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南北兩王的結局】 一、北國耶羅波安的結局(1~20節): 1.兒子亞比雅病死(1~12節) 2.先知亞希雅預告王朝的下場(13~18節) 3.耶羅波安之死,兒子拿達接續他作王(19~20節) 二、南國羅波安的結局(21~31節): 1.羅波安作王時猶大人背道(21~24節) 2.埃及王示撒洗劫耶路撒冷(25~28節) 3.羅波安之死,兒子亞比央接續他作王(29~31節) 貳、逐節詳解 【王上十四1】「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 〔呂振中譯〕「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 〔原文字義〕「耶羅波安」百姓會爭論;「亞比雅」耶和華是父親。 〔文意註解〕「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那時』指耶羅波安仍舊背道、陷在罪裡極深之時(參王上十三33~34),可能在他作王的後期(參20節);『亞比雅』聖經無紀錄可考,從他名字的原文字義「耶和華是父親」來看,可能是他父親尚承認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的神之時所生,故可能是耶羅波安的長子,且是王儲,深受以色列人的喜愛(參13節)。 【王上十四2】「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 〔呂振中譯〕「耶羅波安對他的妻子說:『你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子;往示羅去;在那裏有神言人亞希雅;他曾說到我必作王管理這人民的事。」 〔原文字義〕「改裝」更改,改變;「亞希雅」耶和華的兄弟。 〔文意註解〕「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改裝』指令人認不出她的身分,其原因可能是:(1)不使王儲病危的消息走漏出去,以免影響民心;(2)不讓耶和華的先知(參王上十一31)知道病者身分(參5節),以免招來咒詛。 「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有關先知亞希雅預告耶羅波安將要作以色列民的王之事,請參閱王上十一29~31。 〔話中之光〕(一)耶羅波安就像很多基督徒那樣,沒事時就我行我素,完全不聽神的命令,但一旦出了問題就會想起要禱告神。正當兒子病入膏肓時,耶羅波安突然想起了先知亞希雅。先知亞希雅曾經預言耶羅波安會成為以色列王,後來果然應驗了。耶羅波安希望先知亞希雅可以奉神的名宣告孩子的病得痊癒,可他又不敢見先知亞希雅,因為他沒有聽從亞希雅的忠告。但他愛子心切,最後只好建議妻子改裝成平民到示羅找先知亞希雅。 (二)耶羅波安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神不喜悅的,所以他害怕先知亞希雅知道妻子的身份。如果先知知道妻子的身份,他可能會說出不吉祥的話。耶羅波安的心理真是令人費解。他相信神是無所不能的,但自己卻不肯順服神。他相信神是無所不知的,但卻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矇騙神的先知。這種心理似乎很奇怪,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基督徒就是這樣待神的。他們自稱相信神,但卻我行我素,目中無神。他們自稱神是全知的,但卻經常在暗中犯罪,表裡不一。所謂旁觀者清,當我們看耶羅波安時,都會搖頭歎息,不屑一顧,但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卻視而不見。這就是罪的可怕,它令我們陷入自欺。 【王上十四3】「現在你要帶十個餅與幾個薄餅,和一瓶蜜去見他,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 〔呂振中譯〕「你要帶着十個餅,幾個脆餅;和一瓶蜜去見他;他就會告訴你、孩子要怎樣。』」 〔原文字義〕「薄餅」硬餅,麵包屑。 〔文意註解〕「現在你要帶十個餅與幾個薄餅,和一瓶蜜去見他」:這是一般平民求見先知的見面禮(參撒上九6~8),至於達官貴族求見先知,則通常備有厚禮(參王下五5,15),由此可見耶羅波安不想讓先知知道他妻子的身分。 「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指先知能預告這病會不會致死。 〔話中之光〕(一)耶羅波安倚靠自己的方法來鞏固政權,神就讓他遭遇人所不能解決的難處,給他回轉的機會(1節)。但耶羅波安明明知道神在管理一切,卻捨不得放下自己、不願意向神降服,所以不肯以真面目出現。耶羅波安是個聰明人,卻無法脫離愚昧無知;因為人裡面若沒有聖靈的動工,結果都是知道神、卻不肯轉向神,知道罪、卻不願離開罪。 (二)耶羅波安不正確的態度大概可歸納為兩點:(1)對神全然無知。他不知神會鑒察人的內心(參撒上十六7),只是無知地認為躲過先知的眼目就可以,全然不知醫治的能力出於耶和華神(參徒三12);(2)未曾考慮其病因。每當患難來臨時,應當先謙卑地省查自己並悔改認罪。這就是信徒的正確姿態(參詩一百十九71)。然而,耶羅波安最終還是沒有除掉頑梗之心。 【王上十四4】「耶羅波安的妻就這樣行,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的家。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 〔呂振中譯〕「耶羅波安的妻子就這樣行;她就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家裏。