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場上】 一、婆婆拿俄米指導路得如何找個安身之處(1~4節) 二、路得遵從拿俄米的吩咐下到波阿斯的場上(5~7節) 三、波阿斯半夜驚醒,答應為她盡親屬的本分(8~13節) 四、路得清晨回婆婆處報告經過情形(14~18節) 貳、靈訓要義 【主自己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一、聖靈的引導和啟示: 1.主是我們永遠的安身之處:「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麼?」(1節)──聖靈(『拿俄米』)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安身之處』原文字義)。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2.主是我們上好的福分:「使你享福麼?」(1節)──聖靈願意我們得著那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 3.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圍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2節)──聖靈要使我們的眼目,從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轉眼仰望耶穌(來十二2)。 4.主雖然尊高,卻是我們的至親:「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節)──聖靈啟示我們的主雖尊高,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做了我們的至親,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二、主的稱讚,印證聖靈的引導: 1.追求主自己,比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主稱讚她末後追求主自己,比先前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 2.專心追求主自己,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節)──主又稱讚她不受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人、事、物之引誘,專心追求主的自己,這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 3.有了主就有一切:「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應許凡我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約十五7)。 4.人最聰明的選擇乃是追求主自己:「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子」(11節)──主證實追求主自己乃是最聰明的選擇。敬畏主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主乃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切的智慧知識,都在祂裏面藏著(西二3)。 三、事實經歷也證明得著主勝過得著外面的恩惠: 1.路得忙碌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15節)──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她渴慕主自己,主稱讚她說,她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十38~42)。 2.我們唯有得著主,才能得享真正的安息:「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節)──從這裏(第三章末段)開始,聖經就不再記載路得作些甚麼事,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 【親近主、得著主的路】 一、跟隨聖靈的帶領: 1.立志遵行聖靈的引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節)──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 2.凡事靠聖靈而行:「路得就...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節)──她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我們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聖靈,方能成事(亞四6)。 二、要到主所在的地方: 1.祂是作工的主:「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2節)──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作工在我們身上,要煉盡我們的攙雜。所以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裏,就在我們心裏(羅十8)。 2.要藉著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來經歷祂:「下到場上」(3,6節)──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主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所以我們要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對付之下。 三、親近主的準備工作: 1.要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你要沐浴」(3節)──認罪,被主血洗淨,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 2.要被聖靈分別為聖:「抹膏」(3節)──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3.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換上衣服」(3節)──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就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西三9~10;弗四22~24),而在一舉一動顯出新生的樣式(羅六4)。 