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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路得記第三章剪影(陳希曾)

因信交托(三章)(巴姊妹)

預備親近主(1~5)(余炳甫)

向這賢德的女子學習(6~13)(余炳甫)

看這事怎樣成就(14~18)(余炳甫)

路得信心的順服(三章)(費述凱)

路得記研經心得(1~18)(葉靈力)

 

 

路得記第三章剪影(陳希曾)

 

第七篇  「在(打麥)場上」(得三2

 

「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得三2

「願那顧恤你的得福」(得二19-20

 

一、「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得二20

前面我們已經看見,路得帶著一伊法的大麥回去。聖靈的描寫非常生動,到底拿俄米是有經驗的人,所以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回答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二19)。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二20)。這是很有經驗的話。一個在主面前有一些儲蓄的人,是一個懂得聽話的人,只要對方稍微說一些主在他身上的工作,他就能看見主在他身上的帶領,因而能夠更多的幫助他。所以當拿俄米一聽說路得是到了波阿斯的那塊田裡,她即明白只有這位大財主才能夠恩待活人和死人。何為「恩待活人」,就是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何為「恩待死人」,就是神是使人從死裡復活的神。亞伯拉罕一生做了兩件最大的事:一件是生以撒,使無變有,神恩待了活人;另一件是獻以撒,他仿佛從死中得回了兒子,神恩待了死人。

 

二、「一個至近的親屬」(得二20

然後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發現。當拿俄米一聽說路得遇見了波阿斯時,她隨即知道整個局面要改變了!她們雖然回到了伯利恒,但卻都是兩手空空依靠全失的窮寡婦;她們貧窮到一個地步,非得賣掉僅有的產業。在這樣的景況底下,拿俄米有了這個重要的發現。今天不管我們的遭遇如何,也許我們已被主帶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也許我們的處境就像拿俄米與路得一樣;但只要我們的主是波阿斯,祂是我們至近的親屬,那麼祂要恩待活人,也要恩待死人。

1.近親救贖主

「至近的親屬」是個非常重要的字,由兩個字組成:一個是近親的意思,另外一個是指救贖主的意思。這個字在聖經裡面,的確非常特別。它告訴我們,這裡有一個人有救贖和權利。為什麼這個人有救贖的權利呢?因為他是至近的親屬。這個知識是拿俄米的,到目前為止,路得只認識波阿斯那塊田,只認識波阿斯是莊稼的主,如此而已,等一等她要認識波阿斯另外的一面。讓我們再溫習一下:當路得在波阿斯的那塊田裡,一根一根地拾取麥穗的時候?就叫我們想起當我們讀經禱告竭力追求的時候,所要的原是恩典,結果恩典的主卻叫我們遇見了,並與祂有親密的交通。路得預表我們,波阿斯頂表我們的主。當我們在主腳前與主交通的時候,她不再從原路回去,也享受與神眾兒女的交通,從桌底被提升到桌上,並且主就將烘了的穗子,也就是祂自己完全地給了我們,然後我們變成一個豐富的人,並且豐富到一個地步,如一伊法的大麥——整個人都被主的恩典包圍了。

路得對主的認識,當然是不及拿俄米的。當拿俄米在那裡提醒路得說,他是我們至近的親屬時,我們不禁會想到自己。我們蒙恩得救這麼久了,也認識我們的主是莊稼的主,並知道祂是豐富的,我們是貧窮的,因此我們一再地來到主面前為要蒙恩惠得憐恤;雖然如此,但是我們對主的認識有否一天高過一天,一天深過一天呢?保羅有一個禱告,是求主賜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真知道祂。(弗一17)「真知道祂」,就是叫我們對祂有一個完滿的認識。路得的成長不能只停留在認識祂是莊稼的主,她對主還要有更深的認識和經歷,亦即認識祂就是那位元近親救贖主。

「至近的親屬」,這個字中文很難翻譯,英文叫做Kins-man redeemer,暫譯作近親救贖主。當拿俄米提到有一個至近的親屬時,也許路得並沒有聽進去,因為她還不能領會這將是她們一生的轉捩點,所以她的思緒仍停留在波阿斯的那塊田裡。聖靈帶領我們乃是根據我們生命的程度,在一個屬靈的程度裡面,有的話我們聽得懂,有的則聽不懂;但是如果我們在恩典中長進,那麼慢慢地我們會進到對主更深更豐富的認識裡。

讓我們更清楚地來看,何謂「至近的親屬」?如此路得記的故事才能夠繼續往前。什麼叫做「救贖」?以色列人進入所應許的迦南美地,神乃是將這塊流奶與蜜之地賞給他們,並非賣給他們,因此以色列人是不得買賣這地的。在正常的光景時,因著這地是神所賜的產業,所以沒有一人可以賣他的地(利二十五23);但是假設一有一個以色列人貧窮了,到了山窮水盡無技可施的地步了,他才可以賣了這地。但他的地賣出去之後,必須要有人把它贖回來,因為這地永遠是屬於耶和華的。所有神應許給我們的祝福,都是不可以買賣的。那麼誰能將這地贖回呢?這人必須是出於本家的,或是兄弟或是關係最近的親屬;這人不僅要有贖回的心願,並且還須有贖回的能力。

2.至近親屬的責任

利未記第二十五章25節:「你的弟兄若漸慚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這裡明顯地告訴我們,只有至近的親屬能夠續回那地。同章47-49節:「位在你那裡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兒子,與家的近支,部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在此,不僅有人賣了地,有人因著貧窮也把自己賣了,但是至近的親屬可以將地贖回,同時也可以贖回這個人的身體。這是近親救贖主的意思,和約伯所說:「我的救贖主活著」(伯十九25)的「救贖主」是同一個字。

 

那地和那後裔

中命記第二十五章5-10節:「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聖經裡每次提到產業,都跟後裔連在一起。從創世記中我們看見,神不只把應許之地賜給亞伯拉罕,並且也應許他有後裔;因為只有他的後裔以撒一才能承受整個迦南地。那地和那後裔,是聖經裡面一直存在的思想。若某人有一塊地,但是沒有後裔,那麼誰來承繼他的產業呢?所以,我們的神為著祂自己也為著人,預備了至近的親屬。只有至近的親屬能夠將一個生命延續下去,能夠在他的產業上留名。

迦南美地代表基督測不透的豐富,而那後裔是指著基督說的。新約告訴我們,我們也是與基督同做後嗣,享受父神的產業。如果有一天後裔沒有了,失去了兒子,就像拿俄米與路得一樣,那麼雖然擁有這塊地,卻沒有人來承受;因此他們的名字,就是指著他們的見證,就被革除了。名字被人忘記,即表示沒有後裔,這是什麼意思呢?凡以色列人最大的悲哀,就是認為彌賽亞不可能從這個譜系出來。所有的母親都希望做彌賽亞的母親,他們等候彌賽亞,為彌賽亞活著,但卻怎樣也引不進彌賽亞來。這是沒有後裔的意思。

親愛的讀者,我們今天活著是為主而活,我們生活的目的就是引進基督,叫人看見基督的榮美。沒有後裔,就表示人從我們身上看不見基督的榮美。讀者們是否能夠瞭解沒有後裔的嚴重性?那代表見證的失落。見證主是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每個人皆應在主所賜的產業下留名,意即從我們身是應有見證顯出,叫人看見基督。為此,聖靈要在我們身上做更深一步的工作,將我們帶回迦南地,叫我們不是空有那地,並且也能享受地的豐富,同時有後裔能夠繼承那地的產業。這樣,我們才能說迦南地真正是我們的,神所賜的祝福實際都是我們的。

 

「安身之處」(得三1

「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三1)「安身之處」,原文就是安息。除非我們看見主不只是莊稼的主,也是至近的親屬,我們才能有安息。因此現在路得必須有一個經歷,就是在拿俄米的指教下經過打麥場,在那裡與波阿斯再次相遇,並從他口中確認他真是她們至近的親屬。

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是一件事,但何時我們真的在打麥場裡遇見了主,我們才真正的從地位上的「安息」進入經歷中安息。比方說,我們都明白「與基督同釘」的道理,但是再怎樣,我們也不會把自己釘死。有人告訴我們,不要奮鬥,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但是我們這麼聽,卻從來沒有經歷過,因而聖靈要將我們帶到更深的一步,這就是路得記第三章要告訴我們的。

 

「賢德的女子」(得三10

第三章可說是路得記最難讀的一章,也是極容易被人誤會的一章。有些作者或讀者,他們以西方的思想和觀念來衡量這則純粹發生於東方風俗底下的故事,因而產生了極大的難處。聖經的解釋應當根據事實,並從其間讀出教訓。沒有事實即產生教訓,這是十分危險的。因此,以要稍微瞭解這段聖經的背景,那麼許多不必要的誤會便不致產生。三章10節有一把非常重要的鑰匙:路得是惆「賢德的女子」。而波阿斯,從前後文來看,他確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男子。今天,我們可以用一個人來解釋一件事,但千萬不能用一件事來解釋一個人。路得是個賢德的女子,在這段聖經裡,沒有任何暗昧不明和越軌的事。

有關打麥場的背景前已述及,我們知道它是建在一片淨光的磐石高地上,當晚風輕揚的時候,就叫麥糠隨風而去。那天晚上,波阿斯在打麥場上。當打麥的時候,工人們往往是日以繼夜地在場上忙碌,因他們必須等待晚風揚起,所以常常忙到深夜才得入眠。那時他們有一個習慣,打完大麥並且吃喝快樂以後,便住在打麥場上,正如當葡萄收成要壓酒醡的時候,以色列人全家都得離家搬到葡萄園去一樣。這些莊稼漢在夜間通常都是和衣而眠的,同時因著危險的緣故,主人的四圍都會躺著一些僕人:一種最平常的習慣,就是作僕人的斜著躺在主人的腳旁。而路得躺在波阿斯的腳前,她的姿勢乃是一個僕人的姿勢。當收成的時候,在打麥場上常會有幾天歡樂的日子,這是一個十足的戶外場地,此時晨場裡有許多人,這裡一堆、那裡一堆。這是當時的背景。

