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導論短篇信息 目錄: 產業的恢復──路得記(江守道) 路得記的主題(陳希曾) 路得記的鑰字(陳希曾) 路得記精華(漆立平) 路得記研究(巴斯德) 路得記——產業的恢復(江守道) 綱 要 前介 神的管教 恢復 路得的美德 我們的親屬 救贖的權利 十架 律法不能贖回 神親愛的妻 與基督聯合 王權 讀經: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得一:16~17)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阿,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8~12)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得三:9~11)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得四:9~10) 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剛讀過你的話語,現在我們只求你的聖靈,將你的話語向我們的心開啟。主啊!向我們說話,並且吸引我們更親近你自己;因為你是我們的救贖主,我們的愛,我們的一切。我們把這段時間交在你的手中,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前介 在整本聖經中只有兩卷書是用女人的名字作書名——路得和以斯帖。我們知道這兩個女人之間有很顯然的不同。路得是個摩押女子,一個外那人,但是她卻在神主宰權柄的管治下,被帶進神立約的子民中。以斯帖是個猶大女子,可是她卻在神主宰的管治下被放在外邦國度的王宮裡。然而,在她們兩人之間即有一件相同的事;她們都被使用來成全神的目的。 這卷路得記是跟在士師記之後。在古猶大經文的正典中,他們實際上把路得記和士師記放在一起而成為一卷。記載在這卷路得記裡的事件發生在士師的時期,然而我們即無法確定知道它是在那一位士師之下發生的。有些人認為它是發生在基甸的時期,因為在基甸被神興起作士師之前,以色列人在壓制之下而缺少糧食;在那地有饑荒。所以很可能路得記裡所記載的是發生在基甸作士師的時候。 在士師記和這卷路得記之間有極大的不同。在士師記裡我們看見神子民們悲慘傷痛的歷史。他們不僅不能完全得著他們的產業,並且他們瀕臨失去產業的危險。那是一頁非常悲慘的記載;可是當你來到路得記,你看見以色列歷史中光明的一面。那裡你發現因著神主宰管治的恩典,每一件事都好像被恢復了。在那裡有救贖,有產業的恢復。所以路得記給我們看見在士師時期以色列人歷史中光明的一面。 路得記是節期書卷之一,是以色列人在節期的筵席中誦讀的。有人告訴我們說這卷路得記是在五旬節的時候誦讀的。它不僅是一篇極美的故事,並且在這卷書中我們看見恩典和救贖的原則。 路得是一個摩押女子。若是你回到創世記十九章,你看見摩押是在可怕的罪中
所生之子。「摩押」這個字的意義是「從父親來的」,那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照著申命記,摩押人就是到了第十代也不能進入以色列人的會中,換句話說,摩押人是完全被擺在神的應許之外的;而路得就是個摩押女子。然而借著神主宰管治的恩典,她被帶進神立約的子民中。不僅如此,我們發現乃是借著她帶來了大衛王的出生。在馬太一章中我們主耶穌的家譜裡,她是四個被提起的女性其中之一。這顯示了神的廣大,和他的主宰管治而流露令人驚歎的恩典。 路得記在士師記和撒母耳記上之間。在士師記的末了,聖靈提出他的評語,說明在百姓的歷史中為什麼有如此混亂的原因。乃是因為在那時沒有王,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然後在撒母耳記內,神引進了他的王給他的子民。於是開始了君王的歷史,而在這兩者之間乃是路得記。路得記是士師記和撒母耳記之間連系的環節;因為經過路得,大衛才被帶到世上。所以這卷路得記在神的話語中是非常的重要。它不僅是一篇很美的故事,並且它還給我們一幅我們的主救贖的圖畫。 神的管教 在士師們秉政的時期,在那地有饑荒;而那地乃是應許之地,在申命記八章裡,你發現這地乃是美好之地。它滿了泉源、溪水、河流,有大麥、小麥、穀物,有橄欖樹、葡萄樹、有鐵、有銅。那乃是蒙神祝福之地,是流奶與蜜之地。若是以色列人遵行神的話語和誡命,那麼神的眼目必然眷顧那地。神要賜福與天,而天要賜福與地,地就生出豐富的土產;在那地將不會有缺乏。然而,我們都發現在那地中有饑荒。這是不尋常的,是不應該有的光景。何竟如此呢?端因以色列人背叛了神。他們沒有遵守所立的約,沒有遵行神的誡命,並且行了可憎之事,甚至去拜偶像;他們離棄了神。這是那地受咒詛的原因。所以神管教的手只好伸向那地。 當神管教的手臨到這一班子民身上時,他們應該怎樣行呢?他們應當謙卑自己,服在神大能的手下而悔改。若是他們悔改,神就要赦免,並且恢復他們進入他的祝福中。可是非但沒有如此行,以利米勒這人竟然帶著全家離開了應許之地,就是他產業的所在,而進入了摩押地。這個人逃避了主的管教。這真是何等的諷刺,以利米勒這名字的意思是「他的神是王」。他妻子拿俄米這名字的意思是「我的喜樂」。他們從伯利恒,「糧食之家」,來到摩押地,「屬肉體的」。 弟兄姊妹們!我們能論斷他們麼?這豈不也正是我們對神的管教所持的反應麼?有時候,當神管教我們,我們的第一個反應是試圖逃避而不是認罪,在神面前降卑、悔改。彼得前書說:「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彼前五:6)。我們不但不如此行,反而逃避神的管教。豈不知逃避神的管教就意味著失去我們的產業麼? 神管教的手隨著那人來到摩押地。他逃避無門,根本沒有辦法!他死了!他的兩個兒子違背了神清楚明白的話語而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因此管教又緊隨著他們——兩個兒子也死了。這個家庭再沒有希望能得回他們的產業,因為所有的男人都死了。這是逃避神管教的結果。 弟兄姊妹們!神曾否管教我們?若是他從未管教我們,那麼我們就不是他的兒子;我們乃是私子。他管教我們是因為他愛我們。我們是否那樣的完全以致從未犯罪得罪他,或從未作錯任何事?若是神會在他的愛中來管教我們,那豈不正是表明他要恢復我們的願望麼?他沒有懲罰我們的願望,讓我們受苦也不是神的旨意。神管教我們乃是為著恢復讓我們回到他自己和我們的產業那裡。但我們若逃避管教——我們是有如此可能——可是我們真能逃開麼?可能神的手因此會重過對待那些留在原地(應許之地)的人。但是不論誰試圖逃避管教,請記住一件事:你有失去自己產業的危險。管教的目的是為著我們能承受產業。神要我們在基督裡承受的是何等的豐富!而借著管教,我們得以長大而能夠承受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產業。 恢復 但神是滿有憐憫的。以色列人在壓制之下,直到最後,他們才向主呼求。在士師記六章中,你看見他們被壓制有七年之久,而很希奇的是直到那七年的末尾,他們才開始向主呼求。當他們向神呼求的時候,神賜下他的信息來,告訴他們為什麼他們會落在如此可憐的光景中。換句話說,神定他們的罪使他們能從自己的罪中悔改,並且在他極大的憐憫中,他興起一位士師來把他們從仇敵的手中拯救出來。 拿俄米被留在摩押地域她的兩個媳婦(共是三個寡婦)一同過活。他們在那裡大約有十年。以後她在摩押的田野裡聽見神已經眷顧了他的子民並且賜給他們糧食。這一個婦人,拿俄米,在神管教的手下;但是請留意她的態度:她不像她的丈夫逃避神的管教一直到死。拿俄米明白她是在神管教的手下,她告訴她的兩個媳婦說她比她們更加傷痛愁苦,因為神管教的手重重的加在她身上。換句話說,她是一個降服在主管教之下的女人。就她自己而論,她已經失去了收回自己的產業的一切希望;因為沒有一個男人。但是當她聽見神已經眷顧那地並且賜糧食給百姓,她的心就被激動,因為即使她在管教之下,她仍有一顆心,仍有一個渴慕要得著神和產業。所以她決定回去。她試圖打發主兩個兒婦,因為她們若跟隨她進入以色列地,對她們來說仍不過是絕望。她們是毫無盼望的。但是路得卻一定要跟隨。 路得是怎樣被帶進與神立約子民有關係的光景中呢?並不是因為她嫁給了瑪倫;實際上乃是借著拿俄米,路得才被帶進與神立約子民有關係的光景中。拿俄米是在管教之下的人,因為她將自己降服管教的手下,從那樣的態度中顯出何等樣的美麗!這吸引了路得將自己投身在以色列神的翅膀底下。 弟兄姊妹們!豈不是麼?當你看見一個人在神的管教之下而有一種降服的靈,那是一個見證。那不僅顯出信心,還顯出你所降服的那位神是何等的真!何等的活!在世界中你看不見這種的態度,反而只看見背叛。所以當你看見那種降服的靈,仿佛從主的手中接受,俯伏在神的手下,承認神在他所有的作為中都是對的,並且單單的仰望他的憐憫。這就顯明神是真實的。並且顯明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真實的。這能吸引人們,因為人們在尋找實際。 那樣的靈不僅吸引路得到拿俄米那裡,更吸引她到拿俄米的神那裡。所以當拿俄米想打發她走的時候,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一:16)她把自己的命運和神的子民連在一起。她以以色列的神為她的神。她甘心離開她的本地,她自己的民族,她的神祇,而把自己單單的信託在這位活神的翅膀底下。 路得的美德 路得是「美」的意思。有些人說路得的意思是「滿足的」。當你讀路得記這一篇很短的故事時,你會發現這一個女子是何等的美。在她裡面有許多的美德。看看她和婆婆之間的關係。通常婆媳之間的相處是很困難的,因為她們兩人都想要在一個男人身上有獨佔的權利,而必然的,她們會起衝突。要婆婆和媳婦相處得融洽是很困難的。但是在這裡有一個婆媳之間和諧、親蜜關係的美好榜樣。這作婆婆的凡事都為媳婦著想。你記得拿俄米怎樣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路三:1) 同樣的,這作媳婦的向著婆婆也有極大的愛。她是何等甘心的來服侍她,為她工作來供應她。這裡有一個極美的關係。我確實相信,若是主的生命被真正的活出來,應該就是這樣光景。有的時候我們發現情況不是這樣,因為我們靠著自己血氣的生命而活,卻沒有靠著基督的生命而活。若是基督的生命真正活在婆婆和媳婦的裡面,就會有和諧、相愛和美好的關係。這是必然的。 路得是一個何等勤勞的人!她在田裡工作,連波阿斯的僕人都說,「這個女子在這裡工作從早晨到現在,很少停下來休息。」(參路二:7)她就是一直的工作、工作、工作。她是一個勤勞努力的女子,當她得了一些食物的時候,必為婆婆留下一些。就任何一點來說,她都不自私。關於路得,我們可以指出她的許多美好的事,但是我想只集中在一個點上:她把自己投身於以色列神的翅膀下。 她是一個摩押女子。因此,她是在以色列國民之外,被排除於神一切應許之外的。她與神無份無關,然而她被吸引到神那裡。她把自己放在神的翅膀下。就律法來說,她永遠無份,即使到十代之後;但是神不以律法的方式對待她,而以恩典對待她。一位弟兄曾說:「以色列人不愛神,以致瀕臨失去產業的危險,但是這裡有
一個摩押女子,她愛神;因為她對神的愛,她得看了產業。」不論你過去的歷史如何,神從來不拒絕一個愛神的人。你記得在路加福音第七章,主耶穌對法利賽人西門說到那有罪的女人:「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路七:47)路得的心,因為拿俄米而被吸引到神那裡。她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因著這緣故,主的祝福就臨到她。我想這應該是我們的一個重要功課,就是在一切之上必須有愛。若是我們愛神,他從不會拒絕我們。 我們的親屬 波阿斯是進入這幅圖畫中的第三個人。波阿斯的意思是「在他的力量裡」。他是以利米勒家的一個親屬,是一個有許多田產的富人。他是一個慷慨而又細心的人。剛巧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裡拾取麥穗。照著利未記裡的律例,當你在割莊稼的時候若是遺忘了一束,你不能回頭去把它揀回來。這要留下給寡婦、寄居的和窮人。在以色列人中的習慣是當收穫或收割田地的時候,就會有窮人、寡婦和寄居的跟在收割的人後面,拾取他們所遺漏的,好得著可吃的糧食。這顯出神的性情。他向來顧念窮人、寡婦和寄居的。神提醒以色列人勿忘自己曾經在埃及地作寄居的,他們要人怎樣待自己,就應該怎樣待人。 照著這個習俗,路得從她婆婆得著許可去到田裡拾取麥穗。再一次的,這個媳婦是何等的順服。拿俄米說:「去吧!」在伯利恒有許多田地;可是在神的安排和眷顧中,她被引導波阿斯的田裡。她並不知道這事,但是神知道。當波阿斯來到田間,他問人說她是誰。他們告訴他說她就是與拿俄米一同回來的那個摩押女子;她一直在工作直到如今。而波阿斯就以仁慈待她。他說:「你所行的一切事,人都告訴我了。你是一個賢德的女子。你甘願離開你的本地,你的父母和你的同胞而來到神的翅膀底下。神會報償你;他會賞賜你!」那是波阿斯為何對路得如此仁慈的原因。換句話說,在這裡,波阿斯代表了基督。他是基督的一個預表。 