明完全的見證。

 

【得四3「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呂振中譯〕波阿斯對那位贖業至親說:『從摩押鄉間回來的拿俄米曾經賣了(或譯: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份田地。

    ﹝文意註解﹞「賣」:字在原文是完成式,可能指『已售』;但據第五節和第九節,也有可能拿俄米仍擁有一些土地,只是她明顯的沒有從中得著甚麼收入,而現在因為貧窮,不得不賣地。

 

【得四4「『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呂振中譯〕我心裡說:我應當向你披露說:你可以在在座的人面前,和我族人中間的長老面前,買回它;你如果要贖,就贖它;如果不(傳統:他若不)要贖,就告訴我,讓我知道;因為除了你以外,再沒有別人可以贖了;其次就是我了。』那人說:『我要贖。』

    ﹝原文直譯﹞「我想提醒你:當贖那塊地的是你...

   ﹝文意註解﹞按著當時猶太人的律法,波阿斯與那親屬都有合法的地位和權利來贖路得和她所失去的產業。

          從本節的對話來看,我們也不能否認,那位親屬有些心願,至少在為她贖產業的事情上是沒有問題的。

    ﹝話中之光﹞()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先「是你,其次是我。」但願我們早日發現自己無能,停下所有天然的努力,來倚靠神的恩典,好叫主的能力早日得著彰顯。

          ()信徒裏面的舊人有一種權勢,使人由不得自己(羅七18),必須把他治死了(羅八13;西三5),然後才能讓主得著該得的地位。

 

【得四5「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作買)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呂振中譯〕波阿斯說:『那麼,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田地的那一天,也該買娶死者的妻摩押女子路得(傳統:也得從死者……路得買它),好讓死者的名得以在他的產業上立起來。』

    ﹝背景註解﹞關於『贖業至親』的雙重責任,請參閱二20﹝背景註解﹞。

    ﹝話中之光﹞我們本來是「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是不堪不配的外邦罪人,原先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但祂的愛竟然臨及我們,而「買」了我們(林前六20),使我們又活了過來。

 

【得四6「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呂振中譯〕那位贖業至親就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對我自己的產業有妨礙;你所應當贖的,你儘管去贖好啦;我不能贖了。』

    ﹝背景註解﹞贖業至親若只贖地而不娶死人的妻子,將來他自己的兒子還可以繼承所買的產業;但若兼娶死人的妻子,則她所生的第一個兒子(歸死人名下)會繼承那地,他的產業便會因買地而減少,故他說:「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

    ﹝話中之光﹞()那個「某人」之所以拒絕娶路得為妻,是為著死守律法;一個只按字句不按精意守律法的人,總是拘泥於次要的,而忽略了主要的,因此只會關心自己的得失,卻不會關心別人的痛苦。

          ()許多律法式的信徒,他們行事為人雖是循規蹈矩,在教會有需要時,雖然也會捐獻不少的錢財,出不少的氣力,但是他們的心卻是冷的,對別人的痛苦和需要熟視無睹,但對自己的名利、地位卻是無時或忘,以致多少的「路得」來到教會中不僅得不到安慰與保障,反而被趕到絕望的深淵中去了。

          ()人即使把律法行得再好,也只能「贖地」(意指前途、生活的問題),但不能「贖人」(意指藉生命的改變,完全像主)

          ()這個「至近的親屬」不願意、也不能贖我;屬肉體的人,無法使一個人脫離難處。

 

【得四7「從前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呂振中譯〕從前在以色列中要確立什麼事,或是贖回或是交易,有以下這樣的規矩:這人脫鞋給那人:這就是以色列中放棄贖權的證據。

    ﹝背景註解﹞脫鞋的習俗源於上古以色列人獲得產業,是靠行走其上而來(創十三17;申十一24;書一3)。人若要放棄贖業的權利,就要脫鞋並將它交給意欲承接其權利的人,作為證據。但在寫本書時,此一習俗已經過時了,故本節寫道:「從前...」。

 

【得四8「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罷!』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呂振中譯〕因此那位贖業至親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

    ﹝原文直譯﹞「那贖業至親對波阿斯說,買給你自己罷。他就將他的鞋脫下來了。」

   ﹝話中之光﹞() 我們的主已經掌握了脫鞋的證據,我們既已把權利讓給了主,就不能再反悔了。

          ()人一脫了鞋就難於走路;律法主義者話說得雖然響亮,實際上卻不能行,因為行出來由不得自己。

          ()在聖經中凡奴隸都是不穿鞋的,而所有的兒子都要穿上鞋。所以脫鞋意即:你若來到神面前,要承認自己是個奴隸,不能穿鞋。凡來到神面前的人,必須把鞋脫下來。

 