當夜半波阿斯忽然驚醒,孰料竟有一女子躺在他的腳下,於是他問說:「你是誰?」,這女子回答:「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親屬。」(9節)然後第11節:「女兒啊,現在不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與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在這裡「賢德」和第二章1節的「大財主」或「富有人」的富有,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這是路得記中一個很重要的括弧。在大財主和賢德的女子中間所發生的故事,就告訴我們路得蒙恩到什麼地中步。路得蒙恩到一個地步,聖靈怎樣形容波阿斯,現在也可用這個形容詞形容路得;以新約的話說,因著我們被摸成了神兒子的形象,那座基督的榮美就在我們身上被彰顯,結果人怎樣形容我們的主,人也要怎樣形容我們。在我們身上有一種謙卑,是像基督那樣的謙卑,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說:「父啊!赦免他們。」(路二十三34)司提反也說:「主啊!不要將菲罪歸於他們。」(徒七60)你怎麼形容司提反呢?你只能用形容主的形容來形容司提反。前面是大財主,後面是賢德的女子;現在路得要蒙一個恩典,不只是拾取麥穗,並且聖靈在她身上要有一個工作:人怎樣形容波阿斯,人也要怎樣形容她。這是第三章最中心的目的。

第三章的經歷告欣我們,當我們漸漸地被模成神兒子的形象,人如何形容我們的主,人也要如何形容我們。這是我們在面前所蒙一個極大的恩典。所以聖經說:「你末後的恩要比先前更大」(三10)。不只是拾取一點麥穗,不只是與主交通,原來主在我們身上有一個美意,就是要把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象,叫我們更多的像她;因為當初神造我們的時候,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的。

 

單獨與主面對面

在第三章的起頭,拿俄米告訴路得:「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三2)。當然,在打麥場上總有許多僕人、農人跟隨著他,但是那晚,波阿斯有一個最要緊的工作,就是要在場上簸大麥。這幅景象全然不同于第二章的。第二章是說路得在波阿斯僕人面前拾取麥穗,她所以蒙恩的原因,是因為僕人們留下一些麥穗給她;但是到了第二章,路得必須有一個經歷,就是要直接從波阿斯得著啟示。我們說過,打麥主要的目的是把麥殼和麥肉分開,代表十字架的工作。聖靈要借著十字架除去我們的肉體。我們何以沒有安息?因為我們這個人太攙雜了,因為我們這個人是殼子和肉連在一起的。殼子和肉怎樣分開呢?前面說過,需用打糧的器具。普通打糧的器具是一塊板,板下有很多齒輪,輪上有許多像鐵齒一樣的東西;當牛壓在板上,鐵齒經過麥子的時候,自然就將其上的殼子和肉分開了。所以在聖經中,打麥場一直是指著十字架的的工作說的;並且十字架的工作,永遠是我們的主單獨的工作。「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這是波阿斯在晚上要做的工作。路得就像麥子帶著殼子一樣,那天晚上她必需被帶到波阿斯的打麥場;唯當她經過十字架的工作,她的殼子和麥粒分開有時候,一而她才能夠達到安息,另一而人怎樣形容波阿斯,現在人也要怎樣形容路得。這是第三章非常重要的意思。

但路得何時能夠有更深一層的啟示呢?她一定要等到「波阿斯吃喝完了」(三7)。什麼是波阿斯的食物?你記得有一次主在雅各井旁遇見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結果當門徒買了食物回來,主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約四32)「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所以,何時我們能與這位波阿斯相遇?乃是等祂完成了父神所有的旨意。主耶穌不只在十字架上說「成了」,而且祂從死裡複沽,完成了一切十字架的工作;這時,因祂完成了父神的旨意,只有父神的旨意是祂的食物,所以祂就可以吃喝快樂了。同時,「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這意思是說祂升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了,意即我們的主有了安息,因為十字架的工作都已經完成了。正當祂睡在麥堆旁邊時,現在聖靈要帶領我們有一個經歷,就是叫我們進入基督已有的安息。我們記得,神工作六天,然後第七天安息;人是第六天造的,人一被造好出來後,即進入神的安息。這永遠是福音的原則。所以在這段聖經裡,聖靈就帶領路得趁波阿斯安息的時候,「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三7)。按原文的意思,乃是悄悄地揭露出他的腳,然後就躺在他的腳旁;就像那些躺在波阿斯旁邊的莊稼漢一樣,路得承認自己是奴僕。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得三9

我們如何能夠進人主所完成的十字架的工作呢?很簡單,只要安息在祂的腳前,承認我們自己是奴僕就可以了。為什麼我們需要安靜地坐在主的腳前呢?因為以為這卻呆我們得啟示的地方,否則我們根木不知道當如何行。

拿俄米吩咐路得說:「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作的事。」(三4)到了夜半,波阿斯忽然驚齷,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於是問說:「你是誰?」回答為:「我是你的婢女路得」,然後下面她說:「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三9)「求你用你的衣襟遮我」含有一個意思,即請求波阿斯娶她,因為他是至近的親囑。如果波阿斯娶了路得,那麼她就可以為他立後,並且以利米勒這個家族的生命就可以延續。這是詩意的說法。若按新約的話,就是當我們來主的腳前時,能有一個禱告:巴不得更多的認識主,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能夠住在主裡面,也讓主更多的住在我們裡面。

 

「有一個入比我更近」(得三10-13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三10-11)接著波阿斯啟示他自己說:「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描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三12-13)從這段話裡,我們看見在打麥場上的經歷,確實要比在波阿斯那塊田裡的經歷更深許多。就在這個經歷理面,波阿斯不得不照著他的話,要工作應驗在路得的身上。所以,從現在開始不是路得要做什麼,乃是看波阿斯怎麼做。

在此,波阿斯承認他自己實在是她至近的親屬,但是深有一個比他更近的;所以這是個攔阻,必須等到那人拒絕了以後,他才能盡他親屬的本分。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拿俄米要叫路得趁著天黑夜晚的時候來做這事呢?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本來根據舊約,類此之事向來是山至近的親屬主動的;如果至近的親屬沒有主動的話,那麼作妻子的,就是當事人可以主動。但是,如果當事人主動而對方不願意的話,當事人要就脫下鞋子,吐唾沫在那人臉上,表示他不願意盡他親屬的本分,要明明地羞辱他。但是拿俄米與路得都是敬畏神的人;神的恩典在她們的身上做到一個地步,她們不願叫波阿斯有任何的勉強與難堪,所以寧可冒著甚至不名譽的危險,做了這樣的安排。

當晚上,路得與波阿斯相會的時候,路得最主要的請求是說: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求你為我盡那親屬的本分。各位讀者,這實在是一個非常美麗的禱告。波阿斯的意思是:我一定照這樣做,一定盡我的本分,而不過還有一個難處,就是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如果那人不肯的話,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這就叫作「安息」。現在,路得看見這裡有一個機會能夠開展她光明的前途,她的秘訣是:來到這位至近的親屬面前,照著拿俄米所勸告的宣告她的權利。結果,我們看見從那時開始,工作的不是路得,乃是那至近的親屬。由此我們知道,我們能完全地進人安息,是因為我們認識主是我們的救贖主,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為我們做的,我們不需要分擔什麼,只要完全安息在主的懷裡,因為祂是我們至近的親屬。

 

安息在主腳前

各位讀者,我們如何解釋第三章的圖畫呢?「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衣襟」按原文是翅膀的意思。就是第二章12節所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到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所以,這一次路得來到波阿斯的腳前,就是來到神的翅膀底下。這是一幅怎樣的圖畫呢?讀聖殿的故事就可明白。在至聖所裡有約櫃,約櫃的上面有一個施恩座,並有兩個長了翅膀的基路伯看護著。所以,何時來到至聖所,來到約櫃的前面,你也就來到了基路伯的翅膀底下,也就來到神的翅膀底下。

聖經告訴我們,原來約櫃乃是神的腳凳(代上二十八2);意思是說,神根本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裡。神的寶座在天上,但是祂的同在卻一直延伸到地上,直到至聖所裡的約櫃;神說,這是我的腳凳。愛的讀者,如果約櫃是神的腳凳,那麼我們每次來至聖所,來到約櫃的前面,就是來到神腳前,」來到神的翅騰底下。我們看見路得就像馬利亞一樣,坐在主的腳前。這裡的重點是:「露出他的腳」,然後斜躺在那裡。這個腳和所有的腳不同,這個腳是帶著十字架釘痕的腳,正是我們安息的地方。讀者們,為什麼許多時候我們找不到安息?拿俄米說:「你看准他睡的地方」(三4)。要「看准」祂腳的地方,因為在那裡你能找到十字架的記號。這就告訴我們,每次我們來到主的腳前,就是來到至聖所,都是在神的腳凳前下拜,我們的生活乃是在主腳前的生活;只有在主腳前的生活,我們才能看見祂就是我們的救贖主。祂工作,我們安息;主的腳前是我們安息的地方。