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的親屬。為什麼呢?神怎能成為我們的親屬呢?神是我們的創造者,我們的製作著;我們都是他所造的。就一面的意義而言,聖經說我們好像窯匠子中的泥一樣。窯匠有完全的權柄把一塊泥上作成任何的器皿,我們是不能說什麼的。而神怎能成為我們的親屬呢?就因有一個關係。當然,我們知道因為道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充滿了恩典和真理。對神來說,他是永永遠遠的在我們之上一個極大的距離。那種親密的關係是不可能有的;但是感謝神!我們的主耶穌來到這世上。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走出於一。」(來二:11) 因為我們是屬血肉之體的,所以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而可以為我們死;並且借著他的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把我們從死的恐懼中釋放出來(參看來二:14,15)。他是我們的親屬。他是富足的,滿有恩典和真理,並且他是樂意的,他是仁慈的。 波阿斯對路得說:「留在我的田裡,不要到其它的地方去。只在我的田裡拾取麥穗。」在波阿斯的田裡即使只拾取麥穗也是豐富的。弟兄姊妹們!甚至在我們真正來認識主之前,可能我們向主只有一種的渴慕,實際上還沒有認識他,但是神在他的安排和眷顧中,就引我們到他的田地裡。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那種經歷?雖然你並不認識神,你有一個渴慕,而很奇特的,你發現你在波阿斯的田裡拾取麥穗。你在拾取從神來的祝福。神確實在許多方面來祝福你。 這使我想起那個迦南婦人為著她的孩子向主呼求,而主告訴她說不好把餅丟給狗吃。這婦人說:「主阿,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十五:27)這就是路得那時候的光景。對猶大人來說她只不過是條狗,但是就神來說,她乃是一隻家狗而不是野狗;而她被允許來拾取從兒女們子中所掉下來的一切零碎。 很不幸的,有一些人已經滿足於只是拾取零碎。他們認為只在桌下拾取一些東西已經很好了。他們並不要與王一同坐席。但是主所樂意給我們的還有何等的多呢! 救贖的權力 路得被帶到波阿斯的田裡。因這緣故她生活的問題得著了解決,連她婆婆的生活也解決了。然而,那就是全部了嗎?那就是盼望的一切嗎?你是否只盼望從神得著一些的祝福?神會祝福你的,但是否那就是你所要的一切呢?不!拿俄米知道有更好的。當收割完畢以後,她告訴路得,波阿斯是她們的親屬;他有贖回的權利。 按照神的話語,在利未記二十五章說到,若是一個以色列人漸漸窮乏而必須賣掉自己的土地,他最近的親屬有權利將它贖回。你必須記住,那全地實際上都是神的,而他分給每一個人一塊土地。那一塊土地是要永遠被保留在家族之內。所以當一個人變成如此的貧窮而不得不賣出他的土地,照著律法,那最近的親屬有權來買它,好使這土地仍存留在家族內。這能避免它落人其它支派甚至外那人的手中。這是一條律法。 在申命記二十五章還有另一條律法說到,若是一個入死了而沒有兒子,他的兄弟,就是與他同住的兄弟,應當娶他的妻子好為自己的弟兄生子立後。那是為著產業能延續下去。產業對以色列人是非常重要的。 波阿斯有贖回的權利,但是它必須被聲明而取得。所以拿俄米說:「今夜,因為收割完畢波阿斯一定會吃喝快樂心中歡暢,他可能會躺在禾場上過夜。你進去並聲明那贖回的權利。」路得就進去躺在他的腳下,當他驚醒時,他問她是誰,路得說:「我是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你有贖回的權利。」 十架 這整件事發生在禾場上,而這是把麥子和糠分開的地方。就屬靈意義來說,禾場說到十架,因為在那裡每一件事都有一個分別,什麼是屬神的而什麼不是屬神的。在十架上有一個極大的分開;而路得在禾場聲明她救贖的權利。 弟兄姊妹!請記住這個,在我們主耶穌的十架裡,我們宣告(聲明)救贖的權利,因為我們的基督,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他說,「成了!」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因此我們在那裡聲明取得救贖的權利。我們說,「贖回我們,主!」 你記得我們主耶穌說到那兩個人進入聖殿去禱告的比喻麼?那法利賽人,是個自義的人,他大聲禱告好使每一個人都聽見;除了神以外。他說,「神阿,我感謝你因為我很好,我不像那個罪人。」而那個稅吏連走到前面都不敢。他站在後面捶著胸說:「哦,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參看路十八:10~14)。另一個翻譯說,「哦,主阿,容許我被救贖!」他注視著祭壇,他看見在焚燒的祭物,他說:「容我得救贖!我聲明宣告我救贖的權利!」而他確實得著了。我們是在主耶穌的十字架下聲明宣告救贖的權利。那是何等的權利!乃是一個雙重的救贖;不僅贖回了那地,也贖回了那人。 律法不能贖回 不幸的是有一個人的關係比波阿斯更近。因此波阿斯說:「是的,我會去辦它;我很願意去作,因為你是一個賢德的女子。每一個人都知道;但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若是他願意去作。」這一個更近親屬的名字沒有被提起。就屬靈意義來說,誰是我們那更近的親屬呢?一面來說,誰比我們主耶穌更近我們呢?很明顯的,在恩典藉由主耶穌來到之前,神借著摩西傳了律法。換句話說,律法先來然後才是恩典。你是否知道在時間中有一位更近你的?那就是律法。 什麼是律法呢?律法能否贖回我們呢?若是你能遵守全律法,你可以活著,那是真的;但是誰能夠遵行全律法呢?律法是聖潔的,我們是在肉體中,是軟弱的,所以律法不能贖回我們。如果來贖,就會使我們的產業受到危害。這個意思就是,設若律法認為我們是可以贖的,那就表示我們的每一件事都是被稱義的;那麼它就成了非法的。它不能那樣行。律法是沒有辦法來贖我們的。律法說你若遵守每一條誡命那麼你就活著。若是你犯了眾律法中的一條,你就該死。沒有妥協商量的餘地;是毫無辦法的。律法不能贖我們。因此那個人說他不能如此作,於是他將鞋脫下來給波阿斯。這是當時的一種習俗,是一個人在不能履行一個交易時所作的。 感謝神,律法不能贖回我們。然而不幸的是許多時候,甚至在基督徒中間,仍然有不少人試圖要靠守律法來得救贖;可是律法告訴我們說,它不能買贖我們。 波阿斯不僅有救贖的權利,他也有買贖的定意。他有情願和預備好了的心。他甚至急切的要去贖回。拿俄米知道這點。她說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果然,一大早他來到城門口。他通知那人來,也請了見證人和長老們聚在一起;立刻,他就要完成這個交易。 他親愛的妻 那豈不像我們的主耶穌麼?他何等迫切的要來救贖我們!他不僅有權利來救贖我們,他不僅有方法來救贖我們,他不僅有定意來救贖我們,他不僅甘願來救贖我們,他更是迫不及待的要來救贖我們。哦,他是何等迫切的來救贖我們!為何你對中間蒙救贖沒有迫切感呢?讓他來贖回你!不僅恢復那失去的產業,連人也被贖回。波阿斯說,「我要置買這土地,並且我要買路得成為我的妻子。」 弟兄姊妹們!你知道因著罪我們已經失去了自己的產業?神原初為著永世要我們得著的產業,但因著罪我們全然失去了。我們不僅失去了我們的產業,就是神要賜給我們的恩典,並且我們也成了失喪的人。失去產業是一回事,但失喪你自己是另一回事。我們兩樣都失去了。我們是失喪的並且也失去了自己的產業。我們沒有盼望。我們的分就是與魔鬼在永不熄滅的火裡。但感謝神!借著我們主耶穌,袖救贖了我們。他為神自己買了我們,不是成為他的奴僕,而是成為他親愛的妻子。 與基督聯合 主的救贖所為我們作的,遠多於罪得著赦免,也不僅僅是恢復了我們失去的產業;更是把我們贖回,成為他的人,並且被帶進與基督的聯合裡。有時候,我們認為被贖回就得著一些東西。比如罪得赦免,得著永生,得著神這樣那樣的祝福。但是弟兄姊妹們!比這更多、更多!當我們被贖回,我們被帶進與基督的聯合裡。凡是基督的都是我們的。基督的一切豐滿,一切的豐富現在都是我們的了;因為我們與他聯合成為一了。因著這個聯合,神起初豫定我們作後嗣,並與基督同作後嗣,所要賜給我們的一切都變成了實際;我們得以進入神的豐滿。這就是救贖,也就是救贖所達到的。而主說他已經成全了。波阿斯在眾人面前宣告:「今天我辦成了這事;你們可以作見證。」主已經成全了。如今,讓我們進去! 王權 在這卷書的末尾,你發現路得,一個摩押女子,不僅被帶進入立約的子民中,並且被帶進了與波阿斯的聯合裡。從這個聯合裡帶來了大衛。那裡說:「耶西生大衛。」換句話說,君王被帶進來了。以利米勒的意義是「他的神是王」。他的名字是如此,可是他的生命是另一回事;他沒有讓神在他的生命中作王。若是他讓神在他的生命中作主,他會不顧饑荒而仍留在應許之地。他應該會在神面前降卑,信靠神,將自己降服在神管教的手下而得著恢復。但是他沒有讓神作他的王。他就是士師記的縮影——沒有一個人讓神作他的王。他們自己是王,他們照自己的意思行事。但是借著路得和波阿斯的聯合,就帶來了君王。讓我們記住:借著主耶穌救贖的工作,我們得以被帶進與基督的聯合裡。在我們與他的聯合裡,基督的王權才被帶進來。讓全世界認識我們的主是君王。在這個聯合裡,我們不僅享受他的所有作我們的一切,我們更要宣告他是我們的君王,並且他是全世界的王。這就是路得記。 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實在為著這卷路得記感謝你!因為它確實向我們顯明了你驚人的恩典和你救贖的偉大。主阿!我們實在承認我們好像路得一樣與你無份無關,然而在你極大的愛和憐憫中,在你主宰管治的恩典中,你把我們帶進那與你立約的關係裡。我們感謝你!你借著我們主耶穌的十架救贖了我們。我們感謝你!因為如今我們已經與你聯合。我們感謝你!因我們確實承認你是我們的君王而別無其它的王。願榮耀歸給你!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江守道《神說話了──舊約各卷精華》 路得記的主題(陳希曾) 第三篇
與基督聯合 ——路得記的主題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加五17) 「我已經與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路得記給人的感覺不只是一幅畫,也是一首詩,因為它充滿了詩的感覺;難怪十八世紀的德國文豪歌德說,這是人類語言中最美的一首詩。他這樣推崇,自然是從純文學的角度,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卻能懂得其中其中屬靈的涵意。因為我們曉得,我們原是神手中的工作,根據以弗所書二章,那工作就像一首詩一樣。當神在我們身上工作的時候,一首詩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大約30年前,一位西國弟兄Jack Miles在路得中最少的話,能夠發表最多的感覺。當然,這些感覺應該是屬靈的,是能夠把我們帶到神思想的最中心去的。 詩是非常細膩的,因此當我們讀路得記時,感覺必須非常細膩才可以。 詩的主題 ——與基督聯合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聖靈藉著詩的體裁,把如詩一般的主題襯托出來。這主題是什麼呢?「與基督聯合」。用這句話來涵蓋路得記中的一切的屬靈教訓,似乎是最恰切不過的。這是從新約中找到的一把鑰匙,似乎最能開啟路得記中一切屬靈的教訓。 在聖經裡面,「與基督聯合」是指一個怎樣的真理和經歷呢?通常講到「與基督聯合」時,有些人不免會聯想到歷史上那一般被稱為奧秘派的基督徒。其中包括蓋恩夫人、勞威廉、叨雷、慕安得列、勞倫斯等。他們在神面前都有很深的很深的基督聯合的經歷。然而由於在奧秘派中間過分強調屬靈的經歷,而忽略了聖經道理的根基,因而產生了許多不良的後遺症,使部分後人對他們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連帶地也忽略了「與基督聯合」這個榮耀的真理,但我們必須知道,「與基督聯合」乃是聖經中極重要的真理,也是一個可以實行的榮耀以經歷。讓我們來看有關的幾處聖經: 一、「與主成為一體」(林前六17) 什麼是「與基督聯合」?「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何為「一靈」?須上下文來看。16節提到「二人要成為一體」,「二人」乃是講到身體的聯結,或者說是婚姻的聯結;但是聖經接著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上文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下文說:「與主成為一靈」,這明顯地告訴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不是肉體的聯合,乃屬靈的聯合,是指在聖靈裡面的聯合。 