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城中】
一、路得嫁以利米勒的兒子後喪夫(1~5節)
二、婆婆拿俄米勸兒媳們回娘家再嫁(6~13節)
三、路得定意跟隨婆婆拿俄米回猶大地(14~18節)
四、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19~22節)
貳、靈訓要義
【以利米勒預表墮落失敗的信徒】
〔註〕路得是本書的主角,第一章藉以利米勒、拿俄米和俄珥巴三人,襯托出路得的得勝。此四人可視為教會中四種不同的人,也可視為同一個人的四種靈程經歷。
一、墮落的原因:
1. 心不尊主為大,任意而行:「當士師秉政的時候,」(1節) —— 那時,神在以色列民的心中失去了地位,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這是墮落的開端。
2. 遭遇艱難的環境,未信靠主:「國中遭遇饑荒,...往摩押地去寄居,」(1節) —— 外面艱難的環境,能顯明人裡面的信心(林後一8~9)。以利米勒逃荒,顯示他沒有信心,不信靠神。
二、墮落的光景:
1.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以利米勒,」(2節) —— 他打著『我的神為王』(『以利米勒』原文字義)的旗號,實際上並不尊主為大,這等名不副其實的人,我們要躲開(提後三5)。
2. 只在言語和舌頭上,而不在行為和誠實上:「猶大,」(1~2節) —— 他的嘴唇雖然說『讚美』(『猶大』原文字義)主,但行為卻羞辱主。
3. 在教會中遭遇屬靈的饑荒:「伯利恆,」(1~2節) —— 他在所謂『糧食之家』(『伯利恆』原文字義)的教會中,遭遇靈命的饑荒。
4. 失去屬靈的享受:「以法他人,」(2節) —— 他在理當結滿『豐盈的果實』(『以法他』原文字義)之地,竟失去屬靈的享受。
5. 與世俗為友:「往摩押地去寄居,」(1節) —— 『摩押地』預表被神咒詛的世界;他貪愛現今的世界,索性離開了教會。
6. 完全淪落在世界裡:「就住在那裡,」(2節) —— 他先前只是想在那裡暫居,現在卻定居下來了;這表示他完全淪落在世界裡,樂不思蜀,把主和教會忘得一乾二淨了。
三、墮落的結果:
1. 影響身邊較幼稚的信徒:「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1節) —— 他影響了一些與他有密切來往、較軟弱的信徒,使他們也跟著他一齊墮落了。
2. 靈性軟弱,甚至被罪惡捆綁:「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2節) —— 他的靈性『軟弱有病』(『瑪倫』原文字義),甚至被罪惡『綑住』(『基連』原文字義)了。
3. 墮落的最終結果,就是靈性的死:「後來....以利米勒死了,」(3節) —— 身體的死象徵靈性的死;至終他的靈性死沉。
【拿俄米預表從墮落中醒悟、由失敗而回轉的信徒】
〔註〕路得記裡的拿俄米原是預表聖靈,如何引導信徒親近主、享受主,至終與主完全聯合。但第一章所載拿俄米的經歷,亦可引用來喻為由失敗而回轉的信徒,或信徒靈程中由失敗而回轉的階段。
一、失敗的情形:
1. 順從人意,不顧神旨:「拿俄米,」(2節) —— 她因對人太『甜』(『拿俄米』原文字義),寧循人情而違背神。
2. 與世混雜,失去見證:「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4節) —— 她的家庭生活失去純一的見證。
二、失敗的功課:
1. 失去了安慰與依靠:「拿俄米的丈夫....死了,」(3節) —— 她失去了丈夫;『丈夫』象徵妻子的安慰與依靠。
2. 歷盡苦難:「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3~4節) —— 寡婦孤兒十年的生活,表示她受盡了神所量給的(『十年』)苦難經歷和管教。
3. 甚至失去了指望:「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5節) —— 她甚至失去了兒子;『兒子』象徵一個人的指望。
三、失敗中的醒悟:
1. 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約有十年,」(4節) —— 『十』在聖經裡代表人完全的數目;十年的管教把她帶到盡頭,使她學會了屬靈的功課。
2. 恢復了屬靈的知覺:「她....聽見耶和華,」(6節) —— 聽見神的事是人醒悟的開端。
3. 由此認識神是滿有憐憫的神:「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6節) —— 神永不棄絕屬乎祂的人(羅十一1~2)。
4. 認識神是一切供應的源頭:「賜糧食與他們,」(6節) —— 各樣美善的事物,都是從神來的(雅一17);惟祂能滿足人靈裡一切的需要。
四、醒悟後的回轉:
1. 定意走回頭的道路:「她就...起身,」(6節) —— 光是靈裡受感,若不付諸行動,仍是枉然。聽道必須行道,才能帶下祝福(雅一22,25)。
2. 在生活上有了分別:「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7節) —— 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1);這樣,才能蒙神悅納(林後六17~18)。
3. 回到神所命定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7節) —— 她要回到神命定以色列生活居住的地方,這對基督徒而言,就是回到教會中,或謂住在基督裡面。
五、回轉後的見證:
1. 叫人覺得她這個人有了改變:「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麼?」(19節) —— 『合城的人』預表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人人都訝異她的轉回。
2. 見證失敗的經歷:「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20節) —— 她向聖徒作失敗受『苦』(『瑪拉』原文字義)的見證;信徒失敗的見證,也能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參林前十11)。
