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九章短篇信息
目錄:
祂以憐憫和審判織成我一生的年代(于宏潔)
基督徒勝利的工作──復興的原則(九章)(Alan Redpath)
奮興大會(九1~十36)(賈玉銘)
尼希米記第九章釋義(林獻羔)
尼希米記箋記(九章)(于中旻)
尼希米記文字釋經證道(九章)(張策)
第九章 祂以憐憫和審判織成我一生的年代(于宏潔)
《尼希米記》第九章的主題是根據《聖徒詩歌》532首“玉漏沙殘 The Sands Of Time”,第三段的詩歌:
祂以憐憫和審判,織成我的年代;
我的憂傷的淚斑,也帶愛的光彩。
領我手段何巧妙,祂計劃何純正;
榮耀榮耀今充滿,以馬內利之境。
這是一首非常讓我感動,而且也很喜歡唱的詩歌。有一段時間,我個人經歷屬靈的軟弱後,常唱這首詩歌,它非常摸著我。當我回首一路蒙恩的故事,中間的起起伏伏、上上下下,而主的恩典卻一再把我帶回頭,那個不肯放我們的愛,一直在我們身上不失望、不灰心,繼續地工作、等待,
直到我們都轉向祂。 我心裡非常感謝主, 這位
神是一位以馬內利的
神,永遠與我們同在,祂是按著心中的純正,手中的巧妙牧養我們,也為了自己名的緣故,引導我們走義路。
當我讀《尼希米記》第九章,看到他們在主面前的情形,回想列祖一路走過來,怎樣在主面前蒙了這麼多的恩惠,但是卻又一再地墮落,遠離 神、背叛 神、抵擋 神,叫 神傷心,甚至講到他們對 神的話「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尼9:29)當你讀的時候,腦中可以想像那一幅圖畫,那麼深刻描寫出百姓們對 神的態度。 但這一章裡卻一再重復出現的幾個字,就是“仍然”
、“仍” 、“仍就”。面對這樣的情形,主仍然沒有丟棄他們;仍然施恩憐憫他們;仍然從天上垂聽他們的禱告。 第19、20節都說到 「祢還是大施憐憫,…….祢仍引導他們行路,……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就連百姓們犯罪時,雲柱、火柱也不離開,繼續引導他們。
當百姓得罪 神時, 神仍差夜間的火柱照亮他們。一路上也不斷賜下靈糧、嗎哪及磐石的活水供應他們,讓他們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走腫。
神真的就像這首詩歌說的,祂不是任憑我們犯罪,祂也會管教我們,也在憤怒裡降災,刑罰、管教神兒女們。可是一路上,你發現那個不肯放我們的愛。真像尼希米所禱告的:祂是一位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意發怒、有豐盛慈愛的 神、也是不丟棄我們的 神。所以這一章就像詩歌說的:“祂用憐憫和審判,織成我的年代。”回首我們這一生,發現若不是 神施恩、憐憫我們,若不是 神作工在我們身上,我們這個人真是可憐,一生也真是很可怕。但是 神的恩典一路保守我們,直到如今。
第1節:「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這是緊接著住棚節。住棚節是從七月十五日開始,連續七整天,加上第八天的嚴肅會、守安息。在住棚節後,他們又在主面前繼續聚集。這裡所形容的幾件事情:眾人聚集、禁食、穿麻衣、頭蒙灰塵。在當時這是發生了一個不得了的大事時,才會有的現象。像死了最親最愛的家人,才會撕裂衣服,頭蒙灰塵,身穿麻衣、禁食。所以這是一件大事,也是他們在 神面前真正披麻蒙灰、悔改時才發生的事。這個局面的出現並不是突然的,所以我們也很難冀望
── 突然一下子變得愛主,一下子得到大復興,得到天上大能力的澆灌。
第八章說到他們在主面前聚集,有領袖們帶領,用主的話教導、提醒他們,激勵大家,然後他們在 神面前一同禱告、讀主的話,一同照著聖經上的話去作,慢慢就引進了這個屬靈的更新,甚至是屬靈的復興。更保貴的是這個復興不是只帶給人一些喜樂、釋放、安慰而已,而是把他們帶進了真實的光照,讓他們找出了失去 神祝福,以及他們從前受苦、受辱的原因。我常覺得這件事被很多聖徒忽略,因為我們身上的破口、漏洞,如果不及早找出來,然後靠著主的恩典把它補起來,你就發現不是 神不祝福我們,而是因為我們有漏洞。漏洞不要多,只要有,再多的祝福都會漏光。同樣的,如果我們不早一點在生命上,找出最脆弱的點,最容易被仇敵攻擊、摸著,或是所謂的致命傷的話,致命傷也不用多,只要有,我們早晚有一天會被仇敵打倒了。所以,當你讀到本章結束時,你就發現,他們在 神面前立約,心裡有一個很深的感觸,第36節「看哪,我們在地上作了奴僕」,而且連續講了兩次“作了奴僕”。
我們是屬天君王的兒女,是被 神帶到應許之地,可是卻在這塊應許地上成了奴僕;而且這應許地上一切的豐富也都歸給了外邦。所以第36-37節,你可以讀出他心中的遺憾、不甘心。
