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以色列人心靈的重整】 一、以色列人聚集禁食禱告(1~4節) 二、利未人稱頌耶和華(5~15節) 1.稱頌神的所是(5~6節) 2.稱頌神揀選並應許亞伯拉罕(7~8節) 3.稱頌神帶領列祖出埃及、降律法、供糧賜水(9~15節) 三、承認列祖犯罪背叛神(16~31節) 1.在曠野四十年不顧神的恩慈竟背逆了神(16~22節) 2.進入美地後不記念神的宏恩而將律法丟在背後(23~31節) 四、因今日的處境而悔改認罪(32~38節) 1.求神看顧我們從被擄至今都因邪惡而作了奴僕(33~37節) 2.與神立約並簽名,誓願改邪歸正求神拯救(32,38節) 貳、逐節詳解 【尼九1】「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呂振中譯〕「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攏來,大家禁食,身穿麻布,頭上放土。」 〔原文字義〕「以色列」神勝過;「身穿麻衣」粗麻布;「頭蒙灰塵」泥土。 〔文意註解〕「這月二十四日」:意指住棚節和第八日安息日(參八18)之後的第三天。 「以色列人聚集禁食」:禁食在聖經裡有時以『刻苦己心』取代或附加形容(參利二十三29;詩六十九10),故其含意是『為罪悲慟』,或個人私下禁食,或團體聚會禁食。 「身穿麻衣」:表示悲傷、哀悼之意(參珥一8)。 「頭蒙灰塵」:表示謙卑、懺悔之意(參太十一21)。 〔話中之光〕(一)禁食禱告不在於外表形式,乃在於內心沉重,以至無心飯食;禁食禱告不是企圖改變神的心意,乃是表達與神同心合意。 (二)教會歷史上,真實的禁食禱告往往帶下神的祝福,使教會得著極大的復興。 【尼九2】「以色列人(“人”原文作“種類”)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呂振中譯〕「以色列的後裔跟一切外人的子孫分別了出來,他們都站着、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列祖的罪愆。」 〔原文字義〕「人」種類,種子,子孫;「離絕」分開,隔開;「承認」告白,認罪;「罪惡」罪咎,罪過;「罪孽」不公正。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與一切外邦人離絕」:此處的以色列『人』字按原文特別用『種子』一字,表示『各從其類』(參創一11~12,24~25),故從一切外邦人中完全分別出來,而專為以色列人列祖的罪孽和自己的罪惡認罪禱告。 「站著」:指禱告的姿態(參路十八11,13)。 「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即指為自己並為別人認罪禱告,將列祖的罪視同自己的罪,和列祖完全認同。 〔話中之光〕(一)神一直呼召我們要從世人中間分別出來,這樣,神和我們之間才能有更親密的交通(參林後六17~18)。 (二)主耶穌在離世之前為一切屬祂的人祈求,求父神使他們都合而為一(參約十七20~23),可見信徒之間彼此認同的禱告最能討神喜悅。 【尼九3】「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 〔呂振中譯〕「那天四分之一他們立在他們所站的地方,誦讀永恆主他們的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他們是認罪,敬拜永恆主他們的神。」 〔原文字義〕「認罪」告白,承認,投擲;「敬拜」下拜,俯伏。 〔文意註解〕「那日的四分之一」:猶太人白天作工時間,是從清晨六點鐘算到傍晚六點鐘日落時分(參太二十1~8),故四分之一即相當於三個鐘頭。 「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指有專人(利未人)念給眾人聽。 「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認罪是因自己敗壞有罪,敬拜是因神的所是和所作,合起來可稱為禱告的兩大部分。 〔話中之光〕(一)讀經與禱告乃是基督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兩件要事;多讀聖經才能更多認識神的心意,也更多享受話中的生命,多禱告才能與神更親密、更多與神同行。 (二)一般信徒通常只知道為自己的需要而禱告求神,卻不知道禱告中最重要的兩個部分乃是認罪和敬拜。 (三)越常認罪的人,屬靈的光景就越好,所以認罪是提升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越多敬拜的人,就越與神有親密的關係,所以敬拜是拉近我們和神之間的距離。 (四)正如喜樂是由神的話而來(參八12),認罪也是由神的話而來。 【尼九4】「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臺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神。」 〔呂振中譯〕「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立在利未人的臺階上,向永恆主他們的神大聲哀呼。」 〔原文字義〕「耶書亞」耶和華是被拯救;「巴尼」建立;「甲篾」神是上古者;「示巴尼」耶和華所加增的;「布尼」建造;「示利比」耶和華已使成焦土;「基拿尼」我的駐地;「哀求」哀號,哭求幫助。 