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所羅門的背離和死亡】 一、所羅門受妃嬪誘惑敬拜偶像假神(1~8節) 二、神斥責他並興起外部對手(9~25節) 1.神斥責所羅門(9~13節) 2.以東人哈達的興起(14~22節) 3.大馬色人利遜的興起(23~25節) 三、神興起內部對手耶羅波安(26~40節) 四、所羅門之死(41~43節) 貳、逐節詳解 【王上十一1】「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 〔呂振中譯〕「所羅門王愛上了許多外籍女子:像法老的女兒、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等。」 〔原文字義〕「寵愛」喜愛,友愛。 〔文意註解〕「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法老的女兒』她可能是所羅門的正室(參王上三1);「外邦女子」指非以色列人。 「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摩押』羅得的大女兒亂倫所生的後裔(參創十九37);『亞捫』羅得的小女兒亂倫所生的後裔(參創十九38);『以東』雅各的哥哥以掃所生的後裔(參創三十六9);『西頓』迦南的長子所生的後裔(參創十15);『赫』迦南的次子所生的後裔(參創十15)。 〔話中之光〕(一)神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參創二24)。但是古代許多以色列人時常違背此制度(參創二十九28;代上三9),所羅門也不例外。律法也嚴禁與外邦通婚,其主要原因是外邦宗教的誘惑(參出三十四16;申七3~4)。但是,所羅門卻因政治上的原因與外邦王室結親。起初他可能絲毫沒有拜偶像的欲望。但最終陷進了拜偶像的罪中。總之,所羅門的這種罪行,不僅直接招來王國的分裂,也可視為南北王國滅亡的間接原因。 (二)在本章在前面隱隱約約地表明瞭關於墮落的徵兆(參王上十23~26),本章終於列出了所羅門陷進偶像崇拜,及從而招致神的審判:(1)因著神莫大的恩典擁有卓越之智慧和分辨力的所羅門最終陷進邪惡,表明了人類的罪性;(2)本章記載了受所羅門帝國影響的兩個民族之間的獨立戰爭,以及耶羅波安為除去內亂作的禱告。表面看來像似歷史發展的自然結果,其實內裡具有神特別的護理。萬物的主宰者,歷史的掌管者神,為了審判或救贖自己的百姓,時而會使用特定人物(參申十八15;士二18;三9;撒上二35;拉一1;耶五15);(3)通過「一個支派」(32節)保全了大衛的王位。這是神通過大衛的後裔,為保全將來降臨的那位人類的救贖者(參賽六13;路一27;加三19;來十一18)。 【王上十一2】「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 〔呂振中譯〕「關於這些國的人、永恆主曾經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去在他們中間,他們也不可來在你們中間:因為他們的確會使你們的心偏離、去隨從他們的神』;但所羅門卻戀慕着這些女子、而愛了她們。」 〔原文字義〕「往來相通(原文雙同字)」來,去;「誘惑」偏離,轉向;「戀愛」附著,黏住。 〔文意註解〕「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曾曉諭』神嚴禁以色列人與外邦女子通婚的話,請參閱申七1~5。 「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往來相通』特指通婚;『誘惑你們的心』意指心會偏離神。 〔話中之光〕(一)神雖然清清楚楚地吩咐所羅門,不可娶外邦的女子,他卻毫不理會。他不只娶一個,而是娶了許多外邦女子,結果被她們誘惑偏離了真神。神知道我們的長處和短處,祂的命令對我們總是有好處的。人輕視神的命令,必不會有好結果。單單知道和相信神的話還不夠,我們必須順從,並且在日常工作和抉擇上切實應用。所以,請你認真地領受神的吩咐,千萬不要學世上最聰明卻也是最愚笨的所羅門王,因為我們絕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樣堅強。 (二)起初,「所羅門愛耶和華」(王上三3);現在,他的心不但「戀慕」他所建造的宮室(王上九1)、城市(王上九19),也「戀愛」(2節)外邦女子。表面上,所羅門是蒙神祝福,事業、愛情雙豐收;實際上,這些他所愛的人、事、物,漸漸在他心裡代替了神,使他的心越來越偏離神(9節),「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二4)。而一個不能專心愛神的人(6節),對人的愛也不會專心;所以所羅門用情不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 (三)所羅門一面為百姓祝福:「你們當向耶和華——我們的神存誠實的心,遵行祂的律例,謹守祂的誡命,至終如今日一樣」(王上八61),一面自己帶頭違反神的誡命:「寵愛許多外邦女子」。這正是人全然敗壞的本相:「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8)。 【王上十一3】「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 〔呂振中譯〕「所羅門有七百個后妃、公主;還有三百個嬪妃;他的妻妾使他的心偏離了。」 〔原文字義〕「公主」公主,貴族婦女。 〔文意註解〕「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妃』原文是「妻子」;『公主』指城邦王或貴族的女兒;『嬪』原文是「妾」。 〔話中之光〕(一)所羅門娶這麼多的外國城邦的公主,很可能是當時各國慣用的政治聯姻。這些妃嬪並沒有使所羅門的國度更安全,卻成了傳播偶像假神的大使,在「誘惑他的心」方面很成功。 (二)「誘惑他的心」,這就是耶和華所說外邦婚姻所必有的結果(參出三十四16;申七4)。所羅門很熟悉這條教導,所以他悖逆這清楚的命令是找不到藉口的。 (三)所羅門雖然有百般的智慧,也有弱點。他不能嚴拒誘惑,也難逃避情慾的事。他娶外邦女子,不管是為著加強政治上的聯繫,或者是為個人的逸樂,外邦妃嬪終究把他領上了敬拜偶像的邪路。你可能有堅強的信心,但你也有弱點,這就使得試探有機可乘。要剛強起來,防守你的薄弱之處,因為一條鏈子的強度,只視乎它最弱之環有多強。若最智慧的所羅門尚且犯罪,你也免不了和他一樣。 【王上十一4】「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呂振中譯〕「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妻妾使他的心偏離、去隨從別的神;他的心總不純全全地歸向永恆主他的神,不像他父親大衛那樣。」 