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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第二十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亞哈放縱耶洗別謀害無辜】

   一、亞哈向拿伯洽購其葡萄園被拒(1~4)

   二、耶洗別授意拿伯同城長老誣陷拿伯(5~10)

   三、長老依計陷害拿伯(11~14)

   四、耶洗別告訴亞哈前去奪取拿伯葡萄園(15~16)

   五、神差遣以利亞當面宣判亞哈和耶洗別罪刑(17~26)

   六、亞哈聞訊自卑蒙神延緩降禍(27~29)

 

貳、逐節詳解

 

【王上二十一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

   〔呂振中譯〕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有一個葡萄園在耶斯列,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

   〔原文字義〕「耶斯列」神的栽種;「拿伯」結實磊磊。

   〔文意註解〕「這事以後,又有一事」:『這事』指和亞蘭人的戰事(參王上二十章)

         「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耶斯列』位於以革倫平原上,是當時政治和軍事的重鎮,亞哈王在那裡建有行宮(參王上十八46註解)

 

【王上二十一2「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

   〔呂振中譯〕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可以作菜園,因為那是靠近我的宮室旁邊;我就將比這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若看為更好,我就按着價值給你銀子。』

   〔原文字義〕「菜」草,藥草;「園」關鎖的園;「價值」價格,雇用。

   〔文意註解〕「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菜園』原文是「植物水果香料的花園」,指供自己觀賞的後花園。

         「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亞哈王的提議,從經濟的角度來看,還算是相當公平合理。

 

【王上二十一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呂振中譯〕拿伯對亞哈說:『我絕對不能將我祖先的產業給你。』

   〔原文字義〕「萬不敢」絕不是那樣。

   〔文意註解〕「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敬畏耶和華』按原文直譯為:「耶和華禁止這樣做」。

         「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拿伯根據摩西的律法拒絕出讓他的葡萄園,因為以色列人依法不可把祖業賣斷給人(參利二十五23~38;民三十六7~8)

   〔話中之光〕()為了買下拿伯的葡萄園,亞哈出的價錢很公道,但卻被拿伯拒絕了。因為神是應許之地的主人,所以神宣告「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每個支派、家族所分得的土地,並不是根據自己的品德、功勞或努力,而是「拈鬮所得的產業」(民三十六3),完全是根據神的恩典和權柄,是與神立約所得的分。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只是神所託付的土地的管家,必須遵行與神所立的約,才能「在那地上長久」(申四26)。因此,以色列人「要按著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民二十六55),代表維持與神的立約關係,繼續在神面前蒙紀念。

 

【王上二十一4「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呂振中譯〕亞哈因為耶斯列人拿伯告訴他的話說:『我不能將我祖先的產業給你』,他就往宮中去,愁悶不樂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喫飯。

   〔原文字義〕「先人」父親,祖先;「悶悶不樂(原文雙字)」憤慨的,惱怒的(首字);心情不佳,惱火(次字)

   〔文意註解〕「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即指亞哈買地的提議被拿伯推辭了。

         「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悶悶不樂』指他因不能遂心如願,而感到心情鬱悶、惱怒;『轉臉向內』形容自生悶氣,不願理睬別人。

   〔話中之光〕()亞哈在位二十二年,怙惡不悛,一意孤行(參箴十二15;賽五十三6),一遇私欲不能滿足,就可以不理朝政,連飯也不吃。這種自恃、自私、自憐,以及因而產生的焦慮、悲觀、失望(「悶悶不樂」),都不可以進入信徒生活中,以免為惡者利用,像亞哈一樣行惡招禍。人生雖多苦難,但聖經裡有的是解除的途徑,讓我們可以戰勝壞環境,得到主裡的大喜樂(參約十六33;林前十五57;腓四13)

         ()亞哈之前因為被神譴責而「悶悶不樂」(王上二十43),現在又因為權力欲不能滿足而「悶悶不樂」。經過了迦密山的神跡,亞哈現在不敢向神放肆;但神把拿伯這樣一位「敬畏耶和華」的榜樣放在亞哈面前,他卻只會「悶悶不樂」,仍然不能蘇醒、回轉。

         ()亞哈對於拿不到一個離自己行宮比較近的葡萄園就鬱悶到躺在床上賭氣不吃飯。一個大人表現得跟小孩一樣真是幼稚得讓人覺得可笑。現在我們遭遇挫折時是否也會有一樣的幼稚行為?