【得四9「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呂振中譯〕波阿斯對長老們和眾民說:『你們今天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買來了;

    ﹝話中之光﹞波阿斯沒有給人留下任何話柄;主耶穌作工在我們身上,實在考慮周詳,面面顧到,使我們看見祂完全是憑著公義的手續「買了」我們和我們的產業,今後我們和我們的一切都屬於祂,沒有再反悔的餘地。

 

【得四10「『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呂振中譯〕也買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讓死者的名得以在他的產業上立起來,免得死者的名從他族弟兄中,從他故鄉之門下,被剪除:你們今天都作見證。』

    ﹝原文直譯﹞「我又買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使死人的名在他的產業上復原,免得死人的名在本族和他的地方之門被切斷...

    ﹝話中之光﹞()從這裏可以看出波阿斯和那人的不同:前者是「捨己」,後者是「為己」。主耶穌倒空自己好叫別人得到豐富,祂降卑自己好叫別人得以高升;而在律法以下之人(或者說舊人),則一切都是為著自己。

          ()波阿斯不怕娶了路得會對他的產業有礙,這是因為波阿斯愛路得,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所以願意為她犧牲一切。主耶穌愛我們,甚至犧牲自己,為我們的緣故捨棄了自己寶貴的生命!

          ()瑪倫的名因波阿斯的救贖得以存留,這說出我們的生命因著主耶穌得以保存,不至於在生命冊上被塗抹。

          ()我們信徒是主所買的人,所以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人了(林前六19),我們乃是屬主的人(羅十四8)

          ()一個甚麼都沒有的路得,藉著和波阿斯結婚,就甚麼問題都解決了;所以我們若要解決人生一切的問題,最好的辦法是和主結婚──與主保持一種親密的個人關係。

 

【得四11「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呂振中譯〕在城門那裡的眾民,以及那些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永恆主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大顯才德,願你的名在伯利恒得稱揚;

    ﹝原文字義﹞「建立」鞏固,安定;「得亨通」做得有價值、有效率,順利成功;「得名聲」叫一個名字。

   ﹝背景註解﹞拉結和利亞是雅各的妻子,素為伯利恆人所尊敬。拉結就葬在伯利恆附近(創卅五19~20;太二16~18),而伯利恆人是利亞之子猶大的後裔。

    ﹝文意註解﹞「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這兩句是同義平行對比詩體,意思是:『願你透過此婚姻,為你自己建立名聲;透過你眾多有名望之子,使你的名得尊榮。』

        有謂本節後半是豫言主耶穌將來要降生於以法他,亦即伯利恆(創卅五19;詩一百卅二6)此小城中。據傳說,波阿斯和路得的新家,也就是大衛的祖宅,並且也是主耶穌降生之處,如此就應驗了這一個豫言。

   ﹝靈意註解﹞「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以色列家豫表神的家(教會);拉結面貌秀美,豫表教會的美麗和榮耀;利亞多產(參創廿九章),豫表教會的豐滿和豐富。合起來是說:教會乃是藉著內裏生命的榮美和豐富建造的(彼前二5)

        「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你(指波阿斯)豫表主;以法他和伯利恆均豫表教會。當教會真正得著屬靈的建造,主的旨意就能通行無阻(太六10),祂在教會中,也就得著榮耀(弗三21)

   ﹝話中之光﹞拉結和利亞為雅各建立了以色列家,後因著士師時代的荒涼,使這個家四分五裂。現在因著路得的影響,以色列家重新被建立起來。到了大衛的時候這事完全實現出來。主拯救我們的目的,也是為著叫神的家重新被建立起來。

 

【得四12「『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呂振中譯〕願你的家因永恆主藉這少婦所要賜給你的後裔成為法勒斯的家一樣;這法勒斯是他瑪給猶大生的。』

    ﹝背景註解﹞他瑪的事跡見創卅八24~30。他瑪也是外邦女子,亦按『弟續兄孀』的風俗再嫁,後和猶大所生的兒子法勒斯,其後裔即整個猶大支派,波阿斯即屬猶大支派之子孫。

    ﹝靈意註解﹞「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後裔說出一個人生命的繁衍與彰顯;教會是基督的彰顯。

        「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他瑪對死者的忠誠,說出教會如何忠於基督。

 

【得四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呂振中譯〕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路得就做波阿斯的妻子;波阿斯和她同床,永恆主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原文直譯﹞「於是波阿斯得著了路得,她就做了他的妻子;他進去到她那裏...