亞希雅因為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 〔原文字義〕「發直」直立,起立。 〔文意註解〕「耶羅波安的妻就這樣行,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的家」:『耶羅波安的妻』大概是亞比雅的母親,為愛子而奔波。 「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年紀老邁』顯示此時距耶羅波安登基已有不短的年日;『眼目發直』指眼目呆板,沒有眼神。 〔話中之光〕(一)真正的先知也會生病,「眼目發直,不能看見」,但他屬靈的眼睛卻是明亮的。正如憑信心生活的人,「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亞希雅是被神使用的人,眼雖「不能看見」,但神的話語照樣臨到他,賜給他權柄、藉著他宣佈神的刑罰(5~6節)。 (二)屬靈生命最重要的不是我們的肉身感官,而是我們的心靈感官。耶羅波安的妻子改裝了自己,即使眼睛正常的人也無法認出他是誰,但靠著神的啟示,亞希雅馬上就能道出她是誰。亞希雅和耶羅波安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耶羅波安身強體健、眼睛明亮、精明能幹,但卻不能被神引導。亞希雅年紀老邁、眼睛失明、行動不便,但他敏感神的聲音,能夠被神帶領。你想成為那一種人呢? (三)事奉神不是靠我們的才幹、能力、智慧,而是靠神的帶領。要得到神的帶領,我們就必須做一個清心的人。惟有清心的人神才會帶領。如果神不帶領我們,我們又如何能帶領別人呢?最終不是成了瞎子領瞎子嗎? 【王上十四5】「耶和華先曉諭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因她兒子病了,你當如此如此告訴她。她進來的時候,必裝作別的婦人。”」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亞希雅說:『看哪,耶羅波安的妻子要來問你關於她兒子的事,因為她兒子病了;你要這樣這樣告訴她;她進來時、必裝作別的婦人。』」 〔原文字義〕「如此如此」這樣;「裝作別的」被認識,視為。 〔文意註解〕「耶和華先曉諭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因她兒子病了,你當如此如此告訴她」:先知之所以能預告未來之事,是因有神的話臨到他們。 「她進來的時候,必裝作別的婦人」:本句證實她改裝的動機,是不讓先知知道她的身分(參閱2節註解)。 【王上十四6】「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 〔呂振中譯〕「她一進門,亞希雅聽見她的腳步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子阿,請進來;你為甚麼裝作別的婦人呢?我,我奉差遣要將凶信事告訴你呢。」 〔原文字義〕「響聲」聲音,噪音;「凶」艱難,嚴苛。 〔文意註解〕「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聽見腳步聲,就知道來者是誰,據此確立先知發言的權威。 「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前句是責備她企圖欺瞞的存心;後句是宣布神對耶羅波安的審判。 〔話中之光〕(一)耶羅波安多麼愚蠢。他既認為老先知會看透未來,卻叫他妻子喬裝,難道這樣就可瞞過嗎?這位先知卓越的觀察力一定完全識穿她的心。任何秘密在神面前是無法隱藏的,所以先知一說出她的名字,就將凶事告訴她。 (二)我們不可猶豫,罪的後果必須透露。我們是城牆上的守望者,要向人們宣告神對罪人的忿怒,審判必臨到他們,除滅他們。我們不能逃避這種宣告的責任。神的心意必須表達,罪惡的事要暴露。罪惡不是一種不幸、錯失或疾病,那是干犯神的。罪人的罪犯,引發聖潔的神公義與公正的忿怒,罪人必須為罪而受苦。 (三)我們在警告的時候,需要何等的溫和,甚至帶著眼淚。有時我們太自義,沒有像耶利米那樣流淚晝夜哭泣。如果消息是凶事,我們自己的心先趕到壓力而沉重,在失望與陰暗的境地,聽見痛哭哀號咬牙切齒,然而再回去警告弟兄們,使他們不致到悲痛的地步。保羅傳福音,是以恐懼戰兢的心,他毫無保留地將神的公義傳出來,所以我們在向人傳救恩的好信息前,先將凶事告訴頑固不信的人。 【王上十四7】「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呂振中譯〕「你去、對耶羅波安說:”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麼說:『我既從人民中舉起了你,立你做人君來管理我人民以色列;」 〔原文字義〕「高舉」升起,升高;「立」給,置,放。 〔文意註解〕「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傳達神的話。 「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高舉』意指提拔;耶羅波安作王,外表上是出於眾民的擁戴,實際上是因神選立他。 【王上十四8】「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 〔呂振中譯〕「將國從大衛家撕裂開來、賜給了你;你卻不像我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全心跟從我,行我所看為對的事;」 〔原文字義〕「奪回」撕碎,撕裂;「順從(原文雙字)」行,走(首字);在…之後(次字;「正」筆直的,正確的。 