奧秘派中有人認為,每個人不管得救與否,裡面都有一個神聖的火花,只要點燃這個火花,則人人都能與神交通,進而與神聯合。這是一個真理上很大的錯誤。事實上,只有因著基督的救贖而蒙恩得救的人,因為聖靈重生了他們,叫他們裡面的靈活過來,他們才可能與基督聯合,這點是非常很需要的。「二人要成為一體」,仍舊是兩個人;「與主成為一靈」,並非說其中一個聯合到一個地步便神化了。奧秘派中有人以為,一個屬靈到一個地步,與基督聯合到一個地步便慢慢神化了;這完全是錯誤的。讓我們記得,無論怎樣與基督聯合,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關係乃是在聖靈裡面的;聯合的時候,主是在主的層次裡,我們是在我們有層次裡。讓我們記牢:我們無論如何蒙恩,如何有份於神的性情,最終在神格裡我們永遠是沒有份的。絕沒有一個可能是叫我們這個人藉著與基督聯合而變成神的。 二、「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羅八16) 神的話是很平衡的。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命上加命,律上加律,因此我們還要再看一節經文,才會更清楚。羅馬書八章16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這就是「與基督聯合」。聖靈和我們的靈是有分別的,但我們的確是在聖靈裡與基督聯合;所以,聖靈與我們的靈同做一件事,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聖靈」,是一把非常重要的鑰匙。那些沒有信主的人,聖靈沒有住在他裡面,因此他們是不可能與基督聯合,或是與神交通的。聖經所告訴我們的,乃是只有在聖靈裡面才能夠與基督聯合,完全不同於奧秘派中間一些錯誤的領會。 三、「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約一四13) 約翰一書四章13節:「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神為什麼把聖靈賜給我們呢?下文說:「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這節經文簡單地說,就是「與神同住」。這乃是聖經的思想。怎能與神同住呢?約翰福音講到「與基督聯合」,約翰一書講到「與神同住」;「與神同住」就是「與基督聯合」,因為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這兩方面加在一起才叫做「聯合」。所以,神若沒有將聖靈賜給我們,我們就不可能知道什麼叫與神同住。 以上三節經文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與主聯合的就是與基督成為一靈,神的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並且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 關於兩個介係詞 保羅是非常著重講「與基督聯合」的,為此他常用一些字來做解釋。無論中文或希臘文,介係詞是常被使用的詞性,它的功能乃是聯結兩件事。這裡,我們需要明白保羅所用的兩個介係詞:「in」和「with」,即「在……裡面」和「一同」。 一、「在……裡面」(英文作“in”) 「in」,中文譯作「在……裡面」。在保羅的書信裡,他很注意這個字,藉此要把「與基督聯合」的意思表達出來。 1.「在基督裡」(林後五:17) 保羅常常使用一個詞,就是「在基督裡」,英文即「in Christ」;這詞在新約裡一共出現了164次。所以,這不是一個普通的詞。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保羅使用這個詞,說出在基督教裡即表示與基督聯合,怎樣與基督聯合呢?有一位著名的聖經學者司可福,在聖經上曾給神的兒女許多幫助。有一次,當他讀到這類的詞時,他說:「一旦當我們發現『在基督裡』這句話的意義時,我們立刻就會明白,在基督徒的生活和生命的過程裡,原來還隱藏著如許的豐富未被挖掘。這似乎為我們打開了一個世界,並且這個世界好像帶著所有的奧秘,也帶給我們一切的盼望。」換言之,如果我們要真正明白基督徒的生活到底如何,那麼有一個秘訣,就是:「在基督裡」。這似乎是一句十分平常的話,但實際在它的背後,不蘊蓄了多少屬靈的豐富。這句話說出了基督徒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與基督聯合。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節:「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為什麼這裡提到「在基督裡」?其上、下文提示我們,在神的眼中,只有兩個人:一個是首先的亞當,一個是末後的亞當。那麼,我們這些人不是在亞當裡,就是在基督裡。亞當是舊人類的元首。「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因為這人是在基督裡的,基督乃是新造的元首,因此神就把我們統統包括在亞當裡一樣。在亞當裡的眾人,都有一個結局——死;但在基督裡的眾人,卻都要復活。所以,「在基督裡」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詞。當我們得救的時候,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裡,所以我們是在祂裡面;換言之,你就與祂聯合。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要本乎神」。今天我們是怎麼在基督裡的呢?從我們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刹那開始,神就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耶穌裡了。這就是與基督聯合。 也許讀者們會以為,上面這些話仍然太抽象了,實在不容易明白。到底什麼叫做「在基督裡」?其實,這正是路得記要為我們描繪的一幅圖畫。本來,我們這些人就像路得是在摩押地的,在摩押地就不在迦南地;迦南預表基督,在摩押地即預表我們原來是在基督之外,與基督無關的。但是,後來拿俄米帶著路得回到伯利恒,來到了迦南美地;聖經特別告訴我們,路得來到了波阿斯的那塊田。後來,當波阿斯遇見路得時,他說你不要離開這裡,意即這裡是妳應該停留的地方。因此,我們看見路得不但來到了迦南地,同時她還要經歷波阿斯田裡的豐富,並且凡波阿斯的豐富都成了她的。當我們蒙恩得救以後,神就把我們放在基督裡,因而所有基督裡的豐富都成了我們的。在基督裡,就像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裡,這是與基督聯合的第一面。 2.「基督在我裡面」(加二20)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加二20)試問,當路得在那裡領受波阿斯的一切豐富時,她能因拾取一點麥穗,得到一些恩典,就說這田是她的嗎?不能。後來,路得嫁給了波阿斯,波阿斯的一切就變成了路得的一切。現在我們可以說,波阿斯的那塊田在路得裡面了,這就是基督在我們裡面的意思。在路得記之前的幾卷書,從創世記到士師記就告訴我們,神起頭如何將那塊地應許給亞伯拉罕,後來以色列人果真進了迦南,把麥子變成餅,葡萄變成酒;但曾幾何時,當他們正要把收成的物送到口裡時,孰料居然來了一大班叫米甸人的,他們帶著妻兒、帳棚和鍋碗瓢盆,共十三萬五千人,密密麻麻的就像蝗蟲一樣,一眨眼的功夫便掃盡了以色列人所有的土產。現在,以色列人雖然是在迦南地裡,但是迦南地卻不在他們的裡面。這是士師記的光景,也很像今天許多基督徒的光景。 一面我們是在基督裡,但為什麼我們的光景仍舊是貧窮的呢?今天,我們都好像手上拿著一個金飯碗討飯一樣,明明腳踩在基督豐富肥沃的土地上,但仍然極為窮乏。路得記第一、二章告訴我們「路得在迦南裡」,第三、四章則告訴我們「迦南在路得裡」。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用另外一個比方來說明:記得以色列人剛剛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是多麼興奮呀!因為神為他們做了何等大的事。然而,當他們慢慢經過曠野,行走在大而可畏曠野時,漸漸試探就來了,於是他們慢慢地腳軟,最後竟至埋怨起來;當他們在那裡的埋怨的時候,不禁便回想起埃及的黃瓜和韮菜。各位讀者,以色列人的腳蹤在曠野,算是已經完全地離開了埃及;但埃及並沒有離開他,他走的時候仍舊是帶著埃及走的。一個腳踩在迦南地的人,雖然所有的豐富都在這裡,但所以依舊貧窮,乃是因為他還沒有享受迦南的土產!等他們得到了迦南的好處,這時他們不只是在迦南裡面,而且迦南也在他們裡面。今天我們這些人雖然都在基督裡,但何時才能經歷在基督裡的一切豐富呢?何時才能與基督完全的聯結呢?今天我們仍舊貧窮、可憐、瞎眼,因為我們尚未受到迦南完全的好處,那好處都被仇敵拿走了。 當保羅講到「在……裡面」的時候,他不只說到在基督裡面;更要緊的是。他也告訴我們基督在我們裡面。前者是路得記一章、二章的大綱,後者則是三、四章的重點。路得記的這幅圖畫,似乎完全把「與基督聯合」這個極榮耀的真理向我們解明瞭。 3.客觀的地位與主觀的經歷 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裡面活著」。「基督在我裡面」,英文即「Christ in me」。歌羅西書一章27節:「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富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哥林多後書十三章5節:「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那耶穌基督在你們裡面嗎?」 什麼是「基督在我裡面」?就是指著基督做我們的生命來說的,乃指著主觀的經歷;而「我要基督裡面」,則是指我們的地位。所以,「與基督聯合」有地位的一面,也有經歷的一面。就著地位來說,我們一得救、一相信基督耶穌做我們的救主,主就把我們放在基督裡了;這是我們的地位,是永遠不能搖動的,因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正如摩押女子路得一樣,被帶到波阿斯的那塊田裡,完全是恩典,是恩典的榮耀所成功的。所以親愛的讀者,我們得在基督裡是本乎神,是神把我們放基督裡面的,這是指客觀的地位的一面。而在主觀的經歷方面,我們才能真正經歷什麼叫做「與基督聯合」。用路得記來解釋的話,就是我們在第四章所看到的,當路得與與波阿斯聯結成為他的妻子時,那麼整個波阿斯的那塊田,才可說是路得的了。 親愛的讀者,你知道主要把我們救到怎樣的地步嗎?不僅是把我們帶到波阿斯的那一塊田裡,享受一切恩典的豐富,並且還要與基督人完全的聯結,讓祂在我們裡面做我們的生命,做我們的聖潔,做我們的能力。因著祂是我們的生命、聖潔、能力,是我們的一切的緣故,我們現在不僅只是在田裡面拾取一點「波阿斯留下的麥穗」而已,而是每一根麥穗都成了我們的。誠若在基督裡,祂一切的豐富都是我們的。然而,我們如何經歷或者享用那個豐富呢?感謝主,因為基督做了我們的生命。「基督在我裡面」和「人在基督裡面」,這兩個加在一起,就是經歷和真理的結合,是我們屬靈的生活和屬靈地位的結合。 在與基督聯合的事上,一面我們有地位,另一面我們有經歷。因著我們在基督裡的緣故,凡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都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因著我們在基督裡的緣故,所不基督的歷史就成為我們的歷史。這怎麼說呢?假設今天有一個懷有雙胞胎的母親,很不幸地遇到了車禍,結果造成一死三命的慘劇。怎說有三條命呢?原來當母親過去的時候,雙胞胎也就隨之過去。所以,我們怎麼可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明明是兩千年以前的事。原來,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裡,就好像那雙胞胎在母親裡面一樣,當那日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在裡面。你在那裡,保羅在那裡,彼得也在那裡,那次的死不是一死三條命,乃是萬條的命。所以,保羅才說:「我已經於基督同釘十字架」。 與基督同死這件事,是講到我們的歷史。我們生是生在今天,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已在那裡了。這是「在基督裡」的真理告訴我們的。這個真理就告訴我們許多事,從前的故事,我們還沒有生下來以前的故事。