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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第二十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列王紀上查經信息》(二十一20;二十二1~5)(張成)

從列王紀上看政治的興衰(二十一章)(劉銳光)

勿在別人罪上有份(王上廿一1~29) (臺北靈糧堂)

拿伯的葡萄園(王上二十一1~29) (臺北靈糧堂)

罪行滿載(王上211-16) (香港讀經會)

罪中賜恩(王上2117-29) (香港讀經會)

亞哈謀財害命(王上二十一1~29)(臺北基督之家)

 

 

《列王紀上查經信息》(二十一20;二十二1~5)(張成)

 

31先知米該雅

 

今天我們要繼續談以色列王亞哈。列王紀上用了幾章來記載亞哈王的生平。亞哈是一個反面教材,是一個不好的王。他不僅效法以色列諸王的惡,甚至比他們還要惡。雖然聖經稱亞哈是一個惡人,但在上兩次的查考中我們看到,亞蘭人形容亞哈是一個“仁慈”的王,這是亞哈的仇敵給他的評價。一個被人看為是“仁慈”的人,為什麼聖經卻看他是作惡的人呢?為什麼聖經說亞哈的惡是超越了所有的以色列王呢?他的惡是如何體現出來呢?我們看列王紀上2120節: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阿,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以利亞責備亞哈“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賣了自己”這四個字在列王紀只出現了三次,兩次是用在亞哈身上,一次是以色列人。既是說,亞哈不僅像以色列諸王那樣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他還出賣了自己。這就是亞哈和其餘以色列王不同之處。

為什麼先知以利亞會這樣責備他呢?那是因為亞哈奪取了拿伯的葡萄園。身為以色列的王,亞哈非但沒有照顧、保護他的百姓,反而為了一個葡萄園殺害了一個好人(我們之前已經看過這個事件,所以今天不會再談)。當然,亞哈沒有下令殺害拿伯,那是耶洗別設的陰謀。但神還是將這個罪歸咎到他頭上,因為他是以色列的王,他沒有按神的律法、公義治理神的百姓,還縱容王后殺死無辜的人。

雖然亞哈沒有親手害死拿伯,但他卻被動的任由耶洗別用詭計害死拿伯。這就如有些基督徒對某個肢體有意見,很想在人面前說他的不是,但又知道這樣做是神不喜悅的,於是只好按兵不動。當見到有人說那個肢體的壞話時,他們就會袖手旁觀,希望借著對方來發洩自己的不滿。雖然我們沒有親手作惡,但我們卻在暗中支持別人作惡,所以我們也會坐享其果。這樣的惡比親手作惡更為可怕,神一定會追究的。

亞哈是如何“出賣自己”呢?我們繼續看一段經文,列王紀上212526節:

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這是聖經總結亞哈一生的評價——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裡提到幾件事:1)他所行的惡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2)他出賣了自己,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3)他受了耶洗別的聳動,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這裡特別提到一點,就是亞哈“自賣”——自己出賣了自己。如何才算是“自己出賣自己”呢?這是什麼樣的一種惡呢?這裡提到了一件事,就是他選擇聽耶洗別的指使,行了可憎的事——信從偶像。亞哈不是無知的犯罪,而是刻意選擇了聽從耶洗別的話。

我曾經說過,有兩個人對亞哈一生最有影響力,一個是耶洗別,另一個是神的先知。神的先知,我首要指的是以利亞,當然也包括了其他的先知。以色列王當中,見到最多先知的,應該是亞哈了。神差遣了好幾個先知來引導、鼓勵他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所以亞哈不像其他以色列王那樣出於無知、軟弱,才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將生命的道透過先知指示他,但他卻刻意選擇了聽從耶洗別的話,選擇了沉淪的道路。21章的事件就是要讓我們明白事情的嚴重性。

所以聖經指責亞哈“自己出賣自己”,因為他不是無知、不是無能(因為有神的先知幫助他)、不是沒有選擇。他是刻意拒絕神給他的幫助、轉而去聽從魔鬼的話。耶洗別是魔鬼的象徵,因為“聳動”這個字也經常用在魔鬼的身上。魔鬼經常“聳動”人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所以亞哈是一個反面教材,警告我們不要拒絕神的聲音,如果刻意拒絕神的聲音,我們就是在“出賣自己”,將自己賣給魔鬼,成為他的奴隸。出賣耶穌的猶大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希伯來書378節提醒我們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如果神透過聖經或者人,提醒我們當行的路,我們就當快快回應。如果拖延或者三心二意,只會使我們的心越來越剛硬,最後是離經背道。