3. 叫人看見神的作為:「全能者使我....,耶和華使我....」(20~21節) —— 她將一切的經歷,看作是神親手的安排(參羅八28)。
4. 見證屬世的虛空:「我滿滿的出去,....空空的回來,」(21節) —— 她見證信徒貪愛世界的結果是一場虛空。
【俄珥巴預表屬肉的信徒】
〔註〕八至十五節,拿俄米對她兩個兒婦的談話,可視為聖靈的試驗,以顯明人裡面真實的光景。另一方面,此段記載也可比擬羅馬書第七章良心和肉體之間的掙扎。當一個信徒有心要走主的道路、討神的喜悅時,立刻就在他裡面起了一個交戰的故事。所以本段經節也可用來描述信徒靈程中內心掙扎的一個階段。
一、內心喜歡神的律:
1. 有心為善:「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8節) —— 拿俄米的話說出,俄珥巴和路得一樣,同是為人善良、待人有恩;故這裡表明她的內心願意為善。
2. 願意走主的道路:「她們就放聲而哭,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9~10節) —— 她有良好的存心,想走主的道路。按著她裡面的意思,她是喜歡神的律(羅七22)。
二、但在肢體中卻另有個律:
1. 另一面也嚮往世界的福樂:「在新夫家中得平安,」(9節) —— 她受到屬世的平安福利(新夫家預表的)的吸引。
2. 同時也感屬靈道路的艱苦:「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麼?」(11節) —— 沒有丈夫的寡婦生活孤苦無依,象徵艱難困苦。
3. 顧念眼睛所能見的:「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12~13節) —— 屬肉體的人只顧念眼前所見的情景,而對前途覺得絕望。
〔註〕上述這幾種情形,說明在人的肢體裡面另有一個律(參羅七21~23)。
三、肉體順服了罪的律:
1. 肉體被罪擄去:「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14節) —— 她的肉體抵不過罪的律,最終被罪擄去,與聖靈背道而馳。
2. 去附從肢體中犯罪的律:「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15節) —— 她回到罪惡和偶像的權勢底下去了。
【路得預表得勝的信徒】
一、得勝的情形:
1. 她通過了聖靈對有心走主道路之人的試驗:拿俄米一而再、再而三的勸阻,說出聖靈對有心走主道路的人的試驗。凡因一時的感情衝動,或因別人的勸勉、鼓勵,而勉為其難地跟隨的人,遲早必顯出真情。
2. 她甘心付代價,奔走主的道路:
(1)甘心付上屬世福樂的代價:「在新夫家中得平安,」(9節) —— 為主放下世界的平安、享受和罪中之樂。
(2)歡然望斷一切以及於耶穌:「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麼?」(11節) —— 不再指望屬世的『丈夫』作依靠。
(3)在艱難的環境中恆久忍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13節) —— 長年『等待』實非等現閒易事。
(4)忍受神的管教、擊打和剝奪:「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13節) —— 引到永生的道路乃是窄小的(太七14)。
(5)不因別人的退後而灰心:「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15節) —— 路上的孤單、寂寞,也叫人難於忍受。
二、得勝的秘訣:
1. 把心思放在靈上:「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14節) —— 『拿俄米』預表聖靈,『捨不得』意即黏住了;她體貼聖靈(羅八6)。
2. 隨從聖靈而行:「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18節) —— 隨從聖靈而行,是得勝的路(加五16)。
三、得勝的禱告:
1. 有受苦的心志:「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16節) —— 她宣告她的決志,要跟隨拿俄米到底;這在當時的情況而言,就是揀選受苦的道路。我們若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2. 願隨從聖靈的引導:「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16節) —— 她要緊緊地跟隨拿俄米,意即隨從聖靈的引導。
3. 願與主同住:「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16節) —— 她渴慕主的同在,以主的安息為安息。
4. 願作神國的子民:「你的民就是我的民,」(16節原文) —— 她願意凡事與神的子民有分,同甘共苦。
5. 願信靠神自己:「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節) —— 她信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
6. 願在主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17節) —— 她願意與主同死、同埋葬。
7. 願一生歸主,至死不渝:「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17節) —— 她向著主的愛,真是如死之堅強(歌八6)。
四、得勝的生活:
1. 與清心愛主的人一同追求:「於是二人同行,」(19節) —— 她與拿俄米同行,一面可喻為隨從聖靈而行,一面也可喻為信徒們的同行。我們行走天路需要屬靈的同伴(提後二22)。
2. 愛慕過教會生活:「來到伯利恆,」(19,22節) —— 『伯利恆』預表教會。我們不可停止聚會(來十25)。
3. 享受復活生命的供應:「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22節) —— 『大麥』預表復活的生命。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也是我們生命的供應(林前十3~4)。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路得記第一章:墮落、醒悟、掙扎與得勝】
