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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二十二章拾穗

 

【伯二十二1「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责备约伯恃权势欺压人:由本章起至27章,约伯与朋友进入第三回合的辩论,不过,琐法这次却没有发言。与先前的言论比较,以利法在这里的指责直接得多,不过语气仍然充满真诚。――《串珠圣经注释》

         约伯与朋友们的第三轮辩论:与前两轮辩论相比较,本文的特征如下:①内容上并没有其它的论点,似乎只是重复了以前的辩论;②约伯的辩论占有很大比重。琐法干脆就没有参与辩论,比勒达的辩论也只有6(251~6),而约伯的最后辩论却长达6(26~31)。据推测,朋友们可能是基于以下原因而有所节制地进行了辩论:①他们自己开始认识到难以确信自己抽象而极端的理论;②他们单方面地严厉斥责了处于极度的病痛所折磨的约伯,对此可能略感自责;③他们有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论争如同轮胎空转(原地踏步)一样毫无进展。 ――《圣经精读本》

         以利法的第三轮辩论: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语气上,本文似乎都只是聚集了以利法的第12次辩论:①首先,他陈述了一般神论之后就以尖锐的言词诽谤约伯(2~11),具体地列举了约伯的罪状,仿佛是要确认约伯的罪过一样;②暴露出了强解神之奥秘的愚拙(12~20)。约伯因神深不可测的行事而陷入了烦恼的深渊中(217),但以利法似乎把约伯这样的态度,看作是怀疑主义,甚至是不信仰的结果。③以利法以安慰者的姿态,劝约伯要悔改并与神和好(21~30) ――《圣经精读本》

  以利法第三次讲话的显著特点,是指责约伯对同胞犯下的具体罪行。尽管以利法是约伯最亲密的朋友,他在这次讲话里似乎竭力维护自己的立场。他在结束讲话时,就像第一次讲话一样,呼吁约伯改变行为,以便从苦难中得救。──《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5以「恶人必受苦」这逻辑指证约伯犯了罪。――《串珠圣经注释》

         以利法这次再也没有保留,直接认定指责约伯犯了罪,并且一一指出约伯所犯的罪。但事实上这些都不是约伯犯过的罪,好像为了辩论以利法已经不顾真相了。──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二十二2「“人岂能使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于己。」

         智慧人但能有益于己:意指“智慧人也只能对己有益”。人自己所领悟、积累的智慧或许对己有益,对神却毫无益处。这句话说明了人的有限性。 ――《圣经精读本》

         以利法为了证明神使人受苦的动机既不自私、又不武断,就强调「人岂能使神有益呢」(2),人的公义只能「有益于己」(2),所以神必然是公正的(4)。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神话中,神明造人是为了从事神明所不愿做的卑贱工作,神明需要人事奉他们,维修他们的庙宇、供应他们日用的饮食和衣服。以利法对神的认识远远高过那些神话,但却不适合约伯的情况。──《圣经综合解读》

  这是四个问句中的第一个。可以把这四个问句看作一个三段论。前两个问句(23)是大前提;第三个问句(4)是小前提;第四个问句(5)为结论。在第2节中,以利法承认一个智慧人能发扬自己的长处,但是他否认任何人会给神带来好处。他觉得约伯认为神对他负有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SDA圣经注释》

 

二十二2 人使神有益按照美索不达米亚人的想法,人是专为服事神明,执行神明所不愿做的卑贱工作而被造的。故此,神明必须倚赖人类维修他们的居所(庙宇),供应他们每日的饮食和衣着的需要。神像实际上必须每日更衣,作为食物的祭品亦需每日献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3「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他得利呢?」

         「岂叫全能者喜悦呢」:或作「岂叫全能者得益」。――《串珠圣经注释》

         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为了驳斥约伯主张自己纯全的观点,以利法举出了神的属性,就是充满一切,毫无缺乏。不料反而暴露了他自相矛盾的观点,他曾说过神是不关心赏罚的神,继而却依然固执自己因果报应的信仰观(5)。以利法所关注的只是以下三段论法,就是“苦难是犯罪的结果。你正在承受苦难,因此你必犯了罪。”神喜悦与自己的被造物人进行相交,并且当这种相交不能圆满进行时,甚至还会忧虑,这是源于神的主权之爱(317;弗430)。我们应当像婴孩渴慕母奶一样,积极地寻求神的恩典(116) ――《圣经精读本》

