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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二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約伯記箋記(二十五章)(于中旻)
比勒達的第三次發言(臺北基督之家)
約伯記第廿五章(康來昌)
約伯記第二十五章(黃登煌)
神的偉大(25章1至26章14節)(香港讀經會)
約伯記箋記(二十五章)(于中旻)
對神的認識
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伯二五:1)
從宇宙間的秩序,可以看出神的計畫與安排。
在約伯的三個朋友中,比勒達對約伯最後論辯;他所說的話,只是寥寥數語,顯見理窮詞盡;對神的看法,止此而已。
神的威嚴
比勒達眼中的神,是在高處設立朝廷:“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祂在高處施行和平〔建立秩序〕”(伯二五:2)。這樣的一位神,是自然界的神,對人間事沒有多大興趣,如果說對人有個別的關係,是頗難想像的。祂像一位遠不可嚮邇的君王,把展現威儀當作經常事務。
神的聖潔
不錯,聖潔是神的屬性,但不是唯一的屬性,把自己圈在絕對無菌無污穢的真空狀態,使任何活人到了那�堙A保證會窒息而死。(伯二五:3-5)
人的無望
比勒達對人的情形,過分的悲觀,極度的貶抑人,認為完全沒有價值,“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伯二五:6),哪還有尊嚴,不僅沒有救贖的必要,也沒有被救贖的可能。
神愛世人
聖經教導的中心,是神對人的救贖。
人的墮落,是既成事實,構成對神奇妙救恩的需要。羅馬書講到人的完全敗壞,但人類仍然是神照自己形像造的,有人格的尊嚴和價值。
神是聖潔的,有罪的人不能親近神。但慈愛的神,憐憫罪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賜給人(約三:16),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給人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信祂的人,得以稱義,進到神面前。這完全是神的恩典。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神〕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5-7)
神展現祂的權柄和威嚴,而是要藉著拯救人,展現祂的恩慈;祂不是只坐在天上,而是要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
比勒達的第三次發言(臺北基督之家)
經文:伯廿五章
經多次的辯論,比勒達發覺約伯「頑梗固執」至極,自己也無法說服他,此時只勉強地做最後嘗試,意欲以神的偉大點醒約伯,讓他知道自己的卑微與污穢,故此他的言詞是全部辯論中最短的,只有6節,其中心主旨有二:
第一、比勒達論述神的偉大(廿五1-3)──比勒達宣稱「神有治理之權」,可能就是為了針對在上一章經文中,約伯提到──神似乎對人間事不聞不問的論點,提出反駁。比勒達強調,神的權柄管理萬有。第3節說:「祂的諸軍豈能數算!」神的軍隊不可勝數,他們都是執行神號令的「和平部隊」,所以神並沒有讓世人自生自滅!神永遠都在掌權!第2節說:「祂在高處施行和平」!只是有些事,我們地上的人看不清楚,無法瞭解!比勒達對神這樣的理解是正確的!我們從約伯記就看見,地上的約伯的確不明白天上發生了什麼事,因此心中充滿許多的疑惑和不解。然而神借著約伯記就是要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啟示,那就是當我們對地上的事不明白時,我們要選擇相信「神仍然有治理之權」、神仍然「在高處施行公平」!雖然我現在不明白,有一天,到天上神的寶座面前,我就會明白了。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1-12)!唯願每一個在苦難中,心中充滿許多疑惑的人,能有這樣的信心!第3節比勒達還說:「祂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神的光發出暖和之氣,使神所造的一切萬物都得著神的照顧,得以生存!因此,我們從神對萬物的眷顧,我們相信,神的眼目也看顧每一個祂所造的萬物,特別是按著祂形像所造的人,祂必定眷顧我們!比勒達的這個亮光值得我們留意!以色列人在苦難中懷疑神,以致於對神說:「神啊!我的冤屈禰為何不查問?」(賽四十27),神借著以賽亞先知勉勵他們說:「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他一一稱其名;因他的權能,又因他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賽四十26)!唯願每一個在苦難中的人,借著抬頭仰望神所造的萬物,看見神的治理之能及眷顧之愛!
第二、比勒達論述人的污穢(廿五4-6)──比勒達強調,因神的偉大及可畏,人怎可在神面前「稱義」及「得潔淨」呢?連月亮星宿在神面前也無光,何況是如蟲和蛆的世人伲?言下之意,指約伯在神面前是不潔的罪人,身蒙災禍是因受神懲罰之故!比勒達過份高舉神的偉大,貶低人的價值,使人只覺得神的「可畏」,而不覺得祂的「可親」,這論點是不十分正確的!詩人說:耶和華不僅喜愛人「敬畏祂」,祂也喜愛人「盼望祂的慈愛」(詩一四七11)!願我們成為敬畏神、又愛親近神的人!
