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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第四章拾穗

 

【斯四1末底改知道所作的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痛哀號。

         “麻衣”。參看創世記三十七章34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是古時表示極度哀傷,備受屈辱的舉動。──《串珠聖經注釋》

         本章的重心人物末底改,不象各省各處的猶太人,在民族面臨消滅之際,只是禁食哀號,而是行動。他知道無一人能逃脫被殺的命運,包括王后以斯帖在內,必須不惜犧牲來拯救全民。他相信以斯帖為後是神的預備,他深信神還有“別處”的解救方法,絕處可以逢生(1314節)。全章未提神,但處處表露了對神的堅信。有這信心才能激發行動,負起神交托的責任。以斯帖毅然決定冒死見王(16節)。──《啟導本聖經》

         撕裂衣服……蒙灰塵: 這種習俗是經過長時期一直傳下來(37:34;撒下1:11;9:3)。而且這種習俗不僅在以色列,在其他國家也通用(15:3;27:30-33)。在亞哈隨魯王時期,書珊城波斯人在戰爭中慘敗之後,因難以抑制的悲痛而撕裂了衣服。 ──《聖經精讀本》

         撕裂衣服。撕裂衣服表示悲傷,沮喪,恐怖或憤恨。聖經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創37:3444:13;書7:6;士11:35;撒下1:11等)。猶太人和波斯人都會明白末底改這樣做的意思。

         穿麻衣,蒙灰塵。也是表示非常傷心。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見創37:34;王上20:32;賽37:2;但9:3;拿3:6;等)。末底改看到諭旨以後,馬上明白其緣由和動機。他的第一個反應自然是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但王宮不是表達個人悲傷的地方。而且可以肯定,末底改不是獨自在悲傷和驚慌。在書珊城和其他省份裡,這個倒楣的民族肯定極為悲傷。大家心中似乎都沒有奢望從諭旨下逃脫。──《SDA聖經註釋》

 

【斯1 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貫穿新舊約時代,頭蒙泥土、灰塵、爐灰都是哀悼的典型表示。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也有此習例。很多哀悼禮儀都是活人與死者認同。頭蒙灰塵象徵埋葬和腐朽是很容易理解的。本節的所謂「麻衣」是用山羊或駱駝毛織造,很是粗糙不適,並且往往只是一條腰巾。希羅多德筆下的波斯哀悼儀式,則包括撕裂衣服、哭泣、哀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1~17苦難中禁食的猶太人: 本段突出表現了以色列民族的信仰生活。接到王的詔書,末底改既禁食又哀痛,並確信所面臨的患難惟有在神的幫助下才能克服。於是鼓勵以斯帖擁有了“若死就死吧”的信仰。希伯來中表示禁食的單詞是的第一意義是,意味“刻苦己心”(16:29)。七十士譯本和新約聖經中,動詞“禁食”(5:33),意味著“敬虔訓練”的禁食。被擄之前,禁食從沒有被認為有價值的敬虔行為來被接納,只是當人陷入絕望或懺悔時,向神祈求憐憫和慈悲時才施行(撒上31:13;代下20:3)。被擄之後,個人禁食作為敬虔的表現而大眾化,而且遵行了定期的集體禁食被擄歸回之後,在結束猶太人以耶路撒冷聖殿為中心的信仰共同體的過程中,制定了共同禁食的的日子。在撒迦利亞書中記錄了定期禁食的四個時期(8:19)。對於禁食耶穌從未禁止,只是主張禁食是為榮耀神的自我獻身的表現,不應成為炫耀自己的手段(6:16-18)。初期教會時期,禁食作為敬虔訓練而進行(13:2,3)。據使徒時代的文獻,無論是在復活節之前,還是在洗禮儀式之前都安排禁食。 ──《聖經精讀本》

 

【斯四2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

       “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參看尼希米記二章2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斯2 不可進朝門的限制】希羅多德將朝門形容為社會制度下之受害人站立哭號,求王伸冤之處。照理當有法例防止申訴者湧入王宮,但古代史料皆沒有這種法律的記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3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處,猶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

       各省各處。說明猶太人此時散佈在波斯帝國各地。

         甚多。或“大多數”。 ──《SDA聖經註釋》

 

【斯四4王后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來把這事告訴以斯帖,她甚是憂愁,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下麻衣,他卻不受。

         末底改不肯脫去麻衣,顯示這不是他個人的事,乃是全族的災難。──《串珠聖經注釋》

         末底改穿麻衣不可進朝門,以斯帖送衣服給他更換,大概希望他可以入宮面告始末。他不接受,信息可以循其他途徑傳達,麻衣乃為滅民的悲哀而穿,一天民族未獲救,一天不能脫下。──《啟導本聖經》