〔註〕路得是本書的主角,第一章藉以利米勒、拿俄米和俄珥巴三人,襯托出路得的得勝。此四人可視為教會中四種不同的人,也可視為同一個人的四種靈程經歷。
一、一個墮落失敗的信徒 —— 以利米勒所代表的
1.墮落的原因:
(1)心不尊主為大,任意而行:「當士師秉政的時候,」(1節) —— 那時,神在以色列民的心中失去了地位,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這是墮落的開端。
(2)遭遇艱難的環境,未信靠主:「國中遭遇饑荒,...往摩押地去寄居,」(1節) —— 外面艱難的環境,能顯明人裡面的信心(林後一8~9)。以利米勒逃荒,顯示他沒有信心,不信靠神。
2.墮落的光景:
(1)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以利米勒,」(2節) —— 他打著『我的神為王』(『以利米勒』原文字義)的旗號,實際上並不尊主為大,這等名不副其實的人,我們要躲開(提後三5)。
(2)只在言語和舌頭上,而不在行為和誠實上:「猶大,」(1~2節) —— 他的嘴唇雖然說『讚美』(『猶大』原文字義)主,但行為卻羞辱主。
(3)在教會中遭遇屬靈的饑荒:「伯利恆,」(1~2節) —— 他在所謂『糧食之家』(『伯利恆』原文字義)的教會中,遭遇靈命的饑荒。
(4)失去屬靈的享受:「以法他人,」(2節) —— 他在理當結滿『豐盈的果實』(『以法他』原文字義)之地,竟失去屬靈的享受。
(5)與世俗為友:「往摩押地去寄居,」(1節) —— 『摩押地』預表被神咒詛的世界;他貪愛現今的世界,索性離開了教會。
(6)終竟完全淪落在世界裡:「就住在那裡,」(2節) —— 他先前只是想在那裡暫居,現在卻定居下來了;這表示他完全淪落在世界裡,樂不思蜀,把主和教會忘得一乾二淨了。
3.墮落的結果:
(1)影響身邊較幼稚的信徒:「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1節) —— 妻兒代表身邊有密切來往、較軟弱的信徒(參彼前三7)。一個信徒的墮落,多少會影響到別的信徒的。
(2)靈性軟弱,甚至被罪惡捆綁:「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2節) —— 兒子是從他身上出來的:橡徵墮落的產物。瑪倫的字義是有病的,基聯的字義是扣住;合起來意即靈性軟若有病,甚至被罪惡捆住了。
(3)墮落的最終結果,就是靈性的死:「後來....以利米勒死了,」(3節) —— 身體的死象徵靈性的死;至終他的靈性死沉。
二、從墮落中醒悟、由失敗而回轉 —— 拿俄米所代表的
〔註〕路得記裡的拿俄米原是預表聖靈,如何引導信徒親近主、享受主,至終與主完全聯合。但第一章所載拿俄米的經歷,亦可引用來喻為由失敗而回轉的信徒,或信徒靈程中由失敗而回轉的階段。
1.失敗的情形:
(1)順從人意,不顧神旨:「拿俄米,」(2節) —— 拿俄米的字義是甜。她因對人太『甜』,寧循人情而違背神。
(2)與世混雜,失去見證:「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4節) —— 她的家庭生活失去純一的見證。
2.失敗的功課:
(1)失去了安慰與依靠:「拿俄米的丈夫....死了,」(3節) —— 她失去了丈夫;『丈夫』象徵妻子的安慰與依靠。
(2)歷盡苦難:「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3~4節) —— 寡婦孤兒十年的生活,表示她受盡了神所量給的(『十年』)苦難經歷和管教(參20~21節)。
(3)甚至失去了指望:「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5節) —— 她甚至失去了兒子;『兒子』象徵一個人的指望。
3.失敗中的醒悟:
(1)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約有十年,」(4節) —— 『十』在聖經裡代表人完全的數目;十年的管教把她帶到盡頭,使她學會了屬靈的功課。
(2)恢復了屬靈的知覺:「她....聽見耶和華,」(6節) —— 聽見神的事是人醒悟的開端。所以我們剛強的人,應該擔代別人的軟弱(羅十五1),藉著探望,把神恩待人的事告訴他們。
(3)由此認識神是滿有憐憫的神:「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6節) —— 神永不棄絕屬乎祂的人(羅十一1~2)。
(4)認識神是一切供應的源頭:「賜糧食與他們,」(6節) —— 各樣美善的事物,都是從神來的(雅一17);惟祂能滿足人靈裡一切的需要。
4.醒悟後的回轉:
(1)定意走回頭的道路:「她就...起身,」(6節) —— 光是靈裡受感,若不付諸行動,仍是枉然。聽道必須行道,才能帶下祝福(雅一22,25)。
(2)在生活上有了分別:「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7節) —— 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1);這樣,才能蒙神悅納(林後六17~18)。
(3)回到神所命定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7節) —— 猶大地即迦南美地,是以色列人的產業之地。她要回到神命定以色列生活居住的地方,這對基督徒而言,就是回到教會中,或謂住在基督裡面。神的兒女當在主裡敬虔度日(提後三12)。
5.回轉後的見證:
(1)叫人覺得她這個人有了改變:「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麼?」(19節) —— 『合城的人』預表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人人都訝異她的轉回。
(2)見證失敗的經歷:「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20節) —— 瑪拉的字義是苦,代表失敗受苦的經歷。信徒失敗的見證,也能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參林前十11)。
