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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第十三章拾穗

 

【尼十三1当日,人念摩西的律法书给百姓听,遇见书上写着说:“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 神的会,

         摩西的律法书:指摩西五经(8:1)。当时的大多数以色列百姓,可能除了摩西五经外,没有机会接触其他圣经。并且,即使接触到摩西五经,许多时候可能都不理解其意义(8:8) ──《圣经精读本》

       当日。也可能意为“大约在那时”。根据第6节,尼13章的事件发生在尼希米的第二次省长任期内。他有一段时间不在犹大。

         人念。不知这种宣读是住棚节的相关律法所规定的(申31:10-13;见尼8:1,8,18注释),或是尼希米发现犹大的状况急需纠正,就下令宣读律法。

         遇见书上写着说。这里照搬了申23:3-5的命令。──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12看《申命记》二十三36。参《民数记》二十二5,22. ──《启导本圣经》

 

【尼十三13有关这些对“亚扪人”和“摩押人”的限制,参看申命记二十三章36节的脚注。“闲杂人”包括那些借婚姻、贸易或宗教礼仪与犹太人扯上关系的外邦人。参看出埃及记十二章38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与外邦人断绝关系:本部分连到12:47更为恰当。因为12:44-13:313:4-31之间,作者的视点有些差异,所以形式上的区分更加容易(前者是第三人称,后者是第一人称),在这部分严格地施行过去所禁止的与外邦人通婚措施,即断绝与外邦人的内部关系。巴比伦被掳期间,外邦人趁空白期以色列社会基础的薄弱,在政治、经济、宗教上,利用权势一直妨碍了以色列民族的恢复。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13 崇拜中排除外邦人】在此引述的是申命记二十三36,有关排除亚扪人和摩押人不得参与崇拜的律法。是以本段是将这律法加以广义诠释,社会中一切不崇拜以色列神的外邦人都在排斥之列。在此提到亚扪人意义最重大,因为多比雅身为亚扪人是众所周知的事(见:尼二10)。──《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十三2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兰咒诅他们;但我们的 神使那咒诅变为祝福。”

         1,2节是对申23:3-6的概要。 我们的神使……:通过刻画惟有神掌管着人类的生死祸福,强调仇敌对以色列的威胁和诡计必破灭。同时使我们认识到为了眼目的利益或安逸,悖逆神,与外邦仇敌交通、联合是多么愚拙的事。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3以色列民听见这律法,就与一切闲杂人绝交。

         以色列民应和居住在他们中间不信神的外邦人断绝关系,是神一再重申的命令(参利二十24;申十四2;拉六21;九12;林后六14,17;彼前二9)。“绝交”当指不容这些人进入圣殿敬拜(1节),但也有不受异族恶俗影响,在生活中严守律法的意思。──《启导本圣经》

         25年前,以色列因与外邦人通婚而遭到极大的困难,但通过以斯拉改革运动把那问题告了一段落(10:16-44)。然而,同样的问题再一次抬头。甚至,在以色列后裔中,有些人连本国的语言也不会(24)。所以,试图彻底地改革,其结果全部外邦人被驱逐。 闲杂人:指当时与以色列百姓一起居住的所有外邦人后裔,在出12:48和耶25:20中曾出现。 绝交:有些学者把这句话解释为协议,认为是禁止外邦人参与宗教仪式,其实在这里应该视为是从以色列共同体完全被驱逐。以色列的这种信仰运动,一时成为社会和个人的改革,但是如后来历史中所看到的,在它能使以色列永远改变,在这一点上应该在各自的信仰生活中当作他山之石。 ──《圣经精读本》

         闲杂人。希伯来语是`ereb,曾在出12:38中指以色列人中的埃及“闲杂人”。这里指居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几个非犹太人民族。以斯拉以前曾采取过类似的措施(拉10:10-19)。由于第30节再次提到这个行动,并在第25-27节中严厉斥责与外邦人结婚,表明这个过程可能并非易事。干预了人们所认为的私事,往往会引起不愉快。──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4先是蒙派管理我们 神殿中库房的祭司以利亚实与多比雅结亲,