亞哈多次聽見先知的話,也看見過神跡,但他沒有做出果斷的決定,他還是對神三心二意。可能他覺得做事情不應該太絕對,耶和華是神,巴力也是神,雖然巴力的能力比不上耶和華,但也不應該將巴力置之不理,還是應該尊重他。中庸之道才是智慧人的選擇。結果他的心就越來越剛硬,自己賣了自己,走上了不歸路。但願我們不要效法亞哈,棄絕神的恩典,將自己賣給魔鬼。

今天我們要看的是列王紀上22章。上一次我們看了列王紀上20章。21章我們在介紹以色列王亞哈時,已經詳細談過了。所以我們會進入第22章,也是列王紀上的最後一章。我們先來看15節:

1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三年沒有爭戰。2到第三年,猶大王約沙法下去見以色列王。3以色列王對臣僕說,你們不知道基列的拉末是屬我們的嗎?我們豈可靜坐不動,不從亞蘭王手裡奪回來嗎?4亞哈問約沙法說,你肯同我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嗎?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5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請你先求問耶和華。

1節說到,自從以色列人在亞弗平原大敗亞蘭人後,以色列享有三年的太平。但是,亞蘭王並沒有履行投降時所簽的合約,就是將屬於以色列的地歸還以色列。雖然亞蘭王沒有履行承諾,亞哈也無可奈何,因為亞蘭國終歸是個大國,軍力遠勝過以色列國。如果興師攻打亞蘭人,恐怕吃虧的還是自己。

到了第三年,猶大王約沙法來拜訪亞哈,亞哈很快就跟約沙法打成一片。可能當時他們正在商討如何和平統一,留意他們對話,亞哈說,基列的拉末豈不是屬我們的嗎?這個“我們”明顯是指猶大和以色列,因為約沙法隨即回應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可見亞哈和約沙法談得非常默契,猶如兩兄弟。

亞哈乘機邀請猶大王幫助他收復回以色列的失地。約沙法馬上同意了。這個猶大王約沙法是一個好好先生,性格跟亞哈差不多,也是一個“仁慈”的人,惟一不同之處是,他沒有像亞哈那樣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整體來看,約沙法也不是一個屬靈人,否則他就不會跟亞哈交往了。這個交往幾乎讓他陪上了性命。

單憑以色列的軍力,亞哈不敢挑戰亞蘭人,但是,如果加上猶大的軍力,情況就不同了。不要忘記,以色列人曾經兩次打敗了亞蘭人,有了猶大王的支持,亞哈頓時信心大增,馬上著手計畫進攻亞蘭國。不過,約沙法比他屬靈,他提醒亞哈一定要先求問神,才可以最後決定。我們看第6節:

於是以色列王招聚先知,約有四百人,問他們說,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們說,可以上去,因為主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裡。

亞哈可不是一個屬靈人,他根本沒有興趣知道神的旨意,他只是想做他喜歡做的事。但為了敷衍猶大王,他就招聚了四百個“先知”,好求問神的旨意。這四百個先知不是巴力的先知,因為猶大王是保守派,肯定不會接納巴力的先知。這四百人是掛名的耶和華的先知,因為11節說到,他們是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的。

可能自從迦密山事件後,亞哈覺得還是耶和華比巴力強,所以就開始招聚了一群自認為是“耶和華的先知”的人。亞哈這樣做,只是換湯不換藥,表面上是求問耶和華,實際上還是敬拜巴力。因為他只愛聽自己想聽的預言。這一大群“先知”都是靠朝廷俸祿吃飯的,所以他們都說一些以色列王愛聽的話。他們果然預言說,可以上去,因為神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裡。我們繼續看79節:

7約沙法說,這裡不是還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嗎?8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還有一個人,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我們可以托他求問耶和華。只是我恨他。因為他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約沙法說,王不必這樣說。9以色列王就召了一個太監來,說,你快去,將音拉的兒子米該雅召來。