(3)叫人看見神的作為:「全能者使我....,耶和華使我....」(20~21節) —— 她將一切的經歷,看作是神親手的安排(參羅八28)。
(4)見證屬世的虛空:「我滿滿的出去,....空空的回來,」(21節) —— 她見證信徒貪愛世界的結果是一場虛空。
三、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 俄珥巴所代表的
〔註〕八至十五節,拿俄米對她兩個兒婦的談話,可視為聖靈的試驗,以顯明人裡面真實的光景。另一方面,此段記載也可比擬羅馬書第七章良心和肉體之間的掙扎。當一個信徒有心要走主的道路、討神的喜悅時,立刻就在他裡面起了一個交戰的故事。所以本段經節也可用來描述信徒靈程中內心掙扎的一個階段。
1.內心喜歡神的律:
(1)願意為善:「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8節) —— 拿俄米的話說出,俄珥巴和路得一樣,同是為人善良、待人有恩;故這裡表明她的內心願意為善。
(2)有心走主的道路:「她們就放聲而哭,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9~10節) —— 這話說出俄珥巴也與路得一樣,同有良好的存心,想走主的道路。按著她裡面的意思,她是喜歡神的律(羅七22)。
2.但在肢體中卻另有個律:
(1)另一面也嚮往世界的福樂:「在新夫家中得平安,」(9節) —— 她受到屬世的平安福利(新夫家預表的)的吸引。
(2)同時也感屬靈道路的艱苦:「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麼?」(11節) —— 沒有丈夫的寡婦生活孤苦無依,象徵艱難困苦。
(3)顧念眼睛所能見的:「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12~13節) —— 屬肉體的人只顧念眼前所見的情景,而對前途覺得絕望。
〔註〕上述這幾種情形,說明在人的肢體裡面另有一個律(參羅七21~23)。
3.肉體順服了罪的律:
(1)肉體被罪擄去:「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14節) —— 俄珥悲的字義是轉身,象徵她的肉體抵不過罪的律,最終被罪擄去,與聖靈背道而馳。
(2)去附從肢體中犯罪的律:「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15節) —— 意即她回到罪惡和偶像的權勢底下去了。
四、在基督耶穌裡誇勝 —— 路得所代表的
1.得勝的情形:
(1)她通過了聖靈對有心走主道路之人的試驗:拿俄米一而再、再而三的勸阻,說出聖靈對有心走主道路的人的試驗。凡因一時的感情衝動,或因別人的勸勉、鼓勵,而勉為其難地跟隨的人,遲早必顯出真情。
(2)她甘心付代價,奔走主的道路(參路十四25~33):
a. 甘心付上屬世福樂的代價:「在新夫家中得平安,」(9節) —— 為主放下世界的平安、享受和罪中之樂。
b. 歡然望斷一切以及於耶穌(來十二2):「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麼?」(11節) —— 不再指望屬世的『丈夫』作依靠。
c. 在艱難的環境中恆久忍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13節) —— 長年『等待』實非等現閒易事。
d. 忍受神的管教、擊打和剝奪:「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13節) —— 引到永生的道路乃是窄小的(太七14)。
e. 不因別人的退後而灰心:「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15節) —— 路上的孤單、寂寞,也叫人難於忍受。
2.得勝的秘訣:
(1).把心思放在靈上:「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14節) —— 『拿俄米』預表聖靈,聖靈就住在我們的靈裡,『捨不得』意即黏住了;這裡的意思就是她體貼聖靈(羅八6)。
(2)隨從聖靈而行:「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18節) —— 定意跟隨拿俄米意即定意跟隨聖靈。隨從聖靈而行,是得勝的路(加五16)。
3.得勝的禱告:
(1)有受苦的心志:「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16節) —— 她宣告她的決志,要跟隨拿俄米到底;這在當時的情況而言,就是揀選受苦的道路。我們若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2)願隨從聖靈的引導:「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16節) —— 她要緊緊地跟隨拿俄米,意即隨從聖靈的引導。
(3)願與主同住:「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16節) —— 聖靈是主耶穌的化身。她渴慕主的同在,以主的安息為安息。
(4)願作神國的子民:「你的民就是我的民,」(16節原文) —— 她願意凡事與神的子民有分,同甘共苦。
(5)願信靠神自己:「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節) —— 她信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
(6)願在主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17節) —— 她願意與主同死、同埋葬。
(7)願一生歸主,至死不渝:「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17節) —— 她向著主的愛,真是如死之堅強(歌八6)。
4.得勝的生活:
(1)與清心愛主的人一同追求:「於是二人同行,」(19節) —— 她與拿俄米同行,一面可喻為隨從聖靈而行,一面也可喻為信徒們的同行。我們行走天路需要屬靈的同伴(提後二22)。