約伯記第廿五章(康來昌)
第三輪對話:比勒達的話
比勒達快速的回答約伯
這裡比勒達有個快速的回答,也許氣餒、也許覺得詞窮了:氣餒的就是:都不能說服約伯認錯;詞窮的就是:再沒有什麼可以說的了,所以講得很簡單。
廿五1-6
1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2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祂在高處施行和平。3祂的諸軍豈能數算?祂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4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5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6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
是,因為神太偉大了,所以人不能在祂面前稱義。這話也很對,但比勒達在這裡講的時候可能忽略了一點。對,人不能在神面前稱義,但不義的人不義的程度還是不義。這一點,講罪惡的,像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所有正統的基督徒,都認識一件事:我們會說世人都是罪人;沒有認識、信靠神、沒有蒙神揀選恩典的,都是罪人;除非蒙了神的恩典信靠神、得到因信稱義的恩典以外,每一個人都要下地獄。但我們不會說每一個人在地獄所受的刑罰是一樣的,就如同我們不會說每一個義人在天上所受到的賞賜是一樣的;的確有不一樣。你在這世上更多跟隨、效忠主,神給你的恩典將來在天上當然是更大;當然也是因為祂現在給了你更多的恩典,你把這些恩典妥善的使用。當然會有人說:「這很不公平,為什麼神給這個人多,那個人少?」我們總要記得:神是神!我們不是神;祂的旨意是一切最終的原因。如果我們嫌祂這樣安排不好,那樣安排不好、不公平的話,那我們自己做神好了。我們既不能作神,我們還是作祂的僕人、祂的兒女、祂的受造物,乖乖的在凡事上更加聽從祂比較好。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讓誰比較多得恩典、憐憫,那是祂的美意;祂要棄絕誰就棄絕誰,要叫誰心硬就叫誰心硬;有人就心硬、棄絕得更厲害,那都是祂的事。總之,我們不會把大家都齊一化、每個人都一模一樣,惡人一樣的壞、一樣的被定罪;義人一樣的好、一樣的被稱義。就定罪和稱義,我們是一樣,但程度不同;絕對在天堂有不同的待遇,在地獄也有不同的待遇。希望我們不要自卑以致於嫉妒神這樣的安排、對神這樣的安排不滿。比勒達忽略了即便大家都是罪人(包括約伯和他三個朋友、包括第四個年輕人以利戶),但神還是有最公平的處置,不會每個人的處置是一樣,因為每個人的義和惡並不一樣。所以我們不是走後現代的路,好像不分是非、不分對錯,大家都是一樣,這樣不好。
一個寫間諜小說有名的John Le Carré,我就覺得他有些偽善,雖是前現代人卻有後現代色彩,他把英、美、和共產集團講得是一樣壞;把西方情報人員與共產國家的等量齊觀,這是不對的。Le Carré現在非常反美,尤其是伊拉克戰爭之後。我們不能夠因為大家都是罪人,就把大家說成是一樣;也不能因為神的恩典就說所有的義人待遇都一樣。比勒達在講:沒有人在祂面前是潔淨,這話對,但並不是說神對每個人的處置都一樣,因為的確是不一樣。
約伯記第二十五章(黃登煌)
第三課 比勒達對約伯第三次的諮商
約伯在伯二十三〜二十四章抱怨神誤判他有罪,也抱怨 神沒有認真執行賞善罰惡以維護社會的道德秩序;面對自 認無辜且如此控訴神的約伯,比勒達先是反駁約伯對「神沒有認真維護社會道德秩序」的指控,接著反駁約伯對「上 帝誤判他有罪」的抱怨;藉此要約伯閉□認罪。
一、反駁約伯指控「神沒有認眞維護社會道德秩序」
書亞人比勒達從二個角度反駁約伯對「神沒有認真維護社會道德秩序」的指控:(一)神的治權;(二)神的能力。
1.比勒達以「神的治權」反駁約伯的指控
比勒達在伯二十五2回答約伯說:「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祂在高處施行和平。」
「神有治理之權」,指神握有賞善罰惡、建立公義以在宇 宙中建立秩序的權柄,這權柄威嚴可畏;「祂在高處施行和 平」,指神在靈界除去罪惡的勢力,建立和平的秩序。
由於啟示文學認為地上的衝突與混亂,源自靈界善惡閏 的爭戰(但十13、20-21
;啟十二~十三章),因此,比勒達有意藉此提醒約伯,神既能在靈界除去罪惡的勢力,建立和平,神更能在地上秉著公義執行賞善罰惡。
2.比勒達以「神的能力」反駁約伯的指控
比勒達接著在伯二十五3說,「祂的諸軍豈能數算?祂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
「祂的諸軍豈能數算?」受神統管前去掃除罪惡勢力 的天使天軍,多得無法數算°比勒達藉此提醒約伯,對神賞善罰惡的能力,不容置疑。
「祂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神的光一照,黑暗中隱藏的罪惡無所遁形,罪惡之輩更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比勒達再度提醒約伯,神怎麼會不認真維護社會的道德秩序?