〔文意註解〕「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臺上」:這些人顯然是利未人,故站在利未人的台上;『利未人的臺』有兩種解釋:(1)吹角節時所特備的木台(參八4);(2)英文聖經NKJV和NIV都譯作複數的台階,故台指上行的台階,當以色列人過節時,一面吟唱『上行之詩』(參詩120~134篇),一面走在台階上往上爬,直到聖殿(參詩一百三十四1)。 「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神」:大聲表明其認罪的真情與迫切。 【尼九5】「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說:『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永世無盡。耶和華啊,你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 〔呂振中譯〕「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毘他希雅說:『你們要站立起來,祝頌永恆主你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永恆主阿、願你榮耀之名、被尊為至高超乎一切祝頌和稱讚的、永受祝頌。』」 〔原文字義〕「利未」連結於;「哈沙尼」耶和華所關心的人;「荷第雅」我的最高權威是耶和華;「毗他希雅」耶和華所釋放的;「稱頌」屈膝,祝福;「永世無盡」永遠(原文兩個同樣的字連在一起)。 〔文意註解〕「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這些人有兩種可能性:(1)指另一組利未人,其中有五位與4節中的部分人同名,以色列人中經常同名,故有時須與父親、祖父的名字連在一起提,以示區別;(2)指同一組利未人,僅少數兩、三個人稍有變動,是因為以色列人中不少人有兩個名字。 「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前面雖敘述眾民和利未人是站著認罪(參3~4節),但在認罪過程中,可能有不少的人因悲慟而俯伏在地,此刻他們開始轉而稱頌神,故命令全體要站起來。『耶和華你們的神』」表明他們與神的親密關係。 「永世無盡」:指神配得稱頌直到永永遠遠。 「你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榮耀原用來形容神臨在時的光景,故稱神為『榮耀的神』(徒七2);而神的名表明神的所是,即表明神自己是一位甚麼樣的神,故聖經也稱神的名為「榮耀之名」(參詩七十二19)。 〔話中之光〕(一)神配得我們的讚美與稱頌,而神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詩二十二3),所以我們應當時常讚美、稱頌祂。 (二)當我們禱告、哀求神時,我們還停留在可憐的光景中,但當我們讚美、稱頌神時,我們的靈已經超越過屬地的羈絆而飄搖在屬天的境界中。 (三)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十三15)。 【尼九6】「“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 〔呂振中譯〕「你、惟獨你是永恆主;是你造了天、天上之天、和諸天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的萬物;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 〔原文字義〕「惟獨你」(原文無此字);「萬象」軍隊,群;「萬物」地上的人;「海中所有的」(原文無此字);「保存」使其存活,保存生命;「軍」(原文與萬象同字)。 〔文意註解〕「你,惟獨你,是耶和華」:耶和華按原文意思是『我就是那我是』(參出三14註解),意指『我過去曾是』、『我現在仍是』、『我將來還是』,無論過去、現在或將來,祂都是。 「天和天上的天」:聖經稱天為諸天(參創一1原文),包括天空、太空和第三層天(參林後十二2)。 「天上的萬象」:指天使和星座。 「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指祂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參來一3),並且舊的天、地和海要存立直到新天新地出現(參啟二十一1)。 「天軍也都敬拜你」:主要是指眾天使都要敬拜祂(參詩一百四十八2;來一6)。 〔話中之光〕(一)「惟獨你是耶和華」:神是那位「我就是」的神,我們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祂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凡我們生活和事奉上所需的一切,祂都能全備地供應我們。 (二)人是神創造的中心(參亞十二1),神創造並保存一切萬有都是為著人,因此我們應當一面敬拜神,一面體認人的重要性(參羅八21),切莫辜負神對我們的期望。 【尼九7】「你是耶和華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惟獨你是神〔或譯:你是永恆主神〕,那曾揀選了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之吾珥、給他起名叫亞伯拉罕的。」 〔原文字義〕「揀選」選擇,挑出來;「亞伯蘭」被高舉之父;「迦勒底」破土者;「吾珥」火焰;「亞伯拉罕」一大群人之父,萬國的父。 〔背景註解〕本章7~37節認罪的禱告,與以色列人的歷史有關連:(1)亞伯拉罕之約(7~8節);(2)出埃及(9~11節);(3)在曠野飄流(12~22節);(4)進迦南地(23~25節);(5)士師時期(26~29節);(6)從被擄至尼希米時期(30~37節)。 