(2)愛慕過教會生活:「來到伯利恆,」(19,22節) —— 『伯利恆』預表教會。我們不可停止聚會(來十25)。
(3)享受復活生命的供應:「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22節) —— 『大麥』預表復活的生命。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也是我們生命的供應(林前十3~4)。
—— 黃迦勒《查經輯要》
【離城的危險】
經文:得1:1~5
一、全家前往摩押 1
1. 國中遭遇饑荒 (士6:3~6;路15:14)
國中為什麼會有饑荒呢? —— 違背神。(申7:12~15;28:36~45)
2. 在猶大的伯利恒(糧食之家,糧倉) —— 預表神的家、教會。
「猶大的伯利恒」(讚美):
(1)神家(教會)有讚美有敬拜。(約4:23~24;太6:25~34)
(2)神家(教會)有糧食有酒有油。(申11:8~12;路15:17)
(3)教會若不尊主為大,就會缺乏屬靈的糧食,神的兒女必然靈命遭受饑餓。(摩8:11)
3. 往摩押地去寄居
(1)被世界引誘。(提後4:9~11;加1:19)
(2)會影響身邊的人一起墮落。
二、全家居住摩押 2,(雅4:4)
1. 到了摩押
(1)以利米勒(神是王,我的神作王):尊神為王之人,卻任意而行。(羅8:5~9)
(2)拿俄米(甜,令人喜悅的):待人甜蜜,討人喜悅的人。(加1:10;弗6:6~7;西3:22~25)
(3)生了兩個不成才的兒子:瑪倫(有病、軟弱的)和基連(憔悴、衰敗、結尾)。(加6:7~10)
2. 住在摩押 —— 本來打算去寄居,現在卻住下來了 —— 完全墮落。(箴4:23~27)
三、全家死在摩押 3~5
1. 以利米勒死了 —— 為保全性命,卻喪了性命。(可8:35~38)
2. 剩下婦人和兩個兒子……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本應該趕快帶著兒子重返猶大,但還是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並討媳婦、建立家室,準備一輩子繼續住下去,世世代代。(出20:4~6;林後6:14)
兩個兒媳婦:一個名叫俄珥巴(固執、心懷二意),一個名叫路得(交通、朋友、友善、滿意、玫瑰花、美麗)。
3. 瑪侖和基連二人也死了 5節
(1)沒有丈夫:就沒有了倚靠和安慰。(約8:15;詩18:18;37:3~7)
(2)沒有兒子:就沒有了人生的盼望。(創15:1~2)
教會亦然,沒有丈夫(耶穌)就沒有倚靠,沒有兒女(屬靈的後代),還有什麼意義呢?
—— 毛南春陽
【想城的心情】
經文:得1:6~17
一、欲想加城的拿娥米 6~13
1. 聽見福音 —— 神的眷顧 6,(詩8:4;65:9~13;路1:24~25)
「就……起身」:把靈裡的感動,付諸行動。若有人聽道而不去行,仍然與他無益。(雅1:22~25)
2. 於是,起行……要回猶大地去 7,(林後6:17~18),例:浪子回家。(路15:17~20)
「要回猶大地去」:只有讚美才能代替怨言。讚美吧!讚美吧!(詩40:1~3;弗5:19~21)
3. 拿俄米對兒媳婦們的考驗 8~13,(雅1:12;彼前1:5~7;4:12~13)
(1)「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兩種的考驗:a.是關乎我們前面「生活」和「道路」的考驗。b.給予自由機會的考驗。
(2)「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 表明這條道路的本身就是一條被擊打、受痛苦的路。
詩歌:《有一條路》。
二、親嘴回家的俄珥巴 14
1. 「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 —— 憑己意而行。(羅7:18),從此失去了跟隨主耶穌的勇氣。
2. 「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 路得專心靠主、為主活著,走主的道路。(路9:23~25)
三、同婆回去的路得氏 15~17
1. 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 15
「俄珥巴」受婆婆本人,卻不愛婆婆所相信的神;進婆婆的家,卻不進婆婆的國。今天同樣有很多人只進「教會」,卻不進神的家;只尊敬傳道人,卻不尊敬傳道人所傳所信的神。
2. 你也路著你嫂子回去吧! 15,耶穌對門徒說過同樣的話。(約6:66~69)
3. 路得堅決要跟拿俄米回猶大 16~17,路得在八個「我」中體現出她:
(1)「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 —— 她的心志:這是信仰的決擇與宣告。
(2)「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 —— 她的跟隨:這是信仰的道路與認定。
(3)「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 —— 她的渴慕:這是信仰的受苦心志。
(4)「你的國就是我的國」 —— 她的盼望:這是信仰生活上分別為聖。
(5)「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 她的敬拜:這是信仰的標準與持定。
(6)「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 —— 她的歸屬:這是信仰的付出與捨命。
(7)「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 —— 她的忠心:這是信仰的至死不渝。
(8)「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 她的堅強:這是信仰的一生之事,跟主到底。
(啟12:11;2:10;17:14)
—— 毛南春陽
【回城的苦樂】
經文:得1:18~22
一、樂:婆媳倆回到伯利恒 18~19
1. 寫意跟隨 18,(約6:68;彼前2:21)
正如保羅在今後道路上的決志。(羅8:35;14:8;徒20:24)
2. 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恒 19,(摩3:3;彌6:8)