猶大王對以色列國的屬靈情況可能略有所聞,所以不肯輕信這些先知的話。他要求以色列王再找其他的耶和華的先知來驗證這些預言是否可靠。以色列王告訴他,這四百個先知才是可靠的,還有一個叫米該雅的先知,整天只會說不吉祥的話,非常令人掃興,所以他不打算召他過來。

所謂旁觀者清,我們都知道這四百個人都是假先知,為什麼亞哈還要相信他們的謊言呢?我們是旁觀者,一切都非常清晰,但別忘了,當局者迷。亞哈之所以相信這些先知的話,因為之前有兩次神幫助他打敗了亞蘭人。而且兩次都有神的先知向他預言,神會將亞蘭人交在他手裡。既然神曾經祝福他兩次,為什麼不可以有第三次呢?

可能你會說,在列王紀上2042節,神的先知豈不是已經告訴亞哈,因為他不聽神的話,私自放走了亞蘭王,所以神就拒絕了他。為什麼亞哈還那麼自信,以為神會幫助他呢?

正如我以前說過,亞哈的問題就是不愛聽真理,只愛聽他喜歡聽的話。這就如有些基督徒,他們去教會只想聽安慰、鼓勵的話。如果傳道人責備他們的罪,責備他們不冷不熱,他們就會很反感,馬上轉到另一家教會聚會。如果我們是以這種態度對待神、對待神的僕人,我們最終將會被假教導迷惑。我們看一節經文,就是提摩太后書425節:

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3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4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5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

保羅提醒提摩太要忠心傳道,用聖經的話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我們只喜歡聽勸勉、鼓勵、安慰的話,不喜歡聽責備、警戒的話。如果傳道人連連祝福我們,我們就會特別尊敬、支持他。如果他不識抬舉,對我們說責備、警戒的話,我們就不給教會奉獻,甚至會離開教會,到別處去聚會。

亞哈就是這種人,他只招聚他喜歡的“先知”,因為他們會說奉承他的話。以利亞和米該雅這類的先知就被他打入冷宮。保羅提醒神的僕人,在末世會有很多像亞哈那樣的基督徒,他們“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荒渺的言語”就是謊言。如果你拒絕聽真理,那麼你只好聽從謊言了。

神的僕人千萬不能說奉承的話來討大眾的喜悅。你忠心傳講真理,很多人就會厭惡你,正如亞哈厭惡以利亞和米該雅那樣。那些不愛真理的人會離開你,甚至威嚇、逼迫你(正如亞哈恨米該雅那樣),但你不要害怕,一定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傳道人最關注的就是教會人數,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千萬不要因害怕人數減少而妥協。如果你對神忠心,神會用他的方法將得救的人數加添給你。

我們回到列王紀上2279節。當猶大王問及亞哈還有沒有其他耶和華的先知時,亞哈就提到了米該雅。留意,亞哈承認米該雅是神的先知,但亞哈不喜歡向他徵求神的旨意,因為他總是針對亞哈說不吉祥的話。由此可見,亞哈所關注的不是神的旨意,他只是想聽自己喜歡聽的話。

既然猶大王提出要徵求另一些耶和華先知的意見,亞哈只好將米該雅召來。可能他也想讓猶大王見識一下這個人有多可惡。到底這米該雅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呢?我們繼續看1314節:

13那去召米該雅的使者對米該雅說。眾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說吉言,你不如與他們說一樣的話,也說吉言。14米該雅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耶和華對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

那被派去召米該雅的使者提醒他要好自為之,因為有四百個先知都預言亞哈一定能打勝戰,所以米該雅千萬不要說一些不吉祥的話,免得得罪以色列王,自討苦吃。這些話當然是來自亞哈,因為他不想米該雅破壞他的軍事計畫。如果這一次的軍事行動得不到猶大王的支持,以色列就不能從亞蘭人手中收回失地。

米該雅奉神的名起誓說,他決不說奉承以色列王的話,神要他說什麼,他就說什麼。米該雅的為人可見一斑。從他身上我們可以看到真先知的特徵:1)真先知不害怕權勢;2)真先知不隨從大流;3)真先知忠心傳達神的話,儘管他的性命受到威脅,也決不說奉承人的話。