今天,我們實在沒有安息,我們汲汲於改善我們的環境,改良我們的自己,為的是要建立個人自己的幸福。但是我們錯了,我們忘記了那帶著傷痕的主,我們需要躺在祂的腳旁,承認我們是奴婢,是不配的,但是祂用血把我們買了回來。我們要看准那地方,因那是我們生活的地方,也是我們安息的地方。在路得記第三章,路得的經歷何等的美。有一次摩西帶著長老們七十人上山,在山腰上他看見了神,出埃及記二十四章形容,他們都在祂腳下。後來,神呼召摩西說,你到山上來:他上到山上四十晝夜,就俯伏在神的面前,即俯伏在神的腳前。原來摩西在神的腳下,現在神提升他,一直升到神的腳前。原來主的腳前乃是我們蒙恩的巔案,神高抬我們,一直把我們升到祂的腳前。在這裡我們才得著十字架的啟示,才看見祂不只是莊稼的主,更是至近的親屬。路得就這樣被提升到波阿斯的腳前安息。

 

「你只管安坐等候」(得三18

現在你我明白,只有在主的腳前,我們才能看見與主同死的啟示,看見祂原來就是我們至近的親屬,也是我們的救主,唯祂能夠贖回我們和失去的地上,而且祂要把屬靈的生命傳遞下去;只有祂能,也只有祂肯。感謝主,主要將這一切都成就在我們身上。不過,現在有一個難處:有一個親屬比波阿斯更近。但是波阿斯說,我一定要為你做成這事,你只管躺到天亮;然後路得回到了家裡,婆婆對她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三18)那人必要辦成這事!讓我們記得,每次我們來到主的腳前,一面認識祂是我們的救贖主,另一面也要看見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因為祂如果不做成這事必不休息。這是達到安息的途徑。

安息不是努力進入的。如果你真正相信什麼都不必做,主要為你做成一切,那麼自然就會有安息。所以主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我要使你們的魂得到安息。」親愛的讀者,我們牌所以常常沒有安息,是因為我們害怕。以約伯為例,他得了許多的祝福,但卻害怕有一天苦難會臨到,結果他所怕的終於臨到了。因著害怕,)人就沒有安息。這證明什麼?證明在我們身上的麥糠實在太多了。現在我們需要做一件事,就是來到那位已經為我們完成救贖的耶穌基督的腳前——帶著傷痕的腳前,那是唯一使我們享安息的地方。我們向主禱告:「主啊,你是我至近的親屬」,現在主要回答:「你只管安坐等候」。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渡過黑夜躺到去亮。「到天一亮,神必幫助這城」(詩四十六5)只有在基督的腳前安息的人能夠學一個功課,能夠禱告說:「主啊!我的一生你都已經替我分好,所有必須發生的變更我不害怕看到,我只有一顆心,就是長久討你的歡笑」。

── 陳希曾《與基督聯合──路得記剪影》

 

 

《路得記分析》因信交托(三章)(巴姊妹)

 

() 因信交托(三章)

 

第一章裡,路得決定揀選那上好的;神便一步步的帶領她,她不是用自己的意志和喜好來揀選,她是因信而揀選;並且是揀選神,不是揀選東西和地方。她所有的一切都受神支配,雖與人有好的關係,但卻不受人的支配。第二章中論及路得不是在自己所揀選的範圍內活動,乃因信活動,所以範圍是有限制的。
第三章則說到因信交托,要做一好的,在主手中有用的基督徒,必須有徹底的交托;有的人交托錯了,但路得不是馬馬虎虎的交托,她知道該怎樣交托;乃因信交托。保羅說:“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托祂的直到那日。”感謝主,我因看見主是可信的,所以我把我一切,我所有的,所是的,過去,將來,都交托祂。不是我好,乃是我看見祂太好了,太可信了。所以交托的問題必須解決清楚,你們敢說你完全交托了嗎?例如一塊布不交在裁縫手中,裁縫可能是好的,但不能做什麼!你我不交托給神,全能的神不能做工在你我身上,神是全能的,但神不勉強我們,而給我們自由的選擇。拿俄米在摩押學了一個很不好的習慣,就是埋怨。她說:“耶和華苦待我。”剛回到猶大地時一直還活在自己裡面。三章一節“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現在才開始為路得著想。她自己本可以和波阿斯發生關係生孩子,可是她不這樣做,她愛路得過於愛自己。她與路得兩人的關係已經太好了。按舊約時代的規條,神因愛祂每一個百姓,不論男女老少,都為每一百姓有完全的安排。特別為寡婦的安排,若一寡婦沒有兒子,神要使她有依靠,並且使她死去的丈夫有後裔。拿俄米本也能立刻結婚,因波阿斯是他們兩人至親的親屬,但她不想,只想到路得之安身之處。這時拿俄米吩咐路得該怎樣做,而路得也完全順服,三章五節:“路得說,凡你吩咐的,我必遵守。”若沒有學好順服的功課,這裡便會有難處。二章十節路得說她因波阿斯蒙恩,而三章十節波阿斯卻說因路得蒙恩;路得說蒙恩沒有什麼稀奇,但波阿斯說蒙恩這怎麼解釋?巴不得神在此給你們解釋.耶利米二章一,二節“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去向耶路撒冷人的耳中喊叫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從我,我都記得。”這是耶和華說的,到底誰蒙恩,我們好像不敢說,但我要大聲說:這裡是神的愛,神若在啟示中給你看見,你要俯伏敬拜。這是神對耶路撒冷的百姓,退後的百姓說的。神說我忘不了你們的恩愛,因你們在曠野曾跟隨我。三章十節波阿斯怎麼說:“我蒙你的恩!乃是因你“跟從”的緣故”,這裡“恩”字與耶利米二章二節的“恩愛”是同一個字;耶利米二章也是以跟從來解釋這恩愛。這到底怎麼解釋?一個人若真的有愛,便有一種需要,就是需要有物件,有彼此相愛的對象。最高的愛不是站在一個高地位上,把愛給低下的人;若我是一個最有愛心的人,我不能把愛只給討飯的。“神就是愛”,神有一大需要,祂愛人。但也需要人愛祂。祂是愛,祂不能不要求愛;祂一直盼望人愛祂,盼望人與祂有交通。在這宇宙中,最大需要的就是神需要與祂的愛相配的人。主耶穌身上的特點就是祂雖是兒子,卻是順服;路得之特點也是順從;“跟從”也就是“信託”。人可以輕看她,但她學了這一個最大也是最難的功課。她一步步的跟,不是馬虎的跟,她所跟的人與神的關係是清楚的;是收割的人也好,是拿俄米也好,她是跟那在身上有權柄的人。波阿斯需要一會跟的妻子,波阿斯所需要惟有路得才能滿足。路得因著跟拿俄米,便到波阿斯腳前,波阿斯因此受感,願意盡他的本分。但還有一難處,因有一比他更近的親族,按著律法,他得先讓那近親盡親屬的本分,他若不肯,波阿斯才能娶她;波阿斯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三:13)路得在這件事顯得完全象一小孩子 — 完全的信託。十八節“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我們有許多不同的需要,但有一相同的需要就是盼望得安息,如何解決這問題,必須先解決丈夫(律法)的問題。必須按正當的手續,才得有安息之處。必須交托在波阿斯手裡,讓他去處理才有安息。事情在你,我手中,得不著安息。我們若不把自己的身體,靈,魂,以往,現在,將來,所有,所是,一切的一切都交托給主,便不能安息,保羅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盼望我們因信交托,徹底的交托,因為我們有一位是絕對可信靠的主。

 

 

路得記講壇—預備親近主(1~5)(余炳甫)

 

第八篇 預備親近主(1-5)

 

引言

      在前一章中我們看到路得如何耳聞波阿斯,巧遇波阿斯,認識波阿斯。並且得著波阿斯的應允,受到波阿斯的優遇,受到波阿斯的保護。在本章中則提到路得怎樣聽從拿俄米的教導,下到波阿斯的禾場,投到波阿斯的足下。

       路得之蒙福,是她肯聽從婆婆拿俄米的話。照樣聖靈的工作也是如此,祂的目的只要人肯聽從祂的引導親近主,也必蒙福;他們也然需要有所預備:

 

一、心理上的預備

      當時大麥小麥皆已收完,田間之工已經完畢,以後所拾取之麥,僅能供暫時養生之用,拿俄米自念己身老邁,終非路得常久的倚靠,所以就設法為她謀一安身之地,此乃理所當然。

1 要尋找安身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1)享福是人人所愛的,也是人人所想的。但基督徒的福氣不是在地上,所以不能靠別人。基督徒的福氣是在天上;就是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所以需要靠神,因為神是萬福的源頭。詩人說:「耶和華是我的福分。」(詩一一九57)今天你有了神就有了福;沒有神就沒有福;得著神就得著福;失去神就失去福。「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詩一三三3)

       「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拿俄米的意思,最好的辦法是把路得安置在波阿斯的家裏,並成為波阿斯的妻子。照樣今日基督徒也當為人找安身之處,就是能夠把他們領到主前,使他們在主裏得安息、享永福,住在主的裏面(約壹二27),成為神家中的人。

       「安身之處」就是在天,稱為基督和神的國(弗五5)、樂園(林後十二2-4)、父的家(約十四2)、天上的家(來十一16)、安息的地方(來四9)

       作一個帶領人的基督徒(可八22-26)

       (1)帶領人來見耶穌;(2)帶領人來求耶穌;(3)帶領人來信耶穌;(4)帶領人來跟從耶穌。

2 要明白自身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拿俄米說這話的意思,是要路得明白她自己的立場和國中的遺風;按以色列古老的風俗,有弟娶寡婦之例;如兄死無子而兄有弟,則弟必須娶兄嫂以續其後。所得的兒子,亦仍須認為兄子,這樣產業便可留傳於兄家。這個風俗我們可以在創世記第三十八章上看到,該處講到猶大與三個兒子和長媳他瑪的故事。這種風俗後來成為國家的律法:「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申二十五5-6)但是,若無子的寡婦又無夫弟可娶以生子時,則他的至親便娶她以盡此天職。現在既知道波阿斯是她們的親族,這就是她們的倚靠,因為波阿斯理當有這個本分。