我不知道在你,在我,或在我們裡面有沒有這種神聖的不滿足,或是不甘心 ── 明明我是 神的兒女,是屬天君王的兒女,而且 神的兒子已經叫我自由,我就應該自由了,那為什麼我還受到轄制,成為奴僕呢?明明 神應許我,祂要把一切豐富的祝福,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都賜給我們,講到 神的豐富、豐盛的恩典,有滿足的喜樂,有永遠的福樂,那為什麼我們卻得不著?好像應許的豐富都歸給外邦,跟我們沒有關係了。第九章,他們在主面前,蒙光照是一個恩典,他們悔改、認罪是一個恩典,是一個祝福的開始。真巴不得,所有的弟兄姊妹知道,真實的復興一定要從悔改、蒙光照、認罪、歸向 神開始。不然,屬靈的復興不可能臨到我們個人或是
神家。
他們藉著幾天的特會,把自己分別出來,早晚在主面前讀 神的話,而且眾民一同在這裡歸向 神。屬靈的影響力,屬靈的復興就在他們中間醞釀,好像 神創造天地時,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可是 神的靈卻運行在水面上。那個運行就好像母雞孵小雞的那個孕育一樣。 神在這裡孕育一個復興的來到,他們幾天在主面前聚集、禱告、讀主的話,認罪,到了第九章突然有一個積極的大復興臨到他們,他們就在主面前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與一切的外邦人隔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和列祖的罪。弟兄姊妹,一個真實的悔改,就帶進真實的復興,並且一定帶進與世界和罪惡分別,一個積極的行動,一個真實的脫離,並且歸向 神的行動。
《提摩太後書》2:21節「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今天不是 神不用我們,也不是 神不願意藉著我們成為別人得祝福的原因,而是我們這個器皿不潔淨,沒有預備好,成為聖潔,能夠來合乎主用。所以,我們需要自潔,這是這一章一開頭給我們看見的。記得我以前曾經講過: 神絕對不會用不潔淨的器皿,但是 神卻會用軟弱的器皿。我們都有軟弱,也常常不小心跌倒、失敗,但是如果這些的軟弱、失敗,能夠讓我們更謙卑的轉向救主,這些軟弱讓耶穌來替代我們,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章說的:他喜歡誇自己的軟弱,什麼時候軟弱,就什麼時候剛強。我們從某一面來說都不潔淨,但這裡所說的是我們持續地活在罪中,不肯從罪中出來,悔改歸向 神, 神就不願意用。可是當我們肯自潔,脫離卑賤的事,我們再軟弱, 神都願意使用我們,因為祂的能力要覆庇我們,寶貝要在瓦器裡面,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不是出於我們。
9:3節「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 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 神。」這裡所說的四分之一不是指人數,特別講到「那日的四分之一」,所以是指時間。不然的話,百姓怎麼會有四分之一在那裡認罪,四分之一在那裡敬拜 神,那其它的二分之一呢?所以,這裡指的是時間,是指他們在一整天裡,白天有四分之一念耶和華 神的律法書;四分之一認罪、敬拜 神。他們的認罪是非常真心的,不僅禁食、穿麻衣、頭蒙灰塵,而且他們是大聲哀求他們的 神。這是一個真實的悔改和歸向。
緊接著,他們在這裡追憶一路上在 神的恩典中走過來,他們蒙恩的故事,跌倒的故事,還有 神在他們跌倒之中, 神怎樣一再地來恢復、得著他們。回想的過程,基本上分成五段:
第一:回想 神呼召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的吾珥,出那個拜偶像的地方。 神把他呼召出來,揀選了他,改他的名字,與他立約,要賜給他迦南地。
第二:第9-15節,他們出埃及的時候,怎樣從法老的手下蒙拯救。一路上 神保護、引導、供應他們, 神也一路用話語建立神的百姓。
第三:第16-22節,他們經過曠野整個的路程。在曠野裡,我們看見人的失信,還有 神的信實;在曠野裡,我們看見人的背逆、剛硬,也看見 神的寬容、忍耐和憐憫。
第9節,講出埃及,然後穿過曠野的路上, 神憐憫他們,白天用雲柱,夜間用火柱;也講到 神在一路上保護他們。藉著的紅海的分開、合併,把埃及的追兵都除去, 神保護了他們。在一路上 神也供應他們,天上降嗎哪,磐石出活水, 神一路上親自供應 神的百姓。同樣的也帶到西乃的山下, 神在這裡把山上的樣式, 神的律例、典章,頒布他們,說到 神在這裡親自教導、建立神的百姓,把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頒給了神的百姓,這是講到在曠野的行蹤。
