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家裏】 一、波阿斯按公證手續取得贖產的權利(1~9節) 二、波阿斯在長老們見證下娶路得為妻(10~12節) 三、路得懷孕生子,給拿俄米乳養(13~17節) 四、路得按家譜是大衛王的曾祖母(18~22節) 貳、靈訓要義 【路得達到與主完全聯合的境界】 一、婚姻象徵與主完全聯合: 1.婚姻是神救贖計劃的中心。聖經的開頭和結尾都題到婚姻的事(創二18~25;啟二十一29)。 2.婚姻表明完全聯合: (1)彼此相屬:我屬基督,基督屬我(歌六3)。 (2)彼此依恃:我沒有主不行,主沒有我也不行。 (3)彼此享受:享受對方所是、所有、所作的。 (4)二人一體(創二24;弗五31;太十九5)。 二、基督徒最高的經歷乃在於與主完全聯合: 1.女人在聖經中代表信徒主觀的經歷。路得的經歷,是每一個愛主的人所該有的屬靈經歷。 2.路得的經歷是漸進的,第四章達於最高峰: (1)從她所在的地位來看: 在第一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城裏(一22)。 在第二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裏(二3)。 在第三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場上(三6)。 在第四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家裏(四11)。 (2)從她所得的豐富來看: 在第一章,路得僅風聞神眷顧賜糧給祂的百姓(一6)。 在第二章,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二17)。 在第三章,路得憑空得了六簸箕大麥(三15)。 在第四章,凡波阿斯所有的都是路得的。 【如何才能經歷與主完全聯合?】 一、完全的交託、安息、等候: 1.第三章的末了,拿俄米指教路得「只管安坐等候」(三18)。 2.到了第四章,就不再見路得有任何的作為,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祂既動了善工,就必成全這工(腓一6)。 二、主作工在於解決我們的舊人: 1.舊人在主之先與我們發生關係:「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三12)──這一個人當指我們與生俱來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這個舊人對我們而言,比主更近。 2.舊人無名無姓,表示在神面前並無存在的價值:「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1節)──這裏的『某人』就是豫表我們的舊人。 3.舊人若不讓開,主在我們身上就無能為力:「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4節)──舊人若不解決,主在我們身上就得不著該得的地位。 4.舊人並不在意『真我』的福祉:「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波阿斯說....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4~6節)──舊人只關心外面的產業(指字句、名利、地位等問題),卻不關心『人』(指靈魂、生命)。 5.舊人的問題若不解決,就會攔阻我們與主完全聯合──所以主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太十六24原文)。 三、主怎樣解決我們的舊人: 1.主叩我們的心門:「到了城門,坐在那裏。」(1節)──主來到我們心靈交通的樞紐,在那裏辦理交涉。 2.主安排萬事萬物,叫我們無可推諉:「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主安排公開且完全(十個長老)的見證,叫我們口服心服,無可推諉。 3.主使我們看到: (1)祂得著我們是憑著公義的手續──我們獻上身體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2)。 (2)我們本來是「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5節)──是不堪不配的外邦罪人,原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但祂的愛竟然臨及我們,而買(5節『娶』字原文是『買』)了我們(林前六20)。 (3)祂買我們不是叫我們作婢女,乃是「娶...為妻」(5節)──祂愛我們,如同愛自己一樣(弗五28~29)。 (4)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人了(林前六19),我們乃是屬主的人(羅十四8)。 4.祂握有「脫鞋」(8節)的證據──就是脫去舊人、舊人的行為和肉體(弗四22;西三9;二11),有了確據,不能再反悔了(來六4~6)。 