    ﹝話中之光﹞()我們比較一4~5和四13這兩處經節,前面我們看到經過了十年沒有兒子,後面則看見因路得與波阿斯聯合的緣故,就懷孕生了一個孩子。這把神恢復的目的告訴了我們:今天基督徒的生活,追求主的目的,就是靠著主的恩典將生命給出去。從沒有兒子到有兒子,意思是我們要過一種生活,就是傳遞生命的生活。

          ()教會在地上的任務是「生兒子」,也就是結果子。但我們憑自己不能結果子,必須常住在祂裏面,祂也常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多結果子(約十五5)

 

【得四14「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呂振中譯〕婦人們就對拿俄米說:『永恆主是當受祝頌的,因為他沒有使你今日絕無贖業至親;但願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得稱揚。

    ﹝原文字義﹞「得名聲」叫一個名字。

    ﹝靈意註解﹞「拿俄米」:豫表聖靈;聖靈引導信徒,使之與主完全合而為一。

    ﹝話中之光﹞與主聯合的信徒,必不至於叫聖靈擔憂(弗四30)

 

【得四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呂振中譯〕他必恢復你的精神,供養你的年老,因為是你的兒媳婦生了他;這愛你的兒媳婦,這對於你比有七個兒子還好的兒媳婦。』

    ﹝原文字義﹞「提起」更新,回歸,復甦;「奉養」供應食物;「好」美的,滿意的,至善的。

    ﹝文意註解﹞「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原文的意思是:『他要做你生命的恢復者』。

        「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七』是完全的數目;『七個兒子』代表神所祝福的完美家庭(撒上二5;伯一2;耶十五9;代上二15)。婦女們說這話的意思是:只要有路得一人就足夠了,不再需要別的人了。

   ﹝靈意註解﹞「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意即聖靈在教會中滿得安慰。

   ﹝話中之光﹞「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說出這是愛的結果。愛是使我們一直向著主,與主完全聯合的推動力量。這樣完全聯合的結果,就叫我們更豐盛的享受主,並且從祂復活的生命裏,結出豐盛的果實來。

 

【得四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呂振中譯〕拿俄米把孩子抱在懷中,做他的養母。

    ﹝原文字義﹞「養母」奶媽,護士,保護者。

   ﹝文意註解﹞有的解經家說「把孩子抱在懷中」是一種收養的儀式,故接下去說拿俄米作了孩子的養母。但「把孩子抱在懷中」也可以是一種親熱疼愛的表示。

    ﹝話中之光﹞()今天聖靈也在我們裏面扶持我們,安慰我們,保抱我們,並且用基督一切的豐富來乳養我們。聖靈是我們的保惠師,一生一世負我們的責任。

          ()若從人的角度來看,拿俄米是根本不可能有這孩子的;但是希奇,現在拿俄米卻抱著這孩子。這是整卷路得記的中心主題:從沒有孩子(5)到抱著孩子,從沒有後裔到有了後裔。這裏的『孩子』,翻成新約的話,就是『兒子的名分』(弗一5),就是指著有兒子豐盛且成熟的生命說的,能夠承受那產業。

 

【得四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呂振中譯〕鄰居的婦女們給他起名說:『拿俄米得了孩子了』;她們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耶西是大衛的父親。

    ﹝原文字義﹞「俄備得」敬拜,僕人,服事。

   ﹝文意註解﹞因為波阿斯是贖業至親,而他買贖了所有屬於以利米勒的東西(9),又娶了拿俄米的兒媳路得為妻,所以可以說「拿俄米得孩子了。」

    ﹝話中之光﹞()俄備得是被養在拿俄米懷中(16),並且人都稱拿俄米得孩子了。聖靈乳養、保抱自己的果實;主在得勝者身上所得的一切果子,都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並且是由聖靈一路餵養而得以長大的。

          ()俄備得的意思就是敬拜。祂實在是奇妙的主,配得著我們所有的敬拜。

          ()聖靈在我們身上如何得著屬靈的果子呢?乃是藉著我們與基督完全的聯合。

          ()大衛是豫表主耶穌的,因著少數神子民的得勝,大衛得以來到神百姓中間,結束了士師時代的荒涼,帶進了以色列榮耀的國度。基督也是藉著一批又一批隱藏的得勝者而早日回來的!