         参二10注。──《启导本圣经》

         祭司以利亚实:结亲”在得2:20中译为“至近的亲属”。但文字上只是意味“亲近”。6:18中也记录了多比雅与犹大人交婚姻关系的事实。但是圣经的任何一处也没有记载关于以利亚实和多比雅的具体关系。只是根据5节的内容,象似有密切的关系。同时,本节的以利亚实是否指3:1中的大祭司也不太明确,但是根据他看守圣殿的屋子,或他默认他的孙子成为参巴拉的女婿等(28),可以视为大祭司。在神的事工上站在前面的人,反而行了引外邦人进入圣殿的可憎之事,可想而知低下百姓的状态将如何。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45 尼希米两度任职省长的详情】由于本段所处理的是其他的事务,它并没有指出尼希米出任犹大省长的详细情形。尼希米离开了耶路撒冷一段长度不明的日子。由于他要请求批准,亚达薛西一世大概没有要他回来作第二任的意思。

  经文并没有明言或暗示他归来是再任省长。他返回可能正是因为上文所提,有关多比雅的问题。──《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十三46“多比雅”。一个亚扪人(二19),以利亚实趁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把圣殿院里一间(用来储存什一奉献和其它物资的)“大屋子”给了他。“巴比伦王”。亚达薛西;大概当时他正在巴比伦,因为巴比伦是波斯帝国的行政中心。──《雷氏研读本》

 

【尼十三4~31百姓的复兴运动:这里列举了尼希米施行的再改革的核心事项。其中包括百姓起誓后也没有遵守的事项(10:29,30),也包括纠正过的问题重复发生的(3,23)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5便为他预备一间大屋子,就是从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给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归祭司举祭的屋子。

         尼希米回波斯期间,破坏建城最力的多比雅,利用与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姻亲关系,搬进圣殿中存放民间所献物产和器皿的屋子(看十37),这是违反律法的犯罪行为(民十八2132)。尼希米采取的行动(8节)让我们想到后来耶稣在圣殿用鞭子赶走作买卖的人的事(可十一1518)。──《启导本圣经》

         预备一间大屋子:可能多比雅通过在以色列共同体中最重要的场所—圣殿内预备屋子,当作使全体以色列腐败的据点。同时,与多比雅勾结的势力,趁尼希米不在,靠着多比雅具有的武力、政治力量等,试图掌握以色列的政治、经济。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6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因为巴比伦王亚达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里。过了多日,我向王告假。

         B.C.433,尼希米结束12年之久的犹大统治,又回到波斯,这可能是因为总督的任期已满。约过了一年后,他再一次回到犹大,从王受到再统治的任务。尤其,以色列百姓盼望尼希米的再统治。 那时:指“发生前面所描述的所有事件之时”。 过了多日:文字之意是“多日的最后”,意味着“结束一年之时”。 ──《圣经精读本》

         那时。即“在那段时期”,发生了以利亚实和多比雅的事。

         三十二年。见尼5:14注释。

         巴比伦王。居鲁斯,冈比西斯,大流士一世,和薛西斯的早期都拥有这个称号。在薛西斯当政期间发生了两次反叛以后,这个称号被正式废除。尼希米使用这个称号可能是因为他习惯于这样称呼波斯国王。

         过了多日。直译是“那些日子结束后”,指过了一段时间(见创4:3注释)。有些注释家认为是指一年,这缺乏依据。尼希米留在波斯宫廷一定超过一年。因为尼希米回来在犹太人中所发现的这么多违法行为,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生。

         告假。我们单凭这一段就可以知道尼希米两次担任省长。第一次是十二年(尼5:14)。第二次不知是多久。但一定结束于公元前407年之前。根据厄勒番丁岛的一封信函,我们得知当时的犹大省长是比革瓦伊(见尼12:11注释)。──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7我来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亚实为多比雅在 神殿的院内预备屋子的那件恶事。

         尼希米在巴比伦逗留了一段时期,再返耶路撒冷,其间省长一职可能由他的兄弟哈拿尼担任(看一1,2注)。──《启导本圣经》

         就知道:包含详细了解到当时情况的意思。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79尼希米回来发现以利亚实所做的事,感到十分恼怒,于是把多比雅的物品抛出屋外,并按照礼仪把屋子加以洁净。──《雷氏研读本》

 