         在以利法的眼中,神是一位超越冷漠的神,祂的喜怒哀乐不受世人的行为影响。因此,「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祂得利呢」(3)。但实际上,我们的神是有感情的,「耶和华喜爱敬畏祂和盼望祂慈爱的人」(诗一百四十七11)──《圣经综合解读》

         以利法断言神是一个冷漠的神,超乎众人之上,也不受众人的喜怒哀乐所影响。因此他认为约伯就算行了公义,神也不会「喜悦」。问题是我们看见神的确喜悦,还向撒但夸耀,也就是因为这样才导致约伯的苦难。──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以利法所描绘的神是不近人情的。他说人的公义或完美不会给神带来快乐或收获。他似乎竭力证明神使人受苦的动机既不自私,又不武断。但以利法在证实自己观点的时候,未能体现出神公义的品格。诗人对神的看法则有更加完美(147111494)──《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4「岂是因你敬畏他,就责备你、审判你吗?」

  敬畏他。这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以利法问约伯是否认为神怕他;二,以利法问“岂是因你敬畏祂就责备你?”后一个问句的答案是否定的:“肯定不是!如果祂责备你,一定是因为你不敬畏祂。你受责备就证明你有罪。”这里的“敬畏”是虔诚之意:“神绝不因一个人的虔诚而使他受苦!”

  审判。约伯曾一再表示希望把自己的案子直接提交神(见伯133)。以利法认为这种想法十分荒唐。──《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5「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你的罪孽也没有穷尽。」

         以利法没有再说安慰的话(6;五17),反责备约伯欺侮贫苦无告的人(679),约伯所受的苦难就是证据。6节的“衣服”是指穷人借贷时作抵押品的外衣(参出二十二25~27)――《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接着以利法列举他认为约伯所犯的罪。──《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5~9以利法逐一陈述约伯的罪行,如同他自己亲眼目睹过一样。然而,这些罪行却与约伯毫无相干,约伯反而比任何人都努力行善与救济(3116~23)。一言以蔽之,以利法为了保护自己狭隘无比的信念而掉进了论断、诬陷纯全弟兄的境地。 ――《圣经精读本》

 

【伯二十二6「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剥去贫寒人的衣服。」

         无故强了弟兄的物为当头:意指约伯以债务人的物为当头,以不正当方式借钱给人。这是以利法的诬蔑,与约伯的行为全然不同。不当的当头不仅犯了神的律法,同时也苦待了弟兄,为以色列社会所严禁(2222~27) ――《圣经精读本》

         「当头」(6),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交的担保物。──《圣经综合解读》

  “当头”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交的担保物。这里指控约伯没有正当的理由就收取当头。即没有欠债或债已还清了仍收取抵押,或抵押品超过债务的价值(见尼52~11)。根据摩西的律法,收取衣服为当头的,必须在日落以前归还(222627)。不可以磨石为当头(246)。欺压穷人是各世代人类的普遍现象。

  以利法指控约伯所犯的罪,是有钱有势的人所常犯的。第6~9节的动词大都采用的一般时态,说明以利法认为约伯经常犯这样的错误。他关于约伯犯这些罪的唯一证据,就是约伯的受苦。以利法认为,人遭遇可怕的灾祸,就证明他犯有严重的罪行。──《SDA圣经注释》

 

二十二6 当头除了债务人职业所需的工具以外,债主可以收取债务人自己选择的对象作为抵押(见:申二十四410~11)。当头若是外衣,则必须在晚间归还给欠债者,使他不必捱冷(出二十二26~27;申二十四12~13)──《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6~9以利法指控约伯(1)从前的财富是靠打劫穷人得来的(比较二○19),他坚称约伯“剥去贫寒人的衣服”;这衣服只可用作抵押品,却不能保留过夜。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二章2527节和阿摩司书二章8节的脚注。他又指控约伯也(2)扣留“饥饿的人”的食物,以及(3)虐待“寡妇”和“孤儿”。――《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假设约伯可能犯罪,推想他所失的财物原先是利用权势强取来的(8)――《串珠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7「困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

  给口渴的人水喝,在东方被视为人对同胞最基本的义务(2521)。以赛亚称赞提幔人(以利法就是提幔人),因为他们“拿水来,送给口渴的,拿饼来迎接逃避的”(2114)──《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8「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