神沒有感動米該雅去見亞哈,但既然國王召見他,米該雅只好隨從使者去見亞哈。面對四百個掛名的先知,米該雅會如何應付呢?這場真假先知的較量,使我們想起了迦密山事件。不同之處是,以利亞在迦密山面對的是巴力的先知,而米該雅所面對的是一群自稱是耶和華的先知的人。這真是一場真假先知的較量。結果又如何呢?我們下一次繼續再談。

 

 

從列王紀上看政治的興衰(二十一章)(劉銳光)

 

列王記上二十一章   出賣自己的人
   
亞哈是以色列北國史上與耶羅波安齊名的壞王,他陷以色列人在靈性的幽谷裡,招惹神的怒氣。他之所以如此,因為他是一個出賣自己的人。
一.貪婪      (v.1-4)
   
亞哈已經貴為一國之尊,什麼都有。只因為拿伯的葡萄園靠近自己的宮,便於管理,就想要得來做菜園。雖然他也願意用錢或地來交換,但拿伯敬畏神,不願違背神的命令出賣祖先的產業,拒絕他的要求。
   
亞哈卻極想得到這塊地,但又深知拿伯這樣做是對的,因此在這矛盾裡,他悶悶不樂,像小孩子一樣,不肯吃飯,睡在床上,以臉朝牆。
   
貪,在知道有神的人心裡造成矛盾,因為他知道什麼是應該與不應該,什麼是對與不對。貪,也使人悶悶不樂,因為貪使人想要做明知不應該做的事,但他的是非之心卻不許他這樣做。

二.強奪      (v.5-16)
   
亞哈的惡妻設下毒計,殺死拿伯,奪了他的葡萄園,亞哈也欣然地去得這園地。
   
雖然不是他設的計,也不是他下手殺拿伯,但他沒有去追究真相,就這樣不明不白地得別人產業,就是強奪。
   
雖然不是他主動這樣做,甚至事前也不知情,但是不用付錢而白得別人產業,就是強奪。
   
拿伯死了,不等如亞哈就有權得他的地。這地應歸給拿伯的後人,這是神的命令,而亞哈也清楚知道,他也曾因此而悶悶不樂過。他明知不該得而去得,就是強奪。
   
亞哈順從惡妻不順從神的律例,明知是不正當而得,是不該得而得,神說這是出賣了自己。
   
亞哈出賣自己,故將來也必被賣。他的妻子,兒子都必像拿伯一樣被殺,變得一無所有。(v.17-29)

 

 

勿在別人罪上有份(王上廿一1~29) (臺北靈糧堂)

 

一、亞哈想用銀子或葡萄園買換拿伯的地(非強取豪奪),拿伯因敬畏神,不敢將先人留下的產業出賣(參民卅六7),他因此喪命,他是殉道的人。

二、耶洗別見亞哈悶悶不樂,出主意托亞哈之名,用王印印上命令(藉王名王權犯罪)叫與拿伯同城的長老、貴冑,宣告禁食(假神的名謀私圖利)誣告拿伯謗瀆神和王,將他用石頭打死。人與人之間,有許多先天後天的不同,如性別、年齡經濟、地位、權勢....等差別,人犯罪離棄神後,人與人的不同,就形成對立、對抗,彼此鬥爭,要影響控制、壓制對方。在伊甸園中看見,人最初的不同是性別,夏娃自己吃了禁果,又隨手遞給亞當吃,女人控制了男人。在此看見耶洗別是亞哈的後座駕駛者,新約要恢復起初(人犯罪前),神定的次序,不允准女人轄制男人(參提前二12)

三、民間的長老、貴冑,明知耶洗別假王名下的命令是犯罪得罪神的,但為了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或盼望得到更多的利益,違背良心,將拿伯定罪,用石頭打死,與耶洗別、亞哈一樣,他們的罪被神看見,神必報應。

四、亞哈被先知責備,就知罪自卑。從列王記上十六廿二章記載,他的本性尚不算是很壞的人,是耶洗別操縱他。世上有三種人,第一種是不信耶穌的人,第二種是信耶穌的人,第三種是在信與不信之間,心懷二意、徘徊猶豫不決的人,亞哈屬第三種人。可六20希律也屬這種人,也被女人希羅底支使,殺了施洗約翰。

默想

我是否為了自己的利益,違背神的旨意去行事為人呢?