         ()亞哈的態度和心性就像一個自私的、被寵壞的孩子,除了自己之外再也不會考慮到別人。當他不能遂心如願之時,就生氣、鬱悶,拒絕吃飯,還一頭紮在床上。如果不能得到拿伯的葡萄園,他的整個王國似乎對他就失去了意義。

         ()亞哈聽到神將施審判的信息後,怏怏不樂地回去。在拿伯不肯把自己的葡萄園賣給他的時候,他的怒氣和對神的悖逆驅使他報復。他想緊握權力,遂使烈怒變成仇恨,進而謀殺。拿伯本想持守神的律例,在家族之中盡本分保守祖業,卻遭報復。以色列歷史中,兩個最邪惡的首領亞哈與耶洗別的殘忍以及同惡相濟,通過這件事暴露無遣。

 

【王上二十一5「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麼心裡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呂振中譯〕王后耶洗別來見他,問他說:『為甚麼你心裏這樣愁悶、以致不喫飯呢?』

   〔原文字義〕「憂悶」憤慨的,惱怒的。

   〔文意註解〕「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麼心裡這樣憂悶,不吃飯呢?」:『不吃飯』表示沒有食慾。

   〔話中之光〕()殘忍而淫亂的女人耶洗別,在本節卻像似表現出擔憂亞哈的多情妻子的形象。但是,耶洗別的這種態度正是她雙重的性格的表現。也就是說,與其說她是為丈夫,不如說為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顧施展各種嬌態,而懦弱又遲鈍的亞哈最終敗在她手裡而陷進毀滅的境地(參箴六26)

 

【王上二十一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呂振中譯〕他告訴她說:『因為我告訴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來換取銀子,或是若你樂意,我就將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能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原文字義〕「價銀」銀子,錢;「願意」以為樂。

   〔文意註解〕「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請參閱2節註解。

         「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請參閱3節註解。

 

【王上二十一7「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呂振中譯〕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掌王權管理以色列的不是?只管起來喫飯,讓心裏暢暢快快地;我,我一定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原文字義〕「治理」做,製作;「暢暢快快」喜歡,高興。

   〔文意註解〕「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這是一句反諷式的問話,意思是「難道你不會運用手中的權柄去取得嗎?」

         「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表示耶洗別要出手替他取得拿伯的葡萄園。

   〔話中之光〕()以色列人對土地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以色列王的王權也是受限制的;但來自西頓的耶洗別卻不這麼想,因為外邦君王的權柄是不受限制的。「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這句話是諷刺亞哈的軟弱。耶洗別不但把外邦的偶像帶進了以色列,也把外邦的王權帶進了以色列。亞哈從外邦娶來這樣一位王后,自然會「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王上十六30)

         ()「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這個諷刺的話顯出耶洗別所熟悉的外邦王朝跟以色列王朝的差距。外邦君王說要就要,絕對不可能有半點猶豫。事實上耶洗別還是關心亞哈的利益,只是她的觀念與手段正好把亞哈王朝推入深淵。而這個西頓公主表現,也提醒我們在找終身伴侶時,要好好考量對方的成長過程與文化,畢竟這些信仰深刻的內涵不容易傳遞給對方,而我們個人的想法,又很容易被枕邊人左右。

 

【王上二十一8「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

   〔呂振中譯〕於是她用亞哈的名義寫文書,將王的印章印上,把文書送給拿伯城裏的長老和顯貴人、那些和拿伯同住一城的人。

   〔原文字義〕「貴胄」貴族。

   〔文意註解〕「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這是以王的名義干政。

         「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長老貴胄』指當時的統治與管理階層。

   〔話中之光〕()對於亞哈來說,只要能得到他心所願的,至於王后怎麼做,會帶來什麼結果,就不是什麼太要緊的事了。他沒有阻止耶洗別以他的名義寫信,也沒有阻止在信上加蓋王的印璽,因此,亞哈也要為他的懦弱和邪惡與耶洗別負同樣的責任。

 

【王上二十一9「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呂振中譯〕文書上寫着說:『你們要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

   〔原文字義〕「宣告」招喚,召集;「高位」高處,極點。

   〔文意註解〕「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宣告禁食』表示藉口發生重大事故已聚集眾民;『民間的高位』即指眾人注目的座位,以其為攻擊的目標。

 