如幾位博士同行來到伯利恒朝見耶穌。(太2:1~12),「二人同行」:只有同心才能同行。(提後2:22)
二、苦:空著手回到伯利恒 20~21
1. 經歷甘與苦的人生 20,(來5:7~10;彼前5:9~11)
「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 人若離開甘甜的教會生活,必然在世界裡嘗盡苦味。(來12:5~12;啟3:19)
2. 滿滿地出去,空空地回來 21
(1)處境苦後果不苦 —— 回到伯利恒:糧食的倉庫。即忍受試煉所得之福。(來12:6~1;羅8:28;詩119:71)
(2)外面空心靈不空 —— 全能者使我受苦。(箴3:5~12)
三、豐:收割時回到伯利恒 22
1. 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恒:
(1)離棄偶像歸向真神 (書24:21~24;徒26:18;帖前1:9~10)
(2)脫離世俗的纏累歸向真神 (西2:20;提前4:7;提後2:16;雅4:4)
(3)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 (腓3:13~16)
2. 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當你靈性恢復時,正是有屬靈的大收割時:
(1)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太5:6;摩8:11)
(2)耶穌是生命的糧 (約6:35)
(3)表示父家「口糧有餘」(路15:17)
—— 毛南春陽
【拿俄米的見證】
經文:得1:1~22
引言:
簡述故事的背景:一個家庭遭遇饑荒,逃難,丈夫兒子都死了。但在這樣的環境中卻有美好的見證。
一、在苦難中學功課
起初聽父母的聲音嫁丈夫,後來是聽丈夫。但覺得都不十分好。故決定聽神的聲音(得1:6),就聽見神眷顧自己的百姓。
二、接受神的管教(得1:13)
神管教拿俄米的原因不清楚,可能是她聽人的話過於神的話。我們當聽神的話過於一切。
三、敬畏神的生活(得1:16~17)
這生活其媳婦完全明白。從拿俄米的生活見證而叫路得要信從神。活出神同在的生活。
四、接受現實的境況(得1:20~21)
以前是甜的,現在是苦的。向人分享內心的真實苦況,不裝假虛偽。
五、及時行動(得1:6)
她就與兒媳起身歸回。許可路得及時去收取麥穗(得2:2)。
六、給兒媳正確的指導(得2:)
1. 不誤媳婦之青春(得1:12~13)。
2. 要心志堅定的人跟從她。對心志堅定的人予正確的指導(得1:18)。
3. 指示工作的方法。蒙恩的地點(得2:22)。
4. 指示路得如何得好的安身之處(得3:1~4)。
七、叫神的名得榮耀(得4:14~16)
這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價值。在我們一生中能否叫神的名得榮耀呢?
結論:
留心我們一生的見證能否叫神的名得榮耀?
—— 黃彼得
【路得的選擇】
經文:得1:6~22
一、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本能
1. 小孩子,男女老少都有,且中西古今都有。
2. 人的本能是選擇好的。
3. 人都會選自己所喜歡的。
二、選擇的重要
1. 會決定前途,如羅得(創13:10~13)。
2. 會決定生死,如羅波安(王上12:1~19)。
3. 會影響全人類,如亞當犯罪(羅5:12)。
「選擇」是神給人一個極大的自由權。人必須善用它。選得好,可以造福一生;選得不好,可以敗壞一生。特別是人在揀選永遠的事上。今來看路得如何揀選。
三、路得如何選擇?
1. 對道路的選擇(得1:16)。願與拿俄米同行,回到猶大的伯利恒,即回到讚美之地(猶大),糧食之家(伯利恒)。不像俄珥巴選擇回到摩押地。
2. 對於住家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住,雖然她是個寡婦。俄珥巴選摩押的娘家。
3. 對於國度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國度,雖然她是摩押女子。俄珥巴選咒詛的國。
4. 對於信仰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神,雖然她本有自己的偶像。俄珥巴選擇偶像迷信的宗教。
5. 對於歸宿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死同埋葬,即永不分開。
拿俄米代表靈命長進的信徒。今日我們對以上幾件事的揀選如何?從人的眼光看,路得跟從一個老寡婦去素不認識的國家是愚昧的,但我們看她的結局如何呢?
四、路得選擇的結果
1. 她得到生命之糧(得2:14)。
2. 她得到安身之處(得3:1,13; 2:23)。
3. 她得進到猶大王族的支派,與波阿斯結婚(得4:11,13)。
4. 她得神的賜福,耶和華使她懷孕生子(得2:12~13)。
5. 她的名列在基督的家譜中(太1:5)。
結論:
我們今天在道路,住家,國度,宗教,歸宿上,作怎樣的選擇?願我們選那永遠上好的。
—— 黃彼得
【如何面對饑荒】
經文:得1:1~6,19~22
引言:
簡述這個故事。
一、饑荒的原因
1. 當士師秉政時,以色列民常拜偶像,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就刑罰他們,他們不但在肉身食物上遇上饑荒,在靈性上也遇上饑荒。
2. 是由於戰爭毀壞許多農作物所致。靈性上也受撒但的攻擊而毀壞了許多屬靈的食物所致。
3. 是由於仇敵的管轄,受仇敵剝削前後共111年所致。靈性犯罪受罪惡管轄,導致得不到糧食。
4. 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不遵神的旨意,故地也不出產而饑荒。人不遵行神的話,靈裡也會發生極大的饑荒(摩8:11)。
二、以利米勒如何應付這饑荒
1. 他不查究饑荒的原因。
2. 他不禱告求問神。
3. 他隨意(也是隨意而行)帶家庭到咒詛之地(創19:37; 賽15章),也是仇敵之地(士3:12~30)。
4. 他給兒子娶摩押女子為妻,犯了神禁止以色列民與外邦女子結婚的律例(申7:3)。
5. 他久居不回。本是想寄居,後來卻長住下去,結果自己和兒子都死在那裡。
三、以利米勒應否逃難?