         其實王下了什麼詔書,以斯帖是絲毫不知的,因為她住在宮內,無從得知城內的事,而且王不與王后談論國家大事。只是從侍女和太監聽到關於末底改的事,所以送衣服給他。但是末底改拒絕以斯帖的好意,這是為了暗示自己的哀痛不只是因個人問題,乃是因全猶大的問題。 ──《聖經精讀本》

         宮女。除了宮女之外,東方的王后還有許多侍侯的太監。他們為她走差,幫助她同外界聯絡。以斯帖在憂傷之餘,關心她的養父,送衣服給他,讓他換掉麻衣。以斯帖的目的可能是為了讓末底改進宮。

         他卻不受。末底改穿麻衣不是因為沒有好衣服。他覺得沒有必要直接去見以斯帖。可能他認為在這種情形下見她並不合適。──《SDA聖經註釋》

 

【斯四5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她的一個太監,名叫哈他革召來,吩咐他去見末底改,要知道這是什麼事,是什麼緣故。

       哈他革。國王派這個太監長侍候王后,一方面服侍她,一方面監視她的舉動。戒備和疑心是君主的通病。──《SDA聖經註釋》

 

【斯四58末底改和以斯帖間的通信由太監哈他革遞傳。口信之外,還有抄下的王詔。以斯帖本來不可洩漏的猶太人身分,現在為了全族,得站在猶太人的立場向王說話了。──《啟導本聖經》

 

【斯四6於是,哈他革出到朝門前的寬闊處見末底改。

 

【斯四7末底改將自己所遇的事,並哈曼為滅絕猶大人,應許捐入王庫的銀數,都告訴了他。

         末底改連這些內情也清楚知道,可見他在朝中的地位並不低微。──《雷氏研讀本》

         銀數: 雖然亞哈隨魯王拒絕了哈曼(3:11),但這只是形式上的推辭,其改變王的心,只有物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為了錢財,出賣一個民族的性命,是非常可憎的事,這同時使人聯想到加略人猶大為三十的銀錢而賣耶穌的事件(26:15)──《聖經精讀本》

       銀數。見斯3:9注釋。聖經中沒有說明末底改是怎麼知道哈曼為了補償消滅猶太人導致國王收入的損失而給薛西斯銀錢的事。即使亞哈隨魯收了這筆錢,也不大可能在諭旨寫出來(見斯3:11注釋)。──《SDA聖經註釋》

 

【斯四8又將所抄寫傳遍書珊城要滅絕猶大人的旨意交給哈他革,要給以斯帖看,又要給她說明,並囑咐她進去見王,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懇切祈求。

         “為本族的人”。如今哈他革知道以斯帖是一個猶太人。──《雷氏研讀本》

 

【斯四9哈他革回來,將末底改的話告訴以斯帖。

 

【斯四9~17以斯帖的決斷: 在後宮的以斯帖不能與外部聯繫,但能夠與末底改進行如此長的對話,是因著忠誠的太監哈他革的幫助(9,10,12,13,15)。聽到關於哈曼的陰謀之後,以斯帖憤慨不已,但在接受末底改的建意方向還是有些憂慮。因為這是冒生命危險的事。可能,起初以斯帖不能確信自己要採取的行動是神的旨意。就如摩西以自己的無能為藉口,躊躇於神的事工(4:10),以斯帖也憂慮自己能做什麼。但是信靠神的末底改鼓勵以斯帖作為神的工具,成為對抗敵對者的先鋒。於是以斯帖把自己全然交托給使軟弱者變成剛強的(林前1:27)神。 ──《聖經精讀本》

 

【斯四10以斯帖就吩咐哈他革去見末底改說:

 

【斯四11“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以斯帖整整一個月未蒙王召見,顯示她未得王之寵愛。──《串珠聖經注釋》

         史家希羅多德證實,未經宣召或批准,任何人不得見王,否則治死,除非王願免他死罪。以斯帖為後已五年,三十日未見王,可見已非很得寵,故無把握王一定會見她。──《啟導本聖經》

         在波斯的法律上,除了王特別允許的情況,擅自走在王面前的人都要受懲罰。波斯的王,就是通過這種方法保護了自己。 金杖: 古代亞述或巴比倫王為裝飾或當作指揮棒而攜帶的木棍。古代波斯的雕刻品中,發現了持有木杖的帝王形象。 ──《聖經精讀本》

         一個定例。這樣的定例並非完全出於武斷,因為常常有偽裝的朋友,或表面上無害的陌生人懷著謀殺的動機接近國王。這個也許是保護國王的一個措施,使他避開傷害和麻煩的求見者,並在執行王法中不受干擾。

         沒有蒙召。國王現在似乎忘卻了她。她可能要過幾個星期或者幾個月才被召見。看來她最近不會有什麼好的機會。──《SDA聖經註釋》

 