〔文意註解〕「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詳見創十一27~十二5。 「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詳見創十七1~5。 【尼九8】「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裡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 〔呂振中譯〕「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忠信可靠,你就同他立約,要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你並且實行了你的話,因為你很有義氣。」 〔原文字義〕「誠實」倚靠,相信;「立約」契約,結盟;「應許」(原文無此字);「迦南人」熱心的,商人;「亞摩利人」山居者;「比利洗」屬於某一村莊;「應驗」執行,施行;「公義的」公正的,正當的。 〔文意註解〕「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裡誠實,就與他立約」詳見創十五1~6。 「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詳見創十五7~21。 「且應驗了你的話」:在所羅門王時代得著完全的應驗(參王上五24)。 「因為你是公義的」:指祂的道路和作為全然公義,信實守約,符合祂公義、正直的品格(參申三十二4)。 【尼九9】「“你曾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 〔呂振中譯〕「『你曾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垂聽他們在蘆葦海邊的哀呼,」 〔原文字義〕「困苦」貧困,悲慘;「垂聽」聽見;「哀求」叫喊,喊聲。 〔文意註解〕「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詳見出二23;三7。 「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詳見出十四10。 【尼九10】「就施行神跡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因為你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 〔呂振中譯〕「你就施行神蹟奇事責罰法老和他所有的臣僕以及他國內的眾民,因為你知道他們怎樣以狂妄傲慢待我們的列祖〔原文:他們〕;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 〔原文字義〕「施行」伸展,安放;「神蹟」記號,兆頭;「奇事」奇蹟,預兆;「得到」製作,完成;「名聲」名字,名望;「狂傲」傲慢,無禮。 〔文意註解〕「就施行神跡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指降十災(詳見出七至十二章)。 「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詳見出九16。 「因為你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詳見出十八11。 【尼九11】「你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行走乾地,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深海,如石頭拋在大水中。」 〔呂振中譯〕「你又在我們的列祖面前使海裂開,讓他們在海中乾地上走過去,將追趕他們的人丟在深海,如同石頭丟在浩蕩之水中。」 〔原文字義〕「分開」劈開,穿透;「行走」行過,橫越;「乾地」旱地;「追趕」追逐,追隨;「拋」投擲,拋棄;「深海」深處;「大」強壯的,猛烈的。 〔文意註解〕「你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行走乾地」:詳見出十四21~22。 「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深海,如石頭拋在大水中」:詳見出十五4~5。 【尼九12】「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呂振中譯〕「日間你又用雲柱領導他們,夜間又用火柱照亮他們所該走的路。」 〔原文字義〕「柱」柱子,煙柱;「引導」帶領,引領;「照亮」照耀,點亮;「當行的」行走,前進。 〔文意註解〕「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詳見出十三21。 【尼九13】「你也降臨在西乃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 〔呂振中譯〕「你也降臨在西乃山,從天上同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當事的典章、真正的禮節規矩、美好之條例和誡命;」 〔原文字義〕「降臨」下降,下來;「西乃」多刺的;「正直的」筆直的,公正的;「典章」審判,律例,規矩;「真實的」忠實,可靠;「律法」指引,教誨;「美好的」好的,可喜悅的;「條例」法規,條件;「誡命」命令。 〔文意註解〕「你也降臨在西乃山」:詳見出十九18。 