以利米勒不應該逃難。因為:
1. 神仍眷顧祂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得1:6)。
2. 他有田地,當勞力去耕作(得4:3)。
3. 他當信靠父神過於人。他名字之意是神是王,但卻自己作王,自己作主。
4. 他尚未饑荒到沒得吃。他出去的時候是豐豐滿滿的出去(得1:21)。
5. 他當與同胞同受苦,而不該單獨逃難。
四、如何對付饑荒
1. 更加親近神,求告神,並從罪惡中回轉。
2. 當趁機會為主發光,以自己所有的施濟人。
3. 當倚靠神過於倚靠自己。
4. 當以天家為永遠的居所,而不留戀地上暫時的福樂。
—— 黃彼得
【拿俄米回到伯利恒】
讀經:得1:1~5、22
一、士師時代的光景:
1. 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人的意見代替聖靈的權柄,教會沒有讓聖靈掌權,屬靈情形非常混亂,落到老底嘉的光景中,「老底嘉」意為「眾人的意見」卻把主關在門外。(參啟3:14~20)
2. 國中遭遇饑荒,「伯利恒」意為「麵包的倉庫」為何遭遇饑荒呢?原來是因不聽神的話,現今的教會同樣是在鬧屬靈的饑荒。人饑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
二、以利米勒下摩押
1. 以利米勒,意即「神是主」本來應該讓神作主,現在卻自己作主了。
2. 方向不對,摩押地是外邦污穢之地,是被咒詛之地,神所禁止的。(申23:3~60)可預表失敗的信徒貪愛世俗,神說:「凡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5),以利米勒此行是違背神的命令。
3. 被世俗纏住,先是「寄居」,後來是「住下」約有十年。失敗的信徒落在世俗中也是如此。
4. 影響很大,以利米勒是一個很有名望的人,當拿俄米回來時竟全城轟動。
三、拿俄米名字的意思:
1. 在伯利恒是「甜」的意思,下到摩押竟變成了「瑪拉」就是「苦」的意思。那個小兒子在家何等的享受,出外流蕩就「窮苦起來。」(參路15:14)
2. 她的兩個兒子基蓮,瑪倫,是「有病的」「軟弱的」應該住在伯利恒(神的家),可以得供應,得醫治,神的話語能使軟弱的得剛強。這幾人都是神家裡的人,他們住在伯利恒,或作「以法他」「豐富,肥沃,結果子」本來是「糧食的倉庫」何等有福:可惜,他們卻離開了這個有福之地,下摩押去了。
四、神管教的手
1. 管教是眾子共受的,若不管教便是私子了。(參來12:5~11)
2. 神愛心的管教是催促我們回到他的面前(賽30:20)浪子不遇見饑荒是不肯回家的。
3. 拿俄米所受的管教 —— 「沒有」……「也沒有」……「死了」……「也死了」。
五、拿俄米認識神的旨意,接受神的管教「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她所見神賜福給他的百姓,開始走回家的路。當她們回到伯利恒(神的家)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糧食大豐收)只有在神的家中,才有豐富的供應。
—— 王國恩
【路得跟隨拿俄米】
詩63:8 得1:14~19
一、大衛在曠野中的禱告「我心緊緊地跟隨你」
1. 「神啊,你是我的神」
2. 「你曾幫助我」
3. 我跟隨你
二、路得緊緊跟隨拿俄米
1. 不看環境:A、在拿俄米的身上已無指望,自己還年輕;B、嫂子已離開,婆婆又苦勸離開
2. 捨不得:原文一「粘在一起」。拿俄米的見證,愛的生活
3.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態度堅定,心意已決
4. 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與主同走一條路,跟從主的腳蹤
5. 你在哪裡住,我也在那裡住:與主同住,事奉的生活
6. 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事奉的目的是為建立神的國
7.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事奉的物件,認識真神
8.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哪裡死:一生一世事奉神
9. 也葬在那裡:表明全脫離了她的舊造世界及她的親情(加6:14)
10. 來到伯利恒:「麵包倉庫」,蒙神祝福,享受豐富,代表神的家
—— 徐大年
【由試煉而失敗(一1~5)】
一、失敗的原因
1.國中混亂 (一1上)「當士師秉政的時候,」作者提到士師是要人回想士師時代百姓的光景,國中混亂,以利米勒全家的失敗是在這環境下造成的。這樣混亂的根源其因素是:
(1)各人任意而行( 參士 二十一 25)
(2)信仰極其迷糊 (參 士二17)
(3)道德腐敗墮落 (士十四1~3)
2.遭遇饑荒 (一1中)「國中遭遇饑荒,」遭遇這樣的試煉是:
(1)出於父神的美意 (來十二5~12;腓四14; 參申二十八14~24,28)
(2)在於真神的許可 (伯一13~21;詩卅九9)
(3)由神奇妙的安排 (帖上三3;彼前一6~7;箴十七3;賽一25)
(4)為顯寶貴的信心(羅四 17~19;創二十二1~18)
3.離開家鄉 (一1)「在猶大…….往摩押地去。」一個人若離開這樣美好的家鄉,必然會失敗:
(1)離開猶大 「猶大」讚美之意 (創三十九35)
(2)離伯利恒 伯利恒不但是糧食之庫,更是出君王之地,是王的城邑
(3)離以法地 參2下節 以法地是結果、肥沃之地
4.來到摩押 (一1下)「往摩押地去寄居,」 —— 方向、目標錯誤、人生追求錯誤、道路錯誤(例:創十二10~20 亞伯蘭下埃及;創十三3~14 羅得去所多瑪)。為什麼會失敗下摩押呢?