    有些释经学者把这节经文挪走,因为它打断了连续性,又是以第三人称来讲述的;但是,就像我们所常看见的一样,这个比较一般性的陈述包围在环绕着它的特殊记载中,并且也是特殊记载的撮要。对穷人(6)、饥饿者(7)与没有保护者(9),一般常犯的错误是滥用一个人的权力,夺取、占据他们家的地土333;约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卅一38~40)——《丁道尔圣经注释》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8),可能当时的一句谚语,用来指责约伯弱肉强食。──《圣经综合解读》

         ● 228 以利法可能是引一句谚语来描述约伯内心的想法:「弱肉强食」。──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有能力的人。直译是“有膀臂的人”。“ 膀臂”在圣经里象征能力(10158913981;结3021)。有人认为本节是指约伯。若是这样,以利法是说约伯剥夺穷人的财产,强占他们的土地。也有人认为“有能力的人”和“尊贵的人”可能指约伯的朋友和侍从。──《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9「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折断孤儿的膀臂。」

         在以色列社会,孤儿与寡妇是特殊的保护对象(10181429)。因此,使他们蒙冤是最严重的社会罪恶之一,理当受到审判(2222;申2719),圣徒当眷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在天父面前成就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 127) ――《圣经精读本》

         「折断....膀臂」:「毁坏....力量」、「压坏....力量」。──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圣经认为压迫这些阶层的人乃是严重的罪行(2719;耶76223)。约伯不会不理会这样的指控(见约伯在伯2913312122的驳斥)──《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0「因此,有网罗环绕你,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惶,」

         约伯说神「用网罗围绕我」(十九6),以利法认为确实如此(10),但原因却是约伯的「罪恶」(5)太大。──《圣经综合解读》

  因此。以利法不让约伯有误解他话语的机会,就武断地作出结论。他强调说,约伯遭遇不幸的直接原因是他粗暴地对待软弱和有需要的人。

  网罗。参比勒达在伯188~10的威胁,和约伯在伯196的表白。

  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慌。见伯7141321──《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0~11作恶者应得报应。――《串珠圣经注释》

         以利法所查出的约伯之罪恶,解释了比勒达曾经说到的网罗(十八8及下)现在捉住他的原因,经常使用的黑暗洪水比喻也适用于约伯(11),因为这些是神审判的最佳证明,虽然它们与第一、二章的事件不符。——《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利法虽然是三位朋友中最温和的,但此时却无中生有地将一些富人常犯的罪强加在约伯身上(6~9),并且认为约伯所受的苦难就是证据(10~11)。虽然约伯从来没有做过这些事(三十一38~40),但这些话却将搅动约伯的内心,把他里面最深之处的「我」搅动出来。──《圣经综合解读》

 

【伯二十二11「或有黑暗蒙蔽你,并有洪水淹没你。」

         「或有黑暗蒙蔽你」:可作「你的光被蒙蔽了」。――《串珠圣经注释》

  黑暗。象征混乱和灾难(见伯1982317)

  洪水。圣经中常用来比喻灾难(见伯2720;诗427;诗691212445;赛432;哀354)

  第1011节是过渡句,从前面的指控到后面的警告。──《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2「“神岂不是在高天吗?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以利法也象比勒达和琐法一样,相信约伯是恶人,并不敬畏神(15),且看低神的权能(13~14),轻视神的良善(18),认为全能的神奈何他不得(17)――《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星宿」:原指在最高处的星辰。――《串珠圣经注释》

         神岂不是在高天吗:指出了神的绝对超越性,同时也强调了神知晓地上发生的所有事并且掌权治理。 ――《圣经精读本》

         「星宿何其高」:原文是「星宿的高处何等的高」、「顶端的星宿何其高」。──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以利法呼吁人注意神的伟大和无限能力。这只是重复了约伯朋友们经常提到的观点。他们十分看重神的统治。他们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他们用高贵的语言描绘神,神最终却责备了他们所说的话(427)。讲述抽象的事实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正确地应用这些事实。在伯21章里,约伯用有目共睹,不可否认的事实为自己辩护。以利法没有回应这些事实,却指责约伯否定天意。他设法通过呼吁关注神能做的事情,来混淆神的实际作为。

  从以利法的日子以来,许多人犯下了同样的错误。神实际上所做的事情,要比祂理论上所能做的事情重要得多。约伯寻求了解神,以利法则只是为神辩护。从长远的眼光看来,一个设法弄清神作为奥秘的人,比仅仅满足于口头上恭维服从的人,更能有效地为神辩护。