第23-31節,講到百姓進了迦南,這件事分成兩段 (第四、第五段) 。
第四:是第23-25節, 神為他們爭戰,讓他們得勝。讓他們能夠承受,把迦南地的君王都趕走,讓他們承受肥美的地,享受其中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各方面的供應。
第五:是第26-31節,講到他們真正在迦南裡面的時候,他們又一再地遠離 神。《士師記》裡的故事,一再重復發生,他們悖逆 神,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但是主還是多年的寬容,又藉著先知勸他們,但是他們卻殺了 神所派來的先知,等等。
他們在這裡回想了整個以色列成為 神的選民,蒙恩的故事與歷史,也講到他們整個在 神面前,虧欠 神,得罪 神的地方。一面,他們數主的恩惠;但是另一面他們卻承認自己的敗壞與罪行。我們看見當一個人真正從心裡去數主恩惠時,他就會感到虧欠,也會蒙光照。他們一面因著數主恩惠,他們就越覺虧欠,也越蒙光照,他們的感恩也就越深。每次被 神光照到我這樣的悖逆、抵擋 神,裡面感恩的心就會越深刻。
《路加福音》說的:「愛大,因為赦免大。」我們為什麼能夠愛 神呢?因為 神先愛我們。我們為什麼會產生對 神的感恩與愛呢?因為我們裡面得到 神的愛與恩典實在是太大了。
接著講到如今成為奴僕,為什麼會失去祝福,遭遇苦難,被外邦轄制,都是因為犯罪,得罪了 神。而且聖經上講到,他們是從上到下,全面的犯罪,遠離 神。第32節講到「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上到下,這是一個全面的。第34節又重復了一次。所以,這樣的一個軟弱、得罪 神,但是 神沒有丟棄他們,卻一再地施恩、寬容、等待,就連管教, 神也不丟棄他們。所以,他們這樣數點以後,就在主面前,跟 神立約,再一次更新奉獻,也再一次在主面前立志要來遵行 神的誡命、典章,立了心志要在主面前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他們立約,要叫大家簽名。從第10章可以知道立約和簽名的內容。 在第10章30-31節,他們講好要遵行 神的律例、典章,再也不跟外邦通婚,不把女兒嫁給他們,也不讓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要在主面前,跟外邦人在生命上真正地沒有摻雜。
接下來,講到在安息日或聖日,如果有人帶著東西來,要賣他們,他們也不作買賣,這是講到在生活上,他們也分別為聖。生命和生活他們都立了心志,也簽了名,要在這兩方面持守在主面前的純正,要保守他們的生活能討 神的喜悅。這是本章主要的重點,復興的來到是從百姓們真正徹底的悔改、歸向 神。而這個徹底的悔改和歸向,是藉著多日來,上上下下,領袖帶領百姓們一同讀主的話,一同聚集、禱告,一同在主面前立志遵行 神的話,而逐漸累積的一個復興的力量,在這裡爆發出來,他們全體在主面前哀哭、悔改,然後採取行動來歸向 神。
主的恩典真是用憐憫和審判。雖然我們被祂管教時不舒服,有的被 神打得痛了流眼淚。就像詩歌532首,記得我那時唱的時候,一面唱一面流淚,一面唱一面流淚 ──“祂用憐憫和審判織成我的年代,我的憂傷的淚斑也帶愛的光彩,領我手段何巧妙,祂計劃何純正,榮耀、榮耀今充滿,以馬內利之境。”這首詩歌非常令我感動,我常常一個人散步時,哼這首詩歌。我們真是需要 神的憐憫,但是也需要 神的手來管教我們,不然我們像“無知的騾馬”,不會聽話的,任性、墮落、剛硬,真的是沒有辦法的。
你們可以跟小組有一些很實際的生活討論,例如:
- 你們鼓勵神的兒女試著數出自己屬靈的腳蹤 / 天路的歷程。 在信主以後人生的歷程中有哪些轉捩點,有哪些特別的經歷。這樣回顧一下,提出在我這一生裡有哪些最蒙恩的經歷?像 神的百姓他們能夠數算出 神把他們從迦勒底的吾珥拜偶像之家呼召出來, 神把他們從埃及、世界為奴之地救出來, 神讓他們脫離了埃及王、仇敵的攻擊, 神帶領他們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使他們承受了迦南地的應許,他們都能夠數算得出來。
- 到底我們在人生裡,在屬靈的經歷裡,我們的轉捩點 / 特別蒙恩的經歷是在哪一個階段?有沒有什麼原因讓我們後來失去蒙福的光景和經歷呢?我們可以從第九章看見以色列百姓每一次失去了祝福,都是因為他們離棄了 神,沒有順從 神,轉去事奉別 神。那麼我們是不是也有類似的經歷呢?剛才說的那首詩歌:“祂用憐憫和審判織成我們的年代。”你自己對這句話的體會是什麼呢?我們怎樣讓我們在這一生裡,能夠越來越少滑跌或得罪 神,而讓我們越來越多活在 神的恩典中?