〔文意註解〕「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指責耶羅波安分享大衛的福分,卻不行大衛所行的。 「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概述大衛蒙神賜福的原因:(1)遵守神的命令;(2)全心順服神;(3)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話中之光〕(一)神揀選或者呼召一個人,是要將一個使命交托給他。神也會賜給他所需的恩典,好幫助他完成使命。但這並不是說,這個人就永遠不會失腳跌倒,甚至離棄神。然而,神的應許都是有條件的。一個蒙揀選的人必須不斷順服神才能支取神的恩典來完成使命。正因如此,神三番五次提醒所羅門和耶羅波安要謹守神的律法典章。 【王上十四9】「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 〔呂振中譯〕「你竟作壞事比那在你以先的更壞,去為自己立了別的神和鑄像、來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 〔原文字義〕「惡」成為壞的,成為邪惡的;「以先」面前,以前。 〔文意註解〕「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那在你以先的』指以色列人的歷代先王和士師,在此特指掃羅王和所羅門王。 「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指耶羅波安所鑄造的兩個金牛犢(參王上十二28~30),表面上是敬拜耶和華,實際上是敬拜偶像假神。 〔話中之光〕(一)耶羅波安可能認為自己比為偶像「建築邱壇」(王上十一7)的所羅門更好,因為他的金牛犢只是換了一種形式來敬拜神。但神清楚地宣告:他是「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將真神「丟在背後」。耶羅波安的惡行實際上比所羅門「更甚」,因為他所發明的新宗教,讓百姓在敬拜偶像的時候,還自欺欺人地以為自己是在敬拜神。 (二)我們若不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而是牽強附會地引用聖經來支持自己的理念、斷章取義地截取經文來解釋自己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在敬拜金牛犢,為自己立了名為「聖經真理」的「別神」,這種自以為屬靈的「行惡」,比那些直接抵擋神的惡行「更甚」。 (三)「立了別神,鑄了偶像。」耶羅波安要設立的,應該是一個「新耶和華信仰」,但是神直接指出他的行為,無異於「創造別的神」(一個以耶和華為名的「別神」)。神說這種行為:「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我們是否也會不知不覺搞出自己的「新耶和華信仰」? 【王上十四10】「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 〔呂振中譯〕「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以色列中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自主不自主、都剪滅掉,也必燒除耶羅波安的家,如同人燒除糞土、直到燒盡一樣。」 〔原文字義〕「災」壞的,惡的;「困住的」限制,關閉;「剪除」砍掉,砍下。 〔文意註解〕「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災禍』在下面10~11節有明確的闡釋。 「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男丁』指二十歲以上的成年男人;『困住的』指家中的奴隸;『無論困住的、自由的』即指所有的男丁。 「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形容耶羅波安家的人將如糞土一般被人看作無用,甚至惹人討厭的地步,務必清除而後快。 〔話中之光〕(一)先知亞希雅雖然年老目盲,他的心眼卻是明亮的,能聽神的聲音,得到神的啟示,看透耶羅波安妻子的化裝,看透耶羅波安的心和他的前途,把凶信告訴他,宣告罪的刑罰:「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這麼嚴重的信息,卻沒有使他敬畏悔改離罪,見到猶大王羅波安的失敗,他也全然不知警覺,真是眼瞎心死。正如聖經所說的:「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箴二十九1)。神從塵土中高舉耶羅波安,把他放在寶座上;他不知感恩,不肯忠貞敬畏神,自甘墮落拜偶像,神也能把尊貴的王族,變成塵土,棄絕除盡。 (二)人的敗壞是忘記神的恩典,心靈的眼睛瞎了,看不見神的榮耀,偏行己路。結果,神的管教就臨到。應當及時悔改歸向神,因祂的責備回轉。不可悖逆妄行愈陷愈深。聖經說:「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二十二15)。受神管教眼睛開了,除去愚蒙悔改,還可以有希望。求主開我們的眼睛,常將耶和華擺在右邊,仰望祂。 【王上十四11】「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狗必喫他;死在野外的、空中的飛鳥必喫他;因為永恆主已經說了。』”」 〔原文字義〕「吃」吞噬。 〔文意註解〕「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意指死無葬身之處,暴屍街頭荒野,被野狗猛禽吞噬。 