回應

求使我作守本份,盡本份的人。

 

 

拿伯的葡萄園(王上二十一1~29) (臺北靈糧堂)

 

亞哈與以利亞的對抗仍然持續,在拿伯的葡萄園一事上,我們可以看見亞哈的軟弱,耶洗別的邪惡,以及神對以色列甚至亞哈的憐恤,仍然想要挽回他們。

一、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

耶斯列是一個平原,其上有一個葡萄圓,屬於一個叫「拿伯」的人所有。亞哈看中意拿伯的葡萄園,要與他交換或購買,拿伯因「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拒絕了亞哈。亞哈因此「悶悶不樂」,王后耶洗別問明原因,覺得這有什麼難呢「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她就用外邦人最習以為常的方式來處理,就是把拿伯處理掉,霸佔他的產業。

二、耶洗別送信給同城的長老

耶洗別假託亞哈寫信,給「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亞哈」,要他們起來作假見證「你謗瀆神和王了」,就把拿伯「拉出去用石頭打死」。他們果然照作,耶洗別就告訴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亞哈就高高興興的要去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這事神大大不悅。耶洗別不但帶入偶像巴力,同時讓百姓與社會步上不義之途。

三、以利亞指責亞哈

因此神要以利亞再次去指責亞哈「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這是一個極其嚴厲的懲罰。以利亞繼續說「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但亞哈將死於非命,包括他的後代與家人「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而耶洗別的下場則是「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這些審判日後都一一成就。亞哈聽了之後「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這是亞哈唯一的一次表明悔改,因此神說「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神是何等珍惜祂的百姓,惡如亞哈,只要他一旦悔改,神都充滿了憐憫。

默想

我是否貪戀別人的財富與職份?我是否效法這個世界,想擁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我是否在別人的罪上有份?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公義的主,你向我們施恩慈憐憫,為要讓我們在地上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同行。幫助我查驗我手中的工,是否有不義,有虛假,是否屈從了人的惡謀,卻大大得罪了你。求主讓我回轉,好叫我重享救恩之樂,重新得蒙憐恤。阿們!

 

 

罪行滿載(王上211-16) (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求你教我謹慎自己的腳步,使我不被罪所纏繞。

 

列王紀作者借著拿伯的葡萄園故事(211-29),指出了亞哈的另一個惡行。有解經家認為,列王紀上第21章是由原來的故事(1-16)、以利亞的回應(17-2127-28)和評語(22-27)三部分組成。

亞哈想用拿伯的葡萄園作他的菜園,於是他在開始時採取合法、直接的方式,期望把拿伯的葡萄園買下,又或是用其他的葡萄園與拿伯交換,這在當時而言原是很平常的事。然而,拿伯因著神的緣故,堅決拒絕亞哈的要求(3)。以色列民認為土地是屬於神的,因此擁有地權者不可任意把土地轉讓(參利2523-28)。故此,即使出讓土地不是罪行,但拿伯卻顯然尊重神的心意,不想隨便出賣葡萄園。

亞哈對於拿伯的反應顯得十分無奈。結果,他任由王后耶洗別借他的名義下令給城中的長老貴冑,叫他們在宣告禁食期間,差派兩個匪徒誣告拿伯,指證他辱駡神和王,然後把他殺死(列王紀下926更暗示,拿伯的眾子也在這事件中被殺害)。耶洗別的計謀是以申命記律法作為根據的,這律法指出:「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參申1915)但問題是,那兩個控告拿伯的人都是流氓匪類,因此他們被人收買作假見證並不足為奇。

拿伯死後,亞哈便奪取了他的葡萄園。無疑,亞哈的做法並不合乎律法,因為在拿伯死後,他的葡萄園應該是屬於拿伯家族的,但亞哈卻私自佔據了葡萄園,這便間接反映了亞哈為奪取拿伯家族的物業而不擇手段的惡行。

物欲和經濟上的求索,往往會讓人陷入罪中而不自知。許多犯罪者豈不是從最初的渴望,然後逐漸深陷其中,到了最後為了滿足一己的私欲而犯罪嗎?請想一想,在我們的生命中,是否有甚麼欲望正驅使我們陷入罪中?我們可以如何尋求神的憐憫和幫助?