禱告:
主耶穌啊,感謝祢這樣恩待我們。祢真是用恩典為我們年歲的冠冕,回首的時候,我們的路徑都滴下脂油,祢也真是用憐憫和審判織成了我們的年代。在這一生裡,多少的時候,我們傷了祢的心,抵擋祢,不順服祢,但是主啊,祢從來沒有丟棄我們,真是到如今祢都把我們帶在祢的路上,謝謝祢!但願當我們跟眾人分享,數算祢的恩典,觀看自己過去的歷史時,願我們有更多的感恩歸給祢,而且都有更多真實和更新的奉獻與立約,好讓我們這一生能夠在祢面前,指望能單純,就是好好地愛主,好好為主而活。謝謝主,聽我們的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于宏潔《同心合意恢復見證》
基督徒勝利的工作──復興的原則(九章)(Alan Redpath)
11復興的原則(尼九1~21,32~38)
【靈性復興的原則】當耶路撒冷城牆修造完成之後,百姓所過的日子實在是在地如天一般。一切都走上正軌。很可惜他們蒙福的日子很短暫,這是因為他們沒有守住第九章所述關於靈性復興的一些重要原則。我們若要躲避他們所跌落的陷坑,就必須從這些原則學到教訓。
神在今天仍是不改變的,我相信祂是如往昔一樣切望賜下豐富的恩典福氣。祂從來不任意停止施恩給人,祂等候那些愛祂的人照聖經所顯明的原則而行,以便祝福他們。當我們為復興禱告的時候,神所以沒有應允我們,乃是因為我們沒有照著那些原則而行。
復興和佈道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佈道是關乎那些未得救的人;而復興乃是與基督徒有關係的事。佈道是教會經常不斷的工作;而復興則是神的靈向著人來一次大的傾倒。我們很可能把佈道工作做得很成功,而從來沒有遇見復興,可是我相信在教會中凡是真正的復興,必然會促使佈道工作有極偉大的成就。反之,教會若仍留在靈性死沉的光景中,我們的佈道工作無論花費多大的人力與財力,所收的果效實在是微乎其微。
【復興第一原則──回到心靈破碎的地步】「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九1~2)。
本章與第八章之間,只過了幾天之後,吃喝宴樂竟變成禁食,喜樂變成羞辱。事實上,在我們基督徒生活中,豈不是吃喝 ─ 即如團契、守聖餐,在主裏的喜樂,常常和禁食
─ 即如刻苦己身、自卑,混在一起,彼此交互並行嗎?認罪和悔改並不是基督徒生活中過時的事,不只是基督徒生活初期的經歷 ─ 絕對不然,憂傷痛悔的心神不輕看;驕傲的人神與他遠離。如果你現今作基督徒的生活,沒有天天謙卑在神面前,不久之後,你會變成硬心、冷淡,而且對屬靈的事不再關心。
神從來不把祂生命的種子撒在一顆剛硬不肯破碎的心靈中,祂只肯撒種於那些被祂聖靈所破碎的心靈,那些有悔改之淚與喜樂之淚所澆灌過的心田。在主裏大喜樂的日子,常是伴隨著自己大降卑的日子。多少次在主耶穌裏發現有新的可愛之處,同時也就發現在我們心中有新的敗壞。
基督徒往往把認罪悔改的經驗停止於初信主的時候。由於生活工作和教會事工種種的壓制,我們何等容易使認罪悔改成為過去的一種記憶。但是,我們若要復興,我們必須向神完全降服,向神的旨意破碎。神只能把祂生命的種子撒在因悔改而破碎的心田。復興的一個原則就是心靈要破碎。
【復興第二原則──回想神的恩典】實際上,尼希米記第九章全章都是記百姓所獻上的禱告。這是一篇何等動聽的頌讚,也是一篇何等動人的承認罪過與失敗。他們頌讚神的本性,頌讚神藉亞伯拉罕與他們立約,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奴役,頌讚神在過去對他們細心的引導。雖然神如此的恩待他們,可是他們一再的犯罪和失敗。而且一次又一次在他們失敗中,神向他們施大恩惠。
當百姓一一數算他們的福氣的時候,他們覺得真是數算不完。從第五至十五節,你可以看到他們回憶到神所賜的恩典的時候,一直用「又」字(註:and字中文聖經未完全譯出):「...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你...曾揀選亞伯蘭,(又)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又)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又)與他立約...(又)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又)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就(又)施行神蹟奇事...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又)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大水中。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又於)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也...從天上與他們說話...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又)從磐石使水流出...又吩咐他們進去得你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九5~15)。可見神的信實何等廣大,神的慈愛,神的恩典,神的福分何等博大而豐富!
請再注意十六節的那個「但」字。雖然神施下那樣多的恩典,他們仍是那麼頑梗,那麼不順服,那麼樣的驕傲。「『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但你是樂意饒恕人...他們雖然鑄了一隻牛犢...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九16~19)。
往後幾節,再說到雖然他們屢次背逆,神仍是如何恩待他們。「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餬口...」(九20~25)。
「然而他們不順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九26~29)。
「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我們的神阿,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的神...我們...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九30~32)。
這裏所說神的恩典和慈愛的故事,豈不是針對我們而說的麼?這不是我們不斷向神背逆和冷淡不愛神的寫照麼?況且神與他們相離是那麼遠,今天神與我們相距是這麼近!神在古時是在他們的心外,今天祂在我們的心內。我們沒有甚麼更好的理由可以原諒自己。
你有沒有用時間回想神的慈愛和恩典呢?在第三節告訴我們說,他們用三小時讀神的話,又用三小時認罪、禱告、敬拜耶和華。要使禱告的靈得著百姓,是需要相當的時間的。復興的一個原則就是用時間回想神的慈愛,回想在過去年間,祂如何引領你的路程。請問你最近有否如此回想呢?