四、親近主的步驟: 1.不要有己的活動:「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節);「悄悄的來」(7節)──也就是不靠肉體的意思(腓三3)。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4原文)。 2.要先讓主有所享受:「你等他吃喝完了」(3節);「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7節)──也就是獻上主所悅納的靈祭(來十三15;羅十二1;彼前二5)的意思。 3.要讓主在我們身上得著安息:「到他睡的時候」(4節);「就去睡在麥堆旁邊」(7節)──也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要持定十字架的原則:「看準他睡的地方」(4節)──也就是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5.要安息在主的腳前:「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4,7節)──就是投靠在祂翅膀的蔭下(詩卅六7),安靜等候(詩六十二1)。這裏也含有效法祂的死(腓三10),聯於祂的死(羅六5;林後四10)的意味。 6.要經歷與主同活:「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節)──『醒』字一面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與主面對面的交通】 一、認識自己: 1.主的提醒:「他就說,你是誰?」(9節)──這是主的提醒,叫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 2.裏面的看見:「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節)──這是她裏面的看見;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二、祈求與答應: 1.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節)──這是請求波阿斯按摩西的律法娶她(參申廿五5~6);屬靈的含意是將身體獻上,求主悅納(羅十二1)。 2.主喜悅與人有更深的聯結:「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我們固然需要主,主亦是需要我們。 3.主應許促成此事:「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必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三、除去攔阻的啟示: 1.主的光照:「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4節)──每一次與主相交的結果,總是得著光照,顯明我們的光景(弗五13~14;林後三18;四6)。 2.主藉著光照點出我們的難處:「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節)──這一個人乃指我們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若不澈底對付,仍無法與主完全聯合。 四、交通的結果──與主聯合的小影: 1.她安息於主:「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9節)──不是掙扎努力,乃是全歸依。 2.她有隱藏的生活:「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享受內室與主交通的生活。 3.她與主調和為一:「六簸箕大麥」(15節)──『六』是人的數目,『大麥』豫表主耶穌。 4.她與聖靈同享:「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節)──拿俄米豫表聖靈。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路得記第三章:追求、親近主自己】 一、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 1.是出於聖靈的開導和啟示 (1)主才是我們永遠的安身之處:「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麼?」(1節)──拿俄米預表聖靈。聖靈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安身之處』原文字義)。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2)主是我們上好的福分:「使你享福麼?」(1節)──聖靈願意我們得著那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 (3)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圍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2節)──波阿斯預表主,波阿斯的使女預表主的眾僕人,廣義的說,也指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聖靈要使我們的眼目,從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轉眼仰望耶穌(來十二2)。 (4)主雖然尊高,卻是我們的至親:「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節)──祂雖然是神子,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做了我們的至親,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2.主的稱讚,印證聖靈的引導: (1)追求主自己,比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主稱讚她末後追求主自己,比先前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這裏的恩,原文是指給出去的恩。惟有蒙恩的人,才能將恩給出去。恩典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我們在恩典裏長進(彼後三18),就是長進到賜恩者基督裏面去(西二19;弗四13)。 (2)專心追求主自己,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節)──少年人代表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主又稱讚她不受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人、事、物之引誘,專心追求主的自己,這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主阿,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十三25)。 (3)有了主就有一切:「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來十三6)。我們若住在主裏面,主的話也住在我們裏面,凡我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約十五7)。 (4)人最聰明的選擇乃是追求主自己:「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子」(11節)──主證實追求主自己乃是最聰明的選擇。敬畏主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主乃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切的智慧知識,都在祂裏面藏著(西二3)。 3.事實經歷也證明得著主勝過得著外面的恩惠: (1)路得忙碌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15節)──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她渴慕主自己,主稱讚她說,她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十38~42)。 (2)我們唯有得著主,才能得享真正的安息:「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節)──從這裏(第三章末段)開始,聖經就不再記載路得作些甚麼事,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 二、親近主、得著主的路 1.跟隨聖靈的帶領: (1)立志遵行聖靈的引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節)──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2)凡事靠聖靈而行:「路得就...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節)──她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凡聽見主的話就去行的,才是聰明的人(太七24~27)。但我們還得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方能成事(亞四6)。 2.要到主所在的地方: (1)祂是作工的主:「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2節)──祂是在打麥場上作工,篩淨糠皮,好把麥子收在倉裏(太三12)。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作工在我們身上,要煉盡我們的攙雜。所以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裏,就在我們心裏(羅十8)。 (2)要藉著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來經歷祂:「下到場上」(3,6節)──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主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所以我們要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對付之下。 3.親近主的準備工作: (1)要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你要沐浴」(3節)──認罪,被主血洗淨,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 (2)要被聖靈分別為聖:「抹膏」(3節)──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3)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換上衣服」(3節)──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就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西三9~10;弗四22~24),而在一舉一動顯出新生的樣式(羅六4)。 4.親近主的步驟: (1)不要有己的活動:「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節);「悄悄的來」(7節)──也就是不靠肉體的意思(腓三3)。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4原文)。 (2)要先讓主有所享受:「你等他吃喝完了」(3節);「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7節)──也就是獻上主所悅納的靈祭(來十三15;羅十二1;彼前二5)的意思。 (3)要讓主在我們身上得著安息:「到他睡的時候」(4節);「就去睡在麥堆旁邊」(7節)──也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要持定十字架的原則:「看準他睡的地方」(4節)──也就是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5)要安息在主的腳前:「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4,7節)──就是投靠在祂翅膀的蔭下(詩卅六7),安靜等候(詩六十二1)。這裏也含有效法祂的死(腓三10),聯於祂的死(羅六5;林後四10)的意味。 (6)要經歷與主同活:「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節)──『醒』字一面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三、與主面對面的交通 1.認識自己: (1)主的提醒:「他就說,你是誰?」(9節)──這是主的提醒,叫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 (2)裏面的看見:「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節)──這是她裏面的看見;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2.祈求與答應: (1)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節)──這是請求波阿斯按摩西的律法娶她(參申廿五5~6);屬靈的含意是將身體獻上,求主悅納(羅十二1)。 (2)主喜悅與人有更深的聯結:「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波阿斯的意思是說,路得委身給他,乃是恩待了他,且這恩是大的。我們固然需要主,主亦是需要我們。 (3)主應許促成此事:「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必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3.除去攔阻的啟示: (1)主的光照:「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4節)──每一次與主相交的結果,總是得著光照,顯明我們的光景(弗五13~14;林後三18;四6)。 (2)主藉著光照點出我們的難處:「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節)──這一個人乃指我們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若不澈底對付,仍無法與主完全聯合。 4.交通的結果──與主聯合的小影: (1)她安息於主:「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9節)──不是掙扎努力,乃是全歸依。 (2)她有隱藏的生活:「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享受內室與主交通的生活。 (3)她與主調和為一:「六簸箕大麥」(15節)──『六』是人的數目,『大麥』豫表主耶穌。六簸箕大麥指於主調和為一。 (4)她與聖靈同享:「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節)──拿俄米豫表聖靈。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下禾場須知之事】 經文:得3:1-5 一、要沐浴——聖潔:真理的潔淨 1-3上,(來12:14) 1.安身之處,使你享福 1 (1)指女子的歸宿:婚姻 (林後11:2;啟21:2) (2)主就是我們的安息 (太11:28;12:8;來4:9) 2.到禾場上去迎見我們的親族 (來2:11,17-28;4:15) 3.你要沐浴:用真道來潔淨自己 (來12:14;弗5:26-27) 二、須抹膏——香氣:聖靈的充滿 3中,(彼前1:2) 1.聖靈的膏抹:才更有能力 (路4:14;羅15:13,18;約壹2:20,26-27;傳9:8) ▲膏抹——這是新娘出嫁前的準備工作:抹膏油,換新衣。(結16:9-10) 2.聖靈的裝飾:才更有魅力 (林前12:23-24) 三、必換衣——更新:生命的更新 3下-5,(約3:3-5;弗4:22-24) 1.下到場上——願意順服在主的十字架的工作之下。(林前3:1-2) ▲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而是在日常的工作中遇見主。(徒17:28) 2.躺臥在主的恩翅底下 (詩17:8;57:1;61:4;路13:34) ── 毛南春陽 【下禾場當行之事】 經文:得3:6-13 一、靠近莊稼的主 6-7 1.路得就下到場上: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約13:16-17;約壹3:18) 2.波阿斯吃喝完了—— (1)“心裡歡暢”:即心裡特別喜樂——同一靈的感動。(路10:21;加2:8) (2)“睡在麥堆旁邊”——勞動的成果感到心滿意足。(賽53:11) 3.路得悄悄地躺臥在那裡—— (1)充滿平安喜樂。(詩23:1-2;腓4:4-7) (2)與主親近。(來7:25;歌1:2-4) 二、求告莊稼的主 8-9 1.耐心等候主人的醒來:即與主同活。8,(太25:1-13;腓3:11;羅6:5;林後4:10) 2.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9, (1)是求婚的記號 (申27:20;結16:8) (2)願意投靠神的恩翅之下,得遮蔽、蒙保護。 (詩17:8;57:1;61:4;路13:34) 三、聽從莊稼的主 10-13 1.蒙恩典 10,(參林前4:5) (1)願你蒙耶和華賜福——祝福是最大的恩典。(創12:1-3;民6:22-27;彼前3:9) (2)你末後的恩比先前的更大——蒙恩必須先付出恩典。(太7:12;弗1:8;林後6:1),“先前的恩”:指供婆婆;“來後的恩”:指為婆家生子立後。 (3)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只追求真正的愛情不求名譽財富——愛情專一。(雅8:6-7;林後11:1-3;民14:23-24;太10:37-39;16:24-26) 2.盡本份 11-13 (1)賢德的女子 11,“賢德”:富裕、大財主、賢慧、行事有能力的效率、品格高尚的人。(箴18:22;31:10-12) (2)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12,這個人是誰呢?——指律法。兩個至近的親屬,分別代表新舊約:恩典和律法。(加3:23-24) (3)盡親屬的本分 13,a.對婚姻的鄭重。(來13:4)。b.按規規矩矩而行。(林前14:40)。c.作事要光明正大,等到天亮才做。(賽2:5;約12:36;林後8:21;約壹1:7) ── 毛南春陽 【離禾場儆醒之事】 經文:得3:14-18 一、不可讓人知道 14 1.主的恩典每早晨都是新的。(哀3:23) 2.行事須光明正大,謹防有誤會。(太10:16) 3.靈交時不必要給外人知道,惟有面對主,傾心吐意。(太17:9;加1:26;約4:24;太6:6;撒上1:15;詩62:8) 二、不可空手回家 15-17 1.打開心門,六簸箕大麥,恩上加恩。(約1:16);得獲屬靈之益:如哥尼流受託,(徒10:5);彼得見異像,(徒10:9-11);保羅得啟示,(加1:16;林後12:1-7)。 2.神的恩典讓我們不是“空空”生活,乃是充充滿滿的。(得1:21;約1:14;傳5:19;腓4:18-20;西3:16) 三、不可心急行事 18 1.你只管安坐等候——專心仰望等候主。(箴21:5;賽32:16-20;33:6;約壹3:19) 2.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我們若把心交托主,祂必負責一切的責任。(詩37:3-6) ── 毛南春陽 【為安身而下場(三1~16)】 一、下場的計畫(三1~2):無論何事都有事先的計畫,路得到波阿斯的禾場,是拿俄米的計畫。拿俄米是教會的帶領者,傳道人的模範。神的僕人不要把人帶到自己面前,乃要引人到主前。在工作前就要計畫好如何把人帶到主前(加一10;帖上二4)。例:施洗約翰(約一29~37),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26~30 ) 二、下場的準備 (三3~7) 1.裝飾上是準備( 三3;參結十六9~10) 新娘的裝飾 (1)沐浴(利八6)祭司的準備 (2)抹膏(利八12)祭司的準備。神的僕人要到禾場上工作,不但要聖潔,更要經聖靈的膏抹。 (3)挽成(利八7~9) 2.