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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尼希米和他的禱告】

   一、尼希米心繫猶太人和聖城的光景

         1.尼希米身在書珊的宮中,作王的酒政(111)

         2.心中惦念回歸的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2)

         3.得悉猶太人受逼迫,城牆被毀,城門被燒(3)

         4.為此哭泣、悲哀(4)

   二、尼希米的禱告

         1.在神面前禁食禱告(4)

         2.根據神的信實(5)

         3.為自己和以色列人認罪(6~7)

         4.求神紀念祂自己所說的話(8~9)

         5.提到神已往拯救以色列人的事實(10)

         6.確信王的心握在神的手中(11;箴廿一1)

 

貳、逐節詳解

 

【尼一1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的宮中。

   〔呂振中譯〕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行錄。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即九月:在公曆十一、十二月之間〕、我在書珊宮堡中;

   〔原文字義〕「哈迦利亞」耶和華是神秘的,耶和華所啟蒙的,等候耶和華;「尼希米」耶和華的安慰,耶和華撫慰,耶和華有憐憫;「言語」話語,言行錄,傳記,歷史。

    〔文意註解〕「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從本章起至第七章為尼希米的自述,是他的回憶錄。

          「亞達薛西王」:他就是差遣以斯拉回耶路撒冷的亞達薛西王一世(參拉七1)

          「二十年」:即主前444445年。

          「基斯流月」:是當時波斯曆制的九月,相當於陽曆十一、十二月間。

          「我在書珊城的宮中」:書珊城為波斯王過冬的地方。

 

【尼一2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呂振中譯〕那時有我的一個弟兄哈拿尼同幾個猶大的人來;我問他、那些逃脫的猶大人、那些沒有被擄的餘民、怎麼樣,耶路撒冷怎麼樣。

   〔原文字義〕「弟兄」同胞兄弟;「哈拿尼」耶和華是恩典,耶和華的恩慈。

    〔文意註解〕「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大多數聖經學者認為哈拿尼是尼希米的肉身親兄弟。

          「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或譯作『沒有被擄的餘民』,意指巴比倫滅猶大時得以逃脫而未被擄,仍然居留在猶大地的人。

  〔話中之光〕()本節顯示尼希米對留在故土的同胞和聖城十分關心。我們對神的子民和神的居所──教會,也當關懷並代禱。

 

【尼一3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淩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呂振中譯〕他們對我說:『那些沒有被擄的餘民在猶大省那裏遭大患難,受凌辱;耶路撒冷的城墻拆了破口,城門又被火焚燒。』

  〔原文字義〕「難」危難,苦難,傷害,災禍;「淩辱」辱罵,毀謗,責備(原文含有尖銳、切割、穿透、刺穿的意思)

   〔文意註解〕「在猶大省遭大難,受淩辱」:此事應當是指亞達薛西登位初年,撒瑪利亞省長和他的同黨「用勢力強迫」阻止猶太人修造耶路撒冷城牆(參拉四8~23),似乎包括一些暴力行動。

         「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仇敵不僅用勢力強迫停工,並且連已經修造起來的部分城牆被拆毀,又放火燒燬了木製的城門。

  〔靈意註解〕城牆拆毀」:預表屬靈的見證被破壞,在仇敵面前失去保障,教會和世界沒有分別的界限。

         「城門被火焚燒」:預表教會失去了屬靈的權柄。

  〔話中之光〕()神子民的際遇,似乎與神國和教會的榮辱興衰息息相關;甚麼時候教會的見證受壓制,甚麼時候神子民就蒙受仇敵的羞辱。

         ()教會的建造和神子民的屬靈光景不能分割。換句話說,信徒不能單單追求個人的屬靈,而應顧到教會的建造。

 

【尼一4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說:

   〔呂振中譯〕我聽見了這些話〔或譯:這些事〕,就坐下來哭,悲哀了幾天;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

  〔原文字義〕「哭泣」哀號,大哭;「悲哀」哀哭。

   〔文意註解〕「坐下」:是舊約時代猶太人舉哀和禁食的姿勢(參伯二813;詩一百卅七1;結廿六16;拿三6)

         「哭泣」:心中悲哀傷痛的表現,通常帶有眼淚(參創四十五15;五十1;伯廿七15)

         「天上的神」:即指耶和華獨一的真神;這詞意味著地上雖然充滿了不法,但祂仍在高天上坐著為王,審判一切(參詩九7;二十九10)

         「禁食祈禱」:猶太人為某種專一的事向神祈禱時,常伴隨著禁食,以表虔敬和熱忱,冀望蒙神垂聽應允。

  〔話中之光〕()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關心神所關心的,為周遭人事物不符神旨的情形哀傷流淚,必蒙神記念。