  我们完全有理由尽量去了解神认为可以显示的,有关祂对待受造物的旨意。只要祂让某一种信息为人所获得,就证明祂愿意让人们明白它。但是如果人想要探测神认为不宜显示的秘密,那就是擅自闯入险境。许多人就是因此而迷路,丧失了他们的灵魂。所以我们要满足于神认为值得显示的旨意,尽我们有限的心灵努力去理解。──《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2~20以利法警告约伯不要以为神高高在上,不会鉴察和留意他。――《串珠圣经注释》

         每一个人都同意神是伟大的。无论修订标准本(「高高在天上」),或新英语圣经(「在诸天顶上」),或其他任何我们可以看见的译法,都没有掌握要点;「高」是耶和华的一个属性,而不是天空的特性,祂高过诸天;比较用法的介系词,在诗歌体中经常都是省略的。这与下面进一步的陈述一致;神周游在「天的圆顶上」(14节;参见现中注)。这使神远离世界,以利法所说约伯所持的观点是:神「不能」(RSV)看透幽暗与密云,他曲解了约伯的立场;因约伯所埋怨的正是处在神持续不断的监视底下,而他自己又不能看见神。——《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利法大概是用推测的方式将一些富有的人常犯的罪恶套在约伯身上,不过这样的推测如果没有实据,跟诬陷、作假见证有何两样?──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二十二12~24以利法胆敢对约伯作出以下的指责:他背地里认为神既然高高在上,远离世人,恶人就无须惧怕祂。――《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伯二十二13「你说,神知道什么?他岂能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

         「你说,神知道什么?祂岂能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13),这是警告约伯不要以为神高高在上,不会鉴察他。但这只是陈词滥调的说教,因为约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反而说「人算什么,你竟看他为大,将他放在心上?每早鉴察他,时刻试验他」(17~18)──《圣经综合解读》

  在第1314节中,以利法想要堵住约伯的口。他没有看到约伯怎样为自己的观点辩护。约伯并没有否认神了解地球周围的状况(见诗10117311947;赛2915;结812)。他说约伯认为神看不透环绕着祂的幽暗(见诗1811972)──《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4「密云将他遮盖,使他不能看见;他周游穹苍。」

         「穹苍」:指包围地球的圆顶(参箴827~28)――《串珠圣经注释》

         「穹苍」:原文是「天的圆顶」,这反应出当时人的宇宙观。──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穹苍。希伯来语是chug,直译是“圆圈”,见赛4022──《SDA圣经注释》

 

二十二14 穹苍一首对象为巴比伦太阳神沙马士的赞美诗,把他推崇为在天上圈子之中,督导世人的那位。和合本在本节译作「穹苍」的,与以赛亚书四十22译作「大圈」的,是同一个字眼(参看该节注释)。在类似及不同场合中使用的亚喀得语对应字眼,则是形容扁平的圆形而非圆球体。间接表示当时人视天为圆拱形的文献证据虽然存在,要达到这个结论仍需更多的资料。以色列在没有相反启示的情况下,也接受了这个古时常见的看法。──《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15「你要依从上古的道吗?这道是恶人所行的。」

         「上古的道」:以前恶人的行径。――《串珠圣经注释》

         恶人所行的上古之道 大约是指该隐的后裔或者是宁录的子孙所行的悖逆之道(6121089)。以利法似乎熟知挪亚洪水事件(16),似乎想要从相似于洪水审判的角度解释临到约伯的灾难。 ――《圣经精读本》

  以利法认为约伯想要与前一章所描述兴旺的恶人同流合污(7~15)。有人因为这是指洪水以前的人(见伯2216)──《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5~16对恶人的这种描写,很适合洪水前的人类,但也可以适用于任何世代。新英语圣经与其他一些译本(如思高、现中)把这里提及的江河(洪水故事中没有用过的字)看作是一个明喻。既然译作冲去的这个动词,只有出现在约伯记中,昆兰第十一洞穴约伯记他尔根简单地译作「他们死了」,我们可能会怀疑它是不是带有亚兰文的色彩,就像到目前为止所说过的一样。——《丁道尔圣经注释》