手續上的準備 (三3~5) (1)經歷禾場(3節):在聖經中論到好幾個禾場,這裡的經歷禾場,突出了工人也當經歷幾個禾場: a.亞曆禾場(創五十10 )“傷心哀哭之意” b.基甸的禾場(士六37) “尋求神旨之意” c.拿艮的禾場(撒下六6) “管教造就之意” d.阿爾楠的禾場(代下三1) “愛心與獻祭之意” (2)隱藏自己 (3節下) “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神的工人當知道在主面前隱藏自己是極其重要的。 a.隱藏恩賜(林後十二1~4;林前十二4~7):恩賜不是生命,切莫用作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b.隱藏生命(西三3~4;約十五4~5):會藏的人纔會被神長用、特用。 (3)警醒等候(4節),候主的救恩、應許、再來、等候應有名分。 (4)投其腳下(4節) (5)遵行吩咐(5節):順服聖靈的帶領是蒙福的途徑(羅八5~6)。 3.心志的準備 (三6~8上) (1)存謙卑的心( 6上;雅四6) (2)存順服的心( 6下;撒上十五22;參羅十三1~5上) (3)存愛慕的心( 7節;歌一3~4):“路得便悄悄的….”指不張揚顯露自己。突出一個真正愛主的人是默默愛慕,不張揚自己。 (4)存剛強的心( 8上;提前一7) 三、下場的經過 (三7~13) 1.路得的請求 (三7~9) (1)請求的地方( 7節) “阿波斯身邊”是內室的靈交,須先經歷十架(太六6;猶20):禱告→生命→事奉,都當進內室。 (2)請求的時候(8節) “到了夜半” (3)請求的內容(9節) a.請求保護——免去惡人的攻擊(詩十七8;詩一百十八8~9) (a)保護脫離那惡者(太六13;帖後三3) (b)保護不至失信心(路二十二31~32) ©保護所行的道路(詩九十一11~12) b.請求看顧——生活上的看顧(詩一百廿三1~2;代下六9;彼前三12) (a)看顧生活(太六11,25~33) (b)看顧道路(詩廿三1~6) ©看顧苦難(詩一百十九153;十八25;一百十九71) c.請求供給——精神與生活的需要 (a)肉體的需要(太六8;路十一8) (b)靈性的需要(詩廿三1~6;約二十一1~15;二十16;林後一3) (4)請求的聲音( 9節;歌二14) 2.波阿斯的回音 (三10~14) (1)稱讚(10~11) a.得恩上加恩(10上; 約一16) (a)成神子民 成主新婦 (b)得脫罪地 得主恩崇 份屬靈供給 份於主自己 b.不受©人引誘(10下;箴六25)“少年人” c.賢慧的女子( 11節;箴三十一10~11;十二4) (2)應許( 11節;弗六1~2;提前四12) a.指主是信實的(詩卅六5;提後二13;林後一20;來十23) b.指之必垂聽的(太七7~8;約壹五14) (3)提醒(12~13)主是提醒突出幾個方面: a.按照規矩行事(帖前五14;林前十四40;帖後三11;西二5) b.認識律法、舊人(羅三20~28 )“律法在我們身上的失效” c.忍耐等候娶贖(羅八19~25) 四、下場的結果( 14~18) 1.靈交中起來( 14節) (1)起來的源頭 (14節上 ) a.起來在於信心的接受(撒上一18;可十一24;羅九33;雅一6~7) b.起來在於十架的經歷(林前二2;腓二9~11) c.起來在於隱秘的靈交(歌二14 ) d.起來在於謙卑的俯伏(雅四6;彌六8) e.起來在於救主的啟示(徒九5~6) 2起來的謹防(14下) a.謹防顯露(林前十二1~4) b.謹防嫉妒(民十二1~3;詩一百零六16;箴十四30) 2.豐滿的得著( 15節) ── 葉靈力《路得記心得研究》 【與主聯合的準備(三1~6)】 一、沐浴:除去污穢(參提後二20-21) 二、抹膏:服在靈的權下(參出三十22-31;結一4-21;路四18) 三、換上衣服:活出神的義(參弗四20-24)換上衣服就是要改變行為,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四、下到場上:捨己順服 五、不要叫那人認出你來:隱藏自己(參創廿四65) 六、躺臥在波阿斯腳下:與主同死同埋(得三4) 1.看准主睡的地方,我們到主的跟前,掀開被要躺下來與主同死。 2.下邊接著說:躺臥在主的腳旁邊與主同埋葬。這兩點是聯合在一起的,與主同死同埋葬。 3.與主聯合到了與主同死同埋的地步,就是掀開被躺在那裡,從此以後再沒有我自己了,都是波阿斯的。 七、照婆婆所吩咐的而行:順從聖靈的帶領而行(得三5-6;參來七7-10) ──《默想路得記》 【波阿斯對路得恩典的眷顧(三8~18)】 一、波阿斯向路得說出恩言(三8-13) 1.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三10) 2.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賢德的女子(三11):一個人在神面前蒙恩典,蒙神賜福,蒙神使用,決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從摩押地開始到伯利恒這一段的路程,看出路得真是賢德的。是眾人都知道你是賢德的女子. 3.你只管躺到天亮(三12-14):主(波阿斯)安慰路得說:你不必害怕,只管休息吧!不要緊,我是你的保障,我為你伸冤,我為你辨屈,我能供應你的需要,你直管安靜等候,直到天亮 二、波阿斯向路得的恩典(三15) ──《默想路得記》 【安身之處(三1~4)】 一、安心 二、安寧 三、安身 1.沐浴 2.抹膏 3.更衣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末後之恩(三1~13)】 一、救贖之恩──信心的同行 1.放棄權益 2.放棄信仰 二、生活之恩──愛心的事奉 1.甘心事奉 2.忠心事奉 三、家庭之恩──盼望的等待 1.絕對順服 2.完全交託 四、揀選之恩──祝福的賞賜 1.被神驗中 2.被神使用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基督的預表(三10~18)】 一、有求必應──有恩慈的人(11節) 二、至近的親屬──有資格的人(12節) 三、應許成就──有信用的人(13節) 四、保守名譽──有智慧的人(14節) 五、供應需要──又愛心的人(15節)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路得怎樣看見了屬靈的事物(得三章)】 一、屬靈的看見一面是因著神的啟示,這是個毫無疑問的。 二、另一方面也是因著人的尋求,或是說人的渴慕。如果人不渴慕,神的啟示就是在那裡打開了,在人這邊卻沒有什麼動靜。 ── 王國顯《各人任意而行》 【定策(得三1~18)】 一、定策者(1~5)——拿俄米所定的策,目的乃是要為路得找一個安身之所。 二、行策者(6~7)——路得沒有查詢,也沒有猶疑,就照著婆婆的吩咐而行。 三、受策者(8~18)——正如拿俄米所料,波阿斯夜間睡在打麥場,路得也就按計而行。 ──《新舊約輔讀》 【一個負責的財主 路得記3章】 一丶對工作負責差使女3:1-2 二丶對家庭負責睡麥場3:3-5 三丶對別人負責問女子3:6-9 四丶對親屬負責守律法3:10-2 五丶對本分負責娶路得3:13 六丶對貞潔負責學隱藏3:14 七丶對窮人負責獻愛心3:15-17 八丶對承諾負責不休息3:18 ── 作者不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