【王上二十一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呂振中譯〕又叫兩個無賴子一類的人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曾經謗讟神和王』;隨即把他拉出去、拿石頭打他、打到他死去。』

   〔原文字義〕「匪徒(原文雙字)」無足輕重(首字);兒子(次字);「謗瀆」咒詛。

   〔文意註解〕「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兩個』按摩西律法,凡審理案件,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民三十五30;申十七5~6);『匪徒』原文是「無用的人」,指卑鄙奸惡的歹徒(參申十三13;士十九22);『坐在拿伯對面』就是原告的座位。

         「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謗瀆神和王』褻瀆神即犯了死罪(參利二十四14),至於毀謗王則相當於反叛王權,也是死罪一條;『隨後』表示不容他申訴;『用石頭打死』當時的死刑方式。

   〔話中之光〕()魔鬼比信徒更熟悉聖經,耶洗別信中的安排,表明她熟悉律法,所以能根據律法,確保謀殺拿伯的過程在程式上完全合法。律法並不能使耶洗別歸向神,反而讓她能研究如何鑽律法的空子;人若沒有被聖靈「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無論是新約還是舊約,都只是用來鑽空子的律法,並不能讓人活出生命來。

 

【王上二十一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

   〔呂振中譯〕拿伯城裏的人、那些在他城裏居住的長老和顯貴的人、就照耶洗別所送給他們的文書去行。他們照送給他們的文書裏所寫的

   〔文意註解〕「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照信而行』表面上是伸張公義,實際上是同流合污,執行邪惡的指令。

   〔話中之光〕()長老和貴胄是為維護百姓的權益,當以身作則遵守律法。但當他們明知耶洗別可憎的捏造之後,也毫無忌憚地率先實施其陰謀。可能,他們已熟知王妃耶洗別的殘酷。所以絲毫沒有要對抗的想法。而且,他們之中有許多向耶洗別阿諛奉承而得某種權力的奸臣。如此看來,以色列王室的腐敗不僅引起各地域官吏的腐敗,而且倒把全以色列推向黑暗之深淵。儘管如此,先知們仍然剛強壯膽地宣佈耶和華的公義,斥責不義,乃是神對選民的至大恩典(參王下12913章等)

         ()照信而行。」城中的領袖對邪惡的計畫毫無異議,立即執行,這就是東方專制政體最惡劣的特徵之一。國王的話就是法律,即使是謀殺,也偽裝成公義的審判執行了。城中長老和貴胄這種無原則的順從反映了當時民中道德水準的低下。

         ()民間的長老、貴冑,明知耶洗別假王名下的命令是犯罪得罪神的,但為了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或盼望得到更多的利益,違背良心,將拿伯定罪,用石頭打死,與耶洗別、亞哈一樣,他們的罪被神看見,神必報應。

 

【王上二十一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呂振中譯〕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

   〔文意註解〕「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請參閱9節註解。

 

【王上二十一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呂振中譯〕有兩個無賴子一類的人來,坐在拿伯對面,無賴子當着眾民面前作見證告拿伯說:『拿伯曾經謗讟神和王』;眾人就把他拉出城外,拿石頭打他打到死。

   〔文意註解〕「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請參閱10節註解。

   〔話中之光〕()耶洗別想出一個似乎合法的計謀,好使她的丈夫得到拿伯的地。那時要定人的罪必須有兩個見證人,對犯褻瀆之罪者的刑罰是用石頭打死。那些曲解法律,利用法律漏洞謀利的現代人,也許手段比亞哈、耶洗別更為高明,但所犯的罪跟這兩人是一樣的。

 

【王上二十一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呂振中譯〕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到死了。』

   〔文意註解〕「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去見耶洗別』表示他們知道王的信件(8)出自王后耶洗別的手。

   〔話中之光〕()雖然信是用亞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長老貴族都知道命令是來自耶洗別,所以直接去向耶洗別彙報。可見,耶洗別的擅權行為經常發生,亞哈並不是一個稱職的王。

 

【王上二十一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呂振中譯〕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到死去了,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取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他不肯給你換取銀子的那園子;因為拿伯不在了,已經死了。』

   〔原文字義〕「得」佔有,剝奪;「價銀」銀子,錢。

   〔文意註解〕「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指耶洗別邪惡的計謀付諸實行之後。

         「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得』意指奪得、霸佔、據為己有;『他已經死了』意指他的產業已經被充公了。