〔原文字義〕「隨從」在…之後;「誠誠實實地」專心,全然。 〔文意註解〕「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年老的時候』指他作王的後半期,大約四十多至六十歲;『隨從別神』即指敬拜偶像假神。 「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誠誠實實地』指純全的心、專一的心。 〔話中之光〕(一)「誠誠實實地順服」,原文是「用完全的心跟隨」。所羅門的問題並不是不肯跟隨神,而是不肯用完全的心跟隨神,起初是分出了一些心去愛別的事物,結果是心被誘惑去「隨從別神」(4節),完全違背了神的律法對王的要求:(1)律法規定「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申十七16),但所羅門不但自己為自己加添了大量馬匹(參王上十26),也派人回埃及去做馬匹生意(參王上十26);(2)律法規定王「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申十七17),但所羅門卻「在耶路撒冷使銀子多如石頭」(王上十27),一切的器皿都是金的(十21);(3)律法規定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申十七17),但所羅門卻「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3節)。 (二)「不…誠誠實實地」,一個人幼年時忠心正直晚年卻造成這樣一幅淒涼景象,這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啊。他是人主現在卻如此放蕩並成了自身情欲的奴隸。毫無疑問所羅門仍舊保持著他自己宗教的儀式,但他在神眼中已遠非完全。 (三)每個人都應謹慎自己,他在某些地方強壯,卻在某些地方軟弱,往往仇敵會乘虛而入,必須防範。我們不必指責所羅門拜偶像的罪,以他的智慧,他會輕易除去虛無偶像的觀念,承認真神的存在與神的合一性。但是逐漸地他竟然身不由己地被牽引去敬拜別的神,這實在值得警惕。尼希米特別禁止猶太人去娶亞實突的女子,以及與亞們、摩押人聯婚。所羅門雖蒙神恩眷,結果竟在這些事上犯罪,怎不令人受警戒呢? (四)青年人務要謹慎,恐怕他們因戀愛而使心偏邪,容易受對方影響。在婚姻上更會使人趨向高下的情操。信徒若叛逆神,與不信者結合,他必隨之而低沉,完全與心相連,因為他本來是要她的生命隨著他提升。 (五)我們在交友方面也決定人生的方向。我們容易隨從世俗的潮流,卻很難成為中流砥柱,屹立不移的。如果在日常的交往上無法避免與不信者接觸,我們必須自己謹慎,也祈求神天上的風左右我們,使我們趨向正途,不致隨流失去。 (六)所羅門在治國上能擔大任,但在妻妾引誘他拜偶像上,卻大大地失敗了。在配偶與好友面前,人總難以抗拒壓力而妥協,因為人心裡有所鍾愛,自然會遷就所關心的人。所羅門面對這壓力,起初是抗拒,故能保持純真的信仰。後來他容忍妻妾們拜偶像,最後自己也陷入偶像崇拜中,並視為理所當然,而忽視此事將為國家帶來的危害。由於我們常會討自己所愛之人的喜悅與認同,所以神要求我們不要跟不信神的人結婚。 【王上十一5】「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 〔呂振中譯〕「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 〔原文字義〕「亞斯他錄」星星;「可憎的神」可憎的事物;「米勒公」偉大的王。 〔文意註解〕「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女神亞斯他錄』是迦南人所敬奉的假神之一,根據他們的傳統神話,亞斯她錄是巴力的妹妹(參士二11),主司愛情與生殖的女神;『可憎的神米勒公』又名「摩洛」,是亞捫人的神,敬拜「摩洛」的儀式包括把嬰孩燒死獻祭(參利十八21),所以是說「可憎的神」。 〔話中之光〕(一)大衛也曾犯過嚴重的罪(參撒下十一2~27),但並沒有陷進拜偶像之中(參4~8節)。然而,所羅門不僅允許眾妻事奉各自的神,而且還為她們建造了神殿。所羅門不積極追求神,相反他的眾妻狂熱地見證各自的神,這真是啼笑皆非之事。如此可見,若撒但發現我們的狂傲和放肆,就絕不會放過機會。從所羅門建造的異教神殿,直到約西亞王的毀壞(參王二十三13~14),使以色列陷入極大的罪中。後來尼希米警告被擄歸回的百姓不得與外邦人通婚時,就例舉了所羅門的罪行(參尼十三26~27)。 【王上十一6】「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 〔呂振中譯〕「所羅門行了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不滿心滿懷地跟從永恆主、不像他父親大衛跟從永恆主那樣子。」 〔原文字義〕「專心」專心,全然。 〔文意註解〕「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眼中看為惡』即指敬拜偶像假神,是神所最憎惡的;『專心』與4節的「誠誠實實地」原文同字。 【王上十一7】「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 〔呂振中譯〕「那時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東面的山上築了一座邱壇。」 〔原文字義〕「基抹」鎮壓者;「摩洛」神;「邱壇」高地。 〔文意註解〕「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可憎的神基抹』原文字義是「鎮壓者」,指殘暴的戰神,摩押人的主神(參民二十一29),為神所憎惡;『可憎的神摩洛』即指5節的「可憎的神米勒公」;『耶路撒冷對面的山』即指橄欖山,又名「邪僻山」(王下二十三13);『邱壇』指建於高地的祭壇,專用來祭拜偶像假神。 【王上十一8】「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 〔呂振中譯〕「他為他所有的外籍妻妾、那些向自己的神燻祭宰的外牲的、都這樣行。」 〔原文字義〕「燒香」使煙升起,冒煙。 〔文意註解〕「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本節按照原文的意思可另譯:「像這樣,他為他所娶的外邦妃嬪,都隨著她們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 〔話中之光〕(一)有時候,我們很清楚別人也該尊重我們的信仰與主權,但是我們為了討好別人,居然放棄了自己應該有的堅持。