【尼十三8我甚恼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从屋里都抛出去,

         我甚恼怒:文字之意是“认为极恶的”(21:11,12) 抛出去:尼希米的性格较容易激动(25),与以斯拉形成鲜明的对比(9:3)。耶稣也曾赶出在圣殿作买卖的人(21:12,13)。同时,信徒的身体被比喻为圣殿,所以为了使圣灵居住应该时常保持洁净(林前3:16,17)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9吩咐人洁净这屋子,遂将 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进去。

         洁净:这是为了把因多比雅玷污的部分重新恢复洁净而采取的措施(代下29:15,16,18;34:3,5,8)。拥有在基督里的信心的信徒,应该每一天都用基督的宝血洗净罪孽充盈的自己(13:10)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10我见利未人所当得的份,无人供给他们,甚至供职的利未人与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尼希米发现百姓虽然起了誓,但利未人(大概也包括祭司)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十分之一,以至他们要返回田地去工作。为了整肃此事,他委任四个可信赖的库官管理“库房”(仓库;13节)。──《雷氏研读本》

 

【尼十三10~14利未人所当得的份:之所以发生多比雅事件(7-9)是因为圣殿里无人。即这事件的发生是基于两大失误:①百姓没有供给十分之一;②其结果利未人离开圣殿职务去谋生计。其实利未人的错误重大,因为即使没有人供给十分之一,也应该通过其他方法维持生计(35:2),起码圣殿事工是绝不能放弃的。若把利未人的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和使徒保罗委身于牧会的态度进行对比,就知道现今牧者的生活态度应该如何(18:3)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11我就斥责官长说:“为何离弃 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们照旧供职。

         斥责官长:官长”是百姓的领袖,可能是有钱有势的贵胄。他们应该作出表率,使国家的根基圣殿事奉顺利进行,然而却忙于满足个人的贪欲。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12犹大众人就把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库房。

 

【尼十三13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库官管理库房;副官是哈难。哈难是撒刻的儿子;撒刻是玛他尼的儿子。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们的职分是将所供给的分给他们的弟兄。

         四名管理库房的有祭司、利未人、文士、以及一般的百姓等。他们都是被认定为“忠信的”。“撒督”可能是与希底家同一人,象似尼希米的秘书。“弟兄”指祭司和利未人。 ──《圣经精读本》

       我派……管理库房。十分之一再次缴入圣殿的库房(第12节),以维持神职人员。尼希米所面临的问题就是确保公平的分配,使每一人都得到自己该得的份,没有人受到忽视(见徒6:1-5)。

         示利米雅。在四个库官中,一个是祭司,一个是利未人,一个是秘书,还有一个是有地位的平民。人口的四个主要阶层都有了代表。这几个人未能确认,但有的还出现在《尼希米记》的其他地方。示利米雅在拉10:39,41;尼3:30有提到,但没有一个会是这里的示利米雅。毗大雅也许是尼8:4所提到的那个人。他和以斯拉一起解释律法。哈难是一个常用名(见尼8:7;尼10:10,22),但这里的哈难似乎其他地方没有提到。《尼希米记》里有三个撒督(尼3:4,2910:21),但不知他们当中有没有人是这里的“文士”。

         文士。希伯来语是sopher,“抄写员”或“秘书”。 ──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14我的 神啊,求你因这事纪念我,不要涂抹我为 神的殿与其中的礼节所行的善。

         本节中的尼希米的祈求不是出于利己的自高自傲的表示。他只是以纯洁之心向真神祈求,尤其是为维持圣殿事工而祈求(22,29,31;4:4,5;5:19;6:14) ──《圣经精读本》

       纪念我。尼希米的类似要求记在尼5:19;尼13:31等处。

         礼节。也可理解为“遵守”或“侍奉”。──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15那些日子,我在犹大见有人在安息日榨酒(原文作“踹酒榨”),搬运禾捆,驮在驴上,又把酒、葡萄、无花果,和各样的担子,在安息日担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们卖食物的那日,警戒他们。

         那些日子:这可能是为了引出新故事而说的话。 警戒:起初,若犯安息日就有可能受刑罚(15:32-36)。但是在国民合一的角度上,尼希米在加重刑罚之前,先给予了警告。这一点很好地表明了尼希米的仁德。 ──《圣经精读本》