【王上十四12】「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 〔呂振中譯〕「所以你要起身、往你家去;你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 〔原文字義〕「起身」起來,起立。 〔文意註解〕「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腳一進城』指回到城裡不久,剛踏進門檻(參17節);『你兒子就必死』雖然亞比雅是耶羅波安家中唯一向神顯出善行(參13節)的人,但仍免不了死於非命。 【王上十四1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 〔呂振中譯〕「以色列眾人必為他舉哀,將他埋葬;因為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家中、只見他對永恆主以色列的神、有可喜悅之處。」 〔原文字義〕「善」好的,令人愉悅的。 〔文意註解〕「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表示亞比雅廣被百姓所愛戴,得入墳墓。 「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屬耶羅波安的人』指耶羅波安本人之外,凡出自耶羅波安的兒女;『惟有他得入墳墓』指其他的人都必死無葬身之處(參11節)。 「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這句話說出亞比雅得入墳墓的原因;『向…神顯出善行』指他遵守神的誡命,不敬拜偶像假神。 〔話中之光〕(一)「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說明了為何只有亞比雅廣被百姓所愛戴,得入墳墓的理由。根據拉比們的傳統可知,亞比雅反對耶羅波安的宗教政策,未順從耶羅波安制止百姓往耶路撒冷的吩咐。我們通過亞比雅未遭受耶羅波安家族的災禍(參王上十五29)就安然死去來看,「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詩五十七1)。 (二)「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分別只是早死晚死,死後如何面對審判。亞比雅向神「顯出善行」,結果卻是病亡,可見病亡也是神的憐憫。對於跟隨神的人來說,當整個社會都走向敗壞、滅亡的時候,提早被神接回天家,其實是一種福氣。 【王上十四14】「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必為自己立一個王來管理以色列;那日期他必剪滅耶羅波安的家;甚麼時候呢?現在就是了。」 〔原文字義〕「立」起身,起立。 〔文意註解〕「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另立一王』指在耶羅波安的子孫以外,另外興起新王。 「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到了日期』指耶羅波安死後,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第二年(參20節;王上十五25,28);『那日期已經到了』形容時間的迫切,彷彿就在眼前。 【王上十四15】「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作木偶,惹耶和華發怒。」 〔呂振中譯〕「永恆主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蘆荻在水中搖動一樣;也必將他們從永恆主賜給他們列祖這美好土地上拔出來,叫他們四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立了亞舍拉神木、來惹永恆主發怒。」 〔原文字義〕「搖動」搖擺,波動;「木偶」神木。 〔文意註解〕「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搖動像水中的蘆葦』形容局勢動盪不安,幾無寧日。 「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從…美地上拔出來』意指被擄到外地;『大河那邊』指幼發拉底河的對岸。 「因為他們作木偶,惹耶和華發怒」:『作木偶』指雕刻亞舍拉木像。 【王上十四16】「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 〔呂振中譯〕「因了耶羅波安的罪、就是他自己犯了的、又使以色列人犯了的、永恆主必將以色列人放棄了。』」 〔原文字義〕「犯」錯過,出錯差;「陷在罪裡」(原文與「犯」同字。 〔文意註解〕「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所犯的罪』指他以金牛犢代替真神(參王上十二28~29);『陷在罪裡』指百姓敬拜金牛犢(參王上十二30)。 「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交給仇敵』指被敵人打敗並擄去。 〔話中之光〕(一)耶羅波安大概也沒想到他的「宗教改革」,帶來的是百姓的信仰墮落,因為他統治沒有幾年,百姓已經開始學著迦南人製造偶像了。到底甚麼是「核心」而不可變的,甚麼是「以前的制度」而可以修正的,是我們必須仔細去思考的。以免我們隨時代更新時,把信仰的核心也「更新」掉了。 (二)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指「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王下十七21)。