此處所羅門就是如此,其實他不用討好這些外國公主,但是他就是要討好,勝過討神的喜悅。 【王上十一9】「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了永恆主以色列的神,就是曾經兩次對他顯現過,」 〔原文字義〕「偏離」偏離,轉向。 〔文意註解〕「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向他兩次顯現』指神曾兩次向他在夢中說話(參王上三4~14;九1~9)。 〔話中之光〕(一)神吩咐給所羅門的命令法度並非難以遵守。不僅如此,神多次警誡所羅門(參王上三14;六12~13;九2~9)。因此,所羅門的偶像崇拜是因著安逸和狂傲而招致的,同時也使神極其傷心。神不得不按照自己的公義審判,也是極痛苦的事,神絕不容納邪惡,但即使在極嚴格的審判中,也持守與大衛立的約,表現出他單方面的主權之愛。 (二)特殊的屬靈經歷不一定會使人變得更加屬靈,神曾經兩次向所羅門顯現(參王上三5;九2),但所羅門卻「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9節);「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10節),在第二次顯現中警告他不可「去事奉敬拜別神」(王上九6),但所羅門卻仍然「隨從別神」(4節);神曾經三次勉勵他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參王上三14;六12;九4),但所羅門「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10節)。 (三)所羅門不是一下子就離開神的,他先在小事上開始偏離律法,致使靈性冷淡(參王上三1),以後,這微小的罪再增長,終於將他摧毀。少許的罪能使人邁出走上邪路的第一步。我們並非不知道甚麼是罪,偏要寬容罪惡,最終招來大禍。所以我們切不可容許任何罪惡不受指責。在你的生活中,有沒有一種罪未被察及,好像致命的癌細胞一樣在擴散呢?不要自欺欺人,要向神承認這種罪,求祂賜力量去抵抗試探。 【王上十一10】「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呂振中譯〕「又曾經為了這事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的神的;他卻沒有遵守永恆主所吩咐的。」 〔原文字義〕「隨」行走;「從」在…之後。 〔文意註解〕「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曾吩咐他』本章重複兩次提到神「曾吩咐」(參2節),表示神對他明知故犯的情形非常忿怒(參9節);『不可隨從別神』請參閱王上九6~7。 〔話中之光〕(一)「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所羅門的智慧不同於箴言的主題「智慧的開端是敬畏耶和華」(箴一7)中的智慧,所羅門的智慧儘管來自神,但他這是行出悖逆神的行為。因此,所羅門在晚年裡感慨萬分地說「虛空的虛空」(傳一2)。 (二)神向所羅門第二次顯現時,已經特別警告所羅門不可以隨從別神了。沒想到「顯現」也沒效,要背叛的還是背叛,這一點我們應該好好的警惕自己,不要因為有怎樣特殊的經歷,就覺得自己一定不會背棄神。 【王上十一11】「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 〔呂振中譯〕「故此永恆主對他說:『你既以這事為念,不遵守我的約和律例、就是我所吩咐你守的,那麼我就一定從你手裏撕裂你的國、而賜給你的臣僕。」 〔原文字義〕「律例」法令,條例;「奪回」撕裂,分開。 〔文意註解〕「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耶和華對他說』這是神第四次對他說話,第一、三次是在夢中神親自說的(參9節註解),第二、四次則可能藉著先知說話(參王上六11~13和本節);『行了這事』指祭拜偶像假神;『約和律例』約特指「大衛之約」,是有條件的(參撒下七8~17);律例指律法的條例,是對全民的要求(參申六10~19;十二29~32等)。 「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奪回』原文意思是「撕裂、分開」,故指分裂為兩半;『你的臣子』指原為所羅門臣僕的耶羅波安(參26節)。 〔話中之光〕(一)大衛之約對於所羅門是有條件的,所羅門既然不遵守神所吩咐他守的約和律例,神必然要管教他,讓他知道自己聰明人做愚昧事的結果。但是,大衛之約對於大衛卻是無條件的(參撒下七16);即使所羅門不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神也照樣成就大衛之約,只是必從所羅門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12節),換成向大衛的另一個子孫應驗。實際上,所羅門此時已經危機四起(14~40節),若不是神向大衛應許「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撒下七15),恐怕所羅門並沒有機會平安而死。 (二)所羅門的國度本可一直蒙神賜福,可惜卻走向沒落。他有神的應許引導,神也垂聽他的禱告,但是他卻容許罪在身邊。結果,這種罪大大地敗壞了他,使他不再專心跟隨神。他在詩篇127篇中寫到:「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他靠神開始立下根基,可惜晚年未能貫徹始終,結果失去了一切。按照神的原則,好好地開始建立婚姻、事業或教會仍未足夠,我們必須對神忠心到底(參可十三13)。你的一生必須自始至終讓神來管理。 (三)聖經不是在教導父母犯罪,兒子承擔。聖經從來都沒有這樣的強調。聖經強調的是:父母犯罪,兒女要受苦。兒女受苦並不是擔當父母的罪,好讓父母可以逍遙法外。神這樣做是要教導他的子民,父母犯罪將會影響兒女,如果你愛兒女,就當盡心盡意愛神、敬畏神。很多人以為犯罪是「一人做事一人擔」,他們以為自己犯了罪,就讓神懲罰我吧。但很多時候,神並沒有在今生懲罰犯罪的人,他們甚至還平平安安的度過一生。所羅門悖逆神,他在今生沒有得到報應,但他在來生肯定要摘他所種的惡果。所羅門的惡行影響到了他的兒子羅波安,使他不能承受神的祝福。 【王上十一12】「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呂振中譯〕「雖然如此,我卻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不在你活着的日子行這事;我是要從你兒子手中將國撕裂開的。」 