         「上古的道」(15),可能指挪亚洪水之前恶人的行为(16)──《圣经综合解读》

         「洪水」(11)、「古道」、「江河冲去」:都是影射挪亚时代的恶人将被洪水毁灭。──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二十二16「他们未到死期,忽然除灭,根基毁坏,好像被江河冲去。」

         可能指挪亚时期的洪水。――《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以利法强调恶人的不安全。──《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7「他们向神说:‘离开我们吧!’又说:‘全能者能把我们怎么样呢?’」

         约伯曾经描述恶人「对神说:离开我们吧!我们不愿晓得祢的道。」(二十一14),但以利法却把这话加在约伯头上(17)──《圣经综合解读》

  离开我们吧。约伯曾把这句话用于兴旺的恶人(见伯211415)

  把我们。与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相同,表示非常骄傲。有译本为“把他们”。──《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8「哪知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但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

         恶人所得的财物其实乃是来自他们所藐视的神,而他们终必自食其恶果。

          「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以利法要远离恶人的途径,免得有他们的下场。――《串珠圣经注释》

         「哪知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18),可能是一句反语:「你是说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吗」。──《圣经综合解读》

         「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18),这是约伯说过的话(二十一16),但却被以利法信手拈来,反过来把约伯打入恶人的行列。──《圣经综合解读》

  充满他们的房屋。这可能是一句反语:“你是说祂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吗!”以利法也可能是在表达自己所看到的矛盾现象:突然临到恶人的审判,以及他们此前长期的兴旺,表面上逃脱了惩罚。在伯21章中,约伯强调不敬虔之人的兴旺。以利法则强调他们注定要灭亡。

  谋定。这里重复伯2116约伯在描述罪人亨通以后所说的话。以利法也用这句话描述恶人,但他显然把约伯也列入其中,以此来证实自己的虔诚。──《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9「义人看见他们的结局就欢喜,无辜的人嗤笑他们,」

         约伯表示自己「说了以后,任凭你们嗤笑吧」(二十一3),以利法就故意说「无辜的人嗤笑」(19)恶人。而「义人看见他们的结局就欢喜」(19),更是暗示三位朋友对约伯的苦难应该「欢喜」。这种「劝勉」变得越来越血气,对约伯也越来越残忍。──《圣经综合解读》

         ◎ 2219 暗示约伯三友看到约伯受苦,反应居然是「欢喜」,这样的说法对约伯实在是太残忍。──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说义人因恶人的毁灭而高兴。如果这是正常的反应,为什么约伯的朋友们不高兴呢?他们认为神惩罚约伯,是因为他罪孽深重。

  义人因恶人受到惩罚而高兴,是有一定理由的。他们高兴不是因为有人犯罪,也不是因为惩罚的痛苦,而是因为罪恶得到根除,正义获得了胜利。──《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9~20意指义人看到神审判恶人就喜乐,暗示了约伯的苦难是罪所带来的结果。 ――《圣经精读本》

 

【伯二十二20「说:‘那起来攻击我们的,果然被剪除,其余的都被火烧灭。’」

    虽然提及,可能会把我们带回创世记十九章(如此加强了第16节暗示的洪水意味),它也可能只不过是一般性的暗示,指神所使用之传统的毁灭者之一(伯二十26)。如果第1620节因着内向性而结合在一起,那么说这个字──和合本、修订标准本加上去的,在马所拉经文里没有──可能是不必要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攻击我们的。希伯来语是qimanu。有人译为“我们的敌手”。他们认为本节是上一节“无辜的人”所说的话。有译本为“我们的物质”,源于七十士译本。

。也是象征恶人的毁灭。──《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1「“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

         以利法肯定约伯为恶人,现在渴盼祸去福来,恢复旧日富裕生活,因此向他提出一连串忠告,促其悔改。这些忠告包括:1,认识神(21)2,领受神的教训,遵行祂的话(22)3,追求神,放弃对金银财宝的贪恋(24~26)4,祷告神(27)5,谦卑在神前(29)――《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认识神」:指顺从神,向祂降服。――《串珠圣经注释》

         「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21),这是重复比勒达的话(5~6;十八21)。这句话完全正确,但由以利法说出来,就成了令人生厌的陈腔滥调。因为三位朋友都傲慢地把自己当作神的代言人(十五11),僭越地替神论断约伯,最后却是自己被神论断(四十二7)。「属灵正确」的话语,不一定能带来属灵的功效;不但说话的内容要准确,动机、方式和目的也要准确,才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圣经综合解读》