       「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今日我們也當明白,「波阿斯」是預表「基督」,基督就是我們的親族(羅八29;來一6)。在舊約時代,先知們稱耶和華為「至親」,因祂把我們從罪的奴僕中或外邦人的殘酷中救出來(賽四十一14、四十三14),約伯也曾以神為他的「至親」,因為他知道神一定會證明他是無罪的(伯十九25)

3 要靠至親養身

      「他今夜在場上顛大麥。」(2)拿俄米提醒路得,今夜是她千載難逢的機會,是她投靠波阿斯的時候。因為除了投靠他以外,恐無其他安身之處了。聽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神的悅納和拯救,都是有祂的時候和日子。誰能把握這個時間,誰就可以蒙恩,誰願意來投靠祂,誰就可以得救。

先知阿摩司書說:「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

 

二、裝飾上的準備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3)如眾所週知,我們無論是拜客、約會、赴宴、會議等都當在服裝上有所預備,雖非盛裝,也當合乎禮貌;特別在國際場合尤當如此。在當年猶太社會中,尚有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之遺傳(可七1-3)

       舊約以斯帖記記著亞哈隨魯王詔選美女為后:「眾女子照例先潔淨身體十二月,六個月用沒藥油,六個月用香科和潔身之物,滿了日期,然後挨次進去見亞哈隨魯王。」(斯二12)拿俄米所以要路得沐浴、抹膏、換上衣服,原因在此,而且更有屬靈的意義:

1 要沐浴潔身

      「沐浴」就是清潔自己,洗去身上的污穢,除去一切的不潔。舊約時代祭司進入會幕,必先在聖所外洗濯盆中自潔(出三十17-21)。路得要親近波阿斯,需怎樣潔身自好,我們進到主前,也要先把自己的罪對付清楚;不但是靠著主耶穌的寶血洗淨罪污(來九14;約壹一9),也要靠主的話,得以潔淨(約十五3),先知以賽亞說:「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一18)

       保羅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弗五25-27)

2 要香膏抹身

      「抹膏」、膏是一種油質,在舊約時代的祭司、先知、君王就職,皆以抹膏為禮,就是會幕中的一切用物,也須抹膏使之分別為聖。出埃及記第四十章九至十六節:「用百油把帳幕和其中所有的抹上,使帳幕和一切器具成聖,就都成聖。又要抹燔祭壇,和一切的器具使壇成聖,就都成為至聖。要抹洗濯盆,和盆座,使盆成聖。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要給亞倫穿上聖衣,又膏他使他成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又使兒子來,給他穿上內袍。怎樣膏他們的父親,也要照樣膏他們,使他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他們世世代代凡受膏的,就永遠當祭司的職任。」(出四十9-16)

「膏」是「聖靈」的記號,是使我們成聖的(彼前一2),表明神將我們分別出來。約翰說:「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一切的事。」(約壹二20)我們的主耶穌,也曾受過聖靈的恩膏,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路四18)我們今日要進到主前,與主發生親密關係,不但是把罪洗除就夠了,還須要受聖靈的恩膏,也是必須要受聖靈的恩膏。今日是聖靈時代,凡我基督徒,不但靠主的寶血將罪洗淨,也要受主的恩膏,得聖靈的充滿。

       「膏」有滋潤和保守的作用,甚麼東西一抹上油就不容易髒,似木器之類,抹上油漆,非但光潔好看,也不會沾染灰塵,一個基督徒受了聖靈恩膏以後,就有能力勝過試探。

       「膏」是氣味芬芳的,路得抹膏的作用,是藉著膏的香氣來吸引波阿斯,如雅歌所記:「你膏油的香氣勝過一切香品。」(歌四10)才能使良人暢快。這也表明我們應有馨香之氣(林後二15),才能討主的喜悅,讓主的心得滿足(傳九8)

3 要更衣換身

      「穿上衣服」是指除舊更新,路加福音記浪子回到家中時,他「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抉拿出來給他穿。」(路十五22)就是他脫去舊衣服穿上新衣服的時候,保羅說:「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1-24)

       「穿上衣服」,衣服是增加美觀,使人注意的東西。但決不是世人眼中雍容華貴,妖艷奪目,五光十色的衣服。啟示錄十九章八節告訴我們,當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為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經上記著說:「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因為非聖潔,就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所以基督徒應當自潔(書三1-5),才配來到主前。

       「穿上衣服」,彼得說:「你們不要以外面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裏面存看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彼前三3-4)保羅說:「又願女人知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棠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子相宜。」(提前二9-10)詩人說:「當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詩九十六9)

       「穿上衣服」,「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也不要隨著世界的潮流進退,沾染世俗,使人跌倒、使主傷心!

 

三、手續上的預備

      當日摩西為祭司們行奉獻禮,怎樣叫他們先洗身(利八7)、抹膏(利八12),並換衣服(利八7-9)。可見今日要獻身事主,此三樣的預備,是不可少的。因為沐浴抹膏是裏面的事,而穿上衣服是外面的事,就是表明裏外一致,才是神所悅納的。現在繼續思想路得在預備好這一切後,是怎樣去親近波阿斯的:

1 要謙卑遮身

      「下到場上。」(3)就是波阿斯的禾場,在聖經裏幾次提到「禾場」,而功用不同:

       (1)亞達的禾場;是以色列的兒子們,為他父親雅各在那裏哀哭(創五十10),這是表明禾場是為罪誌哀的地方。

       (2)基甸的禾場:基甸藉著所置羊毛尋求神的憑據(士六36-40),是表明禾場是藉兆頭,尋求神旨意的地方。

       (3)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因用手扶約櫃,在此被神擊殺(撒下六6-7),這是教訓我們在神的方法裏,學習行祂旨意的地方。

       (4)亞勞拿的禾場:以色列的君王大衛因為失敗,出重價所購用為築壇,獻燔祭和平安祭(撒下二十四24-25)。這是獻祭與神的地方。

       (5)阿珥楠的禾場:即所羅門建造聖殿的地方(代下三1)。此處亦即「亞勞拿禾場」,神向大衛顯明之處,且為亞伯拉罕獻子為祭之(創二十二章)。可見禾場就是為罪哀痛,求神指示,學習神的方法,並見主顯現,與神交通的所在。

       「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就是你要隱藏的意思,創世記第二十四章記亞伯拉罕的老僕人迎娶以撒的新婦利百加回來時,以撒出去迎接,她就用帕子蒙上臉,不使他認出來(創二十四65)。在主未來前,基督的新婦,並不是明顯的;必待基督向「等候」祂的人顯現時,不但要「明顯為神的兒子」,也必顯然被基督迎娶,成為基督的新婦了。

       「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就是你要謙卑的意思,不可驕傲、不可顯露自己,也要讓主在你身上顯露。

2 要忍耐煉身

      「你等他吃喝完了。」(3)吃喝需要時間,吃喝完了需要一定時間,等他吃喝完了,就是要爭候到一定的時間。未到時候,則需要忍耐,不可操之過急,也不可強求提前(約二4)。基督徒也當需要學習忍耐等候,雅各說:「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雅五7-8)

       「你等他吃喝完了」,主必喝祂所喝的杯,任何人皆不宜攪擾(可八31-33)。「到他睡的時候」(4),從吃喝完了到睡的時候,又需要一段時間,此表明忍耐等候需經過百般的試驗(雅一3;羅五3;提後四2;林後十二12)。保羅說:「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忍耐‥‥‥。」(加五22)所以每一個基督徒「你們要結出果子來」(太三8)

       「到他睡的時候」,人睡著是很安靜的,這表明人進到主前是安靜的時候,因為這是極神聖莊嚴的,不可用人的方法,肉體的活動(如同亂叫、亂跳、亂喊);因為神是叫人安靜的(林前十四33)

3要甘心獻身

       「你看準他睡的地方」(4),換句話說:「即儆醒等候祂來」。這是教訓我們既已潔身抹膏,更換衣服,下到禾場,即儆醒等候主來。

       「看準他睡的地方」,就是認清楚他的安息所;我們要進入主的安息,也是必須認清,看準他安息之所在。

       「看準他睡的地方」,按屬靈的意思,這地方就是基督的十字架,除了十字架以外,沒有第二個地方;所以保羅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4),按人的眼光看,這樣做未免「毛手毛腳」不成體統,但是經上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無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萬事。」(林前二14)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記猶大為他瑪氏作見證說:「她比我更有義。」(創三十八26)可見屬靈的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5),到主腳前是蒙福的地方,新約中記馬利亞在主腳前得了上好的福分(路十39-42)

       「被」是取暖用的,經上說:「神就是愛。」(約壹四8)又說:「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十12),這表明人在主裏,就能得著祂的愛;因為主要用祂的「愛」遮掩人的罪,享受祂的愛的溫暖。

       「被」是禦寒用的,主耶穌說:「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 (太二十三37)主有能力,這表明人在主裏,就能得著祂能力的蔭庇,因為主要用祂的「能力」來保護祂自己的人抵禦撒但。

「被」是蓋身用的,經上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這表明人在主裏,祂的義遮蓋我們,叫我們得著祂的義,成為義人。

義人

      (1)為神所喜愛(詩四十六8;箴十五9)(2)為神所看顧(伯三十六71;詩三十四15;箴十3)(3)為神所記念(詩一一二6)(4)為神所高舉(伯三十六7)(5)為神所試驗(詩十一5)