【與主完全聯合的人身上所顯出的光景】 一、藉著她,教會得著建造:「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11節)──因著她內裏生命的榮美(拉結)和生命的豐富(利亞),教會(以色列家)乃得以建造。 二、藉著她,主得著尊榮:「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11節)──當教會(以法他和伯利恆)真正得著屬靈的建造,主(波阿斯)也就在教會中得著榮耀(弗三21)。 三、藉著她,主得著彰顯:「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12節);「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3節)──因著她生命的蕃衍與結果子(後裔和兒子),主得著彰顯。 四、藉著她,長子的名分有了承繼:「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12節)──因著她像他瑪那樣的羨慕得著長子的名分(創三十八6~30),使長子的名分有了承繼。得長子的名分,屬靈的意思是享受基督的豐滿。 五、藉著她,聖靈得著了安慰:「婦人們對拿俄米說,...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14~15節)──因著她所結愛的果子,聖靈得著了安慰。 六、藉著她,聖靈結了果子:「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17節)──因著她,聖靈結了果子(加五22~23)。 七、藉著她,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17節)──因著她愛慕神的國,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大衛)。 八、藉著她,促進主的降臨:「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18~22節)──這個家譜最後引進基督的家譜(太一3~6),表示因著她,促進了主的降臨。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路得記第四章:與主完全聯合】 一、婚姻象徵與主完全聯合: 1.婚姻是神救贖計劃的中心。聖經的開頭和結尾都題到婚姻的事(創二18~25;啟二十一29)。 2.婚姻表明完全聯合: (1)彼此相屬:我屬基督,基督屬我(歌六3)。 (2)彼此依恃:我沒有主不行,主沒有我也不行。 (3)彼此享受:享受對方所是、所有、所作的。 (4)二人一體(創二24;弗五31;太十九5)。 二、基督徒最高的經歷乃在於與主完全聯合: 1.女人在聖經中代表信徒主觀的經歷。路得的經歷,是每一個愛主的人所該有的屬靈經歷。 2.路得的經歷是漸進的,第四章達於最高峰: (1)從她所在的地位來看: 在第一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城裏(一22)。 在第二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裏(二3)。 在第三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場上(三6)。 在第四章,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家裏(四11)。 (2)從她所得的豐富來看: 在第一章,路得僅風聞神眷顧賜糧給祂的百姓(一6)。 在第二章,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二17)。 在第三章,路得憑空得了六簸箕大麥(三15)。 在第四章,凡波阿斯所有的都是路得的。 三、如何才能經歷與主完全聯合? 1.完全的交託、安息、等候: (1)第三章的末了,拿俄米指教路得「只管安坐等候」(三18)。 (2)到了第四章,就不再見路得有任何的作為,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祂既動了善工,就必成全這工(腓一6)。 2.主作工在於解決我們的舊人──「那至近的親屬…某人」(1節)的問題: (1)舊人在主之先與我們發生關係:「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三12)──這一個人當指我們與生俱來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這個舊人對我們而言,比主更近,因我們是先和舊人發生關係,然後才和主發生關係。 (2)舊人無名無姓,表示在神面前並無存在的價值:「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1節)──這裏的『某人』就是豫表我們的舊人。 (3)舊人若不讓開,主在我們身上就無能為力:「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4節)──這說出他在人身上有一個元勢,使人由不得自己(羅七18);必須把他治死(羅八13;西三5),然後才能讓主得著該有的地位。 (4)舊人並不在意『真我』的福祉:「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波阿斯說....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4~6節)──「某人」所要的只是我們心裏的「那塊地」,而對我們本人──真我──屬靈生命,卻漠不關心。舊人只關心外面的產業(指字句、名利、地位等問題),卻不關心『人』(指靈魂、生命)。 (5)舊人的問題若不解決,就會攔阻我們與主完全聯合──所以主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太十六24原文)。 3.主怎樣解決我們的舊人: (1)主叩我們的心門:「到了城門,坐在那裏。」(1節)──城門指心與靈交通的所在。主來到我們心靈交通的樞紐,在那裏辦理交涉。 (2)主安排萬事萬物,叫我們無可推諉:「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十是人完全的數目,十個見證人意指主不斷的安排、調度萬事萬物(羅八28),叫我們一而再的學習功課,直到我們完全口服心服,無可推諉為止。 (3).主使我們看到: a.祂得著我們是憑著公義的手續──我們獻上身體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2)。 b.我們本來是「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5節)──是不堪不配的外邦罪人,原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但祂的愛竟然臨及我們,而買(5節『娶』字原文是『買』)了我們(林前六20)。 c.祂買我們不是叫我們作婢女,乃是「娶...為妻」(5節)──祂愛我們,如同愛自己一樣(弗五28~29)。 d.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人了(林前六19),我們乃是屬主的人(羅十四8)。 (4)祂握有「脫鞋」(8節)的證據(參申廿五9~10)──就是脫去舊人、舊人的行為和肉體(弗四22;西三9;二11),有了確據,不能再反悔了(來六4~6)。 四、與主完全聯合的人身上所顯出的光景 1.藉著她,教會得著建造: (1)「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11節)──拉結秀美,利亞多產(參創廿九章);以色列預表神的家──教會。 (2)教會乃是藉著內裏生命的榮美和生命的豐富,乃得以建造的彼前二5)。 2.藉著她,主得著尊榮: (1)「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11節)──「你」(指波阿斯)預表主;以法他和伯利恆均預表教會。 (2)當教會真正得著屬靈的建造,主的旨意就能通行無阻(太六10),祂也就在教會中得著榮耀(弗三21)。 3.藉著她,主得著彰顯: (1)「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12節);「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3節)──後裔和兒子說出一個人生命的繁衍與彰顯。 (2)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腓一20)。 4.藉著她,長子的名分有了承繼: (1)「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12節)──他瑪原是猶大的長媳,她羨慕得長子的名分(參創卅八6~30)。 (2)得長子的名分,屬靈的意思是享受基督的豐滿。教會乃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 5.藉著她,聖靈得著了安慰: (1)「婦人們對拿俄米說,...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14~15節)──拿俄米預表聖靈。 (2)因著她所結愛的果子,聖靈得著了安慰。我們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 6.藉著她,聖靈結了果子: (1)「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17節)──拿俄米得孩子意指聖靈在人身上結出果子。 (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敗、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 7.藉著她,神在地上執掌王權: (1)「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17節)──大衛是以色列人的君王,預表神在地上執掌王權。 (2)將來當祂得國作王(啟十一15)的時候,有一班人也要與祂一同作王(提後二12),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9~10)。但是在今天,我們若真是活在神國的實際裏,在某種意義上,我們也確是代表神在地上執掌王權。 8.藉著她,促進主的降臨: (1)「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18~22節)──這個家譜最後引進基督的家譜(參太一3~6),兩個家譜遙相銜接。 (2)我們今日的光景,也和將來基督的再來有關,可以促進主降臨的日子。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不受那人的纏累】 經文:得4:1-8,(來12:1-2) 一、巧遇某人經過城門 1-2 1.“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 1 (1)城門:是一個公共之處,在這處理財產買賣和訴訟案件等。(創23:10;撒下15:2;王上22:10;耶38:7) (2)恰巧:這是出於神特意的安排。(林後3:4-6) (3)某人:指“律法”或“舊人”。(加5:4;羅7:18) 2.“請你們坐在這裡。” 2 (1)長老:是當地執法處理民事的人。(申22:15;25:7;士21:16) (2)揀選十人:代表完全,他們作為婚禮祝福的法定人數。 (3)“坐”:非常有趣,聖靈一口氣用了五個“坐”字,乃是提醒我們做事謹慎,光明正大。(賽2:5;約壹1:7;2:9) 二、尊重親人權利選擇 3-6 1.先是你,後是我。 3-4 (1)對律法的尊重。(太5:17-20;徒15:1-2) (2)我肯贖:說明律法在某種程度上的功用。(羅3:19-20) 2.“這樣我就不能贖了” 5-6,表明律法的無能之處。(羅3:28-31) “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我們本來是“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是不堪不配的外邦罪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但神的愛買贖了我們,使我們又活過來了。(弗2:1;林前6:20) 3.律法只能贖地不能贖人,即只能解決人的前途、生活問題,不能解決人生命和改變,完全像主。(羅3:21-27) 三、要求那人脫鞋為證 7-8 1.脫鞋為證:律法不能救贖罪人,因律法的條例軟弱無益,一無所成。(來7:18-19) 律法在救贖罪人的事工上只能棄權。(徒13:39) 2.於是將鞋脫下來了——律法在救贖罪人的事工上已棄權,新約基督的救恩可以贖人。(來8:7,13;9:15) ── 毛南春陽 【得到眾人的祝福】 經文:得4:9-12 一、兩個“贖”——買地與娶妻 9-10 1.買地:你們今日作見證……我都置買了。9,(弗1:13-14;來9:15) 2.娶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10 (1)我們是主所買的人,所以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了,乃是屬主的人。(林前9:19;羅14:8) (2)律法不能贖,但耶穌基督可以贖。(來8:7-13;9:15) 二、三個“願”——見證與祝福 11-12 1.我們作見證:他們都是為主作見證的信心偉人。(來1:1;12:1) 2.他們的祝福:三個“願”:(彼前1:12) (1)願你被建立——鞏固、安定。即教會乃是藉著內裡生命的榮美和豐富建造的。(彼前2:5) (2)願你得享通、名聲——有價值、順利成功、且有名聲。即主在教會中得榮耀。(弗3:21;帖後1:11-12;啟3:21) (3)願你得後裔:說出一個人生命的繁衍與彰顯;教會的繁衍成長是基督的彰顯。(徒2:46-47;16:5;約15:8-10) ── 毛南春陽 【建立榮美的家庭】 經文:得413-22,(來7:18-19;11:15-16) 一、耶和華使路得生子 13 1.先前路得與基連(憔悴、衰敗)時不會生子。(得1:4-5),不會生子是婦人的羞恥。(路1:25) 2.現在神使路得懷孕生子,不會生育的能生育,乃是榮美之彰顯。(詩113:9;撒上2:5) 二、拿俄米享晚年之福 14-17上 1.得名聲 14,(提前5:9-10) ——與主聯合的信仰,必不至於叫聖靈擔憂。(弗4:30) 2.有養老 15, ——這是神所祝福的完美家庭。(撒上2:5;伯1:2;耶15:9;代上2:15) 3.抱孩子 16-17上 ——從沒有孩子(1:5)以抱孩子,從沒有後裔到有後裔,得兒子的名份。(弗1:5;箴17: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是一種親熱疼愛的表示。(啟3:19) 三、大君王從這家而出 17下-22 1.俄備得——敬拜的意思。(約4:23-24;詩29:1-2) 2.大衛王——合神心意。(撒上13:13-14) 3.法勒斯——記在基督的家譜裡。(太1:3-6),表示: (1)教會與基督是息息相關的,成了榮美之家,有份於基督的救恩裡。(提前3:15) (2)在基督裡得勝的人將來他必作王,與主同掌權。