       那些日子。没有说在什么时候,和尼12:4413:1一样。大概稍晚于上述的事件。尼希米可能巡视各地了解安息日的遵守情况。

         我……警戒他们。踹葡萄是酿酒的第一道工序,显然违反第四条诫命。那些运农产品到首都来卖人也违犯了诫命。有些注释家认为运粮食是必需的,这样可以早一点入市,以便第二天销售。但律法并没有允许这样的行为。16节记载安息日确实做了买卖。所以15节后半句子应该理解为尼希米在那天,即安息日警戒他们。因为他们在那一天把货运到耶路撒冷卖。──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1522有些犹太人也违反所立的约(一○30,31),在安息日准备货物和搬运货物(15节),而腓尼基的商人更在安息日做生意(16节)。──《雷氏研读本》

         恢复守安息日:玷污安息日的事,在被掳之前也已数不胜数(8:5)。尤其,耶利米和以西结把犯安息日的罪,视为最大的罪之一(17:21-27;20:13 ;22:8)。在安息日,所有会众聚集在圣会,一起敬拜神,赞美神,并且从过重的劳动中得释放,余暇中回顾自己生存的意义<6:5,安息日和耶稣的关系>。然而,以色列忽略这种祝福之日,反而把这一日沦为咒诅之日(17:27)。安息日的休息不仅是为了6日有效的劳动,也是让专注于世俗之事的灵魂暂时休息,并且利用其余暇,在神面前重新省察自己人生的坐标,从而找回灵魂节奏的自我恢复的重要机会。破坏这种节奏必招致使我们眼目倾注于世俗的可怕的结果。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16又有推罗人住在耶路撒冷。他们把鱼和各样货物运进来,在安息日卖给犹大人。

         这些贵胄,身为百姓领袖,允许人在安息日作买卖,玷污圣日,故予斥责。鱼是犹太人日常食物,从推罗运来的均为晒干的或腌鱼。鲜鱼多来自加利利海。──《启导本圣经》

         推罗:是位于地中海东部的腓尼基的著名港口城市。从古代开始,工业和学术较发达,并且因生产从贝壳中采取的紫色染料而与许多国家有着频繁的贸易(27:16-25)。尼希米并不是否定推罗商人在耶路撒冷的贸易行为本身,而是指责安息日做买卖。 鱼和各样货物……安息日卖给……:鱼”是以色列百姓的主食(11:9;11:5;14:9;14:17)。“推罗人”的“鱼”可能是从地中海捕来的,或从加利利湖买来贩卖的。而且,这“鱼”是通过“鱼门”运到耶路撒冷的(3:3) ──《圣经精读本》

         推罗人。律法没有禁止外邦人住在耶路撒冷。尼希米也没有拒绝推罗人住在该城。

         把鱼……运进来。以色列人喜欢吃鱼(利11:9;民11:5;申14:9;赛19:10;太15:34;路24:42等)。鱼主要来自加利利湖和地中海。──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16 推罗人】推罗人是著名的腓尼基商人(见:结二十七1236,二十八16),整个地中海世界都有他们经商的足迹。古代经济学家的结论,认为商队单在一区穿城越镇是不足够的。他们想要进一步在大型贸易中心建立商业殖民地,可以成为他们的商品持久的市场。

  当时耶路撒冷显然有商业殖民的推罗人,获准在不受犹太律法约束的情况下运作。请参看十章31节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十三17我就斥责犹大的贵胄说:“你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

         我就斥责。像十分之一的问题一样,在遵守安息日的事上,贵族们似乎罪责难逃。要么他们没有阻止这种交易,要么他们自己也参加了。──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18从前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 神使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

         一切灾祸:是对耶路撒冷沦陷,被掳生活,归回后的试炼等的总称。尼希米使人纪念这一切灾祸出于以色列列祖的罪行,并呼吁避免重蹈失败的覆辙。关于耶路撒冷沦陷的预言,记录在耶17:27,并且B.C.586,由尼布甲尼撒成就(王下25:8-21)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19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门有黑影的时候,我就吩咐人将门关锁,不过安息日不准开放。我又派我几个仆人管理城门,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进城。

         犹太人以头天日落到第二天日落为一天。故安息日前一天黄昏便关闭城门。──《启导本圣经》

         有黑影的时候:埃及人是从清晨到第二天的清晨为一天,而以色列人和巴比伦是从黄昏到第二天的黄昏为一天。因此,安息日是黄昏由祭司的号声开始,直到第二天的黄昏与号声一起结束(23:32) ──《圣经精读本》