【復興的第三原則──承認我們的罪孽】「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作的是邪惡...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九33~38)。在基督徒的靈程中,有一個重要關鍵的時期,就是他能以誠實的心仰視神的臉面,對祂說:「神啊,是的,你是公義的,我是邪惡的。」此時,他不再與神抗辯,他只是說:「主啊,是的,我現今所遭遇的,是我所該受的。你是對的,我錯了。」這件事乃是自從你信主之日開始,神在你生命中所要作成的。
我相信神願意赦免祂百姓的過犯,遠過於一個母親肯把她的小孩從火中搶救出來。但是神無法赦免我們所不肯承認的罪。這就是復興所以不能來到的原因。
在任何一個屬靈的團契中,若不肯付上代價,可以說不可能有復興來到。若是所犯的罪是公開觸犯了神的百姓,那罪必須公開的承認出來;若是得罪了別人,就當向那個人承認;若是得罪了神,就向神認罪;而且一切的罪,都是得罪神。
【復興的第四原則──重新順服】在第十章中,你可以看到百姓和神所立的約。可惜他們竟背棄所立的約。雖然如此,不要以為立約等於無用。在舊約中,神的子民乃受律法的驅使而對神服從,而今天我們乃是因主的愛激勵而順服祂。
順服不止是情感方面的一次奮發──它要產生行動。它使人的心中開出愛的花朵;它使久旱的屬神的河流有水奔流;它使沙漠之地有花盛開。請注意,神的子民的順服,是關係到他們生活的各方面:他們的家庭生活,他們的社會生活,以及他們的宗教生活。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祂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在此他們重新表示順服──「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十29~30)。
這就是說,他們重修已經倒塌了的家庭祭壇。今天有多少家庭正急切需要重修祭壇呢?復興應自家庭開始。當我重修耶和華的祭壇,使家庭生活恢復正軌,使我和妻子及家人重新再有家庭崇拜,我就是榮耀神。
復興也影響到社會的生活(30節)。它要做到在友誼方面分清界限,凡事以神的旨意為第一,而其他的一切都放在其次。
此外,復興也影響到宗教生活。第十章結尾一句話是說:「...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十39)。這包括兩件事,就是:第一,盡心奉獻財物。「...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十32~38)。第二,忠心的敬拜。所謂「不離棄我們神的殿」,不止是說我們只要來做禮拜,而是說我們不要使敬拜歸於徒然。忠心的奉獻,必須加上忠心的敬拜。我們的敬拜並不能使神增加甚麼,然而若我們不與祂的子民一同敬拜祂,我們就是剝奪祂應得的榮耀。若是這樣,我們自己的靈命會變成枯乾,而不能合乎主用。
奮興家芬尼(C.G. Finney)說:「復興的來臨,是因著把明顯定規的方法好好地實行出來。」而神所明示的方法不外:我們重新破碎心靈(心要化為柔軟,使祂可把靈的種子撒在其中);回想神的恩典和慈愛(用功夫默想);深切認識自己的罪孽(誠實的自我省察關於罪的問題);再一次完全順服(這使復興付諸行動)。願神的話在你我心中成為祝福,領我們得到真正的復興。――Alan Redpath《基督徒勝利的工作――尼希米記的訊息》
奮興大會(九1~十36)(賈玉銘)
第十一章 奮興大會
民族大復興(9:1至10:36)
上章是論查經大會,于查經大會以後,接著又有奮興大會,這是因為查經的感力而有的結果。教中有時光聚奮興會,後聚查經會,使會眾在聖經真理中有了相當栽培,就不至忽熱忽冷了。也有時先聚查經會,以後自然也就有了奮興會,其原因是以會眾在聖經真理上所受感力,大家就自自然然的奮然而興了。在本處所言奮興之經過與結果,不但是當時會眾的奮興,也是民族的復興,此中關係異常重大:
一、民眾之禁食與悔改(9:1~3) 住棚節是七月十五日起,共有七天。到“這月二十四日”,即剛才過完了住棚節.接著就是奮興大會,即全體會眾實行悔改。
(一)覺罪——聚集禁食 會眾所以聚集禁食,正是因為聽見律法書上的話.深深覺悟了自己的罪,心靈痛傷,就自自然然的聚集禁食,克苦己心。
(二)悔罪——披麻蒙灰 會眾禁食痛傷,不但在心中,也是形之於外,即“身穿麻衣,頭蒙灰塵”。披麻蒙灰,即悔改之表現。
(三)認罪——站著認罪 不但“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也承認“列祖的罪孽”,那日有四分之一的時間為認罪。真悔改不能不認罪,固然必須在神前認罪,若是所犯之罪與人有關,亦當在人前認罪。此時會眾正是在神前與人前,把罪都承認出來。
(四)除罪——與外人離絕 若徒然認罪而不除罪,不能算為真悔改,當時以色列會眾,不但悔罪認罪,也“與一切外邦人離絕”。所有娶外邦女子為妻的,一概離絕,不再與外邦聯婚。
二、祭司之禱祝與認罪(9:4~38) 在此奮興會中,有利未祭司十二人為領袖,且站在臺上主領此會。主領人在此會中,未講什麼緊要道理,只是特別禱告:
(一)哀求 約書亞等,“站在利未人的臺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神”(9:4)。“大聲哀求”是代表會眾立於神前,求神垂顧。