   〔話中之光〕()耶洗別認為自己的計畫天衣無縫,但她惟獨沒有將神考慮在內。天上的主鑒查地上發生的萬事。亞哈殘忍的罪行不能不受到譴責。以利亞奉神差遣去傳遞天上的信息(17~24)。當主有一項工作要做時,他總能找到那些願意奉差遣,出去為他效力的人。

 

【王上二十一16「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呂振中譯〕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到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那裏、要取得那園子。

   〔文意註解〕「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就起來下去』顯示亞哈一心只想奪取拿伯的葡萄園,並不在意拿伯是怎麼死的。

   〔話中之光〕()雖然亞哈沒有親手害死拿伯,但他卻被動的任由耶洗別用詭計害死拿伯。這就如有些基督徒對某個肢體有意見,很想在人面前說他的不是,但又知道這樣做是神不喜悅的,於是只好按兵不動。當見到有人說那個肢體的壞話時,他們就會袖手旁觀,希望借著對方來發洩自己的不滿。雖然我們沒有親手作惡,但我們卻在暗中支持別人作惡,所以我們也會坐享其果。這樣的惡比親手作惡更為可怕,神一定會追究的。

         ()亞哈的惡妻設下毒計,殺死拿伯,奪了他的葡萄園,亞哈也欣然地去得這園地。雖然不是他設的計,也不是他下手殺拿伯,但他沒有去追究真相,就這樣不明不白地得別人產業,就是強奪。雖然不是他主動這樣做,甚至事前也不知情,但是不用付錢而白得別人產業,就是強奪。拿伯死了,不等如亞哈就有權得他的地。這地應歸給拿伯的後人,這是神的命令,而亞哈也清楚知道,他也曾因此而悶悶不樂過。他明知不該得而去得,就是強奪。

 

【王上二十一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傳與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原文字義〕「提斯比」俘虜;「以利亞」我神是耶和華,耶和華是神。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正當地上的王任意妄為、無人能夠管束他時,天上的萬王之王卻要為受害者伸冤,藉先知以利亞為祂說話。

 

【王上二十一18「“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

   〔呂振中譯〕『你起來、下去、見那在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看哪,在拿伯的葡萄園裏呢;他已經下到那裏、要取得那園子了。

   〔原文字義〕「下去」下降,下到。

   〔文意註解〕「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住撒瑪利亞』不是指住撒瑪利亞城,而是住撒瑪利亞地區,包括行宮所在的耶斯列(1)

         「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下去』指離開王宮向拿伯的葡萄園而去;『現今正在』意指當以利亞到達拿伯的葡萄園時,可以在那裡遇見他。

   〔話中之光〕()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15),知道自己的計畫已經得到順利的執行。她認為自己的計畫天衣無縫,以色列的神根本不管這事,所以讓亞哈立刻去得那葡萄園(15)。不料,神雖然沒有阻止拿伯被害,但正如神在該隱殺了亞伯之後立刻說話(參創四9),神也在亞哈「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的時候,立刻吩咐以利亞前去宣告審判。神的旨意並不是在這個世界完全阻止罪惡,而是允許罪惡暴露自己,讓人體會罪的可怕,好「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賽四十3)

 

【王上二十一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他說:『永恆主這麼說:『你殺了人,又取得他的產業麼?』你要告訴他說:『永恆主這麼說:『狗在甚麼地方舔拿伯的血,狗也必在甚麼地方舔你的血,你的。』

   〔原文字義〕「舔」舔,舐食。

   〔文意註解〕「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你殺了人』意指拿伯之死,亞哈王不能卸責;『得』指搶得、掠得。

         「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意指拿伯的橫屍之處,也將是亞哈的橫屍之處。拿伯是在耶斯列城外被石頭打死(13)亞哈則死於基列的拉末,屍體運回撒馬利亞後,狗也在城外舔他流在車上的血(參王上二十二38)

   〔話中之光〕()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以利亞和亞哈見面沒有客氣的問候。先知一來就直奔主題,叫以色列的王注意他那搶劫、謀殺的殘暴罪行。亞哈沒有任何強辭狡辯的機會,他可怕的罪行立即暴露無餘,王的真面目如實地呈現出來,他是個強盜和殺人犯,毫無憐憫地殺了拿伯,又恬不知恥地得了這無辜受害者的產業。

 

【王上二十一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呂振中譯〕亞哈對以利亞說:『我的仇敵阿,你找到了我了麼?』以利亞說:『我找到了你了,因為你出賣了你自己,去行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