而百姓「不隨從耶和華」很容易,離開罪卻很難,所以「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王下十七22)。因此,「耶羅波安」這個名字從此就成了邪惡的代名詞,所有北國以色列的王都犯了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王上十五26;十六2,19,26;二十一22;二十二52;王下三3;十29;十三2,11;十四24;十五9,18,24,28)。 (三)耶羅波安的罪不僅害了他全家,也害了以色列。耶羅波安的惡行為以色列國撒下了亡國的種子。教會牧者的責任何等重大,我們的抉擇會直接影響教會的屬靈前景。我們真的要學習以恐懼戰驚的心來帶領教會,千萬不要步耶羅波安的後塵,成為一個害人害己的牧人。 【王上十四17】「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 〔呂振中譯〕「耶羅波安的妻子起身而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孩子就死了。」 〔原文字義〕「得撒」討人喜歡。 〔文意註解〕「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得撒』就是耶羅波安的王宮所在地,亦即他作王後期的首都;『門檻』指王宮進門處的門檻。 〔話中之光〕(一)大家都認為死亡是不幸的事。如果有年輕人不幸去世,我們都認為對方很不幸。但我們從來沒有想過,死也是神對人的憐憫。耶羅波安平平安安的離世,他似乎不需要為他的惡行付任何代價。他的兒子是個善人,卻因他而早逝,從人的角度看,這是很不公平的。但神的道路比我們高,他是絕對公平的。耶羅波安的兒子早逝,不是神不公平,而是神的憐憫。神紀念他的善行,所以救他脫離耶羅波安的家,免得他在耶羅波安的惡行上有分。 【王上十四18】「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 〔呂振中譯〕「以色列眾人將他埋葬,為他舉哀,正如永恆主的話,就是他由他僕人,神言人亞希雅,經手所說過的。」 〔原文字義〕「哀哭」慟哭,哀痛。 〔文意註解〕「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葬埋』應驗了「得入墳墓」(參13節)的預言;『為他哀哭』表示亞比雅廣被百姓所愛戴。 【王上十四19】「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呂振中譯〕「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呢。」 〔原文字義〕「記」書冊。 〔文意註解〕「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怎樣爭戰』指他在軍事上的成就;『怎樣作王』指他在政治上的成就;『以色列諸王記』是一部記述北國諸王歷史的書,為本書作者所據史料的一部分,因此特別提到它(參代下三十五27)。 【王上十四20】「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就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耶羅波安作王的年日有二十二年,就跟他列祖一同長眠;他兒子拿答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拿答」豐富的,慷慨的。 〔文意註解〕「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就與他列祖同睡」:『作王二十二年』根據Henry H.
Halley的《聖經手冊》推定主前933~911年,期間包括了南國的羅波安和亞比央,以及亞撒的第三年(參王上十五9);『與他列祖同睡』暗示他得到安葬。 「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拿答作王第三年就被巴沙篡位(參王上十五28)。 【王上十四21】「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祂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呂振中譯〕「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在猶大作王。羅波安登極的時候,四十一歲;他在耶路撒冷,永恆主從以色列眾族派中所選擇做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亞捫人拿瑪。」 〔原文字義〕「羅波安」已變大的人;「拿瑪」可愛;「亞捫」部落之民。 〔文意註解〕「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羅波安作猶大王』他是南國的首位王,聖經稱南國的王為「猶大王」,北國的王則為「以色列王」;『年四十一歲』表示他是在所羅門王登基前一年出生。 「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祂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立祂名的城』意指建造聖殿的所在地(參申十二5);『作王十七年』《聖經手冊》推定主前933~916年。 「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母親』在《列王記》中都記載南國新王的母親,暗示母親對兒子作王的影響;『拿瑪是亞捫人』可能是亞捫王哈嫩(參撒下十2)的女兒,她對羅波安敬拜偶像假神有很大的影響。 