不只如此,並且感謝主,「基督在我們裡面」!祂做了我們的生命,做了我們的經歷,因此我們就得以支取凡祂所有的一切屬靈的豐富。 二、「與……同」(英文作“with”) 「with」,中文譯作:「與……同」。這是保羅所用的第二個介係詞。正是因為「在基督裡」和「基督在我們裡面」,所以才有「與……同」,為叫我們更清楚認識「與基督聯合」。 論到與基督聯合,「與……同」這詞共出現七次。加拉太書第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歌羅西書第二章13節:「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體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復活過來」;以弗所書第二章6節:「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羅馬書八章17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與基督一同受苦,和祂一同得榮耀;親愛的讀者,這些話一面指著我們的地位和經歷,另一面也指著我們的現在和將來。因著與基督聯合的緣故,基督的歷史便成了我們的歷史。因為在基督裡,當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在那裡,並且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並且與祂一同坐在天上。雖然我們還沒有生下來,但我們知道這是我們的地位。不只如此,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也是我們今日的地位。一切的灰塵與難處,今天都在我們的腳底下,因為主已把那屬天的地位給了我們。同時,我們要和祂同做後嗣,意即要和祂一同承受產業;凡所有神給基督的產業,都要成為我們的產業。這正是路得的故事,凡波阿斯的都要成為路得的。 此外,如果和衪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這是指十字架的雕刻。因著與基督的聯合,所以我們能交通於基督的苦難。受苦的目的,是為著與基督一同得榮耀。這同得的榮耀有兩面:一面是指今天,另一面是指著將來。和主同坐在天上、同做後嗣、同受苦、同得榮耀,是我們今天的經歷;不只如此,因著聯合的緣故,過去基督的歷史如何成了我們的歷史,同樣的現在或將來,基督的前途就是我們的前途,基督的命運就是我們的命運。何謂「與基督聯合」?就是基督的歷史成為我們的歷史,基督的經歷成為我們的命運。同一個前途,同一個命運。 你記得嗎?當主耶穌預言祂要上耶路撒冷受許多的苦,並被棄絕、殺害,且第三日要復活時,隨著就是呼召祂的門徒:「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祂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作主的門徒就是先生經過什麼,我們也要經過什麼。先生的歷史是我們的歷史,先生的榮耀是我們的榮耀,先生的命運是我們的命運。這樣我們就能從保羅的書信裡面,藉著這兩個介係詞,清楚地認識何謂「與基督聯合」。 葡萄樹與枝子的聯合 ——約翰福音的啟示 當第一世紀末了的時候,在教會中產生了一些難處,福音開始被人誤會,人們對於基督的認識逐漸模糊,真理開始混亂。當此時,神於是呼召約翰起來做補網工作。約翰非常擅於補網,當初主呼召喚和的時候,他正好在那裡補網。彼得是一個撒網的人,起初是彼得一把撒下福音之網的,而今這網出現了破綻,於是約翰開始要將這些破網補起來。那麼,當他在那裡補網的時候,關於「與基督聯合」這榮耀的真理,他就從聖靈得到啟示,叫我們能夠看得更清楚。約翰福音十章告訴我們,主耶穌是真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我們要住在主裡面,我們也住在祂裡面。各位讀者,這兩處經文明顯地講到「與基督聯合」,並且約翰更進一步地藉著葡萄樹的故事,來闡明這個真理。 一、「住」——兩個人格的聯合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約十五4,按原文「常」字應作「住」)。這節經文比「在基督裡」和「基督在我們裡面」更多了一點:「住」。這是約翰所補上的。為什麼說「住」呢?一個沒有人格的東西,如凳子,你只能說它在屋子裡,而不能說它住在屋子裡;當說到住在屋子裡時,即表示這住者是有人格的。所以,基督住在我們裡面和我們住在基督裡面,乃說到這是兩個人格住在一起的。這裡的聯合是指兩個人格的聯合。即是兩個人的聯合。難道從此我們就失去了個人的人格,我們這個人就不存在了?或者甚至有人以為就此神化了?不是的,約翰書信和約翰福音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與基督聯合」雖是指著兩個人格(personality)的聯合,但是我們仍舊有我們的人格,有我們的愛恨;唯因著我們是在聖靈裡與基督聯合的緣故,因此我們的思想、感情和意志就受聖靈絕對的管理;而聖靈也在那裡變化我們,藉著十字架在那裡雕刻我們,結果使我們能以基督的心為心,能揀選主所揀選的,並且能愛主所愛,愛人,恨主所恨,恨罪。這是聖經所說的「與基督聯合」——我們仍舊是我們,但我們要漸漸被模成神的兒子的形象,我們裡面的愛恨都要漸漸被煉淨。 二、聯合的生命表現 因著與基督聯合的緣故,我們的情感能發表基督的情感,我們的愛能發表基督的愛。當傳福音的時候,我們能把十字架的愛活畫在人面前,叫人不能不改悔在主面前;當這樣與基督聯合的時候,人們自然地就能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的榮美,我們一舉一動就能把基督的愛彰顯出來,我們謙卑,我們溫柔是像基督一樣溫柔,這是與基督聯合的生命的表現。綜合以上,我們才明白「在基督裡」、「基督在我們裡面」,「路得記在迦南地」、「迦南地在路得裡面」,有一個目的就是:今天人家怎樣地形容波阿斯這位大財主,人家也要以同樣的形容詞來形容路得;亦即人怎樣形容我們的主,人也怎樣的形容我們。這是神帶領路得的目的,也是神今天帶領我們的目的。 所以親愛的讀者,我們如今明白「與基督聯合」乃是揀選基督所揀選的,以基督的前途做我們的前途,愛慕基督所愛慕的,恨惡基督所恨惡的。因著人們會對我們的主喊「除掉它」!「釘祂十字架」!所以,今天我們也不巴望從別人身上得到歡迎。因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學生和先生是一個前途的,所以我們這些做學生的既與基督聯合,那麼就接受了祂的歷史做我們的歷史;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這十字架的救恩我們已經完全地接受過來,從此開始了我們的經歷;無論是艱難或是痛苦,或是南風,或是北風,因著祂的愛如此深刻地激勵著我們,因此我們就甘心情願地一路來跟隨祂。因為我們確知,今天我們若與祂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 陳希曾《與基督聯合──路得記剪影》 路得記的鑰字(陳希曾) 第四篇
「捨不得」 ——路得記的鑰字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得一14)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要捨不得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得二8,另譯)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捨不得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得二21,另譯)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彼此捨不得,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和小麥。」(得二23,另譯) 整卷路得記所向我們啟示的,確是「與基督聯合」。在第一章的時候,就有一段非常悲慘的記載,令我們有一種極為沉重的感覺。以利米勒當初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的時候,原是滿滿的出去;換言之,當迦南地遭遇饑荒時,以利米勒他們因為缺乏才離開迦南的。在猶太人的姓氏中,凡名字後面有米勒之字母的,大約表示這人極可能是出自一個尊貴的家庭。我們相信,以利米勒應是來自一個這樣的家庭,同時他在當中也必定有很高的知名度,所以當拿俄米回到伯利恒時,會令合城的人都驚動起來。「驚動」,原文的意思是騷動。整座城都騷動了起來,如蒼蠅飛過一樣!想想看,如果拿俄米從前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是一個不為人知的貧窮人,合城怎麼可能會震動呢?因此我們可以判斷,拿俄米和以利米勒必是出自當時的一個尊貴富有的家庭;他們有很好的身世、很好的地位以及很好的名聲。 「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得一14) 非常稀奇!迦南地是流奶與蜜之地,怎麼可能會鬧饑荒呢?這是一件十分令人想不透的事。那時,一些住在迦南地的人為了逃避饑荒,結果就離開家鄉來到外邦。以利米勒這家人因而來到了摩押地;但是不多久,以利米勒卻死了,剩下拿俄米和兩個兒子。後來,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是俄珥巴,一個是路得。他們在此住了約有十年,瑪倫和基連也都死了,最後剩下三個失去依靠的寡婦。後來,他們聽說神已經眷顧了自己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於是拿俄米便思回故土,帶著兩個兒媳踏上返鄉之路。在歸程中,發生了一段感人的故事。兩個媳婦跟著婆婆走了一段路之後,婆婆卻力勸她們回去。拿俄米何以如此相勸呢?因為她何等顧念她們的前途。如果瑪倫和基連仍然活著,她們的確有理由和他們同回迦南;然而如今她們成了寡婦,失去了所有的依靠;何況她們生於摩押,長於摩押,因此她們一生的前途當是在摩押地的。這是拿俄米的考慮。 從路得記第二章我們知道,路得其實是有父母的人,她並不是一個孤兒非得和婆婆相依為命不可,但是她卻願意離開父母和本地,與拿俄米同行。一面來說,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另一面似乎在迦南地有一股莫名的強力吸引,不僅僅拿俄米吸引她,實在說來,拿俄米裡面的神更深深地吸引她。當然,她是從公婆那裡得著了有關宇宙獨一真神的知識,後來事實證明,她深處的亮光也許遠勝過她公公以利米勒所看見,也許正為此緣故,她寧可撇下自己的父母,背井離鄉地來到這個人地生疏的地方。對一個女子來說,這代價不可謂不大。我們相信,拿俄米深知個中的道理,並且懂得路得的心情,所以她力勸路得回去;如果路得自願跟著她,那麼她所揀選的乃是一條死路,根本是沒有任何前途可言的。拿俄米力勸她的兩個兒媳,最後兩個兒媳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卻無論如何也捨不得拿俄米。 一、拿俄米——代表神的旨意 拿俄米為著兒媳的前途,頻催她們回去,但是路得捨不得,因而她對婆婆道出了一則非常美麗的願辭,這則願辭根據原文是一首不折不扣的詩,記載在路得記第一章16-17節。這段聖經不只是一個媳婦對婆婆所說的一段至性感人的話,並且深具屬靈的意義,我們需要以細膩的感覺來體會。 在此,拿俄米具有非常重要的代表性。我們知道這時路得和拿俄米,乃是一個在苦難裡的路得和一個在苦難裡的拿俄米。可記得回到伯利恒後,拿俄米對合城之人所說的話嗎?「耶和華降禍於我,全能者使人受苦」。「耶和華降禍於我」,就是耶和華把我降低了。本來拿俄米是高高在上的,現在神把她降低了,並且全能者使她受苦。各位讀者,這短短的一句話,道盡了拿俄米整個酸楚的經歷。從拿俄米的角度來看,她似乎能解釋這個遭遇,心中應該明白她何以受這麼多苦,她知道這是耶和華降低她,全能者神的手極沉重地落在她身上。神的手臨到拿俄米身上,叫她經歷不只一個死,乃是三個死,死亡加上死亡,再加上死亡。各位讀者,拿俄米所遭逢的打擊是何等的不堪啊!她也許會說,這些都是因為我得罪了主,離開了神的旨意,所以現在神藉著這樣的環境,要降低人、對付我;她歎著說:「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 是的,拿俄米能夠解釋她的這段經歷,但是對路得來說,她如何解釋自己的遭遇呢?我們知道,瑪倫娶路得是錯的,因為他娶了一個外邦的女子;但是,路得嫁給瑪倫卻沒有錯。因著這個婚姻的聯結,使路得從一個拜偶像的環境,進入一個信神的家庭,於是她認識了這位元創造宇宙萬有的真神;這個婚姻對路得說來,實在是美好的。然而好景不常,不只公公死了,後來她的丈夫、俄珥巴的丈夫也都死了,卻留下三個寡婦。