〔原文字義〕「奪回」撕裂,分開。 〔文意註解〕「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不是因為大衛純全無疵的良善,而是因為神曾向大衛應許必恩待他的兒子(參撒下七14~15);『你活著的日子』即指所羅門尚在位的時候。 「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你兒子』指羅波安(參43節);『將國奪回』原文是「將國撕裂」。 【王上十一13】「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 〔呂振中譯〕「但我不將全國都撕裂開;我乃是要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的緣故、還留一個族派給你兒子。』」 〔原文字義〕「奪回」撕裂,分開。 〔文意註解〕「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全國』指全體十二支派;『因我僕人大衛』仍是因神向大衛應許「他的家」必永遠堅定(參撒下七16);『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因神曾選擇耶路撒冷作為祂居住的所在(參36節;代下六6);『留一支派』指除了猶大支派以外,另加上便雅憫支派(參35節;王上十二21)。 【王上十一14】「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是以東王的後裔。」 〔呂振中譯〕「於是永恆主激起了一個敵擋所羅門的人,就是以東人哈達:他是王的後裔、在以東的。」 〔原文字義〕「哈達」大能的;「興起」起來,站立。 〔文意註解〕「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是以東王的後裔」:『以東人』雅各的哥哥以掃所生的後裔(參創三十六9),原被大衛征服(參撒下八14);『哈達』以東王族的一個子孫,有多位以東王曾以哈達為名(參創三十六35~39);『敵人』指對頭。 〔話中之光〕(一)哈達和利遜的叛逆(14~25節)具體例舉了神對所羅門的審判。哈達的獨立戰爭是因著神之計畫而預備的。大衛征服以東時有過大屠殺(16節)。因此,哈達認為本文的報復戰是因著自己與埃及法老商談的結局。但是,如果沒有神審判所羅門王國的旨意,哈達的努力也將付出東流。神為了自己的計畫也會使外邦人作祂的工具,從這一事實來看,神的護理都是因著祂愛祂的子民。 【王上十一15】「先前大衛攻擊以東,元帥約押上去葬埋陣亡的人,將以東的男丁都殺了。」 〔呂振中譯〕「先前大衛擊敗了〔傳統:在〕以東,軍長約押上去埋葬被刺死的人,將以東內所有的男丁都擊殺掉」 〔原文字義〕「元帥(原文雙字)」統領(首字);軍隊(次字)。 〔文意註解〕「先前大衛攻擊以東,元帥約押上去葬埋陣亡的人,將以東的男丁都殺了」:本節所指之事,可能發生在以東被大衛征服之後,因以東人叛逆殺害了大衛派駐以東地防營(參撒下八14)的以色列駐軍,故大衛差遣約押前去,一面埋葬己方陣亡的人,一面鎮壓並屠殺以東的男丁。 【王上十一16】「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以東住了六個月,直到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 〔呂振中譯〕「(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以東那裏住了六個月,直到他將以東內所有的男丁盡都剪滅掉);」 〔原文字義〕「男丁」雄性的;「剪除」砍掉。 〔文意註解〕「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以東住了六個月,直到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在以東住了六個月』原文是「在以東那裡住了六個月」,「那裡」可能指以東的首都西拉(參撒下八13;王下十四7);『男丁』指二十歲以上的男子;『盡都剪除』應當不是指全部以東人的男丁,而是指以東的首都西拉的男丁,以滅盡以東人的領導階層,以為如此就不會再發生叛逆的事。 【王上十一17】「那時哈達還是幼童;他和他父親的臣僕,幾個以東人逃往埃及。」 〔呂振中譯〕「那時哈達逃走,他和他父親的臣僕、幾個以東人、跟着他逃往埃及;那時哈達還是個小孩子。」 〔原文字義〕「幼」年幼的。 〔文意註解〕「那時哈達還是幼童;他和他父親的臣僕,幾個以東人逃往埃及」:『他和他父親的臣僕』指以東人的一個王族中的家僕們護著幼主逃亡。 【王上十一18】「他們從米甸起行,到了巴蘭;從巴蘭帶著幾個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法老為他派定糧食,又給他房屋田地。」 〔呂振中譯〕「他們從米甸起身,到了巴蘭;又從巴蘭帶着幾個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法老給他房屋,吩咐給他糧食,又將地給了他。」 〔原文字義〕「巴蘭」充滿洞穴的地方;「派定」命令。 〔文意註解〕「他們從米甸起行,到了巴蘭;從巴蘭帶著幾個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米甸』位於西乃半島的西部,阿卡巴灣的東岸,確實地點不詳;『巴蘭』指巴蘭曠野,位於西乃半島的中部東側;『帶著幾個人』可能指另外一批漏網之魚。 「法老為他派定糧食,又給他房屋田地」:原因有二:(1)法老採取分化與制衡政策,暗中支持鄰邦對立的勢力;(2)哈達一行人可能攜帶父親的信物,以證明其王族身分。 【王上十一19】「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為妻。」 〔呂振中譯〕「哈達在法老面前極被恩待,以致法老將自己的妻子的妹妹、就是王后答比匿的妹妹、賜給他做妻子。」 〔原文字義〕「恩惠」恩惠,恩寵;「答比匿」王的妻子。 〔文意註解〕「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為妻」:『王后答比匿』其正式身分無史蹟可考,可能是王后或貴妃;『賜他為妻』這樣,他與法老的關係成了連襟。 【王上十一20】「答比匿的妹子給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使基努拔在法老的宮裡斷奶,基努拔就與法老的眾子一同住在法老的宮裡。」 〔呂振中譯〕「答比匿的妹妹給他生了兒子基努拔;是答比匿在法老宮中給基努拔斷的奶;基努拔是在法老宮裏、在法老兒子們中間、長大的。」 