   〔原文字義〕「惡」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我仇敵』意指先知以利亞與亞哈作對,妨礙他、使他不能為所欲為;『你找到我嗎?』意指竟然在亞哈作惡的地方碰見了。

         「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賣了自己』原文是「自己把自己賣掉」,意指出賣自己的靈魂。

   〔話中之光〕()過去,因為耶洗別的一句話,以利亞就「起來逃命」(王上十九3);現在有了神的話(17),以利亞卻能剛強壯膽,宣告神對耶洗別的審判(23)。耶洗別自以為得計,結果不但害了亞哈,也害了自己,最後死於耶戶之手,屍體被野狗吃了(參王下九36)

         ()我仇敵啊」,這句話表現出亞哈王對以利亞的懼怕。雖然,亞哈王具有率領千軍萬馬的權威,但是在以利亞超自然的權能面前,卻不得不屈服。於是在以色列中,亞哈惟一的仇敵就是以利亞。其實,亞哈更是要毀壞神政王國以色列的仇敵。

         ()你找到我嗎?」亞哈的負罪感將這些話從他的口中逼出來。他最不想見到的人突然出現在他的面前,並且恰恰是在他作惡的地點。以利亞是亞哈的朋友,而不是他的敵人,亞哈最大的敵人是他自己,以利亞正是要救他脫離從自己而來的敗壞。從神而來的固然是降罰的信息,但其中還帶有慈悲的成分。亞哈雖然要面對自己所種下的惡果,但他仍舊有悔改的機會。

         ()亞哈「賣了自己」,意思是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完全是出於自己的選擇,無可推諉。若沒有神的干預,人的天性都會「賣了自己」,「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六16)

         ()亞哈搶了果園,但是他必須面對以利亞,站在園門口好似現身的良心,人想隨心所欲,得著他的珍寶。但是如果手段錯誤,良心會苛責他,將他的興趣與喜樂完全除去,最後會一敗塗地。「出賣自己」是悲慘的,這是歌德的「浮土德」所描繪的,將靈魂賣給魔鬼,無非是想要些俗世的逸樂。我們若不守約,必自趨厄運。金銀的賄賂足以燒毀那接受的手,無異在出賣自己。我們怎樣可以與魔鬼交易呢?他一旦把握你的生命,就將以前的諾言置之一笑,然後將靈魂置於死地。

         ()當我們將最好的朋友轉變為仇敵,就是亞哈的情形,因為他當以利亞為仇人。雲彩對以色列是亮光,對埃及的法老是黑暗。天使是保護耶路撒冷的,卻擊殺西拿基立的軍隊。溫和的愛膏抹救主的,卻引發猶大嫉恨而終於賣主。神對憐憫別人的施以憐憫,對煙氣祂的厭棄,我們內裡也有兩種可選擇的可能,陽光可使蠟溶化,卻使泥土硬化,因為質地不同。以利亞從撒勒法的寡婦是光明的使者,對亞哈卻是仇敵,主要的在與內心不同的狀態。前者是聖潔可愛的,後者是暗淡而混亂的,你本身怎樣,就能決定以利亞是仇敵還是朋友。

 

【王上二十一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看吧,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必除滅你;在以色列中凡屬亞哈的男丁、無論自主不自主、我都要剪滅淨盡。

   〔原文字義〕「災禍」壞的,惡的;「除盡」燒毀,消耗;「剪除」剪除,砍掉。

   〔文意註解〕「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災禍』在下一句和22節有明確的闡釋;『將你除盡』意指除滅你的後代。

         「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男丁』指二十歲以上的成年男人;『困住的』指家中的奴隸;『無論困住的、自由的』即指所有的男丁。

 

【王上二十一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都因為你惹我發怒,又因為你使以色列人犯了罪、的緣故。

   〔原文字義〕「尼八」星象;「耶羅波安」百姓會爭論;「亞希雅」耶和華的兄弟;「巴沙」邪惡的。

   〔文意註解〕「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請參閱王上十四10~11

         「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請參閱王上十六3~4

         「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惹我發怒』指放縱耶洗別謀害拿伯,又霸佔他的產業(8~16);『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指任令耶洗別推動百姓敬拜巴力和亞舍拉(參王上十六31~33)

 