       「躺臥在他那裏」(4),拿俄米要路得親近波阿斯睡在他睡覺的地方,與波阿斯同睡,即表明叫路得委身與波阿斯,就是將身體完全獻給他。基督徒也當把自己委身與主獻給主,親近主,就是表明將一切交託主,順服主。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路得從此以後;她的身體和一切不再屬自己,乃是波阿斯的了。我們的奉獻也是如此,一切都歸基督,讓基督佔有我們一切。

       「他必告訴你當作的事」(4),我們的主從來不吩咐人作那不當作的事。這表明當我們自己一切奉獻上以後,神的啟示、亮光、引導,就隨著而來,使我們能為神作大工,如同撒母耳記裏哈拿把撒母耳帶到聖殿,奉獻給神以後,神就將祂的話默示撒母耳傳遍以色列地一般(撒上三21)

結論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路得怎樣順服聽從婆婆的吩咐,今日基督徒也當如此順服聽從聖靈的引導親近主,遵行祂的吩咐。在聖經中神的心意不但要人遵行祂的吩咐,而且用了很多不同的說法,就是要我們遵行祂的道(申十九9;代下十七6)、遵行祂的話(民二十二20;詩一一九9)、遵行祂的誡命(利二十二31)、遵行祂的律例(利二十六3)、遵行祂的命令(民十五40;詩一一九48)、遵行祂的典章(結三十六27)、遵行祂的訓詞(詩一○三18)、遵行祂的律法(徒二十一24)、遵行祂的旨意(可三35;約四34)、遵行祂的真理(約貳4)

 

 

路得記講壇—向這賢德的女子學習(6~13)(余炳甫)

 

第九篇 向這個賢德的女子學習(6-13)

 

引言

      「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11)一個人得家人的喜愛不算希罕,受外人的喜愛才算希罕。一個人得一人的稱讚比較容易,要得眾人的稱讚就不容易。我們看這個賢德的女子──路得,他實在是一個了不起的女子,她的行事不但討婆婆的歡喜,也是受波阿斯的歡迎;她的為人不但得波阿斯的誇張;也是得合城的人稱讚;就是她那溫柔良善的性格,玉潔冰清的品格,守身如玉的人格,和任勞任怨的精神,為後世立了典範。經上說:「美名勝過大財」(箴二十二1);「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傳七1)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愛惜名譽,追求「美名」,就向這一個賢德的女子學習吧!

 

一、學習她的順從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順從是女子美德,我國古有明訓:「三從四德」,即女子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儀禮》。四德者,就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巧《後漢書》。經上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我們看路得凡事皆順從婆婆的吩咐,沒有自己的意見、沒有自己的好惡,她這樣完全的順從正是神與人喜悅的明證,也是今日基督徒所要學習的:

       (1)兒子要順服父母(提前三4)(2)妻子要順服丈夫(弗五24;西三18;提前二11;多二5;彼前三1-5)(3)僕人要順服主人(多二9;彼前二18)(4)年幼要順服年長(彼前五5;利十九33)(5)百姓要順服官長(多三1;羅十七1;彼前二13)(6)聖徒要順服教會(林前十四34;弗五24)

順服神(雅四7)

      (1)順服神的律例(羅七25),信心聽從(創六22;出十二28)(2)順服神的真道(羅一56-7),忠心持守(申十八14)(3)順服神的兒子(林後十15),專心跟隨(民三十二12)(4)順服神的福音(林後九13),甘心獻上(創十二1-4)

 

二、學習她的安靜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7)聖靈默示的每一句話都有特別的意思,我們看路得悄悄掀開波阿斯腳上的被,是在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睡覺的時候。按心理上來說:當一個人他吃喝完了,心裏歡暢的睡覺是特別好睡的。人在好睡的時候,總不希望有任何事情來打擾他,若是好夢被吵醒,心裏一定是覺得非常不舒服。這是路得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的原因。路得不但是一個賢德的女子,也是一個有智慧聰明的女子。經上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

       「路得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路得來到波阿斯的腳前是靜靜的一點沒有出聲;這不但是她的智慧,也是她的美德。經上說:「你們‥‥‥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彼前三4)

       「路得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這可媲美馬利亞安靜在主腳前的光景,馬利亞怎樣得了那上好的福分(路十42),路得照樣也得著了。經上說:「寧可在安靜之中聽智慧人的言語,不聽掌管愚昧人的喊聲。」(傳九17)

       「路得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因為神的心意願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3)經上說:「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箴十四30)語云:「靜則人不擾,儉則人不煩。」《南史》一個人修身之道首重「靜」字,「性靜者可以為學」;所以保羅說:「要立志作安靜人。」(帖前四11)親愛的弟兄姊妹!舊約的雅各不就是因為他為人安靜也蒙了神的賜福麼?所以我們理當學習作安靜人。

 

三、學習她的謙卑

      「躺臥在那裏」(7),就是路得順從婆婆的意思委身與波阿斯的表示,經上說:「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詩一三九3)

       「躺臥在那裏」,大衛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安息的水邊。」(詩二十三1-2)先知西番雅說:「而且吃喝躺臥,無人驚嚇。」(番三13)因為出於神的旨意,神的引導都是好的!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身過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這是告訴我們:「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路十二2)俗諺:「只能瞞騙一時,不能瞞騙一世。」經上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

       「他就說:你是誰。」(9)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身為基督徒者皆當捫心自問:「你是誰?」主耶穌說:「當那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你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2-23)

       「你是誰」雅各說:「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四12)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知道麼?「你是誰呀!」

       「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經上說:「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十五1)路得之討波阿斯歡喜與她的為人謙卑,說話溫柔大有關係。路得自認她不過是一個供人使喚的女子而已。古人說:「作人之道小心謹慎,謙而又謙。」(甘國藩)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和華扶持謙卑人,將惡人傾覆於地。」(詩一四七6)所以我們要學習謙卑,因為謙卑的,必得尊榮(箴二十九23)

       聽哪!以色列的王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先知以賽亞說:「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賽六5)使徒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人算甚麼?」(詩一四四3)快快謙卑來到主的面前,如同先知但以理所說:「我說話、禱告、承認我的罪。」(但九20)這樣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詩七十六9)、必承受地土(詩三十七11)、必增添歡喜(賽二十九19)、必升為高(彼前五6)、必吃得飽(詩二十二26)

       「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彼得說:「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四、學習她的誠懇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9)語云:「誠之所至,金石為開。」國父孫中山先生也曾說:「有至誠,就是學問少,口才拙,才能感動人。」我們看路得這樣誠懇的請求,真情的流露,立刻得著波阿斯應允:「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到主的面前(來四15-16),像路得這樣的求告,能蒙主的應允。必不至於羞愧(賽四十九22)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路得對波阿斯的請求根據以西結書第十六章第八節:「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含有請求波阿斯除去她羞恥的意思:按猶太人的風俗,女子不能生育,這是她的羞恥(撒上一5-11),也是請求波阿斯與她結盟聯婚的意思,因為波阿斯是路得的一個至近的親屬(申二十五5-6)

       「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這是路得請求波阿斯的理由和權利。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因為凡祈求的,就必得著。」(太七7-8)又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4)這是今日基督徒可以向主求告的理由和權利。但是必須要存懇切的心(雅五16-17;徒十二5;太六7)。此外,經上尚告訴我們禱告時當存的心:

       (1)惡罪的心(路十八13;約九21;箴二十八13)(2)卑微的心(太十五26-27;雅四6)(3)誠實的心(詩一四五18;約四23-24)(4)感謝的心(腓四6;西四2)(5)恆忍的心(創三十二26;路十一8,十八1-7)(6)相信的心(王上十八36-38;約壹五14-15;可十一24;雅一6-8)

 

五、學習她的操守

      「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寡婦再嫁本是神所許可,經上說:「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林前七39;申七3-4)年青的寡婦雖不喜愛老年人,也不喜愛貧窮人;但是少年人和富足人,卻是人人所盼望者。但路得卻都沒有跟從,原因無他,乃是路得只求神的安排,只看神的旨意;所以她雖「寡」仍能「守身如玉」不貪戀罪中的快樂;雖「窮」仍能「窮當益堅」,不受環境的引誘。實在是「難能可貴」。凡我主內姊妹皆當向路得學習,向路得看齊。「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這是屬靈的原則:

       (1)先嘗苦水,後喝甘泉(出十五22-27)(2)先經曠野,後往美地(《以色列人歷史》)(3)先負十架,後戴華冕(腓二6-11;提後二11-12)(4)先擺次的,後上好的(約二10)(5)先受苦難,後享榮耀(路二十四26)

       「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主耶穌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彼得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我們看路得的態度,豈不就是如此麼?