〔原文字義〕「基努拔」盜竊。 〔文意註解〕「答比匿的妹子給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使基努拔在法老的宮裡斷奶」:間接地形容哈達夫妻也住在法老的宮裡。 「基努拔就與法老的眾子一同住在法老的宮裡」:形容哈達的兒子在法老的宮裡長大,並與法老的眾子一同接受教育。 【王上十一21】「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元帥約押也死了,就對法老說:“求王容我回本國去。”」 〔呂振中譯〕「哈達在埃及聽說大衛跟他列祖一同長眠了,並且軍長約押也已經死了,於是哈達就對法老說:『請容我走,讓我往我本地去吧。』」 〔原文字義〕「同睡」躺下。 〔文意註解〕「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元帥約押也死了」:表示可怕的敵人不在了。 「就對法老說:求王容我回本國去」:表示哈達身在埃及,心卻繫念祖國。 【王上十一22】「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什麼缺乏,你竟要回你本國去呢?”他回答說:“我沒有缺乏什麼,只是求王容我回去。”」 〔呂振中譯〕「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裏有甚麼缺乏,竟想法子要往你本地去呢?』他回答說:『沒有甚麼;只切請容我走就是了。』」 〔原文字義〕「缺乏」缺乏,貧窮;「容」打發,送走。 〔文意註解〕「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什麼缺乏,你竟要回你本國去呢?」:這一位法老可能就是將女兒嫁給所羅門為妻的(參王上三1),所以不願見到兩邊發生衝突。 「他回答說:我沒有缺乏什麼,只是求王容我回去」:哈達執意要回國。 【王上十一23】「神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先前逃避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 〔呂振中譯〕「神激起了一個敵擋所羅門的人,就是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曾經從他主上瑣巴王哈大底謝那裏逃走而來的。」 〔原文字義〕「以利亞大」神知道;「利遜」王子;「瑣巴」哨站;「哈大底謝」大能是幫助。 〔文意註解〕「神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亞蘭人中的一支,在大馬色作王(參24~25節)。 「他先前逃避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瑣巴王哈大底謝』亞蘭人中的另外一支,被大衛擊敗(參撒下八3~5)。 【王上十一24】「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利遜招聚了一群人,自己作他們的頭目,往大馬色居住,在那裡作王。」 〔呂振中譯〕「大衛殺死瑣巴人的時候,利遜招聚了一些人,自己做遊擊隊的首領,攻取大馬色,住在那裏,在大馬色作王。」 〔原文字義〕「大馬色」安靜的粗麻紡織者。 〔文意註解〕「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利遜招聚了一群人,自己作他們的頭目,往大馬色居住,在那裡作王」:利遜原在哈大底謝手下服事,後來從主人處逃走(參23節),並招聚一批人,等到哈大底謝被大衛擊敗,他就來到大馬色自立為王。 【王上十一25】「所羅門活著的時候,哈達為患之外,利遜也作以色列的敵人。他恨惡以色列人,且作了亞蘭人的王。」 〔呂振中譯〕「儘所羅門活着的日子,利遜都是敵擋以色列、像哈達之擾害他們;他憎厭以色列人;他又是作王管理亞蘭的。」 〔原文字義〕「為患」壞的,惡的;「恨惡」憎惡,厭煩;「亞蘭」被高舉。 〔文意註解〕「所羅門活著的時候,哈達為患之外,利遜也作以色列的敵人」:這裡提到所羅門的兩個外邦王對頭。 「他恨惡以色列人,且作了亞蘭人的王」:『他』指亞蘭王利遜;『亞蘭人的王』指統治的範圍擴及大馬色鄰近許多亞蘭人的城邦。 〔話中之光〕(一)有時候,外患也是神興起的。我們是否想過自己的對頭可能是神放置的呢? 【王上十一26】「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他是以法蓮支派的洗利達人,他母親是寡婦,名叫洗魯阿。」 〔呂振中譯〕「洗利達的以法蓮人、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是所羅門的臣僕,他也舉起手來攻擊王;他母親名叫洗魯阿,是個寡婦。」 〔原文字義〕「尼八」星象;「耶羅波安」百姓會爭論;「洗利達」營寨;「洗魯阿」豐胸的。 〔文意註解〕「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臣僕』指為王作事的官員;『尼八』無事蹟可考,僅知他早逝,留下孤兒寡婦;『耶羅波安』頗具才幹,早年被所羅門拔用作北方十個支派的督工(參28節);『舉手攻擊』意指反叛(參撒下二十21)。 「他是以法蓮支派的洗利達人,他母親是寡婦,名叫洗魯阿」:『洗利達人』以法蓮支派境內的一個城鎮,聖經中僅在此處提到這名,表示他出身寒微。 〔話中之光〕(一)這裡第一次提到「耶羅波安」他的名字後來竟成了邪惡的代名詞。後來提到以色列邪惡的王一般都和他做比較,他的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王上十五26;參王上十六2,19,26;二十一22;二十二52;王下三3;十29,31;十三2,6,11;十四24;十五9,18,24,28;十七21~22)。 (二)耶羅波安的叛逆(26~40節)給以色列歷史帶來重大影響的人物耶羅波安,也記錄了以色列南北分裂。同時說明大衛的敬虔,所羅門的墮落,及耶羅波安的野心(33,34,40節),我們可注意以下幾項:(1)哈達和利遜的叛逆是一種局部的獨立運動,而耶羅波安反叛所羅門具有革命之性質,因此對統一以色列王國是更深的打擊。尤其在以色列百姓中,有相當多的勢力積極支持耶羅波安(參王上十二3),這些都是因著所羅門時代過重的建築重負而心中積累不滿的人(參王上十二4);(2)耶羅波安的態度與大衛是相對立的,大衛也是從神得到與耶羅波安類似的應許(參撒十五10~11;十六13)。但是大衛等待神成就其應許,甚至有過放過除去掃羅的機會(參撒上二十四1~7)。然而,耶羅波安聽到關於以色列將分裂的預言之後,不僅沒有哀痛,反而為滿足自己的私欲而濫用(參王上十二1~24)。 