二、反駁約伯抱怨「神誤判他有罪」
比勒達以「神的治權」和「神的能力」反駁了約伯對「上 帝沒有認真維護社會道德秩序」的指控之後,接著以「神的 光照」和「人的污穢」來反駁約伯對「神誤判他有罪」的抱怨。
1.比勒達以「神的光照」反駁約伯的抱怨
比勒達在伯二十五4a質問約伯,說:「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這樣」,指「祂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 (伯二十五3b)
「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比勒達提醒約伯,既然神的光一照,罪惡無所遁形,罪人無法站住,難道你一再矢口否認犯罪,神就查不出你隱藏的罪嗎?比勒達藉此反駁約伯對「神誤判他有罪」的抱怨。
2.比勒達以「人的污穢」反駁約伯的抱怨
比勒達在伯二十五4b問約伯說,「婦人所生的怎能潔 淨?」人為「婦人所生」,強調人是受造物,是塵土,怎麼可能在神面前,聲稱自己是潔淨無辜的呢?
比勒達接著以對比指出人的不潔。他說:「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二十五5〜6)
「月亮」、「星宿」是光體,「人」只是活在這些「光體」光照下的被造物;在神眼前,「光體」都不潔淨,活在這些 「光體」光照下的「人」,怎能是潔淨的呢?比勒達藉此提醒約伯,別再聲稱自己無辜了。
三、比勒達論點的評論
針對比勒達對約伯的反駁,我們有二點評論:
1.我們同意比勒達所說的,神有「治權」和「能力」 來執行賞善罰惡,以維護世界的道德秩序。但約伯的問題是
:為什麼有「治權」和「能力」的神卻不認真執行賞善罰惡? 因為放眼望去,社會充斥著「惡人享福、義人受苦」這種違反道德秩序的現象。比勒達能說社會沒有這種違反道德秩序 的現象嗎?他沒有回答約伯的疑惑,卻想以神有「治權」 和「能力」來執行賞善罰惡封住約伯疑惑的口,約伯能降服嗎?
2.我們同意比勒達所說的,人在神面前是不潔的。但約伯並沒有說他是無罪的人,他只是堅稱自己不是因犯罪而 受苦。比勒達卻以「人是不潔的」硬要約伯接受自己受苦是犯罪的結果,約伯能接受嗎?
四、問題討論
1.比勒達能以神有「治權」和「能力」消除約伯心中對「惡人享福、義人受苦」這種違反道德秩序現象的困惑嗎?
2.比勒達能以「人是不潔的」來說服約伯承認他受苦是犯罪的結果嗎?
神的偉大(25章1至26章14節)(香港讀經會)
祈禱: 多謝父神差遣你的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要成就救恩,使我罪得赦免,免去遭受神的審判。
這一段經文包括了比勒達及約伯二人的發言,他們都是在描述神的偉大。首先是比勒達發言(25:1∼6),他對約伯所說的話似乎沒有直接回應,只論及神的偉大。也許他已發覺再沒有甚麼嶄新的理論可供約伯參考,他只能舊調重彈,論及神的偉大,希望約伯因而知道自己的微小,從而不再向神抱怨。事實上,比勒達只說了六節的話,是約伯記中最短的論述;可見比勒達已經辭窮。首先,他指出神位高權重,指揮一切(1∼2),神的能力和榮耀是無可比擬的(3)。在神的眼中,即使皎潔如月亮星宿,也不能算為清潔,更何況是如蟲如蛆的罪人呢(4∼6)?比勒達言下之意,便是要約伯自知卑微,在神面前不再狂傲。
約伯卻不服其友人的論調,反而譏諷比勒達自以為有能力去幫助、拯救和指教別人(26:1∼3),甚至以為神的靈與其同在,助其發言(4)。難道約伯不明白神的偉大和奧妙嗎?於是約伯亦以讚美神偉大的言辭發言:1神的威榮和治權達至陰間(5∼6);2閃族人相信神是住在北方極處的,所以,約伯以北方為神的居所,施行其創造和管理宇宙之權能(7∼8);3神的榮耀如同太陽,在雲的遮掩下仍隱約可見,足見其光芒萬丈(8∼9);4神又創造海洋,以陸地為其疆界,又創造光明,驅走黑暗(10);5神的能力常顯在天地間,如地震(11),如大海的波濤洶湧之時(12)。「拉哈伯」和「快蛇」(即飛蛇)均是傳說中的怪獸,代表了邪惡力量,它們也要降服於神。「藉祂的靈使天有妝飾」(13)意思是指借著風(靈又可作風)吹散了濃雲,於是變得萬里無雲,蔚藍色的天空,使人神往。在結束這一段時,約伯表示這自然界的奧妙,只是神的偉大之部分表現,祂深邃莫測的神性,誰人可知?
約伯和他的朋友一同讚美神的偉大及創造的奇妙。雖然他們在很多地方都意見不同,但在表揚神的偉大上卻是一致的。這也是讚美敬拜神的特點,不論何種族,普世信徒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共同敬拜一位主,同是神的子民。所以集體敬拜是重要的,也是有意義的。神實在是配得我們敬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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