【斯11 見王面的限制】見王面的限制是宮廷運作尋常而不可或缺的措施。希羅多德表示波斯的統治者也不例外。但有關死刑和金杖等細節,他卻沒有提及。很多解經家都奇怪以斯帖為什麼不循正當途徑求見,甚至稍加等待,看看會否被召(還有好幾個月才到限期)。但哈曼如果是身任哈劄拉帕蒂什一職的話(見三1的注釋),以斯帖找他安排覲見事宜,整個計畫便會受到危害。──《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11 以斯帖無法覲見】一般想法或會以為以斯帖身為王后兼正室,應該有很多機會傳話給王,但事實卻未必如此。王后不常與王同寢,也不一同用膳。她有自己的住處。她有時雖會蒙召到聽政室,卻不能隨意出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12人就把以斯帖這話告訴末底改。

 

【斯四13末底改托人回復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裡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

       末底改向以斯帖施壓,指出她無論去見王與否,都會有被殺的危險。──《雷氏研讀本》

 

【斯四13~14這部分包含著全卷書的主題。因為神是歷史的主人,所以祂必照自己所計畫的成就一切(45:1;1:15;7:24)。而且成就自己的計畫時總要揀選人作祂的器皿,被揀選的人所能做的就是全然地順從神的旨意(比較太26:24,39)──《聖經精讀本》

 

【斯四14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末底改深信神總會拯救猶太民族,無論是否透過以斯帖。──《雷氏研讀本》

         末底改指出以斯帖為後乃是神的安排,好在這生死存亡關頭拯救猶太人得免於難。若以斯帖失責,沒有趁機行事的話,神會用其他方法去救猶太人,卻要懲罰以斯帖及其父家。

          「別處」:不是指別人或別國而是指神。──《串珠聖經注釋》

         看四1注。“焉知…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有了高位,責任隨之;得神恩典,毋忘見證。──《啟導本聖經》

         從別處……得了: 信實的神賦予末底改一個確信,即神必不忘記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並且最終從仇敵的手中救贖自己的百姓。生活在黑暗歷史中的現代基督徒,同樣也需要對神堅固的信仰,就是相信創造光明的神必救我們。 ──《聖經精讀本》

         你父家。如果以斯帖只想救自己的命,就會喪命(見太10:39)。不想死的偏偏會死;只有願意放棄生命,才能得到生命。末底改說到以斯帖父家的滅亡,暗示她是父親的獨女。她堂兄末底改收養她證明了這一點。如果以斯帖有哥哥或姐姐,末底改就不需要收養她。末底改似乎是以斯帖的唯一活著的近親。

         得了王后的位分。末底改看出了天意的運作。天國的代表面臨著勇氣,忠誠和犧牲精神的最大挑戰。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挑戰也一樣迫切和真實。

         以斯帖意識到如果不堅持信賴神,她的工作就會失敗,所以需要同胞的祈禱。她將要做的事情既是為了他們的性命,也是為了她自己的性命。民族的存亡維繫在一個年輕女子的勇氣,機智和犧牲精神上。

         以斯帖回覆末底改她和王當下沒有很親密的關係,要見王有很大的困難,但末底改不接受這個答案!首先他跟以斯帖說,當同族被滅時她休想在宮中置身事外就算她個人可以獲救也救不了她的家人;而且,他相信如果她拒絕介入,神必用其他方式使猶太人獲得解救。末底改強調問題不在於以斯帖她自己是否獲救,而是他要以斯帖明白神使她得到目前的地位為的是要拯救祂的百姓。

         末底改提醒以斯帖,不要把自己的特殊身分當成偶然,當成是自己的特權。而要思考神在自己身上的托付。我們是否也這樣認真思考過自己的身分?信望愛站的發起同工們就是因為這節經文的鼓勵而建立網站,我們是否也想過自己在某些層面是神預備的以斯帖王后?

         這裡雖然沒有直接提到神的名字,但是卻很容易讓人看到有一位神在這事件的背後。以斯帖之所以成為皇后,看起來是因為瓦實提的失寵;頒發屠殺猶太人的諭旨,看起來是因為末底改未向哈曼跪拜;但是並不是只是單純這樣的因果造成以斯帖記的故事,以斯帖記看起來許多的巧合並沒有辦法用自然的解釋說的過去,彷彿在背後一直在強調:其中有神的作為。並且透過「外邦人取決於掣籤」來對比「猶太人有神的預備和痕跡處處可尋」。──《SDA聖經註釋》

 

【斯四15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

 