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她如何解釋神在她身上的帶領呢?這樣的經歷拿俄米懂得,但路得卻不可能懂,因為她沒有錯。難道是路得替拿俄米受苦?當然不是。各位讀者,你知道拿俄米這三個字,對於路得是有特別意義的。她不僅接受拿俄米是她的婆婆,並且她也接受了拿俄米的神,這時拿俄米對她來說,是代表神的旨意。 二、「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得一20) 關於路得這美麗的願辭,坎伯摩根(G.C.MORGAN)說得好,它就等於是我們對於神的旨意所許下的願。因此這段願辭,聖靈用詩的體裁來發表它! 在此,拿俄米代表神的旨意;而拿俄米的名字是什麼意思呢?按希伯來語,拿俄米是「甜」的意思。各位讀者,當神的旨意名叫「甜」的時候,那麼不僅路得得跟隨她,連俄珥巴也要跟隨她,許多人都要跟隨她。但是問題在此,拿俄米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得一20),瑪拉是「苦」的意思。當神的旨意名叫「苦」的時候,我們還要不要跟隨主?還肯不肯撇下一切來跟隨祂?還願不願在神旨意的面前許下這樣的願?感謝主,當路得定意要跟隨拿俄米時,拿俄米的名字不叫拿俄米,是叫瑪拉。結果,俄珥巴放聲大哭後離去,但是路得卻捨不得拿俄米。 我們今天所以不明白神的旨意,最大的一個問題是:我們愛不愛神的旨意?我們若愛神的旨意,那麼就必會明白神的旨意。如果神的旨意是甜的,任誰都要來跟隨。假若神的旨意是讓我們的羊圈有羊,葡萄樹發旺,無花果也結果,當這樣一帆風順的時候,我們當然愛神的旨意。但是,如果葡萄樹不結果,無花果樹也不發旺,圈中絕了羊的時候,我們還能不能因著耶和華而歡欣?唯在此時,我們最能認識路得是個怎樣的人。路得在此代表我們,拿俄體表神的旨意;在類似艱難的情形底下,我們還能不能跟隨神的旨意? 我們知道,很多年輕的弟兄姐妹在快要步上紅地毯的另一端之前,才到神的面前尋求明白祂的旨意。為什麼呢?難道他們真愛神的旨意嗎?真的只要是神的旨意都願意跟隨嗎?也許是因為聽了許多家庭不和的故事,就求神能給他一個伴侶,是不會叫他背十字架的。他是為此在那裡尋求神的旨意。各位讀者,我們若是如此來尋求神的旨意,你想我們會明白神的旨意嗎?許多時候與其說愛神的旨意,不如說愛我們自己。親愛的讀者,如果我們所願的是我們的幸福,所要的是我們的亨通,所關心的是我們的前途;這樣我們怎麼可能與基督聯合呢? 三、與基督聯合的步驟——四個「捨不得」 路得的詩告訴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第一步就是:捨不得。一章14節的「捨不得」,在原文是「粘住」、「膠在一起」的意思,是連在一起分不開的意思。創世記第二章24節:「因此,二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裡的「聯合」和「捨不得」是相同一個字。聖靈使用這個字告訴我們,路得和拿俄米的那個捨不得,是緊緊的連結,好像亞當和夏娃那個婚姻的聯合,也就是保羅所說的基督和教會的聯合。在路得記裡,一共用了四個「捨不得」。 1.第一個「捨不得」:關於神的旨意 整卷路得記的主題即是「與基督聯合」,第一章就藉著路得記的願辭和她怎樣捨不得離開拿俄米告訴我們,原來與基督聯合的第一步,就是與神的旨意聯合。如果我們不明白什麼叫做與基督聯合的第一步就是與神的旨意聯合,我們就沒有辦法經歷與基督聯合。 因著路得捨不得離開拿俄米,於是路得就有了一個願辭:一章16-17節。這段願辭的原文就是一首詩。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16節);意即你的前途就是我的前途,這就是與神的旨意聯合。「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16節);神的旨意是要有落腳的地方,今天神的旨意在地上有否落腳之地呢?莫怪主要我們這樣禱告:「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五10)。今天,神的旨意要在地上住宿,我們是否願意在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呢?「你的國就是我的國」(16節),按原文:「你的民就是我的民」,拿俄米的民就是路得的民!路得從來沒有見過在迦南的以色列百姓,她和他們生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裡,接受兩種不同文化的薰陶,她怎麼可能愛這些百姓呢?但以色列的百姓是拿俄米所愛的,因此路得就願愛拿俄米所愛的,亦即她能愛慕神的旨意所愛慕的。不僅你的百姓是我的百姓,並且「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節)。「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17節);我們知道因著神的旨意,主耶穌必需被釘在十字架上,祂是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們也在那裡死,為此我們要背起我們的十字架來跟隨他。然後「也葬在那裡」(17節),因為我們不只與主一同死,也與祂同埋葬,且與祂一同復活。末了,路得還說了一句話,「除非我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17節)雖然路得不能夠與拿俄米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卻切盼能夠與也她同年同月同日死。這個禱告豈不也當是我們的禱告?豈不應是我們向著神的旨意的禱告?親愛的讀者,路得和拿俄米——神的旨意,是如何地分不開;今天,我們與神的旨意也當如此地分不開。 2.第二個「捨不得」:住在主裡面 路得記第二章8節:「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的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不要往別人田裡」,譯成新約的話,就是「不要愛世界」。下面說:「也不要離開這裡」,原文就是「要粘在這裡」,和路得捨不得拿俄米的「捨不得」是同一個字,意即「你要捨不得離開這裡」;譯成新約的話,就是主耶穌所說的:「你要住在主裡面」。這是與基督聯合的第二步。 當我們住在主裡面的時候,似乎有一種強力無比的膠,把我們和基督粘在一起,使基督成了我們的世界。當我們心中有基督的世界時,自然就不再愛屬地的世界了。各位讀者,不是世界不可愛,乃是主比世界更可愛。這世界有極強的吸力像膠一樣,稍不謹慎我們就被粘住了。譬如,今天我們何等容易被世界的時髦與流行粘住,我們的穿著打扮和行動,就像在世界的樣子;又如世界對人的吸引力,許多人一旦被粘住,一坐就是坐幾個小時看個不停。讓我們記得,這世界確有許多引人之處,但有主的話說:「住在主裡面」,誠如波阿斯對路得所說的。這是路得記第二次得提到那個聯合。「與基督聯合」就是我們住在主裡面。如果我們住在主裡面,就能不愛這個世界。 3.第三與第四個「捨不得」:關於神的兒女 (1)跟隨羊群的腳蹤 路得記二章21節:「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這裡「緊隨」和一章14節的「捨不得」也是相同的一個字。所以「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意即「你要捨不得我的僕人」。23節說:「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按原文,「常在一處」是彼此捨不得的意思,意即「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彼此捨不得」,亦即他們彼此粘在一起。各位讀者,這個字再次叫我們想起,基督和教會之間那個聯合的關係。 前面提到,住在波阿斯那塊田裡就是指著住在基督裡;不單如此,而且還要緊緊跟隨他的僕人和使女。感謝主,在這個麥田裡面,有許許多多基督的僕人和使女;換言之,基督有一個身體,我們都是這身體的中的肢體,我們有許多的弟兄姐妹,就像波阿斯的那些僕人和使女們;當我們與主聯合的時候,我們也捨不得我們的弟兄姐妹。 有時,弟兄姐妹會叫我們為難,使我們心緒翻騰;但是因著主愛他們的緣故,所以我們也愛主所愛的。一面我們住在基督裡面,另一方面我們則離不開弟兄姐妹。沒有主,我們不能過日子,沒有弟兄姐妹,我們也不能過日子;我們應當和他們一起追求,彼此勉勵,清心愛主。若此這般地來跟隨僕人或者使女,會有什麼結果呢?你知道,他們手中有許多的麥穗,因著你捨不得和跟隨的緣故,就從他們手裡接過了許多豐富,因此我們的豐富就逐漸增加了。所以為什麼聖經說「不可停止聚會」(來十24)?乃因祂要藉著弟兄姐妹在聚會中把豐富分給我們,叫我們能跟隨羊群的腳蹤行,使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在基督裡合而為一 其次,捨不得弟兄姐妹,以新約的話來解釋,就是合而為一的意思。讀者們是否記得主耶穌臨上十字架前的禱告?祂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禰差了我來。禰所賜給我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十七20-22)主在這裡告訴我們,神兒女之間的合一乃是因著我們在基督裡面,是像父和子之間的合一。「我在他們裡面,禰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的合而為一」(23節)。前面經文是說「他們在我裡面」,這裡說「我在他們裡面」,意即基督在我們裡面做了我們的生命,讓我們能夠彼此連屬。親愛的的讀者,我們如何與基督不能分開,我們與神的兒女也不能分開。 (3)三而合一的聯合 父與子之間的聯合是怎樣的聯合呢?我們的神明明包含了父、子、聖靈三個位格,但卻是一位神,這真是非常奇妙的聯合。也許我們從祂的創造裡面,可以借到一個例子來幫助我們想像。原來,神所創造的每一個原子,都像一個太陽系,原子核就是它的太陽。這小小的太陽裡含有兩種粒子,一種是質子,另一種是中子。近代物理有一個非常有趣的驚人發現,就是在每一個中子或質子裡面,都含有三個叫「誇克」的東西。最不可思議的是:科學家可以間接證明,確有三個誇克躲在中子或質子裡;但是不管怎麼實驗,就是不能把其中任何一個誇克取出來,千呼萬喚就是不肯出來。我們知道一旦取出來,我們就可以斬釘截鐵地就:「有三個!」但是現在無法取出,所以我們只能說它是三而一;它是一,又是三。這誇克為什麼取不出來呢?原來,它們是被一堆像漿糊一樣的膠粘在一起了。神是三而一的神:父、子、聖靈,你不能將其一一拿開變成三位神。神藉著祂的創造,幫助我們想像,父、子、靈這三而一、一而三的聯合是個何等的聯合,並且是這樣完全地粘在一起。今天,神的兒女聚在一起,那彼此相愛、相屬合一的情形,應該就像父子之間彼此相屬,彼此相聯,而且合一的光景。 親愛的讀者,讓我們明瞭,聖經裡面所說的合一是不能人工製造的,也不能像一個運動由誰來發起;這個合一乃是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結果。所以,在約翰福音十七章裡兩次講到合一,前面是說到合而為一,主說是「他們在我裡面」,即基督在我們裡面;唯有如此與主聯合的生活,才能叫我們彼此相屬,叫我們在地上捨不得我們的弟兄和姐妹。 路得的願辭 這一首用詩的體裁所譜出的美麗願辭,提示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像一幅畫,也像一首詩。基督徒的生活所以像詩,乃是因為基督徒的生活是與基督聯合的生活。我們都知道,路得的願辭是路得記中最美麗的一部份;也有人告訴我們,恐怕路得的願辭是人類所能找到的文獻中,最美麗的一部份;也有人告訴我們,恐怕路得的願辭是人類所能找到的文獻中,最美麗的一則。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人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二16-17)當路得訴說她這段心頭的願望之前,聖經說「路得捨不得拿俄米」。我們說過,「捨不得的原文就是聯合的意思。這個「聯合」的亮光,到了新約,有一天被保羅看到了,他說:「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2)因此我們看見這是指著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而路得的詩便告訴我們這個聯合的定義。 從路得的這一首詩裡我們發現,路得接受了拿俄米的歷史作她自己的歷史。從這裡出發,她要以拿俄米的經歷為她的經歷,以拿俄米的前途為她的前途;這便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路得與拿俄米聯合。這正好說出我們與基督聯合的故事。我們怎樣與基督聯合呢?