(二)稱頌 “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永世無盡。”所以如此稱頌神:一則為了神的存在,“你,唯獨你,是耶和華”;二則為了神的作為,“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9:6);三則為了靈世界之敬拜,“天軍也都敬拜你”。耶和華啊!你榮耀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三)感謝 一則為了神的揀選——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與他立約”(9:7~8);二則為了神的救贖——曾“施行神跡”,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9:9~12);三則為了神的教訓——“在西乃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9:13~14);四則為了神的養育——“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饑,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9:15,20~22);五則為了神的領導——領他們進到迦南美地,制服了一切仇敵,就把迦南地賜給他們(9:22~25)。
(四)認罪 一則先認列祖的罪——“不聽從你的誡命;……居心背逆”(9:16~19);二則承認士師時代的罪——多次蒙恩又多次背逆。神雖多年寬容他們,又用靈藉先知勸勉,仍是不聽(9:26~31);三則承認被擄以後的罪——神曾把他們交給亞述、巴比倫,仍是不肯聽從神的誡命,因此遭了大難(9:32~38)。
三、領袖之立約與發誓(9:38,10:1~31) 於利未祭司禱祝認罪以後,會中領袖又率領會眾,立約並發誓:此後必須遵行神藉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一)立約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9:38)。立約簽名的,是“省長尼希米”,以下是祭司亞撒利雅,及利未人等(10:l~26)。
(二)發誓 首領立約簽名以後,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和一切離絕外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都隨從他們貴胄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須照神的律法而行。再不將女兒嫁與外人.也不為自己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並謹守安息日與安息年(10:23~31)。如此“立約”與“誓言”,正像兩條鏈索,使大家與神聯起來,可以保守他們在神面前,不失去聖民的資格。
四、全體之捐輸與奉獻(10:32~39) 教會幾時奮興,會眾幾時就踴躍奉獻,也就幾時解決了教會的經濟問題。教會經濟困難,皆是因為不奮興。在約阿施時,會眾得了大奮興,眾百姓與首領,銀子尚未用完,即用製造聖殿之器具(代下24:5~14)。希西家時會眾得了奮興,百姓即將田地出產等物,“多多送來,又把各物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積成堆壘”(代下31:4~10)。此時會眾既已奮興,大家也就踴躍的奉獻:
(一)交人丁稅(10:32) 照例以色列人須納人丁稅,每人每年半舍客勒(出30:4~10)。本處言:“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使用。”此或以當時民貧,故通融辦法。
(二)獻初熟物(10:35~37) “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初熟之物,原是屬神的(出23:19,利19:23,23:16,民18:12,申18:12,26:2),決不要竊為己有。
(三)納什一捐(10:37~38) 什一原是屬神的份,神將此份也給利未人(民 18:21~24,利 23:30~33)。利未人再從此什一中取什一,供給祭司(代上9:26,代下31:11)。此時會眾既已奮興,多年未獻奉之物品,不論是捐銀,是初熟物,或什一捐等,皆照例送到神的府庫。這也是會眾奮興當然的結果。
此次奮興於猶太民族復興大有關係。猶太民族即藉此復興,永遠保守他們的民族與信仰。于此可見奮興會之緊要與價值。
尼希米記第九章釋義(林獻羔)
第九章 以色列人禁食認罪禱告
尼希米記8-9章以以斯拉為主角。第8章,讀律法書與守住棚節。第9章接連以斯拉記10章,以色列人休外邦妻子。在未與神立約之前(尼10章),他們先在神前認罪。宣讀律法書的作用很大,使全民認罪求赦。
一、禁食認罪(1-5節)
禁食:解決個人、教會、民族或其它危機(拉4:1-3,拿3:5-8)、趕鬼(可9:29)。
禁食不是改變神,而是改變我們(太6:9-15)。
新約信徒當注重禁食(徒13:2)。衛司理重視禁食,使教會得大復興。
1.“這月二十四日”(尼9:1)
“這月”是“七月”(8:1)。
第1日是吹角節(利23:24);第10日是贖罪日(利23:27);住棚節(15-22日)(利23:34,36)之後兩日,是陽曆西元前445年10月30日。
2.禁食認罪(尼9:1-2)。
3.與外邦人離絕(尼9:2,拉10:11)
住棚節有外邦人(民15:15,申29:10-13)。但這裡只是以色列人。
4.“那日的四分之一”(尼9:3)
指日間,即3個小時。
5.“站在自己的地方”
他們分組祈禱讀經。
念律法書3個小時,認罪敬拜又3個小時。他們共站了6個小時。
6.“站在利未人的臺上”(9:4)
他們有講臺領禱。
7.利未人稱頌耶和華(9:5)。
二、全民認罪禱告(6-37節)
這禱詞共有32節,以32節為中心,追溯歷史。除了詩篇,這裡是最美的禱詞。
1.神賜福給全民(6-15節)
(1)神的創造與保守(6節):
開始與申命記6:4類同。
(2)亞伯拉罕蒙神揀選並與神立約(尼9:7-8)。
(3)出埃及過紅海,在曠野得律法與飲食(9-15節):
“真實的律法”(13節),指摩西五經。
“安息聖日”(14節),拉比認為安息日比其它更重要(10:31-33,13:15-22)。
2.他們雖然悖逆神,仍然蒙恩(9:16-25):
(1)百姓頑梗,大大褻瀆神(18節,26節):
神仍然眷顧他們,使他們取得河東地(16-23節)。