「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詳見出二十1。 「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指頒佈律法(詳見出二十至二十三章)。 「正直的典章」:典章指審判所依據的規章;正直指公正不偏(參詩十九9)。 「真實的律法」:律法指各類所當遵循一切法令(包括典章、誡命、條例等)的總稱;真實指賞罰分明、信實可靠。 「美好的條例與誡命」:條例指命令的細則;誡命指命令的通則;美好指良善,因為它們源自『良善的神』(參路十八19)。 【尼九14】「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並藉你僕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 〔呂振中譯〕「你又使他們知道你的聖安息日,並由你僕人摩西經手、將誡命條例律法吩咐他們遵守。」 〔原文字義〕「知道」認識,熟識;「聖」分別,神聖;「傳給」命令,吩咐。 〔文意註解〕「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詳見出二十8~11。 「並藉你僕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詳見申四8。 【尼九15】「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饑,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又吩咐他們進去得你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 〔呂振中譯〕「你從天上將糧食賜給他們、去給他們充饑,又使水從磐石間流出來、給他們解渴;你又吩咐他們要進來取得這地、就是你曾舉手起誓給他們的。」 〔原文字義〕「糧食」麵包,食物;「飢」飢餓,飢荒;「流出」出來,帶出;「渴」口渴;「起誓」人手;「應許」舉起;「地」土地,疆界。 〔文意註解〕「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饑」:指降下嗎哪(詳見出十六3~35)。 「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詳見出十七2~6。 「吩咐他們進去得你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詳見民十四30。 【尼九16】「“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呂振中譯〕「『但是他們、我們的祖宗、狂妄傲慢,硬着脖子,不聽你的誡命,」 〔原文字義〕「行事狂傲」傲慢,無禮;「硬著」頑強,固執;「聽從」順服,依從。 〔文意註解〕「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指違背神的命令,擅自(狂傲的原文另譯)行動(參申一43)。 「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詳見申九12~13。 【尼九17】「不肯順從,也不紀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竟硬著頸項,居心背逆,自立首領,要回他們為奴之地。但你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並不丟棄他們。」 〔呂振中譯〕「不肯聽從,也不記掛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妙作為,竟硬着脖子,立了首領,要返回他們在埃及為奴的地步。但你是樂意赦免人、的神:你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而有豐盛的堅愛:你不撇棄他們。」 〔原文字義〕「不肯」拒絕;「順從」聽從;「紀念」回想,回憶;「奇事」奇妙的,非凡的;「居心背逆」叛逆;「首領」頭;「為奴」奴役,困鎖;「樂意」(原文無此字);「不輕易」忍耐的;「發怒」怒氣,鼻孔;「豐盛」許多,大量;「慈愛」善良,喜愛;「丟棄」離開,棄絕,撇下。 〔文意註解〕「不肯順從,也不紀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參15~16節。 「竟硬著頸項,居心背逆,自立首領,要回他們為奴之地」:詳見民十四4。 「但你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並不丟棄他們」:詳見出三十四6。 【尼九18】「他們雖然鑄了一隻牛犢,彼此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神’,因而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呂振中譯〕「他們雖造了一座牛犢鑄像,說:「這是你的神、曾領你從埃及上來的」,因而大大犯了褻慢你的罪,」 〔原文字義〕「鑄」製作,造;「大大」巨大的;「惹動」(原文與鑄同一字);「怒氣」藐視,凌辱。 〔文意註解〕「鑄了一隻牛犢,彼此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神」:詳見出三十二4。 「因而大大惹動你的怒氣」:詳見出三十二10。 【尼九19】「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呂振中譯〕「你還是大施憐憫,不把他們撇棄在曠野:日間雲柱還不離開他們,仍在路上領導他們;夜間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然照亮他們所該走的路。」 