從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的歷史做我們歷史的開始。一千九百多年前,主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被掛在十字架上,這是一件千真萬確的事實,並且是有史以來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一頁。因為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為我們做成的一切,我們相信祂是我們的救主,這樣我們的歷史就開始了。誠如保羅所告訴我們的,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且一同活過來,一同升天,與祂一同坐在天上。 不只如此,今天我們也揀選基督的經歷做我們的經歷。如聖經所說,我們要與基督同作後嗣,今天雖然與祂一同受苦,有一天必要和祂一同得榮耀。我們的主當初如何以過苦難達到榮耀,如何經過卑微而至升高,今天我們也是一樣,因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揀選基督的路就是揀選了基督的經歷,難怪主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不只如此,因著我們的主已經得著榮耀,所以我們整個的前途也是榮耀的。無論過去、現在或將來,凡愛主願意跟隨祂的人,他們的歷史或命運、或經歷、或前途,都是與基督與共的,這是要與基督聯合。 基督的願辭 約翰福音十七章記載了主耶穌最後一個禱告,那是祂上十字架前臨別的禱告。24節主說:「父啊,我要那裡,願禰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要那裡……。」聖經使者Westcott告訴我們,這裡的「願」字,原文是「我願」。「我願」在主說過的話中只出現過一次,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然後祂就上了十字架。我們的主有一個願望,是祂心頭的願望,就是要我們這些跟隨主的人,能夠與祂有完全的聯合;這也是祂臨行前,在父面前最後的一個心願。 我們回頭來看路得的願辭。她說:「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各位讀者,路得的禱告正好答應了主的禱告,她的願辭正如同主所願的;它之所以美麗,乃在於它發表了所有愛主跟隨主的人,在主面前的一個心願。 主說:「我在那裡,願禰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路得說:「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主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路得說:「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主說:「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路得說:「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現在我們明白,路得的願辭所以是詩,乃因那個願望正是我們的主在地上最後的願望。 親愛的讀者,我們跟隨主也許已有一段不算短的日子了,但我們是否知道主心頭的那一個願望,乃是叫我們與基督有完全的聯合呢?路得記為著今天並且是為著我們的一本書。當我們有機會回頭再讀路得記的時候,但願我們確能進入路得記的屬靈精髓裡面,真正地看見與基督聯合的生活是如何地亦詩亦畫。 ── 陳希曾《與基督聯合──路得記剪影》 路得記精華(漆立平) 《路得記》 壹、《路得記》書名的由來與意義
「路得」就是《路得記》中的主角,她是大衛王的曾祖
母。她本是一個摩押女子,她怎麼會進入大衛王族的家譜, 甚至列入基督的家譜,實在是很傳奇的。《路得記》就是將這一個傳奇的故事揭開的書。雖然篇幅不長,卻是聖經中最
優美的記錄之一。並且這故事正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末段,是 以色列人的光景最黑暗的時期。 毫無疑地,路得是那黑暗時期的一個極其珍貴而明亮的 星。她雖不是士師,她卻作了比任何士師所作更大的事,對
後世產生了極偉大的影響。這卷書中所啟示的豐富,是遠超 一般讀者所能想像的。 貳、《路得記》的著作者與年代時地
《路得記》的作者,在傳統上有兩種說法:
其一、認為是撒母耳所寫的
持這種看法的人,認為這是在撒母耳奉神之命,膏了大
衛之後寫的(撒上十六章)。但是,這種說法並沒有什麼根 據,只是依據猶太人的傳統而已,許多猶太人的傳言並不可 靠。因為,在撒母耳有生的年代,他還沒有看見大衛登基作
王,並且他對大衛家並不熟悉。同時,根據《撒母耳記上》 的記載,在他膏過大衛之後,他立刻離開了耶西的家,因為 他躭心膏大衛之事,若被掃羅察覺,會遭遇殺身之禍。在他
的時代,顯然沒有任何蹟象,他會去注意路得這個女子的故 事。撒母耳會為她撰寫傳記的可能性太小。所以傳統的說 法,與舊約聖經的內證不合,不足為信。 其二、作者不詳,但認為是更後期的人寫的
持這種看法的人不少,他們認為這位著作者,不應該遲
於所羅門作王之前,否則在最後的家譜中,應該會記下「大 衛生所羅門」的話。可是這種看法,也沒有什麼根據,且不 被猶太人所接受。這種觀點是出於一種不著邊際的猜測而
已。 其三、大衛作王之後為記念他的曾祖母所寫
持這種看法的人,是根據聖經的各種內證,推斷本書乃
是大衛所寫。作此推斷的主要根據與理由有三: 第一、大衛對他曾祖母的故事,比任何外人知 道的更清楚。
在大衛受膏之前,耶西、俄備得這一家族,在以色列人
中間,並不令人注意,連撒母耳都對他們一家相當陌生,而 「波阿斯與路得的故事」,在《路得記》寫出之前,知之者 並不多。何況已經事過三、四代之久了。 第二、要為一個婦人立傳,除非知道她對後世 的影響。
在當時代,要為一個婦人立傳,乃是一件大事,有這種
認知和屬靈見識的人,除大衛外,絕無僅有。這關鍵不在別 人,而就在大衛自己身上。因為只有他才知道路得對他們一家的影響有多大,有何等的重要性,尤其是對他產生多大的
影響。因為他是感載於他會對於神存敬畏的心,會愛慕親近 神,會愛慕學習神的話語與律法,願尊從神的話語,後來蒙 神的揀選,成為以色列人的王,都是受他曾祖父和曾祖母的
教育與影響。他感載曾祖父母因對他的影響,而對以色列人 的歷史產生極重要的影響。是他要記錄這段歷史,記錄這個 重要的故事,給以色列人作記念作榜樣。所以《路得記》中
最後記錄的家譜,就到大衛為止。這就是顯明作者的內證。 第三、當時有這種文采造詣的作家,只有大衛 本人
《路得記》的寫作筆法,像是一首「田園詩歌」。當時
能寫出《路得記》的人,除了撒母耳之外,只有大衛了。因 大衛從年少時就被稱為「以色列的美歌者」。在詩篇中至少 有七十五篇以上是出自他所作,而且許多都是詩篇中最感人
的傑作。聖經學家都承認,《路得記》的文體正像是一首田 園詩歌,文情並茂,幾乎除大衛外,難以作第二人想。 為什麼大衛要寫《路得記》呢?乃是因為路得這位曾祖 母,是他在屬靈事情上的啟蒙者,自幼就將對耶和華神的認
識教導他,又帶他學習了與神的禱告與交通,將神的律法和 典章教導他,甚至以兒歌的方式教他唱詩。所以,大衛自少 年時期就能創作詩歌,在他牧羊時就自彈自唱。在他年幼年
少受到委曲時,他可能是經常在他曾祖母前,得著勸慰和鼓 勵。大衛那種愛神、愛神的國、愛神的民之情操,都可謂是得自他曾祖母的傳承。那也正是他被神所揀選,使他能服事
他那一世代神子民的基礎。 當他後來作了以色列的王,制服了四境諸邦,將以色列 建造成一個屬神的榮美國度時,他回想神對他一生的帶領,
他不能不記念他的曾祖父母對他的啟蒙、年少時對他的基礎 造就、教導、和成全的幫助。他以這一對曾祖父母為榮,以 作他們的曾孫為幸。因此作此傳記念他們。他在此傳之末,
兩次記錄他的家譜(得 4:17,18-22),都是到他為止, 正是他為此傳作者的印記或簽名。他的隱意乃是:沒有波阿 斯和路得就沒有大衛,因有波阿斯和路得才有大衛。
此書所述說故事的年代,約在以利作士師的後期年代,
約於主前 1130 年左右。而大衛寫作此書時的時候,可能在 他作以色列王十年前後,約於主前 1060 年左右,寫於耶路 撒冷宮中。 參、《路得記》的重要性
《路得記》是一卷見證子民對神和神國度信仰之重要性
的書。一個外邦的女子,因從婆婆得知並接受了神和神國度 的福音,從此她就不計一切代價堅持這個信仰。因著她要持 守這個信仰,使她作了自古以來,最明智、最蒙神記念和賜
福的揀選,她不惜離鄉背井,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去。她 所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 1:16),成了歷世歷代神子民中的名言。 路得跟隨婆婆回到以色列後,藉著拿俄米根據神律法的 引導,使她經歷到神全備的計劃與祝福。另一方面,波阿斯
是一個真正敬畏和信仰神,以誠心遵行神話語與律法的子 民,他因神律法的緣故,甘願為別人犧牲自己的人。因著信, 神為他們安排的婚姻,是一對永世記念的佳偶,甚至讓他
們都能成為大衛的先祖,在建造以色列子民的國度中有分, 且永遠列名在「基督耶穌的家譜」上。何等奇妙,又何其榮 耀。這是聖經中最溫馨甜美的故事之一。 《路得記》不僅是一卷史詩,述說了一段士師時代的歷 史故事,有實際而重要的歷史意義。它也是一卷富有屬靈啟
示與預表的書。書中的四個人物,正是神子民的四個範例。 是大衛教導以色列子民要引以為誡鑑,和要學習效法的榜 樣。 以利米勒是舊約中未得著悔改機會的浪子。 拿俄米是得著悔改機會的浪子。 路得是認真接受神福音,並持守信仰跟隨帶領的好榜 樣。 波阿斯是生活在信仰中,遵行神話語而蒙恩蒙福的神子 民。
許多喜歡用預表解經法的人,在他們研究預表解經時,
非常喜歡用這卷書作範本。他們把波阿斯與路得的關係,預 表為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又將拿俄米預表為聖靈來講解。這 雖也不失為一種可用的範例,但是這種講解,過於牽強。 路得在舊約聖經中,她是神子民中一個最完美的婦女典 範。其實,她本來只是一個非常平凡的外邦女子,但自從她
接受婆婆所傳給她的信仰之後,她就專心跟隨,願意不斷的 在婆婆傳給她神的話語上受教,在她身上有許多美德,值得 神的子民與神的兒女學習和效法,尤其是值得新約之下姊妹
們細讀的一卷書。 波阿斯的典範,在舊約經卷中,實在是神子民的最佳榜 樣,在他身上顯出許許多多神子民的美德,是大衛有意提示
以色列子民,要以色列子民學習與效法的。波阿斯的最重要 特點,就是他對神的敬重,是實實在在的實化在他的生活與 待人接物的見證上。他珍惜神賜給他的產業,遵從神的話語
與律法,以良善、公義、與恩慈對待四周的弟兄姊妹。但是 把他比作基督,卻並不合適,無形中低看了基督救恩的豐 富。波阿斯是值得神的子民和神的兒女效法的對象,基督卻
是舊約和新約中,無人可與比較的。 肆、《路得記》的主要內容
《路得記》很短,其主旨在記敘大衛的曾祖母路得與曾
祖父波阿斯姻緣的故事。全書只有四章,分別敘述這段婚姻 的故事: 一、路得的身世、背景、和她因信仰而作的 揀選(第
1 章)
以利米勒和拿俄米原是一對神的子民,他們由於以色列
境內的荒涼混亂,他們竟變賣神所賜的一切產業,帶著兩個 兒子去外邦摩押地,追求他們認為更美的好生活;並任意讓 他們的兒子娶外邦摩押的女子為妻。未料以利米勒和他兩個
兒子都客死他鄉,留下家中三個寡婦。 路得原是摩押的女子,因著嫁給離鄉去摩押討生活的以 色列丈夫,而與耶和華神的子民發生了關係,她也因此歸信
了真神。從此,她就認定了神和神的國。雖然她的丈夫死了, 她寧可守寡,甘心情願離鄉背井,不願再重回偶像之民中 去。她跟隨婆婆拿俄米歸回到「神選民之國」,她向婆婆認
定「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她隨拿俄 米回歸以色列,來到猶大地的伯利恆。 二、路得跟隨拿俄米回以色列,在波阿斯田 裏拾穗(第 2 章)
她們回到以色列正是收割大麥的時候,路得為生活的緣
故,按以色列律法的允許,來到當地的大戶波阿斯的田裏拾 穗。波阿斯正是拿俄米丈夫以利米勒的族兄。 波阿斯來到田間視察僕人割大麥的情形,看見路得,就 寬大的恩待照顧她,並囑咐僕人們要善待她。路得工作一
天,將所拾帶回家,並將所遭遇的告訴拿俄米。拿俄米要路得今後別往他人的田間去拾穗,要她就一直在波阿斯的田裏 拾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 三、拿俄米按神的律法指導路得,安排她的 婚事(第
3 章)
拿俄米有愛護媳婦的心,告訴路得,她要為路得找安身
(再嫁)之處,為路得的婚事打算。拿俄米吩咐路得,按照 以色列人律法所允許的原則,叫她行當行的事。路得就遵照 吩咐,去波阿斯在田間下榻之處藏身。波阿斯夜間醒來發現
路得,路得向他求助,果然波阿斯就允諾路得,他會按以色 列的律法和規矩,為她的婚事安排。波阿斯並且打發路得平 安回去,且以莊稼的收成厚待她們婆媳。 四、波阿斯照神的律法,甘心樂意娶路得為 妻(第