【王上十一27】「他舉手攻擊王的緣故,乃由先前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 〔呂振中譯〕「他舉起手來攻擊王的緣故是這樣的:所羅門重建了米羅,填補了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 〔原文字義〕「米羅」壁壘;「修補」關閉,關上。 〔文意註解〕「他舉手攻擊王的緣故,乃由先前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建造米羅』米羅字義是「壁壘」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之一,位於俄斐勒山東邊的一個梯形斜坡;『大衛城』位於耶路撒冷北端的耶布斯衛城,被大衛攻取後,改名為「大衛的城」(參撒下五7)。 【王上十一28】「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 〔呂振中譯〕「耶羅波安這個人是個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青年人很能作事,就派他去監管約瑟家一切背負重擔的工作。」 〔原文字義〕「大有才能」才能,能力;「殷勤(原文雙字)」做,製作(首字);職業,工作(次字);「監管」照料。 〔文意註解〕「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大有才能』指善於指揮人作事。 「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約瑟家』指以以法蓮支派為首的北方十個支派的統稱。 〔話中之光〕(一)所羅門派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監管約瑟家、也就是北方十個支派的勞工,所以他很瞭解民間對所羅門的怨憤(參王上十二4)。百姓起初是為了聖殿的建造,每年輪流三個月上山伐木(參王上五13~14),結果「都心中喜樂」(王上八66);現在是為了所羅門「所願建造的」(王上九19)服勞役,結果成了「負重軛,做苦工」(王上十二4)。同樣,我們的事奉若不是為了神的建造,而是為了人的建造,也會成為「負重軛,做苦工」,越事奉、越沒有喜樂和安息。 (二)耶羅波安是一個機警能幹的人,能謀善斷並勇敢地將自己的計畫付諸實踐。很少見過提拔信任一個人到這麼高的地位並賦予如此大的職權,但所羅門就是這樣提拔耶羅波安的。所羅門無疑只是看了這個青年人的外表並沒有判斷他的內心到底是怎樣的。耶羅波安天賦的領導才幹如果獻給神就必能使他在正義的事業上大有可為,如果不是這樣,他就會在邪惡的事上錯的更多。 【王上十一29】「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上穿著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 〔呂振中譯〕「有一次、耶羅波安從耶路撒冷出來,示羅人亞希雅神言人在路上遇見了他;亞希雅身上穿着一件新衣裳;他們二人在野地上,以外並沒有別人。」 〔原文字義〕「示羅」安憩之地;「亞希雅」耶和華的兄弟。 〔文意註解〕「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示羅』位於以法蓮支派境內,示劍南方約18公里,伯特利北方約15公里;『先知亞希雅』出身不詳,可能是先知拿單的子孫,在所羅門和羅波安時代,是最具有影響力的先知(參王上十四1~16;代下九29)。 「亞希雅身上穿著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二人在田野』並不是偶然相遇,而是先知亞希雅奉神的指示特意去郊外遇見亞希雅,趁著只有兩人在場的時候,將神的旨意告訴他。 【王上十一30】「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 〔呂振中譯〕「亞希雅一把抓住自己身上的新衣裳,就撕成十二片;」 〔原文字義〕「撕成」撕裂。 〔文意註解〕「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新衣』表徵剛建立僅僅兩代的王國;『撕成十二片』表徵王國由十二個支派組成。 【王上十一31】「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呂振中譯〕「對耶羅波安說:『你拿十片去;因為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麼說:「看吧,我必從所羅門手裏將國撕裂開來、將十個族派賜給你。」 〔原文字義〕「奪回」撕裂,分開。 〔文意註解〕「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十片』表徵北方十個支派。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奪回』原文意思是「撕裂」,本句意指神定意將以色列國裂成兩半,並把其中十個支派賜給耶羅波安。 〔話中之光〕(一)耶羅波安與所羅門的兩個敵人不同,他是從先知亞希雅那裡領受了神的命令,成為神管教所羅門的器皿。神並沒有偏心,祂對耶羅波安的應許(參38節)與對所羅門的應許一樣(參王上九4~5)。但亞當的後裔若沒有聖靈的保守,沒有一個人能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沒有一個人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所以也沒有一個人能承受神的應許。因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 【王上十一32】「(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 〔呂振中譯〕「(只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和我從以色列眾族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所羅門仍然要有一個族派)」 〔原文字義〕「選擇」挑選,選上。 〔文意註解〕「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請參閱13節註解。 【王上十一33】「因為他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 〔呂振中譯〕「因為他離棄了我,去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走我的路,而行我所看為對的事,沒有像他父親大衛一樣守我的律例和典章。」 