         「认识」神:「熟识」、「熟悉」。──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认识。从本节开始以利法呼吁约伯悔改。以利法把约伯当作罪人,一个完全与神敌对、不认识祂的人。这个呼吁言辞优美,但用错了物件。

  平安。见罗51

  福气。与神交往而得到的“福气”包括:一,罪得赦免;二,得救的保证;三,心灵的平安;四,战胜罪恶;五,试炼中的支持;六,侍奉的快乐;七,荣耀国度的公民资格。──《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1~22以利法开头的忠告──「你要与上帝和谐」(吕译、RSV)──准确的意义不得而知,可以找到许多的提议;但其要旨却是清楚的:约伯可透过接受从神口中出来的教训334得到平安福气。释经学者普遍的看法是:以利法在这里是自充为神的出口(参他在第一篇讲论中诉诸启示,四12~13);但比较可能的是「他是在回响着比勒达的愿望──约伯要「寻求神」(5),与琐法的希望──神要说话(十一5)。令他们如此自满的,是他们假定这是很容易安排的,他们不客气地自认为已经知道结局了。神在最后的确说话了,但祂所说的却令每个人惊奇,包括现代读者在内。——《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1~28以利法结束的话表现出他的热切;他是一个费尽心血、竭尽全力抢救灵魂的人。他论及神的话是正确的,它的温馨改进了他早期的严厉。尽管他刚刚才论及神惊人的审判,与它所带给义人的满足,以利法(和琐法不一样,琐法的冷酷从未缓和过)显然比较喜欢神的怜悯,当任何罪人悔改时,这怜悯会宽宏地接纳他。可喜的是,他最后的陈述以这样亲切的福音要求来鼓励约伯。——《丁道尔圣经注释》

         他再一次催促约伯悔改。以利法认为约伯(1)十分不义(23)(2)是惟物主义者(22~24)――《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伯二十二21~30以利法再重复他第一次劝戒的话(517~27),催促约伯悔改,这样神必再次眷顾和祝福他。――《串珠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2「你当领受他口中的教训,将他的言语存在心里。」

         你当领受他口中的教训:以利法以神代言人的口吻参考412劝告约伯。其它两位朋友也曾作过类似的劝勉(85115)。他们异口同声地喧嚷着认识神旨意其实是极其简单的事,将陷入沮丧与混乱的约伯视为极其顽固、愚拙的人。面对堆积如山的人生问题,约伯极度渴望能够得以解释(162021197),因此对他而言,“神的沉默”是最难以忍受的试炼。以利法完全不认识约伯的内心世界,却根据自己想象中的神观进行令人啼笑皆非的劝勉。――《圣经精读本》

  教训。有译本是“律法”。希伯来语是torah。在《约伯记》中仅出现在这里,其基本含义是“教训”。与神同居的内容之一就是接受祂的教训并珍藏祂的话语。──《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3「你若归向全能者,从你帐棚中远除不义,就必得建立。」

         本节可作「你若归向全能者且存心谦卑,又从你帐棚中除去不义」。――《串珠圣经注释》

         「得建立」:原文是「被建立」、「被重建」。──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你帐篷。或“你的家”。参伯1114,琐法暗示约伯的帐棚里藏有不义之财。

  得建立。似乎指如果回归神就会得到重建和恢复的应许。有人根据七十士译本译为:“如果你回转,并在神面前自卑。” ──《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3~25这些是约伯必须满足的条件。第23节是以一般的词语对悔改所作的普通描述。第2425节充斥着困难,尽管有许多学者勤勉奋力研究,解决的方法似乎还是遥不可及。修订标准本可能接近实情,以第23节的\cs9总括这3节经文335。以利法提及约伯只需要注意「黄金」(思高、现中、RSV;和合本:珍宝),藉以暗示财富乃是他败落的肇因,为了要与神有对的关系,约伯必须丢弃它,唯独以神为他的珍宝。有些释经学者认为这个观念太属灵了,无法接受;但箴言第三章中有一处提及智能的价值胜过财富。俄斐是传说中最好的黄金产地,它的位置不得而知(参创十29)。第24b节没有必要加上黄金这两个字,因为它出现在第24a节,已足以完成整个词组。——《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4「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

         “俄斐”。参看列王纪上九章28节的脚注。――《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俄斐」:可指1 亚拉伯的南部,2 东菲,3 印度;相传该地黄金最纯,价值不菲。――《串珠圣经注释》