         有黑影。希伯来语是salal。从创造时起,圣经的日子都是从日落开始的(见创1:5注释)。所有的特别节日都是从 “晚上到(次日)晚上”(利23:32)。每周的安息日也是这样(见可1:32注释)。所以尼希米下令在安息日以前关闭城门。他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神安息日神圣时刻的“繸子”。把世俗的追求持续到可以允许的最后时刻乃是对安息日精神的亵渎。

         我几个仆人。见尼4:165:16

         担子。可能允许百姓来往从事合法的安息日事务。但要设立警卫,防止安息日运输商品。──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0于是商人和贩卖各样货物的,一两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尼十三20~21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商人住在城外的理由是:①为了尽快进入城内,卖更多的货;②因为安息日禁止商品带入城内,所以为了看守商品。一方面因商人在城外吵闹,全城不得不受影响,所以在耶路撒冷城内虽然是安息日,也不能安静地遵守安息日。对此尼希米为了使百姓在神面前遵守安息日,从外邦人的不良影响中保守犹大传统的纯正性,威胁并驱逐了他们。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21我就警戒他们说:“你们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这样,我必下手拿办你们。”从此以后,他们在安息日不再来了。

 

【尼十三22我吩咐利未人洁净自己,来守城门,使安息日为圣。我的 神啊,求你因这事纪念我,照你的大慈爱怜恤我。

       守城门。派自己的仆人在安息日守城门(第19节)可能是临时性的。而固定的责任是交给尼希米最近召回耶路撒冷的利未人(第11节)。当初城门建好的时候,这个责任就已交给他们,但后来被疏忽了。利未人失去了经济上的支持,就放弃了在耶路撒冷的职责,种田谋生去了。利未人做了一段时间的俗务以后,必须先洁净自己,才能重新担负圣职。

         纪念我。见14,31节注释。──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3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

         亚实突:可能是当时最有力的非利士城市,代表非利士。 亚扪:  位于约但河以东,摩押以北,其居民是罗得的后裔(19:38),既残忍,又好战(撒上11:2)。分裂统一王国的罪魁祸首“罗波安”,是所罗门与亚扪女子“拿玛”所生的(王上14:21) ──《圣经精读本》

         那些日子。参第15节。尼希米在这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对与异族通婚之事的处理,就如第1-3节。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以后,注意到许多犹太人重新陷入以斯拉于公元前457年到达耶路撒冷时所处理的罪孽中(拉9章和10章)。而且他第一次当省长后不久所订的约也特别提到这事(尼9:3810:1,30)。尼希米留在犹大时,可能没有严重违约,但是他离开犹大以后,犹太人的家庭就娶进外邦的妻子。

         亚实突……的女子为妻。即一直与以色列为敌的非利士族妻子。亚实突的居民最近与尼希米的死敌结成联盟(尼4:7)。

         亚扪,摩押。参拉9:1和尼13:1──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324以斯拉曾雷厉风行,令已和外邦女人结婚的犹太人和妻子离绝。现在,不到四分之一个世纪,此风复盛,对下一代的影响甚大。他们的儿女连犹大的话也不会说。

“亚实突”:看四7。“亚扪、摩押“:看《创世记》十九36注。

此处只提说亚实突话的子女,未提亚扪和摩押,可能这二族的人都听得懂希伯来话,子女可说双语;而亚实突语一定和希伯来话有相当大的不同,才引起尼希米极大的不满和愤怒。犹太人的下一代怎末可以不会说自己民族的语言!语言与文化不可分,长此下去,一定危及整个民族的生存。──《启导本圣经》

 

【尼十三2325与外邦人通婚的罪又重现了(参看拉九14;一○44的脚注),这些人所生的孩子甚至不懂得希伯来语。尼希米坚决要对付犯了罪的人。关于拔头发的行动,参看以赛亚书五十章49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尼十三24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

         语言是把一个民族系在共同纽带关系上的最基本的要素。因为通过语言才能传递一个民族的所有传统。尤其,对于以色列百姓而言,民族语言的丧失就是意味着失去了神的话语。 ──《圣经精读本》

         他们的儿女。如果他们是尼希米离开以后成婚的,且婚后的孩子已经能说话了,那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一定有好几年时间。