〔原文字義〕「離棄」離去,棄絕;「道」道路;「典章」審判,判例。 〔文意註解〕「因為他離棄我」:原文是「他們離棄我」,表明所羅門的壞榜樣,已經導致了全國的敗壞。 「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請參閱5,7節註解。 「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意指效法大衛的三件事:(1)行在合神心意的道路中;(2)以神的看法為看法;(3)謹守律法條例。 【王上十一34】「但我不從他手裡將全國奪回,使他終身為君,是因我所揀選的僕人大衛謹守我的誡命律例。」 〔呂振中譯〕「但我不是要將全國都從他手裏取回;我乃是要使他儘他活着的日子做人君;這是因着我所揀選的、我的僕人大衛、的緣故,因為他謹守我的誡命律例;」 〔原文字義〕「奪回」奪取;「終身(原文雙字)」日子(首字);活著的(次字);「誡命」命令。 〔文意註解〕「但我不從他手裡將全國奪回,使他終身為君」:意指不在所羅門仍活著的時候施行懲罰。 「是因我所揀選的僕人大衛謹守我的誡命律例」:意指全然是因著大衛的緣故。 【王上十一35】「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 〔呂振中譯〕「我乃是要從他兒子手裏將王位取回,將十個族派賜給你,」 〔原文字義〕「奪回」奪取。 〔文意註解〕「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他兒子』即指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本句意指神定意將以色列國從羅波安手中,奪取其中十個支派賜給耶羅波安。 【王上十一36】「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裡,在我面前長有燈光。」 〔呂振中譯〕「把一個族派給他兒子,好使我的僕人大衛在耶路撒冷、我所選擇做立我名的城裏、在我面前、日日不斷地有燈光。」 〔原文字義〕「立」放置,設立;「長有」日子,時間。 〔文意註解〕「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指除了猶大支派以外,另加上便雅憫支派(參35節;王上十二21)。 「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裡,在我面前長有燈光」:『耶路撒冷城』原屬便雅憫支派(參書十八28),大衛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全國的王,其後所羅門又在城內建造聖殿,表徵神與祂的子民同在;『長有燈光』指大衛家在耶路撒冷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 【王上十一37】「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裡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 〔呂振中譯〕「我要選取的乃是你,使你盡心之所願掌王權,作王管理以色列。」 〔原文字義〕「所願的」渴望,傾向;「治理」統治,作王。 〔文意註解〕「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裡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揀選你』目的不是要與他立約,乃是要藉著他懲罰所羅門的後代;『治理以色列』意指治理北方十個支派。 【王上十一38】「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 〔呂振中譯〕「將來你若聽我所吩咐你的,走我的路,行我所看為對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那麼我就與你同在,為你建立堅固的王室,像我為大衛建立的一樣,將以色列賜給你。」 〔原文字義〕「道」道路;「立」建立,建造;「堅固」使堅立,持久。 〔文意註解〕「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33節是講反面定罪的話,而本句是條件式(你若)的正面要求,另加上「聽從神的吩咐」。 「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我就』表示神的應許,但這個應許並非永遠堅立,這是與給大衛的應許不同之處。 〔話中之光〕(一)雖然以色列王國的正統性在於繼承大衛後裔的南猶大(參王上三14;六12;九4;撒下七11~16),北國以色列也作為神的立約百姓持有聖潔的態度。雖然神應許必看顧耶羅波安,但未曾應許賜「永恆的」王國和王位。這是因為:(1)永恆的彌賽亞王國惟有通過大衛的後裔而到來;(2)暗示以色列永遠處於分裂狀態,絕非是神的旨意(39節)。 【王上十一39】「我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 〔呂振中譯〕「為了所羅門所行的這些惡、我必使大衛的後裔遭受苦難,但不至於日久月長。”』」 〔原文字義〕「患難」苦待,降卑。 〔文意註解〕「我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受患難』即指遭受神的懲罰;『但』表示神的懲罰是有限度的,不會永遠懲罰不停。 【王上十一40】「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 〔呂振中譯〕「因此所羅門想法子要殺死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裏,他就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 〔原文字義〕「示撒」貪得細麻。 〔文意註解〕「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因此』是指耶羅波安「舉手攻擊王」(26~27節),應不是指所羅門知道神預言要讓耶羅波安得北方十個支派。 「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埃及王示撒』他是埃及第二十二代王朝創立者(主前945~924年),利比亞人,藉著婚姻繼承埃及第二十一代王朝,將女兒嫁給所羅門(參1節)和庇護哈達的(參18節)乃是第二十一代法老。 【王上十一41】「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 〔呂振中譯〕「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不是都寫在所羅門事略記上麼?」 