         ()只會為自己個人的得失而流的眼淚,在神面前恐無多大的價值。

         ()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蒙垂聽,原因恐怕在於我們的禱告不夠懇切、投入,沒有將心向神傾倒出來。

         ()惟有與神同哭的人,才能與神同工;也惟有看見神子民悲慘光景的人,才能從神得著工作的負擔。

         ()先禱告,後工作;甚麼地方有禱告,甚麼地方就有神的祝福。

 

【尼一5“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呂振中譯〕說:『哦,永恆主天上的神、至有權勢、至大、至可畏懼的阿,那向愛你〔原文:他〕守你〔原文:他〕誡命的人守約施堅愛的阿。

  〔原文字義〕「大」巨大的,偉大的;可畏」懼怕,害怕,敬畏。

  〔文意註解〕大而可畏的神」:意指祂是至大而令人畏懼的神。

         「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重申十誡中第二誡的應許(出二十6),作為向神求告的根據。

  〔話中之光〕()我們的神固然是「天上的神」,但祂也盼得著地上之人的忠誠和愛戴,故以此為條件,應允施慈愛給符合條件的人們。

         ()愛神、敬畏神,求神記念祂的慈愛和信實,這是我們禱告蒙神垂聽的訣竅。

         ()根據神的話向神禱告,求神成全祂口所出的話,必受神尊重。

 

【尼一6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

   〔呂振中譯〕我願你的眼睜開着,你的耳傾聽着,來聽你僕人的祈禱、就是我今天、乃至於晝夜、在你面前、為你僕人、以色列人、所禱告的,又為以色列人、我們向你所犯的罪;我和我父的家所犯的罪,所向你承認的。

  〔文意註解〕「睜眼看」:指察看以色列民的慘狀。

         「側耳聽」:指垂聽你僕人的祈禱。

         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注意這裡的用詞「我們」而非「他們」,表示尼希米與以色列人認同,承認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就是他所犯的罪。

         「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我指尼希米,我父家指以色列人。尼希米在此並未置身事外,他在禱告中用第一人稱『我』表示他自己也有份於得罪了神。

  〔話中之光〕()敬畏神的人,每一次來到聖潔的神面前,必然會看見自己的不配,連想到自己和屬神之人的罪污(參賽六15),因而由衷地向神認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為別人和教會代禱,必須與眾人認同,絕不可自表清高,獨善其身。

 

【尼一7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

   〔呂振中譯〕我們向你行了很腐敗的事,沒有遵守你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和典章。

  〔原文字義〕「邪惡」敗壞,捆綁,典當,抵押。

  〔文意註解〕「甚是邪惡」:原文重複『邪惡』一詞,表示極度邪惡、壞到極處。

         誡命、律例、典章」:聖經經常把這三個詞放在一起來概括律法的條例(參申五31;六1;十一1)。『誡命』重在指神的命令;『律例』重在指法規的條例;『典章』重在指審判的基準。

  〔話中之光〕()神藉祂僕人所啟示給我們的心意,我們都應當遵守並遵行。

         ()主耶穌已經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太五17),新約時代的信徒雖然不必在儀文字句上遵守舊約的律法條規(參林後三6),但仍應遵守律法的精意()

 

【尼一8求你紀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

   〔呂振中譯〕求你記得你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不忠實,我就要使你們分散在萬族之民中;

  〔原文字義〕「犯罪」行為不忠,行為奸詐;分散」散開,打碎。

  〔文意註解〕求你紀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下面所敘述的話,並非引自摩西五經中任何經節的具體經文,而是引述某些段落中的總意。

         「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意指亡國並被分開流放到列國中。

  〔話中之光〕()根據神在已往所啟示的話語,來向神禱告祈求,才不至於落空。

         ()神子民最得罪神的事,就是向神不忠、不順從(犯罪);而神責罰祂子民最明顯的事,就是分裂、不合一(分散)

 

【尼一9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

   〔呂振中譯〕但你們若回轉來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那你們被趕散的人即使在天邊,我也必從那裏將他們招集回來,將他們帶到我所選擇使我名居住的地方。”」

  〔原文字義〕「歸向」返回,轉回,轉向;謹守」保守,看守,遵守,注意;天涯」天邊,天的盡頭;招聚」聚集,召集,聚會。

  〔文意註解〕被趕散在天涯」:指被趕到天的盡頭,意指最遙遠的地方。

         「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指耶路撒冷(參王上十一13)

  〔話中之光〕()順服神的第一步,是將心轉回歸向神,也就是悔改轉向神。

         ()謹守遵行神的話,乃是我們的心回轉歸向神的確據。

         ()神的心意乃是在萬民中召聚向祂忠心順從的人們,使他們為著祂的名作榮耀的見證。

 