         一半是亚实突的话。有些注释家认为孩子们说的半希伯来语,半外语的混合语。“一半”更可能指外邦女子所生的孩子。她们有许多是二房。在这样的家庭里,一半的孩子说不准希伯来语。“亚实突的话”可能不是原来非利士人的语言,而是当时广泛地通行于波斯帝国的亚兰语。尼希米作为波斯官员,肯定懂亚兰语,也不会反对懂那种语言。但他发现一些孩子无法正确地说希伯来语,就很生气。摩押人和亚扪人的语言与希伯来语很接近,但也有明显差别。尼希米发现这些外语在犹大站住了脚跟,就很难过。──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4 亚实突话和犹大话】亚实突在被掳之前的时代虽然是非利士人的城市,在这时期说什么语言已不可考。这些人所说的若非是亚兰语(当时波斯帝国的外交贸易的通用语言)的一个方言,就是一般迦南语的某个方言。「犹大的话」则是指圣经希伯来语(见:代下三十二18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十三25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 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尼希米见犹太人背弃与外邦人分别出来的盟誓,又和异族女人杂婚,遂采取严厉措施,要犯此错误的人发誓;若让下一代与外族婚嫁,必受到神的咒诅。他特别严惩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因为他儿子与撒玛利亚人的女儿结婚,玷污了祭司的职任(28节),破坏了神与利未人间立的约(利二十一14)。──《启导本圣经》

         打了:有些人认为这是法律制裁的体罚(25:2)。但是根据拔头发等事实,这的确是由尼希米直接执行的私刑。如8节中记载,尼希米的性格容易激动。他是想通过这种行为,严厉地警告与外邦人通婚的严重后果。 ──《圣经精读本》

         咒诅他们。罪行的严重性及其所表现的危险倾向,重重地压在尼希米的心头,使他采取了这里描写的行动。

         拔下他们的头发。以斯拉曾拔下自己的头发和胡须,表示非常难过(拉9:3)。拔别人的头发似乎是一种公认的惩罚方式(赛50:6)。失去胡须本身就被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耻辱(撒下10:4)。──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6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 神所爱,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

         这里证明所罗门的衰落是由于他娶了外邦的女子(王上一一18)。──《雷氏研读本》

         连智慧之王所罗门(王上3:5-15)面对性问题也未能智慧地处理(王上11:1-8)。这一事实告诉我们性问题是多么执意地迷惑人心的撒但的工具。 ──《圣经精读本》

         所罗门不是?这个例子比其他例子更能说服犹太人。王上11:3的作者所婉言的“诱惑你们的心去随从”的,尼希米直言不讳地称之为“犯罪”。

         没有一王像他。参王上3:12,13;代下1:12

         蒙他神所爱。参撒下12:24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见王上4:1──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7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 神呢?”

 

【尼十三28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是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我就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

         耶何耶大的一个幼子(约哈难是他的长子;一二11,22)娶了“参巴拉”的女儿为妻。参看第二章10节的脚注。他必须被赶走,因为祭司的血统不能被混婚的行为所玷污(利二一6,8,14,15)。──《雷氏研读本》

         是关于当时圣殿礼拜中心祭司长家族违背神,与外邦人通婚的内容,发生这种事的原因是:①因着长时间的俘虏生活,信仰水平低下;②因为不是依赖神,而是试图奉承政治强国而维持权益。  赶出去:参巴拉的女婿“耶何耶大”的儿子中,有一个因拒绝与妻子分开,像是尼希米把妻子也一起驱逐了。 ──《圣经精读本》

         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违法者不大可能是是约哈难和耶何耶大的继任者约拿单(尼12:10,11),但一定是他的另一个没有列出名字的儿子。大祭司以利亚实此时已经老迈,所以可能有孙子已经成婚。大祭司家族的一员与尼希米的主要仇敌结亲,使尼希米感到十分气愤和羞耻。

         参巴拉。见尼2:10注释。关于以利亚实与尼希米的另一个仇敌多比雅之间的可鄙关系,见尼13:4-9

         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可能指尼希米迫使违法者流亡国外。也许他不肯放弃他的异族妻子,所以就逃到撒玛利亚的参巴拉那里。──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9我的 神啊,求你纪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玷污了祭司的职任。尼希米认为大祭司家庭成员的这种婚姻玷污了祭司的职任,是与祭司职务的神圣性质根本相冲突的(见利21:7,14)。