(提後2:12;啟3:20-21)。 哈利路亞!! ── 毛南春陽 【蒙喜悅而娶贖(四1~17)】 婚姻是神救贖計畫的中心與目的。婚姻表明完全聯合,指彼此相屬,我屬基督,基督屬我(歌六3)。“娶贖”:指主耶穌到世界的工作及成就。 一、娶贖的前奏(四1~2) 1.神特意的安排( 1節;加四14;詩九十八2) 2.神完全的見證( 2節;來二3~4);以賽亞的見證(賽五十三3~11);彼得的見證(彼前二21~24);保羅的見證(林後十二6~10) 二、娶贖的經過(四3~11上) 1.娶贖的目標(3~5) (1)以利米勒的地(林前三9),即屬神的教會(約四35~36) (2)外邦女子路得(弗二11~13),外邦選出的教會(弗五26~29;林前六19~20) 2.娶贖的手續 (四6~11) (1)至近親屬不能盡職(6~8) a.指靠律法不能稱義(羅三20,27~28) b.指因律法已經稱義(羅八20;加五18) c.指舊我無法成功 (2)長老眾民皆可作證(9~11上)表眾聖徒(路二十四47~48;約二十一24;弗二19~20) 三、娶贖的結果(四11下~17) 1.教會得建立( 11中) (1)拉結:表教會的美麗與榮耀(歌四1;弗五26~27) (2)利亞:表教會的豐盛之生命(約十10;弗四13) 2.救主得尊榮( 11下) (1)指教會是主得尊榮的地方(腓一21;提前三7;林前六20;太五14~16) (2)指教會是重建帳幕的地方(徒十五16~18;王上十八30) 3.生命得彰顯 (12~13) (1)當有生養能力(12節;加四19) (2)在於與主聯合( 13節;約十五4~5;約六63,68) 4.聖靈得安慰( 14~16) (1)因神名得榮耀( 14節;啟四8~11) (2)因新生命產生( 15節;弗四30;羅八14) (3)因寄託有地方( 16節;林前三16~17;六19;弗二21~22) 5.聖靈得結果 (17上; 加五22~23),生命的果子都靠聖靈,在聖靈裡所結的。 6.神權得開展 (17下; 啟五10 ;十一15~17; 太五10) ── 葉靈力《路得記心得研究》 【生命而榮神(四18~22)】 一、生命豐盛之秘訣(
18節) 我們若能在這人欲橫流的世界裡有所“突破”(林後四8) 不跟世人同流合污(雅四4;林後二14~17)就必在靈命上大大“豐盛”。 二、生命升高之豐富(
19節) 我們若有豐盛的生命,就會在人面前被“升高” (腓二9),這樣的人麻藥被稱為“神豐富的子民”。 三、生命豐富之引力(
20節) 我們若能在人面前做“神豐富的子民”自然會“吸引人”到神的跟前來(約十32)帶人一同享受神的“蔭蔽與保障(高臺)” (詩九十二1)。 四、生命蔭蔽之能力(
21節) 我們若享受神的“蔭蔽與保障”,就必產生真實屬靈的“能力”(徒一8),並帶進真實的謙卑之“服事”與“敬拜”(約四24 ;徒二十19)。 五、生命事奉之完滿(
22節) 我們若能向神獻上“謙卑的服事”與“敬拜”,就必有“堅定”的信心(西一23 ;太七24~27)與富足的生命(約十10)。這樣的人乃四“合神心意”的人。有合神心意的教會,纔能迎來基督(大衛)的來臨,神權國度被建立。 ── 葉靈力《路得記心得研究》 【得四章綱目】 一、那至近的親屬不能贖,唯波阿斯能贖 1.律法恩典的交戰 (1)當主耶穌成全救恩的時候,第一個碰到的難處,發生的矛盾就是執行律法的人、法利賽人、文士、希律一黨的人。他們認為耶穌是破壞律法的,連保羅傳福音的時候所得的罪名也是“破壞我們律法的”。在猶太人看,救恩是與律法發生衝突的。他們要靠律法討神的喜歡,靠行律法勝過罪的權勢。但聖經告訴我們說:律法不能使我們稱義,若我們行條文,行宗教規矩,行禮義,照傳統習慣,也能過一個活潑的宗教生活,卻不能勝過罪和死的律。 (2)一個真正懂得恩典的人,正是這樣。不能活在律法裡面,因為恩典是高過律法的。 (3)認識恩典的人是裡面的,是心隨從靈的,靈在裡面呼吸運行反映出來的行為,是不違背律法又高過律法,能說又能行,表裡合一,相符相成的真人,是主耶穌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了。 2.按生命律看,恩典在先,律法在後(加三19) 3.律法失權,恩典能贖 二、路得和波阿斯合而為一(四9-12) 三、引出基督譜系,帶進國度(4:13-22) 1.由於路得生下兒子,引出大衛王,把人帶進了國度。因為大衛是神膏立的王,是合神心意的王,被神堅立,直到永遠! 2.一個與神合而為一的人,一個在基督裡把自己消失的人,他必能把一個作王的生命活出來;他才能夠把神的教會(羔羊的新婦)帶到榮耀的國度裡去;才能夠引出大衛王的出現,將國度建立起來。——《默想路得記》 【無名的親屬──脫鞋之家(四1~12)】 一、他是無名的親屬 二、他是無顏的親屬 三、他是無影的親屬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一個幸福的婚姻 路得記4章】 一丶二人選一是神安排4:1-2 二丶受人嫌棄是神許可4:3-8 三丶被人接納是神預備4:9-10 四丶得人祝福是神祝福4:11-12 五丶同房得子是神恩典4:13-17 六丶子孫多多是神榮耀4:18-22 ── 作者不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