【王上十四22】「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祂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 〔呂振中譯〕「猶大人行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將他們所犯的罪來激動他的妒憤,比他們列祖所行的更壞。」 〔原文字義〕「憤恨」嫉妒,發熱心。 〔文意註解〕「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指行事不蒙神所喜悅,即指違犯神的誡命。 「犯罪觸動祂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祂的憤恨』指神的忿怒和妒恨;『他們列祖』指歷代祖宗。 〔話中之光〕(一)「觸動祂的憤恨」,暗示了神與百姓之間的特殊關係。也就是說,神如對待新娘般對待自己的子民(參結十六8~14;啟十九8),所以時而因他們喜悅,時而因他們嫉妒(參出二十5;賽六十二5)。這一例子表明神多麼看重人。 (二)「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是效法「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十一6)的結果。無論是北國還是南國,這一代人都是在所羅門晚年「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王上十一44)的環境中長大的。猶大人的變節和背叛無疑是在收穫所羅門種下的惡果,在普遍崇拜偶像的氣氛中一代年輕人長大了。羅波安是個軟弱和搖擺不定的人,當人民作惡的時候他沒有採取措施來阻止他們。 【王上十四23】「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 〔呂振中譯〕「他們在各高岡上,各茂盛樹下築了邱壇,立了崇拜柱子,和亞舍神木。」 〔原文字義〕「青翠」青綠,生長茂盛。 〔文意註解〕「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通常迦南地的異教徒將祭壇建築在高山上的生長茂盛樹下。 「立柱像和木偶」:『柱像』指代表男神的石柱;『木偶』指代表女神(亞舍拉)的木柱。 〔話中之光〕(一)如果查看一下舊約聖經中譯為偶像或神像的主要詞的詞源,就能感覺到神對偶像崇拜的憎惡(參申四23):(1)拜偶像的原因:基於人類的罪。也就是說,人生來就有宗教本能,但因著自然發展而逐漸歪曲,墮落,並拒絕真神,反而追隨虛空的偶像,或自我設定一個崇拜的物件,沉湎于其中(參羅一23~25);(2)拜偶像的對象:追求瑪門(太六24),人(徒二十八6),及貪婪而追隨的一切都屬於拜偶像的範疇(參西三5);(3)拜偶像的結果:不事奉又真又活的獨一無二的創造主耶和華,反而事奉虛無的物件,必避免不了神的審判(參啟二十一8)。以色列百姓從定居于迦南地之後,一直受到外邦拜偶像的誘惑,現今的信徒也以各樣的形式受到偶像的誘惑。其實脫離這些網羅的最佳方法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太二十二37)。 【王上十四24】「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呂振中譯〕「猶大地也有男性廟娼;猶大人都依照永恆主從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國人可厭惡的行為而行。」 〔原文字義〕「孌童」在神殿裡的男娼;「可憎惡的事」可憎惡的事物。 〔文意註解〕「國中也有孌童」:『孌童』指在神殿裡賣淫的男娼。 「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猶大人』指南國百姓;『以色列人』此處指尚未分裂前的全體以色列民;『外邦人』此處指迦南七族(參申七1);『可憎惡的事』重在指敬拜偶像假神。 〔話中之光〕(一)律法明令禁止這些惡俗(參申十二2~3;二十三17),摩西吩咐百姓「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申十二2,5)。正是因為迦南人行這些可憎的事,才被神「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現在過了五百年,百姓經過了士師時代的教訓、撒母耳和大衛時代的復興、所羅門時代的榮耀,竟然又回到起點,效法被他們趕出的迦南人、重蹈滅亡的覆轍。他們不但沒有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甚至「比他們列祖更甚」(22節)。 【王上十四25】「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 〔呂振中譯〕「羅波安王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示撒」貪得細麻。 〔文意註解〕「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埃及王示撒』他是埃及第二十二帶王朝創立者(主前945~924年),在所羅門王時代曾經庇護過耶羅波安(參王上十一40)。 〔話中之光〕(一)羅波安即位的時候,所接手的是一個強大的國家。他心中所盼的全都得到了,但他顯然是未領悟自己為甚麼這樣富足、憑甚麼獲得這一切的。為了要教訓他,神容許埃及王示撒上來侵略猶大與以色列。埃及過去是世界的強國,這時國勢已大不如前了。示撒可能嫉妒所羅門的重大成就,所以一心一意想扭轉情勢。他的軍隊雖不足以消滅猶大和以色列,卻能削弱他們的國勢,使他們因此元氣大傷。 (二)留意埃及王示撒只是攻打南國,他沒有侵犯北國。凡是聰明人都會意識到這是神的作為。所以我說,所羅門能夠跟埃及的法老有良好的邦交是神的作為。以色列國能夠享有平安,不是理所當然的。