         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不是神让非尼哈的家族永远当祭司的约(民25:13),而是神与利未支派,与亚伦及其后裔所立的约(出28:1)。这个约要求祭司“归神为圣”(利21:6,8)。是神拣选他们成为祂圣殿的工作人员和祂恩典的管家。

         把参巴拉的女婿赶出耶路撒冷,可能与撒玛利亚人在基利心山上另造圣殿有关。约瑟弗斯说(《上古史》xi.7.2),大祭司押杜亚的兄弟玛拿西,娶了古他人(Cuthite)参巴拉总督的女儿尼卡索(Nikaso)。犹太当局据此革除了他的祭司职位。他依靠岳父的支持,就在基利心山建造圣殿举行崇拜。可能有许多其他祭司与他同谋。但约瑟弗斯把故事的时间推到亚历山大时代,比尼希米迟一个世纪。这个故事本身完全可能是真实的。约瑟弗斯只是弄错了时间。他把参巴拉的时间推迟了一百年(见本书第373页)。约瑟弗斯称分裂的领导人是耶何耶大的孙子押杜亚的兄弟,而圣经说是耶何耶大的儿子。要么是约瑟夫说错,要么可以把圣经中“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第28章),理解为“耶何耶大的一个孙子”。 ──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29~31恢复的结论:本书通过两种正相反的祈求,达到结论。在这里对比了神的祝福和咒诅,慈悲和公义等。总结旧约以色列史时作这种祷告,有其意义。尼希米的祷告表明:①蒙福的历史在神的掌管下,②顺服神的旨意委身的人,必蒙神的祝福。  立约:象似与玛2:4-9相同。 ──《圣经精读本》

 

【尼十三30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尽其职。

         尼希米把他为自己的民族所作的事作了综述:1,洁净百姓,不沾外邦人的恶;2,恢复圣殿的日常敬拜。本节最后一句话充分说明这位一生奉献为神工作,但求取悦神的人,如何在一切事上随时随地倚靠神;在患难中是如此,在顺境中也是如此(一411;二4,20;四4,9,20;五15,19;六9,14;十三14,22,29)。尼希米是信徒侍奉的好榜样。──《启导本圣经》

         我洁净他们。1-3节和23-29节所说的措施。

         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即安排各个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见尼10:38,3912:44-4613:13)。──SDA圣经注释》

 

【尼十三31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我的 神啊,求你纪念我,施恩与我。

       献柴。派专人监督献柴(尼10:34)和初熟果实(尼10:35-37)的收集。

         纪念我。尼希米用赋有他个性的话语结束了他的记录(见尼5:1913:14,22,29)。尼希米人生和工作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不断地与一切力量和智慧的源泉保持密切的关系。他的祈祷是他成功的秘诀(见尼1:4-112:44:4,5,95:196:9,1413:14,22,29)。──SDA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第13章)】

 1 尼希米以什么理由对多比雅大力排斥呢?参4:3; 13:1-2, 5。你又是否坚守神的话呢?

 2 百姓为什么不阻止多比雅入住圣殿院子中?学者认为有两个原因:a 百姓对居高位的多比雅采取妥协态度,b 多比雅渗透的企图未为人所察觉。若你周围发生的事明显违反神的教导,你会怎样反应?是否宁愿得罪居高位者,为要遵行神的旨意?

 3 多比雅的阴谋不仅损害了圣殿的圣洁,还对祭司、利未人产生什么影响?参10-11节。你内心是否也被不洁、事务、书本和学习所占据,以至心灵不能被神感动呢?你有否低估撒但的破坏力?

 4 本章提到几个问题,计有利未人乏人照顾、无法供职,百姓干犯安息日、与外族女子通婚,祭司职任受玷污。当时百姓是否因无知而犯了这些罪?参10:28-39; 13:1-2。这对人性有何提示?

 5 百姓的罪行多发生于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之时(参6), 这显示当时的领袖是否尽责?尼希米返回后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试归纳他所采用的方法。这给你什么榜样和监戒?

 6 尼希米和以斯拉采什么方法对付百姓与异族通婚的问题?参25-26; 9:3; 10:1。他们的手法反映他们的性格有何不同?

 7 使徒保罗在人生的终点前怎样总结自己的事奉呢?提后4:6-8。他和尼希米对自己事奉的评价有什么相似之处?参5:19; 提后4:18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