         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俄斐”以多产黄金而著称于世(王上92810112248;诗459;代上2941;赛1312),由此可知,本节是意指为了真正的信仰,可以视巨资为粪土。以利法虽然也讲出了普遍真理,对约伯却依然坚持论断的态度。即他把约伯视为不义地积累财宝或只知金钱之辈。耶稣曾将天国比作价值连城的珍珠(1346),使徒保罗也曾将耶稣基督的福音比作宝贝,而将自己比作瓦器(林后47) ――《圣经精读本》

         约伯从来没有看重财物(21),而且已经一无所有,但以利法却劝他不要把心思放在财富上,「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24),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令约伯哭笑不得。今天,当一些肢体为了生计而辛苦时,我们若不用心去体谅、去了解、去帮助,却机械地套用「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太六24)指责他们,或者鹦鹉学舌地说「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岂不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的以利法吗?──《圣经综合解读》

         「俄斐」(24)的地点不能确定,可能在阿拉伯半岛南部或非洲,以出产金子著称(诗四十五9;赛十三12)。「尘土 עָפָר/ä·fär(24)原文与「俄斐 אוֹפִיר/o·fer(24)谐音,「黄金 בֶּצֶר/beh’·tser(24)原文与「石头 צוּר/tsür (24)谐音。──《圣经综合解读》

         「俄斐」:位于阿拉伯南部,是所罗门时期黄金贸易重镇。

         ● 2224 是劝约伯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财富之上。──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描写以利法所认为伴随着约伯悔改的福气,或者说明同与全能之主交往相比,黄金就算不得什么,甚至可以抛到尘土之中。──《SDA圣经注释》

 

二十二24 俄斐的黄金卡西勒遗址一个主前八世纪碑文也提及过俄斐的金子。俄斐的确实位置不明,但俄斐的金子从以旬迦别进口,显示它可能位于阿拉伯,但印度和东非洲也一度在考虑之列。──《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25「全能者就必为你的珍宝,作你的宝银。」

  珍宝。希伯来语是beser,在24节中译为“黄金”。该词还有“堡垒”之意。因它与前面的意思联系密切,故译为“黄金”较自然。全句可译为:“让全能者成为你的黄金和宝银”。参约伯在伯312425的答复。──《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6「你就要以全能者为喜乐,向神仰起脸来。」

  如果不埋怨神,就能在与祂的交往中得到快乐和信心。参约伯在伯717~20917341015~171321146~13中对神的抱怨。──《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7「你要祷告他,他就听你;你也要还你的愿。」

         以利法提到借着真正的悔改祷告会达到神的面前。虽然以利法没能理解约伯而论断了他,但他对祷告的认识却是正确的(约壹19)。你也要还你的愿:因罪而来的苦难使人无法还愿,但可以藉悔改而还愿。许愿是自然宗教的一部分,盛行于古代的宗教仪式<301~16,许愿和起誓> ――《圣经精读本》

         「你要祷告祂,祂就听你」(27),这是极大的讽刺。因为好为人师的以利法,很快就要成为约伯的第一批代祷对象(四十二8)。当我们自以为属灵地教训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其实自己才是需要别人代祷的「以利法」呢?──《圣经综合解读》

  约伯觉得在他与神之间有一条奇怪的鸿沟。过去他祷告,神都垂听。现在神似乎离得太远了。以利法承诺,如果约伯悔改,过去的亲密关系将会恢复。──《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7~28以利法这样预测与神复和后的快乐结果,回响着圣经中许多地方的应许。虽然他曾经在五17~26强调宗教的物质利益,在这里他指出最重要的就是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并且在祷告上有成就;这反映出他有好的灵性。虽然忆及约伯曾经以这些为他至高的价值是满伤感的,但反讽却留待最后,那时以利法将会是约伯代祷能力的首要受惠者。——《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8「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给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定意」:「切割」、「颁布」的意思。──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二十二29「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说,必得高升。谦卑的人,神必然拯救。」

         上半节或作「神使骄傲的人降卑」。――《串珠圣经注释》

         「人使你降卑」(29),原文是「人们降卑」(英文ESV译本)──《圣经综合解读》

         「人使你降卑」:原文是「人们降卑」,指周遭有人降卑。──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见太2312──《SDA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9~30以利法又以老生常谈的智慧教训来结束他的讲论,至少看来好像是如此。希伯来经文艰难丛生;钦订本为要忠于原文,却付出极重的代价──非常难以理解。有多少释经学者,几乎就有多少种解决方法。修订标准本说:神「必解救无罪的人」(思高、吕译同),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就已经使以利法所发出之悔改的呼召(23)前功尽弃了,重新落入呆板的律法主义:只有义人才能得救336——《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30「人非无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