(2)神應許賜迦南地得到應驗(24-25節):
“水井”(25節),以色列每年許多時候缺水,但他們幾乎各家都有井。
“身體肥胖”(25節),希伯來這字常指身體肥而靈性軟弱。
3.蒙恩後又背叛(26-31節)
神把他們交給仇敵。
4.他們求神拯救(32-37節)
他們向神認罪,32節為重心。
他們追想過去(參詩105篇):我們也當回想過去神施的大恩,應當努力向前奔跑。
他們被擄歸回,但仍在波斯的統治下。波斯對待以色列人雖然比巴比倫時寬鬆,但他們仍是外族(33-37節,拉9:9)。“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尼9:32)
“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37節):指徵兵與勞役。
三、重立新約(38節)
祭司和利未人“立確實的約”(參詩78篇,105-106篇)。
※ ※ ※ ※ ※ ※ ※
尼希米記第9章與但以理書第9章,都是為民認罪求恩的名章。
尼希米記箋記(九章)(于中旻)
立約的神
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誠實就與他立約(尼九:8)
神揀選某些人,與他們立約,要他們成就神的旨意。這是說,把他們分別出來,使他們和別人不一樣。
神是分別的神。祂從文化發達的吾珥,領亞伯蘭出來,與他立約,是神要照所定的條件施恩(創一二:1-3,一五:7)。不過,以色列人的問題,就是常違背神的旨意,與外邦人混雜,以致被趕出應許之地。他們聽了神的律法,知道了神的旨意和他們的問題,認識罪的嚴重,是蒙恩的阻礙,“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尼九:2)於是利未人領會眾禱告,向神傾吐心聲,特地提到神的約:
你是耶和華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尼九:7-8)
在神一方面,他照公義信實的應許,成就了祂的話: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經過曠野;雖然以色列人悖逆,不順服,一路得罪神,神仍然照祂的恩典和憐憫,長久的忍耐,不滅絕他們,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領他們進入迦南(尼九:9-23)。人的敗壞真到了使我們難以相信的地步:那個世代的人,經歷過神使紅海的水分開,他們從海床的乾地走過;他們也看見過神在火焰中顯現,聽過祂威嚴的聲音;他們吃過歷來沒有人認識的嗎哪充飢,喝過神使磐石中流出的活水。照我們想:人一生只要見過任何一件這樣的神蹟,必然終身難忘;但對於以色列人並不難,他們都經歷過這一切的神蹟,竟然還會忘記!他們故意違背神,所以神使那一代的人,全都倒斃在曠野。
出埃及的新生一代,蒙神的恩典,在約書亞率領下,進入應許之地。可惜,軍事上的征服,伴隨著道德上的失敗。以色列在迦南地的歷史,同樣的可恥。他們被迦南文化擄去,跟隨他們的惡風俗,甘心作崇拜偶像的奴隸。神“多年寬容他們,又用神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尼九:30)。他們既然不願分別為聖,跟從列國,神就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現在被擄歸來的百姓,所遭遇的,是因為犯罪,神就派仇敵來轄制他們(尼九:36-37),知道在神恩典中的可貴。
我們在神創造的奇妙中生活,有神賜的健康,就當感恩。
尼希米記文字釋經證道(九章)(張策)
第10講
認罪禱告
讀經:尼9章
內容:
一、悔改認罪
9:1 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9:2 以色列人(注:“人”原文作“種類”)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9:3 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 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 神。
時間到了七月二十四,住棚節已經過去。回歸的猶太人在接受了20多天的律法學習之後,認罪的熱心被點燃,重新看重神與他們所立的約,因此自發的遵照贖罪日的精神聚集禁食、披麻蒙灰,站著用三個小時讀律法書,又用三個小時認承認自己和列祖的罪(3節)。
參加住棚節的應該包括所有的居民,其中有願意歸順的外邦人(民15:15;申29:10-13)。但這裡認的罪是以色列民的罪,與外邦人無關,因此2節說“與一切外邦人離絕”。
二、認罪禱告
1、當稱頌神
9:4 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臺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 神。
9:5 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說:“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 神,永世無盡。耶和華啊,你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
9:6 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
4-37節記有《詩篇》之外最華麗的一篇禱詞,全民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懇求神的赦免和憐憫。這次禱告的領禱人是利未人。在禱告的開頭,他們號召所有的猶太人都要起立讚美神,直到永永遠遠。因為神的名本身就榮耀的,是值得讚美的,並且超越神之外一切的稱頌和讚美。畢竟他是造物主,其他都是被造物,被造物怎能與造物主相提並論呢!