【王上二十一23「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

   〔呂振中譯〕論到耶洗別、永恆主也說:『狗必在耶斯列的外郭,喫耶洗別的肉。

   〔原文字義〕「外郭」堡壘,城牆。

   〔文意註解〕「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外郭』指城牆以外的田地;『吃耶洗別的肉』後來耶洗別死於耶戶之手,她的屍首也被野狗吃掉(參王下九31~36)

 

【王上二十一24「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呂振中譯〕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狗必喫他;死在野外的、空中的飛鳥必喫他。』

   〔文意註解〕「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意指死無葬身之處,暴屍街頭荒野,被野狗猛禽吞噬。

 

【王上二十一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

   〔呂振中譯〕只是從來沒有人像亞哈的;他出賣了他自己、去行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王后耶洗別教唆了他,

   〔原文字義〕「自賣」出賣;「聳動」引誘,唆使,動。

   〔文意註解〕「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從來沒有像亞哈的』意指他作惡最多,犯罪最重;『自賣』指出賣自己的靈魂(20)

         「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聳動』指受迷惑,凡事順她的意思而行。

   〔話中之光〕()25~26節是聖經總結亞哈一生的評價——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裡提到幾件事:(1)他所行的惡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2)他出賣了自己,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3)他受了耶洗別的聳動,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如何才算是「自己出賣自己」呢?這是什麼樣的一種惡呢?這裡提到了一件事,就是他選擇聽耶洗別的指使,行了可憎的事——信從偶像(26(。亞哈不是無知的犯罪,而是刻意選擇了聽從耶洗別的話。以色列王當中,見到最多先知的,應該是亞哈了。神差遣了好幾個先知來引導、鼓勵他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所以亞哈不像其他以色列王那樣出於無知、軟弱,才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將生命的道透過先知指示他,但他卻刻意選擇了聽從耶洗別的話,選擇了沉淪的道路。

         ()亞哈不是無知、不是無能(因為有神的先知幫助他)、不是沒有選擇。他是刻意拒絕神給他的幫助、轉而去聽從魔鬼的話。耶洗別是魔鬼的象徵,因為「聳動」這個字也經常用在魔鬼的身上。魔鬼經常「聳動」人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亞哈是一個反面教材,警告我們不要拒絕神的聲音,如果刻意拒絕神的聲音,我們就是在「出賣自己」,將自己賣給魔鬼,成為牠的奴隸。

 

【王上二十一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呂振中譯〕他就行了極可厭惡的事,去跟從偶像,正如永恆主從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所行的一樣。

   〔原文字義〕「亞摩利人」山居者;「最」極度地,非常地;「信從(原文雙字)」行走(首字);在之後(次字)

   〔文意註解〕「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亞摩利人』迦南七族中最具影響力的一族,在此泛指迦南地的外族人,敬拜偶像假神,惹神憎惡;『可憎惡的事』即指敬拜偶像假神。

   〔話中之光〕()17~26記載以利亞再一次向亞哈王宣告神的審判的場面。大部分群眾見亞哈王的隨從去奪拿伯的葡萄園而心懷疑惑。根據拿伯素日的行為,他們確信拿伯的死是個可惡的陰謀。如果惡人的所作所為被隱藏,流無辜者的血,那麼敬虔之人就可能陷於懷疑和挫折中(參伯二十一15;詩五十三1)。通過以利亞的出現和由他所宣佈的神之道,不僅揭露了可惡的罪行,而且向眾人見證了以色列有真正的先知,有神的同在。

 

【王上二十一2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

   〔呂振中譯〕亞哈聽見了這些話,就撕裂衣服,身穿麻布,禁食,睡在麻布上,垂頭喪氣地走來走去。

   〔原文字義〕「緩緩」溫順,柔和地。

   〔文意註解〕「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是謙卑、懺悔的表示,但他僅有懺悔的外表,並沒有悔改的行動(即指沒有禁戒偶像假神);『緩緩而行』原指「肅靜」或「順和」,是蒙羞、自卑的表現。

 

【王上二十一2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傳與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這是以利亞離開亞哈之後,神的話再次臨到以利亞。

 

【王上二十一29「“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呂振中譯〕『亞哈在我面前怎樣自己謙卑、你看見了麼?因為他在我面前自己謙卑,所以他在世的日子我不降這災禍;乃是到他兒子的日子我纔要降這災禍於他的家。』

   〔原文字義〕「自卑」謙卑。

   〔文意註解〕「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自卑』指自表謙卑;亞哈在27節的舉止,是表示降卑自己。