4 章)
波阿斯是一個非常信實又遵行神律法的人,為路得的婚
事,他在城門口請長老來,當眾主持公道和作見證。他尊重 另一位至親者,可有權先贖以利米勒的產業並娶路得為妻。 但那人說不便娶路得時,因而放棄贖地的權利。波阿斯就照
規矩取得贖地之權,並甘願娶路得為妻,為以利米勒有留後 的機會。 波阿斯娶路得之後,生子俄備得,使拿俄米極其歡喜快 樂,因此得著子嗣。這俄備得就是耶西的父親,大衛的祖父。耶西是大衛的父親。 伍、《路得記》的分段綱目 一、摩押女子路得因婚姻隨拿俄米回伯利恆 的背景(1
章) 1、 以利米勒帶妻子拿俄米和二兒,下摩押的背景與遭遇 (1:1-5) 2、 拿俄米打算回以色列,勸二年青兒媳回娘家改嫁 (1:6-11) 3、 路得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堅持與拿俄米同行(1:15-18) 4、 路得與拿俄米同行,回到猶大地的伯利恆(1:19-22) 二、路得在波阿斯的麥田裏拾穗,蒙波阿斯 善待(2
章) 1、 路得在波阿斯的麥田拾穗,被波阿斯視察僕人作工時 遇見(2:1-7) 2、 波阿斯稱讚路得的義行美德,要僕人善待路得的拾穗 (2:8-16) 3、 路得回家告訴拿俄米拾穗時的際遇,拿俄米要路得不 去別人田裏拾穗(2:17-23) 三、拿俄米告知路得如何求助波阿斯的遮 蓋,而蒙應允(3:1-18) 1、 拿俄米為路得找安身之處,要路得照她吩咐行,路得 聽從(3:1-5) 2、 路得在麥堆中波阿斯睡臥之處,睡在他的腳旁,請求 他的遮蓋(3:6-9) 3、 波阿斯欣然應允,告訴她會為她的婚事安排,並厚待 她們婆媳(3:10-18) 四、波阿斯照律法的義,娶路得為妻,成為 大衛之祖(4:1-22) 1、 波阿斯在城門口與族兄商談為以利米勒贖地之事,並 請長老公證(4:1-6)。 2、 另一族兄不願贖娶路得,波阿斯甘願贖地並娶路得為 妻(4:7-12)。 3、 路得為波阿斯生子,拿俄米極其喜樂,給孩子起名為
俄備得,為大衛的祖父。(4:13-17) 4、 大衛的家譜:從法勒斯至大衛。(4:18-22) ── 漆立平《聖典舊約精華》 路得記研究(巴斯德) 第二十六課 路得記 之一
題示:一口氣把路得記讀完。 這是對真正認識聖經的人最豐厚的報償之一。鮮有像它那樣蘊含著采之不盡的寶藏。你愈讀就愈覺得它是一本讀不完,也是不願意合上的書。虛心的人都會發現從本書所得到的是那樣截然不同,就更叫本書的地位特出了。至於聖經是神所啟示的證據,實在沒有比路得記展示的更有力,它叫敬虔的讀者得著的,永遠都是最新鮮,最有力的。
——皮爾遜博士 無價之寶總是埋在不顯眼之處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會發現奇葩異花,陰霾滿布的天空會突然出現彩虹,或是一個遠足的人走到山窮水盡疑無路之際,一拐彎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這就是路得記,一首奇麗無比的村景詩。 它一開頭就說:「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很明顯,本書的時代背境是在士師時候——正如我們說過,那是一個悲慘的時代,但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記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顆苦藥後的涼果,一個酷熱跋涉後的涼亭。我們不大會期望一本如此美麗可愛的路得記,竟是發生在士師的時代吧! 讀完士師記,就叫我們深信道德敗落是當代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但翻到路得記,我們看見在墨黑的天空現出了螢光,在全國衰敗淪亡之際,仍有尊貴的愛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這無疑是沙漠的玫瑰,廢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為之一清。 尤有進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這件事挑出來寫成書(可能是基於它與大衛王位的特別關係),我們就很有理由推測同類的事情必不止一兩件,其他的只不過沒有記錄吧了。就是因為這緣故,麥拉林先生說:「歷史中最黑暗的時代,實情可能不像表面看來那樣糟的。」 這本小小的傳記是以故事形式表達出來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敘述的是一個摩押的寡婦對她婆婆——一個希伯來的寡婦——赤膽忠誠的愛,與及她的報償。 這故事的真實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瑩的單純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它告訴我們一個真實發生過的事實,裡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穌基督的族譜出現過,莫理遜博士(Dr.James Morison)說得好:「本故事所牽涉到的關係十分微妙,它若有不盡不實的地方,必會立刻被發覺。因為整件事與皇室的族譜有關,書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衛王的先祖,它特別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統!大衛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個成員,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這血統還不是很遠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們不可能置之淡然的。再說,皇室內外一定常會談論,研究這個歷史事實,因此執筆編寫本書的人絕對不敢掉以輕心,寫出有違實情的記錄來,任何杜撰的事實或渲染的羅曼史,必然立刻給皇室成員或當時的群眾——大衛王的崇拜者——指出來。」 獨特的地位 聖經六十六卷中,只有兩卷是以女人的名字為題,一是路得記,一是以斯帖記。她們的對比十分強烈:路得是一個外邦女子,活在希伯來人之中,又嫁給一個希伯來人而成了大衛王的先祖;以斯帖是一個希伯來人,活在外邦人中,又嫁給一個外邦男子而成為一偉大王朝之後。路得與以斯帖都是非比尋常的女人,但路得記特出的地方,是聖經中唯一以整卷書之篇幅來記述一個女人的事。 路得記是一本愛情故事——一本描述偉大而尊貴的愛情故事,一種越過鴻溝與偏見的愛情,但它奇特的地方倒不是發生于少年男女之間的愛情,而是婆媳之間的,正如郭斯博士(Dr.Samuel Cox)說:「這是一個發生于兩個女人之間的愛情,對我們近代的人可能顯得奇怪,但它確是一個年輕的寡婦對她婆婆的愛——一種強烈而尊貴的愛!」 它另一個獨特的地方,乃是在那三個重要的人物中——拿俄米,路得,波阿斯,作者在每一個情節中,都特別指出路得過人之處,我們不要忘記,她是一個外邦人,而其他兩個(都是十分特出的)卻是希伯來人,只要想一想,在希伯來民族那種強烈的排它性中,這種寫法絕不尋常的。作者把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這個摩押女子身上,使她超越波阿斯與拿俄米,甚至超越當時之以色列女子,這並不是作者有所偏袒,實在因為路得之美德像金鋼鑽一樣,光芒四射,是掩蓋不了的,作者只是忠實地記錄下來而已。有人作了如下的評語:「本書對非希伯來人的記載,是十分公平,甚至是慷慨的,就是對其他人也如此,以利米勒離開父家,遷居外邦,路得記沒有一言半語苛責,路得的嫂嫂俄珥巴離開婆婆了,作者也沒有說不是,反倒寫出她本欲留下陪她的婆婆,直至拿俄米催她,她才離去;而對路得,作者其實沒有加上任何讚美的說話,他只是把事情的經過忠實地記錄下來。它向我們顯明真理!敬拜真神是沒有國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來自什麼國家,清潔無私的愛,永遠都會蒙神悅納。它也指出蒙揀選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權不是獨一的、專利的,它邀請列邦萬國的人都來,投在耶和華翅膀下,我們若是信靠她,本來屬於以色列人的特權,立刻就會臨到我們身上。 還有更特出的是,這個年輕的摩押女子不單嫁了個以色列的丈夫,日後更成為大衛的曾祖母(參四18~22),且在彌賽亞族譜中占一席位。在彌賽亞族譜中,一共提過四個女人的名字,另三個是他瑪,喇合,和拔示巴,這三人都叫我們想起她們不潔的行為,唯獨與她們並列的路得,卻為她們平添三分光彩。 小心研究自亞當到耶穌基督的族譜,就會發現共約六十代,而六十代中又約以十代作為一組,每一組均代表著彌賽亞來臨的一項真理,我們先看第一個十代: 亞當 塞特 以挪士 該南 瑪勒列 雅列 以諾 瑪土撒拉 拉麥 挪亞 挪亞是第十個人,撒但想從人類歷史的起點就破壞彌賽亞的希望,使亞伯被殺,它失敗了,於是又在第十代挪亞的時候,叫整個世代的人都敗壞了,但在所有人都離開神之際,有一個人卻與神同行,在那世代是一個義人(創六9),到全人類都遭受毀滅的時候,這一個人和他的家庭卻得以保存;撒但一切的能力,以致人類所有的罪惡,均不能叫神的計畫落空。我們再看第二個十代: 閃
亞法撒 沙拉 希伯 法勒 拉吳 西鹿 拿鶴 他拉 亞伯拉罕 在這裡,亞伯拉罕也是第十個人,他是選民之父,彌賽亞之族譜亦由他而起(參太一章),是神特別親密的一個朋友,領受神特別的啟示,神亦向自己發誓要賜他一個無條件的應許。我們再看第三組的十代: 以撒 雅各 猶大 法勒斯 希斯侖
亞蘭 亞米拿達 拿順 撒門 波阿斯 這裡,波阿斯也是第十個人。波阿斯又怎樣呢?這正是小小的路得記要告訴我們的(到這裡,我們豈不更看見路得記的珍貴呢?)是波阿斯把一個外邦的女子帶到大衛與彌賽亞的族系去,路得既能進入那系列,豈不也表徵地把一切的外邦人都帶進去嗎?現在外邦人與猶太人都可同沐於一個希望之下,同等候一位彌賽亞——那個外邦人之光,以色列人的榮耀的彌賽亞。不錯,路得對我們這些外邦人的意義尤其重大,她在彌賽亞的族系裡,像一顆外邦之星,焰焰生輝。 (另外三組稍遲再述。) 寫於何時? 本書發生的時間是在士師時代,但成書時期約在大衛作王的時候,這推論是根據下面的思考而成的: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一1)原文是作過去式,句之前且有一句「那日子已成過去」,不曉得中譯本為何略去。這句很明顯地指出成書時間是在士師之後,而作者是回顧過去曾發生過的事。 (2) 四章七節提到曾在士師時代流行的一些習俗,這表明到寫書的時候,該習俗已成過去(故作者用「從前」一詞),而要一習俗過去,必要相當時日才成。 (3) 第四章尾之族譜,一直記到大衛一代,然後便停住了(參四17~22),假如是在大衛之後才成書,為何要停在那裡?若是在大衛之前成書,則更無可能提及大衛這個名字。 (4) 大衛統治的時間,長得足夠叫在士師初期或中葉流行的習俗,慢慢消失(譬如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吧),我們都知道,大衛是耶西第七個兒子,又是波阿斯的曾孫,連同他登基後的日子,這就會跟路得記所發生的事相距約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左右。在另一方面說,大衛作王的日子,也不會長到忘記路得記中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細節。本書若在大衛之後才寫,就會有這個危險。 (5)大衛作王的時候,是希伯來歷史中書寫相當發達的時代。大衛本身就是一個喜歡寫詩作書的一個人,他一定會招聚不少文人墨客在左右。再說,大衛是一個對人滿懷同情與愛,他對先祖這一個摩押血統的關係必然感到興趣, (6)讀撒母耳記上二十二章三到四節,「大衛從那裡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對摩押王說,求你容我父母搬來,住在你們這裡,等我知道神要我怎樣行,大衛領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衛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裡多少日子」,由此可知大衛絕不會以這一點摩押血統為恥,且以寬懷大志而論,亦鮮有過於大衛者。 綜觀上述各點,我們相信路得記成書的時間,應該是在大衛作王的時候,且在本書中,我們也發現大衛時代的一些痕跡呢! 在我們開始下一課之前,請先參考下面全書的大綱。 路 得 記 先 苦 後 甜
的 愛 第一章 愛的決定:(路得尊貴的選擇) 路得,忠貞的媳婦—在拿俄米愁苦之際追隨她。 第二章 愛的回應:(路得謙卑的服侍) 路得,摩押的拾穗者—説明拿俄米逼切的需要。 第三章 愛的要求:(路得溫柔的求助) 路得,賢德的代求者—向正直的波阿斯求助。 第四章 愛的報償:(路得婚姻的喜樂) 路得,蒙愛的妻子—完美的祝福與喜樂。 第二十七課 路得記 之二