〔原文字義〕「大施」許多,大量;「離開」轉變方向,置之一旁;「引導」帶領,引領。 〔文意註解〕「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參17節。 「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參12節。 【尼九20】「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 〔呂振中譯〕「你也賜下你至善的靈來訓誨他們,並不留住你的嗎哪、而使他們的口沒的喫,你又賜水給他們解渴。」 〔原文字義〕「良善的」好的,令人愉悅的;「靈」風,氣息;「教訓」領悟,理解;「未嘗不賜」阻擋,禁止;「嗎哪」那是甚麼;「糊口」口。 〔文意註解〕「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詳見出三十一3;民十一17。 「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參15節。 【尼九21】「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 〔呂振中譯〕「他們在曠野四十年你供養了他們,他們都沒有缺乏:他們的衣裳沒有破舊,他們的腳也沒有起泡。」 〔原文字義〕「曠野」荒野;「養育」維持,支持,滋養;「一無所缺」缺少,需要;「穿破」變破,變舊;「腫」腫脹。 〔文意註解〕「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詳見申二7。 「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詳見申八4。 【尼九22】「並且,你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 〔呂振中譯〕「『你將列國和列族之民賜給他們,將各角落分給他們,他們就取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 〔原文字義〕「照分」分配,賦予直到邊界或邊緣;「得了」占有,繼承;「西宏」勇士;「希實本」堡壘;「巴珊」多結果實的;「噩」長頸的。 〔文意註解〕「你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指將整塊迦南地直到四個角落都賜給以色列人。 「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西宏乃希實本王(參民二十一26),故這兩地實為一地。 「巴珊王噩之地」:位於約但河東面(參民二十一33~35)。本節所提西宏和噩之地都在約但河東面,可視為迦南地的邊緣地帶,故稱『照分』(請參閱原文字義)。 【尼九23】「你也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帶他們到你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 〔呂振中譯〕「你使他們的子孫眾多、像天上的星;你將他們帶到這地、就是你曾對他們列祖所說到要進來取得以為業的。」 〔原文字義〕「應許」說,發言;「得為業」占有,繼承。 〔文意註解〕「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詳見申一10;十22。 「帶他們到你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指迦南地(參創十五18~21)。 【尼九24】「這樣,他們進去得了那地,你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將迦南人和其君王,並那地的居民,都交在他們手裡,讓他們任意而待。」 〔呂振中譯〕「這樣、他們的子孫就進來、取得了這地;你在他們面前制伏了這地的居民迦南人,把迦南人和他們的君王、並這地別族之民、都交在他們手裏,讓他們任意去待他們。」 〔原文字義〕「制伏」被壓低,使謙卑;「任意」喜愛,意願。 〔文意註解〕「你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迦南人在此作廣義的解釋,指原居住在迦南地眾多民族的總稱。 「將迦南人和其君王,並那地的居民,都交在他們手裡,讓他們任意而待」:詳見書十二7~24。 【尼九25】「他們得了堅固的城邑,肥美的地土,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他們就吃而得飽,身體肥胖,因你的大恩,心中快樂。」 〔呂振中譯〕「他們攻取了堡壘城、肥沃的地土,取得了裝滿各樣財物的房屋、鑿成的水池、葡萄園、橄欖園、產食物的樹很多;他們喫得飽足,身體發胖,因你的大恩而安逸享樂。」 〔原文字義〕「堅固」築堡壘;「城邑」城市;「肥美的」肥胖的,肥沃的;「充滿」滿足,盛滿;「美物」好的貨物,優良的;「鑿成的」劈開,砍出;「身體肥胖」變胖;「心中快樂」盡情享受。 〔文意註解〕「堅固的城邑」:指難於攻破的城(參申一28)。 「肥美的地土」:詳見申八7~10。 「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指佔據之後不需再多費工夫。 「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指果實種類多且豐富。 「他們就吃而得飽,身體肥胖」:指隨心所欲,盡情享受。