 

六、學習她的賢德

      「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11)路得因為她賢德,所以受波阿斯的安慰,得阿波斯的應許,蒙波阿斯的稱讚。照樣一個基督徒凡事能照神的旨意,且分為聖潔,求必蒙垂聽(約五14),且得神的稱讚(太二十五21)

       「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經上說:「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他丈夫的骨中。」(箴十二4)又說:「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箴三十一10)語云:「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禮記》看哪!這一切路得都得著了。親愛的姊妹們!但願你也是這樣得神和人的稱讚:「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箴三十一29)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主耶穌說:「你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太七2)又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古人也說:「以誠感人者,人亦以誠而應。以術馭人者,人亦以術而待。」波阿斯所回答的,正是路得的收成,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

結論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13)這是阿波斯對路得的保證,越發顯明這應許是確實可靠不會改變,並且必要成就;正如希伯來書所說:「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六17)這保證也是作了我們盼望的錨,這錨是又堅固,又牢靠,且是通入天上的幔內(來六19-20)

       「我必為你盡了本分‥‥‥。」波阿斯遵神旨意願意盡他本分(申二十五5-6)。親愛的弟兄姊妹!今日我們也當如此,經上說:「這些事都已經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誠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或作這是眾人的本分。」(傳十二13)

 

 

路得記講壇—看這事怎樣成就(14~18)(余炳甫)

 

第十篇 看這事怎樣成就(14-18)

 

引言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14)從夜半到天亮,這一段時間,可以說是路得受到考驗的時間:一波阿斯的應許尚未成就,她的盼望的目的沒有達到。因為他要她等到天亮才再按手績為她解決婚配及贖業問題,似乎是「長夜漫漫」好不容易渡過。二路得躺在波阿斯的腳下;必須克制肉體,不能讓它作崇活動,但在異性相吸的常理下,這功課甚是不易,因為稍有不慎,則前功盡棄矣。

       照樣基督徒在等候主耶穌再來這一段時間,也是接受考驗的時間,先知撒迦利亞說:「如試煉金子」(亞十三9),使徒保羅說:「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林前三13),但是雅各說:「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雅一12)現在我們一起來看這事怎樣成就。

 

一、須要儆醒等候

      「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14)路得躺在波阿斯的腳下,肉體是休息了,但是她的內心卻是保持儆醒的,也許可以說:她一夜未曾合眼,因為她興奮、歡喜,巴不得立刻天亮,就是她「終身大事」成就的時候。現在天快亮了,雖然人彼此不能辨認,她就迫不待及的起來了。

       今日基督徒等候主的再來,也當如此儆醒。經上說:「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來十37)所以彼得勸勉我們:「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到天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後一19)主耶穌說:「你們在這裏等候儆醒。」(可十四34)此外,還要儆醒禱告(太二十六41)、儆醒謹守(帖前五6)、儆醒堅固(啟三2)、儆醒看守(拉八29)、儆醒不倦(弗六18)、儆醒感恩(西四2)

 

二、須要謹慎等候

      「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這是波阿斯的智慧,不是怕人知道,故意防人,乃是做事謹慎不給魔鬼留地步;所以保羅說:「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7)雅各說:「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弗五15)就是辦事要謹慎(代下十九6-7),不要起貪心(路十二15),言行要謹慎(詩三十九1),不要相咬相吞(加五15),腳步要謹慎(傳五1),不要跌倒了(林前十12),食物要謹慎(路二十一34),不要受迷惑(太二十四4)。總而言之,要凡事謹慎(提後四5),請聽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可十三5-6)

謹慎自守(彼前四7)

      (1)不可棄絕警戒(來十二25)(2)不可沾染污穢(來十二15)(3)不可濫用自由(林前八9)(4)不可以惡報惡(加五15)(5)不可隨從異端(西二8)(6)不可心存不信(來三12)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15)真是奇妙,躺了一夜,早晨還得了六簸箕大麥,比在田中終日勞苦所得的還多,還要加倍以上的多。「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人能安靜在主腳下,從主所得的,未必不較勞苦作工所得的還多。常見那些多用工夫祈禱,安靜在主腳前的人,比那些多奔跑少禱告的人,所收效果常是加倍的多(路十38-42)

       勞苦一天,得了一伊法,在主前安息一夜,卻得了六簸箕,這是表明神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腓四7),在這件事上,基督徒應當謹慎學習!

 

三、須要見證等候

      「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阿!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16)路得怎樣向她婆婆述說波阿斯對她的恩惠,基督徒也當照樣將神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告訴人,因為神要我們作祂忠心的見證人(啟二13)。見證主耶穌在我身上所成何等大的事(可五18-20)、見證主是神所差來的(約五26)、見證主的復活(徒四33)、見證主還要再來(徒一11)。主耶穌也曾對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二十四46-48)

 

四、須要預備等候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耶和華神說:「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出二十三15)所以基督徒要預備好了(徒十三15),如同五個聰明的童女,預備好了器皿裏的油迎接新郎(太二十五1-13)。「基督徒阿!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就是為主結果(約十五16),帶領人歸主(約一42、六8-9、十二20-22),向主交賬(太二十五14-23),切莫白佔地土,浪費光陰(弗五16)

結果子(約十五16)

      (1)聖靈的果子(加五22)(2)仁義的果子(腓一11;林後九10)(3)福音的果子(西一6)(4)行善的果子(西一10)(5)光明的果子(弗五9)(6)平安的果子(來十二11)(7)嘴唇的果子(來一5)(8)成聖的果子(羅六21;太三7-1017-18)

 

五、須要忍耐等候

      「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18)神的應許是不改變的,祂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7)。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耶和華必成全關乎我的事(詩一三八8)。但在時候未到以前,人往往著急,腳步急快的,難免犯罪(箴十九12);但神卻要我們學習等候的功課。

       彼得說:「親愛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遲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8-9)如同「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來六15)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雅五7-8)

 

六、須要信心等候

      「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現在這件事不是路得的事而是波阿斯的事了,所以他一定要當日辦成。我們若能憑信心交託等候,就主對我們所託的事比我們自己還更迫切。

       主耶穌說:「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十四1-3)

       天使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保羅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勉。」(帖前四16-18)

       希伯來書說:「基督‥‥‥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來九28)耶穌基督必再來,所以我們要等候主再來(腓三20;林前一7-8),仰望主再來(彼後三12;約壹三1-3);愛慕主再來(提後四8),切求主再來(啟二十二71220)

結論

       路得最大的盼望,是這將成就的事能成就,早日與波阿斯結婚。照樣基督徒最大的盼望也是主早日降臨,在空中與祂相遇(帖前四17),赴羔羊的婚筵(啟十九7-9)。所以當儆醒等候、謹慎等候、見證等候、預備等候、忍耐等候、信心等候。

 

 

路得信心的順服(三章)(費述凱)

 

路得記第三章

 

三、路得信心的順服

經文:路得記第三章

  今天晚上,我們要特別注意「順服」兩個字。剛才所唱的詩歌「信靠順服」這是我們一生一世必須牢記的,信靠與順服,是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的功課。有了信靠,有了順服,我們的生活才有喜樂。

  「順服」是人最難學的功課。雖然這兩個字,連我這個外國人也會寫,可是教人行出來,就不容易了。順服人的意思很難,順服神似乎更難。惟有路得,她甘心無條件的順服神。

  中文新的聖經,我們常看到「信」字,如(約一11-12):「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五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新約裏面充滿了「信」字。

  我很喜歡研究中國字,原來這信字很有意思。左邊是個單企人,右邊是個言字;言字是由「、三口」合成。相信中國古時,有很多小國,每小國都有國王;所以全國有很多位國王,但皇帝只有一位。如果某國王很好,得到皇帝喜歡,就被召入京朝見皇帝;皇帝就用朱紅筆,在那國王的王字上面點了一點,王字就成了主字。所以那一點是代表「主」,就是三位一體的主口裏所出的話。「信」的定義就是:「一個軟弱的人完全倚靠三位一體的主口裏所出的話。」中國字實在很奇妙!你是否一個軟弱的人?這裏有許多主口裏所出的寶貴話語,可以幫助你。

  當我讀神學的時候,我沒有錢,一切所需都是神為我預備的。雖然可免學費,但每月要繳膳費卅元。曾有一時,我僅有十五元,為了急需,我想把一些書賣給同學;但同學也窮得與我同病相憐。後來,我在馬太六章卅三節找到了神的話:「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我就抓住神的應許,天天為所差的十五元禱告。雖然禱告,可是口袋裏,仍然只有十五元,神試驗我非常厲害。到了最後的一天,我不敢到飯堂進膳,因為院長在那裏收膳費。我連忙跑到宿舍,唯一的盼望,是有人寄信給我內附支票。果然有封我的信,是我妹妹小學時候的老師寄來的;他是個基督徒,他很愛我。信的內容是:親愛的費述凱,不知道為何這一個多月來,每當我跪下禱告,就想你的名字。我就求問神說:「神啊!現在費述凱讀神學,是否𣿫要我送錢給他;如果,求𣿫指示我應給多少?現在奉主的名送上支票,請你用感謝主的心接受。」我打開支票(看,正是十五元,不多也不少,真奇妙!我這軟弱的神學生,信靠主的話,主果然為我成全了!