以色列國的安定、強盛不是在乎軍事或者外交,而是遵行神的律法。當羅波安和猶大人專心尋求神,神就使他的國堅固。當羅波安和他的百姓離棄神的律法時,神就用埃及作為鞭子來管教他們。這也是神對羅波安的愛和憐憫。 (三)「示撒帶戰車一千二百輛,馬兵六萬」(代下十二3),橫掃猶大地,奪走了所羅門一生積聚的財寶和榮耀。先知示瑪雅宣告:這是神在管教離棄祂的百姓(參代下十二5),「他們必作示撒的僕人,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外邦人有何分別」(代下十二8)。因著這次管教,「王和以色列的眾首領都自卑」(代下十二6),當「王自卑的時候,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不將他滅盡」(代下十二12)。所羅門娶了老法老的女兒,新法老卻奪走了他的一切;人所倚靠的權勢,不是轉眼消失,就是成為自己的網羅。神借著這樣諷刺的一幕告訴我們:「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詩一百一十八9)。 【王上十四26】「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 〔呂振中譯〕「奪取永恆主之殿的寶物,和王宮的寶物:所有的盡都奪取;又把所羅門所造的一切金盾牌也奪了去。」 〔原文字義〕「帶走」拿,奪取;「奪去」(原文與「帶走」同字)。 〔文意註解〕「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寶物』指凡可移動的貴重器物,可能包括金子打造的約櫃,香爐,燈台等,因為從此約櫃就失去蹤影。 「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金盾牌』是所羅門用他所積攢金子的一部分,打造的二百面大盾牌和三百面小盾牌(參王上十14~17)。 〔話中之光〕(一)所羅門死後只有五年,聖殿與王宮就遭受外國軍隊的洗劫。他和他國家的榮耀、權勢和財富,消逝得多麼快!人民的靈命敗壞,道德淪喪(參王上十四24),一切威榮只存留片刻,就如影飛逝。人們把財富、拜偶像、放縱的生活,看得比神還重要了。在我們生活中若沒有神,不管其他事物看起來如何寶貴,到頭來皆屬無用。 (二)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的時候,用奪取的埃及金銀建造了會幕(參出十二35~36;三十五22);現在,所羅門一生「為自己積蓄金銀和君王的財寶,並各省的財寶」(傳二8),卻全部都給了埃及法老,被用來敬拜埃及假神。我們若離棄神,從世界所得的,早晚會連本帶利還給世界;人一生為自己、為子孫積攢財富,其實都是在為別人積攢。 【王上十四27】「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 〔呂振中譯〕「羅波安王造了銅的盾牌去代替那些金盾牌,交給看守王宮門的衛兵長手裏。」 〔原文字義〕「製造」做,製作;「護衛」奔跑,跑步者。 〔文意註解〕「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銅盾牌』是用黃銅打造的盾牌,外表顏色近似金盾牌,但價值相差甚遠;『護衛長看守』放在護衛房裡(參28節),不再放在利巴嫩林宮裡(參王上十17)。 【王上十四28】「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 〔呂振中譯〕「王每逢進永恆主的殿,衛兵總拿起這些盾牌來,隨後又送回守衛室裏。」 〔原文字義〕「送回」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羅波安一面縱容,鼓吹國中異教之風(參23~24節),一面仍偶而進耶和華的殿,可能不過是裝模作樣,表示他並未放棄真神信仰。 「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這盾牌』指銅盾牌(參27節),以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乃是打腫臉充胖子。 〔話中之光〕(一)所羅門死後不到五年,他的國度分裂、平安不再、百姓墮落,一生積攢的財富和榮耀也被埃及法老全部奪走(26節)。神借著所羅門的一生讓我們看到,人所追求的「聰明智慧」(王上三12)、「富足、尊榮」(王上三13)、「四圍平安」(王上五4),沒有一樣能夠長久,也沒有一樣使我們更愛主、更順服神:「世人行動實系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詩三十九6)。 【王上十四29】「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呂振中譯〕「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不是都寫在猶大諸王記上麼?」 〔原文字義〕「其餘」剩餘,殘餘;「記」書冊。 〔文意註解〕「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其餘的事』指他治理的政績;『他所行的』指他個人的操行;『猶大列王記』是一部記述南國諸王歷史的書,為本書作者所據史料的一部分,因此特別提到它(參代下三十五27)。 【王上十四30】「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 〔呂振中譯〕「在羅波安與耶羅波安之間日常不斷地有戰事。」 〔原文字義〕「時常」日日,一段時間。 〔文意註解〕「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關於他們之間的戰爭,聖經沒有特別的記載保留下來,甚至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參閱25節)時,也未見耶羅波安趁火打劫,故所謂「時常爭戰」,可能指南北兩國保持敵對狀態,偶而或者有小規模的摩擦與衝突。 