『身體肥胖』也可視為消極反面的意思(參申三十二13~15),亦即『油蒙了心』(參太十三15),以致不明白神的心意。 「因你的大恩,心中快樂」:此處似含有「樂而忘恩」之意(參26節)。 【尼九26】「“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呂振中譯〕「『但他們居然悖逆,竟背叛了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了你的神言人、那些勸告他們回轉歸向你的,而大大犯了褻慢你的罪。」 〔原文字義〕「不順從」背逆的,抗拒的;「背叛」造反,反叛;「丟」投擲,拋棄;「先知」發言人,說話者。 〔文意註解〕「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指進入迦南地之後的叛逆行為(參結二十三35)。 「殺害那勸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這是以色列人歷世歷代屢犯不改的罪行(參太二十三37)。 「大大惹動你的怒氣」:他們殺害先知是為了拜偶像假神(參王上十九14),故惹動神怒。 【尼九27】「所以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你,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呂振中譯〕「因此你將他們交在困迫他們、的人手中,去困迫他們;當他們受困迫的時候、他們向你哀叫,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來拯救他們脫離困迫他們的人的手。」 〔原文字義〕「交」安放,給;「磨難」捆綁,繫住;「遭難」困境,危難;「哀求」哭求,呼喊;「拯救者」解救,使得救。 〔文意註解〕「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指士師時期的各種外族敵人。 「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你,你就從天上垂聽」:同樣的情形,一再重複(參士三9;六6~7等)。 「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神所興起的拯救者如俄陀聶、以笏等(參士三9,15)。 【尼九28】「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所以你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 〔呂振中譯〕「但他們得享平靜之後,又在你面前行壞事;故此你撇棄了他們在仇敵手中,讓仇敵管轄他們;然而他們轉回過來,向你哀呼,你仍從天上垂聽,照你屢次的憐憫援救他們。」 〔原文字義〕「平安」休息,歇息;「行惡」(原文兩個字)作壞事;「丟棄」棄絕,離開;「轄制」統治,管轄;「轉回」返回,復興,更新;「屢次」許多時(原文兩個字);「拯救」解救,奪回。 〔文意註解〕「但他們得平安之後」:意指從敵人手中得著解脫。 「又在你面前行壞事」:意指照舊拜偶像假神。 「所以你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例如神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參士十三1)。 「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他們雖一再背棄神,但只要回轉,神仍舊以憐憫為懷拯救他們。 【尼九29】「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 〔呂振中譯〕「你又勸告他們、要使他們轉而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狂妄傲慢,不聽從你的誡命,逕自犯了違背你典章的罪(人若遵行典章,就必因這而活着),扭轉倔強的肩頭,硬着脖子,而不聽從。」 〔原文字義〕「警戒」勸告,禁止;「歸服」(原文無此字);「行事狂傲」傲慢,無禮;「干犯」出差錯,不中的;「扭轉」頑固,叛逆;「肩頭」肩膀;「硬著」頑強,固執;「聽從」順服,依從。 〔文意註解〕「又警戒他們」:意指神屢次差遣先知勸戒、警告以色列人。 「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意指使他們尊重並遵行律法。 「他們卻行事狂傲」:意指他們目中無神。 「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關於誡命和典章請參閱13節註解。 「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詳見利十八5。 「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形容他們如同倔強的牛隻,一直閃躲,不肯負軛(參何四16;亞七11~12)。 【尼九30】「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 〔呂振中譯〕「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由你的神言人們經手勸告他們,他們仍不側耳聽從;因此你將他們交在四圍各地別族之民手中。」 〔原文字義〕「寬容」延緩,拖拉;「勸戒」警戒,勸告,禁止;「交」給,安放。 〔文意註解〕「但你多年寬容他們」:意指所羅門王逝世之後,分裂成南北兩國,縱北國兩百多年的歷史,以及南國約三百多年的一半歷史,均由惡王統治,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但神仍一直寬容他們。 