 

 

罪中賜恩(王上2117-29) (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願你照亮我的生命,讓我看見有甚麼地方不討你的喜悅,更新悔改。

 

以利亞再一次執行神的旨意,預言亞哈家的滅亡(17-24)。以利亞來到亞哈犯罪的地方,即拿伯的葡萄園,指責亞哈沒有遵行神的律法。亞哈一遇到以利亞,就稱他為「仇敵」(20),由此可見他對以利亞的仇恨。以利亞指出,亞哈所做的是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接著,以利亞就宣告神對亞哈和耶洗別的審判。

以利亞預言,神要除盡亞哈家,而耶洗別等亞哈家的人要被野狗和飛鳥所吃,死無葬身之地,受盡極大的羞辱。聖經特別強調,亞哈與王后耶洗別在眾人中是最罪大惡極的,因為他們行了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結果,這個預言在稍後的時間得到應驗(2238)。

當神借著以利亞向亞哈宣告了審判的結果後,亞哈深感痛悔。他撕裂衣服、禁食和身穿麻布的舉動,都顯示出他深切悔改的態度。按列王紀作者的解釋,由於亞哈真心悔改,顯出哀慟者的特性(27)和懺悔自卑的態度(29),於是神憐憫他,應許會延遲降禍的時間。亞哈並不是唯一一個因悔改而得以暫緩面對神懲罰的人,希西家(參王下201611)和尼尼微城的人(參拿310)便是其他的例子。或許我們以為亞哈罪孽深重,必不蒙神賜恩,但神始終是滿有恩典的,即使是亞哈這等惡人,倘若他們願意悔改的話,神仍然會向他們施恩。可惜的是,亞哈並不珍惜神的恩典,不久之後,他又故態復萌。

雖然神是公義的,但祂同時又充滿憐憫和恩典。當我們願意為自己的罪誠心悔改時,祂的慈愛便會臨到。當然,神的慈愛絕不可以成為我們任意妄為的藉口,相反地,我們要謹慎自己的腳步,努力按照神的心意而行事。

 

 

亞哈謀財害命(王上二十一1~29)(臺北基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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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經文為亞哈的惡行又加添一章。也許令我們訝異的是,為什麼耶洗別的謀殺罪,卻算到亞哈的頭上呢?就算耶洗別的陰謀必須要亞哈的王印才能成功,亞哈不能完全推卸責任;最多亞哈只是幫兇,也不能算是主謀,不是嗎?從此處就可以看見神的原則,與我們觀念的落差。以利亞對亞哈說的話,可以幫助我們澄清,他說:「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王上二十一20~21)亞哈貴為一國之君,居然凡事都由耶洗別操縱,從神的眼裡看來,是咎由自取的「賣了自己」,不但不能因此而卸責,反而是嚴重的不負責任,是個大惡大罪。

在神設計的組織中,都有神命定的負責人,國家的負責人是元首(耶十九3~7),家庭中是由丈夫負責(弗五23),教會的負責人是牧者(來十三17)。這些人都是為著全群整體的利益而設立的,所以他們必須為整體負責。正如謀殺拿伯雖然都是由耶洗別一手主導,但是神仍然要亞哈為拿伯之死負責。將此原則應用在家庭和教會中時,作丈夫(父親)和教會(團契、小組)牧者的弟兄姊妹就要特別留意自己的責任了;因為父親是無法將教養兒女的責任推卸給母親,牧者是無法將建造基督身體的責任推卸給羊群的。無論兒女如何桀傲不馴,父親既無權說「現在的青少年就是這樣」,也無理由說「都是因為母親(或祖母)太溺愛了」;無論教會(團契、小組)信徒多麼不順服,牧者也要為信徒世俗化、被罪惡玷污負責。因為神已經將照管全群的責任和權柄交付了負責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神對亞哈的審判值得我們警戒。尤其是我們中間,神所設立的全群負責人,更是要不時的反省,自己是否經常為全群在神面前代求;是否全群的光景在神面前可蒙悅納,神是否樂意與全群同在,神對全群的旨意是否通行無阻。所以主耶穌曾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7~48)根據這個原則,神對負責的人當然有較高的要求了。

回應:親愛的天父!謝謝禰對我的信任,將牧養、照管,帶領門徒的責任交代我,我也深感責任重大;求主賜給我智慧、能力、生命、聖潔,使我能夠帶領群羊跟隨禰,將眾活石建造成禰喜悅居住的靈宮。阿們!

禱讀:路加福音十二章47~48

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