【斯四16“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

       這次“禁食”無疑是為了專心祈禱,這事顯出以斯帖倚靠神的心。──《雷氏研讀本》

         「三晝三夜」:是約數,因為在第三天以斯帖便去見王了。(5:1; 參撒上30:11-12; 1:17──《串珠聖經注釋》

         以斯帖要求的禁食,與猶太人為哀痛已作的禁食(3節)不同,這是為了懇求神的幫助而舉行(參拉八2123)。住在書珊城的猶太人數目大概不少,後來力足殺掉壓迫他們的人達三百,可資佐證(九15)。

普通禁食只是自早到晚,這裡要求夜以繼日一共三天,特別長也分外嚴格。禁食之期可能正值逾越節(三12說傳王旨是一月十三日,故次日即為逾越節)。大難當前,不得不爾。猶太人為求生存,在飲食規例、生活習慣上諸多讓步,甚至隱瞞猶太身分;現在生命本身面臨滅亡,以斯帖雖為弱質女子,也決違例,以一死救自己的民族。──《啟導本聖經》

         為我禁食: 一般禁食時要伴隨禱告(撒下12:16;9:3)。在面對叫人不知所措的危機時,以斯帖向眾人要求了代禱(9:2,代禱的功效和局限性)。三晝三夜: 一般禁食時間為一日。決定禁食三晝三夜,可見其情況多麼嚴峻。若死就死吧: 有些學者解釋說,這是以斯帖面對不可避免的危機所發出的絕望之哀歎。但是好象以斯帖充分理解了末底改的信仰勸誡。所以這一告白是要全然順服神旨意的,大膽無畏而崇高的信仰表現(43:14;10:39)。這種勇敢的決斷,表明她不顧生命危險的殉道者精神。她偉大的決斷,必滋生出偉大的業績。神通過一位弱女子,打破滅絕散居于波斯127省中的猶太人的陰謀,反而使猶太人在兩日內殲滅了仇敵(5:1-8:17)──《聖經精讀本》

         為我禁食。以斯帖覺得需要知道她的同胞有沒有與她分擔由她負主要責任的重擔。

         三晝。有人認為以斯帖不是指這麼長時間不吃不喝。也許是第一天的晚上到第三天的早晨,不超過36個小時(見斯5:1注釋)。

         我和我的宮女也要。禁食會使她頭腦清晰,好明白神的旨意,知道怎樣聰明地配合。

         我若死。以斯帖的意思是“如果我為了救我的同胞而死,我將欣然赴命。我有責任嘗試一下。不管結果怎樣,我都要盡力”。──《SDA聖經註釋》

 

【斯四16「……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

{命題3}以斯帖如此違例,不是違反了神命令人該當順服有權柄的令諭嗎?

〔難題〕羅馬書十三章1節裡提到,即使異教政權也是神所命定的,而且彼得也提到「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二 13 ; 多三1 )。在此(斯四16)卻記載「我違例」。以斯帖如此行,不正是違背了神的旨令去見王嗎?

【解答】

有時我們必須違背人的政府(human government),尤其當我們被迫去犯罪時。譬如:如果政府禁止我們向神禱告(但六章),或要求我們敬拜偶像(但三章)或是被要求去殺害無辜的嬰孩(參見本書出埃及記一章15-21節)我們就必須要違抗這些命令。在以斯帖這個例子,並沒有任何法令強迫她去犯罪。但是,她也沒有違抗任何法令,因為當時的法令允許任何人雖不蒙召仍可來覲見王,只是她要冒被治死的險(斯四11)以斯帖明知這條法令,並知道她有被治死的可能,她仍冒險去行為的是要解救她同胞的生命。在此並沒有違抗法令的問題,因為並無任何法令強迫她去殺人或犯罪。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斯16 禁食】舊約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與向神懇求有關。其原則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個地步,懇求者集中精神於屬靈景況上,肉身需要則退居幕後。如此,禁食是為使人淨化,在神面前謙卑而設的(詩六十九10)。──《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17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思想問題(第4章)】

 1 末底改因堅守原則使整個民族瀕臨滅種的地步,他有否後悔和屈服?參5:9。當時猶太人的禁食、哀哭有何宗教意義?見1, 16節。

 2 在末底改和其他的人禁食後,神用什麽方法幫助他們脫險呢?參5:1-3。他們一方面迫切祈禱,另一方面則用辦法去嘗試解決,這給我們什麽提示呢?

 3 末底改相信神會救猶太人脫離險境麽?那麽他為何要求以斯帖冒生命危險出頭援救呢?參13-14節這番話對你有何提示呢?你的「王后位分」是什麽?

 4 以斯帖從入宮被封為王后至今大概也未知自己可發揮什麽作用,然而她若不把握機會,王后的身分有意義麽?試想在你處身的環境,你有否把握機會去事奉神和服事人呢?

 5 以斯帖在王宮中生活,奢華舒適的環境有否損害她的信仰?服事她的宮女受到她什麽影響呢?參16節。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