「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意指聖靈感動眾先知說出勸戒的話(參王下十七13;代下三十六15)。 「他們仍不聽從」:詳見代下三十六16。 「因此你將他們交在四圍各地別族之民手中」:詳見王下十七18~23;代下三十六17)。 【尼九31】「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呂振中譯〕「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將他們滅盡,不撇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惠有憐憫的神。」 〔原文字義〕「全然滅絕」完全,徹底,殲滅;「丟棄」棄絕,離開,撇下。 〔文意註解〕「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意指以色列人雖然被擄,但神仍稍留餘種(參賽一9),使少數人得以從被擄之地歸回(參尼七5~65),而不全然滅絕。 「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恩典是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憐憫是指原來不夠資格得到神的愛,卻因憐憫而臨及了他們。 【尼九32】「“我們的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 〔呂振中譯〕「『現在呢、我們的神阿,至大、至有能力、至可畏懼、守約守堅愛的神阿,我們、我們的王和首領、我們的祭司和神言人、我們的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日子直到今日所遭遇的一切艱難困苦、求你不要看為小事。」 〔原文字義〕「至大」巨大的,偉大;「至能」強壯的,大能的;「至可畏」懼怕,害怕;「守約」保守,遵守,信守;「亞述」一個階梯;「遭遇」碰到,遇到;「苦難」辛勞,艱苦;「以為小」小的,太小。 〔文意註解〕「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至大是指神的身分(即神自己);至能是指神大能的手;至可畏是指神公義的性格;守約是指神信實的話;施慈愛是指神愛心的作為。 「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亞述列王是指侵略並覆滅北國,以及屢次侵奪南國城池和寶物的歷代亞述王,如: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又名普勒(參代上五26)、撒縵以色三世(參王下十八9)、撒珥根二世(參賽二十1)、西拿基立(參王下十八13)、以撒哈頓(參拉四2)、和亞斯那巴(參拉四10)。今日是指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牆之時。 「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有兩種解釋:(1)求神不要以為這些苦難是微不足道或輕微的;(2)在希伯來原文,「以為小」是緊接著「施慈愛」的,故求神不要以祂自己的施慈愛為小事,而因今日以色列人所遭遇的苦難,更加施慈愛。 【尼九33】「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呂振中譯〕「雖然如此、關於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你總是對的;因為你所行的是誠信,我們所作的是邪惡。」 〔原文字義〕「臨到」發生,進來;「誠實」忠實,真實,可靠;「邪惡」有罪,不正。 〔文意註解〕「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指承認公義的神不能不使這一切的事臨到以色列人的頭上,因為他們自作自受。 「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指承認信實守約的神,完全照著以色列人所作的邪惡而施以審判。 〔話中之光〕(一)認罪——承認自己的錯誤和罪行,乃是禱告蒙神垂聽的重要因素。 (二)讚美——頌讚神的公義和信實,也是禱告蒙神悅納的重要因素。 【尼九34】「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 〔呂振中譯〕「我們的王、我們的首領和祭司、以及我們的列祖、都不遵行你的律法,不留心聽從你的誡命法令、你所鄭重警諭他們的。」 〔原文字義〕「遵守」作,遵行;「聽從」留意,注意到;「誡命」(原文兩個字)命令(首字);見證(次字);「警戒」命令,誡命。 〔文意註解〕「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從上到下,從君王到平民,從屬靈到屬世,從古至今,無一不包。 「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本句英文欽訂本譯作:『都不留心聽從你律法中的誡命和見證,你據此見證他們的不是。』 【尼九35】「他們在本國裡沾你大恩的時候,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 〔呂振中譯〕「他們在本國中、雖有了你所賜的洪福,又在你所擺他們面前這廣大而肥沃之地上,他們卻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壞行為。」 