         「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意指神延期執行祂對亞哈的審判。除滅亞哈後代之舉(21),延至他的次子約蘭的時候才實現(參王下九24;十11)

   〔話中之光〕()亞哈的行為,是表示降卑自己(27),後悔自己所行的惡。因著這一點的「自卑」,神就憐憫他,緩期執行部分刑罰。這是要向所有的罪人宣告:「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三十三11)

         ()亞哈是典型的亞當後裔,他的「自卑」只是表面的後悔,心卻沒有徹底回轉。所以耶洗別「聳動」他,他就行惡;以利亞責備他,他也「自卑」,但不久又固態萌發(參王上二十二26~27)。亞哈的這些表現,並不是因為他的意志不堅定,而是因為亞當後裔的靈性早已「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所以無法靠著人的理智、情感、意志來自我救贖,明明知道「耶和華是神」(王上十八37),也無法脫離罪。因此,律法的知識和先知的譴責,都不能使全然敗壞的人徹底回轉。

         ()亞哈算是一個意志不堅定的君王,耶洗別講一講,他也受影響,以利亞責備他,他也願意悔改,可惜悔改不久,立刻又回復原狀。或者就是他的意志不堅,加上在他身旁的又是深受邪惡巴力文化影響的耶洗別,才導致這些悲劇。

         ()亞哈自己身披麻衣不是為了要讓人看見這一行為,而是要讓人和神看見他是怎樣的。如果亞哈在他作王的早期就轉向主,這一舉動對全體人民就有更大的影響。它可能帶來一場席捲全地的改革。但現在,他的悔改很可能來的太晚了,或者他的悔改大部分是出於懼怕刑罰。儘管王的信心微弱,神還是看到了王心靈的刺痛,因而就垂聽了他的懺悔和悲傷的呼求。神注意到亞哈身披麻衣並禁食,就像他後來注意到尼尼微人的身披麻衣並禁食一樣(參拿三5~10)

         ()雖然神是公義的,但祂同時又充滿憐憫和恩典。當我們願意為自己的罪誠心悔改時,祂的慈愛便會臨到。當然,神的慈愛絕不可以成為我們任意妄為的藉口,相反地,我們要謹慎自己的腳步,努力按照神的心意而行事。

 

叁、靈訓要義

 

【神的眼目察看世人】

   一、目中沒有神的人:

         1.亞哈:

               (1)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2):亞哈購地的動機不純,只為自己方便,卻罔顧律法規定地業不可買斷。

               (2)「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4):因私慾得不著滿足,反應如同任性的孩童。

               (3)「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16):聽見拿伯死訊,並不追究死因,草菅人命,毫無公義。

               (4)「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0):仇視神的先知,出賣自己。

               (5)「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2124):為自己招來絕子絕孫的報應。

               (6)「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25~26):受耶洗別的聳動,行惡、拜偶像比列王更甚。

               (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27):有自卑、懺悔的外表,可惜並未真正悔改。

               (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28~29):雖延期受懲,終究不能躲避災禍。

         2.耶洗別:

               (1)「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7):諷刺亞哈不會運用王權。

               (2)「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8~10):濫用王的名義和律法,唆使長老貴冑和百姓陷害無辜。

               (3)「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15):強奪霸佔,無法無天。

               (4)「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23):為自己招來報應。

         3.長老、貴冑、百姓與匪徒:

               (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11):長老貴胄明知耶洗別的信是冒充王的公函,仍舊聽命行事,助紂為虐。

               (2)「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13):兩個匪徒作假見證陷害無辜,難免死罪(參申十九19)

               (3)「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耶和華如此說:你(亞哈)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1319):百姓無知被惡人利用,但神卻把殺人的罪歸在亞哈的頭上。

               (4)「你(亞哈)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22):百姓雖然不需負殺拿伯的罪,但拜偶像的罪仍需擔當。

   二、神所看重的人:

         1.拿伯:

               (1)「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3):拿伯因敬畏神,不敢違背神的律法,擅自賣斷族先的產業。

               (2)「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13):拿伯雖被人誣陷而死,但神替他伸冤(23~26)

         2.以利亞:

               (1)「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1728):神一再重用以利亞,為祂說話。

               (2)「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0):以利亞不再畏縮,勇敢面對惡王,宣告他的罪行。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列王紀上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列王紀上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