【王上十四31】「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他兒子亞比央(又名“亞比雅”)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羅波安跟他列祖一同長眠,埋葬在大衛城,和他列祖同在一處。他母親名叫亞捫人拿瑪。他兒子亞比央〔有古卷:亞比雅〕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同睡」躺下,睡覺;「亞比央」我父是大海。 〔文意註解〕「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列祖』在此應指猶大先王大衛和所羅門。 「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請參閱21節註解。 「他兒子亞比央(又名“亞比雅”)接續他作王」:『亞比央』南國猶大第二代王,又名「亞比雅」,他僅作王三年(《聖經手冊》推定主前915~913年),曾經率軍大敗北國以色列人(參代下十三1~2,17)。 〔話中之光〕(一)作者兩次強調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21,31節),刻意強調羅波安的失敗與他拜偶像的母親有關。羅波安「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21節),表明拿瑪在所羅門登基之前就生下了羅波安,因此,她在大衛還在世的時候就嫁給了所羅門。大衛王朝的破口,實際上在大衛晚年就開始了。為了拿瑪,所羅門曾經為「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王上十一7)。而羅波安最寵愛的妻子瑪迦還「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王上十五13)。有這樣一位拜偶像的母親和一位拜偶像的妻子,羅波安的屬靈光景可想而知。 (二)聖靈讓我們從南北兩國的遭遇中看到:與大衛家無關的耶羅波安「行惡」(9節),大衛家的羅波安也照樣行惡(參王上十五3);因此,大衛之約(參撒下七16)不可能倚靠人的敬虔和努力來成就。離棄聖殿的北國敗壞了(16節),擁有聖殿的南國也照樣敗壞(22節);因此,大衛之約也不可能倚靠人的宗教禮儀和規條來成就。剛進迦南的百姓效法迦南人(參士二11~13),五百多年後的百姓照樣效法迦南人(22~23節);因此,大衛之約也不可能倚靠人吸取歷史教訓來成就。唯一能成就大衛之約的不是人,而是神自己:祂「親口應許,親手成就」(王上八24) 叁,靈訓要義 【從三人之死看神的懲治】 一、北國亞比雅雖英年早逝,卻免受神的懲治: 1.「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1~3節):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尚未接續王位就生病瀕死。 2.「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6,12節):亞比雅被他父親的惡行連累,英年早逝。 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13,17~18節):亞比雅因為他自己向神的善行,百姓為他哀哭,得入墳墓,免受神的懲治。 二、北國耶羅波安雖壽終正寢,卻貽禍子孫: 1.「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7~9節):耶羅波安行惡,教導百姓拜偶像,惹神發怒。 2.「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10~11節):禍延全家人,死無葬身之處。 3.「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作木偶,惹耶和華發怒。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14~16節):連累以色列人,被仇敵所擄,分散列國。 4.「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就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20節):雖然壽終正寢,卻貽禍子孫,災禍即將到來。 三、南國羅波安雖壽終正寢,卻生前遭患: 1.「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祂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21~24節):縱容百姓拜偶像假神,惹神憤恨。 2.「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25~26節):以致神激動埃及王洗劫聖城,財寶盡都被搶奪。 3.「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30~31節):雖壽終正寢,生前卻動盪不安,且受外邦人母親的影響極深。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列王紀上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列王紀上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