〔原文字義〕「沾」(原文無此字);「廣大」廣闊的,寬廣的;「肥美」肥胖,肥沃;「事奉」服事,工作;「惡行」壞行為(原文兩個字)。 〔文意註解〕「他們在本國裡沾你大恩的時候」:意指當以色列人因著你的大恩,得以享有獨立的國家,不受外國勢力欺凌的時候。 「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意指當他們還居住在這片迦南美地上(參25節)的時候。 「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意指既不事奉賜地給他們的神,也不轉離拜偶像假神的惡行。 【尼九36】「我們現今作了奴僕;至於你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 〔呂振中譯〕「哎,我們今天竟做了服事人的奴僕了!至於你所賜給我們列祖的地來喫這上頭的果實和它的美物的呢、哎,我們在這地上竟做了服事人的奴僕呢!」 〔原文字義〕「現今」一段時間;「享受」吃,餵養;「土產」果實;「美物」貨物,好的事物。 〔文意註解〕「我們現今作了奴僕…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指現今在這塊原屬於自己的土地上,卻作了波斯王的奴僕。「看哪」意指不同尋常,值得深思。 「你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意指這塊地原是神賞賜給他們的列祖,理當可以自由享受其上的出產和美物,現今卻被迫向波斯王納貢。 【尼九37】「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 〔呂振中譯〕「這地豐富的出產竟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來管轄我們的;他們也任意轄制我們這些人的身體和我們的牲口呢;我們真是受着大困迫阿。』」 〔原文字義〕「出產」生產,產品,所得;「所派」給,安放;「轄制我們」(原文無此字);「任意」喜愛,意願;「轄制」統治,管轄;「大難」巨大的困難(原文兩個字)。 〔文意註解〕「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指以色列人亡國之後的歷代外國君王,包括歷任亞述王和巴比倫王都曾經轄制他們,而現今是在波斯王的轄制底下。 「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這裡列舉了三樣被外國君王剝奪的權益:地的農產須繳納稅捐,人民的身體被轄制,牲畜隨意被徵用。 「我們遭了大難」:指正處在極大的壓榨和剝削中。 【尼九38】「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呂振中譯〕「〔希伯來經卷作尼十1〕鑑於這一切的事,我們便立了確定不移的約字,寫明了它;我們的首領、我們的利未人和祭司、都蓋了印。」 〔原文字義〕「因這一切的事」(原文無此字);「確實的」信心,支持;「約」(原文無此字);「寫」書寫;「冊上」(原文無此字);「祭司都簽了名」(原文重複祭司)。 〔文意註解〕「因這一切的事」:指37節所述的種種被壓榨和剝削的情況。 「我們立確實的約」:指誓願遵行神的律法,絕不違背。 「寫在冊上」:指將與神約定事項寫下來(原文雖無「冊上」,但有此意)。 「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由他們代表眾民簽名作證。 叁、靈訓要義 【靈命復興之路】 一、帶著破碎的心靈來到神面前(1~4節) 1.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1節) 2.與一切外邦人離絕,承認自己的罪惡(2節) 3.讀律法書,認罪、敬拜、哀求神(3~4節) 二、稱頌讚美神並思念神的恩典 1.因神的偉大而稱頌讚美神(5~6節) 2.因神的揀選和公義而稱頌讚美神(7~8節) 3.因神的引導和賞賜而稱頌讚美神(9~15節) 三、承認自己的叛逆惹動神的怒氣(16~37節) 1.承認因不聽從誡命自立假神而惹神怒(16~18節) 2.承認因不記念神的引導和賜恩而惹神怒(19~31節) 3.承認因不遵行神的話而遭大難(32~37節) 四、切實悔改願與神立約(38節) 【禱告該有的心態】 一、對神 1.知道神的話的重要(3節) 2.敬拜耶和華神(3節) 3.惟獨神配得稱頌和讚美(5~6節) 4.認識神的公義、大能、信實、慈愛與憐憫(8,10~11,13,17節) 5.經歷並體會神的良善、大恩、寬容(20,25,30節) 6.尊崇神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32節) 7.求神不要以所求為小(32節) 二、對己 1.禁食(1節)——身、心、靈全人投入的禱告 2.披麻蒙灰,承認自己的罪惡(1節) 3.知道自己不夠認識神的話(3節) 4.從歷史看見人性的敗壞(16~31節) 5.從現狀看見自己的需要(36~37節) 6.在神面前誓願悔改歸正(38節) 三、對人——和別人認同——列祖的罪孽就是自己的罪惡(16~35節) 【施恩典滿有憐憫的神】 一、神賜以色列人恩典(7~15節) 二、以色列人雖背棄神,卻仍繼續蒙恩(16~25節) 三、以色列人雖蒙憐憫,卻仍繼續背叛(26~31節) 四、以色列人雖不斷背叛,神卻不全然棄絕(32~3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尼希米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尼希米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