          ()第一章是說「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5),這裏是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屬靈的原則是:先失去後得著,先剝奪後加添。我們若盼望在屬靈的事上有所得,必先在屬地的事上有所失。

 

【得四18「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呂振中譯〕以下這些人是法勒斯的後代:法勒斯生希斯崙;

    ﹝原文字義﹞「後代」一段歷史,記錄;「法勒斯」突破;「希斯崙」興盛的,豐盛的。

   ﹝背景註解﹞法勒斯是猶大和他的兒媳他瑪亂倫所生的兒子(創卅八12~30)。希斯崙是雅各家族下到埃及的其中一員(創四十六12)

    ﹝靈意註解﹞「法勒斯生希斯崙」:我們若能在這人慾橫流的世界裏有所『突破』,不跟世人同流合污,就必在靈命上大大的『興盛』。

 

【得四19「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呂振中譯〕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原文字義﹞「蘭」升高,強壯;「亞米拿達」我的百姓是豐富的。

   ﹝背景註解﹞蘭又名亞蘭(代上二9;太一3)。亞米拿達是亞倫的岳父(出六23)

    ﹝靈意註解﹞「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我們若能在神面前有豐盛的屬靈生命,就會在人面前被神『升高』,且顯得『強壯』;這樣的人,要被稱為『神豐富的子民』。

 

【得四20「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呂振中譯〕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原文:撒瑪)

    ﹝原文字義﹞「拿順」吸引人的,迷人的;「撒門」蔭蔽,高臺。

   ﹝背景註解﹞拿順是猶大支派的一個族長或首領(民一7;七12;十14)。撒門極可能是約書亞所派二名探子之一,後娶妓女喇合(書六23;太一5)

    ﹝靈意註解﹞「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我們若能在人面前做『神豐富的子民』,自然就會『吸引人』到神的跟前來,帶人一同享受祂『高處』的『蔭蔽』。

 

【得四21「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呂振中譯〕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原文字義﹞「波阿斯」能力(1);「俄備得」敬拜,僕人,服事。

   ﹝文意註解﹞按理俄備得不應列在波阿斯的家譜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後代。作者故意這樣編排,可能是要指出大衛的曾祖母為外邦女子。

    ﹝靈意註解﹞「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我們若能享受神『高處』的『蔭蔽』,就必產生真實屬靈的『能力』,並帶進真實的『服事』與『敬拜』。

 

【得四22「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呂振中譯〕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原文字義﹞「耶西」堅定,堅強,富足的;「大衛」神所心愛的,合神心意的。

   ﹝文意註解﹞此處家譜從法勒斯到大衛共有十代,但時間長達約九百年,很可能特意漏記其中數代,使此家譜剛好『十』代,且分成兩個五代──從法勒斯至拿順共有五代,係屬於寄居在埃及時代;從撒門至大衛又有五代,則屬於出埃及後時代──如此,整個家譜顯出完美(『十』在聖經中象徵人的完全)且對稱的結構。

    ﹝靈意註解﹞「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我們若能向神獻上真實的『服事』與『敬拜』,就必有『堅定』且『富足』的信心和生命;這樣的人,乃是『合神心意』、『神所心愛』的人。

    ﹝話中之光﹞()本節最後一句話道出了恢復的路:在世世代代沒有王的時代,神怎樣把王帶進來呢?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各憑己意而行,聖靈將怎樣把我們帶到基督的王權底下呢?這一切的答案就在路得記中。路得記的故事是生命的故事。藉著波阿斯和路得的聯合要生下俄備得,然後從俄備得要生出大衛王。這王的地位不是憑著努力或者追逐得來的,這個王必需是生下來的;意即:權柄必須從生命裏出來,而且當生命長大的時候,就帶下權柄來。與主完全聯合的最終結果,就是基督能在我們身上做王,這位在大衛寶座上的基督,能夠在我們身上掌權。

          ()因為大衛是個合乎神心意的人,因此你看見神的權柄就從他身上彰顯出來。當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身上自然地流露出來時,那個生命自然是帶著權柄,帶著能力的。

          ()波阿斯因娶了賢德的女子路得,才有了好的後代;主耶穌也因著好的教會,才會有屬靈的好後裔(基督徒)

          ()本章十八節至廿二節的家譜,也記在基督的家譜裏(太一3~6),兩個家譜遙相銜接。這表示教會今日在地上的光景,與將來基督的再來息息相關。當羔羊的新婦(教會)自己預備好了的時候,也就是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啟十九7)

 

叁、靈訓要義

 

【路得達到與主完全聯合的境界】

   一、婚姻象徵與主完全聯合:

        1.婚姻是神救贖計劃的中心。聖經的開頭和結尾都題到婚姻的事(創二18~25;啟二十一29)

          2.婚姻表明完全聯合:

                (1)彼此相屬:我屬基督,基督屬我(歌六3)

                (2)彼此依恃:我沒有主不行,主沒有我也不行。

                (3)彼此享受:享受對方所是、所有、所作的。

                (4)二人一體(創二24;弗五31;太十九5)

    二、基督徒最高的經歷乃在於與主完全聯合:

        1.女人在聖經中代表信徒主觀的經歷。路得的經歷,是每一個愛主的人所該有的屬靈經歷。

          2.路得的經歷是漸進的,第四章達於最高峰:

                (1)從她所在的地位來看:

                    在第一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城裏(22)

                    在第二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裏(3)

                    在第三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場上(6)

                    在第四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家裏(11)

                (2)從她所得的豐富來看:

                    在第一章,路得僅風聞神眷顧賜糧給祂的百姓(6)

                    在第二章,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17)

                    在第三章,路得憑空得了六簸箕大麥(15)

                    在第四章,凡波阿斯所有的都是路得的。

 

【如何才能經歷與主完全聯合?】

   一、完全的交託、安息、等候:

        1.第三章的末了,拿俄米指教路得「只管安坐等候」(18)

          2.到了第四章,就不再見路得有任何的作為,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祂既動了善工,就必成全這工(腓一6)

    二、主作工在於解決我們的舊人:

        1.舊人在主之先與我們發生關係:「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這一個人當指我們與生俱來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這個舊人對我們而言,比主更近。

          2.舊人無名無姓,表示在神面前並無存在的價值:「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1)──這裏的『某人』就是豫表我們的舊人。

          3.舊人若不讓開,主在我們身上就無能為力:「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4)──舊人若不解決,主在我們身上就得不著該得的地位。

          4.舊人並不在意『真我』的福祉:「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波阿斯說....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4~6)──舊人只關心外面的產業(指字句、名利、地位等問題),卻不關心『人』(指靈魂、生命)

          5.舊人的問題若不解決,就會攔阻我們與主完全聯合──所以主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太十六24原文)

    三、主怎樣解決我們的舊人:

        1.主叩我們的心門:「到了城門,坐在那裏。」(1)──主來到我們心靈交通的樞紐,在那裏辦理交涉。

          2.主安排萬事萬物,叫我們無可推諉:「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主安排公開且完全(十個長老)的見證,叫我們口服心服,無可推諉。

          3.主使我們看到:

                (1)祂得著我們是憑著公義的手續──我們獻上身體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2)

                (2)我們本來是「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5)──是不堪不配的外邦罪人,原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但祂的愛竟然臨及我們,而買(5節『娶』字原文是『買』)了我們(林前六20)

                (3)祂買我們不是叫我們作婢女,乃是「娶...為妻」(5)──祂愛我們,如同愛自己一樣(弗五28~29)

                (4)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人了(林前六19),我們乃是屬主的人(羅十四8)

          4.祂握有「脫鞋」(8)的證據──就是脫去舊人、舊人的行為和肉體(弗四22;西三9;二11),有了確據,不能再反悔了(來六4~6)

 

【與主完全聯合的人身上所顯出的光景】

   一、藉著她,教會得著建造:「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11)──因著她內裏生命的榮美(拉結)和生命的豐富(利亞),教會(以色列家)乃得以建造。

    二、藉著她,主得著尊榮:「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11)──當教會(以法他和伯利恆)真正得著屬靈的建造,主(波阿斯)也就在教會中得著榮耀(弗三21)

    三、藉著她,主得著彰顯:「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12);「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3)──因著她生命的蕃衍與結果子(後裔和兒子),主得著彰顯。

    四、藉著她,長子的名分有了承繼:「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12)──因著她像他瑪那樣的羨慕得著長子的名分(創三十八6~30),使長子的名分有了承繼。得長子的名分,屬靈的意思是享受基督的豐滿。

    五、藉著她,聖靈得著了安慰:「婦人們對拿俄米說,...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14~15)──因著她所結愛的果子,聖靈得著了安慰。

    六、藉著她,聖靈結了果子:「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17)──因著她,聖靈結了果子(加五22~23)

    七、藉著她,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17)──因著她愛慕神的國,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大衛)

    八、藉著她,促進主的降臨:「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18~22)──這個家譜最後引進基督的家譜(太一3~6),表示因著她,促進了主的降臨。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得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得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