(1)自我作主(加二20;羅十四7~8)
(2)順從人意(撒下六6~7)大衛的人意,致烏撒人意伸手,帶來悲劇
(3)體貼肉體(羅八5~6;約六63)
(4)不明神意(弗五15~17)
所以,我們當讓神作主,順從聖靈,體貼聖靈,明白神旨而行事為人,不要像以利米勒這樣而失敗到摩押。
二、失敗的對象 (一2上)「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
1. 以利米勒 名意:「我神是王,我父為王」
(1)忘記背景 創十二20/21 亞伯蘭忘記神是他的背景而下埃及,離開伯特利(神的殿)忘記了自己蒙召的身份(創十二)
(2)名不符實 啟三1 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以利米勒名義上是以我父為王,實際上卻不以父為王
2.拿俄米 名意:「甜,令人喜悅」
(1)詩人太甜 (傳七16)「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行義過分」指行事太甜,在別人的惡事上不反對,且有份於別人的罪
(2)討人喜悅(加一10;帖前二4;路六26)。人都說你好的時候你就有禍了。討人喜悅就會成為時代的「亞倫」(出三十二1~30)。神的兒女當光討神的喜悅,後討人的喜悅。盡可能像主耶穌那樣,神人都喜悅(路二52)
3.瑪倫 名意:「有病,身體軟弱。」
(1)靈性有病(約十一章)拉撒路先有病,以至死亡,導致發臭。靈性的病,即罪,如:嫉妒 (箴十四30);掩耳不聽真道(提後四3~4)等。當知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有多少信徒只怕體病,卻不怕靈病
(2)生命軟弱(太二十六41)客西馬尼中三門徒,因軟弱致後來的失敗
4.基連 名意:「扣牢」
(1)生命被捆(羅七21~24)心中兩律交戰常常失敗。為什麼被捆呢?因有許多繩索: 例: 參 孫
a. 罪惡的繩索(來十二1~2)
b. 情欲的繩索(彼後一4;參加五19)
c. 世務的繩索(提後二4)
d. 舊人的繩索(弗四2;參羅十三12~14)
(2)生命停頓(創十一28~31)亞伯蘭因他拉停哈蘭,虛度寶貴光陰。倘若靈程停頓,後果將不堪設想。(創十九17 羅得妻功成)(例:王上十九3~7 以利亞停頓羅藤樹下。)
三、失敗的光景(一 1~2)
1.榮父之人變羞辱(創 一26~28;參羅三23)以利米勒打著「我神是王」的旗號,實際上切不尊神為王,反而羞辱父神,帶全家下摩押罪地。
2.讚美之家有怨聲(來十三15 )信徒蒙恩後當時時有讚美,但許多人口中卻滿了怨言,許多的失敗與苦境都是因怨言而來,我們當切記: 苦難中讚美是得勝的秘訣,苦難中埋怨是失敗的定律。
3.饅頭之庫受饑餓(士 六1~6;申 二十八14~28)據民十四7~8猶大本是流奶與蜜之地,因他們不尋求神,而帶來饑餓(詩卅四10)。
4.結果之地無收成(哈三17)教會本應結果累累,使主得享受(歌四13,16)卻無收成,若無收成,必會自招詛咒(可十一12~14),並有被剪去的危險,被砍下的危險(約十五2;太三10)。
四、失敗的苦境(一2下~5)「都是猶大伯利恒….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1.住在罪地(2下)指出神的選民在失敗後,住在罪中,在罪裡生活,突出在罪中生活是神選民靈中最大的苦境(彼後二8)
2.靈性墮落 (一 2下)離開猶太君王的城邑(敬拜神,事奉神,神子民之地),到了摩押(與神無關,罪孽中生之人之地),其差別是何等遠。其靈性墮落真是一落千丈,生命、地位之別也是天地之差
3.父王離開 (一3)一個屬神的人若犯罪,父神必定會離開他,因神是聖潔的(彼前一15),又是恨惡恨罪的(來二9)。例:(撒上十六14)掃羅犯罪後,神的靈離開
4.與罪聯合( 4節)指出失敗的人,就會在罪中打滾,在罪中生活,以罪為樂,豈不知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3)。罪會懷胎,致終生出死來(雅一15)。
5.兒子死了( 5節)人的希望、寄託、依靠(羅六23)一個人若離開猶大伯利恒(教會),是何等危險可怕,後果將是父神離開,生命失去,與永生神的生命隔絕,皆因以利米勒失去了信心而開始(參來三12~14)。失敗後,而無法活出基督的生命與形象。 —— 葉靈力《路得記心得研究》
【離開與歸回(得一1~22)】
一、離開(1~2)
二、寄居(3~5)
三、俄珥巴之別(6~14)
四、路得之跟隨(15~19)
五、歸回(20~22)
—— 《新舊約輔讀》
【一個痛苦的家庭 路得記1章】
一丶人意作王饑荒苦1:1
二丶進入世界喪偶苦1:2~3
三丶住在世界喪子苦1:4~5
四丶回轉神家不願苦1:6~7
五丶告別媳婦情感苦1:8~15
六丶媳婦同回同甘苦1:16~17
七丶回到本地貧窮苦1:18~22
—— 作者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