【尼一10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

   〔呂振中譯〕他們都是你的僕人、你的人民、你用大能用大力的手所贖救的。

  〔原文字義〕「僕人」奴隸,奴僕;百姓」人民,國人;(首字)」巨大的(在程度強度尺寸數字等方面)「力」力量,勢力;「大能」強壯的,強大的,堅固的。

  〔文意註解〕「你的僕人、你的百姓、你的手所救贖的」:指以色列人的三種身份:(1)是神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贖出來的(參出十三3)(2)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參出十九5~6)(3)為要事奉祂(參出二十三25)

         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經歷(參出十三91416)

  〔話中之光〕()神的心意是要得著一班人:(1)作神僕人事奉神;(2)作神國子民遵行神旨;(3)蒙救贖、得重生的人,才能被神所使用。

         ()若非神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我們便不能脫離撒但的權勢,為神而活。

 

【尼一11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

   〔呂振中譯〕主阿,願你的耳傾聽你僕人的祈禱,傾聽這些喜愛敬畏你名的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今日順利,使他在王〔原文:這人〕面前得蒙憐憫。』我是我做王的酒政。

  〔原文字義〕「亨通」昌盛,成功,快速前進。

  〔文意註解〕「使你僕人現今亨通」:意指我今天所將提出的要求,能夠順遂成功。

         在王面前蒙恩」:按原文是「在這人面前蒙恩」,意指他今天將要向王提出請求,盼望能得到王的答應。

         「我是作王酒政的」:酒政是一種宮廷得王親信的職位,為王選酒、試酒、倒酒,也陪王喝酒談話,擔任國政顧問(參創四十一9~14)

  〔話中之光〕()禱告不能空洞而無所求,祈求才能得著(參太七7~8)。可惜許多基督徒的禱告,長篇大道,卻沒有特定的請求(參路十八11~12)

         ()尼希米身為王的酒政,但他不顧自己的地位和享受,冒險犧牲他似錦前程,抱著堅定的決心,要為神的國效力。他這種精神實在感動天地,難怪所求最終順暢亨通(參二8)

 

叁、靈訓要義

 

【一位與神同心的僕人】

   一、關心神所關心的事

         1.在世俗工作崗位上,仍不忘神國的事——在波斯王宮中作酒政(111節下)

         2.一有機會就查問神子民和神國的光景——問猶太人和耶城的光景(2)

         3.確認消息——猶太人遭大難、受凌辱,城牆拆毀、城門被焚(3)

         4.身心投入其中——坐下哭泣,悲哀數日,禁食禱告(4)

   二、獻上與神同心的禱告

         1.尊神為大——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5節上)

         2.強調神的作為信實,神的心慈愛——守約施慈愛(5節下)

         3.求神垂聽禱告——睜眼看、側耳聽為以色列民的祈禱(6節上)

         4.承認自己和眾民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6節下)

         5.承認沒有遵守誡命、律例、典章(7)

         6.求神記念祂從前所給的應許——只要肯悔改,便施恩惠(8~9)

         7.提醒神記念這些人乃是神曾用大能救贖的百姓(10)

         8.求神使自己在王面前蒙恩(11節上)

 

【一個禱告的器皿】

   一、全人投入的禱告

         1.身體的投入——「禁食」(4)

         2.心的投入——「哭泣,悲哀」(4)

         3.靈的投入——「在天上的神面前」(4節;參約四23~24)

   二、認同的禱告——「我們我們(6~7)

   三、恆切的禱告——「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流月尼散月」(1;二1)——時隔約四個月

   四、認識神的禱告

         1.認識神慈愛的心——「施慈愛」(5)

         2.認識神信實的話語——「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7)

         3.認識神大能的手——「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10)

   五、明確且專一的禱告——「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11)

 

【神僕人所該有的特質】

   一、清楚認識自己所事奉對象的光景——「我聽見這話」(4節上)

   二、對所事奉對象的際遇感同身受——「哭泣、悲哀」(4節下)

   三、將所有的問題帶到神面前——「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4~6)

   四、奉獻自己,願有分於解決問題——「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11)

 

【一個模範禱告】

   一、禱告的對象——神

         1.「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5)——崇敬祂的權柄和能力

         2.「守約施慈愛」(5)——表明祂的信實和慈愛

         3.「求你記念所吩咐(8)——重申祂所說過的話

         4.「你用大力和能的手所救贖的(10)——高舉祂所作過的事

   二、禱告的人——尼希米

         1.「哭泣、悲哀禁食祈禱」(4)——真誠投入

         2.「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祈禱」(6)——謙卑且有恆

         3.「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6~7)——認罪且與眾民認同

   三、禱告的事——為專一的事祈求

         1.「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9)——暗指要重建耶路撒冷

         2.「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11)——決心要請求王批准回聖城領導重建工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尼希米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尼希米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