題示:再仔細把本書讀兩遍,按上課之大綱,找出有關事實來。 當最後一日已西沉,黑夜盡成過去; 當太陽依然埋葬,於憂邑的墳塋; 當星辰如臘炬之寂滅,海洋也不再起伏; 當風暴抖掉它的詭詐,動亂亦已遺忘; 當餘下一片唇也麻痹,最後的禱詞已止住; 愛仍坐在王座——永存不朽,在荒蕪僵涼的世界。
——埃倫 第一章 在士師秉政的時候,迦南地遭遇饑荒,連向以富庶肥沃的伯利恒也不能倖免。就在這斷糧的威脅下,原藉伯利恒的一個希伯來人,以利米勒,就帶著一家大小,他的妻子拿俄米,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逃荒至摩押,暫謀庇身。我們相信這家人是敬畏神的,為了生計而離開祖地,投奔拜偶像的摩押,下那決定必然是痛苦的。到底他們仍是去了,結果他們也錯了!離開迦南應許地,離開蒙揀選的以色列同胞,他是錯誤地離開了。以色列人都知道,饑荒臨到的唯一原因,就是因為他們離開了神,走了歪路(參利二十六章)。 他們去到摩押地,卻病倒了;為了尋找生計,連生命都喪失掉,他們指望口糧,得到的卻是墳塋。以利米勒先死去;然後兩個無父孤兒先後與摩押女子結了婚(另一件錯事——參申七3);不久,兩個兒子也就一坯黃土長埋摩押地下。留下兩個年輕的寡婦,伴著早已喪夫的婆婆拿俄米,流淚眼看流淚眼。 時光流轉,霎眼間十年就溜過了,他們聽到自己的祖家食有餘糧,就決定回去。在這段日子,她兩個媳婦對婆婆的愛日增月長,希望與她一併歸去,因為她們從拿俄米身上,找到那獨一的真神耶和華。她們婆媳之間的愛,都不是自私自利的,拿俄米不想拖累她們,就勸兩個媳婦各回本地去,俄珥巴聽從了,路得卻決定留下,為著孤苦伶仃的婆婆甘願冒任何的危險。下面一段話不單是感人肺腑,亦是鮮見之一段自剖詞:「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神重重的降罰與我。」(一16~17)。 要完全欣賞路得舍己忘我的愛,就一定要瞭解拿俄米是怎樣勸她的兒婦:「你們各人回娘家去罷,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一8~9) 請特別留意「平安」一詞,「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希伯來文menuchah不單是普通平安之意,乃具有「安全的蔭庇所」的含義,是希伯來人用來形容「夫家」的,故此這是女人的men uchah。按古代東方的觀念,未婚或失婚的女人是沒有保障的,她們唯一得到尊敬和保障的地方,就是丈夫的家中,只有在那裡她們才不會被輕視或侵害。 拿俄米有鑑於此,就催俄珥巴和路得早日回到摩押老地,另再嫁人,好得安全,敬重與尊嚴。正如拿俄米黯然地說,她已沒有兒子可以娶她們了。她們若堅持要回以色列,不單全無前途可言,連安全也會成問題。她們若留下,重新找到蔭庇是沒有問題,但回到迦南地呢,以色列的律法是不准娶外邦女子為妻。瞭解這一點,就不會苛責俄珥巴之舍婆婆而去了。 明白這一切的代價,我們才會欣賞路得愛拿俄米的榮美,為著婆婆,她願意接受一切,忍受一切! 於是拿俄米歸來了——帶著摩押的媳婦歸來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麼?」一19)到此,第一幕也就完結。 第二章 第二章掀起路得記的第二幕,這也是美得出奇的一幕。那時拿俄米陷於在陳之困,只好讓路得到田野,拾些遺下的麥穗度日;舍己忘我,任怨任勞的路得很願意為著養生之糧而幹這卑下卻是誠實的工作。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路得就是到他的田野裡拾穗子。從第二章的記載看,波阿斯實在是一個滿有同情心和男子氣慨的人,他深為路得的謙柔與美麗所吸引,而路得對她婆婆的事情,他亦早有所聞(二11),他便極力要求路得只在他的田裡拾麥穗,且給她各種方便和保護,務使她與婆婆的生計不成問題。路得第一天回到家裡,她婆婆立刻就看出是神的手在引導供應她們,路得便一直在波阿斯的田裡拾穗子,直到收割的季節過去。 第三章 這一幕出現了高潮。對現代的人看來,可能有點怪異,但在當時的風俗來說,卻是十分合情理的。那時,麥秋已過,收割亦完結了,路得與波阿斯亦不能再天天在阡陌間相見,但他們已經互生情愫,只是這個有錢的親戚還沒有採取什麼積極的行動,他們就怏怏而別。 拿俄米看出路得的心事,憂鬱漫過她柔弱的心靈,她就想辦法探知波阿斯到底有什麼打算,把事情找出個頭緒,總比呆在濃霧中更好。她的方法是十分純潔的,跟希伯來人的風俗和摩西的律法吻合;申命記說:「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申二十五5~6) 拿俄米遣路得去見波阿斯,要他為他的族兄以利米勒立嗣,這命是按著希伯來人的律法而行的,同時也好為路得尋找安身之所。我們從波阿斯莊嚴的說話(三10~13),就知道他是充份瞭解的。 我們特別留意波阿斯和路得怎樣用「親屬」這一個詞。路得說:「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波阿斯就說:「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個「親屬」,在希伯來文是goel,而希伯來人有關親屬的或遠親的律例,十分值得留意,那些律法在利未記二十五章,民數記三十五章,申命記十九和二十五章,均有詳細敘述,簡言之,作親屬的有三種義務: (1) 他的兄弟若因貧窮而變賣了田地,或賣身為奴,作親屬的要為他贖出。 (2)他的兄弟若身受人害,作親屬的要為他復仇。 (3)他的兄弟若膝下猶虛而離世,作親屬的要與他妻子同房,生子作他的後嗣。 很明顯的,這些律例的用意,無非是保存以色列人,免受減族的危險。作親屬的資格,一定是要至親,若至親不在或不肯,則由近及遠的推下去。每一個至親的都是親屬的成員,當然,最親的一個應先履行義務。 明白了希伯來人親屬的條例,才能充份瞭解第三章的背景,郭斯博士(Dr. Samuel
Cox)說得好——「一個擁有肥田千頃,錢財無數的富翁會睡在麥堆旁(第7節),這不是不可能,只是那時代距離現在太遠,以至從現在的眼光看是有點不可思議而已;無論如何,當路得輕輕爬進波阿斯的腳下,用他的外袍(中譯作[被])蓋著躺下,她只是按著當時的法律而作出合理的要求而已。」當路得說:「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波阿斯立刻明白她只是要求保護。原來按當時的風俗,在婚禮中新郎要用他的外袍蓋在新娘的頭上,表示一生一世要保護她。 這就是當時的情形:波阿斯驚醒後,發現路得躺在那裡,起初是有點愕然的,但聽到路得所說之後,他立刻瞭解到路得的情況,而且十分欣賞及同情她;我們看到十三節,波阿斯回路得的話中,看出他不但十分尊重路得,而且也表明他是一個可敬的人。現在我們就可以看出他當晚為什麼沒有答應路得所求的—— (1)他年紀比路得大許多。 (2)他不是路得的至親。 波阿斯腦中可能還有第三個問題,那就是若要履行親屬的義務,物件可能是他兄弟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雖然她既差路得來,就表明她是願意讓路得承受那權利。 波阿斯把「六簸箕大麥」給路得帶回家,就等於告訴拿俄米他是必會立刻辦妥這件事,絕不耽延。 第四章 第四章的場面至為感人,也是全書精華所在。波阿斯沒有耽延,他立刻在城門口(按當時的風俗)召集了長老,見證人,那無名的親屬起初願意負起義務,贖回以利米勒之田地,但後來知道要娶路得為妻時,他放棄了,他說「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他理由大概是鑒於基連和瑪倫娶了外邦女子而招天譴,他若重蹈覆轍,說不定就惹禍上身,他便退出了,又按當時的風俗,將鞋脫下來,交給波阿斯——這風俗是源於當時的人若承受合法的土地,就要踏足在該地上。立時,在城門口的長老和見證人就說:「我們作見證。」(四11) 對波阿斯來說,路得比千頃良田寶貝得多了,她立刻就作了波阿斯的妻子,路得也因而生了一子,就是耶西的父親,大衛王的祖父——以色列人最偉大的王的祖父。至於拿俄米的喜樂就更大了,她成了這個孫子的養母——沒有比這個嬰孩的養母更溫柔,更甜美的了。無怪乎城中的婦女對她道:「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四15) 這故事是以饑荒,死亡,哭泣開始,卻以豐足,新生,和喜樂結束。一夜雖有哭泣,早晨必有歡呼,起頭的愁雲為後來的旭日驅散,這本書提醒我們一個真理,一個古舊的真理:一個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愛,到頭來必不會落空的。 表記方面 重讀路得記,我們就會發現整個故事的發展,實在是預表著一些重要真理的。我們先看書中各人物姓名的意義。 書中出現的第一個地名是伯利恒(Bethlehem),那是「糧倉」的意思(Beyth:倉;lechem:糧,或麵包),第一個人物的名字是以利米勒(Elimelech),意思是「我的神是王」,或「我的神是我的王」(Eli:我的神;melech:王),以利米勒的妻子是拿俄米(Naomi),意思就是「甜」,或「馨香」。因著饑荒,他們就離開了伯利恒,在外邦之地謀生,他們帶著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Mahlon),意思就是「歡樂」,或是「樂歌」,另一個名叫基連(Chilion),意思就是「飾物」,或是「完美」。他們在試煉之下,就忘記了與神立約的身份,與外邦人妥協,一起活在汙流中。 在摩押地,以利米勒(我的神是我的王)死了,跟著瑪倫(樂歌)和基連(完美)也過去。拿俄米苦撐了十年,兩個寡婦回來了,這時她不再是拿俄米(甜美,馨香),她自己說:「叫我瑪拉」意思就是愁苦。 難道這還不夠清楚表明路得記是一預表嗎?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本就是神權統治的,神是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就是以利米勒——他們可以說「我的神就是我的王」,以色列人是與拿俄米——甜美,馨香與祝福——結親,他們的後裔就是瑪倫和基連——樂歌與完美。但當以色列人落在試煉中,他們就妥協了,走迷了,離開與他們立約的神。以利米勒死了,以色列人再不能真心真意地說——我的神是我的王;瑪倫和基連相繼離世——樂歌止住了,敬虔與完美埋葬了;最後一度是「甜美」和「馨香」的拿俄米回來,但卻是悲愁的餘種,就像日後以色列人在以斯拉和尼希米領導之下回耶京一樣,「空虛」與「愁苦」。 但在拿俄米歸回的當兒,路得(意即滿足,或悅目)成為焦點,她是預表教會的,可從下面三處看出來: (1)在麥田的路得。 (2)在麥堆的路得。 (3)在波阿斯家中的路得。 我們分條說明: 第一、我們看見路得在收割的麥田拾穗子,一個異地的、可憐的、一無所有的女子,她在以色列地與約的應許上,本就無分無關,她卻在耶和華的蔭蔽下尋求安身之所,向富有和尊貴的波阿斯求恩待。波阿斯的意思就是「他裡面有力量」,這是貼切的;他的強壯,富有,尊貴,優雅等方面,就是預表基督的,尤其是當他慷慨又溫柔地看待路得,和日後娶她為妻等方面。 第二、我們看見當路得求助無門的時候,她來到波阿斯那裡,躺在麥堆旁,她把一切都投上去,她相信波阿斯的仁慈,尊貴,與及恩慈可以救贖她;一無所有地來到他面前,卻因他先愛她,她就完全投上去了,躺在他的腳下,求保護、供給、蔭庇。至終她所得的,遠超過她敢於想像的。 第三、我們看見路得既被波阿斯贖回,她就與他聯為夫妻,與他分享他的生命、房子,以及一切財富與喜樂。 我們不需要太尖銳的洞察力,就可以看出整個故事就是基督與教會的預表。從記載方面看,也許路得一方面是稍多筆墨,但波阿斯的重要性卻是不容抹殺的。波阿斯既是預表救贖者的,他就一定要有三方面的條件才成。 (1)他一定要有救贖的權利。 (2)他一定要有救贖的力量。 (3)他一定要有救贖的心願。 基督是我們的親屬,他也 (1)是有作我們親屬的權利。 (2)是神的兒子,因此有救贖的力量。 (3)同時有救贖我們的心願。 我們的救主不單把我們失去的土地贖回,他叫我們成為他的新婦,永遠分享他的生命、國度、財富,與及永恆的喜樂。在他裡面,我們得著的比亞當失去的更多! 誰是個無名的至親呢?(四6),重讀下面的經文就會清楚了,「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在路得記四章六節那無名的至親就是預表律法;律法本身是公平的、正義的,對路得卻是沒有笑容,沒有地位,也不歡迎她。他願意按律法規定的代贖田地,但一知道路得也在其中,他就退出了。律法對我們這些罪人,對神是分隔的外邦人半點不能作什麼。它不能重生我們,不能賦予我們能力,它只能定我們的罪,感謝神,為聿法所拒的摩押人,卻為恩典所悅納,願因犯罪而聽到西乃山判罪的人——凡犯罪的必不能存活,都聽到加略山滿有恩慈的說話:「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 巴斯德《聖經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