  「信」的意思,也是「靠」的意思,而且包含順服的成分;正如我們剛才所唱的詩,「信靠順服,以外並無別法;若要得耶穌喜愛,惟有信而順服。」「信」,非單腦子贊成,點頭稱是。比方我對人說,某航空公司的飛機,速度快,又準時;食物好,服務週到,升降平穩。那人邊聽邊點頭,表示頭腦同意我的話,但他不一定敢乘搭那飛機,因害怕飛機在空中失事。他信而不靠,怕飛機靠不住。所以新約裏的信,要加上倚靠和順服,才是真正的信。

  很多年前,在菲洲有位傳教士,想把新約譯成當地土語,但找不出合宜的字來譯信字。他只好把凡有「信」字的地方,留下了空白;經過兩年千思萬想,總是沒有辦法。他就把這事求告神!一天,有個土人替他從海口搬運了大批書信來到,汗流滿額,疲乏非常,那土人就往籐椅一躺,說:「啊!我這一百八十磅全身重量躺在這椅子上,多麼舒服呀!傳教士聽見了,恍然大悟!於是將所有「信」字的空白,都填上這一句話。如(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將(全身躺在耶穌身上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希臘文新約聖經,多半是用匹,斯,丟,偶(國音)四個音階。這是希臘文的「信」字,也有其他的字,不過這是最重要的。這個字不但有倚靠的意思,也有是順服的意思。如保羅在(提後一12)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這個「信」字就是匹,斯,丟,偶,其意思義就是完全交托,不靠自己,將最重要的交托給祂;將自己的重杄,全都躺在祂身上。同一個希臘字也有順服的意思。請看(腓一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中文把信的原文譯成「信服」,這兩字譯得很好,非常恰當,比(約三16)的「信」字,譯得更為圓滿。「信」,如果單單頭腦信,沒有用;看你服不服,便知道你信不信。如果「信」沒有「順」,那個信就有問題了。正如飛機,飛行迅速;但你不乘搭,對你仍然無用。耶穌的救恩預備好了,你如果單單頭腦相信,單聽美麗的聖經故事;你不倚靠,你不接受,你就滅亡。

  中文的國語聖經,翻譯至今五十三年,在這些年間,中外各地言語的習慣,改變了很多。五十三年前譯聖經時,信字的含意和現在已經兩樣了。那時的「信」,是對朋友的態度,忠心信實對待朋友。信耶穌,對耶穌忠心信實,這是我們的信,充滿了意義。但可惜直到現在,已成了頭腦佩服,不是信靠,更不是信服了。

  路得的信,因信而順服,具有這兩種的成分。她完全信靠神,她出去找工作,神為她開路。她恰巧到波阿斯的田工作,神感動波阿斯;歡迎祂,安慰她,她才曉得;不是單單她要耶和華,耶和華也要她了。所以,路得信心的試驗,有了很好的成果。

  在第三章,我們看到路得需要學習一個新功課,是她在摩押地所沒有機會學到的。她是一位公主,經常有人侍候她,不必她去侍候別人。耶和華要她學習順服,這是一門最難的功課。

  記得我兩個孩子小的時候,我吩咐他們做事情,他們不大甘願。可是因為爸爸大於他們,手也大,可以管教,所以只好勉強去做。但他們做,用自己的辦法,把自己的成分加入;不肯百分之百順服爸爸的話。順服看得見的父母,順服看得見的主人尚且不容易;要順服我們看不見的神,更是難乎其難了。路得卻學到了這個功課。

  昨天晚上我已經告訴各位,在我應當結婚的時候,因遠離父母,只好請中國的郵局幫我做媒。路得的婆婆很關心媳婦的事。我想,拿俄米一定為路得的問題禱告多日了。以利米勒拿俄米有位至近的親屬,名叫波阿斯;他還沒有結婚,又富裕,又愛主;對待路得一向很好,對拿俄米也很客氣。但他從未表示他的心意。按理,他應自動出來盡至親的本份,負起拿俄米和路得生活的責任;將她們的產業贖回,免得本支派的產業流於外人之手。這是猶太人的規矩。

  波阿斯之所以毫無表示,並不是因他缺少金錢,也不是缺少愛路得的心;既然如此,為何他不負至親之責,為何讓路得辛辛苦苦在他田裏,拾取麥穗維持生活呢?拿俄米為這些問題左思右想,不解其意。後來在禱告中,從神那裏得到了亮光。

  波阿斯實在深愛路得,可是因自己的年齡和路得相差太遠。路得年輕貌美,盡可找位年青有為的如意君,過幸福的日子。波阿斯對路得雖愛慕在心,卻不敢顯露於形,更不敢有所表示。因為他不願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路得的痛苦上。孰知路得自從那天到波阿斯的田地拾取麥穗,發覺波阿斯為人德高望重,暗地裏已經愛慕他了。

  拿俄米蒙聖靈光照,從路得的言語和表情,看出祂對波阿斯一見鍾情了。拿俄米想:波阿斯是自己的至親。(按猶太人的規例,男子若沒有兒子而死了,應由至近親屬,娶死者的遺孀,生子歸死者名下,為死者留後。)拿俄米覺得應該挺身而出為這件大事作主,她就對路得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屬麼!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你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三1-5),於是路得完完全全地順服了。── 費述凱《路得記──不信時代中的信心》

 

 

路得記研經心得(1~18)(葉靈力)

 

第四段 《為安身而下場》 三:1/18

 

安身之處:平安、安息之所,安全處、女子的歸宿即婚姻。

路得為婚姻,為人類最終的歸宿,而到波阿斯的禾場。

是第三章的在主題,這章也是圍繞這主題而展開帷幕。

一.下場的計畫 三:1/2

無論何事都有事先的計畫,路得到波阿斯的禾場,是拿俄米的計畫。

拿俄米在這裡的身份有二層意思:

預表賜恩聖靈的計畫

聖靈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來四:9,另有一安息。

使你享福嗎:指聖靈要帶領我們到主裡得真安息 太十一:28 十二:8

△:主是平安之源 約十六:33 十四:27 福氣之源 弗一:3/4

詩人大衛在詩十六:2講: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參 詩7325

看哪,他今夜在打禾場上簸大麥

:盒子黑暗的環境

打禾場:指受苦之地

簸大麥:指產生生命 約十二:24

總意:指聖靈引導我們到為世人之生命而受苦的基督那裡。

波阿斯不是我們們的親族嗎:聖靈啟示我們主雖尊高,卻已虛己成人樣。

(腓二:6/8 來二:14/15

預表教會牧人的計畫

拿俄米是教會的帶領者,傳道人的模範。神的僕人不要把人帶到自己面前,乃要引人到主前。在工作前就要計畫好如何把人帶到主前。 加一:10 帖上二:4

例:約一:29/37 施洗約翰 約三:26/30 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二.下場的準備 三:3/7

1.裝飾上是準備 三:3 參:結十六:9/10 新娘的裝飾

⑴ 沐浴 利八:6 祭司的準備

沐浴突出二層意思:

①.指洗去污穢之意 林下七:1 弗一:7 五:26/27

A.言語 弗四:29 五:4/5 各三:2/39/10

B.行為 帖上四:3/4 林上六:18/20 彼上一:15

C.信仰 示十八:4/5 林下六:14/18

②.指自己省察之意 約十六:7/8 參該一:3/7

A.自潔走新路 書三:1/4 賽三十五:8

B.自潔合主用 提下二:20/21 代下二十九:1/8

C.自潔親近神 來十二:14 創三十五:1/3 各四:8

⑵抹膏 利八:12 祭司的準備

神的僕人要到禾場上工作,不但要聖潔,更要經聖靈的膏抹。

徒一:8 約壹二:20 路四:18 參珥二:28/29

抹膏突出了以下幾方面: 約壹二:27 箴四:1/6

.聖靈的教訓即神話的裝備 提下三:16

.指聖靈的引導 賽三十:20 約十六:12/13

457 來一:9 用喜樂酒膏你

約十四:8 到我父那裡去,就必喜樂.....

羅十四 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人朝見主是何等喜樂 詩434 喜樂的神

例:撒下六:14/15 大衛迎接約櫃 參腓四:4

.指帶著香氣 約十二:1/4 林下二:14/15 歌四:10 創二十七:27

⑶ 挽成 利八:7/9

①.救恩的義袍 羅十三:14 啟十九:7/8

賽六十四:6 世人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 亞三:4

羅三:25/26 例:浪子 路十五

②.新人的衣服 弗四:20/24

加六:15 結三十六:26 西三:8/10

新言語 弗四:29 五:4 新思想 西三:1/2 林下四:18

新行為 羅六:4 羅十三:12 太五:16

③.讚美的衣服 賽六十一:3 讚美代替憂傷之靈

來十三:15 詩二十二:15 六十九:30/31

④.能力的衣服 詩931 徒一:8

⑤.事奉的衣服 出二十八:1/1431/35 彼上二:9 來九:14

2.手續上的準備 三:3/5

⑴ 經歷禾場 3

在聖經中論到好幾個禾場,這裡的經歷禾場,突出了工人也當經歷幾個禾場:

① 亞曆禾場 創五十:10 “傷心哀哭之意

A.指為自己罪孽而憂傷哀哭 詩5116/17 3418

B.指為千萬靈魂而憂傷哀哭 徒二十:3119 1265/6

C.指為神殿荒涼而憂傷哀哭 路十九:41 拉十:1 哀四:1

② 基甸的禾場 士六:37 “尋求神旨之意

指工人在禾場上當時時尋求明白神的旨意 弗五:17

例:保羅到馬其頓 徒十六:6/10

彼得到哥尼流家 徒十:9/20

約拿沒有尋求神旨下他施 拿一:1/2

掃羅沒有尋求神旨獻祭 撒上十三:8/19

③ 拿艮的禾場 撒下六:6 “管教造就之意

指神的工人須經歷神的造作,十架的對付 。

來十二:5/8 賽一:25 箴十七:3 賽三十:20

④ 阿爾楠的禾場 代下三:1 “愛心與獻祭之意

參:撒下二十四:16亞勞拿 代上二十一:15 阿爾楠

A.指禾場上須真實的彼此相愛 約壹三:18 彼上四:7/8 約壹四:19/21

B.指禾場上須真正的愛心果效 弗五:1/2 帖上一:3 參:啟二:2

C.指禾場上須完全的無私奉獻 羅十二:1 7325

⑵ 隱藏自己 3節下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

神的工人當知道在主面前隱藏自己是極其重要的。

例:列上十七:3 以利亞基立溪旁

① 隱藏恩賜 林下十二:1/4 林上十二:4/7

恩賜不是生命,切莫用作得利的門路 提上六:5

② 隱藏生命 西三:3/4 約十五:4/5

會藏的人才會被神長用、特用。

⑶ 警醒等候 4

:指衣襟、外袍(三:9

看准他睡的地方:指看准他腳的地方。他的腳有釘痕,意即經歷主的死,知道十架的主 林上二:2

臥在那裡:指與主同死、同埋葬 羅六:4/5 西三:3/4

他必告訴你當做的事:指我們禱告主,主必會答應。 路十一:7/8 約十六:23/24

① 等候主的救恩 創4918 哀三:26

② 等候主的應許 徒一:4/5 彼上四:7 參彼下三:7

③ 等候主的再來 帖上一:10 腓三:20/21

④ 等候應有名分 羅八:23

⑷ 投其腳下 4

① 指親近之意 各四:8 路十:39

② 指謙卑降服 腓一:29

③ 指自認不配之意 約十二:1/3 路七:37/38 賽六:2/3

④ 指經歷十架之意 來十:19/20 來九:22

a.和睦 弗二:13/16 來四:16

b.聖潔 弗一:7 來十二:14

⑸遵行吩咐 5

順服聖靈的帶領是蒙福的途徑。 羅八:5/6

但順服是與理性不相通的,順服即走信心的道路,叫我們行事成就他的美意 腓二:12/13

例:亞伯蘭 創二十二:1 十二:1 來十二:8 太七:21 徒十三:22 約壹二:17

突出神的僕人當無條件、無理由地遵行舌的旨意,順服聖靈的帶領,這樣才能討神喜悅,叫神旨行地如行天。 例:太二十六:39 主在客西馬尼

3.心志的準備 三:6/8

⑴存謙卑的心 6上 各四:6

下到場上:得著主,不是到天上找主,乃是在日常生活中存謙卑的新,去經歷主的同在。

① 存謙卑與主同行 彌六:8 “道路上

② 存謙卑來束腰服事 彼上五:5 “工作上徒二十:19 路十二:35/38

③ 存謙卑與主相似 腓二:3 太十一:29 參摩三:3

腓二:6/8 “心志上

:神的工人若無謙卑的心,將會成了參孫手中的驢腮骨

⑵ 存順服的心 6下 撒上十五:22 參羅十三“1/5

① 在婚姻上順服 創二十四 以撒 士十四:1/3

② 在工作上順服 腓二:8 來五:7/8

例:王上十七、十八 以利亞順服神

拿一:1/2 約拿違背神

③ 在道路上順服 彼上二:21

④ 在生命上順服 羅六:16/17 七:25 彼上一:2

⑶ 存愛慕的心 7節 歌一:3/4

路得便悄悄的......”指不張揚顯露自己。

:突出一個真正愛主的人是默默愛慕,不張揚自己。

① 愛慕主語 太五:6 詩四十二:1 、 六十三:1

彼上二:1 愛慕純淨 詩11913/131 太五:6

② 愛慕恩賜(能力) 林上十四:1 39

③ 愛慕救主 詩7325 詩十七:15 義中見神面

路得心中最重要是得主自己

⑷ 存剛強的心 8上 提下一:7

到了夜半:在黑暗籠罩大地時,一個軟弱的小女子下到禾場,若無頑強的新,是不能達到的。(弗六:10

① 在恩典上剛強 提下二:1/2 弗三:16

② 在真道上剛強 林上十六:13

例:但三:16/18 三勇士

民二十五 非尼哈

③ 在爭戰上剛強 來十一:34 約壹一:14 彼上五:8/9

例:書一:6/9

④ 在見證上剛強 耶一:8/918 徒四:19 使徒在官長面前

 

三.下場的經過 三:7/13

路得的請求 三:7/9

1.請求的地方 7阿波斯身邊

吃喝:指十架的經歷 可十:38/39 賽三十:20

心中歡暢:指心滿意足

:指死 約十一:11/19

麥堆旁邊:指結生命子粒 林上十五:20 約十二:24

躺臥:指同死、同葬的經歷 羅六:3/6 西三:3/4

波阿斯身邊是內室的靈交,須先經歷十架。 太六:6 20

禱告→生命→事奉  都當進內室。

① 是單獨的相會 出三十四:27/35 摩西早西乃山

② 是自由的相會 來四:16 羅八:1 加五:1

③ 是享受的相會 詩231/6 歌二:4 約十五:5 約十六:33

④ 是相屬的相會 歌六:3 約十五:4 羅十四:8

⑤ 是傾吐的相會 撒上一:15

⑥ 是面對面的相會 民十二:8

2.請求的時候 8到了夜半

① 指需要守望的時候 哈二:1 賽二十一:8 歌三:8 路二:8

② 指靈裡沉睡的時候 太二十六:40 例:猶推古 徒二十

③ 指罪惡氾濫的時候 羅十三:11/12

創六:5“罪惡很大創十三:13“罪大惡極啟十八:4

④ 指魔鬼忙碌的時候 路二十二:53 彼上五:8 啟十二:12 伯一:6/7

弗六:10/12

⑤ 指主快再來的時候 太二十五:6 來十:37 參啟三:17/19

⑥ 指聖殿荒涼的時候 撒上三:1/4 該一:3/5 約二:13/17 哀四:1

3.請求的內容 9

婢女:女性奴隸

衣襟:表明保護與聯合,與翅膀同字根。

至近親屬:擁有贖業權的親屬。

【背景解說】在泰伯利(Tabari)的釋經書驗證以遮蓋在一寡婦身上是一個慣常的求婚記號。男子用衣襟遮蓋女子,是表示願意娶她為妻。(申二十七:20 結十六:8)一生一世遮蔽她,保護她。

他說:你是誰?’”:指主對我們的提醒,要我們再掃自己的身份。

我是米的婢女路得:認識與看見自己的並不配。

① 請求保護——免去惡人的攻擊 詩十七:8 1188/9

A.保護脫離那惡者 太六:13 帖下三:3

B.保護不至失信心 路二十二:31/32

C.保護所行的道路 詩9111/12

詩二十三:1/4 例:出二十三:20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

出十三:20/21

② 請求看顧——生活上的看顧 詩1231/2 代下六:9 彼上三:12

A.看顧生活 太六:1125/33

B.看顧道路 詩231/6

C.看顧苦難 詩119153 1825 11971

③ 請求供給——精神與生活的需要

A.肉體的需要 太六:8 路十一:8

B.靈性的需要 詩231/6 約二十一:1/15 約二十:16 林下一:3

4.請求的聲音 9節 歌二:14

我是你的婢女……求你……”是何等 謙卑、溫柔、可愛之聲。

波阿斯的回音 三:10/14

1.稱讚 10/11

⑴ 得恩上加恩 10上 約一:16

====先前的恩==== ====末後的恩====

① 成神子民 成主新婦

② 得脫罪地 得主恩崇

③ 份屬靈供給 份於主自己

⑵ 不受人引誘 10下 箴六:25“少年人

熱鬧說自己不犯罪,是因沒有環境與條件,但路得在環境中能保守聖潔,不受引誘。例:創三十九 約瑟

① 世界 約壹二:15 加六:14 提下四:10

② 錢財 提上六:9/10 例:基哈斯、猶大、亞幹

③ 潮流 各四:4 來二:1

④ 虛榮 腓二:3 彼上三:3/4 提上二:28/29

△:要受主愛吸引 何十一:4 約十二:32 歌一:3

路得不為少年人所動,卻為波阿斯所吸引,指出教會當被主愛吸引。

⑶ 賢慧的女子 11節 箴三十一:10/11 、十二:4

① 指智慧聰明 箴九:10 西二:35/6 各一:5

② 指美好名聲 羅一:8 提上三:7

2.應許 11節 弗六:1/2 提上四:12

① 指主是信實的 詩365 提下213 林下120 1023

② 指之必垂聽的 太77/8 約壹514

3.提醒 12/13

至近的親屬:代表舊約、律法、舊人(亞當的生命)

波阿斯:代表新約、恩典、主耶穌

更近: ①指律法在恩典之光,我們原先被看管在律法之下,為要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三:23/24)故律法比恩典更近。

②指舊人若不解決,就無法與主完全聯合(羅六:6),生命中最難對付的是舊人老我。故舊人比新人生命更近。

主是提醒突出幾個方面:

① 按照規矩行事 帖上五:14 林上十四:40 帖下三:11 西二:5

② 認識律法、舊人 羅三:20/28 “律法在我們身上的失效

③ 忍耐等候娶贖 羅八:19/25

四.下場的結果 14/18

1.靈交中起來 14

路得便在地:指信心的交托、接受。

他腳下:指經歷十架,知道十架和完全謙卑。

躺到天亮:指靈交的不間斷。

不可……到場上來:指起來時要注意,不讓別人知道。

⑴ 起來的源頭 14節上

① 起來在於信心的接受 撒上一:18 可十一:24 羅九:33 各一:6/7

② 起來在於十架的經歷 林上二:2 腓二:9/11

③ 起來在於隱秘的靈交 歌二:14

人不能辨人:隱秘 賽三十:15 太六:6 20

十字架是神人和好的唯一之處 弗二:13/16

例:以利亞 王上十七:3 ;保羅 加一:17/18; 摩西 徒七:29/30

④ 起來在於謙卑的俯伏 各四:6 彌六:8

越謙卑,越親近,越親近,越認識自己的本相,越認識自己越敬畏真神。

⑤ 起來在於救主的啟示 徒九:5/6

參 創二十二:3 創三十五:1/3

⑵ 起來的謹防 14

① 謹防顯露 林下十二:1/4

② 謹防嫉妒 民十二:1/3 10616 箴十四:30

例:創 三十七:11 約瑟 徒七:9

2.豐滿的得著 15

打開:傳記信心接受

外衣:指能力 王下二:14

扛在肩上:指降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