〔原文字義〕「記」書冊,文件。 〔文意註解〕「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所羅門記』大概是當時所羅門王生平事蹟的一份史記,現已失傳。《列王紀上下》作者可能參考「所羅門記」和其他史料。 【王上十一42】「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 〔呂振中譯〕「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王管理以色列眾人的年日有四十年。」 〔原文字義〕「眾人」全部,一切。 〔文意註解〕「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以色列眾人的王』指以色列全體十二個支派的王;『共四十年』大衛作王也是四十年(參王上二11),根據推算,大衛是主前1013~973年,所羅門則是主前973~933年。 【王上十一43】「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的城裡。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所羅門跟他列祖一同長眠,被埋葬在他父親大衛城裏;他兒子羅波安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羅波安」已變大的人。 〔文意註解〕「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的城裡」:『與他列祖同睡』所羅門死時大約六十歲;『大衛的城』位於耶路撒冷北端的耶布斯衛城,被大衛攻取後,改名為「大衛的城」(參撒下五7)。 「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羅波安』以色列國是在他登基後不久,分裂成南北兩國。 〔話中之光〕(一)所羅門一出生就蒙神所愛(參撒下十二24~25),從小到大成長順利,一開始事奉又蒙神賜下智慧,有一個完美的開頭,又到達了偉大的事奉巔峰,但卻從頂峰急劇下滑,最終落到被管教的結局裡。神借著所羅門的一生,讓我們看到:亞當的後裔即使「心裡有神的智慧」(王上三28),也行不出「神的智慧」來。人的生命若沒有改變,裡面若沒有聖靈的管理,無論是人的智慧、還是神的智慧,並不能使人的屬靈生命長進。因此,「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三7)。「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詩一百一十一10)。 (二)所羅門晚年可能已經認罪悔改(參代下十一17),對自己一生作了的總結,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傳道書:「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3~14)。 叁、靈訓要義 【內憂外患】 一、內憂外患的成因(1~13節): 1.「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1~2節):所羅門違背神的命令,寵愛許多外邦女子。 2.「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3~4節):原欲藉政治聯姻,防止內憂外患,反而心被誘惑不能專一順服神。 3.「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5~9節):行事不效法大衛,惹神發怒。 4.「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10~13節):神定意懲罰他,任令他面臨內憂外患。 二、外患的興起(14~25節): 1.「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是以東王的後裔。…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14~19節):以東人哈達因躲避大衛,獲埃及法老庇護。 2.「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元帥約押也死了,就對法老說:求王容我回本國去」(21~22節):大衛死後回本國成為所羅門的對頭。 3.「神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恨惡以色列人,且作了亞蘭人的王」(23~25節):亞蘭王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 三、內憂的醞釀(26~40節): 1.「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他是以法蓮支派的洗利達人」(26~27節):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 2.「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28節):耶羅波安被所羅門重用,派他監管北方十個支派的奴工。 3.「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29~32節):先知亞希雅奉神差遣去見耶羅波安,預言神要將十個支派賜給他。 4.「因為他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33~36節):明言所羅門因離棄神,敬拜假神偶像,故要將國奪回。 5.「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裡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37~39節):神揀選耶羅波安作王治理以色列,並勉勵他遵行神的道。 6.「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40節):耶羅波安逃避所羅門的迫害,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列王紀上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列王紀上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