         「人非无辜,神且要搭救他」:神搭救无辜的人。――《串珠圣经注释》

         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以利法在这里表现出了相当宽容的态度。他的结论就是,即便是像约伯这样的罪人,只要悔改就可得称为义,并且对他人得救也能予以极大帮助。他依然视约伯为罪人,这一点是理当受到批评,然而“只要悔改任何人都可以得救”的主张是非常具有福音意义的 ――《圣经精读本》

         「人非无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30),意思是神既然搭救并非完全无辜、却「手中清洁」的人,那么约伯也可以因着认罪悔改、「手中清洁」而得救。「手中清洁」当然是对的,但却不适用于约伯;因为约伯已经努力地「用碱洁净我的手」(30),但神仍然把他扔在坑里(31)。他不能为了换取赐福,就违心地欺骗神、承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圣经综合解读》

         以利法退场之前,说了一大篇属灵的漂亮话(21~30),几乎句句都是美丽的金句,包括:要认识神(21)、要遵行神的旨意(22)、要归向神(23)、要看轻物质(24~25)、要以神为乐(26)、要祷告(27)、要谦卑(29)、要圣洁(30)。这些都是我们在教会里耳熟能详的福音,但在这里却成了「正确的废话」、「属灵的空话」。对于一个在困苦中寻找答案的受苦者,以利法的建议都是「你要」(212427)、「你当」(22)、「你若」(23)。这些老生常谈的简单公式,不但不能解决约伯的问题,反而把敬虔的道理变成了假冒为善的定罪,暗示约伯不认识神、不遵行神的旨意、不归向神、不看轻物质、不以神为乐、不祷告、不谦卑、不圣洁。人若自己没有生命的经历,就只能生搬硬套教条,生硬地用「你要……」、「你当……」来劝勉人,用「你若……」来安慰人。世人若能靠行为努力自救,还需要「救赎主」(十九25)吗?信徒若能像流水在线的零件那样容易翻转,还需要「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吗?传福音若能像细胞分裂那样按几何级数倍增,还需要主耶稣「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十八18)吗?──《圣经综合解读》

         ● 2230 是说神既然会搭救不是完全无辜的人,那即使约伯犯过罪,也会因为现在已经干净了而得救。

         以利法邀请约伯来由他没有犯的罪中悔改,不依赖他已经被拿走的财富。即使这样的邀请是动人的,但约伯实在是不能接受的。──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无辜。希伯来语是'I,有“岛” 的意思,也有否定词义。故本节可译为:“应约伯的恳求,神连罪人也要拯救。”

  七十士译本的意思完全相反:“神将拯救无辜者”。按照这种译法,以利法只是强调他的基本承诺之一,即:神会使义人兴旺。

  。与七十士译本同。有译本为“它”。──《SDA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22)

 以利法认为:约伯一旦悔改,神便会将福和平安赐给他,你对这种属灵「定律」有何感想?约伯应否为得回失落的福乐而作出不诚实的举动──向神认罪呢?

    ──《串珠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二十六14在第三轮的辩论,我们发现以利法和比勒达比前更努力去证明约伯是罪恶滔天的(二二5)――《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本章至二十六14为约伯与朋友第三回合的对话,十分简短。比勒达只说了几句(二十五1~5),琐法则未发言。三友既无法说服约伯,约伯也不能接受他们的道理。

以利法认为万物既然都为神所造,人把神所给的归还给祂,对神毫无增益。人本应正直良善,人若行恶,神会注意(4)――《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二十二至二十六章是第三回合的辩论。这几位最佳配角最后一次在约伯身上动工,「扶犁而耕,耕的犁沟甚长」(诗一百二十九3)。但神从来不会叫人白白受苦,「那耕地为要撒种的,岂是常常耕地呢?岂是常常开垦耙地呢」(赛二十八24),神允许十字架在我们身上耕犁,目的是为着生长和收获。当我们从苦难里学了功课,神就会砍断拉犁的绳索(诗一百二十九4),为我们开一条出路。──《圣经综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