2、回顧恩典
9:7 你是耶和華 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
9:8 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裡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
9:9 你曾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
9:10 就施行神蹟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因為你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
9:11 你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行走乾地,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深海,如石頭拋在大水中。
9:12 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9:13 你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
9:14 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並藉你僕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
9:15 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饑,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又吩咐他們進去得你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
接著回顧神對猶太人先祖的眷顧:1)、引領亞伯蘭離開家鄉,改名為亞伯拉罕,並且與他立約,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7-8節);2)、看見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就垂聽他們的禱告,用神蹟奇事擊打埃及,引領他們離開埃及,神也因此得了名聲(9-10節);3)、又分開紅海,讓以色列人順利通過紅海,而將埃及的追兵淹死(11節);4)、在曠野用雲柱和火柱引領以色列人(12節);5)、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以色列人說話,並且頒佈律法,賜下嗎哪作為每天的食物,從磐石出水作為每天的用水,又吩咐去得所應許的迦南地(13-15節)。
3、追憶悖逆
9:16 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9:17 不肯順從,也不紀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竟硬著頸項,居心背逆,自立首領,要回他們為奴之地。但你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 神,並不丟棄他們。
9:18 他們雖然鑄了一隻牛犢,彼此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 神’,因而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9:19 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9:20 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
9:21 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
9:22 並且,你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
9:23 你也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帶他們到你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
9:24 這樣,他們進去得了那地,你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將迦南人和其君王並那地的居民,都交在他們手裡,讓他們任意而待。
9:25 他們得了堅固的城邑、肥美的地土、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他們就吃而得飽,身體肥胖,因你的大恩,心中快樂。
9:26 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9:27 所以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你,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9:28 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所以你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
9:29 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
9:30 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
9:31 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 神。
這裡又特別追憶了猶太人先祖的悖逆以及神的憐憫:1)、在曠野漂流中的悖逆。先提到因為十個探子報兇信引發全民的悖逆,要打死摩西、亞倫,另立首領返回埃及,但仍然蒙神的憐恤,沒有最終丟棄他們(16-17節;民13-14章)。後提到因為摩西在西奈山上領受律遲遲不歸,就在山下鑄造金牛犢,把它說成是耶和華神,並且敬拜它。但仍然蒙神的憐恤,繼續引領他們,賜下嗎哪、活水,四十年之久叫他們一無所缺;賜給他們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土地;使他們後裔繁多;最終進入並且征服迦南地,成為迦南地的新主人(18-25節;出32-33章)。2)、進入迦南地後的悖逆。在迦南地過上安穩富足的日子之後,逐漸走上了“悖逆——懲罰——回轉——拯救——悖逆……”的惡性循環之路,神仍然一直寬容、憐憫,不全然滅絕(25-31節)。
4、求神拯救
9:32 我們的 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 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
9:33 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作的是邪惡。
9:34 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
9:35 他們在本國裡沾你大恩的時候,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
9:36 我們現今作了奴僕;至於你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
9:37 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
最後提到亞述列王加於猶太人的苦難,求神憐憫他們。這是整個禱詞的中心,求神拯救他們脫離外族的轄制(32節)。他們承認神是公義的,誠實的,他們所遭遇的欺淩是神公義的刑罰,因為他們所作的一切都是邪惡的,並且從君王到普通百姓都不遵守神的律法,離棄神,最終國破家亡,成為亡國奴,被擄外邦(33-35節)。現在雖然已經獲釋回國,但是仍然在外族統治之下,受到的奴役包括進貢、繳稅、服兵役和勞役。(36-37節)。波斯王朝雖然亞述王朝仁慈寬大得多,但畢竟仍是外族。
32節提到的欺壓猶太人的“亞述列王”指的是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又名普勒(代上5:26),撒縵以色三世(王下18:9),撒珥根二世(賽20:1),西拿基立(王下18:13),以撒哈頓(拉4:2)和亞斯那巴(拉4:10)。
三、與神立約
9:38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本章最後記下的是與神立約的事情。回歸的猶太人願意與神立約,從此敬畏、順服神,並且以簽名的形式向神宣誓,保證說話算話、說到做到。下一章記下了與神立約的具體內容。
四、反省反思
1、近一個月的律法宣講產生了怎樣的效果?
2、利未人的代禱有哪些內容?整個禱詞的中心是什麼?
3、簽名立約表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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